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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案例公司财务舞弊的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7 18:34:59

基于案例公司财务舞弊的毕业论文

您好,就你所给的题目做以下分析:从简到易为——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识别实证研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市场反应的实证研究;我国资本市场A股与B股总风险的实证分析相对来说前面两个资料比较好找,也比较明确。相关范文提纲:论题:基于国内外财务报告舞弊典型案例的研究分析一、本论财务报告舞弊是一个具有300多年历史,并一直令会计界头痛的问题。如何对财务报告舞弊行为进行有效治理,这不仅是理论研究者和会计实务人员探讨的课题,更是广大财务报告使用者共同关注的焦点。有鉴于此,本文运用财务报告舞弊的相关理论,在对财务报告舞弊的典型案例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分别就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上市公司外部监督体系的构建这两大层面,对防治企业财务报告舞弊进行了有益的社会思考。二、序论(一)、国内外财务报告舞弊的典型案例及其分析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财务报告舞弊事件频发,这种不法经济行为掩盖了企业财务的真相,导致投资者决策错误并使资本市场陷入困境。为更好地理解财务报告舞弊的相关理论,本文拟对国内外财务报告舞弊的典型案例进行实证分析。1.美国安然财务报告舞弊案及其分析2.中国德隆财务报告舞弊案及其分析(二)、防治财务报告舞弊的对策办法从上述发达国家与我国的两个典型案例可以看出,美国安然案属于在资本和金融市场高度发达、各项机制相对健全国家的典型案例,其舞弊手法是高明而隐蔽的;而我国的德隆舞弊案则属于高技术含量的舞弊犯罪,其舞弊手法除了造假外,还广泛运用了关联企业和关联担保、关联交易等复杂方式。但无论是哪一类型,也无论其手法高明与否,都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和外部监督体系的不完备密切相关。因此,防治财务报告舞弊的良方,无疑当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外部监督体系的构建这两方面来共同思考。1.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2.构建上市公司外部监督体系三、结论综上所述,在一个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公司中,会计运作必然良好,它为相关利益主体提供可靠、相关有用的信息,能在一定程度上防范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反之,如果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制衡监督关系,就会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那些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企业一般缺乏有效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没有发挥作用,会助长甚至导致财务舞弊行为。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1 高校会计教学引入国际执业资格教育的实践与思考——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国际会计方向班教学实践为例 2 会计稳健性与现金持有价值效应——基于新会计准则实施后的经验证据 3 谢霖先生银行会计思想研究——以中国银行初创期会计制度改革为例 4 基于会计文化视角下的会计信息质量研究 5 会计准则及其国际趋同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研究 6 M区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财务会计和预算管理结合问题研究 7 内部控制对会计信息质量影响的研究 8 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研究——基于公司治理的视角 9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基于公司治理视角 10 戴尔公司会计舞弊的案例分析 11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和会计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 12 网络会计信息系统安全对策研究 13 我国重污染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以钢铁行业上市公司为例 14 中小企业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15 ABC广播公司会计报表粉饰案例分析16 关于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改革的研究 17 所得税改革与企业盈余管理——基于会计—税收差异的实证研究 18 我国上市公司资产减值会计应用状况研究 19 会计公允价值计量若干问题浅析 20 我国企业养老金的会计问题研究 21 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会计稳健性 22 管理会计工具在A企业成本控制中的应用研究 23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会计报告研究 24 信息化环境下国有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研究 25 云计算环境下的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模式研究 26 推进我国实施人力资源会计的相关问题研究 27 HX集团会计信息系统优化案例研究 28 中美商誉会计处理比较研究——基于中美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数据分析 29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方式研究 30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问题研究——基于投资者保护视角分析 31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研究 32 基于会计政策选择的企业纳税筹划研究 33 会计信息可比性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34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研究 35 环境会计在煤炭企业的应用与研究

我认为还是资本市场的简单些,一,现在热点,很多人写一些文章,你只要把提纲列出来。自己想一个大概的框框就可以了。然后在网上搜索相应的段落。基本就没问题了。但要注意前后连接通顺。多写几遍,多看几遍,再筛选出来没用的语句。就基本成功了。我的毕业论文就是这么写的。呵呵。。。祝你好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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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舞弊论文模板

引导语:紫鑫药业因人参业务创造了惊人的业绩,后经上海证券报调研结果披露。下面是我为你带来的紫鑫药业财务造假案例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案例背景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药用动植物种养殖为一体的高科技股份制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现代中药和中药现代化为目标,在致力于药品研究与新产品开发的同时,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并在采购供应、组织生产、药品检验、技术创新、 营销 网络和 人力资源 开发等方面实现科学化和现代化管理,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核心竞争力的中药制药价值链。

2007年上市之初紫鑫药业本来经营中成药,在2010年吉林推出人参产业规划时,它转而经营人参生意。当其携三十余亿元巨资进入人参收购市场后,当地人参价格应声而涨。2010年,紫鑫药业因其涉足人参业务创造了惊人的业绩。2010年实现营收亿元,同比增长151%,实现净利亿元,同比大增184%。2011年上半年,紫鑫药业半年报披露,实现营收亿元,净利亿元,同比增长226% 和325%,相应的是其股价一路飙升。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一年多时间暴涨了300%,其间,公司成功高价增发股票,再融资10亿元。与此同时,从2011年8月份至今,紫鑫药业被媒体广泛报道造假问题,各种举报材料被送至地方至中央的十多个部门,实际控制人郭春生也因此心脏病突发,从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位置上退到幕后,省人大代表资格被罢免,并被实施监视居住。紫鑫药业究竟怎么了?

二、舞弊动机

在2010年进军人参产业之前,紫鑫药业主营产品为四妙丸、活血通脉片、醒脑再造胶囊等医药产品。而在业内分析人士看来,紫鑫药业虽然产品丰富,但

单品种的销售规模较小,没有具有绝对优势的拳头产品,大部分产品都面临着其他同类产品的竞争。公司上市后的2008年、2009年业绩一直处于不温不火的态势,净利润大多在五六千万左右徘徊。然而,就在2010年通过大规模人参贸易后,人参业务旋即成为公司核心产业。2010年人参系列产品收入高达亿元,成为第一大营收来源,公司全年净利润也因人参业务而骤增至亿元,人参业务贡献79%的净利润。而在身披“人参”概念之后,紫鑫药业股价自2010年下半年开始一路上扬。在此背景下,郭氏家族所持紫鑫药业股权的账面财富也呈几何方式倍增,而这或是郭氏家族运作人参概念的最直接动力。紫鑫药业实际控制人郭春生,在股价上涨之下也获得了数千万的浮盈。

综上,为实现顺利定向增发、大股东高价解禁、股权高价套现等目标,郭氏家族选择在2010年运作紫鑫药业人参概念,虚构业绩。

三、紫鑫药业财务舞弊手段

1、虚拟资产——人参购入价存疑

表1 总资产表

根据紫鑫药业2011年年报中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指出:“报告期内紫鑫药业购入野山参克,财务报表列报金额元,其中91439000元的野山参未取得采购发票,占期末资产总额的,由于此部分野山参未获取合规入账凭证,加之野山参货品的特殊性,目前尚未形成公开的令人信服的市场交易报价体系,亦无价值认定权威机构或部门,因此我们无法判定公司对该等存货认定的恰当性。”

按照紫鑫药业财报列报的采购数量和金额,该公司采购的野山参均价为16439元/克。而据全国最大的山参交易市场吉林省集安市清河人参交易市场提供的信息,经过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过的一等野山参成交价基本为:

表2 野山参成交价

而在清河人参交易市场上交易的普遍为10~20年的移山参、林下参和30~40年的野山参。80~90年野山参极为稀有,基本上是处于“无价无市”的状况。其中,15年左右的移山参成交价一般仅为200元/克。因此,接近2万元/克的野山参是非常罕见的,紫鑫公司一下子就能购进8000多克,这部分野山参存货的真实性有待商榷。

由此看来紫鑫药业有在2011年年报中虚增存货,虚拟资产之嫌。

2、虚增收入,降低成本

报道中称公司存货和应收账款畸高,公司连续正增长的净利润背后,却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由净流入变为净流出。

2009~2013年,公司的净利润和现金流量分别为:

表3 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量

如果仅从净利润情况来看,紫鑫药业可算得上一家发展良好的公司。然而,在连续正增长的净利润背后,却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由净流入变为净流出。 与此同时,则是应收账款和存货的畸高。

表4 应收账款与存货

由此可见,紫鑫药业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的经营活动现金

净流量为负,而净利润为正。导致亏了现金却赚了利润的主要原因应该是应收账款和存货大幅度增加,存在高估赊销收入而低估销售成本的可能性。

3、利润的随意操纵

据紫鑫药业2012年2月23日2011年度业绩预告披露,预计201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亿元。然而,两个月之后的4月26日,公司披露的2011年年报显示,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亿元。两份报表同一项目前后竟然出现了近5000万的差额。5月16日,紫鑫药业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深交所认定紫鑫药业2011年净利润与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存在较大差异,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有关规定。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说明:(1)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在对公司销售客户走访过程中,注意到其中一个客户尚未完成公司对其销售的产品验收的工作,而根据公司与该客户签订《产品销售合同》,规定对方完成产品的验收入库,才能确认产品归属权的转移。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在2011年未确认该笔收入,此笔收入已确认到2012年第二季度。此项差异导致调减利润2,267万元。(2)根据会计师的意见将全资子公司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收到的财政基建项目补助款从“营业外收入”科目调整计入“递延收益”科目,影响2011年度利润500万元。(3)其他差异为会计师与公司财务部门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的确认时点、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

表5 利润表数据摘要

由此看来紫鑫药业的这种行为就是对利润的随意操纵,在业绩快报中增加利润目的是可能为了提升股价等。

4、纳税额与利润的非对应

2009~2013年,紫鑫药业利润总额和相应各期所得税费用分别为:

表6 利润总额与所得税费用

据此计算,2009~2013年,紫鑫药业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比率分别为、、、、、。而同行业的康美药业这一数据分别则为、、、、。

据紫鑫药业年报披露,公司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并曾获得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然而紫鑫药业2010年进军人参产业后,跟同行业的康美药业相比,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比率明显偏低,正常情况下不应该出现这么大的差异。因为康美药业也是人参“药食同源”试点企业,也享受国家政策扶持。另外,将绿大地、超大现代、紫鑫药业的财报放在一起比较,就会发现这些公司都有一个共同特点:营业收入很高,利润很好,但是纳税额和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比都比同行业其他企业低很多。并且,都存在税务数据变化幅度惊人、现金流量表不太好看的特点。

至于纳税额和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比偏低的合理解释是目前制造业的利润率普遍偏低,但也有些企业通过关联企业间的关联交易来转移利润。对于这些公司而言,关联企业存在的两大意义就是相互开票虚增收入和转移利润少纳税。

四、紫鑫药业关联交易

讲到关联企业,这就不得不说一说紫鑫药业的一些关联方内部交易了,所有上述的四项财务舞弊现象背后是巨大的自买自卖和虚假交易。

紫鑫药业是通过一套完整的内部交易链条,在人参交易的上中下各个环节均被董事长郭春生家族及其关联方所牢牢把控,上市公司以及大股东可以自由调节紫鑫药业的营收规模以及利润分成情况,支撑其业绩高增长的背后是巨大的自买自卖和虚假交易。

1、紫鑫药业的控制权

紫鑫药业实际控制人郭春生通过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下称康平投资) 持有紫鑫药业的股份,市值 亿元,第二大流通股股东仲维光持股,市值4245万元,此人与郭春生为表兄弟关系。如图所示,郭春生通过其妻子关立影、母亲仲桂兰、妹妹郭春红、侄儿郭权等亲属关系持有了第一控股股东康平投资 的股份,实际直接控制了紫鑫药业。时至今日,这也成为紫鑫药业涉嫌关联交易的历史因素。

隐瞒关联交易,进行体内自买自卖。以下揭示前三大客户的实际控制人:

第一大客户——四川平大生物:已是紫鑫药业影子公司,采购能力与经营情况严重不匹配。紫鑫药业2010 年年报显示,四川平大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是第一大客户,共采购了 万元产品,占全部营收的11%。同时,从应收账款余额披露情况看,平大生物没有上榜,说明其7000 多万元采购款应基本全额付清。作为2010 年突然现身的第一大客户,平大生物到底采购了紫鑫药业什么产品?如此大宗采购,平大生物是否有能力支付?有没有能力加工?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平大生物总资产9716 万元,所有者权益4604 万元,2010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11 万元,净利润 万元。且主营产品为何首乌茶,无需购买7000 多万元人参作为原材料。据记者调查,四川平大生物原负责人谢永林已退居二位,该公司已由长春资本名义控股,实际受控于紫鑫药业。

第二大客户——千草药业:被紫鑫药业隐匿的孙公司。2010 年年报披露,亳州千草药业饮品厂是紫鑫药业第二大客户,为其贡献营收 万元,占总营收。多方调查核实后发现,这家公司第一大股东竟是紫鑫药业全资子公司“吉林草还丹药业”。也就是说,亳州千草药业饮品厂实际上是紫鑫药业孙公司。将孙公司列为第二大客户,且刻意隐瞒如此赤裸的关联关系,紫鑫药业可谓用心良苦。

第三大客户——吉林正德药业:紫鑫药业大股东隐现其中。吉林正德药业作为紫鑫药业第三大客户,贡献6113 万元营业收入。前身为“延边格润日化”,设立时股东是吉林紫鑫图们药业和日本自然人岩佐丽子。资料显示,延边格润日化所有高管均与紫鑫药业存在一定关联。成立之初,其董事长和法人代表为仲维光, 2007 年紫鑫药业上市招股书所述,仲维光为紫鑫药业股东,与其董事长郭春生为表兄弟关系,后变更为郭春林,与郭春生同一家族。此外,延边格润日化董事崔正哲和总经理孙培刚均来自吉林紫鑫图们药业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郭学伟则来自紫鑫药业大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由此可见,吉林正德药业当时的实际控制人正是郭春生。

除上述前三大客户之外,通化立发人参贸易有限公司( 第四大客户) 、通化文博人参贸易有限公司( 第五大客户) 等紫鑫药业多家客户公司的注册时间、地点、注册资本甚至员工人数均惊人相似。

3、上游客户—延边系

除下游客户外,给紫鑫药业提供参源的上游客户———“延边嘉益”、“延边耀宇”、“延边欣鑫”、“延边劲辉”这4 家人参贸易公司也具有高度相关性:成立时间、经营范围、公司住所都相同,甚至连集中迁址的时间也出奇统一, 均成立于2010 年4 月23 日,经营范围同为“人参及人参粗加工”,最初的住所也均在延边州新兴工业集中区。巧合的是,在2010年11 月24 日,延边耀宇、延边欣鑫、延边劲辉同一时间将住所由延边州新兴工业集中区集体外迁散至外地,形式上成为各自独立的贸易企业。

五、舞弊方法分析

紫鑫药业通过延边系、通化系公司控制公司上下游交易。仅通过杨录军、郭春辉所掌控的“延边系”、“通化系”,便可简单还原其中的操作路径。参照紫鑫药业2010 年年报,公司去年曾提前预付延边嘉益、延边耀宇、延边欣鑫、延边劲辉合计高达2 亿元的采购款,由于上述四公司与通化系公司均由同一集团控制,那么其便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即可将钱款通过各种渠道转至通化系公司,再由通化系公司收购紫鑫药业人参产品,相关款项也再度流入由郭春生掌控的紫鑫药业,一条完整的内部交易链条就此形成。由于上、中、下游均为郭氏家族控制,那么其可以自由调节营收规模乃至盈利大小。

图2紫鑫药业业务循环图

一言蔽之,紫鑫药业的舞弊手法为:注册空壳公司、通过隐蔽的关联交易虚构业绩,实质为进行体内自买自卖。

六、我国会计财务做假的解决对策

1、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至关重要的,一个会计人员不能单单有超强的会计技能水平,而没有职业道德。若会计人员诚实、谨慎的对待自己的工作,就会如实向相关的财务信息使用者提供本单位的财务信息。虚假的会计信息会让市场变得混乱,经济业务也复杂。在巩固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的同时,加强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培训,从而提高会计人员在技能方面的进步,以及诚实守信方面加强认识。

2、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基础,要严禁公司中一股独大现象的发生,让投资者融入到企业管理中去,同时董事会人员要行使自己的权利,真实的了解公司的运作及经营、财务状况。股东们有权利通过董事会,根据自己的合理判断,做出对公司有利并且合法的决定。同时,不能忽视公司的规章制度,要人人遵守,否则就会使得公司的管理很混乱,没有一个标准。股东们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互相配合,充分交流,共同实现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3、加强 注册会计师 的审计监督

注册会计师应该对受委托的企业进行公正、客观、真实、依法的审计,对企业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事务所应该负责任的,并真实的对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合理合法的监督,在遇到虚假的财务报告的时候,应该坚持自己的立场。我们应该加强对会计师审计的监督,来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4、加强会计造假的处罚力度

造假与处理的工作力度不能相平衡,使得企业没有更多的重视,导致众多企业仍不断地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相关部门应该提高处罚力度、把控企业在市场中的进出等更能够使得各大企业对会计信息失真提高警惕性。同时完善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法律,让企业在会计信息的处理方面能够重视,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

5、加强会计法规,法律的完善

目前,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存在过多真空地带,这都成为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告的切入点。因此,对于这些有漏洞的真空地带,相关部门要尽快调整和完善相关的会计准则制度,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把提高会计信息真实性原则作为首要目标。此外我们应当随时关注经济发展的新变化,及时更新现有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目前,我国颁布了统一的会计制度,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也有相关的政策法规,这对上市公司对外公示会计信息有着重要的指引作用。同时,企业及上市会计准则体系要加速构建。因为,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披露具有特殊的意义。在证券市场中,会计信息产生于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会计实务,在公司的日常会计实务中,如何通过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这一套程序去处理会计信息,都是按照会计准则的规范要求去执行。同时,会计准则提出了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会计舞弊产生原因及治理摘要:文章分析我国存在的部分企业会计舞弊现象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当前我国遏制日益严重的会计舞弊现象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关键词:会计舞弊;原因;审计对策自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舞弊方面的丑闻不断。从最早的“原野”、“琼民源”、“红光”、“郑百文”、“张家界”等,到2001年的银广厦事件更是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会计舞弊行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因此,探讨分析会计舞弊现象、成因,寻求审计对策,对遏制此起彼伏的会计舞弊案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一、会计舞弊的产生原因分析(一)法律监督不力近年来,我国在规范上市公司经营行为、健全会计核算、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企业改革尚处于探索阶段,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刚刚起步,资本市场的发展还极不完善,因此,面对不断涌现的新的经济事项,法制建设明显滞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迄今为止,我国有关主管部门主要不是依靠法律手段而是依靠行政手段来处理会计造假行为,对违法的处罚力度明显不够。造假即使被查出来了,对造假者的处罚也可以说是不痛不痒,而未被查出则可以获得相当可观的收益,于是违法的巨大利益诱惑与低廉机会成本的反差,使得很多上市公司的管理者甘愿铤而走险,会计舞弊现象屡禁不止。(二)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不合理、监督不到位我国目前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进行监督的部门主要有财政、审计、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而这些监督部门又按一定的权限分别划定监管范围。财政部门按《会计法》的规定对所有企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审计部门按有关法规规定也只是对涉及国有资产的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同时又按国有资产和资金的隶属关系划分了管辖范围,国家审计署对于中央级企业所属的二、三级企业和中央垂直单位在财务会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不到位、纠正不及时,许多违法违纪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证监会在负责股票上市过程中,承担了一个全能的角色,既负责新上市公司的资格审查,也负责日常上市管理,包括对上市公司各种违规行为的查处,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监护人”,也不希望上市公司的虚假财务会计信息引发资本市场危机。银监会、保监会对其监管对象也受制于成本效益原则,不可能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去实现事事调查,也不应该细管到不会有任何违规发生的程度。 (三)社会监督缺乏有效性从社会监督来看,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水平与职业道德等方面不足,使独立审计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一是审计的独立性不足。独立性是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审计的一个重要特征,它是审计结果得到社会公众信任的基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实际由内部人决定,股东大会的批准只是一种形式,由内部人委托事务所审查自身,这无疑易使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受到削弱。二是收费制度不科学。在审计工作中,一般而言,所费时间与执业质量呈正相关性。因此,为保证执业质量,国际通行的做法是按审计时间收取审计费用,但我国目前盛行的收费制度是与公司资产或净资产总额相联系的,而与审计时间脱钩。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为了平衡自身的成本效益,往往有不合理缩短审计时间的倾向,有时还会减少必要的审计程序,以牺牲执业质量为代价换取自身经济利益的增加。三是审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欠佳。目前国内确实有一些业务素质过硬的注册会计师,构成了审计职业界的中坚力量,但从审计执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来看,则不容乐观。另外,各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重视不够,从而使得不少审计执业人员理论基础不扎实,知识结构单一,职业胜任能力不足。(四)会计政策前瞻性不够任何一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涵盖会计实践中的一切业务,它们只能对会计工作提出基本的规范和原则,而且大多数只是对以往会计实践的总结,每当许多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的时候,总是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也就是说,法定会计政策往往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这就使得公司在处理新业务时按照自己的想法,以自己的目标为标准随意地进行会计处理,为滋生会计舞弊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一般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在指导实际工作时,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理解和职业判断。当会计人员存在舞弊的冲动时,就会利用对会计政策的不同理解,做出貌似正确实则错误的会计处理,这样的会计舞弊行为往往具有极大的欺性。(五)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条件下,所有者、董事会和高层管理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责权关系而构成的组织结构,是处理公司中各种合约,协调和规范公司各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由于改制上市的时问比较短,公司受传统经济体制的影响依然比较严重,故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

会计造假是指企业领导和财务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做假账和编制虚假会计报表的行为。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会计造假方面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企业会计信息造假

摘要:近年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中国在美国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企业进行大范围的调查,起因是部分中国上市企业的财务虚假报告问题,并因此造成大范围的中国在美上市企业遭到牵连,甚至那些资质良好的中国上市企业也未能幸免。因涉嫌造假上市、上市后继续造假,一些中国概念公司在美国资本市场遭到“猎杀”,给这些上市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更有一些经纪商开始禁止投资者利用保证金购买中国概念股,给中国概念股蒙上了一层阴影。在中国沪、深证券交易市场,也不时传出上市第二年财务报表就大变脸的案例,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让投资者日日担心自己手中的股票会不会成为下一个地雷。人们不禁会问:现在的会计信息是怎么了?

关键词:会计信息 造假 对策

会计信息是指会计单位通过财务报表、财务报告或附注等形式向投资者、债权人或其他信息使用者揭示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在现实社会中,股东、债权人、政府职能部门、投资者等都是从会计信息来了解一个企业的情况,所以,会计信息的真假就直接决定了了解会计信息的人所获得的回报。

近年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中国在美上市的公司进行大范围的调查,起因就是部分上市企业提供虚假会计报告,使中国概念公司在美国资本市场遭到“猎杀”,甚至一些经纪商禁止投资者购买中国概念股,给中国概念股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而在中国沪、深证券交易市场,也不时出现上市第二年就出现巨额亏损的公司,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了一定的损失,也让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投了不信任票。人们不禁会问:现在的会计信息是怎么了?

其实,会计信息的虚假有会计人员的有意造假和无意造假,本文主要谈谈有意会计信息造假。

一、会计信息造假的内涵

会计信息造假是指有关经济人为了其自身的利益目标所采取的违反国家相关制度,或虽然不违反国家相关制度但违背经济活动的客观事实,致使提供的会计信息失去真实性和可靠性的行为。

二、会计信息造假的主体

会计信息造假的主体有两个:一个是企业的管理者,他们是会计信息造假的决策者和指挥者,也是会计信息造假的需求者;另一个是会计从业人员,他们是会计信息造假的具体操作者。

三、会计信息造假的动机

不同的造假主体有不同的动机。

(一)企业管理者

1、上市公司造假的动机是想不断向资本市场“圈钱”;或者是想提高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并从中谋利;或者要让公司“扭亏为盈”,去掉“ST”或“*ST”的帽子。

2、非上市公司的管理者造假则是为了头上的“乌纱”,作为向上晋升的资本;或者向银行取贷款;或是少纳税款;或是私设“小金库”以中饱私囊。

(二)会计从业人员

会计从业人员造假则是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迫于管理者的压力不得不做。

四、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

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是非常大的,具体表现在:

(一)会计造假所提供的错误信息将严重误导各类决策者,从而导致市场行为混乱,乃至国家相关决策者制订出错误的决策,破坏市场运行机制。

(二)损害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的严肃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三)侵害股东、债权人、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有可能让他们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四)偷逃国家税款,导致国家税收流失。

(五)掩饰个人贪污腐败行为,使国家遭受损失,部分人中饱私囊。

(六)在证券市场上,严重误导投资者的行为,加剧市场波动,影响证券市场秩序,使投资者对资本市场失去信心。

(七)在国外证券市场,因上市公司造假,使中国上市企业遭受信任危机,直接影响到国家形象。

五、会计信息造假的表现

(一)会计凭证虚假。主要是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或提供虚假的原始凭证,致使会计信息从开始就虚假。

(二)建立虚假账簿。主要是私设“小金库”,建立两套账,一套对内提供给管理者,另一套专门应付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从而达到掩饰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偷逃国家税款,侵占国家财产。

(三)提供虚假会计报表。企业会计报表造假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虚增资产,虚增利润;二是虚增负债,隐瞒利润。前者主要是国企和上市公司,因为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领导人的升迁;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公司股票价格的高低。后者主要是私营企业和个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因为这类企业不注重业绩,更关心的是如何逃避国家的税收。

六、会计信息造假的原因

会计信息造假在我们成为了普遍现象,基本上没有公司不出现或大或小的造假问题,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有其存在的深层原因:

(一)会计从业人员自身素质的原因

1、部分会计从业人员自身能力有限。大部分会计从业人员没有参加过专业的会计培训,我国大部分学校提供的是理论知识,缺乏在实际操作中的历练。一旦到了实际的会计操作中,甚至不知从何下手。而我国的会计制度还处在不断的完善中,他们又不能对新的会计制度更新适时学习来掌握新的技能。我国虽然采用持证上岗的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执行,很多会计从业人员并没有从业证书。虽然每年财政部门都要求从业人员参加后续培训,但往往成为一种形式,并没有使会计人员能力有大的提高。

2、部分会计从业人员道德低下。在物质利益的驱使下,他们往往配合管理者采取各种手段伪造、毁损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

3、部分会计从业人员,迫于领导的压力,或受利益驱使,不遵行职业操守,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做假账、设两套账、私设“小金库”,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粉饰业绩,隐瞒收入,逃避税收,谋求私利。

(二)我国的制度不健全

1、我国的会计准则还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虽然近年来会计准则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缺陷和漏洞,有些法规还严重滞后,缺乏前瞻性,在实际操作中缺乏可操作性。

2、我国的会计准则缺乏强制性,很多企业可采用也可不采用,造成同类企业缺乏可比性。

3、我国大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一套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部分企业本身制度就不完善,或者虽有各项制度,但没有遵照执行,使各项制度形成摆设,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4、部分单位负责人独断专行,为会计信息造假提供了客观条件。

(三)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在理论上,我国虽然有会计监督、审计监督和外部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但在实际运作中存在很多问题。

1、在会计监督上,由于会计从业人员受聘于人,只能为领导服务,使得会计监督形同虚设,对单位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更无法进行监督。

2、从审计监督来看,首先是企业内部审计监督体系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内部牵制制度弱化,权责利界线不清,内部监督不能独立发挥其作用,无法从根本上遏制会计造假现象;其次是外部审计监督乏力,我国目前外部监督主要体现在民间审计上,有些民间审计单位为了自身利益,服从被审计单位的要求,配合被审单位做假,以至出现了大量的虚假审计报告。

3、从外部监督来看,财政、税务、审计、物价等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合力,在管理上各自为政,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4、从执法监督来看,虽然每年都有各种各样的执法检查,但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会计造假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执法不严,对查出的问题没有严肃处理,导致会计造假事件的不断出现。我国《刑法》、《会计法》对会计做假行为都作了处罚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执法不严、惩治力度不够,不能起到惩戒作用;另外,对违法行为常常用罚款了事,没有刑事处罚,经济处罚由造假单位承担责任,对管理者没有处罚力度,导致造假者胆大妄为;再者会计造假成本低、经济处罚力度太小,对造假者起不到威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会计信息造假的泛滥。

(四)两权分离的结果

两权分离是指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也就是大部分经营者并不是资本所有者,这就造成了双方的矛盾。所有权人要求较高的资本回报,实现企业最大的盈余。但在实际情况中,往往会出现盈余分配的问题,所有者希望获得所有盈余,而经营者却希望保留部分盈余用作企业发展或者个人的薪酬和福利。

(五)经济利益的驱动

有些经营者,特别是国有企业经营者,他们的升迁往往与政绩挂勾,所以他们往往为了自己头上的“乌纱”,将企业作为晋升的资本,就会不惜一切虚增利润。地方政府的领导为了地方或部门的形象,为了一份好看的业绩,也会纵容企业造假。对于民营企业来讲,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都需要一份虚假的报表。

七、会计信息造假的对策

(一)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职业道德

会计信息是由会计从业人员来提供的,所以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就尤为关键。应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本领,提高执行新政策的水平,使他们不断更新知识。同时应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关系。提高会计从业人员在企业中的地位,让他们认清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他们的责任感。

(二)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各部门想到制约、相互联系的内部制约机制,完善的内控制度可以有效的防止会计造假行为的发生。完善的内控制度包括:岗位分离制度、领导负责制度、独立的监督制度、明确的奖惩制度。

(三)健全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在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所以要不断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会计法》为中心,不断完善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应加大会计违法成本,增大企业负责人会计违法的刑事责任,以及加强对敢于说不的会计从业人员的保护及奖励。

(四)推行会计人员委派制

现行的会计从业人员,都要受受雇企业的领导,其薪酬也由受雇企业支付,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必须服从受雇企业的管理。有时也不是会计从业人员想提供虚假报表,但如果不照做很容易就被炒鱿,不得不受制于人。我们完全可以采用委派制的方式,由财政部门专门成立一个会计委派部,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均隶属于这个部门管理,统一进行培训,外派人员采用垂直管理,派出的人员代表国家利益,其工资、奖金以及福利均由委派部门发放。而财政部门的会计委派部定期向各企业收取费用,以作为向外派人员的薪酬。每个企业根据企业情况向财政部门的会计委派部申请用人指标,由会计委派部派人提供合适人选进入企业,只受企业的管理,不受企业的制约,并在一定期间进行轮岗,以免受到企业经济利诱。

总之,会计信息造假作为目前社会的普遍现象,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影响了会计对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反映,也迫切需要国家加快完善保障制度,加强管理及监督,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会计从业人员也应从我做起,坚决与假账做斗争,还社会一份真实。

参考文献:

[1]会计造假.MBA智库百科网

[2]会计造假的经济学分析.中国百科网

[3]浅谈会计信息造假的治理对策.中国会计网

浅析会计造假与审计对策

[摘要] 本文简单介绍了我国企业会计造假的一些常见手法及其危害。针对会计造假的不同形式,探讨了审计人员应采取的审计方法。

[关键词] 会计核算粉饰报表会计造假及其危害

会计造假是指企业领导和财务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做假账和编制虚假会计报表的行为。

从会计信息反映的角度来看,会计造假表现为两种类型:会计事项造假和会计报表造假。会计报表造假是故意谎报某些财务价值,造成增强获利能力的假象,从而欺股东和债权人等利害相关人。会计事项造假通常旨在方便盗窃,或将公司的资产转变为个人所有或使用。

会计造假的危害性很大,具体表现在:

会计造假所制造的错误信息将严重误导各类决策者,从而导致各个市场行为主体乃至国家相关决策机构被误导而制订出错误决策,破坏市场运行机制;损害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严肃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侵犯公司股东、债权人、顾客及雇员的合法权益,使其蒙受巨大经济损失;通过隐匿收入、虚列支出偷逃国家税款,导致国家税收流失;助长个人贪污腐败行为的滋生;使尚未成熟的证券市场饱受虚假错误信息的冲击,严重误导证券投资者的行为,破坏市场游戏规则,加剧市场投机和市场波动,影响社会安定。

会计造假最后所导致的结果是国家受损失,少数人中饱私囊。

一、会计造假的形式

目前,企业会计报表造假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虚增资产,虚增利润;二是虚增负债,隐瞒利润。前者主要是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因为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领导人的升迁;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公司股票价格的高低。后者主要是私营企业和个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因为这类企业不注重业绩,更关心的是如何逃避国家的税收,少接收政府有关部门的摊派。

1.资产虚增

(1)费用资产化

企业当期发生的费用应当计入当期产品生产(或商品经营)成本或期间费用。但有的企业却将部分应该计入当期的费用计入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类会计科目,使得企业当期损益不实;有的企业待摊费用不及时足额摊销,而是长期挂账,将本属于期间费用的支出列作资产。企业通过将费用资产化,虚增了企业资产和所有者权益。

(2)存货不实

有些企业积压多年的货物,或已经淘汰过时应当报废的物资不做账务处理,或存货的现实价格(或可变现价格)已明显低于账面历史成本价值却仍按历史成本挂在存货账上,存货价值不实,违背了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谨慎性原则,虚增了企业存货价值。

(3)固定资产价值虚假

企业固定资产价值不实主要表现在折旧不足、技术进步后造成的无形损耗不计、已毁损及不可用或不需用固定资产不处置等,虚增(减)企业资产。

(4)递延及无形资产摊销不足

递延及无形资产应当按时足额摊销,已经淘汰过时的无形资产不应当再挂无形资产账而应当将摊余价值作为期间费用计入损益。而许多企业对已经没有使有价值或已经不可能再给企业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不做相应的财务处理,却仍然作为资产列账,虚增了企业资产。

2.负债不实

(1)应付款项高估

许多企业的应付款项不及时或每年与往来单位核对确认清理,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的应退未退、应付未付款项普遍存在,三年以上的应付款项(不包括长期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已经不存在的仍挂账的也不少见,企业实际需付债务小于财务账面债务,企业应付款项高估。

(2)预提费用不实

许多企业为了调节当期损益,不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预提费用,而是根据企业调节损益的需求预提,有的企业应提的不提或不应预提及多预提的不及时冲销,致使预提费用会计科目反映不实。

3.虚报盈亏

(1)多计收入、少计费用

有的企业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将未实现的收入作为收入入账,如在服务或工程未提供完毕之前,就确认收入实现;有些企业虚构客户虚开销售发票,虚列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一些企业对已经发生的支出不计入成本,或在结转成本时不按配比原则,故意少转成本,导致企业生产成本及库存商品的账面金额远远大于实际库存金额;有的企业则将有关费用支出单据压在银行未达账中,利用“未达账项”弄虚作假,调节利润。

(2)少计收入、多计费用

企业为了达到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目的,将正常的销售特别是一些不需要增值税发票的销售,不按收入确认的条件进行确认,而是长期挂在预收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中且金额不变;有的企业则采取虚列预提费用,多提多摊费用的方法,达到虚减盈利的目的。

(3)在建工程长期挂账,应计入损益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企业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时,对借入资金需按期计提利息,这部分借款利息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应予以资本化。有些企业工程早已完工,仍长期挂账,借款利息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从而使当期财务费用减少,同时又可以少提折旧,从两个方面来虚增利润。

(4)随意调整报表

一些单位为了达到一些不法目的,随意调整报表金额,人为地加大资产调整利润;或为了逃税,避免检查而加大成本费用,减小利润,如为了增大管理费用,直接在损益中多计管理费用,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增大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金额,造成表账不符。

二、审计时应采取的对策

审计人员针对会计造假的不同形式,应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

1.存货不实的审计方法

督促被审计单位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做好存货基础工作;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严格履行存货监盘程序。实施监盘前,充分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做好具有可操作性的详尽计划;尽可能安排在被审计单位组织年终盘点时进行监盘工作,以减少工作量和时间性差异;实施监盘时,不仅要核对存货数量,还要关注其质量状况。

2.虚构销售,虚列应收账款的审计方法

一是检查企业的年度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模,对照企业的销售量看是否出现销售总量大于生产能力的异常情况;二是检查企业年末、季末的销售合同和发货凭证、出库记录等原始凭证,看其有无出库凭证,其手续是否完整,是否有异常情况;三是对客户单位发询证函进行函证,向销售部门索取客户明细台账和对账单,将之与财务上提供的客户欠款明细表进行核对,以确认对方单位是否欠款。

3.少转成本,虚增利润的审计方法

少转销售成本会导致企业库存商品的账面金额远远大于实际库存金额。对这种造假手段的审计方法,一是检查其成本结转方法是否遵循一贯性的原则;二是通过计价测试,看企业的期末存货单价是否异常;三是通过抽查盘点,对企业实际存货的数量和金额与账面存货的数量和金额进行比较,看是否有差异。

4.销售收入不入账,做其他应付款或预收账款而隐瞒利润的审计方法

对此在审计中应采取的对策:一是检查进货数量及期末库存数量并与账面数量进行核对,看是否有异常;二是抽查原始凭证,看其人账依据是否合理、充分;三是对一些金额较大并长期不动的预收账款进行函证,以便对其真实情况进行确认。

5.当期费用不计入损益,虚增利润的审计方法

企业将当期发生的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虚列在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无形资产、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中,不计人损益。对此,审计时主要检查“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其他应收款”的列账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是否按收益期限进行摊销。

6.通过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式操纵利润的审计方法

一是要检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及净值是否与使用年限相适应,如有些企业的房屋建筑物已经到了报废的年限,而账面反映的净值还有相当大的数额;二是要检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是否遵循一贯性原则,是否有随意改变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的行为。

7.通过变更投资核算方法进行利润操纵的审计方法

在被投资企业盈利的情况下,将投资收益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一方面可以虚增当期利润,另一方面却无须为这些增加的利润缴纳所得税。对这种造假手段的审计对策是检查投资企业的股权占被投资企业的股权百分比,按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占被投资企业25%以上的股权时方可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

8.应计入损益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虚增在建工程支出,虚增利润的审计方法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将无力消化的固定资产的借款费用虚列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支出中。对此,审计时要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的条件,核查企业的在建工程是否达到可使用状态,以此来判定借款费用的处理是否正确。

9.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操纵会计利润的审计方法

审计人员首先对资产市场进行调查,并与企业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看有无异常资产;其次检查企业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否有充分的依据,如有证据表明计提了用于调节利润的减值准备,应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不应增加当年利润。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论文

会计舞弊产生原因及治理摘要:文章分析我国存在的部分企业会计舞弊现象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当前我国遏制日益严重的会计舞弊现象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关键词:会计舞弊;原因;审计对策自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舞弊方面的丑闻不断。从最早的“原野”、“琼民源”、“红光”、“郑百文”、“张家界”等,到2001年的银广厦事件更是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会计舞弊行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因此,探讨分析会计舞弊现象、成因,寻求审计对策,对遏制此起彼伏的会计舞弊案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一、会计舞弊的产生原因分析(一)法律监督不力近年来,我国在规范上市公司经营行为、健全会计核算、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企业改革尚处于探索阶段,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刚刚起步,资本市场的发展还极不完善,因此,面对不断涌现的新的经济事项,法制建设明显滞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迄今为止,我国有关主管部门主要不是依靠法律手段而是依靠行政手段来处理会计造假行为,对违法的处罚力度明显不够。造假即使被查出来了,对造假者的处罚也可以说是不痛不痒,而未被查出则可以获得相当可观的收益,于是违法的巨大利益诱惑与低廉机会成本的反差,使得很多上市公司的管理者甘愿铤而走险,会计舞弊现象屡禁不止。(二)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不合理、监督不到位我国目前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进行监督的部门主要有财政、审计、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而这些监督部门又按一定的权限分别划定监管范围。财政部门按《会计法》的规定对所有企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审计部门按有关法规规定也只是对涉及国有资产的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同时又按国有资产和资金的隶属关系划分了管辖范围,国家审计署对于中央级企业所属的二、三级企业和中央垂直单位在财务会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不到位、纠正不及时,许多违法违纪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证监会在负责股票上市过程中,承担了一个全能的角色,既负责新上市公司的资格审查,也负责日常上市管理,包括对上市公司各种违规行为的查处,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监护人”,也不希望上市公司的虚假财务会计信息引发资本市场危机。银监会、保监会对其监管对象也受制于成本效益原则,不可能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去实现事事调查,也不应该细管到不会有任何违规发生的程度。 (三)社会监督缺乏有效性从社会监督来看,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水平与职业道德等方面不足,使独立审计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一是审计的独立性不足。独立性是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审计的一个重要特征,它是审计结果得到社会公众信任的基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实际由内部人决定,股东大会的批准只是一种形式,由内部人委托事务所审查自身,这无疑易使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受到削弱。二是收费制度不科学。在审计工作中,一般而言,所费时间与执业质量呈正相关性。因此,为保证执业质量,国际通行的做法是按审计时间收取审计费用,但我国目前盛行的收费制度是与公司资产或净资产总额相联系的,而与审计时间脱钩。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为了平衡自身的成本效益,往往有不合理缩短审计时间的倾向,有时还会减少必要的审计程序,以牺牲执业质量为代价换取自身经济利益的增加。三是审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欠佳。目前国内确实有一些业务素质过硬的注册会计师,构成了审计职业界的中坚力量,但从审计执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来看,则不容乐观。另外,各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重视不够,从而使得不少审计执业人员理论基础不扎实,知识结构单一,职业胜任能力不足。(四)会计政策前瞻性不够任何一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涵盖会计实践中的一切业务,它们只能对会计工作提出基本的规范和原则,而且大多数只是对以往会计实践的总结,每当许多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的时候,总是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也就是说,法定会计政策往往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这就使得公司在处理新业务时按照自己的想法,以自己的目标为标准随意地进行会计处理,为滋生会计舞弊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一般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在指导实际工作时,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理解和职业判断。当会计人员存在舞弊的冲动时,就会利用对会计政策的不同理解,做出貌似正确实则错误的会计处理,这样的会计舞弊行为往往具有极大的欺性。(五)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条件下,所有者、董事会和高层管理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责权关系而构成的组织结构,是处理公司中各种合约,协调和规范公司各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由于改制上市的时问比较短,公司受传统经济体制的影响依然比较严重,故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

浅析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毕业论文

好写,建议大量阅读文献后着手写。

财务报表舞弊印象中接触过很多,这个题材相对来说是比较好写的了,当然前提是你要找到足够经典的财务舞弊案例,因为案例足够经典,能够成为教科书级别的案例,那对应的对这个舞弊事件的分析和讨论就会有很多,这也为你写论文提供了大量的参考依据。

题目虽然有点陈旧,但是我每年都会接触那么几篇。一般情况下是拿不到高分,毕业绰绰有余。好写程度堪称财会之最。

或者你可以对某个行业做实证研究,这是可行的。因为很多人不愿做实证,因为计算公式太多了。

比如: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状况研究。

或者你的案例非常典型,没人研究过但是被你发现了。你还从中找到一些其他案例没有的特征。

再就是换一个选题进行:

国有建筑集团公司表外融资的应用研究——以xx公司为例

工程机械行业授信转让供应链融资模式研究——基于xx的案例分析

基于SOA架构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研究——以xx为例

纺织服装业供应链成本管理效率评价研究——以xx为例

国际租赁会计准则改革对我国xx预期影响研究

xx反向购买xx的会计处理方法研究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论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论文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那么,怎么去写论文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摘要】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破坏了资本市场的秩序,同时,一旦被发现,将会大大降低公司的价值。而财务造假的最根本原因是公司治理存在缺陷。鉴于此,文章从公司治理的角度,以万福生科这一创业板造假第一为例,对其造假手段和造假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剖析,进而提出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对策。

【关键词】 财务舞弊;公司治理;万福生科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37(2014)25-0064-03

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资本市场的日益成熟,资本的趋利性也渐渐显现出来。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出现了一连串的财务造假案,如之前的深圳主板上市公司“银广夏”造假案,以及中小板上市公司“绿大地”造假案。这些上市公司的造假案使投资者蒙受了巨额损失,损害了他们对上市公司以及中国资本市场的信任。虽然我国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不断加强,但是仍有部分公司受利益驱动,使用各种方法进行财务造假,2012年8月发生的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成为创业板造假第一股。

二、案例背景介绍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成立于2003年的湖南省桃源县湘鲁万福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为300268,股票简称“万福生科”。主要从事大米结晶葡萄糖、大米高蛋白、高麦芽糖浆等淀粉糖系列产品生产、销售,是稻米深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企业。

在上市不到一年的时间,万福生科就被曝出财务造假。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该公司虚增营业收入18800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4600万元,虚增净利润万元,前述数据金额较大,且导致该公司2012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盈亏方向发生变化,情节严重。因此万福生科被湖南省证监局立案调查,并于2012年11月22日被深交所公开谴责。随着案情的进一步发展,万福生科上市之前的造假行为也浮出水面。根据深交所2013年3月15日对万福生科做出的公开谴责,公司2008—2011年期间存在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情形,累计虚增收入74000万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000万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000万元左右。其中,2011年度公司虚构营业收入28000万元,虚增营业利润万元,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分别占公司已披露2011年财务报告中三项财务数据金额的、和。经对上述虚增数据进行调整后,公司2011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额分别为27300万元、万元和万元,与公司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3年5月10日,万福生科的财务造假案有了最终结果,证监会对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违法违规案进行了正式通报,并对相关人员做出了处罚。

三、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手段简析

一般情况下,公司财务造假的结果是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虚增。根据会计上三个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增加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就是资产的增加。根据万福生科的公告,其具体的造假手段主要有虚增应收账款、虚增预付账款、虚增在建工程等。

(一)虚增应收账款

根据万福生科《关于重要信息披露的补充和2012年中报更正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2012年上半年的应收账款净额由原来的12830万元更正为41250万元,虚增了近876万元。另外,报告显示。前五大客户发生了很大变化,如表1显示,更正前应收账款的前五名客户在在更正后的前五名名单中并未出现,并且,前五名客户的应收账款总额由512万元减少到164万元,说明其应收账款存在严重的造假行为,包括伪造销售合同、虚拟销售业务等。

(二)虚增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指买卖双方协议商定,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债权,但实际上,万福生科的这些预付账款并非都与真实交易挂钩。万福生科2011年年报上显示预付账款为10700万元,而实际更正后的金额为万元,虚增预付账款达1070万元。根据《公告》显示,2012年6月底的预付账款更正后为万元,而实际为万元,虚增了万元。万福生科通过虚假的交易,将公司的资金支付给粮食经纪人和农户。而事实上,一方面大部分的资金转移到了自己控制的银行账户,然后通过销售回款的方式收回资金;另一方面,随着工程的进一步开展,预付账款可以转向在建工程,从而达到了虚增在建工程的目的。

(三)虚增在建工程

通过在建工程达到虚增收入和利润是万福生科最为高明的手段。因为在建工程还处在建设中,具有隐蔽性,不像应收账款那样容易被察觉。《公告》显示,2012年6月底,在建工程虚增8036万元。其中,项目虚增金额较大的项目如表2所示。供热车间改造工程、淀粉扩改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三项工程总共虚增了7500万元。

四、万福生科财务造假原因分析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发生表明其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的缺陷。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公司内部权力的划分,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的结果,三者各司其职,互相制约。但是,在我国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的现象较为严重,大股东控制了董事会和经理层,同时,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内部监督被抑制,从而导致大股东利用控制权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股权结构高度集中

万福生科是典型的一股独大型企业。根据2012年年报显示,龚永福和杨荣华分别持有公司的股份,而二人为夫妻关系,因此共持有公司的股份。这种高度集中型股权结构使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龚永福夫妇二人。在缺少股权制衡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就会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公司的重大决策完全根据他们的意志来决定,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从而实现操纵利润、利益私人化的目的。关于万福生科2012年半年报的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万福生科也认为是因为内控松懈,内控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另外,公司实际控制人龚永福既是董事长又是总经理。这一“两权合一”的公司治理结构破坏了董事会和经理层监督与被监督的机制。董事长(经理)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实际上就是经理层的自我监督,这一现象容易造成财务造假。

(二)独立董事不“独立”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决定了董事会的监管效率,因此,我国在2001年推出了独立董事制度。由于独立董事比一般的董事具有更强的独立性,所以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后,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也就有了保障。然而,我国的独立董事大多流于形式,大部分的独立董事只是兼职,根本不会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公司的事务上。据万福生科2011年年度报告显示,三名独立董事均参加了2011年公司召开的6次董事会,没有对万福生科财务造假行为发表任何独立意见。邹丽娟作为三名独立董事中唯一一名专业的会计人员,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实务经验较为丰富,对于公司造假行为不可能一无所知,说明已经失去了其应有的独立性,或者没有尽到自己的监督职责。另外两名独立董事单杨、程云辉分别是农业、生物领域的专家,说明万福生科选择行业专家作为独立董事,更多是把独立董事当成顾问,而不是监督者。因此,万福生科独立董事并没有发挥其独立性,未能发挥制衡董事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作用。

(三)审计委员会失效

审计委员会大多是由独立董事构成,而且成员中必须具备会计及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所以审计委员会作为重要的内部控制机制,对于公司内部的会计行为及披露的报表有较强的监督职能。然而,当万福生科出现较为严重的财务造假行为,审计委员会仍然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情况。很显然,公司内部审计没有发挥正常作用,审计委员会对重大信息披露也未进行有效的监督,可以说万福生科审计委员会功能基本上处于缺失状态。

五、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启示

根据以上的分析得出,万福生科财务造假归根结底是其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内部控制制度失效,为此,本文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提出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建议,以提高公司治理效率,防范财务造假行为的发生。

(一)优化股权结构,降低大股东持股比例

股权越集中就意味着控股股东对公司的会计行为的约束能力越强。在此情况下,控股股东所受的约束力较低,为了一己私利,对会计信息作出虚假披露,从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为此,可以逐步降低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增加机构持股、社会公众持股比例,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股权分散、大股东相互制衡的局面,建立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表决权除权制度,从而防止大股东滥用表决权。

(二)完善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制度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的重要治理机制,其独立性至关重要。如果控股股东掌握了董事的任免权,则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将受到破坏,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也得不到很好的发挥。因此,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可以实行控股股东及其派出的董事强制性表决回避制度,由中小股东提出自己的独立董事人选,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另外,对于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运行效率也要加强监督,避免形式主义。

(三)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分离

股权高度集中情况下,如果董事长和总经理为同一个人,则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的利益高度一致,管理层为了自身的利益,所作出的经营决策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而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的公司治理模式使得决策不会受到异议。在此情况下,经理层就很容易滋生会计造假风险,从而侵占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建议董事长和总经理由相互独立的.两个人担任,从而实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内控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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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周超,魏开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审计失败的原因与对策思考——基于万福生科造假的案例分析[J].西部财会,2013(7):67-70.

一、背景介绍

万福生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福生科”)是湖南省常德市的一家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稻米精深加工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2011年9月27日在创业板上市。2012年9月1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而被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立案调查。9月18日,万福生科发布公告称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其股票从第二天开始停牌。10月25日,万福生科发布《关于重要信息披露的补充和2012年中报更正的公告》(简称《补充更正公告》),承认其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亿元、虚增营业成本亿元、虚增净利润4 万元,进而使得公司2012年上半年利润总额由盈利2 万元变为亏损1 万元,减少了,此外还未披露公司上半年停产事项。2013年3月2日,万福生科发布自查公告,承认财务造假。至此,万福生科成为创业板造假第一股。

二、舞弊手段分析

一般情况,企业财务造假的结果是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虚增。根据会计上三个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增加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就是资产的增加。根据万福生科的公告,其具体的造假手段有虚增应收账款、虚增在建工程、虚增预付账款等。

(一)虚增营业收入

万福生科的主要经营项目是销售大米、麦芽糖等多种农副产品。伪造绝大多数产品的实际销售收入,相比正常售价的四五倍以上,由此所伪造出的销售收入是真实销售收入的一百倍以上,甚至有些产品并没有实际销售额,凭空捏造销售行为的存在。糖浆的实际营业收入为万元,虚假报告则表示营业收入为万元,虚增万元;麦芽糊精营业收入为0元,虚假报告则为万元,虚增万元;产品实际营业收入为万元,虚假报告为万元,虚增万元。

日前,万福生科发布2012年年报,公司去年亏损341万元。尤为蹊跷的是,尽管去年上半年生产线大面积停产,下半年又遭遇造假危机,万福生科全年却实现了亿元的营收,同比增长。“在造假东窗事发,销售大受影响的情况下,万福生科去年下半年还实现了亿元的营收,不能不让人怀疑其业绩的真实性。”由于万福生科造假事泄,带来产业链上下游生变:上游供应商趁机提价,使得公司营业成本大增;下游客户则减少采购万福生科产品的数量,或是要求公司降价供货,公司产品销量已有明显下滑。

此外,更正前应收账款中金额前五名在更正后3名未再出现,且更正前前五名应收账款合计金额达万元,比实际情况万元虚增了万元。说明应收账款存在严重造假行为。据调查,万福生科在销售合同中披露的与华源粮油经营部签订的两份合同,与傻牛食品厂签订的三分合同经两家企业老板及老板娘表示均不存在;而亿德粮油贸易行所有人黄德义与万福生科控股股东为亲属关系,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存在伪造销售合同,虚拟销售业务等行为。

(二)虚增预付款

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中不仅包含工程款,还包括日常经营产生的款项。但是,万福生科的应付账款很少,2012年上半年末仅为763万元,可以忽略不计。至于预付账款,除2011年末外,金额也一直不多,2011年末,万福生科的预付账款比上年末增长了,对此,公司方面的解释是,“主要原因系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面启动,增加预付设备款项所致。”问题是,既然上半年末预付工程款理应减少,报表上预付账款却为什么还增加了许多?有人解释为日常经营活动中预付了很多采购款。然而,从历史数据来看,万福生科日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了太多的预付账款,从2011年上半年末预付账款同样不高来看,也不存在导致预付账款猛增的季节性因素。事实上,根据招股说明书,2011年上半年末预付账款中预付经纪人(原材料)采购款仅为955万元。

(三)虚增收入及利润

通过进行关联方交易,利用关联方虚构销售,通过销售定价差异,达到转移利润或虚增利润的目的。在万福生科的财务造假案中,出现明显地关联方交易造假行为。报告显示,湖南省傻牛食品厂、怀化小丫丫食品,贡献收入都在1300万元左右,但在更改后的`报告中,这两个公司已经从前五大客户名单中消失:湖南祁东佳美食品和津市市中意糖果公司贡献的收入分别为万元和万元,更改后变为万元和万元。

万福生科在外部设立大量虚拟供应商账户,这些账户的主人是一些真实存在的粮食经纪人,但实际由万福生科控制。通过预付款形式将自有资金转入这些账户,再从中提取现金或其他方式转回,构成销售回款,造成销售规模增加,从而虚增营业利润。

万福生科私刻客户假公章、编造销售假合同、虚开销售发票、编制银行单据、假出库单等一系列造假工序的配合,让虚增销售收入看起来合理,甚至到税务部门为假收入纳税。

虚增利润及收入,需要与“资产”相对应。万福生科在造假过程中选择了虚增“在建工程”和“预付账款”项目,它的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还在建设中,降低暴露的风险,至于预付账款,是否实际发生有待查证,也许实际上是将资金过账又转回。

三、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信号分析

半年报中,企业营业总收入达23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而营业利润以及利润总额分别只有2554万元和287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和-16%。而2011年年度报告中,企业营业总收入比2010年年度增长了,营业利润增长,利润总额增长。同为一年时间,营业利润与利润总额的波动非常之大,引人怀疑。

企业存在大量预付账款,均为“预付工程、设备款,工程尚在建设中”,而对应的客户均为个人,无法查实。

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金额比2011年底增加了许多,但半年内完工程度却很低。供热车间改造工程完工程度只有50%,污水处理工程完工程度只有2%,此外,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2011年6月的在建工程的情况来看,并没有污水处理工程这一项目。那么,半年报中这个项目的真实性就很值得怀疑了。淀粉糖扩改工程,2012年半年报较2011年年报在投入金额增长了倍后,工程进度反而由90%降低到30%,而在2012年年报中则根本没有提及淀粉糖扩改工程,该工程是否存在或者已经完工不得而知。

四、财务舞弊启示

财务造假案件频频发生,不得不引起重视。更重要的是,财务造假并非一时速成的,长时间的运筹帷幄必然会有蛛丝马迹可循,我们必须反思如何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公开资料以及风险导向的审计模型,及早发现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在万福生科的案列中,伪造了大量银行凭证,在之前问题没有暴露与审查相关凭证票据不严有必要关系。因此,审计中应该重视相关企业原始凭证等的审核。万福生科属于高科技行业,而且是地方政绩企业,对它的行业背景,上市程序,资金支持,技术研发都是关键的审计突破口。也许要加强实地走访获取直接证据,对于以销售为主的公司,其与客户之间的联系也是相当紧密。因此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其各种业务的真实性,可以进一步预防和发现造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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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就是一轮毕业生,但是好多大学生的毕业论文不知道该怎么写,在这里我为大家推荐会计毕业论文一篇——浅谈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欢迎大家阅读和参考!

摘 要: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是目前的热点问题。中国自加入WTO以来,我国经济开始高速发展,但同时各种财务问题也随之而来。企业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是我国财经领域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尤其是近几年上市公司作假手段多样,主要通过提供虚假报表信息、进行关联交易和虚假上市等手段来进行会计信息造假,取股东之间的信任与支持,使自身企业获取不菲收益。这样做不仅严重的破坏了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营次序,也使会计行业遭遇信誉危机。本文首先从会计造假的相关概述入手,分析了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危害性和种种原因,解析会计造假的根源。其次,再通过例举三个国内有名上市公司造假的案例,重点分析其会计造假的手段,揭露中国证券市场现存一些如市场环境、法规、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并就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引发的问题作出一些思考和讨论。最后,提出一些相关建议和解决方案,以促进我国财经领域大环境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关键词: 会计造假,危害及原因、手段

1 引言

当前,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及其治理在中国乃至全世界证券市场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俨然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早在2001年,安然公司会计造假案轰动一时,其虚报盈利亿美元并且隐瞒债务和亏损,负责其审计、帮助其作弊的全球第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会计公司也随之名声扫地,最后破产。其后欧美一系列上市公司也相机爆出的财务丑闻,导致投资者遭受数以万亿计美元的损失,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扰乱了市场经济。同样,在我国有类似会计造假案发生。以1996年渤海事件为起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丑闻接连曝光。在1999年至2000年期间,银广夏通过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使会计造假事件可谓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投资者蒙受了巨大损失。之后国家财政部门也采取相应措施想要杜绝此会计造假事件的发生。可是,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并没有根本得以解决,反而有越演越烈之势。近几年上市公司会计造假事件仍然屡见不鲜。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已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因为会计信息是一个企业运营状况的综合反映,也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原始信息来源之一。治理会计信息造假和提高会计信息真实度已经刻不容缓。本文旨在研究导致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原因,例举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经典案例,着重分析其作假手段以及应当采用哪些对策应对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以促进中国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2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相关概述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含义

关于会计造假的定义,国内学术界的常见定义有:(1)会计信息造假是指会计活动中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在会计财务中进行弄虚作假,伪造编造会计事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从而为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的违法犯罪行为。(2)会计造假是一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用欺性手段故意谎报财务事实的行为。综合以上,我们可以把会计造假含义界定为:管理者利用信息不对称,违反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用不合法的会计造假手段进行虚假的会计信息披露,调节企业自身盈余状况,误导信息使用者的违法、犯罪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会计造假有如下特征:事实上的虚假信息、利益驱动、主观上的故意欺诈、违法。而常见的会计造假手段有:造假凭证、做假账、制假表、假审计和假评估。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危害

对信息使用者的危害

会计信息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影响信息使用者。关于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盈余情况和现金流量等方面信息,均是信息使用者进行决策依据。比如,对于银行来说,当他们选择贷款对象时,就要分析对方公司的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在内的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衡量其贷款存在的风险;再比如中小投资者,他们都是依靠公司对外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投资分析和决策的;对于政府部门来说,他们要进行宏观调控,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就要从总体上了解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盈余亏损,现金流转等情况。如果这些都是以虚假的会计信息为基础的话,必将导致投资者作出错误的决策,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为严重的是,政府部门以此虚假信息作为宏观调控和资源配置的基础,必会造成国家资产的损失和浪费,相应的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情况也达不到预想的应有效果,社会的正常秩序也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对证券市场的危害

证券市场在当今经济市场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尤其是证券市场中的股票市场。证券市场作为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场所,对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资金流向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全国证券市场发展至今出现许多因为会计信息造假而破产的上市公司,从琼民源到银广夏,再到涉嫌虚假上市的胜景山河,他们都是不顾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使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让投资者的信心备受摧残。另一方面,部分上市公司通过会计造假获取了不正当利益,而其他企业为了弥补自身不足,也必然会趋向于使用会计造假手段。正确真实的会计信息决定着证券市场的正常和高效运行,然而一些上市公司利用会计造假,曝露虚假财务信息,严重误导投资者进行决策,极易引发股市震荡,造成经济运行不稳定。长此以往必将导致资本市场的不稳定,扰乱经济秩序。

对公司的危害

实现利润最大化是公司的最终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离不开有效的管理,而有效的管理离不开真实正确的信息,特别是真实的会计信息。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是对公司过去一定时期发生的经济活动的总结。而有些上市公司受到利益诱惑,利用会计造假手段在报表上虚增支出,隐瞒利润,以逃避税收,导致了国家资产和税收大量流失;而有些公司自欺欺人,人为的调节固定资产折旧办法,造成与实际不符,存货积压严重,变现能力变差,对公司自身也带来不利影响。长此以往,必会弱化公司管理,使公司失去竞争与生存能力。而更有一些上市公司权利人,通过会计造假手段,人为调节收入、虚增虚减利润,助长了腐朽之风。这样做更会破坏企业的形象,如果企业想要长远走下去就必须以诚信为基石,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一旦公司造假,就会令投资者失望,对企业形象大打折扣,不再对其投资,企业面临破产危机。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原因

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的缺陷

首先,我国的.会计准侧和会计制度规范基本是参照美国原则导向性模式制定的,大多是粗线条、框架性的条规,在会计操作上起到总体引导的作用。我国《企业会计准侧》规定对于会计信息的判定和判定标准要有良好可操作性,并且上市公司会计核算要遵循稳定性原则,做好合理的资产减值准备,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但事实上我国没有一个统一的会计人员职业判断标准,这些相关法规大多模凌两可、操作性不高,会计造假行为就会趁虚而入。我国目前的会计准侧和会计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会计实际操作和准侧无法同时跟进,具有一定滞后性,上市公司就可以利用这些空隙进行非法操作。如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上做手脚,也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时掩盖事实等等,这些都存在这很大的主观判断,为企业操纵利润带来了很大的空间,难以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性。

其次,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不够。我国目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侧》、《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会计造假的处罚力度明显偏弱,处罚上市公司造假的方式大多为警告和罚款,罚款的金额在1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对于帮助上市公司造假的会计师事务所惩罚也是罚款,而最高的刑事处罚也只有三年。相对于上市公司造假获取的巨额利益,许多公司也往往选择后者。

上市公司自身治理结构缺陷

首先,上市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股权结构不合理。保证公司公司经营目标的最终实现,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必不可少。然而,一方面现代的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东与经理人之间无法有效的沟通,产生代理问题。有些经理人为了自身利益,追求个人目标,例如获得升职机会或者得到灰色收入等等,他们会损害股东权益进行会计造假以获得业绩突出,谋取私利。另一方面,我国目前上市公司“一股独大”,即大股东直接控制着上市公司的总体大方向和总体经营策略。有时,这些大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可能暗示或者给经理人施压,要求他们进行会计造假,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另外,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结构不合理,权利失衡,董事会内部董事占大多数,这就使得投票机制形同虚设,无法有效的发挥董事会作用。

其次,上市公司业绩评价体系存在缺陷。现在许多上市公司业绩考核侧重于经营结果的评价,而忽略了过程和程序是否合理。把主要精力都集中在利润、资产收益率等方面,一味的强调企业经营结果是否达到预定目标,与过去的指标相比是否有所提高。正是由于上市公司对会计信息产生过程的忽视,对经营结果更加偏爱,从而促使了上市公司使用会计造假手段想要提高经营结果,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严重。

监管力度不够

尽管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保证财务信息真是可靠和打击会计造假的法律法规,如《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等,但会计造假事件仍然屡见不鲜,而且造假手段不断创新变化,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市场监管力度不够,惩罚机制不严。大多政府部门的检查都不够严格,流于形式,并不能很好和及时的发现问题并给与制止。这样的监督不严就在一定程度上怂恿了会计造假的发生。更有甚者,某些地方政府为了完成增税任务,维护地方形象或趋于金钱欲望,干预各方面贷款给上市公司,以解决虚报利润所上交的税金,让会计造假有恃无恐。

财务舞弊行为案例的论文研究

会计舞弊产生原因及治理摘要:文章分析我国存在的部分企业会计舞弊现象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当前我国遏制日益严重的会计舞弊现象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关键词:会计舞弊;原因;审计对策自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舞弊方面的丑闻不断。从最早的“原野”、“琼民源”、“红光”、“郑百文”、“张家界”等,到2001年的银广厦事件更是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会计舞弊行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因此,探讨分析会计舞弊现象、成因,寻求审计对策,对遏制此起彼伏的会计舞弊案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一、会计舞弊的产生原因分析(一)法律监督不力近年来,我国在规范上市公司经营行为、健全会计核算、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企业改革尚处于探索阶段,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刚刚起步,资本市场的发展还极不完善,因此,面对不断涌现的新的经济事项,法制建设明显滞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迄今为止,我国有关主管部门主要不是依靠法律手段而是依靠行政手段来处理会计造假行为,对违法的处罚力度明显不够。造假即使被查出来了,对造假者的处罚也可以说是不痛不痒,而未被查出则可以获得相当可观的收益,于是违法的巨大利益诱惑与低廉机会成本的反差,使得很多上市公司的管理者甘愿铤而走险,会计舞弊现象屡禁不止。(二)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不合理、监督不到位我国目前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进行监督的部门主要有财政、审计、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而这些监督部门又按一定的权限分别划定监管范围。财政部门按《会计法》的规定对所有企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审计部门按有关法规规定也只是对涉及国有资产的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同时又按国有资产和资金的隶属关系划分了管辖范围,国家审计署对于中央级企业所属的二、三级企业和中央垂直单位在财务会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不到位、纠正不及时,许多违法违纪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证监会在负责股票上市过程中,承担了一个全能的角色,既负责新上市公司的资格审查,也负责日常上市管理,包括对上市公司各种违规行为的查处,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监护人”,也不希望上市公司的虚假财务会计信息引发资本市场危机。银监会、保监会对其监管对象也受制于成本效益原则,不可能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去实现事事调查,也不应该细管到不会有任何违规发生的程度。 (三)社会监督缺乏有效性从社会监督来看,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水平与职业道德等方面不足,使独立审计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一是审计的独立性不足。独立性是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审计的一个重要特征,它是审计结果得到社会公众信任的基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实际由内部人决定,股东大会的批准只是一种形式,由内部人委托事务所审查自身,这无疑易使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受到削弱。二是收费制度不科学。在审计工作中,一般而言,所费时间与执业质量呈正相关性。因此,为保证执业质量,国际通行的做法是按审计时间收取审计费用,但我国目前盛行的收费制度是与公司资产或净资产总额相联系的,而与审计时间脱钩。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为了平衡自身的成本效益,往往有不合理缩短审计时间的倾向,有时还会减少必要的审计程序,以牺牲执业质量为代价换取自身经济利益的增加。三是审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欠佳。目前国内确实有一些业务素质过硬的注册会计师,构成了审计职业界的中坚力量,但从审计执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来看,则不容乐观。另外,各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重视不够,从而使得不少审计执业人员理论基础不扎实,知识结构单一,职业胜任能力不足。(四)会计政策前瞻性不够任何一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涵盖会计实践中的一切业务,它们只能对会计工作提出基本的规范和原则,而且大多数只是对以往会计实践的总结,每当许多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的时候,总是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也就是说,法定会计政策往往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这就使得公司在处理新业务时按照自己的想法,以自己的目标为标准随意地进行会计处理,为滋生会计舞弊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一般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在指导实际工作时,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理解和职业判断。当会计人员存在舞弊的冲动时,就会利用对会计政策的不同理解,做出貌似正确实则错误的会计处理,这样的会计舞弊行为往往具有极大的欺性。(五)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条件下,所有者、董事会和高层管理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责权关系而构成的组织结构,是处理公司中各种合约,协调和规范公司各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由于改制上市的时问比较短,公司受传统经济体制的影响依然比较严重,故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论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论文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那么,怎么去写论文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摘要】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破坏了资本市场的秩序,同时,一旦被发现,将会大大降低公司的价值。而财务造假的最根本原因是公司治理存在缺陷。鉴于此,文章从公司治理的角度,以万福生科这一创业板造假第一为例,对其造假手段和造假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剖析,进而提出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对策。

【关键词】 财务舞弊;公司治理;万福生科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37(2014)25-0064-03

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资本市场的日益成熟,资本的趋利性也渐渐显现出来。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出现了一连串的财务造假案,如之前的深圳主板上市公司“银广夏”造假案,以及中小板上市公司“绿大地”造假案。这些上市公司的造假案使投资者蒙受了巨额损失,损害了他们对上市公司以及中国资本市场的信任。虽然我国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不断加强,但是仍有部分公司受利益驱动,使用各种方法进行财务造假,2012年8月发生的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成为创业板造假第一股。

二、案例背景介绍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成立于2003年的湖南省桃源县湘鲁万福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为300268,股票简称“万福生科”。主要从事大米结晶葡萄糖、大米高蛋白、高麦芽糖浆等淀粉糖系列产品生产、销售,是稻米深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企业。

在上市不到一年的时间,万福生科就被曝出财务造假。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该公司虚增营业收入18800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4600万元,虚增净利润万元,前述数据金额较大,且导致该公司2012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盈亏方向发生变化,情节严重。因此万福生科被湖南省证监局立案调查,并于2012年11月22日被深交所公开谴责。随着案情的进一步发展,万福生科上市之前的造假行为也浮出水面。根据深交所2013年3月15日对万福生科做出的公开谴责,公司2008—2011年期间存在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情形,累计虚增收入74000万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000万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000万元左右。其中,2011年度公司虚构营业收入28000万元,虚增营业利润万元,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分别占公司已披露2011年财务报告中三项财务数据金额的、和。经对上述虚增数据进行调整后,公司2011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额分别为27300万元、万元和万元,与公司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3年5月10日,万福生科的财务造假案有了最终结果,证监会对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违法违规案进行了正式通报,并对相关人员做出了处罚。

三、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手段简析

一般情况下,公司财务造假的结果是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虚增。根据会计上三个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增加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就是资产的增加。根据万福生科的公告,其具体的造假手段主要有虚增应收账款、虚增预付账款、虚增在建工程等。

(一)虚增应收账款

根据万福生科《关于重要信息披露的补充和2012年中报更正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2012年上半年的应收账款净额由原来的12830万元更正为41250万元,虚增了近876万元。另外,报告显示。前五大客户发生了很大变化,如表1显示,更正前应收账款的前五名客户在在更正后的前五名名单中并未出现,并且,前五名客户的应收账款总额由512万元减少到164万元,说明其应收账款存在严重的造假行为,包括伪造销售合同、虚拟销售业务等。

(二)虚增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指买卖双方协议商定,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债权,但实际上,万福生科的这些预付账款并非都与真实交易挂钩。万福生科2011年年报上显示预付账款为10700万元,而实际更正后的金额为万元,虚增预付账款达1070万元。根据《公告》显示,2012年6月底的预付账款更正后为万元,而实际为万元,虚增了万元。万福生科通过虚假的交易,将公司的资金支付给粮食经纪人和农户。而事实上,一方面大部分的资金转移到了自己控制的银行账户,然后通过销售回款的方式收回资金;另一方面,随着工程的进一步开展,预付账款可以转向在建工程,从而达到了虚增在建工程的目的。

(三)虚增在建工程

通过在建工程达到虚增收入和利润是万福生科最为高明的手段。因为在建工程还处在建设中,具有隐蔽性,不像应收账款那样容易被察觉。《公告》显示,2012年6月底,在建工程虚增8036万元。其中,项目虚增金额较大的项目如表2所示。供热车间改造工程、淀粉扩改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三项工程总共虚增了7500万元。

四、万福生科财务造假原因分析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发生表明其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的缺陷。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公司内部权力的划分,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的结果,三者各司其职,互相制约。但是,在我国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的现象较为严重,大股东控制了董事会和经理层,同时,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内部监督被抑制,从而导致大股东利用控制权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股权结构高度集中

万福生科是典型的一股独大型企业。根据2012年年报显示,龚永福和杨荣华分别持有公司的股份,而二人为夫妻关系,因此共持有公司的股份。这种高度集中型股权结构使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龚永福夫妇二人。在缺少股权制衡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就会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公司的重大决策完全根据他们的意志来决定,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从而实现操纵利润、利益私人化的目的。关于万福生科2012年半年报的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万福生科也认为是因为内控松懈,内控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另外,公司实际控制人龚永福既是董事长又是总经理。这一“两权合一”的公司治理结构破坏了董事会和经理层监督与被监督的机制。董事长(经理)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实际上就是经理层的自我监督,这一现象容易造成财务造假。

(二)独立董事不“独立”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决定了董事会的监管效率,因此,我国在2001年推出了独立董事制度。由于独立董事比一般的董事具有更强的独立性,所以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后,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也就有了保障。然而,我国的独立董事大多流于形式,大部分的独立董事只是兼职,根本不会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公司的事务上。据万福生科2011年年度报告显示,三名独立董事均参加了2011年公司召开的6次董事会,没有对万福生科财务造假行为发表任何独立意见。邹丽娟作为三名独立董事中唯一一名专业的会计人员,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实务经验较为丰富,对于公司造假行为不可能一无所知,说明已经失去了其应有的独立性,或者没有尽到自己的监督职责。另外两名独立董事单杨、程云辉分别是农业、生物领域的专家,说明万福生科选择行业专家作为独立董事,更多是把独立董事当成顾问,而不是监督者。因此,万福生科独立董事并没有发挥其独立性,未能发挥制衡董事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作用。

(三)审计委员会失效

审计委员会大多是由独立董事构成,而且成员中必须具备会计及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所以审计委员会作为重要的内部控制机制,对于公司内部的会计行为及披露的报表有较强的监督职能。然而,当万福生科出现较为严重的财务造假行为,审计委员会仍然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情况。很显然,公司内部审计没有发挥正常作用,审计委员会对重大信息披露也未进行有效的监督,可以说万福生科审计委员会功能基本上处于缺失状态。

五、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启示

根据以上的分析得出,万福生科财务造假归根结底是其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内部控制制度失效,为此,本文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提出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建议,以提高公司治理效率,防范财务造假行为的发生。

(一)优化股权结构,降低大股东持股比例

股权越集中就意味着控股股东对公司的会计行为的约束能力越强。在此情况下,控股股东所受的约束力较低,为了一己私利,对会计信息作出虚假披露,从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为此,可以逐步降低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增加机构持股、社会公众持股比例,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股权分散、大股东相互制衡的局面,建立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表决权除权制度,从而防止大股东滥用表决权。

(二)完善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制度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的重要治理机制,其独立性至关重要。如果控股股东掌握了董事的任免权,则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将受到破坏,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也得不到很好的发挥。因此,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可以实行控股股东及其派出的董事强制性表决回避制度,由中小股东提出自己的独立董事人选,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另外,对于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运行效率也要加强监督,避免形式主义。

(三)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分离

股权高度集中情况下,如果董事长和总经理为同一个人,则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的利益高度一致,管理层为了自身的利益,所作出的经营决策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而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的公司治理模式使得决策不会受到异议。在此情况下,经理层就很容易滋生会计造假风险,从而侵占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建议董事长和总经理由相互独立的.两个人担任,从而实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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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晓波.云南绿大地公司财务舞弊案例研究[J].会计之友,2013(2):6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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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俊生,曾亚敏.上市公司的失信行为:公司治理角度的分析[J].经济科学,2004(6):87-95.

[7]周超,魏开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审计失败的原因与对策思考——基于万福生科造假的案例分析[J].西部财会,2013(7):67-70.

一、背景介绍

万福生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福生科”)是湖南省常德市的一家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稻米精深加工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2011年9月27日在创业板上市。2012年9月1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而被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立案调查。9月18日,万福生科发布公告称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其股票从第二天开始停牌。10月25日,万福生科发布《关于重要信息披露的补充和2012年中报更正的公告》(简称《补充更正公告》),承认其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亿元、虚增营业成本亿元、虚增净利润4 万元,进而使得公司2012年上半年利润总额由盈利2 万元变为亏损1 万元,减少了,此外还未披露公司上半年停产事项。2013年3月2日,万福生科发布自查公告,承认财务造假。至此,万福生科成为创业板造假第一股。

二、舞弊手段分析

一般情况,企业财务造假的结果是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虚增。根据会计上三个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增加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就是资产的增加。根据万福生科的公告,其具体的造假手段有虚增应收账款、虚增在建工程、虚增预付账款等。

(一)虚增营业收入

万福生科的主要经营项目是销售大米、麦芽糖等多种农副产品。伪造绝大多数产品的实际销售收入,相比正常售价的四五倍以上,由此所伪造出的销售收入是真实销售收入的一百倍以上,甚至有些产品并没有实际销售额,凭空捏造销售行为的存在。糖浆的实际营业收入为万元,虚假报告则表示营业收入为万元,虚增万元;麦芽糊精营业收入为0元,虚假报告则为万元,虚增万元;产品实际营业收入为万元,虚假报告为万元,虚增万元。

日前,万福生科发布2012年年报,公司去年亏损341万元。尤为蹊跷的是,尽管去年上半年生产线大面积停产,下半年又遭遇造假危机,万福生科全年却实现了亿元的营收,同比增长。“在造假东窗事发,销售大受影响的情况下,万福生科去年下半年还实现了亿元的营收,不能不让人怀疑其业绩的真实性。”由于万福生科造假事泄,带来产业链上下游生变:上游供应商趁机提价,使得公司营业成本大增;下游客户则减少采购万福生科产品的数量,或是要求公司降价供货,公司产品销量已有明显下滑。

此外,更正前应收账款中金额前五名在更正后3名未再出现,且更正前前五名应收账款合计金额达万元,比实际情况万元虚增了万元。说明应收账款存在严重造假行为。据调查,万福生科在销售合同中披露的与华源粮油经营部签订的两份合同,与傻牛食品厂签订的三分合同经两家企业老板及老板娘表示均不存在;而亿德粮油贸易行所有人黄德义与万福生科控股股东为亲属关系,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存在伪造销售合同,虚拟销售业务等行为。

(二)虚增预付款

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中不仅包含工程款,还包括日常经营产生的款项。但是,万福生科的应付账款很少,2012年上半年末仅为763万元,可以忽略不计。至于预付账款,除2011年末外,金额也一直不多,2011年末,万福生科的预付账款比上年末增长了,对此,公司方面的解释是,“主要原因系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面启动,增加预付设备款项所致。”问题是,既然上半年末预付工程款理应减少,报表上预付账款却为什么还增加了许多?有人解释为日常经营活动中预付了很多采购款。然而,从历史数据来看,万福生科日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了太多的预付账款,从2011年上半年末预付账款同样不高来看,也不存在导致预付账款猛增的季节性因素。事实上,根据招股说明书,2011年上半年末预付账款中预付经纪人(原材料)采购款仅为955万元。

(三)虚增收入及利润

通过进行关联方交易,利用关联方虚构销售,通过销售定价差异,达到转移利润或虚增利润的目的。在万福生科的财务造假案中,出现明显地关联方交易造假行为。报告显示,湖南省傻牛食品厂、怀化小丫丫食品,贡献收入都在1300万元左右,但在更改后的`报告中,这两个公司已经从前五大客户名单中消失:湖南祁东佳美食品和津市市中意糖果公司贡献的收入分别为万元和万元,更改后变为万元和万元。

万福生科在外部设立大量虚拟供应商账户,这些账户的主人是一些真实存在的粮食经纪人,但实际由万福生科控制。通过预付款形式将自有资金转入这些账户,再从中提取现金或其他方式转回,构成销售回款,造成销售规模增加,从而虚增营业利润。

万福生科私刻客户假公章、编造销售假合同、虚开销售发票、编制银行单据、假出库单等一系列造假工序的配合,让虚增销售收入看起来合理,甚至到税务部门为假收入纳税。

虚增利润及收入,需要与“资产”相对应。万福生科在造假过程中选择了虚增“在建工程”和“预付账款”项目,它的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还在建设中,降低暴露的风险,至于预付账款,是否实际发生有待查证,也许实际上是将资金过账又转回。

三、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信号分析

半年报中,企业营业总收入达23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而营业利润以及利润总额分别只有2554万元和287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和-16%。而2011年年度报告中,企业营业总收入比2010年年度增长了,营业利润增长,利润总额增长。同为一年时间,营业利润与利润总额的波动非常之大,引人怀疑。

企业存在大量预付账款,均为“预付工程、设备款,工程尚在建设中”,而对应的客户均为个人,无法查实。

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金额比2011年底增加了许多,但半年内完工程度却很低。供热车间改造工程完工程度只有50%,污水处理工程完工程度只有2%,此外,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2011年6月的在建工程的情况来看,并没有污水处理工程这一项目。那么,半年报中这个项目的真实性就很值得怀疑了。淀粉糖扩改工程,2012年半年报较2011年年报在投入金额增长了倍后,工程进度反而由90%降低到30%,而在2012年年报中则根本没有提及淀粉糖扩改工程,该工程是否存在或者已经完工不得而知。

四、财务舞弊启示

财务造假案件频频发生,不得不引起重视。更重要的是,财务造假并非一时速成的,长时间的运筹帷幄必然会有蛛丝马迹可循,我们必须反思如何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公开资料以及风险导向的审计模型,及早发现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在万福生科的案列中,伪造了大量银行凭证,在之前问题没有暴露与审查相关凭证票据不严有必要关系。因此,审计中应该重视相关企业原始凭证等的审核。万福生科属于高科技行业,而且是地方政绩企业,对它的行业背景,上市程序,资金支持,技术研发都是关键的审计突破口。也许要加强实地走访获取直接证据,对于以销售为主的公司,其与客户之间的联系也是相当紧密。因此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其各种业务的真实性,可以进一步预防和发现造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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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付强,刘秀兰.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失真的表现及其影响[J].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2,(4):122-126.

财务舞弊如毒瘤一样阻碍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别是对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与发展影响更大。关于财务舞弊问题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于主板、中小板以及创业板,对于新三板市场财务舞弊问题的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新三板作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财务活动直接影响着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因此,本文以新三板首例财务舞弊企业——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研究对象,对新三板企业财务舞弊动因、手段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并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如何防范新三板企业财务舞弊的建议。希望本文的研究可以提高新三板挂牌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一定程度上缓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根源上解决新三板农业企业财务舞弊问题,从而更好的发挥新三板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本文采用理论分析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其中,理论部分阐述了财务舞弊的相关概念及相关理论,并介绍了我国新三板市场的发展历程、基本特点以及新三板市场与场内市场的区别。同时从新三板企业财务舞弊的动因、手段和危害等方面对新三板企业财务舞弊现状进行了阐述。案例部分主要包括“参仙源”公司简介、“参仙源”财务舞弊事件回顾;并从多个角度对“参仙源”财务舞弊案进行剖析,包括“参仙源”财务舞弊的动因、手段以及影响等。公司采用少计成本、虚增关联交易的手段来虚增利润。从公司舞弊的压力因素分析发现,“参仙源”为融取大量资金是其财务舞弊的动因之一;从舞弊的机会因素分析发现,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着漏洞、主办券商没有尽职调查、注册会计师缺少独立性及新三板市场会计信息披露要求不严不高是财务舞弊的动因之二;从公司舞弊的借口方面分析发现,监管力度不足及惩罚力度较轻是企业财务舞弊动因之三。财务舞弊的结果是给公司自身及新三板资本市场带来较大负面影响。最后,针对“参仙源”财务舞弊动因的分析结果,论文从三个方面提出防范对策,具体包括: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融资途径以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三会一层”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主办券商的执业能力,更好的发挥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作用,要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同时也要加强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充分性,对会计信息披露加以细化;对违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以完善新三板市场的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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