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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社总编辑

发布时间:2024-07-07 23:45:38

人民法院报社总编辑

人民日报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机关报。是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和中共中央的新闻机构。正部级单位,总编辑是为正部级干部。

《人民司法》杂志社【主管】最高人民法院【主办】最高人民法院【编辑委员会主任】沈德咏【编辑委员会副主任】邵文虹 倪寿明【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卫彦明 孔祥俊 刘志新刘学文 刘贵祥 任卫华杜万华 宋建朝 宋晓明张一丽 杨万明 罗东川周 峰 郑学林 胡云腾宫 鸣 赵大光 柳福华俞灵雨 高贵君 高憬宏【编辑】《人民司法》杂志社【总编辑】柳福华【编辑部副主任】赵沨 电话【《人民司法•应用》责任编辑】 刘 嵘(综合、执行) 电话 何艳芳(刑事) 电话 杨海燕(民事) 电话 孙晓光(商事、海事) 电话 戴建志(知识产权、行政)电话 【E-mail】 【《人民司法•案例》责任编辑】 宝玉(刑事、行政) 电话 车红蕾(民事、执行) 电话 周庆华(商事、海事、知识产权)电话 【E-mail】【出版发行】《人民司法》杂志社【刊 址】北京市崇文区北花市大街9号【电 话】【邮政编码】100062【国内统一刊号】CN11-1602/D【国际刊号】ISSN1002-4603【广告经营许可证】京崇工商广字第0061号【发行查询】【激光照排】北京纺印图文制作有限公司【印刷】河北新华印刷二厂【出版日期】每月5日、20日【每册定价】12.00元(免邮寄费)

1、社长是日报社的法人,对单位负全责,责任大权力越大,说社长是日报社的NO1,在法理上首先得到了明确。 2、社长一般是日报社的党组书记,总编辑是党组副书记,同级别干部排序首先看党内职务,社长作为党组书记政治排序大于总编辑理所当然。 3、很多地方的日报社社长一般由当地的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总编辑几乎没有兼任的惯例,宣传部代表党委管理媒体机构,社长有机会兼任宣传部副部长,政治地位显然高于总编辑。 4、从分工来看,社长管全盘,负责主持报社工作,召集报社的党组会决策报社的三重一大事项,可以说报社的所有重要事项都需要社长来决策。而总编辑重心是管采编,涉及采编上的事情一般由总编辑说了算,总编辑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编委会、编务会,决策采编事务,社长一般不会过多干涉。但是无论编委会还是编务会都是在报社党组领导下的业务会,原则上都需要服从党组安排,实际上都需要听从社长指挥。 5、从前景来看,报社社长的发展路线还是比较多元的。以地市级日报社为例,资历老的社长可以一步到位提拔副厅,担任地方领导或者省直机关副职;强势的社长也可以调任县区担任书记、县区长或者调任其他市直部门正职;再不济原地踏步也是党委部门的一把手,政治地位摆在那。而总编辑作为业务干部,别说提拔副厅或调任县区任职,有机会转社长都属于进一步使用,两者在发展空间上存在事实上的区别。这也是为什么社长地位普遍高于总编辑的重要原因。

《人民司法》杂志社编辑部(人民法院报社)

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区东花市北里西区22号(花市大街9号)邮政编码:100062电话:

交通:

1、小市口 - 公交站 54米

途径公交车: 8路 12路 525路

2、南花市大街 - 公交站 266米

途径公交车: 12路

3、北花市大街 - 公交站 302米

途径公交车: 12路

4、东便门 - 公交站 337米

途径公交车: 25路 29路 39路 43路 44内44外 59路 525路 674路 特2路 夜10内夜19路 夜24路 夜28路

5、东花市大街 - 公交站 431米

途径公交车: 8路 12路 525路

6、广渠门内 - 地铁站 619米

途径地铁: 地铁7号线

人民法院报总编辑

人民法院报社应该是正局级单位,社长及总编辑应该是正局级干部。总编室是报社的一个部门,处级单位,总编室主任为正处级,副主任则自然为副处级干部。但中国的事情都有其特色,也有可能是正处级干部担任总编室的副主任。

马特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2005年获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民法总则、人格权法、法学方法论。先后荣获2004年度美迈斯律师事务所(O'Melveny & Myers LLP)颁发的“美迈斯”法学奖、2007年度最受学生喜爱的十位教师、2010年王林生奖教金、2011年北京市“教育先锋”标兵等荣誉。迄今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等多项课题,并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及若干国家级课题研究,发表论文五十余篇,出版专著、教材十余部。 1.《权利冲突中的利益衡量与动态抉择——以罗伊诉韦德案为例》(万字),《江西社会科学》(CSSCI期刊)2014年第8期。2.《公共治理视角下的知情同意规则改革》(万字),《管理世界》(CSSCI期刊)2014年第7期。3.《论同居权与婚内强奸》(1万字),《山东社会科学》(CSSCI期刊)2014年第7期。4.《民事视域下知情同意权的权利基础及规则建构》(万字),《江淮论坛》(CSSCI期刊)2014年第5期。5.《登记对抗主义适用空间研究》(万字),《甘肃社会科学》(CSSCI期刊)2014年第4期。6.《不动产登记条例争议问题探讨》(万字),《理论与改革》(CSSCI期刊)2014年第4期。7.《隐私权的谱系学考察》(1万字),《湖南社会科学》(CSSCI期刊)2014年第3期。8.《美国隐私权的历史与发展》(合著,第一作者,2万字),《国外社会科学前沿》,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9.《权利冲突解决机制的整体构建》(1万字),《国家行政学院学报》(CSSCI期刊)2013年第2期。10.《<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69条的再审视——以现行规范比较为视角》(合著,第二作者,1万字),《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11.《个人资料保护之辩》(万字),《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期刊扩展版)2012年第6期。12.《学校事故责任辨析——侵权责任法第38、39、40条的解释论考察》(万字),《学术论坛》(CSSCI期刊)2012年第7期。13.《从意思自治到人格保护——隐私权视角下的现代民法范式移转》(2万字),《私法研究》(CSSCI集刊)第十卷,法律出版社2011年7月版;《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2年第2期转载。14.《云计算时代下的个人信息保护》(万字),《中国信息安全》2011年第9期。15.《父爱主义与“还地于民”》(1万字),《北方法学》2010年第6期。16.《英美法中的个人隐私保护》(万字),《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0期。17.《损害赔偿、不当得利还是无因管理——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辨析》(万字),《民商法争鸣》第2辑,法律出版社2010年9月版。18.《谁谋杀了隐私——从“人肉搜索”看隐私权的困境与出路》(3万字),《月旦民商法杂志》2009年第6期。19.《论人格权救济体系的建构》(1万字),杨立新主编:《民商法理论争议问题——侵权行为类型与发展中的人格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12月版。20.《隐私语义考据及法律诠释》(万字),《求索》(CSSCI期刊)2008年第5期。21.《市场经济建构中的信用问题》(万字),《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22.《人格权与宪法基本权关系探讨》(1万字),《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期刊)2008年第5期。23.《论讨论式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运用》(万字),《中国成人教育》(CSSCI期刊)2008年第5期。24.《谁之过——“艳照门”事件折射出的众生相》(万字),《信息网络安全》2008年第4期。25.《隐私权的法经济学解读》(万字),《政治与法律》(CSSCI期刊)2008年第4期。26.《工伤赔偿请求权竞合问题研究》(合著,第二作者,万字),《法学论坛》(CSSCI期刊)2008年第3期。2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刍议》(万字),《河北法学》(CSSCI期刊)2007年第11期。28.《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之辩》(1万字),《东吴法学》2007年秋季卷。29.《无隐私即无自由》(1万字),《法学杂志》(CSSCI期刊)2007年第5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08年第2期转载。30.《信用风险与担保物权之发展》(万字),《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7年第1辑,安徽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版。31.《侵犯隐私权的构成及类型化研究》(1万字),《北方法学》2007年第4期。3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视野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万字),杨立新主编:《民商法理论争议问题——用益物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2月版。33.《人格权独立成编辩》(1万字),王利明主编:《民法典人格权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1月版。34.《人格权与财产权关系考》(万字),王利明主编:《民法典人格权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1月版。35.《中国人格权法草案专家建议稿》(合著,第三作者,1万字),王利明主编:《民法典人格权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1月版。36.《民法中“人”的再发现》(万字),《法学论坛》(CSSCI期刊)2006年第3期。37.《侵犯隐私权责任的构成与抗辩》(2万字),王利明、葛维宝(Paul Gewirtz)主编:《中美法学前沿对话——人格权法及侵权法专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1月版。38.《德国法上的隐私权保护》(翻译,万字),王利明、葛维宝(Paul Gewirtz)主编:《中美法学前沿对话——人格权法及侵权法专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1月版。39.《评“事实上的信托合同关系”——TMT商标权属纠纷案的法律思考》(1万字),《判解研究》(CSSCI集刊)2005年第6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3月版。40.《隐私权制度中的权利冲突》(万字),《法学论坛》(CSSCI期刊)2006年第1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06年第5期转载。41.《论配偶间同居义务的效力》(万字),《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42.《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换届暨2004年年会综述》(合著,第二作者,2万字),《中国法学》(CSSCI期刊)2005年第1期。43.《民法体系化的个案考察——以无权处分问题为中心》(万字),吴汉东主编:《私法研究》(CSSCI集刊)第四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版。44.《连环交易中的物权变动与债权保护》(万字),《判解研究》2004年第1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3月版。45.《配偶权问题检讨》(万字),王利明、郭明瑞、潘维大主编:《中国民法典基本理论问题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2月版。46.《“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研讨会”观点综述》(1万字),《判解研究》2003年第4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1月版。47.《民法典人格权编争议问题探讨》(万字),《人民法院报》2003年9月12日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03年第11期转载。48.《无权处分合同效力辨》(2万字),王利明主编:《民商法理论争议问题——无权处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4月版。49.《2002年民商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合著,第二作者,万字),《法学家》(CSSCI期刊)2003年第1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03年第6期转载。50.《论配偶权》(万字),《判解研究》2002年第4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2月版。51.《两个“老干妈”,到底谁更辣——权利冲突的个案分析兼评“老干妈”风味豆豉不正当竞争案》(1万字),《判解研究》2001年第3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11月版。52.《从历史与社会的角度看过错和违法性的融合》(万字),杨立新主编:《侵权法热点问题法律应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11月版。 1.专著:《隐私权研究》(独著,45万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10月版。2.专著:《物权法前沿理论与实务研究》(独著,27万字),知识产权出版社2014年7月版。3.专著:《英美合同法导论》(合著,第一作者,承担13万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版。4.专著:《物权变动》(独著,20万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5月版。5.论文集:《民法典人格权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副主编,53万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1月版。6.立法报告:《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及立法理由》(合著,承担20万字),法律出版社2005年6月版。7.译著:《隐私与传媒》(合译,第一作者,承担5万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3月版。8.编著:《人格权法案例评析》(主编,23万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2年7月版。9.编著:《侵权责任法释义》(参编,承担3万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1月版。10.编著:《物权法案例评析》(主编,38万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版。11.编著:《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及说明》(合著,承担12万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11月版。12.编著:《WTO与中国劳动法律制度的冲突和规避》(合著,第一作者,承担20万字),中国城市出版社2001年1月版。13.教材:《民法学》(参编,承担9万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1年12月版。14.教材:《人格权法教程》(合著,第一作者,承担15万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版。15.教材:《民法总则讨论教学教程》(主编,60万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年11月版。 年——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现代社会中的隐私权保护”,课题主持人。年——2015年,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项目“生命权的价值冲突”,课题主持人。年——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生命权的伦理反思和制度重构”,课题主持人。年——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生命伦理与侵权法改革”,课题主持人。年——200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主要参与人,承担王利明教授受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人格权编专家建议稿”及理由书的撰写工作。年——2009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教学研究项目“物权法案例式教学教程”,课题主持人。年——2012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教学研究项目“人格权法案例式教学教程”,课题主持人。年——2012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术创新团队项目“民事权利保护研究”,主要参与人。年——2011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三期项目“国际电子商务贸易中个人信息的保护”,课题主持人。年——2008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二期项目“民法总则讨论式教学教程”、“物权法案例选评”、“人格权法教程”,课题主持人。 年美国美迈斯律师事务所(O'Melveny & Myers LLP)颁发的“美迈斯”法学奖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教学优秀教师一等奖”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最受学生喜爱的十位教师”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奥运荣誉志愿者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十佳优秀教师”年《民法总则讨论教学教程》荣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教育优秀成果奖”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王林生奖教金”年北京市“教育先锋”标兵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教学新秀奖”

《人民司法》杂志社【主管】最高人民法院【主办】最高人民法院【编辑委员会主任】沈德咏【编辑委员会副主任】邵文虹 倪寿明【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卫彦明 孔祥俊 刘志新刘学文 刘贵祥 任卫华杜万华 宋建朝 宋晓明张一丽 杨万明 罗东川周 峰 郑学林 胡云腾宫 鸣 赵大光 柳福华俞灵雨 高贵君 高憬宏【编辑】《人民司法》杂志社【总编辑】柳福华【编辑部副主任】赵沨 电话【《人民司法•应用》责任编辑】 刘 嵘(综合、执行) 电话 何艳芳(刑事) 电话 杨海燕(民事) 电话 孙晓光(商事、海事) 电话 戴建志(知识产权、行政)电话 【E-mail】 【《人民司法•案例》责任编辑】 宝玉(刑事、行政) 电话 车红蕾(民事、执行) 电话 周庆华(商事、海事、知识产权)电话 【E-mail】【出版发行】《人民司法》杂志社【刊 址】北京市崇文区北花市大街9号【电 话】【邮政编码】100062【国内统一刊号】CN11-1602/D【国际刊号】ISSN1002-4603【广告经营许可证】京崇工商广字第0061号【发行查询】【激光照排】北京纺印图文制作有限公司【印刷】河北新华印刷二厂【出版日期】每月5日、20日【每册定价】12.00元(免邮寄费)

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总编辑

权力大。人民日报社是正部级单位,总编辑是为正部级干部。人民日报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机关报。是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和中共中央的新闻机构。据人民网消息:于绍良,男,汉族,1964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人民日报社总编辑。

正省长、正部长级别1、人民日报总编辑、社长都是正部长、正省长级别待遇。2、属于高级领导干部级别。

陈叶军,江西上饶人,北京大学毕业。历任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新媒体中心副主任、人民网理论频道主编。国家重点图书《建设学习型社会》副主编。2次获人民日报好新闻奖,报道中央全会获中宣部3次表扬,报道2010年全国两会并获奖。在《中国社会科学报》、《人民日报海外版》、《法制日报》、《证券日报》、《北京日报》、《南京日报》,全国核心期刊《中国党政干部论坛》、《人民论坛》等刊发文章80多篇。对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的专访,被党的十八大上会期刊《学术前沿》作为封面文章予以刊发;对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的专访,刊发于2013年两会上会期刊、团中央机关刊《中华儿女》。

人民邮电报社原总编辑

只是国家级期刊而已

张秋生,男,天津静海人,上海出生,天津市静海县人,中国著名儿童文学家。曾就读于上海第四师范学校。主要作品有《“啄木鸟”小队》《校园里的蔷薇花》《燃烧吧,篝火》《三个胡大刚的故事》等。

1958年开始发表儿歌、儿童诗。曾任《儿童时代》杂志编辑,后调上海少年报社,任该报副总编辑、总编辑,并兼任《童话报》主编。出版有儿童诗集《“啄木鸟”小队》《校园里的蔷薇花》《燃烧吧,篝火》《三个胡大刚的故事》《爱美的孩子》。

童话诗集《小猴学本领》《小粗心奇遇》《天上来的百兽王》,童话集《小松鼠和他的伙伴们》《小巴掌童话百篇》《丫形树上的初级女巫》《鸡蛋·鸭蛋·老鼠蛋》《来自桦树林的蒙面盗》《狮子和老做不醒的梦》《强盗、精灵和巫婆的故事》等。

儿童诗是指以儿童为主体接受对象,适合于儿童听赏、吟诵、阅读的诗歌。它应符合儿童的心理和审美特点,既包括成人诗人为儿童创作的诗,也包括儿童为抒怀而创作的诗。

不是核心期刊刊名: 中国无线电 China Radio主办: 人民邮电报社周期: 月刊出版地:北京市语种: 中文;开本: 大16开ISSN: 1672-7797CN: 11-5203/TN邮发代号: 82-830历史沿革:现用刊名:中国无线电曾用刊名:中国无线电管理创刊时间:1990

——,在黑龙江邮电学校市内电话通信专业学习;——,历任黑龙江邮电学校团委副书记、书记;——,任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工业处副处长;——,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内电话局副局长;——,任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副厅级)(—在黑龙江省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学习);——,任邮电部政治部宣传部部长(—在长春邮电学院函授电信工程专业学习);——,任邮电部教育司副司长;——,任人民邮电报社社长、党委书记、总编辑;——,任安徽省省长助理;——,任安徽省委常委,省长助理;——,任安徽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任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任安徽省委副书记、省委秘书长(——兼任安徽省直属机关工委第一书记);——,任安徽省委副书记(——兼任安徽省委党校校长);——,任安徽省委副书记,安徽省政协主席;——,任安徽省委副书记,安徽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任安徽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中共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中共九届省委委员。

民主与法制社总编辑

你好,你是要问民主与法制社社长级别是什么吗?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民主与法制社社长级别是正司局级。《民主与法制》社是中国法学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民主与法制社最高机构规格为正司局级,主要职责为:编辑出版发行《民主与法制》杂志、《民主与法制时报》,主办民主与法制网等工作。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法学院师资力量较为雄厚,现有教职工54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21人,博士生导师5人。法学院师资队伍的突出特点是:年轻化,大部分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领导团队成员年轻,富有朝气;学历高,绝大多数教授、副教授、讲师是从国内著名高校毕业或海归的博士,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0%以上;国际交流频繁,学院与多所国外著名法学院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每年均有一批教师在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等国从事学术交流,各学期也有多位海外学者来校授课。法学院多名教师分别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或获得省部级多项荣誉称号,法学院教师的数十项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优化师资结构,更好的利用社会资源协助办学,法学院聘请了著名高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一批资深法律专家为法学院兼职教授,聘请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法律实务专家担任兼职法律硕士导师。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优化师资结构, 更好地利用社会资源协助办学,法学院聘请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原会长高宗泽、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王生长、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任卫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胡云腾、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文先保、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查庆九、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长张延华、中国银监会法规部主任黄毅、中国证监会法规部主任王超、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局副局长陈丽洁、中国证监会稽查一局副局长李佩霞、法制日报副总编伍彪、民主与法制出版社总编辑郭林茂、中国律师杂志总编辑刘桂明、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郑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珍 等一批资深法律专家为法学院兼职教授,聘请了中国银行总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王琪、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张炜、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王醒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程美芬、中信实业银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佟英、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汤世生等法律实务专家担任兼职法律硕士( )导师,采取不定期开设学术讲座、定期开设实务类课程以及担任 兼职法学硕士、 法律硕士( )导师等方式协助开展教学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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