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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期权论文题目

发布时间:2024-07-08 16:01:45

实物期权论文题目

金融毕业论文提纲模板

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没有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难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下面是我整理的金融毕业论文提纲模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论文题目: 运用实物期权构建碳金融定价模型

第一章 前言

论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

论文的研究内容

论文的研究思路

论文的创新点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综述

碳金融理论研究综述

实物期权定价应用与模型的研究综述

第三章 碳金融市场价格运行机制分析

碳金融市场机制体系

影响碳金融市场价格的因素分析

甄别碳金融市场价格运行中的期权特征

第四章 运用实物期权构建碳金融定价模型

运用实物期权碳金融定价的`模型建立步骤与过程

碳金融价格体系的构成

碳金融价格影响因素的期权分析

第五章 遗传算法和最小方差蒙特卡罗模拟(LSM)模型的求解

遗传算法进行算例定量分析

最小方差蒙特卡罗模拟(LSM)模型的求解

碳金融实物期权定价模型的应用

第六章 仿真模拟分析及碳金融定价政策建议

碳金融定价模型的仿真模拟分析

碳金融定价的政策建议

第七章 结论

建筑工程专业毕业论文答辩自述稿范文

范文一:

各位老师好!我叫王爱国,来自山东聊城,我的论文题目是《基于实物期权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财务评估应用研究》。在这里,请允许我向王雪青老师的悉心指导表示深深的谢意,向各位老师不辞劳苦参加我的论文答辩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将从论文的目的、结构内容、不足之处三个方面向各位老师作一大概介绍,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首先,在目的和意义上,本文研究将实物期权理论引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决策评价过程之中,目的在于完善轨道交通建设投资项目的评估方法和体系,通过完善评估手段,使轨道交通项目价值能够被更准确地计算和评估,进而帮助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方进行科学决策。

当前,将实物期权理论应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评价的相关研究较少,本文成果可作为以投资者为主体,评价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价值理论的一个新的思路,同时为决策方法的选择提供理论支撑,对我国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其次,在结构内容上,本文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分析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特征并回顾传统方法在处理项目投资决策问题上的局限性。在此基础上,分析轨道交通项目特性以及期权特征,并构建基于推迟期权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评价模型。最后,通过实例对投资决策模型进行了验证。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结构如下:

第一章是论文的绪论部分,此章节中首先对城市轨道交通等相关研究背景做了简要介绍,并对于此次研究提出了其研究的必要性和意义所在。通过文献综述,系统阐述了国内外学者和专家对于实物期权等方法的研究过程和现状,并最后提出本论文的研究内容和框架结构。

第二章对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和投资决策方法两方面分别做了系统阐述。其中轨道交通项目阐述包含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的简介、分类及特征,重点对轨道交通项目的经济特征和投资特征进行分析,为下一步研究做铺垫。在投资决策方法综述中,重点分析和对比了传统项目评价方法及实物期权方法。首先是对传统项目评价方法的阐述,并总结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其后,对实物期权方法做了系统介绍,最后总结了实物期权方法应用的基本思路和步骤。

第三章和第四章是本论文的核心部分,本文第三章着手于分析轨道交通项目的期权特征,并建立了城市轨道交通 推迟期权模型,指出了该模型的实际指导意义。

第四章中并运用具体案例进行实证分析和量化的计算,增强论文的说服力。

第五章是本文的最后一章,通过前面两章的模型构建和验证,初步总结将实物期权方法应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结论,并指出本次研究中未能考量的因素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指出将来进行完善和开拓研究方向。

最后,在不足之处上,关于本文存在的不足以及对未来的展望总结如下:

1、 模型参数的确定较难。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价值增长率的数据难以获得,本文以客流量增长率近似代替。实际上,决定轨道交通项目价值的因素较为复杂,固定资产折旧、维修费用增加、沉没价值计算等都将影响项目价值。另外,价值增长率的方差难以直接获得,利用类似项目历史年数据近似代替的手段无法考量项目未来年的不确定性。因此,模型参数的确定仍需有更准确的测算方法。

2、 在构建推迟期权定价模型中,未能准确得到推迟期权的时间,并将其量化为公式进行计算,给项目确定决策操作时机带来较多不便,而这正是项目本身的不确定性特征所决定的。

3、 未能考虑存在其他竞争对手情况下的博弈模型。本文构建推迟期权定价模型以及案例验证均以仅有一个投资者的条件为基本假设,但实际当中往往有多个投资者进行竞争,因此需进一步对其博弈特性及模型进行构建和验证。

另外,仍有一些其他因素未能加以考虑,如同时存在的不同期权间的相互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等,均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再一次谢谢各位老师。

范文二:

答辩委员会主席、各位评委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上午好!

我叫李俊妮,主要研究方向为景观建筑。我的论文题目为《区域景观规划视角下的城市滨水区控制要素研究--以“重庆两江新区御临河沿岸景观概念规划”为例》,论文从确立选题、搜集资料、构思提纲到撰写、修改及定稿,我的导师朱 捷教授给予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此请允许我向导师表示真心的感谢,同时向在我硕士研究生学习生涯中直接或间接指导过我的各位老师表示由衷的感谢,向所有参加我论文答辩的各位老师、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将就本论文的选题原因及意义、选题背景、研究框架、主要内容及研究缺陷等方面进行简要陈述,希望得到各位老师的批评指正。

首先,本论文的选题原因、意义及选题背景。

城市滨水区作为城市稀缺的公共资源,是最具有开放性和吸引力的自然、人文景观的综合体现。其不仅有美化城市、修复河流生态等效果,同时为市民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满足了人亲近自然、亲近水的要求,体现了河流与城市特有的自然、人文景观,同时也是社会、生态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容。良好的城市滨水区景观是城市活力的集中表现和城市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承载网络,同时也是提升文化氛围、展示形象的城市重要场所。

由于部分地区对滨水景观的打造还处于较为片面的认识中,一些城市在打造滨水区景观时侧重于防洪、水运、灌溉等价值,将滨水区环境作为工程实体看待,单一的对其中某一段进行分别设计;“滨水中央公园”、“滨水景观大道”等描绘“城市名片”的词语频频出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滨水区的空间品质,但是由于设计繁琐、各种设计手法堆砌、仅注重局部等倾向,往往导致景观破碎、形象缺失、可达性差等令人遗憾的局面。例如中外驰名的京杭大运河,在滨水区更新过程中,两岸景观变得五花八门,不同的设计理念、不同的设计元素统统往上堆叠,有的河道出现了“左岸历史、右岸未来”的景观设计,有的甚至将“欧洲小镇”搬到了大运河边上。面对这些问题,排除经济、社会和政 治因素,最不可忽视的原因是:对一定区域内的城市滨水区缺乏整体的规划控制。

传统意义上的滨水区景观规划主要是针对物质空间环境的塑造,是一种以“蓝图式”的成果为最终导向的实践行为,但随着开发主体的多元化,开发商的融资能力与拓展计划千差万别,原本的终极蓝图往往只能搁置于规划阶段,无法在场地设计和空间规划中予以落实,使理想与实践出现了巨大落差。对大尺度地区的景观规划设计来说,由于设计面积大,建设周期长,中间环节多,过程变数大,因而不能靠“蓝图式”的设计图纸一成不变地指导下位规划设计和实践。

基于以上情况,客观上需要为随时变化的市场需求提供易于操作的规则和平衡机制,就像城市设计承担的任务一样,城市滨水区规划也需要这样一种以控制和引导为实施手段,通过规划编制一系列的“约定”的方式--达到控制效果的同时也可以应对多变的市场因素。当然,在制度层面进行优化探索固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办法,但是受城市规划体制背景和法规背景的限制,这种探索任重道远,而着眼于技术层面,将视线集中于设计控制要素,在目前具有更现实的操作意义。控制要素在规划设计的运作中扮演了桥梁和媒介的角色,城市滨水区景观规划可以通过控制要素对未来项目的空间形态、使用状况进行清晰的预测和控制。

从功能角度出发,城市滨水区包括生态型、商务型、娱乐休闲型、居住型等,城市滨水区可以由以上功能单一组成,也可以是多种功能复合而成,多种功能的混合带来了复杂的景观要素,如空间的开放性、环境的生态性、绿地系统的完整性、绿色廊道、驳岸形式、天际轮廓线、交通设施、防汛设施等等。如此众多的要素使得设计显得千头万绪,因此在滨水区景观规划中,针对设计对这些要素进行选取、分类和策略探讨是进行详细设计以前最重要的前期工作。

目前对于城市滨水区景观规划的研究在设计方法、视觉形象方面和景观生态领域对景观结构及其生态问题的探讨方面已经做了极为详尽的研究,而将城市滨水区作为区域景观规划的工作展开整体性探索,以及相关控制要素如何筛选、规划成果如何指导下一步设计方面的研究在近几年的规划实践中开始得到重视,也有了一些相关的实践案例。

笔者通过梳理前人的研究成果、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以及区域景观规划实际项目的参与,从区域景观规划的视角出发,采用区域景观规划的.方法途径,综合城市滨水区的特性、问题研究,结合一个城市滨水区景观规划的实践案例,及以这一案例为上位规划指导落实的详细设计案例,着重探索控制要素的组成、筛选及图文导则对下位规划设计的指导作用。研究的意义在于从中总结出普遍的规律,为今后的项目提供一定参考。

纵观城市河流的演变历史,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个过程:

①前工业化时代-以自然发展为主-逐水而居 依水筑城:

“水”最基本功能是灌溉、生活供水及排水、航运功能。这一时期,许多城市选址都在江、河、海等水陆交汇处,并成为当时人口集聚及商品交易中心,同时在长距离贸易、对外贸易体系中占据举重要地位。11世纪到 14世纪,城市滨水区的发展成为工商业城市兴起的一个重要标志,国际性贸易集市以及港口就是在这一时期形成。这些滨水区最初通常是一种自发的发展态势--港口与城市生活混合,同时是贸易枢纽和军事要塞,并拥有港口、公共空间的功能。

②工业化时代-工厂、码头和仓库成为标志性景观-业盛水污:

这一时期“水”的首要作用转变为交通运输、工业供水和排水功能。城市滨水区的首要职能是产业空间,工业区向滨水区聚集,产业资本对滨水空间的控制处于主导地位,滨水生活功能受到排斥。港口成为实现货物快速集散的中转地,迅速发展起来的内河运输、铁路运输也主要为大城市港口区服务。城市滨水区成生产、交通核心,大量的资本要素在滨水地带聚集,带动城市进入工业化时代,同时工业废水、废气以及垃圾的排放也使这一时期的城市滨水区出现严重污染。

③后工业化时代-游憩和景观成为首要功能 -人工治水,水清城兴:

20 世纪 60 年代以来,伴随产业结构的调整,发达国家的城市滨水区经历了逆工业化的过程。资源枯竭、轮船吨位提高以及集装箱运输的发展,使得港口和其附属产业从城市中心地段加速外迁(从城市迁移到郊区或迁往发展中国家),此时旧港区衰败,土地闲置。

到 20 世纪 60年代以后,随着城市复兴运动的发展,许多城市重新发现了旧港区处于城市中心区的区位与土地价值,开始对滨水区进行改造。同时在这一时期,劳动方式改变带来发达国家中产阶级的崛起,市民的闲暇时间增多,因此追求回归大自然、对滨水区生态环境、旅游和休闲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这一前提之下,最先对城市滨水区进行再生改造成功的是北美地区(如巴尔的摩内港),此后,这种滨水区改造在世界范围内兴起(1965年以来美国就有上千个城市滨水开发案例,仅 1993年日本就有 63 个记录在册的城市滨水区开发案例)。

其次,本论文的研究框架及主要内容。

本文试图从区域景观规划的视角出发,从更宏观的层面进行统筹,对控制要素的选取、图文导则的构建、控制策略对下位规划设计的指导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结合“重庆市两江新区龙盛片区御临河沿岸景观概念规划”以及这一案例指导下实施的滨水绿地景观设计,对景观控制要素在实际案例中的操作流程进行实例研究,对“控制要素”在规划设计中扮演的“桥梁”和“媒介”角色进行验证, 以期对今后的城市滨水区景观规划项目提供一定的参考。

论文结构遵从“提出问题--分析与借鉴--解决方法与策略探索--实际案例验证”的纵向逻辑展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第二章,主要为基础研究与共性问题归纳整合,明确研究的主要对象和相关概念,归纳城市滨水区景观的特性,提出目前滨水区景观规划面临的问题。

第二部分为第三章,首先明确了区域景观的基本概念、相关理论、复合系统和操作流程,同时对三个国内外成功的城市滨水区开发案例进行了剖析,为下一步研究提供理论支撑和经验借鉴。

第三部分为第四章,在前文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建立城市滨水区景观规的研究框架,结合景观设计的中心议题研究,提出影响城市滨水区景观规划的生态、功能、形象、文化相关要素,并对其控制策略、实施方式进行了总结归纳。

第四部分为第五章、第六章,通过《两江新区御临河沿岸景观概念规划》明晰景观控制要素选取、图文导则在设计中的运用,并以《两江新区御临河(影视城段)滨河绿地景观设计》对控制要素对下位规划设计的引导进行分析,最后在结论部分对论文的主要成果与不足之处进行讨论和陈述。

第三,本论文的研究缺陷。

在三年研究生的学习过程中,跟随导师完成的实际项目是促成论文方向的主要原因,三年的学习经历中导师传授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令我受益匪浅,但是由于笔者自身在实践经验、理论研究和论文写作能力上的欠缺,整个研究过程和论文逻辑难免存在一些纰漏与有待商榷之处,在研究的深度上也有所不足。论文在理论的阐述方面、工作框架的逻辑建构方面、方法的抽象描述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这些只有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的进行改善。

对于论文存在的这些不足之处,还望各位老师见谅,并提出宝贵意见,我将不断完善。

最后再一次感谢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审阅我论文并参加今天答辩会的各位老师,我的陈述完毕,谢谢!

不给现金,谁写?

实物期权毕业论文

实物期权下房地产投资决策研究摘要:传统的决策分析总是将不确定性因素视为损失,其实,不确定性不仅与损失相联系,同时还存在获利机会。与传统房地产投资决策方法相比,本文的实物期权方法考虑了房地产投资中的时间价值和管理柔性价值,是一种更为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方法。关键词:实物期权;房地产;投资决策房地产投资的基本目标是在不确定的环境下,正确地选择投资方向和投资项目,以实现企业资源的最优配置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为实现这一目标,企业的决策者必须对各种投资机会或项目做出科学、合理、及时地评价。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较普遍采用以现金流折现模型(DCF-NPV)为主的传统分析方法,其决策准则是:当一个项目的净现值大于零时进行投资,而在小于零时放弃投资,等于零时根据其他方法综合考虑。而现实中房地产投资决策很多方面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其预期的现金流很难估测,所以采用DCF-NPV法可能会降低项目的价值,做出不合理的决策。为此,在房地产投资决策时可采用实物期权分析方法,它考虑了房地产投资中的时间价值和管理柔性价值,是一种更为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一、传统房地产投资决策方法的缺陷Myers(1977)在提出实物期权概念的同时批评DCF隐含地假定投资项目存在一个静态的预期现金流。Myers和Turnbull(1977)指出DCF模型错误地将公司的贝塔值当作投资项目的贝塔值,且忽视了增长机会的价值。Hayes和Garvin(1982)认为传统的DCF模型总是假定投资是可逆的,例如购买一项资产后可无成本的将其出售,投资可以无成本地延期进行。这一假定明显与现实不相符合。在DCF-NPV决策方法中存在以下的隐含假设条件:(1)认为投资是可逆的。(2)不考虑延期投资策略对项目预期收益的影响,投资者在决策和实施中不能因为环境的变化而采取相应的对策。(3)未来现金流可以准确预测,项目的价值以项目预期所产生的各期净现金流为基础。按给定的风险贴现率计算,不考虑其它关联效应。(4)项目寿命期内,认为内外部环境不会发生预期以外的变化。从这些基本假设中可以看出,传统的DCF-NPV法在房地产投资决策中存在天然的缺陷。首先,房地产项目投资具有不可逆转性,最初的成本不可收回,投入已建建筑物的资金,出售时价格也会打折。其次,房地产项目投资决策具有明显的可延迟性和经营柔性的特征。决策者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什么时候进行投资,从而进行灵活决策。第三,项目周期内,内外部环境会发生巨大变化,DCF-NPV将这些不确定性当作风险来处理,通过折现率来反映。而现代投资组合理论认为不确定性是机会,可能会带来收益。因此,采用传统分析方法不能准确地对房地产投资项目进行估价,而期权理论的产生为项目投资估价和决策方法提供了更为科学的理论基础。二、实物期权的概念所谓实物期权是相对于金融期权来讲的,这一词汇的出现最初是由斯图尔特.迈尔斯提出的。他指出期权分析对公司成长机会的合理估价是重要的,许多公司的实物资产可以看成是一种看涨期权,强调实物期权是分析未来决策如何增加价值的一种方法,或研究将来灵活性有多大价值的一种方法。第一个期权定价公式产生于1973年,由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Fischer Black和斯坦福大学教授Myron Scholes提出,并在此后得到逐步地完善和发展,它主要对金融期权进行了定价研究,在随后的理论和实践发展中,人们逐步认识到期权定价的本质是对更广泛意义上的“或有索取权”的权利价值进行分析,因此,期权定价理论也逐步由金融领域进入实物投资领域。1977年,Myers教授首次把期权定价理论引入项目投资领域,认为管理柔性和金融期权具有一些相同的特点,并提出把投资机会看作增长期权的观念,如对一项实物资产的看涨期权就是赋予企业一种支付约定的价格获取基础资产的权利而不是义务;同时,看跌期权就是赋予企业出卖一项资产而获得约定价格的权利。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称是期权价值的核心[1]。但有别于金融期权的是,项目投资中的期权是以实物资产为基础的,是项目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所拥有的一系列非金融性选择权,如推迟或提前、扩大或缩减投资、获取新的信息等,因此称这种期权为实物期权。三、实物期权在房地产投资决策中的应用房地产开发投资具有明显的期权特性,房地产投资者在付出一定的成本后,便拥有了一项选择权,投资者可以选择投不投资,在何时进行投资,投资多大的规模,即拥有了投资的灵活性。因此,从实物期权角度看,一个房地产项目的价值应该包括两部分,净现值和灵活性价值,因此,房地产价值=传统NPV价值+期权价值。在房地产投资开发的各个阶段,各种灵活的管理决策都会对项目的价值产生影响。房地产开发商需要选择项目投资开始时间,即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的市场环境变化,采用灵活的决策,是立即投资还是等待获得新的信息以解决项目面临的不确定性,也就是等待期权,显然这种等待期权是有价值的,需要对其定价。1、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连续时间状态下的定价模型是借助金融期权的定价方法,即著名的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进行的。我们将房地产的价格看作是连续变动的,且假定该期权是欧式看涨期权,则应用B-S模型会得到较为精确的解。假设标的资产当前价值为S,期权的执行价格为X,期权的起始时间为T,终止时间为t,期权的价值为C,无风险利率r,标的资产的波动率为σ。)其中,各阶段期权价值的值采用逆推法计算。同样,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等待期权而言,各参数的含义也有所变化,其中,S表示项目预期现金流的总现值,X指项目投资成本费用,T表示项目投资机会的持续时间,r表示无风险利率,方差σ对应于房地产市场价值的波动率。房地产决策之所以可以应用二叉树模型进行,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常常是分阶段进行。上述两种方法各有其优缺点,但都考虑了决策柔性,其理论基础都是建立在无风险套利和风险中性估值的基础上,都采用复制组合的思想,区别仅在于假设不同。结论:实物期权分析方法不是对传统决策分析方法的简单否定,而是在保留传统决策分析方法合理内容的基础上,对不确定性因素及其相应环境变化做出积极响应的一种思维方式的概括和总结。与传统的静态投资评价方法相比,期权定价理论包含了决策主体趋利避险,以及在风险条件下采用动态投资策略的主观能动性所带来的收益,体现了风险环境中决策主体根据环境变化而进行动态决策的能力,因而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此方法还可以进一步扩展成为分阶段的期权模型,以及引入博弈分析方法,探讨在多方参与竞争状况下的期权博弈模型,把期权定价模型和动态博弈模型以及不完全信息结合起来,在实际的市场情况下逐步运用和完善实物期权理论方法。参考文献:[1]潘长风.实物期权视角下的房地产投资理论与应用研究[D].厦门大学博士论文.2006[2]李金龙.实物期权定价理论与方法研究[D].天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3]杨若晶,赵红梅.房地产投资决策的实物期权方法[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4]项盛辉,何芳.实物期权方法在房地产开发中的应用[J].建筑管理现代化.[5]曾卫华,杨和礼,李鹃.实物期权方法在房地产投资决策中的应用[J].建筑技术开发.[6]高红霞,陈华.房地产投资决策中的实物期权分析方法[J].西华大学学报.

【篇一】毕业答辩演讲稿

我叫xxx,是xx级xx班的学生,我的论文题目是《PE投后企业财务风险管控研究》。论文是在胡仁昱导师的悉心指点下完成的,在这里我向我的导师表示深深的谢意,向各位老师不辞辛苦参加我的论文答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三年来我有机会聆听教诲的各位老师表示由衷的敬意。

下面我将本论文设计的目的和主要内容向各位老师作一汇报,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想谈谈这个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及意义。

在个人的工作实践中发现,部分被投资企业未能获得预期财务收益的主要原因是PE投资机构普遍存在着“重投资而轻管理”的现象。PE作为投资常见的形式之一,虽然其投资的对象多为相对成熟的企业,但其投后管理中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管理及管控机制的不完善往往是造成投资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目标的原因之一。PE作为投资机构,在投资企业的同时也预期在一定周期内获得相应的财务回报,因而财务风险的管控就显得格外重要。

普华永道的研究指出:“全民PE的时代已迅速过去,PE投资将变得越来越专业化,垂直行业将越来越细分化”。因此,如何借用现有的投后管理理论或方法论来指导PE的投后管理,尤其是进行相应的财务风险管控就显得格外有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

本论文将根据对国内外相关理论的研究,对PE如何在中国市场进行投后财务风险管控进行研究及探讨。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本论文的研究方案是回顾、总结和运用W内外相关的理论和实证研究结果,基于个人在PE投后管理项目中的实际经验,并结合深圳创业板上市公司PE所投资企业的公开信息调研,定性分析国内市场PE投后管理财务风险管控现状、需改进的领域及方向,进而探讨可行的解决方案及方法论框架。主要研究方法包括:系统分析法及实证分析法。

本研究先通过回顾、总结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确定了本论文的研究重点和方向。

随后,对与本课题相关的理论或工具进行了研究及归纳总结,主要包括:公司治理、企业内部控制、企业财务风险及管理、企业财务分析及风险预警、私募股权投后风险管理。通过文献调研形式,基于深证创业板PE投资企业的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具体研究目前国内的PE投后管理尤其是财务风险管控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问题的主要类型及成因。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探讨在现有理论体系下解决方案的不足及潜在改进领域。最后结合上述三者,提出并探讨提高PE投后管理财务风险管控的新方法论框架,并结典型案例分析其在指导PE投后管理实践中的具体步骤及指导意义。

最后,我想谈谈这篇论文存在的不足。

这篇论文的写作以及修改的过程,也是我越来越认识到自己知识与经验缺乏的过程。虽然,我尽可能地收集材料,竭尽所能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进行论文写作,但论文还是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有待改进。请各位评委老师多批评指正,让我在今后的学习中学到更多。

【篇二】毕业答辩演讲稿

下面我将从论文的目的、结构内容、不足之处三个方面向各位老师作一大概介绍,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首先,在目的和意义上,本文研究将实物期权理论引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决策评价过程之中,目的在于完善轨道交通建设投资项目的评估方法和体系,通过完善评估手段,使轨道交通项目价值能够被更准确地计算和评估,进而帮助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方进行科学决策。

当前,将实物期权理论应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评价的相关研究较少,本文成果可作为以投资者为主体,评价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价值理论的一个新的思路,同时为决策方法的选择提供理论支撑,对我国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其次,在结构内容上,本文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分析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特征并回顾传统方法在处理项目投资决策问题上的局限性。在此基础上,分析轨道交通项目特性以及期权特征,并构建基于推迟期权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评价模型。最后,通过实例对投资决策模型进行了验证。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结构如下:

第一章是论文的绪论部分,此章节中首先对城市轨道交通等相关研究背景做了简要介绍,并对于此次研究提出了其研究的必要性和意义所在。通过文献综述,系统阐述了国内外学者和专家对于实物期权等方法的研究过程和现状,并最后提出本论文的研究内容和框架结构。

第二章对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和投资决策方法两方面分别做了系统阐述。其中轨道交通项目阐述包含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的简介、分类及特征,重点对轨道交通项目的经济特征和投资特征进行分析,为下一步研究做铺垫。在投资决策方法综述中,重点分析和对比了传统项目评价方法及实物期权方法。首先是对传统项目评价方法的阐述,并总结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其后,对实物期权方法做了系统介绍,最后总结了实物期权方法应用的基本思路和步骤。

第三章和第四章是本论文的核心部分,本文第三章着手于分析轨道交通项目的期权特征,并建立了城市轨道交通推迟期权模型,指出了该模型的实际指导意义。

第四章中并运用具体案例进行实证分析和量化的计算,增强论文的说服力。

第五章是本文的最后一章,通过前面两章的模型构建和验证,初步总结将实物期权方法应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结论,并指出本次研究中未能考量的因素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指出将来进行完善和开拓研究方向。

最后,在不足之处上,关于本文存在的不足以及对未来的展望总结如下:

1、模型参数的确定较难。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价值增长率的数据难以获得,本文以客流量增长率近似代替。实际上,决定轨道交通项目价值的因素较为复杂,固定资产折旧、维修费用增加、沉没价值计算等都将影响项目价值。另外,价值增长率的方差难以直接获得,利用类似项目历史年数据近似代替的手段无法考量项目未来年的不确定性。因此,模型参数的确定仍需有更准确的测算方法。

2、在构建推迟期权定价模型中,未能准确得到推迟期权的时间,并将其量化为公式进行计算,给项目确定决策操作时机带来较多不便,而这正是项目本身的不确定性特征所决定的。

3、未能考虑存在其他竞争对手情况下的博弈模型。本文构建推迟期权定价模型以及案例验证均以仅有一个投资者的条件为基本假设,但实际当中往往有多个投资者进行竞争,因此需进一步对其博弈特性及模型进行构建和验证。

另外,仍有一些其他因素未能加以考虑,如同时存在的不同期权间的相互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等,均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再一次谢谢各位老师。

【篇三】毕业答辩演讲稿

晚上好,我叫xxx,来自xx专业,我的毕业论文题目是《xxx》。我的毕业论文资料真实,可靠,是我在肖劲森老师的指导下,独立地进行研究所完成。在那里我向肖老师表示深深的谢意,同时向各位老师参加我的论文答辩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将从:研究资料,研究的目的和好处、研究的思路与方法、优缺点进行介绍,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谈一谈这篇毕业论文的资料:论文主要包括以下四部分:

第一部分:类比引入法,其中包括:表达形式类比法、基本性质类比法、运算方法类比法。

第二部分:设疑引入法,其中包括:问题引入法、悬念引入法、谜语引入法。

第三部分:故事引入法,其中包括:历史引入法、情景引入法、幽默引入法。

第四部分:直接引入法。

其次,我谈谈这篇论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在开始这个课题的研究的时候,我首先收集了超多初中数学课堂的案例以及一些相关的文献,并对这些案例、文献进行分析、研究。之后从收集到的材料中总结出一些我个人觉得其引入是十分高效的一些方法和案例,然后请肖老师给意见,然后对不足的地方进行修改。最后,对总结出来的方法和案例进行分门别类,并再次增加一些案例。从而使得这篇论文资料更加充实。

再次,我谈一谈这篇论文的研究目的和好处: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课堂引入是课堂教学的起步阶段。课堂讲授的引入是学生能否用心主动学习新知识的关键。因此初中数学课堂的高效引入在新课程改革中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在日常教学中,如何科学地做到高效引入是我们一向探究的问题。为了在必须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帮忙广大初中数学教师高效地引入新课,从而吸引住学生的注意力,唤起学生的求知欲望,使学生主动地去学习以到达预期的教学效果,本文对初中数学课堂的高效引入进行研究。

课堂导入是课堂教学的主要环节,它的成与败直接影响着课教学的效果。用心的思维活动是课堂教学成功的关键,而高效的导入能够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思维兴趣,所以教师在新课引入时就应注意采用恰当的导入来激发学生的思维,以引起其对新知识新资料的用心探求。

最后,我谈一谈这篇论文的优缺点:

这篇论文的优点:其一是研究的课题还是比较新颖的,对自己以后的从教之路也很有帮忙,其二是课堂引入方法的分类别具一格。

缺点是:由于我自身的水平所限对某些概念和方法的理解还不是很深刻,思考肯定还不够深刻也不够全面。此外虽然我已经很仔细的检查过了,但是依然可能还存在必须的错别字或语句不是很通顺的地方。

虽然我尽可能地收集材料,竭尽所能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进行的论文写作和分析,但论文还是存在着不足之处,分析不透彻或者推荐不具体,还有待改善。所以请各位老师提出宝贵的推荐,让我在今后的学习与工作中做到更好。

我的陈述完毕,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谢谢!

【篇四】毕业答辩演讲稿

早上好!

我叫×××,20xx级社会学专业学生。我的毕业论文题目是《社会学视野下金庸小说中的婚恋观》。我的指导老师是张红老师。从确定选题、拟定提纲、完成初稿,到最后定稿,我得到了张老师的精心细致指导,使我很快掌握了论文的写作方法,并在较短的时间里完成了论文的写作。不管这天答辩的结果如何,我都会由衷的感谢指导老师的辛勤劳动,感谢各位评委老师的批评指正。

截至目前,在学术界有关金庸武侠小说的论著十分多,但尚无从社会学视野下对金庸小说中婚恋观的研究。选取金庸小说作为毕业论文的写作题材,一方面是因为我对金庸小说比较喜欢,包括由金庸小说改编而成的电视剧。的确,金庸小说不仅仅向我们展现了侠客的快意恩仇,还借用江湖这个社会,使人物摆脱传统社会的束缚或少受社会制度的束缚。男女侠客不问出身,不讲家庭地位、社会背景,只讲两性相悦、以情相许,能实现真正好处上的男女平等、恋爱自由。另一方面结合当今社会现实,许多现象与金庸小说中的情节有一些相似,揭示其中的联系,警示世人,以倡导和谐的、理想的婚姻。

在这篇论文中,主要采用了资料分析和现实比较的写作手法,各部分安排按照先典型分析,具体对照现象,理论分析,再阐明现代性特征的层次进行。具体结构如下:

第一部分为所归纳的金庸小说中的五种感情类型;

第二部分为金庸小说中与现实相对应的婚姻类型;

第三部分为关于金庸小说中择偶的社会学分析,分为宏观和和微观两个方面分析。宏观方面的主要理论有:对于择偶的个人主义解释;择偶的社会文化解释;择偶梯度理论;同类匹配理论。微观方面的理论有:1、相似性理论;2、需求互补理论。从以上这些择偶理论我们能够做出如下推论:相似性原则是择偶的基本规律。无论从哪个理论角度这个结论总是成立的,虽做出如下推论:相似性原则是择偶的基本规律。无论从哪个理论角度这个结论总是成立的,虽然对具体是什么“相似”有些争议。在外在社会条件上贴合“同类匹配”,内在条件上又贴合“需求互补”,这似乎就是最完满的理想婚姻模式。

第四部分为金庸小说中婚恋观的现代性特征;在金庸小说中,男女侠客不问出身,不讲家庭地位、社会背景,只讲两性相悦、以情相许,能实现真正好处上的恋爱自由,而这些观念无疑与现代人的恋爱观相合。

第五部分:结论。

社会是历史积淀的产物,小说是反映生活、憧憬生活、甚至能够改造生活、提升生活品质的艺术。在某些传统思想仍在侵蚀当代人的这天,在已经冲破封建罗网,人们获得充分的个性自由,能够勇于追求自我感情的这天,回味金庸小说中具有现代性特征的感情婚恋,对我们仍有启迪。金庸小说中的感情不仅仅反映了作者心目中的感情观,也折射出传统文化孕育下的“群众无意识”及现代人的情感困惑与矛盾境况,从而具有重要的认识价值。因此,我们应当超越以感情为基础的内涵性婚姻和以现实利益为基础的功利性婚姻的简单对立,使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相结合来构建一种理想的婚姻模式——综合权衡模式。

最后,再次感谢张红老师在我的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所给予的悉心帮忙与指导;其次我要感谢各位专业师在这四年来对我的教育与培养,没有你们的教导,也就没有我的这天;最后也要感谢本专老业同学这几年来对我的关心与支持,和你们生活在一齐的日子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恳请各位老师、同学进行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篇五】毕业答辩演讲稿

大家好!

我是来自酒店管理xx班的xxx,十分荣幸参加我们的毕业生论文答辩!我的论文题目是《浅析如何提升饭店服务质量》。在此我要十分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陈爱华老师!因为之前一向在浙江工作,没有太多空闲时间去寻找论文资料,所以工作的时候,我就一向在想我要找到一个怎样的题目利于我写作?最后,我结合自己学习和实习的经验,针对于自己认为酒店服务当中的不足或是确实需要改善的地方写出了自己的感受。由于时间仓促,写出的论文瑕疵较多,还好有陈老师的帮忙斧正,这才顺利完成!甭管这天答辩的结果如何,我都要感谢给予我这次帮忙的老师和同学。

这些年,是中国酒店业迅速发展的几年。各大城市的酒店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城市里威严耸立的酒店也为城市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但随着不同国家,不同档次,不同文化的酒店在城市里面鱼龙混杂,导致各酒店之间产生了激烈的竞争。当然这些竞争在某些程度上来说,是有利于中国酒店业不断完善和发展的。由此可见,酒店业之间的竞争,必然给客人一个主动地选取权,从而他们对酒店服务也越来越苛刻和挑剔。没办法,将来我们作为酒店人就务必要勇于应对和努力解决。

在我的论文中,我首先以自己一个切身的实际案例作为开场,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随后我们从案例的角度出发,深思酒店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为使论文更具论述性,我在开场并没有开门见山的大谈阔论,而是在三四部分说明了酒店服务质量的概念及资料,接踵而来的就是找出制约我国酒店服务质量水平提升缓慢的原因。它包括:酒店的硬件设施、酒店的安全保卫工作、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以及酒店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服务技能、素质修养等方面进行分析。找出了问题的所在,接下来自然是要解决问题了。对此我对改善和提高酒店服务质量提出几点对策和推荐,从七个角度出发:1提高酒店管理者的服务质量和意识。2以顾客需求为导向,带给优质满意的服务。3尊重员工,给员工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4提高酒店内部协调。5对员工授权。6加强员工管理。7治安管理。这七个观点主要从管理者、员工和客人三个角度为出发点,比较现实的提出了解决方法。最后做出总结:综以上述我们得出的结论便是:一方面是服务系统建立的不完善,当然这归根结底是要靠管理者了。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服务人员的普遍素质低下,致使酒店里面鱼龙混杂。作为一个好的酒店,必须要有一流的设备,一流的服务和一流的形象才能紧跟时代步伐,实现可持续发展。

限于各种条件的制约以及本人写作水平及专业理论知识有限,得使本文还局限在一个比较粗浅的表面,当然这也必然会促使我在以后的工作事业中去深入的探索和挖掘。

最后,再次感谢陈爱华老师对我论文的指导,感谢各专业老师三年来对我的教育和关爱,也要感谢一齐陪伴我的同学们,三年,必须是我人生旅途中,浓墨重彩的一笔。接下来,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谢谢!

金融毕业论文提纲怎么写

所谓论文提纲,是指论文作者动笔行文前的必要准备,是论文构思谋篇的具体体现。构思谋篇是指组织设计毕业论文的篇章结构,以便论文作者可以根据论文提纲安排材料素材、对课题论文展开论证。那么,金融毕业论文提纲怎么写呢?请看本文范例。

论文题目: 运用实物期权构建碳金融定价模型

第一章 前言

论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

论文的研究内容

论文的研究思路

论文的创新点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综述

碳金融理论研究综述

实物期权定价应用与模型的研究综述

第三章 碳金融市场价格运行机制分析

碳金融市场机制体系

影响碳金融市场价格的因素分析

甄别碳金融市场价格运行中的期权特征

第四章 运用实物期权构建碳金融定价模型

运用实物期权碳金融定价的模型建立步骤与过程

碳金融价格体系的构成

碳金融价格影响因素的.期权分析

第五章 遗传算法和最小方差蒙特卡罗模拟(LSM)模型的求解

遗传算法进行算例定量分析

最小方差蒙特卡罗模拟(LSM)模型的求解

碳金融实物期权定价模型的应用

第六章 仿真模拟分析及碳金融定价政策建议

碳金融定价模型的仿真模拟分析

碳金融定价的政策建议

第七章 结论

物权中的所有权论文题目

知识产权保护期立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关于知识产权的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论知识产权案件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2、大学生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教育3、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路径4、论知识产权审判中专家辅助制度的改革5、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制度研究演变轨迹评析6、三网融合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7、试论知识经济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8、国际贸易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研究9、黑龙江省高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研究10、论“新丝路”背景下我国民间传统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11、关于知识产权正当性论争之思考12、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与防范:现状、原因与对策13、服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方式选择及策略研究14、英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15、网络交易平台数字信息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嗨 乡村问题太失望 太失望了 太深奥

如果要自己写,百度用资料

物权法问题论文题目

物权法对债权的保护论文【1】

摘 要:物权法不仅对物权进行了保护,而且对债权也进行了保护。

对债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预告登记制度、抵押权制度和留置权制度之中。

关键词:物权法;债权;债权的保护

物权法是民商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支撑性法律,是确认和调整财产关系的基础性法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

物权法除了对物权归属问题进行规定外,还通过有关规定保障了债权的顺利实现。

本文主要从这几个方面来说明物权法保护债权实现。

一、预告登记制度

《物权法》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或者其他不动产变动的协议,权利人即希望取得不动产物权的一方,可以对义务人即有义务帮助权利人取得该物权的另一方提出按照协议办理预告登记的要求,来保证将来能够实现对该不动产的物权。

办理完预告登记的义务人,只有经过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才能处分不动产,从而使不动产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条件实现时,权利人享有基于协议内容要求义务人办理物权变动登记的权利,而不是直接享有对该不动产的物权;义务人履行义务有瑕疵的,义务人对权利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一个物上可以设立多个不受时间先后和数额差别限制的债权。

这些债权都有平等的法律效力,债权人都享有平等的、不存在优先问题的受偿权。

物权是绝对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债权是相对权,没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但是经过预告登记的协议,就有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比其他债权请求权多了优先效力,从而保护了已经预告登记的请求权。

例如: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先购房人可以通过预告登记防止开发商违反协议约定将商品房出售给比先购房人出价更高的第三人。

并且预告登记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一房数卖,保护了买房人的合法利益,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预告登记限制了债务人处分不动产的权利范围,使得债权人仍可以在债务人违反约定的义务进行处分后主张取得该不动产的物权,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抵押权制度对债权的保护

(一)抵押财产转让的限制

除了受让人愿意代为清偿债务外,只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的债务人转让行为才有效。

当然,抵押权既不能单独转让,也不能作为其他债权进行担保。

这说明抵押权除了具有从属性外,还具有相对独立性。

对抵押权相对独立性的承认,给抵押权的流通留有一定的空间,也为债权人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二)抵押财产价值的保全

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是由于抵押人的行为造成的,抵押权人既可以对债务人提出恢复抵押财产价值的要求,也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与已经减少的财产价值差不多的担保。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有关恢复或提供担保义务的,那么抵押权人就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

对于其他不是由于抵押人的行为造成的财产损毁问题,抵押权人有权对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物上代位金主张优先受偿。

即使担保的实现期限没有到,也有权主张对保险金等的提存。

这样给予了抵押权人对因担保财产毁损而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享有优先受偿或者提存的权利,能够更加有效地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利益。

当然,此时原抵押财产仍应当作为债权的担保。

(三)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权的实现不得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权人既有权利对抵押权、抵押权的顺位进行变更,也有权利对抵押权进行放弃,也就是说抵押权人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变更抵押权的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

但是变更了抵押权顺位的债权人,在经过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后,就可以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效力。

如果债务人用来设立抵押权的财产是债务人自己的,那么除非担保人单方允诺仍然提供担保的,其他担保人可以在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放弃抵押权等丧失了优先受偿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协议侵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其他债权人就有了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该协议的'权利。

债权人在通过协议的方式实现抵押权时,应当注意协议内容中有关交易对手的选定、抵押物的价值认定、处置程序等不存在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否则可能面临被其他债权人撤销的风险。

同时,债权人也应关注,在其他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处置抵押物时,是否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以便及时主张撤销权。

(四)买卖不破租赁。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抵押给他人,对于原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权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且要求实现抵押权。

在民法中,承租权是债权,所有权、抵押权是物权。

买卖不破租赁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换句话说就是保障了债权。

(五)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竞合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在同一债权关系中债务人既提供了保证人又提供了担保物,基于意思自治,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有瑕疵或者发生当事人协议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务人有义务按照约定实现债权,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如果约定的内容有重大瑕疵,那么就需要对担保物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的,还是第三人提供的进行区分。

如果担保物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的,那么债权人应当对该物享有优先实现债权的权利;如果是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物,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对该物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这就给了债权人要求代偿的选择权,有利于保障债权的实现。

三、留置权制度对债权的保护

根据物权法对于留置权的规定,债权人应当留置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动产,企业间的留置除外。

其中,同一法律关系要求债务人请求返还标的物的权利与债权人有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是同一的,即要求被留置的动产和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是为了严格限制可以留置的动产范围,预防债权人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利而任意处分该动产,也可以达到督促债务人积极履行债务的目的。

企业之间留置不需要在同一法律关系中,是出于对商事活动交往的考虑。

企业间的交易之所以很频繁,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交易需要依靠商业信用来维持。

如果严格按照留置必须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的话, 就会减少交易效率,损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阻碍经济的快速发展。

所以企业之间留置的可以不是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财产,这样有利的提高交易效率,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可以说行使留置权是为了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的实现。

参考文献

[1]戴杨,魏海平,吕茂春.解读《物权法》对银行债权担保的影响[J].现代金融..

[2]阮小青.我国物权法中对担保法的补充、修改和完善.法制在线.

[3]邓峥波,何瑶,王山石.聚焦《物权法》担保物权制度对银行债权的保护[J].特区经济.

[4]杨梓.物权法对担保物权制度的补充与完善[J].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5]陈上海,陈皓,朱建山.论物权优先力和债权优先权制度之间的关系[J].法制与社会..

占有的物权法保护【2】

[摘要]占有的保护制度是占有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文引入对占有保护的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对占有人的私力防御、私力取回、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占有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占有妨害防止请求权以及请求权的除斥期间作了较为全面的说明与分析,勾画出占有物权法保护具体规定的大致轮廓。

[关键词]占有 自力救济 占有保护请求权

占有保护是占有制度的核心问题。

按照近代各国的民法,占有的保护,可分为物权法上的保护,和债权法上的保护两种。

前者包括占有人自力救济与占有保护请求权,后者包括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

本文仅就占有的物权法保护的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和分析,力求勾勒出物权法保护的大致轮廓。

一、占有人的自力救济

自力救济,指由权利人自己或其辅助人,以强制力保护其权利,而排除现实权利障碍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权利的实现或回复必须依照法律程序,不得诉诸私力。

但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他人侵害而来不及寻求国家有关机关的帮助,并且此后权利将不能实现或者实现有困难时,法律允许权利人以私力救济。

占有虽然不是权利,但是也应当适用这个原则。

占有制度以保护现有的占有状态为宗旨。

在占有被他人妨害或有被妨害的危险时,占有人虽然可以请求国家有关机关的帮助,但是在他人对占有人仅仅造成一时的妨害情形,通过诉讼程序并不经济;而在占有有被妨害的急迫的危险时,寻求公力救济可能为时以晚。

因此允许占有人以自力进行防御更为妥当。

而且占有人一旦失去占有,尤其是无权占有人,常因证明的困难而不能获得公力保护手段的的救济。

这也不利于对占有人利益的保护。

在近代各国的法制上,德国、瑞士及我国台民法就自力救济都有明文规定。

可是在《物权法(草案中)》却没有关于自力救济的规定。

我认为,其他法律和民法典的类似措施都不能代替一定程度内,以自己的力量,实现对占有的救济。

从占有作为一种需要保护的事实来看,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一样是必须的,只有这样保护才是完整的。

对于民事权利,当没有完善的正当防卫和自助行为规定提供救济时,占有私力救济可以作为保护的补充办法。

这种救济权包括两种,即占有防御权与占有物取回权。

占有防御权,指占有人对于侵夺或者妨害其占有的行为,可以以己力防御。

应当注意的是恶意及其他有瑕疵的占有的占有人,虽然也有占有防御权,但是其占有如果是通过侵夺原占有人的占有而取得,那么对于原占有人或者他的辅助人的就地或者追踪取回,就不能够行使占有防御权,从而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

占有物取回权,指占有物被侵夺后,占有人可以即时排除加害人予以取回,或就地或追踪向加害人取回的权利。

在行使占有物取回权时,一定要注意时间上的限制:对于动产,占有人得就地或追踪向加害人取回;对于不动产,则应在占有物被侵夺时立即排除加害人,而被害人何时知之,有无过失,在所不问。

超过了时间限制,占有人被侵犯的占有状态就会驱于稳定而形成新的社会秩序。

二、占有保护请求权

(一) 占有保护请求权与物权保护请求权的关系

占有保护请求权与物权保护请求权都有保护物权的功能。

但两者并不是同一性质的请求权,其主要区别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占有保护请求权旨在保护占有,以占有人为请求权主体;而物权请求权,旨在保护所有权,以所有权人为请求权主体。

其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以占有物被侵夺为要件,而物权请求权以无权占有为要件。

其三,占有之保护贵在迅速,其程序力求简便,故其大都适用简易程序;而物权请求权,于诉讼上行使时,原则上以一般诉讼程序为之。

其四,占有保护请求权与所有人之物上请求权的目的与效力不同。

就举证责任而言,主张占有保护请求权较为有利。

但因物权请求权属于终局、确定性保护的请求权,主张此项请求权通常较占有保护请求权更为有力。[1]

其五,占有保护请求权不仅适用消灭时效,而且适用短期消灭时效,通常为一年;物权请求权原则上不实用消灭时效(包括诉讼时效),或适用长期消灭时效。

例如,根据《德国民法典》第194条和第195条规定,物上请求权的时效为30年。

根据《日本民法典》第167条规定,物上请求权的时效为20年。

物权请求权与占有保护请求权可以发生同向并存和逆向并存。

前者是指两项请求权并存于当事人双方中的一方,后者是指两项请求权分属于当事人双方。

在前者,台湾通说认为,请求权人可以将此二项请求权合并,一同提起诉讼,也可以不予合并,先后提起诉讼。

[2]笔者认为,合并起诉的做法并不合理,理由是:第一,合并起诉难以确定诉因。

在合并起诉的情形下,原告究竟是基于物权请求权还是占有保护请求权提起诉讼,并不明确,这会给法院审查起诉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第二,不利于原告举证责任的确定和被告抗辩事由的选择。

原告的举证责任已如前述,此仅就被告的抗辩事由略加说明。

若原告基于物权请求权提起诉讼,被告至少得以原告非为物权人而为抗辩。

若原告基于占有保护请求权提起诉讼,则被告不得以原告非为物权人而为抗辩;第三,会带来诉讼程序选择上的困难。

如前所述,物权请求权的行使适用通常程序,占有保护请求权的行使适用简易程序,如果不能确定请求权人行使的是物权请求权还是占有保护请求权,则不能确定应适用通常程序还是简易程序。

笔者认为,合理的做法应当是要求原告选择其一,提起诉讼,以达简化之目的;在后者,当事人既可以相互提起诉讼,被告亦可以反诉的方式为之,均无不可。

(二)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内容

占有保护请求权又包括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占有妨害除去请求权以及占有妨害防止请求权。

下面将一一详述。

1、占有物返还请求权。

占有人于其占有物被侵夺时,可以请求返还其占有物,称为占有物返还请求权。

它的行使,以占有物被侵夺为要件,比如占有的动产被抢被盗、不动产的被霸占等:以有外表可见的积极行动为必要。

因此,借用人于借用期届满后,不将借用物返还的,非侵夺出借人之占有;风吹衣服飞入邻地,邻人拾取占有,非侵夺占有;物已遗失,被拾得人占为己有,也非占有被侵夺。

[3]而且如果因为占有人自己的意思失去占有,即使存在欺胁迫,也不享有该项权利。

一般认为,以占有被侵夺为由而请求返还占有物时,仅占有人始得行使次项权利。

此谓占有人,除直接占有人外,尚包括间接占有人,其有无本权,在所不问。

[4]值得注意的是,依法理,即使侵夺占有物者对于该物有实体上的权利,比如所有人或者出租人,占有人仍然可以以占有物被侵夺为由,请求返还。

请求返还的内容,是在有物理上或者法律上的返还的可能时,回复原有的状态。

如果毁损灭失而无法回复的,应按照侵权责任的规定进行赔偿。

2、占有妨害除去请求权。

占有被妨害时,占有人得、可以请求除去其妨害,称为占有妨害除去请求权。

占有被妨害,指以侵夺以外的方法妨碍占有人管领其物。

占有之妨害,占有人并未丧失占有,妨害人也未取得占有,只不过是对占有人现实的占有状态加以妨害。

比如占有人所占有的房屋的一部分被邻居堆放杂物,就是占有之妨害。

王泽鉴先生将妨害人分为行为妨害人和状态妨害人,即“因其行为妨害占有之人和因其意思容许妨害占有状态存在之人”。

[5]乙租住甲的房屋,制造噪声妨害,是行为妨害人,而甲是状态妨害人,两人都可以成为相对人。

作者认为这种扩大妨害人理解的分类有其合理性,但是应该注意,私力救济的防御权行使时状态妨害及行为人不是防御的对象。

占有辅助人虽然可以是占有防御的对象但不是该项请求权的相对人。

该请求权的行使,可能与相邻权的法律效果竞合。

3、占有妨害防止请求权。

占有有被妨害之虞时,占有人得请求防止其妨害,称为占有妨害防止请求权。

占有有被妨害之虞,指占有人之占有物将来有被妨害的危险。

但究竟有无此危险,非依占有人的主观意思认定,而应就具体的事实,依一般社会观念,客观的判断。

比如邻地的围墙因为地震,可能倒塌,有妨害占有人所占有的土地的危险,就属于占有有被妨害之虞。

在《物权法(草案)》第296条,规定了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和占有妨害除去请求权。

但是没有涉及占有妨害防止请求权,出于对占有保护的严密,应当加上。

另外,把损害赔偿请求权与其在一款中订立显得有一些不伦不类:前者是占有债权法上的保护,而后者是物权法上的保护,所以应当另立一款。

(三)占有保护请求权的行使期间

占有的侵害经过一定的期间后已形成稳定状态,如果占有随时都可获得保护,不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与和平,不符合占有制度的宗旨。

私力救济要求即时进行,占有保护请求权则有法律拟制期间的限制。

各国法律规定了请求权行使的一定期间,如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963条规定为1年。

期间经过后占有保护请求权消灭,而依照本权或侵权责任制度还可继续行使的相应权利不受影响。

期间作用的发挥,是以请求权行使时请求的对象仍然存在为前提。

如果期间届满之前占有物物理上和法律上回复不能、占有妨害和妨害的危险因各种原因已经消除,则请求权即行消灭,此时没有期间问题。

通说认为这一期间是属于除斥期间。

之所以“被称为除斥期间,是因为对于以事实上的管领为核心的占有权,像通常的物权那样认可长时期有物上请求权是不妥当的。”[6]德国民法第864条2项规定:“自受暴力侵害后经过1年而消灭”。中国台湾地区民法有“自侵夺或妨害占有、或危险发生之后,1年间不行使而消灭。”期间起算时点、消灭的权利种类、能否中断中止等是区别消灭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关键。

从该类请求权保护占有的及时性和暂时性等上看,理解为除斥期间较为合理。

我国《物权法(草案)》虽然也有占有请求权除斥期间的规定,但是它不仅不恰当地排除了防止妨害危险请求权的期间适用,而且没有根据侵夺、妨害、妨害危险对现占有秩序和侵害后占有形成状态的影响力不同去规定不同的期限,应该作出适当的修改。

三、设立占有保护制度的意义

如果通过保护物权和债权就可以保护占有,那么就没有必要单独确立占有制度。

而现实中,对于物权与债权的保护并不能完全实现对占有的保护,因此有必要通过占有来保护物权及债权等法律关系中占有人的利益。

首先,有利于对物权基础的占有进行保护。

第一,充分保护他物权人的需要。

因为他物权人不享有所有权,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根据所有权而只能根据合法占有提出请求和诉讼,因此有必要确立对占有的保护制度,从而为他物权人提供更充分的保护。

有这样一个案例:甲的自行车被乙窃取,如果说乙在使用的过程中恰好被甲认出,甲能否自行取回该车呢?从权利的角度出发,甲作为所有人所享有的权利远远高于乙,但甲不能以此为理由强行取回自行车。

乙对自行车的占有状态一旦形成,任何人包括该自行车的原所有人都不能借助私力干扰。

由此可见,占有制度对占有人的保护就是对原所有人私力救济的否定和排除,是对占有状态下形成的社会秩序的保护下,本权的行使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并不是对本权的完全否定。

这是因为所有权人因为失去了对物的占有,无法公示其所有权,故在此不能对抗占有人。

第二,出于间接保护所有权人的需要。

对于抵押权人、用益权人等他物权人而言,他们在按照所有人的意思进行占有物的同时,也注重对物的管领和使用,在这种情形下,对非所有人占有的保护实际上起到了对所有人的权益进行间接保护的作用。

追究在民法中除了对所有权本身规定专门的诉讼加以保护外,还赋予所有人利用占有人之诉来保护对物的事实管领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根据对物的事实管领的证据来保护物权要比根据享有所有权的证据来保护物权更容易些。

也就是说, 在确立了占有制度后,所有人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选择所有人之诉或占有人之诉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是加强对所有权人的保护所必要的。

其次,有利于对债权基础的占有进行保护。

在现代社会,社会的物质财富高速流转,财物脱离其所有人而为他人占有已成为普遍现象。

虽然通过法律行为取得的对于他人财产的合法占有可以得到债权法上的保护,但由于债权的相对性,其保护功能相对较弱。

对具有债权基础的占有的保护而言,通过债法上的请求权保护承租人、保管人、借用人等依据合同进行的占有是十分必要的,但这种保护方法是不够的。

如果第三人侵害合同当事人的占有,很难通过债的方法对其进行保护。

我国目前这一类问题也存在较多,如农村承包经营户承包集体的山林、果园等,在其占有受到第三人的侵害时,根据承包合同追究第三人的违约责任是不可能的。

因此,必须要建立占有制度以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根据占有所产生的占有权可以对抗第三人,这样,在占有受到第三人侵害时,占有人就可以本于占有权而向第三人主张权利。

可见,占有制度和债权互相配合,能够完整地、充分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书目:

[1] 王泽鉴《民法物权(二)用益物权。

占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版

[2] 谢在全 《民法物权论》(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3] 姚瑞光 《民法物权》 台北海宇文化事业有限公司 1995年版

[4] 梁慧星、陈华彬著 《物权法论》法律出版社 1997年版

[5] 同[1]

[6] 田山明辉 《物权法》陆庆胜译 法律出版社 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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