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分类整治 “散乱污”企业
从广东省环保厅获悉,该厅近日组织编制了 《广东省 “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显示,广东将排查摸清全省 “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底数,并按照停产关闭、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方式实施分类整治。
“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指的是不符合国家或广东省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不能稳定达到排放标准,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工业企业(场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建军之日起,就非常重视加强革命纪律,并严格执行统一的纪律即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是人民军队区别于一切旧式军队的显著标志。正是因为这种严守纪律的优良作风,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才让红军在长征期间得到广泛的群众基础,才让长征胜利有了制度保障。
广东省环保厅调查发现,广东各地近年来陆续开展 “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但全省 “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清理整治数量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部分地市政府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底数不清、力度不强,致使 “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成效甚微。
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是中国在“一带一路”倡议落地时期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国际商事争端解决较多依赖于调解和仲裁机制,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全面落地,如何实现诉讼、调解、仲裁的有效衔接,这已成为“一带一路”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课题。2018年6月29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在深圳和西安设立了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7月1日颁布施行了《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形成“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国际商事法庭是中国全新的尝试,是否有必要设置国际商事法庭?国际商事法庭如何与国内商事审判制度协调?如何设计国际商事法庭?本文将就上述问题展开探讨。
方案显示,广东今年重点整治城市交界区域、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 “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 “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
方案要求,广东各地要按照停产关闭、整合搬迁、整改提升三种方式分类制定处置清单,建立整改销号制度,依法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并按时向省直对应责任部门备案,做到“关停要坚决、搬迁有去处、整改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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