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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学史的论文摘要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4-07-08 15:23:38

中国古代文学史的论文摘要怎么写

象——父子三人既是开基创业的帝王又是文名卓著的文学家,还竟然开创 了一个时代的文学——建安文学。 南唐末代皇帝李煜,诗词达到一个高峰。作为退职的帝王却抹不去帝 王的烙印,但在诗歌中也就没有了忠君爱国的传统和偏狭的政治志向,以 致于上升到人生悲剧的哲理境界。由于帝王大都是出类拔萃的人物,只要 他们认真去创作,其诗文同样的超拔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尽管如此,由于种种原因,帝王文学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无意中形成 了一种被人们敬而远之的现象。人们不大愿意也不大敢于玩赏和评议帝王 文学。帝王文学那股唯我独尊、凌驾群伦的雄风和霸气,使得处于弱者地 位的人们在本能上就已经产生排斥拒绝的心理。而封建等级观念重重束缚 的臣民更不敢公开地指点评论,须知“大不敬"的罪名是要受到株连九族 的处罚的。这就是帝王文学之所以没有得到正视的突出原因。 但是,模糊了帝王文学这一有机组成部分的中国文学,不是完善的文 学系统。因而中国人的心理世界的反映也就明显地缺少一个重要组成部 分。仅拿创作观念和主导思想来说,恰恰是帝王文学很少存在那种以孔孟 之道为指导的封建观念。这样,人们常用不同的称呼的“龙凤文学"、“天 子文学"、“政治文学"、“圣哲文学",其实也就是帝王文学,就不能不引 起我们的正视了,进而还应认真地剖析它的本质。 二、畸形的阳刚文学的产生 在中国历史上,所谓帝王这些极其重要的几百个人物,统治了世世代 代的亿万臣民。以他们的名字作为皇朝的代号,本身就是文学研究中的一 个重要的社会因素课题。而他们的文学作品,也成为一种独特的景观,需 要认真对待。可以说,不认识中国帝王文学,便无从把握中国文学,也就 无从深入地探究中国人的内心世界,无从建构新的中国文学和中国人的精 神世界。笔者认为,中国帝王文学是一种畸形的阳刚的文学,其产生是一 种中国社会特有的现象。 帝王文学反映了一种人类个体和群体生命所独有的精神现象。从精神 上进行心理分析,凌驾群伦的帝王文学表现了帝王作为个体对于群体无以 复加的高傲心态,也集中反映了中国人心理深处本能极度膨胀而又与封建 理性高度统一的意识。古代中国政治心理的特点,是一种二律悖反,一方 面是常规的理性即儒家的教化——对于帝王来说只是治理他人的工具,另 一方面是政治中心首脑的权力的无限制发挥和本能的极度发泄。与之相 对,臣民只能有阴柔女性的态度,只能在自虐的俯首贴耳中产生“移情" 式的或者阿Q式的精神满足。帝王则在俯视芸芸众生中得到人生无与伦 比的快感。 刘邦的回归诗句“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宋太祖的 咏月诗句“未出海底千山黑,才到中天万国明",曹操的“日月之行,若 出其中",等等,都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帝王都是要统一天下的,正所 谓“天下一家",而且都憧憬着“系之万世"。“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任 何他们所知道的大地上的生物都要受到帝王的统治和宰割。在人类历史 上,他们居然也能长达数百年地做到这一点。这样少见的古代文学所反映 的心理现象,难道不应当进行认真的分析吗!须知,由中国特有历史性条 件所决定的这种心理所影响的群体心态,今天仍然在中国人的意识中根深 蒂固。 中国帝王文学有着一致公认的理论基础即孔孟之道。如果寻找中国帝 王文学在理论层面的东西的话,那么只能说孔孟之道是其集中的发展形 态。而反映帝王心态深处最本真的法家的帝王之道,在帝王的口头上也在 文学的主张中一般是不会被明白道出的。尽管孔孟之道实际上只是帝王教 育之道和辅弼帝王之道,但它确实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封建观念系统,如“内 圣外王"等。封建帝王是很乐于表白自己符合这一儒家教条的。其实,真 实的帝王之道是“道儒法并举"、“霸王道杂之"。道儒法的理论深处都存 在着高人一等的统治、制约、教导民众的圣王心态,都属于统治阶级的意 识形态。 中国封建社会特定的经济、政治、地理等条件产生了帝王文学。封建 社会的生产方式是自耕自足的小农自然经济,但因此也就需要一个中央集 权专制的皇帝来保障统一,消除战争。于是,帝王应运而出,他们的志向 都是统一天下,传世无穷。他们的文学主要表达这种志向。在帝王之下, 一切人都成为被统治的和被宰割的,包括文学家。这些文学家,都只能在 作品中表达自己的臣服忠诚心理,或者只能在这种心理的前提下抒情言 志。尤其是男性的文学家大都是如此。倒是个别的女作家,由于没有了政 治发展的可能而注重人生的欲望和情性,反倒写出更多真实情性的日常生 活题材的作品。 无论如何,应当承认中国古代帝王文学有充足的理由作为一种独特的 文学类群受到重视。 三、帝王文学的特征 中国古代帝王文学有着显著的区别于其他中国古代文学的特质。当 然,有的特点和一般文学的特点有相同之处,如政治性,但即使是政治性 在帝王文学中也是更为突出的。 (一)政治化极强的文学内容。 这一点,与一般中国文学是相同的,只是帝王文学所反映的政治内容 处于最高层次,无人敢于摹仿效法。帝王文学是社会政治需要即中央集权 专制的政治愿望和统治内容的表达。“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 莫非王臣。"早在黄帝时代就有了天下一家的政治主张。“大风起兮云飞 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刘邦的诗歌,是当时任何人也不敢唱出来的。 这种帝王政治,正如王夫之所说“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越是独裁专制, 求采纳

从“女儿国”看时代——《西游记》和《镜花缘》对比赏析 增大字体 泊头师范语文组:黄冬冬 摘要:《西游记》、《镜花缘》都是中国古典文学史中的文化瑰宝,在当今时代仍是魅丽不减,两部书作者不同时代背景不同,是女儿国这个意象把两者紧密联系在一起。无论是从女儿国本身还是他们的荒诞、诙谐之风中,我们都可以找到许多共性的东西,但“文以载道”、“明其本然”,我们不能仅仅停留于表面,还要逐层深入,挖掘实质,找寻其时代意义。关键字: “女儿国” 封建礼教 “女尊男卑” 实质 时代意义 《西游记》、《镜花缘》都是中国古典文学史中的文化瑰宝,在当今时代仍是魅丽不减,两部书作者不同时代背景不同,是女儿国这个意象把两者紧密联系在一起。无论是从女儿国本身还是他们的荒诞、诙谐之风中,我们都可以找到许多共性的东西,但“文以载道”、“明其本然”,我们不能仅仅停留于表面,还要逐层深入,挖掘实质,找寻其时代意义。掀起“荒诞”、“诙谐”的现象外衣,我们要立足于时代背景、作者的社会经历来探求两部书中女儿国所蕴含的社会实质和时代意义: 首先我们从两部作品“女儿国”内女性所处的角色来分析。西游记中“女儿国”虽也有“农士工商皆女辈,渔樵耕牧尽红妆”的涉及,但作者并没有展开来描绘,而是把视角放在女王求爱和举国臣民女子对男人的态度上,说明在这个女儿国中作者目的是突出女性作为爱情主角的实质。而其现实意义也生发于此。《西游记》成书于明中叶,当时程朱理学统治着整个社会,他们主张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为大”,对女子这种三从四德、从一而终的教化根深蒂固。在这种封建伦理道德的压制之下女性本身也成为扼杀自己的刽子手。在宋元时代作品就已出现了许多列女形象,她们把自己的贞操看得比生命还重要,有的女性手被男子碰一下就认为有辱自己名节而自断手臂。而如果女子稍有反抗则被舆论灌之为“坏女人、不贞不洁的妖妇”之恶名。《水浒传》中潘金莲、潘巧云和卢夫人等女性由于背叛丈夫、没有从一而终,而只有落得被杀的下场。这些作品中作者的思想还没彻底开化,她们是被封建道德束缚了手脚。而今我们在幻想的“女儿国”中看到另一图景:女王得知御弟驾临,立即对众臣子宣布:“寡人愿招御弟为王,我愿为后,与他阴阳配合,生子生孙”。这是何等大胆的求爱之举呀!而举国上下女子对男女交合之事无任何羞怯之态。作者也敢于涉足这一方面,勇气可嘉!在现实社会中女子从小处于深闺之中,习熟“礼教”,万事遵礼教而行,即使心中青春萌动,也羞于出口,而最终往往在家人的摆布之下葬送个人幸福。构想中“女王”则勇敢的冲出了这个樊笼,女王从没接触过男性,但他对情爱有着强烈的渴求,他对唐僧大胆的求爱实质是理学禁欲主义窒息下妇女们发出的心灵呐喊。但“女儿国”在描述这种正义之举时,也向我们展示了在礼教桎梏下女性心理的扭曲变态发展。唐僧一行刚进入西梁边界就从一中年妇女口中得知:“那年小之人”不忘“风月之事”,“那个肯放你过去!就要和你交合,假如不从,就要害你性命,把你们身上肉都割了做香袋”。这是何等的凶残与变态呀。这正寓指:在现实社会下由于封建道德、礼教的压榨,女性不能自由、合理追求情爱、幸福,最终使她们走上邪恶之路而不能自拔。如《水浒传》中潘金莲、潘巧云等就是这种扭曲人物。两者都是在封建包办婚姻下背夫偷情,更甚者潘金莲和西门庆狼狈为奸毒害亲夫。他们大胆追求幸福的勇气可嘉但不道义的行为又让人生恨。是封建社会扼杀了他们的躯体,泯灭了他们善良的灵魂。《西游记》作者正是站在社会高度逆时代不能为而为之,这种冲破时代枷锁的壮举实为可敬。但《西游记》的“女儿国”只是局限于女性自身情爱角度,没有上升到社会层面。而《镜花缘》女儿国中女性角色则发生了变化,已经成为社会活动参与者。有人会认为《西游记》中“女儿国”也是由女子来掌管国家、处理社会事务。但那只是虚渺的假象,因为在此国中作者向我们突出展现的是:河水受孕、女王求爱、国师说媒和摆席设宴。只要从深层次探求,便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原型,即现实社会中“女主内、男主外”大环境下女主母的行为:处理家务,管理婢妾、内眷。这种“常理”行为对封建礼教冲击力度不大。吴承恩展示的“女儿国”只在个人圈子里徘徊,他本人也难以想象女子还有社会的一面。由于作者这种局限,是他回避了这方面的渲染。而李汝珍则把重点停留于此,而且进行了大胆设想:“女主外,男主内”让女性管理国家,处理社会一切事务。这在其中“治河除水患”中得到精彩体现。此项工程虽是由唐敖这一外来男性协助,但如此庞大的工程一直是女王、国舅操心费力之事,而且这么艰巨而繁重的劳动还是由国中“女百姓”来担负完成的。它们有制铁造具上的“心灵手巧”,也是力量上的强者。书中对此工程的艰巨作了详细描述:挖坑、推坝、搅土且“要费许多力气”。“娇弱”女子们完成如此重任,的确难以想象,但作者所传达给我们得女性却做到了,而且还做的很成功,这不得不让人敬佩、叹服。由此及彼,让我们也会联想到“女儿国”中女性在其他国家事务、社会劳动上的潇洒身影。在此作者把女性的才能、智慧和力量充分体现出来,让现实中的男性看了也不得不汗颜。这些俗人们整天叫嚣“唯女子和小人难养也”的谬论,但一向“柔弱”、“浅薄”的女子在“女儿国里”则成了社会的主力军,这对现实社会的冲击非同一般呀。 其次我们从两部作品“女儿国”内:女王外来男性的态度上挖掘深层次的进步性。《西游记》中西梁女王对唐僧总体上采取屈卑的求爱。当女王得知唐僧已来本国,立刻按耐不住向臣子们宣布:“寡人以一国之富愿招御弟为王,我愿为后”,这就把自己放在了第二位上,紧接着又派国师去说媒,“礼”字为上。在见到唐僧后那种娇羞、妩媚、风流尽情展现,且又“御弟哥哥”叫个不停。这表明在她心目中仍是男性占主体地位,男性统治女性才天经地义,男尊女卑的意识没有改变。在这一点上作者仍受时代局限,没有重大突破。与吴承恩相距几百年的李汝珍却提出了“女尊男卑”的石破天惊的设想。在这个王国中女王对外来男性“林之洋”就没有了礼遇,而是强制性的逼娶,逼林之洋“穿耳”、“缠足”,做其“王妃”。在国王眼中“男性”是处于屈卑之地,应顺从自己。此国中体现的“女尊男卑”意识,虽有些矫枉过正之感,实则是作者在向社会呼吁“人人平等”思想,让男女倒置,唤起世间南子正视封建社会对女子近百年的摧残。这种女子苦痛遭遇的转嫁的确让女子们扬眉吐气了一回。这在时代进步和现实意义上已远远优越于《西游记》了。 从以上两大方面的分析对比,让我们切实感受了《镜花缘》中“女儿国”的优越与进步。是什么因素导致的呢?两位作者都是在封建专制大环境中成长起来,在逆境的压抑下,使他们有此惊人的创造和成就。但两人所处的毕竟不是同一时代,而他们的个性风格也应有所差异。明中叶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并发展,启蒙思潮也在兴起,但明前期近一个世纪的政治高压和文化封锁,使此时的经济文化在休养生息中没完全摆脱出来。而此书又是作者对前人作品的综合和完善,放不开手脚,创造性不大正是作者的这种成书经历和时代的局限,才使《西游记》中女儿国的现实意义稍逊色了些。到了清中后期,经历了时代的更替、社会的进步和人们思想意识的升华。封建专制虽仍甚严,但也是“秋后的蚂蚱,蹦不了几天了”,资本主义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人们的思想异常活跃,文学创作也进入繁荣兴盛期,李汝珍正是这个时代的产儿,他虽然和吴承恩有着相似的个人经历,可他生存于高度发展、高度激越的时代,生性乐观豪放,正是时代的熏染和作者的狂放不羁之风才有了我们的《镜花缘》,也才为我们构筑了奇妙的“女儿国”。而我们正是通过两部作品中“女儿国”片断的对比赏析才真正透彻的从立体上审视了时代的进步和作者思想的升华。 参考资料:赖力行 《中国古代文学史》 吕晴飞 《〈镜花缘〉为妇女大唱赞歌》(山东师大学报)章培恒/骆玉明 《中国文学史(下)》

无为,其实它的意思并不是单纯的什么都不做,道家事实上是在强调自然的作用,就是说,当你顺应自然的规律,不要人为跨越自然的过程,或者强制改变。无为而无不为,其实意思就是说,当我发现事情可以做,我就顺应规律作,我发现事情遇到阻力,我就自然地放下,其实,举个例子,如果你谈恋爱,你发现这个爱情已经没有意思,失去了味道,你不会因为社会的道德约束而勉强维护感情,而能够当放手就放手。不过,我说的这个例子不一定好,因为人人有自己的情况,我只是希望你能明白,他的意思就是不要因为社会的约束或者人为的希望而强制改变生活的什么东西,因为一旦你开始改变一个东西,你就违反了它的自然规律,你就等于拔苗助长,这样能听懂吗? 所以,他对于生活的指导意思,其实说简单也简单,因为如果你悟出来了,做起来一点困难都没有,说难也难,因为如果你无法跳出自己控制事物的欲望或者混乱的思想,你就没有办法做到,永远都不能。 指导就是,学会认清并且顺应自然的规律,该干什么的时候就干什么,不要因为自己的主观愿望刻意去改变什么,比如说,一个很小的小孩希望去旁边玩沙子,他妈妈突然说:“别玩了,脏!”然后,就要试图阻止小孩,其实,这个时候,就是利用自己的父母权威来压制小孩自然的探索的本性,这将会给他的未来留下深刻影响,负面影响。 然后,当你能够用一种欣赏的,而非得失的眼光看整个世界,你就会懂得放手的妙处,你不去希求得到什么东西,你就是这么生活,体验每一刻的生活,不去处心积虑的要获得什么,就是顺应自然过好每一刻,这时候你会发现,反而你生活中具备了所有你需要的美好的东西,你会觉得生活非常快乐,充实,这就是无为而无不为。 庄子的哲学 “仁义”二字被视为儒家思想的标志,“道德”一词却是道家思想的精华。庄子的“道”是天道,是效法自然的“道”,而不是人为的残生伤性的。 庄子的哲学主要接受并发展了老子的思想。他认为“道”是超越时空的无限本体,它生于天地万物之,而又无所不包,无所不在,表现在一切事物之中。然而它又是自然无为的,在本质上是虚无的。 在庄子的哲学中,“天”是与“人”相对立的两个概念,“天”代表着自然,而“人”指的就是“人为”的一切,与自然相背离的一切。“人为”两字合起来,就是一个“伪”字。 庄子主张顺从天道,而摒弃“人为”,摒弃人性中那些“伪”的杂质。顺从“天道”,从而与天地相通的,就是庄子所提倡的“德”。 在庄子看来,真正的生活是自然而然的,因此不需要去教导什么,规定什么,而是要去掉什么,忘掉什么,忘掉成心、机心、分别心。既然如此,还用得着政治宣传、礼乐教化、仁义劝导?这些宣传、教化、劝导,庄子认为都是人性中的“伪”,所以要摒弃它。 作为道家学派始祖的老庄哲学是在中国的哲学思想中唯一能与儒家和后来的佛家学说分庭抗礼的古代最伟大的学说。它在中国思想发展史上占有的地位绝不低于儒家和佛家。 庄子认为人活在世上,犹如“游于羿之彀中”,到处充满危险。羿指君主,彀指君主的刑罚和统治手段。对于君主的残暴,庄子是一再强调的,“回闻卫君,其年壮,其行独;轻用其国,而不见其过;轻用民死,死者以国量乎泽若蕉,民其无如矣。”。所以庄子不愿去做官,因为他认为伴君如伴虎,只能“顺”。“汝不知夫养虎者乎!不敢以生物与之,为其杀之之怒也;不敢以全物与之,为其决之之怒;时其饥饱,达其怒心。虎之与人异类而媚养己者,顺也;故其杀者,逆也。”还要防止马屁拍到马脚上,“夫爱马者,以筐盛矢,以蜄盛溺。适有蚊虻仆缘,而拊之不时,则缺衔毁首碎胸。”伴君之难,可见一斑。庄子认为人生应是追求自由。 与佛教相类似的,庄子也认为人生有悲的一面。《齐物论》中有“一受其成形,不忘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人谓之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可不谓大哀乎?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其我独芒,而人亦有不芒者乎?” 庄子认为如果能做到“齐物”,那么他便能达到“逍遥”的境界。这是庄子哲学中另一个重要概念,这是个体精神解放的境界,即无矛盾地生存于世界之中。庄子并不否认矛盾,只是强调主观上对矛盾的摆脱。庄子用“无为”来解释这一术语,与老子不同,这里“无为”是指心灵不被外物所拖累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状态。这种状态,也被称为“无待”,意为没有相对的东西。这时,人们抛弃了功名利禄,“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这句被普遍认为《逍遥游》一篇主旨,同时也是《庄子》一书的主旨。这是一种心与“道”合一的境界。 庄子认为一般人很虚伪,“人心险于山川,难于知天。天犹有春秋冬夏旦暮之期,人者厚貌深情。”。他批评儒家“以仁义撄人之心”,这样会导致 “天下脊脊大乱。而君主的专制统治和对知识的爱好,只会使人心更加败坏,“民之于利甚勤,子有杀父,臣有杀君,正昼为盗,日中穴阫。” 流沙河认为,庄子的为人主要有四点,“一曰立场,站在环中。二曰方法,信奉无为。三曰理想,追慕泽稚。四曰修养,紧守心斋。” 所谓环中,就是不持有任何立场。《内篇·齐物论》中有“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杂篇·则阳》中有“得其环中以随成”。无为在《庄子》中经常出现,庄子认为无论治国还是做人,都要无为。但无为颇难解释,流沙河认为是“伪”或是“人为”的意思。“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畜乎樊中”,是追求自由。“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听止于耳,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所谓心斋就是要排除心中的种种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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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论文 中国是世界上文明发达最早的国家之一,是人类重要的发祥地之一,又是一个有着辉煌文明的古老国度。纵观中国古代史,有着我们属于我们中国灿烂的文化,有着属于我们自己不同于世界其它地区的特点。 中国有将近4000年的有文字可考的历史。中国古代史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原始社会、奴隶社会(170万年前-公元前476年)和封建社会。其中封建社会可分为五个阶段:一、战国、秦、汉是封建社会形成和初步发展阶段。二、三国、两晋、南北朝,是封建国家分裂和民族大融合的阶段。三、隋唐五代时期是封建社会的繁荣阶段 。四、辽、宋、夏、金、元,是民族融合进一步加强和封建经济继续发展的阶段。五、明、清(鸦片战争前),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巩固和封建制度渐趋衰落阶段。 首先,我国古代有着先进的文化。早些时期,我国古代的先人们就已经有了世界上的四大发明。中国古代著名的四项科技发明,包括指南针、造纸术、火药和印刷术(见雕版印刷,活字印刷)。这四大发明相继传入世界各地后,对世界科技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是中国对于世界文明的巨大贡献。那时凝结了先人们的智慧。 其次,中国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在中国古代,国家的分裂于统一的局面经常出现。又在分裂于统一之中不断创造出新的辉煌,回顾中国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中国人民创造出的万里长城,大运河,颐和园等等,那时相当了不起的。再者,我国四大国粹:中医、书画、京剧、武术。又有谁敢说哪一种不是先人们智慧的结晶,我国的传统宝物呢?

一 应当重视中国近代政治史的研究 中国近代政治史的研究,在一段时间里,相对而言,显得有些被冷落。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是中国近代文化史研究的兴起,并成为热点。当时回顾过去中国近代史的研究,着重在革命史、政治史,觉得有拓宽领域的必要,于是文化领域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在“文化热”中,又出现贬政治史的现象,有的研究者认为政治史的研究是浅层次的、表像的,只有文化的研究才进入到历史的深层,才是中心。随后,中国近代社会史也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对它的研究方兴未艾。但是,也出现与“文化热”中类似的说法,贬抑政治史的研究,甚至有主张用社会史取代历史的。这些说法是否确切,是值得推敲的。我虽是研究中国近代文化史,但并不认为文化是历史的中心。在同白寿彝教授的一次谈话中,曾经谈到什么是历史的中心的问题。白先生认为:历史主要是写政治,政治是历史的脊梁,经济虽是基础,但要受政治的制约,文化更要受政治的制约,文化不能作为历史的中心。话虽不多,却很精辟。 美国著名学者塞缪尔·亨廷顿在前几年曾发表《文明的冲突》一文,引起了国际上强烈的反应。这篇文章认为未来国际冲突不是经济的、意识形态的冲突,而是西方文化和儒学文化、伊斯兰文化的冲突。显然,这是把文化作为社会的中心,是起决定作用的。不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实社会中,文化无疑有其应有的作用,但它不居于中心地位,不起决定作用。就现实国际社会而言,首要的是经济、政治利益,美国向他国推销其价值观、文化,也是为了实现其经济、政治利益。海湾战争,其根本因素也不是所谓伊斯兰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冲突。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这篇文章的基础上撰成《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对他在“文章中提出的问题提供一个充分的、深刻的和更详尽论证的解答”。尽管他在书中仍然力图说明根本因素是伊斯兰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冲突,但也不能不承认“海湾战争是冷战后文明间发生的第一次资源战争”。他说:“最关键的问题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储备,将由依靠西方军事力量保护其安全的沙特政府和酋长国政府控制,还是由有能力并有可能利用石油武器反对西方的独立的反西方政权的控制?西方未能推翻萨达姆·侯赛因,却获得了某种使海湾国家在安全上依赖西方的胜利。战争之前,伊朗、伊拉克、海湾合作委员会和美国曾为获取对海湾地区的影响展开了竞争。战争之后,波斯湾变成了美国的内湖。”[1]这里认为这场战争的关键是争夺对“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储备”的控制权,“战争之后,波斯湾变成了美国的内湖”,都说到了实质所在。同是伊斯兰文化的国家,为了石油、战略地位等经济的、政治的利益,彼此之间可以打起仗来,也可以支持、参与美国组织的对伊拉克的战争。这正说明,海湾战争的根本因素不是由于伊斯兰文化和西方文化两种“文明间”的战争,而是经济、政治利益的冲突。 贬抑中国近代政治史研究的一个缘由,是有些研究者认为以往中国近代史写的政治史,是阶级斗争史,有的人甚至指责为“阶级斗争为纲”。恩格斯在1888年为《共产党宣言》英文版所写的序言中指出:“(从原始土地公有制解体以来)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是“构成《宣言》核心的基本思想”[2]。列宁也说:“阶级关系——这是一种根本的和主要的东西,没有它,就没有马克思主义[3]。如果坚持马克思主义对历史研究的指导,那就离不开阶级分析和阶级斗争学说。至于将阶级斗争等同于“以阶级斗争为纲”,那是对不同性质问题的混淆。 对于中国近代政治史研究的弱化,还因为以往史学界着重于从鸦片战争到解放战争这些重大事件的研究,成果颇多,再做研究起点较高,向前推进难度较大,要下更大的功夫。然而这些大事件也不是没有可以继续研究的,还有不少问题没有完全弄清楚,有些问题也有待深入。即如孙中山,近些年又陆续发现一批有关的资料,还没有很好地加以运用研究;关于他的思想等方面的评论,研究者的见解也颇有分歧;何况迄今尚未有一部学术价值高的、有份量的传记。 重大事件自是中国近代政治史的重要内容,但不等于中国近代政治史,不是它的全部内容,中国近代政治史的内容是很丰富的,不应当忽视。中国近代文化史、社会史的研究,扩展了中国近代史的领域,无疑是有意义的。但不宜扬此抑彼,政治、经济、文化乃至军事、外交等都同样需要研究,都有研究的必要和价值。 二 注重微观研究,也要重视综合研究 近些年来中国近代史的研究趋向细化,具体问题的研究受到重视,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具体的、微观的研究很有必要,这是综合研究的基础,但是过分细化就会流于“碎化”。近代中国一百多年的历史,时间不短,人、事繁多,对全部细节或微小问题逐一加以研究,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即使研究了,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细化的研究需要斟酌所择取的题目有没有研究价值,而有研究价值的题目也不应只是就事论事,叙事清楚,还要将它置于大背景中来考察,以小见大,说明问题。 在具体的微观研究的基础上,要注意开展综合的研究。长期以来,中国近代史分门别类的研究,专题的研究,已经做了不少,有条件做综合的研究。 在我们的研究工作中,分科、分专业,文学、史学、哲学等等各自属于不同的学科门类。在历史学中,又有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世界史以及各种专门史之分。而研究中国近代史的人,又有专攻某一重大历史事件之别。这种

历史小论文写作要领一、立论立论就是确定历史小论文的中心论点。即作者赞成什么,反对什么,歌颂什么,批判什么。或对某一历史人物、历史事件表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在考虑中心论点时应注意:1.立论的科学性所谓立论的科学性就是作者的观点和搜集的资料信息要有理论根据和事实依据。即作者的观点要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要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讲述的史实要有依据或明确的出处,不可以想当然,更不应该凭空臆造。只有这样的立论才有价值。2.立论的前卫性立论的前卫性就是超前意识。立论要新,就是要写没有人写过或很少有人写过的题材。这就要求学生对近几年的学术动态应该有大致的了解,以免撞车,还有人云亦云之嫌。3.立论的指导性立论的指导性又称立论的实用性。论文出来是给别人看的,作品要能给读者以启迪,对读者有所帮助、有所鼓舞、有所收获。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这就是论文的价值。如果有人反其道而行之,去歌颂义和团运动的盲目“排外”,或者为反面人物歌功颂德,这类文章即使写得再好,也是不可取的。二、命题论文的中心论点决定以后,给论文定一个新颖、明确、有吸引力的题目,用来表达文章主题是十分重要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论文的命题比论文写作更难。1.题目要新在重视科学性的前提下,论文命题要新,要有创意,切忌平淡无奇,要力争做到“语不惊人死不休”。2.题目要奇命题要奇,不是指搞文字游戏或故弄玄虚,而是要用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的态度为自己的论文命题,以达到文章能引人入胜的效果。3.题目要小历史论文题,宜小不宜大。特别是刚刚学习写作的中学生更是不要选大题目,选大题目的结果不是大而空,就是大而乱。想把文章写得面面俱到,却往往因为自身能力和水平限制会一面都不到。三、布局1.开头、结尾“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论文开头十分重要,第一段应该力求开门见山,直接接触主题,明确地提出自己的观点,赞成什么,反对什么。最好还要有点悬念,引起读者的注意和追求。结尾要提纲挈领,发人深思,余味无穷。所以有些有经验的作者在论文的开头和结尾上是很下功夫的。2.编写提纲论文写作提纲是文章的设计方案。首先提出论点(包括总论点和分论点),然后提出论据。论据包括历史史实、名人名家论述。最后是明确的结论。至于有几个分论点,引用哪些论据,先写什么,后写什么,一般视作者自身习惯而定。如果有必要,或文章篇幅较长,也可以加上小标题,以求取得一目了然的效果。四、定稿历史小论文的写作,包括起草、修改、定稿三个步骤。起草就是写初稿,要深思熟虑,一气呵成。修改时,要对史料、观点、语言一一检查,以提高文章的质量。还可以征求老师和同学的意见,对文章加以补充,最后定稿。

选题(可以范围大一点)、在阅读相关史料及研究论著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具体题目(比如前人研究中的未及之处或运用新视角研究某题,当然这些都要在充分了解相关研究状况的基础上)、写作(摆事实、讲道理、得出结论)最后论文写作中请注意学术规范(可参考《历史研究》及《中国史研究》等权威期刊)

中国古代文明史论文摘要怎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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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可以范围大一点)、在阅读相关史料及研究论著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具体题目(比如前人研究中的未及之处或运用新视角研究某题,当然这些都要在充分了解相关研究状况的基础上)、写作(摆事实、讲道理、得出结论)最后论文写作中请注意学术规范(可参考《历史研究》及《中国史研究》等权威期刊)

中华上下五千年,中华文化博大精深,随着历史的发展中华文化蕴藏了他独有的风格。其包括;文字、百家姓、婚姻、节日等。这些都具有各自的特点,都成为中华民族的骄傲!  文字  文字是用来记录语言,表情达意的工具。中国在皇帝时就有了文字,由于殷墟甲骨文的出现,更得到了有力的支持和证明。所以,中国文字的创造至少有了五千年的历史。之前人类用表情达意,帮助记忆的工具大致是结绳与语言,而这一切都不能代表人类思想的变化,而语言也有了时空的限制。因此才有了文字的制造!  传说中的文字神是仓颉,《淮南子 本经训》记载,“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栗,夜鬼哭”。描写了文字具有神奇的力量,人的智能将会因为有了文字而突飞猛进。中国的文字虽已有五千年的历史,但是早期的文字已不见得。迄今为止,一直流传的最早的文字世上带的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之后依序大致是金文、大篆、小篆、隶书、草书、楷书与行书。  (1)、金文,是住在同期上的铭文。更具考古证明,我国夏朝时期就已经进入青铜时代,在出土的铜器中就铸了文字,因为周朝以前将铜称为“金”,所以铜器上的铭文就称为“金文”,又因这类文字在钟鼎上字数最多,所以又称其为“钟鼎文”。  (2)、大篆,专家都认为是战国晚期秦国的文字,其笔道匀称,字体整齐,是官定的标准文字。“篆”本是大、小篆合称因习惯见前者称为大篆,故后世用“篆文”指“小篆”。战国末期,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统一文字,李斯主持了这一工作,他废除了六国的文字,便形成了新的文字“小篆”。  (3)、隶书,因小篆整齐又是长方形,结构是由均匀圆滑,各组成不方便书写。所以民间很快出现隶书。其特点是将圆滑转变取得线条,写成带方折的字形。其文字在下层官吏、差役、奴隶中比较流行,所以称其为“隶书”。  (4)、草书,是一种特定的文字,是从民间隶书发端萌芽来的。到西汉晚期就出现了具有后世风格的草书。进入东汉后,就有了比较规整的,严格的形体。草书不但笔画勾连,字间勾连,而且形体高度简化,后来又出现了草书的变体,称“狂”。  (5)、楷书,也是直接脱胎于隶书,把隶书的扁形改为方形,人们又称“方块字”就是针对楷书。楷书经魏晋南北朝的发展到隋唐才基本成熟。楷书被美化,写得更加规矩和美观,又称为“宋体字”,后来还有模仿的宋体字变形,叫做“仿宋体”。  (6)、行书,是介于楷书和草书之间的文字,不像楷书那么工整,也不像草书那么奔放。如果写的端正点就称为“行楷  ”,如果写的奔放点就称为“行草”。  百家姓  中国的姓大部分是从几千年前代代相传下来的,据统计现存的有5600多个。其特点是“源远流长,内容丰富,出处具体”,姓氏的形成有不同的历史过程,同姓不一定同源,异姓也可能处于同一宗。唐太宗时(公元627年),吏部尚书高士廉把民间姓记录下来,写成《氏族志》颁布天下作为当时推举贤官,或撮合婚姻的依据。中国旧时流行百家姓是北宋时写的,共有单姓408个,复姓30个,发展到后来有近4000-6000个。华人最大的十个姓氏是张、王、李、赵、陈、杨、吴、刘、黄、周。第二十大姓氏是徐、朱、林、宋、马、高、胡、郑、郭、萧。现代欧美各国的姓氏,大多来源于中世纪,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和罗马帝国。早在五千多年前,中国就已经形成了姓氏,并逐渐发展扩大,世世代代延续。在《说文解字》中解释道;“姓,人所生也,因生以为姓,从姓生。”这就是说,认识母亲生的,故姓为女旁。姓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人类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时期。姓氏作为区分氏族的标志符号。中国的许多姓是女字旁,这说明我们的祖先经历了母系氏族社会。各族姓氏互相通婚子女姓母亲一方,以母亲为姓,姓的出现是原始社会人类逐渐摆脱蒙昧状态的一个标志,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母系过度到父系,姓改为从父,氏反为女子家族之用。后来氏族制度逐渐被阶级社会制度所取代,赐土以命氏的治理国家的方法,手段便产生了。姓和氏人类进步的两个阶段,是文明的产物。  姓氏形成的原因  以居住地名,方位,封国命氏。如赵、西门、郑、苏等;  以古姓命氏。如任,风,子等;  以先人名或字命氏。如黄浦,高,公,施等;  以兄弟次序命氏。如伯,仲。叔,季等;  以官职名称命氏。如仓,库,司徒,司寇太史等;  以职业技艺命氏;  以祖上谥号命氏;  古代少数民族与汉族大融合,借用汉字单字为氏。如拓跋氏改为元,关尔佳改为关;  因赐姓,避讳改姓氏;  因逃避改姓。  姓氏的起源的形式很多,并且在不断地的发展。同姓异源,或异姓同源等等,情况十分复杂。随着岁月流逝,不断出现新的姓氏。如给孩子取名时,去男女双方两个单音合成复姓,这又为姓氏家族增添了成员。  姓氏神话  姓代表每个人及其家族一种符号。姓氏而是姓和氏的合称,在遥远的古代,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古代姓氏起源于人类早期生活的原始部落中。姬姓始于黄帝。据《史记》记载皇帝本姓公孙,名叫轩辕,但因长居姬水,所以改为姬姓。其周的祖先后稷是皇帝的曾孙帝喾的儿子,继承了姬姓,后人将其称为“神农氏”,赐姓姬,成为周族的先祖。  婚姻  中国古达婚姻的爱情观的特点,爱情专一,姻缘天定,夫妇之际,人道之大论也。社会制度造成的悲剧:男女授受不亲,父母之命,媒约之言丑而不信。痴心女子负心汉。中国古代原始社会的婚姻礼俗(1)乱婚即杂婚;(2)血族婚;(3)亚血族婚即族外群婚。这样父亲是集体父辈,母亲是集体母辈,成为共夫或共妻(4)对偶婚(5)专偶婚,俗称一夫一妻制,是以父权制取代母权制,以及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中国古代婚姻政策是指历代政府对婚姻奉行的基本方针和原则,其对婚姻做出了一系列的条文规定。(1)导民婚配(2)嫁娶有媒(3)同姓不婚(4)可纳妻妾。婚姻在娶婚时六礼,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为必备条件。综合起来,古代婚姻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古代尚无现代意义上的离婚;第二、“七出”的基本点是维护夫权与封建家长制,是为保障丈夫的特权制定的;第三、离婚可以以第三方的意志为转移;第四、“三不去”从人道主义出发,对离婚有所限制。  节日  中国的传统节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是我们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传统节日的形成过程是一个民族或国家的历史文化长期积淀凝聚的过程。节日的起源和发展是一个逐渐形成,潜移默化的完善,满满的深入到社会生活的过程。它和社会的发展是一样的,是人类和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我国古代的这些节日大多是和天文、历法、数学以及后来划分的节气有关。后来的传统节日和节气密切相关,节气为节气为节日的产生提供了前提条件。大部分节日在先秦就以定,其中风俗内容的丰富与流行还需要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最早的风俗活动是和原始的崇拜,迷信,禁忌有关。神话传奇为节日增添了几分浪漫的色彩。还有宗教对节日的冲击和影响。一些历史人物被赋予永恒的纪念。所有这些都是中国传统节日有了深沉的历史感。到汉代,我国主要的传统节日都已定型。人们常说的这些节日起源于汉代。另外,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都有各自的风俗文化,众多的民族节日是一份有待挖掘的文化宝藏。  通过这学期对中国古代文化常识的学习让我更了解中华文化的博大精神,理解了我的祖国。因而也使我更加 热爱它!

开篇,中国是四大古国,文化传承的最好。建筑领域:大雁塔、紫禁城、应县木塔;文化领域:唐诗、书画;中华文化的延伸性,纵向为国内发展,横向为对外传播(鉴真东渡,丝绸之路)

中国古代法制史论文摘要怎么写的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我国几千面的历史进程中,目的是为了治国安邦的需要,通过国家政权强制和要求人们遵守。在横向的方面主要是学习了每个历史时期国家政权的法律制度,着重以刑事立法。我也是学法学的、掌握法律制度本身的连续性和因革关系,对中国法制史有了一个新的全面认识,取其精华。法学界普遍认为我国应当是在夏朝出现了军队,它是法学的一个分支。还得到了成就感和满足感。历史就像一面镜子,到进入阶级社会出现国家以后,调整人们之间和人们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是与国家同时出现的。所以说。二、有利于提高对社会主义法制优越性的认识,从教材中找出自己满意的结论,增强自觉遵守法纪的观念。避免单纯学习法律条文和历史事件的单调,归纳为以下几点通过一个学期的系统学习:一,同时又是历史学中的一门专史,法律制度本身也有阶段性的发展变化、乏味、有利于吸收和借鉴中国历代法律中的一切有益的精华,所以只好介绍别人的文章了。中国法制史是一门边缘科学,拥有非常灿烂的历史文化,维护统治秩序、有利于了解部门法学的渊源、监狱和法庭,为学好部门法学打下历史知识的基础。我国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再下笔。在本学期的学习中,它的研究对象就是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找出不足、原则,开始有了法律萌芽。因此,然后带着问题去读,制定各种法规。具体的说就是研究我国有史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啊法律制度的本质,对一些未知或者知而不详的问题先列下来。(这是上百度查的。作为全国法学学科本科生十四门必修课之一。三,最好是先对法制史有一个总体的框架。三,中国法制史的地位十分重要,包括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类型法律制度、发展,自原始社会默契、民事立法,长期以来积累了大量的极其丰富的经验和教训、警察、内容、枯燥,我们主要是从纵横两个方面来深入学习的、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历史阶段性、司法制度为主要学习对象。结合自身的学习过程。在学习的方法上、体系。这样既学到了知识,便把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法律,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供重要的历史借鉴,又怎强了动手能力和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我主要是将中国法制史当做一本普通的历史书来读。纵向方面、特点和社会活动中的作用及其产生,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制、演变过程和基本规律,对前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的法制文化遗产进行科学的总结去其糟粕。二,首先让自己保持浓厚的兴趣、婚姻家庭立法,历代的统治者所制定的法律,完善法制,最初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或集团出于同志的需要,我们应当从中审视自己:一,我的文笔不好。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科学的基础学科之一

一、 正确看待和评价中国传统法制如e米惠da多e米ba惠零晓电晓受晓受晓晓晓多晓电晓米晓受晓联晓受晓零晓电晓受晓米晓多晓晓晓受晓晓晓晓晓电米联晓量米联何看待中国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从理论上讲,似乎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人们都认同对其应持批判、继承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然而,时至今日,人们在论及中国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有哪些优良传统时,仍是泛泛而论、空洞无物,而在说到其消极因素时却生动具体,给人一种传统法律文化“糟粕大于精华”的感觉,好像一部中国法律史除君主专制、刑罚残酷、控制和镇压人民之外,没有多少积极意义。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除了对基本的法律资料料解和研究不够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囿于先入为主的框架,还没有完全按照实事求是的认识论去审视中国法律史,对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与糟粕还没有给予恰当和充分的阐述。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在如何对待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的问题上,经历了曲折的历程。从电零世纪五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末,受法律虚无主义、“阶级斗争为纲”等左的思想影响,传统法律被说成是封建主义的毒瘤,属于被肃清的对象,受到全面的否定。“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为篡党夺权,批孔批儒,中国历史被全面歪曲,更谈不到传统法律文化有什么优良传统。进入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期以后,随着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家强,法史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近二十多年来法史研究的实践表明,凡是有建树的学术成果,其成功之处都在于能够实事求是地对待和评析传统法文化,注重依据大量的史料得出研究的结论。但也应当看到,在法史研究中,一些非科学的认识论和研究法方论仍有市场。表现在脱离历史实际,把中国传统法制视为现代法治的对立物,割裂二者的传承关系,简单地以现代法学理念为尺度,凡是古代法制不符合现代法学理念的地方,就不家分析地予以否定;受旧的“以论代史”研究法方的影响,不是论从史出,而是摘录史籍中的只言片语去证明自己预设的、批判传统法制的观点。受这种非科学的思想法方论的影响,就很难对中国传统法制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要科学地认识和阐述中国法制史,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认识论。实事求是是治学的基本原则,也是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法方。把实事求是原则运用于法史研究,就是要以历史实事为根据,客观地再现中国法制史的面目,探讨它发展的内在规律性。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克服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历史虚无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无视古代法制在推进中华文明进程中的作用,认为中国传统法制漆黑一团,都是落后的、反科学和的东西,不值得研究。另一种是苛救古人,无视古今法制的概念、内容及其他方面是否相同,以现代法治的理念套用、描绘和拔高古代法制。这两种倾向都不符合实事求是的精神,因而不能正确地阐述中国法制史,也无法区分古代法制的精华与糟粕,达不到研究中国法制史的目的。在这两种倾向中,前一种倾向是主要的,应特别注意予以克服。以实事求是的认识论研究中国法制史,要求我们必须按照科学的发展观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评价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其一,要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去评价中国传统法制。中国古代法制既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维护和推动当时社会文明的法律保障。尽管古代法制与现代法治在许多方面理念不同,在今天看来也存在不少消极因素,但它总体上是同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历史进程相适应的。中华法系曾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较之世界其他法系更为发达,并对周边国家法制产生了重大影响。全面评析中国古代法制,应该说其在历史上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其二,要以科学的发展观而不是形而上学的观点去认识中国法制史。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上,社会在进步,法制也随着不断完善,后一代法制都是在吸收前一代法制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既使当代中国的法制,也与历史上的法制在许多方面有着传承关系。因此,我们不能苛求古人,不能割断历史,更不能以今天的进步否定古人的贡献。而应当以科学的发展观,对历史上的法制产生的原因、社会作用、功过是非作出客观的评价。其三,要用辩证的而不是绝对的观点去研究中国法制史。对于中国古代法制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应以事实为依据,进行科学的分析。有些在我们今天看来属于消极的部分,在当时可能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也应实事求是地做出评价。古代法律注重礼教,维护等级制度,致使法有等差,这是我们今天应该抛弃的。但是,礼教中的仁恕之道和慎刑原则,亲属相容隐不为罪的原则,仍有借鉴的价值,不能因其属于礼教范畴一概否定。总之,只有实事求是地分析和评价古代法制,才能使本学科的内容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正确地区分古代传统法制的精华与糟粕,更好地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服务于当代法制建设。二、全面认识中国古代法律体系要科学地阐述中国法制发展史,必须对中国古代法律体系有一个全面认识。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律典是国家的刑法典,其内容是对有关违反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以及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处罚的规定。律典属于刑事法律的范畴,只是诸多法律中的一种。从古代法律的立法形式看,不仅名目繁多,有关法律形式的名称以及各朝注重的法律形式也不尽一样。如秦有律、命、令、制、诏、程、式、课等;汉有律、令、科、品、比;晋为律、令、故事;唐有律、令、格、式;宋于律令、格、式之外,重视编敕、又有断例和指挥;元有诏制、条格、断例;明、清两代于律和各种法律形式的单行法外,广泛适用例等。此外,历朝还颁布了多种法律形式的地法方规。每一种法律形式都有其独特的功能。以唐代为例,“律”是有关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令”是指国家组织制度方面的规定和行政命令, “格”是皇帝临时颁布的各种单行敕令、指示的汇编,“式”是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的办事细则,各种法律形式共同组成唐朝的法律体系。我们在料解中国古代法制的面貌时,不能只偏重刑事法律,而忽视其他形式的法律。中国古代法律如按内容分类,是由行政、经济、刑事、民事、军事、文化教育、对外关系等方面的法律共同构成的法律体系,其中行政法律是大量的。各种形式的法律,其体例结构既有综合性编纂方式,也有大量的各类单行法律法规。以明代为例。除《大明律》、《问刑条例》和一些单行刑事法律外,有关行政方面的单行法规有数十种之多,如《诸司职掌》、《六部条例》、《吏部条例》、《宪纲事类》、《宗藩条例》等。明代还制定了不少经济、军事、学校等方面的单行法规,制定了《教民榜文》这类民间诉讼和乡里管理的单行法律,县以上地方长官或衙门还以条例、则例、禁约、告示等形式颁行了大量的地法方规。要全面地认识中国法制的全貌或某一朝法制的全貌,必须对各种形式的法律有一个全面的料解。虽然我们不可能对每一种法律都进行深入研究,但起码应做到不能把中国古代法律仅仅理解为刑事法律,不能把古代法制仅仅理解为是打击犯罪。在学习和研究中国古代法律体系时,应充分评估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对中华法系的贡献。如北魏拓跋氏创立的《北魏律》,宗承汉律,并柔和了南朝各律而成,其结构体系和基本内容都为隋唐律奠定了基础,唐律实际上是各民族法文化的综合体。又如,《大明律》的分目不少与元代的条格相同,说明明初修律时曾吸收了元代的立法经验。满族入关前的一些民族习惯和行为规则,也融进了大清律、例。对于少数民族贵族集团建立的王朝的法律制度及在中华法系中的地位,应该予以恰如其分的评价。三、客观地论述中国古代的社会矛盾与法律的功能中国历史上任何一种法律和法律制度,都有其形成的深层社会原因,都是为料解决某些社会矛盾,适应时局的发展而制定的。因此,研究中国古代法制必须正确分析社会矛盾。传统观点在阐述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形成的历史条件时,往往把当时的社会矛盾概括为阶级矛盾。然而,无论是古代还是近、现代社会,并非只存在阶级矛盾,还有大量的并不属于阶级斗争范畴的各类社会矛盾,有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平民与平民之间的矛盾等。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还存在严重的民族矛盾。在社会矛盾之外,还存在着人与自然的矛盾。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朝代进行的各种立法活动,所面临和需要解决的社会矛盾并不完全相同,每次立法的针对性也是很具体的。在分析古代社会矛盾时,应当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对那些用于解决阶级矛盾、镇压劳动人民反抗的法律,自然可以运用阶级分析的观点予以评判。但对于那些用于行政、经济、文化和其他社会生活管理以及处理民族矛盾和一些对外关系方面的法律,就应当按照历史实际客观地阐述当时的社会矛盾和立法的背景。历史上的各种类型的法律,因其内容不同,发挥着不同的功能。如西晋的《晋令》,南北朝时期的《梁令》,隋朝的《开皇令》、《大业令》,唐代的《贞观令》,宋代的《天圣令》等,其内容都是以行政法律为主,详细规定了国家的各种基本制度,属于令典性质,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法典。而宋代的《吏部条法》、明代的《诸司职掌》、清代的《钦定吏部则例》,其内容是有关国家官制及其职掌的规定,是吏治方面的单行行政法律。至于行使国家经济管理职能方面的法律,内容也十分丰富,其内容涉及到农业、手工业、伤业、对外贸易、财政税收、货币金融等各个方面。就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法律而言,汉以后各朝,都制定了盐法、茶法,禁止私人经营,实行国家专卖。唐代的两税法、均田法,明清的一条鞭法,也都是为了简化税制、减轻人民负担,确保国家财政收入而制定的。至于明清两代颁行的“里甲法”、“保甲法”,其功能是为了家强基层政权建设,及时处理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可以说,历朝颁行的上千种法律,每一种法律都有特定的内容和功能,这些法律共同发挥着维护统治集团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实行社会经济生活管理、协调社会各阶层人们的相互关系和权益等各种功能,因而具有阶级性和社会性两种属性。只有正确地认识和区分法律的属性和功能,才能正确地评价不同形式、不同内容法律的历史作用。传统观点由于只肯定法律的阶级性而否定法律的社会性,所导致的后果不仅是许多著述忽视了对大量的刑事以外的其他形式法律的研究,还在评价律典与其他形式法律的相互关系和历史作用时,把两者对立了起来。如在对宋代的编敕、元代的条格、明清的条例等论述和评价方面,多是不家分析地对后者采取贬低或否定态度。事实上,律典的刑事职能,并不能包罗万象般地替代古代国家的行政和社会经济生活管理的多种职能。律典颁行后,因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历代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时局变化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解决社会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的问题,往往是通过各种形式的立法以补充律典的不足。离开了其他形式的法律,律典在司法实践的许多方面也很难操作。因此,我们绝不能贬低律典以外的其他立法的作用。以明清两代为例。虽然在某一时期也曾出现过“以事制例”、“条例浩繁”的弊端,但从现知的数百种条例来看,基本上是按照“例以补律”的立法原则制定的,与律文和律义冲突的条例极其罕见,这就要求我们应当重新审视以前的研究结论是否正确。四、科学地阐述中国法制发展的基本线索和规律在中国古代社会里,法律作为历朝治理国家和管理经济、社会生活的工具,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革和完善的。由于历史的发展是曲折复杂的,法律在其发展的进程中因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也呈现出极其纷杂的现象。但纵观两千多年的中国法律发展史,从总体上说,“因时变革,不断发展、完善”是法律制度演进的主旋律。法律条文从表面上看是静态的,而法律的制定过程和实施历来都是动态的。即便是在国家政局比较稳定的时期,法律也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司法活动的实践,在逐步发展和完善,并未处于停顿状态。因此,我们应当用发展的、动态变化的观点去论证和阐述中国法制史。关于中国法制史的发展进程,学界通常是按照不同的历史分期阐述它的发展线索。然而对于中国法制史的发展阶段的断限,因对我国古代的社会性质和法律的属性认识不同,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一种见解是从阶级和社会形态分析的角度上阐述的。认为法是阶级和国家出现后才产生的,但对中华法系的断限看法不一。相当多的学者认为中华法系是指中国古代的法律,是奴隶制和封建制法律的泛称,至电零世纪初期,随着封建社会的解体,中华法系也就寿终正寝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中华法系历经封建社会、近代社会乃至社会主义社会,虽有重大变化,但作为法系的外貌和沿革关系而言,依然存在。中国自有法以来,直到新中国的社会主义法律,均属中华法系。争论的焦点,实际上是涉及到中华法系是死法系还是活法系、古今法系有无传承关系的问题。对于这一争论,包括中国有没有经历过奴隶社会和是否存在奴隶制法制的问题,应继续予以探讨。然而,无论按照何种标准划分法制的发展时期,古今法制存在着传承关系这一点却是无疑的。另一种是从中华文化与法律相互关系发展史的角度阐述的。认为中国古代法律起源于国家产生前的远古时期,但对其发展阶段的认识也存在差异。有的学者认为从太古终于战国,是中国法律的创始期;秦至南北朝,可称之发达期;隋唐至明清,可称之确定期;清末以后,可称之改革期。也有学者则认为,中国法律体系的形成可分为四个历史时期,即:上古到尧、舜为黎明时期,夏、伤至战国为光辉时期,秦汉至隋、唐、五代为发达时期,宋至近代为沿袭时期。还有的学者认为先秦、秦汉为形成期,魏晋南北朝为发展期,隋唐为成熟或定型期,宋元明清为延续期。此外,也有学者认为,宋元明清是中华法系的僵化期或衰退期。对于中国历史的分期问题,国内外学术界历来存在争论。对此,应依据丰富的文献资料和地下挖掘,对中国法制发展的历史阶段和断限继续进行学术探讨。对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线索和规律,学界也存在一些不同看法。其中需要伤榷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有些著述认为唐代以后法律制度没有大的发展。事实上,宋元至明清是中国古代法制走向更家成熟的时期,也是中华法系进一步完善的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明代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颁行了大量的经济类法律,其涉及内容之广泛,为前代所不及。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强化,行政方面的立法多方位完善。地方立法在明清两代成绩斐然,仅现见的这类单行法规就达上百种。在民族立法方面,清代颁行了许多重要的法律,达到了中国历代王朝民族立法的高峰。即是刑事法律,无论从内容上还是法典编纂体例上,也都有创新和发展。这一历史时期的西夏、辽、金、元、清诸朝的法律,因融入了契丹、女真、蒙古文化及其民族习惯,更体现出了中华各民族共创中华法系的特色。因此,不能只依据几部律典而贬低唐以后法律制度的发展。法律思想是中国法律史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中国法制史必须与研究中国法律思想史相结合,这样才能深刻揭示法律形成的深层原因,揭示法律思想对立法司法的影响。中国历朝的立法和司法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法律思想指导下制定和实施的。一些著述认为自西汉中叶“德主刑辅”成为立法、司法的指导原则之后近两千多年中,法律思想基本处于停滞乃至僵化、衰退的状态。这种观点显然是与历史实际相悖的。在封建社会中后期法律不断完善、历朝颁行了上千部法律的情况下,法律思想反而一成不变,这是令人难以理解的。固然,封建社会中后期历朝奉行的是经光方改造了的儒家法律主张,其发展变化是在儒家学说的总框架内进行的。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状况的不断变化和治国实践的需要,儒家的法律思想也在调整和发生变化。比如,形成于两宋、盛行于明清的宋明理学,就对中国法律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行政、经济、民事、军事诸方面的法律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明刑弼教”思想经过朱熹新的阐发,强调先刑后教,成为明初重典之治的理论支柱;明清两代的律学不断开拓了律学研究的领域,在应用律学、比较律学、律学史、古律辑佚和考证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如明人何广的《律解辨疑》,张楷的《律条疏议》,王肯堂的《律例笺释》,雷梦麟的《读律琐言》;清人王明德的《读律佩觿》,吴坛等的《大清律例通考》等一大批著述,都不同程度地对律学有所建树。现存大量的判例判牍及题本奏本,也包含了极其丰富的司法思想。明清两代在法律思想领域最重大的建树,是确立了律例关系理论,这一理论曾长期指导了立法和司法活动。我们应当开阔视野,以发展变化的观点研究中国法律思想与法律制度互动关系,科学地阐述中国法律史。五、实事求是地评析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中国古代的诉讼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司法经验,形成了“德主刑辅”、“明德慎刑”、便民诉讼和慎刑等司法指导原则,建立起诸如起诉与管辖制度、上诉与直诉制度、听诉回避制度、会审制度、录囚制度、死刑复奏制度、审判监督制度、司法官员责任制度、民事纠纷调解制度等相当完善的司法制度,在审判中确立了区分公私罪、首犯与从犯、过失罪从轻、自首免罪或从轻、二罪俱发以重论、刑事年龄责任等一系列详细的审判原则,这些制度和审判原则与现代司法有不可分割的传承关系,其中许多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长期以来,司法制度研究一直是法史研究的薄弱环节。近年来,一些学者注意了这方面的研究,发表了一些有价值的著述,但与古代立法研究相比较,司法研究仍显得滞后。家强对古代司法制度的研究,仍然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研究中国古代司法制度,同样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国古代的一些司法制度不符合现代法治的精神,但在当时的条件下却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是若干代人的智慧的产物。我们在研究这类制度时,必须结合时代条件做出有分析的、恰当的评价。比如,人们通常把“司法与行政合一”概括为古代法制的特征,认为这是导致司法腐败的重要根源。诚然,在现代法制建设中,必须坚持司法独立,反对行政干涉司法,清除历史上“司法与行政合一”的消极影响。但在评价古代这一制度时,采取简单否定的做法却是不公允的。其一,这种概括并不完全符合事实,古代地方的司法与行政机构是合一的,但中央的司法机构,如唐代设有大理寺,明清两代设有刑部、大理寺,专主司法审判和覆核,称其为司法行政合一就欠妥当。其二,对地方官府的司法与行政合一,应就这种机制形成的原因和作用做出正确分析。就县级机构而言。当时各县管辖的人口有限,伤品经济很不发达,县官的主要职责是理讼和征收钱粮,每县只设几名官员和数额有限的吏员,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国家的财力还是从老百姓的承受力,都不可能设立行政与司法、立法分立的庞大机构。其三,就古代知县的审判权限而论,主要受理人命重事、诈伪和奸、盗等重大案件,对刑事案件只有判处笞、杖刑的权力;对于徒罪以上案件,则只能拟出审判意见,供上级官府复审。至于流罪以上案件,决定权在中央司法机构,死刑案件还需经中央司法机构复审乃至皇帝批准。因此,我们在阐述古代“司法与行政合一”这一历史现象时,应客观地阐述其历史面貌,正确评价它的历史作用及历史局限性,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说明这一制度的来龙去脉,以及为什么在现代社会中不能继续延用。一些著述以“一任刑罚”概括古代司法审判的状况,不家区分地把历朝司法都描绘为君主专横、官吏任意用法、冤狱泛滥。这种结论缺乏历史根据。在中国历史上,确实存在着司法腐败的现象,也存在着某一君主在一定时期内因政治斗争的需要滥杀官吏和臣民的问题。但纵观一部中国司法制度史,几乎所有的王朝都反对“一任刑罚”。从现存的历代判例判牍看,司法审判程序是很严格的,绝大多数案件的审理是依法进行的。因此,对各个历史时期的司法审判情况,应依据史料作出具体的有分析的判断,而不能笼统地概括为“一任刑罚”,全面否定。要科学地认识和阐述中国司法制度,必须把立法与司法结合研究,把司法制度与判例判牍结合研究,把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结合研究。民事诉讼是司法研究中最为薄弱的领域,存在的争议也较多。现存的民事诉讼资料相对较少,且散存在历史档案、地方志、古人文集、野史笔记和判例判牍中,应当家强这方面资料的搜集和整理。

法律论文的写作格式、流程与写作技巧 广义来说,凡属论述科学技术内容的作品,都称作科学著述,如原始论著(论文)、简报、综合报告、进展报告、文献综述、述评、专著、汇编、教科书和科普读物等。但其中只有原始论著及其简报是原始的、主要的、第一性的、涉及到创造发明等知识产权的。其它的当然也很重要,但都是加工的、发展的、为特定应用目的和对象而撰写的。下面仅就论文的撰写谈一些体会。在讨论论文写作时也不准备谈有关稿件撰写的各种规定及细则。主要谈的是论文写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和经验,是论文写作道德和书写内容的规范问题。 论文写作的要求 下面按论文的结构顺序依次叙述。 (一)论文——题目科学论文都有题目,不能“无题”。论文题目一般20字左右。题目大小应与内容符合,尽量不设副题,不用第1报、第2报之类。论文题目都用直叙口气,不用惊叹号或问号,也不能将科学论文题目写成广告语或新闻报道用语。 (二)论文——署名科学论文应该署真名和真实的工作单位。主要体现责任、成果归属并便于后人追踪研究。严格意义上的论文作者是指对选题、论证、查阅文献、方案设计、建立方法、实验操作、整理资料、归纳总结、撰写成文等全过程负责的人,应该是能解答论文的有关问题者。现在往往把参加工作的人全部列上,那就应该以贡献大小依次排列。论文署名应征得本人同意。学术指导人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列为论文作者,也可以一般致谢。行政领导人一般不署名。 (三)论文——引言 是论文引人入胜之言,很重要,要写好。一段好的论文引言常能使读者明白你这份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在这一研究方向中的位置。要写出论文立题依据、基础、背景、研究目的。要复习必要的文献、写明问题的发展。文字要简练。 (四)论文——材料和方法 按规定如实写出实验对象、器材、动物和试剂及其规格,写出实验方法、指标、判断标准等,写出实验设计、分组、统计方法等。这些按杂志 对论文投稿规定办即可。 (五)论文——实验结果 应高度归纳,精心分析,合乎逻辑地铺述。应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但不能因不符合自己的意图而主观取舍,更不能弄虚作假。只有在技术不熟练或仪器不稳定时期所得的数据、在技术故障或操作错误时所得的数据和不符合实验条件时所得的数据才能废弃不用。而且必须在发现问题当时就在原始记录上注明原因,不能在总结处理时因不合常态而任意剔除。废弃这类数据时应将在同样条件下、同一时期的实验数据一并废弃,不能只废弃不合己意者。 实验结果的整理应紧扣主题,删繁就简,有些数据不一定适合于这一篇论文,可留作它用,不要硬行拼凑到一篇论文中。论文行文应尽量采用专业术语。能用表的不要用图,可以不用图表的最好不要用图表,以免多占篇幅,增加排版困难。文、表、图互不重复。实验中的偶然现象和意外变故等特殊情况应作必要的交代,不要随意丢弃。 (六)论文——讨论 是论文中比较重要,也是比较难写的一部分。应统观全局,抓住主要的有争议问题,从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进行论说。要对实验结果作出分析、推理,而不要重复叙述实验结果。应着重对国内外相关文献中的结果与观点作出讨论,表明自己的观点,尤其不应回避相对立的观点。 论文的讨论中可以提出假设,提出本题的发展设想,但分寸应该恰当,不能写成“科幻”或“畅想”。 (七)论文——结语或结论 论文的结语应写出明确可靠的结果,写出确凿的结论。论文的文字应简洁,可逐条写出。不要用“小结”之类含糊其辞的词。 (八)论文——参考义献 这是论文中很重要、也是存在问题较多的一部分。列出论文参考文献的目的是让读者了解论文研究命题的来龙去脉,便于查找,同时也是尊重前人劳动,对自己的工作有准确的定位。因此这里既有技术问题,也有科学道德问题。 一篇论文中几乎自始至终都有需要引用参考文献之处。如论文引言中应引上对本题最重要、最直接有关的文献;在方法中应引上所采用或借鉴的方法;在结果中有时要引上与文献对比的资料;在讨论中更应引上与 论文有关的各种支持的或有矛盾的结果或观点等。 一切粗心大意,不查文献;故意不引,自鸣创新;贬低别人,抬高自己;避重就轻,故作姿态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而这种现象现在在很多论文中还是时有所见的,这应该看成是利研工作者的大忌。其中,不查文献、漏掉重要文献、故意不引别人文献或有意贬损别人工作等错误是比较明显、容易发现的。有些做法则比较隐蔽,如将该引在引言中的,把它引到讨论中。这就将原本是你论文的基础或先导,放到和你论文平起平坐的位置。又如 科研工作总是逐渐深人发展的,你的工作总是在前人工作基石出上发展起来做成的。正确的写法应是,某年某人对本题做出了什么结果,某年某人在这基础上又做出了什么结果,现在我在他们基础上完成了这一研究。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表述丝毫无损于你的贡献。有些论文作者却不这样表述,而是说,某年某人做过本题没有做成,某年某人又做过本题仍没有做成,现在我做成了。这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有时可以糊弄一些不明真相的外行人,但只需内行人一戳,纸老虎就破,结果弄巧成拙,丧失信誉。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不少见的。 (九)论文——致谢 论文的指导者、技术协助者、提供特殊试剂或器材者、经费资助者和提出过重要建议者都属于致谢对象。论文致谢应该是真诚的、实在的,不要庸俗化。不要泛泛地致谢、不要只谢教授不谢旁人。写论文致谢前应征得被致谢者的同意,不能拉大旗作虎皮。 (十)论文——摘要或提要:以200字左右简要地概括论文全文。常放篇首。论文摘要需精心撰写,有吸引力。要让读者看了论文摘要就像看到了论文的缩影,或者看了论文摘要就想继续看论文的有关部分。此外,还应给出几个关键词,关键词应写出真正关键的学术词汇,不要硬凑一般性用词。

有关中国古代史的论文摘要怎么写

500字左右能论出来点儿什么呢,是作文吧。

如何写好历史论文  写作的过程,我们练习写作,须先拟定计划。了解范围内的史料及其有关的问题。其方法有二:一、先知材料而后引起写作的兴趣,例如唐人李延寿参修晋、宋、齐、梁、陈、周、隋诸书,熟悉南北朝时期的史料,而后决定作《南史》。二、先有意作书,而后从事于搜集史料。例如徐梦莘欲作《三朝北盟会编》,而后搜集徽钦、高三朝与金人和战的史料。自古以来的著作家,皆无不出此二法。我们写作论文,固然也是这样,更必须先有理论基础,并能运用。且在写作动手之前,必须了解社会上对于这书的编写,是否需要,前人写作有何缺点,计划写作的史书。将有何补充或贡献等问题。否则徒耗精力和时间,所谓劳而无功。若作为锻炼,则无不可。  著书或撰论文,或练习写作,必掌握材料,并先有一概念,作为写作的起始。概念的来源,或从实际斗争出发,或由于读书引起某种疑问,而欲作进一步的研究,或有心得,改正前人的错误,或比较某一事件各种不同的记载,而求得真相,或受师友的启发,而深入研究。我们有了概念,才能草定内容的大略及编制的形式。著作价值的高下,固决定于它的内容,而编制是否适当,也有一定影响。所谓编制,属于著作的外形,如章节的分配及组织的适宜等皆是。编制的重要,可从《汉书》见到,班固所作《汉书》,文笔变化不及司马迁《史记》。但《汉书》编制整齐,过于《史记》,是世人的公论。故著作如能编制合宜,读者常感觉便利,古人或不注意。今人必须重视,我们初从事于写作,更当这样。  关于初学写作,我们应注意的,共有五项:一、选定题目;二、拟定大纲;三、搜集材料;四、抄写笔记;五、写作论文。这是历史写作的主要程序。至于史料的考证,及史料与史观的统一,还未提及,仅单纯的就写作而言。程序似很简单,但应用并非易事,兹作说明于下;  一、选定题目。写作成绩的高下,常与选题有密切的关系。题目的范围,既不可太宽,也不可太狭。它的材料太多,将不易处理,太少将不够应用。所以选题之先,须先了解情况,例如预计材料的有无及工作的难易,更当了解前人已做成那些工作,有何成绩和缺点,是否能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进一步的发展。若有疑问或不够了解,宜商于师友。这样的慎重考虑,才能选定合宜的题目,进行研究。  二、拟定大纲。定题后草拟大纲,将为主观的想象,可能后来全不适用。最好对于范围内的材料,有相当的熟悉,并了解前人的工作,才拟定大纲。大纲既不可太详,也不可太略,只能作为努力搜集材料的临时计划。我们阅读的材料增加,了解事迹的情节较为深入具体,对于前人工作的估价将有不同,对于自己的工作重点,也将不同,当有修改大纲的必要。故可利用大纲而不可拘守。初学者,草拟大纲,宜请师友阅看,由其提出意见,供自己参考,修正。  三、搜集材料。材料有相当的分散,例如关于太平天国的记载,江苏各大城市都有一些收藏,不能满足于一二图书馆。材料丰富的图书馆,对于搜集材料最有帮助,但不可抹杀其他图书馆。书籍的检查,常依靠目录。一般情况,目录只有书名、著者、卷册、出版单位、年代及版本等,而书中内容,读者并不知道,南京图书馆库中有关太平天国的资料,十分之七以上,都是没有什么声名的人的著作。而这些人的著作,却保存了更多真确的和重要的材料。详细目录和专题目录常有助于读者解决问题,还有稿本书籍及未经宣布的文件等,如有机会利用,当不可失去,我们不可以目录知识为满足。  四、抄写笔记。阅读史料,其中所记情节,常为读者所不知,为避免读后遗忘,或便于重查,皆有抄写笔记的必要。笔记或由读者用自己的文字,撮要记录下来,或抄录记载内的重要文字,专供读者个人的参考,形式和内容,当由他自行决定。一般的说,摘录资料,宜于采用卡片,亦有用纸本者,为建立长期工作基础,每条资料宜自成独立单位,既不冗长,也不断章取义,并注明原书的页数,将来编立标题,即可归纳门类,便于查用。张穆作《癸已存稿·序》称俞正燮为学说:“理初足迹半天下,得书即读,读即有所疏记,每一事为一题,巨册数十,鳞比行笑中,积岁月,证据周遍,断以己意,一文遂立”。理初为俞正燮字,平日积累材料,需要时便写文章,当不困难。  五、写作论文。历史工作者搜集各种材料后,进行选择合宜的材料,用论点加以联贯,并将其安排在适当的地位,成为有组织的整体,然后写成论文或书籍。著作的长短,将决定于题目的大小及材料的多少,这是从形式而论。其实著作可分为二种:一、低级著作,抄袭前人所述,成为拼凑而成的写作,价值不高。二、高级著作,发前人所未发,或为前人所不知,利用一切能得的材料,有新的观点或看法,并非好奇立,实欲根据真实可贵的材料,改正前人的错误,求出史迹过程的真相。我们初学立固当立大志,但不必期求在短期内写成一鸣惊人的著作,惟当实事求是的练习写作,积久自必能有所成。  我们更当说明历史著作,不是堆积许多事实而成,事实之外,还有史观及史迹前后相互的关系,即所谓内在联系。史学家为不同的阶级服务,有不同的史观。我们是工人阶级的知识分子,必须用马列主义的理论,解释史迹,并能贯穿于著作整体之内,成为全篇的论点,无论引用的事实多少,皆以证明论点为主。另一方面,作者应当注意因果的联系,在自然界中,一切现象都处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中。人类社会各种事物的发展,也不能离开彼此的关系和相互制约,世上没有单独事物的存在。我们叙述历史事迹,无论引用多少事实,皆以表现联系为主。如能处处注意全文的论点及前后的联系,便成为有组织的著作。要之,著作为一整体,以有关的事实组织而成,绝不是堆积事实。我们搜集材料,必先辩别何项事实能为整体的部分及何项不能为整体的部分,适搜集事实足用之后,必须研究如何运用各部分,成为前后有联系、有组织的整体。  应注意的事项:历史著作必须说明材料的来源,古人多未做到。章学诚于《文史通义·史注篇》称:“人心日漓,风气日变,阙文之义不闻,而附会之习且愈出而愈工焉。在官修书,惟冀塞责。私门著述,苟饰浮名,或剽窃成书,或因陋就简,使其术稍黠,皆可愚一时之耳目,而著作之道益衰。诚得自注以标所去取,则见闻之广狭,功力之疏密,心术之诚伪,灼然可见于开卷之顷,而风气可以渐复于质古。”敷衍成书,古今皆所不免。章学诚有浓厚的复古思想,厚古薄今,但著作既须慎重,也当说明材料出处,却是重要的建议。司马光《资治通鉴》、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及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皆附著考异,表示材料来源及去取的标准,为作史者的正轨,乾嘉学派对于引用书籍,注明编卷。我们现当注明页数,及出版地点、年月。费林论及此事,并分为二类,兹介绍如下;  甲:附注。指列在每页下者,可分三项:一、引用书籍的篇页;二、引用史料的原文;三、讨论的证据。  乙:附表。指附在篇末或书末者,共有三项:一、参考书目;二、关系文件;三、重要的评论。  费林根据西方近代著作习惯而有这建议。马士所著《中华帝国国际关系史》,既有附注,也有附录,占有相当多的篇幅,是书籍中的一例,论文往往有附注而少附录,每一类未必尽有三项,当视需要而定,更有将附注列在论文篇末的,形式有种种的不同,但说明材料出处,实有必要。  书中若有表图,对于读者将更方便。表的种类很多,作者把许多事实或数字列入表中,读者阅读费时少而收获大,印象深刻,而又具体,过于文字形容。图有图象及地图等。文字记载,对于文化物品形状,多不能详,若有图象,便有帮助。地图为读史不可缺少的工具,应当插入。又如古人著作,把目录列在书末,《史记》、《汉书》都是例证。后人始将目录放在书首,便于读者检查书的内容。前人不知道的,还有索引,近代西方著作,书首必有目录,书末必有索引,且有详细目录及详细索引,前者谓目录每项下又分细目,后者指索引每项下,又分细注之类,尤便于检查。最近我国刊印的书籍,也有末附索引的。  如何写历史论文  历史论文的写作和其他论文的写作有相同的地方,也有特定的一些要求,今天和你讨论的就是历史论文写作的有关问题。  一、历史论文的写法及要求  最重要的是确定主题,根据主题列出写作提纲,根据历史论文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使用所掌握材料,有计划的依次成文。  文章以提纲为构架却不为提纲所割裂,它应是史事完整、气势贯联,浑然一体的一个整体。  写好历史论文要注意以下问题:  (1)力求寓理论于叙述之中,做到史观与史料的有机联系与内在统一。要既防止空洞理论而缺少史实,流于社会学公式,又要防止堆砌史料,无理论分析。更要力避史论、史料两张皮,我们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引出规律性、找出事物的内部联系。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凭客观存在的事实,详细地占有材料,从这些材料中引出正确的结论。  (2)历史逻辑与语言逻辑的统一,历史论文的语言应服务于、服从于历史的真实性。要在保证史实正确、准确的前提下,讲求语法修辞。历史发展有其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客观的历史规律反映在人们的头脑里,用历史论文或著作表达出来,这就是历史逻辑;体现这个历史逻辑的实践,是通过运用词、句、文章的语言文字手段来完成的。但,“史实真、道理正”占第一位,“文章好”居第二位,要重视 历史论文的语言、文辞方面的质量,但不能因词害义,本末倒置。在内容真实丰富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语言文笔的风采。这样,才能成功地达到言以声其心之所得。  (3)文章要通畅、质朴、简洁,在史学文章里,为了能“真实、凝练、生动”地表达人、事,也可以适当地“文白兼用”或所谓“半文半白”。事实上,一点儿“文言”词与词组没有是不可能的。  (4)准确地使用引文,历史论文中出现“引文”是必然的,它使立论可靠,有利于提高文章质量,反映作者知识,认识的深度、广度。但也存在着一个引什么、怎么引的问题。首先,经典作家的教导和革命领导人的重要言论可以引用。再次,现行的法定的历史教科书内容可以引用。因为它是依据最可靠的资料,参考最新研究成果,采用最为公认的论点,使用最规范简洁的文字写成的。对一些非历史作品,指历史小说,X X 演义、X X史话之类,它们以历史为素材,为原料,可能有文艺价值及教育意义,但非历史,我们不能随便引用。  (5)历史论文的层次与条理,在一般历史论文中,要注意段落划分,引文形式,注释种类这三点。四、五千字以上的较长历史论文,依史事种类或历史情节的发展,可分为几个大段,加上小标题,使全文结构严整,每题内涵明确。历史论文引文的使用应力求简短、贴切、有份量;恰当地嵌合在整个行文之中,但切忌截头去尾,断章取义。  二、历史论文的范文  中国近代史纲要论文  一 应当重视中国近代政治史的研究  中国近代政治史的研究,在一段时间里,相对而言,显得有些被冷落。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是中国近代文化史研究的兴起,并成为热点。当时回顾过去中国近代史的研究,着重在革命史、政治史,觉得有拓宽领域的必要,于是文化领域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在“文化热”中,又出现贬政治史的现象,有的研究者认为政治史的研究是浅层次的、表像的,只有文化的研究才进入到历史的深层,才是中心。随后,中国近代社会史也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对它的研究方兴未艾。但是,也出现与“文化热”中类似的说法,贬抑政治史的研究,甚至有主张用社会史取代历史的。这些说法是否确切,是值得推敲的。我虽是研究中国近代文化史,但并不认为文化是历史的中心。在同白寿彝教授的一次谈话中,曾经谈到什么是历史的中心的问题。白先生认为:历史主要是写政治,政治是历史的脊梁,经济虽是基础,但要受政治的制约,文化更要受政治的制约,文化不能作为历史的中心。话虽不多,却很精辟。  美国著名学者塞缪尔·亨廷顿在前几年曾发表《文明的冲突》一文,引起了国际上强烈的反应。这篇文章认为未来国际冲突不是经济的、意识形态的冲突,而是西方文化和儒学文化、伊斯兰文化的冲突。显然,这是把文化作为社会的中心,是起决定作用的。不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实社会中,文化无疑有其应有的作用,但它不居于中心地位,不起决定作用。就现实国际社会而言,首要的是经济、政治利益,美国向他国推销其价值观、文化,也是为了实现其经济、政治利益。海湾战争,其根本因素也不是所谓伊斯兰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冲突。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这篇文章的基础上撰成《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对他在“文章中提出的问题提供一个充分的、深刻的和更详尽论证的解答”。尽管他在书中仍然力图说明根本因素是伊斯兰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冲突,但也不能不承认“海湾战争是冷战后文明间发生的第一次资源战争”。他说:“最关键的问题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储备,将由依靠西方军事力量保护其安全的沙特政府和酋长国政府控制,还是由有能力并有可能利用石油武器反对西方的独立的反西方政权的控制?西方未能推翻萨达姆·侯赛因,却获得了某种使海湾国家在安全上依赖西方的胜利。战争之前,伊朗、伊拉克、海湾合作委员会和美国曾为获取对海湾地区的影响展开了竞争。战争之后,波斯湾变成了美国的内湖。”[1]这里认为这场战争的关键是争夺对“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储备”的控制权,“战争之后,波斯湾变成了美国的内湖”,都说到了实质所在。同是伊斯兰文化的国家,为了石油、战略地位等经济的、政治的利益,彼此之间可以打起仗来,也可以支持、参与美国组织的对伊拉克的战争。这正说明,海湾战争的根本因素不是由于伊斯兰文化和西方文化两种“文明间”的战争,而是经济、政治利益的冲突。  贬抑中国近代政治史研究的一个缘由,是有些研究者认为以往中国近代史写的政治史,是阶级斗争史,有的人甚至指责为“阶级斗争为纲”。恩格斯在1888年为《共产党宣言》英文版所写的序言中指出:“(从原始土地公有制解体以来)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是“构成《宣言》核心的基本思想”[2]。列宁也说:“阶级关系——这是一种根本的和主要的东西,没有它,就没有马克思主义[3]。如果坚持马克思主义对历史研究的指导,那就离不开阶级分析和阶级斗争学说。至于将阶级斗争等同于“以阶级斗争为纲”,那是对不同性质问题的混淆。  对于中国近代政治史研究的弱化,还因为以往史学界着重于从鸦片战争到解放战争这些重大事件的研究,成果颇多,再做研究起点较高,向前推进难度较大,要下更大的功夫。然而这些大事件也不是没有可以继续研究的,还有不少问题没有完全弄清楚,有些问题也有待深入。即如孙中山,近些年又陆续发现一批有关的资料,还没有很好地加以运用研究;关于他的思想等方面的评论,研究者的见解也颇有分歧;何况迄今尚未有一部学术价值高的、有份量的传记。  重大事件自是中国近代政治史的重要内容,但不等于中国近代政治史,不是它的全部内容,中国近代政治史的内容是很丰富的,不应当忽视。中国近代文化史、社会史的研究,扩展了中国近代史的领域,无疑是有意义的。但不宜扬此抑彼,政治、经济、文化乃至军事、外交等都同样需要研究,都有研究的必要和价值。  二 注重微观研究,也要重视综合研究  近些年来中国近代史的研究趋向细化,具体问题的研究受到重视,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具体的、微观的研究很有必要,这是综合研究的基础,但是过分细化就会流于“碎化”。近代中国一百多年的历史,时间不短,人、事繁多,对全部细节或微小问题逐一加以研究,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即使研究了,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细化的研究需要斟酌所择取的题目有没有研究价值,而有研究价值的题目也不应只是就事论事,叙事清楚,还要将它置于大背景中来考察,以小见大,说明问题。  在具体的微观研究的基础上,要注意开展综合的研究。长期以来,中国近代史分门别类的研究,专题的研究,已经做了不少,有条件做综合的研究。  在我们的研究工作中,分科、分专业,文学、史学、哲学等等各自属于不同的学科门类。在历史学中,又有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世界史以及各种专门史之分。而研究中国近代史的人,又有专攻某一重大历史事件之别。这种分工过于狭窄,过于专门,不利于历史学科的发展,不利于人才培养,不利于出精品,也难以做综合的研究。中国历史上的人物不少都是通晓经、史、子、文学、佛学等,对他们的研究不能仅限于一个方面,应当是全面的。例如魏源,在中国近代史、思想史学著作中,主要是写他的经世思想,尤注重于《海国图志》及其名言“师夷长技以制夷”。魏源的经世思想,他的具有代表性的名著《海国图志》,无疑要着重论析。然而魏源博学多闻,年轻时究心阳明心学,好读史书,后随父至京师,从胡承珙问汉儒家法,问宋学于姚学shuǎng@①,学《公羊》于刘逢禄,晚年又修禅礼佛。他一生著述甚多,除《海国图志》外,如《曾子章句》、《大学古本》、《庸易通义》、《说文拟雅》、《小学古经》、《两汉经师今古文家法考》、《老子本义》、《孙子集注》、《董子春秋发微》、《诗古微》、《书古微》、《圣武纪》、《元史新编》、《古微堂内外集》等,涉及经、史、子、佛学、诗文,仅经学又及今古文、汉宋学。要对魏源有精深的研究,不能只谈论某些方面,需要综合的研究。这关乎研究者的知识结构问题,应“通识”的要求。一个学科也有上下通、左右通的问题,力求改变过于专门、相互割裂的状态。  三 现实与历史不能混同  今天的中国由历史的中国发展而来,现象和历史不能割断。历史的研究者都是生活在现实社会的,现实社会中的问题无疑会引发研究者去思考历史。但是,现实和历史不能等同,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这是无须赘述的常识,似乎是很明白的。然而在实际研究中,二者的界限却时常被混淆。例如,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改革开放,引进外资等等,于是有的研究者就以此去反思历史,阐释历史,认为近代中国一百多年里,西方列强在中国倾销商品、投资建厂、开矿筑路、掠取原料农业品……,是帮助中国实现现代化,应当欢迎他们进来,不应该反抗,当年如果不把帝国主义赶出中国,现在可能就现代化了。  出现这种说法,原因不止一端,但其中有一点,就是将历史与现实混淆起来,将现实中进行的现代化建设、对外开放与近代史上的外国入侵混为一谈。近代史上的所谓“开放”,外国人在中国的投资设厂等等,与现在改革开放、引进外资不能混为一谈,必须历史地去看待它。中国近代社会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西方列强通过对中国进行的侵略战争,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取得了在华政治、军事、经济、外交、文化等方面的许多特权,把持了中国的财政和经济命脉,操纵着中国的政治和军事力量。而现在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等,其历史背景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结束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建立了新中国,并进行数十年社会主义改造与建设。中国今天的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等是独立自主的,不允许外国附加任何条件,外国人在中国从事经商投资等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近代中国相比,其社会性质根本不同,不能以现在的情况和观念硬往历史上套,将历史与现实同等看待。  又如我们现在说和平和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国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调稳定、安定团结,于是有些研究者就以之去阐释历史,认定中国古代社会为什么发展缓慢,不能走向现代化,就是因为农民战争破坏了稳定,破坏了经济;近代中国没有实现现代化,是革命的结果,革命革糟了,只有改良才能使中国现代化。历史上为什么会发生农民起义、革命,它们是否只是破坏,这些问题不用多说,如果不存偏见,并不难公正地回答。拿现实去规范历史,用现代人的思想去要求历史人物,这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研究历史需要用历史观点来观察问题,“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  四 要重视历史教育  历史教育包括学校的历史教育和学校以外的广大人民群众和干部的教育,它对提高全民族的思想、文化素质是不可缺少的。邓小平同志强调:“我们要用历史教育青年,教育人民”。历史学要在提高民族思想、文化素质上发挥作用,就不能局限于专门学术研究方面。历史研究对于提高学科学术水平、发展历史科学当然很重要,但只做提高方面的工作是不够的,还要重视历史教育,做普及方面的工作。史学工作既要提高又要普及,是两手问题,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现在的问题是提高方面比较硬,史学工作者注重撰写学术专著,发表学术论文;而这与评职称、提高自身地位等等都有关系。普及工作得不到重视,认为是小儿科,不算学问,评职称也不算数,这种思想观念和实际问题影响了史学工作者对普及的重视,削弱了历史教育。  在知识普及方面,科技工作者做得比较好,出版了许多科普书籍和影视片,实际效果也很好。相形之下,历史工作者就做得不够。从学科要求上说,历史工作者对历史普及、历史教育也要重视,学问不能只停留在专家圈子里。我们的历史著作不用说一般青少年不看,就连干部也没有多少接触。因为这些书籍、论文太专门,难懂,人们读不下去,引不起兴趣。一个学科、一门学问如果离开群众,离开社会,恐怕是很难生存的。  事实上,广大群众和干部并不是不喜欢历史,不需要历史,而是缺少适合他们喜欢的读物或影视片。史学工作者忽视的历史普及工作,影视工作者都很重视。他们编了许多历史题材的影视剧,有正剧,有“戏说”,吸引了众多的观众。但是,这些历史题材的影视剧,存在着随意编造历史的严重问题,不仅给观众以歪曲了的历史知识,而更重要的是给予观众错误的历史观、价值观,危害很大,应当受到史学工作者的关注。  值得关注的是青年中历史知识薄弱。据2001年2月在北京、上海、武汉、深圳四个城市对14~28岁1065名青少年的调查中,历史试题25道,每道4分,以百分计算,平均分为69,及格率只有5%。其中有一道题是“谁在1860年烧毁中国的圆明园”,只有8%的人答是英法联军,大部分人的回答是八国联军。而在中学的历史教学中,有的教学大纲存在着明显的科学性问题,如不写太平天国,却将太平军打洋枪队归之于反侵略斗争;近代化的开端有洋务运动,但没有民族资本企业,等等。历史教育的薄弱,甚至误导,其后果堪忧,史学工作者有责任加强历史普及和教育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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