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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高层会谈启示论文发表

发布时间:2024-07-06 21:52:20

中美高层会谈启示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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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哪个老师出的馊主意呀~~~以为是博士论文呀

摘要:随着中美两国又一次高峰会晤的到来,中美关系的探讨再一次进入人们的视野。中美关系现在状况良好,两国领导都已明确表示要共同努力,全力扩大两国合作,提升双方合作水平,他们或者出于真心,或者出于有意,或者出于别有所图,中美两国都将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发展积极合作全面的美中关系,并造福于两国人民和国际社会。理性辩证看待中美关系,才能使我国更好的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关键词: 中美关系 矛盾 共同利益 双赢正文: 几十年来,中美之间既有对抗也有缓和,既有合作也有竞争,经受了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但中美关系仍然克服了各种困难和障碍,在惊涛骇浪中向前发展。中美两国之间的矛盾与分歧,这是美国遏制中国的根本原因,但共同战略利益的存在,这是两国开展合作的基础。美国对华采取遏制还是合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对中美之间共同利益的当今世界,在一超(美国)多强(俄罗斯、欧盟、日本、中国等)并存竞争的现实背景下,政治多极化态势与经济全球化趋势共同发展,以美国为首的霸权主义继续作用于国际舞台,借重合作与牵制防范共同构成了大国间的相互关系。中美两国之间虽然存在着不少的矛盾和分歧,但同时也存在着广泛的共同利益。1.中美两国间的矛盾和分歧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经济发展日新月异,国内各项建设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在国际舞台也有了更多的话语权。中国从那个在大国之间寻求平衡的棋子,转而成为了一个参与到世界格局划分的棋手,在暗流涌动的世界政治舞台上积极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而美国作为当今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虽然经济危机让其大伤元气,但是国家根基尚在,依然是无可争议的霸主。中国的崛起势必会引起美国的警惕,但是中美在地缘政治上并无太大冲突,最容易引起两国摩擦的是能源和贸易等方面,这也是近年来中美一直在争论的焦点。而台湾问题也是一颗埋在中美之间的定时炸弹,台湾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中美之间就一定还会心存芥蒂,无法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2.中美两国相互依存、互惠互利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两国经济贸易互利性很强,发展潜力很大。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美经贸合作乃呈现持续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中国现以为美国第四大贸易伙伴,美国则是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美对华出口每年给美国创造50万个高薪就业机会,中国价廉物美的商品使美消费者每年节省开支200亿美元。除双边贸易取得积极增长外,两国还就经济和金融等问题保持密切磋商和对话,可见中美关系已发展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其中任何一方受损都必将导致另一方受损。 “9.11事件”后美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对中国的态度,对于没共同利益和分歧点的认识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给中美关系友好发展提供了条件。中国与美国虽然在有的地方存在分歧但中国与美国也存在共同利益。中美应努力寻找一条“和而不同的道路”。在共同利益上加强合作,求同存异。3.中美关系稳定的发展机遇事实证明,中美关系的发展给两国人民带来了利益,也促进了世界的和平与发展。近年来,中美关系出现积极的发展势头。中美一致同意要共同推动互利双赢的中美经贸合作关系的发展,对于存在的一些分歧和摩擦可以通过平等协商,妥善解决,不久前召开的第十七届中美经贸联委会所取得的成果就是一个例子。两国在军事、执法、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教育合作有着广阔的前景。在反恐、防核扩散、禽流感防空、能源、环保、抗灾救灾等重要方面的对话与合作也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推进朝鲜半岛核问题六方会谈进程,继续为实现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而努力,可维护世界和平。抓住中美关系稳定发展的良好机遇,大力发展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建立我国的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并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这是一个重要历史机遇,也是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的机遇。 结束语: 中美关系的发展历程,清晰地折射出外交界的一句名言:国与国之间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中美两国从曾经大打出手的死敌,到后来携手抗击苏联的威胁,再到后来的分分合合,无一不是在为本国的利益服务。过去已经成为历史,中美关系一直在起伏不定中缓缓前进。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只有中美两国关系和睦,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才最符合两国利益,有助于达到双赢的结局。

复杂问题简单化,就是经济利益的主题!合作求发展,简单问题有趣化就是一条绳上的蚂蚱,这样写就轻松点

中俄改革启示论文发表

能写。。。。很多范本格式啊 内容的

如何写中俄两国发展现状和前景论 不一样的好

中俄两国元首频繁会晤、及时沟通、深入交流,恰是两国全面战略协作的特殊形式,充分体现中俄两国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高水平与特殊性,有力彰显两国元首之间的良好工作关系与亲密个人友谊,再次证明中俄双方在彼此关切的重大问题上相互支持的力度与默契。每次中俄元首会晤,均对两国关系发展和下一步务实合作进行战略引领、顶层设计和亲自推动,这是新形势下深化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必然要求,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进一步开拓思路、挖掘潜力,有利于保持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始终在高水平上运行,有利于中俄两国发展振兴和维护当今世界与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俄罗斯的改革,是一场失败的改革。当一个国家把民族的命运交给几个看来那样热心的外国谋士的时候,悲剧就已经开始了。最关心自己民族的,只能是生长于斯的自己的精英。这种在居心叵测外国经济学家指导下的改革的结果,举世可见!俄罗斯几乎破了产,民不聊生,曾经尊严的俄罗斯民族沦落为欧洲的三等公民,货币贬值以千倍计,原来还算齐备的工业体系被私有化后崩溃了,大批工厂被荒废,设备被卖了废铁,大批用前苏联创造财富修建的铁路专用线被拆掉卖了废钢轨……如今,俄罗斯只能依靠出卖资源为主支撑经济。

中美会谈翻译差异论文发表

其实最大的特点就是要将当时的那个语境以及含义一定要翻译到位,这也是很多翻译比不上的。

英语课堂教学主要手段有三种,一是: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授课;二是: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讨论;三是:教师与学生融合在一起的课堂授课。《跨文化交际研究》的作者林大津先生认为:相对说来,英美学校比较重视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讨论,而中国学校以教师为中心的讲课几乎压倒了任何形式的学生讨论。前者鼓励“一言谈”,后者习惯于“群言谈”。本文目的就是对“群言谈”与“一言谈”先作分别论述,然后比较两种教学方式的各自特点,最后得出两者应相互借鉴,取长补短的结论,提出以教师与学生融合在一起的课堂授课方式。所以本文主要分以下三个部分论述。 一、中国英语课堂教学的“一言谈” 先看这么一个例子:有一个中国英语教师上的一节英语课。他刚走进教室,全班学生起立:“Good morning, teacher!”.老师说:“Sit down, please!”开始上课,教师见学生个个挺胸拔背,全神贯注,认真听讲,教室里异常安静更是欣喜非常,教师很高兴,笑着说:“Ok, today we’ll learn the new lesson.”于是老师就开始了他的上课艺术,学生就开始了他们的一堂课笔记工作,教室里仍然是“Be quiet!”,老师在讲台上,认真板书,学生认真做他们的笔记。临近下课时候,老师忙说:“Today, we learn so many ideas. After class you must remember all. Now the homework is ………”1这便是典型的中国“一言谈”课堂:由教师一人侃侃而谈,学生埋头做笔记,很少提出什么问题。 (一)与“一言谈”有关的课堂气氛 中国英语教师注重“为人师表”, 教师授课内容仅限于课本及考纲要求,对于一些与考纲相距较远的知识,因时间和考试限制,总是爱莫能言,对于知识点总是有条不稳的罗列在黑板上,让学生按步就搬。老师上课往往着装整洁,神情严肃,一般端立于讲台或跺步于班内。 课堂中,因为课堂教学量的问题,也较少长时间让学生思考一两个问题;对于学生提的问题也只作简短回答;做为英语老师本应让学生多参与课堂的表演,往往不得不化为课后去完成;往往教师上课时会出现一些拖堂,占用课余时间等现象。而且,学生也只是一个劲的抄老师写在黑板上的板书,如果老师不板书就不知道要干什么。常常老师讲得满头大汉,学生抄得筋疲力尽。 总之,中国教师上课大都属稳重型。他们认认真真备课,逐条逐点解释,课堂不说与课文无关的话(许多学校将这一条写进了“教师守则” ),讲究课堂秩序,打手势等非言语表达方式,只作为教学的辅助手段,掌握得比较“有分寸”,极少有什么夸张动作,也就是说,原定的计划要比一时的灵活性发挥重要得多2。没办法中高考的指挥棒牵引着我们。 对于中国学生而言,因为考试成绩作为主要的学习评价和升学依据,报考英语专业的同学,英语成绩要好。学生只能针对考试而学习,上课只能跟着教师围着考纲转,认真听教师讲一些英语语法等内容,仔细做好有关课本知识的笔记。极少花时间去考虑教师讲的是否正确,课本知识是否已经过时等一些与考试无关的问题。 (二)产生“一言谈”的主要原因 首先,英语是时代的产物,我们直到70年代才把它引入国内课堂,才成为我们教学的要求。它在中国产生就是一个很短的时间,它的发展缓慢。当然不可能一下子成为教学的主流。做为承担这一使命的中国英语教师,生长在中国,毕业与中国学校,他们的思想受中国传统的教育很深,何况中国的传统教育是“传道授业解惑”。这一使命自然地把教师摆在了居高临下,无所不知的地位3。再加上中国向来尊崇孔孟之道,“师道尊严”、“子曰诗云”“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天地君亲师”等几千年的教义更是确立了教师在教育教学的主导性、权威性地位。这种地位使教师可以掌握课堂的气氛、控制学习的方向。而学生只能带着尊敬的神情去聆听父亲的教诲。这样,师生之间不是平等讨论者的关系,而是演讲者与听众的关系。这必然导致中国英语课堂教学的“一言谈”局面。 其次,在中国几千年的教育发展史中,不仅教育家,包括国家统治者,在谈及教育问题时,都倾向于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办教育。他们不是不重视教育,而是更多地强调了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影响。现代教育界对教育理解仍与教育史上对教育的理解相似。《教育大辞典》中注释教育一词:“广义的教育:泛指影响人们知识、技能、身心健康、思想品德的形成与发展的各种活动。狭义的教育:学校教育,根据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4这一理解不仅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的教育模式,还影响到我们现在的教育模式。其中狭义的教育定义的“教育者施加影响”说法就为以教师为中心的“一言谈”的教育模式提供了理论基础。 再次,中国教学的“一言谈”不仅有以上的传统因素,也有现实需要。在许多人心目中,英语是一本很重要的科目。升学率历来是衡量学校及个人的尺寸,考试本身又是一个指挥棒,为考试而教,为考试而学,成为一条习惯老路,非走不可。大学生也要通过英语四级考试才能顺利毕业,而考试类型大都要死记硬背一大堆事实材料才能对付过去。听课、记笔记、背笔记,而后才能“过五关,斩六将”,哪有时间搞“群言谈”?5 (三)中国“一言谈”的教学效果 中国“一言谈”英语课堂教学不仅具有知识容量大,对学生要求高等特点,而且在教学的严谨性、严肃性方面都是无懈可击的。这样,在知识上给学生打下了系统扎实的基础,也培养了学生一定的自学能力,对学生的词汇,语法,阅读,以及外语听、说、读、写能力都有很好的帮助。我们也常常听说,华人在各种各样的英语比赛中都数一数二。这些都说明:“一言谈”教育出来的中国学生具有基础知识扎实,学习刻苦,学习目标明确等优势。正是这些优势,使中国人在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得到全世界的公认。 但因为“一言谈”的教学方式,中国英语教师习惯“满堂灌”,使学生养成了只知道被动地记,不爱提问的习惯。从而使他们在学习中习惯于过多地依赖教师和课本,自主学习能力较差。有这么一个笑话,话说一个大专生在一次旅游中,想叫一位“foreigner”照相,不懂得说,尽然用手势比画半天,才让他明白。还有很多类似的话题,有的学生学到中学毕业,最基本的口语都不会,这不能不引起我们英语同行的思考6。 而且“一言谈”还带来了课堂不活跃,老师讲得多,学生思考得少、活动得少的弊端,学生背的功夫好,演讲、表达和动手能力较差。同时也造成学生阅读面不广,查找资料,做课题困难等问题7。最明显的事实,中国学生实际操作水平就不好。 二、美国课堂教学的“群言谈” 也先看下面一个例子:美国中学的一节英语课中,美国教师一进教室,即向全班学生开宗明义“ Today, we’ll learn a story about Mark Twin. Now you may ask each other. Answer my questions. 1.Who is Mark Twin? What did he do? 2.What about the story? 3…”每四个同学一组。学生纷纷聚成小组,有上网查资料的,有七嘴八舌议论的,还有两个小组干脆举行辩论赛,老师也参与讨论,课堂气氛异常热烈。下课铃响了,学生们还在议论Mark Twin的话题,听课的人们觉得纳闷,问老师:“这节课你并没有告诉学生结论啊?”老师答:“我也不知道如何告诉学生?让他们各说其是吧。” 这便是美国课堂教学的“群言谈”。伴随“群言谈”有以下一些课堂氛围:浅谈中美英语课堂教学的差异 来自: 书签论文网 (二)与“群言谈”有关的课堂氛围 英美教师,尤其是美国教师,上课的风格颇具戏剧性。课堂总体气氛比较随便,学生上课可以吃东西,翘二朗腿,有的教师讲课时嘴里还嚼着口香糖。8有一些美国教师,如前面所举的一个美国教师,讲课到兴致处,竟坐到讲台上去,讲得有声有色,全无中国人所看重的课堂仪表。外国教师讲课缺乏系统性,一个问题尚未解释清楚,又跌到另一个问题,有时爱讲与课文内容无关的事。9 美国教师鼓励学生提问,对于学生提问多多益善。提问内容可以是课内的,也可以是课外的。他们认为学生问的每一个问题都是好的、有意义的。他们一贯倡导“没有错误的问题,只有不完善的答案”。由此美国学生很好问,有位北京教师到美国去上课,一节课学生一直问着有关中国的问题,他就整节课回答着问题,备好的教案一点也没用10。美国学生除了好问,他们还积极参与发言,陈述自己的观点。美国学者认为:学生参与发言越多,说明教师上的课就越成功。所以那位北京教师的课虽然简单,但在他们眼里却是成功的。当美国教师遇到无法回答的问题时,总是诚挚地说:“Sorry,I don’t know. Let’s discuss it .”不施瞒天过海之计,必定使学生的思想穿越时空,联想无限11。 总之,英美学校强调学生应多思考,多提问题,鼓励学生难倒教师,乃至超过教师12。 (二)产生“群言谈”的主要原因 第一、这是由美国教育家对教育的理解决定的。翻开教育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教育一词,英语为Education,原语由拉丁这Educare而来,意为引出。言引导儿童之固有性能,使之完全发展也。这是西方教育对教育的最早理解,这种理解使得他们在实施教育的时候,更注意教育的引导作用。在西方教育史上,许多教育家在论及教育问题时,都提倡要适应人的自然发展。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到20世纪的杜威,教育的引导功能被他们发挥到了极致13。 第二,“群言谈”是美国特殊历史的产物。美国于18世纪独立,它是个多种族、多民族、多文化的移民国家,工业起步早,没有经历过封建社会,是个“没有婴幼儿时代,只有青年时代”的国家,因此文化的背景致使其社会多元化14。反映在学校教育中,必然形成课堂教学中建立一种民主、平等的关系。这种关系自然就为师生间的平等的课堂讨论奠定了基础。 第三,美国的国情培育了“群言谈”。美国人口少,学校多,只要交得起学费,每个人都有机会上大学,况且他们不存在统招统配问题,学生完全按社会需要和个人兴趣来选择专业。中途辍学,然后又返回这学校,念完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这也是司空见惯的。文科考试题型,具有需要学生发挥想象,自由创造的论文测试。所以教师上课重启发、重讨论、重形象、重生动,一句话,重“表演” 15。 (三) 美国“群言谈”的教学效果 美国教师上课时,常常把很多时间留给学生来发表意见,并启发学生提出自己的各种设想,最后由老师和学生一起来总结。这样,学生对学习的印象很深刻,而且也提高了他们对学习的兴趣。美国学生学习灵活,业余爱好多,课外活动多,思想活跃,走上社会后,不断“跳槽”(job-hopping),社会适应性强16。 课堂中,美国教师给学生充分时间去思考问题,给他们足够空间去展开想象,给他们足够机会去提出质疑,也放手让他们自己动手去解决问题。故学生自学能力,及他们查阅资料以完成作业,运用资料以进行课题研究,进行社会实践,自己动手的能力都相对较强。 美国的“群言谈”的教学方式采用一对一或随时质疑的对话和讨论等形式,激发了学生的求知和探究本性,使学生在对话与讨论中学会协作,学会聆听别人的意见、发表自己的见解。在这块沃土里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得以滋长。尤其可贵的是,教师时常为学生提供对同一问题用多种不同观点进行观察比较和分析综合的机会,而不求有统一的标准答案。学生从中不仅深化理解了问题并掌握了大量知识,而且提高了自己的认知能力17。 当然,因为“群言谈”课堂教学的不严谨性及其缺乏系统性,再加上课堂教学内容简单、要求较低,所以美国学生会有基础知识不够扎实,有些学生结业后仍不具备起码的阅读和计算能力。再者课堂教学中由于教师给了学生较多的自由,一些学生也易养成缺乏纪律、自由泛散等不良习惯。在各种英语比赛中,中国学生一再走在外国学生的前面。 三、中国的“一言谈”和美国的“群言谈”应相互借鉴、取长补短。 通过对比,我们了解了“一言谈”和“群言谈”各自的长处和不足。两种不同教育观念和方式培养出不同特质的人。如果能把中国人的含蓄和美国人的开放,中国人的刻苦钻研和美国人的创造精神,中国人的脚踏实地和美国人的浪漫、富有想象力结合起来就好了。也就是说,如果中美的课堂教学能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中国课堂授课能在其传授给学生大容量知识的同时,也提高课堂活跃程度,多让学生参与到活动中,多给学生一点活动空间,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让他们善于发问,勇于发言,勤于动手,充分发挥他们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挖掘他们的批判性和发散性思维,;而美国的课堂讨论能在充分发挥学生个性,激发学生个人潜力的同时,也能严格要求学生,让其掌握扎实的基础知识,那我们的教育教学方式就会完善了。这就是我要主张的教师和学生融合在一起的授课方式。 总之,创新教育,终身教育已成为当今教育的迫切任务对于中美课堂教学的比较和分析有助于我们更新观念:在21世纪的中国,教师只传授课本知识已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重要的是要教会学生如何获取知识的方法,提高他们的分析和理解能力。所以,中国需要教育改革,中国需要素质教育。

我觉得染发是自己的审美,翻译也是适合染发的,不能因为自己的工作而使自己的审美还产生变化。

在最近中美高层战略对话的现场翻译走红,她是一名非常高级的翻译官,有着沉稳大气,完整准确的翻译表达,在现场穿着黑色的职业装,翻译风格非常的沉稳,而且身处现场,临危不乱。

中国反垄断启示论文发表

摘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技术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品的使用许可协议因其独占的特征而可能成为损害竞争的威胁。因此,司法实践中出现了针对技术所有者的反垄断诉讼。本文从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入手,分析了两者的立法宗旨及其共同协调发展的平衡原则。 关键字: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利益冲突,平衡原则一、微软公司案件1 、关于Windows 系统的反垄断诉讼美国微软公司研发的Windows 操作系统在全球市场占90%以上的份额。1998年5 月18日,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与20个州的总检察官对微软提出反垄断诉讼,控告微软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妨碍其他软件商与其进行正当竞争。2000年4 月3 日,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做出判决。认定微软通过捆绑销售,将IE浏览器强加给用户,在Windows 操作系统中安装了源代码,排斥了竞争对手。[1]2 、第一屏条款的争论“第一屏条款”(the first screen provision)是微软公司同电脑设备生产商(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s)在许可合同中规定:要求已经安装Windows 操作系统的用户最初启动计算机时,屏幕上必须显示关于Windows 统一特征的(如图标、图标的设计风格和尺寸等)画面。原告称微软通过“第一屏条款”滥用了其对Windows 操作系统软件的独占权利而损害了设备生产商、消费者、其它软件生产者的利益。[2]在这两个不同的案件中,作为原告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认为微软公司滥用了Windows 系统在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的优势地位,损害了其他竞争对手和整个市场的长远利益。而微软公司则坚持自己的权利受知识产权的合法保护。这反映了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独占性这两种法律价值的冲突,是否有一个更好的平衡方法呢,也就是说,在反垄断的视野中,如何能够体现知识产权的价值保护?二、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的利益冲突1 、知识产权的立法宗旨- 给权利人以充分保护知识产权的特点可以概括为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实践性、可复制性五个方面。以本文关注的角度来看,对市场竞争最有影响的就是其专有性。“专有性揭示的是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和支配权所具有的垄断性或排他性。”[3]就微软案件来说,因为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版权的所有者微软公司就拥有了对Windows 操作系统使用的独占性的权利,这是从权利的来源说。在权利的行使方面,由于知识产权以推动社会进步的技术成果为保护对象,因此,大部分的权利人会通过使用许可协议来使其成果社会化。[4] 在这种技术利益最大化要求的驱使下,法律赋予权利所有者以特权,即通过合法交易成为独占者。这种“独占性权利”的行使所获得的价格和合同与在充满竞争的市场条件下的获得是不同的。知识产品一旦被知识产权制度所保护,就意味着排除他人同样的行为。因此,知识产权最终与“非通过竞争而获取的独占”地位联系起来。[5]所以,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可能会被权利人滥用,进而破坏技术的传播和创新。例如,利用知识产权形成经济联合,限制其他竞争者的进入;获取技术市场上的优势地位;或者在许可使用合同中不合理的对被许可人漫天要价,对到期合同之后的技术使用进行限制或者通过索取高价来变相延长合同的期限……这些行为无疑已经偏离了知识产权推动社会进步的本意,也正因为这样,处于相对方的其他竞争者只得借助反垄断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2 、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 保护市场竞争结构的稳定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最为重要的机制就是竞争机制,一旦竞争机制被扭曲,市场就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市场秩序和市场结构就会遭到破坏。源于自由竞争的垄断就是扭曲竞争机制的重要力量。但是,市场机制本身并不具有维护公平竞争的功能,因此,需要建立保护竞争机制的法律制度体系。制定反垄断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和促进交易公平,以实现充分、有效的竞争。对于建立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来说,反垄断法反对垄断,反对限制竞争,反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维护竞争性的市场结构。[6] 在法律层面上,垄断是行为和状态的规定性。垄断首先是一种行为的规定性,反垄断法关注的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只要该行为的目的是限制竞争,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垄断也是一种状态的规定性,它关注市场的集中度,垄断状态实质上是市场已达到或超过法律所界定的企业集中度的下限。因此,即使没有明显的垄断行为,政府有关部门也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变垄断行为为竞争状态,垄断状态本身成为国家强制力的介入点。[7]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反垄断法的“社会本位”使它成为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宪法”,承担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任。虽然大多数情况反垄断法和其相关政策是通过国家公权力实现,但反垄断法自身却是以自由竞争的最佳状态为实现目标。因此,市场经济离不开反垄断法。3 、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一、竞争政策关注短期效率分配或长期效率的程度。如果关注短期利益,则会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行为较为宽容,而如果是注重长远发展则会较为严格的限制其权利的行使;二、市场支配地位是否是因为知识产权而取得。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知识产权权利必然受到反垄断法的规范;三、知识产权自身的经济特性(边际成本很低并容易被盗用)。这一点说明在用反垄断法来分析许可协议条款时,也要注意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合理性;四、许可协议是否应该被认定为横向或纵向限制竞争的协议。[8]在本文列举的两类有关微软公司的案件中,原告无一例外的认为微软公司借助对Windows 操作系统许可使用权的独占,破坏了他们的“竞争权”,因此,应该由反垄断法对微软的行为加以制裁。其中最主要问题是:对于知识产权法特别是版权法中最为核心的商业性为- 许可他人使用被保护的作品究竟应该适用怎样的法律原则。诚然,在技术已经成为市场竞争力核心因素的今天,知识产品所有人独占权的保护范围已经越来越受到反垄断法的关注。如果在契约自由的理念下,完全保护个人的知识产权,就会更多的“微软”案件发生。而如果用反垄断的利刃劈开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对于技术所有人来说,就无疑陷入了一种“无法可依”的危机感,甚至丧失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导致加重社会发展成本。简而言之,一个是反对独占而另一个是授予独占。[9] 对于这样的问题,司法实践做出了不同的回答,理论中也没有定论。三、如何实现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协调发展1 、反垄断法的合理原则反垄断法的意义在于塑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结构,使竞争主体可以展开公平竞争,从而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出于对公共利益的尊重,它呈现出灵活性,不同时期对同一性质的行为态度不同,这是一国之内;而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保护本国的知识产权也就是保护本国的商业利益,这时反垄断法又会支持知识产品的独占性。总之,反垄断法背后的标准就是经济发展需要,从国内市场来说,是消费者利益和公共利益,在世界范围内,就是在和平发展的基础上实现本国利益的最大化。因此,面对形形色色的竞争行为,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基本都确立了“合理原则”。[10]根据合理原则,反垄断法并不是禁止所有的经济联合,禁止的只是那些能够产生或者加强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合并。因此,将合理原则作为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可以使反垄断法更好地适应复杂的经济情况,避免机械的执法可能对正常经济活动造成的消极影响。[11]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规范中,“合理原则”也同样适用。因此,有几个基本的原则不容忽视:首先,不能认为是知识产权导致了市场支配地位;垄断源于竞争制度而非知识产权制度。社会的进步和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本意,所以,并非知识产权的每一种制度都要适用反垄断法。其次,竞争政策应承认知识产权法体系下认可的权利;只有这样,才可以保护技术创新者的热情。最后,尽管存在一些限制竞争的协议,但如果这种协议比没有协议更能促进竞争,则它也是可以容忍的;在没有许可协议的情况下,很可能因为没有任何规定而导致效率的混乱,而且没有许可协议这种推广方式,技术成果的社会化也就成为空谈了。[12]这三个原则表明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承认知识产权的基本调整是基础,进而再与反垄断法衔接。2 、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观从上文的论述可以看出,因为知识产权的独占性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法律界的关注。实践中,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 之后,围绕知识产权的诉讼不断增多,在全球贸易一体化的今天,知识产权和国内国际经济发展相关联是法学研究无法回避的问题。特别是在技术许可中,随着专利申请数量的增多和保护范围扩大,许多企业和研究机构陷入一种尴尬处境,本来可以自由使用的技术落入他人的专利保护范围,成为进一步开发研究和生产经营的障碍。甚至鼓励创新的专利制度成为某些人恶意设置“诉讼陷阱”的工具,阻碍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例如一台DVD ,从部件到零件,其有效专利达1500件之多。我国的生产商要想顺利的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首先要获得外国专利权人的许可,并要支付相当的费用。面对这样的情况,世界各国逐渐认识到必须本着既有利于刺激知识产品的创造又有利于知识产品被公众接近、利用的原则做出具体的制度安排。平衡知识产权人的私权利益与公共利益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石。[13]因此,在知识产权自身的体系中,有很多针对性的规定来协调公共利益。如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专利权中的强制许可。最重要的是,知识财产的保护是有期限的,一旦到期,产品进入公有领域,就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所以,从根本上来说,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都着眼于社会的长远发展。3 、平衡原则- 协调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虽然从我国目前看来,把知识产权领域的问题纳入反垄断的案件并不多,相关司法实践也没有统一标准,但其实二者的冲突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会引起竞争的失衡进而被反垄断法所不容,其次,反垄断法事无巨细的前后审查又会破坏竞争主体意思自治和创新积极性。所以,要寻找一个恰当的标准,就是以竞争利益最大化来进行个案分析,在合同双方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寻找到平衡点。笔者认为这一标准并非可以通过法律明确具体的规定来确立,而基本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我评价和法官的个案认定。第一,首先明确知识产品的管理更多需要由合同法和知识产权法来规范,以保证个人意志和社会创新。“许可使用应该使版权所有者获益:这是设计版权法和合同法的部分原因。在市场上的成功并不能剥夺一个公司通过版权法和合同法的获益。”[14]因此,反垄断并不是反对大企业。大企业由于创新和技术进步形成的垄断不是真正的垄断,创业利润中包含的垄断盈利可以看作是成功者的奖金。这种具有“技术意义上的垄断”的企业由于一方面要同原有技术和产品的企业竞争,另一方面受到潜在竞争的威胁,因此实际上仍处于竞争之中。[15]这段话说明,垄断地位的形成并不一定是消除竞争,垄断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就要更加努力的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消费者将会最终受益。这一点从IT行业的发展就可以得到证明。另外,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反垄断法是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种矫正。这种矫正应该是发生在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例如一方利用其优势地位强加给另一方不合理的义务或价格,导致“强者更强,弱者更弱”,超出了正常竞争可以接受的界限,这才是反垄断法发挥作用的空间。在微软与电脑设备生产商的“第一屏”条款中,微软公司并没有对“第一屏”的画面设置和显示做出过分不合理的约束,也没有限制制造商、消费者对“第一屏”之后画面重新设计。正如COPYRIGHT ,LICENSING , AND THE“FIRST SCREEN”一文中作者的观点,在合同自治的原则下,许可协议不可能仅仅保护许可人的利益。整体看来,许可使用合同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因为双方的利益平衡必然会反映到合同的价格上。取得的权利越多,支付的价格也就越高。德国的瓦尔特?欧根说:契约自由“是不可缺少的,没有来自家庭和企业经济计划的个人的自由契约,就不可能有通过完全竞争来对日常经济过程的调节”。[16]而且,这种“第一屏”条款可以通过降低培训成本、进行质量控制、明确商标标识等方面的作用使消费者得到稳定、低廉的服务,最终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实现社会利益的增加。在“合理原则”的基础上,可以认为“第一屏”条款并不是完全权利滥用的结果。如果一定要将反垄断的审查引入此条款,就会破坏合同的合意,破坏在竞争环境中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进而会付出损害社会技术进步的代价,这是反垄断法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因此,用经济学的方法具体分析合同条款,权衡多方利益,才能找到反垄断法的作用空间。第二,反垄断法不能完全退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只要这种“保护”成为破坏竞争的保护伞,反垄断法就应责无旁贷的对此加以规范,以确保竞争结构的健康发展。事实表明,契约自由有时不能保护市场供求双方的竞争,甚至可以用来消除竞争,卡特尔和其他垄断组织的建立就是例证。企业利用契约自由来建立垄断组织,垄断组织又用契约自由导致强制性的契约。“契约自由”常常成为垄断集团证明他们受到法律保护和享有相应权利的籍口。[17]正因为传统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对于意思自治的过分推崇,才使权利滥用有可能成为合法现象。在知识产权法中,法律赋予了权利人的特权,给知识产品的收益划定了一个闭合空间,只能由权利人独享,自然引发和社会其他利益主体的矛盾。正如本文开头的第一个案例,美国和欧洲的法院针对反垄断诉讼,分别认定微软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做出了不利于微软公司的判决。从这样的事实可以看出,反垄断法面对知识产权领域的独占现象,是完全有理由介入并进行规范的。这是因为反垄断的性质决定。因此,尽管有“排他性”的“私权”壁垒,又有合同自由的说辞,但从社会长远利益出发,还是应该承认反垄断法介入的合理性。第三,本文的结论是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不再单纯地将知识产权作为垄断豁免之列,而是在保护知识产权与防止权利人滥用权利方面寻求一个平衡点;对于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限制竞争行为也应列入反垄断规制的范围中。在对一家公司进行反垄断时考虑的已不只是规模,更主要的是看它是否利用自身规模来限制竞争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18]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在Dell公司案件中表达的看法:“客观的格式标准,通过公正的过程被认可,有一种‘实质上促进竞争的优点’。通过设定标准,可以提高产品的适用性,进而增加消费者的选择,还可以通过投入及经济指标的标准化来降低生产成本。使新的进入者可以根据当前标准生产产品,降低市场准入障碍……”????总体看来,知识产权和竞争政策都关注技术进步和消费者的最终利益。企业希望进行技术改造但至少要防止搭便车行为,所以知识产权保护是必不可少的。而市场主体只有在面对竞争时才有充分的动力进行改造,因此营造一个良性竞争的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所以要平衡不断加剧的竞争和进一步技术改造之间的利益。面对经济生活的复杂性,法律不同领域之间的交叉问题越来越普遍,这时就需要我们正确把握不同部门法的立法深意,推进社会的整体利益发展。注释:[1]2000 年6 月微软公司提起上诉,上诉法院做出判决,基本确认了微软采用反竞争手段维持其在电脑操作系统软件上的垄断地位,但否定了初审法院试图将垄断地位扩展到浏览器软件领域的判决。11月6 日,微软与司法部和原告中的9 个州和解。由于和本文论述关系不大,故不作详细介绍。徐杰、时建中主编《经济法概论案例教程》第204 页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9 月版。??? See Ronald A. Cass : COPYRIGHT, 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资料来源:美国社会科学研究网站 www.ssrn.com[2] 刘平周详《知识产权与物权比较研究》载于《知识产权》2003年第4 期[3] “In keeping with the basic approach of the copyright law ,copyright owners are given great freedom in deciding the terms on which to license their products. After all , the value of the copyright is the ability of the right owner to set terms expected to maximize the return from licensing. ”See Ronald A. Cass: COPYRIGHT, 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4] 笔者并不否认,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有期限并且受合理使用的限制。因此,此处讨论的独占也是相对的而并没有过于偏激的意思。本文全文都是建立在已有的知识产权的制度基础之上,并不是对知识产权本身的质疑,而主要是从反垄断角度和整体社会发展的角度进行一些思考。同时,我也并不否认,知识产权取得的最初,也是在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况下权利人创造性的劳动的结果。[5] “有效竞争”是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目标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竞争被视为实现整体经济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提出这种模式是为了建立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市场结构。作为法律上可操作的目标模式,关键是如何确立一个标准,以评价市场上的竞争是有效竞争。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建立有效竞争的目标模式主要是从规范竞争性市场结构出发。按照德国康森巴赫的理论,优化的市场结构,市场上要有多个竞争者,他们的商品有适度的差异性,且市场的透明度高。王晓晔:《竞争法研究》出版社99年版第73-90页[6] 刘宁元司平平林燕萍:《国际反垄断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9 月版第7 -9 页[7] “To the extent there has been a perceived conflict , however,it seems to stem from four principal areas of uncertainty :(a ) the extent to which competitio policy is about short-run allocative efficiency or long-run dynamic efficiency,(b ) whether market power should be inferred from the existence of an IPR ,(c ) certain distinctive economic characteristics of IPRs , and(d ) whether a particular contract, license,or merger should be regarded as horizontal or vertical. ” See“competition policy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 OECD , committee on competition law and policy, DAFFE/DLP(98)18 http://www.oecd.org/daf/ccp[8] “Discussion of the overlap between antitrust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frequently observes that the former opposes monopoly , while the latter confers monopoly rights. ” See Ronald A. Cass :“COPYRIGHT,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9] “合理原则”、“本身违法原则”是反垄断法的两个基本原则。“本身违法”适用于那些已经被确定为不合理地限制了贸易的行为,因而只看是否有行为的存在,无需对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后果进行调查。一般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协议等。“合理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某些行为构成了对竞争的限制,但又不能适用本身违法原则。是否构成违法须在慎重考察企业行为的意图、行为方式以及行为后果之后,才能做出判断。[10]“Normal competition law, applied under a rule of reason standard,seems entirely adequate for distinguishing between”pro “and anticompetitive tying in cases where the requisite market power is conferred through IPR. “ See”competition policy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 OECD , committee on competition law and policy,DAFFE/DLP (98)18[12]冯晓青《利益平衡论: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基础》载于《知识产权》[14]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5]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6]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7]马洪雨《从“微软”案看反垄断法的发展趋势- 兼论给中国反垄断立法的几点启示》载于《兰州商学院学报》2001年第4 期

本期的关键词是 反垄断 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是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所采取的一种干预手段。 在19世纪末期世界经济的发展进入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反垄断就成为了各国规制的对象,各国均采取严厉的立法来进行反垄断的法律规制。 中国自加入WTO以后也积极担负反垄断的责任。近日推出的互联网反垄断政策就是中国政府防止资本垄断互联网行业的有效举措。 本期分别从法律、行政、马克思主义、新闻传播、体育等多个领域,遴选代表性选题若干篇。让大家通过大家、名家的选题,对“反垄断”这一选题方向有明确的了解,供自己开展学术研究作参考。1.经济方向 消费者隐私管理与垄断平台个人化定价福利效应 摘 要 消费者隐私管理对算法个人化定价的福利效应具有重要影响。通过动态博弈模型分析表明,在消费者具有隐私管理能力且隐私管理成本适度的情况下,个人化定价会实现消费者福利和社会总福利的提高。 因此,对垄断平台个人化定价不应一刀切地加以禁止,而应采用合理推定原则进行个案分析。政府需谨慎直接介入平台个人化定价,赋能消费者的隐私管理能力是最佳的反垄断政策。 同时,应通过立法强化消费者隐私权保护,赋予消费者充分的知情权和自主决策权,并鼓励增强消费者隐私管理的技术开发和应用。 [1]唐要家.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J].消费者隐私管理与垄断平台个人化定价福利效应,产经评论. 2021,12(04):5-212.新闻传播学方向 基于反垄断规制视角的互联网闭合生态发展与路径研究 摘 要 随着互联网的迭代发展和平台垄断广度和深度上的持续演进,互联网生态逐渐从开放转向闭合,并最终形塑为当下互联网的一种生产方式和文化形态。 闭合生态与互联网"双轮垄断"的这种耦合共轭在提升经济效率和促进资源有效配置的同时,也带来了互联网治理和产业发展的双重挑战。 本研究基于互联网反垄断规制的理论建构需求,通过对闭合概念、互联网"双轮垄断"与闭合生态的耦合轨迹、动力的分析和研究,展现了互联网底层闭合形态和应用闭环形态的当下面貌及其逻辑体系,并揭示了该生态轻微化、协同化和竞合化的发展路径。 [2]许俊义.河南工业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J].基于反垄断规制视角的互联网闭合生态发展与路径研究,编辑之友. 2021,(10):56-623.法律方向 平台反垄断的法律标准 ——美国“运通案”的反思与互联网市场界定 摘 要 美国"运通案"是近年来美国和全球作出的关于平台反垄断的最重要案件之一。对美国"运通案"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案件的争议集中在合理规则的适用、双边市场的界定以及反转向规则的竞争效应。美国"运通案"给我们带来若干启示:首先,应注重反垄断中的举证责任与诉讼程序设置,以提高反垄断执法的准确性,降低认知错误成本。 其次,平台反垄断应引入双边市场理论,将双边市场视为同一市场对待,但应降低原告证明存在平台垄断或危害竞争的责任,要求平台承担更高的反证与说明责任。 再次,对于双边市场理论在互联网市场中的界定,应当结合具体商业场景进行分析。最后,平台与互联网企业不仅具有市场主体的性质,而且具有组织市场与重构市场的性质,而传统反垄断法则假设了企业的市场主体身份与市场本身的完善性。简单套用传统反垄断法进行执法,可能会产生平台的反垄断悖论。 [3]丁晓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J].平台反垄断的法律标准——美国“运通案”的反思与互联网市场界定.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21,39(04):77-924.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企业竞争理论与数字经济时代的企业竞争 摘 要 马克思的企业竞争理论是我们理解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竞争的基础和前提。马克思对企业竞争策略的考察和市场竞争趋势的判断揭示了企业竞争的一般规律,但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变化也凸显了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企业竞争理论发展的必要性。 在数字经济时代,产品创新竞争和注意力时间竞争成为企业间争夺剩余价值最重要的两种方式,而"多重竞争结构"的出现也改变了市场从竞争趋于垄断的发生机制。 为了解决当下面临的一些关键性的竞争与垄断问题,必须立足于市场竞争结构的新变化,为企业竞争与市场运行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应对策略。 [4]刘皓琰.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J].马克思企业竞争理论与数字经济时代的企业竞争.马克思主义研究. 2021,(10):83-925.管理学 数字平台垄断趋势的博弈分析及应对 摘 要 针对大型数字平台的反垄断已成为当下急需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通过构建博弈论模型,模拟数字平台垄断形成的特征,揭示出数字平台自我发展有走向垄断、实现资本无序扩张的趋势;同时,与传统工业时代的垄断相比,数字经济时代的垄断的危害除了损害消费者福利外,还包括抑制创新、侵犯个人隐私甚至威胁国家政治安全,因此数字平台领域反垄断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 数字平台反垄断的重点并不在于遏制平台发展,而在于引导其回归推动创新、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本原。数字经济时代的反垄断需要兼顾多元价值目标及各个主体之间的利益,综合协调各部门从多维度对数字平台的运营进行规范,同时对反垄断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并构建数据产权制度,实现对数字平台的反垄断规制。 [5]胡继晔、杜牧真.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J].数字平台垄断趋势的博弈分析及应对,管理学刊. 2021,34(02):38-546.出版方向 数字时代文化遗产机构资源保存版权例外规则:困境与解决 摘 要 由于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文化遗产机构资源保存版权例外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出现了适用上的困境,有必要予以完善。 许多国家已经明确地将文化遗产机构的保存行为纳入其版权例外的范畴,并应数字时代的要求而对受益主体和使用对象、使用的目的和方式、合同条款和技术措施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值得借鉴。 为了使我国文化遗产机构的资源保存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应扩大目前著作权法中文化遗产保存例外各要件的范围,并完善文化遗产机构保存例外的其他相关制度。 [6]王文敏.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J].数字时代文化遗产机构资源保存版权例外规则:困境与解决,国家图书馆学刊. 2021,30(04):39-487.行政学方向 基于加强国有经济视阈的我国政府反垄断监管改革研究 摘 要 企业的垄断行为一直为西方经济理论所诟病,但纵观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反垄断监管的阶段性特征可以发现,政府监管并没有完全按照经济理论进行实践,而是依据不同的经济环境、经济主体展开"双重标准"。 伴随经济的发展与国际化水平的提高,国际资本与跨国公司占据我国的市场份额日益增多,对我国反垄断监管机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而要保证中国企业守住阵地,实现"走出去"的政策目标,必须辩证地认识反垄断监管的"双重标准",以实现经济效率为反垄断监管的目标,通过相机抉择保证我国政府反垄断监管的适度性与灵活性。 [7]唐永军.吉林大学经济学院[J].基于加强国有经济视阈的我国政府反垄断监管改革研究,当代经济研究. 2017,(07):90-968.体育方向 我国体育赛事转播权垄断问题及应对策略 摘 要 通过文献资料、专家访谈、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探讨我国体育赛事转播权垄断问题。研究发现我国体育赛事转播过程中主要存在使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集中销售与联合购买,使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主要原因为我国特殊国情、体育赛事转播的经济性、赛事媒体转播机制以及反垄断法律法规的缺失等;提出健全中国体育赛事转播权反垄断法律法规,重构中国体育赛事转播权收益分配制度,规范中国体育赛事转播相关市场行为等应对策略。 [8]刘亚云.湖南工业大学体育学院[J].我国体育赛事转播权垄断问题及应对策略,体育学刊. 2021,28(02):54-59

论文发表更正启示

论文都总结的话,就要把之前那个看的你说你所那个描述的事件的一个总结,以及你以后要对于这样的发展。

如果发现自己发表的文章有错误的话,最好第一时间和你的编辑联系。

如果这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错误,那么有的会选择得过且过,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一眼看出这个问题的,而且这个问题也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如果这是一个原则性问题的话,那么肯定需要在第一时间解决的,比如是网上发表的话就赶紧更正,如果是纸质版的话,可能就需要出一个更正说明之类的,总之就是不能放任不管的。

首先,启示或者说结论,是毕业论文“起承转合”的最后一个部分,是个“合”字,也就是说,它跟毕业论文中的文献综述是相互呼应的,整篇论文的结构应该是“总-分-总”或者递进与分总相结合的方式,因此,要把“合”字作为写作结论和启示的原则。但是,毕业论文也是分为不同层次和阶段的,本硕博学位毕业论文写结论和启示的时候,三种方式是全然不同的,这必须按照三种不同层次来逐一说明。其一本科毕业论文的结论与启示。本科论文的篇幅一般小于2万字,而结论与启示部分基本写作也仅占一千字到三千字不到的篇幅,本科毕业论文的结论和目的,目的在于简要归纳你在这篇论文当中得出了什么与前人不一样的结果,也就是对照和归纳,说明自己的贡献,以及对后人继续研究的意义和延伸。这个地方的原则是”合于结构“,你可以官话套话也好,但是必须与你前文的经验分析得到的结论是相合的,相互继承的观念。其二硕士毕业论文的结论和启示。硕士毕业论文一般在三万到七万不等,这个结论启示部分可能要有专门的六千字到数万字来归纳,那它的重点就在于“合于主题”,这就需要你必须从本科阶段的认识更进一步,不仅促进整个论文框架和结构的完整性,同时,必须进一步突出主题,突出对主题的再反思,而不能仅停留于结论的表面。在这里必须叩问,我在研究中到底得到了什么深刻的感受,到底如何有别于我以前的认识,或者如何有别于自己在刚接触时受到别人给这个主题所形成的刻板印象,学会这么问问题,这个结论启示写作基本就成了。第三博士毕业论文的结论和启示。对于硕士来说理解博士的结论方式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他可以帮你更进一步地写作结论。博士阶段的核心方式是“合于概念”,因为越是到论文的创作的后期,越要“以小见大”,越要学会“小题大做”,这个时候,从某个概念出发写作一个主题成为其必要的且必然的一种学术能力。而“合于概念”正是在这里探索第三问,我主题之中的概念组合是否合理,我这里想要突出的某个词的内涵是否与前人不同,颠覆的是否合理,是否应该进一步明确,这样的明确能给学界带来什么价值?“合于概念”就是帮助我们返璞归真,凝聚关注点,把小问题做强做严谨。

在这种情况下,更正的途径只有发表勘误启示了。即由联系作者向刊物的主编申请勘误,要求经主编同意后,将勘误启示直接发给出版社,进入正常的出版程序。国际英文期刊均有自已勘误启示的统一格式,校样排出后由联系作者审定,之后登陆上网并最终发表在印刷版的刊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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