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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科技论文评价的原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7-20 23:02:28

不属于科技论文评价的原则是什么

【争鸣与探讨】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方案中的科研评价部分,特别是“A类期刊”的增列与取消,一时成为热议话题。事实上,科研评价是世界性难题,最近几年,国际学术界提出了科研评价方面的两个“宣言”——“莱顿宣言”和“旧金山宣言”。放在世界的范围内,如何看待这次学科评估中某些新鲜尝试呢?有哪些可取之处和不足之处?“A类期刊”的取消不意味着相应的探索和思考也被取消。  “莱顿宣言”纠偏“量化至上”  “莱顿宣言”(The Leiden Manifesto for research metrics)的提出源于2014年在荷兰莱顿召开的一次国际会议,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的公共政策教授Diana Hicks等提出了合理利用科学评价指标的七条原则,后来扩充为十条,并于2015年4月发表在《自然》杂志上。  “莱顿宣言”的十条原则,简言之,第一,量化评估应当支撑质化的专家评估,而不是取而代之;第二,衡量绩效应基于机构、团队和个人的科研使命;第三,保护卓越的本地化的相关研究;第四,保持数据采集和分析过程的公开、透明和简单;第五,允许被评估者验证数据和分析;第六,考虑发表和引用的学科差异;第七,对个人研究的评价应基于其综合作品的质性评价;第八,应避免评估指标的不当的具体性和虚假的精确性;第九,识别认清评价指标对科研系统的影响;第十,定期审查评价指标并加以改进。  按笔者的理解,这十大原则可以归为四个方面。  第一方面,即总的原则是:基于指标的量化评估是第二位的,是辅助性的,而同行评价的质性评估是第一位,是主导性的。量化指标可以降低同行评价中的偏见,促进更加深入的审议,提高同行评价的质量,但量化指标不应取代评估者基于充分信息基础上的判断。评估者仍然需要对其评估负责,而不是完全让“数据说话”了事(第一条原则)。所以,“莱顿宣言”并不提倡科研评价要用量化指标,更不提倡把量化指标作为主导甚至是唯一指标。“莱顿宣言”只是说在用到起辅助作用的量化指标时需要注意的一些原则。  第二方面,在总的原则指导下,运用科研评价指标做具体评价工作时的下位原则,即要充分考虑科研活动本身是创造性的、个性化的、独特性的等特点,所以需要在评价过程中特别注意科研活动的使命的差异(第二条原则)、地域性的差异(第三条原则)、学科性的差异(第六条原则)、个体性的差异(第七条原则)。这些差异容易被量化指标遮蔽,所以需要在评价中采用综合计量或者质性评估办法。  第三方面,关于科研评价指标的具体数据采集和分析的要求,要公开透明(第四条原则)、可以复核验证(第五条原则)。  第四方面,对科研评价指标的态度,要理解实质内涵(第八条原则)、警惕负面影响(第九条原则)、不断改进完善(第十条原则)。  “莱顿宣言”每一条都内涵丰富,指向明确。与之对比,可以发现,我国科学评价工作还大有改进空间。  “旧金山宣言”纠偏“以刊评文”  “旧金山宣言”(The San Francisco Declaration on Research Assessment,DORA)的提出源于2012年12月美国细胞生物学学会年会期间,一些学术期刊的编辑和出版者提出关于科研评价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旧金山宣言”,2013年5月,78个科学组织的155位科学家签署了这份宣言。“旧金山宣言”引发了世界科学界的广泛关注,《科学》杂志撰写社论支持“旧金山宣言”,认为影响因子最重要的危害是可能妨碍创新,它引导科学家关注发高影响因子的文章,追逐所谓的“热点”,而不是潜心科研创新。  “旧金山宣言”并不像“莱顿宣言”那样包含相当宽泛的内容,它只是针对期刊的计量指标(主要是期刊影响因子)而提出的,呼吁科学界停止使用期刊影响因子来评价科学家及其工作。内容包括总体建议以及对资助机构、研究机构、出版机构、计量指标提供机构以及科研人员的建议,共计18条。总体建议是:“停止使用期刊影响因子等期刊计量指标作为替代指标,来评价单个研究论文或学者个体的贡献,或者是作为聘用、晋升、资助等方面的依据。”其他区分对象的建议都是围绕着总建议展开的。  期刊影响因子是20世纪50年代由汤姆森路透公司开发出来的,其最初提出的目的是为帮助图书馆评估和挑选决定订购哪种期刊,但是现在影响因子已经被广泛应用于评价个人和研究机构的水平和贡献。期刊影响因子的含义是某期刊前两年发表的论文在统计当年的被引用总次数除以该期刊在前两年内发表的论文总数。可见它只是期刊的评价指标,并非科研工作本身的评价指标,影响因子不具有对学术质量精确评价的功能,所以不能单凭影响因子就断言论文优劣。“旧金山宣言”倡导的就是评估科研工作要回归到科研工作本身的价值中去,而不是基于刊载的期刊。  “A类期刊”弊大于利  回到开篇的话题。客观地讲,这次学科评估方案在完善科研评价方面积极探索,其价值取向和工作方向与“莱顿宣言”所倡导的内容是比较契合的。比如在评估方案和相关说明中,提出“学术论文质量”采用“三结合”评价组合。一是坚持质量与数量相结合,采用代表性论文,在“比总量”与“比人均”之间找到平衡点;二是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结合,通过量化指标统计进行客观评价外,还通过“代表性论文”进行专家主观评价;三是坚持国内与国外相结合,要求包含一定比例的中文期刊,强化中国论文评价话语权。这背后的指导思想都是“莱顿宣言”提倡的摒弃“唯量化指标论”,采用更加综合的评价方式。  “莱顿宣言”的第三条原则特别提到,要保护卓越的本地化的研究。研究的卓越不等同于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英文论文。一些偏重于本国或者区域性的课题的研究,往往并不被知名的英文期刊所青睐。“只有基于高质量的本地语言期刊的指标才能正确评价和推动卓越的本地化的研究。”这高度契合了这次评估中强化国内研究论文地位的思想。  但“A类期刊”的取消仍有许多值得反思和总结的地方。无论如何,“A类期刊”的设定其本质依然是“以刊评文”,这是“旧金山宣言”所明确反对的。“以刊定质”,而不是用学术质量本身来评价科学研究,已经日益遭到越来越多人的反思、质疑、批评和抵制,这个时候又祭出这杆大旗,似有逆向而动之嫌。真正需要下功夫的是如何在同行评价和代表作评价方面拿出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而不是继续在“看刊物、数数量”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那样只能带来更多的浮躁。更为重要的是,教育行政部门在主导此事,其“指挥棒的力量”不会随评估结束而结束,而会长久发挥作用。量化指标的推出在世界范围内几乎都是“民间”行为,鲜见教育行政部门直接推动设立。无论是从“管办评分离”“放管服”的角度,还是从落实创新发展理念、推进“两个一流建设”的角度,推出“A类期刊”都是弊大于利。

科研论文评价的原则如何评价科研论文(水平评价)研论文是科学研究工作的一份书面总结,也是作者劳动的成果,因此评论研究论文应持慎重态度。因为在刊物上登出一篇文章是由很多因素决定的,未被接受发表的文章,也决不一定是不好的,由于除了文章本身的因素外,还有如办杂志的方向、编辑的兴趣和侧重、篇幅的限制和需照顾的各方面等等。评论研究问题评定论文首先要看研究者选定的题目是否有意义,一个好的研究题目是一篇有价值论文的基础。具体为:(1)看提出的问题是否有研究价值,研究内容有无指导意义,研究结果能否应用到实践中。(2)论文立意是否有创新,是否有重复别人的工作,即使是同一个主题也要不断增加新内容、新方法。(3)看研究问题的发生率是否高,问题是否带有普遍性。(4)论文标题是否具体、鲜明、确切和具有吸引力。评论研究方法和结果论文的科学性在于研究结果是否有重复性,即能否按照论文所述方法重复结果。因此科研论文的科学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研设计过程的科学态度。判定论文中的材料与方法,要看介绍是否详细具体,能否便于别人重复或选作对照。 评论讨论和结论部分论文的最后部分是全文的精华,要看作者推理是否合乎逻辑思维规律,是否有说服力,整个科研内容是否科学可靠,总结出来的经验是否能上升到理论或产生新观点。学术论文属议论文,故文章必须加强说理性,应把逻辑推理部分的道理论术得有层次、透彻、深刻和说明问题,才能反映出作者的科研水平和写作知识水平。 文学性方面科技论文是应用文体,写作语言要朴实,取材要真实可靠,要注意词句的应用准确。科研论文也是一种科学著作,在文字表达上更特别要求严谨和符合实际,措辞不能模棱两可。文章应做到通顺易懂,全文结构前后应连贯和互相呼应,要讲究修辞,使问题讲得更清楚,注意完全相同的词或字不要重复太多,用词要反复思考,不能有不明白和不准确的地方。写论文是为了进行交流,文章太单调就引不起阅读兴趣。文章写完后要进行不断修改,使论文写作除了科学性,还要注意到文学性。5、写作科学论文的体会(1)扎实的语言基本功是首要条件。包括对语法(句法、词法)及基本词汇的掌握。(2)多读英文论文和书籍。(3)多投稿,多看评阅结果。体会:投会议,然后期刊。(4)语言的使用原则:能恰当

一、精准简洁的选题原则。“简”,简有简化简洁简单之意。选题需要简洁,不是简单简化而是精准的简洁与概括。精准的概括是简化的前提,没有精准的简化只能算是缺失,对于最终的简洁没有意义。对于学术论文选题的确定,也当如此。简洁、准确、平实反映了一个学者治学的严谨与态度。  一个简明贴切的标题是一篇好的论文的开始,也是论述的重心所在。选题的确定要反复追问三个方面;论述问题的价值性、对问题的理解问题的解决有什么创新有什么突破,论题的大小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选题从何而来?应该遵循怎样的选题原则?选题中经常出现哪些问题?  二、主题明确无歧义。选题首先要主题明确,明确的主题是文章的灵魂和论述的中心所在。简洁不是简单的删除,是保留文章精深内涵的进一步精简。主题要精简要明确要没有歧义。选题还要和论文字数和研究程度相匹配。  三、贴切真实研制言之可信。这就涉及到选题的信度,以及论据的真实,有前两项才有论点论述的成立。论据的真实可信是论文成立的基础,如果论据不可信,后便一切论点也将不复存在。论据要有依据要有实证可考。论据的可信程度,直接关系论文的效度。可信的事实道理才是有效的,论点才有说服力。  四、小而精深而广。选题小而精,具体而深入,从小问题中能发掘真实有意义的问题,胜过大而不当的泛泛之言。角度要好,学术论文是用于学者对某一问题理解交流,或者对问题中的疑点答疑解惑的文章。根据自己研究的现有能力,以及论文的字数选择合适的题目是论文写作成功的关键前提。  (以上内容来源于学术堂)

不属于科技论文评价的原则是

【争鸣与探讨】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方案中的科研评价部分,特别是“A类期刊”的增列与取消,一时成为热议话题。事实上,科研评价是世界性难题,最近几年,国际学术界提出了科研评价方面的两个“宣言”——“莱顿宣言”和“旧金山宣言”。放在世界的范围内,如何看待这次学科评估中某些新鲜尝试呢?有哪些可取之处和不足之处?“A类期刊”的取消不意味着相应的探索和思考也被取消。  “莱顿宣言”纠偏“量化至上”  “莱顿宣言”(The Leiden Manifesto for research metrics)的提出源于2014年在荷兰莱顿召开的一次国际会议,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的公共政策教授Diana Hicks等提出了合理利用科学评价指标的七条原则,后来扩充为十条,并于2015年4月发表在《自然》杂志上。  “莱顿宣言”的十条原则,简言之,第一,量化评估应当支撑质化的专家评估,而不是取而代之;第二,衡量绩效应基于机构、团队和个人的科研使命;第三,保护卓越的本地化的相关研究;第四,保持数据采集和分析过程的公开、透明和简单;第五,允许被评估者验证数据和分析;第六,考虑发表和引用的学科差异;第七,对个人研究的评价应基于其综合作品的质性评价;第八,应避免评估指标的不当的具体性和虚假的精确性;第九,识别认清评价指标对科研系统的影响;第十,定期审查评价指标并加以改进。  按笔者的理解,这十大原则可以归为四个方面。  第一方面,即总的原则是:基于指标的量化评估是第二位的,是辅助性的,而同行评价的质性评估是第一位,是主导性的。量化指标可以降低同行评价中的偏见,促进更加深入的审议,提高同行评价的质量,但量化指标不应取代评估者基于充分信息基础上的判断。评估者仍然需要对其评估负责,而不是完全让“数据说话”了事(第一条原则)。所以,“莱顿宣言”并不提倡科研评价要用量化指标,更不提倡把量化指标作为主导甚至是唯一指标。“莱顿宣言”只是说在用到起辅助作用的量化指标时需要注意的一些原则。  第二方面,在总的原则指导下,运用科研评价指标做具体评价工作时的下位原则,即要充分考虑科研活动本身是创造性的、个性化的、独特性的等特点,所以需要在评价过程中特别注意科研活动的使命的差异(第二条原则)、地域性的差异(第三条原则)、学科性的差异(第六条原则)、个体性的差异(第七条原则)。这些差异容易被量化指标遮蔽,所以需要在评价中采用综合计量或者质性评估办法。  第三方面,关于科研评价指标的具体数据采集和分析的要求,要公开透明(第四条原则)、可以复核验证(第五条原则)。  第四方面,对科研评价指标的态度,要理解实质内涵(第八条原则)、警惕负面影响(第九条原则)、不断改进完善(第十条原则)。  “莱顿宣言”每一条都内涵丰富,指向明确。与之对比,可以发现,我国科学评价工作还大有改进空间。  “旧金山宣言”纠偏“以刊评文”  “旧金山宣言”(The San Francisco Declaration on Research Assessment,DORA)的提出源于2012年12月美国细胞生物学学会年会期间,一些学术期刊的编辑和出版者提出关于科研评价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旧金山宣言”,2013年5月,78个科学组织的155位科学家签署了这份宣言。“旧金山宣言”引发了世界科学界的广泛关注,《科学》杂志撰写社论支持“旧金山宣言”,认为影响因子最重要的危害是可能妨碍创新,它引导科学家关注发高影响因子的文章,追逐所谓的“热点”,而不是潜心科研创新。  “旧金山宣言”并不像“莱顿宣言”那样包含相当宽泛的内容,它只是针对期刊的计量指标(主要是期刊影响因子)而提出的,呼吁科学界停止使用期刊影响因子来评价科学家及其工作。内容包括总体建议以及对资助机构、研究机构、出版机构、计量指标提供机构以及科研人员的建议,共计18条。总体建议是:“停止使用期刊影响因子等期刊计量指标作为替代指标,来评价单个研究论文或学者个体的贡献,或者是作为聘用、晋升、资助等方面的依据。”其他区分对象的建议都是围绕着总建议展开的。  期刊影响因子是20世纪50年代由汤姆森路透公司开发出来的,其最初提出的目的是为帮助图书馆评估和挑选决定订购哪种期刊,但是现在影响因子已经被广泛应用于评价个人和研究机构的水平和贡献。期刊影响因子的含义是某期刊前两年发表的论文在统计当年的被引用总次数除以该期刊在前两年内发表的论文总数。可见它只是期刊的评价指标,并非科研工作本身的评价指标,影响因子不具有对学术质量精确评价的功能,所以不能单凭影响因子就断言论文优劣。“旧金山宣言”倡导的就是评估科研工作要回归到科研工作本身的价值中去,而不是基于刊载的期刊。  “A类期刊”弊大于利  回到开篇的话题。客观地讲,这次学科评估方案在完善科研评价方面积极探索,其价值取向和工作方向与“莱顿宣言”所倡导的内容是比较契合的。比如在评估方案和相关说明中,提出“学术论文质量”采用“三结合”评价组合。一是坚持质量与数量相结合,采用代表性论文,在“比总量”与“比人均”之间找到平衡点;二是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结合,通过量化指标统计进行客观评价外,还通过“代表性论文”进行专家主观评价;三是坚持国内与国外相结合,要求包含一定比例的中文期刊,强化中国论文评价话语权。这背后的指导思想都是“莱顿宣言”提倡的摒弃“唯量化指标论”,采用更加综合的评价方式。  “莱顿宣言”的第三条原则特别提到,要保护卓越的本地化的研究。研究的卓越不等同于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英文论文。一些偏重于本国或者区域性的课题的研究,往往并不被知名的英文期刊所青睐。“只有基于高质量的本地语言期刊的指标才能正确评价和推动卓越的本地化的研究。”这高度契合了这次评估中强化国内研究论文地位的思想。  但“A类期刊”的取消仍有许多值得反思和总结的地方。无论如何,“A类期刊”的设定其本质依然是“以刊评文”,这是“旧金山宣言”所明确反对的。“以刊定质”,而不是用学术质量本身来评价科学研究,已经日益遭到越来越多人的反思、质疑、批评和抵制,这个时候又祭出这杆大旗,似有逆向而动之嫌。真正需要下功夫的是如何在同行评价和代表作评价方面拿出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而不是继续在“看刊物、数数量”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那样只能带来更多的浮躁。更为重要的是,教育行政部门在主导此事,其“指挥棒的力量”不会随评估结束而结束,而会长久发挥作用。量化指标的推出在世界范围内几乎都是“民间”行为,鲜见教育行政部门直接推动设立。无论是从“管办评分离”“放管服”的角度,还是从落实创新发展理念、推进“两个一流建设”的角度,推出“A类期刊”都是弊大于利。

科研论文评价的原则如何评价科研论文(水平评价)研论文是科学研究工作的一份书面总结,也是作者劳动的成果,因此评论研究论文应持慎重态度。因为在刊物上登出一篇文章是由很多因素决定的,未被接受发表的文章,也决不一定是不好的,由于除了文章本身的因素外,还有如办杂志的方向、编辑的兴趣和侧重、篇幅的限制和需照顾的各方面等等。评论研究问题评定论文首先要看研究者选定的题目是否有意义,一个好的研究题目是一篇有价值论文的基础。具体为:(1)看提出的问题是否有研究价值,研究内容有无指导意义,研究结果能否应用到实践中。(2)论文立意是否有创新,是否有重复别人的工作,即使是同一个主题也要不断增加新内容、新方法。(3)看研究问题的发生率是否高,问题是否带有普遍性。(4)论文标题是否具体、鲜明、确切和具有吸引力。评论研究方法和结果论文的科学性在于研究结果是否有重复性,即能否按照论文所述方法重复结果。因此科研论文的科学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研设计过程的科学态度。判定论文中的材料与方法,要看介绍是否详细具体,能否便于别人重复或选作对照。 评论讨论和结论部分论文的最后部分是全文的精华,要看作者推理是否合乎逻辑思维规律,是否有说服力,整个科研内容是否科学可靠,总结出来的经验是否能上升到理论或产生新观点。学术论文属议论文,故文章必须加强说理性,应把逻辑推理部分的道理论术得有层次、透彻、深刻和说明问题,才能反映出作者的科研水平和写作知识水平。 文学性方面科技论文是应用文体,写作语言要朴实,取材要真实可靠,要注意词句的应用准确。科研论文也是一种科学著作,在文字表达上更特别要求严谨和符合实际,措辞不能模棱两可。文章应做到通顺易懂,全文结构前后应连贯和互相呼应,要讲究修辞,使问题讲得更清楚,注意完全相同的词或字不要重复太多,用词要反复思考,不能有不明白和不准确的地方。写论文是为了进行交流,文章太单调就引不起阅读兴趣。文章写完后要进行不断修改,使论文写作除了科学性,还要注意到文学性。5、写作科学论文的体会(1)扎实的语言基本功是首要条件。包括对语法(句法、词法)及基本词汇的掌握。(2)多读英文论文和书籍。(3)多投稿,多看评阅结果。体会:投会议,然后期刊。(4)语言的使用原则:能恰当

一、精准简洁的选题原则。“简”,简有简化简洁简单之意。选题需要简洁,不是简单简化而是精准的简洁与概括。精准的概括是简化的前提,没有精准的简化只能算是缺失,对于最终的简洁没有意义。对于学术论文选题的确定,也当如此。简洁、准确、平实反映了一个学者治学的严谨与态度。  一个简明贴切的标题是一篇好的论文的开始,也是论述的重心所在。选题的确定要反复追问三个方面;论述问题的价值性、对问题的理解问题的解决有什么创新有什么突破,论题的大小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选题从何而来?应该遵循怎样的选题原则?选题中经常出现哪些问题?  二、主题明确无歧义。选题首先要主题明确,明确的主题是文章的灵魂和论述的中心所在。简洁不是简单的删除,是保留文章精深内涵的进一步精简。主题要精简要明确要没有歧义。选题还要和论文字数和研究程度相匹配。  三、贴切真实研制言之可信。这就涉及到选题的信度,以及论据的真实,有前两项才有论点论述的成立。论据的真实可信是论文成立的基础,如果论据不可信,后便一切论点也将不复存在。论据要有依据要有实证可考。论据的可信程度,直接关系论文的效度。可信的事实道理才是有效的,论点才有说服力。  四、小而精深而广。选题小而精,具体而深入,从小问题中能发掘真实有意义的问题,胜过大而不当的泛泛之言。角度要好,学术论文是用于学者对某一问题理解交流,或者对问题中的疑点答疑解惑的文章。根据自己研究的现有能力,以及论文的字数选择合适的题目是论文写作成功的关键前提。  (以上内容来源于学术堂)

不属于科技论文评价的原则的是

同行评议原则针对的是期刊编辑部,这是一项程序原则,同时有着实质内涵,因为同行评议几乎可以决定稿件的命运。程序正义才能令人信服,否则,就会使学术期刊失去公信力。没有公信力,刊物何以自存?公正性原则是对审稿人的道德要求,公正与否关系到文稿的命运、审稿人和同行评审制以及学术期刊的声誉和质量等,作者关注较多的也是编辑和专家能不能公正地审稿。导向性原则是对稿件的政治思想和伦理道德的要求,是一项基础性原则。导向不正,即可否定,但不宜一律一票否决,因有些导向问题是由作者失误或理解不深造成的,可以通过沟通和说服,促使作者改正。当然,对那些拒不改正错误的,另当别论。学术性原则关注稿件内容,是一项关键性原则。学术期刊是报道学术创新的,凡没有学术新意的文稿可一票否决,毕竟谁也无法代替作者来创新。可读性原则主要从语言表达、文章结构等形式方面评判稿件。可读性原则虽然着眼于语言等外在形式,但并非可有可无,任何文体,其形式总与内容紧密相联,力求与内容相得益彰。以貌取人固然不对,因貌害人也是要避免的。

学术期刊的审稿是编辑部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由编辑和专家审读作者的原稿,对其内容和形式作出评价,据此进行选择的编辑活动。审稿决定着稿件的取舍,事关刊物的质量,是编辑工作的中心环节。审稿原则是学术期刊审稿所遵循的准则,指导着学术期刊的审稿实践,理应对这一基本问题进行梳理和探讨。关于学术期刊的审稿原则,编辑学著作似乎很少论及。《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曾将审稿原则归纳为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和独创性,作了较系统的探讨,但并不是专指学术期刊,而且其中的逻辑关系值得探讨。在期刊文献方面,赵连稳提出质量面前人人平等、兼容并包和及时审理三原则,但囿于该文和谐社会视野下的视角,未能全面探讨学术期刊的审稿原则。闰月勤对政治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殷靖华对客观性原则,胡正强对新颖性原则作了论述,同样未能全面探讨学术期刊的审稿原则。孙景峰在质量面前人人平等之外提出的倾斜性原则(向内稿倾斜、向青年作者倾斜等),在审稿实践中确实存在这样的现象,但将此作为一条指导审稿的原则似乎不妥当。侯宏勋提出宽泛置疑原则,认为编辑需要质疑,审稿当然要质疑,大凡阅读,都应有所质疑,但不宜把质疑作为一项宏观原则来看待。基于上述,笔者拟从审稿程序、审稿者的道德、稿件内容和形式四个方面入手,对学术期刊的审稿原则略作探讨。

第一方面,即总的原则是:基于指标的量化评估是第二位的,是辅助性的,而同行评价的质性评估是第一位,是主导性的。量化指标可以降低同行评价中的偏见,促进更加深入的审议,提高同行评价的质量,但量化指标不应取代评估者基于充分信息基础上的判断。评估者仍然需要对其评估负责,而不是完全让“数据说话”了事(第一条原则)。所以,“莱顿宣言”并不提倡科研评价要用量化指标,更不提倡把量化指标作为主导甚至是唯一指标。“莱顿宣言”只是说在用到起辅助作用的量化指标时需要注意的一些原则。第二方面,在总的原则指导下,运用科研评价指标做具体评价工作时的下位原则,即要充分考虑科研活动本身是创造性的、个性化的、独特性的等特点,所以需要在评价过程中特别注意科研活动的使命的差异(第二条原则)、地域性的差异(第三条原则)、学科性的差异(第六条原则)、个体性的差异(第七条原则)。这些差异容易被量化指标遮蔽,所以需要在评价中采用综合计量或者质性评估办法。第三方面,关于科研评价指标的具体数据采集和分析的要求,要公开透明(第四条原则)、可以复核验证(第五条原则)。第四方面,对科研评价指标的态度,要理解实质内涵(第八条原则)、警惕负面影响(第九条原则)、不断改进完善(第十条原则)。“莱顿宣言”每一条都内涵丰富,指向明确。与之对比,可以发现,我国科学评价工作还大有改进空间。“旧金山宣言”纠偏“以刊评文”“旧金山宣言”(The San Francisco Declaration on Research Assessment,DORA)的提出源于2012年12月美国细胞生物学学会年会期间,一些学术期刊的编辑和出版者提出关于科研评价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旧金山宣言”,2013年5月,78个科学组织的155位科学家签署了这份宣言。“旧金山宣言”引发了世界科学界的广泛关注,《科学》杂志撰写社论支持“旧金山宣言”,认为影响因子最重要的危害是可能妨碍创新,它引导科学家关注发高影响因子的文章,追逐所谓的“热点”,而不是潜心科研创新。

下列不属于科技论文评价的原则是什么

据学术堂了解,题目决定了你的研究方向,并且明确了你接下来要撰写内容的范围,论文选题甚至涉及了作者的能力和写作的一个时限,所以写论文的第一个步骤,就是一定要挑选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因为只有自己有兴趣,才会花更多的时间去研究。切记选题时一定不能太泛,一定要有充足的时间去完成,但是题目也不能太小,一定要有足够的数据资料去支撑着。  对于论文选题要有一定的准备,作为一个认真向上的大学生来说,在撰写论文的时候,虽然不一定要选择一个自己十分熟悉的题材的题目,但是也要有适当的准备,要是没有这方面的调查资料,那么在撰写的过程也会十分困难。  选题一定要真实,不能泛泛而谈,要是题目太空泛,那么观点就很容易被混淆,很难去得到明确的结论,也找不出来重点,那么这个结果一定是言之无物的,那么这种论文不是现代科学里面所说的论文,所以即使是说的天花乱坠,那么对于研究本身来说,却是没有什么价值的。  题目可以新颖并有用,很多是研究性论文都应该用致用来作为目的,所以选择题目的时候,必须要是新颖并且实际的,所以理论和使用必须要相互的,要你是写一篇论文,吹的天花乱坠,但是却没有对现在的学术有半点帮助,那么这篇论文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避免摘要式的论文,知识的累积必须要作为一个综合的分析,要是只有资料的综合没有新的主题和论点,那么都是不符合现代论文的做法的,除非是有了新的看法,不然单单的重复别人的论点,那么这是没有学术价值的。

一、精准简洁的选题原则。“简”,简有简化简洁简单之意。选题需要简洁,不是简单简化而是精准的简洁与概括。精准的概括是简化的前提,没有精准的简化只能算是缺失,对于最终的简洁没有意义。对于学术论文选题的确定,也当如此。简洁、准确、平实反映了一个学者治学的严谨与态度。  一个简明贴切的标题是一篇好的论文的开始,也是论述的重心所在。选题的确定要反复追问三个方面;论述问题的价值性、对问题的理解问题的解决有什么创新有什么突破,论题的大小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选题从何而来?应该遵循怎样的选题原则?选题中经常出现哪些问题?  二、主题明确无歧义。选题首先要主题明确,明确的主题是文章的灵魂和论述的中心所在。简洁不是简单的删除,是保留文章精深内涵的进一步精简。主题要精简要明确要没有歧义。选题还要和论文字数和研究程度相匹配。  三、贴切真实研制言之可信。这就涉及到选题的信度,以及论据的真实,有前两项才有论点论述的成立。论据的真实可信是论文成立的基础,如果论据不可信,后便一切论点也将不复存在。论据要有依据要有实证可考。论据的可信程度,直接关系论文的效度。可信的事实道理才是有效的,论点才有说服力。  四、小而精深而广。选题小而精,具体而深入,从小问题中能发掘真实有意义的问题,胜过大而不当的泛泛之言。角度要好,学术论文是用于学者对某一问题理解交流,或者对问题中的疑点答疑解惑的文章。根据自己研究的现有能力,以及论文的字数选择合适的题目是论文写作成功的关键前提。  (以上内容来源于学术堂)

第一方面,即总的原则是:基于指标的量化评估是第二位的,是辅助性的,而同行评价的质性评估是第一位,是主导性的。量化指标可以降低同行评价中的偏见,促进更加深入的审议,提高同行评价的质量,但量化指标不应取代评估者基于充分信息基础上的判断。评估者仍然需要对其评估负责,而不是完全让“数据说话”了事(第一条原则)。所以,“莱顿宣言”并不提倡科研评价要用量化指标,更不提倡把量化指标作为主导甚至是唯一指标。“莱顿宣言”只是说在用到起辅助作用的量化指标时需要注意的一些原则。第二方面,在总的原则指导下,运用科研评价指标做具体评价工作时的下位原则,即要充分考虑科研活动本身是创造性的、个性化的、独特性的等特点,所以需要在评价过程中特别注意科研活动的使命的差异(第二条原则)、地域性的差异(第三条原则)、学科性的差异(第六条原则)、个体性的差异(第七条原则)。这些差异容易被量化指标遮蔽,所以需要在评价中采用综合计量或者质性评估办法。第三方面,关于科研评价指标的具体数据采集和分析的要求,要公开透明(第四条原则)、可以复核验证(第五条原则)。第四方面,对科研评价指标的态度,要理解实质内涵(第八条原则)、警惕负面影响(第九条原则)、不断改进完善(第十条原则)。“莱顿宣言”每一条都内涵丰富,指向明确。与之对比,可以发现,我国科学评价工作还大有改进空间。“旧金山宣言”纠偏“以刊评文”“旧金山宣言”(The San Francisco Declaration on Research Assessment,DORA)的提出源于2012年12月美国细胞生物学学会年会期间,一些学术期刊的编辑和出版者提出关于科研评价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旧金山宣言”,2013年5月,78个科学组织的155位科学家签署了这份宣言。“旧金山宣言”引发了世界科学界的广泛关注,《科学》杂志撰写社论支持“旧金山宣言”,认为影响因子最重要的危害是可能妨碍创新,它引导科学家关注发高影响因子的文章,追逐所谓的“热点”,而不是潜心科研创新。

同行评议原则针对的是期刊编辑部,这是一项程序原则,同时有着实质内涵,因为同行评议几乎可以决定稿件的命运。程序正义才能令人信服,否则,就会使学术期刊失去公信力。没有公信力,刊物何以自存?公正性原则是对审稿人的道德要求,公正与否关系到文稿的命运、审稿人和同行评审制以及学术期刊的声誉和质量等,作者关注较多的也是编辑和专家能不能公正地审稿。导向性原则是对稿件的政治思想和伦理道德的要求,是一项基础性原则。导向不正,即可否定,但不宜一律一票否决,因有些导向问题是由作者失误或理解不深造成的,可以通过沟通和说服,促使作者改正。当然,对那些拒不改正错误的,另当别论。学术性原则关注稿件内容,是一项关键性原则。学术期刊是报道学术创新的,凡没有学术新意的文稿可一票否决,毕竟谁也无法代替作者来创新。可读性原则主要从语言表达、文章结构等形式方面评判稿件。可读性原则虽然着眼于语言等外在形式,但并非可有可无,任何文体,其形式总与内容紧密相联,力求与内容相得益彰。以貌取人固然不对,因貌害人也是要避免的。

下列中不属于科技论文评价的原则是什么

不违背原理,有科学依据,有创新点,字数达到要求,查重率要求达标。

第一方面,即总的原则是:基于指标的量化评估是第二位的,是辅助性的,而同行评价的质性评估是第一位,是主导性的。量化指标可以降低同行评价中的偏见,促进更加深入的审议,提高同行评价的质量,但量化指标不应取代评估者基于充分信息基础上的判断。评估者仍然需要对其评估负责,而不是完全让“数据说话”了事(第一条原则)。所以,“莱顿宣言”并不提倡科研评价要用量化指标,更不提倡把量化指标作为主导甚至是唯一指标。“莱顿宣言”只是说在用到起辅助作用的量化指标时需要注意的一些原则。第二方面,在总的原则指导下,运用科研评价指标做具体评价工作时的下位原则,即要充分考虑科研活动本身是创造性的、个性化的、独特性的等特点,所以需要在评价过程中特别注意科研活动的使命的差异(第二条原则)、地域性的差异(第三条原则)、学科性的差异(第六条原则)、个体性的差异(第七条原则)。这些差异容易被量化指标遮蔽,所以需要在评价中采用综合计量或者质性评估办法。第三方面,关于科研评价指标的具体数据采集和分析的要求,要公开透明(第四条原则)、可以复核验证(第五条原则)。第四方面,对科研评价指标的态度,要理解实质内涵(第八条原则)、警惕负面影响(第九条原则)、不断改进完善(第十条原则)。“莱顿宣言”每一条都内涵丰富,指向明确。与之对比,可以发现,我国科学评价工作还大有改进空间。“旧金山宣言”纠偏“以刊评文”“旧金山宣言”(The San Francisco Declaration on Research Assessment,DORA)的提出源于2012年12月美国细胞生物学学会年会期间,一些学术期刊的编辑和出版者提出关于科研评价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旧金山宣言”,2013年5月,78个科学组织的155位科学家签署了这份宣言。“旧金山宣言”引发了世界科学界的广泛关注,《科学》杂志撰写社论支持“旧金山宣言”,认为影响因子最重要的危害是可能妨碍创新,它引导科学家关注发高影响因子的文章,追逐所谓的“热点”,而不是潜心科研创新。

【争鸣与探讨】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方案中的科研评价部分,特别是“A类期刊”的增列与取消,一时成为热议话题。事实上,科研评价是世界性难题,最近几年,国际学术界提出了科研评价方面的两个“宣言”——“莱顿宣言”和“旧金山宣言”。放在世界的范围内,如何看待这次学科评估中某些新鲜尝试呢?有哪些可取之处和不足之处?“A类期刊”的取消不意味着相应的探索和思考也被取消。  “莱顿宣言”纠偏“量化至上”  “莱顿宣言”(The Leiden Manifesto for research metrics)的提出源于2014年在荷兰莱顿召开的一次国际会议,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的公共政策教授Diana Hicks等提出了合理利用科学评价指标的七条原则,后来扩充为十条,并于2015年4月发表在《自然》杂志上。  “莱顿宣言”的十条原则,简言之,第一,量化评估应当支撑质化的专家评估,而不是取而代之;第二,衡量绩效应基于机构、团队和个人的科研使命;第三,保护卓越的本地化的相关研究;第四,保持数据采集和分析过程的公开、透明和简单;第五,允许被评估者验证数据和分析;第六,考虑发表和引用的学科差异;第七,对个人研究的评价应基于其综合作品的质性评价;第八,应避免评估指标的不当的具体性和虚假的精确性;第九,识别认清评价指标对科研系统的影响;第十,定期审查评价指标并加以改进。  按笔者的理解,这十大原则可以归为四个方面。  第一方面,即总的原则是:基于指标的量化评估是第二位的,是辅助性的,而同行评价的质性评估是第一位,是主导性的。量化指标可以降低同行评价中的偏见,促进更加深入的审议,提高同行评价的质量,但量化指标不应取代评估者基于充分信息基础上的判断。评估者仍然需要对其评估负责,而不是完全让“数据说话”了事(第一条原则)。所以,“莱顿宣言”并不提倡科研评价要用量化指标,更不提倡把量化指标作为主导甚至是唯一指标。“莱顿宣言”只是说在用到起辅助作用的量化指标时需要注意的一些原则。  第二方面,在总的原则指导下,运用科研评价指标做具体评价工作时的下位原则,即要充分考虑科研活动本身是创造性的、个性化的、独特性的等特点,所以需要在评价过程中特别注意科研活动的使命的差异(第二条原则)、地域性的差异(第三条原则)、学科性的差异(第六条原则)、个体性的差异(第七条原则)。这些差异容易被量化指标遮蔽,所以需要在评价中采用综合计量或者质性评估办法。  第三方面,关于科研评价指标的具体数据采集和分析的要求,要公开透明(第四条原则)、可以复核验证(第五条原则)。  第四方面,对科研评价指标的态度,要理解实质内涵(第八条原则)、警惕负面影响(第九条原则)、不断改进完善(第十条原则)。  “莱顿宣言”每一条都内涵丰富,指向明确。与之对比,可以发现,我国科学评价工作还大有改进空间。  “旧金山宣言”纠偏“以刊评文”  “旧金山宣言”(The San Francisco Declaration on Research Assessment,DORA)的提出源于2012年12月美国细胞生物学学会年会期间,一些学术期刊的编辑和出版者提出关于科研评价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旧金山宣言”,2013年5月,78个科学组织的155位科学家签署了这份宣言。“旧金山宣言”引发了世界科学界的广泛关注,《科学》杂志撰写社论支持“旧金山宣言”,认为影响因子最重要的危害是可能妨碍创新,它引导科学家关注发高影响因子的文章,追逐所谓的“热点”,而不是潜心科研创新。  “旧金山宣言”并不像“莱顿宣言”那样包含相当宽泛的内容,它只是针对期刊的计量指标(主要是期刊影响因子)而提出的,呼吁科学界停止使用期刊影响因子来评价科学家及其工作。内容包括总体建议以及对资助机构、研究机构、出版机构、计量指标提供机构以及科研人员的建议,共计18条。总体建议是:“停止使用期刊影响因子等期刊计量指标作为替代指标,来评价单个研究论文或学者个体的贡献,或者是作为聘用、晋升、资助等方面的依据。”其他区分对象的建议都是围绕着总建议展开的。  期刊影响因子是20世纪50年代由汤姆森路透公司开发出来的,其最初提出的目的是为帮助图书馆评估和挑选决定订购哪种期刊,但是现在影响因子已经被广泛应用于评价个人和研究机构的水平和贡献。期刊影响因子的含义是某期刊前两年发表的论文在统计当年的被引用总次数除以该期刊在前两年内发表的论文总数。可见它只是期刊的评价指标,并非科研工作本身的评价指标,影响因子不具有对学术质量精确评价的功能,所以不能单凭影响因子就断言论文优劣。“旧金山宣言”倡导的就是评估科研工作要回归到科研工作本身的价值中去,而不是基于刊载的期刊。  “A类期刊”弊大于利  回到开篇的话题。客观地讲,这次学科评估方案在完善科研评价方面积极探索,其价值取向和工作方向与“莱顿宣言”所倡导的内容是比较契合的。比如在评估方案和相关说明中,提出“学术论文质量”采用“三结合”评价组合。一是坚持质量与数量相结合,采用代表性论文,在“比总量”与“比人均”之间找到平衡点;二是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结合,通过量化指标统计进行客观评价外,还通过“代表性论文”进行专家主观评价;三是坚持国内与国外相结合,要求包含一定比例的中文期刊,强化中国论文评价话语权。这背后的指导思想都是“莱顿宣言”提倡的摒弃“唯量化指标论”,采用更加综合的评价方式。  “莱顿宣言”的第三条原则特别提到,要保护卓越的本地化的研究。研究的卓越不等同于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英文论文。一些偏重于本国或者区域性的课题的研究,往往并不被知名的英文期刊所青睐。“只有基于高质量的本地语言期刊的指标才能正确评价和推动卓越的本地化的研究。”这高度契合了这次评估中强化国内研究论文地位的思想。  但“A类期刊”的取消仍有许多值得反思和总结的地方。无论如何,“A类期刊”的设定其本质依然是“以刊评文”,这是“旧金山宣言”所明确反对的。“以刊定质”,而不是用学术质量本身来评价科学研究,已经日益遭到越来越多人的反思、质疑、批评和抵制,这个时候又祭出这杆大旗,似有逆向而动之嫌。真正需要下功夫的是如何在同行评价和代表作评价方面拿出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而不是继续在“看刊物、数数量”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那样只能带来更多的浮躁。更为重要的是,教育行政部门在主导此事,其“指挥棒的力量”不会随评估结束而结束,而会长久发挥作用。量化指标的推出在世界范围内几乎都是“民间”行为,鲜见教育行政部门直接推动设立。无论是从“管办评分离”“放管服”的角度,还是从落实创新发展理念、推进“两个一流建设”的角度,推出“A类期刊”都是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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