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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税制改革研究论文设计目的

发布时间:2024-07-03 08:55:50

房产税税制改革研究论文设计目的

目的是给地方政府增加稳定的税源,培育地方税的主体税种。 现在的地方政府,卖地是第一大收入。数据显示,2018年土地出让金是万亿,占据地方收入的40%,比例极高。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离见顶越来越近,可卖的土地资源也会越来越少,卖地收入必定下降,需要培育新的税种,瞄准房地产存量市场的房地产税就成为必然。

如何征收房地产税才合理?

首先,根据价值,即房屋的市场价值。第二,根据租金,房子值多少钱。第三种方式是按单位加载,也就是说,按套,一套多少。事实上,按单位和单位征收财产税的方法主要用于前苏联和东欧国家。这种收集方法不科学。根据中国的国情,人口多、地域广、地区差异大,按房屋市值计算税费实际上是唯一的选择。因此,房地产税可以设计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国有土地租金,另一部分是公共服务税。

征收房地产税对房地产有什么影响?

房产税的征收与房价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房价水平取决于供求关系。无论怎样征税,全国各地的人都来北京买房,房价还是不会下跌。只要需求大于供给,房价就必须上涨。一旦征税,房价就等于上涨了,这会抑制需求。但恰恰相反,你征收的税是用来提供公共服务的。一旦服务质量得到改善,也将刺激需求。通过这种方式,两者可以相互补偿。最后,谁赢谁赢取决于具体情况。

房地产税到底有什么用?

有几种理论:一种是它可以缩小贫富差距。持有房地产的人越多,纳税越多;二是以物业税取代限购政策,进行税制改革;此外,据说征收房产税是政府增加收入的一种手段。毕竟,这是政府从无到有的额外收入,用于补偿地方政府的收入,这样他们就不必促进土地融资,减少未来房价上涨的驱动力。

扩大房地产税是为了更好的针对房地产市场,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保障,真正需要住房的人的利益。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目的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目的,房地产税可说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方式,亦或是取代土地财政的保障,但普通老百姓对于房地产税最关心的更多是会不会带来房价的下降。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目的。

房地产税之所以被提上日程,有三大背景: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取代土地财政、推进共同富裕。

其一,房地产税改革是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

未来随着房地产市场逐步进入存量房时代,地方财政收入结构面临转型,保有环节税种房地产税征收的必要性上升。

其二,房地产税是地方税,大概率全部归地方政府所有,这将为取代土地财政提供可能。

土地资源是有限的,部分一二线城市已经开始遭遇土地资源枯竭的尴尬,这就凸显了房地产税的重要性。

其三,推进共同富裕,房地产税更被赋予“调节高收入”的重任。

根据央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我们国家的城镇家庭都已经有了房子,户均拥有住房套。所以,向多套房持有者开征房地产税,是推进共同富裕不可或缺的一环。

接下来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会做哪些改变,得看具体的试点细则了,太平洋房屋交易服务中心副总经理廖峰认为,房地产税改革一定程度上可以大大遏制投机性购房行为,让住房回归居住本性,更好地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综而言之,房地产税是更加市场化的房地产调控方式,对购房者更加公平,政策预期也更加稳定,可以与金融、土地等改革一起共同推动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形成,也更加契合我国房地产市场从开发时代向存量房时代的转变,从而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市场化、法制化、长效化。

“炒房致富”时代行将落幕

有专家表示,征收房地产税,一方面将有力缩小居民财产差距,调节房地产市场住房供给;另一方面可助力地方政府摆脱土地财政依赖。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研究副总监陈文静认为,过去全国仅上海和重庆试点房地产税,试点较少且整体效果不明显,缺乏全国推广经验。

“所以我认为,未来新的房产税政策,将会对多套房持有者产生较大打击,对拥有自住房的普通人影响较小。”黄炜称。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征税范围和税率来说,会有比较大的免税面积,普通老百姓不用交税。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则认为,一般而言,三四线城市不会进入“第一批”的先行位置。

陈文静认为,预计部分核心城市先行试点概率较大,一方面这些城市普遍面临居民住房难题,房价相对较高,亟待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而房地产税有助于增加二手房和租赁房市场流动性,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另一方面,这些城市目前处于或逐步进入房地产存量市场,房地产税可以作为地方税收的重要补充。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房地产税立法、改革和试点,是基于规范调节高收入的目标而进行的,房地产税和其他政策一起,将形成组合拳,真正为当前开启的共同富裕探索之路保驾护航。当前房地产各参与者需要注意,“炒房致富”想法不可行、不可靠、不可有。后续居民家庭的可支配收入也应该更多投入实体经济,执迷于炒房将面临很大的风险。

会对楼市有何影响?

房地产税可说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方式,亦或是取代土地财政的保障,但普通老百姓对于房地产税最关心的更多是会不会带来房价的下降。

房地产税最早进入公众视野缘于打击炒房。从市场法则考虑,以税收作为杠杆对持有环节进行调控是抑制投机的最佳办法。但房地产税与房价的下跌之间,并不能简单地划上等号。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认为,“征收房地产税能够避免对房价市场变量进行行政控制,同时也是一个好的市场调节长效机制。”

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首席宏观分析师罗志恒也表示:“征收房地产税可以降低房价上涨预期,有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从中长期来看,房价受到多重因素影响,房地产税只是其中一个变量。但短期来看,房产地税试点则是向社会传递强烈的调控信号,会扭转市场对于“房价永远涨”的预期,有稳定房价的作用。

“当前房地产各参与者需要注意,‘炒房致富’想法不可行、不可靠、不可有。”严跃进表示,虽然近期信贷政策有放松的可能,但房企和购房者等都应理性对待。“后续居民家庭的可支配收入也应该更多投入实体经济,执迷于炒房的行为将面临很大的风险。”

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思考【摘要】房地产税费制度是房地产市场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健全房地产税费制度,对于充分发挥国有土地资源的效益,防止其流失,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等都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正常发展带给我们对现行房地产税费制度的思考。本文通过分析现存制度的弊端和国外相关制度的成功经验,提出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一些建议。【关键词】房地产 税费 完善 宏观调控【正文】税收杠杆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工具,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房价飞涨,房地产业发展,大到影响市场交易能否顺利进行,国土资源能否得到充分利用,小到影响城市居民能否安居乐业。在这种持续高温的态势下,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以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为遏制畸高房价,给过热的房地产市场降温,税收的杠杆调控作用不容忽视。科学的房地产税费改革比其他控制土地、提高利息、加征房地产转让税等控制房产热的措施都要有力有效。因此,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发挥其对于经济的宏观调控功能已是时之所需,势在必行。一 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现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房地产税费制度也逐渐确立和完善。我国的房地产税费体系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房地产税收,一是房地产费。(一)房地产税制经过1994年税制改革,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在税种的设置、税目、税率的调整、内外税制的统一方面逐渐完善起来,形成了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按照征税客体性质的不同,可将房地产税收分为四类:流转税(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行为税(包括印花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化建设税费改,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2005年2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有关部门就《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研究报告》进行研讨。该会议明确了我国从2005年开始就新的税制进行设计,并在合适的城市进行模拟运行。政府目前正积极推进以“明租、正税、清费”为改革方向的房地产新税制的改革。(二)房地产费制。房地产费是指在房地产市场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它是国家机关为房地产方面提供某种服务(管理)或国家授予他方开发利用国家资源而取得的报酬,它也是国家在房地产方面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根据有关规定,现行的房地产费主要有三类:一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在房地产一级市场向土地使用者收取的土地使用费,主要包括地租,国家对土地的开发成本,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二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或其授权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管理房地产业所收取的费用即房地产行政性收费,主要包括登记费,勘丈费,权证费,手续费和房屋租凭登记费及其监证费;三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或事业单位为社会或个人提供特定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即房地产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拆迁管理费,房屋估价收费等。二 现行房地产税费体系存在的问题通过不同的税种,我国对房地产业的发展进行着多层次的调节,但现行的房地产税种的设置,绝大部分是参照其它行业的税种,没有考虑到房地产业自身的特点,因而这些税种结构已不适应房地产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一)宏观税制的缺陷。首先,房地产交易缺监控,税收征管难度大。一是没有普遍建立起房地产评估制度,房地产交易只能以实际成交价为准,加之法律又没有设置针对明显低于市场公允价的房产交易,政府有权优先收购的规定,这便为炒房提供了条件;二是没有严格的注册登记制度,使税务机关面对纳税人的虚假申报常无从查证。其次,“隐形市场”中逃避税,国有资产流失大。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未补交出让金、补办出让手续,或集体所有土地未经国家征用即也是未交出让金,而直接进入市场交易,对此两种情形是采取行政处罚措施还是征土地增值税,如果征,如何计算增值额,这些都是法律的空白。第三,出让、转让土地界限不明,税收征免难以确定。一是两类所有权土地纳税主体难以确定。法律规定我国土地所有权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城市管理法》又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这样实际上集体所有土地正在逐步国有化,使两类土地所有权在现实中难以确定,并使派生的土地出让、转让不易划清,从而影响了纳税主体的确定,具体的征免界线也难以把握;二是性质不明的房地产公司,征免界限难划定。目前许多“房地产公司”挂靠国土部门,又是法人又得履行行政职责,体现政府意愿,致使税务机关很难分清公司业务中哪些属于政策性“代理”,哪些属于“自营”项目,征免界限难确定。(二)微观税制的缺陷。首先,税种分布结构不合理,保有环节相对偏轻。这个环节主要调节政府与房地产占有者之间的收益分配,目前的结构会使土地成为保有者的无息贷款,加之保有阶段的增值几乎都流向保有者,致使更刺激了房地产投机行为;保有阶段的低税负致使流通环节负担过高税负,助长了隐形交易,逃税现象。其次,计税依据不合理,税负不平等。如房地产税从价与从租计征税率差别甚大,导致隐形市场泛滥;现行的契税区分国有与非国有企业纳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都实行内外企业有别制。第三,单个税种征税范围有待扩大。一是现行税制中除耕地占用税外,其它各项税种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征税主体均不包括集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这无形中丧失了国家对这部分房地产的管理和调控;二是城镇土地的规定中也排除了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拔款的单位自用个人所有的非经营性房地产。(三)税费关系缺陷。首先,房产费项目过多,征收不规范,费明显重于税。目前行政收费多缺乏法律依据,行政机关主体不一,乱收费,乱摊派现象严重。据了解北京征收的各种费有40多种,有的地方多达近100种。据调查,房地产业的政府收费占到了税费总额的75%以上,土地成本中,收费项目占30%,土地出让金占50%,税占20%,明显费大于税,权大于法。其次,税费并举,重复课征,双重负担。最为突出的例子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营者既要支付土地使用费,又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三 借鉴国外经验 完善税费体制的改革与建议(一)各国税制的共性1以税为主,费为辅。国外一般要缴纳的房地产规费仅占房地产价值的2%左右。并充分遵循“谁受益,谁纳费”的公平原则。2重保有,轻转让的税收分布结构。各国土地税都由土地保有,经营,取得三征税环节组成,各国房地产权属转让的税收较少,而重视保有环节的征税。3坚持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的基本原则。除公共宗教慈善等机构免税外,其它均为纳税对象。少税种避免了税种复杂带来的高管成本和重复征税的不公。在前两者实现的前提下,低税率实现了税负的减轻,保证了稳定的财政收入。(二)我国税费改革的建议1规范我国的法律体系,健全宏观税收配套体系。首先,要完善房地产税收法规。目前,我国税收立法的层次较低,涉及房地产业的大多是行政法规和规章,缺乏足够的法律统一性和权威性。“有税必有法”,为了维护市场主体的独立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制定相关税收法律,依法计税,减少行政干预。其次,建立完整而系统的房地产评估制度,即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监督下,由具有专业资人员组成的专门机构。等时机成熟悉后再建立房地产评税制度,在税务部门建立房地产的评税机构,对纳税人应负房地产税额给予法定的评估。第三,建立房地产管理机构与税收征管机构的信息沟通制度。规范的财产登记、房地产估价、咨询、工程监督、代理交易等内容的房地产服务体系,为税务部门提供客观的征税信息和专业化服务,协作税务部门搞好房地产税收的征管工作。2设计税收体系,完善微观税收制度。第一,税收分布结构合理化。重视对房地产保有的征税,开征统一规范的不动产税,强化保有课税,这样一方面可以防止业主低效率使用财产,推动房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一方面政府参与资源再分配,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来源;再者,可以分担流通环节的高税负担,扼杀不规范的隐形交易,;第二,改变计税依据,调整税率,扩大征税范围。以市场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基于“谁受益,谁支付”的原则,设置幅度比例税率如市中心地段的税率高于郊区,使计税更合理,更具监督性,收入更有弹性。城建税应以纳税人的经营收入为其计税依据以体现税收平等原则。对于房产税从租与从价计征也作相应调整,使税负更公平;税率做适当调整,如适当调低契税税率,适当调高印花税和耕地占用税的税率,加大调节力度,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调节作用;将农村非农业用房,纳入征税范围,对城镇内所有,使用土地和房产的单位和个人都征税。第三,改革内外有别,统一城乡税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合一加快了内外资合一的步伐,实行国民待遇,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以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情况。改革城乡有别的双轨税制,营造宽税基的税制环境,增加国家对所有土地的监督和调控。3协调税费关系,建设和谐税费体制。第一,清理压缩收费,简化收费项目。收费的杂乱多带来的是开发建设成本的过高,最终构成了房价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将部分费改税,减少重复征收现象,可借鉴国外将收费项目圈定在:不动产转移手续费,登记费,公证费,对集体所有土地征收收取工程受益费(政府进行一次土地投资向周围土地所有者征收的因该投资使其价值提高的费用),差饷(向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四类中,税费可由税务机关集中征收、集中管理、分头开支,这样可以简化办事程序,加大政策透明度,既可保证财政收入,又可稳定房价,保障房地产业的正常发展。第二,明确租税费概念,理顺三者关系。将本质上属于地租的土地使用费纳入地租体系,并做相应的更名,如土地出让金可改为土地批租金;理清税费层次,避免带给纳税人双重负担,如取消城镇土地使用税,避免缴纳土地出让金后的重复征收,同时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和审批权限的控制;将土地闲置费改为土地闲置税或空地税,加强税收调控职能。结语任何一项制度都是在实践的洪流中不断完善的,房地产税费制度亦如此,我们应立足税收的基本原则,结合房地产业自身的特点,以实现公平与效益的统一为目标,建立税种科学,税负合理,分权恰当,收费简化,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基础的税费体系。

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论文题目

我是13年毕业的金融学专业学生,如果你没有思路,只想写一篇随便过了的话,我建议你不要写实证分析,写一些现状问题描述,做一些数据的统计和简单分析,最后得出结论和改进办法就可以了。题目给你一些参考:一、中国金融改革与金融深化1.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2.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现状、困境、对策3.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与中国的现行企业制度改革4.利率市场化问题探讨5.我国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再造6.中国金融体系的改革方向7.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问题8.中国信用制度的缺失与建设9.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问题和对策10.中国政策性金融的理论与实践11.论建立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问题12.中国金融电子化的发展趋势与问题13.中国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方向与模式探讨14.非银行金融机构问题研究二、国际金融与汇率问题1.人民币自由兑换问题研究2.当前人民币汇率问题研究3.中国资本市场开放问题研究4.中国资本外逃问题研究5.银行股外资并购问题研究;6.中国国际收支的调节政策与调节机制7.中国国际储备的规模管理与营运管理8.全球化经济发展趋势与香港联系汇率制问题9.人民币汇率机制与香港的联系汇率制10.中国金融业的发展趋势11.论内部经济均衡和外部经济均衡的政策搭配12.人民币有效汇率与贸易收支数量关系研究13. 中国利用外资发展战略与策略三、金融风险与监管问题1.次贷危机下中国金融安全所面临的挑战及对策2.论银行不良资产的化解问题3.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问题研究4.电子银行的监管问题研究5.论金融机构自律或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6.实施信贷风险分类方法的若干思考7.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与防范8.实施资产负债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9. 我国银行信用卡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10.开放背景下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研究11.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的构建12.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防范13.我国网络银行的风险管理研究14.银行信用风险评估中的非财务分析15.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分析及管理方法的研究.16,金融监管的成本与效益分析四、投资制度与资本市场1.中国证券市场问题研究2.开发金融创新产品与完善金融市场3.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4.QFII与QDII制度研究5.中国票据市场发展与完善6.各类金融衍生品在我国的发展研究7.我国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实证分析8.CAPM的实用性分析9.认股权证( 或可转债)定价理论的实证研究10.投资银行在资本市场中的功能11.投资银行组织模式比较与选择12.中国衍生证券市场建立与发展13.银行上市后股权结构与绩效的相关关系研究五、信托、资产证券化与投资基金1.我国信托投资业的改革与发展2.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动因分析3.我国信托公司业务模式的探讨4.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问题研究5.我国理财市场的现状、问题及对策6.证券投资基金的绩效评价研究7.中国投资基金运行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8.投资基金发展趋势研究;9.主权基金运作的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10.开放式基金融资研究11.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问题探讨六、货币理论与货币政策1.当前货币当局金融宏观调控的目标和政策选择2.虚拟货币对货币流通秩序的影响分析3.通货膨胀对当前投资领域的影响4.利率调整与央行的宏观金融政策5.当前我国货币流通状况研究6.公开市场业务与我国国债市场的完善7.论利率在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8.我国货币政策工具的调整与选择9.通货膨胀的表现与对策10.我国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与财政政策目标的协调11.我国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选取12.利率结构的调整与经济结构的调整13.我国的利率弹性问题研究14.我国利率传导机制的优化15.提高商业银行在利率传导中的效果16.久期模型在利率风险管理中的运用17.通缩问题的原因及对策研究18.利率工具和汇率工具在当前我国宏观经济调控中的应用七、国际货币与汇率制度1.欧元在今后国际储备中的地位分析世纪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探讨3.欧元;美元;日元的汇率走势及对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的影响4.加强IMF在国际金融危机中的作用5.全球货币体系与亚洲货币合作前景6.日本金融自由化及启示7.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评析八、国际金融市场1.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与监管问题研究2.跨国并购的发展及经济全球化的影响3.美元汇率波动对全球金融市场的影响4.国际商业银行发展的新思路5.国际金融危机的预警与防范机制6. 当前世界金融发展的形势与动态研究

房地产税费制度是房地产市场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健全房地产税费制度,对于充分发挥国有土地资源的效益,防止其流失,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等都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正常发展带给我们对现行房地产税费制度的思考。本文通过分析现存制度的弊端和国外相关制度的成功经验,提出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一些建议。税收杠杆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工具,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房价飞涨,房地产业发展,大到影响市场交易能否顺利进行,国土资源能否得到充分利用,小到影响城市居民能否安居乐业。在这种持续高温的态势下,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以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为遏制畸高房价,给过热的房地产市场降温,税收的杠杆调控作用不容忽视。科学的房地产税费改革比其他控制土地、提高利息、加征房地产转让税等控制房产热的措施都要有力有效。因此,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发挥其对于经济的宏观调控功能已是时之所需,势在必行。一 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现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房地产税费制度也逐渐确立和完善。我国的房地产税费体系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房地产税收,一是房地产费。(一)房地产税制经过1994年税制改革,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在税种的设置、税目、税率的调整、内外税制的统一方面逐渐完善起来,形成了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按照征税客体性质的不同,可将房地产税收分为四类:流转税(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行为税(包括印花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化建设税费改,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2005年2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有关部门就《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研究报告》进行研讨。该会议明确了我国从2005年开始就新的税制进行设计,并在合适的城市进行模拟运行。政府目前正积极推进以“明租、正税、清费”为改革方向的房地产新税制的改革。(二)房地产费制。房地产费是指在房地产市场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它是国家机关为房地产方面提供某种服务(管理)或国家授予他方开发利用国家资源而取得的报酬,它也是国家在房地产方面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根据有关规定,现行的房地产费主要有三类:一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在房地产一级市场向土地使用者收取的土地使用费,主要包括地租,国家对土地的开发成本,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二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或其授权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管理房地产业所收取的费用即房地产行政性收费,主要包括登记费,勘丈费,权证费,手续费和房屋租凭登记费及其监证费;三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或事业单位为社会或个人提供特定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即房地产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拆迁管理费,房屋估价收费等。二 现行房地产税费体系存在的问题通过不同的税种,我国对房地产业的发展进行着多层次的调节,但现行的房地产税种的设置,绝大部分是参照其它行业的税种,没有考虑到房地产业自身的特点,因而这些税种结构已不适应房地产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一)宏观税制的缺陷。首先,房地产交易缺监控,税收征管难度大。一是没有普遍建立起房地产评估制度,房地产交易只能以实际成交价为准,加之法律又没有设置针对明显低于市场公允价的房产交易,政府有权优先收购的规定,这便为炒房提供了条件;二是没有严格的注册登记制度,使税务机关面对纳税人的虚假申报常无从查证。其次,“隐形市场”中逃避税,国有资产流失大。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未补交出让金、补办出让手续,或集体所有土地未经国家征用即也是未交出让金,而直接进入市场交易,对此两种情形是采取行政处罚措施还是征土地增值税,如果征,如何计算增值额,这些都是法律的空白。第三,出让、转让土地界限不明,税收征免难以确定。一是两类所有权土地纳税主体难以确定。法律规定我国土地所有权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城市管理法》又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这样实际上集体所有土地正在逐步国有化,使两类土地所有权在现实中难以确定,并使派生的土地出让、转让不易划清,从而影响了纳税主体的确定,具体的征免界线也难以把握;二是性质不明的房地产公司,征免界限难划定。目前许多“房地产公司”挂靠国土部门,又是法人又得履行行政职责,体现政府意愿,致使税务机关很难分清公司业务中哪些属于政策性“代理”,哪些属于“自营”项目,征免界限难确定。(二)微观税制的缺陷。首先,税种分布结构不合理,保有环节相对偏轻。这个环节主要调节政府与房地产占有者之间的收益分配,目前的结构会使土地成为保有者的无息贷款,加之保有阶段的增值几乎都流向保有者,致使更刺激了房地产投机行为;保有阶段的低税负致使流通环节负担过高税负,助长了隐形交易,逃税现象。其次,计税依据不合理,税负不平等。如房地产税从价与从租计征税率差别甚大,导致隐形市场泛滥;现行的契税区分国有与非国有企业纳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都实行内外企业有别制。第三,单个税种征税范围有待扩大。一是现行税制中除耕地占用税外,其它各项税种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征税主体均不包括集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这无形中丧失了国家对这部分房地产的管理和调控;二是城镇土地的规定中也排除了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拔款的单位自用个人所有的非经营性房地产。

房地产评估论文题目列表房地产评估论文题目列表仅供参考!房地产泡沫成因、评估、预控房地产评估中几个问题的思考关于房地产价格随机波动与评估、抵押风险的研究我国房地产评估市场的规范问题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估要点当前我国房地产评估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基于模糊数学的“快速递减加权式”在比较法评估房地产价格中的应用研究房地产泡沫的评估与防范正确理解、灵活运用基准地价修正法——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浅析房地产评估风险形成机制及其防范对策探讨规范发展我国房地产评估业的片断思考探索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贷款项目房地产市场分析的有效性评估当前房地产评估市场状况浅析房地产评估机构脱钩改制后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对房地产拆迁评估的几点思考浅析房地产品牌及其价值评估浅议抵押房地产价格评估风险实物期权方法在房地产投资项目评估中的运用基于模糊数学的房地产评估实务对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思考涉案房地产评估探讨银行贷款抵押工作中涉及房地产价值评估业务所遇到的问题的思考当前保定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通知我国房地产评估业在加入WTO后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初探享乐评价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重庆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之实践议房地产项目评估报告的编制我国房地产价值评估的现状与对策房地产品牌及其价值评估房地产抵押价格评估探析房地产评估机构改革刍议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评估中的弊端及相应对策不同评估目的下房地产估价方法的选择房地产评估中三种评估方法的比较研究AHP法在房地产价格评估中的应用研究关于建行房地产贷款项目评估的若干思考房地产变现价格评估刍议全球化对中国房地产评估业的影响及对策房地产清算价格评估探析浅析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行业风险浅析房地产司法强制变现对评估价值的影响我国房地产评估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商业银行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问题探讨收益还原法评估中房地产折旧费问题的探讨房地产评估系统的研究议房地产抵押价格评估房地产开发项目信贷评估分析用收益法评估房地产如何确定资本化率房地产评估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发展思路房地产评估中使用年限与折旧年限的区别房地产三种评估方法结果异同之经济分析房地产价格评估的系统分析与设计试论房地产评估中的建筑物的损耗浅析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中存在的贷款风险诱因模糊模式识别在房地产评估中选取可比实例的应用对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试论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体系的建立与运作对一宗房地产评估案例的评析与思考房地产抵押评估中的“保守性”质疑浅谈涉案房地产的评估集体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初探商业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的特点脱钩改制与房地产评估业的发展谈房地产价格评估业亟待解决的问题住宅小区房地产投资经济风险的评估浅谈影响涉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几个因素房地产投资评估与决策系统的分析与设计房地产市场比较法评估支持系统设计与应用研究房地产投资风险的仿真评估浅析中国房地产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基于模糊神经网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问题研究论经济外部性对房地产评估的影响新形势下房地产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估房地产品牌价值评估提高我国房地产评估业评估质量刍议房地产价格的不确定性分析与评估方法研究房地产价格的灰色类比评估方法供求失衡房地产市场中的成本法评估房地产贷款项目可行性评估初探基于BS模式的房地产评估项目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实施我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生态评估基于特征价格的房地产评估新方法房地产拆迁评估的难点及应对措施房地产贷款项目评估分析与配套体系构建房地产泡沫的成因、评估与预控对房地产评估中“折旧补偿模型”公式的质疑与探讨论国企改制中的房地产评估对建立区域房地产市场评估体系的思考房地产评估风险的辨析当前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房地产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1、 前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策2、工程项目管理(咨询、设计、监理、施工、采购)应对WTO的形势与对策3、工程监理制度及手段研究4、计算机在项目管理中的应用研究5、国内外招标投标惯例比较研究6、国内招标投标现状及规范研究7、工程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研究8、关于监理人员资质认定办法的思考9、加入WTO对房地产业的挑战与机遇10、关于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的研究11、房地产合理开发规模的研究12、空置房成因及对策研究13、关于住房消费贷款(政策性、商业性)的思考14、关于工程管理专业人员应具备素质的思考15、关于项目后评估的思考16、关于完善工程造价管理的思考17、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策略研究18、工程造价计价现行体制的缺陷与对策研究19、工程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的控制与管理20、拖欠工程款的成因与对策研究21、关于建设有形市场规范化发展的思考22、论工程量清单报价23、工程造价管理模式改革探讨24、论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投资控制25、关于工程造价主动和动态控制的思考26、房地产投资风险研究27、我国物业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28、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的现状及发展研究29、论工程担保制度的建立与推行30、住宅产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增长31、关于提高工程质量的若思考32、基础设施融资模式及策略研究33、项目融资(BOT、TOT、ABS等模式)的现状及对策研究34、国内外工程造价管理的比较分析研究35、加入WTO后建设法规的完善36、关于国际工程承包中FIDIC合同条款的应用37、承包商施工合同风险防范38、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关系的探讨39、工业发达国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管理40、风险管理理论在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应用41、施工索赔的现状和对策研究42、浅谈FIDIC条款中的施工索赔43、论信息技术在工程施工索赔中的功能44、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界定和比较研究45、推行总承包对我国建筑业的影响46、工程总承包企业组建的模式研究47、住房价格合理姓性探讨48、房地产估价方法比较研究49、房地产泡沫预警与防范50、房地产周期波动分析51、房地产经济预警方法研究52、城市规划与城市地(房)价相互作用机理研究53、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探讨54、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XX案例研究

房产税改革论文文献综述

房地产税费制度是房地产市场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健全房地产税费制度,对于充分发挥国有土地资源的效益,防止其流失,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等都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正常发展带给我们对现行房地产税费制度的思考。本文通过分析现存制度的弊端和国外相关制度的成功经验,提出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一些建议。税收杠杆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工具,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房价飞涨,房地产业发展,大到影响市场交易能否顺利进行,国土资源能否得到充分利用,小到影响城市居民能否安居乐业。在这种持续高温的态势下,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以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为遏制畸高房价,给过热的房地产市场降温,税收的杠杆调控作用不容忽视。科学的房地产税费改革比其他控制土地、提高利息、加征房地产转让税等控制房产热的措施都要有力有效。因此,完善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发挥其对于经济的宏观调控功能已是时之所需,势在必行。一 我国房地产税费制度的现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房地产税费制度也逐渐确立和完善。我国的房地产税费体系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房地产税收,一是房地产费。(一)房地产税制经过1994年税制改革,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在税种的设置、税目、税率的调整、内外税制的统一方面逐渐完善起来,形成了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按照征税客体性质的不同,可将房地产税收分为四类:流转税(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行为税(包括印花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化建设税费改,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2005年2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有关部门就《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研究报告》进行研讨。该会议明确了我国从2005年开始就新的税制进行设计,并在合适的城市进行模拟运行。政府目前正积极推进以“明租、正税、清费”为改革方向的房地产新税制的改革。(二)房地产费制。房地产费是指在房地产市场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它是国家机关为房地产方面提供某种服务(管理)或国家授予他方开发利用国家资源而取得的报酬,它也是国家在房地产方面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根据有关规定,现行的房地产费主要有三类:一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在房地产一级市场向土地使用者收取的土地使用费,主要包括地租,国家对土地的开发成本,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二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或其授权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管理房地产业所收取的费用即房地产行政性收费,主要包括登记费,勘丈费,权证费,手续费和房屋租凭登记费及其监证费;三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或事业单位为社会或个人提供特定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即房地产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拆迁管理费,房屋估价收费等。二 现行房地产税费体系存在的问题通过不同的税种,我国对房地产业的发展进行着多层次的调节,但现行的房地产税种的设置,绝大部分是参照其它行业的税种,没有考虑到房地产业自身的特点,因而这些税种结构已不适应房地产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一)宏观税制的缺陷。首先,房地产交易缺监控,税收征管难度大。一是没有普遍建立起房地产评估制度,房地产交易只能以实际成交价为准,加之法律又没有设置针对明显低于市场公允价的房产交易,政府有权优先收购的规定,这便为炒房提供了条件;二是没有严格的注册登记制度,使税务机关面对纳税人的虚假申报常无从查证。其次,“隐形市场”中逃避税,国有资产流失大。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未补交出让金、补办出让手续,或集体所有土地未经国家征用即也是未交出让金,而直接进入市场交易,对此两种情形是采取行政处罚措施还是征土地增值税,如果征,如何计算增值额,这些都是法律的空白。第三,出让、转让土地界限不明,税收征免难以确定。一是两类所有权土地纳税主体难以确定。法律规定我国土地所有权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城市管理法》又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这样实际上集体所有土地正在逐步国有化,使两类土地所有权在现实中难以确定,并使派生的土地出让、转让不易划清,从而影响了纳税主体的确定,具体的征免界线也难以把握;二是性质不明的房地产公司,征免界限难划定。目前许多“房地产公司”挂靠国土部门,又是法人又得履行行政职责,体现政府意愿,致使税务机关很难分清公司业务中哪些属于政策性“代理”,哪些属于“自营”项目,征免界限难确定。(二)微观税制的缺陷。首先,税种分布结构不合理,保有环节相对偏轻。这个环节主要调节政府与房地产占有者之间的收益分配,目前的结构会使土地成为保有者的无息贷款,加之保有阶段的增值几乎都流向保有者,致使更刺激了房地产投机行为;保有阶段的低税负致使流通环节负担过高税负,助长了隐形交易,逃税现象。其次,计税依据不合理,税负不平等。如房地产税从价与从租计征税率差别甚大,导致隐形市场泛滥;现行的契税区分国有与非国有企业纳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都实行内外企业有别制。第三,单个税种征税范围有待扩大。一是现行税制中除耕地占用税外,其它各项税种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征税主体均不包括集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这无形中丧失了国家对这部分房地产的管理和调控;二是城镇土地的规定中也排除了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拔款的单位自用个人所有的非经营性房地产。

为了探讨和掌握论文的写作规律和特点,需要对论文进行分类。由于论文本身的内容和性质不同,研究领域、对象、方法、表现方式不同,因此,论文就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按内容性质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把论文分为理论性论文、实验性论文、描述性论文和设计性论文。另外还有一种综合型的分类方法,即把论文分为专题型、论辩型、综述型和综合型四大类:专题型这是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直接论述的形式发表见解,从正面提出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一种论文。论辩型这是针对他人在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见解,凭借充分的论据,着重揭露其不足或错误之处,通过论辩形式来发表见解的一种论文。综述型这是在归纳、总结前人或今人对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以介绍或评论,从而发表自己见解的一种论文。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研究论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写过论文吧,论文是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一种说理文章。那么你有了解过论文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研究论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摘要 :实质性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的宏观经济管理控制目标,更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共同富裕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愿望。本文针对当今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财税机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于中央与地方两个层面,提出具体改进策略,以期为我国财税机制的优化提供有利参考。

关键词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

充分利用区域天然优势,改革优化财税机制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快速发展与稳定发展的有效措施。区域优势存在差异是区域长时间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也是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失调的基础性原因。而财税制度作为外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对区域优势不明显地区产生有效的弥补作用,进而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根据对欧美等发达地区相关资料的调查,发现创新与优化财税机制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可行性方式。

1、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有关财税机制的问题解析

财税分配机制存在缺陷

财税分配机制涉及范围广阔,主要包括财税收入在地方政府、经济圈与中央之间的具体比例关系。财政收入大量税收项目中,主要支柱性税收占比近90%,这些支柱性税收也就是较为常见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营业税三个方面,其余非税收财政收入主要是对国有资产的有偿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对上述现象进行合理分析,我们能够发现我国财税分配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区域产业税成果微弱。对2015年三种产业的税收供给量展开分析,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第三产业税收贡献率为,第二产业税收贡献了为,第一产业则为,产业结构相对而言比较合理。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财政收入的关键内容,具有极为明显的政策导向作用,有些地区过于依赖非税收作为财政收入来源,这将对税收宏观调控作用造成负面影响,征税结果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不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1]。

财税权限机制存在缺陷

我国现行的财税权限机制主要包括财政收入支配、财税政策拟定发布、财税执行管理等权限。将地方和中央财政支出作为案例进行分析,依照固定比例将财政支出具体分为三种类型,即地方主导型、中央主导型以及地方责任型。据统计显示,2015年全国23种财政支出项目当中,用于国防军事、国际外交、燃油物资储备等工程的财政支出占比,中央主导型财支的一半以上;用于公共设施、安全、设备运营等17种项目的财政支出占比地方主导型财支的一半以上,由此可见,地方财政支出支配权相对更大,但也同时肩负着更多的公共事业责任。这种财税权限机制存在比较严重的缺陷,主要问题体现在地方财政权限和公共事业责任匹配度不足。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之间的比例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维持在3:7的局面,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实行分税制以后,中央财政收入比重逐渐上升至55%。2006年以前,中央财政支出与地方财政支出比例同样是3:7,2013年到2016年地方财政支出一度超过80%,大幅高于总财政收入。当今,地方事权与中央事权在法律层面并没有具体界限,通过二者财政支出比例可知,中央将大量支出任务交付于地方,例如上述23种财政支出项目中,就有2种为地方责任型、17种为地方主导型。地方政府肩负大量本应由中央承担的教育、交通、农林、国土等公共事业的建设,引发地方和中央之间的公共事权偏移错位现象,使地方经济发展陷入窘境。

2、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机制策略

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稳定的发展,必须对相关财税机制、政策加以优化和完善,放宽我国大量欠发达地区财税管理权利,为其供应接二连三的优惠措施,进而从国家层面对经济发展形成促进作用,提升公共事业和人民生活均衡水准,不断减小东北、西北等欠发达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差距,进而良好完成协调稳定发展的根本目标[2]。

优化财税分配

优化财税分配机制应从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优化共享税比例。在我国营改增战略事业的驱使下,地方政府能够在短时间保有地方财政实力,但就长远角度来讲,仍然不够完善。因此,应在完全取消营业税以后,重新构建增值税具体分享占有比例,使地方政府分配比例达到40%。同时,为加速我国大量欠发达地区经济进步,提高对此类地区的鼓励和支持力度,应对偏远山区、产业优势严重欠缺、资源干枯、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欠发达或困难地区进一步增加五到十个百分点的分成。此外,还应逐渐取消城建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项目以企业、行业为基础进行税收分享的现行方式,应给予省级以下立法部门或地方政府自行规定增值税划分规则的权利。

第二,优化或重塑地方税收系统。国家应尽快推出资源税整改措施,例如将石油、天然气、水资源、森林资源等归纳为征税体系,以从量定额、从价定率的角度实现从价计税,从根本上提高自然资源负税能力。然而,对于欠发达地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传统资源城市应依照具体情况实施减免赋税的政策;优化个人所得税,根据具体行业和普适性计税方法,拓展综合所得税内容;深化房地产税收项目改革优化,使传统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合二为一,由地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税率。

改革财税权限

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应对现行财税实施全方位改革。一方面,将地方和中央之间所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具体划分,让其界限清晰。例如,中央应负责九年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事业,负责国家安全、外交、消防、警察等安全类事业支出,而地方政府应负责地方区域内城市中的公共交通、公共环境建设等事业的支出,将高速公路、铁路、航空等大型交通运输事业,水利、电网建设等大型工程建设事业设定为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支出,并根据我国目前国情,明确比例;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中央占有、支配财政的权利相对较大,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可根据地方具体情况,适度放宽该区域政府的财权。例如,以科学、客观、合理的形式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确定权、解释权、减免权等。

在分税制度背景下,地方和中央均有着不同程度的独立税收,应给予地方政府关于固定税收的管理权限,并且该权限必须以独立自主的模式存在,将非全国性征收的税收立法权、减免权交予地方,在中央制定全国性征收的个人房产税、资源税等地方主要税收法律的同时,给予地方适当的减免权和细微调整权,进而为地方财政实力增加和经济增长提供有力保障[3]。除此之外,我国还应对财税绩效评价体系进行合理完善。例如,明确协调发展标准,构建以国家为主体,省级、地方政府相互配合的绩效评价规则。其中,财税评价的主体机构应包括审计部门、立法部门、税务机关以及财政机构等,将责权制度应用于财税评价工作上,实现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制约合理的新局面,扩大评价的内容范围,将财政分配的整体过程全部划分到评价体系当中,加大力度对税收管理、财政收入等工作的绩效评价。

3、结语

综上所述,合理、科学、符合我国国情的财税制度是确保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就目前我国现行财税机制而言,在制度、权限等多个方面存在问题,对其进行优化和改革是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之路。中央和地方应立足于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我国财政机制,进而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奠定基础。

4、参考文献

[1]马万里.中国式财政分权经济增长导向型特征分析-兼论经济持续增长与社会和谐发展的体制约束[J].社会科学,2014(09):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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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厚义.后发地区财税制度改革的特征问题、动力体系与应对策略[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4,30(05):3-9.

房产税改革论文参考文献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作为商业经济主要经营场所的商业房地产发展迅速,但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及其他外部环境因素,商业房地产的开发、管理运营过程中存在巨大的投资风险。本文首先对商业房地产作总体概述,然后在商业房地产投资风险类别论述的基础上提出商业房地产投资风险防范策略,以尽可能的识别、评价并且防范商业房地产的投资风险,增加房地产企业的盈利。 关键字:商业房地产;投资风险;防范策略 一、商业房地产概述 (一)商业房地产概念 房地产按其用途可划分为住宅房地产、工业房地产和商业房地产等,顾名思义,商业房地产主要用于商业经营,包括各种零售、批发、休闲、餐饮、娱乐等经营用途。商业地产的形式多样,主要包括批发市场、购物中心、专业市场、品牌店、酒店旅馆、娱乐性商业地产和住宅的底层商铺等。工业园区一般不划为商业房地产。 (二)商业房地产在我国的发展 我国的商业房地产是伴随着整个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发展而逐渐发展起来的,1998年以前由于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商业房地产发展较为缓慢,较为有代表性的商业房地产建设项目有广州天河城、北京新世纪中心、东方广场。在1990年以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商业房地产进入迅速发展的时期,突出表现在商业房地产竣工面积的持续的快速增长。 但在商业房地产迅速发展的同时,其投资风险不断显现并成为房地产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威胁。我国商业房地产的经营管理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开发模式以“分割出售、售后包租”为主,建设完成就将分割后的铺面产权全部出售或部分出售,但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商业房地产的销售面积仅占到竣工面积的50—60%,待销售房产大量空置,造成了商业房地产空置率的居高不下,这就导致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利润无法实现甚至成本也难以弥补,形成巨大的投资风险。 二、商业房地产投资风险类别 (一)政治风险 1.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由于国家政策的为预期的变化给商业房地产的开发造成经济利益的损失。房地产业作为一国最主要的固定资产投资,与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联系紧密,国家会通过与房地产有关的政策的调整以调节宏观经济的运行,这些政策包括产业政策、土地政策以及税收政策等。例如,在产业政策方面,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这势必会改变房地产业内部结构的变化,大量的资金会投向国家政策扶持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商业房地产的发展。 2.城市规划风险 由于我国城市规划尚不完善以及某些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打造形象工程等原因,近年来国内一些城市出现商业房地产规划布局不合理、局部过热的现象。据统计,截止到目前,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商业街存量已超过3000条,地、县级城市的部分新建商业街显性空置率达到15%,隐性空置率超过20%。另一方面,商业房地产的建设和运营周期长,在这期间的城市规划的变动会导致项目的彻底破产,大部分的建设成本收不回来,很多项目只能前功尽弃。 (二)经济风险 1.市场供求风险 商业房地产的市场供求风险是由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失衡所带来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商业房地产的供给过多,供过于求导致房地产的大量空置。其主要原因是随着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利益的驱动使得社会上大量的资金投向房地产业,商业房地产的建设规模迅速增加,并且超过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居民的消费水平。另一方面,已建成的商业房地产项目不能满足市场的要求,市场的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为已建成的商业房地产项目在区位、规模、结构等方面与商家的需求不一致,不能满足商家的经营的要求,造成这一风险的原因在于开发商没有实现进行完善的商业规划,不是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项目的开发,而是非理性的先开发后招商,这必然会造成市场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严重的市场供求风险直接导致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损失。 2.融资风险 商业房地产的融资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即由于银行贷款利率的变化给房地产企业带来的风险。由于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发展尚不完善以及受传统的投资观念的影响,房地产企业运用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受到限制,只能大量的向银行贷款。据统计,在我国的房地产企业中,大多数企业对银行信贷的依赖在70%-80%左右,对于商业房地产项目,其项目资金的回收期比住宅房地产要长,因此受利率变化的影响更大。利率作为国家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指标,2001年至2008年国家对五年以上贷款利率调整过18次之多(如图一),仅2007年就上调利率6次,上调总幅度在10%以上,这对于贷款数量巨大的产企业来说,会大大增加其融资成本。 (三)开发商自身经营能力风险 商业房地产业跨越房地产业和商业经营两个领域,不仅在后期的经营管理中要进行有效的商业经营管理,在前期的建设开发阶段也要做好充分的商业规划并进行有效的招商活动。而我国大多数商业房地产企业都是以经营住宅房地产为其主要业务,缺乏商业运营管理的人才及经验,套用住宅房地产的开发模式,没有进行有效的商业规划及招商活动,待项目建成后直接出售产权或者进行招租。产权的出售固然可以迅速的回笼资金,但现金流就此中断,不符合商业房地产建设的初衷及实现企业受益的最大化;由于商业运营的经验不足,商业房地产的出租中管理混乱,容易激发与商户之间的矛盾,严重影响企业的利益。 三、商业房地产投资风险防范策略 (一)按照国家政策及城市总体规划,规避政治风险 房地产企业应当时刻关注国家的宏观政策的变化,包括产业政策、土地政策以及税收政策等,并且要依据政策规定合理的调整经营业务的内容、经营方式、区位选择。例如利用在城市高新区建设商业房地产税收优惠的政策调整企业建设项目的区位,以获得税收优惠。 如上所述,城市规划风险对企业的影响巨大,因此房地产企业在新项目开工前既要符合城市发展规划,要依据城市发展规划确定商业地产项目的选址、定位、规模、档次,又要做好充分的市场调查,对项目所处地域的人流、竞争状况、周边商业环境、交通状况等进行综合的调查研究,如果调研结果显示此次城市规划并不合理,企业开发商业房地产项目无利可图,就不要盲目的遵循城市的规划,应转向其他城市或地区以合理的规避城市规划风险。 (二)加强市场供求风险及融资风险的控制 1.根据市场需求量,规避市场供求风险 针对产生商业房地产市场供求风险的两个原因,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根据市场的需求量,合理安排建设规模以及种类,因为商业房地产的建设和运营时间长,所以以上的安排要在充分调查和合理预测的基础上具有前瞻性。例如,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未来几年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会大量建设,必然形成对商业房地产的冲击,因此就要适当的减少商业房地产的建设,以规避供过于求的风险。另一方面,一个商业房地产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后期的商业管理运营的效果,而后期的商业管理运营的效果如何又取决于项目开发前是否有一个完善的商业策划。只有对项目选址、业态定位、项目设计进行精心的商业策划,根据商户的业态、区位的需求进行建设,后期的管理运营才能顺畅的进行,商户才能实现其预期的经济利益,既避免与商户之间发生矛盾,又从房产的升值中获得更大的利润。 2.开拓融资渠道,防范融资风险 要防范融资风险中利率变化给企业带来的成本的增加,一方面可以通过固定利率贷款锁定项目成本,但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大力开拓融资渠道,提高自有资金比例,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要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争取上市融资或者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也可以引进外资,扩大外资在企业总资本中的比例,通过以上措施减少对银行贷款的依赖程度,既能有效的防范贷款利率风险,又能通过上市或引进外资等改善企业的管理水平,学习国外房地产企业的先进经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加强商业房地产的管理运营,防范开发商自身经营能力风险 商业房地产的开发与其他类别房地产的最大不同在于项目完工后的管理运营阶段,因为项目成本的弥补、利润的获得都是在这一阶段实现,所以管理运营阶段就成为商业房地产开发中至关重要的阶段,对国内众多商业房地产项目进行研究可以发现,大多数开发项目的失败源于商业管理运营的缺失或不成熟。商业地产开发中,要防范开发商自身经营能力风险可考虑如下策略。 1.树立房地产商业管理运营的观念 商业房地产建筑工程的完工是进行商业运营管理的基础而不是整个项目的结束,商业房地产的增值靠的是后期商业管理运营而不是仅仅的产权出售获利,因此,国内的房地产企业应当改变套用住宅房地产的经营模式,树立房地产商业管理运营的观念,在项目完工后通过有效地商业管理运营存进房地产项目的不断升值。 2.增加人才储备,完善管理运营 商业房地产的管理运营涉及房地产开发和商业运营两个领域,因此需要具备这两个领域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人才进行项目的合理商业规划和招商活动。房地产企业可以与高校联合,按照企业对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设计培养计划,培养企业所需要的人才。 3.统一经营主题,建立商业品牌 一个商业房地产项目中会有各种不同的业态,现代商业房地产管理运营的精髓就是要把松散的经营单位和多样的业态统一为一种经营主题,最终建立一个被消费者认同的商业品牌。根据各地区消费水平、消费结构、消费环境和项目经营规模,通过对项目中商户进行统一招商和物业管理,实现项目经营的精准定位,发挥整合优势,以避免商铺之间的定位参差不齐、难以统一形象的弊端。在经营主题统一的情况下,通过引进主力店和品牌店,在主力店和品牌店的影响和带动效应下,逐步树立项目的商业品牌。 参考文献: [1] 王珍莲.新时期我国商业地产开发模式走向研究[J].建筑经济, 2007,(07) . [2] 李翔.商业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分析与研究[D].重庆大学, 2008 [3] 杨福涛.商业房地产投资风险评价及规避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8 [4] 高嵩.商业房地产企业如何打造核心竞争力[J].辽宁经济,2009,(05). [5] 崔晶莉.我国商业房地产市场利用外资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19).

浅谈西方经济学论文范文

在各领域中,大家都跟论文打过交道吧,论文写作的过程是人们获得直接经验的过程。你知道论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我整理的浅谈西方经济学论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 要:西方经济学是高校财经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其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要学好这门课程对刚进入大学的新生而言有一定的难度。结合亲身教学实践,提出自己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西方经济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思考

一、西方经济学的性质

西方经济学作为高校财经类、管理类本科生的核心课程之一,是学生进入大学学习接触的最早的专业基础课,它分为《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两部分,跟高中课程比较,是学生学习知识和学习方法的一大转折点,其理论性强,专业程度高,面对从未接触过的经济理论和大量的经济模型的大学新生,学生们普遍都产生了畏惧心理,都有抵触情绪。那么如何教好这门课,如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就成了广大教师的必须认真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由于西方经济学具有理论性强、抽象、难理解的特点,同时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的理论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假设条件上形成的,比如,序数效用论者用无差异曲线分析方法来考察消费者行为就给出了关于消费者偏好的三个假定等,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都是借助抽象的数学模型来解析经济现象,应用数学分析工具来经济学论题是很常用的方法。西方经济学在消费者行为、生产理论、资源配置、资源利用、就业失业、货币供给、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方面的理论为社会经济生活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和借鉴。鉴于西方经济学特殊的课程特点,很多学生在学习西方经济学的过程中感觉困难。因此要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必须要求学生端正自己的态度,转换自己的角色,从高中的灌输式教学转换为自我学习为主,培养学生对经济学的探索思考和学习的兴趣。

二、贵州民族大学学生特点

笔者长期以来一直从事西方经济学的教学工作,且担任过四年班主任,经过与学生接触,发现我院学生在学习西方经济学时普遍有以下特点:

1.数学基础薄弱。贵州民族大学商学院学生普遍具有数学基础薄弱的特点。由于西方经济学分析方法有定性分析和定量相结合、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要求学生在学习的时候有一定的数学基础,我院经济学和金融学专业该课程一般是大一下学期开设,其他专业是大二上学期开始开设。而学生大一的时候仅仅学了高等数学,概率和统计还没接触,学生数学基础参差不齐,导致学生普遍不愿进行定性分析,一看到需要相关的数学知识,从心理上就产生了畏惧。

2.感性认识多于理性认识。我院学生对老师授课课程中关于经济学家的逸闻趣事很感兴趣,而一旦讲到图形、表格、函数公式推导等内容时则表现得较迷茫。经济学分析中的实证分析方法需要用到数学思想,理性成分相对较多。

3.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不强,大多处于被动状态。根据笔者教学实践经验来看,笔者在第一次课的时候会提出学习三步骤的要求:课前预习,课堂听讲,课后习题。但是在后面的教学中有很多学生并没有按照要求去做,在学习上非常被动,没有预习的同学上课大多都听不懂,由于西方经济学是一个系统性的课程,其理论连贯性很强,最终会产生恶性循环,一学期下来都听不懂;有些即使暂时听懂,但是没有真正理解,过后不久就会忘记;有些看着懂,但是自己不去做题,不去琢磨,就会出现“眼高手底”的现象。

三、提高教学效果的思考

针对以上我院学生特的特点,笔者认为要提高学生学习西方经济学的兴趣,提高教学效果,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定位要清晰,目标要明确。进入课程学习之前要让学生明白,学习西方经济学要达到的目标是结合社会需要来培养人才,即社会需要什么人才,要求有什么知识结构能力。首先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基本功,对理论体系把握清楚,重点掌握,西方经济学成为很多学校考研的必考科目,因此要求学生学完后能达到考硕士研究生没问题。要达到这个要求,就必须做到课前预习,课中跟老师思路走,课后复习思考三步骤。培养学生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能力,会用经济学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第一节课就应该给学生充分讲解什么是西方经济学、为什么要学习西方经济学以及如何才能学好微观经济学,该门课程要达到的目标,让学生从思想上端正自己的态度,引起足够的重视。从笔者这几年的教学实践来看,学生们通过第一次课后,基本上都能认识到西方经济学这门课的重要性,也表示要学好这么课虽然有一定的难度,但只要下足够的功夫,有信心学好西方经济学。

2.掌握方法,事半功倍。笔者多年来讲授西方经济学,与学生接触较多,学生普遍反映西方经济学理论性强,图表模型多,学习起来抽象,枯燥乏味。教师在教授课程中和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都要掌握方法,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首先,教师授课改变以往“灌输式”教学—老师讲课学生听课的模式,多利用现代化教学方式,采用重点内容老师讲解,学生讨论消化的模式,理论联系实际,多结合身边新颖的、生活化的案例来阐述经济理论,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理论,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挖掘学生的潜力。如“蛛网模型”可以利用农民生产的实例加以讲解,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

其次,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除了利用多媒体进行PPT展示以外,还要给学生进行视频教学,给学生介绍主流经济学网站,多了解掌握经济热点问题,让他们主动进行浏览学习,拓宽视野,提升学习兴趣。我院学生与经济学大师正面接触的机会不多,除了学校邀请专家讲学作报告以外,要利用网络自己主动接触获取相关信息,就要在上课的时候由教师适当地引导学生,而不是一味地讲书上的内容。

再次,西方经济学的很多知识点具有相类似性,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将这些知识点串联起来讲解,以便帮助学生温故而知新。由于我校是二本,学生的基础比国内某些一流院校学生要稍微差些,尤其是数学基础。部分学生在理解问题的时候反应稍微慢点,因此老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多点耐心,能不厌其烦地给学生讲解,尤其是某些联系比较紧密的知识点。如无差异曲线和等产量曲线为什么都是向右下方倾斜且都是凸向原点,收入预算线与等成本线等,可以通过对比分析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知识点。

最后,要求学生课后多做习题,巩固学习效果。由于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强,各知识点衔接紧密,且有较多的图表,需要一定地数学基础,对相关的数学知识点部分要多复习,能很好的将数学知识利用到经济学上来,用数学理论解决经济问题,如一阶倒数与边际分析方法。因此必须要求学生除了课堂认真听讲外,在课后要多做习题,教师每讲完一章要多布置习题,来帮助学生加深理解,培养学生的经济思维能力。

另外考试方式的转变也很重要。对学生进行考核是衡量老师教学、学生学习效果的手段,科学的考核方式能帮助教师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从笔者教学实践来看,我院学生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临时抱佛脚”的心态,在平时上课不重视,专等老师期末划重点,然后把老师的重点一抄一背,保准能通过,这也成了学生们的考试法宝。因此要打破学生的这种依赖心理,要采用多种考核方式相结合的方法,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相结合。首先教师在上课第一节课就要明确告诉学生期末绝不会划重点,重点就在平时上课内容中;其次考试题目多样化,除了常规习题外,还要有开放式的论述分析题,让学生利用经济思维方式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最后笔者认为应该加大平时成绩的比例,来督促学生平时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改变“临时抱佛脚”的`突击学习法。

四、总结

西方经济学是一门理论性强、抽象、难于理解和掌握的学科,要提高教学效果,就需要教师和学生从思想上给予重视,端正态度,教师根据学生自身的特点掌握教学方法,因人施教;学生要掌握学习方法,教师和学生相结合,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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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岩.西方经济学教学过程中的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12).

一、经济学案例的选编

1.经济学案例要贴近生活。

许多教材在讲替代关系时常以茶叶和咖啡为例,这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没错,但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生活习性差异较大,有些地方,如广东,喝茶成了他们生活的一部分,咖啡根本无法代替,尤其是那些喜喝功夫茶的人更是如此。类似的例子还有大炮和黄油。该案例虽能反映稀缺资源配置的原理,但黄油离中国学生似乎有点远,而且对于普通消费者,二者既非替代也不互补。这就说明,经济学案例的选择,应该尽量从生活实际出发。

2.案例要与理论紧密结合。

西方经济学的教学目的是通过教学活动使学生掌握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并能运用这些基本理论和原理分析、解决实际经济问题。说到底,案例教学是理论教学基础上的一种辅助教学方法,是为理论教学服务的。因此,选编的案例必须反映经济学原理的典型特征和一般规律,要能揭示案例的内在联系和经济学原理的有关特征。

3.经济学案例来源要多样化。

经济学案例来源首先应该是丰富多彩的经济现实生活,尤其是热点经问题。因为这类案例能引导学生走出象牙塔,关注现实生活,极大地培养学生对经济学的兴趣,大家都知道,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当我们用鲜活的经济生活成功地吸引了学生,使他们关注经济生活,甚至让他们养成了定时收看新闻联播、经济半小时、经济观察,并且关心国家的经济生活的时候,我们可以说,我们的经济学教学任务已经完成了一半了!

二、经济学案例教学的课堂组织

1.正确处理师生关系。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教学中教师居于主导地位,学生才是教学的主体。案例教学就是要在老师的主导下,利用鲜活的案例,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案例教学中,教师或在课堂当堂呈现案例,或布置学生课前阅读相关材料。然后引导学生思考、讨论,得出自己的观点。讨论案例是案例教学的中心环节,教师要创造机会让学生走向前台,展示自己的观点。教师则由前台转向幕后,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应当组织和引导学生运用已有知识和经验进行讨论、交流,发现问题和分歧,尽量让学生自己解决,如果学生自己不能解决,则应选择适当时机给予解答。教师在学生讨论过程中,除了应该把握讨论节奏,控制教学进度外,还应当关注每个学生的表现,不断启发、诱导学生开动脑筋,尤其应鼓励学生勇于独立思考,形成独特见解。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的能力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得以锻炼和提高。

2.正确处理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关系。

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有其完整严密的理论体系,课堂教学的主要任务就是向学生展示这些理论,案例教学则是要通过生动可感的实例来图解,或补充说明这些理论。很明显,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是主次关系,案例教学应服务于理论教学。这是因为,一方面,经济学具有独特的科学性与严谨性,理论教学中严格的理论推导过程是训练学生经济学逻辑思维能力的重要手段。学生就是在这一系列看似枯燥的训练过程中,学会了对经济现象的数学描述和严格的逻辑推演,掌握了一系列经济范式并试图用这些范式去认识纷繁复杂的经济世界,形成了对现实经济世界独特的分析、判断、归纳和预测的能力;另一方面,课堂教学中学习的概念、公式、定理、公理,是案例分析的基础。显而易见,没有概念和理论的讲解,仅仅从案例中得到结论,难以让学生建立起全面的理论结构,学生获得的必将是零散的不系统的知识点。因此,充分地讲解基本理论是学生学好经济学的基础。经济学不能像MBA教学那样可以以案例为主。相反,在经济学教学中,案例教学只能是理论教学的辅助,是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抽象、枯燥的理论知识的。

3.案例要服务课堂教学的需要。

尽管借助生动的案例,可以深入浅出地讲解理论,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案例教学不能因此替代教师的课堂讲授。教师在课堂讲授时,对案例的运用要紧扣课堂教学的需要,而不仅仅是为了引发学生的兴趣,成为哗众取宠的工具。在课堂中,对案例的运用,一定要把握好度。为此,教师一定要做到:首先,要明确案例在课堂讲授中作用。案例在课堂理论讲授中可以是对理论的注解和延伸,可以是对理论的具体应用,也可以是为了拓展和提升学生的思考。只有当教师明了案例的作用,对案例的运用才能恰到好处。其次,引用案例要根据学生的知识水平与社会阅历来控制案例的难度。为了便于学生理解案例,最好要向学生交代案例的背景,同时案例的引用要尽量完整精简,既不能根据个人好恶随意取舍,更不能断章取义。最后,为使案例较好地发挥作用,案例应该有鲜明的主题,应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设计一些问题以启发学生的思考。

摘要:

随着我国房产税改革方案的提出以及沪渝两市的试点情况,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必将迎来全新的挑战和机遇。工商管理对规范房地产经济发展,平衡行业内部竞争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文章对工商管理的特点进行了简单分析,针对房地产经济和工商管理之间的内在联系作了剖析,探究了工商管理对房地产经济的促进作用,以期对相关工作起到一定参考作用。

关键词:工商管理;房地产经济;内在联系;促进作用

房地产经济发展的好坏和国家整体经济发展具有直接关联,其既是国家宏观政策的体现,也是市场环境的外在表征。工商管理是对各行各业的监督约束,通过明文规定对行业内的各种行为进行检查和规范。对于房地产行业而言,通过工商管理加强其行业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对维持房地产经济持续发展和保证市场秩序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工商管理特点分析

工商管理从其性质上看属于政府职能部门,但是,其和常规的职能部门又存在一定差别。工商管理的核心工作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各行各业进行监督管理,以此确保各行各业经济发展科学合理。通过工商管理的定义不难看出,其只是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不具备直接干预经济活动的权力。因此,可以说工商管理是市场经济的框架,市场经济只有在工商管理的范围内才能确保良性健康的发展,一旦超出工商管理的范围,就可能导致一些违背市场规律、法律法规的行为出现,最终对市场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从实际工作看,工商管理具有很高的灵活性,对于不同经济体或是不同的行业,工商管理可以采取不同措施手段展开相关工作。但是,在这高度的灵活性当中,又有一部分维护不变的核心内容,比如我国经济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等。只有以我国的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作为不变的核心,以此构建灵活多用的工商管理工作模式,才能取得最好的工作效果。工商管理从范围上看是很大的,其不仅涵盖了各行各业,在管理形式上也可以分为有形监管和无形监管两种。有形监管就是工商部门通过既定的准则、确定的流程等展开相关工作。而无形的监管主要是凭借市场准入、市场竞争和市场交易等对各行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管,以此实现市场经济平稳发展。

二、房地产经济和工商管理的内在联系

(一)房地产经济是工商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

在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下,房地产经济也表现出了强力的增长。尤其是在我国经济水平整体提高之后,普通居民对住房的需求不断增长,直接刺激我国房地产行业大幅进步。但是,在房地产行业飞速发展的背景下,也表现出了不少问题,尤其是在房地产规模迅速扩大之后,对应的监管制度和措施缺少,导致房地产行业出现了一些乱象。因此,作为工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经济对工商管理工作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也是工商管理工作不断进步的重要基础。

(二)房地产经济和工商管理可以实现互补互助

房地产经济想要快速、健康、稳定的发展,离不开工商管理的监管约束。同理,工商管理工作的进步发展也离不开房地产经济的支撑。房地产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环节,其具有风向标的作用,通过房地产经济的发展情况,就可以对其他行业的发展情况作出基本预测。而工商管理是保证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的重要手段,即工商管理工作不断发展进步,就可以促进房地产经济进步发展,而房地产经济发展进步又可以反向推动工商管理进步。所以说,房地产经济和工商管理具有互补互助的作用,二者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三)工商管理为房地产经济发展助力

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具有许多关联因素,比如市场需求、行业竞争、关联行业发展以及工商管理等。在这些众多因素中,市场需求和行业竞争等都属于房地产经济的直接关联因素,而工商管理属于外部刺激因素,这两类因素在不同的层面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虽然工商管理自身也存在一定缺陷,无法全面地对房地产经济发展起到监管作用,但是,其仍然可以通过现有的制度和政策对房地产经济发挥推动作用。尤其是在美国发生房地产泡沫之后,我国更应该加强工商管理在房地产经济发展中的监管作用,以便为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助力。

三、工商管理对房地产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分析

(一)促进房地产市场更加规范合理

房地产市场在发展过程中表现出了不少不合理的行业现象,给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不小的限制。基于此,通过加强工商管理对房地产行业的监管,可以有效减少这些不合理现象。比如,拿地是房地产企业规划布局的重要环节,也是竞争最为激烈的一个环节。但是,在某些地方,房地产企业拿地存在一些暗箱操作,或是一些不正当的竞争行为,这给整个房地产市场带来了一股不正之风,扰乱了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因此,通过工商管理的强力作用,依据各项规章制度对房地产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监管,对其中存在的不合理操作进行严厉打击,以此逐步规范完善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经济良性发展。

(二)维持房地产经济发展秩序

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合理的现象,打破原本有序的经济发展局面。加之金融危机对我国造成的冲击,进一步扩大了经济发展有序局面被打破的问题,导致我国房地产经济发展出现混乱。出现混乱会导致不正当竞争加剧、消费者利益受损、房地产企业经济效益下滑以及关联行业发展前景走弱等问题。因此,基于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通过工商管理确保这些政策在房地产经济发展中得以落实,对恢复并维持房地产经济发展秩序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不仅如此,通过工商管理的强力规范作用,还可以最大程度减少房地产行业中的一些风险因素,确保房地产经济可以实现有序发展。

(三)有效的风险防控

风险防控是企业乃至整个行业发展中所必须予以重点关注的问题,但是如何全面完善风险防控,却有待进一步研究。对房地产经济发展而言,风险防控的对象因素众多,各种规章制度都会对房地产经济造成影响。风险防控不仅仅是企业的事情,也是工商管理的重点工作,因为保证企业安全、良性的发展是工商管理的职责所在。于工商管理而言,其风险防控相关工作主要是从监督管理的层面入手,发现房地产经济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风险因子,并及时提出对应的风险应对措施,或是责令企业对存在风险因素的方面进行整改。

(四)保证消费者利益

工商管理的意义不仅在于维护行业的经济发展,其还需对消费者的利益进行保证。就房地产经济发展而言,消费者利益受损的事件出现频率颇高,各类新闻中均报道过相关新闻。在房地产行业中,消费者遭遇最多的问题就是房屋质量问题。相对房地产企业而言,消费者属于弱势群体,其在利益受到侵害时难以得到客观公正的对待。因此,通过工商管理打击房地产经济发展中侵犯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可以较大程度保证消费者利益。

(五)指引房地产经济发展方向

工商管理在某种程度上是国家政策制度的反映,其可以体现出国家未来经济发展规划的动向。不仅如此,工商管理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种具体手段,可以从外部对房地产经济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在房地产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通过工商管理指引其未来的发展方向,对房地产经济的进步具有积极效用。

四、结语

房地产经济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在房地产市场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工商管理的作用逐渐凸显。在房地产经济中加强工商管理的相关工作,可以对房地产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在市场秩序、风险防控以及消费者利益等方面都发挥出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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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是房地产行业整个行情的不仅仅只是商业地产的....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研究论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写过论文吧,论文是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一种说理文章。那么你有了解过论文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研究论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摘要 :实质性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的宏观经济管理控制目标,更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共同富裕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愿望。本文针对当今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财税机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于中央与地方两个层面,提出具体改进策略,以期为我国财税机制的优化提供有利参考。

关键词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

充分利用区域天然优势,改革优化财税机制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快速发展与稳定发展的有效措施。区域优势存在差异是区域长时间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也是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失调的基础性原因。而财税制度作为外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对区域优势不明显地区产生有效的弥补作用,进而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根据对欧美等发达地区相关资料的调查,发现创新与优化财税机制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可行性方式。

1、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有关财税机制的问题解析

财税分配机制存在缺陷

财税分配机制涉及范围广阔,主要包括财税收入在地方政府、经济圈与中央之间的具体比例关系。财政收入大量税收项目中,主要支柱性税收占比近90%,这些支柱性税收也就是较为常见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营业税三个方面,其余非税收财政收入主要是对国有资产的有偿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对上述现象进行合理分析,我们能够发现我国财税分配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区域产业税成果微弱。对2015年三种产业的税收供给量展开分析,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第三产业税收贡献率为,第二产业税收贡献了为,第一产业则为,产业结构相对而言比较合理。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财政收入的关键内容,具有极为明显的政策导向作用,有些地区过于依赖非税收作为财政收入来源,这将对税收宏观调控作用造成负面影响,征税结果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不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1]。

财税权限机制存在缺陷

我国现行的财税权限机制主要包括财政收入支配、财税政策拟定发布、财税执行管理等权限。将地方和中央财政支出作为案例进行分析,依照固定比例将财政支出具体分为三种类型,即地方主导型、中央主导型以及地方责任型。据统计显示,2015年全国23种财政支出项目当中,用于国防军事、国际外交、燃油物资储备等工程的财政支出占比,中央主导型财支的一半以上;用于公共设施、安全、设备运营等17种项目的财政支出占比地方主导型财支的一半以上,由此可见,地方财政支出支配权相对更大,但也同时肩负着更多的公共事业责任。这种财税权限机制存在比较严重的缺陷,主要问题体现在地方财政权限和公共事业责任匹配度不足。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之间的比例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维持在3:7的局面,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实行分税制以后,中央财政收入比重逐渐上升至55%。2006年以前,中央财政支出与地方财政支出比例同样是3:7,2013年到2016年地方财政支出一度超过80%,大幅高于总财政收入。当今,地方事权与中央事权在法律层面并没有具体界限,通过二者财政支出比例可知,中央将大量支出任务交付于地方,例如上述23种财政支出项目中,就有2种为地方责任型、17种为地方主导型。地方政府肩负大量本应由中央承担的教育、交通、农林、国土等公共事业的建设,引发地方和中央之间的公共事权偏移错位现象,使地方经济发展陷入窘境。

2、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机制策略

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稳定的发展,必须对相关财税机制、政策加以优化和完善,放宽我国大量欠发达地区财税管理权利,为其供应接二连三的优惠措施,进而从国家层面对经济发展形成促进作用,提升公共事业和人民生活均衡水准,不断减小东北、西北等欠发达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差距,进而良好完成协调稳定发展的根本目标[2]。

优化财税分配

优化财税分配机制应从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优化共享税比例。在我国营改增战略事业的驱使下,地方政府能够在短时间保有地方财政实力,但就长远角度来讲,仍然不够完善。因此,应在完全取消营业税以后,重新构建增值税具体分享占有比例,使地方政府分配比例达到40%。同时,为加速我国大量欠发达地区经济进步,提高对此类地区的鼓励和支持力度,应对偏远山区、产业优势严重欠缺、资源干枯、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欠发达或困难地区进一步增加五到十个百分点的分成。此外,还应逐渐取消城建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项目以企业、行业为基础进行税收分享的现行方式,应给予省级以下立法部门或地方政府自行规定增值税划分规则的权利。

第二,优化或重塑地方税收系统。国家应尽快推出资源税整改措施,例如将石油、天然气、水资源、森林资源等归纳为征税体系,以从量定额、从价定率的角度实现从价计税,从根本上提高自然资源负税能力。然而,对于欠发达地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传统资源城市应依照具体情况实施减免赋税的政策;优化个人所得税,根据具体行业和普适性计税方法,拓展综合所得税内容;深化房地产税收项目改革优化,使传统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合二为一,由地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税率。

改革财税权限

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应对现行财税实施全方位改革。一方面,将地方和中央之间所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具体划分,让其界限清晰。例如,中央应负责九年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事业,负责国家安全、外交、消防、警察等安全类事业支出,而地方政府应负责地方区域内城市中的公共交通、公共环境建设等事业的支出,将高速公路、铁路、航空等大型交通运输事业,水利、电网建设等大型工程建设事业设定为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支出,并根据我国目前国情,明确比例;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中央占有、支配财政的权利相对较大,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可根据地方具体情况,适度放宽该区域政府的财权。例如,以科学、客观、合理的形式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确定权、解释权、减免权等。

在分税制度背景下,地方和中央均有着不同程度的独立税收,应给予地方政府关于固定税收的管理权限,并且该权限必须以独立自主的模式存在,将非全国性征收的税收立法权、减免权交予地方,在中央制定全国性征收的个人房产税、资源税等地方主要税收法律的同时,给予地方适当的减免权和细微调整权,进而为地方财政实力增加和经济增长提供有力保障[3]。除此之外,我国还应对财税绩效评价体系进行合理完善。例如,明确协调发展标准,构建以国家为主体,省级、地方政府相互配合的绩效评价规则。其中,财税评价的主体机构应包括审计部门、立法部门、税务机关以及财政机构等,将责权制度应用于财税评价工作上,实现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制约合理的新局面,扩大评价的内容范围,将财政分配的整体过程全部划分到评价体系当中,加大力度对税收管理、财政收入等工作的绩效评价。

3、结语

综上所述,合理、科学、符合我国国情的财税制度是确保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就目前我国现行财税机制而言,在制度、权限等多个方面存在问题,对其进行优化和改革是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之路。中央和地方应立足于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我国财政机制,进而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奠定基础。

4、参考文献

[1]马万里.中国式财政分权经济增长导向型特征分析-兼论经济持续增长与社会和谐发展的体制约束[J].社会科学,2014(09):32-42.

[2]徐丽媛,王胜伟.借鉴“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创新生态补偿财税责任制度及其立法完善[J].兰州学刊,2014(08):136-142.

[3]陈厚义.后发地区财税制度改革的特征问题、动力体系与应对策略[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4,30(05):3-9.

增值税税率改革研究论文

增值税转型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影响初探摘要:增值税转型是指增值税由现行的生产型转为消费型。两类增值税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允许销项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增值税转型将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方法、结果产生重要影响。在测算方法上,项目建成后,无论管理模式如何设置,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经济效益应在项目测算中得到完全体现;抵扣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起始时间为项目投产年。在测算结果上,增值税转型后,无论是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石化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都将有所提高。关键词:增值税 转型 石化 建设项目 经济效益 1994年税制改革时,我国废止产品税,改征增值税。基于当时的经济环境,我国选择了生产型增值税。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对固定资产重复征税的弊端日益显现,增值税转型的呼声日益高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由此我国增值税转型正式由探讨阶段步入实施前的准备阶段。增值税转型是我国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的重要举措。这一举措的实施必将对我国石化工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必将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产生重要影响,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方法和结果也必将随之发生变化。1 增值税及其转型 增值税是以商品(包括劳务)为征税对象,以其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并实行扣除已征税款制度的一种流转税。按扣税范围划分,增值税有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三种类型。 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固定资产全部进项税额在固定资产购入时就一次全部扣除。消费型增值税具有明显提前补偿的性质,可以彻底消除重复征税。大部分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均采用消费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对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固定资产购入时不允许一次全部扣除,而是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每期扣除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部分的进项税额。 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额。由于生产型增值税的税基中包含了外购固定资产的价值,对这部分价值还存在重复征税,所以生产型增值税属于一种不彻底的增值税。我国目前实行的增值税属生产型增值税。 增值税按下式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消费型增值税与生产型增值税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允许销项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因此,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就是增值税转型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从目前看,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产生影响: ① 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模式; ② 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起始时间; ③ 计入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2 分析的前提假设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主要通过三项因素影响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在分析各因素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影响时,必然会涉及到其他两个方面。为便于分析,特作如下假设: (1)关于对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模式假设。 对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模式做两种假设: ① 项目建成后设置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新建企业模式)。 ② 项目建成后设置成企业下属的一个车间(以下简称企业车间模式)。 对其他两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探讨时,均假设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模式为企业车间模式。 (2)对一次不能抵扣余额的假设。 项目当期销项税额首先抵扣项目当期除固定资产外的进项税额,然后一次性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如果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有余额,那么将该余额称做一次不能抵扣余额。除探讨管理模式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影响外,对其他两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探讨时,均假设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可从企业同期销项税额中一次性抵扣。因此而给项目所属企业带来的盈利计入项目本身。 (3)对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起始时间的假设。 对其他两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探讨时,均假设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起始时间为项目投产年。 (4)关于计入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假设。 对其他两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探讨时,均假设计入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为项目的设备、主要材料、建安工程及相应预备费。 (5)增值税转型后,假设增值税基本税率仍为现行的17%。 (6)假设主要材料由建设单位购买。 (7)安装费、建筑工程费为有关建筑安装企业的收入。 (8)增值税转型后,假设固定资产折旧不再包含增值税。 目前,在进行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时,固定资产折旧均包含增值税。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由项目销项税额抵扣。如果固定资产折旧依然包含增值税,那么在测算项目利润指标时,对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就进行了两次扣除。项目经济效益出现了重复计算。因此假设固定资产折旧不再包含增值税。3 实例分析 某企业拟于某市化工园区建设200 kt/a苯酚/丙酮项目(以下简称苯酚/丙酮项目)。该项目是大型乙烯合资项目的配套项目,系中方独资。该项目所需原料外购,其中:苯拟于国内外市场采购、丙烯由乙烯项目提供。该项目所需燃料动力由化工园区有偿提供。该项目70%的产品目标市场基本落实。项目建设期3年,生产期15年,生产负荷按第一年80%、自第二年起100%安排。 根据原国家计委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为69 180万元,生产期内年均销售收入为119 026万元,生产期内年均税后利润为16 231万元,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在进行项目经济效益测算时,该项目以含税价格测算项目经济效益(下同)。这是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通常做法。 本文结合案例分析,就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模式、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起始时间、计入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分别进行分析探讨。 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模式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一次性扣除。以这种抵扣方式,在不同管理模式下,并完全按实际情况测算,对于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经济效益,有时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可以完全反映,有时则不能完全反映。 (1)不同管理模式下,完全按实际情况测算,同一项目经济效益有差异 苯酚/丙酮项目相对独立,它既可设置成新建企业模式,也可设置成企业车间模式。增值税转型后,苯酚/丙酮项目在不同管理模式下,项目的经济效益有所不同。为此对苯酚/丙酮项目在不同管理模式下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对比。主要经济指标对比见表1。表1 不同管理模式主要经济指标对比 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新建企业模式 企业车间模式 差额1 总投资 70 466 70 466 02 生产期年均销售收入 119 026 119 026 03 增值税 生产期第一年增值税 0 0 生产期第一年销项税 14 023 14 023 生产期第一年除固定资产外的进项税 8 954 8 954 生产期第二年增值税 5 584 6 335 生产期第二年销项税 17 528 17 528 生产期第二年除固定资产外的进项税 11 193 11 193 自生产期第三年起增值税 6 335 6 335 固定资产进项税合计 5 820 5 820 一次不能抵扣余额 751 0 -7514 生产期年均税后利润 16 680 16 642 -385 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 由表1可知,在生产期第一年,项目销项税额14 023万元抵扣除固定资产外的进项税额8 954万元后,尚有余额5 069万元。以该余额一次性抵扣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合计5 820万元,项目生产期第一年应纳增值税为0,同时形成751万元的一次不能抵扣余额。 当管理模式为新建企业模式时,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可结转下一年度,由项目销项税额继续抵扣;当管理模式为企业车间模式时,如果完全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测算,那么一次不能抵扣余额不再结转到下一年度,由项目销项税额抵扣,而是由企业同期销项税额抵扣。这样,当管理模式为企业车间模式时,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能全部由项目本身的销项税额抵扣,项目经济效益在企业内部发生了转移。因此,完全按实际情况测算,两种管理模式经济效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否完全由项目本身的销项税额抵扣,即一次不能抵扣余额是否完全由项目本身的销项税额抵扣。 石化行业属资本密集型行业,项目投资较高。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实行一次性抵扣,靠石化建设项目自身,有时难以一次性完成。目前,国内大部分石化建设项目系企业车间模式。在企业车间模式下,一次不能抵扣余额,经常由企业同期销项税额抵扣。对企业来讲,这相当于一种提前补偿。这种提前补偿有利于加速企业资金周转,有利于加速企业设备更新。因此从企业整体角度讲,这种提前补偿是有益的。但是,从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角度看,这样测算的经济效益不能反映项目全貌。 (2)对一次不能抵扣余额技术处理的探讨 增值税转型后,完全根据企业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的实际情况,按企业车间模式测算项目经济效益,就不能反映项目的真实效益。其焦点是对一次不能抵扣余额的处理方式。没有项目建设,企业就没有这笔盈利,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带来的盈利理应作为项目同期盈利的一部分。因此,在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中,对一次不能抵扣余额进行技术处理是十分必要的。下面,就一次不能抵扣余额的处理方法进行探讨,具体处理步骤如下: ① 测算固定资产进项税合计、一次不能抵扣余额。 ② 预测企业各年度增值税额。 ③ 在损益表增设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作为项目利润增加项。 目前,石化建设项目利润总额按下式测算: 利润总额=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流转税及附加-营业外净支出……(2) 一般石化建设项目不计算营业外净支出。 损益表增设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后,石化建设项目利润总额计算公式可由公式(2)调整为下式: 利润总额=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流转税及附加+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营业外净支出………………………………………………………………………(3) ④ 将项目投产后项目和企业各年可以扣减的项目一次不能抵扣余额计入损益表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直至抵扣完毕。同时,将相应附加一并计入损益表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 ⑤ 在损益表中,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各年份合计,必须等于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及附加。 按上述步骤处理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后,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带来的盈利,虽然实际上在企业内部发生了转移,但由公式(3),却能虚拟体现在项目同期利润中,使项目为企业带来的同期利润不被低估,保证了项目盈利指标的准确性。 总之,增值税转型后,应根据拟议中的管理模式测算项目的经济效益。以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带来的盈利计入项目本身为原则,测算项目经济效益。 以苯酚/丙酮项目为例,在生产期第一年,项目销项税额14 023万元抵扣除固定资产外的进项税额8 954万元后,尚有余额5 069万元。以该余额一次性抵扣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合计5 820万元,项目生产期第一年应纳增值税为0,同时形成751万元的一次不能抵扣余额。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可由企业同期销项税额一次性抵扣。因此,在损益表的投产年,可将一次不能抵扣余额751万元一次性计入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其附加也一并计入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这样,一次不能抵扣余额既是项目利润总额的一部分,也是冲抵企业同期销项税额的一部分。项目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得到了充分体现。 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起始时间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资金具有时间价值。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实行一次性抵扣,抵扣的起始时间自然对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产生影响。对此税务界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1) 即购即抵。 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在取得增值税发票后,企业当期销项税额即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即购即抵方案)。这对企业比较有利。但税务界持此观点者较少。对此持反对意见者主要依据以下两点:国家财政有压力、税务征管有难度。 (2) 设置“固定资产须验收交付使用后予以抵扣”条款。 目前,税务界持此观点者较多。按此观点,投产后,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方可由项目销项税额、企业销项税额抵扣(以下简称投产后抵扣方案)。 两种不同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起始时间对比见表2。表2 不同抵扣起始时间主要经济指标对比 万元项目名称 即购即抵 投产后抵扣 差额总投资 70 466 70 466 0生产期年均销售收入 119 026 119 026 0计算期累计税后利润 250 283 250 215 68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 由表2可知,即购即抵方案优于投产后抵扣方案。在项目计算期(生产期+建设期)内,两方案静态指标基本相同。但是,由于资金的时间价值,即购即抵方案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高于投产后抵扣方案个百分点。 从目前税务界主流观点看,实施即购即抵方案有一定难度,增值税转型时,可能设置“固定资产须验收交付使用后予以抵扣”条款。因此,在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中,建议采用投产后抵扣方案。 计入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增值税转型时是否扩大征税范围,是税务界讨论的一个热点。为此,本文根据石化行业投资费用项目划分,结合税务界对增值税转型时纳税范围的探讨,以苯酚/丙酮项目为例,分析探讨计入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石化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各组成部分能否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分析 (1)石化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 石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由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组成。建设投资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预备费用组成。固定资产由工程费用、固定资产其他费用组成。工程费用由设备购置费、主要材料费、安装费、建筑工程费组成。 设备购置费由设备的出厂价、设备运杂费组成。 主要材料费由主要材料的出厂价、材料运杂费及税金(指营业税及附加)组成。 安装费由除主要材料费外的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指营业税及附加)及特定条件下费用组成。 建筑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指营业税及附加)组成。 设备、主要材料的出厂价均为含税价。 (2)对石化建设项目总投资各组成部分能否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固定资产定义如下:固定资产是指:①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② 单位价值在2 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根据税法对固定资产的定义,在石化建设项目中,设备和主要材料应属固定资产,其所含增值税,应计入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对此,各界均无异议。 在增值税转型的同时,将来可能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根据税务界的探讨,目前与石化建设项目密切相关的热点,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和安装业。这样,增值税转型后,建筑工程费、安装费将来就可能属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计算范畴。 预备费用包括不可预见费和价差预备费两部分。目前,石化建设项目暂不计取价差预备费。不可预见费系指在可行性研究及其投资估算中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不可预见费计算公式如下式: 不可预见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不可预见费费率……(4) 由公式(4),无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是否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均计取不可预见费。因此,在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其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也就属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计算范畴。 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无形资产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在递延资产和固定资产其他费用中,绝大部分目前不属增值税征收范围。为此,在案例分析时,暂不将上述两项投资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 设备、主要材料、建安工程及相应预备费,其中一部分目前已属增值税征收范围,另一部分目前正在探讨中,将来可能属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计算范畴。结合苯酚/丙酮项目就这两部分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分别进行分析探讨。 已属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固定资产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目前,已属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是设备和主要材料。设备购置费和主要材料费已包含增值税。在石化建设项目投资中,设备和主要材料费一般比重较大。增值税转型后,设备和主要材料费及相应预备费的进项税额必然对石化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测算产生重要影响。 按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同类型增值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见表3。表3 不同型增值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 万元项目名称 按生产型增值税测算 按消费型增值税测算 差额总投资 69 180 69 180 0生产期年均销售收入 119 026 119 026 0生产期累计利润总额 363 390 371 925 8 535其中:增值税转型后生产期累计折旧下降额 3 870 增值税转型后生产期累计增值税下降额 4 395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 由表3不难看出,增值税转型后,按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苯酚/丙酮项目的经济效益有所增加。项目生产期内累计增加利润总额8535万元,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提高个百分点。利润增加主要源于以下两个方面: (1)增值税转型后,项目折旧额不含增值税,项目折旧额下降。 (2)增值税转型后,项目应纳流转税及附加下降。 因此,按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增值税转型有利于提高石化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 将来可能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固定资产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在增值税转型的同时,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是税务界讨论的热点之一。目前与石化建设项目密切相关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和安装业。下面通过案例分析,就建筑业和安装业分别和同时缴纳增值税三种情况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进行分析探讨。 (1)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建筑业目前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见表4。表4 建筑业缴纳增值税前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 万元项目名称 缴纳营业税 缴纳增值税 差额总投资 69 180 69 965 785其中:建筑工程费 4 723 5 349 626生产期年均销售收入 119 026 11 026 0生产期年均税后利润 16 613 16 634 21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 由表4,建筑业缴纳增值税后,从静态盈利指标看,项目经济效益略有上升;从动态盈利指标看,项目经济效益略有下降。营业税税率为3%,增值税税率为17%,按此税率调整建筑工程费,并相应调整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递延资产、预备费用、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项目含税总投资有所上升。项目总投资上升部分主要是建筑工程费中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在生产期虽可扣除,但因资金的时间价值,导致项目动态盈利指标略有下降。 总之,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后,将导致项目含税总投资略有上升、项目动态盈利指标可能略有下降,但对项目影响比较有限。 (2)安装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安装业目前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见表5。表5 安装业缴纳增值税前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 万元项目名称 缴纳营业税 缴纳增值税 差额总投资 69 180 69 683 503其中:安装费 5 102 5 779 677 主要材料费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275 0 -275生产期年均销售收入 119 026 119 026 0生产期年均税后利润 16 613 16 659 46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 从表5中可以看出,安装业缴纳增值税后,按相应税率调整安装费,取消主要材料费中的营业税及附加,并相应调整项目总投资,项目含税总投资有所上升。项目总投资上升部分主要是安装费中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在生产期虽可扣除,但因资金的时间价值,导致项目动态盈利指标略有下降。 总之,安装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后,将导致项目含税总投资略有上升、项目动态盈利指标可能略有下降,但对项目影响比较有限。 (3)建筑安装业同时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建筑业、安装业目前均缴纳营业税,同时改为缴纳增值税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见表6。表6 建筑安装业同时缴纳增值税前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 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缴纳营业税 缴纳增值税 差额1 总投资 69 180 70 466 1 286 其中:建筑工程费 4 723 5 349 626 安装费 5 102 5 779 677 主要材料费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275 0 -2752 生产期年均销售收入 119 026 119 026 03 生产期年均税后利润 16 613 16 681 684 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 建筑业、安装业同时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后,同两行业分别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情况相似,将导致项目含税总投资有所上升、动态盈利指标可能略有下降,但对项目影响比较有限。 综上所述,增值税转型后,按目前增值税征收范围,有利于提高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如果同时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同样有利于提高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但与不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比,项目经济效益略有下降。4 结论 经分析发现,增值税转型后,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无论是测算方法,还是测算结果都将发生变化。 从测算方法看,主要体现在对一次不能抵扣余额的处理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起始时间两个方面。以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带来的盈利计入项目本身为原则,测算项目经济效益,并在损益表增设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项目投产后,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方可由项目销项税额、企业销项税额抵扣。 从测算结果看,主要体现在征税范围上。增值税转型后,如果不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有利于提高石化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如果同时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同样有利于提高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但与不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比,项目经济效益略有下降。 总之,增值税转型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探讨其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有利于将来正确衡量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有利于将来正确衡量石化产品的市场定位,有利于石化行业向政府提出趋利避害的建议。参 考 文 献1 陆炜、扬震.中国增值税转型可行性实证研究.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22 张维华.增值税实务.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A Tentative Discussion on Effect of VAT Transition on Measure of Economic Benefit of Petrochemical Construction ProjectShi Gang(SINOPEC Inquiring Company, Beijing ,100029)AbstractVAT Transition refers to transiting VAT from the current producing type into consuming type.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types lies in whether permitting the sales tax to offset capital asserts income tax. VAT transition is due to exert significant effect on the measuring methods and results of economic benefits of petrochemical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measuring methods, after the completion of a project, the economic benefit brought by VAT transition should be fully reflected in the measure of items no matter how the management mode is set. The starting time of offsetting capital asserts income tax is the year when the project is put into production. In the measuring result, after VAT transition, the economic benefit of petrochemical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due to increase no matter whether enlarging the VAT collecting : VAT, transition, petrochemical industry, construction project, economic benefit

分析企业增值税业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增值税是一种以产品和服务流通环节中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间接税。目前,世界上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增值税,其适用范围也越来越广。而作为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税收总额约占我国总税收额的60%以上。增值税自实施以来有效地增加了我国的财政收入,对推动国内经济和外贸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但就目前来看,我国在增值税实行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陷,增值税转型改革势在必行。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在进行增值税涉税处理时所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露。

1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的定义和概念

增值税是一种在商品流转过程中,以其产生的增值额作为税收征收依据的流转税。根据计税原理分析,增值税主要以从事产品或劳务销售、加工、服务以及进口的个人或单位实现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是我国最大的税种。

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7% ,13% ,11% ,6%等。其中适用11 %税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6 %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是“营改增”后的新增项。

2我国增值税转型

消费型增值税

随着我国市场化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宏观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增值税作为我国税收结构的主体,在具体实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和运行。因此,我国增值税转型势在必行。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将我国现在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逐步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中包含的增值税税金在税前予以扣除。消费型增值税的实行极大地提高了税收管理效率,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有利于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原有增值税率的基础上,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将所有范围内(包括部分行业和地区)的所有增值税抵扣期内引进设备所包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可继续转换至下期。

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

①市场经济环境下,消费型增值税可以有效地推动企业引进先进设备,改良传统生产工艺,对其未来发展意义重大。②增值税转型改革后,生产型增值税逐步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避免了以往重复征税的情况,大大减轻了企业在购置设备方面的税收负担。这项减税政策有利于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企业涉及增值税业务处理的问题

存货成本缺乏可比性

进项税额抵扣以专用发票列明的金额为依据的规定,使企业存货成本缺乏可比性从单个一般纳税人看,在同一企业内部进行会计核算时,有的存货采用价税分离的方式,有的则采用价税合一的方式,这就使得企业存货成本计算结果不准确,缺乏科学性和可比性。

增值税会计原则缺乏一致性

根据现行增值税会计制度规定,目前增值税会计原则尚未达成一致,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进项额抵扣的方式,而工业企业则按照货到扣税原则,付款扣税法按照收付实现制处理相关业务。

相关信息的体现不明晰

第一,增值税的确认、填报不明确。第二,增值税相关报表揭示不明晰。

减免税及优惠政策存在矛盾

在我国增值税的实行过程中,实行的`税收优惠办法包括直接减免、先征后退、先征后返。但与此同时,在减免税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行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缺陷,主要表现在:①优惠措施过多过乱,目前,我国推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多为过渡性质和照顾性质的优惠政策,政策导向型不明显,缺乏统一的标准。②优惠政策影响了增值税正常功能的发挥,凸显了扣回环节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下面的例子就是利用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偷逃税款:

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土地开发时,采用合作建房的形式偷逃土地增值税,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许多房地产开发公司利用合作建房的方式,签订虚假协议,将一些自用房产虚报为“按比例分得的自用房产”,以此来享受优惠政策,偷逃土地增值税。

发票及征管方面

①专用发票存在不规范使用及非法使用的问题。在征税时,一些税收部门及税务工作人员往往采取“高开低征”虚开增值发票的方式,推销本地产品,大兴地方保护主义,违反了市场经济的公平性和竞争性,不利于其良性发展。②专用发票的稽核问题。从现状看,专用发票被盗、购、倒卖等不法行为屡有发生。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针对以上企业涉税业务处理的问题,必须制定合理有效的对策,如将增值税会计核算中的权责发生。

摘要: 一、增值税的一些常用避税方法 1、在兼营业务中合理避税 2、选择合理销售方式避税 3、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合理避税 4、出口退税避税法 二、合理避税的应用 1、利用挂靠避税筹划 2、利用混合销售避税筹划 关键词:财务;会计;合理避税 合理避税是企业减少支出、增加收入的重要手段,它的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其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从长远和整体来看,纳税人按照国家的税收政策进行合理避税筹划,促进了产业布局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涵养税源,促进经济社会的长期发展和繁荣。以下就我国常用的一些避税方法进行了简要的分析,探讨增值税如何合理规避,利用各种手段提高企业综合收益,促进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 一、增值税的一些常用避税方法 1、在兼营业务中合理避税 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项目,应该分别核算,按各自的税率计算增值税。否则按较高税率计算增值税。因此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项目,在取得收入后,应该分别如实记帐,分别核算销售额,这样可以避免多缴纳税款。 2、选择合理销售方式避税 税法规定,现金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其折扣额发生时应计入财务费用,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如果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列示,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若单纯为了避税,采用商业折扣销售方式比采用现金折扣方式更划算。只是在操作中,应将折扣额与销售额注明,不能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否则要计入销售额中计算征税。 3、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合理避税 税法规定,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如果货物不能及时收现而形成赊销,销售方还需承担相关比率的税金。而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纳税人能够准确预计客户的付款时间,采用签订合同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虽然最终缴税金额相同,但因推迟了收入确认时间,从而推迟纳税的时间。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延迟纳税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节税效果4、出口退税避税法 即利用中国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政策进行合理避税的方法。中国税法规定,对报关离境的出口产品,除国家规定不能退税的产品外,一律退还已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产品,按照国家统一核定的退税税率计算退税。企业采用出口退税避税法,一定要熟悉有关退税范围及退税计算方法,努力使本企业出口符合合理退税的要求。至于有的企业伙同税务人员或海关人员取“出口退税”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以上方法,只是我们财务人员所了解到的部分方法与技巧。我们相信,在实际工作中还有很多高明的规避税收的方法。但不论如何,避税必须是一种合法行为,纳税人从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出发进行避税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合情合理的。 二、合理避税的应用 1、利用挂靠避税筹划 许多企业并非生来就具备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这就需要企业创造条件,通过各种合法的途径来达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合理避税的目的,这种方式称之为挂靠。例如某钢铁生产企业,生产原材料主要为废旧钢铁。原材料主要从本地的个体收废处收购。按现行税收政策,从个人收废处收购废旧物资,除专门的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可按收购额的10%计提进项税额外,工业企业是不能按此办法处理的,因而该钢铁企业从个体收废处收购的废旧钢铁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给企业加重了负担。为了减轻该项负担,扩大进项税额,企业决策层决定成立一个专门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独立法人,独立核算,并经工商机关登记、公安机关批准,拥有废旧物资经营许可证,所有钢铁企业从个人收购的废旧物资通过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收回,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再按市场价格将收购的废旧钢铁销售给钢铁企业,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经过机构处理,钢铁企业购进的废旧钢铁可以正常的手续抵扣进项税额,从而减轻了该企业的税收负担。 2、利用混合销售避税筹划 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称为混合销售行为。税法对混合销售的处理规定为:对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但其它单位和个人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所以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企业,应看自己是否属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如果不是,则只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如果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的企业同时兼营非应税劳务,应看非应税劳务年销售额是否超过总销售额的50%,大于50%不缴纳增值税,小于50%应缴纳增值税。 通过避税筹划对各种备选的纳税方案进行择优,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作用下,逐步走向优化产业结构和合理配置资源的途径。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从而更好地发挥国家的税收宏观调控职能。 毕业论文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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