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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必须发表不同刊物

发布时间:2024-07-05 23:24:31

论文必须发表不同刊物

最好不要了,你可以再重新写一篇的,这样也不浪费资源,万一将来哪一天用到,也可以为自己增加份量啊。

在这个社会上存在着很多期刊并没有被中国指望收录,只能说被指望收录的期刊是一些比较优秀的期刊。你也可以发普通期刊,只要公开发表就可以了。

不可以,虽然也很少有人管。如果你单位的期刊是国家级期刊,就不能说“内部”了,如果是内部,就意味着没有cn号,那样的话就属于非公开发行刊物,那就可以重复投了。所以你单位期刊是否在国家出版署备案是关键

最好发表在相关专业的期刊上,你想想,你发表在其他刊物上,就不是专业的人去读,也读不懂,那么你的论文价值就不存在了

发表论文必须导师同意

你好,导师要是认为不合格的话,不签字,那么你是肯定不能参加论文答辩的,毕竟现在高校是导师制,导师是你的第一责任人,所以说,导师有绝对的权利,你说的不合格,就抓紧时间修改吧,要不完了的话,就要延期毕业了,抓紧加油吧,别纠结这个问题了。

肯定要和导师商量。读研期间最重要的就是和导师搞好关系,你的毕业论文能否顺利通过和导师的关系非常大,不要瞒着导师搞小动作,尤其是在学术方面。

现在是信息化社会了,你的论文只要一发表,知网上面一搜就可以知道,到时候导师问你发表论文为什么不和他商量你怎么说,还不如发表之前和他说一声。

而且发表论文是好事,为什么不和导师商量呐?导师又不是洪水猛兽,自己学生论文发表成功后导师面子上也有光。研究生的导师一般都是在某一行业领域钻研很深的专家,在你论文投稿之前拿去让导师指导一下,一方面增进和导师之间的友谊,增加导师对你的好感;另一方面可以对你进行指导,比如论文格式、投稿期刊啊,你要知道研究生导师怎么着也发过几十篇论文,有些甚至发表过EI、SCI,随便指导你几句都受益匪浅,何乐而不为。

硕士请各位大侠指点,本人刚读研,谢谢。。。。。 是的,不经过导师投文章是大忌!azhijiao(站内联系TA)要和导师商量heattransfet(站内联系TA)这是导师卡学生招数之一shenhua6(站内联系TA)必须的。:D:D漫步云端57(站内联系TA)多喝到时协商jinwoong(站内联系TA)肯定要的,你要属老板的名字吧wait1986(站内联系TA)必须的啊,要不然谁给你出钱。duhb655(站内联系TA)我没有。。。。我就犯了这个错误,未经老师同意就直接把论文投了,还好老师意见也不大denghua13(站内联系TA)要用老师做通讯联系人的,跟学校挂钩terrific117(站内联系TA)主要看方向了,如果研究得到的成果和老师没关系,也是可以自己投的,只不过难度大些而已!lskyp(站内联系TA)这个事关学术不端行为吧,我们学校学术不端行为上明确写明了,未经导师同意而擅自发表文章或者擅自使用基金支持,是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

会和你打下招呼,如果你毕业了,可以不用。

发表论文必须带同事吗

不可以,一般的小论文,都属于篇幅比较短的论文,这种情况下,最多署名3个左右的作者,再多就不合适了。篇幅长的论文是可以多署名几个人的,较长的论文,最多署名6个作者。如果不止一个人写,那么一般是按照贡献大小来排名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分量是最重的,如果是独作,那么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都是这一个人了。作者都希望成为第一作者。因为第一作者,在创新性科研成果中贡献最大。同时,所带来的连锁效应和效果也最多。当然,应当清晰与通讯作者、第二、三作者之间的关系以及署名权的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在校硕士、博士生发表科研论文时,第一作者是自己的导师,这不仅是出于惯例,而且是合理的。因为情况往往是,研究课题是导师的,论文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的。这时,不论用道德的眼光,还是用权利的眼光,导师署名第一都无可非议。

如果是要求不高的普刊,在读学生自己发论文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是学报或者核心刊,学生自己发论文就有难度了,这类刊一般要求老师挂二作甚至挂一作才能发

研究生发表期刊小论文是可以不带老师的名字的,事实上只要不是级别较高的论文,你带不带老师的名字是你自己的自由。

从期刊角度来说,部分核心期刊或者其他等级非常高的刊物会要求有副教授职称以上或者博士学历的作者为第一作者。

一般的期刊对作者职称和学历没有过多的限制,题主这边是想顺利发表不同期刊的话,是可以不带导师姓名的。

而从学校角度来说,一般学校不会要求必须带导师。

针对毕业发表的期刊,学校一般会看论文是否和你专业相符,刊物是否正规,时间是否满足,文章第一单位是否是你毕业单位。

不过还是建议可以看下学校的具体文件,一般有明确规定的,而且也应该问问导师的意见,他会给你更加专业的指导。

发表论文必须单位同意吗

(1)投稿前必须和所有作者确认:① 发给所有作者投稿的文稿,并请所有作者修改;② 作者署名和单位无误;③ 作者署名位置无争议;④ 作者同意投稿和发表;⑤ 请他们回信并确认“同意”。请务必确保每个作者都知情且同意署名。以免有人不同意,导致撤稿。另外,保密稿件需要单位同意。(2)查重报告,避免剽窃(3)伦理批件(伦理证明)(4)授权发表同意书(5)推荐审稿人/回避审稿人(6)其他

(1)选择合适的期刊选择合适的目标期刊是很关键的步骤首先,在写文章之前,作者应该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选定涵盖该学科领域的期刊,这样可以避免因为文章主题与目标期刊不相匹配而导致的拒稿。然后再根据目标期刊的投稿要求和需要的文章形式来确定写作方式,比如有些letter类型的期刊是有明显的篇幅限制,写作方式当然也就与一般全文型文章有差异。如果在投稿之前不注意这些问题,即使研究方向、学科领域都匹配,文章被直接拒稿的几率也会大大增加。(2)确保文章各部分符合期刊要求通常期刊对摘要部分会有具体的字数限制,投稿之前应该仔细阅读作者指南以确保符合期刊的要求。简介部分要写得简明扼要,若是写得太多则会弱化重点内容、让文章显得头重脚轻以及出现不恰当地评论前人工作的失误。摘要和结论需要仔细反复推敲以达到高质量水平,因为这两部分被阅读的几率最高。在其他方面如文章长度、字体大小、图表规格和参考文献格式等,也都应该仔细检查看是否都符合该期刊的投稿要求。(3)潜在的利益冲突科学研究是要本着客观的原则来进行,从而为科学界和广大读者提供最真实的结果。研究课题中涉及到的所有利益冲突,都有可能会影响科学成果的公正表达,因此必须予以披露和说明。现在科研活动中最常见的是经济利益冲突,比如为了获取企业或他人的资助而采用不当的模型或者方法作出有利于资助方的结论,从而损害了科学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因此,作者在投稿时有责任报告这些可能引起文章发生偏倚的利益冲突。(4)版权文章中如果直接使用了别人的材料,比如教科书或其他文章的图片,必须明确提及。一般来说,直接用原作者的原文或者原图时需要取得版权方(即出版社)的授权,当然最好也要与作者联系并得到他们的同意,这也是表示对作者劳动的尊重。除此以外,也可以根据原文进行转述或自己重新作图,最后再加上引用。(5)投稿信投稿信(Cover Letter)是向期刊投稿时附上的一封说明信,基本上所有的期刊在投稿时都需要这样一封给编辑的信件。它的作用不仅仅是形式化地问候编辑,而且能够让编辑快速地了解文章的创新点和重要性。投稿信里面应该包含这些信息:(1)强调文章内容符合期刊涵盖的学科领域;(2)点明文章的创新点和主要结果;(3)按需求添加建议的审稿人信息。投稿信是期刊编辑最先阅读的部分,它的质量直接影响着编辑对稿件的整体印象。因此投稿信应注意以下三点:(1)语言简明扼要;(2)对投稿期刊的评价中肯适当;(3)对自己的稿件有自信;(4)语气谦逊适度,态度诚恳,措辞得体。投稿前最好再进行一次语言校对以确保没有低级的语法和拼写错误;仔细检查数据和图形,以保证引用的图表即使经过反复修改仍能避免产生错误或混淆。最后,若是方便可以请师长同学帮助检查稿件,以便多角度发现问题。

科技论文投稿是非常严谨的,首先我们需要把我们的作品尽量的写好,主要是逻辑清楚,没有标点符号这样的常识性错误。我们的论文才更有可能被编辑接受。

发,,表,,可以,,,找,,,硪。。。。。。

发表论文必须要签合同吗

如果一份稿子投给不同杂志社或者征文单位,可能在采用时带有选择性,你可以根据对方给出的不同酬劳而选择最终把版权给哪个。“一稿多投”是指作者把自己的作品同时或者先后发给不同的出版社或其他媒体,即多次使用同一作品的行为,是著作权法赋予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当今网络时代,不准一稿多投是落后文化,势必影响信息传达。现阶段,是应该根据新形势制定新用稿原则的时候了。一稿多投现象产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种:(一) 法律无明文禁止一稿多投我们经常在媒体上看到关于例如“对一稿多投的稿件一经发现,不发稿酬”的声明,这让笔者不明白,既然录用了人家的作品几已经证明了该作品符合出版和报道宗旨,并以发表的方式肯定了作品的优劣,即接受了作者关于发表的授权,就应该给予稿酬。实际这种声明类似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其法律效力是要质疑的。《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合同订立必须遵循自愿公平原则,其中还特别强调,“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因此,此声明只是一种行规,违反了法律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规定。从权利和义务一致的法律原则上认识这一问题,我认为,既然出版机构有权利对一些好的作品多次反复再版,作者自己就更应该有权一稿多投。甚至还可以反过来,只有在法律肯定作者有权一稿多投的前提下,才能赋予出版机构再版的权利。(二)编辑期普遍较长,作者权益得不到保障现在多数报刊包括某些网站都规定:来稿一律不退,愈三个月未见采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作者不能及时收到编辑的确认信件也是导致一稿多投的重要原因。学术论文并没有很强的时效性,一篇稿件上半年可以发,下半年也可以发,但对于一些时效性很强的(如杂文、评论)的稿件,如果投出去后石沉大海,杳无音讯,别说三个月就是拖三天,恐怕也会成为明日黄花。作者的心血也因为“过期”而作废。所以,无奈之下,大多数作者被迫选择一稿多投,不是故意想多挣些稿费,而仅仅是希望把辛辛苦苦写出来的稿件发表出来而已。(三)中国的学术评议制度和渗透在学术界的“关于人情”风气相信包括各编辑人员在内的“文人”,都有过面临晋升职称、教授、拿学位等要发文章的经历。以教育界为例,研究生博士生的顺利毕业,其中一个主要的条件就是论文的发表。试想,中国的博士三年毕业的大有人在(至少四年基本上都可以毕业),手头没有6、7篇文章不能毕业。屈指可数的几家省级、国家级刊物成了文人争夺的战地。在这种制度下,一稿多投既然可以极大的提高论文产出,又怎么能不受学生老师们的“厚爱”呢?另外,由此产生的学术腐败同样逼迫着多数作者一稿多投。许多教授导师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学术圈子”,也大都担着某某杂志报刊的主编、编委,发文章毫无障碍。那么,对于大部分“硬关系”的导师、学生,就不得不选择一稿多投这个终南捷径,希望“大面积播种,总有一个地方开花”。坏的制度可以使坏人更坏,也会使好人变坏,打击个别人的学术腐败,其最终目的还是要建立健全一个好的学术监督和评议制度,否则其结果就如我们政府的每一场反腐败斗争---斗争越严,腐败分子却越多。(四)编辑及媒体的不负责任首先,对于一篇好的作品,媒体之间会频繁转载,而极少会主动付费给作者。出版社拥有无数次的使用权,而相反的作者只有一次,面对“不能一稿多投”的行规,作者的权利又在哪里?难道就在于千方百计地去寻找全国乃至全世界未经许可使用自己作品的事实,然后再到法院去索赔?孤身一人的作者面对众多的出版机构显得苍白无力。与其被多家报刊转载而得不到权益保障,到不如自己一开始就一稿多投,这无疑是很多作者一致的想法。所以,要解决一稿多投的问题上,除了一味的谴责作者,要求作者自律之外,媒体同样应该自律。在刊登和转载文章时,做到充分尊重作者的权益,及时主动的给予联系和付款。第二,作为报刊、杂志的编辑,如果无法防止作者一稿多投,那至少可以防止一稿多发。一篇稿件的出笼,往往要经过好几个编辑的手,只要每个人都经常关注和浏览别家报刊的文章,防止一稿多发就不是难事。况且,也有益于取长补短,提高自身水平。

怎么要求的就怎么签,要书面签的会多一些。如果不签,肯定发表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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