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发表百科

劳动技术的论文题目

发布时间:2024-07-07 16:29:31

劳动技术的论文题目

中师劳动技术教学实践与思考劳动技术教育是普通中学及师范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好劳动技术课是实施劳动技术教育的主要途径。近十年来,我们充分发挥学校现有的生物教学资源的优势,从池州市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生物教学为起点,以农业技术为突破口”的原则,大胆进行中师劳动技术教学的实践研究与改革创新。现将我们的做法和体会介绍如下。!念好“农”字经,选准教学内容随着农村经济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农业已进入由单纯粗放型的小农业向现代化和产业化的大农业转变阶段"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技术已由传统的低标准的常规技术向跨世纪的高新技术过渡。特别是被定为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的池州市,地理环境优越,生物及农业资源丰富,广大农民十分渴望掌握和应用农业新技术。鉴于此,我们在确定劳动技术的教学内容时,本着为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原则,在“农”字上大做文章。多年来,我们坚持给学生讲授花卉栽培技术、棉花等农作物“两高一优”栽培技术、甲鱼等水生动物的人工养殖技术、简易大棚的制作及大棚蔬菜的优化栽培技术、板粟等果树的修剪与嫁接技术、杂交稻人工制种技术、食用菌的菌种制作与科学栽培技术、茶树的栽培管理与茶叶精加工技术、桑树的栽培管理与家蚕的人工繁育技术、庭院经济与无土栽培技术、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使用与维修技术等等"要求学生重点掌握其中在当地有较大的推广和应用价值的!#$门新技术,以突出地方特色,提高劳动技术教学的社会效益。$把好“学”字关,巧编乡土教材教材乃教学之本,编写和使用高质量的教材是提高劳动技术教学效果的基础环节。但由于我国中学及中师劳动技术教育起步较晚,且劳动技术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实践性、地方性、季节性和可迁移性的特点"要实现劳动技术教学真正为当地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的目标,单纯依靠全国或全省统编教材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自编乡土教材。但怎么编?编什么?这又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近年来,我们广泛参阅周边学校及有关省、市劳动技术教材,掌握既有利于学生“学”又有利于教师“教”的原则,在反复调查、分析、研究本地农村经济建设的现状和发展方向的基础上,终于编写出一套具有很强的池州“农”味的乡土教材,其中部分内容已被吸收到省中师劳动技术教材中去。当代社会飞速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为了紧紧跟上时代的步伐,保持农业技术教学内容的科学性、权威性、先进性和可行性,我们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做到及时、正确、恰当地补充一些农业技术新信息、新成果和新经验,使我们的乡土教材“乡”而不“土”,课堂教学常教常新。%唱好“能”字戏,完善教学模式我国中学及中师劳动技术教学目前还处于“哺乳”阶段,没有现成的课堂教学模式可供借鉴,怎样使劳动技术教学跨入规范化的轨道,最大限度地展示劳动技术的学科特色,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育人功能,是我们特别关注的话题和教研方向。!&粗待理论,细待操作。任何一门劳动技术都有一系列相对独立和完整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体系,而劳动技术教学的最终目标在于培养学生的劳动素养和劳动技能。为此,我们在教学实践中,科学地进行教学设计,对纯理论知识讲得很少,一般只讲述与技术实际应用有密切联系且非讲不可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凡是与技能实际操作无关或通过生物等其他学科的课堂教学可以学到的理论知识和技术原理部分基本不讲,但对技术的操作环节与技巧原则要一一讲明,绝不含糊。教师的首要任务是让学生知道怎样做,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做的问题,尽可能让学生自己去分析解决。例如,在讲授桃树修剪技术时,我们在讲清具体操作要求和方法步骤之后,就组织学生到实践基地(本校桃园)去进行操作训练,教师注意示范、检查、校正和评估,至于修剪的目的及有关生理原则等,则要求学生课后通过查阅生物教材及相关参考资料自行解决。!’能者为师,互教互学。我校学生大多来自农村,个别同学在家乡的生活和实践中,已经学会甚至熟练掌握了所学的劳动技术,成为学生中的“能”者。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我们在讲授相关技术过程中,有意识地对学生中的个别“能”人进行重点超前辅导和培训,使其充当“小先生”的角色,提倡能者为师。例如,我校学生王丽自小随父植棉,堪称学生中的植棉高手,在讲棉花“两高一优”栽培技术时,我有意安排她进行示范讲解和操作表演,学生兴趣很浓,效果甚佳。"’强化训练,发展专长。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技术专长,我们在抓好全面教学的基础上,广泛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成立了多种兴趣小组和科研课题小组,如花卉栽培小组、食用菌课题小组等,通过这些活动使学生的劳动技能得以拓展和延伸。此外,我们还组织学生回家乡进行调查研究或直接参与生产实践,当好农村致富的助手和参谋,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技术专长。近年来,我们的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和调查研究,先后写出())余篇有一定价值的小论文和调研报告,其中部分文章在全省或全国得奖,为当地农村经济建设和资源的开发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完善设施,广辟基地。为了提高劳动技术教学效果,我们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生物、化学等学科教学设备,并大胆地使用投影仪、录像机及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实现资源共享。同时,我们还根据教学需要,先后购置了枝剪、花盆、种子、化肥、农药、农具等,学校专门设立了两间劳技专用教室和三间器材室。此外,我们还指导学生自己动手在校内兴建了桃园、松园、竹园、菜园等实践基地,并与农户、农场、农科所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广泛的校外实践基地。&把好“质”字关,完善教材机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实事求是地对教学进行正确评价,是劳动技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劳技课的考核又不能像一般文化课那样“一纸了事”。近年来,我们借鉴外地经验,从三个方面对学生进行成绩考核:一是思想品德考核,主要包括劳动观点、态度、表现、出勤及艰苦奋斗精神等内容。考核时采取自评、集体评、教师评三结合的方式,权重为%)*;二是理论知识考核,主要包括所学技术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等内容。考核时采取签卷的方式,权重为#)*;三是技术应用考核,主要包括动手能力、技术素养、熟练程度等内容。考核时采取实地表演、纠错示范的方式,权重为()*。实践证明,上好劳动技术课,不仅能使学生掌握一技之长,为振兴农村经济服务,而且能够大大提高学生的科技素质和劳动素养,有利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来全民族素质的提高。

工业工程论文选题

导语:关于工业工程论文,有哪些题目可以进行参考和选择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工业工程论文选题,供各位参阅。

1、VM及应用

2、提高产品可靠性的途径

3、全面质量管理在企业中的应用

4、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应用

5、质量成本控制在企业中的应用

6、生产的组织,计划与控制

7、降低在制品的途径与方法

8、库存控制与分析

9、工效学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10、工效学原理在投资决策中的应用

11、网络计划在企业生产管理中的应用

12、影子价格在生产管理中的应用

13、日用品价格体系研究

14、JIT与产品功能分析

15、制造企业库存问题研究

16、我国汽车市场的发展问题分析

17、论我国农产品绿色经营

18、如何构建以快速物流为核心竞争力的物流组织结构

19、物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建

20、实现快速物流对企业管理的价值

21、加强物流管理对企业实施低成本战略的价值

22、基于ABC+EVA的企业业务外包研究

23、绿色供应链环境下供应商的评价与选择研究

24、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运作模式

25、企业业务流程再造(BPR)研究

26、基于精益生产的现场改善研究

27、TPS在WQ纺织公司织造车间的应用探讨

28、JIT在我国中小企业实施条件分析

29、供应链战略联盟的风险问题研究

30、云南发展现代物流的对策研究

31、企业知识的“隐性度”及其分类研究

32、我国中小企业激励机制的探讨

33、我国中小企业的质量管理现状与分析

34、供应链环境下大型家电零售企业库存问题研究

35、基于废弃物回收的逆向物流管理

36、供应链模式下制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

37、工业工程在淄博某电器公司的应用

38、网络计划优化问题的研究

39、RFID(无线射频技术)在我国物流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40、丰田生产方式在制造企业供应链管理中的应用

41、生产企业物流运营管理研究

42、山东省中小型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现状及发展研究

43、面向需求的并行制造系统

44、影子价格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45、我国冷链物流的现状分析

46、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因素研究

47、半岛城市群现代物流业发展研究

48、绿色物流理论及其发展路径探讨

49、我国零售业配送中心运输成本的控制

50、基于EAM信息系统的库存管理研究

51、如何降低项目的风险

52、S在山东万事达集团公司现场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53、工效学在管理中的应用

54、图书出版业供应链现状及对策研究

55、我国企业逆向物流的管理策略分析

56、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物流配送研究

57、我国物流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58、我国网络营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59、现代企业S管理及其推行实务

60、现场管理思想在耐力鞋业有限公司的研究与应用

61、电子商务下的物流管理

62、供应链环境下制造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研究

63、供应链环境下物流服务质量研究

64、IE在制造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65、GT在制造系统中的应用及效益分析

66、MC相关技术,策略及应用

67、AM或LP在企业中的应用

68、论改制企业物流管理存在的问题

69、论我国物流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70、应对国际化竞争中小企业物流管理的策略

71、以物流为中心构建企业战略

72、如何构建以快速物流为核心竞争力的物流体系

73、分散网络化制造中的技术外溢研究

74、产业集群中的企业技术转移研究

75、产业集群中企业技术创新研究

76、供应链环境下的物流服务质量研究

77、分散网络化制造模式下的质量体系研究

78、物流企业竞争力比较研究

79、基于供应链合作的产业集群技术创新模式研究

80、RFID(无线射频技术)在中国的应用研究

81、供应链的优化策略

82、逆向物流及其管理研究

83、浅谈绿色物流管理

84、第三方逆向物流管理

85、生产企业物流管理

86、我国第三方物流现状与发展

87、降低库存的途径与方法

88、ERP,MRPII在企业的应用

89、作业成本法在制造企业的运用

90、论客户关系管理中的客户忠诚度

91、中小企业的发展及存在问题研究

92、制造业厂址选择研究

93、工效学原理在投资决策中的应用

94、敏捷企业的构建研究

95、敏捷企业风险管理研究

96、供应链管理环境下业务流程再造研究

97、房地产企业业务流程再造的研究

98、准时生产及其在我国企业中的应用研究

99、连锁零售超市配送模式比较研究

100、第三方物流企业客户关系管理研究

101、虚拟物流企业合作伙伴选择和绩效评价研究

102、我国中小型企业推行“S”管理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103、万方物流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104、基于网络销售的物流配送体系研究

105、PDM在制造企业产品设计中的应用

106、制造业生产现场管理问题研究

107、人因工程在我国制造企业中的应用分析

108、我国中小型企业员工培训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109、敏捷制造在我国中小企业应用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110、农产品物流系统的构建与分析

111、我国中小企业实施精益生产的对策研究

112、民营企业人才流失原因及对策分析

113、我国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研究

114、基于精益思想的物流中心运作研究

115、我国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研究

116、企业知识管理绩效评价研究

117、我国企业品牌经营对策研究

118、供应链环境下制造企业生产计划与控制

119、准时化生产在我国制造企业的应用研究

120、制造业现场管理中产品质量管理研究

121、供应链管理环境下业务流程再造研究

122、山东鲁得贝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成装车间现场管理研究

123、我国物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建

124、浅析知识型员工激励策略

125、我国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实施研究

126、精益管理在生产制造过程中的应用研究

127、我国企业实施敏捷制造的对策

128、企业名牌经营

129、企业激励机制的研究

130、“业绩考核”与“素质考核”的区别与应用

131、我国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132、我国企业实施精益生产管理的研究

133、论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34、论关系营销

135、浅谈企业物流系统的规划

136、新产品开发策略

137、民营企业如何吸引,保留人才

138、论我国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物流管理存在的问题

浅谈劳动技术课的教学 [摘一要]当今社会,劳动技术在整个社会生产和生活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劳动技术素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 十分重要的。直面新课程,我们劳动技术课教师肩负新世纪下的社会型人才的培养任务。课堂教学如何实施才能更好地 担当此重任,我结合自身的劳技教学实践,谈谈自己的体会。 [关键词]劳动技术课;技能培养 1、劳技课教学的特点、规律和基本要求 劳技课教学有相应的教材、有教师指导,学生可以在教师有目 的、有计划的指导下,学到比较系统的劳动技术,提高动手能力。同 时,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养成健康的劳动情感和良好的劳动习惯。 但是,劳技课教学与其它学科的教学相比又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需 要具备一定的场地、专用教室、设备、工具和材料等基本教学条件。 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理解从事某种劳动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要求 后,通过动手操作练习,形成熟练的劳动技能。劳动技能的培养是 劳技课教学的核心,在劳动技能的培养中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养 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理论联系实际。教师要注重学生所从事的劳动项目和内 容,组织有关知识的教学,做到手脑并用,知识和技能并进。 注重思想教育。劳技课选择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的组 织,要有利于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有利于思想教育的全过程渗透。 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劳动技术教育受学生身心 发展水平的制约,教师要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性别、认知水平和能 力,选择学生力所能及的项目和内容。 注重综合性。把有关学科的知识技能有机地渗透到劳技 课教学中,把劳技课教学与参加校办厂、校外工农业生产的劳动, 以及参加社会和学校的公益劳动,自我脑力劳动、家务劳动,有机 地结合起来;把课内与课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2、认真钻研教材,精心选择教学内容,优化课堂教学过程 我们要遵循劳技课教学的基本要求,研究现行教材,结合学校 实际、学生的实际,及教师个人特长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然后设 计课堂教学,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抓住导入、示范、练习、评价四个 关键环节,组织教学过程,提高教学实效。 激趣导入。教师要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营造积极的 学习心态。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呢?常用的方法有:实物展 示法、设疑法、谈话法等。例如,在讲授第二册第三章第一节毛线 编织时,在轻松优雅的音乐声中,几位同学身着款式新颖,色彩艳 丽的毛衣,款款走上讲台来,展示毛线编织物的独特魅力。在展示 过程中,教师因势利导地讲述,毛线编织品具有保温性好、伸缩性 较大,穿着舒适暖和等优点。学生的学习兴趣一下子被激发起来, 产生了强烈的求知欲,接着导入如何编织毛衣。 突破重点和难点。做好技术操作示范是劳动技术课的一 项重要任务,完成好这一教学任务,首先要引导学生掌握理解有关 知识和具体的技术操作方法;其次教师的操作示范至关重要,要求 教师示范动作要规范、娴熟,步骤要清晰、明了;要注意面向全体学 生,位置要高一点,有些动作可以夸张、放大一些,尽量让学生看清 楚。因受教学内容限制,有的动作不宜演示清楚,可选用电化教学 的手段进行演示。例如:在第一册第三章烹任第四节《刀工与配菜》 一节教学时,运用摄像的特写等技术将常用的刀法如切、片、剁、剞 等制成录像片,教师边讲解边通过录像演示,将展现关键动作的特 写镜头定格,或反复播放,让学生观察、模仿、揣摩,取得了较好的 教学效果。 加强课堂练习,促进学生劳动技能的形成。教育心理学告 诉我们:“人们的技能都是经过练习而形成的,练习是学生的心智 技能和动作技能形成的基本途径。” 劳动技术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课堂练习尤为重要。经 过实践研究,我认为基本知识的讲解与练习的时间大致为1:2,要 求把个人练习、分组练习、课堂练习和课外练习有机结合起来。如 《刀工与配菜》一节,让学生在规定时间里每人完成一桌冷拼盘时, 就比较困难。因此,可以小组为单位制作拼盘,这样,教师既能完 成教学任务,又锻炼了学生的动手能力,还培养了学生在社会劳动 中的合作精神。练习时教师要注意巡回指导,发现有共性的问题 可提醒学生注意纠正。许多技术动作在练习时可以配上轻松、愉 快的乐曲,以稳定学生的情绪,使学生在愉悦的音乐声中完成练习, 并得到美的享受。有些技能单靠课堂内练习是远远不够的,因此 还要布置课外练习,也可以与课外活动结合起来,例如:《毛线编 织》、《服装裁剪》等等。类似这种练习可制作编织作业本和服装裁 剪本,学生把完成的作品和裁剪的小纸样粘贴在作业本上。在教 学实践中,还将劳技课向其他学科渗透,鼓励学生写劳动札记,这 样既加强了所学技能的练习,又培养了学生爱劳动的习惯,同时还 能提高写作水平。 引入竞赛机制,注重成果评价。教师在一堂课的最后几分 钟内,要对本节课的重点知识要求、主要技术动作简要地进行小结。 对学生的劳动成果要及时做出评价,教师对好的作品要给以充分 的肯定,进行表扬。还可以开展劳动竞赛,通过同学与同学之间、 小组与小组之间的劳动技术竞赛,既能检查教学效果,又能促进技 能的形成,还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了自信、自强、团结协 作的品质。 3、注重学生技术意识的培养和良好技术习惯的养成 技术对以学习为主的学生来说似乎离得较远。但作为社会人, 掌握生存的本领是新课程理念引领下现代学生所必须拥有的。要 生存必须掌握本领,要掌握本领必须要拥有技术。让学生提高对 技术的认识,培养学生对掌握技术意识的观念,教师的引导尤为重 要。 在《园艺》课中,讲花卉的栽培时,我就让学生看一些生活中无 土栽培的作品及无土栽培技术和一些如太空水果的最新科技的录 像,了解生活中的技术。让学生体验动手与动脑的乐趣,感受技术 的价值。在“花卉的栽培系列活动”中,让学生亲自动手,每人种一 盆植物,最后评比。学生选择种植的植物、写好成长日记、分析问 题、展示成果、反思等。确定目标、制订方案、收集资料,并进行分 析处理、寻求问题的答案或结论,让学生有类似科学研究的体验过 程。动手动脑过程中让学生享受其成果,体验它给自己带来的乐 趣,也感受到了技术的价值。“良好的习惯,受益终生。”面对激烈 竞争的技术社会,我们要在平时的教学中让学生尽快地融入社会, 适应新世界。引导学生学会合作、学会竞争、学会生存。通过劳动 与技术课程,让学生认识创业的艰辛,形成初步的创业意识;形成 与技术相联系的经济意识、环保意识、审美意识等;增强生活的主 体意识,形成积极的生活态度;认识适应社会的重要性,领悟个人 与集体的关系;掌握基本的技术学习方法,形成一定的科学态度以 及技术创新意识,具有一定的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养成现代劳动者 应具备的与社会相适应的良好技术习惯。(下转第91页)(上接第83页) 4、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开展多层次培训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没有高素 质的教师,就培养不出来高素质的学生。而劳技课教师的匮乏和 素质不高成为劳技课教学实效差的一个主要内在因素。因此,一 方面要引导教师不断深化对劳动技术教育的认识,增强教师提高 自身素质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树立敬业精神。另一方面,要积极组 织开展各层次的师资培训工作。除了组织劳技课教师参加省、市 教研室举行的业务培训以外,还要举行各个级别的劳技教师系列 活动。比如劳技课教案展览,劳技作业现场观摩交流会,劳技课教 学观摩活动等,这些活动使教师学习了新的劳动技术,开拓了改革 劳技课堂教学的思路,而且注重了教学经验的总结、交流。 多层次的培训和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提高了劳技课教 师的素质,为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创造了条件。当然,影响劳技课 教学的因素还很多,如劳动技术教育设备、工具、劳动实践基地建 设和使用、以及有关劳动技术教育校内外环境等,如何优化这些因 素,有待于进一步进行探索。满意请采纳

劳动技术课论文题目

目前,经济高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人的因素也越来越成为企业实现自己战略目标的关键因素, 人力资源管理 已成为 企业管理 工作的核心。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毕业 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1、如何挖掘员工的潜能

2、关于构建人力资本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探讨

3、浅谈企业绩效评估与员工激励

4、薪酬制度改革对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研究

5、人力资源管理的趋势与创新

6、我国人才测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7、人力资源管理要为企业增值服务

8、论职务晋升的激励作用与公正原则

9、企业绩效评估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0、福利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1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弊端及对策略

12、浅析企业人力资源成本的控制

13、绩效考评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弊端

14、在金融危机下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及转化

15、人际冲突对于销售团队绩效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16、浅析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的问题

17、从人才危机看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18、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分析

19、浅析我国企业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家族式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困境出路

1、浅谈员工绩效管理

2、关于构建人力资本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探讨

3、浅谈企业绩效评估与员工激励

4、论职务晋升的激励作用与公正原则

5、企业绩效评估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6、如何进行有效的激励

7、人际冲突对于销售团队绩效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8、浅析我国企业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9、 保险 业人力资本的激励与监督机制

10、沟通在绩效管理中的体现研究

11、基于工作绩效的雇员流动机制研究

12、工作绩效评估中的信度问题研究

13、知识型员工激励问题研究

14、信息不对称与绩效评价研究

15、绩效管理过程中的关键因素探析

16、论绩效管理中的沟通问题

1. 解读 劳动合同 法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2. 保险业人力资本的激励与监督机制

3. 人力资源价值和企业价值评估

4. 现代企业人事测评技术及其应用

5. 中层行政管理人员评价体系的建立

6. 关于经营管理者称奇报酬激励机制的探讨

7. 沟通在绩效管理中的体现研究

8. 企业销售人员绩效考评体系研究

9. 工资决定因素与企业劳动工资改革分析

10. 中小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的探讨

11. 职工持股计划在高技术产业的探索与实践

12. 关于企业管理人员绩效考评研究

13. 基于工作绩效的雇员流动机制研究

14. 工作绩效评估中的信度问题研究

15.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16. 企业绩效管理模式研究

17. 企业员工满意度调查研究

18. 企业员工薪酬制度研究

19. 酒店人力资源管理初探

20. 我国农村人力资源状况调查分析

21. 我国行业工资差异之演进及其原因

22. 论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员工股权激励

23. 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激励模式探讨

24. 自助式福利体系的设计

猜你喜欢:

1. 人力资源毕业论文题目

2. 人力资源管理毕业论文题目

3.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毕业论文题目

4.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5. 人力资源毕业论文较好的题目

6.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论文题目

您好好看一下书本,查找一下资料,相信可以想出一个更好的题目

中师劳动技术教学实践与思考劳动技术教育是普通中学及师范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好劳动技术课是实施劳动技术教育的主要途径。近十年来,我们充分发挥学校现有的生物教学资源的优势,从池州市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生物教学为起点,以农业技术为突破口”的原则,大胆进行中师劳动技术教学的实践研究与改革创新。现将我们的做法和体会介绍如下。!念好“农”字经,选准教学内容随着农村经济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农业已进入由单纯粗放型的小农业向现代化和产业化的大农业转变阶段"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技术已由传统的低标准的常规技术向跨世纪的高新技术过渡。特别是被定为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的池州市,地理环境优越,生物及农业资源丰富,广大农民十分渴望掌握和应用农业新技术。鉴于此,我们在确定劳动技术的教学内容时,本着为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原则,在“农”字上大做文章。多年来,我们坚持给学生讲授花卉栽培技术、棉花等农作物“两高一优”栽培技术、甲鱼等水生动物的人工养殖技术、简易大棚的制作及大棚蔬菜的优化栽培技术、板粟等果树的修剪与嫁接技术、杂交稻人工制种技术、食用菌的菌种制作与科学栽培技术、茶树的栽培管理与茶叶精加工技术、桑树的栽培管理与家蚕的人工繁育技术、庭院经济与无土栽培技术、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使用与维修技术等等"要求学生重点掌握其中在当地有较大的推广和应用价值的!#$门新技术,以突出地方特色,提高劳动技术教学的社会效益。$把好“学”字关,巧编乡土教材教材乃教学之本,编写和使用高质量的教材是提高劳动技术教学效果的基础环节。但由于我国中学及中师劳动技术教育起步较晚,且劳动技术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实践性、地方性、季节性和可迁移性的特点"要实现劳动技术教学真正为当地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的目标,单纯依靠全国或全省统编教材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自编乡土教材。但怎么编?编什么?这又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近年来,我们广泛参阅周边学校及有关省、市劳动技术教材,掌握既有利于学生“学”又有利于教师“教”的原则,在反复调查、分析、研究本地农村经济建设的现状和发展方向的基础上,终于编写出一套具有很强的池州“农”味的乡土教材,其中部分内容已被吸收到省中师劳动技术教材中去。当代社会飞速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为了紧紧跟上时代的步伐,保持农业技术教学内容的科学性、权威性、先进性和可行性,我们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做到及时、正确、恰当地补充一些农业技术新信息、新成果和新经验,使我们的乡土教材“乡”而不“土”,课堂教学常教常新。%唱好“能”字戏,完善教学模式我国中学及中师劳动技术教学目前还处于“哺乳”阶段,没有现成的课堂教学模式可供借鉴,怎样使劳动技术教学跨入规范化的轨道,最大限度地展示劳动技术的学科特色,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育人功能,是我们特别关注的话题和教研方向。!&粗待理论,细待操作。任何一门劳动技术都有一系列相对独立和完整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体系,而劳动技术教学的最终目标在于培养学生的劳动素养和劳动技能。为此,我们在教学实践中,科学地进行教学设计,对纯理论知识讲得很少,一般只讲述与技术实际应用有密切联系且非讲不可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凡是与技能实际操作无关或通过生物等其他学科的课堂教学可以学到的理论知识和技术原理部分基本不讲,但对技术的操作环节与技巧原则要一一讲明,绝不含糊。教师的首要任务是让学生知道怎样做,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做的问题,尽可能让学生自己去分析解决。例如,在讲授桃树修剪技术时,我们在讲清具体操作要求和方法步骤之后,就组织学生到实践基地(本校桃园)去进行操作训练,教师注意示范、检查、校正和评估,至于修剪的目的及有关生理原则等,则要求学生课后通过查阅生物教材及相关参考资料自行解决。!’能者为师,互教互学。我校学生大多来自农村,个别同学在家乡的生活和实践中,已经学会甚至熟练掌握了所学的劳动技术,成为学生中的“能”者。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我们在讲授相关技术过程中,有意识地对学生中的个别“能”人进行重点超前辅导和培训,使其充当“小先生”的角色,提倡能者为师。例如,我校学生王丽自小随父植棉,堪称学生中的植棉高手,在讲棉花“两高一优”栽培技术时,我有意安排她进行示范讲解和操作表演,学生兴趣很浓,效果甚佳。"’强化训练,发展专长。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技术专长,我们在抓好全面教学的基础上,广泛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成立了多种兴趣小组和科研课题小组,如花卉栽培小组、食用菌课题小组等,通过这些活动使学生的劳动技能得以拓展和延伸。此外,我们还组织学生回家乡进行调查研究或直接参与生产实践,当好农村致富的助手和参谋,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技术专长。近年来,我们的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和调查研究,先后写出())余篇有一定价值的小论文和调研报告,其中部分文章在全省或全国得奖,为当地农村经济建设和资源的开发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完善设施,广辟基地。为了提高劳动技术教学效果,我们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生物、化学等学科教学设备,并大胆地使用投影仪、录像机及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实现资源共享。同时,我们还根据教学需要,先后购置了枝剪、花盆、种子、化肥、农药、农具等,学校专门设立了两间劳技专用教室和三间器材室。此外,我们还指导学生自己动手在校内兴建了桃园、松园、竹园、菜园等实践基地,并与农户、农场、农科所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广泛的校外实践基地。&把好“质”字关,完善教材机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实事求是地对教学进行正确评价,是劳动技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劳技课的考核又不能像一般文化课那样“一纸了事”。近年来,我们借鉴外地经验,从三个方面对学生进行成绩考核:一是思想品德考核,主要包括劳动观点、态度、表现、出勤及艰苦奋斗精神等内容。考核时采取自评、集体评、教师评三结合的方式,权重为%)*;二是理论知识考核,主要包括所学技术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等内容。考核时采取签卷的方式,权重为#)*;三是技术应用考核,主要包括动手能力、技术素养、熟练程度等内容。考核时采取实地表演、纠错示范的方式,权重为()*。实践证明,上好劳动技术课,不仅能使学生掌握一技之长,为振兴农村经济服务,而且能够大大提高学生的科技素质和劳动素养,有利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来全民族素质的提高。

小学劳动技术论文主题

可以选择"劳动最光荣","劳动伴我一生"。1、六年的小学生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难忘的,在小学里学生开始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交往、学会实践。在毕业前夕,通过隆重而有意义的毕业典礼来展示六年来的教育成果,也表达了毕业生对母校和对老师的感谢之情。2、通过毕业典礼的形式,对学生进行一次“感恩的教育”,感恩是一种文明,感恩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责任。懂得感恩,才会懂得付出,才会懂得回报。对别人的帮助,哪怕是一点一滴,我们都应当怀感恩之心。学会感恩,懂得感恩应当成为每个人的美德。

大学生劳动教育论文1000字

大学生劳动教育论文1000字,都说“劳动最光荣”,在生活当中人们离不开劳动,只有通过劳动人们才能获取自己想得到的的东西,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不劳而获这一种说法,以下是大学生劳动教育论文1000字方法。

一、劳动教育是素质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

多年来,劳动教育被边缘化,被排斥,从家庭到学校,人人都认为劳动教育与孩子成长没关系,因为考试没有它,升学不需要它。久而久之,劳动教育退出了学校教育的舞台。除非上级行政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检查此项工作,学校搞点临时花样点缀一下,它的教育内容与实际功能已悄然消失。于是,一批又一批“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懒儿们成长起来了。于是,一批又一批到了而立之年的“80后”还在家务活中啃老。大家都知道素质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发展。也就是说,劳动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因素,没有劳动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素质教育应该“以劳育人,以劳促体,以劳促智,以劳促素”。所以,让劳动教育回归,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念与素养,形成劳动习惯,并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是素质教育的重点。

二、实践性是劳动教育的第一特性

劳动教育的第一特性就是实践性,没有实践就无法体现劳动教育的效果,所有劳动教育光说不做等于白说,光说不练等于没练。正因如此,教师和家长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适合的劳动项目,在实践中通过动脑、动手、动力、出汗、出智慧,最后,才能将知识转化为能力,才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也才能让学生在实践合作之中体验到相互合作所带来的快乐,更能在实践中体验到成功,体验到劳动的真正价值。实践是劳动教育的最好途径。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每一位家长都应该让孩子在劳动实践中得到锻炼,得到成长。当然,对劳动教育内涵的理解要宽泛。

三、教给孩子劳动方法让孩子会劳动

现在的孩子,由于长时间不劳动,没有劳动的意识、方法、技巧,所以教给孩子必要的劳动技能和劳动方法势在必行。劳动课和其他学科一样,要培养孩子观察、动手、动脑的习惯,最后形成劳动技能,提高素质。这里,劳动方法的学习掌握非常重要。所以,教师和家长要耐心帮助孩子掌握每一项劳动的方法,使孩子会劳动、巧劳动、动脑劳动、认真劳动、创新劳动。凡是劳动就要出力,凡是出力就会劳累,这是当下孩子最忍受不了的。怎样让孩子走出因身体不适而不想再劳动的瓶颈,是每一个教师和家长应思考的问题。要把劳动教育和思想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孩子在劳动教育中茁壮成长起来,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教育任务。

四、让劳动成为习惯,让习惯成为品质

劳动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人民几千年来传承的优良品质。自古以来,勤劳、节俭、辛勤已成为一代又一代的习惯。如何让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代代相传,永放光辉,是我们每一个位教育者与家长应该认真思考、努力研究的课题。让劳动教育回归学校教育之中。

学校组织的公益劳动让我从中学到很多,也得到了许多深刻的为人处世的道理。

学校把社会作为实践的场所,让我们参与社会,在公益劳动的实践中有所启示。通过小组为单位的社区志愿服务,启发了我们在公益劳动中寻找能使我们受到教育,有所感悟的亮点,引导我们去了解社会、感受社会。 在敬老院中,我们小组的同学毫不嫌脏。耐心、仔细地帮助老人们洗脚、剪指甲。这些都让我们体会到了老一辈的孤独、我们的幸福和自私。我们在那里尽可能地多和老人聊天、谈心,竭尽所能使老人感到温暖。我们还帮助敬老院的职工一起打扫敬老院。虽然我们满头大汗,但我们很高兴,因为我们心里都有一股自豪感。而这种自豪感不是在学校里能够体会到的。

公益劳动是不记报酬、不谋私利、不斤斤计较的;公益劳动是忘我的劳动,也是培养我们关心公共事业热情的.。参加公益劳动的光荣感,塑造自己美好的心灵。这些都让我们觉得自己是另一个 雷峰。

处于这个时代的我们,大多都是独生子女,对待一些人际关系和自我评估的方面都有所欠缺。而这次的集体公益劳动,使我体会到了集体的力量、集体的温暖和自己的不足。也让我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光荣感。这些都促进了我努力改正自身错误,正确认识自己。而现在,由于一切向钱看的思想的影响,在一些人的头脑中装满了金钱的利益,干什么事都讲钱,干活不讲报酬认为是傻瓜,甚至有的“公益劳动”也变相要钱。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有意识地组织了我们去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对于抵制一切向钱看的思想腐蚀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让我们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和劳动穿早世界的真理,抵制了我们轻视劳动和不劳而获的思想的侵蚀,避免了我们形成好逸恶劳的坏习惯。公益劳动也同样加强了我们的劳动观念,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公益劳动同样培养了我们的竞争意识和开拓进取的精神。

学校这次组织的公益劳动让我懂得了公益劳动不仅能造福社会,而且能陶冶情操,美化心灵。而我们也该为了公共利益而自觉自愿地参加劳动,因为那是我们中学生的劳动态度的一个特征。不记报酬也是我们中学生劳动态度的一个特征。我们讲的公益劳动,就是以不记报酬为前提的;那是根据以公共利益而劳动;我们必须为公共利益而劳动,自觉要求进行劳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是为社会尽力,是热爱劳动的表现。

社区实践活动提高了我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引导了我们接触、了解社会,增强我们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而学校组织的劳动,更让我们明白了学会独立的重要性。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对于我们这些出生牛犊的中学生们,独立的培养和社会的洗礼是多么的重要。在这个更新速度超快的今天,如何适应社会也是我们即将面临的困难。对于现在的我们,越早接触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就意味着我们越能适应它。

1.思想教育。在劳动实践过程和劳技课的教学中渗透爱祖国爱家乡的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点 ,增强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培养学生艰苦朴素、勤俭节约、遵守纪律、认真负责、团结协作、关心集体、珍 惜劳动成果的优良品质,激励学生立志用自己的双手去建设美好的家乡和美好的未来。 2.科技教育。在劳技课的教学和科学试验活动中,激发和训练学生学习科学、钻研技术的兴趣和动脑、动 手的能力,使学生初步掌握一些科学实验方法和工农业生产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学会使用、保养、维修常 用生产工具和简单机械,培养、发展学生的创造力和探索精神。

劳动法的论文题目

《劳动合同法》----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程延园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教授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这部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历时一年半,经过了四次审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利益博弈、观点争鸣、法理思辨贯穿始终。与1994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坚持了《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框架,并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弥补了原有制度的缺欠,在兼顾企业利益的基础上,促进劳动者就业稳定。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促进我国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劳动关系契约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在我国,尽管自1995年以来一直在推进劳动合同的签订,但距劳动关系完全契约化还有相当距离。劳动合同制度确立了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劳动关系双方有权依法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但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供大于求,劳资双方在谈判、要价能力方面存在明显差别,因此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和劳务派遣等问题一直存在。为了规范和调控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的发展和运行,弥补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缺欠,解决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十多年来在用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劳动合同法》,有助于缓解劳资矛盾,建立和健全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一、完善劳动合同,规范用工制度《劳动合同法》在规范用工制度上,实现了突破和创新,其制度安排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制度覆盖到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规范以及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调整。1. 走向融合,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与《劳动合同法》接轨为了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纳入了劳动合同管理的范围。《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这一规定将劳动合同扩大到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劳动者,越来越趋于全面保护,将使更多的劳动者得到法律的保护,也能够使各种类型的单位在用工问题上更加规范和完善。我国事业单位劳动者有3000多万人,从2000年开始,国家加大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文件,特别是200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规范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制度,打破了事业单位人员的身份界限,破除了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终身制以及用工制度上的固定工制,其实质是实行双向选择,由过去的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的转变。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整体上归口人事部负责,主要执行国家人事法律政策,在管理体制、人员退出机制、社会保险的接续以及保险金来源等方面均不同于企业,一些配套的政策法规还不完善,使得事业单位在实行聘用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难以解决。《劳动合同法》将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纳入其调整范围,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这一制度安排的意义在于,它打破了传统的劳动力市场 和人才市场的界限划分,有利于建立统一的用工法律规范,从根本上改变事业单位的计划用工制度和固定工制度,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劳动合同法》接轨。2. 明确非全日制劳动标准,规范灵活用工制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经济发展到全球化经济,传统的、标准的劳动关系呈现逐渐弱化趋向,“增加弹性”、“放松管制”和“经济全球化”成为劳动关系立法中的关键词汇。呼吁放松管制,倡导建立更加自由、更加灵活的劳动力市场就业机制,成为一种越来越强的声音。随着我国经济的多样化发展,企业类型和用工形式也日趋多样化,小时工、兼职、轮班等灵活就业形式大量涌现。但是,与用工越来越多样化现实不相适应的是,我国一直没有对灵活、弹性用工问题作出法律层面的规范,致使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常常面临维权尴尬。《劳动合同法》将灵活就业作为一个独立部分,规定非全日制是用工制度的形式之一,对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进行规范,专门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合同订立、社会保险、合同解除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制度不同,

还是写一篇将来关注度极高的《论派遣劳务中的法律关系》吧 也算给现在成千上万的派遣劳动者指条路。。

选择劳动合同法吧第一,劳动合同法比较新,操作性比较强;第二,劳动合同法的方向比较明确。论文不能写的太大,太宽泛的话,驾驭不了;第三,劳动合同法的指导意义比较明显。

《劳动合同法》----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程延园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教授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这部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历时一年半,经过了四次审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利益博弈、观点争鸣、法理思辨贯穿始终。与1994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坚持了《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框架,并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弥补了原有制度的缺欠,在兼顾企业利益的基础上,促进劳动者就业稳定。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促进我国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劳动关系契约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在我国,尽管自1995年以来一直在推进劳动合同的签订,但距劳动关系完全契约化还有相当距离。劳动合同制度确立了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劳动关系双方有权依法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但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供大于求,劳资双方在谈判、要价能力方面存在明显差别,因此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和劳务派遣等问题一直存在。为了规范和调控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的发展和运行,弥补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缺欠,解决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十多年来在用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劳动合同法》,有助于缓解劳资矛盾,建立和健全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完善劳动合同,规范用工制度 《劳动合同法》在规范用工制度上,实现了突破和创新,其制度安排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制度覆盖到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对劳务派遣制度进行规范以及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调整。 1. 走向融合,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与《劳动合同法》接轨 为了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纳入了劳动合同管理的范围。《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这一规定将劳动合同扩大到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劳动者,越来越趋于全面保护,将使更多的劳动者得到法律的保护,也能够使各种类型的单位在用工问题上更加规范和完善。我国事业单位劳动者有3000多万人,从2000年开始,国家加大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文件,特别是200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规范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制度,打破了事业单位人员的身份界限,破除了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终身制以及用工制度上的固定工制,其实质是实行双向选择,由过去的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的转变。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整体上归口人事部负责,主要执行国家人事法律政策,在管理体制、人员退出机制、社会保险的接续以及保险金来源等方面均不同于企业,一些配套的政策法规还不完善,使得事业单位在实行聘用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难以解决。《劳动合同法》将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纳入其调整范围,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这一制度安排的意义在于,它打破了传统的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的界限划分,有利于建立统一的用工法律规范,从根本上改变事业单位的计划用工制度和固定工制度,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劳动合同法》接轨。 2. 明确非全日制劳动标准,规范灵活用工制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经济发展到全球化经济,传统的、标准的劳动关系呈现逐渐弱化趋向,“增加弹性”、“放松管制”和“经济全球化”成为劳动关系立法中的关键词汇。呼吁放松管制,倡导建立更加自由、更加灵活的劳动力市场就业机制,成为一种越来越强的声音。随着我国经济的多样化发展,企业类型和用工形式也日趋多样化,小时工、兼职、轮班等灵活就业形式大量涌现。但是,与用工越来越多样化现实不相适应的是,我国一直没有对灵活、弹性用工问题作出法律层面的规范,致使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常常面临维权尴尬。《劳动合同法》将灵活就业作为一个独立部分,规定非全日制是用工制度的形式之一,对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进行规范,专门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合同订立、社会保险、合同解除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制度不同,非全日制用工在劳动关系的确立形式、双重劳动关系、终止的灵活性以及有无经济补偿方面存在差异。非全日制用工,企业与劳动者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合同;企业终止用工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等。这些规定促进了非全日制灵活就业形式的发展。同时,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缺少法律规制、劳动者权益经常受到侵犯、一些用人单位逃避法律责任等问题,《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的试用期以及工资支付作出了限制性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等。这些规定解决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维权问题。 3. 规制劳务派遣用工,明确劳务派遣中的权利义务 劳务派遣是近年来出现的另一种新型的灵活用工制度。与劳动关系不同,劳务派遣涉及派遣机构、劳动者和接受单位(实际用工单位)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它是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依据与实际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在经济全球化和企业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选择包括劳务派遣形式在内的新的雇佣形式,降低用人成本和风险,保证用工灵活性,成为许多国家企业用工制度的一种选择。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劳动经济白皮书》(2006年)提供的数据:2000年雇佣的劳务派遣临时工比例为20%,2005年上升至24%。其中男性比例由9·4%上升至12·5%,女性比例由31·6%上升至40·6%。这说明日本女性雇员中有2/5属于临时雇佣者,而在经济增长的1970年这一数字仅为12·2%。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一个正规的员工很难被解雇,现在公司都不愿意冒这个风险。企业景气的时候可以多招一点员工,企业不景气的时候又可能说声对不起,明天就不能再来了”。 [1]在日本,正式员工与派遣员工的收入相差一倍左右,而且在保险福利、退休金以及年休假方面也不尽一致。在中国,劳务派遣也是适应这一需要而产生,并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劳动者数量也以惊人的速度在增长。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在劳动关系的归属、解雇保护、社会保险缴纳、福利待遇、同工同酬等方面存在差异,劳务派遣各方一旦出现纠纷,屡屡出现互相推诿、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因而规制劳务派遣关系成为劳动合同法中一个令人关注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主要从规定派遣机构、接受单位的义务以及被派遣劳动者权利方面对劳务派遣进行规制,引导这种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对派遣单位的规定,主要包括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在劳务派遣关系中的地位和相关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在劳务派遣三方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职责,应当与被派遣人员签订不少于二年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即使在被派遣人员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也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人员,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也不得向被派遣人员收取费用。 对实际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劳动法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人员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人员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也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劳动合同法》在规定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义务的同时,特别针对劳务派遣中最受诟病的同工同酬问题,明确规定:被派遣人员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被派遣人员有权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了避免被派遣人员在权益受侵害时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互相推诿,在法律责任的承担上,《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岗位、派遣与退回、参加工会等问题的规定,能有效避免劳务派遣发展的无序状态,使劳务派遣开始进入按照“游戏规则”规范发展的阶段。对使用派遣用工的企业来讲,应重新评估劳务派遣用工的风险和利弊,调整用工观念,使用工既符合法律要求又能够满足企业需要。 二、平衡劳资双方权益,寻求利益契合点 就个别劳动关系的规范而言,市场经济国家主要是通过制定劳动标准法进行调整,着眼于保障劳动者基本权利,包括工资、工时、解雇保护、最低就业年龄、安全与卫生标准等。从《劳动合同法》的具体制度安排看,总体上是定位于确定劳动关系标准的法律,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标准、履行变更标准、解除终止标准以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这一过程中权利义务的安排和设定。《劳动合同法》侧重于规范劳动关系的标准,这就涉及法律对合同双方干预的“度”的把握,若干预太多,将有悖于合同双方自由协商的原则;若干预太少,又不足以解决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尽管《劳动合同法》具有某些社会法特征,但终究不能降低其作为公法下的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性质。《劳动合同法》是在社会利益本位下追求劳资和谐、平衡规制,寻求劳资利益的契合点。 1. 寻求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分配的平衡劳动合同立法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何安排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立法的焦点和难点,例如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到底是由劳资双方协商制定?还是由用人单位单方制定?一直是立法过程中的争论焦点。《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劳动合同法》还要求,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制定规章制度不再是企业管理者一方的事情,更不是企业单方就可以决定的事情。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环节,《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其民主管理的精神内涵,建立了劳资共决、协商机制。 2. 寻求实体权利与法定程序的平衡《劳动合同法》通过实体权利和法定程序设定之间的平衡,来寻求劳资双方利益的契合点,如经济性裁员的实质条件和法定程序的规定就体现了这一点。经济性裁员制度本质上属于劳动合同的无过错性单方预告解除,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的一种现象。但大量裁员势必造成大量的劳动者失业,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对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既要允许又要从严规制。《劳动合同法》在放宽裁员的实质性条件的同时,从程序上对经济性裁员进行限制。《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裁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这一规定将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等非经济原因也纳入到裁员的范围。同时,法律还规定了裁员时对弱势劳动者的保护,即企业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那些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这一规定适当放宽了对企业裁员的经济性原因的真实性和严重程度的控制,规定了裁员要考虑被裁减人员的家庭负担、工龄、职业资格、年龄和身体状况等因素。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裁员的程序性条件,主要包括工会对经济性裁员的干预力度、预告期、被裁减人员的就业保护等。《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劳动合同法》从程序条件的设定上,加强了工会在经济性裁员程序中同雇主的协商功能,强化工会对雇员的劳动保护,确保被裁人员的优先录用权的实现。《劳动合同法》对裁员条件和程序的规范,是兼顾企业和劳动者的利益,既确认企业可以根据竞争需要裁减人员,又保证被裁减人员获得补偿,个别特困群体享有特殊保护,从实体权利和程序规制方面寻求劳资利益的平衡。 3. 寻求双方协商与法律规制的平衡 《劳动合同法》通过设定法律底线与确保双方自由协商来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将双方的协商限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劳动合同法》对培训协议的规定就体现了这一精神。法律规定了签订培训协议的条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的支付数额由双方协商约定,但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违约时,实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一方面规定了签订培训的条件、对违约金的数额和实际支付数额进行了封顶限制,另一方面又授权双方对服务期的期限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进行协商约定,即劳资双方在法定的范围内,可以协商约定相关的权利义务。竞业限制和保密条款的规定也是如此,《劳动合同法》一方面强制性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最长期限、人员范围以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和范围,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并具体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违约金的数额、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只要双方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是合法有效的。 三、增强弱者博弈能力,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否要坚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直是立法过程中争论的焦点。由于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实际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合同立法在兼顾企业利益的基础上,体现了向弱势劳动者倾斜的精神,以确保公平,促进和谐。《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上,通过一些强制性规定,增强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博弈能力,强调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 1. 不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 事实劳动关系是多年来劳动合同制度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据抽样调查统计,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40%左右,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在30%左右,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很多用人单位为逃避法律义务,节省开支,往往不与劳动者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时推卸责任,拒不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针对目前不签订劳动合同较为普遍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合同的,则直接视为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对事实劳动关系是严格禁止的,并且加重了处罚力度,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事实劳动关系,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2. 规定试用期最低工资标准 针对有些用人单位恶意延长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明确将试用期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挂钩,即合同期越长,相应的试用期也越长,并针对试用期的工资作了限制性规定,对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以降低成本具有约束作用。 3. 将职业危害条款纳入合同必备条款目前,我国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工,中小企业职业病危害突出。《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仅要如实告知有关职业危害的情况,还应将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4. 严格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在拖欠工资问题上,《劳动合同法》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遏制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现象。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5.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6. 对劳动者违约责任作了限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违约金条款作了限制性规定,除违反服务期协议以及竞业禁止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对违约金的约定作了严格的限制。 7. 劳动合同终止,企业也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规定,改变了《劳动法》规定的合同到期终止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做法。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不再使用劳动者的,要按劳动者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 8. 加大用人单位违法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在平等保护合同双方的同时,强调向劳动者倾斜,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的处罚力度。对用人单位延期或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以及经济补偿金的,《劳动法》规定对工资报酬是加付25%的补偿,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加付50%的补偿。《劳动合同法》则将两者统一起来,并提高了罚则,在50%~100%之间,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予以考量。这一规定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的处罚力度。 四、确保公平,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作为促进竞争和保护劳动者的工具,应坚持鼓励市场经济以提高国家经济竞争能力与坚持对劳动力市场管制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原则,在劳动者权益和企业权益之间寻求平衡。完全由市场来调节劳动力供给状况是不可取的,为了获得长期经济繁荣,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具有重大意义。在一个更加灵活的新经济环境中,如何妥善处理企业效率与保护弱者的公平之间的平衡关系,是立法解决现实劳动关系问题的关键。《劳动合同法》为确保公平,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对劳动合同制度作了突破性的规定。1. 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施行《劳动法》十三年的过程中,劳动合同短期化一直是比较突出的问题,很多企业只用劳动者的青春期,严重影响了劳动者权益,致使劳动者缺乏安全感和稳定感。《劳动合同法》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常,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劳动者的保障程度更高,企业要解雇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要受到法律的限制,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解雇员工,其目的是维持持续稳定的劳动关系,使劳动者能长期规划其生活、工作和职业,企业也能对员工进行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不仅扩大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范围,而且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也做了调整。《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在该问题上的主要区别是以前由劳动者求着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现在则转变为由用人单位主动找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预见,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逐步成为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常态,中长期用工将成为劳动合同用工的主要形式。值得注意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稳定的劳动关系也不等于“固定”、“僵化”的劳动关系。长期以来,终身制、“铁饭碗”是大多数人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认识,其实这种理解并不准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终止时间并不等于就是“终身”,而是指用人单位要解除合同,必须具备法定的理由,没有法定理由不能随便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仍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加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劳动合同法》的这些规定,进一步指引了市场经济中政府、工会组织在微观劳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加强工会的力量,努力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趋于法律地位上的平等。

劳动法的小论文题目

1.无效;文凭不能造假,公司可以起诉。 2。是;既然签订合同,就要付报酬 3。必须提前通知,劳动法有相关规定求采纳

劳动法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它以劳动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即劳动法学是关于劳动法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劳动法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学习劳动法,我们可以了解我国劳动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我国劳动法学的社会主义性质以及我国劳动法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意义,从而提高人们遵守和执行劳动法的自觉性。此外,学习劳动法还可以使我们了解劳动法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以及劳动法律制度改革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保证作用,从而使我们更加自觉地学习劳动法,为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提供理论依据。 下面我从几个方面对劳动法进行相关的论述. 一,劳动法的历史 第一阶段,从1949年到1956年,是我国劳动法的建立和形成时期。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劳动立法正值我国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时期。 第二阶段,从1957年到1976年,是我国劳动立法复苏到低谷的时期。这一阶段的特点是,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 第三阶段,从1976年到现在,是我国劳动立法的恢复和大发展的时期。这个阶段的特点是,国家结束了“左”倾和文革的影响,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特别的,1994年7月颁布的《中户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法规,标志着我国劳动立法步入了辉煌的时代。 二,我国劳动法的本质和作用 1,我国劳动法的本质: 我国劳动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独立部门,它主要调整我国的劳动关系,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做贡献。我国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着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劳动关系,除了以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的劳动关系外,还存在着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关系,私营企业的劳动关系和三资企业的劳动关系等等。所有这些劳动关系虽然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但是却体现着根本的共同性,这就是这些劳动关系都受我国社会主义劳动法的调整。我国劳动法体现着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因此,我国劳动法是社会主义的劳动法,具有社会主义的本质。 2,我国劳动法的作用: 我国劳动法对于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作用。具体的就是:(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宗旨,《劳动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2)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劳动法》是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它不仅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同时规定了双方的义务。(3)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劳动法》把有关劳动体制改革的任务、方针、政策和改革开放以来的已成熟的经验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用以指导和保证劳动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关系。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劳动关系 首先,劳动对于人类的形成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其次,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基本条件。最后,劳动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因此,劳动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也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现实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种类不同,按照不同的角度,劳动关系可以有多种分类法。例如,按照劳动者是否在编,可以划分为用人单位与正式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和用人单位与临时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按照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劳动关系,集体所有制单位劳动关系等等。 2,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某些其他关系 我国劳动法不仅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且还调整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某些其他关系。这些关系主要包括:(1)管理劳动力方面的关系,即国家劳动行政部门与单位或者职工之间因就业,培训等问题二发生的关系。(2)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即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状况下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权利。(3)处理劳动争议所发生的某些关系。(4)工会组织和单位行政之间的关系以及有关国家机关对执行劳动法进行监督检查而发生的关系。 四,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亦称为我国劳动法的势力范围。它是指我国劳动法适用于什么地方、什么人、什么时间。 1,我国劳动法的空间使用范围 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即劳动法使用的地域范围。我国劳动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劳动关系以及与之有关的其他关系。 2,我国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劳动法对人的使用范围即指劳动法对哪些人发生效力。我国劳动法适用于基于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3,我国劳动法的时间使用范围 劳动法的时间使用范围即指劳动法的时间效力。具体地来说就是劳动法生效和失效的时间。我国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一、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应该收费?(有无恶意提出仲裁申请的人);二、劳动仲裁提出申请时效3个月更为科学(申请的时效长不一定有利于劳动者,尤其是非公小企业);三、仲裁机构的设置与仲裁员的待遇【我国西部县仲裁呈现“三五”即:一个明确的机构、无人员、无开庭场地】(社会上有一定的地位,才会得到用人单位的尊重与认可);四、我国劳动仲裁的未来(是否能够真正与世界接轨,否能实现真正的一裁终局);五、怎样实现仲裁机构的合理设置(中等城市的区是否设立);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定位(该机构是司法还是行政);

新法倾斜保护弱势群体,但是,作为税收缴纳主体,新法执行的阻力将会有多大?题目:劳动合同法——求职者与企业的博弈;如采用:完成希望能拜读一下大作。邮箱:谢谢或许我也会写,互相参考吧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