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犯概念的再界定》,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8年第3期。《略论组织犯的存在范围》,载《武汉大学学报》(哲社版)2007年第6期。《组织犯的界定及成立》,载《刑法论丛》2007年第11卷。《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江苏省一级期刊,进入江苏省期刊方阵并获江苏省优秀期刊提名奖。浙江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坐落于杭州钱塘江南岸,是浙江省唯一的公安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5月的浙江省公安干校,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被评为中国优秀社科学报、江苏省一级期刊,入选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评价报告扩展期刊》。学院注重对外交流、坚持开放办学,与公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国内外警察教育机构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
为此,我们立足于我国性犯罪的现状,针对我国刑事立法缺漏之处和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对性犯罪问题较为系统的研究与探讨,是十分必要和很有意义的。该著作从性行为与犯罪的关系着手,探讨性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江苏警官学院主办,是一份法学和警学双月刊,江苏省一级期刊,江苏期刊方阵期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本刊是目前我国刊载容量最大的警事学术期刊,围绕警事学术和相关法学,系统地设置栏目,
1、张璇.现代调解制度的价值考察[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XX,(05). 2、唐茂林.论人民调解的转型[d]湘潭大学,XX 3、黄翘云.和谐社区长效机制的探讨[j].武汉学刊,XX,(01) 4、张芝霞.我对社区调解工作的几点体会[j].社区,XX年,
江苏警官学院是江苏省唯一一所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49年6月创办的南京市公安学校,1953年8月更名为江苏省公安学校。“文革”中学校停办。1978年8月,在南京市安德门复校,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被评为中国优秀社科学报、江苏省一级期刊。学院加强公安智库建设、有效服务领导决策和基层实战的做法,得到了公安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对外交流不断拓展。学院与国内外多个警察教育训练机构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近年来,
不可以。《江苏警官学院学报》是江苏警官学院主办,以公安学为主要研究内容的学术性期刊。期刊为江苏省一级期刊,江苏期刊方阵期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期刊得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应该不会用了,有的本身管理就涣散不会及时编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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