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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系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4 17:50:05

治安系毕业论文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本质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处理与正当防卫有关的一切问题时,都要把握这一核心内容。正当防卫的客观特征是,在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采取对不法侵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正当防卫的主观特征是,在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情况下,意图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二、正当防卫具备的条件正当防卫是法律赋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道义上的义务。但权利的行使也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否则就会造成新的不法侵害。(一)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理所当然以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为前提。因而,现实的不法侵害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不法侵害即违法侵害,包括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才使合法权益处于紧迫的被侵害或者威胁之中,才使防卫行为成为保护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不法侵害状态,如行为人使用工具要杀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抢劫行为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受侵害的本人或他人可以实行正当防卫。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不得实行正当防卫。如果在此状态下实行"防卫"则不是正当防卫,而是防卫不适当。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即着手"防卫"是事先防卫。(三)具有防卫意识。正当防卫也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具有防包意识的行为斗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防卫意识包括防卫认识与防卫意志。防卫认识,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意志,是指导防卫人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目的。正当防卫之所以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关键是正当防卫是为使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免遭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这就说明实行正当l防卫的行为人具有明确的防卫意图。如果行为人不是为了合法权益而是非法权益不具备防卫意图而实行“防卫”行为,则不构成正当防卫。(四)必须是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意图。防卫行为的的正当性,就在于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因此实行正当防卫,就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防卫意图。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主观条件。所谓防卫意图,是指推动和支配防卫人实行正当防卫的心理态度。(五)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在具备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也具有防卫意识时,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这是正当防卫的本质决定的。正当防卫是制止不法侵害人直接实施的,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防卫,便不法侵害不再继续实施不法侵害行为,才可能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三、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防卫行为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否则便是防卫过当。其中的必要限度应以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为标准。至于是否必需则应通过全面分析案情来判断。一方面要分析双方的手段、强度、人员多少与强弱、在现场所处的客观环境与形势。防卫手段通常是由现场的客观环境决定的。防卫人往往只能在现场获得最顺手的工具,不能要求防卫人在现场选择比较缓和的工具。问题在于如何使用防卫工具即打击部位与力度。对此,应根据各种客观情况,判断防卫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应否、能否控制防卫强度。另一方面,还要权衡防卫行为所保护的合法权益性质与防卫所损害后果,即所保护的合法权益与所损害的利益之间,不能悬殊过大,不能为了保护微小权利而造成重伤或者死亡。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是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是防卫过当,只是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首先,轻微超过必要限度的不成立防卫过当,只有在能够清楚,容易地认定为超过了必要限度时,才可能属于防卫过当。其次,造成一般损害的不成立防卫过当,只有造成重大损害的,才可以属于防卫过当。最后,上述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条件不适用于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进行的防卫(无过当防卫)。四、无过当防卫的情形和条件鉴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为了更好地保的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了无过当防卫。即对正在进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无过当防卫的条件,除了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人有防卫意识,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防卫外,更重要的条件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五 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由于刑法没有专条规定防卫过当的罪名和具体适用的法定刑,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对防卫过当案件的定罪也不一致,很有必要研究而予以统一。防卫过当是正当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一种犯罪形态,并非独立的罪名,只是量刑时应当减少或者免除处罚的法定情节。因此在处理防卫过当案件时,不能定“防卫过当罪”,也不宜采用防卫过当“致人伤害罪”、“伤害致死罪”和“致人死亡罪”,或者是在上述罪名之后附加以防卫过当。应当根据防卫过当的行为、后果和防卫人的主观心理态度,依照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款来确定罪名,符合什么罪的构成要件就定什么罪。 关于防卫人在防卫过当情况下的罪过形式问题,存在着四种不同的意见:一是故意说。认为防卫过当都是故意犯罪,因为防卫人是故意造成损害的;二是过失说。认为防卫过当都是过失犯罪,因为防卫人都是出于正当防卫的意图,并没有危害社会的故意;三是故意与过失并存说。认为防卫过当既有故意犯罪,又有过失犯罪,要根据案件的具体分别而定;四是间接故意与过失并存的。认为防卫过一般是过失犯罪,但也可能有间接故意犯罪,而不可能有直接故意。我们认为,在防卫过当的场合,防卫人的行为还是属于防卫的范畴,其主观上出于正当防卫的意图,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行防卫反击,只是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此,虽然防卫行为是故意实施的,但防卫人并没有危害社会的犯罪故意。防卫人对自己防卫过当所造成的重大损害结果通常并非故意,而是由于他在向不法侵害人紧张搏斗时的疏忽或者判断失误所致。因此,一般地说,把防卫过当定为过失犯罪是适当的。不过,也不能排除在少数情况下,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而在防卫中却抱着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态度。如果这种损害结果真的发生了,就应当按间接故意犯罪处理。但是,由于直接故意犯罪是具有犯罪目的,而防卫过当的防卫性决定了防卫人只能有在当防卫的目的,因而防卫过当不可能构成直接故意犯罪。防卫过当是一种应负刑事责任的犯罪,但是,这种犯罪同一般的刑事犯罪有着重大区别,表现在防卫人是在实施正当防卫的特殊情况下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不必要的重大损害而构成的犯罪,有可原谅之处。同时,在防卫过当的场合,并不是说防卫人就不应该对不法侵害造成损害,因而也不能让他对所造成的全部损害都负责任,只能追究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必要的重大损害的刑事责任。因此,在对防卫过当的犯罪人量刑,要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情节,充分考虑防卫行为所保护的合法权益的性质、防卫过当的程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的重大损害的性质和程度、以及造成防卫过当的主客观原因等情况,依法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特别是在现行刑法第20条3款中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的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扩大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的含量,划定了对上述暴力犯罪进行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必将起到保护的合法权益免遭不法侵害,鼓励和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作用。公民在遇到暴力犯罪时可以充分运用刑法的规定,勇敢地积极地实行正当防卫。司法机关应当运用刑法的立法规定,对与暴力作斗争,实行正当防卫的公民,给予法律保护。

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维护城市治安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能。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城市治安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城市治安管理论文 范文 一: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惠阳区,同时产业化的地区差异,也促使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动。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惠阳区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惠阳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当地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违法犯罪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治安焦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临极大挑战。为此,亟需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在正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

关键词:流动人口 治安管理 权益 对策

一、当前流动人口的动态特征

(一)素质低能化

在流动人口中,大部分人来自于生活贫穷、经济欠发达地区。他们自身 文化 程度较低, 法律知识 匮乏,缺乏劳动技能,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二)心理功利化

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对自身处境不满才流入他乡。他们背井离乡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以此改善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这些人口中不乏为了经济利益而急功近利,甚至不择手段之人。部分流动人口因对自身处境不满,对社会产生仇视心理,并通过各种形式发泄私愤。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受外界刺激和腐朽思想影响,为达到自己物质上满足和精神上刺激滋生犯罪动机,走上犯罪道路。

(三)结构复杂化

流动人口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序状态,来源广泛,流出地多,其来去行踪不易掌握,且成份复杂,良莠不齐。流窜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成为一个特殊的危险群体,随时都有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从近几年犯罪方式看,外来流窜犯罪人员相互结成团伙进行作案越来越多,一人被抓,其余便作鸟兽散,给追捕和办案、结案造成很大困难,给社会治安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四)行为短期化

大部分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均非正式,无正式 劳动合同 书,雇主或雇用单位辞退他们异常随意,再者流动人口由于从业场所和职业的多变,使他们居无定所,呈流动居住态势。行为短期化极易造成顺手牵羊,打一枪换一炮的犯罪动机。

二、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尽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已经不适应当前需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明显滞后。由于流动人口的逐年增加和管理工作的滞后,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诸多不安定因素,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呈上升趋势。

(一)管理体制不畅

流动人口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工作,但从目前情况看,流动人口管理未真正纳入政府行政行为的管理轨道,有关部门侧重于文件的上传下达或做协调工作,没有真正投入力量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没有很好地发挥和调动用人单位的作用,相关部门、单位、基层组织缺乏信息沟通、制度约束、责任追究机制,无法形成强大的管理合力,从而造成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只能由公安机关单枪匹马、孤军作战的具体管理的现状。

(二)协作配合不顺

从近年来的工作看,流动人口的流出地与流入地间相互脱节,流出地不能积极主动地配合流入地做好工作,往往暂住人口的发函均达到100%,但是回函却了了无几。特别是对一些在逃犯罪分子和混迹其中的不法分子失去了抓捕时机,给流动人口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雇用责任不明

雇用流动人口的单位和个人不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为了达到自己的经济利益,对“谁管理、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置若罔闻,不如实呈报外来务工人员的底数,贪图方便,存有侥幸心理,随意留用“三无”人员等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比比皆是,极大地减弱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效果。

(四)管理难度大

流动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收入不稳定,生活不安定,居住不固定,缺乏自律约束。其中的不少人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其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时,往往盲目地采取聚众闹事等群体行为,给社会带来危害。外来人口中大部分在私人出租房、个体小旅店、建筑工地栖身。公安机关由于警力不足,难以经常巡查,而一些私人房东、个体老板见利忘义,有意庇护,使这些场所成为违法犯罪的“避风港”,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给治安管理工作增加很大的难度。

三、流动人口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目前,正值流动人口流动高峰与刑事案件发案高峰的双高峰期,尽快形成新的管理机制,在确保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管控能力,成为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新挑战

(一)转变管理观念,提供平等的社会保障

作为流动人口管理的主体,尊重和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是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基础。应当首先考虑如何改善广大流动人口的生活、工作条件,为他们创造更好的环境,使他们安居乐业,创造更多的财富。流动人口应当享有与城市居民相同的权利,我们不能把他们当“外人”看待,也决不能将他们视为治安恶化的罪魁祸首,随意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当逐步减少对流动人口各种各样的限制。同时,要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就业、改善就业环境、保障其子女平等接受义务 教育 等工作,为流动人口更好地工作与生活创造更加有序的社会管理环境,从而引导、促进流动人口有序流动,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健康发展。

(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基层基础建设

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要以改革强化基层、创新建设基层、发展服务基层为目标,花大力气、下真功夫研究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从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切实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各项 措施 的落实。在基础工作方面,各乡镇应建立由综治、派出所、工商、计生、民政、司法等部门组成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公安、计生部门要以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为目标,大力加强以人口登记为基础的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和查验等项基础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和有关情况,加强对具有现实和潜在社会危害性的高危人员的管理,积极预防、控制犯罪。

在基层工作方面,要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组织建设,积极发挥乡、镇和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和党组织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有效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为流动人口排扰解难。在流动人口聚居区和用工单位建立各种服务协会,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和团体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化解矛盾的扶危济困方面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社区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按照“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要求,努力建设开放型、多功能的城镇社区,紧紧依靠和利用社区资源,使社区成为政府各部门对流动人口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纽带,成为流动人口融入城镇生活的桥梁。鼓励和支持流动人口参与社区工作,激发流动人口投身社区的意识和活力,促进流动人口融入社区生活,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

(三)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提高管控能力

加强出租房屋管理,首先要理顺管理体制,打破房屋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分别管理出租房屋的体制,改由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统一领导,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健全和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综合管理,强化流动人口落脚点控制,落实“以房管人”的工作机制。并且要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依法严厉处罚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者;要提高出租人自觉管理承租人的意识,使出租房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循环轨道,为更有力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基础保证,从而确保广大居(村)民安居乐业,确保房主和承租人员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要着重从日常跟踪管理、流动管理入手,突出对形迹可疑人员的重点查控。这就需要民警真正树立一切依靠群众的观念,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依靠群众了解情况,发现线索,然后实行重点跟踪查控。要在流动人口中发展治安积极分子,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通过他们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中可疑人员的动向。

(四)树立“科技强警”观念,强化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

一是切实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录入工作,加快电脑录入进度,确保流动人员信息实时登记、实时录入。二是加强信息检索工作。充分用公安部网上追逃人员信息,实行不间断的检索比对工作,及时从中发现在逃人员。三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旅馆业计算机联网管理的进程。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旅馆业、人力资源市场、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的建设步伐,并推动信息资源跨部门、跨系统的共享进度。

参考文献

[1] 徐伟明;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的演变与展望[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03期

[2] 魏毅;谈流动人口犯罪的防控对策[J];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6期

[3]刘怀廉著《中国农民工问题》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5

城市治安管理论文范文二:目前社会治安的形势及整治工作状况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的不断提高,社会的多元化,社会治安形势的不同,社会治安也相应的出现问题,中央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增强做好治安、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和改进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安全事故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隐患和危害,是加快国家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要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深入排查隐患,严格治理整顿,确保我国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中央强调,要坚持严打方针,维护我国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对社会治安坚持严管,让群众切实感到安全平安。同时,要搞好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做好今的安全工作,必须抓住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治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社会治安,治安形势,社会稳定,治理整顿,安全工作

1 引言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如何真实反映社会面治安动态、发案的常量水平及变化趋势,统计分析和揭示相应警情案情数据本身的内在联系以及数据外延综合因素和原因,建立一套科学的社会治安评估体系,明确分析社会治安管理形势,由此采取更加积极和科学的应对措施打击犯罪、服务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安全稳定的建设环境,这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它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致富思安、致富思进的强烈愿望,亦反映了中国社会经济向高层次发展的重要时期公安工作如何与时俱进、立警为民的客观要求。

问题的提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中央 总结 历史 经验 提出的正确方针,它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的新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

研究的意义

社会治安,是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定,而且关系到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社会治安既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又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社会稳定,对于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内外研究现状

当前的社会治安问题确实增多了,刑事犯罪活动发生很大变化,新的犯罪形式不断出现,一些地方治安秩序不好。当然,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开放不断扩大,社会生活空前活跃,社会矛盾相应增多,社会治安情况不能简单地与过去比较。

西方敌对势力分化、西化我国的图谋从未改变,并不断炒作自由、民主、人权、民族、宗教等议题,利用各种机会捣乱破坏,利用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制造社会对立,对我国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国际恐怖主义抬头,已对我国构成现实威胁;我国周边一些国家政局不稳,恐怖活动十分猖獗,恐怖事件频繁发生

本文研究的目的和研究内容

本文研究的目的

了解和学会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的人民群众的力量,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社会系统工程。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1社会治安状况评价体系,

2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社会治安状况评价体系

社会治安状况评价的含义

社会治安状况评价的含义是研究社会治安状况评价和社会治安状况评价指标体系的起点,目前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个

1谭永红认为:社会治安状况评价,就是在一定的社会价值观指导下,治安管理主体根据评估需要先建立起一个评估指标体系,然后以此为依据,遵循一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 方法 ,广泛收集治安信息,对社会治安进行判断和评估的活动

2李健认为:社会治安的评价,是指通过一定的统计方法,将不能直接相加(乘)的统计描绘指标转换成可以直接相加(乘)的统计评价值,并运用一定的方法,对综合评价的各指标根据其重要性的不同赋予不同的权重系数最后取得综合评价值得方法,过程,和结果的过程

3王彩元认为:社会治安的评价,是指通过运用一定的统计方法,将社会治安的实际数据和社会治安防控主体的实力投入进行量化分析,结合共安全的认证而

3中央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

从社会发展阶段看

从社会发展阶段看,我国目前正处在从温饱到中等收入水平的社会转型时期。在这个阶段,经济结构、分配体系的调整,往往会引起社会关系变化和利益格局变动,导致社会矛盾多发,这也是各国发展历史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特别是当前经济比较困难的时候,各种矛盾很容易激化,从而诱发各种群体性事件。

从社会心理角度看

从社会心理角度看在开放、多元、动态的社会环境和信息化条件下,社会矛盾和问题很容易交织扩散。经济形势的变化必然影响社会心态。经济形势好的时候,人民对未来普遍有信心和良好预期,社会心态比较平和,即使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也大都能够理性对待;经济形势严峻时,社会心态比较敏感、脆弱,一些人因下岗失业、生活困难、资产缩水等原因,产生悲观失望和不满情绪,遇事容易采取过激行为。

影响社会治安形势的因素

经济是基础,经济形势与社会形势是紧密相连的。在经济发展面临挑战和危机的时候,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也随之增多,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加剧。综观之,经济方面的不稳定因素与政治方面、社会方面的不稳定因素相互影响,短期问题与长期积累的问题相互叠加, 国内不稳定因素与国际反华势力相互交织,这是当前需面对的实际情况和严峻考验。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含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它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我国社会治安工作的总方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第2条的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简称为“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或“打”是依法“惩治”、“惩罚”、“惩处” 的意思,是指司法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的专门性活动。既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逮捕、起诉、审判犯罪分子的执法活动;也包括工商行政、新闻出版、海关等国家行政管理对与社会治安有关的违法行为的查禁工作;还包括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实施的监禁惩罚,以及对妨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人员进行的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防”或“防范”,是指防止违法犯罪发生的各种手段、措施和活动。其具体内容:一是为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而实施的调解、内保、治安联防及 其它 群防群治工作。二是为防止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产生而进行的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法制教育,以及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等。三是堵塞违法犯罪时空,减少治安问题的各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有治安行政管理、司法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以及海关、税务、文化教育、市场、物资、金融等方面的管理。四是城乡基层党政组织、司法组织、治保组织、治安联防组织的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制度、法律和法规建设。五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包括对犯人的改造工作和劳动教养部门对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可以说,这个“防”是广义的防范,包括了除“打击”而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其它各个方面的工作。

一般说来,“标”是指事物的现象和结果;“本”是指事物的本质和原因。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标”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现象;“本”则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产生的原因。治标指处置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以及消除违法犯罪的外在条件。这既包括对已经发生的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处置,也包括看门护院、技术防范、堵漏建制等消除违法犯罪外在条件的工作。治本则是从根本上减少和铲除产生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原因。它包括运用综合治理的各种手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教育和矫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着力点

首先,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这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将统筹抓好发展这一硬道理与稳定这一硬任务,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推进。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体系,把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纳入政绩考核。

其次,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优势,不断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合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特色,集中体现在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今后一段时间,形成工作合力的着力点将放在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上,切实提高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化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的水平。

再有,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手段、方法的整体优势,切实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关键是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把打击与防范、惩治与教育、管理与服务、当前与长远、治标与治本更好地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各种手段和方法有机衔接、相辅相成的良好局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就必须做好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6个方面的工作。

5结语

社会治安状况评估是测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体治安状况的标尺。通过它可以掌握社会治安的真实情况,从而能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的新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1年2月

[2] 全国人大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1年3月

[3]许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4] 李斌. 新华网 2009年06月10日11:57

[5]王志勇.社会治安评价指标体系的探索[J].中国刑事警察,2006,(05).

[6]袁湘滨.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社会治安综合评估体系[J].公安研究,2007,(01).

[7]陈勇.社会治安状况评估机制研究[J].公安研究,2006,(12).

[8]陈本兰.社会治安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研究[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研究,2005,(06).

致谢

本文的研究工作是在我的指导老师精心指导和悉心关怀下完成的,在我的学业和论文的研究工作中无不倾注着老师辛勤的汗水和心血。从课题的选择到项目的最终完成,老师都始终给予我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在老师的循循扇诱的教导和不拘一格的思路、无私的奉献精神使我深受的启迪。从尊敬的老师身上,我不仅学到了扎实、宽广的专业知识,也学到了做人的道理。在此我要向我的老师致以最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

在此,向所有关心和帮助过我的领导、老师、同学和朋友表示由衷的谢意! 衷心地感谢在百忙之中评阅论文和参加答辩的各位老师!

浅论正当防卫摘要]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可采取的正当行为,为避免其滥用,对其适用规定了严格的条件,为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对暴力犯罪规定了特殊防卫的内容。[关键词]正当防卫;特殊防卫;不法侵害;防卫过当一、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属于正当行为中之一种,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刑法理论中违法性阻却事由之一,我国刑法学界将这类形式上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但实质上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不具备刑事违法性的行为,称作“排除危害性行为”“、排除违法性行为”或者“排除犯罪性行为”。但是行为人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不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因此对于正当防卫防卫概念的正确理解有助于我们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法律意义.对正当防卫概念的认识和理解应从以下几点把握:(1)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任何公民在面对公共利益、公民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遭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均有权对不法侵害予以必要的损害。正当防卫作为公民的权利,并不是制止不法侵害的最后手段,即使在公民有条件躲避非法侵害或求助于司法机关的情况下,公民仍有权实施正当防卫。换言之,我国刑法上的正当防卫并不仅仅是一种“不得已”的应急措施,而是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一种积极手段。(2)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实施的正当、合法行为。它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反而对社会有益,因而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支持和鼓励。(3)正当防卫除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伤亡不属于超过必要限度外,一般情况下对不法侵害者的损害都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因此,公民在行使正当防卫权时,都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不允许超过必要的限度,不允许滥用防卫权利。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为避免正当防卫被利用作为免除刑事责任的借口,对正当防卫的成立做了严格的限定条件。其中包括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及限度条件。在此只分析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和限度条件。(一)时间条件。正当防卫只能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行。所谓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正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进行状态。1.对不法侵害的开始,我国理论和实践中均有较大争议,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1)进入侵害现场说。此说认为,侵害者进入侵害现场即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2)着手说。此说认为,不法侵害行为的开始就是不法行为的“着手”,正当防卫在不法侵害着手时进行的。(3)直接面临危险说。此说认为,不法侵害的开始应该指合法权益已经直接面临不法侵害的侵害危险。具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着手进行,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不法侵害;二是不法侵害的实行迫在眉睫,合法权益将要遭受不法侵害。(4)综合说。此说认为,一般应以不法侵害着手实施为不法侵害的开始,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已十分明显,不实行正当防卫就会立即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时,也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以上四种观点,综合说是最为全面,最接近于正当防卫的立法宗旨,最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2.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应在实践中作具体分析,可以是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中,也可以是行为已经结束而其导致的危险状态尚在继续中,但是有些情况下,虽不法侵害所导致的危险状态尚在继续中,但正当防卫行为并不能将其排除,则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正当防卫的结束,可以是不法侵害人自动停止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也可以是不法侵害已经既遂且不能及时挽回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失。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前或结束后进行的防卫行为则是不适时的。(二)限度条件。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何谓必要限度,有三种观点:1.基本相适应说。认为所谓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就是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性质、手段、强度和后果上要基本相适应。2.需要说。认为所谓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就是防卫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只要所造成的损害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不如此就不足以制止不法侵害,即使防卫在强度、后果等方面超过对方可能造成的侵害,也不能认为是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3.相当说。认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在原则上应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为标准,同时要求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手段、强度等方面,不存在过于悬殊的差异。上述三种观点中,基本适应说提出了必要限度的特征,即承认相适应不是绝地等同,而是可以超过,但同时又强调不能明显超过,差距过大,此种学说有利于保障公民正当卫权的行使,也能防止防卫者滥用权利,故而有其合理之处。但它仅从防卫和侵害两方面的性质、强度等客观特征上加以权衡,没有考察防卫者的主观目的,因而缺乏考察问题的高度,有可能导致将那些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虽然基本相适应,但却非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情况作为正当防卫处理,从而会不适当地扩大正当防卫的范围。而客观需要说以防卫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作为必要限度的标准,强调了防卫目的的正当性,因而抓住了理解必要限度之关键。但是这种观点过分强调客观需要,而完全忽视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的相当性,没有对防卫者设定必要的约束,有可能导致防卫者滥用防卫权,从而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不适当的损害。上述相当说实际上是客观需要说与基本适应说的有机结合,既抓住了理解必要限度的本质的、关键的特征,有利于鼓励公民实行正当防卫,又提出了对防卫者的必要约束,有利于保障正当防卫的正确行使,从而汲取了基本适应说与客观需要说的合理之处,避免了两者之不足,可谓是合理而可取的主张。鉴于此,相当说后来逐渐成为我国刑法理论上的通说和指导刑事司法实践的主导理论。应当注意的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实质是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一体两面。“造成重大损害”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具体表现;“超过必要限度”是“造成重大损害”判断标准。也就是说“,并不存在所谓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换言之,只是在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下,才存在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问题;不存在所谓的‘手段过当’而‘结果不过当’或者相反的现象”。对正当防卫加以限度条件是否会使防卫人在防卫时考虑到自身行为是否过度而影响其权利,刑法典规定了对某些不法侵害可实行无限防卫权。三、特殊防卫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首次规定了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采取无限度的防卫,即使造成了不法侵略者的损害后果也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界上有学者称,此款规定是我国的无限防卫权,或特别防卫权,或无过当之防卫等。据此规定“,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行正当防卫,不存在过当情形”,这一规定是我国刑法在正当防卫制度上的一个重要突破,开创了我国无限防卫权刑事立法化的先河。它的立法用意,主要是为了纠正过去司法实践在处理防卫过当案件时普遍存在的一种偏严的倾向,使公民在受到正在进行的暴力犯罪时,能够站出来进行英勇的反击,不至于因过多地考虑防卫过当责任而畏首畏尾,不能适时制服犯罪,鼓励公民更好地利用防卫权,以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无过当防卫赋予了防卫人无限的防卫权,因此也必须对无过当防卫的使用严格掌握,以免滥用,使得防卫权蜕变为私刑权,造成社会混乱。必须明确无限防卫是正当防卫的一种。但是同一般防卫一样,如果以防卫是否受到不法侵害为标准,可将特殊防卫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直接受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侵害的受害人实施的防卫,即自我防卫;一类是未直接受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侵害的非受害人实施的防卫,即防卫他人。由于没有将受害人和非受害人予以区分,将使特殊防卫适用的范围过于宽泛,从而造成对不法侵害人应有合法权益保护的漠视。法律应是理性且公正的,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我们在强化保护防卫人的合法权益时,决不可致不法侵害人应有的合法权益于不顾;否则法律将失去其应有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也将会失去其存在的基础。需要强调的是,受害人反击暴力犯罪侵害的特殊防卫权是国家赋予公民一般防卫权的派生性权利,是特殊条件下的救济措施。孟德斯鸠说过,在公民与公民之间,自卫是不需要攻击的。只有在紧急情况下,如果等待法律的救助,就难免丧失生命,他们才可以行使这种带有攻击性的自卫权利。所以应以一种客观而理性的思维,站在公正的立场,将现有特殊防卫规定中“防卫他人”归入一般防卫而遵循一般防卫的规定,而将特殊防卫严格限定在“自我防卫”的范围之内。这样,既兼顾了刑法的社会保护机能和人权保障机能,也不会挫伤公民见义勇为的正义感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相应地,《刑法》第20条第3款可表述为: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自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治安史毕业论文

1931年9月18日夜10时20分,沈阳北郊柳条湖村南满铁路轰地一声巨响,惊醒了睡梦中的沈阳城,日本军国主义者预谋已久、精心策划的九一八事变爆发。这一声巨响,拉开了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进而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序幕;这一声巨响,把日本法西斯战争阴谋暴露无遗。 从“大陆政策”、“满蒙积极政策”到《对华政策纲领》 九一八事变是日本明治维新以来长期推行“大陆政策”的必然结果,也是日本少壮派军人“满蒙中心论”、“武力解决满蒙问题”的具体实践,从“大陆政策”、“满蒙积极政策”到《对华政策纲领》是随着日本军国主义势力不断增长,对外侵略扩张政策不断发展而逐渐形成的。 日本军国主义势力的产生与其民族固有的“大日本精神”和武士道精神密切相关。“大日本精神”宣扬“日本乃万国之本的国家”、“有其独一无二、不可企及的优越性,高站于世界之上”、所有其他国家“宛如朝露,转瞬即逝”;武士道精神信奉“武力为立国之基础”,对内主张残酷镇压人民群众,对外以杀伐征战、穷兵黩武为荣。正是在这种狂热的所谓民族优越感和以武力征服世界、统治世界的野心驱使下,明治政府在建立之初,就以天皇名义公然宣布要“继承列祖列宗的伟业”、“开拓万里波涛,布国威于四方”,就把侵略扩张的目标确定为中国和朝鲜,为此制定了一系列的侵略扩张政策,也就是后来所说的“大陆政策”。在“大陆政策”的形成过程中,日本大军阀山县有朋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1890年3月,他以首相和陆军大臣的身份向天皇呈递一份奏折,在奏折中说:“国家独立自卫之道有二:一曰捍卫主权线,不容他人侵害;二曰防护利益线,不失自己的有利地势。何谓主权线?国家之疆域是也。何谓利益线?即同我主权线的安全紧密相关之临近区域是也。”甲午战争后,他在给天皇的奏议中进一步阐述,“历来之军备,专以维持主权线为根本,然而,如欲不使此次胜利失其成效,进而成为东洋之盟主,则必须考虑利益线之开辟”。这里,“此次胜利”即指甲午战争的胜利,“利益线之开辟”,就是要加深和扩大对中国和朝鲜的侵略。 进入20世纪20年代,日本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促使日本“大陆政策”在理论上和实际上都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即以“满蒙积极政策”作为控制中国、控制亚洲大陆的“第一重大关键”。用后来《田中奏折》中的话总结就是“欲征服中国,必先征服满蒙;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中国”。 “满蒙”,即今天的中国东北和内蒙东部地区,这个有着辽阔土地和丰厚物产的地方,很早就被日本军国主义看中;经过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日本取得了在“满蒙”的特殊地位与权益。但贪婪的日本帝国主义并不以此为满足,处心积虑要把“满蒙”地区从中国大陆分割出去,成为其独占殖民地。早在1911年,日本就曾诱说清政府愿意协助其巩固政权,只要以东三省为代价,但由于英国干涉,未能实现。民国时期,日本当局又授意日本浪人纠集清朝贵族策划了两次“满蒙独立运动”,但都没有成功。随着中国革命形势的高涨以及美国在远东积极扩张的势头,日本对独占“满蒙”的前途忧心忡忡。1927年,一场全国性的金融危机把日本帝国主义推向了武力吞并“满蒙”的边缘。 1927年6月底,日本东京外相官邸召开了一个极其重要而神秘的会议――东方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日本首相田中义一、外务省次官森恪、驻华公使芳泽谦吉、关东军司令官武藤信义大将、陆军次官火田 俊六等。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形成了一份正式文件――《对华政策纲领》,尽管这个纲领被一些含蓄而巧妙的外交辞令所包裹,但我们还可以从一些条款中看到日本当权者对“满蒙”政策的巨大变化。比如第六条规定:“关于满蒙,特别是东三省,由于在国防和国民的生存上有着重大的利害关系”,“作为接壤的邻邦,不能不负有特殊的责任”。第八条规定:“万一动乱波及满蒙,治安混乱,我国在该地之特殊地位与权益有受侵害之虞时,不问来自何方,均将予以防护”……东方会议的重要意义就在于,日本帝国主义把“满蒙积极政策”以文件的形式确定了下来。 以东方会议为指导,日本军部、参谋本部、关东军、各右翼团体为武力侵占“满蒙”而竞相活动起来。 战争准备态势 在日本各种政治、军事势力中,盘踞在中国东北的日本关东军一直是侵略“满蒙”的急先锋。从1907年起,以守备铁路的名义取得在东北的驻扎权后,这支部队一直图谋分割东北。他们霸占土地,广筑军营、靶场,派遣间谍,大搞颠覆活动,还于1925年非法出兵阻击郭松岭反奉部队,1928年蓄意炸死张作霖,以扰乱东北局势。东方会议确定以武力解决“满蒙”问题的方针后,关东军如鱼得水,马上进入阴谋策划的战备实施状态。从1929年到1931年关东军参谋先后组织了四次“旅行”,对北满、辽西地区进行军事侦察;作为军事侦察的成果,关东军制定一系列文件对如何武装占领东北,以及占领后的行政统治等事宜作了明确规定。1929年7月,关东军作战主任石原莞尔起草文件《关东军占领满蒙计划》;1930年9月,关东军参谋佐久间亮三起草完成《处理满蒙问题方案》;同年,关东军司令部制定《处理满蒙问题方案》。此外,作为吞并“满蒙”作战方案的有机组成部分,关东军还对占领“满蒙”的各种作战技术进行了专门研究。1930年,石原和佐久先后研究出“夜袭弓长岭的现场设计”和“奉天城进攻要领”。到了1931年,随着局势的日趋紧急,关东军更是不惜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研究各种具体的现场作战技术。总之,为了吞并“满蒙”这一志在必得的战略要地,关东军精心制定了包括中心突破方案、具体作战技术在内的一套多层次、密实的整体作战方案。满蒙在关东军的阴谋策划下,已是汹潮暗涌,罗网密布。 对于关东军武力侵占满蒙的计划,日本军部尤其是掌握实权的少壮派军官一向是心有默契的。随着日本对“满蒙积极政策”的确立,日本军部进行了大规模的人事调动。1929年,冈村宁次调任陆军省补任课课长,负责佐尉级军官人事调动。冈村宁次是少壮派军官的骨干分子,当初在陆军士官学校与永田铁山、小火田敏四郎有“三只乌鸦”之称,对“满蒙”问题一向主张武力解决。趁此机会,冈村宁次将陆军省部之要职,调整为“适合要求”的人员充任,一些侵华的积极分子如今田新太郎、桥本欣五郎等都被安插在了重要岗位。1931年,本庄繁中将就任关东军司令官,建川美次少将就任参谋本部作战部长。本庄繁曾做过张作霖的顾问,是一个有名的“中国通”;建川美次调任前一个月作为解决“满蒙”问题核心会议委员长刚刚领导制定出《解决满洲问题方案大纲》,对武力侵占“满蒙”具有一套成熟而系统的想法。以冈村、建川为首的少壮军官成为关东军阴谋集团在军部内的秘密同盟。这样,关于在东北制造阴谋,进而达到武力占领的计划在日本陆军省、参谋本部与关东军之间形成了串通一气、相互配合的通道。除了人事上的调配,军部还在兵力部署方面积极配合关东军的行动。1931年4月,调驻仙台的第2师团到南满地区换防,第2师团的士兵在日本北部寒冷地区生长,适合在中国东北作战。8月,调第16师团5000人前往朝鲜,朝鲜原驻部队则集结于鸭绿江、图们江沿岸,与对岸的关东军遥相呼应。9月,又向朝鲜增派两个师团。 就在军方紧锣密鼓地进行政治策划和军事调配的同时,日本国内的军政要人、党派头目和“民间团体”的右翼分子,也都倾巢而出,为即将发生的武装侵占东北大造舆论,一时间,形形色色的武装入侵东北的所谓理论根据纷纷出笼。有否认中国对东北的主权、鼓吹“满蒙”独立论的;有强调“满蒙”是日本的“生命线”,日本要“牢固确保和死守”而“不必害怕任何国家和任何人”的;有叫嚣“战争不可避免”、必须“武力解决满蒙”问题的。在这其中,日本军方也直接出面,向国民灌输武装入侵的思想,曾出动军用飞机,向金泽、福井、富山、松本等地散发10万份传单,题目为《醒来吧,为了国防!》。 1931年七八月,万宝山事件和中村事件把日本朝野上下的战争狂热推向极点。各路要人借题发挥,右翼组织青年联盟头目冈田猛马要求立刻以武力占领东北,对石原质问:“难道你们腰上的刀是竹刀吗?”石原断然回答:“不管是微薄之力还是竹刀”,“我作为作战参谋主任,可以这样说,一旦打起来,用不了两天即可攻克奉天,事情要决断于迅雷不及掩耳之中”!另一法西斯青年团体大雄蜂会头目笠木良明宣扬:“天国总是存在于剑影之中。”政友会头目森恪则公开声称:现在再也“不可能解决事态”,解决的办法“只有动用国力”,并说“满蒙事实上已处于交战前夜”的敌对状态。 一场侵略战争已经不可避免,“满蒙”上空阴云密布。 柳条湖畔的爆破声 九一八事变的导火线是由关东军拉开的,一般认为,这一军事行动的系统构想是由关东军作战主任石原莞尔最先提出的,并在坂垣征四郎的支持下付之实践的。 石原毕业于陆军大学,精明强干,善谋略,被誉为“陆大创建以来最为出类拔萃的人物”,1928年到关东军司令部任作战主任。他针对日本关东军在兵力数量、武器装备等方面不如中国东北军的状况,提出了“以寡制众”的军事学术观点。1931年春天,石原作战计划初具雏形,“集中兵力攻克沈阳城”,要“闪电般地歼灭奉天附近的军队,推翻其政权”。为达此目的,坂垣征四郎、石原莞尔和花谷正等人多次密谋,于1931年6月底终于炮制了在柳条湖炸毁铁路的计划。这一具体的行动方案,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爆破地点选择在距沈阳城北2.5公里、北大营西南1000米处的柳条湖,这里偏僻静谧,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攻击北大营的中国驻军。 (二)时间安排在9月28日,其时庄稼已经收割,大地裸露,便于野外作战。 (三)确定以铁路爆炸声为暗号,攻击北大营,进攻沈阳城。 为了秘密实施这一行动计划,坂垣和石原将爆破任务交给奉天特务机关辅助官花谷正少佐和今田新太郎大尉。不久,今田又把工兵出身、熟悉爆破技术的河本末守中尉从虎石台独立守备队第2大队第3中队调到柳条湖分遣队,负责现场爆破;同时,他们又网罗驻奉天的日本部队的骨干分子,寻求支持,以便行动。这些骨干分子,有第2师团驻奉天第29联队大队长名仓少佐、队副儿岛少佐;有独立守备队第2大队第1中队长小野正雄大尉、第2中队长川上精一大尉,第3中队长川岛正大尉;还有奉天宪兵队长三谷清少佐等人。 进入9月初,沈阳城内战争的火药味越来越浓。为了爆破和攻城计划的顺利实施,日军第29联队和独立守备队第2大队,连同驻沈宪兵队和警察,对北大营、兵工厂和沈阳城,进行多次围攻演习:9月2日至5日,关东军在文官屯、关帝庙等处进行围攻北大营、兵工厂和沈阳城的各种作战演习;9月8日,日军公然在沈阳大北边门外架设机枪,作攻城演习,在合堡大街进行巷战演习;9月14日至17日,日军天天在北大营一带进行实战演习,有时,甚至贴近北大营的围墙,可谓嚣张猖狂到了极点。 在旅顺,日本关东军司令部为了配合计划,对沈阳实施致命一击,先后调兵遣将,云集沈阳:8月下旬,从日本国内运来飞机30余架,野炮20余门,存放于苏家屯车站。8月27日,将驻大连柳树屯守备队秘密调往沈阳火车站。8月27日和28日,向在沈阳的日侨发放枪支。9月上旬,将驻安奉线守备队第3大队集中到沈阳、苏家屯一带。9月14日,授意抚顺守备队安排四辆可以随时出动的编组列车,以便事变发生后可以立即进占奉天。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则从9月7日开始对日本第2师团和独立守备队进行了为期12天的检阅,先后到达海城、鞍山、本溪、公主岭、长春、沈阳、辽阳等地,其中沈阳是他视察的重点。在视察期间,本庄繁一方面检阅各地武装,进行战前总动员,一方面观看各地日军举行的军事演习。在沈阳,他详细观看了第29联队、独立守备队、宪兵队、特务机关联合举行的攻打沈阳城墙的夜间演习,这个军事演习把具体作战的每个步骤、每个细节都模拟了一遍。以至事变后一个日军军官惊讶地说,九一八夜间的军事行动,使人“仿佛大梦初醒,这不是把白天的检阅重做一遍吗”?! 就在一切安排妥当之际,事情遭遇了小小的挫折。原来关东军的紧锣密鼓的行动引起了日本驻奉天总领事林久治郎的疑虑。林久治郎作为领事馆官员,代表日本外务省的立场,对“满蒙”问题主张以外交途径,谨慎解决。因此9月15日,林久治郎给日本外相币原喜重郎发出密电:“关东军集结军队,携出物资弹药,最近有采取军事行动之势。”币原就此事在当天的内阁会议上,向陆相南次郎提出质询,考虑到大部分阁员的意见,南次郎决定派参谋本部作战部长建川美次少将前往东北阻止关东军的行动,并给本庄繁带去密信,“希望暂时不行使武力”。眼看关东军策划的行动就要泡汤了,在这关键时刻,建川美次起了扭转形势的作用。他事先向坂垣泄露情报,要其提前行动,并一路耽搁,以造成既成事实之结果。这样,在建川美次的大力协助下,柳条湖爆破事件比既定日期提前10天即9月18日顺利实现了。 关于当天晚上的情形,负责爆破任务的花谷正是这样回忆的: 九月十八日夜里,一弯明月落进高粱地里,天色顿时昏暗下来。疏星点点,长空欲坠。岛本大队川岛中队的河本末守中尉,以巡视铁路为名,率领部下数名,向柳条沟方向走去。一边从侧面观察北大营兵营,一边选了个距北大营约八百米的地点。在那里,河本亲自把骑兵用的小型炸药装置在铁轨旁,并亲自点火。时间是十点钟刚过,轰然一声爆炸,炸断的铁轨和枕木向四处飞散。 不管怎么说,也没炸张作霖时那么大的规模。这一次,不仅没有必要把火车炸翻,而且还必须使在南满线路上驰骋的列车免受损害。因此事先让工兵做了计算,直线单面铁轨即使炸断一小段,遇上正在高速行驶的火车,也只要它暂时地倾斜一下,还能够通过,根据计算所得的这个安全系数,规定了所需的炸药数量。 爆破成功后,日本关东军一面进攻北大营和沈阳城,一面大造舆论:“华兵爆破铁路,引起中日两军大冲突”。19日,东京各大报纸纷纷发表评论,“此次事件之发生,由于破坏满铁”,因此“日军之行动,系属正当”。关东军怕败露破绽,还制造假现场,他们在现场放置了三具穿着中国士兵服装的尸体,伪装成被击毙的爆破铁路“凶犯”。 但事情的真相是掩盖不住的。1946年,在远东国际法庭上,记者乔・毕・巴鲁回忆他在事变第二天到沈阳调查时,在现场看到的是:“中国士兵的尸体放在离路轨约五十码到一百码的地方,用铁板围起来。他们的头部冲着爆破地点的方向。同行中的一个伙伴,调查了一具尸体,他见到的是一个没有血迹、被放置了相当长时间的尸体。”据说,当时的奉天省日本邮政局长歧部与平在参观了现场后也认为:“日本的做法太愚蠢了,人们一看现场就知道是伪造的,尸体是在人死后扔到现场的。”战后,日本战犯对事变的真相供认不讳。曾任伪满洲国总务长官的武部六藏于1946年的笔供中说:“昭和六年爆发了满洲事变。事变爆发的契机,是由9月18日爆炸奉天北大营附近的铁道而揭开序幕的。炸毁铁路虽然是基于关东军的计划而实行的,可是关东军却说是中国军队所破坏的。”曾经亲手炸死张作霖,并积极主张制造“满洲事变”的关东军高级幕僚河本大作,于1953年的笔供中说:“由于万宝山事件和中村大尉事件的发生,导致日本国内舆论沸腾,他们(石原和坂垣)认为时机已经成熟”,“于九月十八日夜,派虎石台守备中队破坏柳条沟的桥梁(铁路),如同奉天军士兵干的一样”。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各方的态度 九一八事变爆发当晚,日本参谋本部、陆军省、内阁、外务省陆续收到沈阳方面的情报,各方势力对此表现出不同的态度和反应。 以参谋本部和陆军省为代表的军部中央接到日本驻沈阳特务机关污蔑“中国军队炸毁南满铁路和袭击守备队”的电报后,对关东军的行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9月19日,陆军大臣南次郎大将、参谋总长金谷范大将及陆军中央部在参谋总长办公室召开了军部中央的首脑会议。会上,军务局长小矶国昭说:“关东军的这次行动是完全合理的行动。”对他的说法,与会者一致赞同。然后,确定了陆军方针,即九一八事变作为解决“满蒙”问题的理由,不但要确保原来在满洲的权益,而且还要以此对整个东北实行军事占领。最后会议讨论的结果,一致认为关东军的“军事占领是适时宜的”,并考虑派兵“应急救援”。 与军部中央接到的情报完全相反,外务省得到奉天领事馆方面关于事变真相的报告是“此事系军方积极策划”,“中国军队并未抵抗”,“种种情况证明关东军并非处于自卫”。受外务省情报的影响,内阁联席会议做出了暂时“不扩大事态”的处理决定。 关东军对于日本内阁的决定很不满意,极力反对,连续发给军部中央两个电报,迫切要求扩大侵略军事行动。对于关东军扩大侵略的要求,陆军省和参谋本部虽然表面上反对事变进一步扩大,但迟迟不肯发出制止关东军军事行动的命令。只是假装软弱无力,不负责任地要求关东军“依内阁决议决定,不超过必要之限度”、“此次中日冲突事件”,“帝国政府仍不愿事态扩大,希本此旨为之”。而若木规首相、币原外相等政府首脑又遇事优柔寡断,抱暗中默认的态度,对于九一八事变始终没有采取积极措施。9月21日,日本内阁召开会议,南陆相提议向满洲增兵,虽然遭到了币原外相和井上藏相的反对,但驻朝鲜日军却不等日本政府的决定就独断越过国境进入东北。22日,南陆相在内阁会议上报告了这件事以后,内阁政府抱妥协的态度予以事后默认了。若木规 首相表示:“既然已经出动,也就没有办法了。”币原外相此时虽认为驻朝鲜军的独断越境是“干犯大权”的行动,但也已经没有勇气敢于提出这样的主张了,最后只好“既已承认事实,亦决定支付经费”,一并上奏天皇,并很快得到了天皇批准的敕命。 至此,日本最高权力中枢完全站在了关东军一边,“不扩大事态”成为一纸空谈。关东军在东北大地上攻城掠地势如猛虎,一日千里。以关东军一区区驻外殖民军能够影响并左右东京军部内阁的有关计划,造成以下克上的结果,这充分暴露了日本参谋本部、陆军省、内阁、天皇在侵华基本立场上的一致性,也从侧面反映出九一八事变决不是一个偶然事件,它是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政策日益发展的必然结果。 由于日本方面在事变前的周密计划、事变中的不宣而战、事变后的一致行动,加上中国国民党政府奉行“攘外必先安内”、“不抵抗”的卖国政策,致使日本武力侵占东北的计划进展得异常顺利,九一八事变当夜占领沈阳城,一日之内攻城20余座、略地1000余里,4个月零18天占领东北3个省1个特区,一口气吞下相当于日本国土3倍的中国国土,东北130万平方公里的大好河山就这样被日本侵占了。 九一八事变是日本近现代史上决定性的转折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阴谋由此而得逞,他们不断地扩大侵略战争,妄想充当亚洲的霸主。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日本帝国主义的失败以至灭亡也是从此开始。东条英机、坂垣等这些罪大恶极的战争罪犯也落得了可耻的下场。

13. 论行政不作为的法律探讨(字数:11706,页数:13 ) 14. 试从中国廉政制度的适应相对性看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字数:11663,页数:11 ) 15.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调查及对策研究(字数:7891,页数:10) 16. 五个五年普法教育成果(字数:10126,页数:14) 17. 构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法律思考(字数:13322,页数:18) 18. 论着手实行的未遂形态(字数:13025,页数:13 ) 19. 无单放货的法律地位及其发展趋势(字数:15503,页数:19 ) 20. 论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字数:15212,页数:17 ) 21. 论死刑的存废与人权(字数:13811,页数:15 ) 22. 论量刑的标准与罪刑相适应(字数:14684,页数:15 ) 23. 论诚实信用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字数:7602,页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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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秩序毕业论文

1、董笑含, 杨中英, 燕东, 李鑫, 常润秀. 高校安全教育实践教学探究[J]. 社会科学前沿, 2019, 8(10): 、孙立娜, 王俊国, 张凤梅, 乌素, 萨如拉, 段艳. 高校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建设探索[J]. 教育进展, 2021, 11(4): 、周定港, 刘小兰. 高校生物学实验课安全教育体系的思考与探究[J]. 创新教育研究, 2020, 8(3): 、艾霞霞, 陈春宏, 徐百萍, 张梦雅, 刘宗阳, 傅贵. 大学生安全意识调查研究[J]. 安防技术, 2018, 6(4): 、刘邢宇, 汤军, 景鸿博, 张学斌. 高校实验室安全教育与管理体系的研究与实践[J]. 现代管理, 2020, 10(4): 680-686.

把里面校名改下年初,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江苏省交通厅2001年《全省"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及南通市公安局关于消防及综合治理的要求,针对校园安全管理的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决定自今年起在全院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年"活动。为切实有效地开展好"校园安全管理年"活动,航院从活动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总结整改、评比奖惩等方面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求3200多名师生全员参与、扎实有效地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年"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层层管理责任制。航院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是:以树立安全意识为主线,以强化层层管理责任制为核心,以落实具体措施为重点,全面排查、清理和整顿校园内不安全因素,努力创建一个管理有序、防控有力、环境整洁、校风良好的安全文明校园,确保学院在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秩序中深化改革和稳步发展。为了保证该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实现活动的总体目标,航院成立了"校园安全管理年"活动领导组,落实了三级管理、层层负责的目标责任制。由院领导挂帅,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开展,贯彻执行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方面的指示、任务和要求,研究制订学院"安全管理年"活动方案;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组成员,负责活动方案的实施;由部门岗位责任人和各班级班主任具体负责一线安全管理,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在管理上,由领导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年活动的日常工作;在制度上,学院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将"校园安全管理年"活动的情况与部门、班级和个人业绩考评相挂钩,确保活动内容落在实处。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树立安全意识。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因此,航院"校园安全管理年"活动工作重点之一便是加强全院师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在召开全院师生大会,对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年"活动进行动员时,院领导要求全体师生:首先必须消除思想"隐患",克服"凑合"、侥幸、麻痹、粗疏的心理;其次要严格执行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制订安全措施,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安全问题上要"四不放过"--问题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责任不明确不放过、问题处理无结果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为使通过宣传形成人人自觉参与安全管理的良好局面,学院利用横幅标语、校园广播、有线电视及班级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营造了一个"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浓厚氛围。在强化师生安全意识的同时,学院更注重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与法制教育。通过印发、播放安全知识问答、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广大师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在事故面前以便能够有效的实施自我救护与救护他人。通过邀请法制副校长--南通市公安局法制科长黄忠同志到校开办讲座,以案释法,进一步强化师生的法律意识。采取切实措施,创建安全文明校园。航院"校园安全管理年"活动的要点主要有:以创建安全财会室、安全办公室(库房)、安全计算机室、安全实验室、安全学生宿舍("五安")为重点,认真落实"人防、技防、设施防"三位一体的防范措施;围绕校园中突出的消防、治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保卫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维护校园稳定;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落实长效管理。目前,航院已制定了部门自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三种形式的安全检查计划,认真落实了校园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如:在全院各班级中设立了安全员,要求每周对本班范围内的学生动态、教学生活设施、设备进行记录、检查、汇报;加强校园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学习与定期演练;在校园各区域配备、完善消防设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让学生重温有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增强学生纪律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五月底,航院召开了"校园安全管理年"活动第一阶段总结会议,院领导强调指出:当前各地校园中各种事故之所以多发不下,除了有一些客观原因之外,主要还是各级人员认识不到位、责任制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管理不到位。所以,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处理好学校安全工作与其它工作的关系,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将此项活动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创建优良校风学风工作等各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努力创建一个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江总书记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提出"要切实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我们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点是应该做到的,也必须做到。"我院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年"活动的目的正在于落实江总书记的这一指示。活动第一阶段查出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必须如期整改,使每一项措施都要得以落实。要突出学生安全的重点,抓好班级安全管理。消防方面,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构筑起消防安全防范体系;治安方面,要加强安全保卫和学生的思想教育。要提高师生发现、控制和处置问题的能力,增强校园的防控能力。只有在安全有序的环境下,学院才能更快、更好的向前发展。目前,航院的"校园安全管理年"活动正在稳步开展之中。

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论大学生安全意识的形成与成才 个人提要:本文论述可大学生的安全教育,从个人集体,人身和思想,理论和实际多个方面论述了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尤其是理论和实际,前者结合了新世纪,新中国的特点,后者则以农大本身为例。分析了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所应该注意的种种安全问题。 [关键词] 安全意识,大学生的成才 一、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随着高校改革开放深入,大学生的生活空间大大扩展,交流领域也不断拓宽。在校期间,他们除了进行正常的学习、生活外,还需要走出学校参加各种的社会实践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乏必要的社会生活知识,尤其是安全知识,势必会导致各种安全问题的发生。因此,加强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一)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首先,从国家面临的安全环境来看,当前我国面临的环境复杂多变,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境外敌对势力和间谍情报机构为达到分化、西化中国的目的,一方面利用各种渠道,以公开或秘密的方式,传播西方的政治和经济模式、价值观念以及腐朽的生活方式,培养和平演变的“内应力量”。另一方面采取金钱收买、物质利诱、色情勾引、出国担保等手段,或打着学术交流、参观访问、洽谈业务等幌子,刺探、套取、收买我国家和单位秘密。其次,大学生对国家安全也存在着种种模糊的认识。一是大学生对国家安全还停留在军事、战争、国防、领土、情报、间谍这样一些传统的、局部的认识上。当前,国家安全既包括国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国民安全等传统内容,也包括文化安全、科技安全、金融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新内容。因此,全方位理解国家安全有助于端正大学生的思想认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二是讲国家安全,大学生会自然联想到美国的中央情报局、联邦调查局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军队、警察身上,这种把国家安全等同于情报间谍活动的片面认识,使大学生不能自觉地把维护国家安全与自身的责任联系起来,或多或少地、有意无意地认为“国家安全与己无关”。三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国际地位与日俱增,和平环境使大学生自觉不自觉地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放松了警惕,淡化了安全意识,认为“对外开放无密可保”,“和平期间无间谍”等等。由于思想麻痹,造成国家的一些机密被泄露,更有甚者,个别经不起金钱、美色等种种诱惑,不惜丧失国格人格,出卖情报,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为惨痛深刻!总之,我国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安全形势,而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又相对薄弱,这就迫切需要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国家安全知识,树立新的国家安全观,既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二)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是高校治安形势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高校由过去的封闭型办学变为开放型办学,有一般教学、科研机构,变为教学、科研、生产、商贸等多元化的社会机构。当前高校管理方式社会化,办学形式多样化,学生结构复杂化,校园与社会相互交叉、相互渗透,校园治安形势日趋复杂严峻。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校园环境日趋社会化、复杂化。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高校由原来单一的教学封闭型转变为全方位、多功能、开放型的“小社会”,校园内不仅有教学区、生活区,有的还混杂家属区、居民区;不仅有教学、科研设施,还有工厂、公司、超市、书店、银行、邮局、医院、宾馆、浴室、饮食店、影剧院、歌舞厅等生活服务设施和机构。一所高校就像一个小县城。这种复杂的格局,客观上也给高校的安全造成诸多不利因素。社会上的一些不法之徒,时常窜入高校进行盗窃、抢劫、、行凶等流氓犯罪活动,有的甚至危害师生的人身安全,直接影响学校的安全稳定。二是大量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涌入校园,给学校的治安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冲击。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的形成,大量的外来人员来校务工、经商。由于这部分人文化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流动性较大,不易管理。因此,部分外来人员违法犯罪现象比较突出。据调查,高校外来人员引发的案件占高校刑事、治安案件的40%以上。有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余时间东逛西遛,惹是生非,寻衅滋事;有的以打工做掩护,盗窃学校公私财物;也有的聚众赌博、打架斗殴,严重扰乱了校园治安秩序。三是校区多而分散,交通安全存在较大的隐患。高校合并办学,打破了学校独门独院办学格局。由于校区分散,相邻校区间的人流、车流、物流互动,有的院(系)学生每天从甲校区到乙校区上课或去图书馆学习,形成了校区之间人员流动性增大,如果稍有疏忽,易发生交通事故。四是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日趋复杂。当前高校周边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引发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问题的消极因素仍然大量存在,侵害学校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治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据有关统计数据表明,高校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安全问题,大多数与学生有关。这些案(事)件的发生,不仅会给学生本身及家庭造成伤害,而且也会直接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严重时将危及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在社会治安形势严峻、高校周边治安环境复杂、校园治安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可以有效地减少和避免发生在大学生中的各种安全问题,从而起到维护高校安全和稳定的积极作用。(三)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的需要近年来,在校园内外发生了许多涉及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究其原因虽然各不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大多数当事学生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和自我保护意识,面对伤害不知所措。当前大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缺乏社会经验。当代大学生由于从小都是在父母和老师的呵护下长大,没有经受什么挫折,思想比较单纯,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和一些坏人坏事不能作理性的认识。由于缺乏社会经验,自我防范能力就相对比较弱,如缺乏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现金的经验,易于发生财物被盗;缺乏人际交往中的经验,容易上当。也有一些学生在受到不法侵害时,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轻而易举地被一些不法之徒欺或威逼利诱。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女大学生被拐卖、凌辱、残害的案件就是这方面的活生生的例子。二是缺乏安全防范意识。一些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问题,缺乏必要的重视和警惕,留下了种种影响安全的隐患。如人离不锁门、贵重物品不加妥善保管、随意丢放,导致钱物失窃;有的学生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在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吸烟乱扔烟头等,并由此造成各种安全事故。三是缺乏对社会消极因素的抵御能力。目前,我国正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改革开放时期,乘虚而入的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没落的生活方式,以及“一切向钱看”的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对那些涉世不深、阅历不广、缺乏社会经验、良莠不分的青年大学生来说具有极大的诱惑力。有的学生经不起这种诱惑,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了这些腐朽观念,如有些大学生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经受不住来自社会金钱和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的诱惑,从贪小便宜、小偷小摸而发展到大肆行窃,害人害己、危害社会,堕落成为社会的罪人;有些大学生在西方“性解放”及淫秽书刊、录像的影响下,奉行“青春不美,死了后悔”的人生哲学,在这种腐朽思想的支配下,便很快成为淫乱思想的俘虏。针对上述大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因此,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使广大学生提高警惕,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可以起到预防犯罪,减少发案的作用。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教育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教育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应与高校的一切教育活动相联系,应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相结合,但安全教育又有其自身特色和特定内容,从安全防范角度讲,大学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国家安全教育随着高校改革开放的深入,境外人员来高校参观访问、举办讲座、讲学、留学、科技合作等情况日益增多,使高校的国家安全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问题。为提高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使其能正确认识改革开放条件下隐蔽斗争的新形式和新特点,自觉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当前应重点抓好“三项教育”,强化“三种意识”。一是抓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校报等宣传舆论工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使每个学生认识到,国家安全是关系到国家存亡的大事,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和平稳定的建设环境,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每个大学生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二是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时,要联系中国近代史,联系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条线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激发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三是抓好保密教育,强化防范意识。保密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安全,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因此,学校要积极开展保密教育,增强大学生敌情观念和保密意识,使每个大学生在对外交往中能自觉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二)网络安全教育近几年来,网络经济迅速发展,进入网络领域的人越来越多,高校学生几乎人人涉足网络,虽然他们有驾驭网络的技能,但对维护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却知之甚少,网络安全防范意识相对淡薄。当前,高校校园网络受外来非法侵入现象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黄毒侵入,反动言论侵入,教唆犯罪侵入。针对上述这种情况,目前网络安全教育重点抓好这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网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学校要通过创办网络安全主页,对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进行及时的登载,这样既方便学生学习网络法律法规知识,同时,也使学生一进入网络首先能感受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氛围,在思想上形成一道能抵御外来反动、邪恶势力侵蚀的“防火墙”。二是积极开展“呼唤网络文明,净化网络环境”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倡网上道德,树立良好网上风气,摈弃不文明、不道德的网上行为,自觉抵制网上有害信息的侵蚀,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三是积极开展网上正面宣传教育活动,用科学的理论占领网络阵地。要教育大学生不登录反动网站,不看淫秽及内容低调的网页,不下载传播反动及煽动性信息,不在网上发表煽动性言论,对个人电子信箱中接收到的反动信件要自觉删除,保证不转发,不投递。实践证明,教育学生自觉抵制校园网上的有害信息,是防止校园网络遭受非法侵入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三)消防安全教育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招生数量的不断扩大,校园内人员密度相应增大,消防重点部位不断增多,消防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当前大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消防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有的学生遇到火灾发生时,惊慌失措,不知道如何报警,由于没有掌握简单救火常识,往往小火酿成大灾;也有的学生在火灾发生时,因缺乏自防自救的知识和能力,丧失了逃生的最佳时间,最终被火魔无情地吞噬。针对上述这些问题,如何加强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一是组织大学生学好消防法规,用好消防法规,提高依法治火的观念。要教育学生在平时学习、生活中,要严格按照消防法的原则和规定办事,自觉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二是要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灭火技能和火灾发生时逃生、自救、互救本领。学校可采用消防知识讲座、举办消防运动会、图片展览、演示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和不同情况下的逃生自救方法,进行模拟消防训练,让学生熟悉防火、灭火全过程,从而使他们熟练地掌握 “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减少火灾的发生。(四)防盗窃教育近几年来,由于受社会多种因素的影响,学生宿舍盗窃案件呈上升趋势,这不仅使学生遭受物质损失,而且直接影响到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针对当前学生宿舍盗窃犯罪上升的特点和原因,学校必须加强大学生安全防范教育,减少宿舍盗窃案件的发生。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治安防范意识。一般来说,防盗工程多注重人防、物防、技防。人防中最重要的是防盗意识的树立和增强,而防盗意识的确立和增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宣传教育工作的程度和广泛性。因此,学校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在思想上筑起牢固的安全防线。二是运用典型案例开展防盗窃教育。针对学生宿舍盗窃案件突出的严峻现实,通过看录像、案例分析等形式,积极开展防盗窃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盗观念,自觉落实各项防盗措施,堵塞防盗漏洞。三是建立治安通报制度。以“治安通报栏”或“治安简报”等形式,及时向学生通报学生宿舍失窃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四是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在宿舍内不存放大额现金,不擅自留宿外客,更不能丧失警惕,引狼入室。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更应提高警惕,随时进行询问,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五)交通安全教育当前,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强,主要体现在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缺乏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两个方面。如何有效的防范大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一是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交通法制观念。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了解在交通活动中,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周或交通安全月活动,从而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交通方针。通过交通安全教育,使广大学生相应地建立五个意识,即红绿灯意识、停车线意识、斑马线意识、靠右行意识、路权意识。形成人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局面。三是加强大学生的心理训练。心理训练的目的是提高大学生对交通情况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训练内容包括注意力、观察力和应变力,通过训练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使行车、走路集中精力,注意观察,遇到紧急情况下,可以作出迅速处理,从而遏制交通事故发生。(六)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近几年来,各高校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安全规章制度。如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校园治安管理制度等等。实践证明,这些安全规章制度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大学生的道德水准、思想觉悟、价值观念、自律意识千差万别,一些学生在学习、生活、教学实习、社会实践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造成个人或他人利益受到侵害。出现这些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学生对学校安全规章制度知之甚少,有的甚至一无所知;也有一些学生无视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有章不循,违反操作的结果。因此,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应注重对学生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提高学生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一是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使广大学生充分了解安全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不仅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逐步养成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要通过对安全规章制度考试、知识竞赛等形式,加深学生对安全规章制度的认识。要使学生认识到安全规章制度是多少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有些是总结事故教训,用血的代价换来的。如果为了自己省点力、省点事而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那就是对国家不负责任,对社会不负责任,对人民的生命财产不负责任,对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幸福不负责任。从而使学生懂得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是同校园安全与个人安全密切相关,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二是抓好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组织学生对本校或兄弟院校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讨论和剖析,使广大学生达成“遵章平安,违章出事”的共识,提高学生安全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行为。三是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查处各类违纪事件。学校对违章违纪的学生要进行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使违章人员及周围学生都受到教育,以促进规章制度的落实。(七)心理安全教育随着高教体制改革力度的加大,学校对学生的培养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必然对学生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等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使之感到心理有压力,表现为各种心理上的不适。诸如:焦虑、强迫、恐怖、抑郁、冷漠、固执、消沉、暴躁等等,情绪色彩十分强烈,如不加以积极疏导,极有可能导致各类安全问题。近几年来发生在学生中的自杀、打架斗殴、偷盗等行为,多数是由心理问题引起的。因此,学校要特别重视学生的心理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心态。一是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引进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保障学生安全的内在原因,健康的心理在很大程度上能杜绝心理性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对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应采取普遍教育和个别疏导相结合的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人际关系和谐教育、环境适应教育、健康人格教育、心理卫生知识教育、挫折应对教育以及心理疾病防治教育等内容。这对优化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预防心理疾病,促进人格全面发展与完善,有着十分重要作用。二是要把安全教育与心理咨询结合起来,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学校要通过开设心理门诊、心理信箱、心理热线电话等形式,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及时帮助咨询对象,减轻他们内心的紧张与压抑。同时,通过心理咨询对违纪行为或思想上有轻生苗头的学生进行及时疏导和教育,使学生在轻松氛围下,认识自己的错误,以达到心悦诚服,使教育真正发挥震撼心灵的力量和感化学生心灵的作用,使学生安全教育迈上新的台阶。(八)自我保护教育大学生在实际学习和生活中往往容易受到来自社会和内部的侵害,而当面临侵害威胁时,又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显得很懦弱。因此,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卫能力显得十分重要。如何加强大学生自我保护教育,一是要对大学生进行有关自我保护内容的法律知识教育,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教育学生在遇到不法侵害的威胁时,应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警,以求得他们的帮助。在遇到抢劫、强奸、行凶、杀人等不法侵害时,应大胆采取正当防卫来保护自己和他人。我国法律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当遭到不法侵害后,要教育学生应按照法律程序,依靠执法部门来处理,不能“私下了结”或“私设公堂”来处理。否则,就会出现先受害后违法,甚至犯罪的结局。二是教育学生邪不压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要教育学生临危不惧,不可惊慌失措,必须看到 “做贼心虚”是一切不法侵害人的共同特点。要大义凛然,以正压邪,从气势上压倒他,迫使不法侵害人停止侵害行为,进而将其抓获。如果不能抓获时,应记住不法侵害人的体型特征,为公安部门破案提供重要线索。对于体能较弱的学生,特别是女生,要引导他们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能“硬拼”,一定要沉着机智,善于动脑,巧于周旋,学会“智斗”,用自己的智慧来赢得呼救及报案机会。三、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途径和措施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既是时代的呼唤,也是素质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途径和措施。(一)切实提高对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目前,大学生安全教育还处于宣传教育阶段,远未达到有计划、有目标、规范化教育的层次,但安全教育决不是可有可无,可做可不做的事情。安全教育是维护大学生安全的一项基础教育,是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部分,是人才保障的根本教育,它始终是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发生学生安全事故,不仅仅是个别学生受到伤害的问题,还会牵动学生家长,波及其他学生的情绪,影响高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甚至还会影响到局部地区的社会稳定。因此,我们要把做好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到能否营造优良育人环境;能否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能否实现高校的教育培养目标这一高度来认识,时刻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教育力度,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教育。全员教育即学校各级要加强教职工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广大教职工系统地学习、掌握安全知识,只有教职工具备了安全知识,才能有效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否则,难以向学生普及安全常识。在教学上,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在有关课程和教学环节中由任课老师结合课程内容实施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在计算机课程中讲授有关计算机安全、网络安全方面的内容;在化学、物理等实验课讲授有关防火防爆方面的内容;在信息工程课程中讲授信息安全、系统安全等内容。在日常教育管理以及各种服务工作中,都必须结合安全方面的内容,适时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从而形成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共识和公众舆论,以利于安全教育与教学活动、课外实践以及管理和服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学生安全教育得到广泛而充分的重视。全面教育即安全教育不但要使学生掌握一般的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等方面常识,也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提高警惕,加强防范,珍爱生命,热爱生活,使安全教育真正融入德、智、体全面教育之中。全程教育即要求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安全教育要始终贯穿于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全过程中,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使学生安全地渡过大学生活时期。(二)安全教育要突出重点,注重教育效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既要全面展开,更要有重点的进行,做到点面结合,以点带面。一是抓重点人的安全教育。如对经常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要进行重点教育,防止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造成安全事故。要做好这项工作,不能满足于形式,更不能只往下灌输,而要讲效果,要能打动人心,让受教育者内心接受,做到入耳、入脑、入心。二是抓重点场所的安全教育。如对防火、防爆有一定要求的实验室,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又如在人群集中的活动场所,应教育学生文明礼貌,服从指挥,并注重观察场所周围环境和安全通道,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三是抓重点时期的安全教育。重点时期是指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特殊时期,在高校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时期的安全教育:一要加强新生入学时的安全教育。新生刚跨入大学校门时,由于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情况不熟悉,缺乏安全防范知识,不懂得如何自我保护,最容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因此,切实加强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增强新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这对于他们以后的大学生活,乃至以后人生道路上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二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教育。节假日期间学生思想容易放松,易发生财物被盗、火灾、食物中毒、溺水、车祸等事故。因而在此期间特别要强调安全问题,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三要加强学生外出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生离校之前的安全教育。由于这部分学生外出实习、社会实践以及毕业生外出找工作单位,脱离了学校管理人员的视线,如果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遇事考虑不周,也易发生各类事件。因此,学校切实加强重点时期的安全教育,防止各类事件的发生。参考文献[1]黄希庭主编.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咨询[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2]王智新,冯时林主编.论大学生法制教育[C].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出版社,2002.[3]蔡培元.从安全需要的变化中寻求对策[J].保卫学研究,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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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点拨:可从大学生安全教育的目的、意义等方面来写,例文如下:

实施全面素质教育,提高女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培养高素质的合格人才是高等学校教书育人的根本任务。伴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校教育逐渐向素质教育转变,而对大学生的安全素质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女大学生知识结构不平衡、能力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依然十分严重。由于女大学生特定的性格特点、年龄结构、生活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决定了她们必然面临诸多安全问题的困扰。安全素质包括安全科学文化素质和伦理道德素质,每一位女大学生都应当具有最基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在全面提高女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今天,不仅要求女大学生具备完善的知识体系,而且要具备较完整的能力结构,缺乏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安全技能的女大学生已不符合全面发展的需要。因此女大学生安全教育问题已成为其综合素质提升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内容。

贯彻教育兴国方针,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社会的急速转型,曾被誉为“象牙之塔”的高校也在不断接触社会、融入社会。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导致社会竞争日趋激烈,极大增加了社会就业压力,一些新的潜在的危险因素也在威胁着女大学生的身心安全。

而大学院校作为我国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摇篮,也是一些不法分子的主要瞄准目标之一,加之女生受到性别、性格弱点、身体力量等因素的影响处于相对弱势的群体,致使在校女大学生的人身、财产侵害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女大学生安全教育问题得到了国家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新时期做好女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是社会治安稳定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

也可选择以下内容:

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日趋复杂,社会上各种社会问题,校园内都有可能发生,例如,暴力事件、偷窃事件,甚至由于心理问题导致的自杀等等问题。

这些触目惊心的事实以及各种威胁安全因素的存在警示我们,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已面临新的挑战,如何加强女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危机管理已成为稳定高校治安形势的重要内容之一。

也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和难点。所以,必须加强女大学生安全教育,从而为高素质、高技能型社会人才的培养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辖区治安毕业论文

当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 经验 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 工作 总结 。下面是我给大家精心挑选的工作总结,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辖区治安工作总结篇一

__年上半年,我委围绕“__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__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责任书 ”,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能力,逐步建立了有效的综治工作管理机制,现对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到位,有部署、有检查

建立了委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长由黄舸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担任,副组长由王辉副主任作为直接责任人担任,各委属单位和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任由黄泽春担任,联络员为范喜敏。实行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领导机制,健全了综治工作组织网络,及时制订了本年度具体实施计划;根据计划安排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综治平安工作纳入委工作目标考核。实现了综治、平安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及时制订和完善了公共设施管理、财务安全管理、消防、治安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台帐、专人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平安质态,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组织机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案件或事件。

二、宣传到位,有意识、有氛围

我委全面加强了对干部职工党的__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教育 、反腐倡廉教育,法制教育和内部 规章制度 教育,不断提高大家的为人民服务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充分利用宣传栏向干部职工宣传“平安__”知识,通过张贴 标语 、散发宣传提纲等营造舆论氛围。利用每周的全委例会学习时间,开展专题讲座,明确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传授治安防范常识,形成人人参与、支持综治活动的氛围。

三、防范到位,有制度、有 措施

在单位内部建立健全值班守护制度、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制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涉外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等项制度,并建立相应台帐,落实管理措施。在财会室、档案室等重要部位设有防盗门窗等安保装置。另外我委还注重节假日安全管理,在 元旦 、 春节 、“五一”、端午等重大节日,都能及时安排好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不间断值班。做到禁毒工作长抓不懈,警钟长鸣,教育干部克服存在的“无毒可铲、无毒可禁”的麻痹大意思想。

四、资金到位,有保障、有安排

对于综治工作,我委相当重视,__年安排320万用于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二期)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有治安管理、综合考评评估、群众安全感调查、综治培训、社会风险评估、日常办公、天网巡防、民情互动、数字网络、移动办公、服务网站、数据信息功能提示等13大模块。

五、帮扶到位,有调查,有落实

按照市委的部署,我委今年继续开展“综治干部下基层、服务管理创平安”活动的帮扶联系点为龙塘镇新民村委会。年初我委制定了《关于开展“综治干部下基层、服务管理创平安”工作 实施方案 》;分管领导戴明光3

月份带队到新民村委会调查了解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并即时与村行沟通,第一时间了解村委辖区内的信息,针 对联 系点可能出现的集体上访、安全事故、暴力犯罪等群体性事件,及时与联系点进行联合办公,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化解社会突出矛盾。今年上半年,新民村委会辖区内未出现重大的突发事件与群体性上访事件。我委拟于近期再通过实地考察调研,帮助新民村解决实际问题。

今年上半年,全委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无不安定因素,无群体性集访事件,单位内部无火灾事故,无重大伤亡事故。为建设“平安__”做出了贡献。

辖区治安工作总结篇二

20__年是__之年,也是改革开放__周年,根据镇党委、政府年初分工,我作为分管政法第一责任人,一直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这一宗旨,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区综治的领导下,紧紧围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部署,以建设平安双溪、和谐双溪为目标,以平安创建为载体,强化齐抓共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加强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社会持续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为实现咸安经济社会新一轮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一主要工作任务,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并形成自己特色,取得一定成绩。现将本人履行201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汇报如下:

当今社会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的不相融,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上访案件增加,保平安工作是各级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保平安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中,作为主要任务抓,做到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 其它 成员具体抓的格局,达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为了确保我镇综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落实。

一、精心部署,健全机制,强化责任。

1、建立领导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键在领导,责任也在领导。

镇、村(居)分别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专班,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由我本人任组长,党委委员陈志同志任副组长,正科级干部孙天水,副科级干部黄树林、派出所所长黄顺安、司法所所长廖俊、法庭庭长李建宁任副组长,卢伟、饶辉回、万爱莲为成员的十人工作专班。

2、创建工作例会制。每月召开一次镇综治委成员、村(居)治调主任工作例会,传达精神,了解情况,商讨工作,交流经验。

3、建立矛盾排查化解机制。镇干部包线,包村,村干部包组,坚持半月一次排查,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跨村、跨区域的矛盾由镇综治办牵头解决。

4、完善经费预算机制。我镇地域广、地形复杂、人口多,为确保综治工作落到实处,年初镇综治委研究,全年所需正常经费16。72万元报镇政府已批准。有力地保证了综治工作顺利开展。

5、创新督办追究机制。任何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案件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跟踪督办,如不处理,不落实,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把综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直接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具体抓,其他领导齐心协力配合抓的领导机制。把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领导、单位和个人,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

6、坚持一票否决制。年初,我镇对村,村对组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坚持每季度进行抽查,半年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造成民转刑或恶性群众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年终评比最后一名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加强认识,深入宣传,开创平安创建新局面。

1、加强领导。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快经济发展,推进依法治镇,维护和促进社会安定、稳定的现实需要。切实把综治工作摆上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成立镇、村(居)相应组织,签订责任状,加强对普法和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

2、制订工作规划。按照市区两级有关精神,统一镇、村(居)干部认识,强化“保一方平安”重大政治责任意识,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订好详细的工作规划,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地开展各项工作。

3、广泛宣传。通过利用广播、电视、标语、专栏进行宣传(广播电视节目8次,标语360条,专栏18期,印发宣传资料3。2万份);通过教育企业阵地进行讲座(教育4次,企业2次),主要内容《预少年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通过村组群众会,宣传普法,平安创建意义,作用及相关法律,达到全体农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并积极投入这一活动中。

4、培训骨干。一年来,镇政府通过召开镇干部、全体村干部、部门负责人会议,宣讲法律和有关工作秩序与措施,增强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在实际工作中依法办事。

5、加强平安创建工作巩固提高,争取“平安家庭”户达90%以上。

三、加强民防民调,确保一方平安。

1、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重点抓预防,定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全镇共发生矛盾纠纷101起,已调处97起,其中镇级调处55起,村级调处42起。

2、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镇干部包村包线,村干部包组,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3、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以人为本”原则,结合乡情、民情,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纠纷。

4、搞好边界联防联调,睦邻周边关系,全年共计调处纠纷5起。

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1、严厉打击“地下六全彩”和聚众赌博等违法行为,半年共发生刑事案件36起,破22起,行政刑事拘留22人,逮捕2人,取保3人,待处2人;治安案件18起,查处18起;参与化解矛盾纠纷34起。

2、严厉打击“flg”等反动__组织,加强对“flg”人员的跟踪管理。销毁镇外流入之“flg”人员张贴反动传单30余份。

3、突出治安防控重点,构建治安防控体系。一是加强治安巡逻队伍建设,提高治安防范能力。二是深化村、企共建治安联防活动,确保村、企周边治安稳定。

4、重视 安全生产 ,加强监督管理。我镇把确保安全生产作为综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公安干警实行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管理中突出了工、场企业、建筑业、学校、公共场所、饮食卫生、农药、火工材料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止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和流动人口的帮助及管理。

6、加大治安巡逻检查力度,开展了对企业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活动。

一年来,本人作为全镇维护社会稳定和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恪尽职守,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离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离上级和人民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扩大,社会体制转型进一步加剧,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深入,各种不稳定因素还将不同程度存在,维护稳定及综合治理的任务还很艰巨繁重。今后,我将一如既往,时刻不忘维护稳定的意识,时刻不放松维护稳定的弦,时刻不懈怠维护稳定的责任,为建设好“创业双溪、和谐双溪、魅力双溪”提供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而努力、奋斗!

辖区治安工作总结篇三

20__年以来,在单位党组织和其他领导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201_年两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的推动了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和进行。在单位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单位的整体工作运行良好。现将今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认真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文件,不断地用知识充实自己,使个人的工作能力水平大大提高。只要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政策、新文件出台,都及时组织人员学习,确保工作不失误。在工作中,从不言苦,尽职尽责的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把维护稳定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企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做到每季度召开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每一阶段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亲自抓,具体协调解决问题;

二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两个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尤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范畴,做到同布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

三是明确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四是强化对各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分析、预测、从思想上、工作上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和隐患采取早发现、早处置,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人员措施三到位;四是设立意见箱,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配齐、配全各类办公用品,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达到工作有制度,经费有保障。五是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制,及时化解了各类不安定因素。

二、强化服务意识,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矛盾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消除隐患。针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分段解决”的 口号 ,对原有的一些工作制度作了修改,建立健全了目标管理责任制,重大案事件追究制,一票否决权制等一系列制度,使市场管理人员做到了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因为管理措施得力,人民群众对卷烟专卖工作满意度大大提高,消费投诉明显下降,近几年来市局(公司)在卷烟市场管理工作上没有出现执行政策上的偏差而引起不稳定事件,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好评,确保了社会治安稳定。

三、积极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维护社会秩序和企业稳定。

只有强化为职工服务为消费者服务的意识,才能化解纠纷消除隐患,才能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企业实际的治安状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思路。建立以意见箱收集问题,办公室处理问题,市局领导班子具体过问问题,基层及时化解问题的网络体系,限度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在今年公司竞聘上岗过程中,及时与职工沟通联系,多次深入基层、千方百计解决基层各种困难,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听取各部门的汇报,做好开导工作,积极宣传《信访条例》法律法规,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化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

四、狠抓人防、物防、技防,努力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针对一个时期家属院内自行车盗窃案件频发状况,组织综治小组成员详细研究对策,采取许多有效措施。一是要求保安人员做好看家护院工作,加强对院内、周边及办公楼的巡逻和保卫,要求职工上下班关好门窗,自行车一律停放进车棚,夜间12点准时锁大门。

二是在单位办公楼、卷烟库房等重点部位安装了防盗报警装置和防护栏、防盗门。三是配备了灭火器,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使职工掌握必备的消防知识。正是采取了以上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了治安事件的发生,职工能够安心工作,群众有了一个良好生活环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和维护,在取得阶段性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存在忧患意识,相信在单位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参与下,我们一定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全面小康社会的开展进献一份力量。

辖区治安工作总结篇四

根__综治办[20__]__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3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年来,我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稳、平安建立等各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房管局年初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工作计划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县综治委的决策部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要求,结合房地产管理工作实际,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取得了必须的成绩。

1、领导重视,用心推进。全局社会管理综治工作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与各股站所室签订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职责书,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切实增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思想认识,加强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构成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的格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年初制定了房管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活动工作计划、综治宣传日工作计划,安排部署房管系统全年社会治安、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综治工作,结合有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具体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落实。

2、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突出做好重点部位的“四防”工作。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狠抓落实,完善物管小区和机关单位内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广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人防、物防和技防设施,提高了物业服务水平,落实了物管小区和机关单位的治安防范措施。办公楼、大院和各物管小区都有专、兼职人员值班。及时开展了社会管理综治工作大检查,排查矛盾纠纷、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加以调处和整改,高度重视直管公房防火和房屋安全工作,构成了日常检查和雨季、灾害性天气、节假日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职责制和信访接待日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和目标职责制,针对排查的信访突出问题,认真开展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稳定群众思想,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化解各种 热点 、难点问题矛盾,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阶段。同时按质按量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类信访事项。今年以来,共办理信访案件13件。落实信访职责制和初信初访首问职责制,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力而造成重大信访事件的发生。

4、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意见》、县综治委《关于印发黟县2013年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认真开展了流动人口集中排查工作,全县共排查直管公房330户、保障性住房950户,落实了治安职责,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以房管人”工作制度,防止因漏管失控而发生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

5、进一步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单位、平安住宅小区和平安重点工程建立活动,进一步夯实了平安建设工作基础,提高平安建立的质量和水平,深入开展涉及重点工程建设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多种形式的建立活动,创新平安建设工作措施和 方法 。大力开展平安住宅小区建设,完善考评标准,把新建小区作为建立平安住宅小区建设的重点,努力提升平安建立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6、加强社会管理综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_氛围。以建设“平安黟县”为主题,大力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牢固树立知法守法思想,狠抓年度普法工作的落实,努力营造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良好的宣传氛围,加大社会管理综治工作的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_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平,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努力提升工作潜力和工作水平。

下一步,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继续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局的特点和实际,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全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

辖区治安工作总结篇五

在县委、县政府、县综治办的直接指导下,社区的“平安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市、县“平安建设”的精神,以社区安定、稳定为目标,抓好社区的治安防范、帮教、调解、普法等工作,规范目标管理,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保一方平安,现将平安建设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加强班子建设,落实工作责任

上半年社区党政领导班将平安建设工作当作社区头等重要工作来抓,社区进一步加强了对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社区主要领导成员高度重视亲自抓,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每月每季社区工作的重要议程,使班子的成员都认识到平安建设工作既是我们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工作职责,也是符合社区安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利益,我们采取分片包干的工作方式,社区治安主任抓重点片区的治保会工作,做到平安工作落实到每位责任人。

二、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力度

我们用专刊、专栏、简报、图片宣传形式使平安建设工作家喻户晓。利用“警务工作在社区”的宣传于每周周末向居民群众发放“平安建设”的各类宣传页近1000份、使更多的社区居民懂得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今年3月16日社区治保会带领居民,保安人员参加了在南大街举办的综治宣传活动,约有500多社区居民、群众观看50余面的宣传工作版面。社区书记武凯山等工作人员向现场居民群众发放“禁毒”、“治安防范”、“消防”等宣传材料近500份。群众的参与率有较大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

三、加强防范的基础工作

我们在社区主要单位的各个门卫岗亭,辖区的主要路段实行24小时值勤制度。每月定期组织保安人员的学习培训。以提高保安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自二月份以来,我们配备了专项治安巡逻员,对辖区的主要道路等实行防范宣传广播,以增强居民群众对防范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社区的监控设备,昼夜监视人员往来情况。坚持社区民警和主任、副主任及其他治保人员轮流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今年3月份以来,辖区发案率比去年同期上升较多,我们已专门召开3场案情分析会,找差距,定措施,整顿保安队伍,加强薄弱地段,易发片区的防范工作,群众较为满意。

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和做好帮教工作

我们继续健全的调解三级网络,由司法所所长常兴负责调委会主要工作,其他委员负责二级调解。各中心户长负责各自的调解信息。我们坚持每月召开“调解工作分析研讨会”,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化解矛盾纠纷,我们坚持遇事做好双方思想工作,坚持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上半年,我们对“两劳释放人员”和“_ ”练习者及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坚持定期每月上门走访,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使他们不再走上犯罪之路。

五、抓流动人口的管理

建立健全外口协管站,配备专人管理我们从规范管理租赁房屋入手。加大对外来人员的登记报备工作。人来建卡,人离消卡,并与出租户签定租赁责任书,落实的治安责任。

六、扎扎实实做好防火工作,防患于未然

我们坚持通过街道组长向居民发放“家庭防火宣传”资料达近1800多份。我们共出动98人次对辖区的130多家餐饮业、娱乐场所、木屋区和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发送整改 通知书 ,为木屋毗邻区的住户,我们列表专项整治其防火安全工作促进了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社区的平安建设工作,情系千家万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居民百姓寄以的期望。在即将到来的2017年,我们将继续努力克服困难,扎扎实实地开展各项防范措施,使发案率继续降下来,让社区居民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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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提高公安战斗力的途径与方法 摘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越来越重视,都把社会治安作为投资和发展环境的重要方面。在人财物大流动的格局下,破案打击、抓捕犯罪的难度不断增加,无打不安,无防不稳,170万公安民警担负着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警力的瓶颈已日益显现,如何在现有的警力中充分挖掘潜力,提高公安战斗力成为各级公安机关迫在眉睫的任务。本文研究的目的,旨在于通过对公安机关现状的分析及对策的探讨,为正在进行的警务模式改革提供参考。 本文根据本人在基层工作的多年经验以及对公安工作的思考,就公安机关战斗力制约要素进行了充分阐述。通过本文的探析,我们认识到,要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必须通过提高公安民警素质、大力推广和加强绩效考核的激励机制、科学整合现有警力,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方面解决,从而提高驾驭和控制社会治安的能力,保证社会政治、治安的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 试论提高公安战斗力的途径与方法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越来越重视,都把社会治安作为投资和发展环境的重要方面。新时期,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政治、治安稳定的繁重任务,一手抓打击,一手抓稳定,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成为当前要务。中国刚刚加入WTO,我们还要抓好服务,入世的根本目的是参与以公平有序、自由竞争为基础的全球市场体系,要求政府在确保法律透明度、统一法律实施等方面履行承诺,作为执法部门,中国警方将在以全球化为背景的舞台上表演。中国警察不仅需要调整几十年积累下来的工作模式和警务观念,还要在角色转变之后,探索新的警务体系,为世界警务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170万公安民警担负着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警力的瓶颈已日益显现,如何在现有的警力中充分挖掘潜力,提高公安战斗力成为各级公安机关迫在眉睫的任务。多年来,我一直在基层工作,对基层警务制度有着很深的感触,对民警工作、学习、生活有着最直观的了解,本文将就如何提高基层民警战斗力作肤浅探讨: 一、派出所民警工作现状 1、少部分民警的素质与派出所要求的高素质之间有一定差异。 派出所改革中要求民警“一警多能,一警多用”,刑侦民警担负打击犯罪,的要务,社区民警需要“沉”在责任区之中,处理自己责任区内发生的方方面面的事情,工作内容纷繁复杂,是责任区内的“多面手”,因此对民警素质要求很高。如果在配备责任区警力时,搭配不够恰当,势必会影响到该责任区的工作效率和成绩。另外少部分责任区民警可能由于年龄、知识结构、工作能力等多方面问题,分管工作中不能胜任全部工作,着手于办理案件、处理纠纷、布置耳目、上报信息、防范管理尤其是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等工作时感到力不从心,自身工作压力很大。 2、派出所民警普遍存的超负荷工作现象。 超负荷劳动在公安机关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基层派出所民警更是如此。国家规定公务员的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基层派出所中,即使是工作较为规律的内勤也在70小时以上,至于责任区民警加夜班、双休日不休息更是常事,据不完全统计,基层派出所民警年均200余天在所加班。大量的中心工作、阶段性、特急性工作与不确定的工作时间,使我们的民警长期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状态,由此带来的健康问题也影响了工作质量。当然,超负荷工作除了我们公安工作自身性质决定的原因之外,还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个别民警个人效率不高,需加班才能完成任务;另一方面是有些工作事先在警力调配、警力使用上没有很好规划,牵制了一定的警力。 人民警察的素质是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关健因素之一,也是体现公安机关作风最基本的因素,人民警察的素质直接影响整个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因而要提高公安战斗力首要问题是狠抓队伍的素质建设,向素质要战斗力。 二、狠抓各项教育机制的运行 1、以德育警。加强民警思想教育,教育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做到以德治身、以德树威。同时开展多方位的谈心家访活动,了解民警思想动态,把握民警思想脉搏,确立对症下药机制,同时了解民警的家庭实际困难,并积极帮助解决,保证民警以健康的心态面对每一天的工作、学习、生活。 2、分类培训。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地加强民警专业技能培训,不搞千篇一律,进一步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和实用性,使民警能学以致用。 3、逢进、晋必训制。严格进人机制,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从源头上保证队伍的高素质,从源头上把住进入、从警的质量,组织新民警进行系统地学习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以及各种法律法规,保证新民警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实战技能,投入公安工作。本着“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凡初次上岗的民警都必须参加专业训练,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晋升警衔民警参加相关培训,以更新知识,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工作内容。 二、从严治警,从优待警 公安队伍是一支纪律化队伍,队伍管理首先要严字当头,具体实施中以《内务条令》为切入口,下大力气抓好从严管理,用制度来规范民警的言行举止,改善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和服务水平。其次凝聚警心才能激发队伍活力,有活力才有创造力,公安工作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只能激发出了全体人员的创造力后,整个集体才能形成战斗力,做到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才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同时从优待警也解决了各位民警的后顾之忧,不至于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1、大力推进休假制度,建立民警健康档案。现在各基层单位的民警是超负荷运作,到最后往往是民警成批成次地病倒,造成了工作的盲区;再者,我们所要的是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而不是一支疲劳之师,列宁同志说:“不会休息的人也不会工作”,拥有健康的体魄、饱满的精神的队伍才是一支威武之师,所以要合理安排工作,科学进行警力配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证民警的休假、休息,让民警有时间调整一下疲惫的身心,用饱满的精神投入到新一期的工作。同时基层民警基本上都是疾病缠身,建立一份健康档案有其必要性也有其实用性,可以每年进行二次全面体格检查,及时了解民警身体状况,合理安排治疗,避免小病拖成大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建立优抚制度。建立“三个一”制度,即一个基金、一份档案、一项联系制度。“一个基金”是指建立立功创模基金,对有功人员实行物质奖励,定期或不定期发放奖金。“一份档案”是指建立功模人员、英烈、遗属、特困民警及家属的档案,每年定期走访慰问并发放慰问金、补助金,帮助解决生活上的问题,解决他们后顾之忧。“一项联系制度”是指建立领导与功模人员、英烈、遗属、特困民警及家属的挂钩联系制度,由领导“一对一”进行扶助,对他们的生活、工作、待遇等给予关心和帮助。同时加大优抚力度,对伤残民警、有功人员(特别是牺牲民警)都能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特别抚恤,使民警及其家属能尽快得到优抚。 三、大力推广和加强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形成了以竞争、激励为特色的目标管理体系,经过量化后,形成符合目标管理要求的绩效考核机制,对于绩效考核,无论是派出所的领导还是普通民警都认为很有必要,对此持欢迎态度。绩效考核形成了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环境,通过以考核与物质利益挂钩的方法,奖勤罚懒,激发民警的上进心,形成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先进的良好竞争氛围。 1、长期以来,由于公安工作的社会性较强,工作的量化难度大,民警工作的数量、质量不能得到很好的反映。实行考核,明确了工作的绩效标准,使相同岗位之间有了对比;通过考核,使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凸显,有利于相互学习,激励后进。 2、派出所的管理有章可循,日渐规范,对于提高队伍管理水平大有裨益。由于各个工作岗位有了明确的目标责任,每个人对自己岗位都有了更为清醒的认识,在激发个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方面发挥了良好的效用。 3、民警绩效考核的实施,在各派出所形成了"工作-考核-再努力工作"的良性循环局面和长效动力机制,促进了民警工作;通过对考核结果运用奖优罚劣,将民警职务行为导向了组织期望的方向,有利于组织合力的形成与加强;“后进民警"的设立,改变了往日只评优,不评劣的倾向,增加后进赶先进的动力,有力地激励了处于中间层次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先进更先进。 但是,现有的民警绩效考核大部分是针对民警个人而言的,许多公安工作都是合作性、团队性非常强的,所以有必要设立相应的指标考核派出所工作的整体,引导民警自觉加强工作中的合作意识,培养民警的集体感。设立整体性工作的考核指标,可以使局机关注意派出所工作产出的整体效果,更容易评价派出所部门的工作情况;也可以使派出所长自觉加强对于派出所整体的管理,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工作质量,从而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 另外,考核实行至今,有些民警的积极性已被很好得调动,也有些民警对于指定责任区的作法存在异议,我们可以考虑实行责任区竞争选择的制度。在选择前,将各个责任区的地域特征、范围大小、工作基础、拟订目标等情况说明,并根据管理的难易程度分类,各类完成目标的奖励亦不相同。然后由民警以类似“招标”的形式自由选择。在规定的考核期限到来后,对责任区民警的工作进行评价。完成预定任务的奖励,未能完成任务的处罚。通过设立这种机制,使民警的工作更具平等性与自觉性,充分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派出所管理的效果。 四、科学整合现有警力,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在人财物大流动的格局下,破案打击、抓捕犯罪的难度不断增加,无打不安,无防不稳,如何保证社会治安的稳定,提高驾驭和控制社会治安的能力,这必然要求警力的投入,如何在有限的警力资源内挖掘潜力,这就要在向素质要警力的同时,我们还要向机制要警力。公安工作如何做到以低投入收到更大的工作效益和社会效益,以稳定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服务促进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经过多年的实践经验表明,全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当前公安机关的明智选择。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以提高治安控制能力为目标,按照各个地区的治安规律和特点,科学整合各种治安防控资源,明确各警种各部门在防控责任区内的职责任务,依靠人防、技防、物防和意识防等各种有效载体,通过协同配合、相互策应、整体作战,实现打防控一体化的系统工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对各种防控资源的有效整合,打防并举、以防为主是辩证的统一,打击犯罪可以遏制案件的发生,而防范控制则可以减少案件的发生,并可以提供线索人头,为打击破案服务,形成公安工作的良性循环,从而减轻辖区整体的防控压力,跳出“发案-破案-再发案-再破案”,民警疲于破案的怪圈,提高了社会面的“见警率”、“管事率”和快速反应能力,为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社会稳定”总体目标提供了有效载体。 1、优势互补,有机整合,捆绑作战,形成合力。 多年以来,我们一直有“重打击、轻防范”的弊端,造成刑侦民警忙打击,边打边冒;社区民警搞防范,无所适从,从一定程度上造成警力浪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以来,对社区民警就社区民警五项职责进行了具体分工与要求,并在不断的探索中完成了可行性论证,形成了以社区民警为主导的社区防范队伍。刑侦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打击破案,要紧抓破案不放,同时利用破案为社区服务,找准刑侦工作与社区工作的契合点,形成以破案为龙头的防范工作,整个工作进入良性循环后,理顺刑侦警组与社区警组关系,通过提高警组工作效率,参加派出所日常值班工作,切实解决派出所警力不足的问题,使更多的警力下沉到社区,加大社区的防范力度,从另一个层面上减轻刑侦工作负担,完成互为促进的良性循环。 刑侦、社区工作有共同的立足点:基础工作,刑侦、社区工作的基础工和形成一张互相交错的网,但以前这张网没有沟通,没有形成结点,存在工作上的盲区,这就给犯罪留下了可乘之机,造成防范漏洞。要真正地防控辖区治安,就要求这两张交错的网形成结点,信息互补、资源共享,刑侦民警提供案件信息,发案动态,为防范提供针对性建议,社区民警通过防范提供案件线索,为打击破案提供人头、线索,从而实现公安工作由被动走向主动的转变,解决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传统救火式工作方法,完成由案到人到由人到案的破案模式转变,变被动守候为主动出击。同时在沟通中完善,在互补中互利,从而提纲挈领,全面防范。 单兵作战力量有限,只有诸警种协同配合,才能真正完成全面防控辖区的任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以来,我所积极探索新思路,采用了挂钩责任区的形式完成刑侦民警与社区民警的捆绑作战。自2002年10月份,我所在的长安派出所积极调整派出所勤务制度,形成了两班制、弹性工作制相结合的勤务制度,并将刑侦民警直接挂钩到各警务站,定时、定点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并及时分析通报辖区治安状况,与社区民警相互合作,形成合力。这样一来,刑侦民警进一步了解了辖区情况,社区民警也做到了辖区发案情况了如指掌,避免了盲目防范,双方相互促进,有机组合,大大提高了各警务站战斗力,从而提升了整个派出所的战斗力。 2、全面整合民力资源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人民群众是我们做好公安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的力量源泉。广大社区党员、干部、青年团员、治安积极分子都是社区防范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推进警务工作的社会化,把民力吸收到警方的专门工作中来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核心内容,也是解决警力缺口的有效方法。 整合民力,发挥群众在治安防范工作中的作用,必须有一定的形式,把松散的群众紧密地组织起来,除开展社区防范宣传、义务护院护弄等传统防范活动外,还可以充分发挥治安志愿者年龄身体条件好、整体素质较高的优势,结合他们的职业特点和作息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法律咨询、义务巡逻、便民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各自的特长。同时,对治安志愿者中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充分激发治安志愿者的荣誉感,增强治安志愿者队伍的凝聚力,使治安志愿者真正面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解决警力的供需矛盾。

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思考措施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在服务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二)执法难度大。1、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某年5月26日,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审议《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时,专门就是否取消有关“暂扣物品”的相关条款进行单项表决,最终删除了建议表决稿中“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内容;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仅设置了实施罚款和责令清理、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2、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动态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第三,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15起。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三)执法环境差。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 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二、对策建议(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三)坚持疏堵结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很难根本杜绝。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和接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这就要求管理者要从现阶段城市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经济状况出发,研究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办法。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来处理,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1、区分行业:如将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开展“送市场、送方便”等活动,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进行管理。对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占道卖盒饭等则坚取缔。2、区分区域和地点:如在人口众多,农贸市场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设置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引导游动摊贩进场经营。在小区里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公共广告栏,疏导小广告,减少管理工作量。3、区分时间:针对早点、夜市等饮食摊群卫生状况差、出摊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疏导管理的办法,按照统一开市、闭市时间等“8个统一”的要求,对城区早点、夜市进行定点规范,既可兼顾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缓解执法人员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1、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2、加大对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城管执法出发,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卖点,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城管动态,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3、强化市民教育。要在群众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城市的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宣传“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的观念,促使广大群众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环境,理解城管,重视城管,实现全民参与、齐抓共管。

警校治安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初探”(之一)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下称《准则》),对于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它既是一个独立的警种,又是人民法院内部的一个部门;它既要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又要完成自己的业务工作和业务训练;既要接触案件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又要为法院内部其他人员服务。因此,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与法官职业道德,既有内在的联系,又有具体内容上的区别。 当前,人民法院加大改革步伐,致力于建设一支精英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新的形势对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于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那么,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有哪些基本要求呢?根据司法警察自身职业特点,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应有以下5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忠于职守、服务审判、公正执法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组织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是法官和其他法院干部所不可替代的。司法警察应当热爱这个职业,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职业操守。司法警察还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这就要求每个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不怕艰险、勇于献身的精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基本职责,是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服务审判应作为法警工作的指导思想,体现在职业道德规范中,司法警察应当具有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司法警察职业活动的主要形式,是依法执行各项警务,从事执法活动,公平和正义应当成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理念。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司法机关的公正和权威,既是司法警察的职责要求,也是其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二、规范执勤、保障诉讼、注重效率 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主要是提押、值庭、临时看管、送达诉讼文书、执行死刑和协助民事执行等,这些工作大多是依照有关程序法的规定,进行规范性的操作。因此,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熟悉与警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并使之形成一种职业修养和职业习惯。司法警察没有裁判权和决定权,在履行职务中往往是根据法官的指令行事,为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警察应充分尊重法官对案件的裁判和决定权,不得随意发表对案件处理的看法,更不得泄露具体案情。同时,应注意在诉讼程序上与法官协调配合,完成送达、提押、值庭、执行等工作,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注重效率,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和法官安排,及时、有效、审慎、适当地完成保障工作。 三、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 这一基本要求是司法警察职业特点决定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带有武装性质的组织,实行单独序列、编队管理、双重领导,其组织管理和职务行为,体现出一定程度的军事化并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而且还面临着各种复杂的不确定的突发情况。所以,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对于司法警察来说尤其重要,这是司法警察履行特定职责的必然要求。这一基本要求体现在职业道德上,就必须有高度的依法办事意识和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特别是执行重要警务或者遇到重大情况,必须听从指挥,不可擅自行事;在处置突发性事件中,要注意协调配合,发扬团队精神。 四、注重仪表、文明礼貌、方便群众 司法警察是一种面对社会公众的职业,其职业活动反映人民法院的作风形象,也体现了司法警察自身的文化修养和道德水准。司法警察在日常警务活动中,要与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群众打交道,有时甚至会遇到一些很难处理的棘手问题。因此,司法警察在执勤中,要注意警容严整,按照规定着装并佩戴警种、警号、警衔标志,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接待旁听人员和来访群众时应谦虚热情、慎重处事,防止简单粗暴、推诿搪塞、敷衍了事;即使遇到一些不讲道理、不听劝阻的人和事,也要态度冷静,保持有理有节,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司法警察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必须按照司法理念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充分尊重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的诉权,并保障其人权,以维护人民法院公正、文明的形象。 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清正廉洁 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司法警察应当像法官一样清正廉洁,在行使职务活动中必须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腐蚀,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 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约束机制,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职业实践活动中,通过道德评价、道德规范、道德教育、道德修养和道德监督等途径建立起来的。要使司法警察队伍真正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约束机制,还需要研究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学习教育、自我修养和制度监督等方面的内容和问题。 职业道德的教育和监督,是形成职业道德约束机制的外部条件;职业道德的自我修养,是形成职业道德约束机制的内在动力。为了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最高法院要求全国法院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一项主题教育。在司法警察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是加强法警队伍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教育的内容,要以《准则》为基本依据,并突出法警工作的特点,加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从当前法警队伍职业道德现状看,应重点抓好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理念、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风范教育。 职业道德约束机制的形成,还需要实施有效的监督。要把职业道德教育与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在对司法警察进行目标管理考核中,应增加“职业道德”的项目,并把这一内容放在重要位置,使之制度化、经常化,从而建立全面、系统的司法警察职业道德考核监督机制。 [毕业论文]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初探”(之二)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和完善法官职业道德标准,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准则》不仅是法官职业道德的操守和规范,也是全体法院干部包括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参照标准。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是为人民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 作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一个重要部门,司法警察的性质和所担负的任务,决定其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的行政人员和法警,参照执行本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文结合法警工作特点和《准则》基本要求,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有关问题作一些初步探讨。 一、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 大家知道,所谓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由于一定的职业要求和职业关系,在长期职业实践活动基础上形成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并为业内人员普遍遵守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的总和。在我国,司法警察是现行人民警察序列中一个独立的警种,是国家司法机关担负特定任务的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是司法警察的职业性质和职责任务决定的,属于国家司法人员职业道德体系。因此,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除应当具有公民道德和其他职业道德的共性要求外,还应体现出司法警察在职业道德上独具的特征: 1、司法警察职业道德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质上的共同性。警察职业活动是社会生活的一个特殊领域,较之其他职业活动,有着特殊的社会职能,即执行国家强制和保障人民民主这两个最基本的社会职能。这种特殊性,要求人民警察必须遵守一些特殊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具有特殊的道德品质。人民警察是带有武装性质的国家组织,担负着社会公共安全管理职能,具有很强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中统一的活动方式,在履行职务中经常面临着比其他职业更为危险的考验,这就要求人民警察具有英勇顽强、无私无畏、反应快速、令行禁止、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等品德。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要履行提押、值庭、临时看管、送达、执行死刑和协助民事执行、安全保卫、处理突发事件等职责,其职业活动与人民警察的职业活动有着共同的性质。这就要求司法警察具有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能够承受体力上和精神上的巨大压力,具备超乎一般人的吃苦精神和战胜困难的勇气。体现在职业道德上,对于司法警察来说,也就有不同于其他职业人员的特殊要求。

论文其实就是一种文章,就一种讨论某种问题或研究某种问题的文章。它有自己独有的论文格式。 下面就是标准的论文格式: 1、论文格式的论文题目:(下附署名)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论文格式的目录 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论文格式的内容提要: 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论文格式的关键词或主题词 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参见《汉语主题词表》和《世界汉语主题词表》)。 5、论文格式的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问题-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d.结论。 6、论文格式的参考文献 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 英文: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 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按照上边的论文格式来写,可以使你的论文更加容易被读者了解,被编辑采纳

写论文都是有指导老师的。跟你的专业老师咨询一下,确定一个题目。找老师要点相关材料和例文什么的,一般指导过论文的老师都有,没有自己上网或图书馆查也行。再让老师给你列个大纲,就好写多了。不知道你们学校严不严,基本我写论文就是东抄抄西抄抄,一两个星期就能写完,什么都不知道自己写是很难的啊。

毕业论文都是有个具体的题目的啊 你这样写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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