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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受贿

发布时间:2024-07-06 13:17:14

发表论文受贿

关于受贿罪若干问题的思考内容摘要:我国现行刑法对受贿罪的性质及构成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同以往规定相比表现出一些特点。该规定在犯罪主体、客观方面、“贿赂”内涵以及预防对策等方面都值得我们进行一番思考。根据刑法规定,我国受贿罪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当然也不排除共同犯罪情况下,一般主体也以受贿论处的情形:“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构成受贿罪的一个限定条件,但第388条有关斡旋受贿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一限制条件应当与一般受贿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规定相一致,以便有利于强化惩处规避法律的受贿现象;受贿罪中的贿赂不应当仅局限于金钱财物还应当包括其他非物质利益;遏止受贿犯罪应当分析原因,对症下药,多管齐下。关键词: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 利益 贿赂 对策所谓权力的腐败,就是权力的非责任化和权利化,也即权力的私人利益化。因为权力具有自我膨胀、自我扩张的本性。如果不依法制约和限制,极易产生腐败。而权力腐败又严重影响了国家政权的正常运作,长期如此将会严重威胁国家政权的合法性基础。受贿罪就是权力腐败的表现形式之一,其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因为它侵害了国家公务行为的廉洁性、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在我国反腐倡廉、严惩腐败的今天,受贿是现在是将来也必定是重点惩处的对象之一。本文试图从我国现行刑法关于受贿的规定入手,对受贿犯罪的一些问题做一番思考。一、我国现行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这一刑法同以往的旧刑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一些单行条例相比,关于受贿的规定表现出一些特点:1.现行刑法第38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该规定明确了受贿罪的概念,将受贿罪的主体严格限定为“国家工作人员”,不再包括原来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2.现行刑法第385条第2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这一内容由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的第4条第3款移入,但对犯罪主体作了相应限制,即不再包括集体经济人员。3.现行刑法第385条规定对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而构成的受贿罪,须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必备要件,至于为他人所谋取的是否为合法正当的利益,不影响犯罪的成立。4.现行刑法还将斡旋受贿列为了受贿情形。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由此可见,我国立法即刑法典对受贿罪性质及构成要素作了明确详尽的规定,以惩治职务犯罪的腐败分子,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二、受贿罪主体之探讨受贿罪的主体,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93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从事公务的人员”,第2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这其中有两种理解含义:其一,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是完全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队中从事公务的人员。”除此之外,还应包括党务机关以及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领导机关,上至中央,下至乡镇、街道均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即党务机关。我国的8个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在全国地级以上的行政地区均有该党的组织机关。组织机关中有当职的副主任委员主持日常工作,还有一些人员从事组织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他们也按国家公务员的序列进行管理,应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畴。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是经过一定程序纳入国家干部编制,担任公职的资格,一般掌握以下条件:一是由国家人事部门办理干部分配手续,二是分配纳入了国家干部的编制;三是进入国家人事部门的管理档案。其二“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是指在上述单位中具有经营、管理职责或经营单位财务职责的人员如董事长、厂长、经理以及调度、会计、出纳、保管、收款人员等。人民团体是指由于历史的原因而形成的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的,由国家编委统一制定编制的,费用由国家财政支付的,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团体,一般是指以下几种团体:工会、妇联、科协、青联、共青团、侨联、台联、工商联等。“受委派人员”中委派必须符合有效性、合法性、隶属性、特定性。当然,现行刑法虽然规定了受贿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但也不排除特殊情况下,一般主体也可以成为受贿罪的主体。如果一般主体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共同受贿的,自然应根据刑法共同犯罪和受贿犯罪的相关条款以共犯论处。共同受贿犯罪在实践中表现多种形式,但主要形式是国家工作人员与家属或情人共同受贿。许多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并不亲自接受财物,而授意家属或情人出面接受,对其共同受贿应注意与介绍贿赂罪的区分,对共同受贿的特殊性应当慎重对待、严格掌握。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理解依据刑法第385、388条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罪构成要件的一个必要要件。我国刑法第38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务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刑法学界对第二种情况称之为“斡旋受贿”。在斡旋受贿中,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不以受贿罪论处。然而在一般受贿罪中,国家工作人员无论为他人谋取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只要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都构成受贿罪。很明显,法律的规定为受贿人收受贿赂留出空隙,将导致现实中大量规避法律现象的发生,使法律的一般预防目的难以发挥应有的功效。从本质方面来看,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纯洁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能耐性、可能性、空间性比普通公民更大,因此,法律对其规定的相关义务要求理应更高,而这种情况与这一义务要求相违背。“为他人谋取利益”正当或不正当,无论从哪一种角度看,行为人行为的共同之处都在于把职权或职务当作获取额外收入的筹码。而且,无论是索取他人财物当作履行职务行为的交换条件,还是收受财物后为请托人实施请托事项,或是履行了职务行为而事后收受他人给付的感谢费,本质上都是把“职务或职权”当作可买卖的商品,本质上都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纯洁性的侵害,当其收受的财物数额达到法律规定的限度时,便已构成受贿罪。因此笔者认为,刑法第388条应将“谋取不正当利益”改为“谋取利益”,以便使规避法律的受贿现象也能得到惩处。四、受贿罪内涵外延的认识依据1997年刑法的规定,贿赂就是指行为人收受或索取的财物;但在司法实务中及学术研究中仍存在三种观点:(1)财物说。贿赂指金钱或可以用金钱计算的财物,不包括其他利益。中国历史上关于贿赂罪的刑事立法中,贿赂仅指财物,对贿赂罪的处理采取“计赃论罪”的原则。如果不是财物,就难以计赃,也就难以定罪。(2)物质利益说。除了金钱、财物外,还应当包括其他物质性利益,如免费旅游、无偿劳动以及提供象征身份的高尔夫球证等。(3)利益说。此说涵盖了财物说与非物质利益说。认为凡是能满足人的物质和精神需求的一切有形或者无形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都应当列为贿赂范围,除了贿赂金钱、财物外还应当包括为子女解决就业,提供出国机会,提供女色等。历代统治者都将贿赂列为重点打击、防范的对象。“贿赂罪”原名是“受金罪”,最早由战国法学家李悝在《法经、杂律》中提出,“丞相受金,左右伏诛,犀首以下受金则诛,金自镒以下罚,不诛也,曰:金禁”。这里所谓的受金,即受财,可见财物是当时构成贿赂犯罪的必备要件。古代之所以根据收受的财物来定受贿,是因为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及社会经济物质产品的匮乏性,决定了人们以物质的追求享受为满足。目前,由于经济的日益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的需要不仅满足于物质利益需要,而且转向对非物质性要求的追求。如:以提供高档娱乐消费、出国旅游或给予高档房屋居住权、提供性服务等。以往那种以权钱交易为主的贿赂范畴已被权色交易及权与其他非财产利益的交易所打破,呈现出权力交易的多样性。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提供女色在近几年的贿赂犯罪中所占比重呈上升趋势,牵涉国家干部级别愈来愈高,由县处级直至省部级,例如成克杰、胡长清、李纪周、李嘉廷等。国外已在立法上对此做了相应规定,在欧洲,西班牙《刑法典》第383条规定:“公务员为自己或为配偶、尊卑、亲属、兄弟或其他同亲等亲属向自己正在承办案件的女当事人求爱者,应处以短期徒刑并特别掳夺权力”。可见《西班牙法典》中明确规定设立有性贿赂犯罪。国外司法实践中,也有关于此类案件的处理先例,日本法庭曾判决的一起警官以索取性要求释放要犯的案件,表明异性间的性交也可能成为贿赂的目的物,从而奠定性贿赂在该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以上所述,根据国际立法趋势与我国实际状况,采纳利益说,将财产利益或非财产利益列入“贿赂”范围,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行得通的,笔者认为现行刑法将“贿赂”范围仅限于财物过于狭窄。五、遏制贿赂犯罪对策贿赂犯罪的成因大致有以下几种:1.“权力成为‘寻租’的对象”。“寻租”在经济学里的原意是因资源的稀缺性导致供不应求而产生的差价收入,而实际上是指“用较低的贿赂成本获得较高的收益或者超额利润。”它的特点:是利用合法或非法手段,如贿赂,疏通游说等,得到占有租金的特权,进行权钱交易,取得高额收入。作为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其主流是大公无私,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公利性动机占主导的,但也不能排除在某些官员身上表现出来的私利性动机。2.制度性缺陷导致腐败。人本身都存在着一定的私利性,由于人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所以纯而又纯的人是找不到的。既然,人本身都存在着私利性,那么为何有的国家腐败成风,有的国家廉洁如水。这是因为仅有私利性动机还不构成腐败行为,当私利性动机没有受到有效制度的约束,权力腐败现象就产生了,贿赂便自然难以避免,所以科学严格的权力监控制度是关键。3.政府对市场干预过度。权力与金钱的交换是受贿犯罪的典型表现,它与经济体制有关系,但并非是某一种经济体制所特有的产物。在我国,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之后,市场经济需要不断的完善,既离不开依靠立法发挥法律手段的功能,也离不开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发挥行政手段的功能。但政府的调控,应当是为民服务,而不是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与民争利,因为政府一旦进入市场参与营利竞争,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就难保公正公平,腐败也便随之而生。同时,封建等级制度遗留下来的特权思想、“官本位”文化传统在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中有着严重影响,官的等级越大,就享有越多的特权和便利,且缺乏有力的监督和制约。分清贿赂犯罪的成因,就可提出更好的预防对策。(一)、真正确保检察权的独立行使尽管在立法中,检察权应该是不受任何外来影响,完全独立行使。但实际上,由于检察机关的经济、人事方面还依靠于行政机关,于是不可避免的会受到行政机关的牵制,这大大影响了办案力度和深度。检察机关要真正的独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首先就要将检察机关的经济脱离地方财政,其经费预算应直接从中央财政中取得。其次,在人事方面,检察机关人员的进入、级别晋升不应该为行政机关的组织部门所左右,而应该独立进行。这样,除去了后顾之忧,检察机关就可以轻装上阵,一心一意打击受贿犯罪了。(二)、提高受贿的实际成本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受贿人也不例外。在受贿以前,他必然会思考这种行为可能给他带来的后果。针对受贿人的这种心理,在法律处置方面,不受外来影响,严格执法;在经济处罚方面,除了要追缴违法所得以外,还应该给受贿人处以严厉的财产刑,使其得不偿失;在精神惩罚方面,可通过媒体将受贿人公布于众,使其身败名裂。这样,潜在受贿人考虑到受贿实际成本如此巨大,必然不敢轻易受贿。不过,以上惩罚措施应该仅仅适用于受贿人,对行贿人该如何处罚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因为尽管行贿人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受贿犯罪的发生,主观恶性较大,理应严惩。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受贿犯罪的隐秘性较强,证据不易收集,这时候,行贿人的合作就显得十分重要。但是行贿人如果知道其证言会给自己带来不利后果时,是绝对不会开口的,所以我们有必要通过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来打消他们的顾虑,换取他们的合作。这样,以较少的代价(放弃或减轻对行贿人的刑事惩罚),获得较大的收益(打击犯罪,挽回损失),相比较还是合算的。(三)、加强职务犯罪的预防预防腐败在廉政建设中属于首要地位,是廉政建设的根本目标。国家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机制,堵塞漏洞。立法机关应制定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个人财产申报、审计和公务活动监督的法律,加强教育,提高素质。一方面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廉政意识,增强自律能力。另一方面提高全民科学文化水平,增强法制观念,勇于同各种职务犯罪现象作斗争。(四)、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制约权力在廉政建设中,应当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各种监督机制的建设。一是要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体制、检察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体系;二是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并使这些制度真正得到贯彻落实,从而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从根本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五)、切实贯彻国家工作人员的高薪制度,改善待遇国家工作人员的薪俸制度改革是保障司法公正、公务廉洁的基本物质条件。这是发达国家司法制度取得成功的一条经验。当然,鉴于我国实际情况,可以在适当提高目前薪酬待遇的基础上,增加、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各种福利待遇。-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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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犯罪的原因分析全文如下:

尽管我国对受贿犯罪一直保持着严打高压的态势,但犯罪势头依然不减,形势相当严峻。根据监视世界各国腐败行为的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2010年10月26日发布的本年度全球腐败指数评估,我国的“清廉度”在178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78位。这样的评估是否准确当然可以探讨,但至少说明,我国的腐败问题仍较为严重。受贿作为腐败犯罪中非常典型的职务犯罪行为,是伴随着国家权力的出现而出现,其明显特征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公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是公共权力的非公共利用。它是社会肌体中的一个毒瘤,危害极大,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败坏了社会风气,更为严重的是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动摇了党的执政根基,危及社会稳定。

一、我国当前受贿犯罪的主要特点

当前,我国的受贿犯罪呈现出以下五方面的特点:

(一)受贿犯罪量急剧上升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无论是受贿犯罪的立案数量还是收受金额,都呈现不断向上“飙升”的态势。就受贿犯罪的立案数量而言,根据相关年度的《中国检察年鉴》统计,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国家公职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1994年为36 471件,2000年为45 000件,2010年为115 420件;就受贿犯罪的收受金额而言,20世纪80年代初期,受贿上万元即是足以轰动社会的大案要案了,到了80年代后期,受贿犯罪金额呈逐渐上升之势,从几万元到十几万元再到几十万元。进入1990年代,受贿犯罪分子的胃口越来越大,出现了许多上百万元的案件。跨入21世纪,受贿犯罪分子的贪婪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受贿金额达千万元已不算什么新闻了。

(二)受贿罪的案发部门主要集中在“三机关一部门”

从司法机关近年来查处的受贿犯罪案件看,受贿罪的案发部门主要集中在“三机关一部门”,即党的领导机关、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党的领导机关、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作为担负着领导、管理国家和社会职能的重要公共权力部门,因为手中握有分配各种资源的重权,成为不少投机分子的行贿对象。行贿者或为了眼前的既得利益,或为了寻求“靠山”和“保护伞”,进而达到日后捞取更大经济利益的目的,绞尽脑汁地利用金钱甚至美女等种种手段,拉拢腐蚀手握权力的公职人员。而一些私欲膨胀、手握权力的公职人员,经不起各种诱惑,肆无忌惮地出租自己手中的权力,通过职务利益化和权力商品化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行贿者把手伸向了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表明以权钱交易为特征的受贿犯罪,已由单纯的经济领域,向包括国家机关在内的各种权力机关渗透,打击受贿犯罪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局面。而金融、工商、税务、海关、商业、外贸、建筑、房地产、证券、期货等行业的经济管理部门,由于长期以来手中掌握着大量的经济资源,成为行贿者轮番“进攻”的目标。行贿者或为了获取非正常的高额利润或为了不法之财,通过金钱等各种利益向公职人员“购买”自己所需的经济资源支配权。如不法分子为了取巨额贷款,不惜重金行贿金融部门的公职人员,建筑承包商为了获取工程项目,用巨资行贿具有工程发包话语权的公职人员,证券期货投资者为了获取内部交易信息,用重金行贿掌握交易内幕的公职人员,等等。这些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确实让不少公职人员头晕目眩并彻底失防,从而导致经济管理部门成为受贿犯罪的重灾区。

(三)受贿犯罪主体日趋复杂

随着受贿犯罪范围的增大,受贿犯罪的主体也日趋复杂,并呈现出以下特点:

1.受贿犯罪主体的“身份”复杂。20世纪80年代中期前,受贿犯罪的主体基本上为自然人,之后又出现了法人受贿的情况,且出现了自然人、法人共同作案的情况。在自然人中,既有普通的公职人员,也有党政领导干部。在法人中,既有机关、事业法人,也有企业和社团法人,既有公有单位法人,也有私营企业法人。

2.多个犯罪主体一同犯罪增多。这主要体现为两方面情况:一方面是同一行贿人为谋取同一利益同时向多名公职人员行贿。从当前查处的受贿犯罪案件看,查一件案带出一批案,查一个人牵出一批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另一方面为配偶、子女、亲友甚至情人等特定关系人参与犯罪的案件增多。有的国家公职人员为了降低犯罪风险,或通过暗示行贿人将贿赂直接送给特定关系人,或以间接地将利益输送给特定关系人开办的公司、酒店等方式,大肆收受贿赂,而自己却假装不知情。

3.犯罪主体的职务越来越高。受贿犯罪作为一种典型的职务犯罪,不仅犯罪主体中以领导干部居多,其职级涵盖各个层次,而且涉案的高职级领导干部呈越来越多趋势。根据相关年度的《中国检察年鉴》统计,由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领导干部受贿犯罪案件中,1994年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 827人,其中厅局级88人,省部级没有;2000年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2 600人,其中厅局级184人,省部级7人;2010年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3 743人,其中仅省部级就有15人。

(四)犯罪形式更为多元

随着对受贿犯罪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不断变换作案手段,受贿犯罪行为表现形式日趋多元。具体地说:

1.精心选择作案方式。受贿人在接受行贿时不仅精心选择地点和时间,而且一般都采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进行的一对一、面对面的暗中交易方式。这样,即使行贿方事后检举和交代,受贿人也可以通过死不认账来达到逃避惩罚。

2.打着合法的旗号进行受贿犯罪。受贿犯罪人为了规避风险,千方百计地为非法行为套上合法的外衣,或以顾问费、劳务费等所谓的劳动报酬名义收取钱财,或以赌博赢钱的方式收受好处,或以入股分红的方式谋取利益,或将物品作为试用品收取的形式得利,犯罪手段可谓五花八门。

3.采取长线投资策略。行贿人行贿一般都出于眼前的既得利益,但也有为数不少的行贿人基于长远的利益考虑,选择与手握重权者甚至官场上的“绩优股”交“朋友”,进行超前的感情和利益投资,一旦时机成熟,则可以尽情收益。而有些手握重权的公职人员为了一己私利,也乐于与大款结交“朋友”.由于贿赂双方不是为了眼前的即时的利益进行交易,隐蔽性非常强。最后是接受非物质性受贿。有些受贿者充分利用法律漏洞,通过接受 出国 考察、解决亲戚就业甚至色情服务等五花八门的贿赂,达到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

(五)犯罪追诉难度大

虽然受贿犯罪是人民群众十分痛恨、党和国家一直打击的腐败现象,但由于侦查和起诉受贿犯罪的难度较大,犯罪黑数难以估计。有学者作过调查统计,我国公职人员的腐败发现概率约在10%-20%之间,且发现者中又仅有约6%—10%的受到法律追诉。受贿犯罪黑数多,固然有打击受贿犯罪的立法滞后、法制不够完善等方面的因素,但主要还是由于受贿犯罪的隐蔽性强和犯罪分子的抗控性强所造成。受贿犯罪是一种典型的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极大的隐蔽性正是其特征之一。受贿犯罪人多为权重位高的公职人员,他们大多人脉资源丰富,通晓法律,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加上他们都是在力求稳保官位的前提下,利用手中的权力捞取不义之财。所以,他们一方面十分注意作案手段的隐蔽性,追求即使被检举也不易被指证的效果;另一方面在收受贿赂之前往往就已设计好应对策略,贿赂双方或订立攻守同盟,拒不交代和认罪,或制造伪证蒙混过关,或通过种种关系网 编织 保护伞等,从而增加了受贿犯罪的追诉难度。具体而言,一是体现在寻找犯罪线索难。由于犯罪分子手段狡猾诡秘,犯罪线索本身就很难被发现,加上不少单位和领导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一旦遇到往往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予配合。二是体现在寻找犯罪证据难。贿赂犯罪中的行贿与受贿双方之间存在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害关系,保护对方即保护自己,损害对方即损害自己,故造成了司法机关取证困难。

二、受贿犯罪高发的原因剖析

从上面我国受贿犯罪的特点可以看出,我国受贿犯罪案发案率高。在国家多次打击的同时,为何还有漫延之势?对此,必须找出原因以寻求合适的法律对策。

(一)不良需要

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有原因的,都是为了满足一定的生理或心理的需要。需要是有机体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生活条件的要求在人脑中的反映,其通常以意向、愿望和动机的形式表现出来。论文格式动机和人的行为密切地联系着。而且,以活动动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需要越强烈、越迫切,由它产生的活动的动力作用就越大。一般而言,动机是有意识的,由需要的而产生,需要的水平不同,动机水平也就不同。需要是一种主观状态,也是客观需求的反映。需要时产生行为的原动力,欲求不满是激起人们活动的普遍原因。

学者马洛斯指出:需要的结构是多层次的,包括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需要多层次的。他还认为,这五种需要时逐级上升的。当低一层次获得满足后,追求高一级的需要就能成为驱动行为的动力。

不过马洛斯的需要多层次论的机械性导致无视了主体的能动性,带有一定的机械主义的色彩。人的需要具有多样性,按照需要的起源可以分为自然需要和社会需要。自然需要是人与生俱来的,反映的是人对延续和发展它的生命所需的客观条件需求。

社会需要则是在自然需要的基础上形成的人所特有的需要,这些需要时维持人们社会生活和社会生产交际过程中形成的。人的个体需要具有很大的差异性。按照需要的对象不同,需要又能分为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前者是指衣食住行及性的需要,后者指要求友谊、荣誉、事业等精神上的满足。物质需要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精神需要则是推进社会前进的助推剂。二者相互依赖、相互作用,推动着人的心理活动的不断向前发展。

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在被逮捕后,其提供的认罪书中主要提及到他走向犯罪深渊的原因,重要的一点就是他放松了对个人的学习改造,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的私欲恶性膨胀。全文中他讲述了他最初和爱人刚结婚时候的心理,以及后面担任一方大员时候的心理转变过程。通过对认罪书详读,我们不难发现一个在党培养 教育 多年的政府高级官员在不良需要的引导下,由于缺乏足够的自我约束使得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人民的儿子孔繁森,他在另外一种积极向上的需要引导下,奉献自己的终身给了人民。尽管他不幸因劳积疾在任上逝去,然而他是用生命书写了史诗般的传奇经历将会流芳于世。

需要是把双刃剑,既能激发个体从事积极的活动,也可以推动人去实施消极甚至违反法律的行为。受贿犯罪的需要和普通犯罪的需要相比,既有相同的特征,也有其单独的特点。至少有一个自身的特点即他们在满足自我需要的时候采用的手段、方式不恰当,或者违反了法律。

公务人员实施受贿犯罪,与其需要结构的变化有着直接的关系。受贿犯罪的主体不良需要的产生,是受其错误的认识,消极的情感与不良个性等心理因素的影响,具体表现为:在生物需要和社会需要的关系上,低级的、生理的需要,甚至是情欲占有重要的地位,能够压倒社会需要;在精神需要和物质需要的关系上,对物欲和金钱的强烈占有欲望,常常使腐败者不顾一切的实施受贿行为;在精神需要上,他们是空虚的、阴暗的,十分狭隘和自私自利的。所有这些构成需要方面的畸形发展,形成其特有的需要结构。

(二)性格缺陷

“人物的性格不仅表现在他在做什么,而且表现在他在怎么样做。”一个人的犯罪心理和其犯罪行为特点与其个性特点密切相关,是其个性特点在特殊领域的反映。个体的犯罪意思不是一天形成的,其有一个漫长的由量变到质变的形成过程。形成犯罪意思是有他原有的心理素质和思想基础的。在其心理方面,性格起着重要作用。性格是指个人对实现稳定的态度习惯了的行为方式。

性格是指贯穿于个体整个行为过程中具有稳定倾向的、经常表现的心理特征,绝不是指某些偶然的、暂时的表现出来的心理特征,故性格特征是个体具有典型与核心意义的个性心理特征。人的本质是人的社会性,所以人的性格不是天生的,而是在他的生活实践的过程中形成的。性格的形成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生物、家庭、学校教育、社会制度、 文化 和心理等因素。在社会生活中,由于个体性格形成的因素不尽相同,所以形成的性格亦是良莠不齐。性格有缺陷的人在认知等方面表现的更为被动感知、更易受到暗示、盲目模仿等;在情绪方面表现为缺乏主见和信念、自控能力薄弱放纵自我等。据研究表明,存在此性格缺陷的人更容易误入歧途。例如中投行湖南分行副行长戴开敏案件,就是由于她存在自私、贪婪、权力欲望过强,缺乏坚定正确的人生信念等性格缺陷,最终将自己送上不归路。

从其事例中,不难看出在自私、贪婪、权力欲望过强,缺乏坚定正确的人生信念等性格缺陷是罪容易产生犯罪的内在心理因素。不过,以上不良性格只是多数犯罪分子所具有的,并非所有的犯罪分子都如此。

因而,在相同的情况下,有人实施公务员受贿腐败行为,而有人却选择了其他的合法途径,这与个体内部的心理因素直接相关,尤其主要与个人心理倾向和性格结构中的不良因素有关。公务员犯罪者受到这些不良心理因素的长期影响,逐渐内化为敛财、贪婪的犯罪心理,因此,揭示犯罪者得性格特征对于探求公务员犯罪产生的性格上的原因,防范受贿犯罪是很有意义。

(三)意志薄弱

意志是指自觉确定目的,并根据目的支配、调节行为,从而克服各种困难来实现预定目标的心理过程。意志是人类所特有的心理现象,它是从内部的意识事实向外部行为转化的过程。意志对人的行为的调节、控制,这本来就是人的能动性的表现,而且意志对主体活动的控制和调节又表现为意志对主体能动创造性的巨大影响。

坚强的意志品质是克服困难、抵制诱惑,完成各种有目的活动的重要条件。坚强的意志品质主要有:自觉性、果断性、坚韧性和自制力等四个方面。其中,自觉性是指个体在行为中具有明确的目标,并充分认识行为的社会意义,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社会要求的品质;果断性是指是一种明辨是非,迅速而合理地采取决定,并实现所作决定的品质;坚韧性是指在执行决定时能坚持到底,在行动中能长期保持充沛的精力,坚韧的毅力,勇往直前,顽强地克服达到目的途中的重重困难方面的品质;

自制力是指能够完全自觉、灵活地控制自觉情绪,约束自己行为方面的品质。与坚强的意志品质相对应的是薄弱的意志品质,其表现为自我控制能力差,抵抗诱惑的免疫系统弱等特征。我们在评价一个人的品质时还应当与其意志活动内容进行有机的联系,只有在符合正当社会价值取向意志行为中才能真正体现出真正的坚强意志品质,否则只能成为不当的意志品质。因为当公务员进行受贿犯罪的时候,若以其坚强的意志品质作为保障,其顽强的破坏力对国家和社会的伤害要比意志力弱来的更加强。因此在强化公务员个人意志的时候更要树立其正确的人生观。

三、受贿犯罪的预防

日益增长的受贿犯罪现象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和强烈不满,这关系到执政党或政权的性质、地位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方向这一类生死存亡的问题。那么,怎样来预防受贿犯罪呢?笔者对此有以下观点:

(一)“高薪养廉”,抑止不良需要

“高薪养廉”制度,现在已经成为众多致力于反腐败学者所探索的课题,亦是广大民众茶余饭后争论的话题。支持者认为国家应当通过大幅提高公务人员的的待遇水平,使得他们在物质基础上得到充分满足,从而丧失受贿犯罪的必要。反对者认为,现在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已经够高,并且现实生活中,如果进行工资折合兑换的话,我国的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对国外而言已经是不错的高薪了。笔者认为,单纯的“高薪养廉”是不可行的,虽然世界上有些国家,例如新加坡采取了“高薪养廉”政策并取得相对不俗的成效,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新加坡的社会环境、经济实力、民众思想等方面和我国目前现状对比是有很大的差距的。据统计,我国在行政支出这项费用上所占比例远远超过其他国家。在2010年我国的行政事业支出占当年行政支出的19.03%,并且每年以23%的速度增长。

而在行政费用支出中2008年全国公车出行和吃饭就分别达到3000多亿和3700多亿,仅此两项消耗就占了2006年税收收入的17.8%.而在新加坡这两项支出费用大多都是由个人埋单。假如单纯的以增加公务员的工资待遇,而不进行有效的抑制住行政支出中不必要的费用,那结果是要么直接向民众提高赋税,要么削减政府在其他民生方面支出,否则政府无力承担如此庞大而不必要的行政费用支出。社会将因此再一次面临不公平的分配问题,必然会加剧社会矛盾。

(二)提高人格修养

公务员犯罪时在一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环境中发生的决策性行为,它是社会环境与个体选择结合的产物。预防公务员犯罪的根本是公务员犯罪的心理预防。公务员犯罪心理预防的过程,也是公务员完善自身人格的社会培养和自我修养的过程,其作用在于增强公务员的社会适应能力,使他们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生活情境做出符合人民利益、符合道德法律规范的行为选择。

通过大量的受贿犯罪案例分析,我们发现犯罪分子主要有以下几种腐败心理:贪婪心理、挫折心理、从众心理、攀比心理、交换心理、侥幸心理等。犯罪分子的不良需要时这种腐败心理所产生的根源。现实生活中个体的性格、意志、气质、信念这几种因素,本身并没有好坏与优劣之分,只是个人的主体因素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下所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和选择的方式是否恰当、合法而已。

例如,一个意志力相当强的人,在其拥有强烈的贪婪心理时,只要其以合法且适当的方式获得大量财富,我们就不能对其进行谴责,相反我们还应当对其行为进行赞赏。尽管通过对受贿犯罪人员的调查时我们发现,犯罪分子往往在人格方面有一定的缺陷,并且这种缺陷导致他们对社会的认知能力、适应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方面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不足,但是如果对其进行有效的引导,并不会导致其产生犯罪行为。

1.建立良善社会文化环境

社会成员健康的人格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和社会政治经济背景对于社会成员的人格发展有潜移默化的影响。

而公务员预防犯罪的核心目标就是使国家公务人员养成健全的人格。所以,预防犯罪的基本途径就是完善社会环境、净化社会风气,创造一个有利于人格健康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这一环境的基本特征是:民主、科学、公平、正义、讲究法制、充分尊重个人的价值,能够充分满足个体的物质文化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鼓励个人积极参加劳动,创造出经济财富,并且建立起正确的消费观。反对不通过劳动来获取物质财富,反对享乐主义。同时这样的社会文化环境与社会成员之间存在着协调统一关系,而不是凌驾于社会成员之上、相对独立的外在力量。利于人格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中的规范与文化是与社会成员的道德意识、价值观向吻合的。这一途径是与社会预防 措施 是相一致的。

2.加强自我修养

随着社会成员的由“生物个体”向“社会个体”的角色转变,社会成员的逐渐形成了较为清醒的自我意识,并发展了整体的人格结构。国家公务人员人格的形成亦是如此之过程。公务员自我意识的形成标志着他的自我观察、 自我评价 、自我修养和自我控制的形成。

自我修养是指社会成员在自我观察、自我评价上进行的自我审视、修正和完善的主观活动。对公务员而言,首先,榜样的标杆作用和群众的评价是自我认识和修正的坐标;其次,实践检验和锻炼是发现和充实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最后,经常自我反省自我批评是加强自我修养的特殊方式。公务员必须善于自我修养并且不断加强自我修养,只有具有较强的自我控制力,才能抵御外界不良因素的冲击。自我调节是对自己意识的自我克制。公务员作为特殊的主体,应当更加善于自我调节。他们必须善于通过适当调节自己情绪来释放自己的情绪;善于调节自身需要来避免内心需要所导致的措置与冲突;善于进行自我行为调节来减少受挫感;善于进行自我兴趣调节,使自己的兴趣不断得到升华,从而不停留在低级的物质需要和生理需要。

(三)树立良好的道德规范

掌握社会规范、接受社会文化是一个合格社会成员的基本素质。因此,社会成员必须通过学习和接受规范与文化,将获取的文化和规范内化为社会成员内在的价值准则和人格核心观念。对于公务员而言,要想其远离受贿腐败的心理动机,必须让他们学习国家的有关的法律规范、道德规范以及接受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在社会成员传授和学习文化与规范受影响最大场所是家庭。家庭在社会成员的生涯中不仅代表着一个基本的生活单位,而且是一个社会教育机构、一个社会控制机构。所以在 家庭教育 中为了能让孩子有个健康的人格,家长必须要注意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和文化修养、制造良好的家庭氛围、采用适当的教育方式等。同时还应加强公务员家庭中的另外一半的培养和监督。例如海南省儋州市妇联就举行了以“当好贤内助、更要当好廉内助,组织领导干部配偶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的活动。

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只有在社会中劳动和工作后才能获得全面的发展和形成。对于公务员而言,单位的岗前培训和上岗后的经常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培训非常重要,因为这样不但可以加强工作技能,更能巩固人生观、价值观。同时随着科技的越来越发达,各种传媒应运而生,社会上的多元文化得到一个汇合点,此时政府应当把好导向标,稳定以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核心文化,在稳定社会的同时亦能把握住公务员思想动态的脉搏。

3.结论

本文结合我国实践,分析了当前我国受贿犯罪的主要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本文认为人格修养的提升是基础,只有将个体的各项素质真正的提升,才有可能消除人的自私性和贪欲,使人们树立起廉洁奉公的意识,才能从主观上切断受贿犯罪产生的根源。人是社会的人,在提升社会个体的人格修养时,就必须建立一个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以传承汲取文化养料来提升个人的人格修养。经济的增长可以有效的解决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高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之间的矛盾,能有效抑制犯罪需求的生成。完善法制建设,可以增强法律威慑力。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发表论文贿赂

论文写性随想丢人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很常见的担忧。在写作中,我们需要时刻注意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是否有足够的事实依据和分析,是否有清晰的逻辑结构和合理的论证。然而,性问题作为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也需要被认真对待。首先,我们需要选择合适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避免过于个人化或猎奇的内容。其次,在论文中表达性观念时,需要注意用语得体,尽量避免使用低俗的词汇或造成不必要的冲突。最后,在分析结论时,我们应该关注性问题对社会、文化和心理等方面的影响,尽可能地从学术角度展开讨论。总之,论文写性随想不一定会丢人,关键在于我们对待这一问题的态度和方法。只要以严谨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究,就能够取得合理的成果。

问题一:本科生如何发表论文 你是不是逃课又挂科呀?其实我也一样 需要发表文章才能弥补,当时挺着急的,一头雾水,不过我们学校是硬性的,毕业必须发表文章才行的,这个东西你需要先问清楚学校对期刊有啥要求没,要是正规期刊,有刊号的话,你就网上找一个可靠的机构就能发了,要是必须发表核心期刊的话 那你就够受的了,钱多不说,事情还多,还容易上当。所以你最好问清楚你们的导师,最好的办法就是你发的文章 写上你导师的名字,管他有没有用呢,反正导师看了高兴,导师高兴 啥话就好说了 嘿嘿 我就这么办的 顺利毕业。中国还是走人情走的通,别的都难 问题二:本科生怎么才能发表论文 写好, 找杂志社就行啊。 花点钱,就可以发表的。 问题三:本科阶段如何发表论文 有些人觉得上图没有实质性可操作的内容,其实不然。很多本科小朋友有发论文的动机和能力,但是对其中的流程并不了解,所以常常做一些非常低效的行为。比如找了个冷门方向的导师,读了一堆七八年前的经典论文或者找个论文集来乱读一气,天天等着导师给自己布置任务而不知道自己寻找问题等等。最后的结果就是在实验室干了一两年杂活没有任何东西发表,或者跟着师兄师姐蹭了几篇N绍做这些事情的一个顺序。事实证明这种顺序是本科阶段发表论文的一个高效方法。并且只要你肯投入时间,成功率会很高。最后总结几个要点:1. 找到好导师就是成功了一半。2. 读相关文献要注意“精”和“新”,即只读最好的期刊/会议上的最新成果。由于本科生写论文一般是在别人的基础上做增量式工作,所以这个基础的高度和热度决3. 确保原始解法和初稿都出于自己之手,这样才能占据第一作者的位置(非一作的论文没有意义)。4. 不要轻易放弃一个暂时无解的问题。每次想放弃的时候,问问自己还有没有其他的可能性?或许再多思考几天就会柳暗花明。5. 即使走到论文投稿的最后一步,也不要忘了你随时可以退回原点重新选择。6. 最重要的一点:论文的发表与否最终取决于工作的质量。如果你确认自己做了高质量的工作,就不要因为一两次的拒稿而放弃。坚持修改反复投稿,就一定 问题四:本科生怎么发表论文 1.只要在中国知网和新闻出版总署查到的期刊就是正规期刊 2.途径:找个代理发表比较快,而且便宜,必须要花钱的,因为这是学术期刊,跟普通的杂志 3.发表论文应注意不要图发表时的便宜,要注意期刊的真实性,在中国知网和新闻出版总署. 问题五:怎样在本科阶段发表学术论文 有些人觉得上图没有实质性可操作的内容,其实不然。很多本科小朋友有发论文的动机和能力,但是对其中的流程并不了解,所以常常做一些非常低效的行为。比如找了个冷门方向的导师,读了一堆七八年前的经典论文或者找个论文集来乱读一气,天天等着导师给自己布置任务而不知道自己寻找问题等等。最后的结果就是在实验室干了一两年杂活没有任何东西发表,或者跟着师兄师姐蹭了几篇N绍做这些事情的一个顺序。事实证明这种顺序是本科阶段发表论文的一个高效方法。并且只要你肯投入时间,成功率会很高。最后总结几个要点:1. 找到好导师就是成功了一半。2. 读相关文献要注意“精”和“新”,即只读最好的期刊/会议上的最新成果。由于本科生写论文一般是在别人的基础上做增量式工作,所以这个基础的高度和热度决3. 确保原始解法和初稿都出于自己之手,这样才能占据第一作者的位置(非一作的论文没有意义)。4. 不要轻易放弃一个暂时无解的问题。每次想放弃的时候,问问自己还有没有其他的可能性?或许再多思考几天就会柳暗花明。5. 即使走到论文投稿的最后一步,也不要忘了你随时可以退回原点重新选择。6. 最重要的一点:论文的发表与否最终取决于工作的质量。如果你确认自己做了高质量的工作,就不要因为一两次的拒稿而放弃。坚持修改反复投稿,就一定 问题六:大学生如何发表论文 哈哈 我跟你一样啊 大学什么都没干 就当度假了,毕业也是发表论文才可以的,你是不是因为挂科了?还是因为别的必须发表论文?还是大家都发论文?我们当时毕业都是发表论文才行,导师很变态的,必须是要求发核心的才算呢,不知道你们是不是。我建议第一 你最好问一下你们导师对期刊有什么要求没,别发了半天用不上。第二 最关键的还是黏黏你的导师,没办法谁让他决定你的前途大权的呢,能给好就给好的,给贿赂一下就贿赂一下。这时候要大方一点,第三 找一个好一点的机构发表,然后发表的时候写上你们导师的名字,很主要,这就是相当于你们导师发的了。在忽悠一下 本导师也就放过你了 人心都是肉长的么。我以前在百姓论文网发的,信誉可以,推荐给你,希望学弟毕业顺利。 问题七:本科生如何在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 如果你写的文章确实很好,就找一期刊发邮件过去,他们的编辑会提出一些修改意见。但是现在国内的一些期刊不怎么接受本科生的论文,他们认为本科生写不出高水平的论文,再有就是期刊要写作者通讯地址,和其他信息,要是别人看到是本科生的论文,就会认为期刊不怎么样。你先找一个发过去,看看他们的修改意见等。若要求必须导师是第一作者的话,而且你也能接受,就找你们学校的老师,把他们的名字挂上。不能接受的话,你就多和他们沟通一下,看看能不能发。只能帮你这些。 问题八:本科生如何在SCI上发表文章 本科生发表SCI论文是国内高校近年出现的新现象。通过对公开报道的若干事例进行统计分析,了解了非组织性的本科生SCI论文现象中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基本分布规律。并以此为基础,给出了若干学术论文类拔尖人才培养的启示。 关键词:本科生;SCI论文;统计分析;拔尖人才 本科生发表SCI论文是近年来国内高校出现的一个新现象,这种现象在各个层次的高校、各个不同的学科都存在,而且有日趋蔓延之势。本科生发表SCI论文现象令人震惊,震惊之余则是带给教育管理者和教育科学研究者的思考:基础薄弱的本科生为什么能够发表SCI论文,这种现象的真实情况是怎样的?高水平SCI论文是一所大学甚至一个国家科技实力的表征,本科生SCI论文预示着多大的科研潜力?学术论文类拔尖创新人才该如何培养? 四川大学、复旦大学等知名高校建立了本科生学术研究资助计划,有专门的组织和管理体制。为了研究非组织性的本科生SCI论文现象,本文对非985、211高校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以期了解本科生SCI论文现象的普遍规律,并给出学术论文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若干启示。 问题九:大学生如何发表论文 本科生选择期刊的时候,核心投稿一般难度较大,可以问问科研处,普通期刊比较容骸,但多数要花一定的版面费,核心期刊一般不收费,但要求甚高,如果必须要发核心期刊,可以找导师修改。 普通期刊收费一般为300-800一个版面(大约2000字)。当然这种期刊的质量就良莠不齐了。出版周期也很快,甚至有周刊,这类期刊以收费为主,自然可以理解,需要注意的是投稿前需先验证期刊的正规及真实性。要是担心的话可以在网上:先打入壹品优再打出刊 很多的朋友都是在这里弄的,觉的口碑不错,才和你说的,望采纳!

发表论文感受

花钱就能解决~

是一种特别自豪的感受,感觉自己是非常有能力的,自己的一些成就是比较好的,自己会有一个好的发展的。

两个多月的毕业论文终于结束了,我的大学生活也将随之结束。在这短短的两个多月里,我付出了许多,也收获了许多,回想起来还真有不少的体会。刚拿到题目时,我对课题充满了新鲜感,在导师的指导下我查阅了大量关于课题的文献,使我对课题的研究内容和国内外的研究进展有了更多的了解,也使我对自己的课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做实验的两个月中,孙老师每周至少来实验室两次检查我的实验进度和解答我在实验过程中的疑惑,还经常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和我们一起讨论问题。在整理论文阶段,老师不辞辛苦的反复为我修改论文,并为我的答辩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两个多月的实验对我的耐性是一种考验,使一颗大四本来十分浮躁的心平静了下来。这段时间不管是假期还是周末我都是在实验室过的,特别在实验后期测样品性能时,由于时间比较紧,我每天都是一大早就起床去实验室了,先在二楼把样品烧上再上六楼做光催化并利用间歇时间配第二天要用的溶液,时间到了又到二楼拿样品,还要为分散性称好样,中午从来没在宿舍睡过,最多是在实验台上趴会,晚上回到宿舍两腿发软浑身酸痛。虽然很累但是我感觉特别充实,尤其当看到自己的实验有规律时,心里会有一种成就感。经过两个月的实验,我对自己也有了新的定位。那就是不能再把自己当做“小学生”了,干什么事情都要别人告诉我们该怎么做,我们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新时代的大学生,要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就要锻炼自己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养成主动学习的习惯,我认为这对我们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是很重要的。毕业论文是对我大学四年所学基础知识的专业知识的一次全面检验,通过撰写论文和毕业答辩,我觉得对自己的语言组织能力,表达能力,沟通交际能力,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能力都有所提高,也使我变的更加自信、成熟。“团结、合作、谦虚”这三个词我的体会也比较深。做任何事包括做实验都不是孤立的,不是你“闭门造车”,而是一个需要和他人交往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要团结,要有合作精神,要注意和他人的沟通,要谦虚,不懂就问所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总之,在整个实验操作和论文完成的过程中,我体会到的是实验的艰辛和收获的充实,感受到的是一种坚持不懈、契而不舍的科研精神。对我以后的深造学习有重要的意义。最后,我再次向导师和我的同学表示深深的感谢,我将继续努力,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大家都有自己的追求,而且每个人的目标肯定也是不一样的,但是小编觉得坚持自己的梦想是特别酷的事情,而且这也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所以大家在学习或者是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克服自己遇到的困难。博士期间发顶级期刊论文的经历和感受是什么样的?

小编自己对这个问题也非常好奇,因为小编自己并不是博士生,但是有一些人可能就是想要追求自己的目标,而且他们想要提高自己的学历。而且小编自己是非常羡慕这些博士生的,大家也都知道如果你能够成功读博士,那你可能就会发现自己也是特别有魅力的人。而且小编觉得博士生是非常优秀的学子,他们在学校也是需要接受很多教育的,而且他们在学校也是需要发表自己的论文的。如果你能够在顶级的期刊发表自己的论文,那你可能就会发现自己会特别的开心,因为这也是每一个人的希望。

如果你已经成为了博士生,那么这个时候你就千万不要骄傲自满,因为这并不代表你能够顺利毕业,而且大家也都知道博士生的毕业标准是很高的。有很多人都已经读了博士,但是他们都没有办法顺利毕业,就是因为这些人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研究方向,而且他们写不出来优秀的论文,所以就会导致他们没有办法毕业。如果你能够在学校找到自己的方向,而且你能够变得很优秀,那么你就可以成为优秀的人才。

每个人的追求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小编觉得大家也必须要谨慎地看待这些问题。如果你已经考上了研究生,这个时候你就应该认真的学习,这样才可以让你自己成为更加优秀的人,以后也可以找到好的工作。

论文发表感受

老师帮自己投了一个影响因子1点几的杂志,自己觉得好low,感觉自己做的东西亏了,怎么也要发一个5点几的杂志,等到了我去工作的时候,面试我的技术中心的主管,告诉我就是因为我发的杂志,很出名,引用率很高,才给我offer的,而且给的钱也比其他人多,瞬间觉得自己好年轻啊。

我觉得是一个向大家展示严谨的有逻辑性的解释或者讨论某个科学问题的机会。在某个领域发表的多了,且结果严谨,经得起推敲,受得住重复性的检验,那样我就很自豪。

读后感,顾名思义就是先读作品而后有感。写读后感,首先要深刻了解书籍或文章的内容与思想,才能下笔。认真、仔细地阅读是写好一篇读后感重要的前提。 就像是烹饪,首先要了解自己准备好的食材,才能知道自己要做出一道什么样的可口的菜肴。“感”是从读中产生的,不认真读,就不能深刻领会原文的精神本质,就不能把自己的感想激发出来。如果连原文都没读明白,那也就很难写出真正有价值的感想出来。其次,要挑选自己感触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重点。看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你的感触可能会有很多,如果你不加以筛选全部写上,这样的文章就不够深刻也不够感人。所以写感触前要认真考虑、剖析,对自己的感触加以提炼、凝结。挑选自己感触最深的东西去写,挖掘出自己的真情实感。最后,写读后感的重点应是联系实际发表感想。我们所说的联系实际范围很广泛,只要是跟文章相关或者从文掌中联想出来的都可以。当然也要适当地引用原文,引用不能太多,应该以自己的语言为主。在表现方法上,可用夹叙夹议的写法,议论时应注重分析说理,事例不宜过多,引用原文要简洁。如果不写议论,也可总结感受,不管采用哪种方式结尾,都必须与前文贯通,浑然一体。

大家都有自己的追求,而且每个人的目标肯定也是不一样的,但是小编觉得坚持自己的梦想是特别酷的事情,而且这也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所以大家在学习或者是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克服自己遇到的困难。博士期间发顶级期刊论文的经历和感受是什么样的?

小编自己对这个问题也非常好奇,因为小编自己并不是博士生,但是有一些人可能就是想要追求自己的目标,而且他们想要提高自己的学历。而且小编自己是非常羡慕这些博士生的,大家也都知道如果你能够成功读博士,那你可能就会发现自己也是特别有魅力的人。而且小编觉得博士生是非常优秀的学子,他们在学校也是需要接受很多教育的,而且他们在学校也是需要发表自己的论文的。如果你能够在顶级的期刊发表自己的论文,那你可能就会发现自己会特别的开心,因为这也是每一个人的希望。

如果你已经成为了博士生,那么这个时候你就千万不要骄傲自满,因为这并不代表你能够顺利毕业,而且大家也都知道博士生的毕业标准是很高的。有很多人都已经读了博士,但是他们都没有办法顺利毕业,就是因为这些人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研究方向,而且他们写不出来优秀的论文,所以就会导致他们没有办法毕业。如果你能够在学校找到自己的方向,而且你能够变得很优秀,那么你就可以成为优秀的人才。

每个人的追求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小编觉得大家也必须要谨慎地看待这些问题。如果你已经考上了研究生,这个时候你就应该认真的学习,这样才可以让你自己成为更加优秀的人,以后也可以找到好的工作。

论文接受发表

长沙一本高校的、本科生论文指导教师来回答这个问题。问题的答案分成两个层次:第一本科生毕业论文肯定可以发表;第二,为何本科生毕业论文在期刊上发表的很少;第三,期刊对发表论文的要求。

第一,本科生的毕业论文完全可以在期刊发表,关键是期刊接受与否。

第二,为何本科生毕业论文在期刊上发表的很少。本科毕业论文是对学生四年大学生涯的总结和综合应用,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价值。在毕业论文设计上,大部分高校的本科毕业论文都是教师指定论文选题,给学生划定研究范围,让他们在一定规则内舞蹈。这么做是规范毕业论文,也是为了学生能够做出一篇合格的毕业论文。当然有时候也会让学生自己选择题目,指导教师把关选题质量。

上面论文选题来源表明,学生毕业论文重在知识点应用,基于四年的专业学习解决抽象化了的现实问题,这样的论文选题很难被核心期刊接受。

第三,期刊对论文的要求。期刊对论文的要求基本一致:创新性好、语言表达流畅,原理解释清晰,算法设计可行,实验设计合理,讨论部分充分深入。高水平刊物对上述要求更高、更详细,水平第一点的刊物可能就没有这么严格。理论上说期刊发表论文,是非常严肃的学术事情,不容许任何弄虚作假,不允许任何瑕疵。

总结一下,论文发表是严肃的学术事情,要像对待女朋友、孩子一样认真,否则就不要发表论文,免得给自己留下一颗随时可以引爆的炸弹。这颗炸弹已经让很多学术界人士蒙羞了!

首先亮明观点:本科毕业论文完全可以投期刊的,只需要论文内容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很多读研究生的同学,特别是在本校读研究生的同学应该有这种感觉,进校后你的老师会让你将本科论文再次加工整理以下,看能够发表一篇EI。这就充分证明了本科毕业论文是可以发表投期刊的,但是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很多朋友见到我这个描述,可能会直接反驳傻傻博士,说本科毕业论文怎么会有创新性嘛,那个东西本来就是很多同学拿来应付毕业的。

但是傻傻博士想说,对于读研究生的同学来说,特别是本校的同学,老师对本科毕业论文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因此,对于很多有志气的同学来说,即使做本科毕业只有半年,但是在导师和师兄师姐的帮助下,也是可以具有创新性的。因此,对于有创新性的本科毕业论文,是具有发表期刊论文的潜力的。

对于才上研究生的人来说,感觉发表一篇论文是非常圣神的事情,其实不然!写 科技 论文都有自己的固定格式要求的,你可以下载几篇期刊文章进行学习模仿,这儿我说的模仿指的是格式,而不是内容哈。

然后,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凝练,调研这个方向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看该内容是否是别人没有做的,如果是一个新的应用或者结果,那么你完全可以根据上面总结的格式,往里面填充内容,很轻松的就能写出一篇不错的小论文。

个人建议,题主可以参考网上的 科技 论文写作,你就能知道 科技 论文摘要、前言、正文以及结论怎么写了。

现在,基本上很多期刊都是网上投稿了,他们都有自己的网页。对于你写出来的论文,你需要再次根据该期刊的论文格式要求进行调整,然后再提交上去。最后等待结果就好。中途可能会经历几次修改,但是只要你有创新性,一般不会被拒绝的。

如果你能将本科毕业论文写成小论文发表在期刊中,你就比很多同届的学生有了更多的优势哦,特别是在国家奖学金评比的时候。

文末,大家对本科毕业论文写成期刊论文怎么看,你经历过嘛?

学术论文被接受了,不一定就发表说明你这个学术论文还是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的,如果需要发表可能需要你再修改。

一、选择刊物

这个步骤尽量是在我们准备撰写论文时就选择好的,不同的刊物影响的范围不同,收录的论文也不同,格式也会不同,提早为此做好准备,可以节省后期的工作量。

二、投稿

在选择好刊物之后就是选择投稿方式了,我们可以选择网上在线投稿,电子邮件投稿或文件寄送投稿。这些方式可以视期刊的要求来选择,有的刊物需要打印稿件,有的刊物没有官网接受投稿等。之后就是等待期刊的审稿和答复了。

三、审稿及初审费用

期刊编辑收到稿件后就会衡量论文是否符合他们发表的要求和论文整体质量,这是初审。如果初审通过,就会通知你缴纳初审费用。

四、审稿及审稿意见

期刊收取初审费后会将论文交给专家审阅,但是一般专家的审阅周期都会很长,大多都是几个月后发送退稿函或修改意见,运气好会遇到个别非常有效率的专家。如果你收到的是修改意见,那说明有机会,只需要认真按照专家满意的方式修改,论文的第一改通过后,后期的二审、三审往往问题不大,都是由编辑与你对接,修改排版、标点符号、语句等问题。

五、缴费以及接受刊物

正常通过审核后,论文就能成果发表,在缴纳版面等费用后,就会在一定时间后收到登有你的论文的刊物了。

论文发表的流程中间需要等待的时间周期是很长的,因此许多要通过发表论文来毕业之类的同学,应该尽早筹备,免得最后阶段等的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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