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投稿百科

法律法规论文1000字开头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4-07-17 20:34:00

法律法规论文1000字开头怎么写

以下是学术堂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写作的一些建议,希望有所帮助  刘南平博士说:  简单地讲,它(命题)应该是贯穿整个博士论文的中心论点,是你试图在论文中探讨或论证的一个基本问题或基本观点  在初步阅读文献的基础上,可以拟一个提纲,提纲可以澄清思路,也可以使作者一目了然地看出自己的思路是否前后一致;还可以列一个参考文献目录,使自己明白要看和要找的资料;与人讨论自己的论文构思,也是一个好办法  问题是否成熟不完全在于这个主题下已经有多少篇论文了,而在于问题是否被人看到了、解决了  如果你仅仅检索、参考和引用论文,你只能在一个狭隘的圈子里说话,而且往往还无甚新意  如果你要梳理一个制度的来龙去脉、一个概念的生发演变,那些故纸堆里的东西可能正好是你要找的,那些变化的细节也许正是值得你关注的  可以这么说,一手资料是金,二手资料是铜,三手资料是垃圾  一个初入门者,可能会借助作者身份、期刊或者出版社、发表 或者出版 的时间 版次 、被引用乃至下载次数等外在因素去判断,这些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一个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可以假定比一个三流刊物上同主题的文章要靠谱;  一篇被频繁引用或者大量下载的文章,总比一篇没人引用的同主题文章要好一些;  一本几次再版或者多次印刷的教科书,大体上是品质的保证;  你所了解的一位名声在外而素来严谨的学者写的东西,永远值得重视;  在我看来,文献质量取决于三个因素:  一是思想的原创性或者出处的原生性;  二是论证的严谨性或者报道的准确性;  三是影响力;  思想的原创性,指一个学术概念或者观点最早是谁、在哪里提出的,或者一个事件最早是谁报道的,通常只有阅读了大量文献,理清思想的脉络以后,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  以美国为例,主流的 Law Review 差不多每个法学院都有,其中最有名的当数「哈佛法律评论」「耶鲁法律杂志」「哥伦比亚法律评论」  互联网上的信息,必须查到它原始的出处;没有找到原始出处,都属于道听途说  国家统计局网站提供了各种官方统计数据或者数据链接,  内事不决问百度,外事不决问谷歌也  查找文献有两种方法:  一是确定范围、全面排查,即确定检索范围、检索方式和检索词,进行地毯式的检索;  二是顺藤摸瓜、延伸阅读,即根据已有文献提供的线索做进一步检索;  这两种方法应当交替并用,只用一种还不行  四种比较常用的方法,即现场观察、深度访谈、问卷调查和文献分析  描述状况的具体方法有好多种,比较常用的有举例说明、统计数据和类比说明三种方法  要注意的是,用于类比的事物与类比对象不一定有实质上的同源性,其类比也不见得精确合理  属性分析在教科书中是相当常见的,每讲到一个重要概念,教科书都会给出一个定义,指出它的属性  如果大家都是从自己定义的概念或者自己奉行的教条出发,以不具有共识的观点作为论证的前提,就无法进行有意义的学术讨论;要真正解决前面所说的行政合同一类的问题,恐怕需要回到原点,把它放在现实情景中重新探讨它的属性  理想类型则是在对纷繁芜杂的现象进行整理、提炼所得的典型;它不完全对应于经验事实,不是对现实的精确描绘,但又基于经验事实,抓住了现实的一些基本特征  法律条文作为论据也不是所向披靡的,它作为论据的有效性取决于几个因素:  一是法条含义的明确性;  二是法条自身的有效性;  三是法律条文与论证主题的相关性;  体系解释,指根据相关条款在法律文本章、节、款、项中的位置来解释该条款的含义;这是文意解释的延伸,但仍然是在法律文本  运用学说作为论证根据,要注意分析其内在理路,避免简单地"耍大牌"或者"数人头":你搬出梁慧星,我抬出王泽鉴;支持你观点的只有两位学者,支持我观点的有五位学者······这都不是理性讨论的态度  标题的功能有两种:一是表明论题,二是表明命题梁慧星教授曾提出,标题"必须是动宾结构的短语,不能是句子;只确定研究对象,不表达作者观点"  "考",多用于事实问题的考证;"批判",则火药味较浓,宜慎用;"论纲",多指问题很大,现在只能说个纲要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应当是:与你的研究主题相关的重要的学术文献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我经常去书店看一些关于法律的书籍,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也不能做。还能了解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都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就必定是严重的,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我曾经就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年轻人去公园游玩,可是由于他的到来却让2、3只珍贵的狗熊惨遭厄运。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这个年轻人每次去公园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化学的物质,而这些化学的物质却恰恰让狗熊导致死亡。终于有一次他被警方逮住了。警方问他:“你为什么要杀死那些狗熊,难道你不知道这些动物很珍贵吗?”年轻人答到:“我喜欢它们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死它们呢!”警方很疑惑:“那你为什么要带化学物质去杀死他们呢?”年轻人回答:“我只是想知道那些化学物质对狗熊会不会引起伤害,可是哪里知道……”警方更加疑惑了:“那你事前就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吗?”年轻人低下了脑袋:“犯法?唉!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这样做了。我的前程啊!唉……”看看,这是一个多么年轻的小伙子啊!就是因为对法律一无所知,才会犯下如此的滔天巨祸,才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由此可见,不懂得法律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就是因为它的重要,所以才更要守法。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前面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我的身边也曾出现过这样的一个关于法律的很真实很具体的事情。我有一个邻居,她是一个9岁的孩子,她的双亲离异,她和奶奶居住在一起。她的妈妈是一个傻子,可她家很有钱,而就是因为钱,孩子的奶奶才和她连亲的。嫁妆是一套房子。可是风有不测风云,一开始说给她们的房子的房产证上的名字却是别人的,从此之后,孩子的奶奶便虐待她,想逼她离婚。终于今年离异了,离婚后得到的财产:100万。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按研究的学科,可将学术论文分为自然科学论文和社会科学论文。每类又可按各自的门类分下去。如社会科学论文,又可细分为文学、历史、哲学、教育、政治等学科论文。按研究的内容,可将学术论文分为理论研究论文和应用研究论文。理论研究,重在对各学科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研究;应用研究,侧重于如何将各学科的知识转化为专业技术和生产技术,直接服务于社会。按写作目的,可将学术论文分为交流性论文和考核性论文。交流性论文,目的只在于专业工作者进行学术探讨,发表各家之言,以显示各们学科发展的新态势;考核性论文,目的在于检验学术水平,成为有关专业人员升迁晋级的重要依据。

法律法规论文1000字开头

按研究的学科,可将学术论文分为自然科学论文和社会科学论文。每类又可按各自的门类分下去。如社会科学论文,又可细分为文学、历史、哲学、教育、政治等学科论文。按研究的内容,可将学术论文分为理论研究论文和应用研究论文。理论研究,重在对各学科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研究;应用研究,侧重于如何将各学科的知识转化为专业技术和生产技术,直接服务于社会。按写作目的,可将学术论文分为交流性论文和考核性论文。交流性论文,目的只在于专业工作者进行学术探讨,发表各家之言,以显示各们学科发展的新态势;考核性论文,目的在于检验学术水平,成为有关专业人员升迁晋级的重要依据。

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1000字了

卫生法律法规论文1000字开头

你的心得还是你自己写吧,别人又不知道你的心得,

卫生指个人和集体的生活卫生和生产卫生的总称。一般指为增进人体健康,预防疾病,改善和创造合乎生理、心理需求的生产环境、生活条件所采取的个人的和社会的卫生措施,包括以除害灭病、讲卫生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医学史研究认为“卫生”是个医学名词,意为“养生”.这个词最早出现于《灵柩》中,《庄子.庚桑楚》里也有“卫生”一词:“南荣曰:殊愿闻卫生之经而已矣.”也有人认为“卫生”一词来自希腊神话.“hygeian”是指神话中的“健康女神”.西欧学者用此词表示“卫生”或者“卫生学”.

护理是一项涉及维护和促进人的健康的医疗活动,具有专业性、服务性的特点。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患关系和谐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急需制定一部有关护士的行政法规,在这样的背景下《护士条例》便应运而生。2008年1月31日温家宝总理签署了第5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了《护士条例》。《护士条例》将于2008年5月12日开始实施,《护士条例》的公布施行填补了我国护士立法空白,对于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职责、规范护士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参考(临床医学进展)上的文献吧

汽车法律法规论文1000字开头

在我们现代社会中,城市马路不仅仅是人和物位置移动的通道,同时也是体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明程度的检验场。 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孩子们从小就接受交通知识的教育,每个人也严格按照交规出行。例如,在德国,交通管理部门经常组织学龄前儿童举行交通知识大奖赛。德国的街道上,最引人注目的是大街小巷的红绿灯,大的十字路口的红绿灯都是自动装置,中小路口有指示先行或后行的交通牌。在人们集中的地区,路牌上会印有小孩的图案,提醒司机注意。在日本,无论是大小城镇,还是乡村僻野,公路路口都安装着交通信号灯。在繁华的街区,当路口的红灯亮时,即便马路上没有车辆行驶,路边的行人也没有闯红灯过马路的。瑞典的交通规则也是以人为先,行人第一。马路上的信号灯在离地面两米处,与行人的目光高度持平,且周围不准立广告牌或栽树,以避免遮盖信号灯。 我国虽然也十分重视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但相比较其他国家做得还远远不够。每天,在马路上,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自行车、车辆比比皆是。例如,非机动车遇红灯时越线、在车道上逆行、违法载人载物,行人不走人行道、任意跨越护栏、乱穿机动车道等等。有的时候我过马路,经常会看见红灯时行人无视信号灯闯红灯,或者绿灯时汽车利用交叉路口时间差不顾过马路的行人加速冲过去等情况。没有信号灯的时候更甚。我国交通法规明确规定:“车辆行经人行横道,遇有交通信号放行行人通过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注意避让来往行人。”在现实生活中,有交通信号的路口还好一些,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根本就是一片混乱的景象,车水马龙,互不相让。在我们这个现代社会中,车辆依法行车,行人依法行路,是交通文明的一部分。另外,交通警察依法管理、文明执法,也是交通文明的另一部分。这两部分同时“展现”在马路上,才能构成完整的交通文明。 为了加强朝阳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提高人民的交通文明素质,朝阳区特提出了朝阳区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四知”和交通文明“四让”。四知是:一知主题,即迎奥运,建首善,创和谐交通环境;二知内容,即整顿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三知目标,即车不越线、人不乱穿、各行其道、秩序井然;四知规范,即行使规范、停车规范、设施规范、占路规范。四让是:人让人让出一片温情,人让人让出一片秩序,车让人让出一片安全,车让车让出一片理解。我想制定这个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四知”和交通文明“四让”的目的就是,提高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当然对于交通文明习惯和素质的培养,应该从每个人做起,特别是作为一名处于弱势地位的行人,更应该引起注意。来自北京市交管局的统计数字显示,2003年,北京行人事故为901起,死亡218人;从2004年1月至2005年7月,北京市共发生行人事故842起,死亡200人,伤703人,直接经济损失726万多元。财产损失可以量化,而生命代价却无法计算。因此,只有全社会都行动起来,以人为本,从我做起,加强“交通文明”意识教育,才能真正的使其得到改进,才能真正的实现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四知”和交通文明“四让”,才能真正实现和谐的交通环境。 行吗?

从丰田汽车召回谈汽车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关键词: 三包;汽车缺陷;召回; 维权  内容提要: 丰田汽车由于刹车装置存在质量问题在全球范围发规模召回,但其在美国和中国对待消费者的召回方案却大相径庭。其原因是有些观点对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称《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质量法》)的不当理解;但同时我国相关法律也确实存在不够清晰明确的问题,而对法律法规的曲解导致了丰田公司对我国消费者采取区别对待的召回方案。本文试图纠正公众对我国相关法律的误读、梳理我国现行法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一、丰田汽车在美国召回的方案及受到处罚  丰田汽车2009年底由于加速踏板存在缺陷在美国召回430万辆不同种类的车型。按照美国联邦法律,汽车制造商如确定车辆存在安全缺陷,必须在5天内告知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并迅速采取召回行动。由于丰田公司未能及时通知美国政府有关汽车缺陷,并采取召回措施,美国交通部于2010年3月5日宣布拟对丰田汽车公司处以超过1600万美元的最高罚款。这将是美国政府向汽车制造商开出的有史以来的最大的一笔民事罚款。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已于2月16日要求丰田公司上交与大规模召回相关的文件,包括产品数据、客户投诉等信息,以期查明丰田公司在知晓车辆存在安全缺陷后多久才宣布召回。  美国丰田汽车销售公司与美国检察部门研究后,决定对受召回事件影响的美国所有丰田和雷克萨斯车主提供额外服务。此项额外服务主要针对担心汽车送往维修前行驶安全的丰田车主,其中包括为车主提供经济赔偿。这样的赔偿在美国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根据《美国法典》第49编第301章中对于“缺陷与违规赔偿”中的“赔偿方式”的规定,如果机动车或配件存在缺陷,可供制造商选择的赔偿方式包括修理机动车、以等价机动车更换、减去合理折旧退车等。“制造商赔偿规划”条款规定,机动车制造商应该赔偿购买者在修理、更换、退车等合理期间内带来的成本。  二、浙江省工商局依据地方性法规要求丰田汽车公司公平对待浙江的汽车消费者  丰田中国公司在我国境内实施了召回。而在我国,丰田公司给出了与美国不同的召回方案,我国丰田车主只能自驾缺陷汽车至4S店去完成召回。而由此产生的相关应交通费用及经济补偿,丰田公司以我国法律没有相关规定为由拒绝赔付。  丰田公司对中美两国消费者提供不同的召回服务,引起了我国丰田车主的普遍不满。浙江省工商局在3月14日发布了《丰田召回事件浙江消费维权措施通报》,后与丰田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要求丰田公司对消费者因此召回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经过浙江工商局释法明理,丰田公司作出承诺对我国浙江地区消费者实行补偿措施,但两天后,丰田公司高管出尔反尔,表示丰田公司仅提供免费三选一服务,不向消费者提供补偿。在浙江工商局要求丰田履行承诺下。丰田公司了最终向浙江部分消费者提供了每人约三百元人民币的补偿。  在此次丰田汽车召回事件中,浙江的消费者得到了丰田公司的赔偿,是根据浙江省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实行“三包”的大件商品,应当由经营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上门服务或者负责运送;经营者要求消费者运送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费、误工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而2000年出台的《浙江“三包”商品目录》则进一步明确规定,汽车属于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其三包期限为“一年或5万公里”。浙江省是目前唯一的将汽车纳入三包规定的省份。  三、正确解读和适用《消法》第45条及《质量法》第41条  1、《消法》第45条明确规定了经营者的三包义务  有人认为浙江消费者之所以能够获得丰田公司赔偿,原因在于浙江的地方性法规对汽车产品有三包规定。而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对汽车并没有明确的三包规定,其他地方也没有汽车三包的地方性法规,因此我国其他地区的消费者就无法要求丰田公司对损失进行赔偿。事实上,这是对我国法律的误读。《消法》第45条完全可以作为相关法律依据,解决召回赔偿问题。该法第45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根据该规定,产品三包分为国家规定三包和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约定三包。尽管汽车并未没有国家规定的三包,但通常经营者都会与消费者约定在一定期间内进行免费修理,丰田公司与消费者约定两年或5万公里内实行免费修理。该约定虽然未完整涵盖“包修、包换、包退”等三包服务,但明确约定了经营者的包修义务。而《消法》中对三包的规定是并列的,而非递进关系。事实上,三者都是售后服务的一种方式,并不互为条件。也就是说虽然经营者与消费者仅约定了包修,但也是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对三包的一种约定。众所皆知汽车是大件商品。对包修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丰田等汽车厂家与消费者都有一定期限内包修的约定,因此约定的三包也可以适用《消法》的相关条款,经营者在其约定的三包期限内应对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为降低成本,缩短研发时间而导致的产品缺陷不能适用《质量法》第41条的免责规定  有观点认为缺陷产品召回不适用民事赔偿制度,根据是《质量法》第41条。事实上这种理解也是对这一条款的曲解。根据《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笔者认为,只有当今科学技术水平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生产者才可以免责。对丰田汽车出现的缺陷不能适用免责条款。第一,并不是所有汽车品牌都存在刹车加速的问题;其次,就丰田汽车来说,也并不是所有车型都存在刹车加速的问题,第三,对于汽车生产者为了竞争而加快新产品的上市,缩短了新产品的研发时间或为降低生产成本,而导致产品的安全出现缺陷的,不能以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而免责。从以上三点结合现现今汽车技术水平及丰田发展的情况来看,丰田汽车的缺陷不能援引产品质量法第41条的规定而免责。四、没有汽车三包的国家规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法律层级低、对违法经营者处罚轻,相关法律、法规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  1、没有汽车三包的国家规定  1986年,国家经贸委等8部委颁布了《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从此“三包”规定成为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行政性规章,并逐步为消费者所认同。1995年,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联合发布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该规定采用了“三包”的运作机制,又兼顾了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三方的利益,并将“三包”的商品范围从6种扩大到18种,明确了“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了销售者对所销售产品的质量责任,而且写明了消费者申诉的途径。但同时该规定列明实行三包的商品目录。在该目录中中并不包括汽车,在以后,相继出台了电脑三包、手机三包等国家规定,汽车产品一直没有国家规定的三包。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汽车消费在我国越来越普遍。2009年我国汽车销量达到48万辆,首次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汽车保有量巨大,消费者遭遇的汽车质量问题也会越来越普遍,迫切需要汽车三包相关法律的出台,帮助车主维权。但汽车三包规定在我国虽经多方呼吁,却因种种原因始终无法出台。汽车消费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丰田召回事件让我们看到应加快汽车三包的国家规定的出台。  2、《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法律层级较底,对违规者处罚轻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制定,并于200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由于该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处罚力度偏轻。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可责令制造商重新召回,通报批评,并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制造商故意隐瞒缺陷的严重性的;(二)试图利用本规定的缺陷汽车产品主动召回程序,规避主管部门监督的;(三)由于制造商的过错致使召回缺陷产品未达到预期目的,造成损害再度发生的。从中可以看出,对于汽车制造商故意隐瞒缺陷的,最高罚款额度仅为三万元。相对于汽车产品的高额利润和汽车召回的高昂成本,制造商完全有可能因违法成本低而超越法律底线。  3、《质量法》对缺陷产品的免责条款的规定容易被经营者滥用  《质量法》也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重要依据。但根据《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该法对缺陷产品的免责条款规定过于宽泛。由于其它原因导致产品缺陷很容易被经营者以科学技术不能发现的缺陷为借口而不承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消法》关于召回的条款过于原则且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消法》也是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依据之一。根据《消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该条款是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依据之一,但在《消法》的“法律责任”一章中,没有规定经营者违反第18条应负的法律责任,这对于蓄意违反规定的经营者来说毫无震慑力。  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建议  我国应借鉴美国柠檬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尽快出台汽车三包法规  随着我国汽车销量的逐年上升,消费者可能要面对的汽车质量纠纷将会更加频繁。我国可以借鉴美国柠檬法的相关规定,尽早出台汽车三包规定有助于消费者在维权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一规定应该包括:车辆7日内可退、15日可换,在包修期内,主要部件因同一问题维修三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可换车等等,这样的三包法规的出台将能解决多年来一直困扰汽车消费者的大量投诉。  其次,提升召回规定的层级,加大行政监管和处罚力度  我国虽然已经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但由于该规定仅是部门规章,层级较低;且囿于《行政处罚法法》及《国务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其所能设定的最高额罚款仅为三万元。罚款数额偏低不足以震慑汽车生产商,因此建议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并将该规定上升为法律或行政法规。加大对违法、违规的制造商、进口商、销售商等的处罚力度,根据具体违法情形的主观过错、严重程度、涉及产品的数量、销售价格等,确定处罚。明确召回的汽车生产者对车主的补偿机制。对于同样的缺陷问题,召回的方式应该一样,要公平地对待缺陷汽车的消费者,缺陷汽车的生产者要对因汽车召回造成误工、误时、交通费等合理费用的汽车消费者进行合理补偿、赔偿。国家要对汽车召回进行全程监管,使召回制度得以有效实施  第三,《消法》在修订时,笔者有如下建议:  一、应该明确不以价值大小作为认定消费品的标准,应将房屋、汽车等相对价值较大的产品纳入到《消法》的适用范围内。  二、在该法中加入缺陷产品召回听证、处罚制度,明确相应的惩罚措施,并着重要求其具有可操作性。  三、对于第45条,笔者认为应该修改为对实行三包的商品,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而不区分所谓的大件商品或一般商品。  四,要增设惩罚性条款  尽管将要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47条明确规定了对缺陷产品造成损害的惩罚性赔偿,但《消法》在修订时仍应明确引入,并增强惩罚性赔偿的可操作性。  五、赋予消费者保护组织诉讼的主体地位。  在丰田汽车召回事件中,丰田公司向中美两国消费者提供的召回服务差别很大。丰田公司对待同一件事,却有不同的解决方案,这对我国的丰田车用户非常不公平。但我国丰田车用户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成本将会非常高。如果赋予消费者保护组织可以自己的名义代表不特定多数的消费者起诉,可以更充分地发挥消费者保护组织的作用。针对当前消费者维权难的现状,可以考虑创设以消费者保护组织为主导的公益诉讼,赋予消费者保护组织诉讼主体地位。当面对不特定多数消费者利益受损时,消费者保护组织作为诉讼主体代表众多消费者诉讼能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通过丰田汽车召回事件,可以看到我国相关法律的不足之处。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写作,可以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能够推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

汽车运动  汽车运动的起源:“赛车”一词来自法文(Grand Prix),意思是大奖赛。在国外,汽车比赛几乎与汽车具有同样长的历史。今天,各式各样的汽车比赛被统称为现代汽车运动,它是世界范围内一项影响较大的体育运动。多姿多彩的汽车运动使这一冷冰冰的钢铁机器充满了柔情蜜意,同时,汽车运动的激烈、惊险、浪漫、刺激,不仅仅使成千上万的观众为之痴迷,而且还使世界汽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  汽车运动是指汽车在封闭场地内、道路上或野外比赛速度、驾驶技术和性能的一种运动项目。19世纪80年代,欧洲大陆出现了最早的汽车。汽车运动也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而兴起。从第一辆汽车被生产出来到第一次汽车比赛的举行只不过十年的时间。起初,汽车比赛的目的只是汽车生产厂家为了检查车辆的性能,宣传使用汽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汽车生产厂家积极资助,推销其产品。1894年,Le Petit 日报的Pierre Gifard组织了世界上第一次汽车比赛,线路由巴黎到鲁昂(Rouen),共80英里。这次比赛远不及今天大奖赛扣人心弦,引用当时的话说“without danger, easy to handle and cheap to run!”。  汽车运动的魅力:与通常的体育运动相比,汽车运动不仅是车手个人技艺、意志和胆量的竞争,而且是汽车设计、产品质量的角逐,这种独具特色的双重性运动,更能体现人类精英与高新科技最完美的结合,体现人类对自然的征服能力。有了具有高科技产品的汽车公司做后盾,有了拥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大企业集团的资助,再加之热心汽车运动的人们的积极参与,这就是汽车运动能够经久不衰的关键所在。汽车比赛不断推动着世界和各国汽车工业的技术革命,而汽车工业的日新月异的变革又推动了汽车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运动自始至终围绕交通车和专门特制赛车这两大类车种发展。有钱人驾着刚刚问世不久的汽车,炫耀他们的“绅士派头”已成为历史。如今汽车甲级赛(即F1)驾驶员,他们身穿类似潜水员潜水服的长袖防火服,头盔和宇航员戴的差不多。  现在的汽车赛已完全成为一种职业活动,出现了空前繁荣的局面。在赛车场,那些五彩缤纷的赛车,随着一声令下,竟相出发,开足马力冲向前方。车手门你追我赶的争先表演,赛车如万马奔腾一泻千里而过的彩场面非常壮观,这对20~30万的现场观众和数以亿计的电视观众来说极丰富刺激。  汽车运动的魅力可以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有助于改善汽车的性能; 是强化的道路实验;动态车展最佳广告;促进汽车大众化。  汽车赛是集人与车为一体的综合较量。与通常的体育运动相比,汽车运动不仅是车手个人技艺、意志和胆量的竞争,而且是汽车设计,产品质量的角逐。这种独具特色的双重性运动,更能体现人类精英与高新科技最完美的结合,体现人类对自然的征服能力。  作为一项群众性体育活动,赛车不仅体现着技术革新的步伐,也体现出人类驾驭自然的能力。它壮观而激烈,充满着冒险的情趣,因而激起越来越多人的狂热。每次大奖赛到来,总有成千上万的爱好者趋之若鹜。英国以每张1500美元的往返机票组织人们前往巴西观看汽车大赛;葡萄牙人和意大利人则成群结队地乘火车奔奥地利观看比赛。联邦德国、英国和南非,是甲级赛车的会聚之地,每次都有不下10万人前往观看。  汽车赛是车战?商战?金融战还是科技战?谁也无法说清。它那丰富而又复杂的内涵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项体育运动。总之,有了具有高科技产品的汽车公司做后盾,有了拥有雄厚经济实力的企业集团的资助,再加上热心汽车运动的人们的积极参与,这就是汽车运动能够经久不衰的关键所在。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汽车的理解和认识也在逐步加深,作为汽车产业链的下游环节,汽车运动产业近年来开始在国内落地生根。“热衷于汽车运动的人越来越多,除了喜欢观看汽车赛事外,中国职业车手的队伍也在迅速壮大,他们已经开始出现在国际顶级汽车赛事中。”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有关人士表示,汽车运动已经成为一部分中国老百姓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观看各类汽车赛事更是成了都市时尚人群的生活方式。  记者从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了解到,随着F1、GT这样的世界顶级汽车赛事相继落户中国,中国国内的各项汽车赛事近年来也风起云涌,诸如全国汽车拉力锦标赛、全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全国卡丁车锦标赛等一系列赛车运动,已经在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的年度赛程上被排得满满当当。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8月23日国产汽车品牌吉利与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握手,成为亚洲吉利方程式国际公开赛的汽车赞助商,为大赛提供车辆赞助。目前,亚洲吉利方程式国际公开赛是国际汽联认可的国际方程式赛事,并成为中国最高级别的方程式赛事。  国际上的汽车赛事已经形成了成熟而完整的商业价值链,其所带来的市场回报相当诱人。以F1为例,据历年来的保守统计,国际标准的F1赛车场每年仅车赛就可吸引数以万计的人从世界各地汇聚而来,每场比赛现场观众可达到20万到30万人,而每张入场券的价格通常在100美元到2000美元间不等。其次,F1大赛向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转播,世界各大报刊都报道每场比赛赛况,其所吸引的观众和读者可高达60亿人次。F1历年经济数据表明,企业跻身赛车运动,利用赛事推广的市场回报率远高于其他的市场推广方式。  随着中国汽车市场景气的提升,加之外来汽车文化的强力冲击,有报告预测,如果在我国大力发展汽车运动产业,由此会带动整个中国的汽车产业,并将最终为我国GDP增长做出重要贡献。汽车运动的直接效应体现在汽车销售、零配件销售、驾驶培训等领域,间接效应体现在因赛事而产生的媒体直播、旅游等,所涉及的行业不下数十个。  尽管国内的汽车运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但应该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国的汽车运动还处于起步阶段,经济回报十分有限。原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主席石天曙认为,以目前国内注册的30家俱乐部,400多辆赛车,以及每年四站汽车拉力锦标赛、五站卡丁车赛的基础,还无法形成产业化发展的实质意义。  我们更应该看到中国赛车运动的软肋所在:资金、技术、人才这三方面的缺一不可。  资金是关键既然赛车运动被称为“烧钱”运动,勿需质疑,资金成为赛车运动发展的最大瓶颈。无论是F1这样的国际赛事,还是AGF、CCC等亚洲赛事,是否有足够的赞助商和赞助金额是一支车队生存壮大,赛事顺利进行,推广达到预期效果的关键所在。  技术是保障一个没有自身核心技术的车队或者厂商,是无法在赛车世界里觅得一席之地;同样,一个在汽车行业没有自主研发能力的国家,也是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赛车大国。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赛车运动较发达国家相比,一开始就多少有些“先天不足”,不具明显优势的核心技术已经成为制约中国赛车运动发展的最大障碍,且这种软肋并不能单纯依靠市场推广和商业运作来弥补。  人才是持续性发展的前提对于赛车运动而言,最为稀缺的是车手资源,据不完全统计,每年获得国际汽联超级驾驶执照的人,全世界恐怕就只有10多人,且多数是来自欧美、日本等汽车运动发展较为发达的国家。虽然中国的赛车运动还存在资金、技术、人才等软肋,但是06的AGF、CCC等赛事已经向全世界证明了国人在赛车运动方面无可限量的潜力,正是这些潜力将使得中国赛车运动“钱途”光明,最终会跻身于世界赛事之列。

物流法律法规论文1000字开头

通过对物流法律法规的学习我对相关的只是有了比较系统和全面的认识。首先,物流是干什么的呢,要先明确一下概念啊,物流是指为了满足客户的需要,以最低的成本,通过运输、保管、配送等方式,实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相关信息由商品的产地到商品的消费地所进行的计划、实施和管理的全过程。 现代物流起源于美国,发展于日本,成熟于欧洲,拓展于中国,这是现代物流历史发展的一条公认的轨迹。随着我国经济和科技的发展,随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和上海洋山国际深水港的开发,我国的现代物流产业一定会以跨越式发展的强劲速度,赶超西方现代物流发达国家的水平。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任何一个领域的秩序的建立都离不开法律的调整和辅助,尽管物流还是一门新兴学科,但由于它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综合实力的提高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而受到企业界和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其中当然包括法学界。中国现代物流发展中的法律环境是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物流的立法层次较低,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以及我国加入WTO后物流国际化发展的需要。理论上也很少有对物流法进行专门的研究和探讨,对物流法更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从而无法更好地指导物流实务,规范物流参与者的行为。因此,急需在理论上研究物流法的基本范畴和构造物流法的体系,以便通过法律分配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调各方的利益。 从现实看,目前很有必要通过制定法律,对从事物流服务的主体及物流企业进行规范。其中重要的环节就是对物流市场实行准入制,物流企业门槛低或者把关不严,是目前运输市场出现混乱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市场准入的目的就是要限制一些不具备基本条件也打着物流旗号企业进入物流业,搞不正当竞争,破坏物流市场的健康发展。对市场准入的条件,一般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有无开展物流的必要的物质条件;二是有无必要的人才;三是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从这里也可看出,我国推行物流标准的重要意义。如从人才的角度分析,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助理物流师、物流师、高级物流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行业认证,可以说是为今后推行物流市场准入制度准备人才条件。另外,通过准入制来实现物流企业的规模化经营。因为只有具备一定的规模,才能实现最经济的、最有效益,才能形成良性竞争打下良好的基础。总的来说,物流要通过法律的约束和协调,才能做到有条不紊,经久不息。

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我爱法懂法不做法盲。1000字了

现代物流作为一种先进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技术,愈益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和利润源泉。加快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大力推动企业营销方式创新,对于工商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迎接加入WTO后分销服务逐步放开的挑战具有重要意义。下面,结合工作实际,简要分析一下当前我国物流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如何加快我国物流业的发展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 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传统营销方式和物流管理有了改变,无论是工商企业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还是物流部门的服务和管理水平,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对现代物流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尤其是国外工商界大企业普遍采用“零库存”等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做法,使越来越多的工商企业意识到,必须把仓储、运输、包装、装卸等物流环节从生产企业中分离出来,由社会专业化物流部门承担,以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深圳将物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第三大支柱产业,规划建设平湖物流基地等八大物流园地区。大连提出,要把大连建设成为现代化物流基地和电子商务中心,并采取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和政策。今年以来,国内兴起物流热,企业巨头们不约而同地盯上了第三利润源——物流。海尔成立了物流推进部,美的投资500万元成立物流有限公司。但从总体上讲,目前我国现代物流发展还比较缓慢,虽有相当数量的仓储运输物流企业,但其服务、技术、规模等难以满足工商企业的需求,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物流发展缺乏整体规划,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物流管理比较分散,工业、交通、内贸、外贸等部门各行其事,形成盲目发展的混乱局面。二是物流企业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没有形成大型的、有实力的、拥有跨地区甚至全国性网络的物流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物流服务功能比较单一。三是物流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较差,物流环节的运输工具、承载设施、设备的标准和规范不统一,导致物流无效作业环节增加,物流速度降低和物流成本上升,影响了物流的效益和竞争力。四是物流资产存量很大,但没有得到优化配置,利用率较低;物流设施相对比较陈旧,技术水平低,闲置比较严重。五是物流配送建设与电子商务发展不相适应。目前,网络技术发展很快,但物流配送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影响到电子商务的推广和应用,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我国加人WTO在即,人世后,包括物流在内的服务贸易领域将逐步对外开放,国外先进的物流企业将进入我国,国内物流企业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发展现代物流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从总体上看,我国企业实施物流改造、发展现代物流配送的宏观条件和商业机会均已具备。物流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已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一些地方和企业已在进行大胆实践和探索,开拓现代物流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我国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力已不存在“瓶颈”制约,局部还有过剩,使开展现代物流运作成为可能;商品供过于求,商界竞争激烈使现代物流创造价值成为现实;现代信息技术为物流管理提供了系统支撑;国际国内专业物流公司的成功经验可直接借鉴;这些都是加快我国物流配送业的有利因素。 发展现代物流配送,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需要。过去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几乎每个工业企业都建立了仓库、车队负责包装、运输等业务,大而全、小而全、粗放管理问题比较突出,造成企业原材料和产成品库存过大,占压大量资金;自备仓储和自备运输利用率低,成本过高;销售配送体系不健全,产品实体分配效率不能满足售后和服务要求。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集中精力发展其核心业务,对传统的物流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提高物流管理的社会化和组织程度,变粗放管理为集约经营,才能使企业真正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发展现代物流配送,是适应加入WTO,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需要。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地区,约1/3的物流运作是承包给第三方的,发达国家甚至达5-8成。而我国的物流服务行业竞争力很弱,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优势和资本优势,服务质量与国外企业相比也存在着很大差距。加入WTO后,根据协议,我国将进一步开放物流服务行业,国外成熟的物流企业会大举进入我国,因此,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和我国加入WTO的挑战,实施物流改造,发展现代物流配送是企业参与竞争,赢得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 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对策建议 做好物流发展总体规划,实现物流整体效益最优化。国家应尽快研究制定全国物流业发展的近期、中期和长期规划,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一些亟待解决的领域,形成配套的综合运输网络,完善的仓储配送设施和先进的信息网络平台,改变目前我国物流业各部门互不协调、重复建设的现状。特别要充分利用大中城市的地理优势和经济实力,规划建设一些大型的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以形成比较完整的全国性物流网络,推动物流业向集团化、联合化、规模化发展。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现代物流体系建立的前提是必须要有先进的物流基础设施。国家应把物流产业列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加强在物流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力度,给予贷款、税收、引进等优惠支持。同时要合理利用我国商品物流配送领域存量资产,加强现有仓储、运输工具等的组织与整合,鼓励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功能整合,用活用好现有物流设施。调动物流企业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对现有物流设施进行改造,提高现有物流设施的技术水平,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防止出现新的重复建设,造成资产闲置和浪费。 3.完善物流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的物流法律法规和标准是物流业健康发展和规范行业发展秩序的要求。要对现行的与物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进行梳理、清理,根据加入WTO的要求,修订和完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能力,避免市场混乱、竞争无序。同时,为适应国际贸易的要求,增强竞争优势,应研究制定物流业发展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实现物流活动的合理化和现代化。 加强物流管理的研究和人才培训,努力扩大国际合作。目前国内已有不少部门和大专院校设立了专门的物流研究机构或科研项目,但这些工作大都是分散的、独立的。物流业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在统一协调、科学规划的指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别按照系统发展的要求开展技术、经济和管理等专业化的研究,才能使我国物流业发展走向健康轨道。政府部门要组织有关科研教育单位的专业力量,分别对企业物流、社会物流的技术、经济、管理等问题开展系统的研究。以这些大专院校为基地,加大物流管理技术知识的普及、宣传和教育,为国家和企业积极培训物流方面的专业人才。应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物流理念和物流技术,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定期举办国际性的物流研讨会,促进我国物流业的发展。 5.加强组织和协调。物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政府部门要加大组织和协调的力度。建议由国家有关经济综合部门牵头,交通、铁路、外经贸等有关部门参加,设立具有统一协调职能的高层次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国物流业发展,通过政策引导、改进管理、强化服务,为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 6.选择重点企业进行试点。推行现代物流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先试点,通过试点培育典型,总结经验,探索适合中国国情和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流管理体制和方法,全面推进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追问: 是 物流法律法规 啊? 回答: 是啊我就职知道这些了如果不行我也没有办法了

我国是法治的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