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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征发表过的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7 05:25:06

催征发表过的论文

不知道 检测会不会把自己以前发表的屏蔽掉,估计各个学校要求不一样按理讲 绝不算抄袭,只要那篇文章第一作者是自己。。

想让导师尽快把自己的论文送杂志社刊登,你可以去找导师探讨一下你的论文,看一下导师评价和意见,共同探讨可取之处和不足之处,探讨结束后你可以征求式的去询问导师,是否可以发表此篇论文。

优雅的措辞提醒导师尽快把自己的论文送到杂志社刊登,可以直接通过问他的方式,说老师,我的论文已经送到杂志社刊登,可以直接到杂志社,就可以想起来这个事情可能是自己的导师已经忘了,但是如果自己这么疑问的话,那么自己都懂事,就会想起来,然后会告诉自己,这样不仅提醒了老师,也告诉了他这件事情。

目录• 作品介绍 • 作品主题 • 作品影响 • 作品目录 • 《昆虫记》读后感 • 作者简介 作品介绍《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照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这本书以忠实于法文原著整体风貌及表达特色为选择原则, 让中国读者首次领略《昆虫记》的真实面目。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抒写”。在本书中,作者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融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日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 本书的问世被看作动物心理学的诞生。 《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荷马”、“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等桂冠。 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 作品主题《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如果没有那样的精神,就没有《昆虫记》,人类的精神之树上将少掉一颗智慧之果。 作品影响法布尔以生花妙笔写成《昆虫记》,誉满全球,这部巨著在法国自然科学史与文学史上都有它的地位,这部巨著所表述的是昆虫为生存而斗争所表现的妙不可言的、惊人的灵性。法布尔把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成果和经历用大部分散文的形式记录下来,详细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以人文精神统领自然科学的庞杂实据,虫性、人性交融,使昆虫世界成为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文学形态,将区区小虫的话题书写成多层次意味、全方位价值的巨制鸿篇,这样的作品在世界上诚属空前绝后。没有哪位昆虫学家具备如此高明的文学表达才能,没有哪位作家具备如此博大精深的昆虫学造诣。《昆虫记》作者被当时法国与国际学术界誉为“动物心理学的创导人”。在晚年法布尔出版了《昆虫记》最后几卷,使他不但在法国赢得众多读者,即使在欧洲各国,在全世界《昆虫记》作者的大名也已为广大读者所熟悉。文学接尊称他为“昆虫世界的维吉尔”,法国学术界和文学界推荐法布尔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可惜没有等到诺贝尔委员会下决心授予他这仪大奖,这位歌颂昆虫的大诗人已经瞑目长逝了。 《昆虫记》被译成许多种文字出版。他被誉为“昆虫诗人”,我国也翻译出版了他的大量作品。 《昆虫记》是法布尔以毕生的时间与精力,详细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然后以其观察所得记入详细确切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昆虫记》十大册,每册包含若干章,每章详细、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的生活: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作品目录01 论祖传 02 神秘的池塘 03 玻璃池塘 04 石蚕 05 蜣螂 06 蝉 07 泥水匠蜂 08 螳螂 09 蜜蜂、猫和红蚂蚁 10 开隧道的矿蜂 11 萤 12 被管虫 13 樵叶蜂 14 采棉蜂和采脂蜂 15 西班牙犀头的自制 16 两种稀奇的蚱蜢 17 黄蜂 18 蛴螬的冒险 19 蟋蟀 20 娇小的赤条蜂 21 西西斯 22 捕蝇蜂 23 寄生虫 24 新陈代谢的工作者 25 松毛虫 26 卷心菜毛虫 27 孔雀蛾 28 找枯露菌的甲虫 29 爱好昆虫的孩子 30 条纹蜘蛛 31 狼蛛 32 克鲁蜀蜘蛛 33 迷宫蛛 34 蛛网的建筑 35 蜘蛛的几何学 36 蜘蛛的电报线 37 小说在线阅读 《昆虫记》读后感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 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 “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作者简介 1823年12月22日,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Jean-Henri Casimir Fabre ),法国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作家。出生于法国普罗旺斯的圣雷恩村一户农家。此后的几年间,法布尔是在离该村不远的马拉瓦尔祖父母家中度过的,当时年幼的他已被乡间的蝴蝶与蝈蝈儿这些可爱的昆虫所吸引。 1829年,法布尔回到圣雷恩开始上学,但那一段儿时岁月一直深深地铭刻在他的心中。 1833年,法布尔一家来到了罗德兹,其父靠经营一家咖啡馆维持生计。 1837年,一家人又移居到图卢兹。法布尔进了图卢兹的神学院,但中途退学,出外谋生,曾在铁路上做过工,也在市集上卖过柠檬。后来,他通过了阿维尼翁师范学校的选拔考试,获得奖学金,并在三年的学习后获得了高等学校文凭。毕业后,时年十九岁的法布尔在卡本特拉开始了他的教师生涯,所教授的课程就是自然科学史。 1849年,他被任命为科西嘉岛阿雅克肖的物理教师。岛上旖旎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物种,燃起了他研究植物和动物的热情。阿维尼翁的植物学家勒基安向他传授了自己的学识。此后,他又跟随着莫坎-唐通四处采集花草标本,这位博学多才的良师为法布尔后来成为博物学家、走上科学研究的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853年,法布尔重返法国大陆,受聘于阿维尼翁的一所学校,并举家迁进了圣-多米尼克街区的染匠街一所简朴的住宅里。 1857年,他发表了《节腹泥蜂习性观察记》,这篇论文修正了当时昆虫学祖师莱昂·杜福尔的错误观点,由此赢得了法兰西研究院的赞誉,被授予实验生理学奖。这期间,法布尔还将精力投入到对天然染色剂茜草或茜素的研究中去,当时法国士兵军裤上的红色,便来自于茜草粉末。 1860年,法布尔获得了此类研究的三项专利。后来,法布尔应公共教育部长维克多·杜卢伊的邀请,负责一个成人夜校的组织与教学工作,但其自由的授课方式引起了某些人的不满。于是,他辞去了工作,携全家在奥朗日定居下来,并一住就是十余年。在这这十余年里,法布尔完成了后来长达十卷的《昆虫记》中的第一卷。期间,他多次与好友一同到万度山采集植物标本。此外,他还结识了英国哲学家米尔,但米尔英年早逝,使两人先前酝酿的计划“沃克吕兹植被大观”因此夭折。同时,一大不幸降临到法布尔身上:他共有六个孩子,其中惟一与父亲兴趣相投、热爱观察大自然的儿子儒勒年仅十六岁便离开了人世。此后,法布尔将发现的几种植物献给了早逝的儒勒,以表达对他的怀念。对真菌的研究一直是法布尔的爱好之一。 1878年,他曾以沃克吕兹的真菌为主题写下许多精彩的学术文章。他对块菰的研究也十分详尽,并细致入微地描述了它的香味,美食家们声称能从真正的块菰中品出他笔下所描述的所有滋味。 1879年,法布尔买下了塞利尼昂的荒石园[font color=#000000],并一直居住到逝世。这是一块荒芜的不毛之地,但却是昆虫钟爱的土地,除了可供家人居住外,那儿还有他的书房、工作室和试验场,能让他安静地集中精力思考,全身心地投入到各种观察与实验中去,可以说这是他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天地。就是在这儿,法布尔一边进行观察和实验,一边整理前半生研究昆虫的观察笔记、实验记录和科学札记,完成了《昆虫记》的后九卷。如今,这所故居已经成为博物馆,静静地坐落在有着浓郁普罗旺斯风情的植物园中。[/font] 法布尔一生坚持自学,先后取得了业士学位、数学学士学位、自然科学学士学位和自然科学博士学位,精通拉丁语和希腊语,喜爱古罗马作家贺拉斯和诗人维吉尔的作品。他在绘画、水彩方面也几乎是自学成才,留下的许多精致的菌类图鉴曾让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法国诗人弗雷德里克·米斯特拉尔赞不绝口。法布尔晚年时,《昆虫记》的成功为他赢得了“昆虫界的荷马”以及“科学界诗人”的美名,他的成就得到了社会的广泛承认。法布尔虽然获得了许多科学头衔,但他仍然朴实如初,为人腼腆谦逊,过着清贫的生活。他的才华受到当时文人学者的仰慕,其中包括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1911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比利时剧作家梅特林克、德国作家荣格尔、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诗人马拉美、普罗旺斯文学家鲁玛尼耶等。由于《昆虫记》中精确地记录了法布尔进行的试验,揭开了昆虫生命与生活习惯中的许多秘密,达尔文称法布尔为“无法效仿的观察家”。当他居住在塞利尼昂时,不少学者、文学家们纷纷前去拜访他。法布尔在自己的居所曾接待了巴斯德、英国哲学家米尔等学者,但与他们的通信并不频繁。公共教育部长维克多·杜卢伊将法布尔举荐给拿破仑三世,后者授予他荣誉勋位勋章。法国政治家雷蒙·普恩加莱途经塞利尼昂,特意绕道荒石园向他致意。 拥有多重身份的法布尔的作品种类繁多:作为博物学家,他留下了许多动植物学术论著,其中包括《茜草:专利与论文》、《阿维尼翁的动物》、《块菰》、《橄榄树上的伞菌》、《葡萄根瘤蚜》等;作为教师,他曾编写过多册化学物理课本;作为诗人,他用法国南部的普罗旺斯语写下了许多诗歌,被当地人亲切地称为 “牛虻诗人”。此外,他还将某些普罗旺斯诗人的作品翻译成法语;闲暇之余,他还曾用自己的小口琴谱下一些小曲。然而,法布尔作品中篇幅最长、地位最重要、最为世人所知的仍是《昆虫记》。这部作品不但展现了他科学观察研究方面的才能和文学才华,还向读者传达了他的人文精神以及对生命的无比热爱。

在征文比赛上发表过的论文

5.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你的在期刊上发表可以参赛,你既然已经发表了纳闷获奖是没问题的,但是否能获全国奖要看你文章在全国范围的竞争力了。

要求该论文首次发表的期刊编辑和我刊编辑均同意发表作者的同一篇文章,

作者需要向我刊提供首次发表该文的编辑部的书面许可,

以及该文首次发表的出版时间和论文的复印件、单行本或原稿

那一天,我选择了坚持 痛苦如针一般扎向我,我的咽喉、呼吸道及至肺部已经干涸,便便在这时,我的左脚又感到不适,头脑中有千万个声音在号叫着,别跑了。 学校在那天测试同学们的体育水平,其中便有跑步,在这之前,体育老师告诉我们说,同学们,跑到第二圈时会出现极点,你们会感到四肢乏力,呼吸困难,不过挺住的话就没事了。 一声哨响,跑步开始了,第一圈果然轻松,跑到第二圈时,所谓“极点”如约而至了。 刚跑第二圈时还可以,只是突然觉得头有点晕,于是我大口将饱含着灰尘等悬浮颗粒的空气吸入肺中,不久咽喉就干了,我暂停吸气,咽下口水,以为这样会好受一点,不料身体失去了供氧后,直接崩溃,于是才有了上面那一幕。 水,喝水,坚持,迈步,跑第二圈时,我的大脑充斥着这些简单而杂乱的念头,不过第三圈时却只有千万个声音在喊着三个字,别跑了,你已经尽力了,你肺都干了,就这样往地上一躺,任凭别人怎么说都好。 我又听见了别的声音,这次不是脑海中的幻听,而是沉重的喘息声,我不情愿地分出力量,让眼皮抬起来,看见了同学们,哈!我心中苦笑,我们一样狼狈!只见他们眉头怪怪地揪在一起,半闭着双眼,超负荷地大口喘气------但他们的下半身,仍在动,他们和我一样,一边忍住想倒在地上的冲动,一边抬起腿来,准备迈出下一步,迈出下一步。 我没有倒下,也没有停,我也选择迈出下一步。终于,我看见了老师手中的秒表,看见了几米远处倒在地上的同学们------ 放弃有几千万个理由,坚持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必须坚持。那天,我学会坚持后,就明白这不是大道理,也不是漂亮话。古今中外,不知多少信奉这句话的人,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人生需要坚持 (或生活需要坚持) 生活就像人一生的延长,只有有了勤奋.努力.汗水.奋斗以及坚持才能达到胜利的彼岸。但其中最重要的,最可贵的还是坚持。 坚持就是胜利。有人身处逆境却成就一番伟业,原因就在于他们身上有着坚持的光芒。飞人刘翔~~我们亚洲人的奇迹。他代表我们黄种人登上了世界田径的最高峰巅。成为了世人的偶像。然而,在百年一遇~~之间家门口的奥运会的赛场上,他却因伤临时痛苦的离开了赛场。一下子满世界都传来了质疑和指责的声音,有些热爱变成背叛,有些欢呼变成咒骂,这样的打击对任何人来说都太大了。刘翔开始沉默寡言。在北京奥运会后的27个月里,虽然一直处在一个不被了解,孤独,寂寞,度日如年的时期中,但他依然在默默的坚持不懈的训练者。在这漫长的27个月里,刘翔输给了从来未输过的对手,经历了失败与挫折,经历了运动生涯的低谷,经历了许多艰难与痛苦,但他还是努力的坚持了下来。 就在这次亚运会上,刘翔从低谷又重新站了起来,以13.09秒的好成绩向世人证明他是飞人刘翔,他是最棒的。他成功完成统治亚洲八年的伟业。从一个一身轻松的小青年到一个背着难以言说的沉重担子的英雄,他终于挺了过来。有些美丽的事,他为中国做到了,有些困难艰险的事,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他那样做到。他是我们中国人.亚洲人的骄傲。 坚持,是身处逆境之人心灵的灯塔。自开学以来,虽然我认为我很认真,但我的成绩一直都不稳定,不太理想。我也没有以认真的态度去对待其它的副课。这造成了我期中考试中地理不及格,语文没有杀过70分的恶劣趋势。此后我一直信心低落。那天晚上,我独自在花园里寂静的望着天空。这时,爸爸下来了,他说:“原来你在这儿呀!”我象征的点点头,但没有说话。爸爸语重心长的说:“难道还在为其中没考好而难过吗?别难过了,这点挫折在算什么?刘翔比这大的多的挫折都坚持过来了,他不是还是成功的战胜了自己,重新回到了赛场上。别灰心丧气!看看天上那轮明月,你没有看到它的光亮吗?即使身处无边无尽的黑夜里,那又如何?它依然坚定的绽放自己的光芒。它又个信念,那就是在黑夜中给人以光明。千千万万个黑夜,它坚持不懈悬于黑夜之中,即使这黑色在浓,也改变不了它的坚持和永不放弃的精神!”我挺了之后,若有所思的回想起这半个学期的往事~~~~~~我相信只要我坚持努力学习期末考试就一定不会再失败了。 生活需要坚持,只有坚持的力量才能使人到达成功的彼岸。 坚持 2010的夏季是我人生的转折点,在临近中考我拼命努力却仍无效果我彷徨过,伤心过,痛苦过,甚至放弃过。 中考结束后,成绩跟我想象中一样,是一样不尽人意。呵呵,习惯了吧。就是这样,不管我多么努力,成绩还是这样。或许都是我没有认真学习吧,初二就落下的课程几个月是不可能不回来的。 就这样昏昏沉沉的玩了1个多月了,可一旦停下来我不知道该做什么。拿起课本复习也只是走马观花,不懂。每天除了看电视就是睡觉。 有一天晚上爸妈回家,和我说起了要让我暑假学习,第二天带我去了101网校,那里的老师都很好,把带好每个学生当成自己的义务。老师让我在网上学习,新颖的教学方式深深的吸引了我。我很快就喜欢上了这种方式,爸妈为了我也买了电脑(以前怕我有网瘾不敢给我买)。 老师说我要从以前落下的衔接点学起,我就慢慢学,以前怎么也不懂的东西很快便解决了。我相信只要我坚持,努力就一定能赶上。 现在看着窗外明媚的阳光,我就有动力学下去,看着窗外翠绿的树叶,我就有信心学下起,为什么在一切还没终结的情况下我要自暴自弃,我还有那么多时光,努力下去就有希望。我相信只要我努力,坚持就一定能创造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奋斗,奋斗,为了理想而奋斗。为了理想而奋斗” 谈坚持 坚持,是对理想的追求过程中的汗水与拼搏;坚持是对自己的爱人呵护一生的承诺;坚持,是莘莘学子为了自己的目标每天在题海中的奋斗;坚持,是奥运赛场上的冠军们平日里的挥汗如雨。 坚持,是一种执着,一份顽强,一个挑战。 奥运赛场上的冠军们,面对着观众,个个飒爽英姿,从容而镇定,我们看见了他们的辉煌与成就。可是在他们的身上却凝满了奋斗中的泪与汗。一届又一届的奥运会,一场又一场的比赛,领奖台上改变的是冠军的面孔和名字,不变的是平日的吃苦耐劳。他们在坚持,为了自己的目标。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是坚持与忠诚的完美结合。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做《春秋》,左秋失明而有《国语》,孙子膑脚而修《兵法》。历史已经成为过去,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如今都已谢幕退场,只留下供后人凭吊的不朽的名著。名著的作者都只剩下一捧黄土,永存的,不是他们的作品而是身处逆境,却越发图强的坚持,只为了心中的一个信念。 张海迪身患绝症却依然坚持学习;居里夫人身处斗室,却凭着自己的执着和意志,发现了镤和镭;亚洲人在田径赛场上一直身处弱势,而刘翔却打破了这个耻辱的记录。成功没有秘诀,只有坚持不懈的奋斗。 生命,失去了理想和目标,人生就没有了意义;失去了失败,成功就没有了意义;失去了对手,竞争就没有了意义。而这一切,失去了坚持就没有了意义。 坚持,永恒的追求,不懈的奋斗。 希望有用啊

挑战杯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要求?比如已在会刊上发表的论文还能参加比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指南 这份参考题目,供参赛同学在选题时参考。有些题目较大,可以灵活掌握,选取某个侧面确立课题。重点方向: 1、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3、“三农”问题 4、基层选举5、基层法律服务 6、环境保护与发展 7、教育消费与教育公平 8、社区医疗服务 9...已发表过的文章能参加挑战杯吗,如果在期刊上发表过的文章获全国奖的可能性...5.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你的在期刊上发表可以参赛,你...今年想参加挑战杯(课外学术),去年和老师一起发了篇文章,但不是第一作者...可以的。只要这个课题你有和老师一起制作,就可以参加。老师可以作为指导老师的身份写在课题的申报书上。我参加了今年的挑战杯整理工作。各类挑战杯的大赛可以一个人单独参加不?或者可以以什么形式参加可以单独参赛,今年五月福建省省赛,九月份国赛,在学校内询问一下相关老师就可以知道怎么报名了,但是报名要有指导老师,无哦一你就直接找一个你认为愿意当你指导老师的老师问问。挑战杯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参赛作品是什么意思?是作品...不是,社会调查报告或者学术论文都可以参赛,这是一个概括的说法。对于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学科,往往采取调查报告的形式,对于哲学、政治学等学科,也可以用学术论文的形式。按照以往的经验,调查报告更容易得到重视,因为针对性强,分析问题的实际意义比较大。但是无论哪种,...大挑战杯全国比赛得奖难吗?个人项目,写学术论文的话,大概要多少字呢,...可以以个人名义参赛,个人名义也是可以拉两个帮手的,你是主力,而且个人获奖概率高。但是, 但是呢·你说写学术论文,这个获奖概率就是极低的了·大挑获奖概率高的作品一般是发明创造或者是民生相关的调查和研究 如果你热衷论文,建议去多投稿吧,挑战杯很难有学术论文的出头之地 本人参加的...参加挑战杯的经验是什么?挑战杯几乎是每一届大学生都关心的赛事,我这里进行一些简单的介绍:挑战杯是“挑战杯

过期期刊投稿征稿

不能。首先,绝大部分研究工作强调时效性。也许有其他课题组正在研究同样的问题,所以每个作者都想第一个发表。其次,对于期刊来说,出版速度也是衡量期刊本身的一个指标。期刊不希望因为作者拖拉的回复审稿意见,导致出版延迟。如果在审稿意见里提到要作者补充实验,作者应该致信主编要求延长回复时间。这样主编就能提前在投稿系统里面标注这篇文章需要额外的时间。有些投稿系统会设置一定的修改时间,过期就会自动删除返修状态。

给杂志投稿,需要先拥有杂志的投稿方式,杂志的投稿联系方式可以上百度搜索。然后按着投稿方式投稿。有详细的约稿函和刊物的介绍。杂志投稿的注意事项:一、 电子邮件投稿应该用什么格式:主题:投稿栏目、文章名、发表笔名。内容:文章的全部内容、正文。落款:您的真实联系地址、邮编、姓名、邮箱地址、固定电话、手机、QQ号码(注明QQ名)以及其他您觉得有必要留的联系信息。除了以上内容,一概不欢迎。注:如实在拿不准栏目的可以写好“拟投XX栏目”二、不使用附件:大家知道,很多病毒是通过邮件附件传送的,而且很多杂志社的电脑上都装了病毒粉碎机这个软件,就是说在处理电子邮件的时候,有附件的系统一律删除。这意味着您辛苦的文字永远不会被编辑看到。另外,附件来稿格式不同,往往因为软件问题而打不开,或者,打开是乱码。所以,为了您自身利益,请勿使用附件投稿。三、 来稿之前知道自己的文字适合什么栏目:每个杂志都是由无数个栏目组成的。在来稿之前,必须确定自己的文章适合哪个栏目。这样,在邮件的主题里列出来,编辑在看稿的时候,也有更强的目的性。此外,这么做,也代表着你对杂志的熟悉程度。编辑在文章归档的时候,也方便。编辑都很懒,喜欢省事省心的作者。呵呵……允许作者有一定的出入,但至少要思考,这样创作的文章才有可能符合要求,有人将护肤美甲、星座解析发来给我,实在让人比较……四、 一个月来几篇稿子比较适合:不要超过三篇。有时一个作者一下子发来十篇二十几篇文章。从好的方面想,这是作者信任,将他的文章全部都给人挑选;但是,从另一个角度上说,如果这么多文章都是没发表过的,那是否意味着这些都是被其他编辑筛选下来的?别的编辑不要的文章,要来干什么?如果都是精品更糟糕,不可能一个月用您这么多稿子,每个作者都希望最短时间内得到最好的答复,如果造成稿件积压也不是作者希望的结果。五、 截稿时间是什么样的概念:截稿时间分为两种,一是杂志每月交稿时间,就是每月的月末;二是临时征稿截止时间,应对临时的约稿。对于第一个时间,个人觉得没必要太计较。杂志一直做,这期赶不上,放到下一期好了。对于第二个时间,最好在截稿之前按照要求来写,但是,一旦过了时间,就没必要再写再投了。因为时间一过立即定稿,就算你写得再好,也不会用。六、 字数要求的含义是什么:简单点来说,能少就不要多。规定多少字就写多少字,不可以任性多写几百一千字让编辑删。毕竟,字少了,只要文章不错,空出来的版面还可以安排其他一些东西;但是,字多了,虽然文章很漂亮,万一懒得删了,多出来的字数杂志放哪里?

你要知道,现在每种报刊杂志都有自己特定的办报(刊)方针和宗旨,有自己的读者对象,投稿前必须先对此进行了解,搞清它的发行出版周期是双月刊、季刊、月刊还是半月刊、周刊,如果是报纸的话,是日报、周二报、周报还是半月报、月报,接下来要了解各种报刊都开设了哪些栏目,各栏目都发表些什么样的文章,可能的话还应该了解一下报刊的办刊历史,看看近年都发表过什么样的文章,对照一下你研究的问题以及撰写的文章原来有没有人写过雷同的,原来发表过的此类文章是从哪些角度写的,你的文章有无创新发展。此外,还应对报刊的发稿动态和走向以及下一步热点稿件是哪一类进行研究,最后看看你撰写的文章适合于哪些报刊的哪些栏目,投寄时最好注明栏目名称,以便于编辑人员及时准确地处理稿件。要做到这一点,平时对有关报刊必须多看、多翻阅,至少对近期目录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投稿时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文章按时效性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时效性强,另一类时效性不强。后者什么时候投稿都行,而前者必须掌握一定的提前量,到底提前多长时间投稿,一般报刊都会通过报刊启示提醒读者和作者。总的说来,新闻类稿件越及时越好,报刊发行周期越短,提前量相应要小些。投稿最忌讳“马后炮”,一般不是很出色的稿子,“马后炮”是很难发表的。最好有个发稿记录,记下何时发给谁?结果如何?再投稿时心中有数。不少报刊编辑部对稿件格式都有详细而明确的要求,投稿前要认真研究。例如:正规论文的格式应该是标题、较长的论文在正文之前应有200—300字的“摘要”,和不超过5个的关键词,以便于编辑阅稿时节约时间,了解要点,通常正文之后还应注明“引文出处”或“备注”以及主要参考书目,参考书目要写清书名、出版社名、版本、编著者等。如果是第一次投稿,最好文后加“作者简介”,以方便编辑了解情况,建立作者档案,同时这也是自我推销的需要。当然,简介必须实事求是,不可海吹,因为稿件最后能否采用,不是看你的简介来决定,关键还是稿件的质量,提高命中率的根本还在于稿件质量。不同的刊物,对文章字数的要求不同,而且差别很大,有的喜欢长篇大论,有的喜欢短小精悍,投稿时应对各刊物发表的文章进行研究,总结归纳出一些规律,这样投稿才有针对性。一般说来,给报刊发表的文章,应尽量短些,选题最好小一点,内容实用些,可操作一些;而参加评选的论文,理论性应强些,选题可稍大点,字数亦应适当多一些,这样才能将问题说清说透。就发表的文章来看,字数多少的差别亦很大,这主要与选题性质、报刊容量、一些读者对象等因素有关,一般理论性较强的选题可稍长些,应用性较强的选题应短些,投给杂志的稿件可稍长些,而投给报纸的稿件应尽量短些,选题较大的、学术性强的论文可稍长些,选题很小、学术性不强的、普及性的作品应尽量短些。这里的“稍长”或“稍短”是相对而言,没有严格规定。不论哪类文章,在控制字数的同时应十分注意文章的科学性和可读性。所谓科学性是指文章的观点不能出错,引用的论据资料应准确无误,论证过程应经得住推敲;所谓可读性主要是指文字表述要让人喜闻乐读,一看题目就想看内容,一看内容就让人爱不释手,非一口气读完不可,当然这不是一日之功,需要长时间磨炼,文字功底是练出来的。刚开始投稿的人,将稿子投出后总希望尽快得到编辑部的回音。事实上,由于编辑部每天要处理的稿件无以数计,所以,不少刊物收到稿件后常常连收稿通知都懒得发,这挫伤了不少作者的积极性,甚至有人从此不再写稿。还有个别刊物大量地照顾“关系稿件”,眼睛只盯住几个“名人”,结果使很多新人退避三舍。但应该承认,任何刊物都会考虑自己的信誉,真正有生命力的刊物在用稿上一定会坚持认稿不认人的原则,只要稿件对路时机合适,质量属于上乘之作,任何编辑部都没有舍优求次的道理。基于这种考虑,从撰稿者角度出发,笔者以为,投稿时应注意以下策略:一是持之以恒,管寄不管发,即经常投稿,投出后就不要再去想它,不要指望它一定能发表,压低期望值,用不用让编辑部去考虑,事实上你想也没有用;二是猛打猛冲,以多取胜,越不发越寄,时间长了,编辑就会有印象,特别是一些稿源充足级别较高的刊物,很可能你寄的稿子连仔细看都未来得及就提出了处理意见,“屡投屡退,屡退屡投”就可能感动上帝,如果你写的稿件确有水平,不用说,只仔细看一次就可能改变你的命运,甚至连你以前投的稿子都会引起编辑的注意;三是认准的路走到底,只要你感到你的稿件确有价值,就可以反复投,也可以转投其它同类刊物,相信是金子就一定有被人发现认可的时候;四是由低到高,循序渐进,一般来说,刊物的级别越低,发行范围越小,稿源越不足,同样质量的稿件投给这样的刊物就可能增加命中的机会,刚开始写稿打知名度的新人尤其应注意这一点,梦想一鸣惊人一口吃成个胖子是不现实的;五是趁热打铁,即收到刊物的采用通知后马上再寄,趁编辑部对你的稿子还有印象,继续开拓。六是注意对准档次,即投稿时注意稿件的质量与刊物的级别影响对应一致,这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原来发表过文章有一定知名度的作者,可以“好稿子”对“高级别”刊物,这样可以扩大影响、创牌子、打名声,提高知名度,当然作品一定是“ 拳头产品”,如刊物多次发表过你的稿子属于“熟门熟路”,可采取中档稿子对高级刊物的策略;第二种情况是原来未发表过文章,没有什么名气,门路不熟,属于淌路子的作者,可采用“田忌赛马”的办法,以好对中、以中对低,如此可取得“三局二胜”的效果。最后说一下“一稿多投”。各刊物都有自己的规定,都反对“ 一稿多投”,都要求过了采用期之后再改投它刊。但是很多稿子时效性很强,稿件常常是“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了。在这种情况下,有两个办法:一是按规定办,过期改投,二是采取变相的“一稿多投”,变通的办法就是作好投稿记录,收到采用通知后立即通知其它刊物,不要再发。一般说来,知名度不大、刚开始写稿的作者,特别是质量一般的稿件,即使一稿多投,也很少会出现几家刊物同时采用的情况。从这个角度出发,从维护作者权益的角度出发,笔者赞成第二种办法,各报刊杂志编辑部似亦不应反对这种办法。要说责任的话,作者写稿很不容易,你不用又不及时通知作者,耽误了用稿时机,这个责任编辑部应该负,不知笔者的看法是否正确。

是没关系的,你重新去近年的投稿平台再投一次稿就行了

在征文比赛上发表过论文

你参加的是哪的比赛?说清楚点!自己写的论文是可以发表的!你放心的发吧!!

你对自己的论文享有著作权,通俗说版权归你所有,具有排他性,公开发表并不影响你权利的行使,你可以用来参与各种论文比赛!

只要是自己的 没有侵权问题都可以的 但是“挑战杯”分科技类和创业类 你的文章发表了 不知道是什么类 至于能不能获全国奖肯定还要看后期的包装了

得到处服,还要上法庭

周征发表的论文

法学本科论文

在学习、工作中,大家都跟论文打过交道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法学本科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司法考试背景下高校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矛盾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有其特定的目标。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直接决定着人才的培养方向和培养模式。关于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教育界曾进行过较激烈的争论,有的认为是通识教育,有的认为是职业教育,还有的认为是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结合。但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集中体现在《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中。如教育部《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报告》中规定,法学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下列知识和能力:

(1)具有尚法精神和正义观念以及刚正不阿的人品;

(2)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3)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4)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术;

(5)了解法学理论的前沿和发展动态;

(6)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7)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8)掌握现代文献检索和网上获取信息的方法。

从以上目标定位所涵盖的知识和能力可看,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属于兼具通识教育特征的职业教育,具体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高素质、强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从形式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是非常明确和理想的,但是,从反映和体现教育目标的法学教学内容来看,现行的法学教育目标主要是追求素质教育。具体而言,在教学内容方面,强调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培养学生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面和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为学生奠定从事理论研究或法律实务的基础。在这种法学教育中,法学教学过于理论化,教育不注重培养学生面对案例的实际操作能力,法学是仅作为一种人文知识而非一种职业的科学知识引入的,法学专业与法律职业相去甚远。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而是要把学生们培养成具有进行法学研究、写作论文、发表论文能力的法学人才。因此,一些高校擅长于进行理论研究,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丰富学生的法学思想,夯实学生的理论功底。这一局面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来说是一件幸事,这种教学目标对提升法学教育层次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其使学生很少能够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法律应用的实际运作,无法形成法律应用思维和相关应用技巧与能力。简言之,现行目标定位之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基本脱节、教育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价值去向之间产生矛盾。

(二)我国现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模式不太符合司法考试

众所周知,法律科学作为一门独特的学问,具有独特的语言、思维方式和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法律科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法学教育中课堂讲授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法律从业者而言,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品德和法律职业能力,都建立在雄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职业训练基础上。在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没有系统的理论教学,实践就失去了根基。但与此同时,作为一门具有极强专业色彩的职业,法律专业要求从业者应具备相应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我国现行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是一种学科教学,也可称为通识教育,多年来承继重理论轻实务的传统,所开设的课程偏向于法学理论,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首先,从教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来看,大多数教师认为在课堂上需讲的是法学各学科的知识体系,法律实务问题只是个法律技能的操作问题,很容易掌握,无须在课堂上讲授,基于这样的观念,他们在课堂上主要以解释概念、注释条文、阐述理论为主,教学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色彩过于浓厚,学生在接触法学教育时,往往是将法律当做一种科学知识来学习,就如同学习历史、哲学和文学一样,强调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方法的掌握,对司法实务知之甚少。

这种教学虽然使学生拥有比较扎实的法律知识,而且学生能够在某个法学专题领域长篇大论,但却使其很难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来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简单法律问题。这一情况充分,我国现在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是以法学理论知识为重,并且过于强调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学人文修养和学术精神的培养等,而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不太重视。这样,法学教育局限在高等学校内部,有些学校认为法学教育纯粹是自己的事,与法律职业界的联系甚少。这种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将课堂讲授这一环节凝固化,课堂上理论教学过多,过于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其他教学方法运用过少,忽视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忽视分析及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的能力的培养。相反,司法考试,从其内容看,比较注重考察考生对与司法实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司法解释的理解力,从考试的方式看,则比较多地考察考生对有关法条和司法解释条款的记忆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这种不合理性与滞后性是导致其与司法考试脱节并不兼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现行法学本科课程设计与司法考试科目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我国教育部确定了法学本科专业必须开设的14门法学核心课程,其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以及国际经济法学等。这些法学核心课程涵盖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学生通过学习这些核心课程基本上能够搭建完备的法律知识体系。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范围不仅包括了这些核心课程外,还包括了与法律职业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等。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核心课程与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基本上相吻合。

然而实践中,各个学校在核心课程之外还开设了大量的选修课。这些选修课中很多不是本科学生所需要学习的,如外国刑法、比较行政法等完全可以取消;很多选修课和其他课程内容重复,如开设了民法总论和物权法,再单独开设担保法全无必要。这样下来,核心课程的核心地位得不到保证,其课时被大量挤占。此外,给法学本科生的课程安排顺序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是法理学课程的安排。从我国各高校法学本科专业的课程安排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学校将法理学课程安排在大学一年级阶段,这样,刚从高中毕业进入大学的学生,在不知法律为何物的情况下,就开始接触法理学,在抽象的理论学习过程中就出现厌学情绪。这一情况说明,给法学本科生安排课程时应充分考虑课程的性质、难易度、学生的接受能力等。例如,在专业课程的安排上,应将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实践性较强,学生容易接受的课程安排在前,而法理学、法制史等理论性强、实践性特点较小的课程安排在后。从司法考试的考查内容来看,考试的大多数内容涉及到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这些课程的所占分值比例也较大,而其它课程所占分值较少,有的只占一、两分,甚至有的内容多年不考。

二、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学改革建议

国家司法考试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其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也是必然的。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主要是通过引导本科教育的课程设计、培养方法革新、影响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能力来实现。

(一)应合理确定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培养什么类型的人才是任何高等教育的核心问题。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总是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它不仅决定了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而且还必然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法律人才的培养过程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中,法律职业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和各种制度规定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就法学学科的本质而言,它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本科教育不仅是以知识的获取为目标,而主要是以获得法律职业专业能力为目标。

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属于种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应该以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同样,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向法学教育转达这样的信息,即法学本科教育是应用教育,其不仅要使受教育者掌握专门的、相对抽象的知识体系和法律精神,而且要具备特定的法律职业思维、技能,必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基于这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职能应该是使学生获得更多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使其具备能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和素质。法学本科教育的这种职能与司法考试制度的设计目标是一致的。

(二)优化课程设置,建构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的法律知识体系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主要涉及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现行法律法规、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考试科目都是以14法学本科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为主体的,并且与本科教育的重点相一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将其侧重点放在以上核心课程的教学上,尤其是其教学内容必须包含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的讲授,教师在上课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司法考试内容涉及的核心内容进行讲授。这不仅不违反法学教育的学科属性,反而为更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在法学本科课程的具体安排应适当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例如,先安排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等应用课程,而理论法学安排在应用法学之后。因为这三门课程中,民法、刑法决定了公、私法两种不同的法律思维模式,诉讼法奠定了程序正义的理念,这些部门法的理论本身就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很多概念、术语、原则等在其他法律中还会反复出现,学生在有了较为具体的认识之后再学法理学等理论法学,更易于理解,知识才能一步升华和贯通。

此外,针对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应增加《法律职业概论》和《法律职业道德》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安排有助于学生对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有清楚的认识,进行职业规划,激发学习兴趣。不过,针对我国目前师资结构单一,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的问题,上这些课程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安排司法机关的资深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等到课堂来给学生进行专题讲座。此外,学生到大学四年级时,针对学生的考试需要,还可以给学生安排有关司法考试的专题讲座,就司法考试的内容体系,考生所具备的能力和学习方法等,给学生进行介绍,让学生正确、详细地认识司法考试。

(三)改进课堂教学方法,使其适应司法考试目的

法律科学的本质决定了课堂教学必须与活生生的司法实践紧密相连。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迅猛发展,国家在加快各方面的立法进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因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涌现出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这一情况说明,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需要学习的法学知识也不断增多,有时候,学生有时候还没有学完一部法律的相关知识就出现这部法律被废止或者被大幅度修改的情况。对于即将成为法律人的人来说,要想在竞争越来越激烈、法律事务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前提不仅是要具备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而且还要熟悉和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事务。传统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缺点之一就是过于重视法学理论的培养,教师给学生提供的信息也仅限于抽象的理论和概念。这就导致法学教育的知识面过窄,信息量不足,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学教育的要求。

国家设立司法考试制度就是为社会挑选出足以为这个社会“定争止分”的法律工作者,而不是选拔什么“哲学大师”、“思想家”等纯碎的理论工作者,这说明司法考试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为纲,考察重点为法学基础知识和处理实践问题的能力,考察范围也比较广泛和细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高校法学院系必须充分认识司法考试的性质和目的,不断地改革其课堂教学工作中的不足,使课堂教学的方法和内容与司法考试的目的适当相符合。就法学专业教师而言,衡量其课堂教学水平高低时,不仅要看其是否重视采用最新版的教科书,而且还要看其能否将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法学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来。具体而言,法学专业教师在备课时,必须了解与司法考试相关的信息,并在上课时,可以通过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等方法,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学生。其中,案例教学有益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因此在基础理论课程之后开设专门的案例分析课程是十分必要的。案例讨论课应当涵盖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领域,具体做法上,教师首先应给学生提供案例让其课后研读,然后在课堂上讨论分析。通过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双向讨论可以激发学生的思考,增强由事实推论法律的能力。

(四)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使其与司法考试适当相适应

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进行改革的重点就是使其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与目标相符合,实现法学本科专业考试与国家司法考试的合理对接。当前,我国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一方面反映出高校法学本科毕业生对司法考试试题的不适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校对学生训练程度的不够,考试难度也较低,学生容易过关。从当前我国各高校法学院系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学校并未实行严格的教考分开制度,一般情况下,到期末时,任课教师自己出题,自己评卷。在有的学校,学生的考试通过率作为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准来看待,因此,有的任课老师为了考虑到自己的教学效果达标,其试题难度一般不大,学生只须在临考前背笔记就能够通过考试,甚至平时听课不认真的学生也能通过考前突击背笔记顺利过关,这样,几年下来,学生只要通过学校要求的所有课程考试,就可以顺利拿到毕业证书。

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作为我国目前难度较高的职业考试,其要求考生对法学各科基本知识的掌握要广博,为此,考生必须根据指定的大纲、教材和参考书,全面而详尽地备考,对于指定大纲的任何知识点,都不能抱有丝毫侥幸心理。在此种情形下,高校法学院系如果仍然沿袭陈旧的考试模式,其不仅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学生将来的司法考试成绩。基于这点,笔者建议,各高校必须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在适当提高考试难度的同时,应突出试卷的分析性、灵活性和应用性特点,应切实落实教考分开制度,要严格把握学生的及格率,从而使本科期末考试制度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相接轨,使其成为司法考试的演练题。

(五)加强高校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既懂法学理论,又通法律实务的教师队伍

就高校学生而言,教师所具备的修养和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所培养的学生的素质。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校法学院系普遍存在着教师队伍封闭化,很少参与司法实务,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这一情况不仅导致了法学教师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严重脱节,而且还影响了其课堂教学的效果,甚至还影响了学生的司法考试成绩。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不仅考察考生是否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重点考察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要求高校法学专业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而且还要具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具体问题的能力。

基于这点,有必要造就一支既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修养,又具备较高的法律职业基本素质和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队伍,进而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的这些特点,优化教学内容,使学生耳濡目染,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法律题和积极应对司法考试的能力。为此,各高校有必要在学校和各级司法机关之间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知识沟通机制。比如,应支持和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在外面从事兼职律师、公司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在司法机关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此外,还可以从司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聘请优秀的法律职业人员到高校法学院系来开展授课或专题讲座等活动。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渠道,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一、汉语语法研究现状自1898年《马氏文通》面世至今,汉语语法研究历经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和进步,从一开始的模仿到今天的自觉与成熟,从一开始着眼于语言共性到后来着眼于语言个性再到今天将共性与个性并重,汉语语法的研究发展到现在,无论是视野、队伍,还是方法、成果,都呈现出生机勃勃的状态。但是,与其他语言,特别是印欧语系的语言相比,汉语在语法上有太多的例外和特殊。当我们努力揭示汉语语法原貌的时候,发现汉语在语法中还存在着许多说不清的问题和现象,汉语语法研究呈现出百家争鸣的景象。(一)本位问题“本位”问题是汉语语法研究百年来的中心问题之一。《马氏文通》(1898)模仿拉丁语语法体系,接受词法的重要性,认为通过各种词类的说明和解释就能够说明汉语语法的规则,马建忠先生提出“句读集字所成者也。惟字之在句读也必有其所,而字字相配必从其类,类别而后进论夫句读焉”,采用“字(word)”本位的语法体系。1924年,黎锦熙先生的《新著国语文法》则采用句成分本位的语法体系。黎锦熙先生是继马建忠先生之后用西方传统语法理论来解释现代汉语白话文语法最有成就的学者,他在1924年出版的《新著国语文法》的“引论”中说:“诸君知道近来研习文法的新潮么?简单说,就可叫做‘句本位’的文法。”195年重版序言中,黎锦熙先生又说:“《新著国语文法》的优点就在于把‘句本位做中心,把组成句子的六种成分做出发的重点”。1982年,朱德熙先生在《中国语文》第一期上发表论文《语法分析和语法体系》,提出了反对“句本位”的观点,他认为“汉语的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句子不过是独立的词组”,“把各类词组的结构都足够详细地描写清楚了,那么句子的结构实际上也就描写清楚了”。同年的《语法讲义》和1985年出版的《语法答问》,都更加明确了先生“词组本位”的语法体系,对以后的中国汉语语法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994年,徐通锵先生在《世界汉语教学》连续发表了《“字”和汉语的句法结构》和《“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两篇论文,异军突起,提出了字本位的研究思路,他认为:字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其特点就是一个音节关联一个概念,形成一个“1个字-1个音节-1个概念”的基础性结构格局。同年,邢福义先生在华中师大的一次学术报告会上提出的是“小句中枢说”,第二年(1995)在《中国语文》上发表了论文《小句中枢说》,第三年(1996出版《汉语语法学》,他在导言中明确提出“本书的语法系统,是‘小句中枢’语法系统”,认为小句在汉语语法系统中处于中枢地位。除了这些单本位的语法体系主张之外,还有复本位的语法体系。比如张志公的词和句复本位体系,还有马庆株提出的词和词组复本位体系,等等。(二)语法单位的划界问题语法单位的划界问题是本位问题的另一种表现。一般都认为汉语语法单位有四级:语素、词、短语、句子。但是在对这些语法单位划界区分的过程中,会有归类两难的情况;因此,为了解释这些语法现象,也有其他关于汉语语法单位的认识。首先是关于叫“词素”还是叫“语素”的不同认识。“词素”和“语素”两个术语均是英语“morpheme”的汉译,起初译作“词素”,1958年吕叔湘先生根据朱德熙先生的建议改译为“语素”①。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词素”“语素”两个术语便普遍出现于研究现代汉语词汇、语法的论著和相关的教材之中;70年代末以来的著述采用“语素”的越来越多,并出现了不少阐述选择理由的论著。其次,吕叔湘先生在区分短语和复合词时,把介于词和短语之间的单位叫做短语词。他认为在词和短语的划分上,语法原则和词汇原则有时候有矛盾;这种矛盾可以用“语法的词”和“词汇的词”这样不同的名称来解决;可是这种做法还不能办到,因此,在语法上可以认为是一个词、而词汇上宁可认为是一个短语的“中间物”,可以称为“短语词”。②还有,句子可以分为单句和复句,构成复句的单位可以叫“小句”;如何进一步明确小句和单句之间的关系呢?邢福义先生的小句中枢说,便提出了语法单位是语素、词、短语、小句的观点。③此外,郭锐老师根据话语片段在话语组织中表现出的相互区别的本质特征将汉语语法单位分为四个层级,第一层级是语素和语素组,第二层级是词和词组第三层级是小句和小句组,第四层级是句子。④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如何划界、如何定义、如何理解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一个需要不断进行研究的问题。本文要讨论的纠葛现象便源于此。(三)语法现象归类问题如果说划界是自上而下的研究,那么归类就是自下而上的分析。每一个语法单位的细化研究都需要进一步分类。比如语素,一般有成词语素和不成词语素之分,在成词与不成词之间,就回到了词和语素划界的问题。在诸多汉语语法区分归类的问题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在上世纪50年代就有过的三次大规模的讨论,一次是词类区分问题,一次是主宾语问题,还有一次是单复句的划分问题。传统的语法研究都是从词类开始的,但是因为汉语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形态变化,所以划分词类一直是汉语语法研究中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有关这个问题的分歧主要集中在汉语的词能不能分类、以什么标准分类,应该建立什么样的词类系统,对那些多功能的词应该怎样处理这样几个方面。高名凯先生就认为汉语的①吕叔湘.语言和语言学[J].语文学习.1958(2)②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③邢福义.小句中枢说[J].中国语文,1995(6)④郭锐.汉语语法单位及其相互关系[J].汉语学习,1996(1)实词不能分类。①张斌、胡裕树二位老师则认为汉语有词类的分别,而且主张根据不同的语言特点做具体的分析,区分词类不能离开结构去谈意义。②周祖谟先生主张按照词的句法作用和词法特点来划分词类,并对兼类词的识别问题提出了重要看法。③到目前为止,划分词类的三个标准——意义、形态、语法功能——已经取得了共识,大家对兼类词也有了一致的看法;但实词和虚词应该如何划分副词是虚词还是实词,实词有哪些小类、如何看待区别词,叹词和拟声词又应该如何归类等问题,都未能有统一的认识。汉语的主语和宾语问题的讨论从1955年7月到1956年4月,历时近一年讨论的焦点是究竟从结构形式出发确定主语宾语,还是从意义出发确定主语宾语。最终肯定了形式与意义统一的原则,周祖谟、张志公、胡裕树、张斌、曹伯韩各位先生都表达了相同或相似的看法:确定主语和宾语的范围必须同时顾及结构和意义。④吕叔湘先生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1979)中专门谈到:“从语义方面看,名词和动词之间,也就是事物和动作之间,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关系,绝不限于施事和受事;主语和宾语不是相互对待的两种成分,主语是对谓语而言宾语是对动语而言的。但是就句法成分来看,宾语和补语如何区分,状语的构成材料的多样性的认识,也都依然存在复杂情况”。至于单复句问题最直接的分歧就是汉语到底需不需要有单复句之分,虽然大多数人都认为应该区分,但是到现在为止都还存在不同的声音。单复句应该有区分,但又没有明确界限;这个问题的研究和讨论一直在继续。其他语法现象的归类,在短语的结构类、句类、句型、句式中都有或多或少的表现。归类不清是因为界限不清,界限不清是因为语法现象情况复杂。所以现代汉语语法中便有了种种纠葛。二、什么是现代汉语语法纠葛这里所说的纠葛,主要就是指相邻的两个语法单位、或同一语法单位的不同类别之间界限模糊,总有一些语法现象在归属上存在归类两难的复杂情况。“纠葛”一词出现于语言研究领域,可见于吕叔湘先生的《语文常谈》(1981),他在书中第三章就提出“形音义的纠葛”,以说明存在于字中形音义的错综复杂的情形。在语法研究领域中,已有许多专家学者对这种错综复杂的纠①高名凯.关于汉语的词类分别[J].中国语文,1953(10)②文炼,胡附.谈词的分类[J].中国语文,1954.③中国语文编辑部编.划分词类的标准[J].汉语的词类问题[C].北京:中华书局,1956.④吕冀平等.汉语的主语宾语问题[M].北京:中华书局,1956.葛现象做出了或多或少、或点或面的描述和解释,只是没有叫做“纠葛”而已吕叔湘先生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1979)中说,“由于汉语缺乏发达的形态,许多语法现象就是渐变而不是顿变,在语法分析上就容易遇到各种‘中间状态’。”这里的中间状态就是本文所讨论的“归类两难”的表现之一。黎千驹先生于2005年在《云梦学刊》第26卷第1期上发表论文《论现代汉语语法单位及词类的模糊性》,将语义学中的模糊性概念带进了语法研究,指出语法单位及词类划界中存在的“中间状态”,明确指出语法单位和词类在划分中的模糊性。1993年,邢福义先生在《世界汉语教学》上发表论文《汉语复句与单句的对立和纠结》,指出:“长期以来,人们为现代汉语的单复句界限问题所困扰,企图找到把二者一刀两断的标准。”在《语法研究入门·复句》(2003)中也说到“客观世界中,甲事物和乙事物往往没有绝对明确的界限。事实上,复句与单句之间既有对立,又有纠结。”这里,邢先生把这种单复句之间难以划分清楚界限的问题叫做“纠结”。莫超老师在1999年发表于《甘肃高师学报》上的《汉语语法单位教学的难点及其相应的办法》一文中也提到“汉语语法单位一般认为又四级:语素、词短语和句子。在相邻语法单位之间总有一些‘两属’的语言现象,在最复杂的语法单位——句子中更是存在着难以理顺的定义纠结。”“中间状态”、“语法单位的模糊性”以及“纠结”,与本文所要讨论的现代汉语语法纠葛现象一样,都是指各级语法单位之间出现的归类两难现象。划界也好归类也罢,其实是一回事。正如吕叔湘先生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1979中所说“摆问题自然摆的是实质性问题,纯粹名称问题不去纠缠,比如‘量词’‘单位词’、‘单位名词’,就不值得争论。”但是当名称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影响时,“也有不纯粹是名称问题的名称问题,比如‘短语’、‘词组’和‘结构’”,就需要摆出来说清楚一些了。三、现代汉语汉语语法纠葛现象产生的原因汉语语法之所以存在纠葛现象,究其根本,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汉语语法研究的状况,二是汉语语法自身的特点。第一,汉语语法研究状况导致汉语语法纠葛。众所周知,汉语语法学是在西方研究的影响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马氏文通》模仿拉丁语的语法体系,《新著国语文法》模仿英语语法体系,两位作者均以西方语法为蓝本给汉语语法浇铸了一层外壳。虽然之后的专家学者们开始逐渐意识到这层外壳并不与汉语语法本身相贴合,但也只能是以这个并不合适的外壳为坐标,不断地探索汉语语法的特点,做着进一步的修补工作,让这个外壳尽可能地和汉语语法更贴合一些。因此,无论是语法体系还是名称术语,都对《马氏文通》有着相当的保留和继承。当汉语语法的特点随着研究的深入越来越清晰的时候,学者们便开始不断地对某些名称的内涵和外延做出进一步的调整。传统认识的影响和汉语语法现实之间产生了差异,语素、字、词之间的关系就显得非常复杂,短语和句子之间也存在纠缠不清的现象,这就产生了汉语语法单位之间的纠葛。在汉语语法的研究中,从相关语法单位的定义中也能够看出纠葛成因,因为许多概念都是相互定义的。比如说到副词,一般都说大部分副词是用作状语的而说到状语,又说状语可以由副词充当。这种状态也会造成汉语语法单位之间的纠葛。第二,汉语语法的特点。关于汉语语法的特点,大家提出的观点和进行的讨论已经很多了。最基本的特点有二,一是汉语是单音节语,二是汉语没有形态(说缺乏形态更为恰当)。在进一步细化研究之后,目前已达成共识的汉语语法特点主要有:汉语词类跟句法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汉语语法最主要的语法手段是语序和虚词;汉语中量词和语气词的使用非常丰富。除此之外,汉语语法的特点还应包括:结构独特、灵活多变注重意合。②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1.缺乏形态。这是汉语最基本的语法特点,在三十年代就已逐渐明确。准确地说是汉语缺乏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汉语缺乏形态变化,所以词类跟句法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所以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所以汉语主要依靠语序和虚词,所以划分词类就显得十分复杂,所以语法单位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产生纠葛。2.结构独特。和印欧语系的语言相比,主要表现在主谓结构和动补结构的独特性上。主谓结构的主语和谓语之间可以加进去语气词,可以停顿,比如“他上学了——他啊,上学了”。主谓结构可以作谓语,构成主谓谓语句。动补结构的独特性主要表现为谓语中心的后边跟着的不都是宾语,这和西方①朱德熙.语法答问[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②龚千炎.汉语语法研究的回顾[J].语法研究入门[M].商务印书馆,2003语言有着很大的不同,而且汉语语法里补语类型众多,许多时候和宾语一起出现或是与宾语的形式相同,给人带来困扰。其他比如存现句,方位短语做主语,而施事却出现在宾语位置上;再如兼语句和连谓句,谓语出现多个谓词性成分。这些都是汉语语法所特有的现象。3.灵活多变。汉语句子内部的次序比较灵活,可以改变其内部次序而不改变句子的基本意思。比如:a.我还没有看这本书。这本书我还没有看。我这本书还没有看。b.一面锦旗挂在墙上。有一面锦旗挂在墙上。墙上挂着一面锦旗。c.仪仗队好威武啊!好威武啊,仪仗队!短语也可以改变语序,意思不变。比如:a.方言调查——调查方言b.又大又圆——又圆又大c.很好——好得很但更多的是意思发生了改变,比如:a.内容丰富——丰富内容b.后面的小孩——小孩的后面c.好商量——商量好d.语法传统——传统语法意思不变,所以句式选择丰富多样,“一样话可以百样说”;意思变化,所以汉语表达充满睿智,言外之意,随形而动,比如“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变与不变之间,就产生了语法现象的纠葛。4.注重意合。汉语注重意合,常常不用或少用连接手段,语言中词与词、句与句的组合经常是凭借语义上的关系和联想达成的。王力先生在《汉语语法纲要(1946)中说“复合句里既有两个以上的句子形式,它们之间的联系有时候是以意会的,叫做‘意合法’,例如,‘你死了,我当和尚。’”在汉语口语中,许多词语可以省略。(1)当上下文和情景确定时,名词、代词可以省略。比如:a.“高兴了吧?”“是啊,谢谢啦!”b.她是一位母亲,也是一个女儿。(2)有时,“是”、“有”、“在”这几个动词可以省略。比如:a.窗外一副繁华的街景。b.老太太已经80岁了。c.书啊,桌上呢。(3)特别是意合法的使用,省略掉虚词。比如:a.买不起别买。b.没戴眼镜看不见。c.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意合之后的语法形式不再具有所属语法单位的典型性。有的区别不大,比如“她是一位母亲,也是一个女儿”,主语承前省略,依然是一个复句;有的区别明显,比如“窗外一副繁华的街景”,省略掉了“是”,谓语从谓词性短语变成了名词性短语;还有的就为语法的研究带来了困扰,比如“没戴眼镜看不见”省略了表示原因的关联词,从形式上看是单句,从逻辑语义上看则是复句,于是就造成了语法现象的纠葛。第二章语素,语素和词之间的纠葛现象一、语素和词素在现代汉语语法学中,有一个与英语“morpheme”概念大体相当的概念,这个概念在建立之初被叫做“字”,后来随着国外语言学理论的译介,被叫做“词素”或者“语素”。这两个术语均是对“morpheme”的汉译。探讨究竟是“语素”还是“词素”,不仅仅是两个不同术语的问题,而且表现出大家对这样一个语言中最小的音义结合体本身的范围和功能认识的不同,这对于进一步区分语素和词是非常重要的。“morpheme”一词出自美国描写语言学派,最早被译作“形素”,后起译名是“词素”;在“词素”流行的同时,“语素”这个名称出现了,朱德熙先生和

经典回顾:组织行为学(罗宾斯)我们已经表明了人际技能的重要性。但是,无论是这本书,还是本书所涉及到的其他学科,都没有用人际技能这个概念,广泛地用来描述这个学科的术语是组织行为学。组织行为学是一个研究领域,它探讨个体、群体以及结构对组织内部行为的影响,以便应用这些知识来改善组织的有效性。组织行为是一个具有大量普通知识的独立的技能领域。它研究什么呢?它研究组织中行为的决定因素:个体、群体和结构。另外,组织行为学把研究个体、群体和结构对行为的影响所获得的知识用到实际中,使组织的运作更有效。总之,组织行为学关心人们在组织中做什么,这种行为如何影响组织的绩效。因为组织行为学特别关注与就业有关的情境,所以毫不奇怪,你将会发现这一领域强调的是与工作岗位、缺勤、员工流动、生产率、绩效和管理有关的行为。人们对于构成组织行为学主题领域的成分或题目的看法越来越趋于一致。虽然还有孰轻孰重的大量争论,但人们对于组织行为学研究的核心题目基本上达成了共识,这些题目包括激励、领导行为和权威、人际沟通、群体结构与过程、学习、态度形成与知觉、变革过程、冲突、工作设计、工作压力。一、个体行为的基础传记特点。对管理者来说传记特点非常易于得到。大部分情况下,每个人的人事档案中都有这些资料。在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得到的最重要的结论是:年龄似乎与生产率不存在关系;员工年龄越大,任职时间越长,则流动的可能性越低;已婚员工相比未婚员工缺勤率更低,流动率更低,对工作的满意度更高。能力。能力通过能力--工作的适应性直接影响到员工绩效水平和满意度水平。如果管理者希望在二者之间进行合理匹配,该如何来做呢?第一,有效的选拔程序能提高这种适应性。工作分析可以提供两方面的信息:该工作目前在做些什么以及个体需要具备什么能力以充分完成工作。然后,通过测验、面试和评估方式了解申请者在所需能力方面的水平如何。第二,组织中在职者的晋升和调职决策应该反映出候选人的能力。应与新员工一样,评估任职者在具体工作中应具备什么关键能力,并将这些要求与组织中的人力资源相匹配。第三,通过对工作进行微小调整使其与在职者的能力更为匹配而改善这种适应性。这种调节常常是在对工作的基本活动方面不造成明显影响的条件下进行的改变,以更好地适应在职者的工作潜力。这方面的例子有:在员工群体中,改变所使用的设备、重新安排任务等。这种方法可以用于新员工中,也可应用于现任的在职者中。对于后者,还可以采取培训方式,使其在时间和条件变化时,依然有足够充分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人格。对人格文献的考察为有效的工作绩效提供了总体的指导方针,以此为根据可以提高聘用、调职和晋升决策的有效性。由于一个人的人格特点限制了他的行为,它为我们提供了预测行为的框架。比如,在社会情境中,害羞、内向、不自然的个体可能不适于做推销人员;一个具有服从、循规蹈矩人格特点的人可能在广告策划方面不会有太大的作为。仅仅靠人格特点一个方面能够预测各行各业的高成就者吗?显然不能。但是,了解个体的人格特征确实能帮助我们减少不匹配性,从而保证员工的流动率降低和工作满意度提高。我们已经知道某些人格特质与工作的成功有高度的相关。对这些特质进行测验,并在选拔过程中利用这些数据将会使工作更为有效。一个接受规则、遵从权威、依赖性得分高而经验的开放性得分低的个体可能更适合从事的工作是:高结构化的装配线工作,医院的保卫人员或大型公共机构的行政官员;而不适合于做研究人员或从事需要创造性的工作。学习。根据定义,任何行为中可观察到的变化都是学习已经发生的初步证据。在这里,我们希望确定的是,学习概念对解释和预测行为方面提供了什么见解。积极强化是行为改变的有力工具。通过对与工作绩效相关的行为进行肯定和奖励,管理层可以提高这种行为重复出现的概率。在学习方面的有关研究还表明,强化比惩罚更有效。对行为进行惩罚常常倾向于只能获得暂时的抑制效果而不能发生长期的转变,而且受惩罚的对象也容易对惩罚实施者产生反感。尽管惩罚比消极强化更迅速地消除了不良行为,但其效果常常只是暂时的,而后还会产生不良的副作用,如士气低落、高缺勤率和高流动率。因此,我们建议管理者使用强化而不是惩罚。最后,管理者应知道员工把他视为榜样。如果自己经常上班迟到,要用两小时吃午饭,将公司的办公用品挪为私用,则员工必定会接收到这些信息,并相应模仿他的行为。二、群体行为基础群体绩效。要预测群体绩效,必须认识到,任何一个工作群体都是更大的组织的一部分,组织战略、权力结构、招聘程序、奖酬体系等因素都会对群体运作提供某种有利或不利的气氛。例如,如果一个组织中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之间互不信任,组织中的群例又可能会形成一些限制员工努力和产出的规范。因此,管理人员不应孤立地看待一个群体,而应该看到群体的外部环境给群体以多少支持和鼓励。显然,一个处于成长型组织之中,外部资源丰富,受到高层管理人员支持的群体,容易提高生产率。同样,如果一个群体的成员具备完成群体任务所需要的技能和有助于群体共事的个性特点,这个群体就容易提高生产率。有几个结构性因素与群体绩效相关,最主要的有:角色知觉、群体规范、地位不平等、群体规模、群体人口统计方面的构成、群体任务和群体凝聚力。角色知觉和员工绩效评估之间存在积极关系。在对待雇员工作的态度上,员工和上司之间的一致程度,影响着上司对员工的评价。如果群体规范支持提高产出,管理者就可以期望员工个人的绩效远大于群体规范是限制产出的群体。同样,在群体中,什么样的缺勤率可以接受,也由群体规范决定。地位不平等,会使群体成员产生挫折感,对群体生产率和员工留在组织之中的愿望有不利影响。对于那些对平等比较敏感的个体,不平等很容易导致其动机降低,并寻求可能带来公平的其他途径(比如另找一份工作)。群体规模对群体绩效的影响取决于群体任务的类型。大型群体对于发现事实之类的活动更有效,而小型群体对于采取行动类的任务更有效。我们对社会惰化现象的认识表明,如果管理人员使用大型群体,应提供衡量群体成员个人绩效水平的手段。我们发现,群体人口统计方面的构成,是决定个体流动的关键因素。更具体些说,如果群体成员的年龄相近,或进人工作群体的时间相近,他们辞职的可能性就小一些。影响群体互动过程与群体绩效之间关系的权变因素是群体任务。群体任务越复杂,依赖性越强,群体互动过程越容易导致群体绩效的降低。群体凝聚力对群体生产率有重要影响。这种影响取决于群体的绩效规范。员工满意度。与角色知觉和绩效的关系相似,如果上司和员工对员工工作的认识一致,员工的满意度就比较高。同样,角色冲突与工作压力和工作不满意有联系。大多数人喜欢和地位等级与自己相同或高于自己的人沟通。这样,我们可以预测,如果员工的工作能够使他们减少和地位比他们低的人交流的机会,他们的满意度会提高。群体规模和满意的关系我们凭直觉就可以想像得出:群体规模越大,群体成员满意度越低。群体规模越大,群体成员参与和互动的机会就越少。同时,群体成员越多,群体内部就越容易发生纠纷和冲突,并形成小集团。所有这些都会使群体成为一个令人不愉快的地方。三、组织结构的基础组织的内部结构可以解释和预测员工的行为。也就是说,除了个体和群体因素之外,员工所属组织的结构关系对员工的态度和行为具有重要影响。认为组织结构对员工行为和态度具有影响的根据是什么?很明显,组织结构有助于减少不确定性,明确工作内容,澄清员工所关心的问题,解决他们提出的"我应该做什么?""怎样做?""我向谁汇报工作?""如果我有问题,去找谁来帮我?"这类问题,这就对员工的态度产生了影响,并激励他们提高工作绩效。当然,组织结构在某种程度上也限制着员工的所作所作为。例如,如果组织的正规化、专门化程度很高,命令链很牢固,授权程度较低,控制跨度较窄,员工的自主性就较小,这种组织控制严格,员工行为的变化范围很小;相反,如果组织的专门化、正规化程度较低,控制跨度较宽,能给员工提供较大的活动自由,员工的活动内容相对也就丰富得多。策略、规模、技术、环境决定着组织的结构类型。为简洁起见,我们可把组织结构设计分为两种:机械模型和有机模型。组织结构对员工工作绩效和满意度的影响与员工的个人喜好有关,受个体差异的调节,如下图所示。最后一点,管理人员应该了解,像工作专门化、控制跨度、正规化、集权化的结构变量,是组织研究者能够测量的客观变量。我们在本章所提供的研究发现和结论实际上是这些研究者们工作的直接结果。但是,员工们往往不能客观地来测量这些结构特征。他们以一种不太科学的方式来看待自己周围的一切,然后形成他们自己隐含的组织结构模式。为得到在公司中工作的机会,自己必须接受多少人的面试?自己那个工作部分一共有多少人?公司有政策手册吗?如果有,每个人都容易得到一份吗?公司员工都严格按照手册要求办事吗?公司及其管理人员在新闻媒介中的形象如何?员工对于这些管理所得到的答案,结合他们自己的经历及同事的看法,会形成员工对组织结构的主观印象。当然,这种印象可能与组织的客观结构格格不人。员工们对组织结构的隐含模式十分重要。人们行为反应的基础是他们的主观认识而不是客观现实。例如,有关研究证明,许多结构性变量和与之直接相关的绩效水平、工作满意度的关系并不一致,我们认为导致这种现象的部分原因是个体差异。但另一种导致这些不一致发现的原因可能是对客观特征的多样化的认识,或者说对同一客观事物,不同的人看法不一样。研究者通常关注组织结构的实际水平,但如果人们对同一要素的解释不同,结果就会大相径庭。因此,最根本的是要了解员工是如何认识他们的组织结构的。对于有效预测员工行为而言,这比组织结构的客观特征本身更有助于预测员工的行为。(点评)斯蒂芬·P·罗宾斯是美国著名的管理学教授,组织行为学的权威,他在亚里桑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曾就职于壳牌石油公司和雷诺金属公司。他先后在布拉斯加大学、协和大学、巴尔的摩大学、南伊利诺伊大学、圣迭戈大学任教。他的研究兴趣集中在组织中的冲突、权威、政治以及有效人际关系技能的开发方面。他的有关论文发表在《商界视野》、《国际管理》。《管理评论》以及《管理教育》等杂志上。近年来,罗宾斯博士把大量的时间用在撰写管理教科书上。他的著作包括:《管理学》(第五版)、《管理学基础》、《组织行为学精要》(第四版)、《人际技能培训》(第二版)、《组织理部(第三版)、《今天的管理》等。这些书被美国许多大学用作管理教科书,还被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几百所大学用作教材。《组织行为学》是罗宾斯的代表作,这本书首次发行于1979年,至今已再版七次。除了在美国众多大学被作为教科书外,还在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香港、马来西亚、菲律宾、韩国、墨西哥、荷兰、斯堪的纳维亚拥有大量的读者。它是一本全球通用的教科书,是一本才华横溢的学者撰写的充满睿智的教科书。本书之所以受到如此广泛的重视和欢迎,是因为它具有鲜明的特色:第一,体例独特。全书分五篇18章,分别从个体行为。群体行为、组织发展的角度论述了组织管理中人的行为问题。每章均有要点、学习目标、复习题和讨论题。尤其新颖的是在每章的末尾,作者设计了"自我认识练习"、"与他人共同练习"用于读者自我评价;根据每章所讨论的主题,独具匠心地设计了辩论题,包括正方和反方,让读者在争论中自己总结答案;每章的开头,都用范例引入,激发你的阅读兴趣;在正文中,作者设计了两个专栏"新闻中的组织行为学"和"从概念到技能",帮助读者领会和消化教材的内容。第二,观点新颖。本书从大量研究数据中归纳出许多新颖的观点。如关于整体冲突的观点,传统的看法是冲突不利于组织的运作,而本书作者却认为一定程度的冲突有利于改善组织的运作绩效。第三,文献丰富。本书引用了大量第一手的参考文献,据不完全统计,从各种学术刊物和报刊上引用文献上万篇。其中既有纯粹的学术研究报告,也有大众传媒的新闻报道和流行故事。第四,语言流畅。本书语言生动活泼,不像是传统的教科书,而是用对话的口气来书写,读起来轻松愉快,有时你甚至可能觉得在与作者对话。对于初涉组织行为学领域的读者,不必担心自己的知识背景,作者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笔触足以使你在读完本书后顿感掌握一个全新的人类行为世界;对子已经在组织行为学领域中耕耘多年的专家学者,你不必担心没有发现和收获,书中引用的大量研究报告、翔实的研究数据和结论以及分析中的独到见解,不仅会丰富你原有的理论知识,而且很有可能会打开新的视野;对于产业界的实际工作者,你不必担心本书枯燥乏味或理论阐述,众多的案例结合理论分析会使你觉得该书就是为帮助你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而撰写的。本书给/二以知识、技人方法、教人思考、令人入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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