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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6 02: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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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fangdaily.com.cn 邮寄投稿: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 编辑部(收) 邮编:510601 《南方日报》“小品”栏目 随笔、生活中小故事等 编辑 陈美华

6、广东6-1 518009《深圳特区报》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1、对话版 2、专栏版 安裴智 齐霁 生活·情感副刊 陈宏 生活·家庭副刊 莫娟 趣味·闲情副刊 叶红梅 回声(言论)刘桂瑶 随笔 易 容 随笔 王汉宗 幽默(生活文章)王文书事 黎晓瑜文艺评论 毕敏 鹏城今版 王樽 百姓故事 刘志丰 副刊编辑中心 周末观察 百姓故事冯红燕 hyfeng@szszd.com.cn6-2 518009《深圳周刊》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副刊 szzks@cmmail.com6-3 518009《晶报》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晶品·文锦(随笔)张胜祥 匡域 晶品·文锦(随笔)专栏 郭洪义晶品·文锦(随笔)姚宇铭 游建春 晶报副刊(小说、散文、随笔、诗)聊天 李鸿文 讲场(时评版)晶报 bxhu@szszd.com.cn6-4 518034《深圳晚报》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商报路2号专刊部 都市絮语 都市絮语:姚峥华仙湖副刊 闲情闲趣·人到中年文艺部 文艺部身边·百姓\身边·故事\身边·男姓\身边·生活都市人家 随笔副刊 情感小说 李晓水 快乐老家 李宁云 、天下专栏 2、男欢女爱 黄啸 家周刊 身边·生活 男女:徐斌 ( 1500字左右以我为视角谈男论女的文字闲散偏小资偏网络文学风格)6-5 518034《深圳都市报》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商报路2号论语 谭宇宏 、流行著作 2、情感链接 曹颖***副刊 流行频道 徐松兰都市男女,内容生动,有启悟性,字数500-600字/篇,风格可俏皮、可尖锐,反映都市白领情感生活的状态、主张等。qszdsb@163.com6-6 518034《深圳商报》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商报路2号文化广场·万象专栏(随笔) 陈溶冰 情感画廊(倾诉类) 彭琰 深圳新语(魔鬼诗典、笑话、市井故事、散文) 陈广琳 文艺编辑部 群工部 时评版 岳麓山 专刊副刊编辑中心 我爱我家 谈话空间 推荐话题 thkj@szed.com6-7 519015《珠海特区报》珠海市香洲银桦路566号海天 江昊读书副刊 严述 张文锋副刊 zhdaily@zh.gd.cninfo.net6-8 519015《珠江晚报》珠海市香洲银桦路566号每日副刊(哲理、笔记、散文)吴旋 百姓家事 韩悦 tracy.han@163.net2636-9 515041《汕头经济特区报》广东汕头市金新路99号6-10 515041《汕头日报》广东汕头市金新路99号韩江水(散文、随笔)洪韩 ,锐评·读图(类似时评)洪韩 家庭6-11 515041《汕头特区晚报》广东汕头市金新路99号龙泉(散文、随笔、诗)刘小萱 夜来香(随笔类文章)刘小萱城市笔记 陈冰 男人女人(情感类文章)陈冰人间(人间真情的文章)刘小萱家庭(家庭亲情、家庭教育类文章)林郁 生活时尚(时尚、小资类文章):陈文惠 wenhui110@sina.com6-12 515041《汕头都市报》广东汕头市金新路99号都市论坛(随笔)余琳里 (公用)好山好水(游记散文)6-13 515011《特区工报》广东汕头市南海路1号6-14 515036《特区青年报》广东汕头市新兴路7号副刊 健康园 钟昕6-15 515021《汕头广播电视周报》汕头市潮汕路广电中心美文 王珏敏美容健康 肖芬休闲 纪素娟6-16 510085《羊城晚报》广州市东风东路733号花地 胡区区 刘佑局 唐炳佳 吴小攀 陈桥生 晚会(包括杂谈) 牧羊儿 李素灵 家庭广角 董育芳 钟汶峰 熊育群时评 冯树盛 花地悦读 黄咏梅 wbwyb@ycwb.com6-17 510085《新闻周刊》广州市东风东路733号茶居栏目(杂文) jixu5@sohu.com6-18 510085《粤港信息日报》广州市东风东路733号人生随笔 潘铭萱青苹果 潘铭萱E男E女 慕 容副刊 gdhknews@public.guangzhou.gd.cn6-19 510085《新快报》广州市东风东路733号世道人心(杂文、讽刺类)家事春秋 副刊 新快评论 周刊部 逛街情报/宠物情缘 邓红时尚地标·搜店/街道 邓红1、时装 2、美容靓点 王冬云6-20 510601《南方日报》广州市广州大道中段289号海风(散文、小小说、诗)陆北威 读书副刊 专栏副刊 李 贺 小品(美文、随笔)陈美华观点版 旅游(旅游笔记) 地球故事xf@mail.nanfangdaily.com.cn6-21 510601《南方周末》广州市广州大道中段289号A1 新闻 伍小峰 纵深 伍小峰 时政 郭光东 时政 艾晖 法制 郭光东 专题 邓科 天下 李文凯 视点 柴子文 众议 柳雨灯 写真 张小文 经济 冯启若 肖华 经济 徐钟 陈竹 杨敏 往事 陈明洋 刘小磊 话本 风端 科学 朱力远 文化 夏辰 电影 风端 文学 张恩超 写作 马莉 百姓记事 马莉 阅读 刘小磊 往事 刘小磊 艺术 杨子 地理副刊 夏空 chacnn@yahoo.com6-22 510601《南方都市报》广州市广州大道中段289号城市笔记副刊 余少镭 实习生 程玉城市笔记(讽刺幽默类短文)每日专栏副刊 宋晓贤 每日专栏副刊 李霞 大家(随笔)许庆亮 小品 宋晓贤 万水千山游记版 时评 孟波 时事评论 阅读周刊/读书吧:李霞 大家副刊 黄兆晖 小说副刊 黄兆晖 文化报道 黄兆晖 nfmaster@sina.com6-23 510601《21世纪经济报道》广州市广州大道中段289号专栏副刊 陈海萍 专栏副刊 吴文尚 wuwenshang@263.net6-24 510601《南方农村报》广州市广州大道中段289号热土副刊 nfncb@mail.nanfangdaily.com.cn6-25 510601《花鸟世界报》广州市广州大道中段289号6-26 510121《广州日报》广州市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 转每日闲情(一些人生的体验、生活哲理性的文章) 时秀芙 每日闲情 张雪 每日闲情 林玮琳 新客家人(与离家工作有关的故事,随感等):珠江·作品副刊 王赢杰 珠江·身边(生活随笔)孙珺 珠江·评论 江粤军 珠江·专栏 赵洁茶亭副刊 吴红林 读书 曾佳主妇天地(主妇手记、家庭话题、教育手记)fkb@gzdaily.com6-27 510310《信息时报》广州市广州大道南83号汇美商务中心4楼众生副刊 潘小娴 副刊部 张鹏副刊 缘分 副刊·众生 张玥晗 smile5251@163.com6-28 524049《湛江日报》广东湛江市赤坎康宁路17号百花副刊 陈迅 ,趣园版:家庭版:文化广场 zjrbdym@etang.com6-29 524049《湛江晚报》广东湛江市赤坎康宁路17号副刊 情感家庭生活类 ljfwriter@163.com6-30 525000《茂名日报》广东茂名市迎宾路156号春笋(散文、诗歌、小小说)现代家庭(家庭类散文及随笔)《茂名日报都市版》栏目人世间(随笔类、市井故事)6-31 525000《茂名晚报》广东茂名市迎宾路156号情感天空(情感类文章)百味人生(随笔类散文) 2963971@sina.com6-32 512018《韶关日报》广东省韶关市熏风路11号丹霞副刊 钟雪玲 ,家庭副刊 游小云 zbb@sgrb.sina.net6-33 516000《惠州日报》广东惠州市环城西二路传统的散文,小说之类:故事 hzdaily@hznews.com6-34 516001《惠州晚报》广东惠州市上排红花湖路33号东坡亭(散文、随笔、诗)两性世界清茶馆6-35 528000《佛山日报》广东佛山市卫国路1号白兰(散文、随笔、诗)郑启谦 周妙萍百姓生活(生活文章)唐燕 张丽珍 杨镇球6-36 528000《珠江时报》广东佛山市港口路17号 http:whj81.tongtu.com城市生活版(小说、散文、城市笔记)田磊 QQ:31476175百姓故事 ,wnln168@sina.com6-37 528455《中山日报》广东中山市中山五路1号菊园(小小说、散文、随笔)陈吉春 家事(温情港湾、家庭故事、生活笔记、天地男女、成长季节)蓝运良 休闲副刊陈光钵 cgb-008@163.com6-38 521011《潮州日报》广东潮州市枫春路新乡段百花台(散文、随笔、诗)副刊部 林桢武 赵之网络写真(生活文章) 赵之周日书屋(艺文随笔)杨树彬 电话07682356773凤城夜话(生活浪花、童真拾趣、围城内外、世相趣录、一得之见)王泽胜地有约(游记)王泽榕荫纪事(百姓故事、怀旧类文章)蔡蔓红学海泛舟(读书类)政文部 舒小梅6-39 522015《揭阳日报》广东揭阳市东山10号榕江水(散文、诗)黄鹂6-40 514021《梅州日报》广东梅州市江南沿江东路报业大厦闲情副刊(小品文之类):mzrb@21cn.net6-41 516600《汕尾日报》广东汕尾市汕尾大道中红海湾副刊6-42 529000《江门日报》广东江门市华园中路25号蓬江副刊 余教 杨晓青职场 jmrb-zkb@jmrb.com6-43 523000《东莞日报》广东东莞市罗沙路43号总信箱:可园(散文、诗)黄乃康 荔香(随笔、书评)刘述康家庭版(家庭生活类亲情、爱情的小短文): 打工天地:wyb@dongguanribao.com6-44 526040《西江日报》广东肇庆市沙墩路10号百姓生活(生活文章)段岸立 生活副刊/家天下 zzm@xjrb.com6-45 517000《河源日报》广东河源市沿江果园路北41号6-46 517000《河源晚报》广东河源市文化生活/ 彩经:小品文,短小为主。彩经发与彩票有关的文章总邮箱,注明栏目:hywbweb@163.com6-47 529500《阳江日报》广东阳江市狮子四路82号家庭(与家庭有关的文章):时尚版(内容以消闲娱乐为主):yjzwb@21cn.com6-486-49 511400《番禹日报》广东番禺市平康路41号莲花山(散文、诗) pyb@panyu.gd.cn6-50 511518《清远日报》511518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升平街28号北江/情感世界/等等 休闲原野/<城笔> 温馨家庭(相关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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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育作为我国教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人才培养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教育论文下载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法律教育论文下载篇1 浅谈医疗纠纷的法律教育 一、当今医疗面临的法律问题 1.1医患关系日益紧张 众所周知医生的主要职责是治病救人,但由于医学科学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而医生执业行为的后果又直接指向患者的生命,通常医患双方对医疗结果的认识有分歧,焦点又在于不良后果产生的原因,因此这个行业具有高风险性。近年来,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患矛盾激化,引发大量的伤医和杀医案件,从同仁医院的徐大夫被砍伤,哈医大实习医生命陨刀下,到浙江温岭大夫血洒诊室然而,每次惨剧后医生群情激愤,悲伤不已,而医生之外的群体,则少见关心,更别提感同身受的悲愤。这些鲜血的事实,已经让很多的家长和医学生在思索医疗工作的人身安全问题,甚至考虑转换专业。 1.2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每年医疗纠纷均呈上升态势,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具体表现为医疗投诉多,要求进行医疗技术鉴定及伤残鉴定的多,要求医院巨额赔偿的多,医院败诉的多,新闻媒体参与的多,纠纷处理困难的多,社会影响增大的多。目前我国与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是很健全,因为医疗是专业行为,所以一旦发生医疗纠纷,要求是举证倒置,医院和医生必须举证伤残或死亡与常规的医疗行为无关,而部分患者或家属在不理解医疗过程及结果,或是高额的赔偿不能满足时,就反复向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投诉,动辄聚众闹事,打骂伤害医护人员,打砸医院财物,甚至聘请职业医闹将问题升级。部分媒体缺乏医学知识,盲目炒作,推波助澜,是医疗纠纷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 1.3医生的法律知识缺乏 现有的医学培养体系更注重的是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往往忽略了对医学生的法律知识的普及,部分医护人员更是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如在进行病案的记录时,作为医护人员可能存在“记录不全”的情况,但在法律层面上则不是单纯的“记录不全”,而被视为“证据不全”,往往会直接导致医疗官司败诉,医护人员受到不公平对待。有些医护人员对患者的知情权、同意权等认识不到位,在进行手术或医疗操作之前未尽到很好的医疗告知义务,或是措辞不当,未让患者充分理解手术的风险性和术后并发症及合并症的存在性。往往会导致部分患者误以为手术完就万事大吉,一旦在术后出现并发症或其他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或预后不佳时,就迁怒于医院或医生,引发纠纷。另外部分医生忽视病人的隐私权和选择权,在进行临床见习生和实习生的带教时,在未与患者充分沟通,取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超范围使用实习医生,或让其独自处理病人,造成医疗纠纷。 1.4医疗体制及医疗现状问题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都是民众的抱怨。目前我们的医疗资源存在分布不均,大城市相对优质医疗资源集中,而边远地区则医疗资源匮乏,造成三甲以上医院人满为患,三甲以下医院则门可雀罗,民众就医困难。医疗改革将医疗市场化,要求医院自负盈亏,不排除部分医院过度医疗情况存在,加重患者负担。而“以药养医”等不合理的制度依旧无法破解,让医生成为直面矛盾的具体对象,承受更多的伤害。医疗市场化也让民众以为医疗过程如同日常消费,往往忽视医疗过程的专业性,按照自身意愿来解决医疗问题,在医疗后果达不到自身意愿时,及迁怒于医生,无形中将医生与患者的关系对立化,造成伤医甚至杀医问题频发。 1.5社会舆论推波助澜 近年来,部分新闻媒体在不了解医疗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将医疗纠纷当作社会新闻热点,连篇累牍地报道。并且部分报道过分渲染医院的阴暗面,如不合理收费、收受红包、服务态度不好等,而选择性地忽视医护人员的救死扶伤,容易误导患者在治病过程中如若遇到不理解的问题时,就联想到医院闹事,损害医院及医生声誉,将当事医生及医院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影响事件的依法合理解决。 二、加强医学生的法律知识学习的途径 2.1了解法律知识教育的意义 有调查显示目前的医学生不了解法律法规,缺乏学习法律法规的主动性,认为只要自己不违法,没必要学习法律知识,甚至认为专业课程太多,没空学习。在全民法律意识增强的同时,从事医疗高风险行业的医生更应该增强法律意识,作为未来医生的医学生要认识到学习医疗相关法律知识和学习医学专业知识同等重要,是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我们所从事的所有的医疗教学和科研,都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师生都应该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办事。 2.2完善培养方案,增设医疗相关法律课程 目前的医学生培养方案,重医疗专业知识的学习,轻执业素质及执业法规方面的学习。而现实的医学学科发展中,出现很多诸如安乐死、脑死亡、器官移植、试管婴儿、基因工程等医疗工作,不再是单纯的医疗事件,而涉及了众多的法律、伦理知识。大部分的医学院校的临床医学专业均未开设专门的医疗相关法律的课程,我校也仅有预防医学专业有16学时的选修课学习《卫生法》。因此可以说对于医疗相关法律的学习,目前在高校都是一片空地,需要我们从培养方案着手,增加相关法律的学习课程,才能通过共同努力,培养出即懂医学又懂法学的医学生,在遇到涉及法律问题的医疗活动时不会手足无措,无法可依,甚至出现违法行为。 2.3端正师生教法、学法的态度 由于长期应试教育的原因,使得高校师生对于不在教学培养方案内的医疗相关法律知识的传授和学习的重要性都认识不够。医学由于其专业的特殊性,仅医学专业知识的学习任务,相较于其他专业都要难而重,因此大部分学生都关注专业知识的学习,而忽视对整个医疗行业及个体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端正教法、学法的态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从大方向来讲,有助于改变目前的医患关系紧张、矛盾尖锐,医疗纠纷繁多的现状,小的方面也能在医疗工作中维护医护人员的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受到伤害。 2.4改变教学方式,融普法教育于专业课堂 在推进医学生强化法律知识的过程中,除开展专门的法律知识学习的课程外,改变传统的仅传授医学专业知识的教学方式,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实际案例,在结合学习医学知识的同时,普及法律知识,是不错的选择。如我们在讲述硅肺时,选择的就是河南开封张海峰“开胸验肺”事件,此案例社会影响大,学生有兴趣从专业角度了解事件的医学知识,还对相关的法律知识感兴趣。学习的过程中,他们明白从患者角度讲是维权,对职业病防治所的工作人员来讲,是渎职,犯罪。将法律知识的灌输融合到具体的专业知识的学习过程中,日积月累,医学生的法律意识会逐渐增强。 2.5开办普法知识讲座 在没有条件开设医疗相关法律课程的院校,可以通过邀请校内外的法学专业人士,利用当前频发的医疗纠纷相关的社会案件,对医学生进行普法知识讲座。目前非过错的医疗纠纷增多,主要原因是医患双方医学知识的不对称性导致对医疗活动及后果理解的差异,如对手术成功和患者痊愈的理解,大多数患者及家属等同二者,然而在医学上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如果医生未尽到很好的告知和解释,那么会出现医学上的肿瘤手术成功,但患者及家属认为就是痊愈,一旦出现肿瘤转移或复发,就会归咎于医生,认为存在医疗过错,导致医疗纠纷。 三、结语 目前整个医疗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日益突出,医患双方的矛盾日渐尖锐,作为医学生,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从自身素质的提高开始,不仅有助于逐步改善目前的矛盾,还可以在冲突中保护自身作为公民的同等合法权益。而整个社会医患对立关系的转变尚待体制、医方、患方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法律教育论文下载篇2 浅谈医事法律专业法律诊所教育 摘 要 在医事法律实践教学中引入法律诊所教育,可以培养师生的实践能力,促进学生职业素养的形成,加强医学与法学复合型人才适应社会的能力。开办医事法律专业的高校在引进法律诊所教育时,应针对我国目前“大法学”法律诊所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在机构、经费、师资、制度、案源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保障。 关键词 医事法律 实践 法律诊所 一、法律诊所教育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法律诊所教育起源于美国20世纪初,兴起于20世纪60、70年代,并于2000年引入中国法学教育中。到2011年底,已有144所高校引进了诊所式法律教育。法律诊所教育是对我国传统法学教育的一次成功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特别是在提高法学学生实践能力、动手能力等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我国目前的法律诊所教育还存在诸多困境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导致诊所及学生的主体地位尚未明确。法律诊所教育被引入后,就和中国的法律援助结合在一起,从事的主要工作是向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高校设立的法律诊所只是一个民间组织,法律诊所开展法律援助等工作就缺乏法律上的支持和保障,学生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身份和地位也难以明确,进而影响了社会各届对法律诊所的信任和支持。 第二,经费不足。一方面是学校本身教育经费支持有限,另一方面是由于案件基本上都是法律援助案件,没有代理费用这方面的收入。 第三,案源不充足。高校设立的法律诊所专业性强,援助对象有限;且社会各届特别是当事人对这一新生事物尚不了解、不信任,故法律援助案件十分有限,不能满足学生的实践需求。 第四,课程设置尚未明确。因为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我国开设法律诊所课程的法学院校一般将该课程定为大三以上及研究生的选修课,但高年级学生本身就业压力大、学习任务重,如何将课程设置合理并达到预期目的,各高校尚未达成统一的认识,对课程的实施缺乏总体规划和明确安排。 第五,评价体系不明。作为新兴事物的法律诊所实践教学,因其涉及环节多、周期长、分散性强、可控性差等特点,对如何评价其教学成果、如何保证其教学质量还缺乏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评价标准、质量监控体系等系统的健全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二、医事法律专业引入法律诊所教育的意义 (一)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开办医事法律专业的各高校对医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尽相同,但是为社会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是其共同的目标,医法人才的这些特性都要求其应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在法律诊所中,学生在诊所教师的指导下,通过接触真实的当事人和处理真实的案件,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医疗纠纷或其他医事案件,逐步学会处理医事案件的步骤、技巧和方法,在现有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加深对实践技能理解和掌握,使教与学达到有机统一。在实践教学的过程中,能培养学生的独立解决问题的应对能力和与人相处的协调能力,也能够在此锻炼和实战阶段增强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毕业后能够很快地进入社会。 (二)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 通过积极参加实践,让学生了解本专业的教学目标和对人才的社会要求,加深学生对于本专业的理解,正确地定位自己,促使学生对自己的职业进行合理规划,并能在实践的活动中明白自己知识结构的“短板”,使得学生能够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同时,通过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实践活动,让学生对社会有一定的了解,在诊所教师的引导下去感受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应肩负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对法律工作者的希望和寄托,从而培养其坚定的法律信念、理想和职业道德,培养其过硬的职业素质。 (三)有利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医事法学专业的师资有着比单纯法学专业教师更高的要求,就是要具备文科与理科双思维、医学与法学双背景、理论与实践双能力,而现实中这样的复合型人才又相对缺乏。法律诊所教育不仅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有利于教师在指导学生实践、参与法律实务工作的同时,培养和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学习能力,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对接,成为既能从事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学生实践的“双师型”研究人员。 三、医事法律专业实施法律诊所教育的相关前提和保障 (一)机构的保障 大学生进行实践活动离不开实践活动环境,开办医事法律专业的各高校实施法律诊所教育,首先要设立“法律诊所”,加强实验设施投入,为学生的实践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国内“大法学”开设法律诊所的情况,法律诊所机构主要是民间性质的法律援助中心,其法律地位、职能及作用尚未得到法律的相关保障,故笔者建议高校应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成立经政府批准的法律援助中心某某高校工作站,以真正实现学生走出校门、服务社会的教学目的。同时,高校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实习基地(如法院、检察院、司法机构等)资源,通过让法学专职教师带队参与、指导学生实习的办法,开展诊所法律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全程、系统地了解司法活动。最后,笔者建议有条件的高校可争取建立司法医学鉴定机构。医事法律专业的学生参与司法医学鉴定活动,一方面在鉴定专家的指导下参与医学鉴定,增强医学实践知识;另一方面在法学教师的指导下讨论和解决鉴定所涉的医事案件和法律,学习法律职业技能技巧,提高法律实践能力,从而达到法律诊所的教学目的。 (二)经费的保障 由于法律援助服务的对象主要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机构基本上没有创收的条件。因此,一方面学校应加大对法律援助机构的教育经费支持,设立医事法律专业学生实践教学专项基金;另一方面法律援助机构应争取地方政府的经费支持以及通过与校外的法律援助机构横向合作获取资金;同时,因法律援助是公益性的,法律援助机构也可争取社会的捐助。如高校设有司法医学鉴定机构,则高校应加大对该机构的投入,完善设施、设备,既是保障司法医学鉴定实践教学模式的顺利实施,也是为了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当然,司法医学鉴定机构也应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争取经济效益,对既承担鉴定又承担实践指导教学的老师给予经费上的倾斜,以支持法律诊所教育的顺利实施。 (三)师资的保障 在以学生为主体的诊所法律的实践教学中,教师不再是传统法学教育中的绝对主体,而只是充当辅助者、引导者、资源提供者、协调者和督促者等角色,而且需要系统、全面地了解案情并全程指导学生。高校医事法律专业的专职法学教师虽然可以担任法律援助的导师,但因其时间精力有限,容易使指导效果大打折扣。因此,笔者建议可以聘请退休法官、检察官等为兼职实践指导教师参与指导,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实现全程、系统的指导,还可以保证实践指导的质量,同时还可以通过交流和合作提高专职法学教师的实务能力。实践指导教师可以由司法鉴定专家来担任,但如同本校的专职法学教师一样,本校的教师和专家兼任的鉴定人虽然层次高、水平高,但不稳定且自身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日益繁重,这不仅会影响司法鉴定工作的业务扩展和发展规模,还会使司法实践指导工作流于形式。因此,学校应积极为鉴定人争取利益,调动鉴定人的工作热情,同时,吸引品德高尚、业务过硬的高层次人才到高校司法鉴定机构,走专职鉴定人与兼职鉴定人并行的道路,以保障司法医学鉴定实践教学模式的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 (四)制度的保障 首先是学校层面上的制度保障。学校应将诊所法律教学作为一门实践性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制定具有一定弹性的教学大纲和模块式的教学内容,并根据教学目标采用学生自我评价、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客户评价等综合评价方式进行评价,形成一个系统的培养方案。同时,在加强对实践环节的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学校在职称评聘和核算工作量等环节应给予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平等的待遇,以促进教师的积极性。 其次是所设机构内部制度上的保障。法律援助中心某某高校工作站和司法法学鉴定机构应制定收结案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培训交流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法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回避制度、监督考核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以保证机构的管理规范和学生法律实践的顺利实施、开展。 (五)案源的保障 真实的案件是法律诊所教育主要的教学资源。因此,不管是法律援助中心,还是司法医学鉴定机构,都要通过各种办法广开案源。一方面,法律诊所可通过网络在线解答、电话咨询、在医院设咨询点、进社区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宣传法律诊所,争取当事人上门;另一方面,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妇联、卫生行政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其他法律援助机构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并得到其大力支持,争取充足案源,并为需要帮助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参考文献: [1]马林东,阮敏尔.“诊所式”法律教育实践性研究――以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法律诊所为例.青年与社会.2012(2). [2]熊跃敏,汤晓贺.法律诊所教育:价值诉求与本土化实践.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 [3]胡利平,景强,许冰莹,等.高校司法鉴定机构实验室认证认可与《法医物证学》教学标准化体系的构建.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4(4). [4]伍奕.法律诊所老师指导方法探析.大学教育.2013(1). [5]金鑫.高校司法鉴定机构的现状与未来.法制与社会.2010(30). [6]熊跃敏,汤晓贺.法律诊所教育:价值诉求与本土化实践.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 [7]郑晓静.法律诊所的定位与发展――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诊所为例.法治论坛. 猜你喜欢: 1. 关于法制教育的论文 2. 本科法律专业毕业论文下载 3. 关于法律教育研究论文范文 4.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下载 5. 关于法制教育的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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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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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监督、统计各地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六)综合管理高等教育,指导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和调整,组织实施国家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负责教育系统科学研究的规划、指导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各类科技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及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

(八)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地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各类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指导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和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指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主管全省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三)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广东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指导来粤留学管理工作。

(十四)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五)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协助省委管理高等学校领导干部,指导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

(十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

(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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