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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论文文献

发布时间:2024-07-01 07:21:34

农村危房改造论文文献

根据社会转型期社会救助工作的特点、要求,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方法建议等。话说这题目有点大且虚。

首先你要去了解 社会转型是怎么转。 然后 社会救助工作是什么。有无先进的好的model可以借鉴。这样的选题,是因为社会现状和当今社会问题(具体的还需你自己查)而提出来的(当然也需要文献参考来提供依据)。

这个选题还可以啊,关键是你怎么写好这个选题,多查些资料和实例,转型中的困难和前景等等。近年来,十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坚持把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十堰的大事来抓,不断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初步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灾民救助为基础,以医疗、临时救助为补充,以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的社会救助制度框架,城乡困难群众得到了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救助,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十堰市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1、农村低保实现从无到有制度化。全市农村低保工作起步于2007年,由定期定量救助整体过渡形成农村低保制度。初始保障人口万人,月人平补助30元。自2008年以来,全市连续三年扩大农村低保保障规模,并适时提高了补助水平。到2010年底,全市农村低保对象由万人扩大到万人,增长了倍,占全市农业总人口的10%;月人均补助由30元提高到62元;年资金发放总量由6400万元增至亿元,增长近3倍,基本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常态制度化的低标准、广覆盖预期目标。 2、城市低保实现应保尽保规范化。全市城市低保制度从1997年开始启动建立,经多次扩面和清理工作,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自2008年以来,全市城市低保对象稳定在9万人左右,占非农业人口的10%;月均补助由117元提高到144元,增长23%;年资金发放总量由亿元增加到近亿元,增长28%。在低保金的管理和发放方面,建立了分类施保、临时物价补贴、补助金银行代发、补助标准自然增长等机制,基本实现了规范运行、动态管理的应保尽保。 3、五保供养实现集散结合标准化。全市纳入五保供养政策保障对象29103人,现有农村中心福利院174所,床位15349张,农村福利院集中供养15221人,集中供养率。对分散供养对象,采取居家供养、亲友寄养和签订供养协议等方式,使散居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较好照顾。同时,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2008年的每人每年1500元和1000元提高到2011年的每人每年2100元和1600元,增幅分别达到40%和60%。2008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亿元,基本实现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标施保。 4、医疗救助实现及时补缺人性化。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始建于2005年,经过多次调整和完善,基本形成了一次性大病比例救助、门诊救助、资助参加居民医保、资助参加新农合和定点医院优惠减免的“五位一体”救助和服务体系。2008年以来,全市累计筹措城乡特困医疗救助资金亿元,发放8982万元,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参保参合66万人次,参合参保率达到100%;实施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万人次;大病救助全面取消了病种限制,降低了起付线,城区救助封顶线已由初始年份的3000元提高到8000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5、救灾减灾实现协同联动科学化。自2008年到2010年期间,全市共有万人次遭受各类自然灾害影响,紧急转移安置灾民万人次,倒塌房屋14061户38570间,农作物受灾万公顷,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9亿元。在开展减灾救灾工作中,全市不断加强救灾减灾体制、机制建设,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流程及预案,建成了一批救灾物资仓库,自然灾害应对能力逐年提高。三年来,全市累计筹措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亿元,对万人次的灾民实施了生活和医疗救济,恢复倒塌房屋38570间,实施危房改造工程3942户,有效保障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6、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时互动常态化。自2008年以来,全市坚持“文明救助、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接待和劝导流浪乞讨人员28800人,实施生活救助和送返救助23360人。同时,加大了对流浪儿童和病患人员的救助保护力度,累计救助流浪未成年人3894人次,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和传染病人310人。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站)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即将竣工投入使用。 二、加强十堰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做法1、建制度,力促社会救助与时代发展同步。市委、市政府把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作为夯实社会救助工作前提基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执的基本要求,及时研究和制定社会救助工作政策保障依据,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十堰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全面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关于将符合条件的特困失地农民纳入城乡救助保障范围的通知》、《关于规范城乡贫困群众大病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十堰市市级城乡贫困群众临时<特别>救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同时,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均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社会救助文件和管理制度,这些社会救助制度互通、互联、互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编织了一张广覆盖、有效能的社会救助网络。 2、增投入,力促社会救助与民生需求合拍。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增加资金投入作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保障,最大限度满足救助对象的基本需求。2008—2010年,全市筹措社会救助资金总额 亿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达 亿元,占总量的86%,市县两级政府安排亿元,占总量的14%。其中2010年全市社会救助资金总量达亿元,比2008年亿元增幅40%。同时,2008年以来,市县两级政府连续四年把城乡低保(包括困难失地农民救助)、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福利院建设等工作,作为硬性指标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公开向全市人民承诺,并逐一兑现落实,累计投入办实事资金4800余万元。 3、抓规范,力促社会救助与公平正义相伴。以规范管理促进社会救助结果的公正,切实提高救助对象保障质量。全市对申请农村和城市低保的对象,按照村(居)、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三级评审和村(居)、县级民政部门“两次公示”的程序进行,通过“入户调查、收入核实、民主评议”三个环节进行把关。对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按照“本人自愿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操作;对分散供养对象,发证到人,与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落实责任。同时,在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施保基础上,通过建立限期保障制度、公益劳动制度、优先就业培训制度、低保对象常年公示制度,采取抽查制、举报制、电脑核准、入户调查等办法,加强对城乡低保的监管,确保了社会救助政策在落实中的公开透明和公平正义。如在城市低保工作方面,全市有9个县市区获省A级规范化管理荣誉称号。 4、促合作,力促社会救助与公共服务联动。在实施社会救助过程中,建立了民政、财政、审计、监察、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的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机制,形成了“民政部门核定对象和补助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银行代发到人,审计、监察部门监督”的发放模式,实行低保对象专户专折,银行免收入户费,资金直达低保对象个人账户,提高了兑付实效。建立了卫生、教育、司法、劳动保障、扶贫、供电供水、慈善等部门多渠道、多领域的救助格局,有力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入学、住房等生产生活方面的经济负担,取得较好成效。三、推进十堰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1、补助水平偏低,城乡反差较大。从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上看,全市实际保障水平尚不足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144元,比全省平均水平163元低19元,在全省17个市州中排名第11位;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62元,比全省平均水平66元低4元,在全省17个市州中排名第10位。同时,城乡保障水平差距较大。城市低保标准为每月28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年800元,平均每月元,且只是参照标准,城乡低保标准相差倍。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44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仅62元,城乡低保对象补助相差倍。 2、筹资渠道单一,对上依赖较强。全市社会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特别是对中央和省的依赖程度较高,渠道单一,在挖掘社会资源、拓展筹资渠道方面明显不足,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尚未建立。以2010年为例,全市城市低保资金总量亿元,其中,中央和省政府补助资金达到亿元,占总量的90%。地方配套市、县两级配套1963万元,仅占资金总量的10%;全市农村低保资金总量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亿元,占总量的89%,地方配套资金1852万元,仅占总量的11%。同时,在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下,因县级财政底子薄、财力弱,市级财政又无法给予补助,存在部分县级财政配套不足的情况,特别是在农村低保和五保方面较为突出。 3、救助设施欠缺,承载功能较弱。从农村福利院现状看,全市有农村福利院174所,床位 15349张,平均每所福利院只有 88张床位,全市五保对象平均集中供养率仅为,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近5个百分点。由于部分福利院年久失修,设施陈旧,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严重不足,全市尚有部分对象愿意入院集中供养,但受福利院床位和服务设施限制,难以对其实施集中供养。同时,我市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近两年自然灾害呈现强度越来越大、频次越来越高、范围越来越广、损失越来越重的特点,备灾救灾任务艰巨而繁重。目前部分县市区避灾场所建设滞后,缺乏必需的救灾应急避难场所和临时安置点,且不同程度缺乏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器具等。 4、人员经费不足,服务能力较低。目前,全市乡镇(街办)一级从事民政工作的干部共有231人,而专职的仅有20人,社区(村)一级专职人员更是空缺。全市民政部门常年直接救助和服务的城乡社会救助对象达38余万人,平均每个乡镇(街办)专兼职民政干部,承担着直接服务1500人的工作量。同时,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总量年平均仅有250万元,对38万直接服务的救助对象来说,年人平仅有6元,远不能满足在社会救助中调查摸底、建档立卡、材料报表打印、交通通讯等实际需要。由于人员经费紧张,造成社会救助服务功能和质量弱化。四、当前十堰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任务1、加大城乡低保一体化建设力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扣“改善和保障民生、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这一主线,从保障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的长远利益出发,以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救助差距为目标,坚持“城乡通开、量力而行,城乡一体、应保尽保,制度整合、分类管理”的原则,十堰城区在茅箭区,各县市相应在“竹房城镇带”、“汉江生态经济带”区域内分别选择一个乡镇街办,加快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试点工作。在今年试点基础上,利用3—5年时间,逐步搭建起完善的城乡低保一体化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2、加大城乡低保五保资金投入力度。一是通过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公共财政支出要求,加大城乡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在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的同时,按标准足额落实城乡低保、五保地方配套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吸引社会闲散资金,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二是逐年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的投入,并对基层适当予以补助,以确保社会救助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建立健全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自然增长机制,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切实提高城乡救助对象补助水平,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满足救助对象基本需求。“十二五”期间,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年均增长20%,农村低保保障人口达到并保持在25万人左右,人均补助水平逐年提升并达到100元/月,并随着政府财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3、加大社会救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采取政府投入为主、单位包联帮建、社会各界和群众捐资帮扶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按计划、分阶段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农村乡镇福利院,增加床位设置,完善服务设施,争取通过3—5年努力,全面提升集中供养保障能力,使自愿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使75%以上的乡镇中心福利院达到省级模范福利院标准。自2011年起,各县市每年至少改扩建福利院3所以上,使其逐步达到省模范福利院标准,各区确保辖区内五保对象自愿条件下全部入住福利院。同时,把避难场所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现有场所的维护管理,加注“避灾标识”,并在此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新建一批避难场所。4、加大乡镇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力度。全面落实省编办《关于加强乡镇民政组织建设有关意见》文件精神,在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并启用民政办公室印章,乡镇机关除现有1名民政助理外,再明确1人从事民政管理工作。同时,根据乡镇规模按照“以钱养事”的办法,设置公益性岗位1-3个(3万人以下设1个岗位,3-6万人的设2个岗位,6万人以上的设3个岗位),专职从事民政等社会救助工作。同时,不断改善办公条件,落实好基层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为推动社会救助事业稳步发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5、加大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力度。一是坚持“程序、阳光、制约”原则,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全面推行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在更高水平更高标准上谋划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应退尽退,规范运行,确保城乡低保、五保等工作公开、公正、透明、有序。二是按照“生活设施标准化、院容院貌田园化、内务管理宾馆化”的要求,加强福利院管理和服务。三是规范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居民医保的衔接、互动,完善和健全事前、事中、事后救助方式。简化和规范临时救助程序,做到标准适度、程序规范、手续齐备。四是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逐步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推进救灾减灾协调发展。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管理措施,使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总体上达到制度健全完善、审批程序规范、操作阳光有序、服务管理优质、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棚户区改造的财税政策论文【1】

摘 要:棚户区改造不是单纯的居民居住区的翻新,这涉及到棚户区在改造的过程中各个方面的问题——拆迁、建设、回迁、管理,文章主要总结辽宁省棚户区改造的模式、改造后的影响。

辽宁省棚户区改造的模式及经验是我国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创新,实现了优势资源互补,减少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存在的诸多矛盾。

文章从财税政策的视角提出支持棚户区改造的有效机制,强调需进一步深化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使财税政策在支持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发挥长期性、有效性以及持续性作用。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 辽宁省 财税政策

棚户区改造工程,既是有效解决辽宁省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的举措,又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全面振兴辽宁的重大决策,这也与我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相吻合。

棚户区的改造,是一项长期重大的任务,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改造,这更是一项全新的历史课题。

到2011年底,辽宁省共改造大面积棚户区万平方米,建设万平方米回迁楼,改善了万户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

从而有效地解决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增加了棚户区居民的就业,提高了居民收入水平,使家庭发生巨变,使整个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得到进一步发展,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加快转型步伐、实现全面振兴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一、推进辽宁省棚户区改造的主要模式

辽宁省进行棚户区改造所选择的主要模式是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模式。

政府主导,就是采取省市区三级政府分级负责的办法,省级政府主要负责整体规划、政策制定等带全局性的工作,而市级政府主要负责资金筹措、协调指挥等工作,区级政府就承担拆迁、建设、回迁后管理等具体环节工作。

总言之在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充分地利用各级政府与市场的优势力量,涉及棚户区整体规划等工作由政府主导,投资主体多元化:政府、国企、私企等可以作为投资主体,这样在拆迁、回迁的环节动用政府的力量,而建设的环节交给市场(开发商,在这里既可以是国企,也可以是私企),这样就综合运用了行政手段、经济政策及法律措施来进行棚户区改造。

抚顺、本溪、阜新、铁岭等市就采取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

在整个辽宁省的棚户区改造过程中,14个市大多都选择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棚户区改造模式,主要原因在于:

1.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结合的模式能在最大的程度上维护棚户区居民的切身利益。

棚户区房屋的现状十分复杂,有的拆迁政策很难适用实际需要。

如果由开发商作为拆迁主体承担棚户区改造任务,很有可能造成开发商与棚户区居民的对立,影响整个改造的进程,最终还是要政府出面调解。

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能最大限度使用资金。

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辽宁省打破行业垄断,实行招标投标选用施工单位,采用合理地标价法,全方位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新型的计价方式。

3.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既能充分整合行政资源,又能有效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在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政府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调动资源为棚户区改造服务。

比如,各级消防部门在政府的带动下,主动为棚户区居民服务,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棚户区改造消防审批手续;水电部门在棚户区建设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主动垫付资金用于工程临时用水电。

4.政府主导能有效、及时地解决棚户区拆迁、建设、回迁及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矛盾和问题。

由于辽宁省棚户区形成的历史久远,涉及房屋产权关系复杂,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偏厦”问题。

所谓的“偏厦”,就是棚户区居民很难在其它地方买得起房子,当房主的子女长大成人后,为了解决住房紧张的问题,就在原住房的旁边违规搭建一些临时性的住房,久而久之,一代传承一代,就这样形成规模庞大的、问题严重的“偏厦”。

二、推进辽宁省棚户区改造产生的积极影响

1.促进棚户区居民资产迅速增加,缩小了棚户区居民与非棚户区居民的差距。

通过对棚户区的改造,不仅为全省200多万人改善了住房条件,还大大缩小了全省各个棚户区家庭住房面积、资产等。

辽宁省在回迁安置的过程中,想尽一切办法做到棚户区居民“住得进”,采取“拆一补一”的措施,适度进行补助,尤其是那些特困户,使其花较少的钱就拥有价值十万元左右的或者甚至价值几十万元的住房,家庭财产增值了十几倍乃至几十倍,缩小了贫富差。

2.优化了城市的总体规划,加速推进棚户区与城市一体化进程。

改造前,棚户区居住环境相当恶劣:没有像样的道路、排水系统、垃圾清理系统,以煤炭取暖、做饭,烟雾弥漫。

棚户区改造后,居住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垃圾少了,环境优美了,道路也宽阔了。

据调查显示:的居民认为居住区的噪音下降,70%的居民认为饮用水质量提高,认为绿地增加、景观改善、住房更舒适、空气质量改善的居民分别是、、93%、。

比如抚顺市棚户区拆迁改造拆掉了1万多根居民燃煤的小烟囱,年减少排放燃煤炉灰万吨,烟尘2475吨,二氧化硫1441吨。

3.加快了棚户区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棚户区的改造,使得棚户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居民生活更加便利,发展空间进一步增大。

据调查显示,阜新市对100多条街道的新扩建改造,实现了城市公共服务网络的全面改造升级,建设了日处理能力1500吨的垃圾无害处理厂和日处理能力1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增强了城市服务功能,城市集中供热率、自来水普及率、燃气供应率分别从棚改前的66%、94%、提高到目前的95%、97%、64%。

抚顺市在各个棚改新区建设过程中,同步建设社区管理基础设施总面积达万平方米,铁岭市在新建的社区内建设供水管网长公里,排水管网总长公里,燃气管网总长公里,供暖管总长公里,供电线路总长度80公里,而且新建的社区内道路都采用沥青混泥土路面,总长29公里,新道路面积达万平方米。

通过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社区服务功能得以全面提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棚户区发展战略认识不足,政策持续性有待完善。

辽宁省作为全国的老工业基地,由于时代背景、历史发展原因,多年发展的结构形成了产业转型升级滞后、基础设施不健全等问题。

辽宁省从2005年开始,实施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

但是,一些地市为了追求所谓的政绩,“民生工程”、“一号工程”难免就变成“形象工程”。

不切实际地盲目进行棚户区改造,造成许多棚户区无就业现象;有的地方把棚户区改造简单地认为是广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建设等,而没有建设相关的配套设施,比如学校、就业救助中心、社区管理中心等。

基础设施建设与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不能满足棚户区居民的需要,有时还出现抢资源、争市场的现象。

棚户区社会保障体系、土地使用与征用机制、劳动力转移、财税政策及行政管理等制度不配套、不健全。

2.“半棚户区”将会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绊脚石。

通过几年的努力,辽宁省棚户区改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棚户区改造进程全面推进,极大地改善了城市面貌,完善了棚户区设施的配套建设,使得棚户区生活质量得到极大的提高,同时还极大促进经济的发展。

但与此同时,由于许多棚户区内居民仍然保留原来的生活习惯,土地及行政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跟上城镇化步伐,导致棚户区居民空间聚集,许多棚户区在城市与郊区的边缘,使得这些棚户区即像城镇,又像新型农村,这种现象就叫做“半棚户区、半城镇化”的现象。

“半棚户区“现象突出地表现为:一是只重视棚户区硬件设施的配套建设,忽视社会保障、棚户区居民的素质、子女上学、居民看病等软件设施的建设。

二是建设布局缺乏统筹规划。

重复建设、有些新建的棚户区过于分散等,这严重浪费土地资源,缺乏科学的规划,导致棚户区管理跟不上去。

三是缺乏保障措施。

原来棚户区居民迁到新建的社区后,使得新的就业岗位和生产岗位很难得到满足,棚户区居民的收入预期大大减少,其基本生活很难得到保障。

因此,就业难、社会保障标准低、棚户区居民收益少、社会保险程度低等,使得原来棚户区居民表面上有城市居民身份,实际上不能过上城市居民应有的体面生活。

这些“半棚户区”现象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化进一步深化发展的绊脚石。

3.棚户区改造面临资金困难。

在目前的体制下,棚户区改造资金主要来源于拍卖土地所得以及财政扶持资金。

但是,棚户区改造资金面临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棚户区改造资金供给总量不足,供需矛盾突出;第二,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效率比较低,促进作用不是特别明显;第三,金融支持结构比较单一,难以满足棚户区改造对资金的需求。

四、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财税政策思考

经过多年的改造工程,辽宁省棚户区改造具有质和量的改善,在量的方面,许多大片集中棚户区被改造,棚户区居民向城市集中和聚集,城镇空间随之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棚户区居民变成新型市民;在质的方面,通过棚户区的改造,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棚户区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棚户区居民与非棚户区居民差距进一步缩小。

2005年以来,财税政策在支持辽宁省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就地税系统而言,全省(不含大连)共减免各项地方税收亿元(营业税及附加:亿元,土地使用税:亿元,契税:亿元,其他亿元)。

但是,棚户区改造的进程中存在很多市场本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这就要求政府积极介入,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促进棚户区改造的宏观作用,为此,需要建立健全各项财政制度,完善公共职能,使财税政策更符合棚户区改造的要求,为政府履行职能、改造棚户区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1.加速健全并完善财税政策对棚户区改造的制度供给。

进一步完善财政公共物品供给职能。

加大财政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公共物品供给结构的调整,全面加大对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公益基础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对棚户区居民子女上学、棚户区居民看病、棚户区居民文化建设、棚户区内配套设施等建设投入,建立适合棚户区改造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完善与棚户区改造相对应的税收优惠制度。

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地方税体系,为棚户区改造提供优惠的税收政策。

不断完善房产税、土地税以及相关的税收,加强棚户区改造建设税等,环境保护、资源等专项税,使之成为地方税的主要收入来源。

2.加大政府财政对棚户区改造制度需求者的投资力度。

要进一步提高棚户区改造进程中制度需求的整体素质。

棚户区居民和市民、当地政府等是推动棚户区改造的主体,棚户区居民在早期为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做出巨大的贡献,也是棚户区改造的制度需求者和最大的收益者,政府主导的棚户区改造应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创新政府财政理念,创造棚户区改造进程中文化和谐发展。

要积极发展多元文化意识,树立棚户区居民也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对象,促进其尽快融入现代城市文明。

另外,要注重区域差异性发展,当地政府在制定棚户区该走的财税政策时要适应当地的情况,又快又好、基本均等地提供财政公共服务。

尽管经济发展不均衡决定了棚户区改造进程中有一定的层次性,同样也决定了制度需求的非一致性,但是政府财政可以通过加强政策调控,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均等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区域发展和棚户区均衡改造。

3.积极构建政府财税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生产型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棚户区在改造后,棚户区有一部分居民的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但是由于住进了城市,生活费用会有所提高,为进一步提高棚户区居民生活质量,当地政府应该在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上,加快步伐、积极地构建生产型社会保障制度。

积极发展工业经济、广开就业门路、创造自主创业平台、增加就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预期等,这是提高城镇化水平的重要措施,促进棚户区改造的长远之计,改善民生、促进棚户区与非棚户区协调发展的'根本举措。

一是制定财政支持棚户区与非棚户区协调发展规划,强化政府的财政宏观调控的引导作用。

尽快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对棚户区与非棚户区关系进行宏观管理;不断改革棚户区改造的相关财税政策,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加快棚户区与城市的融合力度,理顺棚户区与非棚户区的财政的关系,为棚户区与非棚户区动态协调发展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

二是积极实施棚户区财政扶贫开发政策,全面协调棚户区与非棚户区经济发展。

努力改善金融服务机制,加大对棚户区扶贫资金投入。

三是建立制度化的棚户区经济投入机制。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投入到棚户区改造中,鼓励民营企业吸纳棚户区有效劳动力。

另外,政府财政要重点支持棚户区基础设施管理和维修专项基金,加大棚户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等的保护。

参考文献:

1.余姚市财政局课题组.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的财政政策思考.财政改革热点问题探索——2010年浙江省财政课题研究成果汇编.浙江人民出版社

2.徐保成等.财政支农政问题研究与对策思考.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12(13)

棚户区改造涉税问题的研究【2】

摘要:棚户区改造作为党的民生工程之一,已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并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让棚户区百姓住上好房子”。

然而如何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加快棚改进度,来实现党和政府提出的目标,有很多政策需要研究制定。

本文通过实例,就税收政策方面加以研究阐述,并提出粗浅建议,以期引起关注。

关键词:矿区;棚改;税收探讨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唐代诗人杜甫这一千古绝唱,正在淮南矿区变成美好的现实。

这种居官思民、拥富怜贫的思想,穿越了千年时空,至今还闪耀着博爱的熠熠光辉。

淮南煤矿秉承祖国优秀的传统文明,以职工的福祉为己念,充分让职工享受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然而,随着棚户区改造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面临两难的窘境。

一是棚改不能像房地产开发那样,进行市场商品化运作;二是棚改公益、公共设施投入不能由棚改困难户来承担,企业投入逐渐增多,负担加重;三是由于国家政策不明确,棚改涉税矛盾愈加突出。

税收作为国家组织财政收人的主要形式和工具,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具有维护国家政权和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毋庸置疑。

但是,就棚户区改造单个经济活动而言,它是利国利民维护民生的重要举措,出台免征棚改涉税政策从法理上理解符合“取之于民用于民”的宗旨。

要实现“党和政府要让棚户区百姓住上好房子” 的目标,国家应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税收扶持和激励政策,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帮助棚改主体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加快进度。

笔者以淮南矿区棚改为例,就涉税政策提出粗浅建议。

一、淮南矿区棚改现状

淮南煤矿作为百年老矿,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棚户区有78片,棚户区房屋基本上为上个世纪50~70年代建造的砖木结构房屋和筒子楼。

由于当时建设标准低,房屋厨卫不配套,区域基本无排水、道路、活动等基础设施,加之使用年限已久,破损情况比较严重。

目前多数已墙体开裂,屋面渗漏,安全隐患多。

这些棚户区既威胁居住安全,又影响职工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

为彻底改善棚户区职工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2003年,淮南煤矿率先启动了安徽省也是行业规模最大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提出用10年左右的时间投资120亿元新建约850万㎡住房,拆迁安置棚户区约9万户,全部解决煤矿棚户区问题。

其中:棚户区改造新建约700万㎡住房,拆迁安置棚户区约万户;采煤沉陷治理新建150万㎡住房,搬迁安置沉陷区住户约万户。

淮南煤矿棚户区改造本着“个人出资、财政支持、政策优惠、企业补贴”的原则,由国家、地方政府、企业、个人等共同出资,多渠道筹集资金。

当前,随着棚户区改造逐步完成,企业在并不富足的情况下已累计拿出近26亿元资金补贴棚户区改造公共和公益设施建设。

同时,由于国家涉及棚户区改造的“税费”政策不明确,税企涉税矛盾愈加突出。

原本应由政府主导的棚户区改造工程,企业主动承担了社会责任,反而为“税费”的事“闹心”不尽合理,挫伤了企业积极性,阻碍了棚户区改造的进度,增加了企业负担。

棚改让矿区“大庇寒士俱欢颜”,企业因此涉税“愁眉不展”。

二、棚户区改造涉税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棚户区改造涉及“税费”种类近20余项,如安置房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人防费、城市建设配套费、渣土处理费、墙改基金、白蚁防治费、规划编制服务费、拆迁管理费、图纸审查费、测量费、质量监督费、工程交易费、招标代理费、劳动保护费、拆迁补偿费以及其他等费用。

截至目前已发生棚户区改造工程“税费”近8亿元,如果按照现行政策项目完工预计要发生“税费”近13亿元,约占实际投资额的16%左右。

笔者认为:

一是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不能等同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业务。

棚户区改造以解决棚户安居为目的,房地产开发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以盈利为目的,两者有质的区别。

因此,棚户区改造不能完全参照房地产开发企业涉税政策执行。

二是棚户区改造是政府行为,带有计划性。

企业依据政府批文实施棚户区改造,不是市场化行为,也不是完全意义上销售不动产的买卖关系,而是按照国家规定拆迁安置“职工拿一点(资金)”,不完全符合营业税条例规定的纳税要件。

因此,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收入是对投入成本的一种补偿,带有集资建房性质,按照营业税税目征税,理由不充分。

三是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继续采取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出资的办法,解决历史形成的矿区危房、棚户改造问题”,可见棚户区改造的特殊性。

四是最早实施煤矿棚户区改造的老工业基地——吉林省,为了妥善处理好棚户区改造涉税问题,印发《关于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暂不征收营业税”,可见棚户区改造涉税处理有先例。

三、矿区棚改涉税建议

税收优惠,是指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各种优待的总称。

是政府通过税收制度,按照预定目的,减除或减轻纳税义务人税收负担的一种形式。

通过这种形式可以激励棚改主体,加快棚改进度,早日实现职工“安居”的目的,促进矿区和谐稳定。

1、免征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收入营业税。

淮南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是国家发改委批复、有中央专项投资补助的项目,同时也是淮南市旧城改造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议,棚户区改造工程比照吉林省同类性质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做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暂不征收营业税”。

2、免征土地增值税。

淮南煤矿实施的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整体民生工程,符合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不存在土地增值问题,建议免于预征土地增值税。

3、企业补贴棚改项目支出应允许所得税前列支。

淮南煤矿棚户区改造本着“个人出资、财政支持、政策优惠、企业补贴”的原则,由国家、地方政府、企业、个人等共同出资,多渠道筹集资金。

建议,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工程,企业补贴资金允许在成本列支,税前扣除。

4、建议减半征收地方政府出台的各项行政事业性规费,帮助棚改主体减负,早日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实现矿区健康稳定发展。

农村危房改造毕业论文

这个具体得知道你的题目吧,比较转给个专业的范围那么大,还有就是具体的要求是什么,时间方面等等都要搞清楚吧,这些写起来也简单,也写了挺多的了。可以挺熟悉的。

法律分析:申报不积极,没有及时改造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户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比较大,属于一件苦差事,想要摸清楚底数,一定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熟练掌握农户们的基本情况之后指导整个工程建设过程,而且需要将建设前中后的照片拍摄下来,当然也需要把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到全国信息管理系统中,密切监管危房工程建设质量以及工程建设的安全。甚至任何一级都不允许截留、克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而且还需要安排工作经费,如果操作失误的话极易导致上访事件,因此有的乡镇参与积极性并不是很高。

村委并没有严格把关,并没有根据“两最”

通常农村危房改造需要解决以下两种对象:经济条件相对比较差的农户,比如一般贫困户、五保户、农村低保户以及残疾人家庭户等。居住房屋比较危险,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鉴定,居住房屋是局部危险房屋或者是整栋危险房屋。农村危房改造中首先最应该解决的是整栋危房以及塌房户中的最贫困户,帮助他们解决居住安全问题。但是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际开展的过程中,个别村干部通常都是先为自己的亲朋好友解决房屋居住问题,并未客观的筛选出居住最危险以及村里生活经济条件最差的农户,这样极易引发矛盾。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1.咨询指导老师意见2.中央有政策,但基层有实际,不是所有补贴说有就有的3.那边有关系,就去那个地方实习,都没有关系,看你的喜欢程度选择一个4.到学校图书馆网站查一下知网,看看这个方面的论文,掌握资料才好写论文

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调查论文

农村危房论文范文

危房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危房通知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马岭村 组 社员:

因你家房屋年久失修,基础下沉等原因,带来的房屋墙体倾斜及安全隐患。严重影响行人的生命安全及周边群众房屋,为了消除安全隐患,限你于2012年 月 日即 日自行拆除,拆除面积为 平方米层数 层,属 结构,否则你将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特此通知

危房责任人:

合阳马岭村

年 月 日

)XXXX住户:

您目前所居住的房屋系原XXXXXX办公用房,为上世纪七十年代建造的砖木结构房,因建年久远,导致承重构件有效消减,地板和屋顶均损坏严重,墙体底部和砖柱底部等承重构件有风化现象,多处渗漏严重,并有继续扩展的迹象。经XXXXXX实地察看,改房屋属于整栋危房级别,不得继续使用。当前房屋安全隐患极大,为保障您和您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您尽快自行搬出该办公用房,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通知

使用房屋者签字:

XXXXXXXXXXXXXXX(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____村____ 组____户:

经有关职能部门鉴定,你户位于_____房屋属于危房,随时可能倒塌。为了家人和路人的生命安全不受到危害,请于___年__月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由村民委员会安排相关人员拆除,拆除费用由你户负责。在拆除前若因房屋倒塌导致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你户须负经济和法律责任。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范本如下:

xx村民委员会:

xx乡人民政府:

我系xx乡xx村xx屯农民,全家(几)人,现有泥砖房x间,约xx平方米,其中一间厨房,一间房间。

自建房至今,已有x年,加上年久失修及连续几年遭遇风雨自然灾害。自(年份)年起,房屋出现了许多裂缝,房顶上的瓦片经常出现漏水现象。目前房屋已经摇摇欲坠,墙体开裂、倾斜、梁柱霉烂脱节、房顶透亮,瓦片脱落,险象环生,已经成了危房,不能住人了,危及全家生命安全。所以想我是多么想把我家的住房改造一下,可以让我的家人住进比较安心的房子,不必要每天担心房子倒塌的问题。

我全家(你还可以把自己家里的具体情况写上去,还可以加上自己的想法,等等),家中十分贫困,是贫困户,一年除了种地收成和我一个人外出打工,没有什么经济来源。老父老母已八十高龄,年老多病,已不能下地劳动上山干活。儿女现在双双读书,供读艰难。可是由于家里真的十分困难,没有多余的钱来改造我家的住房,我自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经济条件来改善我家的住房条件,让家人住的安心,由于经济困难,无法重新建房。

现欣闻政府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和有关惠民政策,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多少风雨飘摇中担惊受怕度日的危房户远离危险,喜极而泣!所以我想请求补助,恳请村委及乡政府及时核查危房险情,帮助向上级申请给予危房改造救助资金为盼。我保证,我申请的补助只是为了改善我家的住房问题,绝对不进行其他与这无关的事情,恳请领导批准!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乡xx村xx屯某某

x年x月x日

扩展资料:

(一)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他贫困户,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家庭收入的证明;住房危险程度(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并有户主在危房前的正面照);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

(二)村级评议:村委会收到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后,应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天)。对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XX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属于新建房屋的,还要同时签订建新折旧协议,一并上报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镇级审核: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明显遗漏农村贫困危房户的,责成村委会重新申报。

(四)县级批准:县级政府对镇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专业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做出的鉴定意见,核定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核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

申请书尊敬的上级领导:您们好!我是贵州省黄平县**镇**村*组村民姜明忠,现郑重地向上级领导提出旧房改造这一申请。我家住房为老式的土木结构瓦房,是上一辈父母亲遗留下的遗产,至今已有80余年。由于建造时期资金短缺,房屋质量欠佳。如今,由于前些年有个儿子在念书,从小学一直到大学,为了供孩子读书,加上我与妻子都是文肓,一直在家里务农,耕地劳动所得的一小点积蓄都用于他的学校学习生活,因此房子长时间没有剩余资金进行维护和维修,房屋损坏日益严重。去年土筑的墙壁被雨水充毁,经过我简单地维修现在土墙勉强可以支撑房屋上的瓦片,木房子好几年前就已经严重倾斜经过我简单加固,现在暂时可以居住。剩余的墙体自身经历许多个春秋,现已百孔千疮,岌岌可危,不再适合居住人。我知道,上级政府部门及有关领导时刻关心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和人生安全,但我家的危房状况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为了供孩子上学,家里经济变得十分困难,暂时无法重新建房。村里有些住房情况较好的村民由于某种原因都已得到相应的建房补贴,而我家这种住房条件比较恶劣却暂时得不到批准。为保障政府有关农村旧房改造的惠民政策的公正实施,真正做到惠民,恳请有关部门核查灾情,以便及时给予危房的经济救助为盼。无论怎样,我们深信上级主管部门会正视我家的危房改造问题,会给我们家一个满意的答复。此致敬礼申请人:***2014年5月20日

朱桥乡土地所:我家住朱桥乡浑水村兴旺组,现有5口人,原住房东面的小仓库倒了,现特向土地所申请改建。具体情况如下:房屋地址:浑水村兴旺组247号老房东房屋结构:彩钢瓦结构,1层。改建面积:东西向10米,南北向20米,高4米请求批准为谢!特此报告!浑水村兴旺组村民:(签字):年月日

农村自建房变危房研究论文

相关部门声称在明年6月底前,将全面完成所有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具体措施,将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所有自建房要落实到个人主体。特别是农村的自建房,在盖好之后没有进行相关的信息登记,导致在出现安全隐患之后没有办法追查到相关责任人,因此在自建房的措施实施过程中,第1项就会检查自建房的个人主体,并做好个人的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自建房的时间以及自建房所用的材料,自建房的时长等都需要进行详细的审查。一旦自建房出现意外以后,可以直接追查相关责任人,严重时还可以担负刑事责任。

要严查自建房之后的私自改造行为,很多自建房在建好之后并没有太多的安全隐患,只是在后续的使用中出现了私自改造或者拆除承重墙等危险的行为,一旦把承重墙拆除之后,自建房就变成了无危房安全隐患极大,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威胁,因此在实施措施的过程中,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要上门检查所有的自建房结构是否符合建筑标准,是否存在私自改造的行为,一旦发现将会限期责令整改,严重时还可以进行行政拘留或现金处罚。

要定期维修老的自建房的整体建筑。一些年代已久的自建房出现线路老化或者墙皮脱落等现象,特别是处在城市之内的许多城中村的自建房,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因此在排查之后要把所有老化的线路进行重新的整改,所有掉皮的自建房全部要进行二次的刷漆,以及屋顶上的瓦片不牢固等问题都要进行详细的解决。充分排查自建房的安全隐患之后,把自建房的安全也纳入到建筑标准的范围之内。

在农村,房屋的安全等级共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A、B、C、D级,其中AB级属于安全住房,CD级就属于危房级别。而对于危房的认定,是要当地住建部门专业认定人员来认定的,具体认定标准为:1、房屋主体结构完好,地基没有下陷,承重结构完好,非承重墙体出现裂缝,屋顶出现塌陷等,不需要进行拆除重建,通过维修以后能够达到安全住房要求,就属于C级危房。2、房屋主体结构发生变形,地基下陷,承重主体出现变形,承重墙出现较大裂缝,无法通过维修达到安全住房标准,必须要拆除重建的,属于D级危房。一般情况下,危房认定是很容易的,若你不知道怎么认定,可去当地住建部门叫专业认定人员来认定。一、危房鉴定标准是什么?1、危房鉴定标准是由相关部门进行编写的,用于对房屋危险性鉴定的等级划分标准,其分为A、B、C、D四个等级。2、其中A级危房是指房屋结构是安全的,其承载力还能满足正常居住使用的需求的房屋。3、B级危房是指房屋部分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的状态,但是整体房屋的结构承载力基本还能满足正常的运行要求的房屋。4、C级危房是指局部已构成危险状况,其部分承重结构的承载力以不能满足正常居住使用要求的房屋。5、D级危房是指整体房屋已构成危险性,其承重结构的承载能力已经不能满足正常使用的要求的房屋。二、所有农户都可以获得危房改造补贴吗?针对“是不是所有农户都可以获得危房改造补贴”的问题而言,还得根据农村危房补贴的领取要求出发,具体如下:1、危房补贴领取的对象农村危房补贴的领取有一定的补贴对象要求,其主要是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或者农村其他贫困户等等贫困农村家庭,若是您家有危房,但是不满足上述要求,那么农村危房补贴将不予发放。2、危房鉴定等级的要求农村危房补贴除了有补贴对象要求,还有危房鉴定的等级要求,据悉只有C、D级别的农村危房才可以获得危房改造补贴,AB级的危房不在补贴范围内。农村危险土坯房3、几种将要被强制拆除的危房(1)无主的危房以前的进城热导致农村存在部分长期闲置的空心房,这类房屋由于长期无人居住年久失修,或者是其他原因的影响,已成为了危房,针对这种情况的危房,是要被无偿拆除的。当农村五保户去世后,其房屋是没有人继承的,其房屋就变成了无主房屋,若是后期房屋成为了危房,也会被无偿拆除。(2)异地重建后的原危房农村危房一般是选择原地建房,但部分农村地区在特殊情况的影响下(地质灾害区等),会异地重建,所以原危房将被拆除,这也是为了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3)一户多宅的倒塌危房农村一户多宅的情况还是存在的,若是该倒塌的危房所有人是一户多宅的,那么该危房也将被无偿拆除。所以总的来说,并不是所有农户都可以领到农村危房改造补贴,只有当申请人同时满足上述两个要求,才可以获取一定的危房改造补贴,也不是所有的农村危房都可以获得补贴,那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多少钱?部分墙体已倒塌的房屋三、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多少钱?农村危房改造补贴金额的发放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进行调整的,所以各地区的危房改造补贴的金额都不一,以下数值仅供大家进行参考,不做统一标准,还请以当地政府最新发行的危房改造政策为准。1、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一级危房改造补贴是22000元,二级危房改造补贴是6500元,三级危房改造补贴是3500元。2、低保户一级危房改造补贴是20000元,二级危房改造补贴是3500元,三级危房改造补贴是2000元。3、残疾贫困户一级危房改造补贴是12000元,二级危房改造补贴是4000元,三级危房改造补贴是2500元。4、低收入贫困户一级危房改造补贴是5500元,二级危房改造补贴是3500元,三级危房改造补贴是2200元。

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摘要: 新农村建设是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展现农村面貌和经济发展的亮点工程。随着农村经济的繁荣,自建房屋越来越多,为了提高用地效率,节约土地资源,统一规划和设计是当前农村自建房建设的重点。

关键词: 新农村自建房;建设规划;建筑设计

1新农村自建房建设规划与设计原则

以经济性为原则

在新农村社区住宅设计中,要以当地农村的具体情况为依据,以农民的生产生活为原则,不能照搬城市当中的别墅或者洋房,一味的追求舒适性,而不考虑农村的经济状况。在住宅户型设计上还要考虑农村住宅的特殊性,布置一些生产、忙存空间。由于农村生产规模小,家庭作业等特点,在新农村住宅中需要考虑一定面积的生产用房。在垂直分户的住宅中,生产用房的设置可以结合院子设置,并且可独立对外,利于生产交通。在水平分户的住宅中,生产用房可以独立设置,集中设置于公共交通的位置。使农民在搬进水平分户的住宅之后能仍然可以进行生产活动。这样既达到了节约用地的目的,又方便了农民的生产生活。

合理确定农村居民自建房用地面积

对于那些进行第一产业的农户,和那些家庭手工业的农民对住宅、庭院的需求较高,釆用垂直分户的模式,一户两侧,拥有南向或北向的庭院。每户的占地面积应该统一考虑、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要做到用地最小。对于水平分户的农户,这种分户方式本身就已经达到了对土体节约使用的目的。比垂直分户节约更多的土地。在满足使用的前提下,尽可能多的使用水平分户,以节约土地资源。

2新农村自建房建设规划与设计的缺陷

没有统一规划设计的思想

(1)长期居住风水思想的禁锢。由于农村很多地方都很重视居住风水思想,因此自建房都是各搞各的,虽然看似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没有统一规划和设计,所以自建房横七竖八与贫困人口的'旧房屋夹杂而立,失去了新农村建设的意义,规划和设计无法展开。而这种传统的思想对于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更是沉重的打击。(2)房屋设计没有统一的样式。农村很多建房中,都是按照户主的思想和意愿进行房屋设计建造的,导致农村房屋样式千奇百怪,平顶、砖瓦、彩钢、平顶彩钢混合等都有,虽然是按照各自所需建设的,但是不利于房屋样式的规划和设计,这种混合的房屋建造一方面不利于自建房排水功能,采光设计,另一方面也给左右邻居带来了矛盾。(3)农村下水道建设严重不足。由于习惯了房前屋后或者庭院随处泼污水,所以有了新房但没有良好的生活环境,新农村垃圾污染生活污水污染正日益严重危害着新农村发展的方方面面,路面粪便随处可见,损害了新农村建设的形象。这样生活方式更为严重的是污染地下水源,破环生活环境影响农民身体健康。很多新农村建设中只顾了房屋道路的规划设计,对给排水管道的规划没能引起足够的重视。

3新农村自建房建设规划与设计的要点

做好自建房图纸规划设计

要做到统一规划首先要有施工图纸,农村房屋建设规划图纸包含了以下方面:①给排水系统,在进行建设前,必须明确给排水开挖路线、管道大小、进户管道、水井房等,也可是看作是地下工程,给排水系统的完善有利于新农村厕所、生活用水、污水处理等,是建设新农村必不可少的条件,而且厕所干净程度、污水处理程度都是新农村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②房屋地基、结构设计,包括自建房的面积、防震程度、采光程度等,一般新农村房屋结构采取二层楼房标准,因为二层楼房有利于节约用地面积,进行太阳能采光设计和安装太阳能集热板,实现农村采暖向清洁能源迈进,大大提高了新农村自建房的干净程度,而且农民可实现天天洗澡的愿望,是新农村进步的又一重要体现。③道路建设,自建房屋不能就只搞房屋建设,如果仅仅建造房屋,那么新农村规划设计就没有必要了,所以道路设计规划是新农村自建房的重要环节,而且道路的规划设计厚度和宽度,严重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邻居矛盾的产生,因此对道路规划设计必须统一进行,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在道路规划设计中加入太阳能路灯的设计,从而更加完善新农村建设。

严格控制自建房材料

现代房屋建设中大量钢筋混凝土的使用,大大提高了房屋建设的质量,能有效应对地震带来的损坏,因此现在的材料远远超过传统的石头、泥土等材料。但是在建设中我们还要对钢筋水泥进行严格控制,特别是水泥质量,混凝土的另一个缺点就是容易发生裂缝和风化,导致房屋建造质量下降,所以必须严格控制水泥质量。其次控制砂石的干净程度,使混凝土搅拌质量更加高效。

做好房屋结构设计

二层楼房设计一般采取框架结构进行,框架结构有很好的稳定性能,而且建设速度快质量高,只要做好钢筋框架即可,然后浇筑混凝土砌筑成房屋横梁和墙柱,在混凝土框架中嵌入砌砖构成完整的墙体和屋面。若是一层建设则只需砌筑横梁和墙柱,或者用砖混结构进行建设即可。其次在进行房屋结构设计中要分清厕所、厨房、卧室、洗澡间,因为厕所、洗澡间、厨房关系到地下给排水管道的埋设问题,所以既要做到给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转,又要保证厕所、厨房、洗澡间的安全,以免发生断水或者下水道堵塞的问题,影响农民的生产生活。

做好建筑节能尤为重要

新农村建设需要我们不断的提高和改善,需要从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角度出发,建筑在使用的过程应尽量减少能耗因此农存建筑节能设计成为了关系重大的问题之一。对农村自建房进行合理的规划设计,增强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减少开窗面积,提高门窗的气密性,使用环保节能型建筑材料及设备等措施。此外采用节水型洁具、节能灯具、节能电器都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农村需要建设,需要进步,需要改善,需要提高,农村建筑的节能,就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4结束语

新农村房屋规划建设与建筑设计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但在政策倾斜、资金支持下,新农村建设的好坏主要由高水平的规划与建筑设计来决定。因此重视新农村建设的规划与建筑设计研究,生态环境建设,建筑节能,加强管理,提高农村绿色竞争力,打造美丽乡村是行之有效的。

参考文献:

[1]葛丹东,华晨.城乡统筹发展中的乡村规划新方向[J].浙江大学学报,2010,(3):148-155.

[2]张尚武.乡村规划:特点与难点[J].城市规划,2014,(2):17-20.

[3]彭震伟,孙施文,等.特约访谈:乡村规划与规划教育(二)[J].城市规划学刊,2013,(4):6-9.

农村自建房论文参考文献

据了解,近日,国家相关部门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中指出要加强农村居住建设,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那么具体情况如何?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10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日前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并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意见》的有关情况。

相关人员就此表示,乡村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领域,但目前还存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较大、农房设计建造水平偏低、乡村特色风貌欠佳、农村人居环境亟待改善等一系列问题。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手段,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主要提出了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保护塑造乡村风貌,延续乡村历史文脉,统筹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镇村设施建设水平。

其称,下一步将围绕《意见》的贯彻落实,重点从5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以乡村建设评价为重要抓手,推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二是以农房建设为着力点,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大力提升农房品质。三是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是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目标,加快村庄建设现代化。五是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推动就地城镇化和以县域为单元的城乡统筹发展。

总体来说,乡村建设行动是要建设绿色、生态、宜居、美丽的乡村,我们需要强调的是什么呢?就是乡村要实现现代化,而不是去追求城市化,城乡的差距要缩小,但是城乡的差异要彰显出来。因为我们乡村是农耕文明的载体,也是传统文化的根基。古人讲“万物有所生,而独知守其根”,所以我们所谈到的乡音、乡韵、乡愁、乡情、乡风、乡貌,它们都具有独特的价值,值得珍视。我们将来城里人也可以体验到乡居生活,是一种别样的体验。我记得林散之先生写过一副对联,上联是“小立江邻独来烟水”,下联是“不居朝市为此云罗”。也就是说当我们追求美好生活丰富体验的时候,乡居生活别有一番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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