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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告知义务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4 16:42:57

投保人告知义务研究论文

摘 要:无效主义不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和利益,即使保险人认为被保险人违反了告知义务并没有对合同造成任何影响,而愿意保留合同也无济于事。无效主义不利于鼓励交易。关键词:保险合同;告知义务 中图分类号:DF4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24-0279-01 一、无效主义 无效主义是指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时,保险合同自始归于无效的原则。《法国保险契约法》第 21 条第 1 项规定:“因要保人之故意隐匿或虚伪告知时,倘其行为足以变更或减少保险人对于危险之评价者,保险契约无效。”无效说认为告知义务是保险合同的成立要素,因此如果告知义务人违反了告知义务,保险合同应该自始无效。我们知道,合同无效是自始确定无效。从无效的后果来看,当事人于合同无效时,需恢复原状,使得各方均处于订立合同之前的状态。对于一般的合同,如果存在财产给付和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况,双方应返还财产,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合同特殊之处在于,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只是做出了承诺,而并不存在给付财产的情形。既然合同自始无效,保险人从开始就确定地没有遵守其承诺的必要。如此,保险人仅仅向投保人返还其交纳的保险金就足够了。 意思合致说认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当事人对于合同成立有关所必要的危险程度及范围,必须有完全的意思合致,因此投保人应该就其所知道的一切重要事实告之,否则保险人对于自己所承担的危险,即不能明确地认识其内容为何,有悖于意思合致的要求,从而保险合同实质上发生错误,如果因为合同订立之时不告知的保险事故发生而造成了损害,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所以,保险合同的成立,以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危险程度及范围等,以意思表示完全一致为必要。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即是为了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既然当事人一方违反了告知义务,其结果就是合同双方对保险标有关状况的意思表示没有达成一致。这直接导致了合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发生合同上的效力。但是晚近以来,学说惯例和立法则认为,告知义务的目的,在于使保险人“得据以为危险估计之决定,及以定其保险费及保险金额之多寡。”意思合致说遭到否定的同时合同无效说也随之成为无源之水。 二、解约主义 解约主义是指保险人在他方违反告知义务后的一段时间内享有合同解除权。解约主义与无效主义的区别在于:在解约主义下,保险人享有选择权,或可以解除合同,或可以通过加收保险费或减少保险金额而使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大多数国家如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采用此种立法例。我国新订《保险法》规定了保险人的解除权。从新订《保险法》第16条规定来看,虽然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下,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都有权解除合同。不过在故意和重大过失两种情形下,解除合同的后果有着较大差异。 1、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在保险人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免除上,不论故意不实告知对合同解除前保险事故的发生有没有影响,也就是说保险人于此时并不需要证明不实告知与保险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其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即被免除。在保险费的退还上,于投保人故意不实告知的情况下,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是他的一项法定权利。 2、投保人重大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在保险人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免除上,只有在不实告知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才可以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免除保险金的给付责任。在保险费的退还上,在投保人重大过失不实告知的情况下,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从这一规定来看,对故意不实告知的情形,法律似乎是通过免除保险人的举证责任,并授予保险人取得保险费的方式来惩罚故意不实告知的投保人。 3、年龄误告的特殊规定 不论是新订《保险法》的第 32 条还是先前的《保险法》第 54 条,都对人身保险合同中,年龄的不实告知做了特殊规定。新订《保险法》第 32 条第 1 款第一句前半段将保险人的解除权仅仅限制在了“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的情况。后半段规定了“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这一规定排除了故意与重大过失时免除保险人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情形,保险人仍然要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即使是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保险人也应该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该条第 2 款规定了在“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可以有两种方式来平衡自己与投保方的利益:其一,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其二,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第 3 款规定了“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要将多收保费退还给投保人。但是从新订《保险法》第 38 条的规定来看,第 32 条关于在少交应付保险费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较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现性。 参考文献: [1]肖和保.保险法诚实信用原则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大学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的生力军,必备的法律素养是其立足社会的核心条件。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方面论文,供大家参考。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后,由借款人作为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因借款人不履行贷款合同给贷款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该业务自1997年开办,在短时间内实现了蓬勃发展,并带动了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的繁荣。但是,由于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较长,不仅客观上风险要在经营中逐步释放,而且随着保险事故的不断发生和理赔调查的日趋深入,该业务在管理上遗留的问题和导致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笔者将理论研究和业务实践相结合,就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中可能涉及的三类纠纷进行法律分析。

一、购车人发生欠款后、保险人赔付银行损失之前,银行或者保险人以银行名义起诉购车人、担保人的案件

当购车人发生欠款并构成保险事故后,银行有权选择依据贷款合同向购车人、担保人主张权利,也有权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索赔。这种情况下,除非保险条款或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保险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否则保险人没有权利要求银行先起诉购车人、担保人。同时,在没有赋予保险人先诉抗辩权的情况下,为防止银行在购车人发生欠款后滥用诉权,即便银行自愿选择起诉购车人、担保人,在未经与保险人协商一致时,该诉讼费一般是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的。

因此,银行和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首先应关注共同利益、从实际出发,对于购车人恶意欠款或无力还款、确已无法通过催收或协议处分抵押物等方式收回欠款,并且购车人或担保人具有可执行财产能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尽快协商一致,由保险人承担诉讼等经费并以银行名义起诉购车人、担保人,以及尽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银行起诉保险人的案件

银行起诉保险人的案件是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纠纷中最为常见的,争议焦点主要是保险人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实践中争议较大、较难处理的主要有以下二种类型:

(一)涉嫌的案件

涉嫌贷款的,一般是借款人、汽车经销商单独或串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提供虚假材料以虚构汽车买卖关系、同一车辆向多家银行贷款、非法提取贷款现金挪作他用等方式套取银行贷款。此类案件中,有的是购车人伪造、变造或收购、借用他人身份证购车,有的是提供虚假财产状况证明、虚增车价,有的则是虚拟购车主体、担保人或抵押财产等情况。因此,判断保险人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应根据实际,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利益问题。《保险法》第12条规定了“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对于涉嫌的业务,如果贷款人并未实施购车行为,保险人可根据新《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规定而拒绝赔偿。

2.银行审贷和投保人如实告知的义务。针对涉嫌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保险人通常基于《贷款通则》、《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保险条款的约定,以银行疏于履行审贷义务、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作为不承担责任的抗辩理由。笔者认为,尽管《贷款通则》和《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了银行的审贷义务是独立的,并且银行有审慎地进行资信调查的义务,条款中也通常约定了保险人在因被保险人过错导致贷款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在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实务中,仍然应该根据银行疏于审贷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具体情形区别判断其法律后果。

如前所述,涉嫌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具体情形千差万别,但无论是空车套贷、虚增价款或者其他情形,其基本特征均是申请贷款的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既然存在虚假信息,则必然说明银行在审贷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疏忽、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隐瞒了真实情况。

针对保险人关于银行审贷疏忽的抗辩,保险人不承担责任的条件应以银行的过错为限,不宜包括轻微的疏忽、更不应以虚假信息推定银行存在过错。特别是购车人收购、借用他人身份证件的情形,笔者认为应构成表见代理,贷款合同成立,保险人不能以银行未尽到资信调查义务或当事人之间没有一致意思表示为由而不承担保险责任。

针对保险人关于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抗辩,笔者认为尽管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对“最大诚信”的要求更高,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仍然应以“有限告知”为原则,同时应逐步确立书面询问的有限告知方式。在有限告知的前提下,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中,由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分离的,被保险人是进行保险索赔的权利人,因此,投保人告知义务的履行以及对投保人有关情况的调查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权益的风险。

根据《保险法》规定,对投保人的选择和有关情况的调查是保险人的法定义务,其该义务的履行也关系到保险合同的履行,因此有人提出要通过双方协议将保险人的审查义务和银行的信贷资产审查结合在一起,或者以银行的资信审查代替保险人的承保审查。笔者认为,银行的资信调查和保险人的承保审查义务的法律依据不同,前者是依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后者是依据《保险法》,其侧重的专业重点亦有所不同,因此不能混为一谈或相互替代,相反,应分别予以强化。

(二)由于银行未履行作为被保险人的催收、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未代投保人连续投保车辆险等而引发保险责任争议的案件

1.根据《贷款通则》第32条规定,“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保险条款通常约定被保险人有做好欠款的催收工作和催收记录的义务。

2.根据《保险法》关于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的规定,保险条款通常也在被保险人义务中约定被保险人发现投保人有潜在的不还款风险或任何可能导致保险合同风险增加的情况,应通知保险人并协助减少或消除风险。

3.为避免投保人因贷款所购车辆自身发生事故损失而产生的不还款风险,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一般要求投保人一并投保贷款所购车辆的损失险、盗抢险等车辆保险,且保险条款通常约定投保人未按时续保上述车辆保险的,被保险人应代投保人投保。银行违反上述保险法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义务,保险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或减小赔偿责任。

三、保险人赔付银行损失后,向购车人、担保人进行追偿的案件

保险人在履行了保险赔偿责任之后,有权向购车人、担保人进行追偿,但笔者认为该追偿不等同于保险代位求偿。保险代位求偿权,是“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转移制度”,通常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实质是民法清偿代位制度在保险法领域的具体运用;该制度设立的目的是既不能让被保险人因投保而取得额外的利益,也不能让有过错的第三者逃避其在法律上的赔偿责任。

新《保险法》第60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由此可见,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行使权利;因此有观点认为,由于保证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即是债务人,其是否还款、是否按约定履行义务直接决定了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与第三人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一般不存在第三人过错致使保险事故发生的情况,当然也不存在保险代位求偿权。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就是没有区分保险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将保险人的追偿权等同于代位求偿权的错误认识。

(一)投保人因主观意愿而发生恶意违约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承保的风险具有信用性,与投保人对债务履行的主观愿望具有一定的联系。对于保险人而言,其在依赖投保人的诚信态度的基础上为其信用承保,无法通过一般的询问和告知来了解投保人的主观世界,况且投保人的主观意愿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一旦因投保人主观恶意造成保险事故发生,即出现了保险人承保的不确定性危险的必然发生,保险人得为该射幸率的发生而给付保险金,并将因为缺乏第三方责任因素而不享有代位求偿权。但是,保险人不享有对第三方的代位求偿权,并不等于其不能向投保人(债务人)或担保人追偿;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履行了保险赔偿责任之后,被保险人对投保人不再享有赔偿金额范围内的债权,该债权及相应的担保权一并转移至保险人,实务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也会就权益转让问题签署权益转让书。

(二)因受第三方侵害影响履约能力而发生善意违约

投保人因第三方的侵权或合同违约行为而遭受侵害,降低或损害了投保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能力,造成保险事故发生,一般称为善意违约。这种情况下,由于投保人最终可以从第三方获得损失的救济,而保险代位权的本质是“一个为了防止被保险人获得超过全额补偿,有利于承保人或保险人的原则”(语出1883年案中的布莱特法官),故笔者认为此时保险人既可以向投保人(债务人)、担保人追偿,也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向有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三)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发生违约

除了主观因素以外,某些客观上的事件,例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以及战争、武装冲突等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以及非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而偶然发生的意外事件,也可能导致投保人(债务人)不履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清偿责任。对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合同从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角度出发,立足于减轻并合理分配风险,一般约定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且不向投保人追偿。同时,此类情形下因无特定第三方的过错,亦不存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

一、法律文化的内涵

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随着我国文化理论的发展,“法律文化”从西方引入我国,开始引起我国法理学、比较法学和法律史学领域学者的关注,“颇有言必称法律文化之势”。但由于学界对法律文化的内涵缺乏明确的界定和深入的研究,使得法律文化现在仍未形成系统的理论,更遑论一门独立的学科。“法律文化”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学者劳伦斯•弗里德曼在《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提出的,指的是“与法律体系密切关联的价值与态度,这种价值与态度决定法律体系在整个社会文化中的地位”。而法念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最先英国法学家科特雷尔则认为“法律文化”仅适用于观察法律与文化一体化的初民社会和小型社区以及特定职业人群的法律观念,与“法律意识形态”等同。也有学者把法律文化视为法律传统或作为一种法律解释方法。概括而言,法律文化是指植根于一个民族或国家长期共同生活的历史文化过程中公认的、稳定的法律价值、观念以及学说的统称,是人们进行法律活动的行为模式和指导规范。

二、当前我国法律文化研究现状与问题

首先,我国法律文化侧重与其他法学学科结合来研究某一问题,而缺少对宏观理论的研究。从我国近几年的研究成果来看,我国当前研究法律文化,主要集中在:(1)与法制史结合来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包括礼法、无讼、自然法、律等,这部分研究占绝大部分;(2)与比较法结合来研究法律文化;(3)进行地方性研究,来研究少数民族如藏族、彝族、瑶族等的法律文化。而对法律文化本身的理论基础、体系的研究却明显不足。其次,法律文化没有厘清与一些学科尤其是法学学科的关系,从而影响了自身学科的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学科交叉越来越明显,也越来越重要。这种跨学科的发展前提是相应学科之间的合作关系,而非简单的包含关系。而且我国法律文化的跨学科研究仅着眼于法社会学和法制史,对于其他学科不够重视。而当前世界中关于法与数据、数字时代、工程学、戏剧、数学、人工智能的研究已经变成一种新的发展趋势。最后,对我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路径这一理论基础问题,我国学者存在认识偏差。不少学者认为打破法律文化区分的制度性法律文化与观念性法律文化这种二元结构并进行整合,使观念性法律文化向制度性转变,是我国法律现代化的路径。然而,深入分析后我们可以发现这种观念背后体系的是一种法律的一元观,即“趋向于附和占据支配地位的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观点”,是“现代科学主义驱动下型构而成的以立法统合整个法律定义”,是“唯法律的”、“现代性的”、“宏大叙事型的”。但就转型期的我国现代化进程而言,我们更多的恰恰是对“现代性”的反思,更关注的是“后现代的”“地方性知识”这样多元格局的存在。我们的出发点不再是看“冲突”,而是看“存在”,不再是进行统一的“整合”,而是研究各自独立的前提下互动的融合来起作用,来满足转型的中国社会现实需要。

三、法律文化研究的理论基础——法律多元主义

马克•维恩•霍克在第23届世界法哲学大会的基调报告中曾讨论了欧洲统合过程中法文化的统一性和多样性,指出在全球化背景下,由于“在不同地域文化传统相互影响愈益强烈的过程中,强势的文化传统往往处于支配地位,并且时常会驱逐、消磨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的文化传统中的某些要素”,因此努力保护本地区部分的传统和经济,“提升后发国家的法律地位”,建立国家法和国家内部多元的、部分社会的法规范、以及欧盟法的三元法律构造这一多元体制至关重要。事实上,这种法律文化的多元化正如我们前文所述,是现代社会下,法律文化发展的必然选择。这种法律文化多元主义正是我国研究法律文化的理论基础。提倡法律文化多元主义的学者中,最有影响的一位是日本的千叶正士。其理论的核心观点就是对于作为国家法的正式法与非正式法之间具有复杂的交互关系,应当将包涵多元价值、理念的法前提予以概念化,并运用构成多元法体制的各种概念进行分析。千叶正士针对亚洲不同地域多元法体制下的国家法和移植法、固有法,进行法人类学、法社会学、以及法哲学上的分析论证,提出了法文化上的独创概念——“法文化的操作性定义”。其多元法体制的法文化理论内核可以概况为是三种二元区分下二项对立,具体是指“正式法•非正式法”,“移植法•固有法”,“法规则•法前提”这三方面的二项对立。

摘 要: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作为保险法中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为各国法律所确认,文章从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含义入手,对如实告知义务的本质内涵以及其告知范围,告知义务的履行时间和方式,违反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分析,其中重点分析了我国法律对于告知义务的履行方式,及告知范围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投保人 如实告知义务 告知义务的履行 一、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概述 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 如实告知,是指投保人的陈述应当全面、真实、客观,不得隐瞒或者故意不回答,也不得编造虚假情况来欺保险人。如实告知义务是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所必需履行的义务,是最大诚信原则的重要体现。我国《保险法》第16条规定了保险合同订立前,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告知义务从本质上讲不属于合同义务,它是订立合同的必经程序,告知并不是保险合同本身所约定的内容(虽然在实务中保险人均在合同中写明此项义务),但它对合同成立起到关键的作用,创立告知义务的根据何在?理论界学术界观点不一,主要有以下五种: 1.诚信说:认为保险合同系最大诚信合同,其基础立于相互之信赖,故订约之际,告知义务应最大限度的履行告知义务。 2.合意说:主张保险合同须基于双方意思表示的完全一致,关于危险程度及范围也必须合意,否则,其合同得以解除。 3.射幸说:该说认为保险合同为一种射幸合同,因而就确定的事故而言,双方以具有平等的认识为原则,投保人自己应负有告知已知事实的义务。 4.担保说:认为有偿合同的当事人须负瑕疵担保责任,保险合同既为有偿契约之一种,如告知义务人不如实告知,即属隐匿其瑕疵,而应负责任。 5.危险测定说:认为保险合同的成立,须先测定危险,计算保险费,囿于技术上的限制,保险人测定危险须告知义务人协力而为,以利于合同的签订。 其中我个人主张危险测定说。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是保险技术上的要求。他通过众多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来实现其保障功能,虽然对风险评估是保险人的责任,但却要以投保人的告知为基础。因为被保险人之间有不同的保险标的,其所面临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是不同的。保险人只有对保险标的进行充分的了解之后,才能正确的识别风险、测量风险、从而在被保险人之间科学的转嫁、分散和分摊风险。但保险标的一般是由被保险人掌管和控制的,保险人并不清楚保险标的的具体状况。只有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此作出充分的告知和陈述,保险人才能对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作出合理的评估。 二、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时间与方式 (一)告知义务的履行时间 多数国家和地区立法均明文规定为"保险合同订立时",泛指保险人为承保意思表示之前,义务人于投保时及投保后合同成立前应负告知义务。但广义上的告知义务还应包括签订合同之后的告知。因此我们把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时间可分为合同前的告知和合同后的告知。 对于合同前的告知,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以上法律规定都表明告知义务的履行是在保险合同正式成立之前。 保险合同订立后的告知义务主要存在于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后再复效时、合同期间届满之后再续约时以及合同变更时。我国《保险法》对此时告知义务人是否负有告知义务没有明确规定。 (二)告知义务的履行方式 关于告知义务的履行方式,由于各国的法律传统和保险业发展水平不同,存在两种制度:一种是询问告知主义,即只有在保险公司询问的情况下,投保人才有义务如实告知;另一种是自动告知主义,即告知义务人除对于保险人所提出的书面询问之事项应据实告知外,对足以影响危险估计的事项,也有主动告知的义务。 以上可以看出,在"自动告知主义"和"询问告知主义"下,告知义务人所告知的范围有很大的差别。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6条规定,可以认定其选择了询问告知制度,这是符合国际保险立法潮流的。"询问告知主义"的立法模式不仅是节约交易成本的立法技术的体现,同时也是在"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这一理念指导下立法的结果。因为我国正处在保险发展初期,投保人作为"外行人"对何为重告知的形式即可以是书面告知抑或口头告知,告知义务人的告知形式是以书面为之还是以口头为之,保险法并无明确规定,保险实务中二者兼有。我们知道,告知的目的是使保险人知悉所需的有关保险标的危险的重要事实。所以告知的形式无关紧要,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一般认为,所谓"口说无凭",如果告知义务以口头形式履行,一旦发生纠纷,告知义务人根本无法举证证明对保险人询问的事项已为告知,而保险人就可以此为由解除保险合同,这样对投保方是不公平的。因此,保险法应明文规定告知义务应以书面形式(如询问表)履行。此外书面方式避免了诉讼中举证困难的问题。如果投保人将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以口头形式告知了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但没有书面材料,必然会导致投保人的举证困难。 三、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违反的法律后果 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但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提供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可见,我国立法的主观归责性也采用过失主义,将告知义务人主观上无过失的情况排除在外,这种立法主张值得肯定。 我国《保险法》第16 条第3 款上规定了"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据此可知,如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才知道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而不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告知义务后,保险人行使解除权,显然应该是有时间限制,答案应该是肯定的。日本保险法规定,该解除权在保险人自得知解除原因之时1个月内不行使时,即行消灭,自订立合同之时起经过5 年时间也是一样的。韩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得知其事实之日起l 个月内,限于签订合同之日起5 年内可以解除合同。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第64 条规定,前项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原因后,经过l 个月不行使而消灭,或契约订立后经过2 年,即使有解除的原因,也不能解除保险合同。 新修订的《保险法》首次纳入解除权抗辩期限的问题,具体内容在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中有明文规定:"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由于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权的存在,可能导致保险人的投机行为,这就避免了保险人在对自己有利的时候解除合同。以此来平衡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从而来保护投保人的合法利益。 应当注意的是,当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时,保险人只能解除保险合同或不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能强制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或向投保人提出损害赔偿。因为最大诚信原则对于投保人是一种不利的法律约束。但是,如果投保人的行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违反最大诚信原则,而是构成了欺诈,作为一种侵权行为,我认为保险人不仅有权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而且有权向致害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 参考文献: [1] 仲伟珩. 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研究--以中德法律比较为出发点[J]. 比较法研究, 2010,(06) . [2] 姜南. 论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履行[J]. 保险研究, 2007,(02) . 作者简介:陈昱君,(1975-),甘肃天水人,兰州大学法学院,2006年本科毕业,甘肃恒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老年人保健品消费研究意义论文

当下“排毒”之风盛行,书店里至少有十本以上“排毒”经,报纸上美眉明星秀“排毒”,网络上更是风起云涌说“排毒”。其实“排毒”风初起时,是个别没有接受过医学教育,或没有接受过正规营养学教育而自称“营养学家”的人来讲营养,说“排毒”。有些媒体为了提高收视率,吸引观众的眼球,为“排毒”推波助澜,给这些“另类”的人士戴上“国际著名专家”、“营养学博士”的头衔。不知就里的百姓以为来了真正的专家,为他们带来了福音。于是乎“排毒”就是养生,“排毒”就是保健。人人都有“毒”,“排毒”似乎成为健康的灵丹妙药。时下,有些接受过正规医学教育的中西医学专家,也参加到宣传“排毒”的行列里,使我很为纳闷。四月我曾在上海电视台新闻娱乐频道的“陈蓉博客”节目中有幸参与关于“排毒”的辩论,近期看过的“排毒”书有10多本,网上浏览的“排毒”信息有数千条,颇有感慨,直接的感觉就是“排毒”风扰乱了人们的视听。在一片“排毒”声中,“合理营养,平衡膳食,促进健康” 的呼吁被湮没了。 其实,从当年:某保健品厂商提出清除“体内垃圾”开始,到如今的 “毒”、“毒素”横行,以至于类似“今天您排毒了没有”的广告语越来越深入人心,直至危言耸听,危害大众。究竟所谓的“毒”指的是什么呢?中西医对人体内毒素的解释,一言以蔽之,就是人体内的代谢产物。时至今日它还应包括:外源毒素,即侵入人体内的细菌、病毒等微生物;被食人体内的瓜果蔬菜上残存农药与环境污染导致人体内重金属超标。此外,还有精神毒素,因现代人的生活压力,引起体内代谢产物增多并蓄积,而可能引起危害。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人体自身代谢产物,尤其是蛋白质代谢产生的氨和含氮化合物,如肌酐、尿素氮、尿酸等。 那么,何谓“排毒”呢?人体绝大部分毒素来自体内自身的新陈代谢,产生出各种各样人体不需要的废物。而排毒就是将这些废物排出体外,如体内新陈代谢产生的废物通过粪便排出;尿素、尿酸、肌酐通过肾脏以尿液形式排出;皮肤通过发汗,排出某些毒素及多余的水分;此外,呕吐、呼出气息、分泌唾液等都可排出毒素。人体本身就具有强大的“排毒” 能力,排便、排尿和出汗就是“排毒”。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要人体自身机能运转正常,完全可以依赖自身的“排毒”机能,将毒素基本排出体外,无需借助外力来“排毒”。如果确实需要通过外力“排毒”,一定要找出“毒”在何处,然后根据自身具体状况,在医生指导下有针对性地进行 “排毒”,且要量力而行。 人体可自行完成排毒,而且所谓的外力排毒也并不是人人适用的。如 “洗肠”排毒对于便秘、结肠炎、腹胀、胀气及急性粪石阻塞等,有一定的治疗和保健作用。但是,如果长期清洗大肠,会使营养随着清洗而冲出,从而使营养得不到很好的吸收。况且,多次“洗肠排毒”,大肠排便功能可能会形成对人为水洗的依赖性,后果不容乐观;一旦破坏肠内正常菌群的生态平衡,将会成为新的健康隐患。此外,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肛周病及贫血、前期怀孕和刚刚接受手术的人是不适合洗肠的。再如服用药物通便“排毒”,不是治本之方,这类药物中或多或少都含有大黄的成分,大黄含有多量鞣质,小剂量不仅没有泻下作用,反而呈收敛作用。 有关专家认为,大黄的主要作用是消炎,也有一定的泻下作用,但绝对不能长期服用,这类中约在某种程度上像毒品一样,会“成瘾”,产生依赖,一旦停药,就会出现继发性便秘。另外,长期服用大黄会抑制自身的免疫力。有的人吃大黄还会产生副作用,表现为腹痛、轻度恶心等。如果长期依赖泻下方式来排毒,久而久之就有可能影响人体对某些营养的吸收,造成贫血等不良后果。 在很多保健品的宣传攻势下,人们几乎把排毒与美容养颜画上等号,其实这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影响容貌的因素多种多样,要美容,关键要辨证施治,要找出影响容貌的原因,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调理,达到由内至外的美丽。“排毒”药大多属苦寒之物,易伤脾胃,影响营养吸收,长期服用不仅达不到美容目的,反而越吃面容越憔悴。 中国营养学会在第二版的《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中明确指出“合理营养,平衡膳食,促进健康”。共有8条,分别为食物多样、谷类为主;多吃蔬菜、水果和薯类;常吃奶类、豆类或其制品;经常吃适量鱼、禽、蛋、瘦肉,少吃肥肉和荤油;食量与体力活动要平衡,保持适宜体重;吃清淡少盐的饮食;若饮酒应限量;吃清洁卫生、不变质的食物。但是,人们并没有很好地去实践。在2002年第4次全国营养调查时发现,营养过剩为主的疾病,即以前的“富裕型疾病”,现在规范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病率急剧上升,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高尿酸症、高体重(肥胖),以及乳腺癌、前列腺癌、结肠癌和胰腺癌的发病率大大上升。生活水平提高了,与营养相关的疾病发病率提高了,使得人们恐慌起来,于是“排毒”就有了市场。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保健品与保健知识的重要性    最近北京市健康普查,我们得了两个冠军,一个是高血压冠军,一个是高血脂冠军。市委非常重视,要求各单位多听保健知识,我就是奔着这个目的来的。            现在,死亡率最高的是30至50岁的人,年龄已应该是100至175岁。为什么都没有达到呢?最重要一个原因是不重视保健,而且不愿听保健。现在大多数是病死的,很少是老死的。应该是绝大多数是老死而少数是病死的。这个极端反常的现象要求我们尽快纠正。         最近联合国表扬我们的邻国日本。为什么表扬日本?因为他们的寿命是世界冠军。也是直销王国。他们女性的平均寿命是岁,我们国家现在是岁,距离日本整整差20岁,这是没法原谅的。日本的先进经验是以社会为单位,每一个月讲一次保健课,如果没有来听就必须补课。我国没这个制度,谁爱听就听,不听拉倒。我回国后问了许多人,应该活多久呢?有人告诉我五六十岁差不多了,这个说明我们的标准太低了。他们大部分人根本不知道保健,凑合活着,问题很严重。我在医院工作了40年,绝大部分人病死是很痛苦的。我来的目的很明确,希望每个人都重视保健工作。     联合国提出口号:“千万不要死于无知”。         我们知识分子平均年龄岁,按这个数字,不算学前教育,小学6年,中学6年,医科大学8年,硕士3年,博士3年,博士后3年,都学完后到点了,根本不能干什么了。很多科学家没有超过这个年龄。我在美国斯坦福见到张学良将军,在纽约参加了他的100岁寿辰。我很受教育,一进门见到他我们大吃一惊,他眼不花,耳不聋,很多人问他:“少帅您怎么活这么久?”他回答很明确:不是我活得久呀,而是他们活得太短了”。这句话意思是,你活得短,还嫌我活得长?这个情景我一直到现在还记得很清楚。而我们很多人很糊涂,对于保健一无所知,这样我们的工作也做不好,因为我们天天处在不健康,亚健康状态。我见过很多人,宋美我在长岛见过,他们都海得很长,都是一百岁。她们能海,我们为什么不能活?我就很奇怪,我们很多人凑合活着,这种思想危害极大。到现在我们中国人绝大部分都不知道什么叫保健品。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保健食品的重要性及未来 自古以来,健康长寿就是人类的梦寐以求。人们的寿命与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息息相关。重视保健和养生,在中国的历史悠久。然而,过去由于生活条件的制约,生存为第一要件的时候,所谓的修身养性,也只是达官贵人,先贤圣人的专利。而现在的中国,由于科技的进步,生产力的极大提高,人们衣食无忧的同时,追求更高层次的生命和生活质量,造就了保健品市场的广阔天地。 中国的保健品行业起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虽然相比其他发达国家起步较晚,但是在短短的几十年里,伴随我国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保健业已经迅速成为一个独立的产业。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健康消费逐步攀升,对保健品的需求十分旺盛。之所以发展迅速主要原因是人民生活水平提提高,消费方式改变,使保健品产业发展有了契机。同时,随着生活的不断改善,我国的疾病谱发生明显改变,生活方式疾病已逐渐成为主要疾病,上世纪70年代末,医学界依据疾病谱的改变,将过去单纯的生物医学模式,发展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健康概念确定为“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身体虚弱,而是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的完满状态”。80年代以来,我国医学界对健康与疾病也展开了一系列的研究,其结果表明,当今社会有一庞大的人群,身体有种种不适,而上医院检查又未能发现器质性病变,医生没有更好的办法来治疗,这种状态称为“亚健康状态”。 亚健康状态通过自我的身心调节是完全可以恢复的。而保健食品在防治亚健康状态及生活方式疾病方面有着显著的疗效。正是基于这种多层次的社会需要为我国保健食品的发展提供的可以长期发展空间。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我国保健品行业未来发展将呈现消费者群体多元化、宣传模式推陈出新化、保健品成为日常消费和保健品销售模式专营化四大趋势。特别是2009年新医改方案的颁布,基本医药目录逐步列入医保药品之中,许多厂家会因为政府的这一政策而改变方略等,在这样的背景下,保健品因为其稳定的利润率获得各大制药企业的青睐。可以预见,在今后我国保健品行业竞争趋势将更加激烈。

人参,燕窝,蜂产品

这样吧~你去百度文档里搜,应该能行,再不行就搜网页的,在在不行就在贴吧里发帖问~如果你要发帖问,可以@我,极力帮你暖场~百度文档里很多,我可以举个例子~保健食品的重要性及未来自古以来,健康长寿就是人类的梦寐以求。人们的寿命与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息息相关。重视保健和养生,在中国的历史悠久。然而,过去由于生活条件的制约,生存为第一要件的时候,所谓的修身养性,也只是达官贵人,先贤圣人的专利。而现在的中国,由于科技的进步,生产力的极大提高,人们衣食无忧的同时,追求更高层次的生命和生活质量,造就了保健品市场的广阔天地。 中国的保健品行业起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虽然相比其他发达国家起步较晚,但是在短短的几十年里,伴随我国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保健业已经迅速成为一个独立的产业。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健康消费逐步攀升,对保健品的需求十分旺盛。之所以发展迅速主要原因是人民生活水平提提高,消费方式改变,使保健品产业发展有了契机。同时,随着生活的不断改善,我国的疾病谱发生明显改变,生活方式疾病已逐渐成为主要疾病,上世纪70年代末,医学界依据疾病谱的改变,将过去单纯的生物医学模式,发展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健康概念确定为“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身体虚弱,而是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的完满状态”。80年代以来,我国医学界对健康与疾病也展开了一系列的研究,其结果表明,当今社会有一庞大的人群,身体有种种不适,而上医院检查又未能发现器质性病变,医生没有更好的办法来治疗,这种状态称为“亚健康状态”。 亚健康状态通过自我的身心调节是完全可以恢复的。而保健食品在防治亚健康状态及生活方式疾病方面有着显著的疗效。正是基于这种多层次的社会需要为我国保健食品的发展提供的可以长期发展空间。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我国保健品行业未来发展将呈现消费者群体多元化、宣传模式推陈出新化、保健品成为日常消费和保健品销售模式专营化四大趋势。特别是2009年新医改方案的颁布,基本医药目录逐步列入医保药品之中,许多厂家会因为政府的这一政策而改变方略等,在这样的背景下,保健品因为其稳定的利润率获得各大制药企业的青睐。可以预见,在今后我国保健品行业竞争趋势将更加激烈。

目前我国居民生活水平提高,需求层次提高,但若没有较为成功的营销模式,营养保健品行业发展仍然混乱,因此好的营销对其产生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营养保健品行业消费需求与品牌竞争投资预测分析报告前瞻》将营养保健品行业行销模式进行了梳理,保健品市场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前后的中国改革开放之初,此后20年时间内,保健品主流销售模式是店铺销售。

环保论文研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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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论文 大家的生活都是离不开生活的,你我的生活都与环境有着息息相关的,谁都离不开谁的。 我校地处工业比较发达的东北塘镇农坝村,这里是镇里的工业园区。前几年,工厂像雨后春笋在农坝村安营扎寨,铸件厂、橡塑厂、印染厂等好多企业虽然是本村的一些老牌企业,也是村里的骨干企业,起步早,根底深,但都是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是废气、废水、废物等污染源的诞生地。在这里,以前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些工厂上空,出现一条条“黄龙”,据同学们后来查资料了解到这些“黄龙”里可能隐藏着剧毒的红棕色气体——二氧化氮。它的毒性约为众所周知的一氧化硫毒性的10倍。它能吸收空气中的水分生成硝酸酸雾,刺激人的呼吸器官,轻则引起慢性气管炎,重则经过一系列的光化学反应,是产生癌症的发病因素。因此,人们称它为“污染大气的毒龙”。在农坝村的北面,是一条横贯东西的锡北运河,自从沿河造起了印染厂后,河水就一直没清澈过,河里的水经常脏得不能洗东西,也养不了鱼虾河蚌,老百姓为此没少埋怨过。 为了教育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充分认识当前人类所处的环境,从小养成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意识。我校近几年不仅加强了对学生这方面的宣传教育,还多次邀请校外辅导员来校宣讲,举办环保知识图片展,开展大中队主题活动,带领学生走出校门,到社会上走访群众,实地调查和考察等活动,使更多的学生亲眼目睹了我村的环境变化和整治状况。同学们也为此写出了多篇调查小报告、小论文,建议书,印发给家长和群众。表明了当今小学生对本地环保工作的关心和保护自身身心健康的强烈愿望。 很多来我校就读的学生,主要是一些来自我国边缘山区的孩子,不仅通过上网了解,还在平时生活中切身感受到了无锡这个改革开放城市的现代发展气息,体验到了在经济发展的背后,人类居住环境被污染后所带来的事故隐患和后遗症。我校的一些外来学生以前因长期居住在西北、西南农村,有的来自偏远山区,那里虽然经济条件落后,但周围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空气清新,水质纯净,所以一到我们号称“鱼米之乡”的江南,似乎不敢相信自己心目中的江南,除了人多车多钱多,就是工厂、高楼多,由于遍地都是工厂,各地都有“三废”的存在,有一阵子,市场上很难买到没有被污染过的大米、蔬菜水果,甚至连有的水产品也因水质关系,沾染了异味。就拿我村来说,当初大片大片绿油油的田野再也见不到了,水稻田面积从原来的一千多亩缩减到如今的二、三百亩。走在村道上,眼前见到的除了厂房还是厂房。就连我们的校园也已被周围的工厂几乎包围了起来,学生视野被阻不说,还要常年受噪音、废气的侵袭,人人苦不堪言。有的小学生也会说:“如果靠这样占用农田造厂,污染环境来发展经济,那我们宁愿贫穷一些”。多么诚挚的感言啊!不知我们的一些企业领导听了有何感想?确实,这种状况不光是我们这里有,恐怕其它地方都有,是我国目前普遍的社会现实问题,当前已到了非化大力气整治的时候。 可喜的是近年来农坝村村领导也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且开展了一系列的环境整治工作。在组织学生到村委和工厂调查走访的过程中,同学们了解到:村里每年都要召开有关环保的座谈会,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整治工作。还经常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到工厂、家庭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现在村里不仅给多家企业签订了环境整治协议书,还和村里的几十家商店、摊贩签定了清洁卫生责任书。一方面减少了大气污染和污水的排放量,另一方面促使部分企业、店铺化本钱投资改造原有的旧设备,尽力降低污染源的毒性,将“三废”排放降到最低程度。村里还高度重视了本村公共环境设施建设,先后投资数百万元,率先实现了家家通自来水,喝上清洁的太湖水;户户通有线电视和电话,方便老百姓了解新闻动态,及时反映问题。今年,又将条条道路浇上了柏油或水泥,两旁还安装了路灯,使得原本既窄又脏的村道变得既宽敞又整洁。现在村里有农贸市场、老年活动室、多家中型超市,人们出门购物娱乐既方便,又快速。难怪第一次来到这里的外乡人,将它误认为是市镇呢。村领导还根据群众意见,在各自然村统一建起了数十只大花坛,里面种植了月季、海棠、紫荆、杜鹃、樱花、香樟、广玉兰等花木,一年四季,各个村落,鲜花不断,香味扑鼻,仿佛置身于公园一样。村里还每年出资对几条主干河道进行淤泥清理,使河道常年保持水流畅通,水质干净。村里还对家庭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排放作了统一规划,在全村布置投放了数百只垃圾箱和塑料粪桶进行集中处理。在村委门口,我们可醒目看到一排用不锈钢建的宣传橱窗,里面不仅经常张贴环保知识资料和图片,还定期公布各单位、各村民小组对于环境整治所做的一些工作和取得的成果。通过一系列的工作,现在农坝村的自然和人文环境有了很大改观,老百姓对自己所居住环境的满意度也越来越高。 作为在农坝村工作多年的一份子,而且是肩负培养下一代重任的小学教育工作者。我经历了农坝村这十多年来的变化发展,感慨万分。我想: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对一些主管领导来说,是不是太为难了?但通过农坝村近年来的发展变化,我从内心明白了: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人类不能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否则是以小失大,必将受到自然界的惩罚而自食其果。综观历史上全球发生的多次特大灾难事故,那些热衷于靠毁田毁林来开发景观,靠以污染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的“能人”,还不应该清醒吗?其实许多有识之士早在多年前就坦言:从眼前看,重视环境保护,可能会影响当地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但这是暂时的。从长远看,治理污染、保护生态,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使群众增收。实现环境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双赢”,途径就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联想到近几年中,我国各地因破坏生态环境而造成的自然灾难和人身伤亡事故,难道这不是血的教训吗?听说前阶段,国家有关部门已采取相关政策关闭小煤矿、停止小炼焦,健全和发展国有煤矿,扶持开发大机焦,这是煤炭和焦化产业的升级换代,不仅扩大了生产规模,增加了国家和地方税收,还减少了环境污染,可谓一箭双雕,地方和财政皆大欢喜。由此,我们的某些企业不值得借鉴吗? 现在的孩子虽然对环保的意识还比较朦胧,对周围一些涉及环保不力而引发的事故,也可能熟视无睹或者漠不关心,但并不能说明环保与孩子们无关。相反。我们的孩子是环境污染的最大受害者,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下一代的身心健康,要从我们每个人身上做起。保护环境,清洁空气、水源,还大自然本来面目,这是所有孩子们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的心愿。童心是最宝贵的,童言是最真心的。我们不能让幼小的心灵因此蒙上阴影。从儿童身上,我们要看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全民动员,人人出力。,~~~~~~~~~~~~~

是有的,你自己来拿吧,行不

摘要:人类在经过漫长的奋斗历程后,在改造自然和发展社会经济方面取得了辉煌的业绩,与此同时,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已构成了现实威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是全人类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因此,环境保护与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一而二,二而一的任务。保护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只有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才能真正得到有效的保护,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经济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的保证。关键词: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1可持续发展的实质可持续发展既是满足当代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可持续发展包含二个重要的内涵:一是需要,指满足人类基本需要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将基本需要放在特别优先的地位来考虑;二是限制,指人类的发展和需要应以地球上资源的承受能力为限度,通过人类技术的进步和管理活动,对发展进行协调与限制,要对环境满足眼前和将来需要的能力施加限制,以求与自然环境容量相适应。没有限制的发展,便不能持续。生态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保障,经济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手段,社会持续发展是可持续的最终目标。随着环境问题的出现,倡导可持续发展模式更是迫在眉急的。当今世界面临着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一系列重大问题。可持续发展概念是在人类深刻认识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能力基础上提出的。它是源于环境保护的。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与自然界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人必须与自然协调才能持续生存。不适当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是地球环境所面临的最严重问题之一。工业革命以来,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竞相追求经济的高速发展,通过大量消耗不可再生资源,促进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维持较高消费水平的需要。工业生产虽然增长了几十倍,但却出现人口膨胀、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生态破坏、贫困加剧和各国发展失衡的社会矛盾。可见经济要持续发展,社会能够和谐发展,保护好环境是关键可持续发展的思路,不但涉及人类未来的前途和命运,而且发展就是高消耗,高增长的消费经济模式,不考虑自然的承受能力,以大量消耗自然资源来促进经济发展,造成人与自然环境的不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将自然界普遍存在的物质不灭和能量守恒定律,应用到作为有机整体的人与自然环境系统。满足人类需求是社会发展的中心。要求人类在尽量减少资源消耗的基础上,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做到少投入多产出,促进可再生资源的增长,使系统内部在相互协调的情况下,物质能量的转化率达到最佳效果,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同时要求人们在消费时,尽可能地多利用少排放,以减少自然的负荷,使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保持良好状态,成为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2环境功能和环境问题人类社会的发展不可能脱离周围环境而孤立地进行。环境是社会发展的经常必要的条件之一,趁着加速或延缓社会发展进程的作用环境对社会发展所起的促进或阻延的作用体现了生产力不断提高和自然资源不断开发,社会与其周围环境的联系便日益加深。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也是开发利用的对象。主要功能有:(1)提供人类活动所必需的各种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环境是人类从事生产的物质、能源的源泉,也是各种生物基本重要条件。人类从自然地理环境中开采煤、石油、天然气等,利用土地资源生产谷物,从而产生一系列的经济活动。因而环境资源的多寡、优劣决定着经济活动的规模和速度。当人类索取资源的速度超过自然供给的能力时,便难以维系和持续发展。(2)消纳和同化人类活动产生的产品,同时也会有一些一时未能被利用的副产品排入环境,成为废物。而人类新陈代谢和消费活动,也产生各种废弃物归还给周围自然环境。当废物排放量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时,环境质量会下降。(3)满足人类生存的精神享受。环境不仅能为人类提供物质资源,而且还能满足人们对舒适的要求。清洁的空气和水是农业生产必需的要素,也是人们健康,愉快的生活需求。优美舒适的环境,使人们心情轻松、精神愉快,有利于提高人体素质,更有效地工作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保护环境的目的在于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面对诸多的环境问题,我们必须加强环境保护。环境问题是指任何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结构和状态的变化,产生的原因包括人为、自然两方面。其实质是人类不合理的社会经济活动与环境可持续发展间的矛盾。环境问题已成为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主要包括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两大类。(1)原生环境问题地叫第一环境问题,是由自然环境自身变化引起的,没有人为因素或很少有人为因素参与。这一类环境问题是自然诱发的,是经过较长时间自然蕴蓄过程之后才发生的,或者主要是受自然力的操纵,且人已失去控制能力情况下发生的,并使人类社会遭受一定的损害。这类环境问题包括地震、火山活动、滑坡、泥石流、台风、洪水、干旱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昼做到预防减少损害。(2)次生环境问题是人类活动作用于周围环境引起的环境问题,也称第二环境问题。主要是人类不合理利用资源所引起的环境衰退和工业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①环境破坏,环境破坏又称生态破坏。主要指人类的社会活动引起的生态退化及由此而衍生的有关环境效应,它们导致了环境结构与功能的变化,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环境破坏主要是由于人类活动违背了自然生态规律,急功近利,盲目开发自然资源所引起的。因过度砍伐引起的森林覆盖率锐减,因过度放牧引起草原退化,因滥肆捕杀引起许多动物物种濒临灭绝,盲目占地造成耕地面积减少因毁林开荒造成水土流失和沙漠化,地下水过度开采造成地下水漏斗,地面下沉,因其他不合理开发利用,造成地质结构破坏,地貌景观破坏等。②环境污染与干扰,环境污染指有害物质或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扩散、迁移、转化,使环境系统的结构性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或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主要是指人类活动导致环境质量下降。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放射性污染等。这威胁着人类的健康。环境干扰指的是人类活动所排出的能量进入环境,达到一定程度产生对人类不良的影响。环境危机之所以引起人们的普遍不安与广泛关注,是因为环境危机不仅影响了当代人的生活质量,也威协后代人的生存。这必须与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可持续发展鼓励经济增长,它不仅重视增长数量,而且要求发送质量提高效益,节约能源,减少废物,改变传统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实施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是以保护自然为基础,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减少生态破坏,保持地球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以持续的方式使用可再生资源,使作类的发展保持在地球承载力之内。是以消除贫困,改善和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为目的,要与社会进步相适应。虽然未来人对幸福的理解也许会与我们有所不同,但作为人,他们的某些基本需要(如清洁的空气、干净的.水、健康而稳定的生态系统)必须首先得到满足。因此,在分配地球上的有限资源时,我们必须要用代际主义的原则来处理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我们不仅要给后人留下一套先进的生产技术与成熟的经济发展模式,还要给他们留下一个稳定而健康的生态环境。3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一种文明如果把掠夺和征服自然视为自己的价值实现,那么,环境污染与生态危机的出现就是必不可免的;人为目前所面临的环境危机,不是源于科学技术提供资源的速度慢于人类消费资源的速度。与以往的历史相比,人类目前所掌握的技术无疑是最先进的,但是,环境危机正是在我们拥有如此空前的技术力量的背景下产生的。因此,环境危机不能通过单纯的技术手段来解决,承认技术手段在保护环境方面的局限性,并不是要否认科学技术在保护环境方面的局限性,并不是要不论科学技术在保护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而是要求我们突破技术决定论的局限,把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放在文明转型和价值重铸的大背景中来加以思考。承认大自然的内在价值,把人与自然视为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尊重并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美丽和稳定。无论以全球范围,还是以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人类文明都发展到了保护生态环境阶段。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经济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的保证。要实现保护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我们需要做的事情非常多,我们要调整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以及当代人之间关系。要真正解决环境问题,首先必须改变当前人类的发展模式和道路。发展不能仅局限于经济发展,不能把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割裂开来,更不应对立起来。发展应是社会、经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1972年人类环境会议上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或为人类环境保护工作的转折点,环境问题不仅仅是环境污染问题。从全球来看生态环境破坏此环境污染更严重。冲破了就环境的狭隘观点,把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协调人类与环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才能从整体上解决环境问题。当代人之间能否公平地分配环境保护的成本与利益能否建立一套鼓励人们的环保行为的制度安排,这直接决定着人与自然和谐这一目标的实现;如果当代人之间尚且不能实现某种最低限度的公正,那么,我们就很难指望他们会真正关心遥远后代的利益,因此,当代的集体努力与人人选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我们共同的未来》把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需要“放在特别优先的地位来考虑”。这是由于使人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这是人作为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贫困是对这种权利的剥夺,它使人作为的价值得不到实现。同时,贫困与破坏环境往往是互为因果的。因此,消除贫困,减少贫富差距是实现代内平等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综上所述,要达到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要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必须保护好环境。人有权利利用自然,通过改变自然资源的物质形态,满足自身的生存需要,但这种权利必须以不改变自然界的基本秩序为限度;人又有义务尊重自然的存在事实,保持自然规律的稳定性,在开发自然的同时向自然提供相应的补偿。当然,如此确定权利和义务的范围,是以人与自然之间原本存在着和谐为前提的,可持续发展针对的则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已经遭受严重破坏的现实。在这个事实中,人对自然的权利和义务的范围必须相应调整。在达到新的和谐之前,人对自然的开发方式,开发深度应当受到严格的限制;人在改变自然资源的物质形态的同时,应当更多地向自然提供补偿,以恢复其正常状态。使人与环境协调发展,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研究老年人保健品消费的意义论文

中药养生疗法,就是是中药学宝库中的一块灿烂艳丽的瑰宝,又是养生学宝库中的一颗光辉夺目的明珠。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浅谈中药养生论文,供大家参考。中药养生论文篇一:《浅谈中药养生》 摘 要:综观古今,中药养生疗法,源远流长,即是中药学宝库中的一块灿烂艳丽的瑰宝,又是养生学宝库中的一颗光耀夺目的明珠。 文章 详细的谈到了中药养生的概念以及意义和作用,更重点谈及了中药与食疗、中药与药酒、中药与膏方等。 总结 了养生的重要性。 关键字: 中药与食疗;膏方;药酒;中药与养生 1中药养生的意义和作用 提高人类的寿限起到积极的作用小而言之,有利于身心健康,益寿延年;利于陶冶情操,修养身心。大而言之,有利于群体健康,社会和谐。并且,它的意义还因人而异:对于健康人群,让他们防范于未然;对于亚健康者,让他们防微杜渐;对于患病之人,让他们祛病康复;对于不治之症者,让他们带病延年。中药养生无疑会对促进我们民族的健康、延缓衰老[1]。 2中药药性的简介 中药的药性,是指中药所具有的寒、热、温、凉四种性质。实际上中药还有平性,也就是说中药的性质可以分为寒、凉、平、温、热五种特性。中药的性质主要是根据药物作用于人体的治疗效应概括而来,根据疾病的寒热性质相对而言[2,3]。中药不同药性的作用:(1)寒凉性质的中药,具有清热、泻火、解毒、凉血、养阴或补阴等作用,主要用于热证或机能亢进的疾病。(2)温性的中药,具有散寒、温里、化湿、行气、补阳等作用,主要用于寒症或机能减退的症候。(3)平性中药,药性平和,多为滋补药,用于体质衰弱,用寒凉或温热性质中药所不能适应者[2]。 3养生,从脚做起 泡脚的时候添加药剂能起到辅助作用:盐泡:温水中加入两大匙盐巴,盐有消炎杀菌、通便、泻火的效果。爬山累了,脚肿脚胀加盐泡脚很好。姜泡:温水中加入几块打扁的老姜生姜,姜有散寒、除湿、活血的作用,治疗感冒效果好。酒泡:温水中加入一瓶米酒,或用其他酒类,可促进血液循环。柠檬泡:温水中加入两片柠檬,可顺气提神,预防感冒。醋泡:温水中加入3大匙的白醋,可中和体内的酸,滋润皮肤。艾草泡:温水加入适量艾草叶或者艾茸,艾草有痛经活血的效果,治疗痛经,治疗怕冷,经济实惠效果好。 中药与食疗 解毒四杰--木耳、绿豆、蜂蜜、猪血 这些是功效显着且最为廉价的解毒食物。木耳因生长在背阴潮湿的环境中,中医认为有补气活血、凉血滋润的作用,能够消除血液中的热毒。此外,木耳、猪血因具有很强的滑肠作用,经常食用可将肠道内的大部分毒素带出体外。绿豆味甘性寒,有清热解毒、利尿和消暑止渴的作用。蜂蜜生食性凉能清热,熟食性温可补中气,味道甜柔且具润肠、解毒、止痛等功能。印度民间把蜂蜜看成"使人愉快和保持青春的良药" [4]。 排毒小卒--日常蔬菜 在我们常食的蔬菜中,也不乏解毒功臣者,如西红柿甘酸微寒,可清热解毒、生津止渴、凉血活血;冬瓜甘淡微寒,清热解毒、利尿消肿、化痰止渴作用明显;丝瓜甘平性寒,有清热凉血、解毒活血作用;黄瓜、竹笋能清热利尿;芹菜可清热利水、凉血清肝热,具有降血压之功效;胡萝卜可与重金属汞结合将其排出体外;大蒜可使体内铅的浓度下降;蘑菇可清洁血液;红薯、芋头、土豆等具有清洁肠道的作用。 中药中的茶 中医认为,茶叶味甘苦,性微寒,能缓解多种毒素。茶叶中含有一种丰富活性物质茶多酚,具有解毒作用[5]。茶多酚作为一种天然抗氧化剂,可清除活性氧自由基;其对重金属离子沉淀或还原,可作为生物碱中毒的解毒剂。另外,茶多酚能提高机体的抗氧化能力,降低血脂,缓解血液高凝状态,增强细胞弹性,防止血栓形成,缓解或延缓动脉粥样硬化和高血压的发生。 中药与药酒 药酒的功能 现在中药调节越来越提上日程人们也越来越把自身保健养生作为主流,不在乎其他。而药酒也成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主流,少量的饮用坚持每天都在饮用提高身体质量调整身心健康是越来越重要了。而人体是极其复杂的有机体,主要包括五脏六腑、气、血、经络等。 药酒的配伍严格遵从佛家及中医传统理论,兼温、补、和、清、下五个部分,双向调节人体内部功能,使身体达到自然平衡状态,起到治疗和保健双重功效虫草(冬虫夏草)是不可多得的名贵药材,它具有调节免疫系统、肝脏功能、心脏功能、提高细胞能量、直接抗肿瘤作用,抗疲劳等功能[5,6]。 人参具有大补元气、复脉固脱、补脾益肺生津、安神等功效。可全面增强机体的免疫功能,改善器官的血循环。红景天生长于青藏高寒地带终年积雪的向阳坡上。清热解毒,治咽喉痛,肺痛,理气,治咽喉痛,肺痛;有补肾、养心、安神、调经活血、明目之效用。加快脑梗塞病灶的恢复,对缓解头痛,解除疲劳, 增强 记忆力 等也有显著功效。 保健酒 保健酒已有数千年的历史,是中国医药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历代医药著作中几乎无一例外地有药酒治疾健身的记载。今天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从中药浸酒的传统工艺的基础上已发展到利用萃取、浸提和生物工程等现代化手段,提取中药中的有效成份制成高含量的功能药酒。当人们的保健意识日趋增强,一些药物成为食用保健品时,保健酒这一新名词便开始走红。 酒与药的结合产生了全新的酒品--保健酒[6]。保健酒主要特点是在酿造过程中加入了药材,主要以养生健体为主,有保健强身的作用,其用药讲究配伍,根据其功能可分为补气、补血、滋阴、补阳和气血双补等类型。 中药与膏方 膏方意义何在 膏方又名膏剂,俗称"膏滋药",具有滋补、治疗和预防疾病的效用,属于中医里丸、散、膏、丹、酒、露、汤、锭八种剂型之一。它是将中药饮片经多次煎煮,滤汁去渣,加热浓缩,再加入某些辅料,如冰糖或蜂蜜、阿胶或其他胶类等收膏而制成的一种比较稠厚的半流质或半固体的制剂,具有滋补强身,缓衰老,治病纠偏的作用。 只有用好药,配好方,才能熬出好膏方,祛病养生保健康[7]。一般阿胶、人参、鹿茸并称膏方"君药"的三大上品,最为中医保养所推崇,据不完全统计,与阿胶有关的中医药方有3200种之多,其功能性可见一斑。阿胶味甘性平,入肺、肝、肾经,不但是滋阴补血之上品,而且可以保持膏剂的稠厚度,是收膏必备之药。所以对于熬制膏方,阿胶的正宗性和地道性也很重要。《本草纲目》明确记载,"阿胶,出东阿,故名阿胶。" 其正宗性可见一斑。山东东阿县的地下水是制作阿胶必不可少的原料,同时也是为什么东阿产的阿胶最独特,最道地之所在。 用膏方不同禁忌不同 饮食禁忌:膏方进补时,宜忌生冷、油腻辛辣、不易消化以及有较强刺激性食物,以免妨碍脾胃消化功能,影响膏剂的吸收。在服用膏方期间如发生感冒、发热、咳嗽、呕吐、腹泻或其他急性疾病时应暂停服用,先治疗急性疾病。中药膏方是我国传统医学的精华,因其疗效确切、服用方便、针对性强等优势而日益受到市民的青睐。现在在老年人群中,中药膏方已成趋势,在青少年人群中也开始崭露头角,相信,不久的将来,膏方这一传统的中医药 文化 将会被更多的人所接受。 4结语 现在,经济发展了,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们越来越注重延年益寿的各种 方法 。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日益感到有繁重的压力,处于亚健康的人也变得越来越多。于是,有着几千年历史文化底蕴的中医养生开始起到了作用,而膏方作为一种有效养生的方法,受到老百姓更加地关注与推崇。总而言之,人们在养生的过程中要讲科学,讲理性,要知道"最好的医生是自己",良好、健康的生活方式比任何进补都重要[7]。 参考文献: 〔1〕毛德西主编.老中医话说中药养生.北京市:华夏出版社,. 〔2〕胡龙才等编著.中药养生.南京市: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 〔3〕折改梅主编.趣话中药养生经. 〔4〕中药养生堂编著.中药滋补养生堂.北京市: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 〔5〕张尚国著.自我养生百事通.北京市: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6〕严英.四季房事 养生之道[J].家庭科技,1999,(第5期) 〔7〕养生之道[J].开心老年,2012,(第6期) 中药养生论文篇二:《中药养生方剂水提取物抗氧化能力测定》 摘要:试验采用罗丹明B作显色剂测定了古代养生方剂中常见的红枣、当归、黄芩、五味子等4种中药水提取物的抗氧化能力。结果表明,这些中药水提取物对·OH都具有较强的清除作用,呈量效关系,其中红枣的清除能力最强。据此评价其水提取物的抗氧化能力大小顺序为:红枣>当归>黄芩>五味子。 关键词:中药养生方剂;水提取物;·OH;抗氧化能力 在中国古代,人们都很重视养生,出现了很多养生中药方剂。这些方剂可以调节人体机体状态,增进健康,延缓衰老。中医认为,人体健康长寿很重要的条件是先天禀赋强盛,后天营养充足。脾胃为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机体生命活动需要的营养,都要靠脾胃供给[1]。正因为如此,众多的养生方剂中护脾养胃类的中药使用较多,本研究采用分光光度法测定了常见的4种护脾养胃中药养生方剂水提取物对羟基自由基的清除能力,据此评价其抗氧化能力,操作简便,测定快速。 1 材料与方法 仪器与试剂 仪器:TU-1800PC型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北京普析公司);PXS-270型精密离子计(上海精密仪器公司);HH-1型恒温水浴锅(上海比朗仪器公司)。 试剂:H2O2(分析纯);罗丹明B(分析纯);FeSO4·7H2O(分析纯);邻苯二甲酸氢钾(分析纯);盐酸(分析纯);去离子水。 样品:红枣、当归、黄芩、五味子均购于中药房。 试验方法 样品抗氧化能力的测定以H2O2和FeSO2·7H2O体系产生的·OH为检测对象,通过在554 nm处检测捕获剂罗丹明B的吸光度进行评价。由于·OH氧化能力强,可以快速地使罗丹明B标准溶液吸光度降低为A0,通过试验证明其降低的程度与·OH的含量有一定量效关系,因此可以通过这种降低程度实现对·OH的测定。中药的水提取物可以有效清除体系产生的·OH,加入这些水提取物于罗丹明B体系中,使体系溶液吸光度下降的程度降低,其吸光度为AS,罗丹明B标准溶液吸光度为A,则清除率D按以下公式计算: D=(AS-A0)/(A-A0)×100%[2] 从清除率的计算结果大小即可评价其抗氧化能力。 ·OH生成量的测定 准确移取罗丹明B标准溶液 mL(2×10-4 mol/L)和邻苯二甲酸氢钾-HCl溶液 mL(pH )2份于两支50 mL容量瓶中,向其中一容量瓶再加入FeSO4标准溶液 mL(5×10-3 mol/L)和H2O2标准溶液 mL(2×10-2 mol/L),另一容量瓶不加,以去离子水定容至50 mL,静置5 min待反应充分后,在554 nm处分别测定这两种溶液的吸光度A0和A,间接测定体系中的·OH。 样品的测定 样品的提取 取4种中药样品若干,经过烘干粉碎后,分别准确称取 g于4个锥形瓶中,各加去离子水100 mL,用文火煮沸40 min后,趁热过滤,滤液转移至250 mL容量瓶中,并将滤渣用热水冲洗3次,与滤液合并,待溶液冷却后以去离子水定容[3]。 样品测定 将提取好的样品溶液进行适当稀释测定即:红枣( g/L)、当归( g/L)、黄芩( g/L)、五味子( g/L)。在测定·OH生成量体系中分别加入稀释后的样品溶液各、 、、 mL,在554 nm处测定其吸光度。 2 结果与分析 最佳检测波长的确定 分别测定罗丹明B溶液和罗丹明B-Fe2+-2H2O2体系溶液的紫外可见吸收光谱图,结果发现两个光谱图的最大吸收波长均出现在554 nm处,而且罗丹明B-Fe2+-2H2O2体系的谱图中的吸光度比罗丹明B溶液体系小,说明由Fe2+和H2O2作用产生的·OH与罗丹明B发生氧化反应,导致吸光度下降,因此在554 nm处即可对·OH进行测定。 酸度的选择 用配制好的缓冲溶液调节罗丹明B-Fe2+-2H2O2体系的pH分别为、、、、。 测定在不同pH环境下体系的ΔA,结果发现在pH=时ΔA值最大,确定试验在pH 条件下进行效果最佳。 FeSO4加入量的选择 在其他测定条件不变情况下分别加入、、、、 mL的FeSO4标准溶液(5×10-3 mol/L),随着体积的增加,体系ΔA值也不断增大,但加入FeSO4体积达到 mL时,ΔA的值趋于稳定。故本试验中FeSO4溶液最佳用量为 mL。 H2O2加入量的选择 在最佳其他条件下,考察了H2O2加入量对检测结果的影响,试验表明当H2O2加入量达到 mL后,继续再增大加入体积,体系ΔA值基本不变,因此试验采用H2O2溶液最佳加入量为 mL。 罗丹明B加入量的选择 在以上最佳条件下分别加入不同体积的罗丹明B溶液,根据试验确定的检测方法测定空白参比溶液和·OH反应体系的吸光度。结果表明,ΔA值随罗丹明B用量的增大而增大,但当罗丹明B用量超过 mL时,空白参比溶液的吸光度太大,超出正常读数范围,影响检测结果,因此选择罗丹明B最佳用量为 mL。 试剂加入顺序试验 由于·OH存在时间非常短,试验中各种试剂加入的先后顺序对测定结果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必须考虑加入试剂的顺序。在该方法中罗丹明B是作为显色剂来测定体系产生的·OH,试验中必须保证 ·OH能与显色剂罗丹明B充分发生反应,所以显色剂罗丹明B的加入应该先于·OH产生之前加入,因此试验最后一步再加入H2O2以产生羟基自由基。 检测时间确定 在上面所选定的最佳条件下对体系吸光度进行测定,每隔1 min读一次数值,观察测定结果与时间的变化情况。试验结果表明,在1~5 min内,体系的吸光度迅速下降,在5~10 min范围内,吸光度基本无变化即反应完全,所以选择最佳的反应时间为5 min。 测定结果 在试验所确定的最佳试验条件下分别测定了古代养生方剂中常见4种中药水提取物对·OH的清除能力,其测定结果见表1。由表1可以看出,红枣、当归、黄芩、五味子水提取物对·OH清除作用均呈量效关系,有较强的抗氧化能力,其中红枣提取物的清除能力表现为最强,当归、黄芩次之,五味子最弱,据此评价了其抗氧化能力。 3 结论 本试验以Fenton反应产生·OH,并与显色剂罗丹明B发生反应,使其吸光度降低。养生方剂中常见4种中药水提取物可以清除体系产生的·OH,使体系吸光度下降程度减弱,减弱程度与样品抗氧化能力有关。试验测定结果表明,4种中药水提取物对·OH都具有较强的清除作用,而且所有样品提取物清除率均随其浓度的增大而增大呈现一定量效关系,具有很好的抗氧化能力,其中红枣抗氧化能力最强。本试验选取了常用古代养生方剂中常见4种中药,得到了其提取物的抗氧化能力大小顺序,对养生方剂的养生机理的解释有一定的帮助。该试验方法评价样品抗氧化能力,操作简便,测定快速,对寻找和筛选天然抗氧化剂资源很有实际意义。 参考文献: [1] 张苗海.未病与汉方研究[J].国外医学(中医中药分册),2005, 26(4):207-211. [2] 王征帆.11种中草药水提物抗氧化活性研究[J].应用化工,2011,40(9):1563-1568. [3] 张爱梅,刘妮娜.罗丹明B-Mn2+-H2O2体系同步荧光分光光度法测定中药的抗氧化活性[J].理化检验-化学分册,2007,43(4):280-282. 中药养生论文篇三:《浅谈中药养生保健及市场前景》 中国的中医药食疗养生理论及实践已有500年的历史,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及人民的健康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早已传播海外也是世界人民的福祉,更是全人类的宝贵遗产。 我国传统的养生保健方法就有中药养生保健方法类。中药药食养生保健方法适用于所有的老年人,包括正常体质的老年人和疾病体质的老年人。在疾病体质的老年人中,可根据不同体质采取不同的中药养生保健方法,首先要辨明是虚证实证还是虚实夹杂、诚虚实夹杂是指老年人既有虚证性疾病又有实证性疾病,虚证体质的老年人要应用补益类中药,实证体质的老年人要应用清泻类中药,而虚实夹杂体质的老年人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虚补实泻的方法。根据老年人的体质情况而灵活地应用中药药食养生保健方法,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科学研究发现了一些食物对人体能起到保健作用的功效成分(或称功能因子),如黄酮、多糖、皂类,功能性油脂搪食纤维等等。我国在1995年修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首次确立了保健食品在国家的 法律地位。卫生部根据这一法规颁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中对我国保健食品所作的定义是:“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 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是一种特殊类型的食品,它具有的特殊功能,能调节人体的生理功能,增强健康,预防疾病,适用于年老体弱、病后康复及特定需要的亚健康人群。 经常服一些补益中药、营养药或保健品,可以达到“有病治病,无病强身”的目的。中医药食疗养生它是随着人们 经济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在温饱问题解决后,对食品功能的一种新的需求。各国纷纷采用“食物保健”来替代“药物保健”,主张“吃出健康”来。所以促进了保健食品的研究、开发,并形成了商品和新兴产业。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保健食品产业,在全国异军突起,迅速发展。它大部分以药、食用两用的中药为主体原料组成,其品种之多,市场之大,已获得社会各界的关注。 随着科学的发展以及人们的需求的不断增加,除维生素和矿物质是保健食品的常用原料外,中药、植物药在保健食品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我国现在生产的保健食品中70%以上是以中药原料为基础。中华民族有着几千年药食同源和食疗、食养的文化传统,在历代的医著和民间的“食谱”、“茶谱”中均有大量使用中药或食物作为养生保健的记载,例如两千年前的《神农本草经》载有中药365种,其中上品120种为君药,“主养命,以应天、无毒、久服不伤人”,大多具有滋补强壮的作用。又如宋代《梦梁录茶肆》中记载了许多保健饮品,如缩脾饮,由砂仁、苹果、鸟梅、目草、扁豆、葛根组成,是一种健脾解暑的好饮料。国家卫生部曾颁布三批共87种药食两用的中药材可用于制作保健食品。2002年又发布了《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公布了既是药品又是食品的物品91个,可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药114个,以及保健食品禁用的中药61个。 除了我国,目本、韩国及东南亚国家广泛使用中药类的物品养生保健外,近年来在欧、关国家也广泛地将中药及植物药用于保健食品、化妆品及食品添加剂中,其中用得最多的有银杏叶、人参、大蒜、连翘、绿茶、紫锥菊、芦荟、越橘等。随着“人类回归 自然”思潮的普及和21世纪医疗模式的转变,用中药、植物等天然产物开发保健食品将会有快速的发展。 中药养生保健发展前景广阔,市场潜力巨大。无论在国际还是在国内,保健食品产业的发展都有广阔的市场和良好的前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保健食品的消费能力将不断增强;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环境污染等健康的影响,使人们对健康投资的意识也目益增强,健康成为人们永不满足的追求;过去医药发展的着眼点是患有各种疾病的病人,而现在开始注意亚健康人群,特别是随着年龄结构的变化,和亚健康人群的增多,对保健食品的需求目益上升。WTO的一项全球性调查表明,真正健康的人占5%,患有疾病的人占20%,亚健康人群占75%,保健食品正适合这一广大人群的需要;医疗模式的转变,提倡防御、保健、康复与药物治疗相结合,对疾病由治疗为主转变为以预防为主,也必将大大地促进保健食品产业的发展;“回归自然”的热潮,对以中药、植物药等天然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目益受到青睐;国家也采取 措施 在政策上支持和鼓励保健食品的开发。 现在 中国处于亚健康状态人群已超过7亿,占全国总人口的60-70%,中国中年人是亚健康的高发人群,保健食品正适合这一广大人群的需要,而现在中国保健食品的人均消费仅为关国的十七分之一,目本的十一分之一。随着我国蓬勃 发展的 经济和巨大的市场潜力必将为保健食品带来巨大的商机。许多有识之士指出,保健食品将成为21世纪的黄金产业,它愈来愈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争相投资研究、开发、生产和贸易保健食品。 我国保健品市场在加快中药 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的同时,必须重视开发以中药为主体原料的保建食品的开发。充分发挥贵州中药资源的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依靠高新技术,持续创新,重点培养名牌产品,提高规模效益和竞争能力,发展具有贵州特色的保健食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以促进全省中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建设和经济的发展。

保健食品是保证食物无法正常补充的情况下而进行补充的产品具有食品不可代替的功效,保健食品有是多元化的食品补充剂,也是一种身体体能增强剂,可以说是提升身体各部位技能的整体素质的提升。所以很有必要的生活补充品。

一方面是老人数量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则是老人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被社会边缘化的处境。因为人口流动及家庭结构的变化,越来越多的老人在晚年与儿女分离居住。在参与调查的1928个家庭中,有近53%的老人处于独居状态。由此导致的关爱缺乏、信息闭塞使老年人日趋成为当前社会的边缘群体。同时,由于老年人慢性病的多发、对健康意识的增强以及对昂贵医疗费用的担忧,使他们更容易被“流行观念”误导,从而成为被欺诈的“高危群体”。由于老人大多不再从事社会活动,加上易患病、子女照料的疏忽,他们比一般人更加关注老年健康,愿意加倍付出金钱、时间和精力。只要对身体有好处,多贵的保健品也愿意买。而商家正是看到老人需要向人倾诉、有人陪伴的心理需求,组织各种活动,投入大量情感,让老人掉入圈套,自觉自愿购买各种保健品。三大心理弱点被“捕获”一些保健品销售商,恰恰是抓住了老年人心理上的三个弱点,欺老年人高价购买各种保健品。首先,从认知能力来说,老年人接受信息时,往往缺乏批判精神。通常是别人说什么就相信什么,特别是来自“权威”专家的声音。因此,保健品销售商往往会拉虎皮树大旗,请一些所谓的专家来大谈特谈所谓的“国际健康新理念”、“高科技产品”,让老人“心悦诚服”。其次,老年人的信息处理能力比较弱,特别是突然获取大量新信息的时候,往往选择盲从。如“健康专家”往往会讲一些让老年人不大懂也弄不明白的专业知识,片面夸大一些疾病的危害,让老年人觉得问题严重,不马上买保健品就不行。第三,老年人的面子观念比较重。研究发现,老年人自尊心比较强,比年轻人要爱面子,他们渴望得到别人的赞许。有的老年人觉得,我都参加了别人的活动,享受了别人提供的服务,不买一些回家,心里会过意不去。于是,一些销售商就利用这点,用小恩小惠的方式来拉拢老年人。当然,这也与老年人经济能力比较弱、爱贪小便宜有一定关系。还有一些老年人,会觉得大家都相信了,自己不相信就是落伍,在从众心理的影响下,上当。

保健品对人类的健康没有什么重要性!人类不吃饭不行,不吃保健品没有任何问题!人类只要均衡营养即可。如果非要说保健品的重要性,那就是对生产者、销售者而言。

义务教育研究论文

对当前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现状的思考的论文

论文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教育质量现状思考

论文摘要:当前越来越多的教育专家、学者和教育工作者深刻地认识到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性,把它作为教育工作研究的重点,认为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已成为义务教育发展的关键。本文针对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反思。

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义务教育关注的重点将逐步由数量向质量转变。提高教育质量已成为教育实践中的核心问题和教育研究的焦点问题。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农村学校,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越来越多的教育专家、学者和教育工作者深刻地认识到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性,把它作为教育工作研究的重点,认为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已成为义务教育发展的关键。因而,在此阶段对农村义务教育质量进行研究是非常迫切和必要的。

一、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的现状

1.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教育资源贫乏。

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是目前农村教育最大的实际,也是最大的困难。通过观察发现,由于城乡差别、贫富差距,这些年农村的教育事业费用支出仍是远远低于城市教育事业费用支出。由于教育经费短缺,农村学校教学仪器、图书资料、体育设施、实验用品等都非常缺乏,甚至有的学校连教室都还是危房。试想,在这样一种条件下何谈提高教学质量。也可以说,正是教育经费投入方面的差距严重影响了农村教育质量的提高。

2.教学师资薄弱,制约教育质量。

农村教师素质是制约农村教学质量的关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民办、代课教师支撑着农村基础教育。现任农村小学教师大多是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没有受过系统的教育和培训,较难胜任新时代的教学工作,严重影响教育质量。虽然随着高等师范院校的发展,大量的受过正规教育和培训的教师充实到农村学校的教师队伍中来,但总的来说比例还是过低,难以应付教学的需要。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大量存在和公办专任教师的严重短缺从根本上制约了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质量与健康发展。

(2)青年骨干教师大量流失。由于农村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低,许多青年教师、骨干教师或是通过关系调到上一级学校,或是调离现有教育教学岗位,极大地削弱了农村师资力量。青年骨干教师的流失,不仅带走了宝贵的教育资源和教学经验,影响了当地农村教育质量的提高,而且造成其他教师人心换散,严重影响教师队伍的稳定。

(3)教师素质与能力水平偏低。我国农村小学相当一部分教师教育观念滞后、知识结构老化、教学方法陈旧,不能适应当前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质量提高的需求。近年虽然经过大规模的学历补偿教育和在职培训,教师的学历达标了,但实际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整体素质并没有得到同步提高,而且不少教师的职后学历教育与其所授科目不配套。

3.新课程改革的“城市取向”并不适应农村小学。

现行新课程改革主要以城市学生的学力为依据制定全国统一大纲、统一教材和统一标准,有明显的“城市取向”,无视城市和农村、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儿童少年在教育环境、教育资源上的巨大差别。这无疑对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学生是不适应的。加之农村学校课程观念落后,长期以来受传统教学观念的影响,无论是校长还是行政干部、教师还是家长,都认为农村学校教育的目标和任务就是将学生送出“农门”,进入大学,或进到城里。新课程的理念并没有深入农村教师和学生心中。而且现行教材以城市学生的发展特点为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农村学生来说不切实际和偏难,致使部分农村学生难以胜任,成为学业的失败者,最终失去学习兴趣而被迫辍学。

4.教学缺乏规范管理。

一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过于重视县一级中心学校的建设和管理,而把村小当作小儿科,疏于管理。加之一些农村小学领导教学观念陈旧,教学管理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相当部分校长和教导主任就如何进行教学管理心中无底,无章可循。有些学校沿袭旧制,学校教学工作缺乏激励机制,目标管理不明确,跟现代教学管理理念很不适应。

5.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脱节。

学校教育、社区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的'必要条件。学校教育是全体,社区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外部环境,是学校教育的继续和扩展;而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的基础。而现今许多农村小学教育与家庭教育严重失衡。现在农村许多成年夫妇双双外出打工,他们将子女交给老人或亲戚照顾,甚至将他们独自留在家中。一些留守儿童由于平时缺乏父母的管教,再加上老人们的溺爱,学习上一旦遇到困难就放弃。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缺乏父母的督促,而老人的管教毫无力度和效果,部分学生经常缺课、逃课,还影响了其他学生,造成学校学风不正、教学效果不好、教学质量下降。

二、对当前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现状的思考

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偏低的现状严重阻碍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严重制约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不仅仅应从制度、机制上来改革,还应从人们的观念上来更新。因此,就当前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呈现的状况来看,理应从以下入手。

1.加大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教育经费短缺带来的困难是农村最大困难,无外乎是校舍、教学仪器、图书资料、体育设施、实验用品等的缺乏。构建合理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保证农村学校教育教学的“下限”投入是当务之急。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理应法制化,而且要重视农村地区差异,按东、中、西部三类地区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建立不同的农村义务教育投资模式,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教育资源不合理的状况。

2.提高师资,夯实教育发展基础。

一是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鼓励和引导有经验的教师和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地区任教。在切实落实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各项补贴补助待遇的同时,对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在住房、医保、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待,拓展他们的生存空间,增加教师的发展机遇。二是建立健全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切实加强在职教师的学历教育和经常性培训。鼓励和要求教师通过在岗培训、定期进修、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按照学用一致、专业对口的原则,提高学历学位层次。三是认真组织中小学短缺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实施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农村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3.整合课程,优化课程设置。

针对农村学校无法适应在新课程改革中出现的国家制定统一大纲、统一教材和统一标准的问题,应该实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本土课程整合优化。在坚持《新课程标准》精神的前提下,改革现行教材。可由各省(市、区)根据本地实际编写教材,有必要考虑城市普及型和农村普及型两种版本,在农村版本中要体现对农村实用性的教学内容。教材改革要坚持两个适合的原则:一是难度适合农村大部分学生,着眼于所有学生打好基础;二是尽量适合各地实际,使教育更好地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同时要理清思路,合力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新课改,以职业指导为突破口,分类分层教育,让人人都能进入不同的学校升造,最终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

4.规范管理,使教学走向正常化。

学校管理层要积极为提升自身教学管理水平、改变落后观念、提升教学水平、加强工作责任心而努力,尽力为教师之间进行信息交流、经验分享和专题讨论提供平台,形成科学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营造求真、务实、严谨的教研氛围。办好学校要依靠全体教师,为了科学有序地实施教学、科研工作,必须创新工作措施,调动老师们工作的积极性,真正使教学走向正常化。

5.转变观念,学校、家庭相互支持。

学生的教育需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虽然我国城市和农村的学生家长在观念上有着较大的差别,但是就家长来说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才。因此在农村,学校要充分利用有限资源办好学校,充分利用有限的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帮助和引导农村家长树立正确观念,掌握科学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共同促进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颖,王嘉毅.农村学校义务教育教学质量问题研究述评[j].教育评论,2007,(11).

[2]高尚刚.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的对策研究[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4.,(9).

[3]彭波.湖南民族地区义务教育质量问题与对策探析[j].教育探索与实践,2008,(1).

教育 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而义务教育更是国民教育的基础。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农村义务教育的相关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农村义务教育的相关论文篇一

《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漫谈》

摘要:长期以来,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广大农村中小学校,采取多种 措施 大力加强了教师队伍建设,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的认识到,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学校教育的发展,成为摆在广大农村学校管理工作者面前的一道严峻的现实课题。作为一名农村教育工作者,我深感焦虑,下面就农村学校教育发展问题,浅谈自己的一些认识。

关键词:农村;学校教育

中国分类号:

一、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现状

总体看来,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现状不容乐观,特别是教学点教师,教师队伍现状令人堪忧。教师老龄化现象严重,这部分教师年龄偏大,整体素质不高。除了统发的财政工资外,基本上无 其它 收入。

二、现状成因

1、工作环境因素

教育基础设施设备薄弱,在农村学校来,办公条件很差。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制约了教师的发展。而有的教师面对着日复一日的课堂教学,不再象以往那样的耐心,对自己的工作和教学效果没有更高的要求,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越来越对周而复始的劳动感到厌烦,缺失了工作热情。

2、职业及教师专业素质因素

教师被认为是社会上最崇高的职业,家长、学生及社会各界对教师的期望越来越高,增加了教师的工作压力。同时,教师又是一种多角色职业,既是知识的传授者、家长的代理人、学生集体的领导者,又是学生的朋友、知已和心理治疗工作者。而教师专业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多种原因,造成了农村教师专业素质不高。一是近年来师范院校办学越来越市场化,师范教育质量普遍下降,学生质量下滑,新教师的源头导致教师素质整体质量在下降。二是教师参加工作后的学历进修走过场,影响了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教师的继续教育机会不多、手段单一、资源缺乏、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够,不能跟上基础教育改革步伐。四是农村教师普遍缺乏终身学习精神,能真正把教书当一门学问来做的教师不多。靠 经验 站在讲台上,吃老本,思想封闭,不注意知识的积累与更新,把以前的一整套 方法 全都抛掉,确实不适应,农村教师特别是部分中老年教师面对新的教育技术手段还不太适应,有条件的学校已经配备了班班通,多媒体教室,但由于学校没有对教师进行专门的培训,教师又不重视专研,所以对新的教育技术手段的使用情况并不好,没有充分发挥出这些先进教育技术手段的作用。

3、思想道德因素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教师受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和作风的影响和渗透,个别教师沉迷赌博、不务正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向学生及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甚至有道德败坏的案例发生。而当前的人事管理制度中,教师聘任制已实施多年,但是学校没有用人自主权,教师违纪了,学校没有权利给予处分甚至开除,即使有校长大着胆子处分一两个教师,但这种处分的震慑力并不大,这部分教师认为校长拿他不敢怎么样,任然我行我素,丝毫没有危机感和忧患意识。

4、专业结构失衡

在农村学校,教非所学、学非所教现象极为普遍,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也普遍较低。农村学校教师的学科结构不合理现象非常突出,大部分学校专业教师极少,只能由一些其他专业的教师兼任。语文教师教英语、教数学,一个专业 毕业 的教师教两个不相关学科的现象并不少见。由于专业教师的缺乏,教非所学、学非所教现象已在一定程度上比较严重的制约了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

5、农村学校学生、家长的因素

农村的孩子由于诸多原因,综合素质往往不随人意,学生越来越难教。目前留守学生占了农村学校学生的绝大部分,这些学生普遍存在行为习惯差、自私、冷漠、不遵守纪律、厌学情绪较重。免费义务教育实施以来,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部分家长不够重视孩子的学习,老师不厌其烦的工作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学生家长普遍素质较低。一些家长法纪观念淡薄,教育孩子的方法简单粗暴,孩子无法在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中成长,学校教育与 家庭教育 难以形成教育合力,无形中增加了学校教育的难度。

6、农村教师待遇普遍偏低,教师的收入分配还不够合理

国家虽然多次提高农村教师待遇,但总的幅度不大,人均收入较公务员等其它行业以及城市学校仍然偏低,吸引不了优秀人才落户农村。

目前,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由于学校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达到条件的教师远远多于限制的名额,造成资历、学历、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师之间(尤其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师)收入差距过大:高级与初级相差接近一半。而且严重影响退休待遇.办好学校,要靠90%以上教师。职称取酬的收入差距,有着太多的人为色彩,由此造成的不公平感最为强烈,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政策影响安定、破坏公平、损害干群关系、对和谐社会的构建造成严重威胁。

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待遇,切实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多举措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是摆在我们面前非常紧迫的任务。农村学校的教育发展,我觉得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学校要利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契机,一是要加强教师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教育。第二,作为校长,学校的管理者,要以身作则,以自己高尚的人格魅力和情感沟通使教师乐于工作。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教师的情感交流,取得老师信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缓解教师工作、生活上的不良情绪和心理压力。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要让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在职称聘任和工资待遇上实行能上能下,在用人上能进能出。

(二)扭转教师专业结构不合理局面,多种举措提升教师专业化素质。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教师调配上要充分尊重学校意见,加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尽量让教师从事本专业教学。要通过定期检查学习情况、每年为教师购买教育教学理论书籍、办好教师阅览室、定期举办教师专业知识考试等形式,营造学习氛围。实行城乡学校的结对帮扶。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城市学校定期到结对学校培训教师,结对学校适时组织教师到结对的城市学校学习、听课,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加大农村学校经费投入,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待遇,尽快改革现行的收入分配制度。

政府要加大农村学校经费投入,为农村学校建设及教师培训创造必要的条件。要建设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农村教师队伍,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是关键。

为防止分配不公已日益从经济问题造成民生问题演变为严重社会问题。改革和发展需要智慧,也需要勇气,任务繁重,肯定会阻碍重重,但是,教育的振新,国家的发展,唯有在改革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作为负责任的政府,必须肩负起时代的责任,勇敢前行。

振新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新教育的希望在教师,作为学校层面,必须加强教师管理,作为政府层面,尽快制定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才能实现农村教育的良性发展。

农村义务教育的相关论文篇二

《农村义务教育对策思考》

摘要:当今世界,经济、科技、 文化 、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力资源的竞争,而人力资源竞争的核心,其实就是教育的竞争。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我国教育发展的首要问题,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分析农村义务教育现状,从法律、政策、办学思想、教师质量等方面提出发展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对策。

关键词:义务教育;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经济学上有一个“迂回生产”的概念,即要生产某种产品,应该先制造生产这种产品的工具。当今世界,经济、科技、文化、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而人才竞争的核心,其实就是教育的竞争。因此,各国要发展,首先要搞好教育问题。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在北京隆重召开,会上代表们一致强调发展文化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这都充分体现了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对教育问题的关注。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我国教育发展的首要问题,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一、农村义务教育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不断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得到了长足发展。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此后,教育部宣布:自2006年开始,中国政府在未来五年将至少投资2,182亿元支撑农村义务教育免费,确保“农村孩子上得起学”。另外,在今年,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作为中央一号文件下达,而其内容有相当的部分是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问题的,这些都将有利于农村义务教育水平的提高和改善,它的成就也是令人瞩目的。首先,我国各个地区已经基本普及9年免费义务教育。其次,各级政府不断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建立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国务院决定,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做到“三个确保”,即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中央财政从2006年开始,每年安排50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专门用于帮助中西部地区发放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另外,在中央专项资金的支持下,通过各级政府筹措资金,集中消除中小学危房170万平方米。第三,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大力推进人事改革,优化师资力量。目前,我国现有的师范院校已经形成相对稳定的办学规模,基本满足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师资需求。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高等师范本、专科学校在校学生数约135万人;中等师范学校在校学生约66万人;教育学院在校学员数约30万人;教师进修学校在校学员数约19万人。

二、当前农村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农村教育的薄弱环节一直未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义务教育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1、农村义务教育目标错位,人们对义务教育认识有偏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强调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但是,由于农村人民生活环境的限制和思想观念的落后,许多人把升学等同于成才,认为衡量一个学校教学质量优劣的标准就是每年的升学率是多少。因此,迫于家长和社会两方面的压力,农村初中、小学的教育工作都只能围绕着升学考试“指挥棒”转形成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能力、重升学轻实用的“三重三轻”的恶性循环局面。学生的个性特长受到压制,缺乏创造力和 社会实践 能力,更无兴农、爱农的思想意识。

再者,在有些地区,很多家长还抱有严重的“学习无用论”思想。他们认为,与其将几万元的钱花在孩子的教育上,不如用来投资一个小本生意,这样既无很大风险,又能按期收回利润。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现在社会就业体制不完善,造成的一方面人才过剩;另一方面某些行业人才却严重不足等原因给他们造成一个错误认识。

2、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城乡教育差距不断扩大,1994年我国实行税费改革以后,农民的税负负担减轻了很多,但同时也切断了农村义务教育的部分经费来源。尽管国家和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但相对于当前义务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来说,仍然严重不足。由此,使农村义务教育面临很多困难。首先,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严重滞后,很多校舍破陋不堪。一些边远山区,农民子弟上学需要过几个山头、走几里弯路,甚至有的农村孩子仍然在危房内上课;其次,农村中小学办公经费严重不足,学校运转捉襟见肘,经常入不敷出,正常运转十分艰难;最后,农村学校债务沉重,偿还困难。

目前,我国农村的教育条件无法与城市相比。城市教育已经基本上达到了现代化,而农村中小学大部分仍然是一个教师一本书、一支粉笔一堂课的局面。根据王蓉2005年的调查我们可以明显看出这一差距。表1中显示:城镇小学预算内生均事业性经费支出是农村的倍;城镇初中的生均预算外教育事业性经费支出比农村多154元,前者是后者的倍。

城市学校本身可以办附属学校、办校内工厂,并且经常能够得到各种社会力量的赞助,而农村学校的其他收入来源相当有限,并且数额过小,特别是在一些贫困县里,很难得到社会的支持。

3、农村教师整体素质偏低,师资不足。在教师培养上,国家出台了相应的 政策法规 ,如陕西师范大学近年的师范生实行四年免费教育等,但是本科毕业生都更倾向于选择城市高校、中学,农村师资力量不足这一问题其实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在有些地区,由于教师严重短缺,只能聘用初中毕业生或是小学水平的人当教师。另外,虽然国家在西部地区实行支教、支农活动,但是由于支教时间短,教师更换频繁等原因,无法从根本上改善农村师资缺乏这一状况。或者从另一种角度上来说,这种支教、支农活动还影响了农村正常的教学秩序。目前,针对这一问题,政府要做的是培养长期扎根于农村,服务农村义务教育的“本土”教师,而不是偶尔的支教、支农等活动。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教师流动具有单向向上性。如果村里的老师教得好,则调到镇里的学校,镇里的老师如果教得好,则进入县城里的学校。依此类推,升学率的高低决定了一个老师能否进入更好资源的学校,能否得到较高的收入。也就是说,国家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其实并没有直接深入到最需要的农村义务教育中。

4、政府、社会支持不够,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以2002年轰动全国的山东支教小伙子徐本禹为例,当他放弃上研机会,重返贵州省大方县猫场镇狗吊岩村实现自己当初对孩子们许下“阳光下的诺言”时,在社会大众媒体和舆论高度赞扬他勇于战胜困难、乐于奉献社会的同时,我们是否也冷静地思考一下――国家和社会各界到底给了这些志愿者多大的支持?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不管媒体报道多么引人注目,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徐本禹和他支教的同学们依然顽强地挣扎在艰苦的物质生活上。或者换种角度,如果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足够大,那么直到今天,也许能上“感动中国”节目的就有千千万万个徐本禹,而不是只有一个。

在“支援西部”活动中,有一项优惠政策是支教学生以后找工作可以优先考虑。但是据了解,大多数支教学生支教结束后都面临失业的威胁,社会和企业并没有因为国家一项政策或者一纸证明就优先考虑他们。试问,这样的体制和执行力下,还有谁愿意在基本温饱问题都难以保证的基础上去选择长期留在农村任教?

三、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对策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决定了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农村义务教育问题不但关乎国家人才培养,而且也关系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针对目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问题,笔者具体 总结 出以下几点对策:

1、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法律保证,强化法律责任和执法力度。农民普遍缺乏法治意识,不知道孩子完不成义务教育要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孩子更不知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各级党政部门对学生辍学现象也监督不力,任其发展。因此,首先应加大对《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农民意识到让孩子辍学是违法的行为。其次应加大各级党政机关对义务教育法的执法力度。再次应对招收适龄 儿童 做工、经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罚。

2、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构建保障机制。首先,中央政府是投入主体。2000年国务院制定分级管理体制以来,虽然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有了很大发展,但是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最终造成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鉴于此,我国应该加大中央投资力度,使政府投资主体重心上移,从而加快在全国普及义务教育的步伐。其次,各级地方政府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教育投资。建立“以国为主”的教育投资体制后,各级地方政府应该主动积极配合。在教育专项基金使用上,政府应该实行灵活的跨级转移制度,以确保教育经费投入用到最需要的农村教育基层,同时缩短转移链,提高效率。最后,应该鼓励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乡镇企业积极参与到农村教育经费投入中来,并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进一步扩大经费来源。

另外,政府应建立专门的农村教育保障机制,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如采取有效措施补发旧欠工资和补充地方性工资及津贴,确保农村教师人心稳定。教师工资应与地方工资同步,实行财政统一发放的办法,每年年初即从县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及时定额到位,中央和省级财政应加大对贫困县的扶持力度,将保障教师工资的责任进一步上移。

此外,农村学校要及时转变观念,注重面向农村,注意大多数学生。而且,学校和家长应该认识到,升学不应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的唯一目标,培养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他们学会生存打基础,才是最重要的。要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并培养一定的实践操作能力,这样才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所有的学生都能根据自己的特长 爱好 ,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带着满意的心态投身社会。

3、创新用人留人机制,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在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方面,国家政策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就像前面提到的,国家在加大对西部地区“支边”、“支教”力度和规模的同时,也应该扩大对愿意长期留在农村任教的教师的优惠政策和保障项目。而且,这种政策和保障应该是持续的、灵活的,以确保对全国各个地区的农村教育都有普遍适应性。

在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方面,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实现。如健全农村教师在职进修制;举办各类培训班,定期轮训,做到培训与教学两不误;采取得力措施指导和约束教师自我修炼、自我成才;强化城乡教师交流,即安排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定期任教,尤其是派往贫困地区支教,并有计划地安排农村有发展前途的中青年教师到城市学校,在教学实践中接受培训等。

4、对困难地区或群体采取特别扶持措施。我国各地农村地区之间的发展水平是不完全相同的。因此,为确保国家政策落到实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应该给予一些特别贫困的地区(如新疆、云南、西藏等),特殊的关注并采取特别的办法解决。如,在全国农村普遍实施免除9年义务教育学费的基础上,可以给他们免除学费、书费,并给予有学生的家庭一定的补助。还可以在义务教育阶段也实行高等院校的助学金、奖学金和补贴制度,这些制度及措施的实施会大大降低农村学生的辍学率。

另外,在一项新的国家政策、尤其是教育优惠政策颁布时,可以考虑先从最需要这项政策的地区开始实施,而不是选择发展已经相当不错的地区试点。这样,不但可以提高国家政策的执行力度,而且也会让最需要的农村学生享受到国家政策的优惠,从而保障了义务教育的就学率。再者,这样从最贫困地区开始的试行政策推广起来更顺利,更有效果,为政府腾出更多的时间和费用在更待解决的问题上。

(作者单位:陕西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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