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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1 21:33:14

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研究论文

你先要明白审计的独立性原则是什么,然后找寻相关文献佐证审计的独立性

参考文献1.审计独立性 审计独立性的含义 独立性是审计之精髓,缺失独立性是审计失真与质量低下的重要原因。何谓审计的对立性呢?独立性就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定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形式上的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与被审查或个人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如不得拥有被审查企业股权或承担其高级职务,不能是企业的主要贷款人,资产受托人或与管理当局有亲属关系等等。否则,就会影响注册会计师公正的执行业务。实质上的独立性也称精神上的独立或事实上的独立,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不受个人或外界因素的约束、影响和干扰,保持客观且无私的精神态度。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在实质上和形式上没有任何被认为有影响独立、客观、公正的利益。审计独立性的特征 审计师的双重身份 审计师具有道德人与经济人的双重身分。人类社会结构中,任何一个行业都具有特定的社会功能,而审计职业界被社会赋予了担当“独立裁判人”的角色,这要求审计师具有独立、客观、公正、正直的个人品质。作为审计师个人,其行为具有社会性,也将主动承担社会所赋予的角色任务,审计师在这个意义上具有道德人的一面,受社会道德的影响和约束。同时作为个人,审计师也是一个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经济人,其行为产生于动机,动机激发欲望,即审计师的行为必然体现其作为经济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一面,审计独立性也受到经济人的限制和约束。所以,审计独立性是审计师作为道德人和经济人混合体下的产物。审计独立的动态性 首先,不同的制度环境、资本市场下的审计独立性水平的合适程度是不同的。审计独立性要考虑其成本与收益,审计独立性本身不是最终目标,最终目标是改进资本市场的效率,保护公众利益。提高审计独立性可以改进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减少被审计单位的资本成本,但为了提高审计师的独立性需要采取各项防护措施,而防护措施的制定、运用和实施均要发生成本,这时看是否采取某一防护措施就要衡量其成本与收益。不同的制度环境下,实施某一防护措施的成本与收益不同,从而审计独立性的最佳水平也不同。其次,从独立性对象看,在审计职业产生早期,商会或企业的经营较为简单,债权人不重要,而股东人数较少,股东直接委托审计师对经营者进行审计监督,此时审计师独立性的对象主要是经营者。随着企业经营的复杂化、债权人重要性的提高,审计独立性的对象开始涉及经营者、股东等利益方。所以,随着时间的变化和企业经营模式的变迁,审计独立性的对象也将发生变化。审计独立性的作用 首先,从宏观的角度上来讲,审计独立性是满足国家宏观管理和宏观调控的需要。中国是一个大国,人口众多,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需要中央政府集中一部分财力用于宏观调控,维护社会稳定,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因此,要求审计工作必须识大局、顾大体、讲正气、客观公正、独立反映审计情况,保证国家决策的准确无误。其次,从微观角度上看,独立性是微观搞活的重要保证。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搞活和开放,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可以说是举足轻重。目前,对企业转制承包、租赁和两权分开等改革措施都涉及到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如何摆正这三者的关系是搞活、放权的关键,如果企业或个人占有较大的利益,微观搞活就失去了意义。2.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因素 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职业的价值核心所在。注册会计师只有具备独立性,才可能做到客观、公正,才可能得到社会公众的信任。为了提高审计独立性,我国在1999年底实行了事务所的脱钩改制。然而,改制仅仅是形式上的独立,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没能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独立性对于社会审计的重要价值,而是将独立性视为一种被迫遵守的行为限制。在执行时带有消极服从的因素,缺乏职业道德,审计独立性仍然比较差。市场环境 我国的证券市场属于初创时期,不成熟的证券市场、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导致了不正常的审计需求关系。而且从一开始就由政府出面筹建,由政府进行管理,因此在很多方面都带有非常强的政府痕迹。上市公司的很多行为不是面对市场,而是面对政府和相应的管理机构。独立审计也不是一种自发的市场需要,而是政府管理机构模仿国际惯例的一个附带产物。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和大股东不需要独立审计服务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由于从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导致法人治理结构存在诸多问题。国有股份占绝对控股地位的现实造成了所有者终极代表人的缺位,在部分国有控股和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存在“一股独大”的问题,董事会人员组成中以内部人和控股股东代表为主,缺少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因此没有适当的权力制衡,使中小股东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且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与总经理合二为一, “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满足和维持监管机构规定的“圈钱”资格,委托者出钱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自己财务数据,就会要求低独立性的审计服务。这种委托人与被审计人合二为一的状况使注册会计师处于明显的被动地位。在现行审计关系格局和现行注册会计师职业监管与制裁机制下,当注册会计师揭露客户的舞弊行为要承担被解聘的风险时,就很可能屈从于上市公司,为其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甚至共同作弊。另外,小股东事实上也不需要独立审计,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一无所知,理论上应该是独立审计服务的最大需求者。但目前我国的现状是个人流通股比例小且极其分散,造成“用手投票”的形同虚设和“用脚投票”的无济于事。众多的中小股东更多的是牟取短期利益的投机者而非长期投资者,他们关心“炒作”甚至于关心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同样缺乏对高独立性审计服务的需求。审计费用支付方式 审计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受托责任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两权分离造成了委托人(一般指股东和债权人)与代理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为了对企业高管人员的经营成果进行定期审查,股东和债权人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在美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是受股东委托形成的,在我国则是被审对象自己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由被审对象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换句话讲是上市公司而不是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使用者花钱聘用注册会计师。如上所述,被审单位的管理当局和大股东是最不需要独立审计的群体,这样,审计师实现目的的手段(出具客观、真实、公正的审计意见)与委托人的要求(满足管理当局粉饰报表的目的)必然发生背离;再加上目前审计市场僧多粥少,近80家具有证券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瓜分沪深两市1000多家上市公司,竞争相当的激烈,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完全可能为上市公司提供一切服务,包括合法的或违法的服务。市场监督体系 我国市场监督体系不健全,股东更多关注于股票的价格,而不关心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上市公司财务信息造假被发现的概率很小。在资本市场上,由于流通股比例小,股东在资本市场上“用脚投票”的功能难以发挥,致使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被发现后,资本市场带来的惩罚力度也较弱。相反,上市公司在注册会计师的帮助卜,虚构业绩可以取上市融资、促进市值增长等好处。银广夏1999年和2000年通过虚构7.45亿元利润创造“第一蓝筹股”的神话,其停牌时的流通市值比1998年末增长了70亿元。可见,财务造假能够为公司创造巨大的收益,上市公司及注册会计师可能为财务造假所付出的代价相比较之下可以说是微不足道。在这种风险大大低于预期收益的情况下,又会有谁不为之所动呢?3.加强审计独立性的措施 提高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操守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操守是对其执业过程中内在道德素质和修养的要求,它能增加其独立审计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操守的因素很多,主观性很强,需要整个社会、整个行业及其本人共同努力,致力于形成一种良好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氛围。健全审计法规制度,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及时修订我国现行的《注册会计师法》,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等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治理和规范。建立起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机制,注册会计师因串通舞弊或重大过失而不能发现上市公司重大造假,致使广大投资者蒙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充分利用经济杠杆迫使注册会计师强化风险意识,提高执业水平。另外,提高审计人员在经济上的独立性,也可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确保审计独立性。审计署近年来非常注意维护审计人员在经济上的独立性,制定了“八不准”纪律,其主要内容是: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安排住宿;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就餐和宴请;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通信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对违反上述纪律者,将视其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理,并严格实行审计纪律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同时,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规范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要增设内部审计委员会等机构,加强内部审计。同时,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管理中的作用。鉴于我国目前独立审计制度不完善,特别是上市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多由董事会、监事会提名,其自身的“独立性”颇令人怀疑。我认为可以建立诸如“独立董事事务所”一类的法人机构,由其对独立董事的行为加以约束,保证在管理层的决策有损于公众利益时,独立董事会提出否定意见,真正做到“名副其实”。这些制度的建设对遏制公司被内部人操纵的现象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必将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从而有助于从整体上提高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改变审计费用支付方式 从审计的需求关系出发,明确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当局、大股东、中小股东、政府这些不同的利益主体对审计的不同需求,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设计不同的审计收费方式。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由财政部采取招标形式委托社会审计并承担审计费用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和监管者,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的社会审计,应该由财政部出面,委托社会审计并承担审计费用,一方面以“实际委托人到位”来最大限度地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另一方面,有选择地委托社会审计可以避免过高的交易成本。对于其他性质的不上市但承担纳税义务的企业,由国家税务机关委托社会审计并承担审计费用。对于其他类型的企业,一般都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要求出具完税证明以及按要求向国家提供年审证明,受益者是国家税务机关而非企业,因此应当由国家税务机关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并承担审计费用。对于上市公司,本质上应由公众投资者委托审计并承担审计费用,但由于投资者众多且分散,所以在具体操作上,可以有两种收费模式:由证券交易所委托审计并承担费用和保险公司介入法。完善市场监督体系 为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提高执业质量,必须加大对注册会计师的外部监管,强化行业自律。进一步完善独立审计的法律法规,强化注册会计师的法律意识,建立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制度。相对来说,行业自律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提高更加直接化、具体化。行业自律的动力一方面来源于外部监管的压力,如:有关法律对违法注册会计师的惩处。另一方面则来源于审计市场的压力,即市场对审计服务主体的选择之上。目前,在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上提倡采取注册会计师轮换制度和同业互查。轮换制度通过降低注册会计师与客户的亲密程度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同业互查,可以使事务所之间相互牵制,在很大程度上能有效防止错弊的发生,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避免注册会计师行业外部的监督不能深入检查的弱点。 独立性对审计的意义 独立性就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定业务, 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形式上的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与被审查企业或个人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 如不得拥有被审查企业股权或承担其高级职务, 不能是企业的主要贷款人, 资产受托人或与管理当局有亲属关系等等。否则, 就会影响注册会计师公正的执行业务。实质上的独立性也称精神上的独立或事实上的独立, 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时, 应当不受个人或外界因素的约束、影响和干扰, 保持客观且无私的精神态度。因此, 注册会计师应在实质上和形式上没有任何被认为有影响独立、客观、公正的利益。而所有这一切无非是希望通过审计的独立来达到审计报告的可靠与真实,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从另一方面说,独立性是审计师的一种心理状态,它反映了公众的信任与信心。 会计师能做到独立执业还不够,要使投资者对审计质量有信心,公众必须相信会计师是有独立性的。能够表明审计师是为股东的利益,而不是为管理层的利益而工作;表明审计师不能与所审计的公司有财务利益关联,它还表明审计师的工作与其客户的业务是分离的。这些就是60多年来建立了独立性的基本原则。 天下文章,没有实际经验,就看你会抄不会抄,

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现状及改革思路 一、现状 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的现状可概括为:(1)法规体系正在建立,但尚未完善。财政部《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的颁布标志着新中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真正重建。随后,《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规的颁布执行,表明中国相关的法规体系正在建立,但还很不完善。例如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问题,现在随着会计师事务所的改制,已逐渐改成为负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即使如此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问题。(2)人员素质有所提高,但难担大任。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中执业人数偏少、年龄老化严重的问题已十分突出,1992年中国注册会计师人数仅有7000人,且60岁以上的占78%,离退休人数占80%以上。(3)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但力度不够。新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从产生到现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但关注程度还不够。主要表现在国家的法规还未健全,有些法规的可操作性还不够,奖惩的力度还不大,执法的严密性还不强等。(4)疑惑事件屡次发生,但责任不明。由于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造成的疑惑事件在中国已发生了多起,但真正追究责任的不多,追究责任后依法处理的更少,而且还有许多的不公正问题没有追究。(5)体制改革趋势已成,但众说纷纭。会计师事务所现存管理体制的弊端已十分明显,其关键的问题是不利于激励其提高审计质量。目前对注册会计师的体制改革的讨论大多局限在事务所体制上,就此而言,讨论较多的又是脱钩改制问题,这些探讨尽管十分必要,但远不是体制改革的全部。 二、改革思路 1.健全法规制度,依法从审是审计业务开展的前提 健全法规制度一是要明确规定社会审计人员依法从审的法规依据,二是要尽可能详尽地对注册会计师应当或不应当承担的责任作出说明,即要尽可能地对注册会计师责任与非注册会计师责任作出规范。关于依法从审我们以为首先要明确注册会计师审计应遵循的首要原则是依法从审。其次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国家审计等依法执法的“法”有明显区别。对于注册会计师应当或不应当承担责任的规定中至少要明确区分这样几点:一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还是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二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还是委托方的责任;三是会计责任还是审计责任;四是道德责任还是法律责任;五是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六是属于注册会计师关注不够还是未予关注的责任;七是有关法规不明确的责任还是注册会计师对法规把握不准的责任;八是主审人员的责任还是从审人员的责任等。九是注册会计师未予关注的责任还是有意弄虚作假的责任。 2.加强职业道德、公正执业,是提高质量的核心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第二条的规定:“是指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外在环境的影响,还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因此在加强职业道德方面一方面要宣传和不断完善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规范,另一方面要建立与健全对职业道德的外在监督机制;作为注册会计师本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更要注重本身职业道德修养的培训,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必要的审计风险意识、较强的审计责任感等,这是真正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所在,职业道德建立从被动走向主动、从他律走向自律是道德教化的最高境界;再者只有将被动的建立与主动的建立有效结合,制度的规范与行为的约束有机并存,加强职业道德才是现实和可行的。 3.拓宽审计职能,扩大执业范围是形势发展的要求 传统观点认为,注册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会计信息在网络上流转,从第一家上网到最后一家下网,会计信息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在审计中我们既要关注其原始信息的真实性,还要关注信息传递中的失误程度,有许多会计信息未等审计人员审计后已经被采用,这样为减少审计风险,要求审计过程中就要有必要的风险意识,由此可见审计的保证职能很重要,美国有一个注册会计师未来保证功能委员会,它现在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研究现有审计功能应扩展到什么程度。审计职能的拓宽还包括诸如对环境的审计、对会计不确定性的审计、对会计法律咨询和诉讼服务的鉴证、对社会“老龄化”所引起的许多问题(诸如养老保险、退休金使用、积蓄的保值增值以及身后事务的处理)的审计等许多内容。 从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基本功能来分析,预计在21世纪注册会计师的基本功能将主要表现在鉴证性和建设性。鉴证性是注册会计师传统的职能,其建设性将主要通过提供管理咨询服务来体现。在企业未来的经营活动中,面对纷繁复杂的客观经济形势,企业将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更多的管理咨询服务。 拓宽审计执业范围不是盲目的拓宽。在审计中首先要完成对传统项目的审计,从行业来看,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基本建设单位都要审计,从具体内容来看,就企业单位审计,在《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中已明确要求,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必须有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这个任务是巨大的。其次是真正意义上的拓宽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的问题,在内涵上要加大审计力度,拓宽审计面,在外延上既要在国内开展新项目的审计,又要努力开拓国际市场。在开拓国际市场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加强管理,如开拓国际市场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有相当的规模、较高的质量、良好的信誉等,若有必要可先让一些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国际会计公司的成员所开展业务,待条件成熟时再独立执业,另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协同有关部门对在国外开业的会计师事务所给予政策优惠,鼓励其发展,使中国的CPA尽快走向世界。 4.规范执业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是提高审计质量的源泉 中注协早在1996年就出台了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制度,其中明确了“主任会计师”等四个层次的人员职责,且明确规定了执业会员接受后续教育培训的时间,这些规定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还需要思考一些问题:一是中国的这些规定与西方发达国家水平的差距。早在1988年AICPA就要求最迟到2000年每个想参加CPA考试的人必须先接受150个学分的高等教育。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八条中只规定:“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而且,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早在1959年就提出要把注册会计师的学历资格提高到硕士研究生的水平;但中国的法规中未见相应的规定。二是美国具有高质量的师资队伍和完整的课程体系以及先进的教学方法。三是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形势也不容乐观。 规范执业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首先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管理。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后续培训,如增加证券业务培训、计算机培训、特殊业务培训等。 5.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的设想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结构改革的主要思路:一是充分体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彻底进行脱钩改制,明确事务所的企业性质,使其成为独立法人,独立办所。二是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大力发展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和股份制会计师事务所。例如,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在运作机制上具有超然独立性,且由于合伙人之间因负连带责任而相互牵制,有利于事务所的发展,再者由于其组织形式既可采用有限责任制,又可采用无限责任制,其组织形式灵活,在无限责任制下可有效地防止疑惑事件的发生。三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集团型会计师事务所。一则进行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规模优势;二则提高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国际竞争能力;三则有利于提高单个审计资源的效率和工作质量。从全国1997年有的67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析,普遍存在人员少、规模小、水平低、质量差的问题,因此很有必要发展集团型会计师事务所,在发展中关停并转一批不合格的事务所,从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声誉,对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从1997年8月开始的会计师全行业“二清四查”(清人员、清机构、查工作质量、查职业道德、查会计账目、查涉外会计公司)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四是解决好会计师事务所归谁管理的问题。朱�基总理在担任副总理时就在中注协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按照法律规定,把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任务,交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去完成。”这就解决了注册会计师归谁管理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作为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要主动协调好其与工商、税务、证监、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部门的关系,要力争做到责任明确、各负其责、高效运作。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一是要理顺各种分配关系,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二是要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明确量化考核的标准,真正发挥激励功能、聚合功能、协调功能、导向功能、整体优化功能、成效功能等,在内部管理制度改革时要特别注意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控制机制;三是要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要相信和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潜能,即要把传统上对物的管理转向对人的管理。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与其他审计关系改革的思路:一是审计关系的表述不能再用国家审计是根本、内部审计是基础、社会审计是必要补充去概述;二是应当将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置于平行的地位上,强调各自的侧重点,其中国家审计主要是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项目进行合法性审计,内部审计主要是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经营管理、进行管理咨询,注册会计师审计主要是提供公证性的意见和帮助被审计单位进行管理咨询服务,三者应当既有明确分工,又讲求分工协作,应允许在一些审计项目上有交*,以体现公平竞争原则,从而通过竞争提高各自的执业水平;三是将注册会计师审计与CPA业务明确区分,CPA业务中要涉及到注册会计师审计,但注册会计师审计不是CPA业务的全部。 对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中产权界定的改革思路:产权界定是指依法划分财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及各类权限的一种法律行为。产权界定是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中的核心问题。在对原事务所产权界定时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谁投资、谁拥有产权”,因而首先要界定其产权形成的原始形态:对原来资金由挂*单位无偿提供的,其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事业发展基金都应归属于国有资产,其公益金应归入事务所的积累资金,留归事务所使用;对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人员自筹资金发展起来的事务所资金,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应界定为事务所资金,事业发展基金应具体界定其事务所原来是否有挂*单位,若有挂*单位,应界定为挂*单位资金;对会计师事务所原成立时资金有挂*单位(一般为国有单位)借款,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偿还并付利息的资金应区别其资金现在是否已经偿还,对已经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应归事务所所有,对未偿还的应视同为国有资金。按照我们的认识,会计师事务所应完全办成非国有成分,因而对现有会计师事务所资金中国有资金部分应尽快实现产权置换,完成其彻底转型。

会计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的公正无偏的态度,在履行专业判断和发表审计意见时不依赖和屈从于外界压力。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会计专业毕业论文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论文题目: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分析

摘要: 本文认为,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灵魂,是注册会计师保持客观公正的基本前提。如果注册会计师审计缺乏独立性,就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其提供的信息可信度会大为降低,从而误导信息使用者,使其做出错误的决策而遭受经济损失。这无疑会造成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

关键词: 注册会计师 审计 独立性会计信息 失真 公司治理结构

一、审计独立性概述

(一) 审计独立性的内涵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1992年制订的《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指出,注册会计师在从事审计任务时,应在实质上和形式上没有任何被认为影响独立、客观、公正的利益,无论这种利益的实际影响会怎样;《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也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实质上的独立与形式上的独立。

实质上的独立,是要求注册会计师与委托单位之间必须确保无利害关系。本质上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的公正无偏的态度,在履行专业判断和发表审计意见时不依赖和屈从于外界压力。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严格保持超然性,不能主观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尤其不应使其结论依附和屈从于持反对意见利益集团或人员的影响和压力。形式上的独立性是对第三者而言的,即注册会计师必须在第三者面前呈现独立于委托单位的身份。如果注册会计师具备了实质上的独立,但是报表使用者却认为是客户的辩护人,那么审计的作用就会大为降低。因此,报表使用者对这种实质上的独立性的信任也很重要,这种信任使得注册会计师必须具备形式上的独立性。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又密不可分。

实质上的独立性是无形的,难以测量的;而形式上的独立性是有形的,可以观察的。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仅要保持实质上的独立,而且要保持形式上的独立。因为实质上的独立只有当注册会计师在整个审计过程中真正保持中立时才成立,而形式上的独立则是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评判的结果。现实中即使注册会计师确实保持了实质上的独立,但如果社会公众认为其偏袒了委托人或其他任何一方而有失形式上的独立,那么审计结果就失去意义。因此,形式上的独立是实质上独立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公众评价注册会计师工作、进而决定对注册会计师信赖与否的标准。

(二)审计独立性的经济性质

审计独立性的经济性质可从以下方面认识:

第一,独立性是相对的概念。社会公众与职业界一般倾向于在独立性上采取二分的方法,即非此即彼,将独立性当成绝对的概念。然而,越来越多的学者通过研究指出,独立性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而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实际上作为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中的个人不但与其职业界内部有着各种各样的关系,而且与职业界外部也会发生多种联系。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或被审计单位能够保持绝对的独立,显然只能是不切实际的期望。外界因素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影响或大或小,承认注册会计师会受影响而不能保持绝对的独立性,并不表明注册会计师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只要这种独立性仍能保持在社会公众期望的独立性水平之上即可。如果承认审计独立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那么前文所述的注册会计师是超然独立的观点就要持慎重态度。所谓超然独立,一般理解是绝对的独立,但这种观点在强调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存在价值时,无疑也使广大社会公众不切实际地夸大了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增大了注册会计师自我评价与社会公众期望之间的差距,这也是造成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期望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二,独立性是一种概率。独立性的这种概率只是主观的概率。当人们认为注册会计师是独立的,实际上指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不受任何利益相关方面的意见影响,其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的概率足够高,以至于可以完全信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可以考虑利用其工作结果进行决策。可见将独立性表述为概率,并没有动摇对注册会计师服务价值的认可,社会公众只要认为注册会计师不受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影响,其能够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的概率足够高即可。既然审计独立性是一种概率,实质上也就意味着这个概率不可能永远等于1,而是经常地表现为在[0,1]之间取值的客观事实。所以在行业的日常管理中,一方面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宣传教育和必要的查处力度,使其在执业中不断克服环境的不良影响,抵制有关利益方施加给注册会计师的压力。同时在宣传中应注意说明注册会计师自身的能力限制和执业环境的不完善,出现个别审计意见发生偏差的现象也属不可避免,使社会公众逐步认识到出现审计失败不一定就必然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第三,独立性是一种风险。这一性质是从报表使用者角度界定的。由于独立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体现为一种概率,所以绝对的独立是不存在的。但报表使用者决定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进行决策时,实质上就隐含着其已对注册会计师表示了信任。即报表使用者认为注册会计师是独立的,即使同时承认或认为注册会计师仅做到了相对独立,但这一独立性水平也是其予以认可的,或处在其可接受的既定水平之上的。这个可接受的独立性既定水平越高,意味着报表使用者认定的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也越高。一旦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实际上低于其可接受水平,则其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进行决策,对报表信息的过分信赖就是风险。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影响因素分析

(一) 委托代理关系失衡

任何一项审计业务一般都要涉及三方主体,一是委托人,即向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业务委托,并与会计师事务所签定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单位和个人,一般是财产的所有者;二是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即审计业务具体执行者;三是被审计人,即受财产所有者委托的经营管理者。而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由于从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法人治理结构存在诸多问题。国有股份占绝对控股地位的现实造成了所有者终极代表人的缺位,在部分国有控股和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存在 “一股独大”的问题,董事会人员组成中以内部人和控股股东代表为主,缺少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因此缺少适当的权力制衡,使中小股东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且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与总经理合二为一,“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常会出现委托者出面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自身财务数据的现象。这种委托人与被审计人合二为一的状况得使注册会计师处于明显的被动地位。在现行审计关系格局和注册会计师职业监管与制裁机制下,当注册会计师揭露客户的舞弊行为要承担被解聘的风险时,就很可能屈从于上市公司,为其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甚至共同作弊。

(二)市场竞争无序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激烈竞争的行业,会计师事务所能否竞争到较多的客户,是关系到其生存发展的问题。当审计供给市场的竞争加剧时,客户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机会和动力都会增加。如果注册会计师意识到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也在争夺该客户,注册会计师对客户的独立性将会减弱。目前在我国存在着众多规模较小,技术力量薄弱,质量控制及自律机制不健全的会计师事务所,这些中小型的事务所往往采取降低审计收费或屈从客户不当意愿等手段来分得审计服务市场。由于审计市场正处于买方市场的环境下,客户管理当局对注册会计师的选择权和决定审计收费的力量尤为强大。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招股、配股、防止“摘牌”等的必要条件,这会增加上市公司对注册会计师的施压强度。这些不公平竞争状况的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了注册会计师同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也使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受到严重损害,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和社会公众利益毫无益处。

(三)审计人员执业水平低下

审计人员能力不足,缺乏高尚的职业道德,违背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迁就客户的非法要求,编制虚假的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素质偏低,只凭借出资取得相应的资格,缺少相关的能力和职业道德。从“深圳原野”、“琼民源”、“红光实业”等案例都反映出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审计过程中使用了过多的职业判断,这些判断为注册会计师的非独立性行为埋下了隐患。目前我国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进入事务所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仅占注册会计师总数的3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注册会计师仅占16%,这与国外注册会计中的从业人员以中青年为主的年龄结构,60%—70%以上大学本科的学历结构存在相当的差距。从事多年会计或审计工作的工作者虽有丰富的经验,但由于我国会计制度近几年的改革力度大,新的会计准则陆续颁发,这些人员对新准则、新制度有一个适应的过程。而另一部分通过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获取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又缺乏实际工作经验,专业技术能力和审计经验比较欠缺,面对特殊问题可能丧失审计工作警觉性,轻易接受客户解释,可能存在错漏问题。

三、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对策措施

(一) 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针对上市公司审计委托机构不明确,股东大会对管理当局缺乏有效制衡机制的现状,必须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使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在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制衡控股股东和经理人权利、保护股东权益等方面发挥着特殊作用。独立董事的职权包括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这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随意性进行了约束。同时独立董事可下设由其领导的审计委员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委托和批准解聘审计机构,审查审计工作的职权。独立董事制度明确了审计的委托机构,通过改善审计委托制度,能够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控制管理当局权力,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防止注册会计师受管理人员左右。

(二)建立新的会计师事务所受聘制度

一方面,是打破会计师事务所受雇于被审企业的现状。笔者认为,监管机构应该参与上市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选择权仍然在企业但监管机构具有否决权,即可以否决有重大违纪违规记录的上市公司,至少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其再承接大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这样就可以使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不再仅依赖于上市公司,而且还要依赖于监管机构,或者说依赖于其自身的行为,这可从根本上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受雇于被审企业的现状,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提供必不可少的环境。另一方面,要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企业的业务涉足过深过广的现象,减小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企业的经济依赖性。禁止受聘于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向被审企业同时提供其他非审计业务;禁止会计师事务所的雇员在被审企业兼职,以及被审企业雇员在该会计师事务所兼职;若被审企业的高级管理者及与其有密切关系的家庭成员近一年内曾在该会计师事务所任职或即将赴该事务所任职,那么该所也应该被禁止为该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反之亦然;应严格限定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师对同一企业的审计年限,当然该年限也不宜过短,以免影响工作效率。

(三)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

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审计活动的主体对其道德使命有清醒的认识,发挥道德规范潜移默化的约束作用,强化注册会计师的使命感,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精神独立对其行为的约束和规范。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职能的认识,这也有利于加强社会对审计独立性的监督。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质,对于大多数的审计项目而言,审计风险的识别、估测评价、预防等大量依靠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因此必须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要求,对其进行风险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培训,培养年轻注册会计师成为骨干,努力提高这些人员的各项技能。要进一步完成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目前我国已颁布职业道德的基本规则,我国的职业道德建设已经有了初步发展,但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还缺乏操作性,建议有关部门加紧职业道德具体准则和规范指南的制定,使注册会计师行业形成以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规范指南为基本框架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同时建立职业道德评价体系,成立相应的执行机构,在出现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时,既要有裁决的执行部门又要有相应的执行依据,使职业道德真正具有可操作性。

(四)监管部门规范监管,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

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一般是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准则来规范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如果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不遵守这些规则就会受到处罚。有关监管部门可以从独立性风险的产生因素、制约因素、独立性风险所造成的社会后果的角度考虑,制定必要的规范进行监管。另外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该机构负责收取审计费用,行使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权力,切断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单位的直接经济联系,确保审计的独立性。这一管理机构应建立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库,对事务所实行分级分类,根据需要从库中随机抽取,根据审计项目大小统一付费,该机构经费主要由企业承担,可由政府出面开征审计税。同时,对注册会计师进行财产登记制度,以改善其执业的风险承担机制,限制会计师事务所与某一客户的合作时间及收入,隔断其与各方诸多联系,变“自律”为“他律”,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参考文献:

[1]崔莉:《解决困扰审计独立性的途径》,《现代审计与会计》2005年第7期。

[2]刘兴革:《审计独立性的内部因素分析与对策》,《经济师》2005年第7期。

[3]欧阳电平、胡建敏:《审计独立性的制度分析与改革》,《审计月刊》2004年第9期。

[4]魏朱宝:《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弱化:市场缺陷与政府失灵》,《审计研究》2005年第5期。

毕业论文注册会计师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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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的公正无偏的态度,在履行专业判断和发表审计意见时不依赖和屈从于外界压力。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会计专业毕业论文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论文题目: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分析

摘要: 本文认为,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灵魂,是注册会计师保持客观公正的基本前提。如果注册会计师审计缺乏独立性,就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其提供的信息可信度会大为降低,从而误导信息使用者,使其做出错误的决策而遭受经济损失。这无疑会造成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

关键词: 注册会计师 审计 独立性会计信息 失真 公司治理结构

一、审计独立性概述

(一) 审计独立性的内涵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1992年制订的《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指出,注册会计师在从事审计任务时,应在实质上和形式上没有任何被认为影响独立、客观、公正的利益,无论这种利益的实际影响会怎样;《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也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实质上的独立与形式上的独立。

实质上的独立,是要求注册会计师与委托单位之间必须确保无利害关系。本质上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的公正无偏的态度,在履行专业判断和发表审计意见时不依赖和屈从于外界压力。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严格保持超然性,不能主观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尤其不应使其结论依附和屈从于持反对意见利益集团或人员的影响和压力。形式上的独立性是对第三者而言的,即注册会计师必须在第三者面前呈现独立于委托单位的身份。如果注册会计师具备了实质上的独立,但是报表使用者却认为是客户的辩护人,那么审计的作用就会大为降低。因此,报表使用者对这种实质上的独立性的信任也很重要,这种信任使得注册会计师必须具备形式上的独立性。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又密不可分。

实质上的独立性是无形的,难以测量的;而形式上的独立性是有形的,可以观察的。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仅要保持实质上的独立,而且要保持形式上的独立。因为实质上的独立只有当注册会计师在整个审计过程中真正保持中立时才成立,而形式上的独立则是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评判的结果。现实中即使注册会计师确实保持了实质上的独立,但如果社会公众认为其偏袒了委托人或其他任何一方而有失形式上的独立,那么审计结果就失去意义。因此,形式上的独立是实质上独立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公众评价注册会计师工作、进而决定对注册会计师信赖与否的标准。

(二)审计独立性的经济性质

审计独立性的经济性质可从以下方面认识:

第一,独立性是相对的概念。社会公众与职业界一般倾向于在独立性上采取二分的方法,即非此即彼,将独立性当成绝对的概念。然而,越来越多的学者通过研究指出,独立性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而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实际上作为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中的个人不但与其职业界内部有着各种各样的关系,而且与职业界外部也会发生多种联系。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或被审计单位能够保持绝对的独立,显然只能是不切实际的期望。外界因素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影响或大或小,承认注册会计师会受影响而不能保持绝对的独立性,并不表明注册会计师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只要这种独立性仍能保持在社会公众期望的独立性水平之上即可。如果承认审计独立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那么前文所述的注册会计师是超然独立的观点就要持慎重态度。所谓超然独立,一般理解是绝对的独立,但这种观点在强调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存在价值时,无疑也使广大社会公众不切实际地夸大了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增大了注册会计师自我评价与社会公众期望之间的差距,这也是造成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期望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二,独立性是一种概率。独立性的这种概率只是主观的概率。当人们认为注册会计师是独立的,实际上指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不受任何利益相关方面的意见影响,其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的概率足够高,以至于可以完全信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可以考虑利用其工作结果进行决策。可见将独立性表述为概率,并没有动摇对注册会计师服务价值的认可,社会公众只要认为注册会计师不受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影响,其能够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的概率足够高即可。既然审计独立性是一种概率,实质上也就意味着这个概率不可能永远等于1,而是经常地表现为在[0,1]之间取值的客观事实。所以在行业的日常管理中,一方面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宣传教育和必要的查处力度,使其在执业中不断克服环境的不良影响,抵制有关利益方施加给注册会计师的压力。同时在宣传中应注意说明注册会计师自身的能力限制和执业环境的不完善,出现个别审计意见发生偏差的现象也属不可避免,使社会公众逐步认识到出现审计失败不一定就必然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第三,独立性是一种风险。这一性质是从报表使用者角度界定的。由于独立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体现为一种概率,所以绝对的独立是不存在的。但报表使用者决定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进行决策时,实质上就隐含着其已对注册会计师表示了信任。即报表使用者认为注册会计师是独立的,即使同时承认或认为注册会计师仅做到了相对独立,但这一独立性水平也是其予以认可的,或处在其可接受的既定水平之上的。这个可接受的独立性既定水平越高,意味着报表使用者认定的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也越高。一旦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实际上低于其可接受水平,则其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进行决策,对报表信息的过分信赖就是风险。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影响因素分析

(一) 委托代理关系失衡

任何一项审计业务一般都要涉及三方主体,一是委托人,即向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业务委托,并与会计师事务所签定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单位和个人,一般是财产的所有者;二是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即审计业务具体执行者;三是被审计人,即受财产所有者委托的经营管理者。而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由于从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法人治理结构存在诸多问题。国有股份占绝对控股地位的现实造成了所有者终极代表人的缺位,在部分国有控股和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存在 “一股独大”的问题,董事会人员组成中以内部人和控股股东代表为主,缺少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因此缺少适当的权力制衡,使中小股东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且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与总经理合二为一,“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常会出现委托者出面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自身财务数据的现象。这种委托人与被审计人合二为一的状况得使注册会计师处于明显的被动地位。在现行审计关系格局和注册会计师职业监管与制裁机制下,当注册会计师揭露客户的舞弊行为要承担被解聘的风险时,就很可能屈从于上市公司,为其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甚至共同作弊。

(二)市场竞争无序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激烈竞争的行业,会计师事务所能否竞争到较多的客户,是关系到其生存发展的问题。当审计供给市场的竞争加剧时,客户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机会和动力都会增加。如果注册会计师意识到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也在争夺该客户,注册会计师对客户的独立性将会减弱。目前在我国存在着众多规模较小,技术力量薄弱,质量控制及自律机制不健全的会计师事务所,这些中小型的事务所往往采取降低审计收费或屈从客户不当意愿等手段来分得审计服务市场。由于审计市场正处于买方市场的环境下,客户管理当局对注册会计师的选择权和决定审计收费的力量尤为强大。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招股、配股、防止“摘牌”等的必要条件,这会增加上市公司对注册会计师的施压强度。这些不公平竞争状况的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了注册会计师同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也使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受到严重损害,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和社会公众利益毫无益处。

(三)审计人员执业水平低下

审计人员能力不足,缺乏高尚的职业道德,违背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迁就客户的非法要求,编制虚假的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素质偏低,只凭借出资取得相应的资格,缺少相关的能力和职业道德。从“深圳原野”、“琼民源”、“红光实业”等案例都反映出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审计过程中使用了过多的职业判断,这些判断为注册会计师的非独立性行为埋下了隐患。目前我国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进入事务所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仅占注册会计师总数的3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注册会计师仅占16%,这与国外注册会计中的从业人员以中青年为主的年龄结构,60%—70%以上大学本科的学历结构存在相当的差距。从事多年会计或审计工作的工作者虽有丰富的经验,但由于我国会计制度近几年的改革力度大,新的会计准则陆续颁发,这些人员对新准则、新制度有一个适应的过程。而另一部分通过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获取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又缺乏实际工作经验,专业技术能力和审计经验比较欠缺,面对特殊问题可能丧失审计工作警觉性,轻易接受客户解释,可能存在错漏问题。

三、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对策措施

(一) 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针对上市公司审计委托机构不明确,股东大会对管理当局缺乏有效制衡机制的现状,必须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使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在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制衡控股股东和经理人权利、保护股东权益等方面发挥着特殊作用。独立董事的职权包括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这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随意性进行了约束。同时独立董事可下设由其领导的审计委员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委托和批准解聘审计机构,审查审计工作的职权。独立董事制度明确了审计的委托机构,通过改善审计委托制度,能够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控制管理当局权力,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防止注册会计师受管理人员左右。

(二)建立新的会计师事务所受聘制度

一方面,是打破会计师事务所受雇于被审企业的现状。笔者认为,监管机构应该参与上市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选择权仍然在企业但监管机构具有否决权,即可以否决有重大违纪违规记录的上市公司,至少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其再承接大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这样就可以使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不再仅依赖于上市公司,而且还要依赖于监管机构,或者说依赖于其自身的行为,这可从根本上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受雇于被审企业的现状,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提供必不可少的环境。另一方面,要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企业的业务涉足过深过广的现象,减小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企业的经济依赖性。禁止受聘于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向被审企业同时提供其他非审计业务;禁止会计师事务所的雇员在被审企业兼职,以及被审企业雇员在该会计师事务所兼职;若被审企业的高级管理者及与其有密切关系的家庭成员近一年内曾在该会计师事务所任职或即将赴该事务所任职,那么该所也应该被禁止为该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反之亦然;应严格限定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师对同一企业的审计年限,当然该年限也不宜过短,以免影响工作效率。

(三)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

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审计活动的主体对其道德使命有清醒的认识,发挥道德规范潜移默化的约束作用,强化注册会计师的使命感,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精神独立对其行为的约束和规范。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职能的认识,这也有利于加强社会对审计独立性的监督。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质,对于大多数的审计项目而言,审计风险的识别、估测评价、预防等大量依靠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因此必须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要求,对其进行风险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培训,培养年轻注册会计师成为骨干,努力提高这些人员的各项技能。要进一步完成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目前我国已颁布职业道德的基本规则,我国的职业道德建设已经有了初步发展,但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还缺乏操作性,建议有关部门加紧职业道德具体准则和规范指南的制定,使注册会计师行业形成以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规范指南为基本框架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同时建立职业道德评价体系,成立相应的执行机构,在出现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时,既要有裁决的执行部门又要有相应的执行依据,使职业道德真正具有可操作性。

(四)监管部门规范监管,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

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一般是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准则来规范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如果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不遵守这些规则就会受到处罚。有关监管部门可以从独立性风险的产生因素、制约因素、独立性风险所造成的社会后果的角度考虑,制定必要的规范进行监管。另外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该机构负责收取审计费用,行使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权力,切断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单位的直接经济联系,确保审计的独立性。这一管理机构应建立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库,对事务所实行分级分类,根据需要从库中随机抽取,根据审计项目大小统一付费,该机构经费主要由企业承担,可由政府出面开征审计税。同时,对注册会计师进行财产登记制度,以改善其执业的风险承担机制,限制会计师事务所与某一客户的合作时间及收入,隔断其与各方诸多联系,变“自律”为“他律”,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参考文献:

[1]崔莉:《解决困扰审计独立性的途径》,《现代审计与会计》2005年第7期。

[2]刘兴革:《审计独立性的内部因素分析与对策》,《经济师》2005年第7期。

[3]欧阳电平、胡建敏:《审计独立性的制度分析与改革》,《审计月刊》2004年第9期。

[4]魏朱宝:《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弱化:市场缺陷与政府失灵》,《审计研究》2005年第5期。

参考文献1.审计独立性 审计独立性的含义 独立性是审计之精髓,缺失独立性是审计失真与质量低下的重要原因。何谓审计的对立性呢?独立性就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定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形式上的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与被审查或个人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如不得拥有被审查企业股权或承担其高级职务,不能是企业的主要贷款人,资产受托人或与管理当局有亲属关系等等。否则,就会影响注册会计师公正的执行业务。实质上的独立性也称精神上的独立或事实上的独立,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不受个人或外界因素的约束、影响和干扰,保持客观且无私的精神态度。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在实质上和形式上没有任何被认为有影响独立、客观、公正的利益。审计独立性的特征 审计师的双重身份 审计师具有道德人与经济人的双重身分。人类社会结构中,任何一个行业都具有特定的社会功能,而审计职业界被社会赋予了担当“独立裁判人”的角色,这要求审计师具有独立、客观、公正、正直的个人品质。作为审计师个人,其行为具有社会性,也将主动承担社会所赋予的角色任务,审计师在这个意义上具有道德人的一面,受社会道德的影响和约束。同时作为个人,审计师也是一个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经济人,其行为产生于动机,动机激发欲望,即审计师的行为必然体现其作为经济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一面,审计独立性也受到经济人的限制和约束。所以,审计独立性是审计师作为道德人和经济人混合体下的产物。审计独立的动态性 首先,不同的制度环境、资本市场下的审计独立性水平的合适程度是不同的。审计独立性要考虑其成本与收益,审计独立性本身不是最终目标,最终目标是改进资本市场的效率,保护公众利益。提高审计独立性可以改进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减少被审计单位的资本成本,但为了提高审计师的独立性需要采取各项防护措施,而防护措施的制定、运用和实施均要发生成本,这时看是否采取某一防护措施就要衡量其成本与收益。不同的制度环境下,实施某一防护措施的成本与收益不同,从而审计独立性的最佳水平也不同。其次,从独立性对象看,在审计职业产生早期,商会或企业的经营较为简单,债权人不重要,而股东人数较少,股东直接委托审计师对经营者进行审计监督,此时审计师独立性的对象主要是经营者。随着企业经营的复杂化、债权人重要性的提高,审计独立性的对象开始涉及经营者、股东等利益方。所以,随着时间的变化和企业经营模式的变迁,审计独立性的对象也将发生变化。审计独立性的作用 首先,从宏观的角度上来讲,审计独立性是满足国家宏观管理和宏观调控的需要。中国是一个大国,人口众多,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需要中央政府集中一部分财力用于宏观调控,维护社会稳定,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因此,要求审计工作必须识大局、顾大体、讲正气、客观公正、独立反映审计情况,保证国家决策的准确无误。其次,从微观角度上看,独立性是微观搞活的重要保证。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搞活和开放,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可以说是举足轻重。目前,对企业转制承包、租赁和两权分开等改革措施都涉及到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如何摆正这三者的关系是搞活、放权的关键,如果企业或个人占有较大的利益,微观搞活就失去了意义。2.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因素 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职业的价值核心所在。注册会计师只有具备独立性,才可能做到客观、公正,才可能得到社会公众的信任。为了提高审计独立性,我国在1999年底实行了事务所的脱钩改制。然而,改制仅仅是形式上的独立,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没能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独立性对于社会审计的重要价值,而是将独立性视为一种被迫遵守的行为限制。在执行时带有消极服从的因素,缺乏职业道德,审计独立性仍然比较差。市场环境 我国的证券市场属于初创时期,不成熟的证券市场、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导致了不正常的审计需求关系。而且从一开始就由政府出面筹建,由政府进行管理,因此在很多方面都带有非常强的政府痕迹。上市公司的很多行为不是面对市场,而是面对政府和相应的管理机构。独立审计也不是一种自发的市场需要,而是政府管理机构模仿国际惯例的一个附带产物。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和大股东不需要独立审计服务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由于从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导致法人治理结构存在诸多问题。国有股份占绝对控股地位的现实造成了所有者终极代表人的缺位,在部分国有控股和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存在“一股独大”的问题,董事会人员组成中以内部人和控股股东代表为主,缺少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因此没有适当的权力制衡,使中小股东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且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与总经理合二为一, “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满足和维持监管机构规定的“圈钱”资格,委托者出钱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自己财务数据,就会要求低独立性的审计服务。这种委托人与被审计人合二为一的状况使注册会计师处于明显的被动地位。在现行审计关系格局和现行注册会计师职业监管与制裁机制下,当注册会计师揭露客户的舞弊行为要承担被解聘的风险时,就很可能屈从于上市公司,为其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甚至共同作弊。另外,小股东事实上也不需要独立审计,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一无所知,理论上应该是独立审计服务的最大需求者。但目前我国的现状是个人流通股比例小且极其分散,造成“用手投票”的形同虚设和“用脚投票”的无济于事。众多的中小股东更多的是牟取短期利益的投机者而非长期投资者,他们关心“炒作”甚至于关心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同样缺乏对高独立性审计服务的需求。审计费用支付方式 审计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受托责任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两权分离造成了委托人(一般指股东和债权人)与代理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为了对企业高管人员的经营成果进行定期审查,股东和债权人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在美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是受股东委托形成的,在我国则是被审对象自己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由被审对象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换句话讲是上市公司而不是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使用者花钱聘用注册会计师。如上所述,被审单位的管理当局和大股东是最不需要独立审计的群体,这样,审计师实现目的的手段(出具客观、真实、公正的审计意见)与委托人的要求(满足管理当局粉饰报表的目的)必然发生背离;再加上目前审计市场僧多粥少,近80家具有证券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瓜分沪深两市1000多家上市公司,竞争相当的激烈,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完全可能为上市公司提供一切服务,包括合法的或违法的服务。市场监督体系 我国市场监督体系不健全,股东更多关注于股票的价格,而不关心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上市公司财务信息造假被发现的概率很小。在资本市场上,由于流通股比例小,股东在资本市场上“用脚投票”的功能难以发挥,致使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被发现后,资本市场带来的惩罚力度也较弱。相反,上市公司在注册会计师的帮助卜,虚构业绩可以取上市融资、促进市值增长等好处。银广夏1999年和2000年通过虚构7.45亿元利润创造“第一蓝筹股”的神话,其停牌时的流通市值比1998年末增长了70亿元。可见,财务造假能够为公司创造巨大的收益,上市公司及注册会计师可能为财务造假所付出的代价相比较之下可以说是微不足道。在这种风险大大低于预期收益的情况下,又会有谁不为之所动呢?3.加强审计独立性的措施 提高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操守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操守是对其执业过程中内在道德素质和修养的要求,它能增加其独立审计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操守的因素很多,主观性很强,需要整个社会、整个行业及其本人共同努力,致力于形成一种良好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氛围。健全审计法规制度,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及时修订我国现行的《注册会计师法》,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等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治理和规范。建立起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机制,注册会计师因串通舞弊或重大过失而不能发现上市公司重大造假,致使广大投资者蒙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充分利用经济杠杆迫使注册会计师强化风险意识,提高执业水平。另外,提高审计人员在经济上的独立性,也可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确保审计独立性。审计署近年来非常注意维护审计人员在经济上的独立性,制定了“八不准”纪律,其主要内容是: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安排住宿;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就餐和宴请;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通信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对违反上述纪律者,将视其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理,并严格实行审计纪律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同时,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规范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要增设内部审计委员会等机构,加强内部审计。同时,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管理中的作用。鉴于我国目前独立审计制度不完善,特别是上市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多由董事会、监事会提名,其自身的“独立性”颇令人怀疑。我认为可以建立诸如“独立董事事务所”一类的法人机构,由其对独立董事的行为加以约束,保证在管理层的决策有损于公众利益时,独立董事会提出否定意见,真正做到“名副其实”。这些制度的建设对遏制公司被内部人操纵的现象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必将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从而有助于从整体上提高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改变审计费用支付方式 从审计的需求关系出发,明确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当局、大股东、中小股东、政府这些不同的利益主体对审计的不同需求,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设计不同的审计收费方式。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由财政部采取招标形式委托社会审计并承担审计费用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和监管者,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的社会审计,应该由财政部出面,委托社会审计并承担审计费用,一方面以“实际委托人到位”来最大限度地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另一方面,有选择地委托社会审计可以避免过高的交易成本。对于其他性质的不上市但承担纳税义务的企业,由国家税务机关委托社会审计并承担审计费用。对于其他类型的企业,一般都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要求出具完税证明以及按要求向国家提供年审证明,受益者是国家税务机关而非企业,因此应当由国家税务机关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并承担审计费用。对于上市公司,本质上应由公众投资者委托审计并承担审计费用,但由于投资者众多且分散,所以在具体操作上,可以有两种收费模式:由证券交易所委托审计并承担费用和保险公司介入法。完善市场监督体系 为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提高执业质量,必须加大对注册会计师的外部监管,强化行业自律。进一步完善独立审计的法律法规,强化注册会计师的法律意识,建立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制度。相对来说,行业自律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提高更加直接化、具体化。行业自律的动力一方面来源于外部监管的压力,如:有关法律对违法注册会计师的惩处。另一方面则来源于审计市场的压力,即市场对审计服务主体的选择之上。目前,在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上提倡采取注册会计师轮换制度和同业互查。轮换制度通过降低注册会计师与客户的亲密程度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同业互查,可以使事务所之间相互牵制,在很大程度上能有效防止错弊的发生,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避免注册会计师行业外部的监督不能深入检查的弱点。 独立性对审计的意义 独立性就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定业务, 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形式上的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与被审查企业或个人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 如不得拥有被审查企业股权或承担其高级职务, 不能是企业的主要贷款人, 资产受托人或与管理当局有亲属关系等等。否则, 就会影响注册会计师公正的执行业务。实质上的独立性也称精神上的独立或事实上的独立, 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时, 应当不受个人或外界因素的约束、影响和干扰, 保持客观且无私的精神态度。因此, 注册会计师应在实质上和形式上没有任何被认为有影响独立、客观、公正的利益。而所有这一切无非是希望通过审计的独立来达到审计报告的可靠与真实,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从另一方面说,独立性是审计师的一种心理状态,它反映了公众的信任与信心。 会计师能做到独立执业还不够,要使投资者对审计质量有信心,公众必须相信会计师是有独立性的。能够表明审计师是为股东的利益,而不是为管理层的利益而工作;表明审计师不能与所审计的公司有财务利益关联,它还表明审计师的工作与其客户的业务是分离的。这些就是60多年来建立了独立性的基本原则。 天下文章,没有实际经验,就看你会抄不会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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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和审计风险的对策

摘要:影响审计风险的因素包括内生因素和外生因素,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是影响审计风险的重要内生因素之一。随着审计准则国际趋同时代的到来,如何降低审计风险成为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分析了注册会计师存在的职业道德风险以及相应的应对 措施 。

关键词:审计风险;内生因素;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应对措施

前言

自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注册会计师进入诉讼“爆炸”时代。20__年2月15日,我国正式颁布了新的审计风险准则体系,采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型。

影响审计风险的因素包括外生因素和内生因素,外生因素包括:中国审计历史发展遗留问题、执业环境、审计对象的经营理念与投机心里、审计期望差距等等。其中的职业环境包含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技术环境等。所以外生因素不易把控,度量与测评上也存在极大困难,即使找到相关公式与指标,它们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因果关系也不直接。

但是其内生因素却直接作用于审计风险的高低。审计风险产生的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由于他们采用了不恰当的审计程序和 方法 或是非故意的错误理解与判断,导致审计结果与审计对象的经济状况不相符,最终可能误导信息使用者。因此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是影响审计风险的重要内生因素之一。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分析

(一)注册会计师考核与选拔体制问题

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考核与选拔体制主要是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即CPA)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设立的执业资格考试。从1991年开始已经经历了10余年的发展,2009年时进行了改革,考试开始实行“6+1”制度,分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在广度上涉及经济、管理、法律多个领域,深度上越来越看重综合能力的评价,对于复杂经济业务的处理是其考核重点。

但现实中却存在很多问题,注册会计师考试在近几年显得特别火爆,一些注会辅导班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他们打出的 口号 极为诱人,似乎只要通过了CPA考试,你的明天就有了保证,这吸引了很多在校大学生的眼球。在校大学生没有任何从业 经验 ,他们相较真正的从业人士有着大把的时间和中国式 教育 下的做题技巧,校园里掀起了考注会证热。但是之后呢?拿到注册会计证书后,这些从未接触过复杂业务的年轻会计师们非常容易被诱惑与欺,严重的甚至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比如缺乏经验的毕业生应聘到事务所,他们对于手头财务资料的理解程度是有限,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量大、工作效率高,加班加点是常事,迫于领导的压力和繁重的工作量,年轻的毕业生们对于所审计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是否真正了解不得而知。所以对于在校大学生和跨专业大学生考取注册会计师证书,我们要谨慎对待,因为这可能直接影响到审计质量从而增强审计风险,同时也可能对于个人的职业生涯产生不可修复的创伤。国家已经出台政策不允许在校大学生报考注册会计师,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些唯利是图的辅导班们总能为在校大学生们重新包装让其出现在考场上。一旦精英教育大众化,结果并不直接导致人口素质的提高,相反往往带来社会成本的增加。

(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问题

本土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问题十分突出,首先是人才流失问题,自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出现后,越来越多的中小事务所的核心人才跳槽到四大工作,直接削弱了中小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孔雀东南飞的现象严重影响了事务所的持续发展;其次是越演越烈的竞争问题,截止到2008年我国拥有7143家会计师事务所,其中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超过6000家,占全行业90%以上。然而由于受到规模与风险的限制,这些数量庞大的事务所的基本业务层面极其雷同,所以竞争态势一发不可收拾,甚至出现了价格战,结果就是审计质量大打折扣,客户大量流失与审计风险的增强。最后是内部管理问题,中小事务所的管理是不完善的,因为规模的限制,可能权利过分集中无法分清企业与个人的利益,从而导致事务所只注重短期获利而不在乎长远发展。促进本土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是极其必要的,因为一旦出现垄断,那结果就是审计质量的降低和审计风险的增强。自从四大进驻后,中小事务所业务受到一定影响,但是同时也是一个极好的淘汰机制,优胜劣汰的结果是优化竞争机制。经济业务的多样性决定了中小事务所的发展方向,我们只有将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或是重新定位目标市场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去。

(三)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失范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分为两个层次: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所规范的内容从专业胜任能力到独立性,从收费标准到业务宣传等等。这一规范从整体上制约了注册会计师行为,但效果却不令人满意。《中国经营报》发表 文章 ,2008年至今共有24家上市公司因为虚增收入、虚增固定资产、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等原因受到行政处罚,但仅有5家担任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在这些虚假年报上签字受到行政处罚。回报高、处罚风险低使得许多事务所和审计人员蒙蔽了双眼,最终违背了职业道德。单纯提高处罚力度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在培养阶段和选拔阶段就注重职业道德的测评。同时我们的监管力度不够,也是导致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失范的原因所在。

二、面对审计风险的应对策略

面对审计风险的应对策略包含很多领域,比如:政策与法律的支持、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改进审计方法与技术、公司治理等等。本文主要从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与风险基金方面分析如何降低审计风险。

美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共4个层次:第一层次职业道德概念;第二层次行为守则;第三层次行为守则解释;第四层次道德裁决。而在我国不存在完善的道德惩戒,这就使得具有逐利性的审计人员忽视了本身就较低的处罚成本而甘愿冒险。加大处罚成本使其远远超过其获利水平,这样不仅可以抑制审计人员见利忘义,而且能够对投资人给与一定的补偿,但是这种方式只能存在于事后,它的预防作用并不明显。所以要想整体提高职业道德建设鼓励措施必不可少,对于遵循职业道德从业的审计人员给与奖励,可以是行业奖金,也可以为每个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建立道德档案,根据不同的档案记录给与不同资质从而达到鼓励其遵守职业道德的目的。

改变薪水偿付方式对于注册会计师坚持职业道德有重大影响,委托方一般会根据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 报告 内容给与薪资,然而这就有背公平原则。我们可以建立有资质的信用中介机构,在审计之前就将薪资转到有关账户,当审计结束后由有关部门对于审计报告的质量和公允性作出评价,并决定是否支付薪资的问题,这样就将被审计单位隔离出来,有利于打消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后顾之忧,促使其坚持职业准则。

在注册会计师考核过程中加大职业道德的考核力度,不仅体现在试卷中,更多的是在考察阶段为注册会计师建立诚信档案,使得良好的职业道德成为注册会计师高薪的资本,从而将道德风险经济化。

建立风险基金是对注册会计师的一种有效保护,就像其他的 保险 形式一样使得站在被告席的注册会计师尽可能降低损失。如今我国加大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担当,因此建立健全风险基金有利于注册会计师的 职业规划 与风险规避。但这种风险基金只能在经济上尽量减少损失,其他方面的成本不能包括在内,这也是对注册会计师行为的制约,毕竟风险往往是最好的管家。

参考文献:

[1]《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中注协2009年

[2]胡晓敏。《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2010年

[3]《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2002年

浅议我国注册会计师的从业现状与道德构建

摘要:近些年来,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市场经济不断完善,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方面的问题得到越来越多人的注意。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在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得到了极大发展。同时因为多种因素的作用,职业道德水平在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来说不高,这是一个需要关注的社会问题。这一问题影响会计行业的发展甚至生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是整个会计行业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重要性;对策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概述

职业道德这一简单词语中隐含着极其多彩的内容。若想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必须先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进行深入的了解。需要从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意义极其含义着手研究这一问题的内在含义。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含义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有相关定义,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指:专业胜任能力、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最重要的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等的合称。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性质使其必须对广大群众附有极大责任。所以,想要给予社会公众更加值得信任并且质量较高的专业服务,最重要的就是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是整个会计师行业发展与生存的基础和重点。

(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社会主义道德是职业道德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道德的建设与职业道德的建设有着密切联系,必须大力进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 文化 强国。报告指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础是整体提高公民道德素质,要弘扬时代新风,提高个人品德教育、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注册会计师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时,必须能够遵从公正、客观和独立的原则;保证独立审计及其所有与之相关的职业准则;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使投资者与另外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得到应有保护,通过娴熟的技术展示极高的职业道德与工作能力,注册会计师的自身道德素质由此展现;注册会计师整体的道德素质便由会计师事务所中的一位位单独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共同展现;包括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内的所有行业的职业道德,共同展现出整个国家的道德水准,提醒我们所有人当前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程度。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的从业现状分析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失现状

首先,独立性缺失。以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为例,当“四大”中的任何一家拒绝某公司的审计请求时,那么另外三家事务所在接受这一公司审计请求后,必然将该公司的信息进行细致详细的调查,这是一种行业默契。可在中国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中,如果遇到相同情况,这一公司可以轻易的寻找另一个“容易合作”的事务所。这种情况一是由于当前我国有大量的会计事务所,但却未能形成大的规模,造成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更多的因为获得某个业务只能提供更多的帮助,二是对职业道德认识的不足,导致行为严谨性不够。当前会计事务所的激烈竞争与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使得大部分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经济上压力较大,缺乏较高的独立性,更多的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审计。

其次,审计造假注册。职业道德是把握会计师较强的财务经验与财务知识背景的关键,如果某个注册会计师缺失职业道德,必然利用专业知识和能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获得利益。云南绿大地造假案件是一个典型案例,四川华源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造假帮助绿大地公司上市牟利,作为所长的庞明星利用自身职权为其出谋划策,通过一系列手段,包括注册关联公司,虚增收入、虚构交易、虚增资产亿元,并为其伪造各种合同和发票明细。最终使连续数年亏损的绿大地公司得到了与真实情况完全相向的审计报告,得以完成上市集资3亿多元。

第三,执业行为不规范。一整套完善行为规范与审计程序是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可对于一些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为了降低开支,节省成本,没有按规定进行实质性程序与需要的控制测试,使得审计程序没有尽到应有作用,出具的审计报告没有充分的审计证据,职业道德原则中的诚实、客观与公正没有得到执行。在紫鑫药业案件中,亿预付账款由紫鑫药业打到“延边系”,负责的注册会计师没有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得到必要的审计证据,却提供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便是极大的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四,专业能力不足,缺乏保密意识。较高的专业技能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必须拥有的能力,不仅需要财务知识精通,还要对法律法规和其他与审计相关的知识有深入的了解,这就需要注册会计师提高自身知识储备,不断学习充实自己。可一些注册会计师眼中仅有高额的收益,完全不管是否是自身能力可以胜任的工作,随意提供多种业务。在能力不足不能够完全了解工作内容时,就事先提供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职业道德的准则要求被严重违反。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涉及各项材料,有时会有商业机密材料,而为客户保密则是注册会计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可一些注册会计师有时由于缺乏严谨性在无意中使客户的商业机密得到外泄,这一行为可能给客户造成极其重大的经济损失。

(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分析

1、外部环境层面

首先,扭曲的审计市场需求。在我国不够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现状下,企业的经营者通常便是审计的委托人,这样造成三足鼎立式的平衡被打破。企业经营者一般由于相关法规和政府的原因,不情愿的聘请注册会计师审计,这不是真实的市场需求,而自己花钱用来审计自己使事务所与经营者联系密切,经济往来容易造成审计舞弊,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极大缺失。其次,政府干预过多。上市公司是当地政府经济增长的顶梁柱,是当地税收增长的大户,企业募集大量资金促进企业成长,也为当地的税收收入提供了极大助力。有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为了自身的政绩着想,想尽办法提高当地经济增长,甚至把一些常年亏损的企业实行财务包装使其上市。由于当地政府的斡旋,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不得不做出让步,按当地政府和企业要求提供相应的审计报告推动企业上市,这一行为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准则。

2、会计事务所层面

首先,市场经济的激烈。我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相互间竞争非常激烈,正在竞争型市场阶段。这是由于当前我国会计事务所大部分规模不大,不能达到规模效应,利用降低价格为主的粗放型竞争方式是会计事务所竞争的主流方式。这一竞争导致了不高的审计费用,降低审计成本成为会计事务所会保证获得一定利润的必要方法,从审计程序开始简化,不规范的进行审计程序,经常造成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没有相应足够的证据材料。其次,违规成本较低。据不完全统计,仅在2009至2011年三年间,中国证监会便对61个上市公司造假案进行行政处罚,这些上市公司均得到注册会计师提供无保留审计报告,可只有其中的9家会计师事务所受到了相应处罚,并且基本没有对注册会计师个人进行处罚。

3、注册会计师层面

首先,职业道德意识淡薄。在进行人员招聘时,我国的会计事务所大部分都只关注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方面考察,却没有对职业道德投入太多的关注。而且,一些注册会计师甚至并不认为职业道德是必要与重要的,后续缺乏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使得一些注册会计师没有相应的风险意识与责任感,在金钱的驱动下,常常提供违背职业道德的证明。其次,专业胜任能力不足。当前审计前进的主要方向是风险导向审计,这种审计在弥补过去审计方法不足的同时,还可以减小审计期望差距。但也需要获得较高专业素质的注册会计师,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具有充分的认识,同时还需要对资本市场的运作方式有深入的了解。如果是没有足够相关知识了解程度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又没有专业人士辅助,极易造成因审计证据不足而导致的审计结果偏差。

三、加强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对策分析

想要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是重中之重。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必经之路,必将作为行业前进的重要部分。针对当前现状提供相应促进发展与稳定的方法是当前所必需的。

(一)完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与《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是当前我国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来源与依据。但这两项规范文件没有具体的方法与操作规范,只是规范总纲,涉及执业能力、职业品德及职责责任等方面。所以,当前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指导职业道德的具 体操 作必须不断改革完善。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的各项标准,职业道德裁决指南、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及职业道德具体准则一起构成了我国现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体系,必须不断对职业道德准则体系进行规范。

(二)提升注册会计师整体素质

如何加强注册会计师整体素质建设,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教育广度与深度,大体可分为三个方面。第一,对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工作进行严格落实。教育的内容需要以执业规范与注册会计师业务素质为基础,加强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三方面的学习。第二,增加注册会计师行业入行标准。从考试办法开始进行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提高申请条件。比如加强学历要求,规定报考资格需要符合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要求;对于非财会类专业的考生增加考试科目,变更考核方式,更严格要求。同时提高考试中职业道德内容分值。第三,加强宣传,提升认识。加大宣传力度,从系统内出发,有效的宣传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职业道德学习。提供更多样的宣传手段,更多的利用舆论和媒体,不断影响使其慢慢深入每一名注册会计师的内心,最终提高认识,摒弃违反职业道德和习惯的行为。

(三)完善法律责任体系

从依法治国方略入手,对相关法规进行规范,使职业道德真正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首先对相关法律责任进行明确,审计准则在法律中的地位得到保证。基本标准是审计准则,这样才能真正判断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标准。想要免除责任,必须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准则必须拥有法律的权威性,以便注会计师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真正的客观、公正地开展业务,做到依法独立。同时,要增强执法力度,坚决打击注册会计师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法律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威慑力,对有意违法者予以严惩,督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最终增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

(四)加强道德监管行业监督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我国当前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监管的认证部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一个自律性组织,规范监管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增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必须要求注协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更严格的监管。注协想要提高监管职责,需要依据事务所的管理水平、人员构成和整体规模等因素进行等级评定,对不同的等级评出对应的监管方法,实行执业诚信考核制度,提出主要靠外部监管、次要靠内部监管的双重管理体系。同时,需要稳定的政府部门进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而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对自身的监管职责。

参考文献:

[1]沈颖玲。注册会计师职业发展核心能力研究[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04)

[2]张萍,刘桂华。注册会计师职业风险的防范[J].辽宁经济。2011(07

[3]胡少先。论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十大观念[J].浙江 财税 与会计。2011(09)

[4]胡凌云,谭仕平。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定位的思考[J].湖北审计。2012(07)

独立性的研究论文

创新点就是与已有研究现状的不相同,合理叙述自己的观点就可以了。经查阅图书网,创新点就是与已有研究现状的不相同,但要具有可操作性,也要你叙述研究的意义,合理叙述自己的观点就可以了。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

参考文献1.审计独立性 审计独立性的含义 独立性是审计之精髓,缺失独立性是审计失真与质量低下的重要原因。何谓审计的对立性呢?独立性就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定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形式上的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与被审查或个人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如不得拥有被审查企业股权或承担其高级职务,不能是企业的主要贷款人,资产受托人或与管理当局有亲属关系等等。否则,就会影响注册会计师公正的执行业务。实质上的独立性也称精神上的独立或事实上的独立,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不受个人或外界因素的约束、影响和干扰,保持客观且无私的精神态度。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在实质上和形式上没有任何被认为有影响独立、客观、公正的利益。审计独立性的特征 审计师的双重身份 审计师具有道德人与经济人的双重身分。人类社会结构中,任何一个行业都具有特定的社会功能,而审计职业界被社会赋予了担当“独立裁判人”的角色,这要求审计师具有独立、客观、公正、正直的个人品质。作为审计师个人,其行为具有社会性,也将主动承担社会所赋予的角色任务,审计师在这个意义上具有道德人的一面,受社会道德的影响和约束。同时作为个人,审计师也是一个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经济人,其行为产生于动机,动机激发欲望,即审计师的行为必然体现其作为经济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一面,审计独立性也受到经济人的限制和约束。所以,审计独立性是审计师作为道德人和经济人混合体下的产物。审计独立的动态性 首先,不同的制度环境、资本市场下的审计独立性水平的合适程度是不同的。审计独立性要考虑其成本与收益,审计独立性本身不是最终目标,最终目标是改进资本市场的效率,保护公众利益。提高审计独立性可以改进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减少被审计单位的资本成本,但为了提高审计师的独立性需要采取各项防护措施,而防护措施的制定、运用和实施均要发生成本,这时看是否采取某一防护措施就要衡量其成本与收益。不同的制度环境下,实施某一防护措施的成本与收益不同,从而审计独立性的最佳水平也不同。其次,从独立性对象看,在审计职业产生早期,商会或企业的经营较为简单,债权人不重要,而股东人数较少,股东直接委托审计师对经营者进行审计监督,此时审计师独立性的对象主要是经营者。随着企业经营的复杂化、债权人重要性的提高,审计独立性的对象开始涉及经营者、股东等利益方。所以,随着时间的变化和企业经营模式的变迁,审计独立性的对象也将发生变化。审计独立性的作用 首先,从宏观的角度上来讲,审计独立性是满足国家宏观管理和宏观调控的需要。中国是一个大国,人口众多,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需要中央政府集中一部分财力用于宏观调控,维护社会稳定,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因此,要求审计工作必须识大局、顾大体、讲正气、客观公正、独立反映审计情况,保证国家决策的准确无误。其次,从微观角度上看,独立性是微观搞活的重要保证。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搞活和开放,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可以说是举足轻重。目前,对企业转制承包、租赁和两权分开等改革措施都涉及到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如何摆正这三者的关系是搞活、放权的关键,如果企业或个人占有较大的利益,微观搞活就失去了意义。2.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因素 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职业的价值核心所在。注册会计师只有具备独立性,才可能做到客观、公正,才可能得到社会公众的信任。为了提高审计独立性,我国在1999年底实行了事务所的脱钩改制。然而,改制仅仅是形式上的独立,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没能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独立性对于社会审计的重要价值,而是将独立性视为一种被迫遵守的行为限制。在执行时带有消极服从的因素,缺乏职业道德,审计独立性仍然比较差。市场环境 我国的证券市场属于初创时期,不成熟的证券市场、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导致了不正常的审计需求关系。而且从一开始就由政府出面筹建,由政府进行管理,因此在很多方面都带有非常强的政府痕迹。上市公司的很多行为不是面对市场,而是面对政府和相应的管理机构。独立审计也不是一种自发的市场需要,而是政府管理机构模仿国际惯例的一个附带产物。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和大股东不需要独立审计服务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由于从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导致法人治理结构存在诸多问题。国有股份占绝对控股地位的现实造成了所有者终极代表人的缺位,在部分国有控股和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存在“一股独大”的问题,董事会人员组成中以内部人和控股股东代表为主,缺少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因此没有适当的权力制衡,使中小股东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且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与总经理合二为一, “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满足和维持监管机构规定的“圈钱”资格,委托者出钱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自己财务数据,就会要求低独立性的审计服务。这种委托人与被审计人合二为一的状况使注册会计师处于明显的被动地位。在现行审计关系格局和现行注册会计师职业监管与制裁机制下,当注册会计师揭露客户的舞弊行为要承担被解聘的风险时,就很可能屈从于上市公司,为其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甚至共同作弊。另外,小股东事实上也不需要独立审计,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一无所知,理论上应该是独立审计服务的最大需求者。但目前我国的现状是个人流通股比例小且极其分散,造成“用手投票”的形同虚设和“用脚投票”的无济于事。众多的中小股东更多的是牟取短期利益的投机者而非长期投资者,他们关心“炒作”甚至于关心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同样缺乏对高独立性审计服务的需求。审计费用支付方式 审计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受托责任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两权分离造成了委托人(一般指股东和债权人)与代理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为了对企业高管人员的经营成果进行定期审查,股东和债权人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在美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是受股东委托形成的,在我国则是被审对象自己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由被审对象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换句话讲是上市公司而不是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使用者花钱聘用注册会计师。如上所述,被审单位的管理当局和大股东是最不需要独立审计的群体,这样,审计师实现目的的手段(出具客观、真实、公正的审计意见)与委托人的要求(满足管理当局粉饰报表的目的)必然发生背离;再加上目前审计市场僧多粥少,近80家具有证券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瓜分沪深两市1000多家上市公司,竞争相当的激烈,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完全可能为上市公司提供一切服务,包括合法的或违法的服务。市场监督体系 我国市场监督体系不健全,股东更多关注于股票的价格,而不关心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上市公司财务信息造假被发现的概率很小。在资本市场上,由于流通股比例小,股东在资本市场上“用脚投票”的功能难以发挥,致使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被发现后,资本市场带来的惩罚力度也较弱。相反,上市公司在注册会计师的帮助卜,虚构业绩可以取上市融资、促进市值增长等好处。银广夏1999年和2000年通过虚构7.45亿元利润创造“第一蓝筹股”的神话,其停牌时的流通市值比1998年末增长了70亿元。可见,财务造假能够为公司创造巨大的收益,上市公司及注册会计师可能为财务造假所付出的代价相比较之下可以说是微不足道。在这种风险大大低于预期收益的情况下,又会有谁不为之所动呢?3.加强审计独立性的措施 提高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操守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操守是对其执业过程中内在道德素质和修养的要求,它能增加其独立审计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操守的因素很多,主观性很强,需要整个社会、整个行业及其本人共同努力,致力于形成一种良好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氛围。健全审计法规制度,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及时修订我国现行的《注册会计师法》,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等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治理和规范。建立起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机制,注册会计师因串通舞弊或重大过失而不能发现上市公司重大造假,致使广大投资者蒙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充分利用经济杠杆迫使注册会计师强化风险意识,提高执业水平。另外,提高审计人员在经济上的独立性,也可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确保审计独立性。审计署近年来非常注意维护审计人员在经济上的独立性,制定了“八不准”纪律,其主要内容是: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安排住宿;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就餐和宴请;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通信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对违反上述纪律者,将视其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理,并严格实行审计纪律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同时,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规范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要增设内部审计委员会等机构,加强内部审计。同时,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管理中的作用。鉴于我国目前独立审计制度不完善,特别是上市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多由董事会、监事会提名,其自身的“独立性”颇令人怀疑。我认为可以建立诸如“独立董事事务所”一类的法人机构,由其对独立董事的行为加以约束,保证在管理层的决策有损于公众利益时,独立董事会提出否定意见,真正做到“名副其实”。这些制度的建设对遏制公司被内部人操纵的现象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必将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从而有助于从整体上提高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改变审计费用支付方式 从审计的需求关系出发,明确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当局、大股东、中小股东、政府这些不同的利益主体对审计的不同需求,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设计不同的审计收费方式。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由财政部采取招标形式委托社会审计并承担审计费用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和监管者,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的社会审计,应该由财政部出面,委托社会审计并承担审计费用,一方面以“实际委托人到位”来最大限度地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另一方面,有选择地委托社会审计可以避免过高的交易成本。对于其他性质的不上市但承担纳税义务的企业,由国家税务机关委托社会审计并承担审计费用。对于其他类型的企业,一般都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要求出具完税证明以及按要求向国家提供年审证明,受益者是国家税务机关而非企业,因此应当由国家税务机关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并承担审计费用。对于上市公司,本质上应由公众投资者委托审计并承担审计费用,但由于投资者众多且分散,所以在具体操作上,可以有两种收费模式:由证券交易所委托审计并承担费用和保险公司介入法。完善市场监督体系 为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提高执业质量,必须加大对注册会计师的外部监管,强化行业自律。进一步完善独立审计的法律法规,强化注册会计师的法律意识,建立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制度。相对来说,行业自律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提高更加直接化、具体化。行业自律的动力一方面来源于外部监管的压力,如:有关法律对违法注册会计师的惩处。另一方面则来源于审计市场的压力,即市场对审计服务主体的选择之上。目前,在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上提倡采取注册会计师轮换制度和同业互查。轮换制度通过降低注册会计师与客户的亲密程度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同业互查,可以使事务所之间相互牵制,在很大程度上能有效防止错弊的发生,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避免注册会计师行业外部的监督不能深入检查的弱点。 独立性对审计的意义 独立性就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定业务, 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形式上的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与被审查企业或个人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 如不得拥有被审查企业股权或承担其高级职务, 不能是企业的主要贷款人, 资产受托人或与管理当局有亲属关系等等。否则, 就会影响注册会计师公正的执行业务。实质上的独立性也称精神上的独立或事实上的独立, 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时, 应当不受个人或外界因素的约束、影响和干扰, 保持客观且无私的精神态度。因此, 注册会计师应在实质上和形式上没有任何被认为有影响独立、客观、公正的利益。而所有这一切无非是希望通过审计的独立来达到审计报告的可靠与真实,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从另一方面说,独立性是审计师的一种心理状态,它反映了公众的信任与信心。 会计师能做到独立执业还不够,要使投资者对审计质量有信心,公众必须相信会计师是有独立性的。能够表明审计师是为股东的利益,而不是为管理层的利益而工作;表明审计师不能与所审计的公司有财务利益关联,它还表明审计师的工作与其客户的业务是分离的。这些就是60多年来建立了独立性的基本原则。 天下文章,没有实际经验,就看你会抄不会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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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研究论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现状及改革思路 一、现状 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的现状可概括为:(1)法规体系正在建立,但尚未完善。财政部《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的颁布标志着新中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真正重建。随后,《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规的颁布执行,表明中国相关的法规体系正在建立,但还很不完善。例如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问题,现在随着会计师事务所的改制,已逐渐改成为负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即使如此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问题。(2)人员素质有所提高,但难担大任。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中执业人数偏少、年龄老化严重的问题已十分突出,1992年中国注册会计师人数仅有7000人,且60岁以上的占78%,离退休人数占80%以上。(3)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但力度不够。新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从产生到现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但关注程度还不够。主要表现在国家的法规还未健全,有些法规的可操作性还不够,奖惩的力度还不大,执法的严密性还不强等。(4)疑惑事件屡次发生,但责任不明。由于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造成的疑惑事件在中国已发生了多起,但真正追究责任的不多,追究责任后依法处理的更少,而且还有许多的不公正问题没有追究。(5)体制改革趋势已成,但众说纷纭。会计师事务所现存管理体制的弊端已十分明显,其关键的问题是不利于激励其提高审计质量。目前对注册会计师的体制改革的讨论大多局限在事务所体制上,就此而言,讨论较多的又是脱钩改制问题,这些探讨尽管十分必要,但远不是体制改革的全部。 二、改革思路 1.健全法规制度,依法从审是审计业务开展的前提 健全法规制度一是要明确规定社会审计人员依法从审的法规依据,二是要尽可能详尽地对注册会计师应当或不应当承担的责任作出说明,即要尽可能地对注册会计师责任与非注册会计师责任作出规范。关于依法从审我们以为首先要明确注册会计师审计应遵循的首要原则是依法从审。其次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国家审计等依法执法的“法”有明显区别。对于注册会计师应当或不应当承担责任的规定中至少要明确区分这样几点:一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还是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二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还是委托方的责任;三是会计责任还是审计责任;四是道德责任还是法律责任;五是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六是属于注册会计师关注不够还是未予关注的责任;七是有关法规不明确的责任还是注册会计师对法规把握不准的责任;八是主审人员的责任还是从审人员的责任等。九是注册会计师未予关注的责任还是有意弄虚作假的责任。 2.加强职业道德、公正执业,是提高质量的核心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第二条的规定:“是指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外在环境的影响,还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因此在加强职业道德方面一方面要宣传和不断完善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规范,另一方面要建立与健全对职业道德的外在监督机制;作为注册会计师本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更要注重本身职业道德修养的培训,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必要的审计风险意识、较强的审计责任感等,这是真正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所在,职业道德建立从被动走向主动、从他律走向自律是道德教化的最高境界;再者只有将被动的建立与主动的建立有效结合,制度的规范与行为的约束有机并存,加强职业道德才是现实和可行的。 3.拓宽审计职能,扩大执业范围是形势发展的要求 传统观点认为,注册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会计信息在网络上流转,从第一家上网到最后一家下网,会计信息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在审计中我们既要关注其原始信息的真实性,还要关注信息传递中的失误程度,有许多会计信息未等审计人员审计后已经被采用,这样为减少审计风险,要求审计过程中就要有必要的风险意识,由此可见审计的保证职能很重要,美国有一个注册会计师未来保证功能委员会,它现在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研究现有审计功能应扩展到什么程度。审计职能的拓宽还包括诸如对环境的审计、对会计不确定性的审计、对会计法律咨询和诉讼服务的鉴证、对社会“老龄化”所引起的许多问题(诸如养老保险、退休金使用、积蓄的保值增值以及身后事务的处理)的审计等许多内容。 从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基本功能来分析,预计在21世纪注册会计师的基本功能将主要表现在鉴证性和建设性。鉴证性是注册会计师传统的职能,其建设性将主要通过提供管理咨询服务来体现。在企业未来的经营活动中,面对纷繁复杂的客观经济形势,企业将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更多的管理咨询服务。 拓宽审计执业范围不是盲目的拓宽。在审计中首先要完成对传统项目的审计,从行业来看,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基本建设单位都要审计,从具体内容来看,就企业单位审计,在《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中已明确要求,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必须有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这个任务是巨大的。其次是真正意义上的拓宽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的问题,在内涵上要加大审计力度,拓宽审计面,在外延上既要在国内开展新项目的审计,又要努力开拓国际市场。在开拓国际市场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加强管理,如开拓国际市场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有相当的规模、较高的质量、良好的信誉等,若有必要可先让一些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国际会计公司的成员所开展业务,待条件成熟时再独立执业,另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协同有关部门对在国外开业的会计师事务所给予政策优惠,鼓励其发展,使中国的CPA尽快走向世界。 4.规范执业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是提高审计质量的源泉 中注协早在1996年就出台了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制度,其中明确了“主任会计师”等四个层次的人员职责,且明确规定了执业会员接受后续教育培训的时间,这些规定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还需要思考一些问题:一是中国的这些规定与西方发达国家水平的差距。早在1988年AICPA就要求最迟到2000年每个想参加CPA考试的人必须先接受150个学分的高等教育。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八条中只规定:“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而且,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早在1959年就提出要把注册会计师的学历资格提高到硕士研究生的水平;但中国的法规中未见相应的规定。二是美国具有高质量的师资队伍和完整的课程体系以及先进的教学方法。三是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形势也不容乐观。 规范执业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首先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管理。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后续培训,如增加证券业务培训、计算机培训、特殊业务培训等。 5.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的设想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结构改革的主要思路:一是充分体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彻底进行脱钩改制,明确事务所的企业性质,使其成为独立法人,独立办所。二是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大力发展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和股份制会计师事务所。例如,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在运作机制上具有超然独立性,且由于合伙人之间因负连带责任而相互牵制,有利于事务所的发展,再者由于其组织形式既可采用有限责任制,又可采用无限责任制,其组织形式灵活,在无限责任制下可有效地防止疑惑事件的发生。三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集团型会计师事务所。一则进行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规模优势;二则提高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国际竞争能力;三则有利于提高单个审计资源的效率和工作质量。从全国1997年有的67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析,普遍存在人员少、规模小、水平低、质量差的问题,因此很有必要发展集团型会计师事务所,在发展中关停并转一批不合格的事务所,从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声誉,对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从1997年8月开始的会计师全行业“二清四查”(清人员、清机构、查工作质量、查职业道德、查会计账目、查涉外会计公司)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四是解决好会计师事务所归谁管理的问题。朱�基总理在担任副总理时就在中注协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按照法律规定,把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任务,交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去完成。”这就解决了注册会计师归谁管理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作为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要主动协调好其与工商、税务、证监、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部门的关系,要力争做到责任明确、各负其责、高效运作。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一是要理顺各种分配关系,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二是要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明确量化考核的标准,真正发挥激励功能、聚合功能、协调功能、导向功能、整体优化功能、成效功能等,在内部管理制度改革时要特别注意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控制机制;三是要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要相信和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潜能,即要把传统上对物的管理转向对人的管理。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与其他审计关系改革的思路:一是审计关系的表述不能再用国家审计是根本、内部审计是基础、社会审计是必要补充去概述;二是应当将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置于平行的地位上,强调各自的侧重点,其中国家审计主要是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项目进行合法性审计,内部审计主要是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经营管理、进行管理咨询,注册会计师审计主要是提供公证性的意见和帮助被审计单位进行管理咨询服务,三者应当既有明确分工,又讲求分工协作,应允许在一些审计项目上有交*,以体现公平竞争原则,从而通过竞争提高各自的执业水平;三是将注册会计师审计与CPA业务明确区分,CPA业务中要涉及到注册会计师审计,但注册会计师审计不是CPA业务的全部。 对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中产权界定的改革思路:产权界定是指依法划分财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及各类权限的一种法律行为。产权界定是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中的核心问题。在对原事务所产权界定时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谁投资、谁拥有产权”,因而首先要界定其产权形成的原始形态:对原来资金由挂*单位无偿提供的,其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事业发展基金都应归属于国有资产,其公益金应归入事务所的积累资金,留归事务所使用;对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人员自筹资金发展起来的事务所资金,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应界定为事务所资金,事业发展基金应具体界定其事务所原来是否有挂*单位,若有挂*单位,应界定为挂*单位资金;对会计师事务所原成立时资金有挂*单位(一般为国有单位)借款,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偿还并付利息的资金应区别其资金现在是否已经偿还,对已经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应归事务所所有,对未偿还的应视同为国有资金。按照我们的认识,会计师事务所应完全办成非国有成分,因而对现有会计师事务所资金中国有资金部分应尽快实现产权置换,完成其彻底转型。

会计诚信是我国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本保障,是会计行业发展的奠基石,是会计从业人员的安身立命之本。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有关会计诚信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有关会计诚信论文篇1 浅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危机 摘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责就是要对市场信息的质量做出评价,为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提供基础性的保障作用。证券市场信息质量的危机导致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信力下降,整个行业面临着有史以来最大的信任危机。本文首先论述了诚信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然后分析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危机形成的原因,最后提出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 诚信危机 自1990年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至今,我国的证券市场已走过了10多年的光辉历程,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证券市场运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市场信息的质量,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责就是要对市场信息的质量做出评价,为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提供基础性的保障作用。 然而,上市公司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重大案件(从早期的琼民源开始,到东方锅炉、ST红光、大庆联谊、郑百文,一直到近期的银广夏、蓝田股份、麦科特等)频频爆发,涉案注册会计师在其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尽管上市公司造假行为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可否认,有关执业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不慎、知情不报,甚至串通舞弊等行为是对舞弊者极大的纵容。证券市场信息质量的危机导致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信力下降,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丧失了信任,整个行业面临着有史以来最大的信任危机。这应该引起我们所有会计人的深思。 诚信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产生和存在的基础。注册会计师是会计报表的提供者和使用者在会计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应当事者的需求而产生的。由于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和所有者相分离,双方了解到的会计信息显然不对称,尤其是所有者中占绝大多数的中小股东,不可能也无法直接了解和验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这样就需要会计专业人士通过提供专业服务来满足投资者的需要。在现实中,诚信对于信息不对称比信息对称尤为重要,因为信息不对称极容易出现欺现象。有两种情况可避免这种欺现象的发生。要么掌握信息的一方讲诚信,要么不掌握信息的一方聘请一个讲诚信的第三者进行鉴证,注册会计师就是作为这样一个讲诚信的第三者而产生的。可见,诚信是这个行业存在的不可动摇的根基。 诚信是注册会计师“产品质量”的直接标志。诚信是极其重要的经营理念,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产品”,就是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评价,这正是“诚信”的内涵。 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双刃剑”。注册会计师行业要发展,不仅自己要讲诚信,而且要通过专业服务来判断别人是否诚信,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不仅要充当好一般意义上的诚信履行者,同时又要充当好市场交易公平性的判断者和鉴证者。判断别人诚信,首先自己要诚信,反过来讲,自己是否诚信也取决于能否客观、真实地评价别人的诚信。只有这两个方面的诚信做到、做好,才能使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和壮大。 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危机成因分析 体制结构不完善。从体制上来看,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是导致注册会计师行业缺乏诚信的主要原因。在我国的企业治理结构中,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上市公司一股独大,企业产权不清等等,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当严重。企业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为虚假会计信息的滋生提供了天然土壤。可以想象,要让注册会计师在诸如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中保持超然独立的地位是何其艰难! 信息不对称和法制不健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主要通过各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交易来进行,信息量空前增大,且瞬息万变。加上由于我国目前市场机制尚未完善,没有形成一套有效机制来保证信息的公开、公正和有效传递,这就使得市场交易主体,如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之间,会计师事务所和监管部门之间,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注册会计师与普通投资者之间,所了解的信息不对称,这就给失信和欺诈提供了可能。与此同时,法制不健全、政府监管能力不足、舆论监督不力等因素,又使得失信者难以受到应有的惩罚,即使受到惩罚,所付出的成本远远小于其因失信而得到的收益。这种失信的成本和收益的不对称性就使得失信从可能转化为现实。 事务所体制改革不彻底,数量过多、规模过小,“诚信”难以立足。脱钩改制后事务所在人事、投资等方面从形式上和法律上脱离了原挂靠单位。但是,会计师事务所是“人合公司”,而非资合公司,其生命力在于它的“人力资本”,而“非人力资本”投资没有什么特别作用。因此,有限责任所的“资本金”既对事务所的经营发挥不出“资本”实质上的意义,又对出资人失信形不成多少约束力,真正对事务所失信的约束力应该是“人力资本”。可以说,有限责任这种组织制度是产生“诚信危机”的一个重要因素。另一方面,我国的民族具有“重关系、轻规则”的鲜明特征,人们太多的依赖于关系导向权力运作和人情世故。尽管这种传统在当今社会受到强烈冲击,但就现实工作、生活而言,这种传统的基本价值并没有离我们而去。对于刚刚从行政权力笼罩下脱离出来的事务所,更多的是注重“关系”、“人情”,再加上“有限责任”作“保障”,在冒风险而获得眼前利益和讲诚信注重长远发展的选择上,更多的必然选择前者。另外,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数量过多,尤其是有限责任所多,规模过小,这些也是形成“诚信危机”的一个重要因素。 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的几点建议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改善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的外部环境。要让注册会计师真正能够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上市公司实施公正独立的财务审计,首先必须改善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治理结构,彻底解决企业治理结构问题。 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增加职业道德规范的可操作性。在现实的“诚信危机”中,除“审计失败”引起的恶性案件外,会计师事务所的“低价竞争”、“支付佣金”、“接下家”、“卖审计意见”等事件比比皆是,这些大量的没有触犯法律但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的失信行为,应该通过职业道德机制来解决。因此,需要尽快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在出现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现象时严惩不怠,使职业道德真正具有可操作性。 完善后续教育体系,使诚信教育落到实处。我国目前尽管出台了《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基本准则》,并在后续教育的基地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投入很大,但其规范体系明显滞后,不少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弄虚作假或流于形式,教学方法的单一不能使教学内容很好的消化吸收,职业道德教育就更是“虚无缥缈”了。因此,在完善后续教育规范体系的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必要时要采用灌输的方式,让诚信的理念扎根于每位注册会计师的心中。同时还要加大社会的正面宣传工作,营造出“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失信者在舆论上能处处被监督、时时受遣责。 建立以注册会计师“个人信用制度”为基础的规范的信用体系。规范的信用体系就是建立在制度的基础上,即从制度上保证“诚信”的注册会计师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失信”的注册会计师必须承担其行为造成的成本,不仅要受到舆论的谴责,更要付出经济上的代价。这就为注册会计师信用水平的提高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为此,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注册会计师“个人信用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信用体系。只有建立起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才能在此基础上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市场信用体系,以制度约束注册会计师的失信行为。西方发达国家早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信用体系,我们可以借鉴它们的先进经验,以推动我国会计服务市场信用制度的早日建立和完善。 加快以“合伙制”和“独立执业人”为目标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改革步伐。要想让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真正“道德”起来、“诚信”起来,必须要让注册会计师承担“无限”的财产责任;必须要斩断隐藏在会计师事务所背后的“权力干预”之手;必须要建立一种体制,使它能够给那些既有益于个人利益,又有助于他人获益的品质提供培养和发挥作用的环境,同时又能够有效地控制那些损人利己的恶劣品质和行径。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合伙制,就是要加大出资人的“责任”,以促使其提高风险意识和职业质量。要从“体制”上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以“诚信”为核心的道德品质,让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把提高执业质量,遵守职业道德变成一种自觉行为,从而促进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不断发展壮大。 “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年轻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只有把“诚信”作为自己的灵魂,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重塑诚信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任重道远。让我们为之共同努力吧! 参考资料: 1.阎达五,《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孙铮,《论证券市场管理的会计规范》,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年 3.张为国、陆德明,《评“安然事件”对会计的影响》,《财务与会计》,2002年第7期 4.张育军,《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制度分析》,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 5.陆晓辉,《社会环境对会计信息的影响》,《财务与会计》,2002年第7期 6.周英顶,《安然事件引发的会计学思考》,《广东审计》,2002年第5期 有关会计诚信论文篇2 浅析会计工作的诚信问题 [摘要]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会计信用问题越来越显露出来,并已经成为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问题之一。本文就我国会计诚信问题形成的原因,以及如何重新塑造会计诚信做了分析,旨在呼唤会计诚信的回归。 [关键词]会计工作 诚信 会计信用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会计工作日益重要。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今天,会计诚信问题则成了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诚信是市场经济领域中一项基础性的行为规范,是会计工作的灵魂。会计诚信问题不仅会损害社会和公众利益,而且严重威胁市场经济有序发展。 近年来,国内外一系列会计造假事件引起了社会公众对会计诚信问题的普遍关注,会计行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诚信危机。这些国外、国内的会计假案的出现充分证明了诚信是会计工作的首要原则,是会计行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立身之本,是会计工作的命脉。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会计工作失去了诚信呢? 一、什么是会计诚信 诚信就是诚实守信,会计诚信是指会计行为的诚实守信,具体就是会计工作人员按企业客观经营状况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向报表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并且该信息是企业经营者做出正确生产经营决策的基础,是投资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人们往往把会计诚信片面地理解为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实际上会计诚信既包括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也包括企业行为,且企业行为占主导地位。 二、会计诚信问题存在的原因 1.利益驱动,诱发造假行为 我国市场经济体系还不完善,某些企业趁机混水摸鱼,他们往往为了小团体的利益,根本不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会计事项,特别是在收入、成本等相关业务上根本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或谨慎性原则进行处理;不按规定进行规范的摊销、预提;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或支出;人为地操纵成本费用的计算标准和利润分配方法,从而掩盖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对于那些准备上市或者已上市的公司来讲,只要按照融资条件做出一份漂亮的报表,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资金。 2.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追求虚假经营业绩 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历史原因,“官出数据,数据出官”的现象屡见不鲜。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都是由上级政府直接任命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形成了一大批“官员企业家”,虽然企业内部均形成了包括职代会、党委、工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但在具体运作中存在不少问题。某些企业的领导人为了完成上级下达考核指标,强令会计人员调整会计账目,虚列收支,假账真算或真账假算,借以取荣誉,捞取政治资本。可见,企业结构的缺陷,片面追求虚假业绩是会计诚信问题产生的又一原因。 3.监管不力,成本效益失衡 我国目前涉及会计诚信问题的法律很多,如《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但在执行中真正受到处罚的却很少。对个人出具虚假财务报告惩处最重的是,对披露信息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法》),其他是“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金”(人大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造假与普通商品一样,虚假的会计信息也存在供给与需求。对于造假者而言,只要造假的收益大于成本,造假者就肯定会做出造假的选择。迄今为止,监管部门主要依靠行政处罚手段来应对会计信息造假,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却很少,民事赔偿更是微乎其微。 由于造假收益明显大于成本,加之监管不力,造假之风愈演愈烈,形成了“不假反而假”的怪现象。这是会计诚信问题产生的又一原因。 4.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较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在我国现阶段,部分单位的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较低,不能实事求是,恪守会计职业道德,不能坚持依法办事,有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中饱私囊;有的会计人员为了追求金钱利益、个人享乐,经不起物质、权利的诱惑,在道德观念上出现偏差、蜕化甚至沦丧;还有的会计人员对领导人伪造、篡改会计数据敢怒不敢言,对会计工作缺乏信心,认为反正不是自己的事,避之甚远,从而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另外,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还在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监督失控,内部管理混乱。如有些企业对财产物资缺乏严格控制,从而导致很多财物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可见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较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是会计诚信问题产生的又一原因。 三、关于会计诚信问题的几点建议 1.重树会计诚信,要加强法制和监管力度,做到标本兼治 从我国现行法规来看,缺乏对虚假会计信息的处罚力度,只规定了一些行政和经济的处罚,负刑事责任的很少。因此应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立法,从而加大对造假者的执法力度。对违反法规的企业和单位要依法追究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除行政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的刑事责任,使造假成本远远大于造假收益,力除造假之风,使其望而怯步。另外,还要加强监督机制。在企业内部要建立强有力的内部审计制度,外部建立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行政监督为主的外部监督体系,形成内外共监的防范体系,通过法律和科学的约束监督机制,为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创造必要的条件。 2.重树会计诚信,要加快国企改革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改变企业治理结构,解决国有股份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就必须通过加快国企改革,进一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企业在现代经济体制中的主体地位,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充分体现企业的独立性,这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条件。企业没有合理的治理结构,就很难杜绝虚假信息的产生。 3.重树会计诚信,必须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诚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诚信是培养人的高尚情操,指引人们正确处理各种关系的重要道德准则。建立会计诚信教育机制,就是要求会计人员要“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为行动准则,为共建繁荣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诚信教育要从大学在校学生入手,使诚信教育作为一门学科列入教材,进入大学教程,使诚信深入人心。同时,要在社会上广泛宣传,特别是会计领域更应以此作为“立身之本”和“处世之宝”。树立“信”则“立”的观念,在会计工作中做到公正无私、不偏不倚、不贪不占、讲究信用,同时应守法、守约,以信为本。 在岗会计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要以诚信教育为切入点,切实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做到以法办事、爱岗敬业、搞好服务,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不唯上,不唯情,做好“内当家”,坚决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以重树会计诚信。 总之,诚信是会计工作的灵魂,也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操守和立身之本,诚信更是每个会计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 猜你喜欢: 1. 关于会计诚信的论文 2. 有关会计诚信论文范文 3. 关于会计诚信论文 4. 关于会计诚信的毕业论文 5. 有关会计诚信的重要性论文 6. 会计诚信方面论文

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研究的论文

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研究论文

论文摘要:注册会计师承担着公众责任,他们必须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审计案例指向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随着大量上市公司的作假行为曝光,人们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表示怀疑。在广大投资者的愤怒声讨中,注册会计师信誉降到了低点,其专业胜任能力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论文关键词: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核心能力

当前我国会计体系正处于国际趋同阶段,新准则、新法规不断颁布,加之业务范围不断拓展,所以,注册会计师应不断加强后续教育学习和培训。但许多注册会计师不很注重拓展自己的知识面以适应业务发展日益复杂的需要。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审计案例也指向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所以,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已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一、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内涵

独立审计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经济监督工作,只有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人员才能得到社会承认,实现其社会目标。随着经济的发展,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也在不断的拓宽,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归结到一点,就是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问题。

专业胜任能力,是指作为会计师应当具有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能够胜任承接的工作,有效地完成客户委托的业务。进入注册会计师职业队伍的人,并不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但必须具备相当的教育程度和一定的能力。专业胜任能力是注册会计师的必备条件,是注册会计师应当拥有的各方面的知识、技能和素质。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前者指的是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首先必须具备会计、审计及其他相关专业的知识,包括:一般知识和基础知识、组织及商务知识、信息技术知识、会计、审计及相关知识。日趋复杂的企业经济活动和管理行为要求注册会计师必备的专门知识越来越宽泛而又渊博。专业技能一般包括:智力技能、人际关系技能及沟通技能。

二、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存在的问题

(一)注册前专业胜任能力的培养滞后

注册前专业胜任能力的培养主要是指高等会计教育。我国的高等会计教育基本上普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会计的高等教育较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

1.从教育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上看,大部分高校的会计专业主要是使学生接受一般会计师的基本训练,对注册会计师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以及知识结构重视不够,加之教学内容更新缓慢,这就使得会计专业学生毕业后必然要经过相当一段时间才能适应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要求。

2.从教育方式上看,我国会计专业教育采用应试教育。学生在校学习的任务主要放在应付考试上,这种不注重学生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培养的应试教育方式,是不可能为我国注册会计师队伍输送高素质的后备力量的。

3.从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上看,由于受传统教育体制束缚和会计专业学生安排实习的困难,各高校基本上采用单一的课堂讲授式的传统教学方法。这种教师一言堂的教学方法,由于受教师个人因素影响较大,因此,不仅影响教学效果,而且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可见,在传统教育模式下培养出来的会计专业学生,是难以适应和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要求的。

(二)注册前准入考试设置不合理

考试内容范围狭窄,且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过长,不利于注册会计师全面素质的提高和知识结构的更新。注册会计师考试课程及其相应教材内容的设置,直接关系到所选拔出来的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我国设考的五门课程(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和经济法)以及全国统考用书的“短见性”是明显的,与国际上其它著名的注册会计师考试课程设置相差很大。我国现行的设考课程偏重于传统的审计鉴证业务,缺乏评估、咨询业务相关知识。而CGA和ACCA课程设置覆盖面更广,这不仅大大拓宽了注册会计师的知识面,为其从事与咨询相关的业务提供了知识保障,也体现了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一个知识密集型行业的特征。

(三)后续教育存在瑕疵

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保持和提高其专业胜任能力与执业水平,掌握和运用相关新知识、新技能、新法规所进行的学习与研究。我国的后续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因材施教: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包括两部分,一部分通过考试取得资格,一部分通过考核取得资格。通过考核取得资格的人员的知识结构差别很大,不见得能真正履行法律赋予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职能,发挥鉴证作用,因为考核很难评估知识的更新和能力的提高程度。而通过考试取得资格的这部分注册会计师大多缺乏实际执业经验,较多地停留在理论层面上。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各有各的不足,统一培训,集中讲授的难度可想而知。

2.培训内容和手段落后:不少CAP跟不上知识更新的步伐,没有掌握新近出台的具体会计准则等会计法规知识。对财税法规、公司法等其它相关法规的掌握和熟悉更是滞后。而培训机构大多局限于短期的专项培训,不能提供连续、实用、经常更新的培训课程。目前国内后续教育培训主要采用集中培训、课堂授课的方式,受时间、地点、经费、规模等外在条件的限制较大。

3.考核与检查有敷衍应付之嫌:现行职业后续教育的检查和考核按学时计算,并规定了执业会员接受后续教育的时间三年累计不得低于180学时,其中每年接受后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接受脱产后续教育的时间三年累计不得少于120学时,其中每年接受脱产后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这种以注册会计师投入后续教育的时间多少来衡量后续教育目标的实现程度,一个很明显的问题就是投入职业后续教育的时间与职业后续教育目标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考核投入时间多少并不能激励职业后续教育目标的实现。重投入、轻产出的考核体系直接影响着培训的效果。更让人担忧的问题是“学时制”的考核制度本身执行时就有敷衍应付之嫌。

三、目前需要重点培养的会计师的`专业能力

(一)专业判断能力

分析、判断是注册会计师所应有的一种重要技能,它贯穿于审计过程的始终。分析、判断能力的强弱是一个注册会计师素质的综合反映,它不仅需要拥有执业所需的专门学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也需要有足够的职业敏感。

(二)沟通和谈判能力

在我国,当前注册会计师面临的职业环境较差。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及其承担的责任未被公众充分了解的情况,与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和管理当局之间的沟通,与投资者、债权人等相关利益人之间的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承接业务及表示审计意见时,权衡风险与收益,必须与各方的进行谈判,以确保获取适当收益的同时风险在承受的范围之内。

(三)提供增值服务的能力

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原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在各重要业务领域将主要的客户瓜分殆尽。此时会计师事务所真正的机会应着眼于新的服务领域,如:财务状况调查、市场环境评估与调查以及管理咨询等业务的需求目前在不断加大。此时,注册会计师应积极尝试在相关领域创造新的增值价值。首先触及到的就是咨询,即财务咨询和管理咨询。

(四)“国际化”能力

目前,我国缺乏通晓国际惯例、外语、IT的国际化人才。会计师事务所中管理型人才的匮乏比技术型人才更加严重,非常不利于行业的发展等。会计师事务所的国际化发展需要有国际化的专门人才。对于国际化专门人才的培养,黄世忠教授建议可选送国外参加MPAcc、EM-PA、国际所等的学习培训,参加国内MPAcc、EMPA的学习培训。在会计师事务所内开展学习培训等;或加盟国际所或从中“猎头”,实施战略联盟,集中资源共同培养,参加由中注协或国家会计学院牵头的培训和学习等。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属于高智力劳动,达不到要求的人员难以胜任工作。而且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是构成资本市场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公允性的基础之一,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提高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方面的工作的力度。

四、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培养与提高

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培养与提高的途径主要有:

(一)学校教育应着重于专门知识的掌握

首先,应该明确大学会计教育的目标。美国会计学会(AAA)下属的会计教育变革委员会1990年将大学会计教育目标概括为:为学生成为职业会计师做准备,而不是把学生培养成为已能胜任的职业会计师;学习的目的不是为了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而是为将来从事会计职业打基础;会计教育要注重培养学生的三种能力,即技术、知识和职业精神,因而必须设置基础育、工商企业和组织教育、基础会计教育、专门会计教育等四个方面的课程。在我国,大学会计教育特别是注册会计师方向的会计教育应以“为学生成为职业会计师做准备、为将来其从事会计职业打基础、注重专业能力的培养”为目标,并据此设置课程、安排一定量的实践或培训,着重于学生专门知识的掌握。

(二)改革资格考试,提高进入门槛

改革考试课程设置和考生学历要求,并增加考试课程。借鉴西方国家做法,我国可以尝试改革目前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制度和提高进入门槛。在课程的设置上,有必要增加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密切相关的课程,如:审计与内部控制、战略财务管理和高级税务。考试试题应较紧密联系实务,命题人应由经验丰富的实务工作者与高校或研究所的专家共同组成。此外,仿效日本公认会计士和英国特许会计师协会(ACCA)资格考试实行分阶段考试等也是可行的措施。

(三)适当延长执业前的从业时间,积累更多实践经验

执业过程中,许多问题的解决需要借助于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判断能力,这些能力都来自于注册会计师的实践经验。目前,我国申请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必须具备两年的审计工作经验。但是资格考试通过者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缺乏实践经验、擅长死记硬背的在校生,在缺乏良好的职业培训的情况下,他们即使经过两年的从业实践,也很难掌握审计的精髓,培养起应有的职业判断能力。因此,如果经专门测试认定,两年后注册会计师经验不够,专业判断能力不足以执业,则需延迟其获取执业资格的时间。

(四)完善职业后续教育

1.采用较为灵活的后续教育方式

在我国,有组织的学习居于目前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的主导位置,而自主学习则处于从属地位。对于工作较为繁忙的注册会计师,空余出完整的时间参加有组织的学习较为困难,可以考虑增加适合自主化学习的方式,如网络学习等。只要通过规定的测试和考核,即可确认其后续教育的有效性。

2.实务技能的培训应该成为后续教育的重点

后续教育培训的重点应该放在实务技能的培训上,然后依次是新颁布的会计审计准则的培训、新的相关财经法规、内部控制和管理咨询等方面的培训。

3.加强后续教育的评价与考核

美国注册师协会规定会员应定期报告参加后续教育的情况,日期为会员加入协会之后每个日历年度的起始日,在年度会费报告中包含下列的陈述:“在缴纳会费时,我确保自己已履行了后续职业教育的有关规定“。在我国,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的评价、考核,对于未完成后续教育的注册会计师可以给予暂缓注册和以增加继续教育培训时数进行处罚,借此强化注册会计师的继续教育意识,提高整个行业的执业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

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属于高智力劳动,达不到要求的人员难以胜任工作。而且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是构成资本市场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公允性的基础之一,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提高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方面的工作的力度。

参考文献

1 陈汉文、林志毅、李树华.关于专业胜任能力与技术规范准则的讨论.财会通讯,1998,6:P24一P25

2 沈颖玲.注册会计师职业发展核心能力研究.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4:P13一P17

3 王立彦、徐惠玲.会计职业团体与会计专业胜任能力教育.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1:P60一P62

4 王广明、谭宪才、雷光勇等.中国独立审计.第一版.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一P297,P341一P378

5 王英姿.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评价与控制研究.第一版.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一P14 关于提高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思考

随着市场经济关系的日趋复杂,注册会计师审计实践中的非理性行为也越来越多。人们发现,审计案件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非完全是由于技术上或程序上的失误所造成的,注册会计师的日常行为和工作态度有时会成为问题的症结所在。 以“独立、客观、公正”作为安身立命之本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本来应该是市场经济的“守护神”和“经济警察”,但在我国证券市场中,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造假事件却不断传来。较早有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琼民源事件、蜀都会计师事务所在红光实业事件中充当不作为角色,近期有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在银广厦事件、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在麦科特事件中的恶劣表现,社会各界都开始以一种怀疑的眼光来审视相关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性和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问题。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正面临着有史以来最大的信任危机,部分参与造假的会计师事务所也为此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不论是政府、媒体、社会公众,还是投资者、债权人,甚至是注册会计师自身,都对注册会计师这个行业提出了重大质疑。 作者认为,一方面,这些非理性行为的产生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密切相关;职业道德是对注册会计师的最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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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和审计风险的对策

摘要:影响审计风险的因素包括内生因素和外生因素,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是影响审计风险的重要内生因素之一。随着审计准则国际趋同时代的到来,如何降低审计风险成为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分析了注册会计师存在的职业道德风险以及相应的应对 措施 。

关键词:审计风险;内生因素;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应对措施

前言

自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注册会计师进入诉讼“爆炸”时代。20__年2月15日,我国正式颁布了新的审计风险准则体系,采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型。

影响审计风险的因素包括外生因素和内生因素,外生因素包括:中国审计历史发展遗留问题、执业环境、审计对象的经营理念与投机心里、审计期望差距等等。其中的职业环境包含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技术环境等。所以外生因素不易把控,度量与测评上也存在极大困难,即使找到相关公式与指标,它们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因果关系也不直接。

但是其内生因素却直接作用于审计风险的高低。审计风险产生的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由于他们采用了不恰当的审计程序和 方法 或是非故意的错误理解与判断,导致审计结果与审计对象的经济状况不相符,最终可能误导信息使用者。因此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是影响审计风险的重要内生因素之一。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分析

(一)注册会计师考核与选拔体制问题

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考核与选拔体制主要是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即CPA)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设立的执业资格考试。从1991年开始已经经历了10余年的发展,2009年时进行了改革,考试开始实行“6+1”制度,分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在广度上涉及经济、管理、法律多个领域,深度上越来越看重综合能力的评价,对于复杂经济业务的处理是其考核重点。

但现实中却存在很多问题,注册会计师考试在近几年显得特别火爆,一些注会辅导班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他们打出的 口号 极为诱人,似乎只要通过了CPA考试,你的明天就有了保证,这吸引了很多在校大学生的眼球。在校大学生没有任何从业 经验 ,他们相较真正的从业人士有着大把的时间和中国式 教育 下的做题技巧,校园里掀起了考注会证热。但是之后呢?拿到注册会计证书后,这些从未接触过复杂业务的年轻会计师们非常容易被诱惑与欺,严重的甚至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比如缺乏经验的毕业生应聘到事务所,他们对于手头财务资料的理解程度是有限,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量大、工作效率高,加班加点是常事,迫于领导的压力和繁重的工作量,年轻的毕业生们对于所审计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是否真正了解不得而知。所以对于在校大学生和跨专业大学生考取注册会计师证书,我们要谨慎对待,因为这可能直接影响到审计质量从而增强审计风险,同时也可能对于个人的职业生涯产生不可修复的创伤。国家已经出台政策不允许在校大学生报考注册会计师,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些唯利是图的辅导班们总能为在校大学生们重新包装让其出现在考场上。一旦精英教育大众化,结果并不直接导致人口素质的提高,相反往往带来社会成本的增加。

(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问题

本土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问题十分突出,首先是人才流失问题,自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出现后,越来越多的中小事务所的核心人才跳槽到四大工作,直接削弱了中小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孔雀东南飞的现象严重影响了事务所的持续发展;其次是越演越烈的竞争问题,截止到2008年我国拥有7143家会计师事务所,其中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超过6000家,占全行业90%以上。然而由于受到规模与风险的限制,这些数量庞大的事务所的基本业务层面极其雷同,所以竞争态势一发不可收拾,甚至出现了价格战,结果就是审计质量大打折扣,客户大量流失与审计风险的增强。最后是内部管理问题,中小事务所的管理是不完善的,因为规模的限制,可能权利过分集中无法分清企业与个人的利益,从而导致事务所只注重短期获利而不在乎长远发展。促进本土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是极其必要的,因为一旦出现垄断,那结果就是审计质量的降低和审计风险的增强。自从四大进驻后,中小事务所业务受到一定影响,但是同时也是一个极好的淘汰机制,优胜劣汰的结果是优化竞争机制。经济业务的多样性决定了中小事务所的发展方向,我们只有将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或是重新定位目标市场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去。

(三)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失范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分为两个层次: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所规范的内容从专业胜任能力到独立性,从收费标准到业务宣传等等。这一规范从整体上制约了注册会计师行为,但效果却不令人满意。《中国经营报》发表 文章 ,2008年至今共有24家上市公司因为虚增收入、虚增固定资产、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等原因受到行政处罚,但仅有5家担任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在这些虚假年报上签字受到行政处罚。回报高、处罚风险低使得许多事务所和审计人员蒙蔽了双眼,最终违背了职业道德。单纯提高处罚力度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在培养阶段和选拔阶段就注重职业道德的测评。同时我们的监管力度不够,也是导致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失范的原因所在。

二、面对审计风险的应对策略

面对审计风险的应对策略包含很多领域,比如:政策与法律的支持、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改进审计方法与技术、公司治理等等。本文主要从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与风险基金方面分析如何降低审计风险。

美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共4个层次:第一层次职业道德概念;第二层次行为守则;第三层次行为守则解释;第四层次道德裁决。而在我国不存在完善的道德惩戒,这就使得具有逐利性的审计人员忽视了本身就较低的处罚成本而甘愿冒险。加大处罚成本使其远远超过其获利水平,这样不仅可以抑制审计人员见利忘义,而且能够对投资人给与一定的补偿,但是这种方式只能存在于事后,它的预防作用并不明显。所以要想整体提高职业道德建设鼓励措施必不可少,对于遵循职业道德从业的审计人员给与奖励,可以是行业奖金,也可以为每个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建立道德档案,根据不同的档案记录给与不同资质从而达到鼓励其遵守职业道德的目的。

改变薪水偿付方式对于注册会计师坚持职业道德有重大影响,委托方一般会根据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 报告 内容给与薪资,然而这就有背公平原则。我们可以建立有资质的信用中介机构,在审计之前就将薪资转到有关账户,当审计结束后由有关部门对于审计报告的质量和公允性作出评价,并决定是否支付薪资的问题,这样就将被审计单位隔离出来,有利于打消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后顾之忧,促使其坚持职业准则。

在注册会计师考核过程中加大职业道德的考核力度,不仅体现在试卷中,更多的是在考察阶段为注册会计师建立诚信档案,使得良好的职业道德成为注册会计师高薪的资本,从而将道德风险经济化。

建立风险基金是对注册会计师的一种有效保护,就像其他的 保险 形式一样使得站在被告席的注册会计师尽可能降低损失。如今我国加大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担当,因此建立健全风险基金有利于注册会计师的 职业规划 与风险规避。但这种风险基金只能在经济上尽量减少损失,其他方面的成本不能包括在内,这也是对注册会计师行为的制约,毕竟风险往往是最好的管家。

参考文献:

[1]《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中注协2009年

[2]胡晓敏。《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2010年

[3]《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2002年

浅议我国注册会计师的从业现状与道德构建

摘要:近些年来,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市场经济不断完善,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方面的问题得到越来越多人的注意。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在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得到了极大发展。同时因为多种因素的作用,职业道德水平在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来说不高,这是一个需要关注的社会问题。这一问题影响会计行业的发展甚至生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是整个会计行业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重要性;对策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概述

职业道德这一简单词语中隐含着极其多彩的内容。若想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必须先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进行深入的了解。需要从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意义极其含义着手研究这一问题的内在含义。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含义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有相关定义,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指:专业胜任能力、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最重要的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等的合称。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性质使其必须对广大群众附有极大责任。所以,想要给予社会公众更加值得信任并且质量较高的专业服务,最重要的就是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是整个会计师行业发展与生存的基础和重点。

(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社会主义道德是职业道德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道德的建设与职业道德的建设有着密切联系,必须大力进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 文化 强国。报告指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础是整体提高公民道德素质,要弘扬时代新风,提高个人品德教育、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注册会计师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时,必须能够遵从公正、客观和独立的原则;保证独立审计及其所有与之相关的职业准则;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使投资者与另外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得到应有保护,通过娴熟的技术展示极高的职业道德与工作能力,注册会计师的自身道德素质由此展现;注册会计师整体的道德素质便由会计师事务所中的一位位单独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共同展现;包括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内的所有行业的职业道德,共同展现出整个国家的道德水准,提醒我们所有人当前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程度。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的从业现状分析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失现状

首先,独立性缺失。以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为例,当“四大”中的任何一家拒绝某公司的审计请求时,那么另外三家事务所在接受这一公司审计请求后,必然将该公司的信息进行细致详细的调查,这是一种行业默契。可在中国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中,如果遇到相同情况,这一公司可以轻易的寻找另一个“容易合作”的事务所。这种情况一是由于当前我国有大量的会计事务所,但却未能形成大的规模,造成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更多的因为获得某个业务只能提供更多的帮助,二是对职业道德认识的不足,导致行为严谨性不够。当前会计事务所的激烈竞争与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使得大部分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经济上压力较大,缺乏较高的独立性,更多的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审计。

其次,审计造假注册。职业道德是把握会计师较强的财务经验与财务知识背景的关键,如果某个注册会计师缺失职业道德,必然利用专业知识和能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获得利益。云南绿大地造假案件是一个典型案例,四川华源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造假帮助绿大地公司上市牟利,作为所长的庞明星利用自身职权为其出谋划策,通过一系列手段,包括注册关联公司,虚增收入、虚构交易、虚增资产亿元,并为其伪造各种合同和发票明细。最终使连续数年亏损的绿大地公司得到了与真实情况完全相向的审计报告,得以完成上市集资3亿多元。

第三,执业行为不规范。一整套完善行为规范与审计程序是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可对于一些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为了降低开支,节省成本,没有按规定进行实质性程序与需要的控制测试,使得审计程序没有尽到应有作用,出具的审计报告没有充分的审计证据,职业道德原则中的诚实、客观与公正没有得到执行。在紫鑫药业案件中,亿预付账款由紫鑫药业打到“延边系”,负责的注册会计师没有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得到必要的审计证据,却提供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便是极大的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四,专业能力不足,缺乏保密意识。较高的专业技能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必须拥有的能力,不仅需要财务知识精通,还要对法律法规和其他与审计相关的知识有深入的了解,这就需要注册会计师提高自身知识储备,不断学习充实自己。可一些注册会计师眼中仅有高额的收益,完全不管是否是自身能力可以胜任的工作,随意提供多种业务。在能力不足不能够完全了解工作内容时,就事先提供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职业道德的准则要求被严重违反。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涉及各项材料,有时会有商业机密材料,而为客户保密则是注册会计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可一些注册会计师有时由于缺乏严谨性在无意中使客户的商业机密得到外泄,这一行为可能给客户造成极其重大的经济损失。

(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分析

1、外部环境层面

首先,扭曲的审计市场需求。在我国不够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现状下,企业的经营者通常便是审计的委托人,这样造成三足鼎立式的平衡被打破。企业经营者一般由于相关法规和政府的原因,不情愿的聘请注册会计师审计,这不是真实的市场需求,而自己花钱用来审计自己使事务所与经营者联系密切,经济往来容易造成审计舞弊,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极大缺失。其次,政府干预过多。上市公司是当地政府经济增长的顶梁柱,是当地税收增长的大户,企业募集大量资金促进企业成长,也为当地的税收收入提供了极大助力。有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为了自身的政绩着想,想尽办法提高当地经济增长,甚至把一些常年亏损的企业实行财务包装使其上市。由于当地政府的斡旋,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不得不做出让步,按当地政府和企业要求提供相应的审计报告推动企业上市,这一行为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准则。

2、会计事务所层面

首先,市场经济的激烈。我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相互间竞争非常激烈,正在竞争型市场阶段。这是由于当前我国会计事务所大部分规模不大,不能达到规模效应,利用降低价格为主的粗放型竞争方式是会计事务所竞争的主流方式。这一竞争导致了不高的审计费用,降低审计成本成为会计事务所会保证获得一定利润的必要方法,从审计程序开始简化,不规范的进行审计程序,经常造成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没有相应足够的证据材料。其次,违规成本较低。据不完全统计,仅在2009至2011年三年间,中国证监会便对61个上市公司造假案进行行政处罚,这些上市公司均得到注册会计师提供无保留审计报告,可只有其中的9家会计师事务所受到了相应处罚,并且基本没有对注册会计师个人进行处罚。

3、注册会计师层面

首先,职业道德意识淡薄。在进行人员招聘时,我国的会计事务所大部分都只关注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方面考察,却没有对职业道德投入太多的关注。而且,一些注册会计师甚至并不认为职业道德是必要与重要的,后续缺乏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使得一些注册会计师没有相应的风险意识与责任感,在金钱的驱动下,常常提供违背职业道德的证明。其次,专业胜任能力不足。当前审计前进的主要方向是风险导向审计,这种审计在弥补过去审计方法不足的同时,还可以减小审计期望差距。但也需要获得较高专业素质的注册会计师,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具有充分的认识,同时还需要对资本市场的运作方式有深入的了解。如果是没有足够相关知识了解程度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又没有专业人士辅助,极易造成因审计证据不足而导致的审计结果偏差。

三、加强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对策分析

想要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是重中之重。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必经之路,必将作为行业前进的重要部分。针对当前现状提供相应促进发展与稳定的方法是当前所必需的。

(一)完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与《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是当前我国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来源与依据。但这两项规范文件没有具体的方法与操作规范,只是规范总纲,涉及执业能力、职业品德及职责责任等方面。所以,当前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指导职业道德的具 体操 作必须不断改革完善。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的各项标准,职业道德裁决指南、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及职业道德具体准则一起构成了我国现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体系,必须不断对职业道德准则体系进行规范。

(二)提升注册会计师整体素质

如何加强注册会计师整体素质建设,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教育广度与深度,大体可分为三个方面。第一,对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工作进行严格落实。教育的内容需要以执业规范与注册会计师业务素质为基础,加强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三方面的学习。第二,增加注册会计师行业入行标准。从考试办法开始进行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提高申请条件。比如加强学历要求,规定报考资格需要符合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要求;对于非财会类专业的考生增加考试科目,变更考核方式,更严格要求。同时提高考试中职业道德内容分值。第三,加强宣传,提升认识。加大宣传力度,从系统内出发,有效的宣传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职业道德学习。提供更多样的宣传手段,更多的利用舆论和媒体,不断影响使其慢慢深入每一名注册会计师的内心,最终提高认识,摒弃违反职业道德和习惯的行为。

(三)完善法律责任体系

从依法治国方略入手,对相关法规进行规范,使职业道德真正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首先对相关法律责任进行明确,审计准则在法律中的地位得到保证。基本标准是审计准则,这样才能真正判断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标准。想要免除责任,必须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准则必须拥有法律的权威性,以便注会计师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真正的客观、公正地开展业务,做到依法独立。同时,要增强执法力度,坚决打击注册会计师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法律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威慑力,对有意违法者予以严惩,督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最终增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

(四)加强道德监管行业监督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我国当前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监管的认证部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一个自律性组织,规范监管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增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必须要求注协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更严格的监管。注协想要提高监管职责,需要依据事务所的管理水平、人员构成和整体规模等因素进行等级评定,对不同的等级评出对应的监管方法,实行执业诚信考核制度,提出主要靠外部监管、次要靠内部监管的双重管理体系。同时,需要稳定的政府部门进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而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对自身的监管职责。

参考文献:

[1]沈颖玲。注册会计师职业发展核心能力研究[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04)

[2]张萍,刘桂华。注册会计师职业风险的防范[J].辽宁经济。2011(07

[3]胡少先。论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十大观念[J].浙江 财税 与会计。2011(09)

[4]胡凌云,谭仕平。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定位的思考[J].湖北审计。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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