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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版论文发表投英文版

发布时间:2024-07-05 19:49:55

中文版论文发表投英文版

不能......................

你的学术文章已经发表了嘛?如果发表了,再翻译成英文投到国外就算一稿多投。如果想投英文杂志,最好直接用英文写,不要先写中文再翻译,这样更地道,避免打回来再改正,还不如直接用英文写方便。而且英文杂志对格式要求也不一样,针对你熟悉的杂志发表最好~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把中文论文翻译成英文投到国外当然可以能在国际刊物发表论文的价值要高一些

中文版英文版论文同时发表

只有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才行《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的统一要求》指出, 以同种或另一种文字再次发表, 特别是在其他国家的再次发表, 是正当的, (对于不同的读者群)可能是有益的, 但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 作者已经征得首次和再次发表期刊编辑的同意, 并向再次发表期刊的编辑提供首次发表文章的复印件、抽印本或原稿. (2) 再次发表与首次发表至少有一周以上的时间间隔(双方编辑达成特殊协议的情况除外). (3) 再次发表的目的是使论文面向不同的读者群, 因此以简化版形式发表可能更好. (4) 再次发表应忠实地反映首次发表的数据和论点. (5) 再次发表的论文应在论文首页应用脚注形式说明首次发表的信息, 如: 本文首次发表于xx期刊, 年, 卷、期: 页码等

一般情况下这个方法是可以的。首先,两篇一起发表时肯定行的,就是以两篇形式发表。后者,属于发表中文版,等到你中国国内有了一定的反响以后,不就有人和社会基础将其作为译文的形式进行拓展发售,这是采取的是译文(英文版)版的形式在国内外上的!有点像外国名著在其他国家的发行译文版形式!这种方法基本上是可行的,可以放心,就是可能在时间上会比较长。

同时发表是可以的,不过建议你先用中文在国内发,如果引起一定的影响,这时候就会有英文编撰高手来找你,免费帮你翻译的。

你说的这个方法是可以的。首先,两篇一起发表时肯定行的,就是以两篇形式发表。后者,属于发表中文版,等到你中国国内有了一定的反响以后,不就有人和社会基础将其作为译文的形式进行拓展发售,这是采取的是译文(英文版)版的形式在国内外上市~~~!有点像外国名著在其他国家的发行译文版形式~~!明白了吧~~~!基本上是可行的,你放心,就是可能在时间上会比较长。但是毕竟这样做比较靠谱,如果发表不成功,后补办法很麻烦的~~!

投稿中英文版期刊

找个水刊就行了呗。现在多的很。你百度jissr就知道。800块一篇,还上知网检索。每个月月底就出版最新一期。录用快,见刊快。

有专门的英语类学术刊物啊

英文论文的话可以考虑去投一些国外的期刊,如果写的好的话,可以考虑去投SCI级别的期刊。

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

在还没有发英文的文章前,总觉得写一篇英文的文章是艰难万分,再加上道听途说,听那些有经验的人说审稿周期多长啦,审稿意见多难回答啊,整个过程多么复杂啊,所以对发英文SCI文章总是有一种恐惧感。有一段时间都心里安慰自己,这辈子就发发中文的文章吧,只要研究结果好,中文的照样可以引起别人的关注。再后来,身在国外,不得不用英文写文章,一段时间下来才发现,其实发英文文章不难,完全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

请看在下的分析:

首先,大部分的英文期刊(在英国、美国出版的)都是被SCI收录的,这个要比入选SCI的中文期刊占所有中文期刊的比例大很多,所以在投稿的时候,基本上是不用考虑所选的英文期刊是不是被SCI收录的。只要是经常看的文献所在的期刊,基本上都是的。

在国内,有中文核心期刊跟科技核心期刊,中文核心要比科技核心层次上高一点。中文核心有一部分是SCI收录的,而科技核心的期刊给收录的非常少。那么换成英文期刊,就成了高影响因子的SCI期刊跟低影响因子的SCI期刊,只存在期刊水平的差别,不存在SCI跟非SCI的差别。

SCI一共收录3700多种期刊,所以按照研究领域划分的话,一篇文章可以找到几十个个可供投稿的期刊。如果是跨领域的文章,适合投稿的期刊的数量更多。反观中文的期刊,每一个领域一流的期刊的期刊也就是4-5个的样子。每期刊登的文章的数量受限,于与此同时,国内很多单位都有发文章的要求。在这种科研人员数量众多,一流期刊数量有限的僧多粥少的局面下,文章录用率是大大降低的。因此还不如主动出击,直接投英文的期刊。写英文的文章刚开始的时候是苦了一些,但是换来的将是更宽广的道路。

在审稿周期上,综合上看英文期刊的审稿周期反而是要比中文的短。当然,这里比较的是普通的SCI期刊跟国内一二流期刊的比较。国内的一些二三流的期刊的以收版面费为生。对文章的质量控制不严格,编辑觉得差不多的文章就录用了,文章的修改主要靠作者完成,这样的审稿周期确实很短。但是国内一流期刊的审稿周期都比较长,主要也是因为学术能力强的学者通常都兼带一些行政职务,平时都比较忙,审稿的事情自然是拖得比较久一点。

在审稿意见上,国外的审稿意见的确是要更加专业一些,要更难回答一些。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这何尝不是一个提高自己能力的一个好机会。一个一针见血的意见要比那种笼统的审稿意见好多了。而且国外期刊的审稿意见基本上是不会出现同行相轻的恶意评价。

再说了,这些投稿步骤,都可以交给专业的论文公司如英论阁www.enago.cn处理。总结来说, 发表英文论文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

论文中英版本发表

同一篇论文不可以中英文两次发表。

一般来说,不允许以其他语言二次发表,但是有的出版社鼓励翻译发表到外文期刊。

许多期刊都引用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ICMJE)的规定,如果符合某些条件,翻译已发表论文是可以接受的,其中包括:

作者已获得两个期刊(文章最初发表的期刊和正在提交的英文期刊)的编辑的同意。

翻译后的版本反映了原始版本的数据和解释。

翻译版本的标题页(title page)明确指出它不是原始研究,并提供原始参考。

论文:

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

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部分组成(例如附录)可有可无。

论文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论文的特定内容,有助于选定关键词,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英文题名以短语为主要形式,尤以名词短语最常见,即题名基本上由一个或几个名词加上其前置和(或)后置定语构成;短语型题名要确定好中心词,再进行前后修饰。各个词的顺序很重要,词序不当,会导致表达不准。

可以。中文发在中文期刊。英文作为翻译文献发在英文期刊。会议宣读论文不算发表,会议的论文集评职称是不好使的,要想好使就自己单独发一个期刊上,译作评职称算。 如果翻译的不是你自己的论文要取得作者本人的同意。

构成“一稿多投”行为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02相同作者.对于相同作者的认定,包括署名和署名的顺序。鉴于学术文章的署名顺序以作者对论文或者科研成果的贡献而排列,调整署名顺序并且再次投稿发表的行为,应当从学术剽窃的角度对行为人进行处理。因同一篇文章的署名不同,应认定为“剽窃”,不属于“一稿多投”。03同一论文或者这一论文的其它版本。将论文或者论文的主要内容,以及经过文字层面或者文稿类型变换后的同一内容的其他版本、载体格式再次投稿,也属于“一稿多投”。(3)在同一时段故意投给两家或两家以上学术刊物,或者非同一时段且已知该论文已经被某一刊物接受或发表仍投给其他刊物。04在编辑未知的情况下的“一稿多投”。一稿多投不必要地浪费了期刊版面及编辑和审稿人的时间;对相关期刊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搅乱了依据科学成果的发表所建立的学术奖赏机制。学术界有一条不成文法,即不能一稿多投。一稿多投是学术失范的严重表现之一,它比剽窃抄袭不见得“好”多少。一般期刊会在“作者须知”有关条目中说明论文著作权的转让、归属等事项,作者向其投稿即表明接受期刊社的约定,国外期刊社一般要求作者填写“Transfer of Copyright Agreement”。所以千万不要一稿多投。

同时发表可以的 选择权威的期刊杂志发表,正确掌握论文写作的基木要求及规范化,并注意选择对口的专业期刊投稿,且遵循所投刊物的格式要求,再加上导师能对论文严格把好质量关,则可避免因投稿后反复退修而耽误了论文发表的时间,又可减少稿件在初审阶段就被退稿的可能,从而提高论文的录用率.

中文期刊英文版投稿

不同的论文需要修改的原因和内容有所不同。有的稿件学术上很有价值但论文的写作水平欠佳;有的论文结构很好但细节上需要充实;而对中国作者的英文论文而言,文字上需要修改和提高的很普遍,大部分还需要学术表述和论文结构上的改进。 现在国际上的英文学术期刊大多是同行审稿(PEER REVIEW),即请两位审稿人(REVIEWERS) 审阅一篇论文,有的是三位或更多 (也有的刊物是由编委会的成员审稿,不对外邀请)。但不论是几位,每一位审稿人的意见都很重要,作者要认真考虑。修改后的论文还要再重新回到主编或编辑部进行复审。许多期刊邀请参与复审和初审的人是一样的,所以作者在修改论文原稿时,最好能按审稿人提出的修改意见,仔细全面地修改彻底,否则修改后的论文很有可能不会顺利通过复审。有些论文修改一次就可以过关,被刊物采纳。但也有不少论文要反复修改许多遍,才最后被刊物接纳发表。在网上投稿的论文每经过一次修改,在投稿系统上都有记录,作者和主编均可以随时查询(参阅“国际英文科技期刊网上投稿详解”)。但无论文章修改过多少遍,只要没有被刊物接受,稿件就会始终徘徊在刊物的投稿系统内,不会进入出版社的出版系统。理论上讲,只有被编辑部最终接受的稿件,才会经主编或编辑部到达出版社,由出版社经手后进入出版程序。而送到出版社的稿件原则上讲必须是终稿,也称定稿,不能再有改动。换句话说,在此之前作者可以对论文的文字和内容进行不断的修改和补充,直到审稿人满意为止。然而一旦论文被期刊接受,稿件送到出版社后,作者对稿件的修改将受到极大的限制。作者可以在收到校样后对稿件进行有限制的改动,但对原稿的进一步完善则近乎不可能了。 有几家论文修改服务的公司也可供参考:essaystar,enpaper,internationalediting都提供相关的英文论文修改和编辑服务。 对作者而言, 精益求精,力求论文的完美无瑕是无可厚菲的。但从出版角度出发,不合事宜的追求完美会造成很多事与愿违的麻烦。笔者认为,送交出版社的稿件即然叫终稿就应该是名副其实的最后的定稿,不应该有大的错误,更不能再无休止地改动。尤其是科技文章,其出版和发表的核心重点是文章的科学内容,而不是文字和语言的华美。如果是科学内容有误,是一定要改动的。

构成“一稿多投”行为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02相同作者.对于相同作者的认定,包括署名和署名的顺序。鉴于学术文章的署名顺序以作者对论文或者科研成果的贡献而排列,调整署名顺序并且再次投稿发表的行为,应当从学术剽窃的角度对行为人进行处理。因同一篇文章的署名不同,应认定为“剽窃”,不属于“一稿多投”。03同一论文或者这一论文的其它版本。将论文或者论文的主要内容,以及经过文字层面或者文稿类型变换后的同一内容的其他版本、载体格式再次投稿,也属于“一稿多投”。(3)在同一时段故意投给两家或两家以上学术刊物,或者非同一时段且已知该论文已经被某一刊物接受或发表仍投给其他刊物。04在编辑未知的情况下的“一稿多投”。一稿多投不必要地浪费了期刊版面及编辑和审稿人的时间;对相关期刊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搅乱了依据科学成果的发表所建立的学术奖赏机制。学术界有一条不成文法,即不能一稿多投。一稿多投是学术失范的严重表现之一,它比剽窃抄袭不见得“好”多少。一般期刊会在“作者须知”有关条目中说明论文著作权的转让、归属等事项,作者向其投稿即表明接受期刊社的约定,国外期刊社一般要求作者填写“Transfer of Copyright Agreement”。所以千万不要一稿多投。

不属于,你拥有英文和中文两份版权。

具体看你想投什么样的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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