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投稿百科

保险专业毕业论文大专3000字

发布时间:2024-07-04 18:58:37

保险专业毕业论文大专3000字

金融专科毕业论文如何提高我国银行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 摘要:根据中国政府加入WTO 时的承诺,我国在去年内已经取消人民币业务地域和客户对象的限制对外资银行提供国民待遇,实现银行业的全面开放。如何形成健康而富有竞争力的中国银行业,如何更有效地应对外资银行的激烈竞,这是我国商业银行亟待解决的难题之一。 关键字:银行;国际贸易;竞争力 一、我国对外贸易现状和银行中的作用 中国加入WTO,为对外贸易的增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全球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使我国近些年对外贸易的增长速度迅速提高,贸易对GDP的贡献也在不断增强。 尽管中国政府已经做出了郑重承诺,通往成功的道路仍然必须要经历许多的商业风险、法规障碍及文化挑战。事实上,中国银行业并非只是一个单一的市场,而是由许多类型、规模及地理位置各异的银行组合而成。我们在华的多年经验告诉我们,尽管中国已具有现代银行业的雏形,但外国投资者仍须遵循四条原则,以跨过危险抓住机遇。 二、我国银行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尚待改进之处 虽然我国银行业目前尚在不断完善中,但在国际贸易领域,为此银行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管理体制落后,管理方式陈旧。我国银行业管理体制不完善。1997年以来,我国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在银行体系风险降低的同时,业务范围也受到极大的限制,实现利润方式的减少,使风险更为集中,反而不利于银行的管理。另外,在管理方式上,中资银行不具备先进灵活性。因为缺乏自主经营的优势,中资银行不能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策略,并且,由于呆帐准备金提取额度的不足和呆帐核销自主性的缺乏,我国银行对国际贸易中风险的规避能力极为缺乏。 2、贸易融资对象不合理,银行信贷水平低。近年来新增贷款量在不断增大,但银行主要融资于大型商贸企业,对一些中小企业,由于抵押物不足或资信核实的困难,银行很少为其提供大规模贷款,由此使部分中小企业获得授信无法满足贸易发展的需求,但中长期信贷和权益性资本的供给在贸易额度大时仍略显紧缺。商业银行资金大量进入贸易活动,成为贸易信贷的润滑剂,但现在各银行的贸易信贷仍不足以维持贸易的高增长速度。在我国,应充分挖掘市场潜力,注重发展保理之类的新型业务。 3、银行创新力度小。要拓宽中资银行的业务领域,就应积极鼓励银行业的创新。在我国银行业的发展进程中,有几点原因阻碍了金融业务的创新。其一,我国与世界金融改革思路的差距。以避险为主要目的,我国采取分业经营的管理模式,不利于银行在贸易领域的创新。其二,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成为其它银行进行业务创新的阻力。其三,金融创新是以金融工具为实现手段的,虽然我国目前注重金融电子化的推广和应用,但此过程中出现的客户资料的安全性保管问题还有待解决。另外,海外联行网点少也成为制约创新的一大因素。国际结算往往通过总行代理,环节多,速度慢,由此使资金在途时间长,加大了汇率风险和交易成本。 三、提高中资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竞争力的策略   中国加入WTO,金融业的逐步开放使外资银行大量涌入,对我国银行来说,这是机遇,也是挑战。为此,中资银行必须采取适当的策略以提高国际贸易领域的竞争力。 1、强化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机制转换。 (1)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的步伐。国有商业银行的逐次上市表明国家决心将国有商业银行推向国际市场,让市场引导银行改制,最终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上市募资使银行资本实力雄厚,防范风险能力增强,管理经验的引进也起到推动改革进程的作用。改制后的银行具备充足的资本金和一流的管理团队,可为国际贸易提供有力的支持。 (2)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改革的进程。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须一改以往层层按照行政区划设立分支机构的做法,应以精简为原则,按照经济区域及业务发展需要决定机构的设立和撤并。对业务量小,亏损面大的分支机构,应根据业务需要灵活调整。 (3)加大复合人才的开发培养力度。人才在国际竞争中的作用至关重要。目前我国极度缺乏既通晓国际贸易又擅长银行业务的专业人员。因此,在保持原有人才优势,防止人才流失的同时,更应注重对现有复合人才的开发和培养,使其专业素质不断提升,从而适应新形势下银行领域的国际贸易业务。 2、加强银行业的风险监控。事实证明,加强对经济金融运行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监测分析和风险预警,是保障资产安全性的必要措施。尤其是我国在发展对外贸中小企业的贷款时,基于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更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建立银行风险评价体系,提高内控有效性,坚持以风险为本的审慎监管。 3、创新业务领域。要加快国际业务的创新步伐,更好地发挥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作用,一是要打开业务市场:首先,扩大银行国内市场的的服务范围;其二,开拓发展国外市场;其三,争取三资企业、外资企业金融业务,开辟国内国际外资客户业务市场。二是业务品种的创新。在稳步增加国际贸易结算额的同时,根据贸易形式的转变和客户的需要,推出如银保、保理等业务新品种,利用资源共享优势打开产品市场销路,提高其知名度。 四、促进商业银行竞争力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为商业银行与企业开展合作提供良好的环境 首先要切实消除对商业银行和企业的歧视,政府应该对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中小商业银行在税收、财政补贴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并且适当放宽中小企业的受信门槛,保证其顺利获得生产所需资金;其次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商业银行现存的不良资产,可通过适当注资或拍卖转让来降低不良资产率;最后要减少政府对商业银行经营业务的不合理干预,使其按照市场化的方式化解自身的问题。 (二)发挥地方金融优势,参与企业的改制和重组 发挥地方商业银行与地方企业长久以来形成的良好银企关系的优势,积极协助企业搞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等工作,主动帮助他们与有关部门一道制定具体的改制、重组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债权处理意见,对改制、重组后债权债务已落实的企业,其正常的生产经营中所需的资金可按信贷原则予以优先解决。同时要以资产重组为切人口,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以增强企业的活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三)加强商业银行自身建设,提高为企业融资服务的能力 首先要调整信贷结构,丰富信贷业务品种,扩大企业贷款选择范围,积极支持其合理的资金需求。同时公开信贷政策,简化业务流程和担保手续,为企业“二次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其次要加强优质服务,如开办信用卡、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和推选个人支票、异地通汇等结算方式,从而更加方便广大企业的存、取、汇、兑业务。 面对着中国的入世,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世界贸易的飞速发展及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使中国银行业在国际市场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面临的问题仍然非常显著,因为我国商业银行在这种环境下更应正确的把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加强自身国际贸易的竞争力,才能在以后更长远的时间内保持快速稳定的发展,为中国国际贸易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美)乔治 H 汉普尔,银行管理——教程与案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4月第1版; [2] 曾康霖,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研究,西南财大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 [3] 黄亚钧、吴富佳,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7月第1版; [4] 扬锡怀。企业战略管理:理论与案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杜, [5] 彼德,罗斯·商业银行管理[M]美国:McGraw Hill,2003

摘要本文首先通过对我国加入世贸以后,外资银行与我国内资银行的相对比较进行分析。列举出了几大优势。而后本论文从目前我国未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是由国家股或国家有法人股构成,股权结构不甚合理,缺乏社会公众股,经营管理得不到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这一观点进行分析阐述。本论文的第三部分是对能否建立起现代化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决定我国仙资银行能否提高警惕核心作用竞争力,能否在日后的竞争中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进行详细阐述。论文的第四部分是对内资银行怎样开展竞争策略进行描述,而后给出相应的结论。关键词:竞争,策略,决策机制1 外资与国内银行现状分析2002年3月26日,位于上海浦东的花旗银行率先办理了第一笔面向中国境内客户的外汇业务,对于我国的金融市场来说,这笔数额不大的外汇业务标志着外资银行与内资银行正式展开了交锋。入世几年来,我国根据世贸组织协议中有关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步骤,已履行了取消外资银行外汇业务的客户对象限制,扩大人民币业务范围、允许设立同城营业网点等各项承诺,2002年12月1日在广州、珠海、青岛、南京、武汉向外资金融机构开放人民币业务。截至目前,外资银行在华的营业机构已超过1200家,其中外国银行分行300多家,有120家已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资产总额达3520亿美元,其中外汇贷款余额近1800亿美元,人民币贷款余额达2650亿元。显然,我国金融业原有的市场格局已经被打破,内外资银行新一轮的竞争已日趋激烈。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内资银行必须强化竞争意识,增强不进则退的紧迫感、危机感和历史责任感,加快金融创新、努力提高经营效益、提升国际竞争能力。惟有如此,才能在国内市场站稳脚跟,才有可能与国外跨国大银行相抗衡,我国银行业才可能走向世界,在全球金融业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为中国有朝一日成为金融强国作出贡献。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对手大多是具有百年历史的大型外资银行,较国内中资银行,他们存在几项明显的竞争优势。(一)体制优势外资银行的经营遵循的是国际惯例,其运作基本上不受政府干预,额外负担轻,能够适应灵活多变的市场经济;但是目前我国内资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历史遗留下的包袱沉重,或多或少地承担着一些政策性信贷业务,并且,可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无法摆脱政府的干预,在经营上显得束手束脚。另一方面,由于中期内人民币在资本项下不可兑换,本外币之间将存在严格的隔离,而在华的外资银行因为不受体制约束,能够很方便地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拆借资金,体现出筹资能力强、筹资成本低的优势,同时还能摆脱“以存定贷”的限制。(二)管理优势外资银行大都具有健全的管理体制、科学的决策机制和灵活的经营机制,在组织结构安排、人力资源开发、委托代理权限、激励约束制度等方面都比较成熟,因此,外资银行具务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风险化解能力。相开之下,内资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在治理结构上存在明显的缺陷。有些银行尚未成立监事会或董事会,缺乏科学、高效、透明的决策机制;所有权、决策权和经营管理权仍未有效分离,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性;同时经营机制还不够,内部控制也比较薄弱,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尚不健全,银行管理劣势较为明显。(三)经营优势外资银行经百年发展,完成了从被动放款向主动服务转变,已从经营传统银行业务转为以现代银行业务经营为主,特别是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表外业务已经成为其利润的主要来源,据有关资料统计,许多大型跨国银行,其利润来自表外业务的部分占40%甚至60%以上,以德意志银行为例,它可以向不同客户提供债券、期货与期权、项目及资产交易、产权交易及基金管理、并购、重组、股票上市、项目融资、外币往来账户、国际结算、托收、流动资金融资、贸易融资、保管、经纪人清算等数以百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伴随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外资银行将凭借其操作规范、管理先进、善于把握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优势以衣与国际跨国公司间的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很可能在短期内抢走大量优质客户群,分流内资银行的资金来源,挤占内资银行的市场份额。而事实也确实如此,例如南京爱立信投奔花旗银行事件,就已经为我国内资银行敲响了警钟。手写版,不过论文字数太多。这里放不下,如果需要加我好友,发给你。

那我们就来说说平安,刚才我们说,平安是唯一一个能够做成真正意义上综合金融的企业,为什么平安可以,别人不可以?我认为这里面有三个原因:  第一个也是首要的,与中信啊、光大啊,甚至汇丰最大的不同,我们有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就是销售渠道的优势,作 为我们以保险公司起家的公司,我们有两大渠道,一个是对公法人业务的财产保险,一个是个人的人寿保险的销售队伍。这两个渠道呢,刚开始为集团创造了很多的利润,做了很多业务,进来很多资产,这仅仅是刚开始,渠道的优势更重要的是能够做到“一个客户,多个产品”,我们如果没有这支销售渠道,我们就跟光大、中信等都一样,我们可能还不如它们,因为他们的银行做的比我们大,我们就是做保险起家的,所以我们有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销售队伍,这支队伍是集团的宝贵财富,因为有了队伍才可能去卖别的东西,今天可以卖保险,下一步这支队伍还可以卖证券、银行的产品,这支队伍可以卖所有平安的产品和服务,这点优势是其它的金融公司包括汇丰和花旗都不具备的。这一点是马总心里面最重的一块砝码。 第二个优势呢,我们把它叫做牌照优势,也就是政府的支持,政府画个圈,圈外的都不允许,那圈内的就是优势,大家会发现,平安拥有了金融市场上几乎所有的金融牌照(平安与新加坡合资的大华基金将在近两个月批下来),这样的话,我们从保险、银行、证券、信托、第三方资产管理、小额消费信贷,甚至货币经纪等,是名副其实的全牌照金融企业,是中国独一无二的! 马总说你给我时间,我给你做个样本出来。将来我这只队伍就是有基本保障的。底薪加佣金,三险一金都可以有。他们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他们如果只卖保险,你给不了底薪、三险一金,因为你成本够不上。但是如果你提供的是综合金融产品,业务量产能就能提高,产能提高公司的成本就够得上,就能带出非常优秀的、稳定的专业化的销售队伍。你给我时间,我就给你走出一条路,这条路就是我们平安这支个险代理人队伍的未来出路。 后来我想马总是什么都敢想啊,而且什么都敢讲,这个事情最好是想而不要讲,讲了之后,恐怕很多的同业都睡不着觉。如果这一天真的实现,这个市场就没有别人的路可走了。因为同样是卖保险,到你这里来卖保险同时可以卖很多东西,卖的多,收入也多,那我干嘛去另一家保险公司只卖保险呢。那这个市场上竞争就不对称了,变成了人往高处走都走你这里来了,到招聘的时候你跟别人的不一样,别人招的是保险代理人,你招的是综合金融的客户经理,因为你有一个综合金融的牌照,你有一个合法销售所有金融产品的金字招牌,到那个时候你招人和别的保险公司招人的难度能一样吗?慢慢就会把别人挤的无路可走了。这个未来的前景是摆在这里的,但是这个前景对同业的威慑和震撼力超出想象。马总看到这样一个展业的模式,现在请了麦肯锡做这样的项目,我们刘家亮总就在做这样的项目,这个项目的核心,就是怎么让我们现在的这支销售队伍也能够销售银行所有的产品。就像印度这家银行一样,如果这样能实现,在济南我们就会开展与深圳发展银行的全面的合作,到时候刘家亮总就会回来在银行工作,跟我们做交叉的综合开拓。 第四个例子,我们说平安信托,平安信托目前是中国第一大信托公司,注册资本金42个亿,是中国注册资本金最多的信托公司。  综合金融,渠道为王!综合金融靠得是金融牌照吗?不是。其实马总的综合金融梦想是建立在我们有一个强大的销售渠道之上的,这个强大的销售渠道就我们各位掌握着的个人营销的这个渠道!平安与其他金融企业相比,最大的优势就是拥有一只业内最优秀的个人销售队伍。我曾经私下里讲,我们这只队伍,保险都能卖的出去,没有什么卖不出去,太了不起了!我们卖银行的东西,那简直小儿科一样。保险能卖的出去的人,没有什么卖不出去,只是我们还没有把这个渠道优势发挥到最大而已。我们这支销售大军,不仅仅是平安寿险的,原来我们总定位自己是一支保险代理人队伍,是一支卖保险的队伍。我们眼光太窄了,我们还把自己定位在保险这个小圈子。其实我们不单纯是属于寿险的,我们更是集团综合金融的根基,我跟银行的同事讲,没有我们这支销售队伍,根本没有哪家银行会看得起你平安银行。上次去跟济南深发展的行长交流,行长说,真的太了不起了,原来深圳商业银行变成平安银行,太不一样了,原来深圳商业银行的信用卡哪有影响力,在市场上根本就没名,一点市场影响力都没有。现在看平安银行,平安银行的信用卡,先不说它的消费量有多少,刷卡量多少,发卡量多少,现在平安银行的信用卡在市场上有影响力,所有银行界的人都知道、都害怕,这就是影响力!所有这些谁搞出来的,我们这支销售队伍!没有这支销售队伍,马总的综合金融那就是空想,永远不会落地。所以综合金融,渠道为王!我们掌握这个渠道,我们就是整个集团最有价值的人! 在平安到底什么是主业,原来我们说,寿险是主业。现在跟大家讲,可能寿险在平安集团的整体的框架中的地位会逐渐下降,寿险在发展,但是银行、资产管理、信托都在发展,平安集团整个的发展速度更快,保险不能老占那么大的份额,所以注定寿险的地位是要下降。但是,我们这支销售队伍的地位不降反升,我们在集团的地位会越来越高!因为集团的金融牌照再多,所有的金融产品也都得需要我们这支销售队伍送到客户手里,才会有“一个客户、多个产品”构成的综合金融优势。 将来招聘的不是简单的保险代理人了,我们作为国务院批准试点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我们招聘的业务员是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每一个人服务一定数量的客户,你可以不断的把平安的所有的金融产品向客户推荐,这样的话你就可以享有固定的服务津贴和底薪,就像印度那家银行一样,你也可以有底薪。你是客户经理,是平安与客户之间的桥梁。你只要服务于这些客户,在做服务的工作,就应该享受底薪。同时通过对客户提供平安所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挣取相应的佣金,收入无上限。现在我们讲,卖保险越多,挣得越多,而将来卖的不光是保险,各种金融服务都为你挣取佣金,收入水平会比只卖保险至少高一倍。 就像马总在高峰会上讲的,走平安人自己的路,让别人羡慕去吧。这都不是说明年的事,更不是说十年以后的事。马总他现在想实现的这个东西,可能就是今年,就是今年后几个月的事。

保险专业毕业论文3000字

你也是保险专业的啊哪个学校的?我感觉保险的论文比较好写啊

风险可分为四类,相应处理方法也有四类,保险只是其中的一种:机率大损失大的风险,采用风险回避的方式机率大损失小的风险,采用风险控制的方式机率小损失大的风险,采用风险转移的方式(即保险)机率小损失小的风险,采用风险自留的方式希望这对你写论文有帮助。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一、前言保险投资在保险公司的经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作现状并不尽如人意,保险公司作为一个商业企业,其根本目的在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利润已不能单纯依靠收取的保险费与一定概率下的保险赔付差额,而是越来越倚重于保险投资的有效运营。因为保险与给付之差,其利润率是一定的,而且还有减少的趋势,而保险投资的运营,其预期的利润率却是无限大的,所以只有安全有效地进行各种投资运营才能使保险资金获得长期稳定的增长,使保险公司获得较高的利润。可见有效的资本运营是现代保险业的支柱,是保险经营发展的生命线。二、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和现状(一)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沿革建国初期,我国保险企业的资金按规定只能存入银行,所得利息全部上缴国家财政,无任何保险投资可言。经过20年的停办以后,我国保险业随着改革开放而获得新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0年开始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并积极发展国外保险业务。1984年11月,国务院批转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加快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报告》中指出:“总、分公司收入的保险费扣除赔款、赔偿准备金、费用开支和纳税金后,余下的可以自己运用”。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又从法规的角度明确了保险企业可以自主运用保险资金。这不仅是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增强我国保险业活力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对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保险企业投资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初步发展阶段:1984年至1988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取得投资权后,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总公司在北京、江苏等地尝试性地开展投资(包括贷款)业务,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城市分公司也相继开展保险投资业务。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对保险企业的投资活动实行严格管理,一是对资金运用规模实行计划控制,例如1986年人行对人保下达2亿元投资额度。二是对资金运用的方式与方向作了严格规定。1986年人保的资金运用被限定为投资地方自筹的固定资产项目。1987年批准试办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和购买金融债券。这一阶段的经营效益不大理想,资产运用率和投资收益水平都比较低。以1986年为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汇总的资产运用率只有23%,投资收益率仅为83%。2、调整整顿阶段:1988年底至1990年底由于面临治理整顿的经济环境和紧缩信贷规模的局面,加之保险业本身经营效益不佳,我国保险投资业务于1988年底进入调整整顿阶段。其内容和措施有:总结前几年资金运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严格执行信贷计划,严肃利率政策,把资金转投到流动资金贷款方面,坚持“十不贷”和注意“重点倾斜”并采取了担保和银行承兑汇票抵押等手段,努力提高资金运用的安全性与收益性。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工作除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外,大部分工作放在对原有投资贷款项目的清理的催收上。资金运用的范围被限定为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购买金融债券和银行同业拆借。3、进一步发展阶段:1991年至1995年经过两年多的调整整顿,加之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保险投资业务于1991年开始进行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保险投资在保险界得到了普遍认同和重视。两家新成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先后加入了保险资金运用的行列。保险投资规模不断扩大,1992年底。人保、平保、太保三家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余额达46亿元。保险投资的范围有所拓宽,证券投资得到较大发展,保险投资收益得到提高。4、规范发展阶段:1995年至今随着1995年《保险法》的出台和实施,各保险公司遵照《保险法》调整业务,以符合《保险法》的要求。《保险法》的实施,为我国保险投资业务的规范与健康发展奠定的基础。(二)我国保险公司保险投资现状1、决策机制薄弱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决策机制,人保财险公司直到2003年下半年才成立了专门的保险投资公司。决策的盲目性、被动性、随意性十分突出,在仅能投资债券的时期,这类决策机制不会体现任何危机,对于资产规模迅速壮大的保险公司来说,更是掩盖了其决策的弊端:决策机制落后,决策反馈机制尚未建立,在保险公司进入基金市场后会充分暴露出来。2、保险投资渠道狭窄1998年以前,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2000年3月1日起实行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而西方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法定渠道则较广泛。如美国、日本就规定保险公司可进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保单放贷等业务。3、保险资金利用率低保险资金的利用率,在国外基本上达到90%,而在我国还不到50%。有限的保险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据统计,1998年人保、平保和太保三大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的40%—60%局限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保险资金基本上无“运用”可言。截止到1999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率还不到20%。为了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保险公司将大量资金存于银行,由银行进行专业的资金运用,而保险公司只能获得固定的较低的存款利息,银行存款的利息已经远远不能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了,保险公司必须开拓出投资新领域来保证其资金的收益性、安全性。4、保险投资缺乏相应人才保险投资涉及到存款、国债、证券等多个领域,因此保险投资人才必须对国家经济发展有远见,对各行业发展有底数,才能有胆略,有灵活性,善于捕获商机,在资本市场上获得丰厚的回报。而我国保险公司由于历史原因,现有员工基本上由军转干部、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调入和正规大学毕业生三部分组成,且前两部分约占公司员工的70%,年龄大都在40周岁以上。这样的人力资源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弊端,即知识结构老化,缺乏创造力。保险公司要想从保险投资中获益,就必须引进相应人才,同时注重公司内部年轻人才的培养。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5、保险公司管理水平落后,影响保险投资收益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管理体制落后,投资缺乏科学决策,许多公司在科学决策、内部约束机制方面比较薄弱。由此出现了许多领导项目贷款、人情贷款等。这些项目贷款很多无法收回投资本息,甚至成为呆账、坏账。管理水平的落后,影响了投资收益。中国的保险公司要生存,保险事业要发展,客观上要求保险资金实现有效运用,但是这并不是说中国马上就完全放开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还有一些地方需要去完善,还有一些制度需要制定,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三、建立我国保险投资体制的构想(一)保险投资客观上需要建立有效投资体制所谓保险投资体制是指保险投资活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总称。保险投资机制建立的目的在于提高保险投资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是现代保险业的两个重要特征,其中保险投资业务已经成为现代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将扩大保险公司的盈利,增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经营和稳定性。同时,保险公司收入的增加,将使保险公司有能力降低保险费率,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我国保险业如果没有投资收益作为基础,加入WTO后,在承保业务上很难与国外保险公司进行价格(费率)竞争。另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和获利可以弥补业务上亏损,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如1987年英国两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亏损分别为64亿英镑和08亿英镑,而投资利润为04亿英镑和49英镑,盈亏相抵后,还有不小的综合盈利。从近期国际保险业的发展特点来看,保险公司的主要收益已经从传统的承保收益逐步转移为投资收益,如美国产险业务自1978年以来连续21年出现承保亏损,主要收益来自于投资收益。由于保险经营是一种负债经营,因而保险资金的运用除了考虑投资的收益外,还必须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因此,市场的开放,投资工具的增加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客观上需要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机制的建设,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保证保险资金实现安全性和投资收益的协调。(二)保险业应尽快建立、健全保险企业的制度和规范建立和完善中国保险投资体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保险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才可能为高水平、高效益的保险投资提供根本制度保证。如何加强经营管理,我个人认为可以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加大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运用法律武器,严惩那些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有效地维护股东的权益。第二、建立和完善对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彻底改变旧的用人机制,让市场和竞争来决定经理的选拔,使经理的报酬与公司的业绩直接挂钩。第三、加强管理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摒弃旧的、传统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管理方工和方法,创建新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方式和方法。(三)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基础,是关系到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因素。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加之其它种种原因,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是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太小;保险公司无法控制入市资金的风险;在目前封闭式基金占据主流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被动的分红,其变现很难实现;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过窄;保险资金中短期性行为严重。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加快资金入市步伐,使我国保险业能够持续快速发展。1、保险资金入市(1)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运用得当,还可有效解决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利差损”问题。在《保险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投资,仅每年的利差损就有3至6个百分点,这为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在银行存款的利率为25%,国债的买卖收益最多不过6%-7%,在同业拆借市场上,因资金量有限,所以收益率微乎其微。而在2000年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的平均收益达12%。因此,保险资金入市,从长远来看,对保险公司增加盈利能力、解决“利差损”具有重要的意义。(2)保险资金入市可以有效改善保险公司资产结构。如果允许保险资金按严格的比例进入证券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闲置的压力。因为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是进行股权的交易,在证券市场机制作用下,根据保险资金运用原则,保险公司必然将资金投入到效益好、有成长性的企业中去,这样客观上就使保险资产得到了相应的改善。(3)从长期来看,保险资金入市对于启动保险消费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保险资金入市无疑使国家找到一种对资金更有效的配置方法,从而使部分社会资金与证券市场之间形成纽带。在这个纽带的连接过程中,不但可以改变整个社资金的结构,还可以使经济发展得到更大的保障,以便使国家、企业、个人以及保险公司更好的发展。(4)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力。随着我国加入WTO,保险业面临着更大的冲击,承受着更大的压力。保险公司除了用提高服务质量来争取保单,扩大客户群外,其所得到的保费收入如何获取最大的安全收益是关键问题。在发达国家,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较我国畅通的多,除了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外,还可涉足证券市场甚至房地产业。所以,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更好地奠定加入WTO后的经济基础。(5)保险资金入市可有效缓解证券市场中资金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有助于稳定证券市场。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可入市的保险资金的规模将越来越大,必将会改善证券市场的资金结构,它对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所起的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2、保险资金进入短期拆借市场。尽管保险公司都有较高的信誉,但上前还不能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而须有抵押。如果能直接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可以为保险公司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提供方便。3、扩大可投资的企业债券范围。目前保险资金只可购买铁路债券、电力债券和三峡债券,应扩大到其他的企业债券。尽管企业债券质地有好有坏,或者说存在风险,但应相信保险公司有一定的鉴别能力。4、进行资产委托管理。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资产委托就是保险公司以合同的形式把资金委托给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运作。它的最大好处是保险公司省心省力,不必事事躬亲,同时由专业公司进行操作,也可确保较高回报。(四)培育专门资金运用人才我国加入WTO将使保险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保险公司如何作好准备,采取措施,搞好投资收益,上面已经从体制和机制创新、拓宽资金运用渠道等多方面进行了探讨,但要确保这些对策措施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决策的参考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关键在人,关键取决于目前保险公司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因此,首先要改变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问题,采取买断工龄、提前内退等方式,分流一批年龄老化的人员,以保证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其次,要从管理入手,通过秘诀革,建设与国际接轨的一流现代化商业保险公司的高效精简的机关管理体制,尽快与国际经济接轨;再次,要注重人才的引进和使用,以及后备干部和后备人才的储备。目前,当务之急是要围绕加快效率的长远目标,建立结构合理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及培养选拔一批优秀的中青年干部,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构建既有长期培养对象,又有近期可以上岗的人才储备库《保险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论保险公司保险投资(1)》来源于免费范文网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当前的金融危机是由美国住宅市场泡沫促成的。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一金融危机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每隔4年至10年爆发的其它危机有相似之处。   然而,在金融危机之间,存在着本质的不同。当前的危机标志信贷扩张时代的终结,这个时代是建立在作为全球储备货币的美元基础上的。其它周期性危机则是规模较大的繁荣-萧条过程中的组成部分。当前的金融危机则是一轮超级繁荣周期的顶峰,此轮周期已持续了60多年。   繁荣-萧条周期通常围绕着信贷状况循环出现,同时始终会涉及到一种偏见或误解。这通常是未能认识到贷款意愿和抵押品价值之间存在一种反身(reflexive)、循环的关系。如果容易获得信贷,就带来了需求,而这种需求推高了房地产价值;反过来,这种情况又增加了可获得信贷的数量。当人们购买房产,并期待能够从抵押贷款再融资中获利,泡沫便由此产生。近年来,美国住宅市场繁荣就是一个佐证。而持续60年的超级繁荣,则是一个更为复杂的例子。   每当信贷扩张遇到麻烦时,金融当局都采取了干预措施,(向市场)注入流动性,并寻找其它途径,刺激经济增长。这就造就了一个非对称激励体系,也被称之为道德风险,它推动了信贷越来越强劲的扩张。这一体系是如此成功,以至于人们开始相信前美国总统罗纳德�6�1里根(Ronald Reagan)所说的“市场的魔术”——而我则称之为“市场原教旨主义”(market fundamentalism)。原教旨主义者认为,市场会趋于平衡,而允许市场参与者追寻自身利益,将最有利于共同的利益。这显然是一种误解,因为使金融市场免于崩盘的并非市场本身,而是当局的干预。不过,市场原教旨主义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成为占据主宰地位的思维方式,当时金融市场刚开始全球化,美国则开始出现经常账户赤字。   全球化使美国可以吸取全球其它地区的储蓄,并消费高出自身产出的物品。2006年,美国经常账户赤字达到了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通过推出越来越复杂的产品和更为慷慨的条件,金融市场鼓励消费者借贷。每当全球金融系统面临危险之际,金融当局就出手干预,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1980年以来,监管不断放宽,甚至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次贷危机导致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必须重新估计风险、分配资产,未来两年,发达国家资金将纷纷逆转回涌,加强当地金融机构的稳定度。由此将导致新兴市场国家的证券市场价格大幅缩水、本币贬值、投资规模下降、经济增长放缓甚至衰退,其中最为脆弱的是波罗的海三国和印度。新的金融危机将为中国经济增长带来压力,但中国资金也面临“走出去”抄底整合并购相应企业的好时机

保险专业毕业论文3000字数

摘要本文首先通过对我国加入世贸以后,外资银行与我国内资银行的相对比较进行分析。列举出了几大优势。而后本论文从目前我国未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是由国家股或国家有法人股构成,股权结构不甚合理,缺乏社会公众股,经营管理得不到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这一观点进行分析阐述。本论文的第三部分是对能否建立起现代化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决定我国仙资银行能否提高警惕核心作用竞争力,能否在日后的竞争中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进行详细阐述。论文的第四部分是对内资银行怎样开展竞争策略进行描述,而后给出相应的结论。关键词:竞争,策略,决策机制1 外资与国内银行现状分析2002年3月26日,位于上海浦东的花旗银行率先办理了第一笔面向中国境内客户的外汇业务,对于我国的金融市场来说,这笔数额不大的外汇业务标志着外资银行与内资银行正式展开了交锋。入世几年来,我国根据世贸组织协议中有关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步骤,已履行了取消外资银行外汇业务的客户对象限制,扩大人民币业务范围、允许设立同城营业网点等各项承诺,2002年12月1日在广州、珠海、青岛、南京、武汉向外资金融机构开放人民币业务。截至目前,外资银行在华的营业机构已超过1200家,其中外国银行分行300多家,有120家已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资产总额达3520亿美元,其中外汇贷款余额近1800亿美元,人民币贷款余额达2650亿元。显然,我国金融业原有的市场格局已经被打破,内外资银行新一轮的竞争已日趋激烈。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内资银行必须强化竞争意识,增强不进则退的紧迫感、危机感和历史责任感,加快金融创新、努力提高经营效益、提升国际竞争能力。惟有如此,才能在国内市场站稳脚跟,才有可能与国外跨国大银行相抗衡,我国银行业才可能走向世界,在全球金融业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为中国有朝一日成为金融强国作出贡献。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对手大多是具有百年历史的大型外资银行,较国内中资银行,他们存在几项明显的竞争优势。(一)体制优势外资银行的经营遵循的是国际惯例,其运作基本上不受政府干预,额外负担轻,能够适应灵活多变的市场经济;但是目前我国内资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历史遗留下的包袱沉重,或多或少地承担着一些政策性信贷业务,并且,可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无法摆脱政府的干预,在经营上显得束手束脚。另一方面,由于中期内人民币在资本项下不可兑换,本外币之间将存在严格的隔离,而在华的外资银行因为不受体制约束,能够很方便地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拆借资金,体现出筹资能力强、筹资成本低的优势,同时还能摆脱“以存定贷”的限制。(二)管理优势外资银行大都具有健全的管理体制、科学的决策机制和灵活的经营机制,在组织结构安排、人力资源开发、委托代理权限、激励约束制度等方面都比较成熟,因此,外资银行具务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风险化解能力。相开之下,内资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在治理结构上存在明显的缺陷。有些银行尚未成立监事会或董事会,缺乏科学、高效、透明的决策机制;所有权、决策权和经营管理权仍未有效分离,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性;同时经营机制还不够,内部控制也比较薄弱,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尚不健全,银行管理劣势较为明显。(三)经营优势外资银行经百年发展,完成了从被动放款向主动服务转变,已从经营传统银行业务转为以现代银行业务经营为主,特别是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表外业务已经成为其利润的主要来源,据有关资料统计,许多大型跨国银行,其利润来自表外业务的部分占40%甚至60%以上,以德意志银行为例,它可以向不同客户提供债券、期货与期权、项目及资产交易、产权交易及基金管理、并购、重组、股票上市、项目融资、外币往来账户、国际结算、托收、流动资金融资、贸易融资、保管、经纪人清算等数以百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伴随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外资银行将凭借其操作规范、管理先进、善于把握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优势以衣与国际跨国公司间的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很可能在短期内抢走大量优质客户群,分流内资银行的资金来源,挤占内资银行的市场份额。而事实也确实如此,例如南京爱立信投奔花旗银行事件,就已经为我国内资银行敲响了警钟。手写版,不过论文字数太多。这里放不下,如果需要加我好友,发给你。

那我们就来说说平安,刚才我们说,平安是唯一一个能够做成真正意义上综合金融的企业,为什么平安可以,别人不可以?我认为这里面有三个原因:  第一个也是首要的,与中信啊、光大啊,甚至汇丰最大的不同,我们有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就是销售渠道的优势,作 为我们以保险公司起家的公司,我们有两大渠道,一个是对公法人业务的财产保险,一个是个人的人寿保险的销售队伍。这两个渠道呢,刚开始为集团创造了很多的利润,做了很多业务,进来很多资产,这仅仅是刚开始,渠道的优势更重要的是能够做到“一个客户,多个产品”,我们如果没有这支销售渠道,我们就跟光大、中信等都一样,我们可能还不如它们,因为他们的银行做的比我们大,我们就是做保险起家的,所以我们有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销售队伍,这支队伍是集团的宝贵财富,因为有了队伍才可能去卖别的东西,今天可以卖保险,下一步这支队伍还可以卖证券、银行的产品,这支队伍可以卖所有平安的产品和服务,这点优势是其它的金融公司包括汇丰和花旗都不具备的。这一点是马总心里面最重的一块砝码。 第二个优势呢,我们把它叫做牌照优势,也就是政府的支持,政府画个圈,圈外的都不允许,那圈内的就是优势,大家会发现,平安拥有了金融市场上几乎所有的金融牌照(平安与新加坡合资的大华基金将在近两个月批下来),这样的话,我们从保险、银行、证券、信托、第三方资产管理、小额消费信贷,甚至货币经纪等,是名副其实的全牌照金融企业,是中国独一无二的! 马总说你给我时间,我给你做个样本出来。将来我这只队伍就是有基本保障的。底薪加佣金,三险一金都可以有。他们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他们如果只卖保险,你给不了底薪、三险一金,因为你成本够不上。但是如果你提供的是综合金融产品,业务量产能就能提高,产能提高公司的成本就够得上,就能带出非常优秀的、稳定的专业化的销售队伍。你给我时间,我就给你走出一条路,这条路就是我们平安这支个险代理人队伍的未来出路。 后来我想马总是什么都敢想啊,而且什么都敢讲,这个事情最好是想而不要讲,讲了之后,恐怕很多的同业都睡不着觉。如果这一天真的实现,这个市场就没有别人的路可走了。因为同样是卖保险,到你这里来卖保险同时可以卖很多东西,卖的多,收入也多,那我干嘛去另一家保险公司只卖保险呢。那这个市场上竞争就不对称了,变成了人往高处走都走你这里来了,到招聘的时候你跟别人的不一样,别人招的是保险代理人,你招的是综合金融的客户经理,因为你有一个综合金融的牌照,你有一个合法销售所有金融产品的金字招牌,到那个时候你招人和别的保险公司招人的难度能一样吗?慢慢就会把别人挤的无路可走了。这个未来的前景是摆在这里的,但是这个前景对同业的威慑和震撼力超出想象。马总看到这样一个展业的模式,现在请了麦肯锡做这样的项目,我们刘家亮总就在做这样的项目,这个项目的核心,就是怎么让我们现在的这支销售队伍也能够销售银行所有的产品。就像印度这家银行一样,如果这样能实现,在济南我们就会开展与深圳发展银行的全面的合作,到时候刘家亮总就会回来在银行工作,跟我们做交叉的综合开拓。 第四个例子,我们说平安信托,平安信托目前是中国第一大信托公司,注册资本金42个亿,是中国注册资本金最多的信托公司。  综合金融,渠道为王!综合金融靠得是金融牌照吗?不是。其实马总的综合金融梦想是建立在我们有一个强大的销售渠道之上的,这个强大的销售渠道就我们各位掌握着的个人营销的这个渠道!平安与其他金融企业相比,最大的优势就是拥有一只业内最优秀的个人销售队伍。我曾经私下里讲,我们这只队伍,保险都能卖的出去,没有什么卖不出去,太了不起了!我们卖银行的东西,那简直小儿科一样。保险能卖的出去的人,没有什么卖不出去,只是我们还没有把这个渠道优势发挥到最大而已。我们这支销售大军,不仅仅是平安寿险的,原来我们总定位自己是一支保险代理人队伍,是一支卖保险的队伍。我们眼光太窄了,我们还把自己定位在保险这个小圈子。其实我们不单纯是属于寿险的,我们更是集团综合金融的根基,我跟银行的同事讲,没有我们这支销售队伍,根本没有哪家银行会看得起你平安银行。上次去跟济南深发展的行长交流,行长说,真的太了不起了,原来深圳商业银行变成平安银行,太不一样了,原来深圳商业银行的信用卡哪有影响力,在市场上根本就没名,一点市场影响力都没有。现在看平安银行,平安银行的信用卡,先不说它的消费量有多少,刷卡量多少,发卡量多少,现在平安银行的信用卡在市场上有影响力,所有银行界的人都知道、都害怕,这就是影响力!所有这些谁搞出来的,我们这支销售队伍!没有这支销售队伍,马总的综合金融那就是空想,永远不会落地。所以综合金融,渠道为王!我们掌握这个渠道,我们就是整个集团最有价值的人! 在平安到底什么是主业,原来我们说,寿险是主业。现在跟大家讲,可能寿险在平安集团的整体的框架中的地位会逐渐下降,寿险在发展,但是银行、资产管理、信托都在发展,平安集团整个的发展速度更快,保险不能老占那么大的份额,所以注定寿险的地位是要下降。但是,我们这支销售队伍的地位不降反升,我们在集团的地位会越来越高!因为集团的金融牌照再多,所有的金融产品也都得需要我们这支销售队伍送到客户手里,才会有“一个客户、多个产品”构成的综合金融优势。 将来招聘的不是简单的保险代理人了,我们作为国务院批准试点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我们招聘的业务员是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每一个人服务一定数量的客户,你可以不断的把平安的所有的金融产品向客户推荐,这样的话你就可以享有固定的服务津贴和底薪,就像印度那家银行一样,你也可以有底薪。你是客户经理,是平安与客户之间的桥梁。你只要服务于这些客户,在做服务的工作,就应该享受底薪。同时通过对客户提供平安所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挣取相应的佣金,收入无上限。现在我们讲,卖保险越多,挣得越多,而将来卖的不光是保险,各种金融服务都为你挣取佣金,收入水平会比只卖保险至少高一倍。 就像马总在高峰会上讲的,走平安人自己的路,让别人羡慕去吧。这都不是说明年的事,更不是说十年以后的事。马总他现在想实现的这个东西,可能就是今年,就是今年后几个月的事。

醉花阴怨欲罢纷愁云鬓乱,对月嘘声黯。珠泪许倾心,岁岁凄凄,堪忍春颜短。锦衾空奈箫音缓,懒去垂香幔。几处燕呢喃,不念孤巢,惟寄长相伴。百笑狂生的词艺真是突飞猛进,真心的赞一个。

金融专科毕业论文如何提高我国银行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 摘要:根据中国政府加入WTO 时的承诺,我国在去年内已经取消人民币业务地域和客户对象的限制对外资银行提供国民待遇,实现银行业的全面开放。如何形成健康而富有竞争力的中国银行业,如何更有效地应对外资银行的激烈竞,这是我国商业银行亟待解决的难题之一。 关键字:银行;国际贸易;竞争力 一、我国对外贸易现状和银行中的作用 中国加入WTO,为对外贸易的增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全球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使我国近些年对外贸易的增长速度迅速提高,贸易对GDP的贡献也在不断增强。 尽管中国政府已经做出了郑重承诺,通往成功的道路仍然必须要经历许多的商业风险、法规障碍及文化挑战。事实上,中国银行业并非只是一个单一的市场,而是由许多类型、规模及地理位置各异的银行组合而成。我们在华的多年经验告诉我们,尽管中国已具有现代银行业的雏形,但外国投资者仍须遵循四条原则,以跨过危险抓住机遇。 二、我国银行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尚待改进之处 虽然我国银行业目前尚在不断完善中,但在国际贸易领域,为此银行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管理体制落后,管理方式陈旧。我国银行业管理体制不完善。1997年以来,我国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在银行体系风险降低的同时,业务范围也受到极大的限制,实现利润方式的减少,使风险更为集中,反而不利于银行的管理。另外,在管理方式上,中资银行不具备先进灵活性。因为缺乏自主经营的优势,中资银行不能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策略,并且,由于呆帐准备金提取额度的不足和呆帐核销自主性的缺乏,我国银行对国际贸易中风险的规避能力极为缺乏。 2、贸易融资对象不合理,银行信贷水平低。近年来新增贷款量在不断增大,但银行主要融资于大型商贸企业,对一些中小企业,由于抵押物不足或资信核实的困难,银行很少为其提供大规模贷款,由此使部分中小企业获得授信无法满足贸易发展的需求,但中长期信贷和权益性资本的供给在贸易额度大时仍略显紧缺。商业银行资金大量进入贸易活动,成为贸易信贷的润滑剂,但现在各银行的贸易信贷仍不足以维持贸易的高增长速度。在我国,应充分挖掘市场潜力,注重发展保理之类的新型业务。 3、银行创新力度小。要拓宽中资银行的业务领域,就应积极鼓励银行业的创新。在我国银行业的发展进程中,有几点原因阻碍了金融业务的创新。其一,我国与世界金融改革思路的差距。以避险为主要目的,我国采取分业经营的管理模式,不利于银行在贸易领域的创新。其二,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成为其它银行进行业务创新的阻力。其三,金融创新是以金融工具为实现手段的,虽然我国目前注重金融电子化的推广和应用,但此过程中出现的客户资料的安全性保管问题还有待解决。另外,海外联行网点少也成为制约创新的一大因素。国际结算往往通过总行代理,环节多,速度慢,由此使资金在途时间长,加大了汇率风险和交易成本。 三、提高中资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竞争力的策略   中国加入WTO,金融业的逐步开放使外资银行大量涌入,对我国银行来说,这是机遇,也是挑战。为此,中资银行必须采取适当的策略以提高国际贸易领域的竞争力。 1、强化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机制转换。 (1)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的步伐。国有商业银行的逐次上市表明国家决心将国有商业银行推向国际市场,让市场引导银行改制,最终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上市募资使银行资本实力雄厚,防范风险能力增强,管理经验的引进也起到推动改革进程的作用。改制后的银行具备充足的资本金和一流的管理团队,可为国际贸易提供有力的支持。 (2)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改革的进程。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须一改以往层层按照行政区划设立分支机构的做法,应以精简为原则,按照经济区域及业务发展需要决定机构的设立和撤并。对业务量小,亏损面大的分支机构,应根据业务需要灵活调整。 (3)加大复合人才的开发培养力度。人才在国际竞争中的作用至关重要。目前我国极度缺乏既通晓国际贸易又擅长银行业务的专业人员。因此,在保持原有人才优势,防止人才流失的同时,更应注重对现有复合人才的开发和培养,使其专业素质不断提升,从而适应新形势下银行领域的国际贸易业务。 2、加强银行业的风险监控。事实证明,加强对经济金融运行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监测分析和风险预警,是保障资产安全性的必要措施。尤其是我国在发展对外贸中小企业的贷款时,基于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更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建立银行风险评价体系,提高内控有效性,坚持以风险为本的审慎监管。 3、创新业务领域。要加快国际业务的创新步伐,更好地发挥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作用,一是要打开业务市场:首先,扩大银行国内市场的的服务范围;其二,开拓发展国外市场;其三,争取三资企业、外资企业金融业务,开辟国内国际外资客户业务市场。二是业务品种的创新。在稳步增加国际贸易结算额的同时,根据贸易形式的转变和客户的需要,推出如银保、保理等业务新品种,利用资源共享优势打开产品市场销路,提高其知名度。 四、促进商业银行竞争力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为商业银行与企业开展合作提供良好的环境 首先要切实消除对商业银行和企业的歧视,政府应该对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中小商业银行在税收、财政补贴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并且适当放宽中小企业的受信门槛,保证其顺利获得生产所需资金;其次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商业银行现存的不良资产,可通过适当注资或拍卖转让来降低不良资产率;最后要减少政府对商业银行经营业务的不合理干预,使其按照市场化的方式化解自身的问题。 (二)发挥地方金融优势,参与企业的改制和重组 发挥地方商业银行与地方企业长久以来形成的良好银企关系的优势,积极协助企业搞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等工作,主动帮助他们与有关部门一道制定具体的改制、重组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债权处理意见,对改制、重组后债权债务已落实的企业,其正常的生产经营中所需的资金可按信贷原则予以优先解决。同时要以资产重组为切人口,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以增强企业的活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三)加强商业银行自身建设,提高为企业融资服务的能力 首先要调整信贷结构,丰富信贷业务品种,扩大企业贷款选择范围,积极支持其合理的资金需求。同时公开信贷政策,简化业务流程和担保手续,为企业“二次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其次要加强优质服务,如开办信用卡、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和推选个人支票、异地通汇等结算方式,从而更加方便广大企业的存、取、汇、兑业务。 面对着中国的入世,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世界贸易的飞速发展及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使中国银行业在国际市场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面临的问题仍然非常显著,因为我国商业银行在这种环境下更应正确的把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加强自身国际贸易的竞争力,才能在以后更长远的时间内保持快速稳定的发展,为中国国际贸易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美)乔治 H 汉普尔,银行管理——教程与案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4月第1版; [2] 曾康霖,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研究,西南财大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 [3] 黄亚钧、吴富佳,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7月第1版; [4] 扬锡怀。企业战略管理:理论与案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杜, [5] 彼德,罗斯·商业银行管理[M]美国:McGraw Hill,2003

保险专业毕业论文3000字开头

金融专科毕业论文如何提高我国银行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 摘要:根据中国政府加入WTO 时的承诺,我国在去年内已经取消人民币业务地域和客户对象的限制对外资银行提供国民待遇,实现银行业的全面开放。如何形成健康而富有竞争力的中国银行业,如何更有效地应对外资银行的激烈竞,这是我国商业银行亟待解决的难题之一。 关键字:银行;国际贸易;竞争力 一、我国对外贸易现状和银行中的作用 中国加入WTO,为对外贸易的增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全球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使我国近些年对外贸易的增长速度迅速提高,贸易对GDP的贡献也在不断增强。 尽管中国政府已经做出了郑重承诺,通往成功的道路仍然必须要经历许多的商业风险、法规障碍及文化挑战。事实上,中国银行业并非只是一个单一的市场,而是由许多类型、规模及地理位置各异的银行组合而成。我们在华的多年经验告诉我们,尽管中国已具有现代银行业的雏形,但外国投资者仍须遵循四条原则,以跨过危险抓住机遇。 二、我国银行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尚待改进之处 虽然我国银行业目前尚在不断完善中,但在国际贸易领域,为此银行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管理体制落后,管理方式陈旧。我国银行业管理体制不完善。1997年以来,我国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在银行体系风险降低的同时,业务范围也受到极大的限制,实现利润方式的减少,使风险更为集中,反而不利于银行的管理。另外,在管理方式上,中资银行不具备先进灵活性。因为缺乏自主经营的优势,中资银行不能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策略,并且,由于呆帐准备金提取额度的不足和呆帐核销自主性的缺乏,我国银行对国际贸易中风险的规避能力极为缺乏。 2、贸易融资对象不合理,银行信贷水平低。近年来新增贷款量在不断增大,但银行主要融资于大型商贸企业,对一些中小企业,由于抵押物不足或资信核实的困难,银行很少为其提供大规模贷款,由此使部分中小企业获得授信无法满足贸易发展的需求,但中长期信贷和权益性资本的供给在贸易额度大时仍略显紧缺。商业银行资金大量进入贸易活动,成为贸易信贷的润滑剂,但现在各银行的贸易信贷仍不足以维持贸易的高增长速度。在我国,应充分挖掘市场潜力,注重发展保理之类的新型业务。 3、银行创新力度小。要拓宽中资银行的业务领域,就应积极鼓励银行业的创新。在我国银行业的发展进程中,有几点原因阻碍了金融业务的创新。其一,我国与世界金融改革思路的差距。以避险为主要目的,我国采取分业经营的管理模式,不利于银行在贸易领域的创新。其二,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成为其它银行进行业务创新的阻力。其三,金融创新是以金融工具为实现手段的,虽然我国目前注重金融电子化的推广和应用,但此过程中出现的客户资料的安全性保管问题还有待解决。另外,海外联行网点少也成为制约创新的一大因素。国际结算往往通过总行代理,环节多,速度慢,由此使资金在途时间长,加大了汇率风险和交易成本。 三、提高中资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竞争力的策略   中国加入WTO,金融业的逐步开放使外资银行大量涌入,对我国银行来说,这是机遇,也是挑战。为此,中资银行必须采取适当的策略以提高国际贸易领域的竞争力。 1、强化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机制转换。 (1)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的步伐。国有商业银行的逐次上市表明国家决心将国有商业银行推向国际市场,让市场引导银行改制,最终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上市募资使银行资本实力雄厚,防范风险能力增强,管理经验的引进也起到推动改革进程的作用。改制后的银行具备充足的资本金和一流的管理团队,可为国际贸易提供有力的支持。 (2)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改革的进程。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须一改以往层层按照行政区划设立分支机构的做法,应以精简为原则,按照经济区域及业务发展需要决定机构的设立和撤并。对业务量小,亏损面大的分支机构,应根据业务需要灵活调整。 (3)加大复合人才的开发培养力度。人才在国际竞争中的作用至关重要。目前我国极度缺乏既通晓国际贸易又擅长银行业务的专业人员。因此,在保持原有人才优势,防止人才流失的同时,更应注重对现有复合人才的开发和培养,使其专业素质不断提升,从而适应新形势下银行领域的国际贸易业务。 2、加强银行业的风险监控。事实证明,加强对经济金融运行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监测分析和风险预警,是保障资产安全性的必要措施。尤其是我国在发展对外贸中小企业的贷款时,基于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更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建立银行风险评价体系,提高内控有效性,坚持以风险为本的审慎监管。 3、创新业务领域。要加快国际业务的创新步伐,更好地发挥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作用,一是要打开业务市场:首先,扩大银行国内市场的的服务范围;其二,开拓发展国外市场;其三,争取三资企业、外资企业金融业务,开辟国内国际外资客户业务市场。二是业务品种的创新。在稳步增加国际贸易结算额的同时,根据贸易形式的转变和客户的需要,推出如银保、保理等业务新品种,利用资源共享优势打开产品市场销路,提高其知名度。 四、促进商业银行竞争力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为商业银行与企业开展合作提供良好的环境 首先要切实消除对商业银行和企业的歧视,政府应该对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中小商业银行在税收、财政补贴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并且适当放宽中小企业的受信门槛,保证其顺利获得生产所需资金;其次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商业银行现存的不良资产,可通过适当注资或拍卖转让来降低不良资产率;最后要减少政府对商业银行经营业务的不合理干预,使其按照市场化的方式化解自身的问题。 (二)发挥地方金融优势,参与企业的改制和重组 发挥地方商业银行与地方企业长久以来形成的良好银企关系的优势,积极协助企业搞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等工作,主动帮助他们与有关部门一道制定具体的改制、重组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债权处理意见,对改制、重组后债权债务已落实的企业,其正常的生产经营中所需的资金可按信贷原则予以优先解决。同时要以资产重组为切人口,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以增强企业的活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三)加强商业银行自身建设,提高为企业融资服务的能力 首先要调整信贷结构,丰富信贷业务品种,扩大企业贷款选择范围,积极支持其合理的资金需求。同时公开信贷政策,简化业务流程和担保手续,为企业“二次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其次要加强优质服务,如开办信用卡、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和推选个人支票、异地通汇等结算方式,从而更加方便广大企业的存、取、汇、兑业务。 面对着中国的入世,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世界贸易的飞速发展及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使中国银行业在国际市场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面临的问题仍然非常显著,因为我国商业银行在这种环境下更应正确的把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加强自身国际贸易的竞争力,才能在以后更长远的时间内保持快速稳定的发展,为中国国际贸易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美)乔治 H 汉普尔,银行管理——教程与案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4月第1版; [2] 曾康霖,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研究,西南财大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 [3] 黄亚钧、吴富佳,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7月第1版; [4] 扬锡怀。企业战略管理:理论与案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杜, [5] 彼德,罗斯·商业银行管理[M]美国:McGraw Hill,2003

那我们就来说说平安,刚才我们说,平安是唯一一个能够做成真正意义上综合金融的企业,为什么平安可以,别人不可以?我认为这里面有三个原因:  第一个也是首要的,与中信啊、光大啊,甚至汇丰最大的不同,我们有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就是销售渠道的优势,作 为我们以保险公司起家的公司,我们有两大渠道,一个是对公法人业务的财产保险,一个是个人的人寿保险的销售队伍。这两个渠道呢,刚开始为集团创造了很多的利润,做了很多业务,进来很多资产,这仅仅是刚开始,渠道的优势更重要的是能够做到“一个客户,多个产品”,我们如果没有这支销售渠道,我们就跟光大、中信等都一样,我们可能还不如它们,因为他们的银行做的比我们大,我们就是做保险起家的,所以我们有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销售队伍,这支队伍是集团的宝贵财富,因为有了队伍才可能去卖别的东西,今天可以卖保险,下一步这支队伍还可以卖证券、银行的产品,这支队伍可以卖所有平安的产品和服务,这点优势是其它的金融公司包括汇丰和花旗都不具备的。这一点是马总心里面最重的一块砝码。 第二个优势呢,我们把它叫做牌照优势,也就是政府的支持,政府画个圈,圈外的都不允许,那圈内的就是优势,大家会发现,平安拥有了金融市场上几乎所有的金融牌照(平安与新加坡合资的大华基金将在近两个月批下来),这样的话,我们从保险、银行、证券、信托、第三方资产管理、小额消费信贷,甚至货币经纪等,是名副其实的全牌照金融企业,是中国独一无二的! 马总说你给我时间,我给你做个样本出来。将来我这只队伍就是有基本保障的。底薪加佣金,三险一金都可以有。他们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他们如果只卖保险,你给不了底薪、三险一金,因为你成本够不上。但是如果你提供的是综合金融产品,业务量产能就能提高,产能提高公司的成本就够得上,就能带出非常优秀的、稳定的专业化的销售队伍。你给我时间,我就给你走出一条路,这条路就是我们平安这支个险代理人队伍的未来出路。 后来我想马总是什么都敢想啊,而且什么都敢讲,这个事情最好是想而不要讲,讲了之后,恐怕很多的同业都睡不着觉。如果这一天真的实现,这个市场就没有别人的路可走了。因为同样是卖保险,到你这里来卖保险同时可以卖很多东西,卖的多,收入也多,那我干嘛去另一家保险公司只卖保险呢。那这个市场上竞争就不对称了,变成了人往高处走都走你这里来了,到招聘的时候你跟别人的不一样,别人招的是保险代理人,你招的是综合金融的客户经理,因为你有一个综合金融的牌照,你有一个合法销售所有金融产品的金字招牌,到那个时候你招人和别的保险公司招人的难度能一样吗?慢慢就会把别人挤的无路可走了。这个未来的前景是摆在这里的,但是这个前景对同业的威慑和震撼力超出想象。马总看到这样一个展业的模式,现在请了麦肯锡做这样的项目,我们刘家亮总就在做这样的项目,这个项目的核心,就是怎么让我们现在的这支销售队伍也能够销售银行所有的产品。就像印度这家银行一样,如果这样能实现,在济南我们就会开展与深圳发展银行的全面的合作,到时候刘家亮总就会回来在银行工作,跟我们做交叉的综合开拓。 第四个例子,我们说平安信托,平安信托目前是中国第一大信托公司,注册资本金42个亿,是中国注册资本金最多的信托公司。  综合金融,渠道为王!综合金融靠得是金融牌照吗?不是。其实马总的综合金融梦想是建立在我们有一个强大的销售渠道之上的,这个强大的销售渠道就我们各位掌握着的个人营销的这个渠道!平安与其他金融企业相比,最大的优势就是拥有一只业内最优秀的个人销售队伍。我曾经私下里讲,我们这只队伍,保险都能卖的出去,没有什么卖不出去,太了不起了!我们卖银行的东西,那简直小儿科一样。保险能卖的出去的人,没有什么卖不出去,只是我们还没有把这个渠道优势发挥到最大而已。我们这支销售大军,不仅仅是平安寿险的,原来我们总定位自己是一支保险代理人队伍,是一支卖保险的队伍。我们眼光太窄了,我们还把自己定位在保险这个小圈子。其实我们不单纯是属于寿险的,我们更是集团综合金融的根基,我跟银行的同事讲,没有我们这支销售队伍,根本没有哪家银行会看得起你平安银行。上次去跟济南深发展的行长交流,行长说,真的太了不起了,原来深圳商业银行变成平安银行,太不一样了,原来深圳商业银行的信用卡哪有影响力,在市场上根本就没名,一点市场影响力都没有。现在看平安银行,平安银行的信用卡,先不说它的消费量有多少,刷卡量多少,发卡量多少,现在平安银行的信用卡在市场上有影响力,所有银行界的人都知道、都害怕,这就是影响力!所有这些谁搞出来的,我们这支销售队伍!没有这支销售队伍,马总的综合金融那就是空想,永远不会落地。所以综合金融,渠道为王!我们掌握这个渠道,我们就是整个集团最有价值的人! 在平安到底什么是主业,原来我们说,寿险是主业。现在跟大家讲,可能寿险在平安集团的整体的框架中的地位会逐渐下降,寿险在发展,但是银行、资产管理、信托都在发展,平安集团整个的发展速度更快,保险不能老占那么大的份额,所以注定寿险的地位是要下降。但是,我们这支销售队伍的地位不降反升,我们在集团的地位会越来越高!因为集团的金融牌照再多,所有的金融产品也都得需要我们这支销售队伍送到客户手里,才会有“一个客户、多个产品”构成的综合金融优势。 将来招聘的不是简单的保险代理人了,我们作为国务院批准试点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我们招聘的业务员是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每一个人服务一定数量的客户,你可以不断的把平安的所有的金融产品向客户推荐,这样的话你就可以享有固定的服务津贴和底薪,就像印度那家银行一样,你也可以有底薪。你是客户经理,是平安与客户之间的桥梁。你只要服务于这些客户,在做服务的工作,就应该享受底薪。同时通过对客户提供平安所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挣取相应的佣金,收入无上限。现在我们讲,卖保险越多,挣得越多,而将来卖的不光是保险,各种金融服务都为你挣取佣金,收入水平会比只卖保险至少高一倍。 就像马总在高峰会上讲的,走平安人自己的路,让别人羡慕去吧。这都不是说明年的事,更不是说十年以后的事。马总他现在想实现的这个东西,可能就是今年,就是今年后几个月的事。

学金融与保险专业把吴定富编写《保险原理与实务》搞懂,这本书是最重要的。看下个人贷款,企业货款,个人理财,风险管理类的书。课堂上学过,最好也看宏观和微观经济学方面的书。专业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知识:1.掌握专业所必需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养、应用文写作、高等数学、计算机、大学英语以及普通话等基础知识。2.掌握专业所必需的政治经济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学、西方经济学、统计学、财务管理、管理学、经济法、国际金融、国际贸易、财政学、证券投资等专业基础知识。3.掌握专业所必需的保险学、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海上保险、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保险营销、风险管理等专业知识。金融保险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职业人才。通过该专业的教学,学生应系统地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和保险学科的基本原理,掌握有关保险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国内外保险经营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保险业务经营技能(主要指展业、承保、防灾、理赔等业务技能)、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具备一定的保险工作实际能力,成为能够从事保险实际业务和保险经营管理的应用型人才。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专业毕业论文3000字怎么写

为什么不要这样呢?其实原因很简单。一旦你把自己的位置放到敌对者这样一个角色,对方就会觉得你是不是太过于小心眼了。尤其是,当他认为他新认识的那个人并没有你说的这些缺点,而却遭到你的诋毁,这会让他觉得你对他还有所留恋,还想和他重新在一起。

3000字太短了,写不出来什么有深度的东西,下面这篇还可以,你参考下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6%,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还要的可以找我,下面提供一些论文的结构。优秀论文的要素正确的选题、合适的切入点、简洁明了、说清自己的贡献、可靠的/可重现的结果、可重复的过程、好的文章结构和逻辑流程、精选的参考文献。误区Idea越多越好、一味追求革命性的、突破性的成果、数学、理论和公式越复杂越好、显示自己的聪明、追求最好,史无前例显示权威性、引文中大量引用自己的论文。优秀论文结构范例一、Abstract – 对自己工作及其贡献的总结1、阐述问题。2、说明自己的解决方案和结果。二、Introduction – 背景,以及文章的大纲1、题X是重要的。2、前人的工作A、B曾经研究过这个问题。3、A、B有一些缺陷。4、我们提出了方法D。5、D的基本特征,和A、B进行比较。6、实验证明D比A、B优越。7、文章的基本结构,大纲。三、Previous Work – 说明自己与前人的不同1、将历史上前人的工作分成类别。2、对每项重要的历史工作进行简短的回顾(一到几句),注意要回顾正确,抓住要点,避免歧义。3、和自己提出的工作进行比较。4、不要忽略前人的重要工作,要公正评价前人的工作,不要过于苛刻。5、强调自己的工作和前人工作的不同,最好举出各自适用例子。四、Our Work – 描述自己的工作,可以分成多个部分1、从读者的角度,阐明定义和表示法。2、提供算法的伪码,图解和相应解释。3、用设问的方式回答读者可能提出的潜在问题。4、复杂的冗长的证明和细节可以放在附录中,这里关键是把问题阐述清楚。5、特例和例外应该在脚注中给予说明。五、Experiments – 验证提出的方法和思路1、合理地设计实验(简洁的实验和详尽的实验步骤)。2、必要的比较,突出科学性。3、讨论,说明结果的意义。4、给出结论。六、Conclusion – 总结和前景展望,结文1、快速简短的总结。2、未来工作的展望。3、结束全文。七、References – 对相关重要背景文献的全面应用1、选择引文(众所周知的结论不必引用,其他人的工作要引用)。2、与前文保持一致。八、Others – 致谢、附录、脚注技巧有了,范例也有了,那还在等什么,赶快行动起来吧。如果你在写作过程中还有其它的问题,随时联系

重大疾病保险之我见;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及展望;如何提升业务员的留存率;如何做一个专业保险做从业人员。随手写了几个,其实既然你是学这个专业的,5000字的论文应该难不到你的。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