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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3 04:51:06

住房公积金的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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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识产权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案例分析2. 农村公共产品提供的案例研究3. 制度创新的案例研究4. 中国历史中的官商研究5. 公共政策执行研究(案例研究)6. 公共政策制定研究(案例研究)7. “精英主义”在中国8. 新儒家与公共管理的联系9. 公共管理的中国化问题10. 我国的食品安全管制问题11. 现阶段我国生产安全(煤矿安全)政府管制问题12. 进出口管制与国际贸易问题13. 政府规模与经济增长关系问题14. 政府质量与公共管理问题15. 农村公共物品(公共产品)提供问题16. 非营利组织与公共物品的提供问题17. 我国动漫产业的发展和相应的产业政策分析18. 腐败在经济增长中作用分析19. 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20. 户籍制度在经济中的作用和改革方向21. 住房价格的形成机制及其房价抑制的公共政策选择22. 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选择23. 医药价格与医疗服务价格的关系24. 腐败防范与防腐机制设计问题25.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问题26. 环保非政府组织(NGO)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27. 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问题28. 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问题29. 中国的上网费究竟高不高?30. 住房公积金的改革问题 31.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关问题32.当代大学生就业预期调查—以**高校为例33.高校食堂饭菜质量和价格问题—以**高校为例34.北京交通状况缓解的政策建议35.利益集团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作用分析36.当前我国物价上涨的原因分析及其政策选择37.我国财政体制改革问题38.价格听证制度的完善与改革问题39.黄金周作用和相应的政策分析40.公共财政某个理论问题探讨41.公共产品提供问题探讨42.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探讨43.我国公共财政支出适度规模探讨44.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若干思考45.我国农村医疗保险的财政思考46.县乡财政困境与对策47.农村基层财政运行状况分析48.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问题探讨49.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50.构建我国农村公共财政体制的思考51.统筹城乡发展的财政政策选择52.***税税制改革问题探讨53.优化我国税制结构问题探讨54.税制改革的国际比较与借鉴55. 关于区域差距问题研究56. 关于西部地区城镇化问题研究57. 从专业化分工角度研究中国城市化58. 论我国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59. 我国经济发展周期和反周期宏观调控研究60. 我国城市公共事业经营机制研究61. 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就业安置模式研究62. 城乡差距的状况、根源及缩小差距的实证研究63. 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及相关问题研究64. 我国房地产周期波动分析65. 对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价66. 房地产业自身如何防范泡沫化67. 我国房地产经济泡沫问题研究68. 货币政策与房地产价格69. 人民币升值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影响70. 论提高纺织(或纸张、塑料、橡胶……)商品归类水平的途径71. 商品归类申报不实典型案例剖析72. 商品归类申报不实原因剖析73. 商品归类申报不实手法剖析74. 商品归类申报不实对策之我见75. 商品归类申报不实对策(外国海关)借鉴76. 论正确归类应具备的条件77. 归类总规则对归类作用之我见78. 归类总规则运用误区剖析79. 商品鉴定对商品归类的作用80. 商品包装对商品归类的影响81. 商品成分对商品归类的影响82. 商品质量对商品归类的影响83. 商品性质对商品归类的影响84. 中国海关税则的历史沿革85. 从进出口现状探讨增(减)目的可行性86. 从科技进步探讨增(减)目的可行性87. 从外贸管理探讨增(减)目的可行性88. 中外(或美、日等)税则比较89. 中国现行海关税则子目(可具体到某类、某章)剖析90. 中国现行海关税则(可具体到某类、某章)之短长91. 论染料归类的原则和方法92. 论纺织商品归类的原则和方法93. 论塑料归类的原则和方法94. 论橡胶归类的原则和方法95. 论纸张归类的原则和方法96. 注释对归类作用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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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对内部控制的定义为:“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这一定义向我们揭示了两个核心理念:第一,内部控制是全员参与的,不仅仅是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事情,还关系到公司的经理层和一般员工,不同层级的人员(机构)在企业的内部控制中承担着各自的职责;第二,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内部控制由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基本要素构成,是一个包含搭建内部控制环境、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并实施各项控制措施、收集和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循环运作的过程。供参考吧。

住房公积金贷款毕业论文

我也是参公,6年了,曾经国企辞职的,略懂一点,看着给点分就行:一、对录取没影响,博士录取导师看得是你能力,有毕业论文的完成能力,还是比较公证的。我姐姐考取武汉大学博士时候我很了解。二、离职后养老保险只能封存,待你退休后才能取出来,不能转到非行政单位,比如公司。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你将来签了公司了以后转入,提取是一般不可以的,除非有关系。国企辞职了可以提取,机关只能互转,原则上购房贷款时提。三、毕业还是可以考取的吧,这个我拿不准。

以宏观经济学原理分析税收政策对普通消费者的影响 按:本文仅以曼昆《宏观经济学原理(第三版)》(Principles Of Macroeconomics, Third Edition, N. Gregory Mankiw)中有关税收归属(Tax Incidence)和弹性系数(Elasticity)的最基本原理来为大家分析当前中国税收(广义税收)政策对普通消费者的影响。主要分析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商品房政策的影响。 弹性系数(Elasticity):它是指商品的供应量或需求量根据其决定因素(首变因素)的改变而作出反应的程度。其数学计算公式为: 弹性系数 = 商品数量的变化百分率 / 决定因素(首变因素)的变化百分率 一般情况下,商品数量可分为商品供应数量和商品需求数量,而决定因素(首变因素)可以是商品价格等因素。我们都知道,商品的供应数量和商品的需求数量都是与商品价格相关的。价格升高,供应数量就相对变大,因为供应者觉得有更大的利润可图,所以加大生产量,但需求数量会越小,因为需求者觉得难以负担;价格降低,供应数量会相对减少,因为供应者认为利润比较低,减小生产规模,但需求数量会增加,因为需求者认为划算。那么供应和需求就是必须以价格为核心内容,找准一个价格平衡点,使得在这个价格点上,供应数量和需求数量相等,这样某种特定商品,其社会所生产量正好等于社会消耗量,就达到了供需平衡。这也就是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最经典的经济学著作《国富论》(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中提出的“看不见的手”(Invisible Hand)起的作用。那么根据以上这个公式,我们又引申出来两个概念: 1、供应价格弹性系数 = 商品供应数量变化百分率 / 价格变化百分率 2、需求价格弹性系数 = 商品需求数量变化百分率 / 价格变化百分率 如果,某种商品的供应价格弹性系数大于1,也就是说供应数量的变化百分率大与价格变化百分率,那么说明这种商品的供应数量对价格变化非常敏感,小额的价格变化会导致大额的供应数量变化,这种情况下,我们把这种商品的叫做弹性供应。如果小于1,也就是说供应数量的变化百分率小于价格变化百分率,那么说明这种商品的供应数量对价格变化不敏感,即使比较大额的价格变化也只能导致小额的数量变化,这种情况下,我们把这种商品叫做非弹性供应。 同理,我们可以根据商品的需求数量对价格的敏感程度。如果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大于1,则需求数量变化对价格变化敏感,则为弹性需求。如果小于1,则需求数量变化对价格变化不敏感,则为非弹性需求。 那么,哪些商品是弹性供应或非弹性供应呢?哪些商品是弹性需求或非弹性需求呢? 一般而言,奢侈品是非弹性供应并且弹性需求的。因为奢侈品(如2万美圆的天价手机、钻石戒指、劳斯来斯的汽车等)利润比较高,而且奢侈品的供应商不容易转型,所以奢侈品的供应数量对价格的变化相对不敏感,大额的价格变化也只能引起小额的供应数量变化,即供应价格弹性系数小于1。但奢侈品对需求者而言,不是生活必需的,是可有可无的,并且很容易找到替代品。比如当劳斯来斯的汽车猛涨价的时候,其消费者很可能就不买劳斯来斯,转而去买奔驰或宝马。钻石戒指猛涨价了,可能消费者就转而去买红宝石的戒指了。故奢侈品的需求数量对价格变化非常敏感,小额的价格变化可能引起需求数量上大额的变化,即弹性系数大于1。 而生活必须品与奢侈品相反,是弹性供应并且非弹性需求的。因为生活必须品(大米、衣服、房子等)是人人都需要的(供应者和需求者都需要)。如果生活必须品的有价格上的变化,供应数量会有更大的变化,比如农民是大米的供应者,如果大米的价格跌了,那么农民会认为卖掉自己辛苦种出来的大米不划算,再加上大米对他自己也是必须的,那么他很可能把大米全部留在自己家里供自己吃,这样供应量就急剧减少了;而如果大米涨价,农民认为赚的钱多,那么很可能他连自己的口粮也要卖掉一部分。这样来说,生活必须品的供应数量对价格的变化相对敏感,小额的价格变化可能引起供应数量上大额的变化,即供应价格弹性系数大于1。但生活必需品确是非弹性需求的,因为人人都要吃饭、穿衣、住房,没有这些人就会饿死冻死,所以生活必需品的需求数量对价格的变化相对不敏感,大额的价格变化也只能引起小额的需求数量变化,即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小于1。 弄清了弹性系数(供应价格弹性系数和需求价格弹性系数)以及那些商品是弹性供应而非弹性需求,哪些商品是非弹性供应而弹性需求之后,我们再回顾一下税收归属(Tax Incidence)的基本原理。 曼昆认为,经济学十大原理之一就是,政府行为能够改变市场收益。税收显然是一种政府行为。在本文中,我指的税收都是广义的税收(把社会保险费、商品房的登记费、过户费、贷款利息等都算进税收范畴)。那么税收最终是由谁来负担呢? 我们举一个卖冰淇淋的例子。现假设有这样一个市场环境,由若干个冰淇淋的供应者和冰淇淋的消费者组成。如果冰淇淋价格是10元一个的时候,供应者愿意生产的冰淇淋是1000个,需求者愿意购买的冰淇淋也是1000个,这样就达到了供需平衡。但是突然政府出台了一个政策,要在每个冰淇淋上征收1元的生产税,由供应者完税。那么供应者为了保证相同的利润,不得不把冰淇淋的价格由原来的10元抬高到11元(其中1元是完税的,实际销售额还是10元一个,保证了与原来相同的利润。)这样在相同的利润刺激下,供应者愿意生产的冰淇淋是1000个,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但需求者却因此而为每个冰淇淋多支付1元,所以需求数量会减少,由原来的1000个需求数量降低为800个了。这样供需就失去了平衡,生产出来1000个冰淇淋只卖出去800个,冰淇淋剩余了。显然,供应者和需求者双方都受了损失。供应者因为产品剩余而受损失,需求者因为产品涨价而受损失。 为了避免损失,供应者和需求者都会想办法。在“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使供需重新达到平衡。于是供应者将冰淇淋的价格又由11元降低到元(注意,根据政府的税法,其中1元要完税,供应者的实际销售额是元一个,利润与原来10元一个相比较降低了元),那么在利润降低的情况下,供应者的生产积极性受挫,只愿意生产出来900个冰淇淋了。而对需求者而言,元的价格,比最开始的10元(在这个价格点上,需求量是1000个)要多一点,但毕竟比11元(在这个价格点上,需求量是800个)要少一点,相对于最初的10元一个的价格,需求者要多付出元,我们就假设在元的价格点上,需求量也是900个吧。这样供应量与需求量相等,冰淇淋又重新达到了供需平衡。 有意思的事情出现了:当供需再次在元这个价格点上达到平衡的时候,供应者和需求者还是双方都受到了损失,只不过这种损失要比11元价格点上的损失小一些。在元价格点上,供应者的利润比原来降低了元,而需求者的负担比原来又多出元。那么双方的损失之合,即1元,就被政府以税收的名义征用了。所以我们可以看出来,虽然政府是面向供应者征收的生产税,但经过市场调节,最终税收归属却同时落在供应者和需求者头上。 如果政府征收的不是生产税,而是消费税,情况会如何呢?再来看看吧: 在同样的市场环境下,我们可以再举例,还是当冰淇淋价格是10元一个的时候,供应者愿意生产的冰淇淋是1000个,需求者愿意购买的冰淇淋也是1000个,达到供需平衡。这时政府出政策了,要在每个冰淇淋上征收1元的消费税,由需求者完税。那么对需求者而言,10元买一个冰淇淋,还要再完税1元,相当于冰淇淋的实际价格涨成了11元。11元的价格点上,供应量不变(因为供应者卖出的实际价格还是10元,利润不变),但需求量降低到了800个,供需不平衡,供应者和需求者双方都受了损失。供应者因为产品剩余而受损失,需求者因为产品“涨价”(实际上是多负担1元的消费税)而受损失。 于是供应者不得不被迫将价格由10元降低为元。在利润降低的情况下,供应者的生产积极性受挫,只愿意生产出来900个冰淇淋了。而需求者除了每个冰淇淋要负担元之外,还要多负担1元的消费税,所以实际消费价格为元,相对于最初的10元一个的价格,需求者要多付出元,,需求量由1000个变为900个。这样供需又平衡了 来看看吧:同样的市场环境下,第一次政府征收1元的生产税,是由供应者负担,结果最后造成供应者和需求者各负担了元。第二次政府不征收生产税了,征收1元的消费税,是由需求者负担,结果最后还是造成供应者和需求者各负担元。这就是税收的真正归属问题,即不论政府是向供方还是向需方征税,最终税收必定会由双方承担,谁也讨不了好!(这里顺便说明一下,前段时间有人在天涯经济论坛上发的帖子《谁在为增值税买单》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你可以用公式推导出来增值税最终是由消费者承担的,但根据本贴所论述,实际上还是生产、流通、消费三方共同承担了,只不过承担的比例不一样而已。) 那么我已经用了那么长的篇幅,帮助大家复习了一下弹性系数和税收归属的基本定义和原理,下面我们可以就具体问题展开论述了。 第一、有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我们把这些看成广义的税收): 目前国家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仅城镇户口)、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仅城镇户口)和生育保险(男女都交)五种。全国各地的缴费比例不一样,一般而言,劳动者个人缴费比例是其工资的11%左右,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该劳动者工资的30%左右(有地区差异)。一般的老百姓可能就认为,国家的政策这是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因为单位缴费是个人缴费的3倍左右。同样,住房公积金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负担,但最终都存如劳动者的帐户。所以又有人认为住房公积金也是国家政策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个人占了单位的便宜。但根据我们已经论证过的,税收不论是向用人单位征集的还是向劳动者征集的,最终都会由双方承担。在自由市场中,哪一方也占不到便宜。而且根据我下文的论述,你会发现,问题简直会更加糟糕。因为实际上是用人单位占了便宜,而劳动者没有得到丝毫的好处。 把劳动关系看成一个商品市场,我们有两条思路来进行分析。 第一个思路是在这个商品市场中,认为劳动者是供应者,用人单位是需求者,那么很显然,商品就是劳动力(即劳动者提供的智力、体力方面的劳动),货币就是单位提供的工资加福利。劳动力这种商品,对用人单位而言,其实不是必需品,而是具有奢侈品的性质。奢侈品有哪些性质?我们再回顾一下,奢侈品的供应者不容易转型,在本例中就表现为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力的质量在短期内不容易发生改变,比如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短期内可能只能提供法律方面的劳动,你让他提供IT方面的劳动,他得经过长期转型(培训或上研究生)才行,而一般的工人,只能提供力气活的,你让他成为技术蓝领,他也要经过长期培训。奢侈品还有对需求者而言还有一个性质就是可有可无,并且有替代品,我们看看劳动力对用人单位是不是可有可无的呢?如果雇工人成本(工资、保险、公积金等)太高,工厂完全可以不雇佣工人,它可以买全自动化的生产线,只请几个高技术的管理人员。反之,如果雇工人成本低,低于全自动化的生产线,那么工厂也许就会实施密集型劳动力的发展路子。这也正是中国成为世界工厂的最主要原因。 那么在这个思路中,商品市场上的商品——劳动力,是奢侈品,也就符合我们讨论过的奢侈品的性质,是非弹性供应并且弹性需求的。当劳动力的价格(工资、保险、公积金等)有一定变化的时候,其供应量变化不大,但其需求量变化会比较大。所以国家政策是强制用人单位给劳动者买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这相当于国家强制提高劳动力的价格,这样在市场上,求职的劳动者数量不会有太大变化,但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的需求就会相对大幅度地减少。劳动力形成供大于求的局面,于是乎就通过社会平均工资大额降低的方式来降低劳动力价格(工资只是劳动力价格的一部分,因为劳动力价格还包括广义的税收,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社会平均工资降低的情况下,劳动力价格也相应降低,劳动力供应数量不会有大的变化,但用人单位读劳动力的需求就会大幅度增加,于是就形成当今这种“人人有口饭吃,但工资都不高”的局面。更有甚者,工资过低、劳动力需求过大的情况下,形成民工荒的局面。 所以从第一个思路分析来看,广义的税收(社会保险、公积金)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负担的,而且劳动者负担的份额更多!劳动者丝毫没占到用人单位的便宜,用人单位也丝毫没为劳动者多付出工资外的福利,反而承担了美名! 我们也可以用第二种思路来分析劳动力市场,得出的结论也是一样的。也可以认为这个市场中,用人单位是供应者,劳动者是需求者,商品是工资和福利,货币是劳动力。很显然,从这个角度而言,商品就成了生活必须品。生活必须品的性质是我们讨论过,是弹性供应并且非弹性需求的。同样得出劳动者负担广义税收份额更多的结论!(具体分析不再赘述了,原理和方法与第一种思路都是一样的。) 所以,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时,我们以劳动力市场来做分析,通过两种不同的思路(其实是以两种相反方向的眼光来分析问题),得出的结论都是:不论向谁征收,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而且劳动者承担得更多! 二、商品房政策(商品房的登记费、过户费、贷款利息等) 同样,商品房市场上,如果把商品房看成商品,把人民币看成货币,那么对供应者(政府、开发商、炒房者)和需求者(普通老百姓)而言,房子是生活必须品,弹性供应并且非弹性需求的。那么针对房子的一切广义税收,大部分是由需求者(普通老百姓)承担。如果用另一种思路,把人民币看成商品,把房子看成货币,那么普通老百姓就成了供应者,政府、开发商和炒房者就成了需求者。这时的商品——人民币符合奢侈品的特征,能得出同样的结论。 因此,中央银行两次提高住房贷款利息,各地政府出台政策对炒房者征收高额的过户费等措施,表面上看好象是限制房价,实际上经过我们的分析,最终而言还是普通老百姓承担了大头! 通过以上两个市场(劳动力市场和商品房市场的分析),我们都得出老百姓承担税收大头的结论。这个结论可以推导出一条普遍的原理:供应者和需求者共同承担了政府税收,但非弹性的一方承担得更多!这从原理上也很好解释清楚,因为非弹性的一方就意味着数量对价格的变化不敏感,所以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而弹性的一方意味着数量对价格变化敏感,是处于强势地位的。因此非弹性的弱势地位者吃亏就不足为奇了! 那么从这些经济学原理里边,大家也看清楚了,不论国家政策表面上是如何偏向普通老百姓,其实质上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甚至我们可以更大胆地下结论,与普通劳动者无关的企业所得税等企业应负担的税收,本来是企业的成本,实际上最终是由企业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的,而且由于劳动者的非弹性特点,大部分都落在了劳动者的头上。 顺便再说说我在文中一笔带过的增值税问题。根据我们的结论,表面上增值税是由消费者承担了,但实际上还是生产、流通、消费者三方承担的。把生产房与流通方的供需看成一个市场,再把流通方与消费者的供需看成另一个市场,就能分析出三方承担的结论了。所以大家也不要那么愤怒,认为增值税完全是由我们普通老百姓承担;但大家也更不要有什么欣慰,因为对非弹性特点的消费者而言,承担的是增值税的大头。 把我上一段话中的“增值税”三个字换成任何一种国内的税收、福利、保险、社会公共利益等,这句话都可以成立,哪怕是表面上与老百姓完全无关的

我国住房消费信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展住房消费信贷是促进我国住房建设新经济增长点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目前,我国住房消费信贷业务已经在住房领域普遍开展。但整体规模还非常小,发展还不充分,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 一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的“低收入、低消费”的决策思路的影响和传统消费观对城镇居民消费者的束缚,难以在短时期内形成健康的住房消费心理机制。 二是住房消费信贷风险防范机制薄弱和住房消费信用制度缺乏,难以形成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保障机制。 三是城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较弱和住房信贷消费配套措施欠缺,造成城镇居民收入预期普遍不高,难以使住房消费信贷快速发展。 四是传统计划经济形成的惯性与资本的稀缺,使得人们住房消费信贷经营管理理念和方式落后,难以形成一套科学的决策程序和制度。 毫无疑问,住房消费比较疲软非一时一地而形成,也非一招一式所能化解,启动住房消费需求,必须重拳出击,多管齐下。 就住房消费信贷而言,当前宜采取以下对策。 第一,注重研究和调节住房消费心理,实行健康、合理、稳定的住房消费心理机制。 我国较长时间的社会转型过渡时期,必然对健康、合理、稳定的住房消费心理机制产生重大影响,而研究和调节这种机制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是制定合理、透明的住房消费政策,使居民在了解住房政策和规定的基础上,理解政策的合理性,进而自觉贯彻执行新政策,形成稳定的住房消费大众心理预期; 二是彻底切断旧有的住房福利分配体制,创造出一个良好的全新的住房消费风气和氛围,促进住房消费心理机制的生成; 三是进一步规范住房一、二级市场和房地产交易规则,强化保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机制,降低住房交易税费,创造出一个公平、合理的住房消费环境,形成一个健康向上的住房消费心理机制。 第二,针对不同住房消费信贷的实际需求,明确和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的指向性,进一步扩大住房消费信贷的领域和群体。 在住房消费群体的选择上,针对我国存在的高收入阶层和政府大部分官员已有住房与低收入阶层住房消费潜力一时不大的客观现实,住房消费信贷政策应注重引导既具有强烈住房消费欲望又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中等收入阶层;既具有较好预期经济发展潜力和负债住房消费心理,又急需住房的青年消费群体上,有针对性制定一些配套优惠激励政策,着力启动这些中等收入阶层和青年群体的住房消费行为。 在消费领域方面,应根据不同消费群体的不同经济承受能力和住房消费倾向,围绕住房消费采取多样化、多层次、多领域的住房消费信贷,使住房消费者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和居住意愿有目的地选择住房消费信贷品种,并结合不同消费群体的不同住房消费需求特点,制定一些配套的激励优惠措施,如利率补贴,减免税费,免贷款抵押购房公证收费等,以启动和促进这部分居民的住房消费活动。 第三,针对消费信用制度约束的现状,加快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发达规范的住房信贷制度。 当一国在进入“住”与“行”消费升级阶段时,居民的消费模式也随之发生变化,逐步由自我积蓄型滞后消费变为信用支持型提前消费,即进入消费信用化时代。但目前,我国尚未完成从住房消费福利分配制向住房消费货币分配制度的转化,而消费货币化则是消费信用化的基础。所以,建立健全发达而规范的住房信贷制度迫在眉睫。 一是政府应抓紧包括住房消费信贷在内的有关立法工作,特别在着手建立区域性的个人信用体系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全国性的个人信用体系,并制定个人信用的统一征信标准与征信办法; 二是进一步完善住房消费信贷商业保险制度,制定政府的保险和保证、保障措施,建立必要的住房消费信贷资金供给机制;三是结合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发育的现状,培育一些能够融通长期资金的市场主体,开发诸如住房基金、住房债券等相应的融资工具,吸引和集中资本市场中的私人分散资金和机构投资者掌握的人寿保险金、养老保险金等长期资金,为住房消费信贷提供更为广泛的资金来源。 第四,针对住房消费信用风险,建立良好的住房信用风险分摊机制,缓解银行信贷风险压力,发挥住房消费信贷积极作用。 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刚刚启动的发展中国家住房金融市场,住房消费信用的风险总是客观存在的,随着我国住房实物分配福利制的终结,住房消费信用业务的不断扩大,建立适宜良好的住房信用风险分摊机

我国住房消费信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住房建设是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发展住房建设对调整经济结构,增加社会有效需求,解决居民住房困难,确保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国家在推行个人住房消费信贷的同时,个人住房消费却“热”不起来,究其原因,不外乎国家政策的不明朗化,各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恶化及个人消费观念的传统化这三种主要因素。作为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市场的主体—商业银行怎样将国家政策及银行效益有效结合,改变个人消费观念,既能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又使自己利润最大,风险最小,推动住房消费的“火爆”。我想借鉴美国住房抵押担保证券市场的发展,对推进我国的个人住房消费信贷谈谈自己的浅见。一、住房消费信贷金触服务不完替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把住房建设培育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是中央政府发展经济的政策之一,也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金融机构调控经济、服务经济的职能使得房地产信贷在住房消费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商业银行虽然加大了对消费信贷的重视程度和投人,但是显现的问题又制约着消费信贷的发展。归纳起来有:.i、手续繁琐,效率不高。在现有社会信用环境和缺乏个人资信查询档案制度的情况下,银行为规避风险,不得不对贷款人采取原始的资信审查手段:上门核实身份证明,收人证明等。因涉及房产登记部门和保险机构,使得银行审贷过程加长,效率低下,客户不满。2,贷款额度低,期限短,利率高,付现额度大。按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条例》规定,办理个人住房贷款过程中要涉及到银行、房地产商、保险公司、房产交易所、律师事务所、房产评估所等多个中介部门,同时需缴纳一定的办理抵押物评估、保险、登记和合同公正费用,加重了贷款人的经济负担。而商业银行发放个人抵押住房消费贷款的额度占银行房地产信贷部贷款额的6%,占贷款总额的1%左右,远远低于国际水平。目前,我国住房抵押贷款的期限短则3一5年,最长的是20一25年,住房款项付现比例一般为住房总款的30%左右甚至更高。3、商业银行贷款的责任管理模式过于粗放。各家银行的基层单位对责任贷款管理强调个人贷款、小额贷款一旦出现风险,无论何种原因一律由经办人负完全责任直至收回方可解脱责任。这种粗放的管理模式不利于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拓展,不利于信贷资产质量的提高。所以基层信贷员宁可发放经过上级行审批,集体承担风险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而不愿发放自己承担风险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4、银行经营机制转换不到位,经营收人与成本支出不划算。由于发放企业贷款手续相对简便,经营成本低。而住房消费贷款客户面广、量大,造成商业银行放款工作量加大,管理成本增加,现行的利率规定使银行贷款期限越长,收益反而越小,加上此项贷款风险预警手段不足,使银行开办此项业务积极性不高。因此商业银行热衷于企业的“批发贷款”,而影响到住房消费贷款的深人开展。二、商业银行的对策面对住房消费贷款供不应求的局面,商业银行应积极调整信贷政策,在贯彻国家房改货币化政策、提高人民住房水平的同时,应解放经营观念,提高盈利水平。1、解放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我国传统的消费观念—不贷款消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住房消费信贷的发展。因此,商业银行不但要大力宣传住房消费信贷,包括向政府宜传以需求政策支持,向社会宜传以增加客户,解放居民的消费观念,改变过去那种“住房等分配,消费不负债”的落后消费观念。而且还应解放自己的经营观念,提高自身的信贷管理水平。商业银行应加强住房贷款的集约化经营,组建以个人住房贷款为主要业务的经营中心,选择部分经营环境较好,管理水平琴高,客户比较集中的基层经营机构,集中办理个人住房贷款营梢、咨询、受理申请等,以有效地控制业务风险,降低业务成本,进一步提高业务的集约化经营水平。2,精确计算贷款风险,完善住房金融配套服务体系。商业银行应设立精算部门,专门计算贷款风险系数。特别是住房消费信贷,由于其年限较长,风险系数较大,受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利率.36·风险等系列影响,发生违约可能性较大,因此,商业银行应建立一套科学的计算方法,争取将风险降到最小化。同时,商业银行完善金融住房配套服务体系的首要条件是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制度减少因手续繁琐而影响了效率。其次,商业银行应提高消费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降低付现比率,减少贷款过程中涉及到的房地产商、保险公司、房产交易所等中介部门,从而减轻贷款人的贷款支出,减轻经济负担。然后,建立多种住房贷款形式,减少限制条件。最后,改变粗放型的贷款责任管理模式,明确责任,提高贷款效益,积极开展住房消费贷款业务,为完善住房信贷建立一个良好的体系。三、建立我国住房抵押担保证券市场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产生于大萧条时期,是抵押贷款二级市场不断发展的结果。所谓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是指已形成的住房抵押的转移、买卖的市场。沁世纪印年代中期,由于对金融业的管制不断放松,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断侵人传统商业银行领域,在开立支票存款帐户、发放工商贷款和消费贷款等领域与商业银行全面展开竞争,而非银行金融机构没有受到商业银行那么严格的限制,相对而言,商业银行因对吸收的存款缴纳存款准备金和保险金而使资金成本偏高,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储蓄机构和商业银研所面临的困难,迫使他们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于是将期限和利率大致相同的同质住宅抵押贷款等金融资产聚集成一个集合基金,然后发行以集合基金直接担保的抵押担保证券,住房蝶款的证券化,使银行贷款的风险减小。美国于1968年发行了第一张抵押转递证券,由于这种抵押转递证券比单独的抵押契约具有更大的流动性,因此那些不喜欢冒险的投资者宁愿投资于这种证券,也不愿投资于一个单独的抵押契约。为增加对居民抵押市场的资本供给和为活跃的二级市场提供支持,国会创建政府国民抵押放款协会(Ginnie Mae)联邦住房抵押货款公司(Fred-die Mae)和联邦国民抵押放款协会(Fmnie Mae)这三个机构。与这三个实体联系的证券是公认的机构转递证券,政府国民抵押放款协会发行抵押转递证券,在利息和本金按时支付方面,由美国政府的信用来担保,它的发行是由Gitmie Mae批准的放款人来发行的,如:储蓄银行、商业银行、抵押银行等。吸有当基础抵押契约由Ginnie Mae制定了保险标准,并被联邦房地产管理局(FHA)、退任军人管理局(VA)或农民住房管理局保险或担保的抵押契约才能进人由Ginnie Mae担保的抵押集合基金。Ginnie Mae担保的证券称做抵押担保证券(14185),它占抵押转递证券的最大部分。联邦住房贷款抵押公司发行的参与证(PC)保证利息和本金的及时偿还、但大多数Freddie Mae参与证仅保证利息的按时支付,而定期偿还本金象聚集时一样被传递。联邦国民抵押放款协会于1981年发行了第一张抵押转递证券在利息和本金按时支付方面都给予保证。美国住房接触应力证券是直接以抵押资产为基础,通过提供两个层次的信用即资产本身信用和衍生信用来构造的。参照美国住房抵押贷款担保证券市场的基础条件,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1、深化金融改革,建立抵押贷款的二级市场。在国有银行商业化的同时,应大力发展保险公司,社会养老基金、抵押银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建立多项投资机构,将保险金、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引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市场,为二级市场业务的开展提供长期而广泛的基金来源。为保证二级市场正常合法有序的进行,我国应建立一些保护法规,如《住宅金融法》、《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法》等。2、尽快成立政府专门机构,使其致力于发展住房抵押货款二级市场。组建由国务院直接领导,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牵头政府机构专门负责住房抵押贷款及其证券的保证保险和标准化。规范发展我国的资产评估业和资信评估业,大量培育证券、房地产估、财务等各方面专业人才。3、加强开发,新的贷款种类,提高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程度,改变过去形式单一的贷款条件,建立多种类型的贷款,为建立贷款二级市场提供前提条件。4、我国在建立了住房抵押担保证券市场后,应加速住房抵押消费贷款证券化的过程,以此促进住房消费,激活房地产业,拉动内需,改善银行资产负债结构,减轻经营风险,自动实现社会闲置资金在住房消费信用方面的配置作用。参考文献:[1l周湘平、王于栋.住宅金触周期性风险与政府干预化解,对经理论与实践〔Jl ,加以,1,27-31〔幻刘锌.房地产信货风险与防范时策,中国金触[Jl,2oo4,7[3〕周革平.我国房地产金触的未来发展趋势【Jl,金触与保险,加以,5[4l高波.中国房地产市场发育和规范化运行制度分析,南京大学学报【J1,1},4[5〕王进才.房地产金触:资本市场中的断亮.点,中国对政经济出版社【l}l ,199s年版帮你写好了

住房公积金论文题目

呵呵 学习好的都自顾自了 只有象我这样的想帮你又帮不了 唉..... 恨我自己喝的墨水少啊!惭愧....

算。单纯说题目的话属于社会保障法和劳动法的范畴,我当时写的论文就是《残疾人社会就助》,这类论文研究方法和社会学相似,与其他法学研究有很大差异。你们老师说的体现不出法学专业可能就是指如果写这篇论文的话体现不了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理念吧。

1. 知识产权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案例分析2. 农村公共产品提供的案例研究3. 制度创新的案例研究4. 中国历史中的官商研究5. 公共政策执行研究(案例研究)6. 公共政策制定研究(案例研究)7. “精英主义”在中国8. 新儒家与公共管理的联系9. 公共管理的中国化问题10. 我国的食品安全管制问题11. 现阶段我国生产安全(煤矿安全)政府管制问题12. 进出口管制与国际贸易问题13. 政府规模与经济增长关系问题14. 政府质量与公共管理问题15. 农村公共物品(公共产品)提供问题16. 非营利组织与公共物品的提供问题17. 我国动漫产业的发展和相应的产业政策分析18. 腐败在经济增长中作用分析19. 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20. 户籍制度在经济中的作用和改革方向21. 住房价格的形成机制及其房价抑制的公共政策选择22. 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选择23. 医药价格与医疗服务价格的关系24. 腐败防范与防腐机制设计问题25.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问题26. 环保非政府组织(NGO)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27. 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问题28. 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问题29. 中国的上网费究竟高不高?30. 住房公积金的改革问题 31.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关问题32.当代大学生就业预期调查—以**高校为例33.高校食堂饭菜质量和价格问题—以**高校为例34.北京交通状况缓解的政策建议35.利益集团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作用分析36.当前我国物价上涨的原因分析及其政策选择37.我国财政体制改革问题38.价格听证制度的完善与改革问题39.黄金周作用和相应的政策分析40.公共财政某个理论问题探讨41.公共产品提供问题探讨42.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探讨43.我国公共财政支出适度规模探讨44.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若干思考45.我国农村医疗保险的财政思考46.县乡财政困境与对策47.农村基层财政运行状况分析48.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问题探讨49.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50.构建我国农村公共财政体制的思考51.统筹城乡发展的财政政策选择52.***税税制改革问题探讨53.优化我国税制结构问题探讨54.税制改革的国际比较与借鉴55. 关于区域差距问题研究56. 关于西部地区城镇化问题研究57. 从专业化分工角度研究中国城市化58. 论我国区域经济非均衡协调发展59. 我国经济发展周期和反周期宏观调控研究60. 我国城市公共事业经营机制研究61. 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就业安置模式研究62. 城乡差距的状况、根源及缩小差距的实证研究63. 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及相关问题研究64. 我国房地产周期波动分析65. 对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价66. 房地产业自身如何防范泡沫化67. 我国房地产经济泡沫问题研究68. 货币政策与房地产价格69. 人民币升值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影响70. 论提高纺织(或纸张、塑料、橡胶……)商品归类水平的途径71. 商品归类申报不实典型案例剖析72. 商品归类申报不实原因剖析73. 商品归类申报不实手法剖析74. 商品归类申报不实对策之我见75. 商品归类申报不实对策(外国海关)借鉴76. 论正确归类应具备的条件77. 归类总规则对归类作用之我见78. 归类总规则运用误区剖析79. 商品鉴定对商品归类的作用80. 商品包装对商品归类的影响81. 商品成分对商品归类的影响82. 商品质量对商品归类的影响83. 商品性质对商品归类的影响84. 中国海关税则的历史沿革85. 从进出口现状探讨增(减)目的可行性86. 从科技进步探讨增(减)目的可行性87. 从外贸管理探讨增(减)目的可行性88. 中外(或美、日等)税则比较89. 中国现行海关税则子目(可具体到某类、某章)剖析90. 中国现行海关税则(可具体到某类、某章)之短长91. 论染料归类的原则和方法92. 论纺织商品归类的原则和方法93. 论塑料归类的原则和方法94. 论橡胶归类的原则和方法95. 论纸张归类的原则和方法96. 注释对归类作用之我见

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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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题名】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借鉴【作者】邓启峰【刊名】集团经济研究.2007(07X).-389-3912/100【题名】探析资本公积金在新公司法下扮演的角色【作者】张文燕【刊名】科技创业月刊.2007,20(8).-29-303/100【题名】天津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便捷本市市民【作者】付振静【刊名】当代医学.2007,13(7).-48-504/100【题名】农民工将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作者】无【刊名】科技致富向导.2007(8).-6-65/100【题名】对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思考【作者】周煜苓【刊名】时代经贸:下旬.2007,5(07Z).-114-1156/100【题名】公积金贷款上限上调市场出现“两极分化”【作者】易名【刊名】卓越理财.2007(8).-54-557/100【题名】“铁面副市长”签飞八千二百万公积金【作者】无【刊名】党建文汇:上半月版.2007(8).-34-348/100【题名】上海: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260万职工家庭从中直接受益【作者】周文菁【刊名】中国建设信息.2007(07S).-73-739/100【题名】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之对策【作者】叶倩【刊名】湖南社会科学.2007(4).-134-135,18910/100【题名】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作者】无【刊名】住房保障.2007(3).-9-911/100【题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改革之我见【作者】曾国科【刊名】住房保障.2007(3).-30-3112/100【题名】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重要作用【作者】无【刊名】住房保障.2007(3).-32-3513/100【题名】热烈庆祝《住房公积金研究》创刊【作者】无【刊名】住房保障.2007(3).-F0003-F000314/100【题名】2006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作者】无【刊名】住房保障.2007(2).-6-715/100【题名】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作者】无【刊名】住房保障.2007(2).-11-1116/100【题名】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现新跨越【作者】高远刚【刊名】住房保障.2007(2).-42-4517/100【题名】公积金贷款上限提至60万元【作者】无【刊名】北京支部生活.2007(8).-70-7018/100【题名】黑龙江日报职工住房公积金上调到12%【作者】无【刊名】新闻传播.2007(7).-47-4719/100【题名】住房公积金运作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张庆华【刊名】地方财政研究.2007(8).-42-43,3420/100【题名】刍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问题和对策【作者】俞春宝【刊名】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7(8).-39-39,4321/100【题名】对住房公积金的思考【作者】荣艺华【刊名】西部金融.2007(8).-49-5222/100【题名】浅析我国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作者】邢美玲【刊名】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17(19).-184-18623/100【题名】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使用范围探讨【作者】叶胜荣【刊名】现代商贸工业.2007,19(5).-139-14024/100【题名】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的优化措施与风险控制【作者】关永宏段淳林【刊名】经济问题.2007(7).-106-10825/100【题名】试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问题【作者】王凌云【刊名】中国房地产金融.2007(6).-15-1826/100【题名】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难点及对策——对承德市公积金行政执法的调查【作者】王建宇【刊名】中国房地产金融.2007(6).-43-4527/100【题名】数据挖掘技术在住房公积金行业领域的应用【作者】苏兴旺【刊名】华南金融电脑.2007,15(1).-13-1628/100【题名】红安审计力促住房公积金统一管理【作者】无【刊名】审计月刊.2007(6).-63-6329/100【题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分析与防范【作者】董慧竹【刊名】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08S).-130-13030/100【题名】离婚后,住房公积金房改房也应分割【作者】李景强马志宁【刊名】当代广西.2007(13).-54-5431/100【题名】天津:大病住院可预支住房公积金【作者】无【刊名】当代广西.2007(13).-62-6232/100【题名】湖南试点公积金贷款信息联网央行个人征信系统【作者】无【刊名】湖南房地产.2007(4).-32-3233/100【题名】长沙住房公积金将“限高保低”【作者】无【刊名】湖南房地产.2007(4).-32-3234/100【题名】常德:石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驶入快车道【作者】无【刊名】湖南房地产.2007(4).-34-3435/100【题名】长沙住房公积金向个人放开【作者】无【刊名】湖南房地产.2007(4).-34-3436/100【题名】湘潭县住房公积金覆盖到农村中小学【作者】无【刊名】湖南房地产.2007(4).-34-3437/100【题名】住房公积金的守护者——张璟同志的事迹回放【作者】无【刊名】中华建设.2007(6).-28-3038/100【题名】住房公积金运行中的现状及问题【作者】余凯【刊名】中华建设.2007(6).-31-3339/100【题名】强化风险意识推进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作者】黄凤清【刊名】中华建设.2007(6).-34-3540/100【题名】浅议电子商务在公积金管理行业中的应用【作者】王宏【刊名】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7(4).-54-5541/100【题名】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作者】阳玉秀【刊名】集团经济研究.2007(06X).-34-3542/100【题名】浅析利用多种传播媒介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以天津为例【作者】夏明霞【刊名】中国房地产.2007(7).-75-7643/100【题名】公积金监管系统中的多级数据集成研究【作者】王艳华[1]薛胜军[1]蒲秋梅[1]郭惠忠[2]【刊名】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交通科学与工程版.2007,31(3).-544-54744/100【题名】生命的赞歌——记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张璟【作者】蓝枫【刊名】城乡建设.2007(7).-24-2745/100【题名】孝顺“公积金”【作者】左右何基刚【刊名】江淮法治.2007(07X).-17-1746/100【题名】永定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住房公积金预算的监督【作者】赖海辉李瑜琳【刊名】人民政坛.2007(7).-28-2847/100【题名】让农民工进入公积金体系【作者】沈汝发【刊名】了望.2007(28).-24-2448/100【题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住房公积金监管的若干意见【作者】无【刊名】山西政报.2007(14).-14-1649/100【题名】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指导意见的通知【作者】无【刊名】江西政报.2007(11).-36-3750/100【题名】深圳住房公积金个税扣除标准上限额提至2106元【作者】无【刊名】建材发展导向.2007,5(3).-67-6851/100【题名】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突破50亿比2006年底增长15.01%【作者】无【刊名】建材发展导向.2007,5(3).-68-6852/100【题名】建立科学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机制【作者】林锋【刊名】发展研究.2007(6).-21-2353/100【题名】公积金不公助推房价【作者】冯海宁【刊名】东南置业.2007(6).-12-1254/100【题名】电子商务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络化管理中的创新与研究【作者】王宏【刊名】中国科技信息.2007(13).-99-100,10255/100【题名】对夫妻共同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税前扣除的一点建议【作者】谷孝刚【刊名】天津经济.2007(6).-76-7656/100【题名】资本公积金不能弥补亏损的原因分析【作者】何玉萍赵迅舟【刊名】商场现代化.2007(06Z).-178-17957/100【题名】建立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体系的思考【作者】廉永忠【刊名】中国内部审计.2007(6).-56-5958/100【题名】公积金贷款严禁用于非自住房【作者】无【刊名】企业世界.2007(6).-48-4859/100【题名】住房公积金纳入基本社保制度的分析与建议【作者】代东凯【刊名】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7,21(2).-19-2260/100【题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与防范【作者】余兴万【刊名】当代经济管理.2007,29(3).-65-6661/100【题名】确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五种方法【作者】钱同春【刊名】中国房地产.2007(6).-68-6962/100【题名】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记原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张璟【作者】曹明【刊名】建设科技(建设部).2007(11).-38-3963/100【题名】求真务实规范管理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协调发展【作者】无【刊名】发展.2007(6).-139-14064/100【题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作者】赵月娜【刊名】新疆审计.2007(2).-17-1865/100【题名】住房公积金审计AO应用实例【作者】来风【刊名】新疆审计.2007(2).-27-3166/100【题名】采用面向对象技术实现住房公积金账务系统【作者】王立强【刊名】华南金融电脑.2007,15(6).-42-4667/100【题名】中国住房公积金运营环境【作者】周燕【刊名】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08S).-73-7468/100【题名】住房公积金节约与合理避税【作者】杨宇【刊名】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06S).-67-6869/100【题名】住房公积金的几个问题【作者】包宗华【刊名】山东房地产.2007(2).-8-1170/100【题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探索和思考【作者】李玉福【刊名】山东房地产.2007(2).-30-3171/100【题名】公积金管理使用应更规范透明【作者】陆拯【刊名】上海人大月刊.2007(6).-11-1172/100【题名】湖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新发展【作者】罗景华【刊名】中华建设.2007(5).-35-3673/100【题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及规集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作者】徐晓飞【刊名】时代经贸:下旬.2007(06Z).-54-5574/100【题名】资讯: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作者】无【刊名】创造.2007(3).-13-1375/100【题名】安居乐业,构建和谐社会——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思考【作者】孔凡英【刊名】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2).-22-2476/100【题名】德国:为联邦公务员建立公积金【作者】无【刊名】中国社会保障.2007(3).-32-3277/100【题名】住房公积金制度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法律地位问题研究报告【作者】陈小平[1]余祥忠(图)[2]【刊名】重庆国土资源.2007(3).-6-1278/100【题名】论住房公积金的风险管理【作者】井欢[1]白丽华[2]【刊名】城市.2007(5).-45-4779/100【题名】采用面向对象技术实现住房公积金账务系统的过程【作者】王立强韩振【刊名】科技信息:学术版.2007(11).-127-12980/100【题名】用公积金租房成都暂不实施【作者】张林【刊名】建材与装饰.2007(04X).-41-4181/100【题名】2月份公积金归集亿【作者】唐敏【刊名】建材与装饰.2007(04X).-41-4182/100【题名】科学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确立政策性住房保障金融制度的核心地位【作者】傅尔基【刊名】住宅与房地产:综合版.2007(5).-36-3983/100【题名】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作者】无【刊名】江苏商业会计.2007(3).-I0013-I001384/100【题名】关于拓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问题的探讨【作者】李跃成王秀云【刊名】中国房地产金融.2007(5).-38-3985/100【题名】浅论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作者】钱同春【刊名】中国房地产金融.2007(5).-40-4186/100【题名】公积金造成社会福利损失了吗?——驳李文斌《住房津贴代替公积金破解房改之惑》【作者】李锋【刊名】中国房地产金融.2007(5).-42-4587/100【题名】上海试点以房养老模式:公积金管理中心成房东【作者】无【刊名】当代老年.2007(6).-4-488/100【题名】住房公积金更像给农民工画饼充饥【作者】傅新【刊名】农家之友.2007(05S).-62-6289/100【题名】农民工真的需要“住房公积金”吗【作者】唐钧【刊名】中国社会导刊.2007(04Z).-42-4290/100【题名】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思考【作者】张毅【刊名】现代审计.2007(3).-36-3791/100【题名】浅谈住房公积金效益审计的几点认识【作者】贾宏【刊名】审计文汇.2007(5).-29-2992/100【题名】关于住房公积金审计的几点思考【作者】孟晓丹【刊名】审计文汇.2007(5).-34-3493/100【题名】全省房改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在长召开【作者】无【刊名】湖南房地产.2007(3).-60-6194/100【题名】高克勤副厅长在全省房改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作者】无【刊名】湖南房地产.2007(3).-62-6395/100【题名】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作者】无【刊名】湖南房地产.2007(3).-122-12296/100【题名】公积金:龙种为何成了跳蚤?【作者】谢涛【刊名】人民政坛.2007(5).-42-4397/100【题名】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难点及对策【作者】王建宇【刊名】中国房地产金融.2007(4).-25-2798/100【题名】论住房公积金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作者】李锋[1]李一乔[2]【刊名】中国房地产金融.2007(4).-38-4099/100【题名】“公积金”不能成为分配不公的保护伞【作者】刘冰【刊名】中国房地产金融.2007(4).-44-44100/100【题名】两亿元住房公积金追查记【作者】李钰之[1]陈梦[2]【刊名】中国审计.2007(9).-33-36

关于住房公积金风险成因及对策分析

摘要 :本文在阐述我国住房公积金的主要风险类型及其成因的基础上,在建立有效监督系统、发展住宅储蓄信贷与融资机制、提高公积金运行质量、加强个人住房贷款信用风险管理等方面对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进行了思索。

关键词 :公积金 风险 对策

国家历来十分重视住房公积金的安全问题。从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初期,就把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作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但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强制储蓄、低存低贷封闭运作”的政策性住房储金,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其风险总是无处不在。

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的是“管理委员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央行的《贷款通则》也明确表明,银行作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但作为住房公积金主要经营载体的管理中心,是一个直属于市级政府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其管理费用由本级财政从该中心上交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标准拨付。

目前,住房公积金实行的低存低贷利率政策。低存是指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低于市场存款利率水平;低贷是指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也低于同期市场贷款利率水平,其风险表现在利率长期偏离市场利率将会引起不良的后果。对于职工来说,若是不购房,这样一笔资金就会长期的、低息的存放在银行里,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筹集虽一直在不断地增加,但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来看,住房公积金的存量大,真正享受贷款的只能是少数人。住房个人贷款使用人获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市场利率之差所带来的收益只能是未使用人的利差损失。因此,利益从未使用人流向使用人,使得住房公积金在参加者中间产生了利益转移的再分配,这与住房公积金互助性的特点相违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违约风险、抵押风险等,其中信用风险是最主要的风险。信用风险表现为借款人或保证人主观上不承担应尽义务以及客观上难以承担应尽义务。

必须在住房公积金立法的基础上,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系统。一是要建立起全国性住房公积金监管体系,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具有对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行政领导及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的责任。二是财政部门应当真正负起监督职责,对住房公积金的收益进行核实,统一上缴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费用标准,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监督使用。三是提高社会监管的透明度,定时定期公布公积金的缴存情况,贷款情况,使用情况等,让广大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对自己的安居钱做到心中有数,并加强审计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的外部审计,明确监督权限及频率,做到定期监督,随时化解公积金管理机构风险。

借鉴以西欧国家为代表的住房合同储蓄模式,选择或创新一批适应经济发展状况的多层次的.不动产储蓄商品,以适应不同储户的需要,积极发展住房储蓄,吸收社会闲散资金。为了形成稳定的住房信贷资金来源,在住宅储蓄信贷融资运行机制上,可采取“高存高贷”和“高存低贷”相结合的模式。在对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提供低利率和可承受的抵押贷款,在由政府采取财政贴息办法给与政府认定的有资格以抵押贷款形式购买经济实用房的中低收入家庭2—3个百分点的固定差额利率补贴。这种融资机制既保障了住房资金以市场法则运作,又促进了住房金融良性循环,符合市场效率原则,同时政府给与优惠利率补贴让中低收入家庭通过抵押贷款卖得起住房,符合公平、福利原则。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运行质量,可采取以下措施:①整顿公积金管理中心,理顺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间关系。可逐步将其发展成为住宅储蓄银行或住宅合作社,建立起缴交者与管理中心的资金信托关系。②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公积金的运作有法可依,通过管理制度的法制化和操作的规范化,实现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性和专款专用的要求,来确保住房公积金不流失,所有人的权益不被损害。管理中心应定期向公众公布财务报表,建立完善监督体系,增加运作透明度。③住房公积金的结算、管理手段要进一步现代化,信息联网、个人查询以机电算化要全面实施。

目前,我国消费者个人信用资料很不完备,专门的信用调查机构还尚未建立起来,而且没有一套科学的评估体系,个别单位的信用评估权威差,手续复杂,信用风险就相对显得较大。因此,公积金管理机构可采取以下措施防范风险:首先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为个人住房贷款评审提供详尽的资信依据。其次,建立个人住房贷款审核责任制度。在委托模式下,这一责任制度应包括受托银行的贷款评审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两个环节。再次,建立个人住房贷款风险预警系统。这一系统包括借款人就业与家庭收入变动信息反馈、还本付息监控、贷款逾期级数等子系统,这是消除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火墙。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长期以来增加了住房的有效需求,为加快住房建设奠定了经济基础。在现有住房公积金制度体制下,我们必须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扎实做好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管理工作,使住房公积金安全营运,广大缴交住房公积金职工切身利益得到体现。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的论文题目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对物业进行维护、修缮、管理,对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交通、消防、环境卫生、绿化等事项提供协助管理、服务的有偿活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浅谈物业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长,社区物业管理也迅速发展。然而,越来越多的问题突显出来,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使得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在市场化日趋成熟的大环境下缺乏一个明确的发展方向,进而难以取得突破性发展。为此,对我国城市社区物业管理中现存问题展开深入挖掘,探寻问题形成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探索优化我国城市物业管理的解决 措施 ,对促进我国城市社区物业管理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城市社区;物业管理;业主

1我国城市社区物业管理现存问题

城市社区物业管理 企业管理 能力有限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区物业由于起步较晚其发展相对滞后,加上国内物业管理方面人才匮乏,致使城市社区物业管理企业大多管理能力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房地产开发商三者关系处理不到位。其二,将物业管理的重点放在对外宣传上,而自身实际管理 经验 的累积和管理相关设施发展与宣传相悖,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城市社区物业管理企业高科技管理设施逐渐成为摆设,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服务观念落后

我国城市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观念落后,致使我国城市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难以显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我国城市物业管理主观原因致使其行业定位存在偏差。我国城市物业管理企业没有找准行业定位,将自己定位为管理者,而不是服务者。这是因为物业管理企业自身服务观念落后,没有认识到物业管理的职能是服务。由于这种错误的行业定位,致使我国城市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差。其二,前期物业定价过低、后期业主拖延或拒缴物业费等客观因素致使我国物业管理企业难以提供优质服务。而业主一旦拖延或拒缴物业费,物业管理企业就会更加消极懈怠,极大打击物业管理的服务意识,难以提供优质的服务,由此形成恶性循环,制约了我国城市物业管理整个行业的发展壮大。

业主思想观念存在误区

我国城市物业管理行业飞速发展,多数业主的消费理念相对落后,仍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大包大揽免费午餐的状态,尚未形成“等价交换”的消费理念。此外,多数业主对物业都缺乏正确认识,自律性差,一味追求“低价格,高服务”。不少业主都存在拖延或拒缴物业费现象,降低了物业管理企业收费率,降低了物业管理人员服务的积极性,同时也影响了更多社区居民的利益。

2我国城市社区物业管理现存问题的原因

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由于我国城市社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赋予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高,使得业主大会在实际运作中谈判处理社区物业管理问题难度增加,协调成本逐步增长,业主大会难以充分发挥其职能。此外,针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机制尚不健全,其实际运作中难以做到“民主、公开、公平”,导致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并不能完全代表广大业主利益。也正是由于我国城市社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的建设力度较弱,尚未出台具有针对性、地方性的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致使社区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二者之间的权、责、利关系不明晰,对于二者之间出现的纠纷,也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处理办法。究其根本,主要是由于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社区物业管理行业也飞速发展,而与社区物业管理行业发展速度相比我国出台的有关社区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难以同步,从而制约其发展。

市场机制不够完善

近些年,我国物业管理行业飞速发展,逐渐成为我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起步较晚,市场机制尚不完善,使得业主跟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处于无休止的纠纷中。市场机制的不完善,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环境下物业管理体系的发展和完善,物业管理企业缺乏一个良好的监督环境,以及招投标的标准化、透明化程度低,致使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使得物业管理行业在市场经济的发展活力不足。另外,由于监管机制体制的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职能和责任难以充分履行,加剧了物业管理市场的混乱。也正是因为市场机制不完善,导致物业管理缺乏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使得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建设不完善,进而导致物业管理企业在实际运作中不规范,管理水平低下。基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不规范操作,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业主的不满,进一步影响了业主参与自治的积极性。

社区业主自治程度不够难以满足现实需求

按照我国 传统 文化 ,老百姓花掉毕身积蓄购买商品房就是为了安居乐业寻找归属感。但是面对与物业管理的纠纷得不到解决,让很多业主对物业管理行业失去信心。一方面,业主缺乏自治观念。有些小区几年没有举行过业主大会,各家自扫门前雪,对与自身利益无关的物业管理事务莫不关心。业主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业主委员会也就无法成立。在面对利益受到侵害时,缺乏良好的维权 渠道 。其次,不少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不规范。业主委员会应该是由业主大会公开选举而来,但是不少小区从选举到后期的管理运作都极为不规范。业主委员会不能代表业主利益甚至还和物业管理企业共同侵害业主利益。一部分小区业主委员会虽然是正规流程选举而来,而业主委员会成员管理能力缺乏,在帮助业主维权过程中力不从心。这些情况都让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3优化我国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对策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物业管理虽然在我国发展了多年,但是相关法律法规还是滞后。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之间发生纠纷,往往没有详细的法律法规提供法律依据导致纠纷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妥善解决。根据物业管理的特点,主要从两方面来完善法律法规。一方面要健全地 方法 规。我国各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情况差异很大完全依靠国家制定的法规往往不能解决实际纠纷。根据各地方实际情况来制定物业相关规定,在物业管理过程中才能更加切合实际解决物业纠纷。如:收费原则、收费标准、服务构成、管理方式等细节上的问题都要有详细的法规来规范,这样才能使出现纠纷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制定完善的投标制度。当前物业管理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业主不能自主选择物业公司。完善投标制度,通过业主大会来公开选择广大业主青睐的物业公司。一旦达到自由选择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为了获取市场必然要极力提供良好服务得到业主口碑,获得良好的公众印象。公平公开的市场竞争才能促进物业公司服务观念的改变以及管理能力的提高,最终得到长足发展,同时业主也得到良好服务和避免纠纷。

认清行业本质找准行业定位

首先,要处理好物业管理者与业主之间的定位。物业管理者在业主面前,既不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也不是卑微受气的“仆人”。对于物业管理者,应该将自身定位为服务者,因为物业管理本质上是服务业。每一个物业从业人员都应该遵守职业道德,认真为业主提供服务,以及不断提高自身物业管理能力。遇到业主问题要耐心解决,时刻把自己定位为一个服务者。对于业主,也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能把物业管理者当作自己的仆人,通过正规流程去处理物业问题,而不是通过威胁和拒绝交物业费等方式来“维权”。其次,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之间的定位。开发商与物业应该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相互支持相互帮助才能出现共赢的局面。一些开发商对房屋建造偷工减料等等,导致后期物业公司难以应付,这使物业公司失去管理信息和业主纠纷不断。一些物业公司为了获得市场,前期给开发商报出过低的物业费用吸引业主购买商品房,但在后期却无法按预期提供服务,最终只会纠纷不断。优质小区建设规划,会给后期物业管理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纠纷,提供一个良好的服务平台,并能使开发商获得公众的信任与支持。

完善相关 规章制度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招标制度,做好事前监督。在确定由哪家物业公司入驻社区参与物业管理之前,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招标制度来选择符合要求的优质的物业管理公司。公平公开的招标制度,让更多的物业公司参与竞争从而促进物业公司自我提高和为业主提供更优质服务。通过严格的招标制度和招标流程来筛选合格的物业公司,是对业主负责同时也是对物业管理行业负责。其次,初始物业公司选择市场化。在实际物业管理过程中,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关系往往非常暧昧甚至物业公司是开发商下属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和开发商应该是合同关系。开发商在进行商品房销售过程时,物业公司提前入驻社区,往往这个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之后又缺乏自由选择物业公司的体制,导致物业和业主纠纷不断。最后,建立完善的业主投诉制度。近年来的物业纠纷越来越多,业主利益受到侵害时没有畅通的投诉渠道和完善的投诉制度只能采取 其它 不理想的维权方式。如此一来,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纠纷就得不到妥善解决从而恶性循环。纠纷得不到妥善解决,让业主对物业管理行业失去信心从而不愿意交物业管理费。最终导致物业管理企业得不到良性发展。

完善监管机制,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首先,要加强物业公司资质审核监督。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信用度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核,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入物业管理行业。这既是保障业主的利益,也是保障物业管理行业的利益。其次,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竞争规范化监督。当前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不少物业公司为了夺取市场,不顾市场规律,承诺过低的物业费,入驻社区后又不能盈利从而通过降低服务质量违规收费等方式来保证自身利益,最终导致业主不满,从而纠纷不断。同时恶意低价竞争和乱收费扰乱了物业管理市场,破坏了物业管理行业形象。最后,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规范化监督。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而来,代表广大业主利益的业主代表。政府加强对其监督管理,使其规范化运作真正代表广大业主利益。

作者:谈丽艳 单位:长江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谢家瑾.对物业管理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的粗浅认识[J].中国物业管理,2012(10)

2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现状[J].中国物业管理,2010(1)

3刘拓.我国物业管理问题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0

4王光荣.城市社区物业管理难题的破解策略[J].兰州学刊,2013(2)

5寇晓燕,张居盛.社会协同视角下的物业管理困境与化解[J].求索,2013(1)

6黄闯.城市社区物业管理良性发展的路径分析[J].长白学刊,2013(1)

摘要:住房保障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近年来,保障性住房建设日益规模化,但是在国家政府高度重视,大量的保障性住房投入使用后,后期物业管理过程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物业管理部门与住户间的矛盾横生,十分不利于保障性住房的良性运行。有针对性地根据部门主管、物业管理和住户三大主体探究保障性住房后期物业管理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破解策略,对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的“绿色”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后期物业管理;河南安阳市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为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快速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新就业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逐步改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实现住有所居目标,推进河南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自从2011年以来,河南省多次出台了关于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建议和意见:2011年12月2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方式、审核机制、售后管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2012年河南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入住管理的指导意见》颁布,要求逐步降低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同时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2013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建政策,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2015年《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实行配售的措施,这些都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制度保障。由于政府的积极作为,河南省的保障性住房已经形成了以廉租房和公租房为主体,经济适用房、两限及定向安置房等为补充的多元化体系。保障性住房的后期运营管理主要包括:准入退出、租金收缴、物业管理、社区文化建设、配套设施经营等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规定,“保障性住房小区可以实行住户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也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提供物业服务”,对保障性住房后期物业管理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本文基于对安阳市的保障性住房后期物业管理的实证研究,对保障房后期物业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做出较为详尽透彻的分析,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策略,这将促进安阳市保障房后期物业管理的进一步完善;而且,通过改善住房条件和环境,切实解决目前居住在保障房内群体的后顾之忧,也有利于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幸福指数;同时增加普通群众对后期物业管理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对有效降低后期管理过程中的阻力,促进保障房后期物业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问题解读

(一)从部门主管方面发现的问题

对于保障性住房部门主管,主要是以访谈的形式进行,谈及保障性住房不少主管表示正在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对于后期管理这部分,将会继续沿用政府委托物业进行管理的形式开展,但其中也暴露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问题。第一,政府的资金压力过大。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资金、房租以及配套设施经营收益。随着房屋规模扩大,包括行政人员、管理人员等费用开支扩大,而政府仅向民众收取金额很少的房租及物业费,随着时间的推移资金的压力就越大;第二,有些官员怕担责任搁置手中的房源,使保障房不能发挥它应有的功效;第三,居民的资产审核困难及退出意识淡薄。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金融信用体制和居民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个人收入和金融资产不公开透明,缺乏有效的收入监控手段和相关的调查统计手段。当资产审核时出现漏洞,导致有些保障房内居住的是有房有车以及将房屋租售的业主,违背了设立保障房的初衷。此外,保障房退出机制中的奖惩措施力度不明显,关于退出概念模糊,缺乏激励机制,导致住户一旦居住在保障房内就不想退出,居民自愿退出的动力严重不足。

(二)从物业方面显示的问题

问卷上涉及物业的问题主要包括是否有物业进行管理、物业人员的从业素质如何、是否对物业管理情况满意及主要提供的服务这四题。在安阳市三个不同档次小区中收回的220份有效问卷中得知,156份()小区没有专门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64份()设置物业管理的小区中有127份()问卷结果表示从业人员素质一般,有84份()表示对物业的管理满意度是一般,主要提供的服务有设置门岗、打扫卫生、公共设施维护和园艺绿化管理。调查的结果说明了四个问题:第一,物业提供的服务范围太狭窄,仅限于简单的日常服务,并且住户反映小区安全管理不到位,多发生电瓶车失窃案件,门卫进出没有严格把关导致小区内人员混杂,居民的日常安全得不到保障。第二,物业的小区绿化没有规划到位,并且出现轿车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的现象。第三,物业工作效率较低,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如房顶漏水、管子阴水、没暖气等问题没有及时得到回复。第四,缺乏针对性的物业,应根据保障房业主不同需要,不同消费水平制定切合实际的服务业务,做到服务细致化。而与物业管理人员的交谈中发现有些小区居民没有及时缴纳物业费,导致物业工作不能如期及时开展,管道使用期为2年,屋面等使用期为5年,到达一定期限后的维修费、人工费等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业主认为物业为了节省开支减少成本而降低服务质量,拒交物业费。解决两者直接的矛盾是目前物业工作的重点,既要保证服务质量又要建立合理机制鼓励民众积极主动缴纳物业费。社区有开展志愿服务站、节日文艺汇演以及读书平台等工作,但大多数居民并没有很好地参与其中,缺少主人翁意识,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也是小区中一员,不能积极主动的参与社区文化建设。

(三)从住户满意度方面反映的问题

问卷主要从住房概况、物业管理、配套设施、社区建设以及相关政策和退出机制六个方面分析不同住房情况的住户对于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中不足及态度观点。在220份有效问卷中70份为廉租房住户,147份为经济适用房住户,3份为公租房住户。主要反映的有以下五个问题:第一,保障性住房所在小区普遍存在公交交通不便,缺乏健身器材以及公共活动场地,社区医疗不健全,社区超市物价偏贵等问题。第二,在邻里关系这方面,的居民选择一般,表示需要加强邻里交流和社区文化建设以及培养社区居民的团结友爱、邻里互助意识。当谈及志愿服务不少居民表示没有参加过社区的志愿活动,如果有条件将非常乐意参与其中,尤其是“以工代费”愿意参加社区劳动来抵消物业费。第三,在后期管理模式这题的居民选择了希望住户和物业自行结合管理,选择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导,说明住户参与管理的意愿还是很强的,只是缺少一个平台。此外,目前没有物业管理的保障房小区居民表示,之前在小区内有物业进行管理,但由于第四,的住户表示对保障房相关政策不太了解,并且表示不了解投诉举报方式也从来没有举报过,少数住户表示举报过但并未得到回复,物业退出管理。这表明政府及社区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没有一个公开透明的渠道,真正的让民众表达心声,让权力行使在阳光下。第五,多数居民在退出机制这一部分表现出强烈的意愿即不会退出保障房,说明政府在这方面的引导不够,没有让民众建立一个正确的就业观,通过自己的努力提早退出保障房。

三、破解策略

(一)部门主管方面

对于部门主管方面的问题,首先应采取措施“开源节流”,对廉租房和公租房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降低政府财政资金的压力,一方面,通过适当的梯度在一定范围内提高租金以及配套设施的承包费用,增加保障房管理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可在社区居委会组织下由承租人参与物业管理、自我服务,精简物业管理人员的规模,实行竞争性激励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其次,对于住建厅的相关工作人员加强监督,同时健全公示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保障房资源的浪费,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用,切实保障住房困难户解决住房问题;最后,对于住户资产审核困难以及退出意愿淡薄的问题,应该成立政府部门人员和物业管理人员相结合的工作小组,确定明确指标,定期入户核查,而且要加大宣传力度,使住户对退出机制加强理解,严格按照资产审核标准和退出稽核标准对不愿主动退出但是不符合保障房入住资格的人员实行强制性退出,同时,建立周转房或周转金制度,在执行强制退出时,提供其他租金较低的公租房给住户或为其提供周转金,助其在社会上租房。

(二)物业管理方面

物业管理公司在对保障房小区进行管理时,应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尤其是安保措施,要切实维护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就近原则”接纳本小区内部人员(承租人)参与民主管理,平时注重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办事人员的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对住户反应的问题要有专门工作人员整理记录并及时予以解决,要使小区住户对物业管理加强民主监督,健全小区住户的申诉渠道。另外,物业费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建立合理机制鼓励民众积极主动缴纳物业费,并结合住户的住房状况分层分阶段收取,不能任意更改收费标准。加强住户与物业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商,使管理信息公开化,缓解两大主体间的矛盾。此外,物业管理人员要鼓励小区住户积极主动的参与社区文化建设,使其增强主人翁意识。

(三)住户方面

首先,住户是保障性住房管理的关键元素,保障房后期物业管理的发展需要住户积极支持配合管理工作的开展,民主参与管理,积极建言献策,增强自身的主人翁意识。调查发现,多数住户愿意以“以工代费”形式参与社区管理抵消物业费,所以开展社区内部相互帮扶,不仅可以增进邻里间的关系,而且还可以减轻物业管理的工作压力,对于社区和谐建设也大有裨益。不仅如此,对于流动性强,劳动强度不大,不需要固定人员的工作岗位,可以吸纳大学生志愿者或者社工人员参与其中,有效整合可以利用的人力资源,在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过程中是一项积极而有意义的尝试。关于退出机制,要加强住户对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相关政策的了解,自愿选择有利的主动退出策略,促进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合理公平实施。

作者:王净净 郭晓晴 单位:河南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郭林,张学峰.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后期运营管理的现存问题与破解之道———基于河北省的经验分析[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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