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片面共犯,指行为人单方面有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故意,并与之共同实施犯罪,但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不知情的他人仅就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不构成共同犯罪, 对此没有异议;但行为人能否成立片面共犯以及成立的范围如何,
注释 ①④傅是杰:“破解禁毒工作难点的思考”,《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3期。 ②茶莹:“打击成效显著,形势依然严峻”, ③梁晋云:“云南禁毒工作现状分析”,《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
57、2007年第5期,“侦查权权力属性热议之冷思考”,《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独撰58、2007年第6期,“零容忍执法政策若干理论问题之评析”,《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ISSN1671第一作者59、2007年8月上旬刊,“中部崛起理论的程序法制研究”
DOI:10.3969/j.issn.1008-6676.2012.05.027.[3]巩富文,田鹤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关系论[J].人民检察,2011,(6):26-30.[4]邰桂艳.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异化[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27(4):158-161.;
《略论组织犯的存在范围》,载《武汉大学学报》(哲社版)2007年第6期。《组织犯的界定及成立》,载《刑法论丛》2007年第11卷。《论共犯对加重结果的刑事责任》,载《湖北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6期。《
2.《罪与非罪、罪与罪的界限》(主编) 人民法院出版社1995年版为了正确地区分罪与非罪和罪与罪的界限,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为刑事审判工作提高办案质量服务。该著作从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概念、犯罪的基本特征、
中国司法鉴定,公安研究,江西警察学院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犯罪研究,证据科学等杂志报刊。
不可以。《江苏警官学院学报》是江苏警官学院主办,以公安学为主要研究内容的学术性期刊。期刊为江苏省一级期刊,江苏期刊方阵期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期刊得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同时,还要注意排除他杀伪装自杀的状况。他杀者身上的伤口排列无规则,前胸后背上都有可能发生,方向杂乱不一,最重要的是他杀的死者身上大多会有激烈的抵抗搏斗伤,双手上、前臂上、脚上基本有有打砸的伤口,
一、湖北警官学院王牌专业介绍 国家高校特色建设学科:侦查学专业 湖北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湖北重点建设学科 省级重点学科:诉讼法学专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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