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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法学评论省级期刊吗

发布时间:2024-07-02 04:12:09

岳麓法学评论省级期刊吗

1. 《中国法学》 2. 《法学研究》 3. 《法学》 4. 《法学评论》 5. 《中外法学》 6. 《现代法学》 7. 《法商研究》 8. 《法律科学》 9. 《法学家》 10. 《政法论坛》 11. 《人民检察》 12. 《河北法学》 13. 《法制与社会发展》 14. 《政治与法律》 15. 《环球法律评论》 16. 《比较法研究》 17. 《法学杂志》 18. 《当代法学》 19. 《人民司法》 20. 《法律适用》 21. 《法学论坛》

1、法学研究 2、中国法学 3、法学 4、法商研究 5、政法论坛 6、现代法学 7、中外法学 8、法学评论 9、法律科学 10、法制与社会发展 11、法学家 12、比较法研究 13、环球法律评论 14、当代法学 15、法学论坛 16、政治与法律 17、河北法学 18、法学杂志 19、法律适用 20、 行政法学研究 21、中国刑事法杂志 22、人民司法 23、华东政法学院学报(改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4、人民检察 25、知识产权 26、中国法医学杂志 27、中国司法鉴定来源:

法学院简介 1、办学历史法学教育在湖南大学已有百年历史,享有"千年学府、百年法学"之美称。1904年,湖南仕学馆就设有法政速成科。1926年,湖南大学正式设立法科。1941年设置法律系,1945年改称湖南大学法学院,1953年全国高校进行院系调整,湖南大学文、法等学科被并入到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湖北经济学院、中南政法学院等学校。1987年原湖南财经学院设立经济法专业,1988年建立经济法律系,1995年由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获得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原湖南大学恢复法学专业的招生,2000年新的湖南大学恢复组建法学院。2、师资水平 法学院现有专业教师56人,其中博士生导师8人,教授16人,副教授2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0人,在读博士的教师1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名,教育部"新世纪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人。省级跨世纪学术带头人3名,湖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4名,有多位教师在中国法学会及全国性法学专业研究会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等职。另外,聘有国内外知名学者近20人为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定期来校讲学。3、学科建设 法学院学科发展已形成以经济法为龙头,人权法为特色的学科门类齐全,全面发展的态势。05年获得经济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实现了湖南大学法学学科建设的历史性突破。同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法理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宪法行政法学7个法学硕士点,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经济法学科现有教授8人,副教授9人,形成了4个稳定的研究方向和比较完备的学科梯队。2001年,经济法学科被批准为湖南省重点建设学科。2003年,经济法课程被批准为湖南省重点建设课程。在发展经济法学科的同时,民商法学、法理学、国际法学、刑法学、环境法学等学科都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学院现拥有一万一千平方米的法学楼,设有法理学和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八个教研室,一个国家级司法鉴定中心,一个多功能模拟法庭,一个法律图书馆,一个电子阅览室。4、科学研究 法学院现有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经济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所、民事法暨科技法与国有财产法研究中心、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网络法研究中心等多个科研机构。法学院近五年先后承办了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大会暨学术讨论会、全国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年会、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年会、经济法基础理论研讨会、民商法、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互动与发展高级论坛、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第二届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三次工作会议、"中国仲裁制度的发展方向"研讨会等学术会议。全院专业教师参加校外学术交流活动150余人次,校外专家来校讲学300余人次,与瑞士弗里堡大学、世界宪法学会、香港大学、台湾东吴大学等大学进行了有关项目的合作研究和广泛的学术交流。 2000以来,获得各类社会科学研究课题110余项,其中国家重点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项,国际合作项目18项,省部级课题80余项,科研经费达400万余元,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30余项,公开发表论文800余篇,其中权威刊物40余篇、核心刊物400余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论文90余篇,主编或参编教材著作100余部。创办了法学理论读物《岳麓法学评论》,另有"岳麓法学文库"出版问世,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和好评。5、学生培养 秉承湖湘文化传统,凸现现代法治精神,发掘法学历史资源优势,形成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本体,法律职业培训为辅助的多层次办学体系。以理论法学为基础,经济法学为龙头,人权法学和社会办学为特色,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实现通才教育,秉承了"规范、务实、创新、发展"的办学精神,适应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法律科学发展的整体态势,引导学生向多向度和个性化发展,培养具有千年学府的历史印记、百年法学的思想性格、法治时代的精神风貌 ,忠于宪法和法律的高级法律专门人才。现有在校本科生800余人,研究生500余人,学生毕业后主要在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大、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工作,近几年学生就业率达95%以上,历届毕业生获得了用人单位和社会各单位的好评。

楼上的,别人问的是湖南师范大学的法学院,又不是湖南大学的法学院~~我是师大的,我告诉你撒~~师大的法学院一般般~~毕竟师大是"师范大学",以"师范教育"见长,法学院里面都是非师范专业,不过法学院出了个李双元教授,听说挺牛的,应该还不错~~~不过我要说的是,你学的是自考,不可能由李双元教授来教是不?所以~~~嘛~~还是那句"一般般"~~~

岳麓学报期刊投稿

如果说比较有吸引力的话,省级期刊的要高一点。望采纳

兰大政治学报的吧,应该难度不大,有一定的公认度!

《中国医学创新》杂志是国家级正规医学学术期刊,在万方、维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的网站上均可查询期刊CN号 11-5784/R 主管单位 卫生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58号 财富西环15A05室《中国医学创新》杂志社邮 编: 100054投稿邮箱:

现在网上的子太多了,一般还是问问跟前同事在那发表过吧!我们医院的好多同事都会通过·创新医学网·发表论文,貌似还可以,你也可以试试看,地址在西安高新区唐延路中断旺座现代城D座2106室,要是离得近,可以去社里看看

西部法学评论是省级期刊吗

省级刊物。其实国家级跟省级刊物是没什么区别的,评职称都能用,就是有些单位要求的比较严格,是情况而定得。关于投稿的有什么问题可以再问我。

一般认为 “国家级”期刊,即由中央机关、国务院各部委、中字头的学会(像中国法学会)及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省级”期刊,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 但在实际应用中,有些单位还是存在对国家级、省级刊物的不同划分,并且在职称评聘中也多少用到了这些标准。 从最权威的新闻出版署的说法来看,期刊杂志并无国家级、省级的区分标准,所以如果单位没有特别规定的话,实在没有必要太在乎国家 级省级的区别。 正规刊物,一般有两个刊号,一个是ISSN刊号,也叫国际刊号,另一个就是CN刊号,也叫国内标准刊号。国际刊号不是很难办到的,因为国外对杂志管理得很松散,注册一个杂志社就像注册一个公司一个简单。但是CN刊号则不同,我们国家对杂志登记管理得是很严格的,私人是不允许办杂志的,企业也不可以,只能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而且必须在新闻出版局登记,接受年审等各项审查,在新闻出版局登记的刊物都有一个CN刊号。这就是大多数职称评聘及各院校所最为看重的,否则会被视为地方性刊物或内部刊物,不能算学术成果的

从严格意义上说,期刊杂志并无国家级、省级的区分标准。因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早就声明:中国的出版物,只有正式和非正式之分,没有所谓国家级、省级等的等级区分,壹品优可了解。

如何区分省级、国家级期刊

南海法学省级期刊吗

从严格意义上说,期刊杂志并无国家级、省级的区分标准。因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早就声明:中国的出版物,只有正式和非正式之分,没有所谓国家级、省级等的等级区分,壹品优可了解。

一般认为 “国家级”期刊,即由中央机关、国务院各部委、中字头的学会(像中国法学会)及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省级”期刊,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 但在实际应用中,有些单位还是存在对国家级、省级刊物的不同划分,并且在职称评聘中也多少用到了这些标准。 从最权威的新闻出版署的说法来看,期刊杂志并无国家级、省级的区分标准,所以如果单位没有特别规定的话,实在没有必要太在乎国家 级省级的区别。 正规刊物,一般有两个刊号,一个是ISSN刊号,也叫国际刊号,另一个就是CN刊号,也叫国内标准刊号。国际刊号不是很难办到的,因为国外对杂志管理得很松散,注册一个杂志社就像注册一个公司一个简单。但是CN刊号则不同,我们国家对杂志登记管理得是很严格的,私人是不允许办杂志的,企业也不可以,只能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而且必须在新闻出版局登记,接受年审等各项审查,在新闻出版局登记的刊物都有一个CN刊号。这就是大多数职称评聘及各院校所最为看重的,否则会被视为地方性刊物或内部刊物,不能算学术成果的

一般认为 “国家级”期刊,即由中央机关、国务院各部委、中字头的学会(像中国法学会)及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省级”期刊,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 但在实际应用中,有些单位还是存在对国家级、省级刊物的不同划分,并且在职称评聘中也多少用到了这些标准。 从最权威的新闻出版署的说法来看,期刊杂志并无国家级、省级的区分标准,所以如果单位没有特别规定的话,实在没有必要太在乎国家 级省级的区别。 正规刊物,一般有两个刊号,一个是ISSN刊号,也叫国际刊号,另一个就是CN刊号,也叫国内标准刊号。国际刊号不是很难办到的,因为国外对杂志管理得很松散,注册一个杂志社就像注册一个公司一个简单。但是CN刊号则不同,我们国家对杂志登记管理得是很严格的,私人是不允许办杂志的,企业也不可以,只能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而且必须在新闻出版局登记,接受年审等各项审查,在新闻出版局登记的刊物都有一个CN刊号。这就是大多数职称评聘及各院校所最为看重的,否则会被视为地方性刊物或内部刊物,不能算学术成果的

江苏省法学省级法学期刊

法治现代化研究》(CN:32-186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法制现代化研究《法制现代化研究》是2006年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公丕祥。基本信息中文名 法制现代化研究作者 公丕祥类别 法律目录编辑推荐本论文集收录了中外法律专业的学者和实践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的12篇论文,这些论文都是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变迁及评价”为主题,关于法制现代化方向的研究成果。是法律专业学者的理想文献资料。目录主题研讨:基本权利的历史考察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变迁及评析原苏联东欧等前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基本权利的演变每个人的权利——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与美国民权的历史演变对澳大利亚公民权利概念与实践的历史考察裁判请求权的宪法化与人权的司法保护机制法制现代化的一般理论法制现代化的市民社会基础论析五四宪法:中国宪政现代化的真正起点法制现代化视域中的“军婚特殊保护”英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及其模式特征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探析外国法学与法律发展研究司法审查的全球化家庭法一百年——法律从婚姻领域中的撤出

《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于2017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创刊,CN:32-1869/D,本刊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的特点,其中主要栏目有:专题研究、域外法治、学术动态等。《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的办刊宗旨为: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密切关注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深入开展法治现代化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论研究;深刻把握中国法治国情特点。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栏目设置特稿 主题研讨:人工智能与法治现代化 专题研究 域外法治 学术动态 法治现代化研究杂志特色介绍(不代表本站观点)一、《法治现代化研究》编辑部是《法治现代化研究》合法稿件编审机构;本网站是本刊在线投审稿系统。除此之外,本刊未委托其他任何网站接收稿件;也没有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及个人为本刊组织稿件。二、《法治现代化研究》在线投稿后,勿再向编辑部邮寄书面稿;通过书面形式投稿的,稿件须寄给本刊编辑部,勿寄给编辑个人。三、《法治现代化研究》发表于本刊的文章其版权属于《法治现代化研究》编辑部。对本刊发表的任何文章进行转载、摘登、翻译或集结出版,均须事先征得本刊编辑部的许可。四、发表于本刊的文章其所体现的观点均属于作者个人,不代表本刊编辑部及刊物主办、承办单位的观点。五、本刊为法学专业学术期刊,强调文章具有鲜明的理论性。本刊不刊发以下类型的文章:单纯介绍制度实践或理论观点的文章;会议综述;学术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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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法商研究,政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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