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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学教授发表的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5 15:38:47

香港法学教授发表的论文

2001年以来,在重要、核心等期刊以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80余篇,其中在重要、CSSCI源刊上发表40余篇。代表作为:[1]《论公司设立撤销制度——以《公司法》第199条的适用展开》(独著,26000字),载《中国法学》2011年第2期。[2]《表决权信托制度的源流及在我国的应用前景》(独著,10000字),载《中国法学》2005年英文版。[3]《大陆国企公司化改制后引发的现代公司变型及立法对策》(独著,23000字),载《台北大学法学论丛》第48期(2001年)。[4]《新型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构建》(独著,20000字),载《中国法学》2001年专号。[5]《论商主体的营业能力》(独著,14000字),载《法学评论》2011年第4期。[6]《论营业权入宪——比较宪法视野下的营业权》(独著,22000字),载《法律科学》2005年第2期(《中国法学教育年鉴》[2005年卷]、《中国法学文档》2007年第1期收录,2005年度中国商法学优秀论文三等奖)。[7]《论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的权源结构与运行》(第一,16000万字),载《现代法学》2004年第1期(人大复印《经济法学》2004年第10期全文复印,《中国商法学精萃》[2005年卷] 全文收录)。[8]《公司表决权例外排除研究》(第一,17000字),载《法学评论》2006年第3期(人大复印《经济法学》2006年第10期全文复印)。[9]《商事代理立法模式的比较与选择》(独著,16000字),载《比较法研究》2006年第1期。[10]《论营业自由》(独著,35000字),载《商事法律报告》2004年第1期(2004年度中国商法学优秀论文二等奖)。[11]《论营业行政许可的法律属性与合理边界》(独著,18000字),载《行政法学研究》2008年第4期。[12]《营业准入制度的国别效应分析》(独著,12000字),载《财经理论与实践》2010年第4期。[13]《信托投资机构信托义务的释义与认定》(独著,21000字),载《社会科学》2009年第2期。[14]《论宏观调控法的利益调控位序与层级递进结构》(独著,12000字),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中国经济法学精萃》[2005年卷]全文收录)。[15]《弘扬契约精神 推进法治建设》(独著,18000字),载《比较法研究》2003年第6期。[16]《论保险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与责任归属》(独著,12000字),载《财政理论与实践》2005年第2期。[17]《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草案)条款结构的若干建议》,载《法制日报》2005年2月24日第9版。[18]《论保险合同的成立时间》(独著,9000字),载《财政理论与实践》2003年第3期。[19]《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第二,15000字),载《政法论坛》2002年第6期(CSSCI源刊,人大复印《经济法学》2003年第4期全文复印)。[20]《论我国营业行政许可的制度变迁与改革路径》(独著,11000字),载《财经理论与实践》2009年第2期。[21]《论环境侵权之公共赔偿救济制度的构建》(独著,11000字),载《法学论坛》2004年第3期(《中国民法学精萃》[2005年卷] 全文收录)。[22]《契约精神与宪政》(第二,15000字),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第3期。[23]《债转股及其法律规制》(独著,7000字),载《财经科学》2001年第2期。[24]《论国家股持股主体的归属及管理》(独著,7000字),载《财政理论与实践》2001年第5期。[25]《论国有股权之国家宏观管理模式》(独著,9000字),载《湖南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26]《论经营性国有资产代表人分级梯次结构的建立》(独著,11000字),载《湖南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27]《论〈经济法学〉教材体系的创新》(独著,9000字),载《大学教育科学》2004年第3期。[28]《营业权入宪的源起与比较》,载《比较法与中国》(2005年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7月出版。[2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会法>专家建议稿》(独著,20000字),载《商法研究》2010年第1卷,法律出版社2010年8月出版。[30]《西方国家商会组织的源起与制度范式之比较》(独著,12000字),载《中国商法年刊》(2007年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5月出版。[31]《论我国商会制度的源起、演变与现状》(独著,16000字),载《北方法学》2007年第4期。[32]《国家控制、社会自治和个体自由三维视角下的商会——商会的源起、演变与制度范式之比较》(独著,22000字),载《比较法在中国》(2006年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8月出版。[33]《论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的权源结构》(独著,12000字),载《中国商法年刊》第3卷(2003年卷),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5月出版。[34]《商事代理立法模式的选择》(独著,21000字),载《中国商法年刊》第4卷(2004年卷),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出版。[35]《信托投资机构信托义务的一般释意义》(独著,9000字) ,载《中国商法年刊》(2008年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7月出版。[36]《论公司设立登记撤销的法律效力》(独著,9000字),载《中国商法年刊》(2010年卷),法律出版社2011年5月出版。[37]《股东表决权信托制度研究》(第一,26000字),载王保树主编:《21世纪商法论坛:转型中的公司法的现代化》(2004年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4月出版。

胡玉鸿教授知识广博,思维广阔,归纳能力强,研究问题的视角独特,其新著《法学流派的人学之维》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这是从人的模式层面解构西方法学流派的学术专著,也是国内从人学角度分析与评价传统西方法学理论的尝试。此外,胡玉鸿教授还出版《法学方法论导论》、《司法公正的理论根基》、《个人的法哲学叙述》个人专著3部,主参编《法律原理与技术》等教材、专著10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有30余篇论文为《光明日报》、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登、转载。承担国家及省部级以上课题8项,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6项。曾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教师”及江苏省“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江苏省333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近五年的科研成果:1、《和谐社会视域下的弱者人权保护》,载《现代法学》2013年第2期。2、《以宗教信仰促成社会和谐》,载《学习论坛》2013年第1期。3、《公民美德与公民义务》,载《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4、《法律主体的基本形态》,载《法治研究》2012年第10期。5、《法律实践技艺的定位、标准与养成》,载《法学》2012年第9期。6、《文化强国战略中的法院文化建设》,载《中国审判》2012年第1期。7、《论司法审判中法律适用的个别化》,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2年第6期。8、《社会契约与国家理性》,载《政法论坛》2012年第2期。9、《面对案例指导制度的忧虑》,载《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10、《以自由看待社会管理创新》,载《法学》2011年第10期。11、《法律方法及其实现司法公正中的意义》,载《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12.《以尊严价值模式重构行政执法程序》,载《浙江学刊》2011年第2期。13、《人的尊严在现代法律上的意义》,载《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14、《法律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的尊严》,载《法治研究》2010年第7期。15、《个人独特性与法律普遍性之调适》,载《法学研究》2010年第6期。16、《司法以人为本的几个理论问题》,载《法学论坛》2010年第4期。17、《尊重法律:司法解释的首要原则》,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18、《理论法学在中国 以人为本与法律发展》,载《求是学刊》2009年第6期。19、《以人为本的法律内涵》,载《求是学刊》2009年第9期。19、《“剥夺”与法律上的“弱者”》,载《学习论坛》2009年第6期。20、《人格的概念在法律上是否必需》载《政府法制》2009年第3期。

香港大学教授发表论文

高级职位。终身教授职位级别为高级职位,其职位级别为教授级。他的职责是指导学生的学术研究,教授学术课程,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发表论文,参加学术会议。

饶宗颐 饶宗颐 ,1917年生,字固庵,号选堂,广东潮州人。幼耽文艺,18岁续成其父所著《潮州艺文志》,刊于《岭南学报》。以后历任无锡国专、广东文理学院、华南大学等教授。1949年移居香港,任教香港大学,并先后从事研究于印度班达伽东方研究所,又在新加坡大学、美国耶鲁大学、法国高等研究院任职教授。1973年回香港,任中文大学讲座教授及系主任。饶教授于1962年获法国汉学儒莲奖,1982年获香港大学颁授荣誉文学博士,后任香港中文大学艺术系荣誉讲座教授。1993年为上海复旦大学顾问教授。饶教授学术范围广博,凡甲骨、敦煌、古文字、上古史、近东古史、艺术史、音乐、词学等,均有专著,出版书40种,学术论文过三百篇。艺术方面于绘画、书法造诣尤深。绘画方面,擅山水画,写生及于域外山川,不拘一法,而有自己面目。人物画取法白画之白描画法,于李龙眠、仇十洲、陈老莲诸家之外,开一新路,影响颇大。书法方面,植根于文字,而行草书则融入明末诸家豪纵韵趣,录书兼采谷口、汀洲、冬心、完白之长,自成一格。(摘自《饶宗颐书画》之简历) 饶宗颐,字固庵,又字伯濂,伯子。号选堂。一九一七年生于广东潮安。父亲饶锷,为潮州大学者,著作甚富。幼承家学,未冠整理其父遗著“潮州艺文志”,于一九三七年刊登“岭南学报”,以此知名。一九三五年之一九三七年,应中山大学之聘任广东通志馆专任纂修。一九三九年至一九四一年协助叶恭绰编“全清词钞”。一九四三年至一九四五年任无锡国专教授。一九四七年至一九四八年出任汕头华南大学文史系教授兼“潮州志”总编纂。 饶教授于一九四九年迁居香港。自一九五二年至一九六八年,历任香港大学中文系讲师。高级讲师及教授职。一九六二年获法国法兰西学院颁发“汉学儒莲奖”。一九六三年,曾至印度班达伽东方研究所作学术研究。一九六五年至一九六六年又在法国国立科学中心研究敦煌写卷。 一九六八年至一九七三年应新加坡大学之聘出任中文系教授兼系主任;期间一九七零年至一九七一年,曾任美国耶鲁大学研究院客座教授。一九七二年至一九七三年,又任台湾中央研究院教授。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八年,任香港中文大学中文系教授兼系主任。期间于一九七四年,为法国远东学院院士。 一九七八年退休后,又于一九七八年至一九七九年任法国高等研究院客座教授。一九八零年,任日本京都大学研究所客座教授。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六年又担任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荣誉高级研究员;期间于一九八二年获香港大学颁授荣誉文学博士学位。复获香港中文大学授予中文系荣休讲座教授衔。 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八年曾担任澳门大学客座教授。一九九二年起被复旦大学聘为顾问教授。一九九四年起又任泰国华侨崇圣大学中华文化学术研究院院长。 饶教授有关东南亚华侨史研究的重要著作有:“星马华文碑刻系年”及“新加坡古事记”两种及发表了多篇论文:“新加坡古地名辩正”“秦代初平南越辨”“苏门答腊北部发现汉钱古物”“蒲甘国史零拾”“论述中缅文化关系”“论述中越文化关系”等,为华侨史研究增添了珍贵的资料,又曾于一九七零年就“新加坡古代名称的检讨-蒲罗中问题商议”与许云樵教授,陈育崧先生展开了为期九个月的论战,引起学术界的密切关注。 饶教授是学富五车,著作等身的学者。他知识渊博,精通多种外语。六十多年来,孜孜不倦,在文学,语言学,古文字学,敦煌学,宗教学及华侨史料等方面都取得了卓越的成就。除了专著六十多种外,尚有发表在世界各大学术期刊及各大书刊上的论文,短文和杂文约有四百篇。饶教授为国际汉学界及海内海外弘扬中华文化,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HONGKONG UNIVERSITY

饶宗颐 饶宗颐 ,1917年生,字固庵,号选堂,广东潮州人。幼耽文艺,18岁续成其父所著《潮州艺文志》,刊于《岭南学报》。以后历任无锡国专、广东文理学院、华南大学等教授。1949年移居香港,任教香港大学,并先后从事研究于印度班达伽东方研究所,又在新加坡大学、美国耶鲁大学、法国高等研究院任职教授。1973年回香港,任中文大学讲座教授及系主任。饶教授于1962年获法国汉学儒莲奖,1982年获香港大学颁授荣誉文学博士,后任香港中文大学艺术系荣誉讲座教授。1993年为上海复旦大学顾问教授。饶教授学术范围广博,凡甲骨、敦煌、古文字、上古史、近东古史、艺术史、音乐、词学等,均有专著,出版书40种,学术论文过三百篇。艺术方面于绘画、书法造诣尤深。绘画方面,擅山水画,写生及于域外山川,不拘一法,而有自己面目。人物画取法白画之白描画法,于李龙眠、仇十洲、陈老莲诸家之外,开一新路,影响颇大。书法方面,植根于文字,而行草书则融入明末诸家豪纵韵趣,录书兼采谷口、汀洲、冬心、完白之长,自成一格。(摘自《饶宗颐书画》之简历) 饶宗颐,父亲饶锷,为潮州大学者,著作甚富。饶宗颐,幼承家学,未冠整理其父遗著“潮州艺文志”,于一九三七年刊登“岭南学报”,以此知名。一九三五年之一九三七年,应中山大学之聘任广东通志馆专任纂修。一九三九年至一九四一年协助叶恭绰编“全清词钞”。一九四三年至一九四五年任无锡国专教授。一九四七年至一九四八年出任汕头华南大学文史系教授兼“潮州志”总编纂。 饶教授于一九四九年迁居香港。自一九五二年至一九六八年,历任香港大学中文系讲师。高级讲师及教授职。一九六二年获法国法兰西学院颁发“汉学儒莲奖”。一九六三年,曾至印度班达伽东方研究所作学术研究。一九六五年至一九六六年又在法国国立科学中心研究敦煌写卷。 一九六八年至一九七三年应新加坡大学之聘出任中文系教授兼系主任;期间一九七零年至一九七一年,曾任美国耶鲁大学研究院客座教授。一九七二年至一九七三年,又任台湾中央研究院教授。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八年,任香港中文大学中文系教授兼系主任。期间于一九七四年,为法国远东学院院士。 一九七八年退休后,又于一九七八年至一九七九年任法国高等研究院客座教授。一九八零年,任日本京都大学研究所客座教授。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六年又担任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荣誉高级研究员;期间于一九八二年获香港大学颁授荣誉文学博士学位。复获香港中文大学授予中文系荣休讲座教授衔。 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八年曾担任澳门大学客座教授。一九九二年起被复旦大学聘为顾问教授。一九九四年起又任泰国华侨崇圣大学中华文化学术研究院院长。 饶教授有关东南亚华侨史研究的重要著作有:“星马华文碑刻系年”及“新加坡古事记”两种及发表了多篇论文:“新加坡古地名辩正”“秦代初平南越辨”“苏门答腊北部发现汉钱古物”“蒲甘国史零拾”“论述中缅文化关系”“论述中越文化关系”等,为华侨史研究增添了珍贵的资料,又曾于一九七零年就“新加坡古代名称的检讨-蒲罗中问题商议”与许云樵教授,陈育崧先生展开了为期九个月的论战,引起学术界的密切关注。 饶教授是学富五车,著作等身的学者。他知识渊博,精通多种外语。六十多年来,孜孜不倦,在文学,语言学,古文字学,敦煌学,宗教学及华侨史料等方面都取得了卓越的成就。除了专著六十多种外,尚有发表在世界各大学术期刊及各大书刊上的论文,短文和杂文约有四百篇。饶教授为国际汉学界及海内海外弘扬中华文化,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香港大学女教授论文发表

席慕蓉,蒙古族人,全名是穆伦·席连勃,意即大江河;“慕容”是“穆伦”的谐译。1943年农历10月15日生于四川重庆城郊金刚坡,祖籍内蒙古察哈尔盟明安旗,1949年迁至香港,后随家飘落台湾,1956年入台北师范艺术科,1964年到比利时布鲁塞尔皇家艺术学院进修,入油画高级班。1970年以穆伦为笔名,在《联合副刊》发表作品。七月回台湾,任教新竹师专美术科。其后数年间应邀参加多次省级及国际性之美展。并以萧瑞、漠蓉、穆伦·席连勃等笔名投稿,作品多为散文。1989年九月前往父亲及先母的家乡,初见蒙古高原。 十四岁起致力于绘画,至今仍视之为主要职业。写诗,只是作为累了一天之后的休息。她写诗,为的是“纪念一段远去的岁月,纪念那个只曾在我心中存在过的小小世界”。一个“真”字熔铸于诗中而又个性鲜明。在她的诗中,充满着一种对人情、爱情、乡情的悟性和理解。主要著作:七里香[诗]、无怨的青春[诗]、三弦[小品]、有一首歌[散文]、同心集[散文]、写给幸福[散文]、江山有待[散文]。 [,点击进入]著作:七里香[诗]、无怨的青春[诗]、三弦[小品]、有一首歌[散文]、同心集[散文]、写给幸福[散文]、江山有待[散文]。

席慕蓉,蒙古族,全名穆伦·席连勃,1943年生于四川重庆,祖籍察哈尔盟明安旗贵族。台湾师范大学艺术系及比利时布鲁塞尔皇家艺术学院毕业。她是台湾知名画家,更是著名散文家与诗人 席慕容诗 【一棵开花的树】 【七里香】 【出塞曲】 【抉择】 【初相遇】 【雨中的了悟】 【青春】 【信仰】 【前缘】 【为什麽】 【盼望】 【送别】 【接友人书】【悲歌】 【渡口】 【无怨的青春】 【乡愁】 【爱你】 【与你同行】 【暮色】 【莲的心事】 【请别哭泣】 【树的画像】【禅意(-)】 【禅意(二)】 【雾起时】 【历史博物馆】 【诗的价值】【如歌的行板】 【爱的筵席】 【年轻的心】 【蚌与珠】 【缘起】 【一个画荷的下午】【十六岁的花季】 【惑】 【疑问】 【我的信仰】【山月(一)】 【山月(二)】 【山月(三)】 【无悔的人】 【诀别】 【溶雪的时刻】 【泪·月华】 【远行】 【自白】 【四季】 【为什么】 【短歌】 【青春(三)】 【昙花的秘密】 【距离】 【白鸟之死】 【致流浪者】 【十字路口 【青春的衣裾】 【给青春】 【悲剧的虚与实】 【山百合】 【艺术家】 【永远的流浪者】【试验(一)】【试验(二)】 【悲喜剧】 【出岫的忧伤】 【此刻之后】 【山路】 【饮酒歌】 【际遇】 【诱惑】 【妇人的梦】 【野风】 【结局】 【咏叹调】 【灯下的诗与心情】【揣想的忧郁】 【习题】 【美丽的心情】 【散戏】 【给我的水笔仔】

廖红建教授,女,博士,博士生导师。1962年10月生。任教于西安交通大学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1985年毕业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工民建专业;1987年在该大学获硕士学位;1991~1996年为日本大学和东海大学研究员并获工学博士学位;1996~1998年在西安交通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先后担任土木工程系主任,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副院长;曾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名古屋工业大学,德岛大学,京都大学作高访学者。承担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陕西省自然科学基金、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基金等多项课题;已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和学术会议上发表研究论文100余篇,被SCI、EI收录60余篇。编写专著和教材7册;现为国际工程地质与环境学会会员,国际岩石力学学会会员,任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理事,中国力学学会岩土力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岩体物理数学模拟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环境岩土工程分会理事,陕西省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任《岩土工程学报》、《岩土力学》、《岩土工程界》、《岩土工程师》、《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编委。主要从事岩土工程材料的强度变形特性、本构关系研究,地下空间的开发及边坡稳定研究, 抗震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等。

可以投稿的香港法学期刊

法律类核心期刊表1、法学研究2、中国法学3、法学4、法商研究5、政法论坛6、现代法学7、中外法学8、法学评论9、法律科学10、法制与社会发展11、法学家12、比较法研究13、环球法律评论14、当代法学15、法学论坛16、政治与法律17、河北法学18、法学杂志19、法律适用20、行政法学研究21、中国刑事法杂志22、人民司法23、华东政法学院学报(改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4、人民检察25、知识产权26、中国法医学杂志27、中国司法鉴定

比较好投稿的法学期刊分别是:《法学研究》、《中国法学》。

1、《法学研究》

创刊于1979年,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法学研究编辑部编辑、法学研究杂志社出版的法学刊物。前身是中国政法学会1953年创刊、1957年停办的《政法研究》。综合影响因子为0.644,是CSSCI南大核心期刊。

2、《中国法学》

该杂志是统计源科技核心期刊、CSSCI南大核心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杂志知网显示,《中国法学》被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4-2015)来源期刊(含扩展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2014年版)等收录。

为何说法学是现阶段热门科目

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懂法除了保护他人更多是为了保障自己,因此大部分都偏于喜欢法学科目;也因为法律的热门,导致很多法律学术也备受关注。随着法学硕士,特别是法律硕士的泛滥,越来越多的院校开办了法学、法律硕士,据不完全统计,开办院校高达近300所!

部分法学院校的法学、法律硕士的招生名额远远多于本科生的招生。甚至一些以职业培训为主的,师资力量极度薄弱的高校也办起了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已经不再是关乎人与神的学科,已经泛滥成有几名教授或者副教授即可办起的普通学科。

不想解析那么多,自己看楼下吧

《法制与经济》《法制博览》

香港授课型硕士发表论文

关于香港授课型研究生毕业用写论文吗需要的同学。毕业论文需要一个长时间的准备过程。最好要自己去完成,如果遇到困难,可以找专业的老师去辅导。避免无法通过毕业!

不仅仅是香港,全世界所有大学申请博士都会注重在研究生时期的科研经历,是否有论文发表经历等等。这样的科研背景,第一保证你的研究能力,保证你的实验能力,以及写作能力,这些都是博士阶段最为重要的能力哦。参加一次导师带领写论文的活动,在申请中是大大加分哦。

论文。暑校,即那些夏令营之类的,对申请并没有什么帮助。而论文,则对申请香港的学校研究生课程,有很大的帮助。特别是与申请的研究生专业相关的论文。

哥哥我的是自己写的哦,怎么给你呢。课题选择和国际接轨。想在国际核心期刊发表文献,就必须了解国际研究动态,选择与国际学术研究合拍的课题。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科学研究选题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一定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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