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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律方面论文参考文献

发布时间:2024-07-08 06:19:56

环境法律方面论文参考文献

法律论文的撰写需要很多参考文献,你知道有哪些文献可以参考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论文参考文献,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参考文献

1.赵维田著《世贸组织(WTO)的法律制度》,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2.石广生主编《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法律文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3.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编《乌拉圭回合协议导读》,索必成胡盈之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H Jackson著《GATT/WTO法理与实践》,张玉卿、李成刚、杨国华等译,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

5.李浩培著《条约法概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6.周忠海等著《国际法学述评》,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7.李居迁著《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

8.宣增益主编《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教程》,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

9.梁西著《国际组织法》(总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0.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国家外国专家科教文卫司编《WTO争端解决机制/规则、程序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篇二:参考文献

1. 郑成良主编:《现代法理学》,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 。

2. 张文显,李步云主编:《法理学论丛》(第2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

3. 潘维大,刘文琦编著:《英美法导读》,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

4. 陈舜著:《权利及其维护:一种交易成本观点》,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

5. 刘湘廉主编:《刑法学总论论点要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

6. 贺卫方编:《中国法律教育之路》,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

7. 阿计著:《法治备忘:共和国立法、执法实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

8. 陈建新著:《依法治国论》,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 。

9. 黄文艺著:《当代中国法律发展研究:模式、传统与过程》,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0 。

10. 公丕祥主编:《当代中国的法律革命》,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

11.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12.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法学论文参考文献法学论文参考文献。

13.公丕祥主编:《法制现代化研究》,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14.郭成伟主编:《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未来》,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

15.〔德〕Karl Larenz:《法学方法论》,台湾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96。

16.孙晓楼:《法律教育》,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17.刘旺洪 刘敏主编:《中国公民现代法律观念》,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

18.靳诺主编:《高校思想品德教育理论与实践》,北京:学习出版社,2001,

19.郝铁川著:《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江泽民同志治国思想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20.谷春德主编:《法律基础》教师教学参考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篇三:参考文献

1.鲁丽丽:《形式与非形式逻辑――论法律逻辑之定位》,《现代物业》2013年第5期。

2.成静:《论法律逻辑学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安康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

3.杨娟:《法律思维研究综述――从语言的角度》,《经济管理者》2012年第24期。

4.庾晋鹏:《从法律推理到法律论证――法律逻辑内涵的逐渐丰富》,《经济师》2012年第11期。

5.李瑜青、张建:《法律思维内涵与特征再思考》,《东方法学》2012年第2期。

6.王利明:《论法律思维》,《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2年第2期。

7.孙培福:《法律方法中的逻辑真谛》,《齐鲁学刊》2012年第1期。

8.王新娟、张斌:《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的培养――以问题意识为导向的宪法案例教学》,《当代教育论坛》(综合研究)2011年第9期。

9.梁开银:《法律思维: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契合点――论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互动与改良》,《法学评论》2011年第4期。

10.郭瑞昌:《论中国传统法律思维方式的现代化》,《沧桑》2011年第2期。

11.李义松、苏胜利:《环境公益诉讼的环保逻辑与法律逻辑》,《青海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12.项庭庭:《浅议法律思维》,《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13.马玉波:《法律逻辑的思维模式选择――谈谈刑法案例分析的方法》,《牡丹江大学学报》2010年第10期法学论文参考文献论文。

14.郭新杰、葛宇宁:《试论法律逻辑的品质》,《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15.周占生:《法律思维路径之辨――以规范结构为基点》,《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16.王萍:《对法律思维研究的整理与思考》,《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17.印大双:《法律逻辑与大众逻辑之博弈》,《理论与改革》2009年第2期。

18.徐楠:《浅议法律逻辑研究的转向》,《沧桑》2009年第1期。

19.聂小明:《关于法律思维方式特征的内在观察》,《滁州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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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程发良,孙成访.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2]曲向荣.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3]周敬宣.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4]蒋展鹏,杨宏伟.环境工程学[ 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5]徐新华,吴忠标,陈红.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0.[6]伊武军.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1.

这个不需要写到参考文献中去。

环境法方面的论文

环境保护是现在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低碳出行。而且让使用电瓶车。

收稿日期: 2006 - 07 - 01论工业革命以来生态环境危机的客观必然性及其根治途径毕学云,张智婷,郝明亮,李吉利,李瑞平(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北蔚县075700)摘要:在简要介绍全球生态环境危机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工业革命以来生态环境危机产生的客观必然性,认为西方式社会文化的主导、人口压力、对生态基本规律的认识不足、传统生存方式的缺陷、技术的滥用和自由经济制度的弊端是主要原因,提出根治生态环境危机的根本出路在于控制人口增长、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实施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关键词:工业革命;生态环境危机;客观必然性;根治途径中图分类号: X171. 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2 - 3356 (2006) 05 - 0048 - 031 全球生态环境危机现状18世纪中叶以蒸汽机的发明所引发的工业革命,使人类的生产水平和物质文明水平都得到了极大提高。但与此同时,工业革命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生态和环境问题,引发了人类史上空前的生态环境危机,对当代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这些全球性的生态环境危机主要表现为水(蓝色)危机、粮食(绿色)危机、人口危机、荒漠化、物种危机、生态死亡、臭氧层危机、大气污染、极地污染、核污染、生化污染、基因炸弹(人种危机) 、全球变暖,等等。联合国发布的《千年生态环境评估报告》指出,过去50a中,由于人口急剧增长,人类过度开发和使用地球资源,一些生态系统所遭受的破坏已经无法得到逆转。报告说,地球自然资源每年提供价值15万亿英镑的物产,如新鲜的水、清洁的空气和鱼等,但是人类活动破坏大约2 /3提供上述资源的生态环境,包括湿地、森林、菜地、河流和海岸等。目前,地球上10% ~30%的珍稀野生动物濒临灭绝; 24个生态系统中的15个正在持续恶化。大约60%的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服务行业,如饮用水供应、渔业、区域性气候调节以及自然灾害和病虫害控制等,无法进行可持续性生产,前景每况愈下。报告认为,全球生态环境恶化危及人类健康与长久发展。如果目前情况继续恶化下去,生态环境就有可能发生突然变化,将导致水资源质量发生突变,新的疾病蔓延,沿海地球海洋生物死亡,以及地球气候出现异常变化。2 生态环境危机的客观必然性今天当全球性的生态环境危机将人类推到生死存亡关头之时,只有对造成生态环境危机的原因进行深刻的反思,方能探寻到解决环境危机的出路。关于环境危机的主要原因,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据巴里·康门勒(Barry Commoner)教授的归纳,主要有这几种见解: ①“富裕说”,认为富裕社会的废弃物太多,还不如虽贫穷但与环境相和谐的穷人社会。②“进取意识说”,认为问题的原因在于人类的内在进取意识,认为人类是地球上最残忍的物种。③“人口说”,认为环境危机是人口太多的缘故。④“教育说”,认为人类所受的教育使人日益变得非人,变成不懂得为什么要爱自然。⑤“宗教说”,认为原因在于基督教的自然存在的唯一目的是服务于人类的信条。⑥“需求说”,认为污染的原因不在工业界而在公众过旺的物质需求。⑦“技术说”,认为原因在于以盈利为唯一目的的、失去控制的技术发展。⑧“利润说”,认为原因在于毁坏环境比保护环境更容易获得利润。⑨“政客说”,认为由于制定和执行环境政策的政府机关被亲工业界的政客所把持,使得那些机关瘫痪无力。⑩“社会制度说”,认为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上述各说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都不够全面、深刻,不能切中生态环境危机根源的要害。笔者认为,造成生态环境危机主要有如下这些原因:2. 1 西方式社会文化的主导工业革命导致的环境危机、生态冲突这些问题跟西方式的社会文化理念有密切的关联。西方文化有3个显著特征:强调竞争与征服;漠视和谐,不仅仅漠视跟自然的和谐,还漠视跟其它社会、其它文化的和谐;无限制地利用物质,认为资源永远无限。工业文明开采挖掘出地底深处的几百种矿产资源,将其转化为人类可支配使用的财富,支撑了人口新一轮的膨胀。其主要特征是:以毁坏自然的方式征服和利用自然;个人自由与财富消费至上;解除宗教和伦理对人的控制等等,这些要素构成了传·48·第5期 河北林业科技 2006年1 0月统工业文明的主流意识形态。整个二十世纪,人类消耗了1420亿t石油、2650亿t煤、380亿t铁、7. 6亿t铝、4. 8亿t铜。占世界人口15%的工业发达国家,消费了世界56%的石油和60%以上的天然气、50%以上的重要矿产资源,全球各国各民族间出现严重的不平衡。目前,全球石油剩余可采储量仅为1400多亿吨,按目前产量,静态保障年限仅40a;天然气的剩余可采储量为150亿立方米,静态保障年限仅为60a。与此同时,地球环境遭到严重污染,生态系统受到严重破坏,森林锐减、物种毁灭、气候变暖、荒漠扩大、灾害频发,一场全面的危机摆在人类面前。2. 2 人口压力如前所述,人类赖以生存的生物圈是一个最大的生态系统,它有着自己的负载阈限。而处在生物圈中食物链最高位的人口的迅速增长,使生物圈的负载能力已达到了极限,难以为继。英国经济学家马尔萨斯认为,如果听其自然,人口增长会呈现几何图式(2、4、8、16⋯⋯) ,而人类所需食物的增长最多是算术方式(1、2、3、4⋯⋯) ,最后的结局当然十分悲惨。据悉,世界人口在有公元纪元以来的第一个1000a里,只有3亿人。而在第二个1000a里,就猛增至约60亿人。在这第二个1000a里,世界人口有过两次大的增长。第一次发生在工业革命期间, 从1750年到1900年的150a间,世界人口从原来的8亿增至17亿。这期间的人口增长主要发生在西方工业化国家。1950年以后,世界人口进入第二次高速增长期。从1950年到1981年,世界人口从25亿猛增至50亿。31a里人口就猛增了1倍。在此期间,人口增长主要发生在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人口增长率大大高于发达国家。更有甚者,在发展中国家,人口的增长与贫困的扩大是同步的。2. 3 对生态基本规律的认识不足人类社会的发展,一时一刻也离不开地球的自然环境。然而,人类在改造自然环境的进程中,只知道一味地向大自然索取和掠夺,却没有认识到地球承载人类生存的能力,取决于它能提供的生命支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人类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改变“自然生态系统”的过程,这个系统的发展既有利于人类的一面,也存在着不利的一面,即过度耗竭自然资源和破坏自然生态系统,最终将导致人类的不可持续发展。人类造成的生态环境退化有三个途径: ①非生物资源的消耗(地球上不可更新资源是有限的,是可耗竭的) 。②向环境的排放(污染和废物排放往往超出环境的自净能力) 。③生物量的损失(可更新资源的使用速度大于更新速度) 。因此,可以说,是人类活动产生的总压力超过了地球的环境承载能力的可能性,才造成了环境危机。关于这一点,恩格斯早在一百年前的《自然辩证法》一书中就曾尖锐地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意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由此可见,正是人类对生态基本规律的认识不足,对生态资源肆无忌惮地无度挥霍,才导致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从而给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态性灾难。因此,人类只有善待自然,按照生态基本规律办事,运用使发展更少地依赖地球有限的资源,更多地与地球承载能力达到有机协调的方式来发展经济,才有可能躲过大自然对人类新一轮更大范围的惩罚。2. 4 传统生存方式的缺陷我们知道,人类在适应环境的过程中,形成了从自然界索取衣、食、居住等方面的物质和能量的生存方式,使之能够世世代代地生存繁衍下去。但是,人类在和环境进行了长期的抗争和苦斗,极大地发展了自己,增强了改造自然的能力和水平之后,又逐步形成了以高投入、高消耗为手段,以高速度、高发展为途径,以高消费、高享受为目的的生存方式。这种生存方式的后果是对环境的高污染和高破坏,是以牺牲环境来求取发展的。在今天当环境危机成为威胁人类生存,制约经济发展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直接因素,在震惊世界的公害事件频发不断,生态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的形势下,人类才对这种传统生存方式的缺陷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在1989年12月22日第44届联合国大会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的决议(联大第44 /228号)中就一针见血地指出:“全球环境不断恶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法长久维持的生产和消费形态,特别是工业国家的生产和消费形态。”当前,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遵循着以大量消耗自然资源为特征的生存方式。高物质消费生活方式驱动着高资源消耗的生产,而高资源消耗的生产又导致了地球环境状况的恶化。环境危机的出现无不与这种浪费型、破坏型的传统生存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人类现在每1年燃烧的矿物燃料就要自然界用100万年的时间才能形成。对这种传统的高消耗生产方式和高消费生活方式,有识之士称其为“发展的失败”。具体地说,即正是传统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思维方式等几乎所有方面组成了威胁生态环境的社会惯性力量。因此,仅仅从其中一个方面入手,或是以为更新的技术本身就会解决这样的问题,或是寄希望于一套全新的发展战略,肯定是要失败的。事实上,许多生物学家、生态学家、技术专家,当然还有各方面的社会科学家都明确认识到,如果不对人类迄今所处的生存方式,或者说对整个工业文明进行深刻反思,人类断难改弦更张。2. 5 技术的滥用如所周知,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在给人类物质生活·49·第5期 河北林业科技 2006年1 0月带来空前繁荣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灾难。正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才使人类具有了改造自然的能力。它使人类能更大规模地采矿、办工业,从而向自然界索取更多的物质和能量,并同时向环境排出日益增多的废弃物。尤其是化学技术的发展,使人类能合成许多自然界根本没有的化学品,在排入环境后长期在食物链中循环,危害人体健康。可见,由于人类滥用科学技术向大自然贪婪地索取和掠夺,最终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但是,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有为害人类的一面,又有造福人类的另一面。人类只有正确使用科学技术,将其运用于环境保护方面,大力发展节能技术、生态农业技术、以及其他一系列技术,实行封闭的工业生态循环,采取清洁生产方式,实现废物的无害化、资源化,把对环境的负荷减少到最低限度,才能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从而实现人类社会的永续发展。2. 6 自由经济制度的弊端自由经济制度要求整个社会关系商品化,要求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自由买卖、自由竞争、自由贸易、自由经营。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其保障和鼓励,甚至放纵私人自由地无限制地从事各种创造财富的活动。然而,这些活动大多是以疯狂掠夺自然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为代价来获取其高额利润的。在这种制度下,人人只图急功近利,不顾长远后果。而正是这种对利润的贪婪导致了对大自然的严重破坏。自由市场经济制度无内在目标和固定方向,仅仅服从于供需力量的调节。在这种经济体制下,某些人类的共有物(即共有资源) ,如空气、水等人类生存所必需的物质基础,往往被少数人或集团用做换取个人或集团利益的牺牲品。对此,美国著名学者巴里·康门勒(Barry Commoner)教授曾指出:在自由市场经济体制下,资金趋向于流向能在最短时间内产生最大收益的生产项目及其所属的企业。在这种体制下,投资实际上由公司决定。而公司作出选择的依据是收回投资和创造利润的周期的长短。它们当然选择周期短的。不幸的是,有利于环境的,同时从长远看经济效率更高的项目往往需要大量的初始投资,而且资金和利润的回收周期长,因此不可能在自由市场经济体制下为投资者们所喜欢。因为自由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资金分配不可能自发地照顾环境质量所代表的社会效益。这就需要政府以“有形之手”加强对自由经济活动的干预、控制和调节,以克服自由经济“无形之手”所无法触及的个人权利的滥用和资源浪费之流弊,防止共有物悲剧的发生。3 生态环境危机的根治途径环境问题是在发展中产生的。导致生态环境退化的根源在于不可持续的生产与消费方式。发达国家在发展中,不顾自然生态系统的承受力,消耗了地球上大量的自然资源和能源,向环境中排放了大量的污染物,导致环境问题的加剧和环境问题的全球化。目前,世界上少数地区的消费极高,但大部分人类的基本消费需求尚未得到满足。正是工业化国家的不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加剧了环境退化和世界一些地区的贫困。作者认为,要从根本上铲除生态环境危机产生的根源,需从控制人口增长、开发可再生能源、实施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等4个方面入手。3. 1 控制人口增长根据世界人口学家估计,目前全球正以每年1 亿人的速度在增长,到2030年,人口将可能达到100亿。地球资源在开发利用的速度上目前已显得赶不上人口增长的速度。而正是世界人口的迅速增长给生态环境,尤其对土地、水、物种等造成巨大的压力,并造成了森林的锐减,土壤的退化,生态的恶化,资源的浪费,物种的减少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因此,为了保护地球资源和生态环境,控制人口增长已成为人类迫在眉睫的共同任务。3. 2 开发可再生能源再生能源主要有水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其最大的特点是具有自我恢复能力,人们在使用过程中,再生能源可以从自然界中源源不断地得到补充,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而且几乎是零污染,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微乎其微。因此,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缓解煤、石油、天然气开采压力,减轻生态环境破坏的一条重要途径。3. 3 可持续生产可持续生产是指满足消费者对产品需求而不危及子孙后代对资源和能源需求的生产。实行可持续生产的主要途径是在工业发展中推行清洁生产。清洁生产是指利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率,降低物耗、能耗,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物量生产经营活动。按照联合中巴黎工业与环境活动中心的定义,清洁生产是:“将综合预防的环境策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和产品中,以便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目前,世界上普遍使用的、达到清洁生产的主要途径是: ①调整产品结构,用无污染、少污染的产品代替毒性大、污染重的产品。②调整原料结构,用无污染、少污染的能源和原材料代替毒性大、污染重的能源和原材料。③调整企业技术结构,用消耗少、效益高、无污染、少污染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替代消耗高、效益低、污染产生大、污染重的技术、工艺和设备。④设计物料闭路循环,开展“三废”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能源和原材料,实现物料最大限度的厂内循环。⑤强化企业工业生产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和物料流失。⑥对少量的、必须排放的污染物,采用低费用、高效能的净化处理设备,进行最终的处理、处置。⑦建立无废工业区。(下转第54页)·50·第5期 河北林业科技 2006年1 0月小区,开展规范的湿地和鸟类保护工作,试验性建设湿地恢复工程。(4)建立湿地公园。在北戴河湿地等近城市区和南戴河、黄金海岸等旅游区的湿地,规划建设具有保护和开发相协调的示范性特色湿地公园,同时发挥湿地的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5)探讨建立并逐步健全湿地保护社区参与机制。在参照国内外其它地区社区参与湿地保护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探讨性建立符合秦皇岛沿海湿地保护实际的社区参与机制,使沿海湿地的保护和湿地所在县、乡、村社区经济利益协调发展,让群众从保护湿地中得到实惠,从而更加积极主动参与保护行动。参考文献[ 1 ]国家林业局《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 湿地公约履约指南[M ]. 北京: 中国林业出版社, 2001.[ 2 ]国家林业局,等. 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M ]. 北京: 中国林业出版社, 2000.(上接第50页)3. 4 建立可持续的消费模式《21世纪议程》提出,世界所有国家均应全力促进可持续消费模式,发达国家应率先达成可持续消费模式,发展中国家应在其发展过程中谋求可持续消费模式,避免工业化国家的那种过分危害环境、无效率和浪费的消费模式,工业化国家要提供更多的技术和其他援助。政府和商业界对改变消费模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具体手段有:运用经济刺激,改变消费行为;调整价格结构,使价格能够反映出环境的价值;取消对不可持续消费模式的保护性补贴;提高消费者的环境保护的经验和意识等等。80年代以来,世界上出现了以环境标志(绿色标志)制度为核心的绿色消费浪潮,对转变不可持续消费模式产生了推动作用。环境标志(绿色标志)是某一个国家依据环境标准,规定产品从生产到使用全过程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对符合或者达到这一要求的产品颁发证书或标志。如果商品上印制了特定的环境标志,就表明该商品的生产、使用及处置全过程都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不危害人体健康,对环境无害或少害,有利于资源再生和回收利用。参考文献[ 1 ] [美]D. 米都斯,等. 增长的极限[M ]. 四川: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 2 ] 王进.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M ]. 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 1999.[ 3 ] 陈鸿清. 发展新思路[M]. 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2000.[4 ] 王样荣. 生态与环境[M ].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0.[ 5 ] [德]狄特富尔特,等. 人与自然[M ]. 三联书店, 1993.[ 6 ] 戴星翼. 走向绿色的发展[M ].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1998.(上接第51页)吸入鼻腔才有效, 45日龄时进行第二次新城疫II系疫苗免疫, 15日龄时翼内皮下刺种鸡痘疫苗。在免疫各种疫苗前后3天内饲料中不加抗菌素药物。3. 8 消毒室内和所用设备都要定时进行消毒。3. 8. 1 地面消毒 用1%新洁尔灭或4%来苏儿水进行喷洒消毒,每周进行1次。3. 8. 2 空间消毒 在育雏前20天用熏蒸法进行消毒。每立方米空间用42ml福尔马林溶液倒入盛有21g高锰酸钾的容器中,熏蒸后密闭24~48h,然后通风换气放出甲醛气体。3. 8. 3 设备消毒 我们用的温度计、湿度计、饮水器、食槽等设备,都要用新洁尔灭或生石灰粉等药品冲洗,然后用净水洗净,在阳光下晒干,即达到消毒效果。4 小结通过对褐马鸡雏鸡的研究饲养,除获得了适合雏鸡生长的基本因子的理论数据外,还得出了几点经验,总结如下:4. 1 行为习性雏鸡刚能站稳行走就表现出好动、好斗的习性,特别爱啄抱窝鸡的冠和眼, 3日龄时行走奔跑速度加快,爬坡能力增强,在野外不易抓到。雏鸡从9日龄时开始有沙浴现象,两周后夜间飞到架上休息,每天的上午8: 00 ~10: 00时,下午的5: 00~7: 00时,是其活动和取食最旺盛的时候,中午11: 00~14: 00时不爱动,也不肯取食,但这个时间饮水较多。4. 2 健康标志雏鸡早晨粪便的颜色、形状基本能代表其是否健壮,如果呈圆柱状、条状、棕绿色、表面有白色的尿酸盐沉着,说明鸡健康;如果盐成份增加,呈白色糊状或石灰浆样的稀粪,多感染了痢疾;如果是黄白色、黄绿色并附有粘液、血液等恶臭稀便,说明感染伤寒等急性病。鸡群中的啄羽、啄肛、啄趾及其它异食现象和有无软腿,能帮助判断日粮中营养是否充足和平衡,以便及时调节各种营养元素。4. 3 生长情况从鸡群中选即将进入亚成体的5只鸡分别在6周龄、7周龄、8周龄、9周龄测量其6个相关指标,通过计算、比较得出:雏鸡在即将进入亚成体时,也就是49日龄以后,生长速度最快。·54·第5期 河北林业科技 2006年1 0月

环境污染论文 环境污染论文:摘要:能源开发利用会对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我国能源环境问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和战略问题。通过分析目前我国能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问题的法律规制的现状,指出其缺陷,并提出了一系列的完善措施。关键词:能源 环境问题 法律规制 缺陷 完善 环境污染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最重要的一种资源,是一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重要物质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大规模工业化进程的开展,中国薄弱的能源工业得到了迅速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进入全新发展时代,能源工业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取得了空前的快速进步,中国已进入了世界能源大国的行列。然而在能源开发和利用的生命周期过程中,从能源资源的开采、加工和运输,到二次能源的生产(发电),以及电力的传输和分配,直至能源的最终消费,各阶段都会对环境造成压力,引起局部的、区域性的、乃至全球性的环境问题。我国长期以来对能源的安全供应非常重视,相对来说忽视了能源发展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导致环境问题日益严重。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加快,对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费会有更高的要求,能源需求的持续快速增长必将使我国的环境保护面临更加沉重的压力。由能源开发利用导致的能源环境问题既是我国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影响我国长远发展的战略问题,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重要保障之一。法律作为现代社会最权威、最有效的社会调整方式,在此问题的解决上理应发挥重要作用。因此,研究我国的能源环境问题,并在立法中进行恰当规制,对我国能源与环境保护事业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能源开发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人类利用能源的历史已非常久远,能源对人类发展的巨大贡献是显而易见的。在产业革命以前的漫长岁月中,能源消费以薪柴为主,由于消费量不大,一方面植物的自然生长足以补充其作为能源的消费,另一方面环境容量可以“吸收和消化”薪柴利用过程中排放的废弃物,因此,能源开发利用的环境影响基本上不成为问题。当时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人口增长导致过度开垦造成的土质退化问题。产业革命促使矿物能源取代薪柴成为能源消费的主体,现代环境问题随之产生。经济、人口高速增长导致能源消费需求急速增长,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逐步恶化。总体而言,所有能源,包括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都会对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 1、煤炭的开发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煤炭在开采过程中会造成矿山生态环境的破坏, 威胁生物栖息环境。主要包括对地表的破坏、引起岩层的移动、矿井酸性排水、煤矸石堆积、煤层甲烷排放等。煤炭消费过程中产生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碳 、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尘和汞等污染物,是造成大气污染和酸雨的主要原因。煤炭消费过程也排放温室气体,造成全球性环境问题。2、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和加工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油田勘探开采过程中的井喷事故、采油废水、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处理人工注水产生的污水的排放;气田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地层水,含有硫、卤素以及锂、钾、溴、铯等元素,其主要危害是使土壤盐渍化;油气田开采过程中的硫化氢排放;炼油废水、废气(含二氧化硫、硫化氢、氮氧化物、烃类、一氧化碳和颗粒物)、废渣(催化剂、吸附剂反应后产物)排放;海上采油影响海洋生态系统,石油因井喷、漏油、海上采油平台倾覆、油轮事故和战争破坏等原因泄入海洋,对海洋生态系统产生严重影响;在交通运输业,机动车尾气等造成大气污染,排放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铅等污染物;等等。3、水电开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水电是一种相对清洁的能源,但其对生态环境仍有多方面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截流造成污染物质扩散能力减弱,水体自净能力受影响;淹没土地、地面设施和古迹,影响自然景观,尤其是风景区;泥沙淤积会使上游河道截面缩小,河床抬高,下游河岸被冲刷,引起河道变化;改变地下水的流量和方向,使下游地下水位升高,造成土壤盐碱化,甚至形成沼泽,导致环境卫生条件恶化而引起疾病流行;建设过程采挖石料和填土,破坏自然环境;泄洪道变流装置的安装造成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破坏,截流阻断鱼类洄游等;会改变河流水深、水温、流速及库区小气候,对库区水生和陆生生物产生不利影响;可能会诱发地震;小水电站还会向生物圈排放一些温室气体(特别是由于水库中生物质的腐烂而产生的甲烷);等等。4、核能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核能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两个阶段:核燃料生产和辐射后燃料的处理。由于人类无论何时何地都处于各种来源的天然放射性辐射之中,通常燃料生产过程的放射性污染较轻,一般不构成严重危害。但它毕竟对人体有害,故仍须予以充分注意。目前核能利用的主要形式是裂变能。核燃料的基本原料是铀,铀的生产过程包括:地质勘探、铀矿开采、选矿、水冶加工,最后精制得到浓缩铀,在核燃料生产中,铀矿山和铀水冶厂是主要污染源。从这里排出的废物,虽然致入射性水平低,但排放量大,分布广。铀矿山产生的放射性废物有废水、废气、固体废物。铀矿山废水不仅含有氡、铀及其衰变子体,而且有其他共生的有害化学物质。水冶厂的废物性质随矿石成分、水冶流程、使用的化学药剂不同而变化,对环境的影响程序也随之不同。水冶厂的液体废物主要有贫铀溶液,其中放射性物质最危险的是镭。废水中还含有其他化学物质,例如硫酸根、硝酸根、有机溶剂等。酸废水排入河流造成的危害往往比放射性物质更严重。值得注意的是,人们最常关注的核能对环境的影响实际上是核事故问题。1986年4月26日发生的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是核电发展史上一次惨重的灾难,对电站工作人员、事故抢救人员以及周围居民和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是在特定堆型和条件下发生的,它采用的压力管式石墨沸化堆,安全性有问题,没有完善的安全壳,从此之后就不再用这种堆型了。因此,不能由此推论其他核电站也会有此安全问题。近年来很多国家都发展了新一代更加安全的核电站。当然,不论怎样,核电站的安全运行都是必须重点关注的问题。5、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对环境影响的不利影响。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整体上较传统化石能源来说,更加清洁安全,但是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仍然会带来一些环境问题。如风能开发中,风机会产生噪声和电磁干扰,并对景观和鸟类产生负面影响等。太阳能开发也会产生不利环境影响,主要是占用土地、影响景观等。此外,制造光伏电池需要高纯度硅,属能源密集产品,本身需要消耗大量能源。含镉光伏电池(CdTe, CIGS)的有毒物质排放虽然在安全范围之内,但公众仍担心对健康的危害。生物质能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是占用大量土地,可能导致土壤养分损失和侵蚀,生物多样性减少,以及用水量增加。用汽车运输生物质会排放污染物。另外,农村居民使用薪柴和秸杆等生物质能作炊事和供热燃料的传统利用方式引起的室内空气污染,对居民健康产生严重危害。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地热水直接排放造成地表水热污染;含有害元素或盐分较高的地热水污染水源和土壤;地热水中的CO2 和H2 S等有害气体排放到大气中;地热水超采造成地面沉降等。海洋能是洁净的能源,对环境不会产生大的不利影响。但潮汐电站会对海岸线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影响;波浪能发电装置能起到使海洋平静的消波作用,有利于船舶安全抛锚和减缓海岸受海浪冲刷,但波浪能发电装置给许多水生物提供了栖息场所,促使其繁殖生长,可能会堵塞发电装置;海洋温差发电装置的热交换器采用氨作工质,氨可能会污染海洋环境;建在河口的盐差能发电装置,还要解决河水中的沉淀物和保护海洋生物的问题。二、我国能源环境问题法律规制的现状与缺陷为了有效地控制能源活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解决能源环境问题,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加强对能源活动的管理。相关的立法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水法》、《水土保持法》、《矿产资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等。此外,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实现本地区的环境质量目标,也制定了一些相应的与能源活动有关的地方立法,如陕西省颁布了《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陆上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发布了《黑龙江省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等等。通过分析现有立法可以看出,我国对能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问题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法律规制:其一,对节约能源及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法律规制;其二,对能源生产、加工、运输、消费等过程中的环境问题的法律规制。前者是从宏观上解决能源有效利用及终端能源清洁化的问题。其不单是解决能源环境问题的根本措施,同时也是实现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措施,学界已经对此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后者则是从微观上解决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具体的环境保护问题,涉及能源法与环境法的衔接与协调,目前还鲜有人进行深入细致的系统研究。本文主要对后者展开具体分析。(一)能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问题的一般法律规制现状及其缺陷能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问题的一般法律规制是指各种能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环境保护的一般性法律规范,而非某一类型能源(指煤炭、石油等一次能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的专门性规范。这些规定主要体现在我国的环境立法及电力立法中。1、法律规制的现状(1)环境立法通过相关环境立法,我国已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能源环境的基本法律制度体系。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能源规划及能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确立了规划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该制度同样适用于能源规划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其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原则,适用范围广泛,是协调能源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有效手段。能源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我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三同时”制度,即一切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能源建设项目一般情况下都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因此也应适用“三同时”制度。能源环境标准制度。传统意义上的环境标准主要是指国内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证环境质量,在综合考虑国内自然环境特征、社会经济条件和现有科学技术的基础上,规定环境中污染物的允许含量和污染源排放物的数量、浓度、时间和速率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规范。现代意义上的环境标准则还包括国家认可和推行的国际环境标准,特别是ISO14000系列标准。当前正是能源需求快速增长的时期,应充分利用环境标准来推动能源生产与消费的技术进步,从源头上削减能源的环境污染。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大量能源活动中的环境标准,如《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清洁生产标准—石油炼制业》、《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等等。一些地方环保部门从本地环境质量的要求出发,也制定了一些地方环境标准,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订了《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山西省制订了《山西省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绩效标准》,北京市制订了《锅炉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低硫优质煤及制品标准》。此外,北京市、上海市还制订了严于国家标准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清洁生产制度。清洁生产,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清洁生产是既可满足人们的需要又可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和能源,并保护环境的实用生产方法和措施。它替代了以前传统的末端控制污染的模式,能够更有效的降低污染排放,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能源行业是污染排放大户,实行清洁生产制度,能够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排放,因而该制度能够较好的协调能源利用与环保的关系,是解决能源环境问题的一个基础性的和关键性的制度。环境许可证制度。指法律所确认的,对从事可能造成环境不良影响活动的开发、建设或经营者,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才能从事该项活动的一系列管理制度。颁发许可证是一种政府行政管理行为,是环境管理机关进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能源的开发利用一般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因而在开发利用前,都应取得环境许可证。典型地,如探矿、采矿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海洋倾废许可证,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销售许可证等。排污收费制度。是国家环境管理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排放污染者征收一定费用的法律制度。该制度是运用经济手段来保护环境的一项法律制度,体现了污染者负担原则,同时也为治理污染开辟了一条重要的资金渠道,并有利于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机构的自身建设。目前,对能源行业影响最大的是SO2收费。SO2收费试点从两省九市到“两控区”,取得了显著成效。限期治理制度。指国家法定机关对污染严重的项目、行业和区域作出决定,限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完成环境治理任务,达到治理目标的法律制度。这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环境法律制度,具有较强的强制性,是合理解决已造成的污染最有效的途径。环境事故报告制度。指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事件,使环境受到或可能受到严重污染或破坏,事故或事件的当事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向可能受到环境污染与破坏危害的公众通报,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的法律制度。该制度可以使政府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掌握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情况,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危害程度,便于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同时也可使受到环境污染与破坏威胁的公众提前采取防范手段,避免或减少损失,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在能源行业,由于其生产技术的复杂性和危险性,因生产事故或意外事件导致的环境污染或破坏,后果往往极其严重,如2003年重庆开县天然气井喷事故、2005年松花江环境污染事件都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因而环境事故报告制度尤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保护自然环境”的论文 我国在加强环境法实施方面的努力,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将环境执法和环境立法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开始将环境执法作为环境法制建设的重点;加强环境法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普及环境法的知识,提高全社会特别是政府官员和管理人员的环境法制观念;强化国家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建设,包括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环境管理机构、提高环境管理机关的级别、加强环境管理和执法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国家环境管理机关的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在扩大,政府各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职责越来越明确、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能力在增强;在现实生活中,环境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越来越明确,污染源单位的责任和违反环境法的责任越来越明确、具体,自觉遵守环境法的程度在提高;环境法中的确定性、强制性规范增加,禁止性、处罚性、奖励性措施增加;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度化加强,环境法律规定、措施和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环境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程度增强,环境执法制度日益健全;环境法制建设(包括环境立法和执法)和环境管理的有效协调加强,对环境法的监督、检查加强;成立环境警察、环境法庭,切实保障公民和单位享有的提起环境诉讼的起诉资格,积极开展环境法诉讼(包括环境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加强对环境纠纷的处理,在处理环境民事损害赔偿纠纷时,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实行无过失责任原则、因果关系推定原则、举证责任转移原则,并实行较长的诉讼时效;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扩大诉讼权;强化对环境的刑事法律保护,明确规定在环境方面的法人犯罪,严厉制裁危险犯,加强对环境犯罪的打击;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罚程度增强,对环境违法者实行双罚、多罚制;等等。 小的方面有: 第一,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环境友好的决策和制度体系。坚持以人为本,从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改善环境质量出发,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规划,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要研究综合环境与发展的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将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纳入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环境保护政绩考核,克服单纯追求GDP的倾向。 第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循环经济,就是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转变不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建设以节水、节地、节能、节材、节约其他资源和保护环境为主要内容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按照“减量化、再使用、资源化”的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为核心,努力实现产业生态化;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以生态化改造工业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发展废物回收再利用产业和环保产业,提高资源生产率和循环利用率。严格环境准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限制和禁止上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高污染的建设项目;实施强制淘汰制度,对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企业实行强制淘汰;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降低产品单位产值的能源物耗和污染物排放;积极利用经济手段、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各行各业节约资源、降低污染排放;继续推广各类循环经济试点示范。 第三,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首先要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饮用水源,加快重点流域海域的污染防治,力争取得实质性成效;二是在城市化快速发展过程中,优化城市规划布局,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水、垃圾处理率,积极保护城市区域天然林草、河湖水系、滩涂湿地等自然遗产;三是加快燃煤电厂脱硫和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新能源,减轻酸雨污染和大气尘污染;四是加强农村环保工作,以转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为核心,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治理养殖业的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切实保障农产品安全;五是尊重自然规律,加强生态保护,搞好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和旅游开发的环境监管,防止新的破坏;六是在核电发展中,加强环境安全监管,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第四,加强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国际合作。我国立足于解决好国内环境与发展问题,继续改善13亿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同时,继续推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国际合作。一方面积极参加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环境公约和有关贸易与环境的谈判,维护国际利益,履行国际义务,为解决人类面临的环境与发展问题做出贡献。同时,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促进国内环境保护跨越式发展;制定突破绿色贸易壁垒、防止污染转移、有害物种入侵等政策、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促进贸易发展,保障国家环境安全。 保护全球环境,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努力。发达国家应当更加积极主动地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增加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环境资金援助,加强环境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国际传播与合作;降低直至取消因环境标准过高而形成的贸易壁垒,促进环境保护与国际贸易共同发展;进一步开放市场,减轻发展中国家资源、环境的压力,促进全球范围内资源的合理利用。发展中国家也要在加快发展中积极防治污染,保护生态。 在千年峰会5周年之际,170多个国家和政府首脑将两次聚会,千年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将是他们关注的重要议题,人类为实现共同承诺所做的努力将得到检验。我们将继续努力,把书面的目标化为具体的行动,承担我们肩负的历史责任,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为人类早日全面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贡献。我们愿意与世界各国加强合作,携手共进,共创人类社会的美好未来。从小做起!

海洋环境保护法律论文参考文献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近年来,对海洋环境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加强立法、增加投入,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和实施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计划、重点海域碧海行动计划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沿海经济建设和海洋产业开发给海洋环境带来的压力,近岸海域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初步控制,局部海域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1 概述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海洋环境保护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政府的一贯高度重视。自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之后,相继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并颁布实施。1992年里约热内卢会议之后,我国政府又制定了“中国环境保护21世纪议程”和旨在保护海洋防止陆上活动影响的国家行动方案。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国家加大了海洋环保的法制化进程,目前与海洋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达30余部。通过实施一系列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沿海经济建设和海洋产业开发带来的环境压力。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海洋存亡,匹夫有责”,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致辞中强调,人类社会再也不能把世界海洋当成一个方便的垃圾倾倒场,或被当作一个取之不尽的财富来源。敦促各国政府、企业和个人再次显示对海洋的尊重,竭尽全力确保自然资源受到保护和可持续的利用。我国积极响应,履行对海洋的承诺,此间,开展了大规模的全国海洋环保联合执法检查,并发表了海洋环境保护的白皮书。行动表明,我国正在不断的加强海洋环境的保护力度,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初步控制,局部海域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2 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原则 2.1 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框架 海洋环境保护法是防止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总称。1979年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对海洋环境的保护方面作了规定,1983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范我国管辖海域及沿海地区海洋环境保护活动和行为。1999年,根据海洋环保工作实践对该法进行了修订,新增了海洋生态保护等有关内容。该法是我国较早颁布实施的一部环境资源法律之一,对于切实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合理开发利用和海洋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先后颁布实施了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与海洋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渔业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体系。如:海水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含油污水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海洋处置工程综合排放标准以及海洋功能区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等。这些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一些地方的法规,构成了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框架体系,为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另外,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也对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有重要的约束作用。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国际船舶防污公约、防止倾倒废弃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等。 2.2 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原则 从1982年制订到1999年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反映了我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逐步完善和思路的转变。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除保留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及污染者付费、开发者保护、公众参与等原则外,重点体现了坚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统一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并体现了与国际公约接轨。 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立法宗旨和目的中得到了体现。海洋是人类的巨大资源宝库,海洋环境污染、资源损害、生态系统的破坏,都会影响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为有效的保护生态系统,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红树林、珊瑚礁、滨海湿地、海岛、海湾、入海河口、重要渔业水域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海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及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历史遗迹和自然景观。对具有重要经济、社会价值的已遭到破坏的海洋生态,应当进行整治和恢复。体现了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由于海洋活动涉及许多方面?熏海洋环境保护管理也涉及到许多行政主管部门。对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则作了较为明晰的分工。即形成了各级政府负责实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涉海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监督管理的体制,各自的职责、权力也义务划分相对明确和具体。体现了统一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3 主要的法律制度 为了加强对海洋环境的管理,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除了对原有的限期治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和海洋环境污染民事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作了必要的充实外,还根据现实需要,新规定了若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制度、重点海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海洋环境标准制度、排污收费和倾倒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对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落后设备的淘汰制度、海洋环境监测和监视信息管理制度、海洋污染事故应急制度、现场检查制度、船舶油污保险和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等。 防止船舶污染是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海上船舶污染源具有流动性、国际性以及污染后果严重性等特殊性质,目前主要的法律制度,相当一部分受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约束,同时国内的法律制度也尽可能的在与国际公约接轨。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要求各缔约国有义务把“一般接受的国际规则和标准”作为防止、减少和控制船只造成海洋污染的最低要求;“73/78防污公约”要求船舶的所有国、船舶营运国和违章事件发生地国都应根据本国法律禁止污染行为并采取相应制裁措施;“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对船舶所有人的免责、赔偿范围、所有人的责任限制、以及强制保险制度作了相应规定;〃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要求缔约国做好大的油污事故的应急防备和进行区域性、国际性合作的制度。为了与国际接轨,我国提出了国家完善并实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制,按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由船东和货主共同承担风险的原则,建立船舶油污保险、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等。 3 当前海洋环境保护的主要政策措施 3.1 海洋污染防治 1、总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恢复和改善近岸海域的水质和生态环境为立足点,以调整产业结构、推行清洁生产为基本途径,以陆源污染防治和海岸带生态保护为重点,以碧海行动为载体,河海统筹,陆海兼顾,努力遏制近岸海域污染加重的趋势,实施重点海域陆源污染物和海上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基本改善沿岸水体和海域水质状况;加强法制,依靠科技,强化监督,重点抓好沿海城市毗邻海域、主要河口海域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2、全面实施“碧海行动计划”。经国务院批复的“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实施两年多来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国即将启动东海和南海的碧海行动计划。行动计划的目标是通过实施循环经济战略,执行“清洁生产促进法”,调整产业结构,减轻社会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压力。具体措施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建设、开展生态农业、生态养殖、小流域治理、沿海防护林、港口和船舶污染物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以及代表性、典型性海洋生态保护区的建设等措施,初步遏制海洋环境进一步恶化的趋势。 在国家行动方案实施中,建立了国家环保总局指导、协调、监督,综合部门提供政策和资金,涉海部门配合,地方政府具体实施的团结治污的机制。正在实施的重点流域和海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国家发改委指导和督促国家支持的项目;国家经贸委指导和检查有关产业结构调整、清洁生产等方面的工作;科技部负责有关科技攻关和示范工程的建设;建设部指导和监督有关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垃圾处置工程的实施;交通部等部门指导和监督有关港口船舶的污染防治计划和海上污染应急计划的实施;水利部指导和检查有关水土保持及流域治理计划的实施;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有关生态农业、生态渔业与生态养殖计划的实施;林业局等部门指导和监督实施有关海岸生态隔离带及绿化工程等项目;海洋局指导和监督有关海上石油平台、海洋倾废等方面的工作;军队环保部门组织和督促有关军舰军港的污染防治。 3、全面推行入海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我国已经在开展海洋环境容量研究的试点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测算各海域的环境容量,以容量控制入海排污总量,进而提出消减总量。严格控制陆源、船舶和养殖污染物的排放,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推行清洁生产审核,调整产业结构,强化源头控制,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等多种措施,在经济总量和污染物产生量有较大增长的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较好的控制,污染物入海总量有所减少。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推行清洁生产,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减少工业废物的产生量。实现污染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从末端治理转变到全过程控制,严格实行污染源达标排放。对新上工业企业,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做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有计划的消减。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完善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的除磷脱氮能力,要求2010年沿海所有城市的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70%。通过“城考”、“创模”等手段,控制和减少城市的排污量。 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海水养殖污染。通过生态省、市、县的创建活动,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减少化肥和农药的施用量,规范畜禽养殖场建设,污染物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颁布海水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控制海水养殖规模,推广生态养殖和立体养殖,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5、严格控制船舶和港口污染。通过加强船舶污染防治法制化建设,建立以“协作共商、预防预控、诚信管理”为内容的工作新机制,加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建设,严格执法,规范管理等举措,使船舶和港口的污染治理情况逐年提高。启动船舶油类物质污染物零排放,实施船舶排污设备铅封制度。建立大型港口废水、废油、垃圾回收处理系统,实现船舶污染物的集中回收,岸上处理。各地加强了船舶运输危险品审批和现场监督检查,开展了船舶防污染专项检查,积极推进海上船舶污染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反应体系的建设,督促港口和船舶配备污染应急设备,提高了污染事故的防御能力。 6、防止海上倾废和海上石油污染。 严格管理和控制向海洋倾倒废弃物,按照程序科学的选划倾倒区,严格执行海洋倾废条例及环评制度,进行充分论证。并加强对倾废过程的监管和环境的监测。要求钻井、采油和作业平台配备相应的油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 3.2 海洋生态保护 1、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以“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为指导,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和防止海洋生态环境全面恶化。目前,我国已经建成了海洋自然保护区80余处,其中国家级的有24处。这些保护区的建设,对典型性的海岸、滩涂、河口、湿地、海岛、红树林、珊瑚礁等各种生态系统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2、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渔业主管部门分别制订了控制海洋捕捞渔船数和功率数增加的“双控”制度,加大控制新增渔船数和压缩现有作业渔船数的力度。禁渔线管理、人工渔礁建设、增殖放流、伏季休渔制度及海洋捕捞产量“零增长”、“负增长”计划,取得了显著的效果。通过专项行动与日常执法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有力的打击了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动。这些措施,促进了作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渔业资源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资源多样性有所改善。 3、沿海防护林建设。“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总体规划”经十余年的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一期工程结束,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24.5%上升到35.5%。现在正在实施“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二期工程建设规划”。建设区域范围北起辽宁的鸭绿江口,南至广西的北仑河口,大陆海岸线长18340公里,包括11个沿海省、市、区,总面积2598.22万公顷。巩固一期工程建设的基础上,以泥岸盐碱地区和台风登陆频繁地区为重点,突出抓好沿海基干林带建设和山地丘陵水土保持林建设,使沿海基干林带全面合拢,珍稀红树林资源得到恢复和发展。在沿海地区形成稳定防护林体系的同时,满足沿海发达地区美化优化生态环境的需要。 3.3 海洋环境监测 海洋环境监测网络作为全国环境监测网的重要成员,从80年代建立以来不断的发展和完善,目前已建成了卫星、机载遥感和海上、陆地站网相结合的全方位、多要素的立体监测体系,与陆域环境监测网一起,形成了从流域到海洋的有效的环境监测体系。对重点河口、港口、重点海域、重要渔业水域以及赤潮的监测能力显著增强。目前包括全国海洋环境监测网、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区域性海洋环境监测网及行业性海洋环境监测网。在统一的监测标准和规范下,分属不同的主管部门管理实施。形成了有效的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和预警能力,能够有效的掌握海洋污染状况和变化趋势,为海洋环境管理提供了基础。 3.4 海洋环境保护国际合作 近年来,我国在参与和推动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方面日益活跃,扩大了影响,树立了负责任的环境大国的形象。我国是区域海行动计划东亚海行动计划与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的成员国之一,同时积极参加UNEP倡导实施的防止陆上活动影响海洋全球行动计划。同时,积极履行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环境义务。在双边和多边、区域国际合作中,坚持“以外促内”的原则,国际海洋环境合作项目为我国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有力的推动了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在红树林、海草、珊瑚礁及湿地保护、防止陆源污染海洋、海岸带综合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4 政策建议 4.1 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从生产、消费、回收等环节,从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从城市、农村等区域探索和实现循环经济模式。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废物排放。着手制订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以及家用电器、建筑材料、包装物品等行业在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类废物回收制度等;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并纳入国家统计体系和干部考核体系。海洋环境保护的一切政策措施必须符合科学的发展观要求。 4.2 完善税费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调整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相关的收费政策,适应市场化的发展趋势。制定有关船舶油污强制保险和油污赔偿基金制度。为解决当前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也需相应的经济政策和法律手段。从国家、区域和产业三个层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4.3 发展促进海洋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政策。 依靠科技进步解决当前面临的核心技术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发展海洋环境容量测算、环境监测、海洋环境保护综合规划、碧海行动计划制定、海岸带综合管理、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修复等技术。(作者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博士) 参考文献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国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国家现状报告. 200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 1999-2003. 张皓若,卞耀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释义. 法律出版社,北京,2000. 王灿法. 论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的特点. 环境保护,2000.4?熏 p5-7. 吴景城. 论新《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制度. 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学报. 2000.9?熏 p32-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规选编,海洋出版社,北京,2001.

减少或禁止对深海及稀有海洋生物的捕捞,禁止向海水排放工业及生活污水,避免油轮在海中失事.大概就这些吧

[1]刘南威.自然地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548.[2]李春华.环境科学原理[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4).[3]叶文虎.可持续发展引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21

① 禁止过度捕捞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生物资源是可再生资源。要保证海洋生物资源的永续利用,应该做到捕养结合。我国 近海渔业存在着过度捕捞的现象,使水产品产量逐年下降, 而且个体越来越小。比如,我国海洋主要经济鱼类之一大黄 鱼,已从最高年产19万吨降到8 万吨左右。因此,应控制近 海捕捞强度,大力发展海滨养殖业和远洋捕捞业。 ② 防止海洋污染。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海洋开发规模的日益扩大,通过各种途径到达海洋中的污染物质逐渐增多。在各种污染物中, 石油污染对海洋生物资源的危害最大。比如,石油污染形成 的油膜,会减弱太阳光透入海水的能力,影响海洋浮游植物 的光和作用;还会干扰海洋生物的摄食、繁殖和生长。 我国近海也有石油污染现象发生,使沿岸海水养殖业受到损 失。如1980年“渤海7 号”采油平台漏油,污染了海面,损失海 蟹上百吨。因此,我们在开发海洋石油资源时,一定要有防止海 洋石油污染的措施,以保护海洋环境和海洋生物资源。

环境会计的方面的论文参考文献

环境问题在全球的日益升温,使得环境会计和环境会计信息 报告 在国内外以迅猛的速度发展,并且环境会计信息报告的水平也在逐渐提高。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环境会计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环境会计毕业论文篇1 浅谈日本环境会计制度的启发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解决环境问题迫在眉睫。而我国尚未有完善的环境会计制度,导致环境会计核算内容和 方法 无法可依。日本在上世纪90年代引进环境会计,在环境会计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建立了一套健全的环境会计制度。因此,对日本环境会计制度的研究,并从中归纳出其 经验 做法,对于我国环境会计的实施与推广、及其制度构建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文献分析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在对该国环境会计制度的实施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分析基础上,阐述对我国环境会计制度构建的启示。 二、日本环境会计的制度化 1.日本政府积极推进立法 日本政府将1999年确立为“环境会计的元年”[1],着力推进该国环境会计的开展。日本政府在提出建设“循环型经济社会”的目标后,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总量控制准则,为环境会计制度的实施奠定了基础。1997年,日本环境保护省组建了由产官学各界组成的环境会计委员会,在环境会计指南的制定和推进环境会计实施方面做了大量做有成效的工作。 2.环境会计制度化和实用化 环境省1999年3月,发布了《环境成本的控制与公开指南(征求意见稿)》,随后于2000年6月发布了《环境会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2001年5月对该指南进行了修改和补充,颁布了《指南(第2版)》;同年6月发布了《环境报告指南2001—关注利益相关者》;2002年3月,发布《指南(2002版)》;此后,环境省于2003年4月颁布了《环境保护成本分类指南》。2005年2月,《指南(2005版)》的发布,使环境会计在内容要求上更加详细具体,更加具有指导意义。《指南》的不断修订完善、推陈出新,对企业建立环境会计核算体系、遵守环境会计制度,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3.环境会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在日本的许多大学中不仅开设了环境会计的课程,而且强调加强环境会计的应用推广,邀请企业界实务经验者进行学术交流,吸收更多的学者投身于环境会计及其制度构建的研究之中,为环境会计制度的构建及其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中国环境会计存在的问题 1.政府相关部门参与不积极 我国环境保护部虽然在很多环境事务活动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缺少对环境会计的关注。而日本政府在推进实施环境会计项目方面,以环境会计研究委员会为核心,开展一系列环境会计理论研究、应用研究,以及环境会计制度构建的研究。 2.缺乏相关的法制法规 近年来,虽然我国相继颁布了《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但是已颁布的法律与环境会计关联性较差[2],导致企业在开展环境会计时,无法可依,使环境会计的开展缺乏针对性、规范性。 3.缺乏环境会计的专业人才与研究 环境会计是近年来才新兴起的会计学的一个分支,我国环境会计的专业人才匮乏,大部分的会计人员只了解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等基础知识,缺乏对环境会计的学习;环境会计的研究,目前仍停留在理论研究和国外经验的介绍的层面。 四、对我国的启示 1.增强政府在环境会计制度化中的作用 我国环境保护部的职责主要是对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等。缺少对环境会计的关注,应借鉴日本的经验,建立环境会计的产官学推进机制[3],以推进环境会计制度的构建及其实施。 2.及早出台我国的《环境会计指南》 我国至今尚未建立一套健全的环境会计制度,导致企业对环境会计的核算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致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参差不齐,缺乏完整性。日本在环境会计制度建设过程中,边实践、边研究,在应用中不断地修订环境会计指南。我国应借鉴日本经验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会计指南》[4]。 3.以环境报告书为媒介推进环境会计的开展 在借鉴日本经验建立我国的《环境会计指南》的同时,大力推动企业发布环境报告书,通过环境报告书将本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及时地传递给利益相关者,将环境报告书作为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作为传递环境会计信息的媒介,以增强企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结论 日益枯竭的原料和能源的现状,要求我国必须坚持不懈的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而要突破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应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及早出台环境会计指南,以环境报告书为媒介大力推进环境会计,并加强环境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以适应我国环境会计制度化的需要。 环境会计毕业论文篇2 试论我国环境会计制度发展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逐渐凸显出来。摒弃传统的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环境会计作为企业环境经营活动的评价工具,引起国内外的关注。环境会计制度作为环境会计的实施保障,已成为学术界研究的 热点 话题。 文章 通过对我国环境会计制度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环境会计制度的具体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环境会计制度;现状;对策 环境会计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初,发展于20世纪80年代末。环境会计又称绿色会计,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计量、记录环境污染、环境防治、环境维护的成本费用,以及对环境开发所带来的效益进行合理计量与报告,而形成的综合评估环境绩效及环境活动对企业财务成果影响的一门新兴学科。它将会计学与环境经济学相结合,达到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目的。在20世纪70年代,许多国家和相关国际组织出台了环境法律法规,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对企业环境要素的管理,以及对资源的使用问题,在此背景下,环境会计从社会会计中分离出来,逐渐形成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环境会计制度是环境会计活动的一种行为准则,它是由政府及相关组织制定并实施,具有一定的约束性。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实施完整的环境会计制度。本文主要研究的是我国环境会计制度的发展现状,并且根据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达到促进我国环境会计制度构建的目的。 一、环境会计制度的概述 1.环境会计制度构建的必要性 构建环境会计制度是我国实施环境会计的需要。环境会计是我国实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必要 措施 ,也是保护和改善我国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其次,企业需要实施环境经营,树立环境经营理念,深入贯彻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目前,社会公众也越来越重视环境的保护,对企业社会责任也越来越重视,这些都促使企业逐步改变自身的生产模式和发展战略,加快实施环境会计制度。因此,根据我国环境会计发展的实际情况,迫切需要构建环境会计制度。 2.国外环境会计制度的现状 美国是实施环境会计制度较早的国家之一,该国政府十分重视环境会计的发展,该国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有关环境法规以及负责处理具体环境案件,并发布了《作为经营管理手段的环境会计入门:基本概念及术语》。为了控制环境支出,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多次发布关于企业环境成本处理的准则。 与此同时,加拿大的环境会计制度也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加拿大推行了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对环境的危害,加拿大社会各界之间紧密配合,其所有执政纲领都要体现环境保护的原则。此外,日本政府一直积极推进法律的建立;同时注重环境会计制度化和实用化,成立了以产官学协同推进体制,先后3次修订《环境会计指南》,为企业建立环境会计制度提供了依据;与此同时,积极培养专业人才,为环境会计制度的构建奠定基础。 二、我国环境会计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我国环境会计制度的现状 目前,我国没有建立完善的环境会计制度,社会各界一直在探讨研究环境会计制度。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获得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更多消费者的支持,相继发布企业环境报告书。这主要得益于2011年10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的《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构建了相关制度的框架,从而促进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步入快速发展阶段。但是,我国的环境报告书中仍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例如,规范化程度不强,定量信息较少等。总体来说,国家环保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环境报告书的准则要求,积极引导环境会计制度的建立。 2.存在的问题 (1)政府对环境会计制度重视不够环境保护是一个艰难的任务,需要多方面,多主体的共同努力,共同采取多种措施。同时环保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大,导致一些企业因缺乏监管而加大对环境的危害;对环境会计制度的宣传不够深入。(2)企业环保意识薄弱,内部控制不完善目前,大多数企业经营理念没有体现绿色环保和生态文明理念。企业没有树立增设环境会计职位的观念,环保意识薄弱,对环境会计制度认识不足,制约着环境会计制度的推进。(3)环境会计理论与实践脱节我国目前没有完善的、权威的环境会计理论体系,缺乏环境会计专业的精英人才,相关理论体系研究较为空泛,尤其是关于环境会计制度的理论与实践脱节,不利于我国的环境会计制度的实施。 三、对策与建议 1.提高对我国环境会计制度必要性的认识 美国政府非常重视环境会计的发展和环境会计制度的构建。在上世纪70年代,美国的USEPA就将有关环保方面的支出计入会计的核算范围,使其成为成本的一部分。因此我国应加强对环境会计及其制度建设,加强环境会计制度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平台,向群众普及环境 会计知识 ,提高社会各界对环境会计制度的重要性的认识。 2.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要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融环境保护观念于企业经营管理之中。完善企业内部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企业职工的环境 教育 ;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责任意识。 3.加强理论的研究 通过与先进国家交流,借鉴他国的经验与方法,加强对环境会计制度的理论研究,培养我国环境会计专业的精英人才,从而完善我国关于环境会计制度的理论知识,为环境会计制度的建立提供理论基础。 环境会计毕业论文篇3 试谈环境会计在煤炭企业的运用 摘要:许多煤炭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忽视了环境保护的问题,为了缓解环境污染给企业和社会带来的压力,有必要将环境会计引入到煤炭企业当中,促进环境和煤炭企业的和谐发展。本文从环境会计的基本理论出发,阐述了环境会计在煤炭企业中的必要性,分析了环境会计在煤炭企业中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几点煤炭企业应用环境会计的建议。 关键词:环境会计;煤炭企业;应用;研究 目前,从我国环境会计的实际情况来看,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对我们生存的环境会带来较大的污染,为了缓解环境问题给企业和社会带来的压力,我们要在煤炭企业中设立环境会计,环境会计对煤炭企业来说可以起到重要性的作用,通过环境会计可以促进煤炭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1环境会计概述 环境会计的概念 环境会计又称作绿色会计,是会计领域在经济的不断发展中派生出来的一个新分支,一般来说环境会计可以分为宏观环境会计和微观环境会计,宏观环境会计是指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环境核算纳入了核算范围,微观环境会计将环境会计核算方法在企业会计核算体系中广泛应用,我国比较侧重的是对微观环境会计的研究。在我国可以将环境会计的含义 总结 为:环境会计是企业会计的一个分支,是可持续经济发展的产物,它是对会计学理论、方法和原理的继承,并吸收了环境经济学、环境学、发展经济学等学科的理论,控制企业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 环境会计的特点 环境会计打破了传统会计的模式,同时也具备一些传统会计的特征。与传统会计相比环境会计有着以特点:(1)研究方法多样性。环境会计分析决策信息的方法可以通过完整的会计核算方式,也可以采用环境成本核算进行分析。(2)可以采用成本进行计量。在传统的会计模式下,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依据复式记账的系统,遵循的是历史成本原则,然而环境会计的特点在于可以对不同的资源进行成本计量。(3)环境会计报告包含了如何治理环境的说明。在环境会计报告中可以了解到企业的经营活动对环境带来了多大的负面影响,并从相关数据出发提出了几点保护环境的建议。 2环境会计在煤炭企业应用的必要性 企业考核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大了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对企业的考核不仅仅要看企业可以创造出多少财富,还要看企业可以创造出多少综合效益,综合效益主要就包括了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通常情况下企业的经济效益会很高,企业在追求高利润的同时会对环境带来许多负面影响,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也自然会很低,其综合效益也会较低,这样就会影响到国家对企业的业绩评价。因此,为了企业达到国家的考核要求,煤炭企业要通过设立环境会计,使得企业能够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经济转型的需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 企业管理 层逐渐认识到粗放的经济发展路线是不能够得到长期发展的。因此,为了获得更好的发展,我国企业必须实现经济的转型,通过设立环境会计来促进煤炭企业经济改革,满足社会要求。 经济全球一体化的需要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为了解决剩余劳动力的压力,更希望吸引大量的投资来解决。但是一些外国投资企业将一些环境污染的项目投放在我国,一方面我国要对其经济行为进行约束,另一方面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促进其发展,通过设立环境会计来获得经济全球一体化的主动权。 国家政策约束的需要 目前,煤炭企业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我国政府也加大了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也与其他国家一起制定了一些有关环境的政策,通过设立环境会计可以实现国家政策的约束。 3环境会计在煤炭企业中应用的问题 煤炭企业环境会计理论和实务能力有待于提高 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煤炭企业在实施环境会计的过程中都缺乏一套完善的理论和实务操作程序,由于缺乏科学的环境会计理论,直接导致环境会计实务操作缺乏科学的指导。 缺乏完善的环境会计计量方法 煤炭企业环境会计计量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即:重置成本法和市场价值法,可以看出煤炭企业环境会计的计量方法并没有得到统一,这样就会导致许多有价值的资源信息不能够在会计报告中很好地反映,企业的资产被低估,导致煤炭企业的环境资产、负债、成本的确认过程较难。 缺乏统一的环境会计要素分类 环境会计是以传统会计为前提发展起来的,因此,在会计要素方面是与传统会计的会计要素基本一致的,其中主要包括了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然而这些会计要素在现行会计准则下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这就导致了在确认环境会计要素的时候会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其中主要的确认方法有以下两种:一部分的煤炭企业将环境会计内容的确认为以下四类:环境投资、成本、权益、效益;一部分的煤炭企业将环境会计要素分为环境资产、负债、成本。 煤炭企业环境会计核算体系尚未形成 煤炭企业受到我国会计核算体系不健全的影响,在煤炭企业内部也没有形成完善的环境会计核算体系,一方面在我国会计法律中并没有严格的环境会计准则,缺乏对环境资产、负债、成本的认定标准,当企业遇到与环境相关的特殊情况的时候,也没有严格的准则进行引导;另一方面煤炭企业内部缺乏成本管理的总体实施计划,缺乏对年度成本费用支出的计划管理,大部分的员工也并没有参与到环境成本计划当中去,同时在成本耗用方面也没有一个计划,成本耗用没有从企业自身应该支出的角度考虑等。 煤炭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较多 披露的内容狭窄,内容相对简单 很多煤炭企业采用的是合并会计报表的方式来反映环境会计数据,通过三大会计报表来反映煤炭企业环境会计资料是笼统的,并不能够完整的揭示出整个煤炭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有的煤炭企业没有将采矿权、探矿权和土地使用权等环境资产进行完善的披露。 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企业数量较少 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少的一部分煤炭企业愿意主动的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现阶段对煤炭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法规的欠缺,导致了对煤炭企业环境会计监管不利的问题时常发生,因此,完善煤炭企业环境会计法律法规已经刻不容缓。 4煤炭企业应用环境会计的建议 提高煤炭企业环境会计基本理论和实务能力 完善环境会计的计量方法 影响煤炭企业环境会计得不到统一的管理因素之一就是会计核算计量方法不统一,因此,煤炭企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实践的过程中选择出适用性和可比性较强的会计计量方法,例如煤炭企业可以统一采用市场价值法来计量,防护费法和重置成本法可以起到辅助计量的作用。 提高环境会计的实务操作 一方面煤炭企业要做好会计人员的工作分配,通过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实现环境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当有关环境会计问题出现的时候,可以第一时间找出相关责任人;另一方面环境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了煤炭企业环境会计实施的水平。煤炭企业要加强对环境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会计人员进行环境会计的实务培训,只有环境会计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才能够真正地掌握环境会计的实际操作技能,才能够更好地胜任环境会计的工作。 建立健全煤炭企业环境会计核算体系 我们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建立健全环境会计核算体系:一方面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政府可以打破传统的会计理念,大胆得将传统的会计成果与现有的环境会计成果结合起来,为了进一步明确环境会计的法律地位,要将环境会计引入到《会计法》当中去,使得煤炭企业实施环境会计的过程中可以得到法律的约束;另一方面从煤炭企业自身的角度来看,为了保证环境会计核算的合理性,可以采用内部审计外包的形式,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来对环境会计信息审核,煤炭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审计方式,例如一些大中型的煤炭企业可以采用合作以及咨询内审的形式,也可以借鉴一些国外煤炭企业的先进经验,保证环境会计的顺利进行。 提高煤炭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 对环境会计披露的内容进行扩大 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煤炭企业实施环境会计还处于初级阶段,环境会计所要披露的信息包括了环境绩效信息和环境会计要素信息,其中环境绩效信息大多数是以实物技术指标量化或者定性的内容,是在企业财务 说明书 或者会计报告中用评价法和文字表达法来反映;环境会计要素信息是能够用货币量化反映出的与环境会计相关的信息。在扩大对环境会计内容的披露过程中要注意到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为了保证披露内容的完整性,既要对有利的信息进行披露,又要对不利的信息进行披露;另一方面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内容的披露要坚持定量和定性的结合,对于一些不能够量化的信息,可以通过定性的方式来反映。 扩大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数量 首先,政府要要求企业制定出有关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法规,加大监督力度,这样企业就会在政府约束力的情况下,提高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积极性;其次,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要认识到煤炭企业正在从经济效益型向可持续发展型转变,这样经营者就会更加关注环境会计内容的披露。 5结束语 随着煤炭企业不断发展的同时,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煤炭企业要认识到环境会计的必要性,要在企业内部积极的构建环境会计模式,这样我国煤炭企业才能够获得长期可持续发展,更好的服务与广大人民群众。 参考文献: [1]张鸿.浅谈宁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环境会计核算[J]. 财经 界(学术版),20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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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那会计的论文参考文献有哪些呢?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会计专业 毕业 论文参考文献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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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会计信息信息披露的研究参考文献通常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环境会计信息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和方法,包括环境会计的概念、目的、内容、标准和方法等。环境会计信息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贸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关于企业环境责任、环境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环境会计信息信息披露的实践经验,包括国内外企业在实施环境会计信息信息披露时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以及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具体实践经验。环境会计信息信息披露的研究成果,包括环境会计信息信息披露的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和研究贡献等。

法律方面论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中的一门重要课程。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基础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慕课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改革,是在当前学生学习的平台的开放性、学习主体的自觉性以及学习途径多元性的背景下提出的。做好慕课背景下的课程改革,教师要注重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充分挖掘慕课学习的平台的功能,注重加强学生专业基础,探索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课程学习模式,使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确立,在获得更丰富学习资源的同时,也充实着学习体验。

[关键词]慕课;学生主体;课程改革;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慕课,是新近涌现出来的一种在线课程开发模式,它发展于过去的那种发布资源、学习管理系统以及将学习管理系统与更多的开放网络资源综合起来的新的课程开发模式。“慕课”建立的基础是学习者的大量参与,这些学习者可根据他们的学习目标、背景知识和技能以及兴趣爱好自由选择课程并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1]。慕课的现代新型学习方式,受到了学习者的欢迎,是值得推广和应用的。

一、慕课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习特质

(一)学习的平台的开放性

互联网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一个不可忽视的存在主体,学习的平台的开放性,已经成为现代学习的主要方式之一,人们的信息和资讯量大,传统的口授或者书本,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学习需求,尤其是学习欲望强的大学生群体,他们思维活跃,喜欢尝试新事物,而良好的学习的平台就至关重要,人们对于资讯,喜欢上网搜集信息,已经成为网络化的生活环境,网络也改变着人们的认知方式。因此,传统的课堂教学,以教材为主的学习方式,很难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环境,而且学习方式单一,与信息量大的社会环境格格不入,这已经成为教学上的弊端,也不能养成学生收集资讯,利用资讯,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因此,学习的平台的开放性,尤其要在教学中重点关注,紧跟时代潮流。

(二)学习主体的自觉性

21世纪是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个体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日常生活中不断提升自己的学习能力。主动和自觉学习是个人的一项优秀特质,主体的自觉性对于学习、对于生活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高校教学中,教师要激发学生兴趣,使学生从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转变,树立现代学习理念,转变为探究和自主合作学习,这样学生的创造力可以最大限度的被激发,学生的能力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这对于提升学生自身整体素质以及主体价值意义的追寻,对于学生从学习中领略乐趣,用学习完善自己的生命体验,对个人的价值和意义都是至关重要的。

(三)学习途径的多元性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信息的需求量日渐加大,学习途径也日渐多元、丰富,在这样的情况下,学习途径的多元性对人们提出更高的要求,不仅满足于传统的书本、教师,并从中汲取信息量,而且学习方式、途径也日渐多元。热门利用和借助信息平台,通过专门网站发布和信息的搜集与整理。网络成为人们学习、咨询的重要平台,而学习也不例外,学习途径多元化的发展,对于尝试新事物,喜欢电脑和网络的新时期大学生而言是很适合的,也是这个群体乐于并喜欢接受的重要传播媒介和平台。而这种学习方式的多元化,也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学习成为生活中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仅可以通过学习完善自身,也可以实现自身更好更快的发展,这点的价值和意义是非常显著的,多元化的学习方式也使个体在学习中不断完善和充实自己,是良好的学习的平台。

二、当前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习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

大学课程中,学生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习,显现出明显的厌学情绪,兴趣度不高,对学习内容感到枯燥乏味,这些都成为学生真正体会这门课程乐趣和专业魅力的重大阻碍,学生在学习中不仅不能有所收获,对这门学科也带有偏见,影响了学习品质的培养以及教学效果的提高。这对于学生而言是危险的,也对于学习极其不利。学习方式为被动学习,学习中以消极和抵触的情绪去应对,对于整个高校学习氛围的塑造和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也同样是不利的。这是综合因素造成的,有学生自身认识的偏差,教师讲授的不到位,教材上缺乏灵活性,这些问题在慕课上都能有所解决。公众学习的平台,学生对于学习专业的魅力和基础有基本的正确认识,最新的课堂和优秀的教师,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可以在快乐中实现学习的目的与意义。

(二)理论学习多于实践应用

传统意义上的思修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较多的注重理论知识的讲授,而对于当前的热点缺乏解读的力度与深度,不注重与最前沿、最热门的社会焦点相联系,老师只注重对热点的简单解读,忽视了学习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应用,这些对于学生学习是非常不利的,不仅对这门课产生厌学情绪,学生也不能发展自己的学习能力。有份调查报告显示,大学思修课作为一门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如何加强理论与学习实践的结合,是教好这门课程的关键所在。有些非常优秀的教师,他们结合最新时政热点的解读客观、全面、上课内容充实,赋予表现力,不仅学生可以用心学,对于教师而言,也是一种学习和借鉴,能够有效的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学习途径单一

我们高校教学中,存在着尽信书的一种理念,多读书这本是好事,但缺乏对学生理想信念方面的引导,这点对于思想与法律基础知识学习是有较大负面影响的,容易造成学生思维上的局限,轻于实践,只是在理论上不断苦学,影响学生思维的提升,创造力的发挥,解决问题能力的锻炼与提升,这对于学生的学习是百无一利,是值得关注的。现在的互联网迅速发展,移动手机传媒咨询的快捷发展,影响着人们对信息的接收,处理与应用能力,因此传统的单一式教学,靠老师、靠书本,是不能满足自身发展的需求与需要的,这对于提升民族的创新能力是极为不利的,必须得以改进。而利用好新型平台学习,也成为学生学习关键重要的一部分,是值得关注和重视的。

三、慕课背景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

(一)教师要注重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

慕课提供最优质的教学资源,注重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的激发。因为学生主动利用慕课平台,就是主动学习,主动接受知识的过程,而平台上提供最优质、全面的教学资源,是对平时课堂的重要补充与发展。同时,慕课教学将完整的课程内容分解为若干细小的知识点,制作8~12分钟的微课程,学生可以就某一知识点反复学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学习的难度、提高了学习的趣味性[2]。学生在学习中享受到充分的学习乐趣,爱上学习,学习兴趣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学生也养成主动学习的习惯,是值得推广的新型学习模式。

(二)要充分挖掘慕课学习的平台功能

慕课依托互联网而生,开启了线上教学的新时代,借助互联网开展线上教学,这样既可以突破传统班级授课制课堂教学模式的局限,又可以开展大规模教学,减轻线下教学的压力[3]。MOOC学院是最大的中文MOOC学习社区,收录了1500多门各大MOOC平台上的课程,有50万学习者在这里点评课程、分享笔记、讨论交流。在慕课的学习的平台上,有丰富的资源和信息,能够完全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和对学习资源的需求。借助于慕课平台与其他学习者之间的心得体会和笔记交流,使学生在学习中可以交流,对于学生的学习也有重要的意义。这种融学习与交流为一体的学习的平台,也受到广泛的欢迎。

(三)要注重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的确立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也是新课标的要求,对于大学阶段的学生而言,学习已经成为一项自觉的活动,因此,主体地位的确立是非常重要的。慕课以服务和方便学生学习为最终导向,同样也赋予了学生以自主学习选择权利[4]。慕课作为学生学习的一个重要平台,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融入了主观的学习体验,“我要学”成为学习的主要动力,学习成为学生喜欢自愿的自觉行动。同时,慕课丰富的资源和信息量,又使学生在学习中,不仅满足其求知欲,而且在学习中享受到学习的乐趣,爱上学习,学习成为其发展的重要一部分,在学习中成长。

(四)要注重加强学生专业基础

慕课平台,目前做的比较成功的有慕课网和酷学习网等,慕课网是目前国内慕课的先驱者之一,由北京慕课科技中心成立的,现设有:前端开发、PHP开发,JAVA开发、Android开发及职场计算机技能等课程。其中课程包含:初级、中级、高级,三个阶段。而酷学习,是上海首个推出基础教育慕课的公益免费视频网站。酷学习的价值观,就是免费、分享、合作。该网站创始人李旭辉表示,对视频的热爱驱动他去无偿做这个公益慕课网站,希望孩子们看了网站后能更加快乐地学习,尤其是边远地区教育资源贫乏的孩子也能得到优质的教学。而这些视频,注重针对目前出现的学习上的最新问题,并对此予以解决,使学生在不断学习中努力提升自己。而这些精品视频学习资源中,对于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于其扎实与巩固,是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意义的,是对于日常课程不足的一种补充和完善,是对于其学习的一个提升与发展,是学习重要的平台,对学生发展起着重要的意义。

(五)探索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课程学习模式

在学习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已经引起了教育界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理论与应用型的人才,才是社会最终需要的,能给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在教学中必须要有所调整和改革,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知识的学习,充分利用慕课平台的便利,实现自身对知识的学习和积累。老师通过借鉴和学习最新的课程理念,应用于教育教学过程中,可以积极地查漏补缺,且针对最新发展的时事热点,对其进行解读,不仅培养学生分析的思维能力,还对学生价值观的正确引导与树立,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因此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这也是时代对于教学,对于学习方式提出的最新要求,是课程改革与实践发展的重要方向,是值得关注与重视的。

四、结语

慕课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研究,是现代科技的发展对教育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充分体现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而慕课,也已经影响了学生学习和发展,对于学生的学习实践是极为有利的,这也要求学生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在这一平台上不断完善和发展自己,不断努力,提升自己的学习力,实践能力与创造力,实现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学生自觉主动、自愿的学习理念以及发展。学生的不断学习,学习能力的不断增强,对于增强民族的凝聚力,民族的素质与水平,尤其是我国的创新水平与能力,有着显著地推进意义。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这不仅是对教育最好的阐释,更是对慕课学习的平台的完美总结。这是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过程,是学生学习力凝聚和发展的平台,将有利于学生在学习中不断完善和发展自身,是学生实践能力的重大提升,对学生和教育发展意义重大,因此,借助慕课平台学习,已经成为现代学习方式发展的一个重大提升,具有发展的空间与潜力,必将会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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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掌控课堂节奏。法律基础课是面向全校的公共课程,多是合班授课,学员众多。在实施过程中,教师要善于掌握讨论节奏,注重课堂的整体运作。

关键词:法律基础;案例教学

一、教学案例的选取

案例教学法是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案例教学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案例的选取是否恰当。真实性。案例要真实准确、注重细节,让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感,不可由教师主观臆测。这样学员才会认真对待案例,仔细分析案情,才能学习知识、启迪智慧、训练能力。为此,教师要深入实践,采集真实案例,选择实际发生、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例。针对性。案例应该具有针对性,与所学理论知识直接相关,为教学目标服务。法律基础课教材是法律教学的依据,而案例就是原材料。教材规定了案例的选择方向,吃透教材才能选准案例。案例选择不可脱离教材,否则就失去了理论支撑,讨论分析只能停留在表面,难以深入。典型性。教学案例要贴近学生实际,才能引起情感共鸣。对一些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进行分析,学生就会感同身受、印象深刻。要注意选用一些与大学生违法犯罪、大学生权利义务直接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讨论、思考。

二、案例教学的实施

案例导入。法律基础课前,教师先将精心选好的案例向学生展示,设置问题,让学生思考,引出法律知识点。在教学过程中,依照案情繁简,确定时间,让学生阅读案例,积极思索,形成自己的观点。教师也可以分小组,以小组形式组织活动。分析讨论。在课堂讨论时,各小组派出代表,发表本小组对于案例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回答其他小组成员的询问。允许不同观点的学生辩驳,展开探讨,在不同观点的撞击、不同角度的论证中,达到对知识的理解。在讨论中,教师要统筹规划,引导学生围绕教学内容展开讨论。教师在讨论中不要直接表露自己的观点,避免学生产生依赖情绪。如果学生分析有误,教师也不必立即纠正,通过针对性地提问,引导讨论继续下去,让学生作出判断,得出结论。归纳总结。在学生进行了充分的发言、讨论之后,教师要及时总结。总结要围绕教学目的,根据案例涉及的法律理念和法律规定,进行细致分析。同时,对学生认识有偏差或遗漏的方面,教师要重点讲解,解答疑问。力求用案例说明法理,用法理剖析案例,使法理与案例有机结合。总结不一定讲出标准答案,有些案例没有标准答案,关键是看讨论思路是否对头、分析方法是否恰当、解决问题的途径是否正确。转变教师角色。传统教学方式基本以灌输为主,教师在课堂上占据主动地位,即便在案例教学中,有些教师也不乏“主动”现象,从介绍案例、分析到得出结论,全部由教师包揽,束缚了学生的思维。案例教学中真正的主体是学生,教师要想方设法调动学生参与,适时引导,使自己从“讲授者”转变为“倾听者”、“引导者”。

掌控课堂节奏。法律基础课是面向全校的公共课程,多是合班授课,学员众多。在实施过程中,教师要善于掌握讨论节奏,注重课堂的整体运作。如果对讨论环节控制过紧,学生发言不踊跃,做不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如果控制过松,又会出现讨论声不绝而话题却游离案例之外的现象。教师要根据课程进展,灵活处理课堂上出现的问题。出现“冷场”时,要及时“串场”;出现“顶牛”时,要引导同学辨析;出现偏题时,要及时拉回主题。做好准备工作。案例教学法是以学生为主的教学方法,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学前,教师要大量收集资料,进行案例选择和教学设计。认真备课,分析讨论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充分准备。在讨论案例时,教师要做到思路清晰、思维缜密、分析有力、论证充分。案例教学法通过展现真实、典型的案例,让学生充分参与,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作为教师,还应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总结,提高驾驭案例教学法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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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人们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法律是维护秩序,规范、调整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8000字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论文摘要:依法治国就是依完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整个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法律运行机制,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加强宪法的实施,必须改进全社会的宪法观念,加强宪法的宣传,宪法实施的监督,宪法的司法化等工作。

党的十七大 报告 强调“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依法治国,概括而言,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就是依宪治国。这是因为以宪法为最高法的完备而优良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借助于国家权力所具有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它的高低、大小是衡量一部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地位的重要标志。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已为世界上各成文宪法国家所公认和接受。如日本国宪法规定,宪法为国家最高法律,凡与宪法条款相冲突的法律、法令、诏敕等一律无效。这说明:第一,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基础,没有宪法依据和宪法授权,则不能制定法律;第二,即使其他法律有宪法上的立法依据,但其内容和精神也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条文相抵触,否则无效或部分无效;第三,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遵守、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我国现行宪法也规定了自身最高的法律地位。

(二)宪法规定了法治匡f家的基本制度。

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例如我国现行宪法包括四个修正案

(1)全面、准确地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规定:“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杂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

(2)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我们的国体,它确定了我们国家的性质和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而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还有其他劳动人民,把国体确定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3)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定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从中体现出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4)规定了我们国家在政治、经济、 文化 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再如美国1789年宪法第一条就规定了代议制度,其中包括美国国会的组成、职权、活动原则及其与总统、联邦法院的分权制衡关系等等。

(三)宪法规定了整个国家的法律运行机制。

宪法规定了宪法和法律的监督、解释体制。我国宪法在 总结 建国以来的实施 经验 和吸收各国宪政发展长处的基础上,确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这既保证了“议行合一”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又兼取特设专门机关监督的优势,使宪法实施的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一般法律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循宪法,同宪法的原则精神相符合,否则势必会损害国家的根本利益,影响国家的法治建设,因此,各国宪法对于宪法实施的监督都做了规定。如,我国宪法就明确规定由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实施。

(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基本权利表明了公民在—个国家中的宪法地位,是公民行为合法性的依据。自宪法产生以来,公民的基本权利就是宪法的一项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现行宪法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对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作了广泛的、充分的规定。首先强调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条基本原则。还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权利和自由,社会经济权利,监督权,老人、妇女和 儿童 等特定主体的权利等等。

我们不但在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在许多方面还有保障:(1)物质保障。我们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广大劳动人民直接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提供了物质条件。(2)政治保障。我们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决定了全力维护广大劳动人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核心职能之一。(3)法律保障。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体现,因而它不仅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依法制裁侵犯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行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

宪法所规定的这些制度,不仅为法制的统一奠定了基础,而且也为法制的完整提供了保证。如果没有宪法,各种法律和法律制度就没有统一的依据,法制的内部一致性就没有了根本保证;同时,也只有在宪法制定和颁布之后,其他法律以及整个法律制度才能获得赖以产生的基础,有关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宪法等机关的组织,才能根据宪法的知道原则而被确立下来。

二、改进宪法观念,加强宪法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但是只有把纸上的宪法转化为社会主体的行动指南,宪法才能真正成为物质力量,立宪的目的、宪法价值才能实现。因此我们需要在全社会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宪法意识,培植宪法信仰,使宪法铭刻在公民的心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首先,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

我国宪政建设缺乏先天的内在因素,宪政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国家或政府推动的,是通过国家或政府来组织实施的。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重要的是要对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的普及、宣传。目前,在相当多的党政干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头脑中,并没有宪法至上的观念。人民主权是宪法的原则之一,其核心思想就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的党政干部、工作人员具备了较高的宪法意识,宪法在实施过程中就不会因遇到法盲而侵犯公民权益。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还必须向公民宣传宪法知识。让公民了解宪法最根本的精神就是限制权利、保护权利,国家机关只是受人民委托,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应该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国家权力应该时刻以保护公民权利为己任。不懂宪法,就意味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工作

一个国家法治状7兄和法治水平如何,与该国宪法的规定在实际中得到实现的程度密切相关。如果宪法得不到有效地实施,就不可能实现法治,至多只能造就人治形式下的法治,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所以,保证宪法的实施就成为一国法治建设最重要的任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就要加强监督机构监督宪法实施活动的法律效力。通过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将违宪的概念和含义确定下来,注重违宪与法律责任制度的衔接和关联,同时设立违宪责任形式和违宪责任所对应的法律制裁 措施 。对于此类工作,如能持之以恒,如能制度化,就可以极大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树立宪法的权威地位。还要加强社会公众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公众对宪法的监督是人民对国家进行监督,对宪法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一是通过宪法赋予公民的批评、建议和申诉、控告和检举权,通过制度的手段对违宪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二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也就是社会舆论和新闻批评的方式来实行对宪法的监督。

最后,加强宪法的司法化

长期以来,一些同志认为宪法作为根本法的作用,不是通过宪法条文的规定直接实现的,而是通过其他部门法来实现的,所以,宪法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没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这种错误认识是宪法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法律调控手段造成的。加强宪法的实施关键还在于加强宪法的权威性,最突出的就是宪法的司法化。为此,必须赋予宪法的可诉性,使宪法直接进入司法活动当中,人们从自己周围发生的各种案例中体验到宪法的价值,在利益关系中实现宪法规范。公开取缔、撤销违宪立法,禁止、杜绝违宪行为,依法追究各种违宪责任。建立、健全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强化全国人大及其会的机构建设,强化普通法院的行政庭建没,规定审查违宪案件的权限,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地方性法规等,对违宪法律、法规宣告无效或者拒绝适用。通过弹劾、罢免等方式追究违宪行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我们欣喜地看到2001年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山东“齐玉苓案”的批复,开创了将宪法引入司法诉讼的先河,这意味着任何公民的权利都会受到宪法的保护,从而使公民从心理上产生了对宪法的神圣感与崇敬感。

浅析舆论对刑事审判的影响及规制

一、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形式

法院是刑事裁判的唯一主体和权力行使者,但由于媒体报道产生的社会效应,使其在刑事审判中掌握了主动权,成为引领刑事判决的风向标。目前,我国舆论影响审判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于传媒报道了具有争议性的司法案件,引起了民众大规模的热议,然后传媒以公共讨论平台的身份发布这些争议,致使形成了舆论与法院之间观点的对峙;[1]另一种是网民为引起广泛关注,在网络媒介上发布了争议性的案件,导致了大量的评论和转载,各家媒体也开始闻风争相报道,舆论在所谓情理的参与下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给法院带来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媒体在对进入司法程序中的司法案件进行报道时,抢先对案件进行讨论、分析,甚至攻击、侮辱与案件有关的法官、当事人及 其它 诉讼参与人,得出预测性结论,令受众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造成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法院审判的现象。[2]

二、舆论影响刑事案件的特征

(一)当事人身份特殊。

涉案当事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名人往往是媒体吸睛寻求关注的出发点,为了防止具有特殊身份的涉案人员获得特殊法律待遇,对案情进行大肆报道,引起民众的广泛监督。法官在民众的监督下如履薄冰,稍有不慎,便会威严扫地。

(二)具有间接性和代理人效应。

舆论以其明显的倾向性引导大众,生成了一种足以影响法院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得审判在不同程度上丧失了其应有的公正性。[3]而另一方面,一方当事人为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试图从舆论方向影响司法审判,主动要求媒体介入报道,媒体对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先入为主作出倾向性的报道,引起社会大众关注,形成舆论观点,对法院的审判评论和干预,法院的中立地位受到威胁,被倾向性观点开始引领,大大影响了司法审判公正度的最大化。

(三)影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我国刑法为实现量刑的合理合法化,针对不同的案件性质和事实,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情节。在实践中由于媒体等舆论的倾向性报道和评论,使得一些本应具有减轻,从轻量刑的被告人因其身份特殊而受到限制,法院在权衡下,选择了妥协民愤,舍弃了司法审判原则,牺牲了被告人的利益。

(四)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权威。

随着舆论对审判影响的日益严重,使人们不得不怀疑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公平正义是法律追求的重要价值,是人们信服司法和法律的根本,司法的权威性才能牢树于民心,然而,政府部门为了平息民愤对司法进行大肆干预,严重威胁司法的独立性,使法官妥协于社会舆论,致使本已明确审判方向的在审案件被迫改变初衷,作出迎合舆论的裁判,已经生效的判决也再次被掀起再审风波。司法的权威性荡然无存,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人们不再信赖和尊重司法,反而遇事直接诉诸舆论或信访,司法名存实亡。

三、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规制

(一)提高媒体素质。

在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媒体的报道和评论往往具有很严重的倾向性和针对性,无法以法律的角度作出客观的评论,经常以道德的名义对案件情况进行倾向性报道,在案件没有作出判决前,提前给涉案人员定罪量刑,扣上犯罪的帽子。所以,媒体应首先做到对案件的相关情况做到保密,尤其是被告人的隐私。其次要时刻维护司法尊严,客观评价司法行为,充分考虑报道的时机和场合,适时适度的对案件进行报道,正确引领舆论方向,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丰富 法律知识 ,培养法律思维,从法律角度出发,与司法部门进行沟通,避免观点分歧。

(二)推动司法公开。

舆论之所以相悖于司法,正是由于司法的不公开透明,才会引起民众对司法正义性的质疑,对法院产生误解。司法公开是人民真正理解司法活动公正性,避免误解性舆论泛滥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司法公开 渠道 和机制 [本文由提供,第 一论 文网进行论文代写和论文发表服务,欢迎光 联系方式QQ 712086966],使人民大众时刻能够了解和掌握自己所关心案件的进程,全程见证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如完善人民陪审制度,推广司法文书公开和庭审公开渠道,及时答疑解惑,澄清有关事实真相。使人民大众信服司法,扬威司法,依赖司法。

(三)提高法官水平。

法官是裁量权的最终行使者,其裁判结果是否令人信服,不仅仅是依法裁判,更是取决于其判决理由的充分性和逻辑严密性,民众主要通过判决理由对案件提出评判,所以法官需要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向民众就裁判结果作出解释说明,而这最终要求法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站在法律思维的角度,向社会作出普遍接受性的发言。

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向来是情、理、法的并重结构,所以说,规制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任务仍艰巨曲折。

参考文献:

[1]周福兴.新时期“媒介审判”现象的深层机制[J].新闻窗,2009,(2):18

[2]付松聚.我国“媒介审判”现象研究[D].河南:郑州大学,2009.

[3]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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