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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让找已发表论文的错误

发布时间:2024-07-02 18:01:45

导师让找已发表论文的错误

想问后来怎么解决的啊?我也是,毕业一年了发现其中一个结论中挺严重的理论错误,闹心、好纠结,怎么办啊?还不敢跟导师说

那只能改,也必须改,按照导师的要求重新来,这个没办法

我也是类似情况,可惜我已经毕业好几年了,也想知道怎么办,属于笔误之类的错误,漏写了几个字,但是有些重要信息,漏写几个字感觉也挺严重的啊~~~

硕士学位论文里面出现错误后,导师看到会给标注后,然后发下来再修改。

在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硕士是一个介于学士及博士之间的研究生学位(Post-Graduate),拥有硕士学位者通常象征具有基础的独立的思考能力。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上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基于此,硕士学位论文成为检验学业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和必要环节。

扩展资料:

硕士学位论文的注意事项:

1、摘要中应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切忌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一般也不要对论文内容作诠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

2、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摘要先写什么,后写什么,要按逻辑顺序来安排。句子之间要上下连贯,互相呼应。

3、要使用规范化的名词术语,不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新术语或尚无合适汉文术语的,可用原文或译出后加括号注明原文。

4、除了实在无法变通以外,一般不用数学公式和化学结构式,不出现插图、表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硕士学位论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毕业论文

论文发表有错误导师

如果论文已经发表,可联系编辑发勘误,如果没发表,只是进入论文库,可联系导师说明情况,对论文做补充,也可以以当时的错误为研究对象,通过发表论文对原有错误加以说明。

科学研究本来就是在错误的基础上不断前进的过程。如果错误只是实验过程中客观造成的,非主观自愿,一般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论文语言表达问题

1、逻辑性较差

逻辑性差是一种总体感觉,可能表现在整体结构、推理、关系等各个层面,也会表现在不经意的一句话或某个概念上。有的论文标题混乱,层次不合理,有的内容表达缺少限定或不准确,对出现的抽象名词不予解释,这些都属于逻辑性差的表现。

2、模糊引用

研究生一进校,指导教师一般都很注意培养学生的科研规范,特别是提醒他们在论文写作中引文要有出处。但在审阅论文中仍不断发现,研究中的许多说法有失规范。

我也是类似情况,可惜我已经毕业好几年了,也想知道怎么办,属于笔误之类的错误,漏写了几个字,但是有些重要信息,漏写几个字感觉也挺严重的啊~~~

导师在学生学术不端行为中,究竟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又究竟该承担多大责任,其实很难有一个清晰的判断。   相当一部分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源自于制度本身的不合理。因此,当务之急是对研究生的考核标准作出一定改变。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这样一句古话师徒如父子。也就是说,学生与导师的关系有些类似于孩子与家长。那么,在现在的科研环境下,当“孩子”出问题时,“家长”应该受罚吗?   不久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似乎回答了这个问题。意见明确规定: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正是这一“学生犯错,导师"连坐"的规定,引来了一片议论之声。   疑问一:合理吗?   据了解,关于学生犯错后,如何“处置”导师的政策,国内久已有之。   例如,早在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学生学术不端行为负有责任的指导教师,可作出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2012年8月,教育部公布的《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提出,学生论文造假指导教师要负连带责任。   在学校层面,2010年初,华中科技大学修订了《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条例》,规定指导的研究生有学术不端行为,将给予导师相应的学术处分;中国农业大学也于同年宣布,如果研究生论文抄袭剽窃,指导教师也将连带受罚……事实上,作出类似规定的高校远不止以上两家,似乎学生犯错,导师“连坐”已是一种自然。   自然的东西就一定合理吗?   顾莹是北京某重点高校外语学院的一名博士生导师。在了解到此次三部委意见的相关内容后,他向记者倒了一番“苦水”。   顾莹表示,三部委的意见初衷无疑是希望导师加大对研究生科研诚信的教育,但在指导思想上却存在一定的偏差。“这种做法的本质是把研究生出现的问题追加在导师身上,强调导师对研究生能力的影响。”他说。然而教育部当年规定研究生培养目标时,要求培养硕士研究生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能力,博士生则要有独立的研究能力。从这个角度讲。研究生需要的是独立,为什么导师反倒成为“第一负责人”了?   事实上,早在2012年,教育部出台《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时,就有人曾提出质疑,表示学生论文有抄袭,导师确有失察之责,但更应强调学生自身责任,否则学生的一切都要由学校和老师负责,将导致学生根本毫无责任感。所以,“连坐”不如更强调对论文第一创作者的重罚。   “中国传统思路认为,研究生抄袭而没有察觉,说明导师没有水准。而在西方,学生抄袭跟导师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导师审查学生论文的一个前提,就是假定论文是原创的,检查论文是否抄袭从来都不是导师的职责范围。”顾莹说,如果导师发现学生有抄袭现象,当然应该举报和制止,但如果没有发现,导师也不应该被追究什么过错。   疑问二:可行吗?   虽然在制度和理性上存在一定争议,但近年来,导师因为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而受牵连事例并不少见。比如在2007年底,复旦大学官方网站通报了该校信息学院的一起学生论文涉嫌抄袭事件。在事件的处理结果中,造假学生的导师因为“失职”,被免去了两年内的招收研究生资格。   纵观各校对于学术不端的规定,对相关导师的处理手段多为暂停招生或取消导师资格。而这样的制度在实际实行中,却存在着责任难以界定的问题。   “研究生抄袭,导师不能完全免责,毕竟学生是在导师指导之下完成论文的。但导师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却是一个很难说得清的问题。”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北京工业大学教授薛素铎坦言,因为导师并不能将学生论文涉及的所有相关文章全部看过,而且“理论的东西相对还容易看,但一些文字性的内容相对而言要更难把握”。在这种情况下,导师在学生学术不端行为中,究竟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又究竟该承担多大责任,其实很难有一个清晰的判断。   顾莹是一位人文学科的导师,目前也在从事着带研究生的工作。对于自己手下的学生,他从一开始就要求其严守学术规范,也在平时不断对学生灌输相关的理念。“这就有一个问题,”他说,“我自认为在学术诚信教育方面,已经尽到了导师的责任。而且在人文学科,学生的研究课题很可能并不是导师所熟悉的领域。比如,学生研究的某些作家并不一定是我所关注的。那么此时,如果我的一个学生依然我行我素,出现问题后,我究竟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呢?”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近年来,在国外高校已实行多年的“导师组”制度,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国内高校所采用。“在这种制度下,如果一篇论文是由导师组共同指导的,一旦论文出现问题,导师之间所谓的"责任划定"也就变得更加复杂,更加难以操作。”顾莹说。   质疑三:重要吗?   李亮是北京某高校的一名在读研究生。这段时间,他正在为自己的论文忙着作调研。其间,李亮的导师也没少跟他“唠叨”关于科研诚信的话题,但李亮对于这些话却并不太在意。   “关于学术诚信的道理其实谁都明白,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当然也不会作假,但有时候一些制度逼得你明知不对,也不得不"冒点险",这不是导师的唠叨能解决的,更不是出了错把导师"折腾"一通所能改变的。”李亮说。   李亮的看法其实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在记者的采访中,某位重点高校的院长坦言,一些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并不是其本意,造成他们抄袭造假的原因或是对规则的不理解,或是受现行制度所迫。“比如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要求在校博士生一定要在重点期刊发表若干篇论文,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违背教育规律的。”   该院长表示,我国的很多老一辈教育家都不主张学生短时间内发表论文。比如历任北京大学代理校长、台湾大学校长的傅斯年就曾为青年学者定下“三年内不许发表文章”的规矩,并长期坚持。“按照治学规律,在校仅三年时间的博士生远没有达到相应的学术境界,要求他发表文章,否则就不予毕业,这样的制度其实是在"逼"学生们犯错误。”   事实上,在两年前的一次会议上,中国科学院院士、同济大学教授郑时龄就曾指出,目前一些高校对研究生发表论文制定了不合理的硬指标。“以建筑学为例,全国的专业期刊并不多,而列为一级刊物的更是只有两本,但是一些高校却规定博士生在读期间必须发表至少三篇论文。就算把这些杂志全部用来刊登博士生论文,也登不下。”   “在这种情况下,研究生想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出"成绩",即使明白抄袭的行为不道德,也不得不采取一些手段。换句话说,相当一部分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其实是源自于制度本身的不合理。因此,当务之急是对研究生的考核标准作出一定改变,其追责的对象应该是制度的制定者,至于对于导师的责任追究,反倒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该院长说。

论文发表后发现错误一般处理如下:

硕士毕业论文已经上传但发现很严重的错误一般首先请老师和系所帮忙如果没有效果,下一步咨询研究生办。最后研究生办也不行,就靠发表论文来澄清观点。

硕士论文简介:

硕士是一个介于学士及博士之间的研究生学位(Post-Graduate),拥有硕士学位者通常象征具有基础的独立的研究能力。硕士论文是硕士研究生所撰写的学术论文,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更高的学术水平,更加强调作者思想观点的独创性,以及研究成果应具备更强的实用价值和更高的科学价值。共分为12大类。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硕士论文

导师让找投稿期刊的人

1、找朋友咨询一下,同学最好,一般大家都知道经常投稿的是哪些中介或者期刊的;2、可以问一下导师,导师一般都想让自己的学生多投些稿子的。反正大家都知道,投稿,都要2000左右的版面费的。学校有国家项目的,想发相关研究论文,还不得掏钱吗。

硕士导师让学生审稿的情况很常见,投过的会议期刊时不时都会给老板发审稿论文。期刊还好审稿论文一般不会太密集,会议论文在审稿周期经常会一下子发给老板几十上百篇论文,要求在一个月内审完,那这时就会找学生分类审论文。

负责任一点的老板会在学生审完后再仔细过一遍,不靠谱一点的老板可能就直接反馈给编辑了。有时编辑给外审论文的时候会给一个建议接收的比例指标,学生在审论文的时候还要尽量往这个指标上靠,是个挺费心力的事儿。

但是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审稿过程由于要倒逼自己输出,给出合理的审稿意见,审稿过程会比平时自己看论文更仔细,效率会比较高。另外审稿过程也能提高自己的写论文水平,多看几篇反面典型就知道合理的论文结构对提升论文可读性有多重要。

其实我遇到过一些论文写得很有意思,idea非常新奇,但是行文完整度不够好,最后还是很可惜给拒了。

基本操作,期刊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都审过,博士学位论文就审了差不多5篇了吧。真的觉得这种让学生审稿的很不负责任,特别是我写的审稿意见,除了我第一次审稿时他看过,后来再也没管了。

自由发挥。期刊和硕士学位论文还好,博士学位论文时真的难审,100多页,从头到尾看一遍一个小时就过去了,看完还是懵的,第一次审博士学位论文,看了一天还是糊的,还你对他的研究领域根本不了解。

怎么审。不过审的多了,现在小论文半小时一篇,博士学位论文半天可以审一篇。基本只能提一些逻辑上的问题,因为具体的方法和公式都是知识盲区。感觉这种学生审稿的风气很不好,毕竟自己也发小论文。

有时候收到审稿意见真的一眼看出就是学生审的,而且很不专业,有的真的意见很low,提一些啥有错别字的意见,关键是还给我拒稿了,没有任何实质意见。遇到审稿不负责的,不认真看,给别人学位论文一个低分。

真的影响很大。看到我导师刚拿的今年的优秀审稿专家的荣誉证书,就很讽刺。

审稿:

审稿是编辑人员的一种职能,编辑人员对作者创作的文字、图像等材料(原稿)为对象所进行的判断、鉴定和评价工作(对于译稿的审稿,主要是鉴定译文的质量),由审读、写审读报告两部分组成。又称审读。审稿是编辑工作的关键,是决定图书质量的重要步骤。

导师让找投稿期刊

你的导师算是挺开明的了,不要太害怕,根据会议的具体要求投就好啦。

去学校的图书馆 ,找电子阅览室上机,百度进入中国知网 在该网站上有个分类搜索选择期刊类型--核心期刊 然后找到北大的就可以了

导师帮忙联系学报编辑部投稿有用。编辑部的审稿有快有慢,由到时进行联系可以让编辑部更加重视,尽快审稿,还是非常有用的。

已发表的论文错误

在这种情况下,更正的途径只有发表勘误启示了。即由联系作者向刊物的主编申请勘误,要求经主编同意后,将勘误启示直接发给出版社,进入正常的出版程序。国际英文期刊均有自已勘误启示的统一格式,校样排出后由联系作者审定,之后登陆上网并最终发表在印刷版的刊物上。

发表的论文有错误不算学术造假。

但是你得把你的真实实验数据写上去,并且分析结果错误之处,就行了,当作一篇分析报告来写。不算造假,只是不严谨不科学。学术造假是指剽窃、抄袭、占有他人研究成果,或者伪造、修改研究数据等的学术腐败行为。

学术造假首先是一种违背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的表现,是学术领域中学风浮躁和急功近利的产物。2018年8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向社会征求意见。《规定》提出职称评审应以德为先,对学术造假“一票否决”,且纳入信用“黑名单”。

防范措施

专家学者认为,必须用道德、体制和法律建设三种手段,防范和惩治学术造假。在教育部举行的高等学校学风建设视频会上,教育部副部长陈希透露,新成立的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已经接到不少反映高校学术造假的举报,教育部对涉及直属高校领导的举报将邀请业内专家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力求让学术造假者付出代价。

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共同研究起草惩治学术造假的政策法规。其中包括学术造假的界定、界定的专门机构、惩治的机制机构、惩治依据、惩治方式、惩治力度等内容,为进一步立法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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