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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无形资产论文的题目

发布时间:2024-07-04 22:52:40

有关无形资产论文的题目

一、企业无形资产概述 我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一条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财政部财会[2006]3号文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这就是说企业的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并且是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具体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承认和重视企业的无形资产,有效管理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⑴企业识别的需要:提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增强品牌凝聚力,树立企业形象,展示企业实力;⑵融资的需要:可利用无形资产吸引投资、质押贷款等;⑶资本运营的需要:无形资产在合资、重组、改制、上市时可作价入股;⑷交易的需要:在无形资产转让、许可使用、拍卖等情况下提供价值依据;⑸信息处理的需要:摸清家底,给经营者提供管理信息;(6)法律纠纷解决的需要:为打假、侵权索赔提供价值依据。 根据不同的标准,一般可将无形资产作不同的分类。依靠知识、技术和技巧形成的想法、概念、设计、发明及劳动成果的智力型无形资产。主要与企业员工素质和能力有关的人力型无形资产。企业在组织、管理、协调、控制等方面的优势,能使其未来获得超额收益回报的管理型无形资产。通过市场活动获得的市场型无形资产。依靠特许权形成的物权和行为权的利权利型无形资产。物权包括他物权和准物权,他物权是权利人建立在他人(包括国家)拥有所有权的有形资产上的权利,准物权则指知识型无形资产——知识产权,行为权利是国家特许、可作某种经营行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 二、无形资产的特征及管理策略 无形资产的经营管理与企业的其他业务经营管理是不同的,具有其特殊性。 无形资产是依托于有形资产和资源经营活动而逐渐形成的,即在经营活动中伴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市场份额的增加而形成独有的品牌和销售网络,根据市场的需要开发新的技术和提供新的服务,根据经营要求创新和实施新的管理。其次,各种无形资产的无形特性使它易变和延伸,比如某个品牌可以改变或增加功能,而不受太多制约。再者,无形资产在形成发展中有较强的不可控制性,比如假冒产品排斥真正品牌产品、技术秘密的泄露等等。 根据产业与企业的技术经济特点差异,企业无形资产的经营管理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品牌经营方式更多的是针对属于社会消费性的产品;对于技术含量高的产品,更适宜采用技术创新能力的设计和智力机制的经营方式。对于不同的企业,要有不同的经营方式。即便是同一个企业由于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无形资产的经营方式也应有所区别,比如在创业阶段品牌的经营偏重于培育市场、培养顾客群,而在创业成功后主要是开拓更大的市场和潜在市场以及无形资产保护和市场保护等。 具体来说,企业无形资产经营管理可以考虑采用如下策略: 1.开发策略。要求在专利和商标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必须采用一些先进的跟踪与分析的方法,经常与国际竞争者或同行业一流的领先者的状况进行分析对比,去观察、分析竞争环境和竞争者,研究评价本公司和领先者的开发手段,将竞争者或领先者的无形资产开发成就,作为本公司无形资产开发的超越目标,并将领先者的先进经验移植到本公司无形资产开发管理中去,进而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无形资产开发策略,使企业保持无形资产开发上的强大竞争力并不断进步,最终取得无形资产开发的优势。 2.延伸策略。企业利用现有的品牌生产其他产品,在一把名牌大伞下聚集系列产品,形成名牌的“王国”。实施品牌延伸,可以帮助新产品顺利进入市场,减少新产品上市的风险。同时,可以大幅度降低产品介绍期的促销费用,消费者会有意无意地将对原产品的信任感传递到新产品上。并且,品牌延伸可以进一步扩大名牌的影响,增加名牌的价值。如著名的 “长虹”、“海尔”、“娃哈哈”等品牌,通过延伸策略,很快打开了市场,并且使它们的品牌价值得到了巨大的增值。 3.融资策略。企业利用本身的无形资本进行融资,或是利用企业的技术、管理、营销、人才等综合优势,借助一项优秀的创业方案吸收风险投资取得创业资本;或是将部分无形资产进行抵押,取得企业持续生产经营活动贷款;或是对企业的技术、人才、营销网络等重要资源进行全面评估、合理作价,以合资或合作方式吸收外资;或是以特许经营方式接受投资,对受资方来说前期只投入部分资金就可以取得特许方的先进管理经验、配方、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特许使用权。选用不同的融资方式,通过有效的经营管理,会给企业带来众多的先机与发展机遇。 4.扩张策略。企业利用名牌效应、技术优势、管理优势、销售网络等无形资产盘活有形资产,通过联合、参股、控股、兼并等形式实现资产扩张。 5.分配策略。在现代企业中,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劳动不仅要按照他们为创造企业价值所作的贡献大小按劳分配,而且要把他们的劳动成果资本化,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参与利润分配,并且企业的品牌、技术、管理诀窍、计算机软件、营销网络等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资本投入其它企业,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企业,在企业尚未投入运营之前,技术就可以作为资本投入,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 从我国企业实践来看,企业无形资产经营管理的重点可以从下列方面入手:第一,加强企业无形资产投入。即借鉴欧美、日本等国典型公司经验,在利用知识产权、产品质量信誉、广告宣传、人才培养与科技经费投入、经营管理等方面营造无形资产,使在人才、科技和广告的投入由“橄榄型”转变成“哑铃型”。第二,充分利用和发展现有企业无形资产。企业应当在其有效的时间内,抓住现有无形资产的各种优势,主动开展各项业务,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延伸、融资和扩张等功能,并努力将现有的无形资产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第三,加强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一是加强对无形资产的成本核算;二是重视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三是加强保密工作;四是及时取得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企业知名度和信誉度为核心内容的无形资产,已经成为企业竞争制胜的资本,并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有关资料表明,目前工业发达国家的知名企业,其无形资产价值一般要占到资本总额的50%-70%,成为这些企业进行技术贸易及占领国际市场和扩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武器。同时,随着经济网络化、知识化的发展,物质生产、货物配送所创造的价值不断降低,一些具有远见的企业便将自己的核心业务逐渐转向研究与开发、品牌经营、资产重组、产权经营等价值增值高、利润高的业务领域,而将那些需要大量有形资产投资和重复性劳动的物质产品生产、物流配送业务外包或委托出去,交给专业化公司完成。 面对这样的社会经济现实,希望永续经营的企业一定要居安思危,做好战略规划,不仅管理好有形资产,使其不断保值和增值;而且要管理好无形资产,把其作为自己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选择好经营管理战略与策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其无形资产也能不断地保值和增值。(完) 给你个范文做参考(*^__^*)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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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是研究人类社会在各个发展阶段上的各种经济活动和各种相应的经济关系及其运行、发展的规律的学科。那么经济学专业的论文选题怎么选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2021经济学论文题目有哪些_经济学专业论文选题题目,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经济学博士论文题目

1、基于绿色GDP投入产出模型架构研究

2、中国住户生产核算理论与 方法 研究

3、成长型企业无形资产统计问题研究

4、中国社会核算矩阵编制与模型研究

5、政府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方法及其应用研究

6、人口老龄化对我国GDP及其构成的影响

7、环境价值核算方法及应用研究

8、经济核算原理在现代制造业定量研究中的应用

9、中国服务业的全要素生产率研究

10、我国GDP中劳动报酬份额的下降

11、经济福利核算的理论及其指标研究

12、宏观金融运行异常的统计监测研究

13、国民经济核算及其总体模式研究

14、国民经济核算方法论研究

15、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建构及其应用研究

16、供应链违约风险的研究

17、对我国国民经济核算理论与方法问题研究

18、Markov算子的渐近行为与经济系统的几个问题

19、非完全竞争市场的宏观经济优化模型

20、效用、风险与纳什均衡选择

21、粮食、农业制度供给中的博弈与实证

22、理解经济变迁的过程

23、海洋经济核算体系与核算方法研究

24、区域环境价值核算的方法与应用研究

25、基于环境因素的全要素生产率和国民收入核算研究

26、浙江省城乡收入差距统计研究

27、现代企业统计理论体系创新研究

28、ICT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研究

29、资本存量与资本服务核算研究

30、地区GDP核算及数据衔接问题研究

31、资源环境经济综合核算与绿色GDP的建立

32、基于可持续发展的中国能源核算研究

33、消费型中间消耗的概念及测算

34、时间序列分析方法研究及其在陕西省GDP预测中的应用

35、物流配送选址优化模型的研究

36、供应计划问题的遗传算法求解

37、基于景气指数的宏观经济监测预警系统研究

38、 企业管理 创新数量分析中的线性优化逆问题

39、技术能力成长决策中的实物期权方法研究

40、资产定价标准的讨论和模拟

41、投资者认知收益度量模型及系统设计

42、基于水环境的杭州市绿色GDP核算的GIS表征

43、人力资本与全要素生产率

44、湖南省宏观经济景气指数的编制与应用研究

45、森林资源核算及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研究

46、疏浚企业挖泥船生产统计系统优化分析

47、过程神经网络在GDP预测中的应用研究

48、四川调查总队系统职工工作满意度调查研究

49、基于线性回归和神经网络的预测模型在国民经济数据中的应用

50、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环保指标设计研究

微观经济学论文题目

1、我国绿化工程监理微观环境分析

2、知识产权对微观经济的作用机理研究

3、外生驱动互联网消费增长的微观空间计量研究

4、房地产市场反周期宏观调控政策绩效的微观探析

5、劳动力成本上升对现代服务业企业升级的影响研究--基于微观企业财务层面以信息技术产业为例

6、宏微观因素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影响的实证分析

7、经济责任审计促进经济增长的微观途径--基于“中国之谜”中政府官员的作用

8、中级微观经济学混合教学模式探索与实践

9、基于半鞅过程的中国股市随机波动、跳跃和微观结构噪声统计特征研究

10、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宏观表象和微观基础

11、货币政策、所有制差异与商业信用再配置--兼论新常态背景下供给侧治理的微观路径

12、微观权力、自我技术与组织公民行为-- 人力资源管理 的后现代分析

13、增值税转型对我国微观经济的影响

14、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市场定位微观制度因素分析--以某村镇银行和某小额贷款公司为例

15、城乡关系重构下乡村人口城镇化微观进程研究--基于家庭流动人口的视角

16、微观商业视角下的微信经济

17、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独立学院微观经济学教学改革研究

18、微观开放性视角下创造力的多层次影响机制探究

19、农户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微观决策

20、微观经济与企业管理探讨

21、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对企业内就业的影响--基于温州微观企业数据的实证研究

22、房产税、房价与住房供给结构--基于上海、重庆微观数据的分析

23、基于微观经济学方法的网格资源分配管理模型研究

24、森林转型的微观机制--以重庆市山区为例

25、我国纺织业企业创新与生产率关系的微观测度

26、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视域下资源配置的微观机制

27、基于微观企业数据的产业空间集聚特征分析--以杭州市区为例

28、从微观管理视角浅析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的问题

29、“双创”背景下非正规就业对劳动力市场影响的微观分析--基于马克思劳动力价值理论视角

30、我国众筹融资的微观机理及宏观效应

31、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综述

32、利率调控对房地产营销市场波动的微观作用机制探究

33、中国对外并购的绩效研究--基于制造业上市企业的微观分析

34、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影响因素分析--来自微观企业层面的证据

35、市场微观结构下高频交易流动性--基于我国商品期货市场的实证研究

36、工商行政管理在宏观控制与微观搞活中的职能与作用

37、典型平原农区土地非农化对乡村发展影响的微观机理

38、贫困地区特色农业规模经营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微观农户视角的分析

39、中国政策性银行全要素生产率测度及影响因素研究--基于宏观与微观解构

40、中国产业结构升级的新视角--微观产品质量角度

41、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微观运行障碍调研与政府责任分析--以吉木萨尔县为例

42、制造业可持续发展的微观经济分析--基于价格机制与制度结构的视角

43、微观视角下煤炭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44、优化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微观运行机制的策略研究

45、低碳经济政策失灵的原因分析及应对 措施 --基于微观经济个体的视角

46、税制改革推动国家治理能力提升的微观作用机理研究--基于增值税转型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

47、论宏观调控与微观自主的辩证平衡

48、基于微观动力视角我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绩效评价的研究

49、宏观经济政策与微观企业行为--拓展会计与财务研究新领域

50、以“供给管理”激发微观活力实现经济发展动力转型

宏观经济学论文题目与选题参考

1、“互联网+”重塑中国宏观经济

2、20_年宏观经济形势讨究和政策的观点综述

3、20_年世界经济形势回顾讨究与展望

4、20_年玩具市场跨越式发展的契机论议与挑战

5、20_年中国成品油市场讨究

6、财政分权与中国经济增长

7、城乡一体化理论研究

8、从诺贝尔经济学奖看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发展

9、当前国民经济运行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及建议

10、当前经济形势下扩大内需的困难与措施研究

11、当前社会人文效应与经济效应的互相影响

12、当前收入分配存在问题的思考

13、地方财政支出的产业结构效应研究

14、电信业漫谈之供给与需求

15、对欧洲宏观经济体制的批评

16、房地产的宏观经济学说

17、房地产动摇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18、房地产行业走势对中国宏观经济的影响分析

19、复合式通胀压力下浅探宏观经济政策选择

20、高校扩招的经济影响

21、公共财政政策与可持续发展(或技术创新)

22、供给学派的起源与美国实践

23、关于金融稳定与货币政策的一点思考

24、关于凯恩斯主义与货币主义对大萧条成因解释的分析

25、贵州省城镇失业问题研究

26、国家宏观调控的内涵与手段研究

27、哈耶克对经济周期的研究及其方法论特点

28、宏观行为经济学的新发展及其应用

29、宏观经济剖析和政策前瞻

30、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数据解说

31、宏观经济学的创新与调控方向的转变探讨

32、宏观经济学视角下经济增长理论和政策

33、宏观经济学中的管理理念与措施应用分析

34、宏观经济学中的经济理论研究

35、宏观经济学中的长期与短期分析

36、宏观经济学中金融市场影响经济的分析

37、宏观经济政策应稳步微调

38、后危机阶段中国宏观经济政策的趋向

39、后危机时代安徽省财政宏观调控政策研究

40、互联网改变就业的宏观经济学机理

41、汇率理论的演变评述与人民币国际化借鉴

42、货币国际化 经验 与人民币国际化研究

43、技术创新对社会经济发展贡献率探究

44、减税的思考与超越--简评蒙代尔税收思想

45、金融冲击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分析

46、金融市场与宏观经济的联系

47、金融危机下的浙江制造业面临的困境研究

48、经济发展与社会(伦理、幸福、价值等)关系的分析

49、经济韧性问题研究进展

2021经济学论文题目有哪些相关 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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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相关论文题目

会计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导语:毕业论文,按一门课程计,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专业教育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总结性独立作业、撰写的论文。下面为大家带来了会计毕业论文题目,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1、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新方法

2、浅析增值概念在会计中的应用

3、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初探

4、中国会计目标的现实选择

5、会计理论现代化的探索

6、关于商誉问题的探讨

7、谈知识经济下的会计信息披露

8、开展会计学术讨论推进会计理论研究

9、会计假设的图解研究与应用

10、财务会计理论框架的分析

11、会计信息产权的逻辑及其博弈

12、试论财务报表的局限性

13、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网上披露状况的调查与分析

14、对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问题的思考

15、试论无形资产会计的创新

16、会计理论与研究方法

17、完善呆账的准备金提取

18、会计行为优化与会计信息质量

19、关联方占款:现状、成因与对策

20、保险会计诚信缺失的成因与对策探讨

21、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状况与资产损失准备计提研究

22、法定公益金需要讨论的几个问题

23、规范预算资金缴拨程序的探讨

24、论会计信息资源的配置机制

25、财务信息与会计信息的异同

26、谈合并报表的编制理论

27、“未确认的投资损失”会计处理问题的探讨

28、论预算控制模式的改进

29、出售受赠非现金资产的会计处理

30、融资租赁立法问题探讨

31、影响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因素

32、浅议知识经济时代的会计观念

33、我国利润分配会计的几个问题研究

34、增值税会计浅议

35、产品召回制度实施的会计问题初探

36、浅论固定资产投资最小化

37、现代管理会计新发展的主要特点

38、浅论作业成本法在现代企业的应用

39、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几点思考

40、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的有关问题

41、会计政策选择的若干理论问题探讨

42、西方实证会计理论与我国的实证会计研究

43、会计信息的强制性与自愿性披露研究

44、商业银行推行作业成本法的成本动因选择

45、无形资产计价重置成本法评析

46、财务会计要素结构模式之重构

47、加入WTO:我国会计服务业的发展对策研究

48、加快会计诚信体系建设

49、《企业会计制度》的资产计价问题

你也是写这篇毕业论文的?

一、企业无形资产概述 我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一条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财政部财会[2006]3号文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这就是说企业的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并且是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具体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承认和重视企业的无形资产,有效管理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⑴企业识别的需要:提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增强品牌凝聚力,树立企业形象,展示企业实力;⑵融资的需要:可利用无形资产吸引投资、质押贷款等;⑶资本运营的需要:无形资产在合资、重组、改制、上市时可作价入股;⑷交易的需要:在无形资产转让、许可使用、拍卖等情况下提供价值依据;⑸信息处理的需要:摸清家底,给经营者提供管理信息;(6)法律纠纷解决的需要:为打假、侵权索赔提供价值依据。 根据不同的标准,一般可将无形资产作不同的分类。依靠知识、技术和技巧形成的想法、概念、设计、发明及劳动成果的智力型无形资产。主要与企业员工素质和能力有关的人力型无形资产。企业在组织、管理、协调、控制等方面的优势,能使其未来获得超额收益回报的管理型无形资产。通过市场活动获得的市场型无形资产。依靠特许权形成的物权和行为权的利权利型无形资产。物权包括他物权和准物权,他物权是权利人建立在他人(包括国家)拥有所有权的有形资产上的权利,准物权则指知识型无形资产——知识产权,行为权利是国家特许、可作某种经营行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 二、无形资产的特征及管理策略 无形资产的经营管理与企业的其他业务经营管理是不同的,具有其特殊性。 无形资产是依托于有形资产和资源经营活动而逐渐形成的,即在经营活动中伴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市场份额的增加而形成独有的品牌和销售网络,根据市场的需要开发新的技术和提供新的服务,根据经营要求创新和实施新的管理。其次,各种无形资产的无形特性使它易变和延伸,比如某个品牌可以改变或增加功能,而不受太多制约。再者,无形资产在形成发展中有较强的不可控制性,比如假冒产品排斥真正品牌产品、技术秘密的泄露等等。 根据产业与企业的技术经济特点差异,企业无形资产的经营管理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品牌经营方式更多的是针对属于社会消费性的产品;对于技术含量高的产品,更适宜采用技术创新能力的设计和智力机制的经营方式。对于不同的企业,要有不同的经营方式。即便是同一个企业由于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无形资产的经营方式也应有所区别,比如在创业阶段品牌的经营偏重于培育市场、培养顾客群,而在创业成功后主要是开拓更大的市场和潜在市场以及无形资产保护和市场保护等。 具体来说,企业无形资产经营管理可以考虑采用如下策略: 1.开发策略。要求在专利和商标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必须采用一些先进的跟踪与分析的方法,经常与国际竞争者或同行业一流的领先者的状况进行分析对比,去观察、分析竞争环境和竞争者,研究评价本公司和领先者的开发手段,将竞争者或领先者的无形资产开发成就,作为本公司无形资产开发的超越目标,并将领先者的先进经验移植到本公司无形资产开发管理中去,进而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无形资产开发策略,使企业保持无形资产开发上的强大竞争力并不断进步,最终取得无形资产开发的优势。 2.延伸策略。企业利用现有的品牌生产其他产品,在一把名牌大伞下聚集系列产品,形成名牌的“王国”。实施品牌延伸,可以帮助新产品顺利进入市场,减少新产品上市的风险。同时,可以大幅度降低产品介绍期的促销费用,消费者会有意无意地将对原产品的信任感传递到新产品上。并且,品牌延伸可以进一步扩大名牌的影响,增加名牌的价值。如著名的 “长虹”、“海尔”、“娃哈哈”等品牌,通过延伸策略,很快打开了市场,并且使它们的品牌价值得到了巨大的增值。 3.融资策略。企业利用本身的无形资本进行融资,或是利用企业的技术、管理、营销、人才等综合优势,借助一项优秀的创业方案吸收风险投资取得创业资本;或是将部分无形资产进行抵押,取得企业持续生产经营活动贷款;或是对企业的技术、人才、营销网络等重要资源进行全面评估、合理作价,以合资或合作方式吸收外资;或是以特许经营方式接受投资,对受资方来说前期只投入部分资金就可以取得特许方的先进管理经验、配方、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特许使用权。选用不同的融资方式,通过有效的经营管理,会给企业带来众多的先机与发展机遇。 4.扩张策略。企业利用名牌效应、技术优势、管理优势、销售网络等无形资产盘活有形资产,通过联合、参股、控股、兼并等形式实现资产扩张。 5.分配策略。在现代企业中,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劳动不仅要按照他们为创造企业价值所作的贡献大小按劳分配,而且要把他们的劳动成果资本化,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参与利润分配,并且企业的品牌、技术、管理诀窍、计算机软件、营销网络等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资本投入其它企业,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企业,在企业尚未投入运营之前,技术就可以作为资本投入,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 从我国企业实践来看,企业无形资产经营管理的重点可以从下列方面入手:第一,加强企业无形资产投入。即借鉴欧美、日本等国典型公司经验,在利用知识产权、产品质量信誉、广告宣传、人才培养与科技经费投入、经营管理等方面营造无形资产,使在人才、科技和广告的投入由“橄榄型”转变成“哑铃型”。第二,充分利用和发展现有企业无形资产。企业应当在其有效的时间内,抓住现有无形资产的各种优势,主动开展各项业务,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延伸、融资和扩张等功能,并努力将现有的无形资产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第三,加强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一是加强对无形资产的成本核算;二是重视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三是加强保密工作;四是及时取得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企业知名度和信誉度为核心内容的无形资产,已经成为企业竞争制胜的资本,并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有关资料表明,目前工业发达国家的知名企业,其无形资产价值一般要占到资本总额的50%-70%,成为这些企业进行技术贸易及占领国际市场和扩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武器。同时,随着经济网络化、知识化的发展,物质生产、货物配送所创造的价值不断降低,一些具有远见的企业便将自己的核心业务逐渐转向研究与开发、品牌经营、资产重组、产权经营等价值增值高、利润高的业务领域,而将那些需要大量有形资产投资和重复性劳动的物质产品生产、物流配送业务外包或委托出去,交给专业化公司完成。 面对这样的社会经济现实,希望永续经营的企业一定要居安思危,做好战略规划,不仅管理好有形资产,使其不断保值和增值;而且要管理好无形资产,把其作为自己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选择好经营管理战略与策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其无形资产也能不断地保值和增值。(完) 给你个范文做参考(*^__^*) 嘻嘻……

财务会计发展的历史源远流长。从其诞生之日起至今,财务会计的发展已经经历了三个阶段。在每个阶段,会计的发展都体现出不同的特点。那么财务会计专业的论文选题应该怎么选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财务会计 毕业 论文题目_会计专业论文题目,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专科会计毕业论文题目

1、论稳健原则对中国上市公司的适用性及其实际应用

2、财务会计的公允价值计量研究

3、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比较探讨

4、关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

5、关于资产减值会计的探讨

6、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分析

7、对加强会计监管的思考

8、试论会计的管理职能

9、关于会计信息相关性与可靠性的协调的思考

10、关于会计职业道德的探讨

11、试论无形资产范围的界定

12、论税收与会计的关系

13、浅议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14、论内部会计控制与社会监督

15、新准则下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处理研究

16、新旧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对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比较研究

17、关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问题的探讨

18、浅论上市公司财务危机预警

19、新形式下会计人员必备的素质

20、剖析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问题

21、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在存货计价中的应用研究

22、对无形资产价值确定的探讨

23、论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的重要举措

24、对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认识

25、论会计人员的后续 教育

26、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探讨

27、探讨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新思路

28、我国中小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初探

29、浅议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

30、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的设定问题研究

31、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原因和对策研究

32、河南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的问题与对策

33、企业债务重组问题研究

34、河南上市公司现状及趋势分析

35、关于研究与开发成本核算的探讨

36、统计在国民经济管理中的运用情况分析

37、新旧债务重组准则比较及对企业的影响

38、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及对策

39、无形资产会计制度变迁及经济影响

会计学毕业论文选题题目

1、基于KPI的ZG研究院会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研究

2、我国高等院校会计信息系统的改进研究

3、上市公司股权性质政府补助与会计稳健性研究

4、分析师关注职业声誉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影响研究

5、会计稳健性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债务融资影响的实证研究

6、会计信息透明度对创业板高管减持信息优势的影响研究

7、政府会计改革目标定位及路径选择--基于公共受托责任视角下的系统动力学分析

8、会计稳健性对民营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资的影响研究

9、基础会计考试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10、R&D支出会计行为的价值相关性研究--来自中国资本市场的证据

11、基于治理环境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分析

12、政府关系法律环境与会计稳健性

13、会计稳健性对中国上市公司融资成本影响的研究

14、中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重构初探

15、中职学校职业指导实践研究--以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会计专业为例

16、企业反向购买间接上市的会计处理研究

17、反倾销视角下我国企业会计预警体系研究

18、创始人更迭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研究

19、租赁会计准则若干理论问题研究

20、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线学习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21、中国制造2025对管理会计的影响与启示

22、财会规范化管理途径探析

23、收入确认之税会差异分析

24、管理会计在企业内部的应用与发展

25、从财务工作的见微知着做 财务管理

26、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分析电力企业内部控制

27、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探讨

28、论企业加强内部审计应解决的若干问题

29、加强公立医院现金收支管理

30、全面预算管理在房地产企业中的应用

31、工程预算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研讨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题目

1、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会计职业道德特点分析

2、对提升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探讨

3、高校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探讨

4、关于道德、信托责任与利益冲突的思考

5、关于会计信息失真的透视与思考

6、关于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探讨

7、关于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思考

8、关于绿色会计理论的思考

9、关于上市公司会计舞弊与控制

10、关于委托代理机制下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与治理

11、关于学历教育中会计职业道德的培养

12、会计诚信、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

13、会计诚信问题的经济学思考

14、会计诚信问题的理性思考

15、会计道德对会计透明度的影响

16、会计法制的动因分析

17、会计环境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影响

18、会计环境与会计职业道德

19、会计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浅析

20、会计人员的从属性特征与会计职业道德

21、会计职业道德的两个悖论

22、会计职业道德的失范与重塑

23、会计职业道德的失范与重塑

24、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机制

25、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原则与职能探析

26、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体系的设想

27、会计职业道德面临的问题与建设要点

28、会计职业道德培养研究

29、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分析及完善对策

30、会计职业道德现状及治理对策

31、会计职业道德中的诚信问题研究

32、会计制度公共领域与会计职业道德

33、基于诚信会计职业道德下的会计环境建设

34、基于全球性诚信危机背景下的新思考

35、基于心理契约视角的会计职业道德研究

36、加强会计诚信建设的思考

37、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38、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思考

39、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之我见

40、加强企业会计诚信的探讨

41、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对经济效益的有益启示

42、论合法会计信息失真

43、论会计诚信的法理研究

44、论会计诚信研究

45、论会计价值观

46、论会计 文化 的最高境界

47、论会计与金融的道德问题

48、论会计职业道德

49、论会计职业判断

50、论会计中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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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形资产的资产评估论文

价值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投资人和市场交易主体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对资产价值的准确判断,是进行成功的资产投资和资产管理的关键所在。而资产评估则是为资产价值的确定提供合理参考依据的科学有效方法。我国的资产评估工作起始于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资产评估服务的需求范围已经远不限于此。资产评估的应用范围从国有企业的出售、合资合作、股份经营、破产清算等方面,拓展到了企业兼并收购、企业价值的增值经营管理、资本市场上的投资人对被投资企业真实价值的分析,以及其他不同投资主体之间进行的各类资产交易等方面。可以说,资产评估正在被运用到资产交易、企业兼并与收购、企业财务管理、投资组合管理等业务领域。本书系统阐述了资产评估的各个方面,内容涉及资产评估的基本理论、基本程序和方法、机器设备评估、不动产(土地、房屋)评估、无形资产评估、金融资产评估、流动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资产评估报告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同

第6章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应用案例分析通过以上论述,对于高新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有一定了解,以下,本论文列举一个例子,作为案例分析,对重庆远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为满足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重庆远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宜所涉及的重庆远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之权益性资本(净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对重庆远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权益性资本(净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02年4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简介1.委托方企业名称: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九龙园区盘龙村113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6,725万元法定代表人:叶明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2.资产占有方企业名称:重庆远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一桂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罗维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评估目的为满足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重庆远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宜所涉及的重庆远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02年4月30日之权益性资本(净资产)和价值无形资产价值提供参考意评估范围和对象重庆远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02年4月30日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全部资产、相关负债和无形资产。评估基准日本项目的评估基准日2002年4月30日。评估中采用的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评估原则本次资产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化要求,严格遵循资产评估之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及资产持续经营、替代性、公)l-市场等原则,强调评估程序的科学性,取价标准的公正性、资产状态确认的现时性。公正、客观、科学地反映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之公允市价,维护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评估依据1.行为依据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委托书2.法律依据(1)、国务院1991年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其施行细则;(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6」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3)、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5)、《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3.产权依据土地使用权权证。评估方法考虑到本次评估目的和公司持续经营的基本假设以及评估对象资产特征,本项目资产评估方法采用收益现值法。无形资产二企业整体资产一货币资产一有形资产本次按收益途径评估,采用公司自由现金流量评估的方法。其评估对象是重庆远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无形资产。在评估得出企业整体资产价值,减去货币资产价值和有形资产价值后,即得重庆远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整体无形资产的价值,然后对其整体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分割,确定其分类无形资产价值。企业整体资产价值使用公司自由现金流量作为全部投资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公式为:公司自由现金流二净收益十利息费用(1一税率)+折旧和摊销一资本性支出一营运资本增加额十优先股股利(6一1)首先,根据企业经营历史以及发展趋势,测算其未来五年的公司自由现金流。其次,假定企业从第六年开始,仍可持续经营一个较长时期,在这个时期中企业的收益保持与其第五年的等额公司自山现金流。分别将两部分的收益进行折现处理,然后加总求和测算出企业整体价值。见表6一1。3)股东期望报酬率瓦,取同类5家涉足环保行业上市公司2001年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值,即风二;(4)风险因子八,取同类5家涉足环保行业上市公司2001年4月30日至评估基准日的风险因子系数几何平均值,即戏=;(5)D/(D+E)取基准日付息债务与投资性资产的比值,为;(6)E/(D十劝取基准日所有者权益与投资性资产的比值,为;(7)所得税税率按下二15%。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式(8)、(7)和式(4),即有所以,重庆远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之公司整体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02年4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25,万元同时,经过评估,重庆远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货币资产和有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2年4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万元。所以重庆远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2年4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万元。无形资产的分割重庆远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2月,是重庆市科委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环保总局支持的国家重点骨干环保企业、国家环保产业发展(重庆)基地烟气脱硫技术开发和成套设备生产的牵头单位、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理事成员单位。主营业务为:承接环境保护工程总承包及常规燃煤锅炉、火电机组烟气脱硫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城市污水处理、垃圾治理项目的投资、经营管理以及工程项目的总承包等。评估人员经过认真调查研究,进行分析计算出无形资产的价值为,,万元。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认为这价值是由很多方面构成,通过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多次交流与座谈,进行行业业绩及结构分析,确定带来收益的无形资产5种,它们是烟气脱硫技术(FGD),高效活性污泥复合系统除磷脱氮技术,“远达环保”的商标,客户网络,管理水平。只所以能够带来超额收益的直接原因是价格高于其他环保企业的同类产品价格(有垄断加价的因素),销售量增幅较大,竞争力在逐年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在逐年降低。采用AHP法组合分割,建立了如下层次结构:经营各部门高级管理人员,讲解填表意图及要求。调查表收集后,发现基本评价结果都是相近的,整理出比较判断矩阵,并进行排序计算。计算过程如下:1.次单排序权重计算及一致性检验

有关某公司无形资产的毕业论文

一、企业无形资产概述 我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一条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财政部财会[2006]3号文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这就是说企业的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并且是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具体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承认和重视企业的无形资产,有效管理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⑴企业识别的需要:提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增强品牌凝聚力,树立企业形象,展示企业实力;⑵融资的需要:可利用无形资产吸引投资、质押贷款等;⑶资本运营的需要:无形资产在合资、重组、改制、上市时可作价入股;⑷交易的需要:在无形资产转让、许可使用、拍卖等情况下提供价值依据;⑸信息处理的需要:摸清家底,给经营者提供管理信息;(6)法律纠纷解决的需要:为打假、侵权索赔提供价值依据。 根据不同的标准,一般可将无形资产作不同的分类。依靠知识、技术和技巧形成的想法、概念、设计、发明及劳动成果的智力型无形资产。主要与企业员工素质和能力有关的人力型无形资产。企业在组织、管理、协调、控制等方面的优势,能使其未来获得超额收益回报的管理型无形资产。通过市场活动获得的市场型无形资产。依靠特许权形成的物权和行为权的利权利型无形资产。物权包括他物权和准物权,他物权是权利人建立在他人(包括国家)拥有所有权的有形资产上的权利,准物权则指知识型无形资产——知识产权,行为权利是国家特许、可作某种经营行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 二、无形资产的特征及管理策略 无形资产的经营管理与企业的其他业务经营管理是不同的,具有其特殊性。 无形资产是依托于有形资产和资源经营活动而逐渐形成的,即在经营活动中伴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市场份额的增加而形成独有的品牌和销售网络,根据市场的需要开发新的技术和提供新的服务,根据经营要求创新和实施新的管理。其次,各种无形资产的无形特性使它易变和延伸,比如某个品牌可以改变或增加功能,而不受太多制约。再者,无形资产在形成发展中有较强的不可控制性,比如假冒产品排斥真正品牌产品、技术秘密的泄露等等。 根据产业与企业的技术经济特点差异,企业无形资产的经营管理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品牌经营方式更多的是针对属于社会消费性的产品;对于技术含量高的产品,更适宜采用技术创新能力的设计和智力机制的经营方式。对于不同的企业,要有不同的经营方式。即便是同一个企业由于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无形资产的经营方式也应有所区别,比如在创业阶段品牌的经营偏重于培育市场、培养顾客群,而在创业成功后主要是开拓更大的市场和潜在市场以及无形资产保护和市场保护等。 具体来说,企业无形资产经营管理可以考虑采用如下策略: 1.开发策略。要求在专利和商标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必须采用一些先进的跟踪与分析的方法,经常与国际竞争者或同行业一流的领先者的状况进行分析对比,去观察、分析竞争环境和竞争者,研究评价本公司和领先者的开发手段,将竞争者或领先者的无形资产开发成就,作为本公司无形资产开发的超越目标,并将领先者的先进经验移植到本公司无形资产开发管理中去,进而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无形资产开发策略,使企业保持无形资产开发上的强大竞争力并不断进步,最终取得无形资产开发的优势。 2.延伸策略。企业利用现有的品牌生产其他产品,在一把名牌大伞下聚集系列产品,形成名牌的“王国”。实施品牌延伸,可以帮助新产品顺利进入市场,减少新产品上市的风险。同时,可以大幅度降低产品介绍期的促销费用,消费者会有意无意地将对原产品的信任感传递到新产品上。并且,品牌延伸可以进一步扩大名牌的影响,增加名牌的价值。如著名的 “长虹”、“海尔”、“娃哈哈”等品牌,通过延伸策略,很快打开了市场,并且使它们的品牌价值得到了巨大的增值。 3.融资策略。企业利用本身的无形资本进行融资,或是利用企业的技术、管理、营销、人才等综合优势,借助一项优秀的创业方案吸收风险投资取得创业资本;或是将部分无形资产进行抵押,取得企业持续生产经营活动贷款;或是对企业的技术、人才、营销网络等重要资源进行全面评估、合理作价,以合资或合作方式吸收外资;或是以特许经营方式接受投资,对受资方来说前期只投入部分资金就可以取得特许方的先进管理经验、配方、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特许使用权。选用不同的融资方式,通过有效的经营管理,会给企业带来众多的先机与发展机遇。 4.扩张策略。企业利用名牌效应、技术优势、管理优势、销售网络等无形资产盘活有形资产,通过联合、参股、控股、兼并等形式实现资产扩张。 5.分配策略。在现代企业中,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劳动不仅要按照他们为创造企业价值所作的贡献大小按劳分配,而且要把他们的劳动成果资本化,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参与利润分配,并且企业的品牌、技术、管理诀窍、计算机软件、营销网络等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资本投入其它企业,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企业,在企业尚未投入运营之前,技术就可以作为资本投入,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 从我国企业实践来看,企业无形资产经营管理的重点可以从下列方面入手:第一,加强企业无形资产投入。即借鉴欧美、日本等国典型公司经验,在利用知识产权、产品质量信誉、广告宣传、人才培养与科技经费投入、经营管理等方面营造无形资产,使在人才、科技和广告的投入由“橄榄型”转变成“哑铃型”。第二,充分利用和发展现有企业无形资产。企业应当在其有效的时间内,抓住现有无形资产的各种优势,主动开展各项业务,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延伸、融资和扩张等功能,并努力将现有的无形资产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第三,加强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一是加强对无形资产的成本核算;二是重视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三是加强保密工作;四是及时取得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企业知名度和信誉度为核心内容的无形资产,已经成为企业竞争制胜的资本,并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有关资料表明,目前工业发达国家的知名企业,其无形资产价值一般要占到资本总额的50%-70%,成为这些企业进行技术贸易及占领国际市场和扩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武器。同时,随着经济网络化、知识化的发展,物质生产、货物配送所创造的价值不断降低,一些具有远见的企业便将自己的核心业务逐渐转向研究与开发、品牌经营、资产重组、产权经营等价值增值高、利润高的业务领域,而将那些需要大量有形资产投资和重复性劳动的物质产品生产、物流配送业务外包或委托出去,交给专业化公司完成。 面对这样的社会经济现实,希望永续经营的企业一定要居安思危,做好战略规划,不仅管理好有形资产,使其不断保值和增值;而且要管理好无形资产,把其作为自己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选择好经营管理战略与策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其无形资产也能不断地保值和增值。(完) 给你个范文做参考(*^__^*) 嘻嘻……

==================论文写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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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经济具有许多不同于工业经济的特点,随着它的到来,如同一个国家经济的增长愈来愈依赖于科技的进步一样,企业的进步也愈来愈依赖于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实物资产的作用已退居第二。无形资产的丰富程度和质量高低事关企业的存亡兴衰,因此无形资产的概念必须明确,计量范围必须扩大。只有更广泛、更客观、更准确地计量无形资产,才能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才能有利于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企业及政府管理部门等的科学决策。探讨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会计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问题进行一些粗浅分析。一、无形资产的地位变化及其确认条件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贸易增长更为迅速,地位更加突出。与此同时,无形资产价值在企业中所占比重,正在不断上升,有的已占绝大部分。在20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中企业无形资产所占比重约为20%,90年代则上升到30%以上,依靠科技进步所提高的劳动生产率的比重,已从20世纪初的5%~20%增加到目前的70%~90%。 近几年国际贸易中,以技术贸易为代表的无形资产贸易迅速增长,年平均增长速度大大超过其它商品贸易的增长速度。各国技术贸易总额1964年为27亿美元,1974年为110亿美元,80年代中期为400亿美元,1993年则高达1500亿美元,这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而在我国,如北京爱特信互联网技术公司(搜狐网页)无形资产含量就占80%以上。由此可见,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的地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无形资产既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又是对外投资的重要方式,也是增强企业技术经济实力的重要途径之一。但是,由于现有规范中缺乏对无形资产予以会计确认的具体标准,因此,各企业对无形资产的认定显得比较混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1993)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从表面上看,这一主要以列举方式定义的无形资产似乎一目了然,但目前公司的实际披露状况却似乎正好相反。一方面,在我国传统会计中,无形资产虽有所反映,却一般只有7~8项,许多无形资产价值十分巨大,例如服务品牌,企业品牌等,却未能纳入会计核算范围,足见传统会计无形资产确认范围之狭窄;而另一方面,据有关统计,上市公司列示的无形资产具体名目累计已达百种之多,而且,很多无形资产名称在一定程度上已造成了理解上的困难,如“乡村会员证”、“电话选号”、“DOT”等。因此,如何加强无形资产具体类别名称的规范,已成为无形资产规范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鉴于上述所指出的问题,无形资产核算的范围应该得到明确限制,同时对无形资产具体构成项目的名称应作出简明而有效的统一规范。这里就产生一个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问题,即满足什么条件下的无形资产项目才能作为企业无形资产入账。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无形资产原则公告”(草案)认为,只有满足与该资产项目相联系的未来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且已被证实有充足的资源,并能够可靠地计量该资产项目的成本。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与之相似。据此,一般地认为只有外购或接受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才可以被确认为无形资产,而自创专利商誉等无形资产的开发研究成本则不予确认。但在知识经济条件下则应当根据实际适当予以确认,这是因为根据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有关要求,如不确认这些无形资产,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偏离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诸如商誉等作为反映企业具有较高盈利能力的信息,若不及时提供,势必不能满足经营者正确报告受托责任的要求,也不能满足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决策的需要。二、关于无形资产计量方面的问题技术进步所导致的企业生产函数中知识资本比重的不断增加,因此,为了提供客观、真实的无形资产价值,必须合理反映自创无形资产。自创无形资产计量,在理论上应包括在开发研究和持有期间的全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费用支出,但在实际计量操作过程中形成了与有形资产不同的特征:首先,无形资产成本的弱配比性。知识性无形资产的取得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存在着复杂的智力支付过程,其成果的取得往往带有随机性、偶然性和关联性。由其负担全部研究开发试验等费用不甚合理,但要分别归类分配也十分困难,导致其成果价值与其对应的成本缺乏配比性。其次,无形资产成本的缺项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取得无形资产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只有予以资本化后,方能计入无形资产,而在一些知识性无形资产取得的前期开发、培训、试验等费用因无法资本化,难以进行成本计量,不能计入无形资产,导致不少无形资产被排除在外,这样反映的无形资产就显得支离破碎。再次,无形资产成本的象征性。由于上述的弱配比性、缺项性所决定了无形资产成本的外在形式只是具有象征意义。例如商标权,其成本仅含有其注册登记等相关费用,并非其全部费用。这样就使得无形资产价值缺位,企业蒙受重大损失。正因为如此,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无形资产计量基础逐渐由会计学家的投入价值转变为经济学家的产出价值。正由于计量上存在的种种问题,导致有些被部分企业列为无形资产的项目在另外一些企业却被当作了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从而导致企业间无形资产信息缺乏可比性;有些企业把本该资本化的无形资产项目列为当期费用处理,从而致使企业的盈利能力得不到恰当表达,帐外无形资产趋多。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投资者对投资决策的正确评价。要正确计量无形资产,可以考虑设置“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成本”账户,该账户性质和用途同“生产成本”账户。自创无形资产时,先将无形资产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成本”账户,待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成功,将已计入“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成本”账户的费用和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若无形资产研究开发失败,将已计入“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成本”账户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进行追溯调整。三、关于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无形资产地位的急剧上升,使得无形资产信息对企业财务状况的描述起着重要性的作用。因此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应该充分、公开、真实与科学,真实地反映无形资产的原始价值、摊销价值和净值的增减变化形态以及新创造价值的情况。但是目前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只规定对无形资产摊销等采用直接冲减原始价值的处理方法,既不能完整反映无形资产原始价值的增减变化,也不能真正反映成本费用中的无形资产摊销份额。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信息应通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各种有关的附表及附注等形式予以披露。1. 无形资产信息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披露。现行的资产负债表,在资产方设置“无形资产”项目,以价值形式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总存量。但这只是其净值,从中看不出企业对无形资产的投资和在成本费用中所占的份额,其披露是残缺不全的,不充分的,不能满足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管理及外界有关部门与人士对无形资产信息的要求,应该进行改进和采取必要的措施,使之能全面反映无形资产原始价值、累计摊销价值和净值。这可以通过增设“无形资产摊销”科目并改革现行资产负债表有关无形资产的编制方法来实现。在报表中以三种价值形态分别列出,其关系如下:无形资产原始价值-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净值2. 无形资产信息在损益表中的披露。目前通过损益表来反映无形资产所创造的效益,并不是直接而是间接反映的,故而不能从我国目前流行的多步式损益表中直接取得无形资产损益情况,例如对无形资产转让损益,只能通过其转让收入、支出,分别汇集到其它业务收入、其它业务支出科目中,通过损益表的其它业务利润项目来反映。又如对于某些无形资产,如专有技术等,因为知识经济时代高新尖技术的大量采用,技术革新而导致的提前废止,在冲销其净值的同时增加营业外支出,在损益表中从营业外支出项目中加以反映。再如对应分摊的无形资产摊销额,则通过损益表中的管理费用项目反映等等。这种间接反映无形资产损益情况的做法,显然不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对无形资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其改革的出路有两条,要么改革现有损益表,使之能直接反映无形资产损益的情况;要么通过设计无形资产收益计算表来进行直接披露。3. 无形资产信息在有关附表中的披露。为了详尽反映无形资产增减变化情况,可以设计编制“无形资产增减明细表”,主要项目应按类别反映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按项目反映全部无形资产增减变化的动态,即年初余额、本年增加额、本年减少额、年末余额等。企业根据内部管理与外部需要,也可以编制“无形资产收益计算表” 、“开发研究成本明细表”等等,作为正式报表的附表,与报表同时报送。4. 无形资产信息在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尽管以上正式报表与其附表已经基本上能够比较详细地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各类信息,但不同企业无形资产的业务千差万别,且数量繁多、交易频繁、变化无常,在知识经济时代更是如此;加上正式报表及其附表等只能提供简单的定量信息,不少有关无形资产定性及其它信息无法给予详尽反映,因此必须在相关的会计报表中以附注的形式加以披露。如应该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列示有关R&D的详细信息,至少也应该列明当年的管理费用中含有多少数额的R&D的详细信息。参考文献: 1.于玉林.21世纪会计之光.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1. 2.吕劲松.无形资产会计.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0. 3.蔡吉祥.无形资产. 深圳:海天出版社,1999.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无形资产”这一术语,在不同的学科,不同应用环境中,有不同的定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中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1]此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2]的定义基本一致,所不同的是国际会计准则将商誉排除在外,而我国会计准则则包括商誉。但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3]中,对商誉的会计处理作了规定,也就是说国际会计准则实际上也认为商誉是可以确认的,美国正在修订中的无形资产准则则将商誉作为无形资产的一种。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将无形资产定义为:“特定主体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4]并且也将商誉作为无形资产的一种。《国际评估准则--国际评估指南四--无形资产》中的无形资产定义为:“无形资产是以其经济特性而显示其存在的一种资产,无形资产无具体的物理形态,但为其拥有者获取了权益和特权,而且通常为其拥有者带来收益。”[5]它也将商誉列作无形资产的一种。在会计准则中,主要从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角度来界定无形资产。一般认为财务会计报告应提供会计主体各项资产的可用资源的信息,那么,对无形资产这一特定资产进行单独计价就是必须的。但是,由于无形资产的未来效益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而且缺乏活跃的市场,则可行的计量属性应是历史成本,或是根据一般购买力变动进行调整后的成本。这就要求必须要有交易或事项的发生,并且每项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单独辨认,所以会计上单独确认的单项无形资产必须是可辨认的。对于商誉,只能在企业整体转让时,也就是有交易发生且成本可以可靠计量时才可能确认。这样,在国际评估准则中明确提到的关系类无形资产,如工作人员的组合,与顾客的关系等则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在会计上单独确认。这种关系类的无形资产是非契约性的,短期存在的,难以控制的,我国从谨慎的角度出发,在资产评估准则中将无形资产限定在长期发挥作用的范围内,会计准则将无形资产也限定为长期资产,可以说都将关系类无形资产排除在外。理论上讲,资产的价值在于其未来的经济利益,有形资产的取得成本可认为是对该资产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现值的现时估计。无形资产尤其是自创无形资产,由于其取得支出是长期的、不易确指的,会计上只把一小部分认定为取得成本,因此,取得成本与其未来的经济利益是弱相关的。而会计上又是以取得成本来计量无形资产的,很多情况下是低估了无形资产。因此,借助于科学的无形资产评估,对会计确认的无形资产进行调整在理论上是必要的。资产评估准则侧重于强调无形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而并不注重其取得成本是否可确指。尽管评估无形资产有时可采用成本法,但一般认为成本与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多数情况下是不相关的。资产评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更接近于其经济学中的含义。在经济方面而言,无形资产是某类价值的代表。这种价值是企业盈利的剩余(即,所得利益超过其资本应得的利息及企业家应得的报酬的部分)。按照一定的利率折现后的现值。它强调的是无形资产能够带来超额收益,而不去区分它能否单独辨认。上述种种关于无形资产的阐释,各有所侧重,各自考虑本学科的特点,无所谓孰是孰非。从资产评估角度来说,有两个主要问题需要解决:第一,什么样的经济现象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加以评估,也就是说资产评估中的无形资产应具备什么属性;第二,什么样的经济现象能够表明或显示无形资产的价值,从而为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提供依据。二、无形资产的属性(一)无形资产应是财产,应具有财产权利和责任作为一项有财产权利的财产,应该是可以描述和确切辨认的,也就是说它应具有明显的边界。商誉在企业正常的经营中,无法单独辨认,因此,是否把商誉作为无形资产尚存在争议。作为一项财产,其财产权利应能够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财产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被企业所控制。从这一角度考虑,关系类无形资产不符合财产要求。虽然它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这种经济利益是无法控制的,具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因为关系本身不受法律保护。资产评估对于无形资产带来的经济利益,是指它的预期未来利益,而不是指它的现实或过去的实际利益。这就要求企业能够合法控制无形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而关系的未来不确定性很大,因此作为无形资产不是很合理。从评估风险角度来说,对那些不受法律保护的所谓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也是不可取的。作为目标无形资产不一定要拥有所有的法定财产权,如处置权。有些无形资产如政府给予的特许经营权,它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是显而易见的,并且能够被企业所控制,受法律保护。但是这种权利却不能任意转让。资产评估中对于能否作为目标无形资产,主要看它能否给企业带来可以控制的预期经济利益,不能因为无处置权而否定其作为目标无形资产的资格。会计上也并不要求拥有所有法定财产权利,才能作为企业的资产,它着眼于某项资产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被企业所控制。从这一点上看,资产评估与会计对资产的界定是基本相同的。当然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一样,其控制者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纳税、接受政府监管以及对无形资产给他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等。(二)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这是无形资产区别于有形资产的一个明显特征。有形资产应该有物质形式,具有可触性和可视性,如你可以触摸并看到厂房、设备、存货等。但是无形资产的证明文件也是可触、可视的,如你也可以触摸并看到专利证书、特许经营权协议等;另一方面,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实质上都来自其财产权利,而这种财产权利都是无形的。从形式上看,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区别并不明显,要区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应从本质上考察。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本质区别在于;有形资产的价值是由它的有形性质所创造的;而无形资产的价值是由它的无形性质所创造的,也就是说,有形资产的可触的、有形的和可视的因素赋于其价值。有形资产的价值来自于它的物质特征,尽管其财产权利是无形的,但它来源于其物质特性。而无形资产的价值或来自于某些权利如许可权、抵押权等,或来自于一些无形因素影响,如竞争优势,独一无二性等,这些无形资产的价值来源都是无形的。正是由于无形资产价值来源于其无形特性,要想作为一种可确认的、受法律保护的财产,必须能够提供无形资产存在的有形证明。有些无形影响因素如神秘性,市场潜力等对企业来说是有价值的,但它们并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它们缺乏有效的有形证明。它们的价值是随着与之相联系的特定财产而产生的,这一特定财产可以是无形资产,也可以是有形资产。(三)无形资产应该是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产生或存在的,同时也应该在可确认的时间内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被破坏或终止同其他资产一样,无形资产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产生的,也许此前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酝酿才得以创造和开发出来。这样就需要提供证明无形资产产生的依据,往往这一依据是它的有形证明文件。也就是说,一种存在状态,如果没有能够证明其产生或存在的可辨认证明,则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同它在特定的时刻产生一样,无形资产也应该在某一特定的日期消亡。有的无形资产有确切的有效期,则它将在有效期满消亡;有的无形资产并无确切的有效期限,并不能在开始时就清楚它的确切消亡时间,但它将在某一特定时刻消亡是勿庸置疑的。认识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有限性对于资产评估来说是非常有意义的,在评估其价值时应充分考虑其贬值的程度和可使用的程度。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有限性,也为会计上对无形资产的摊销提供了依据。三、无形资产价值的表明或显示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的表现之一,是它本身能够带来可计量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表现为增加收入、降低成本或提高管理效率等。有时这种经济利益的量化较为困难,但它必须能够量化。如果直接量化不可行,可以采用间接方法,如可以通过把使用目标无形资产时产生的经济利益与该无形资产不存在时的经济利益相比较来计量该无形资产的价值。如果无法量化其价值,则无论是资产评估还是会计都不能将其确认。有必要区分一下无形资产的经济存在形式和它的经济价值,作为目标无形资产仅仅具有经济存在形式是不够的,它还必须具有经济价值,二者缺一不可。如一个企业设计了一个商标并将其注册,则它已具备商标权的经济存在形式,但如果企业将其永远锁在抽屉,而不准备用于任何目的,则它不具有经济价值,当然它就不能作为目标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的另一种表现是,能够潜在地增加与之相联系的其他资产的价值。也就是说如果将目标无形资产加入到一个资产组合中,它能够产生积极影响。无形资产本身可以产生经济价值,如出租无形资产的收益;有时,无形资产需要借助一些有形资产才能实现或充分实现其经济价值,但不论哪种形式来实现,都可说明无形资产是具有价值的。无形资产领域的争论很激烈,认识差异较大。笔者认为,作为目标无形资产,具备合法的经济存在形式并且具有可量化的经济价值这一点应该是必须的。

无形资产论文开题报告

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各国乃至国际组织也增强了对知识产权的国际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很重要的就是协调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得到利益状态的合理分配,既能够鼓励创新,又可以通过适当的权利限制使知识产品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和运用。因此,利益衡量机制便很自然地融入到知识产权的国际法律保护中。本文拟从利益衡量的角度出发,为知识产权国际法律保护提供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寻求后 TRIPs时代我国处理知识产权国际法律纠纷的策略和方向。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利益衡量 适用限制原则 合理价值判断原则 1、WTO体制下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和近代科学技术的产物。自十八世纪以来,资产阶级在生产领域中开始广泛采用科学技术成果,从而在资本主义市场中产生了保障知识产品私有的法律问题。资产阶级要求法律确认对知识的私人占有权,使知识产品同物质产品一样,成为自由交换的标的。在这种情况下,便产生了与传统财产制度相区别的新的财产方式——知识产权。但在当今世界,一个国家知识产品的生产数量和占有容量,往往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经济文化水平的标志。因此,凡是科学技术发达的国家,都较早地建立和健全了他们的知识产权制度和知识产品市场的不断扩展。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世界各国日益重视知识产权的立法问题,通过法律的形式授予知识产品所有者以专有权,促使知识产品进入交换和流通,知识产权制度已经成为各项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各国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作用,更有国家提出“知识产权立国”的发展战略。在知识经济时代的背景下,发达国家产业结构的知识化带动并加快了世界产业结构演进进程,知识资源的推动更是加速了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当今的国际经济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涉及的领域在拓宽,保护力度增强,知识产权已成为贸易竞争的焦点。为更好地维护作为世界科技与经济强国的地位,美国等世界发达国家不仅在国内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而且极力推动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由于大国的强力、发展中国家的妥协和稳定、健康、互益的世界经贸、科技发展的需要,《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国必须遵守的重要法则之一。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列作为WTO的三大支柱。 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伊始,就承诺无保留全面执行TRIPS协议的规定,并明确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目标是达到世界水平和世界标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中国入世以来,不断加快了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立、改、废的步伐,是国内相关立法能够迅速与WTO规则接轨,顺应经济全球化的改革浪潮。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和执法机制,在不断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在逐步承诺履行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成熟和完善起来。 可以说,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较为完善,但保护水平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差,以至知识产权纠纷时常发生。这一切,都需要我们不仅要熟悉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国内保护的基本规范,还要强化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学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去应对市场竞争。然而,究竟应当适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知识产权的保护限度?比如说,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成为时代发展主旋律的今天,是应当以鼓励民族产业的发展创新为标准,还是以知识产权的全面权利为标准,或者说,是应当以国内产业的利益为考量,还是应当以知识产权的完全独占利益为考量,这已经成为制约当前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走向的关键因素。 2、利益衡量理论简述 (1)利益衡量的由来 利益衡量论(Balance of Interest)是源于德国自由法学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利益法学的一种主要理论,它是由日本学者加藤一郎和星野英一在批判概念法学各种弊病的基础上于60年代提出的。该理论主张对法律的解释应当更自由、更具弹性,解释时应当考虑实际的利益。在处理两种利益之间的冲突时,强调用实质判断的方法,判断哪一种利益更应受到保护。具体到法官在运用利益衡量的方法进行判决时,不是直接通过法律规定来得出结论,而是首先通过利益衡量得出结论,然后再从法律条文中寻找根据,以便使结论正当化或合理化。 台湾学者杨仁寿先生认为:“法官在阐释法律时,应摆脱逻辑的机械规则之束缚,而探求立法者于制定法律衡量各种利益所为之取舍,设立法者本身对各种利益业已衡量,而加取舍,则法义甚明,只有一种解释之可能性,自须尊重法条之文字。若有许多解释可能性时,法官自须衡量现行环境及各种利益之变化,以探求立法者处于今日立法时,所可能表示之意思,而加取舍。斯即利益衡量。换言之,利益衡量乃在发现立法者对各种问题或利害冲突,表现在法律秩序内,由法律秩序可观察而得之立法者的价值判断。”所谓利益衡量,就是在法律所确认的利益之间发生相互冲突时,由裁判者对冲突的利益确定轻重并加以权衡与取舍的活动。 (2)利益衡量的功用与正当性 简单说来,利益衡量的最大功用就在于对相互冲突的多元利益进行权衡和取舍。利益衡量作为一种法律解释方法,首先就是弥补法律的漏洞。由于法律与现实发展的不协调,不可避免地存在法律漏洞,因此从利益衡量的角度,以利益为基础来对法律漏洞进行补充,对法律未及之事实作出评判是弥补法律漏洞的恰当方式。其次,利益衡量是社会需求的体现。法律确定性和公正性的期望,要求据以衡量的规则应当具有客观性。实际上,如果利益衡量不考虑到“社会需求”,就很难具备正当性的基础。一般认为,社会需求可以包括有公众舆论、社会价值观念、社会效果等等。有活力的法律和法律实践不能与社会相脱节,私法独立的真正本意并非使法院与社会相隔离,而是在独立的环境下使法官得以冷静对待社会价值和社会期望。这些社会需求能够为利益衡量提供必要的客观评判标准,成为利益衡量的基本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利益衡量是一种法律的解释方法而非法的创造。利益衡量是在尊重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立法者未对利益的位阶或利益的选择规则作出界定时所作的一种价值判断和选择。 利益衡量在当今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中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趋势。作为司法过程的伴生物,利益衡量在个案中实现了利益的平衡或调节,实现了个案的正义,但这种正义不能完全等同于法律的正义。由于利益衡量是一种主观性相对较大的法律解释方法,如何发展出利益衡量的客观性标准,一方面通过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运作,通过个案的审理来达到利益之间的平衡,另一方面,借助于客观外在的标准,体现利益衡量的合理性,从而实现主体思考与客观世界的契合。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利益衡量体现了立足于个案但又超越个案事实的基础之上,发展出为社会所接受的一般准则。 (3)利益衡量的基本原则 显然,利益衡量不能随意进行,应有所节制,在适用时应考虑实用的可能性并应与具体的条文相结合。利益衡量的原则,或决定着利益衡量的适用界限,或贯穿利益衡量过程而对其有重大的影响和作用,并对利益衡量的进行具有一般性的指导意义。具体而言,利益衡量的基本原则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首先是适用有限原则。一般地,利益衡量作为一种实质性判断,有利于软化法律的刚性。在有些情况下,立法中已经对法律的这种刚性通过“但书”的形式予以缓解,这样的情况不适合运用利益衡量。但有些情况下,法律并未注意到这些问题。因此需要通过利益衡量的方式予以适当处理。由于在此情况下利益衡量是为软化法律的刚性而存在的,因此这种作用不能过扩大,否则就不仅仅是一种软化作用,而是影响到法律的安定性了。然而如果矫枉过正,则也偏离了利益衡量的初衷,超过了利益衡量软化法律刚性之目的。由此可见,利益衡量的适用应进行一定程度的节制,适用时在法律未及时可以一般原则进行衡量,在反对解释排除时的适用上,要注意其目的仅在于软化法律之刚性,依此并根据具体的条文来进行妥当处理。 其次是合理价值判断原则。法律是作为国家的强制来确保人们对正当行为的基本要求的服从而存在的,但人们对行为是否正当的认识同时还受到特定价值伦理观念以及相互间利益关系的制约。法律体现了价值观念,并将大部分纳入法律体系之中,但仍有很多价值原则游离于法律之外,不能直接从法律进行正当性评价。法律本身的局限性和适用法律的法官的自身局限性,使法律及其解释并不一定符合价值观念要求。因此,从人们一般性的正义、公平等价值观念出发来对适用过程中的法律进行解释是很多学者都不断进行探索的方法。价值判断是否合理,是利益衡量得以运用的基础和前提,而利益之正当性和法律目的之正当追求就成为利益衡量的判断标准。 3、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利益衡平机制 利益的衡量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基础。在知识产权法的整个发展过程中,利益平衡始终是知识产权法发展的主旋律。无论是鼓励创新,还是促进新技术、新知识的传播和利用,无论是对权利加以保护还是限制,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利益衡平机制,一直以来都是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核心理念之一。一般认为,知识产权的利益衡量包括知识产权所有人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平衡,创造者、传播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平衡,以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实际上,这样的利益衡量主要就是实现利益主体的利益状态的平衡以及禁止权利的滥用。在考虑知识产权私权保护的同时,还应当重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从某种意义上说,自然法是一种追求正义秩序的信念,成为人定法权利赖以存在和有效的根据。平衡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与不协调,无疑是对法律正义的追求。 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得以建立开始,立法者一直在为权衡私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而不断努力。遗憾的是,现代知识产权法的利益衡量机制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甚至有利益失衡的倾向。这一点在国际条约或协定中比较突出。一般而言,发达国家基于自身利益之考量,往往提出最大限度保护发达国家利益的要求迫使发展中国家接受。随着知识产权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影响越来越重要,这种利益失衡的状况也突显出来。我国于2001年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近年来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断出台,为的就是使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制能够达到世界水平和世界标准。但是由于基本国情的不同,不可能要求发展中国家能够象发达国家要求的那样极尽完善地保护知识产权。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和利益衡量机制联系得更加密不可分。 4、如何在我国跨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适用利益衡量理论 (1)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的利益衡量 知识产权,从法律角度看,是一项民事权利;从经济角度看,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和资源;从市场角度看,是一种强有力的竞争手段。本来,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是鼓励创新、促进知识生产的重要法律机制,一般是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而存在的。但是,具有独占性质的知识产权往往会使得其拥有者在某一特定市场上形成垄断或支配地位,限制了该市场的竞争,尤其是,在某些情况下,拥有知识产权的人可能会滥用其依法获得的独占权,通过不正当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来限制和排挤竞争,对反垄断法所保护的自由公平竞争造成了破坏,从而构成对反垄断法的违反。这种滥用知识产权的做法,必然要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产业政策甚至于立国之本,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相应地,知识产权领域内的反垄断问题也将会越来越突出。 由于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各自选择不同途径追求共同目标,因此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相当重要。这就需要确定以何种标准来衡量 “知识产权人的行为是否超出权利自身的界限,从而对市场造成不应当有的限制,而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禁止”我们认为,市场竞争和权利与利益的关系密不可分,因此运用利益衡量既能够解决知识产权权利的滥用问题,也可以维护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达到使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的目标均能实现双赢的局面。 知识产权本身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是近现代社会为推动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它一般是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而存在的。但是,承认知识产权不等于说可以不对知识产权的行使加以约束。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而任何权利都有滥用的可能、知识产权的滥用只是民事权利滥用的一种情形,所以民法上的“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当然可以约束知识产权人的行为。但是,该原则的运用毕竟只是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进行抽象的规制,缺乏具体的制度规范。知识产权滥用导致了技术市场中各个主体(包括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失衡,而这些利益也正是反垄断法所关注的,所以,对知识产权滥用的限制成为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之间的连接点,并且这样的连接点是以利益为导向的。具体而言,如果知识产权人行使权利的方式超出法定范围,依据利益衡量的判断方法,权利人已使原有的利益关系失衡,那么该行为即构成权利滥用,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调整。 总之,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结合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的终极目标,既要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又要考虑到相关主体及社会公众的利益要求,充分考虑各个方面和各个层次上的竞争及其相互关系,把握好各种利益要求之间的平衡。这也将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2)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利益衡量 由于TRIPs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并不完善,许多利益失衡之处需要解决,因此,近年来,发展中国家不断要求修改TRIPs协议,重视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利益。 2001 年11月9日至14日,世界贸易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在多哈召开,并最终通过了《多哈部长宣言》、《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宣言》、《关于与实施有关的问题和关注的决定》,涉及的问题主要有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TRIPs协议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关系、地理标志的保护问题以及非违约之诉的问题。这些议题已经引起世界贸易组织和各个参加国的不同程度的重视,其提出预示着TRIPs协议的利益失衡即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是一种“历史的突破,利益的平衡”。实际上,利益的衡量是一种动态的机制,由于利益导向的不同,利益倾斜能够使一方多受益而使另一方多受损。法律的主要作用就是调整及调和种种相互冲突的利益,无论是个人利益还是社会利益。在进行利益调整之时,应当是尽可能地多满足一些利益,同时使牺牲和摩擦降低到最小限度。 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乃是各国政府与民间的共识,但在保护权利人利益之余,也应当注重社会公益与文化发展之平衡,否则在数字化时代的今天,将产生更为严重的数字落差。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止于法律层面,更与产业发展、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国家文化发展有关。同时,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着不同的保护水平。利益衡量是一把双刃剑,发展中国家可以用以维护本国利益,改善在国际经济贸易和交往中的不利地位,而发达国家也可以借此主张自身利益的绝对保护。事实证明,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与适度的权利限制有利于促进知识的创新与传播,进而推动经济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因此,对于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社会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所提出的要求,必须以我国国情为立法前提。具体而言,我国专利法既要符合TRIPs协议的要求给予药品以专利权保护,又要建立有效的强制许可制度和明确专利产品使用的例外情况,既要顺应基因技术的发展潮流授予基因专利权,又要严格审查基因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注意基因资源的保护,既要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增加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又要规定相应的合理使用制度与法定许可制度。

开始组织实施国民经济信息化工程建设。现在,以“三金”工程为代表的“金”系列工程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兴建全球互联的电脑信息网络涉及到“路”(网络)、“车”(应用软件)和“货”(数据库、多媒体产品等知识形态的商品)的制造维护和管理。以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和多媒体技术装备的信息高速公路的兴建和运营,以及由此产生的信息新产品和服务对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本身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信息网络内部运行与服务所衍生的知识产权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不好,就有可能使信息网络出现“道路”尽管四通八达,但“车辆”寥寥无几或者有“车”无“货”的局面,从面阻碍信息高速公路的发展。因此,如何调整完善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使之适应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需要,已引起发达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的高度重视。 1995年9月5日,美国信息基础设施专门工作组(IITF)下属的知识产权工作小组( WGIPR)在绿皮书的基础上,提交了一份关于“知识产权和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白皮书。主要论述了著作权法及其对信息调整公路的应用与影响。参加白皮书起草的除美国专利与商标局、美国版权局外,还包括美国商务部、国防部、教育部、能源部、财政部、国家科学基金会等26个国家部门和机构*1。可见其重视程度。 欧洲委员会于1995年 7月19日公布了题为“信息社会的著作权与相关权”的绿皮书*2,主要提出著作权和相关权在信息社会的新产品与服务中的应用问题凶手与著作权有效行使密切相关的某些法律与技术概念,但没有论及信息网络内部运行以及网络服务引起的著作权问题。与美国政府白皮书不同的是,欧委会绿皮书未将工业产权保护列入其讨论讨论范围中。 受法国文化部长委托,以西里内利(Sirinelli )教授为主席的一个委员会于1994年 7月提交了一份题为“工业文化与新技术”的报告(亦称西里内利报告),*3详细阐述了瓦解有多媒体领域的组成及多媒体未来的发展趋势,分析了这种趋势对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的影响。 由于多媒体具有关于信息媒体和传播手段的双重含义,与信息高速公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所以当美国人以信息高速公路描述正在兴起的信息革命时,日本人则大肆宣扬多媒体革命。1993年,日本通产省所属的知识产权研究所提交了关于“知识产权对多媒体新影响的提案”的临时报告,着重讨论了建立负责多媒体著作权合并与授权的著作权清算中心的可能性以及作品完整性的问题。日本文部省则于1993年11月和1995年2月分别就多媒体和著作权保护提出两分报告。*4 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有关机构受各处政府委托,分别提交了“著作权与信息高速公路”*5和“在新的通讯环境下的著作权”的专题报告。*6 俄罗斯于1995年2月22日颁布了《关于信息、信息化和信息安全》联邦法,并起草了《商业秘密法》和《个人隐私法》法案。同时在俄联邦新的刑法典中提出增设电脑犯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建议。*7 德国政府为了构建规范电脑信息网络空间的法律主框架,于1996年12月20日向联邦参议院提交了关于《信息服务的通讯服务法》草案,其中第 7条中拟定对现有的著作权法加以修改,新增设保护数据库的条款。*8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去年底召开的外交会议上,为了协调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对各成员国在执行《伯尔尼公约》和《罗马公约》时带来的问题通过了《关于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若干问题的条约》和《保护表演者和唱片制作者权利条约》。《关于数据库的知识产权条约》草案将于今年审议通过。*9欧盟则于1996年 2月颁布了《欧洲座谈会与欧盟理事会关于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指令》。*10 近年来,信息高速公路中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引起我国有关人士的注意。早在1993年12月召开的海峡两岸著作权问题研讨会上,两岸学者就探讨了数字化技术和联网技术对现有著作权理论与实践的影响。在1995年10月召开的全国著作权理论研讨会上,与会人士就数字化技术对著作权的影响进行了专题讨论。去年 5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我国共同在京举办了数字技术版权研讨会。在去年 6月举办的全国著作权法修改问题座谈会了,与会者就数字化作品、多媒体作品保护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二、信息高速公路与著作权保护 在电脑信息网络中,不同作品均可通过数字技术转换成二进制数码进行存储和传输。网上用户能够把这种数字化作品的完美复制件直接或间接地传送到其他用户的电子邮箱服务器上,或者传送到网上所有用户提供信息查询和发布服务的“电子公告牌系统”(Bulletin Board System,简称BBS)上。这样,其他用户便能通过BBS检索这些信息或作品,需要时可以将这些作品复印件无限制地打印在纸上,或复制在硬盘上。此外,网上用户还可借助数字化技术轻而易举地组合加工网上的版权作品。因此,原著作权人的复制权、作品完整权等权利在网上受到有力的挑战。于是有人提出,现行的著作权法及其基本理论还能适应数字化技术快速民展的需要吗?美国对此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应保留现有的著作权法,无需修改;反对者提出应对现行著作权法全面改革。 WGIPR认为,现行的著作权法只要作少许修改和必要的说明,即可为相关权利提供足够的保护。*11 据欧盟绿皮书推测,新技术的出现不会影响著作权和相关权的基本理论和原则。*12 法国西里内利报告的结论是:数字技术固然拓宽了作品的传播范围,并使新形式的作品问世,但是这种技术变化不会在各个方面对著作权法产生影响。*13 纵观著作权法的历史沿革,著作权法始终处于对科学技术的挑战予以应战的过程中。*14 眼下的问题是,而对数字技术的冲击,现行的著作权法是否还能适用?应该指出,现行著作权法的概念,很大程度上是以印刷术为背景逐步形成的。*15 当印刷技术发明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大多以一定的排列组合直接由文字、图形信号物化在某种单一的载体上,由此主要产生的是文字作品和美术作品。此后录音、影视等作品随着磁带、影带等载体的出现和模拟技术的发明而陆续诞生。其制作过程是通过模拟技术由录放装置等先将文字、声音等信号转换为机器可识别的模拟信号,再由同一装置还原成人们可以直接视听的原作品。它与印刷术为基础的文字作品转换过程相比,其间仅增加了一道机器模拟信号的过程,模拟前后的作品并未发生变化。所以模拟、录音、电影等技术的出现没有动摇以印刷术为主形成的著作权法的理论基础。但在作品的存储、传播和使用上又较之印刷术时代向前迈进了一步,版权作品被他人擅自使用的可能性更大。不过当时的著作权法也仅仅为适应这方面的变化作了适当的调整(比如对“合理使用”的范围重新加以限定)。数字技术与模拟技术的不同之处,后者是把作品道德转换成一种机器可识别的模拟信号,前者是把作品通过直接转换或模——数转换转换为一种机器(电脑)可读的二进制数码形式。可是作品数字化后如同作品模拟化后一样,也能由同一装置(电脑)把机读的数码原作形式(假如人不主动是加工改变它们在该装置或某一载体中的原存储状态)。作品的数字化过程也是一种中间技术过程,纯属机械性代码变换,没有原作者以外第三人的创造性劳动。由于作品产生于人的创作,*16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实际上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所以这种中间技术过程不会另行出现新的作品。况且在作品数字化转换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是装置而非人,装置本身不具有创造能力。因此作品的数字化过程不会对原作赋予新的创造性,进而不会产生新的作者,其著作权仍然属原作者所有。*17由此可以认为,信息处理技术从模拟方式向数字方式转变并非质变,现行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仍然适用。 但是,由于数字技术、多媒体技术及网络技术的出现,使作品存储呈现多媒体化,其传播更加广泛化和便捷化,所以在多媒体作品、电子数据库以及新型的信息网络服务中的著作权保护和权益归属问题上,对现行著作权法提出了调整,充实和修改的要求。 作品的传统存储载体有纸张、磁带、磁盘、录像带等,而且一种载体一般只能存放一种单一的信息媒体。随着多媒体技术的飞速发展,现在可以把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动画作品、影视作品等中的文本、数字、图形、静动态图像、声音等各种不同的信息媒体同时存放在一种单一的载体,比如只读光盘(CD—ROM)上,从而产生一种所谓的多媒体作品(multimedia work),*18使人们能借助电脑阅读、欣赏图文并茂、声形交错的作品。然而,这种集多种传统作品为一体的作品形式使传统的作品分界线变得模糊不清。假如对多媒体作品的归类划分不当,势必影响到对其权利的行使和限制。按照美国著作权法第 101条的规定,视听作品是指“由一系列真正意图用投影机、取景器或电子设备之类4的机器设备显示的有关图象。”这说明美国法中的视听作品也含静态图象,或者至少与之相关。根据多媒体作品的特征,美国白皮书建议,多媒体作品从整体上可以看作一种视听或音像作品(audiovisual work)。*19 日本文部省的提案认为,可用“多媒体作品”或“视听作品”的概念取代现行著作权法对于电影作品的定义,或者将现行法中关于电影作品的规定另行修改,把多媒体作品直接划归为电影作品。*20 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第5项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第9项只是对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加以界定,规定这类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依笔者之见,上述规定基本概括了多媒体作品的主要属性。可是把多媒体作品划归为电影、电视、录像作品似有不妥。是否可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将电影、电视、录像和多媒体作品统称为视听作品,对视听作品的概念和范围明确界定并作必要的解释。 “独创性”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首要条件。但是许多国家对作品“独创性”的评判标准不太一致。在多媒体作品大多数取材于已有版权作品改编、组合而成的情况下,它在何种程度上才浇灌满足“独创性”的要求?从微观上讲,多媒体作品具有某些类型的数据库的特征。一般认为,即使多媒体作品取材已有的版权作品,但只制作者在作品的选择、安排和组合上体现出智力创作,也应对合成的多媒体作品提供著作权保护。不过,由于这种多媒体作品基于已有版权作品产生,其著作权应视为邻接权加以保护。 一部多媒体作品的制作往往涉及到多个作品和多个作者,如果事先不取得已有版权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又不注明作者及作品出处,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侵权。*21 然而,要求通过多媒体作品制作者本人逐一取得每个原作者的授权,决非易事。国内艺人集团在开发一套多媒体软件时在授权问题上遇到的困难便是明显的例证。*22 为了保护原作者的著作专有权,又方便多媒体制作者的使用,日本和美国提出建立著作清算中心和多媒体清算机构的设想。这类机构代表著作权人人事著作权的统一授权业务,向使用者发放作品使用许可证,收取版税后按一定比例发给著作权人。我国目前仅建立起保护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权利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及负责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中心。但是,在我国怎样建立维护各类作品的著作权人权益伯集体管理机构?如何从法律上对这些机构定位?这些机构是否有必要与媒体制作者及用户签订标准的许可合同?作者人身权(比如修改权)问题可籍这种合同解决吗?*23 假如可以,是否能推定为允许对原作品进行诸如配音、译制增加副标题、重组、拼接等修改呢?这些问题是我们修改著作权法时亟待解决的。 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的出现,使作品传播更加广泛化和便捷化。有的网上用户甚至毋需说明自己的用户标识和电脑地址,便可以匿名地将信息上网或将网上信息下载到他们的电脑内存储起来。这样至少引出以下两个问题。 首先,数字作品上网传输后,何种行为构成复制?按照美国、欧盟和日本的看法,*24 下述行为均应视为复制。①将一作品或邻接权的客体存储在任何一个脱机的数字存储器(比如CD—ROM)中;②将一印刷品扫描成一数字文档;③将一作品或邻接权的客体数字化;④将一数字化文档从某用户的电脑内取出上载到BBS或其他信息服务器上;⑤从一BBS或其他信息服务器中下载一数字化文档;⑥将一文档从某个电脑网络用户转送到另一个电脑用户;⑦存储甚至暂存储一种作品或邻接权的客体于一电脑存储器(比如随机存储器RAM)中。 复制权是著作权和相关权的核心,它使得著作权人可以授权任何人或阻止任何人复制受保护的作品。《伯尔尼公约》第9条第1款规定文学艺术品的作者享有授权“以任何方式”或“以任何形式”复制这种作品的专有权,这是一种广义的说法,它应该涵盖各种已知和未知的复制方式,原则上包括上述所有复制方式。但公约第9条第2款却规定:“本同盟成员国法律得允许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复制上述作品,只要这种复制不与作品的正常使用相冲突也不致无故侵害作者的合法利益。”这是公约中最有争议的条款之一。由于不同国家对此有不同解释,所以第9条第2款所称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的范围是不确定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规定给予供复制者个人合理使用的复制权,一般将个人使用视为复制权的例外。但是,著作权法的传统例外在复印技术、录音录像技术出现后受到极大的挑战。在Internet网上个人用户日益剧增的情况下,假如他们擅自将网上的版权作品以不同形式存储或复制下来,是用于商业止的还是个人参考,其界限更难划清。所以发达国家建议对数字环境下数字作品的种种复制行为严加限制。 我国著作权法第52条规定,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虽然上述国外认定的七种数字化环境下的复制方式未在本条中明确列举,但一般可以认为已隐含在“等方式”的无穷例举中。事实上,数字化环境下的复制方式不止这七种。所以修改著作权法似无必要将作品数字化或其他复制方式在第52条中予以明确。至于以上第七种行为是否构成复制,笔者认为值得商榷。困为这种行为只是使作品短暂地存储在电脑存储器内,或者短暂到电脑用户根本不可能显示、阅读、聆听该作品的全部或大部,实质上不会对作品著作权人的复制权的有效行使构成任何威胁,若认定为复制,则近于苛刻。 其次,与上述复制行为密切相关的是作品上网后的发行权问题。当论及信息在网络中传输时复制权与发行权之间的关系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7年关于《印刷文字的政府专家委员会会议备忘录》中指出:“文字作品和版刻作品的传统(印刷)复制模式是复制完成以后发行拷贝。而用电脑存储或向公众传输文字作品和版刻作品时,拷贝在复制期间(同时)发行。……用电子方式传输或发行时,发行是复制或发行过程的一部分。基于复制权承认这种隐含的发行权看来是必要的”*25 在信息网络中,人们很容易将一个电脑软件上网后从一台电脑传送到另一台甚至更多的其他电脑内。这种传输一旦完成,原始拷贝通常仍保存在发送方的电脑内,该拷贝的复制件被输送到接受方的一台甚至更多的电脑存储器中。所以美国白皮书认为,*26 网上信息(作品)的数字传播应视为发行行为,应受到发行权的限制。这里与传统发行概念不同的是,传统的作品拷贝发行(比如图书发售和录像带租借)是发行者与其拥有的作品拷贝相分离,而通过网络发送或发行作品拷贝时,发送或发行者的拷贝仍存在电脑内,他所发送或发行的只是该拷贝的新的复制件。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5项的规定,发行是“指为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制件。”那么,上述作品数字化后的网上传输能否划分为出租行为(假如网上用户付费租用网上传输的作品)?如果分类不当,是否有必要将作品的数字化网上传输在修改著作权法时明确为“发行”行为呢? 再次,与发行权密切相关的是对其加以限制的所谓“首次销售说”(First Sale Doctrine)或“(权利)耗尽论”(Exhaustion Theory)。美国《著作权法》第109条(a)对这一理论作了准确的解释,即“任何合法制作或复制的作品的合法所有人,均有权不经作品著作权人许可而出售归他所有的那份作品或复制品,或作其他处置。”*27 这表明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控制仅仅及于将作品复制件出售之前,该复制件一旦销售、出租或者发行后,其发行权即告耗尽,不得再次行使。不过,美国法规定电脑软件的拷贝或录音作品的某一唱片的所有人不得为直接间接赢利的目的而出租、出借该拷贝或唱片,原因在于人们能用比此类原件制作低得多的成本去获得优质的复制件。*28 美国白皮书认为“首次销售说”不适用于作品拷贝通过数字传输发行的场合。*29 该原则性规定仅仅限于著作权人的发行权,决不影响著作权人复制权的行使。“首次销售说”并不允许一作品拷贝通过电脑网络传输。如前所述,困为按照现有的网络技术和电脑技术,作品一旦上网,在作品的传输者保留了该作品原始拷贝的同时,接受者也获得了该原始拷贝的一件复制件或一份新拷贝,而非传输者拥有的那份拷贝。当某一拷贝的所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向他人传输一拷贝时,这种传输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人复制权的行为。因此该合法拷贝所有人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发行他那份拷贝,但不得擅自复制,或擅自将它上网传输。 笔者以上认及的数字环境下的复制权和发行权及其“首次销售说”,均涉及到对数字作品“合理使用”原则的掌握和“个人使用”范围的界定。对版权作品“合理使用”是大多数国家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一种限制。但许多国家对“合理使用”的范围规定不太一致既然我们认定擅自将他人版权作品上网传输是侵权行为,那么,1.作品在两个私人间的网络上传输,2.作品在多个私人与一家企业间的网络上传输,3.作品仅仅在企业内部网上传输,这些传输行为能视为“个人使用”吗?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第1项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范围畴。可是擅自将他人在网上传输的版权作品下载,或者将他人版权作品上载(比如国内某人将他所喜爱的版权作品和国内朋友尚未发表的作品通过Internet网发送给美国的朋友)能够视为“合理使用”吗?法国一家信息咖啡店老板未经作者和出版者同意,将揭露前总统密特朗私人生活的禁书《大秘密》输入Internet后,曾在法国引发了关于侵犯著作权和隐私权争论*30。 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对著作权人的权利在12个方面作了限制性规定。但这些规定难以涵盖数字环境下个人使用的各种情况,而且它们很难在法律中一一列举。作者认为,除对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适当充实、明确化外,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合理使用”时应掌握以下三个基本原则*31: 1.使用的目的和性质。主要考虑这种使用是否以非赢利教育为目的,是否具有商业性质;2.被使用的版权作品的性质。如果某版权作品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如畅销书或电影,那么对它们进行复制要受到严格审查;3.被使用的版权作品的使用数量和质量。除对他人作品大量抄袭可能构成侵权外,即使对作品的一小部分进行复制(特别是被复制部分质量很高或对作品的其他部分非常重要)也也会构成侵权。在Janus诉A & M Records一案中,法院判决,如果所复制的整部作品来说至关重要(即使在整体上两个作品不完全相似),可以视为侵权。*32 这样,假如一个新音乐作品是以他人作品的一小部分(并使之数字化)为基础创作的,而且采用部分对他人作品具有相当价值,则可能构成侵权。 三、信息调整公路与专利权保护 一部分多媒体作品中常常包括查找文本及检索软件。多媒体系统和数据库系统中则配有相应的系统管理软件。由于这些软件很容易被他人剽窃和复制,所以如何为电脑软件提供法律保护成为信息高速公路建设中的一个重要话题。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对电脑软件给予登记保护。但软件的著作权登记并非软件取得著作权的必要条件,它通常只能作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33 可见其保护效力之低下。我国现有的专利法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法一样,把单纯的电脑软件排除在其保护范围之外。但是,如果一项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因含电脑软件产生技术效果,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对现有技术作出技术上的贡献的(比如将一电脑软件输入一公知电脑来控制该电脑的内部操作,从而实现电脑内部性能的改进),就不能因为仅使用了电脑软件而拒绝授予专利权。*34 电脑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多年来一直为知识产权学理界和实务界所困惑,是采用著作权法保护,抑或专利法或者商业秘密法保护,各方始终各执一词。对于软件相关发明,美国偏向向专利法保护。美国联邦上扩充法院最近连续判决了几个有关电脑数学算法( Mathe-matical algorithm)专利的案件,*35不同意美国专利上诉委员会拒绝授予专利的决定,认为具有数据结构的记忆体可以授予专利,因为数据结构必然构成数据的实体组织(physical organization)。针对法院的判决,美国专利与商标局于1995年 6月草拟了《电脑实施发明审查准则》。为防止仿造电脑软件,日本特许厅最近一改原来专利法中关于电脑软件只有和装置等硬件贯例才能授予专利的规定,决定对CD—ROM软件等实行专利权制度。*36 尽管目前著作权法和专利法保护软件各有利弊,可是从实务上讲,因为专利具有排他性特征,其保护范围又由权利要求书明确框定,相对著作权保护易于取得侵权证据,故应优考虑对软件实行专利保护。笔者认为,单纯的电脑软件演绎法或数学算法本身作为智力活动规则的一部分,不能成为我国专利法的保护对象,但是对于与硬件有机结合的软件相关发明如何保护,应在中国专利局的审查指南中予以规定,其中特别要明确授权的实质性条件(比如怎样判断这类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信息高速公路的诞生,加速了信息的传播和交流,因此在专利审查和无效诉讼中,会有越来越多的信息影响到专利审查员和法官对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判断。现在往往通过手检或机检查找专利说明书或印刷型出版物中的信息。但是,通过这些方法检索到的大多是由传统出版渠道传播的纸张型原始文献。电子出版物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播和检索方式,增加了判断专利申请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公开信息源。不过,这些新型的电子文献虽然具有检索途径多、速度快的特点,但由于其中的信息经过网络传输发生信息丢失,或者网络用户擅自对网上的电子文献加以篡改、删除、破坏信息的完整性,以至于不能按原样打印出来。因此无法取得有关电子信息首次公开日的实物证据。依照我国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在判断一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时,主要看申请日以前有没有同样内容的文献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有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而创造性的高低则是与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较加以审定。那么,电子出版物在网上传输是是否视为“公开”?它在什么条件下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出版物公开”?由于电子文献的发行量或公开使用程度目前尚无法衡量,加之在使用范围有限的情况下(比如这类文献在个人网络或者企业内部网内传播和使用),一般不可能作为判断现有技术的信息源。所以这几个问题很难解决。而且某篇文献欲构成一篇有效的现有技术文献,其技术内容必须准确可靠。可是基于上述同样原因,电子文献的内容和准确性变化莫测,文献的准确公开日期亦难确定,很难经受任何形式的同行评议或内容审查。这样会导致对电子出版物中所含信息的评价复杂化,反过来又影响到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判断。*37 然而,从长远的观点看,电子出版物必定在不远的将来成为判断现有技术的重要文献源,故我们现在应该尽早研究如何拟定某些标准确定电子出版物的首次公开日期和内容以及它们的使用和传播范围。 四、信息高速公路与商标权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 我国对商标实行注册制度,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即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商标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按照我国商标法第38条第 1项的规定,他人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核定使用的相同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核准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即构成侵权。我国商标法第11条又规定:“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这说明申请人在提出一份商标注册申请时,必须按照商品分类表准确、清楚地填写该申请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这样既表明申请人欲在哪一类的哪些商品上限得商标权,明确

实证会计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要对别人的研究进行阐述、归纳和概括,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研究课题同时揭示自己课题研究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以下是我整理的实证会计论文开题报告,欢迎阅读。

一、课题的目的意义:

资产重组对于企业扩大经营规模,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并进一步改善企业经营业绩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在企业资产重组中还存在着部分企业利用资产重组来给自己虚增资产和资本以达到操纵利润等目的。

为保护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应当对资产重组中的无形资产进行规范评估和保护。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式,很容易被人们所忽略,评估也很难公正客观,不是低估就是高估。如果低估则造成企业资产的流失;如是高估则是对另一方权益的侵害。因此,正确分析和界定企业无形资产,科学、准确地评估无形资产,合法公正地处置无形资产,对推动和保障企业的顺利实现,是十分必要的。

二、课题在国内外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近年来,我国企业对资产重组过程中无形资产的评估与处置问题有了充分的认识和广泛的研究。

汪海粟《无形资产评估实务》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刘玉平《资产评估教程》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陈仲《无形资产评估导论》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5

朱秦丰《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风险及防范》合作经济与科学2007

三、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分析和预期目标:

可行性:

无形资产是体现重组方对被重组方对技术项目的科技含量、新颖性、成长性成、成熟性、风险性等都很关注,然而他们更关注的是技术项目的市场获得能力。但如果拿着权威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对其技术无形资产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去找投资机构,一定会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目前国内对资产重组中无形资产的界定和评估存在如下缺陷:

偏重于无形资产的评估和计量研究,而对无形资产的权利属性、无形资产价值运动规律、无形资产资本化的约束条件等基础理论研究较少。无形资产范围局限于传统认识,对现实中新型无形资产及其营运方法缺乏研究,尤其是关于组织资本和人力资本的研究存在理论落后于实践的问题。偏重对国外无形资产评估技术方法的介绍,缺少针对我国具体国情的评估技术创新。缺少对无形资产创造价值的经验证据研究,无法为无形资产创造价值理论提供可信的实证支持。忽视无形资产相关利益主体已经呈现的多元化和复杂化态势,对无形资产信息披露规则和方法研究不力。

预期目标:

通过调查研究,规避企业资产重组中关于无形资产的评估和界定的`黑洞,明确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对资产重组中的无形资产进行规范评估和保护。

提高资产重组中的企业各方和有关管理、评估、审计监督等多方对无形资产的充分重视,有效地防止无形资产流失,充分发挥无形资产运营的效率效益。

四、课题研究的内容:

1.什么是无形资产

2.企业资产重组中对无形资产评估和界定存在的问题

3.无形资产在企业重组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4.如何规避企业资产重组中出现的问题

5.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重组中的作用

6.总结

一、论文选题的动因(背景或意义)

资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企业集团作为若干企业组成的经济联合体,最重要的联结纽带是资金。在企业集团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理财目标的情况下,以资金管理为中心具有较为充分的理论依据与实践依据。由于企业各方面生产经营活动的质量和效果都可以综合地反映在资金运动中,有效合理地组织资金活动,对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企业只有加强资金管理,合理组织资金供应、降低资金成本、加快资金周转、优化资金控制和监督机制,才能促进企业现金流的良性循环和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因此现代企业集团在资金管理方面选择适当的资金管理模式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现实问题。

二、论文拟阐明的主要问题

本论文的主要目的在于探索企业集团资金管理的问题与模式,以提高企业集团资金管理的效率,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目标。论文的构思建立在现代企业理论和财务管理理论的理解基础上,论文研究的基本思路是探讨企业资金管理的内容和作用,指出企业集团资金管理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再着重分析企业集团资金管理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多种企业集团资金管理的模式,并对它们的适用性和现实中优缺点进行分析比较,从而试图提出作者自己对于企业集团资金管理的建议。

本论文主要采用规范研究的逻辑方法,同时结合案例分析、数据分析、图表分析进行了论证。本文的基本观点是选择合适的资金管理模式有利于企业集团的资金配置效率,有利于解决企业集团在资金管理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

三、论文提纲

1.企业集团的概念与特征;

2.企业集团资金管理的内容;

3.企业集团资金管理目标;

4.企业集团资金管理的原则。

四、解决企业集团资金管理问题的对策

1.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现金池先进管理技术介绍

2.探索多种监督方式,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3.以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为手段,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减少人为因素,实现高效率的信息化管理。

五、论文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论文各阶段内容时间节点

选题

确定论文题目

开始写开题报告

开始写论文初稿

完成论文初稿

论文定稿

论文答辩

六、主要参考文献及相关资料

[2]伍柏麟。中国企业集团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

[3]袁琳。论企业集团化与财务管理集中化。[J],《会计之友》,2000年第9期。

[4]马学然。树立资金管理的三个理念。[M],《经济师》,2006年第1期。

[5]赵东方。集团结算中心结算系统的构建。[J],《财会月刊》,2005年第19期。

[6]任勇。财务结算中心:集团公司集中管理内部资金的有效方式。[J],《财会通讯》(综合版),2004年第13期。

[7]于增彪、梁文涛。现代公司预算编制起点。[J],《会计研究》,2002年第8期。

[8]张芳。论企业集团的未来财务管理模式。[J],《上海会计》,2001年第4期。

[9]陆正飞。论企业集团化与财务管理集中化。[J],《财会通讯》,2000年第9期。

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素

各部分撰写内容

论文标题应该简洁,且能让读者对论文所研究的主题一目了然。

摘要是对论文提纲的总结,通常不超过1或2页,摘要包含以下内容:

目录应该列出所有带有页码的标题和副标题, 副标题应缩进。

这部分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解释研究背景,缩小研究问题的范围,适当列出相关的参考文献。

这一部分不只是你已经阅读过的相关文献的总结摘要,而是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评论,并能够将这些文献与你提出的研究联系起来。

这部分应该告诉读者你想在研究中发现什么。在这部分明确地陈述你的研究问题和假设。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研究问题应该足够广泛,而次要研究问题和假设则更具体,每个问题都应该侧重于研究的某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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