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理工职业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1)北校区办学地址:锦州滨海新区昆山路九号的专业有:汽车服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工程造价(本科)、电子商务(本科)、
注:表中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颁发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
1.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2.辽宁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修满学分,
艺术类: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录取条件,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我院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录取;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招生;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我院实行有序的院校志愿,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4.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1)办学地点: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中外合作项目)专业在沈阳校区办学;中药学、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1)学校没有专业级差,严格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同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照其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次第检索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录取到未满计划的专业,
1.考生须将本人所填报的自主选拔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及公费师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在普通类本科批平行志愿的A志愿,只要求院校代码相同,专业代码不限制,在本科批院校专业计划中选择填报即可。 2.选报自主招生(自主选拔招生、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区白塔街380-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1.单人户籍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籍在一起的考生):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具有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为三年且有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2.全家户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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