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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博士发表论文奖励

发布时间:2024-07-05 16:56:58

海南大学博士发表论文奖励

调剂海南大学研究生有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按在校生人数3-4%给予奖励,硕士生20000元/人;博士生30000元/人(人事档案进入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按文件《海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海大办〔2012〕20号执行。2.国家助学金:硕士6000元/人/年;博士生10000元/人/年(人事档案进入学校全日制研究生)。3.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奖励对象为人事档案进入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和评选比例如下:博士研究生:一等奖1.5万元/生、年,比例为25%;二等奖1.2万元/生、年,比例为40%;三等奖1.0万元/生、年,比例为35%。硕士研究生:一等奖1.0万元/生、年,比例为20%;二等奖0.8万元/生、年,比例为40%;三等奖0.6万元/生、年,比例为40%,具体按文件《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办〔2014〕45号执行。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最高可达8000元/人,具体按文件《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暂行办法(修订)》海大办〔2014〕44号执行。5.科研成果奖励:按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的级别给予不同的奖励,具体按文件《海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奖励暂行办法(修订)》海大办〔2014〕20号执行。6.金光奖学金,每年名额32人:总额10万元(特等奖5000元/人,一等奖3000元/人,二等奖2000元/人)。7.雅居乐地产助学金,每年名额5人:5000元/人。8.宝钢奖学金,名额1人:5000元/人。9.助教、助管岗位助学金:3000元/人/年。10.助研助学金: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实际参加科研的情况进行支付。

2018考研交流群 586254585 考研的同学对于研究生的学费,奖学金,助学金这些相关的信息应该都比较关注。猎考考研小编整理了“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相关信息,供考生参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一、指导思想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重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配置教育资源,提高生源质量,充分调动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多方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二、适用范围本方案所称研究生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事档案已转入中国海洋大学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三、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大类。(一)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每年具体名额由国家下达。(二)学业奖学金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学校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业奖学金于每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具体金额与比例见表1。具体实施办法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三)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为学校或社会、个人捐助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或特定学科/专业的优秀研究生。1.博士生国家奖学金提名奖博士生国家奖学金提名奖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科学研究成果优异、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以及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入学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15000元,具体名额与当年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一致。每年评选一次,评选结束后,学校一次性发放奖学金。2.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当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入学的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6000元。研究生正式取得学籍后,学校一次性发放奖学金。3.毕业研究生赴西部和基层地区就业奖学金毕业研究生赴西部和基层地区就业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服务西部和基层地区的毕业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详见《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意见》(海大就业字【2014】7号)。4.研究生特殊贡献奖学金研究生特殊贡献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科学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或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起到积极作用的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元、3000元、5000元不等,无名额限制。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推荐,经学校研究通过后,一次性发放奖学金。5.其他个人或社会机构设立的奖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各奖学金的相关规定。四、研究生资助体系研究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助研、助管、助教)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四大类。(一)国家助学金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由中央财政拨款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作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具体实施办法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二)三助(助研、助管、助教)岗位津贴1.助研岗位津贴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由研究生指导教师从其科研经费中列支。在研究生基本学制内,导师给研究生发放助研岗位津贴的最低标准如表2所示,不设置上限。学校每年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上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发放助研岗位津贴的基本情况;对于未能发放博士生最低助研岗位津贴的博士生导师,学校将停止其次年博士生招生资格。2.助管岗位津贴研究生助管岗位由人事处根据学校岗位和人员情况每年设置一次。助管岗位津贴最高为每岗每月500元,按月考核合格后发放,每年发放不超过10个月。3.助教岗位津贴研究生助教岗位由教务处根据每年的本科教学计划按学期设置。助教岗位津贴标准为每课时30元,一个岗位最高不超过900元,按学期考核合格后发放。(三)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四)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1.减免学费学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减免学费。2.入学“绿色通道”学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新生顺利入学。3. 特殊困难补助学校设立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专项经费,用于补助因研究生本人或家庭突发特殊状况而导致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补助金额为每人1000元、1500元、2000元不等。五、组织实施1.学校成立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制定及实施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2.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和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学科(学位点)主要负责人、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等为成员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3.本方案面向2014年8月30日以后入学的研究生实行。4.本方案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的精神,学校面向2014年8月30日以后入学的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事档案已转入中国海洋大学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第三条 学校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第四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比例及标准见下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构成(单位:元/年/生)第五条 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按照二等奖学金标准发放,硕士研究生按照三等奖学金标准发放;第二学年、第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按照其上一学年在学业成绩、学术成果以及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等级评定。第六条 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需满足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第七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第八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1)评选学年内,累计离校时间超过150天者(不含因公请假和寒暑假);(2)评选学年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3)未按规定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者;(4)其他情况。第九条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具体实施办法,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具体实施。第十条 各学院依据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组织开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确定本单位获奖研究生名单后,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第十一条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时间内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工作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时间内向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裁决。第十二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第十三条 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通过财务处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获奖研究生个人银行账户,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研究生学籍档案。推荐阅读》》第一篇 各省市政策山东省出台多项研究生奖助政策 设立学业奖学金 天津出台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江西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河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所有人 增设学业奖学金 江苏省提高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限额 研究生每年12000 元重庆新增研究生资助政策 40%的硕士生可获1.4万资 助浙江省出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政 策四川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硕士每年奖励8千元 2014年研究生教育收费第一年 湖北公布奖助学金政 策安徽:研究生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第二篇 国家政策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以上是猎考考研为大家准备整理的相关内容。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猎考考研 。另外,为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备战2018考研, 猎考考研推出了全年集训营 、OL乐学 、名校推免培训班、精品网课,以及考研直播课堂,针对每一科目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指导,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推荐阅读》》》历年考研国家线及34所自主划线高校复试分数线 全国各研招单位联系方式汇总

海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覆盖率:1、博士研究生,一等奖1.5万元覆盖率为百分之二十五,二等奖1.2万元覆盖率为百分之四十,三等奖1.0万元覆盖率为百分之三十五。2、硕士研究生,一等奖1.0万元覆盖率为百分之二十,二等奖0.8万元覆盖率为百分之四十,三等奖0.6万元,覆盖率为百分之四十。

第一志愿免费,,一楼说的不对吧,补助230.第一志愿的一般没奖学金,处了农学还有一个有奖学金。

暨南大学博士发表论文奖励

去的,有奖金。待遇:各个科室不同,如肾内科室每月3000左右,血液科室每月1000左右,平均下来内科科室平均2000左右,外科科室平均2000-5000左右,还有医学部定期的补助500元在内。具体得看合作医院安排。暨南大学(Jinan University),简称“暨大”,本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直属统战部领导,教育部、统战部、广东省三方共建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入选国家“985平台”、“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为粤港澳大湾区物流与供应链创新联盟理事单位;是全国首批试行学分制的高校。

要求最低的三等奖都达到了30%,而其他学校大部分只有10%、20%,而且与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一样都是全覆盖。而且奖学金不低。

海南大学发表论文奖励

调剂海南大学研究生有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按在校生人数3-4%给予奖励,硕士生20000元/人;博士生30000元/人(人事档案进入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按文件《海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海大办〔2012〕20号执行。2.国家助学金:硕士6000元/人/年;博士生10000元/人/年(人事档案进入学校全日制研究生)。3.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奖励对象为人事档案进入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和评选比例如下:博士研究生:一等奖1.5万元/生、年,比例为25%;二等奖1.2万元/生、年,比例为40%;三等奖1.0万元/生、年,比例为35%。硕士研究生:一等奖1.0万元/生、年,比例为20%;二等奖0.8万元/生、年,比例为40%;三等奖0.6万元/生、年,比例为40%,具体按文件《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办〔2014〕45号执行。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最高可达8000元/人,具体按文件《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暂行办法(修订)》海大办〔2014〕44号执行。5.科研成果奖励:按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的级别给予不同的奖励,具体按文件《海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奖励暂行办法(修订)》海大办〔2014〕20号执行。6.金光奖学金,每年名额32人:总额10万元(特等奖5000元/人,一等奖3000元/人,二等奖2000元/人)。7.雅居乐地产助学金,每年名额5人:5000元/人。8.宝钢奖学金,名额1人:5000元/人。9.助教、助管岗位助学金:3000元/人/年。10.助研助学金: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实际参加科研的情况进行支付。

海南大学研究生每月补助包括研究生助学金、科研经费和科研成果奖励等多种形式,以满足学生在研究和学习方面的需要。

海南大学研究生每月补助是指在学生完成一定的学业任务和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学校为其提供一定的生活费用和学业支持的资金补助。其中,研究生助学金是指学校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供的一种资助性质的奖学金,按月发放,用于生活费和学习支出。

科研经费是指学校为研究生提供的开展科研项目所需的资金支持,用于购买实验材料、设备和出差等费用。科研成果奖励是指学校为研究生在科研方面取得的优异成果提供的奖励,包括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参加科技竞赛等。

总之,海南大学研究生每月补助的形式多样,金额也不尽相同,具体的标准和政策可以参考学校相关规定,以便研究生及时了解并申请相关补助。

没有,要交学费的。

这个钱好找!

海南大学发表论文奖励办法

可以。 海南大学对于期刊的保研加分细则为:在学校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以海南大 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每篇 加0.1 分。本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0.4。海南大学(Hainan University),简称海大,坐落于海南省海口市,是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海南省人民政府与财政部共建高校、海南省属综合性重点大学。

我觉得应该有啊

海南大学各个专业研究生学费是不一样的。

参照《 海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八条第二点,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是每生8000元/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是每生12000/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分为两种,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艺术硕士、法律硕士是每生12000元/年;翻译硕士、金融硕士、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国际商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农业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会计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是每生10000/年。

参照《 海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八条第三点,海南大学有完整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新生奖学金、科研奖励等各种奖励政策;同时,设立“助研、助教、助管” (简称三助)及“助理辅导员”(一辅)岗位。

扩展资料

参照《 海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一条,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

②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另外要求的,考生还需符合该专业的报考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大学研究生处 - 海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海南大学研究生每月补助包括研究生助学金、科研经费和科研成果奖励等多种形式,以满足学生在研究和学习方面的需要。

海南大学研究生每月补助是指在学生完成一定的学业任务和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学校为其提供一定的生活费用和学业支持的资金补助。其中,研究生助学金是指学校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供的一种资助性质的奖学金,按月发放,用于生活费和学习支出。

科研经费是指学校为研究生提供的开展科研项目所需的资金支持,用于购买实验材料、设备和出差等费用。科研成果奖励是指学校为研究生在科研方面取得的优异成果提供的奖励,包括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参加科技竞赛等。

总之,海南大学研究生每月补助的形式多样,金额也不尽相同,具体的标准和政策可以参考学校相关规定,以便研究生及时了解并申请相关补助。

云南大学硕士发表论文奖励

1000元。不少学校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是发1000至2000元奖金的,当然不同学校不同奖励。云南大学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奖金有1000。优秀毕业论文奖是奖励给在毕业论文或者毕业设计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评选的过程主要是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时,要讲解自己论文的创新点,设立的合理性,写作的逻辑性。最后根据情况评委给出分数。一般一个学院只有一个名额,得到的几率是很小的。

这个根据学校的不同,规定也不同。

例如河北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论文的奖励为:

1、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4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4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20万元;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者奖励现金2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0万元。

2、获得“省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万元。

3、获得校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4、获得“省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5、 获得“校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00元。

扩展资料:

评选方法及程序

1、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根据优秀硕士论文分配名额(附件2),投票产生校级优秀论文推荐名单,并且按照优秀程度进行排序。

2、培养单位公示。各培养单位将初选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各培养单位的校级优秀论文候选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3、学校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候选校级优秀论文进行审议,如果没有异议则同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果,如果委员对部分论文存在异议,则投票表决,获同意票三分之二以上者具备校级优秀论文资格。

4、学校公布。研究生院将拟获得校级优秀论文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发文公布。

5、确定省优参评名单。根据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排序名单和分配名额,在已经获得校级优秀的论文中,产生各培养单位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名单。

6、报送材料。研究生院将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向湖北省教育厅报送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参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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