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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7-07 12:13:06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论文范文

当代医患关系哲学思考论文

一、当代医患关系性质的改变与医患利益共同体的分离

医学,无论是中医还是西医,一向是以服务于生命为宗旨的,客观地具有“善”的属性。从发生学角度看,医学起源于解救疾苦之“善”念。西方医学史上曾有:“减轻病患的痛苦的本能冲动是医学技艺起源的原因”[5]144这一观点。作为医学标志的“蛇仗”,意味着守护健康的向善志向。与此相同,中国医学史也认为由于面对“死于病”的人间苦痛,“圣人”兴发悲悯之情从而创建医药,促使医药学产生,“圣人悯之而医药兴”(《伤寒证治准绳》)。同时,医学的发展也是在“善”的力量推动下实现的。一部人类医学史,就是不断攻克疾病、维护健康、解救疾苦的历史。因此,在医学领域,维护健康、促进生命是一切价值的最终依据和标准。正是由于服务于生命的价值追求,自古以来,医学才得以享有崇高的荣誉。然而,在我国医学事业发展过程中,随着科学技术和市场机制不断深化其影响,医学的价值观念和宗旨出现了变化,这种变化深刻影响着医学性质,并强烈冲击着医患关系。

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着我国医学事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客观地说,医学离不开科学技术,重要的是要将科技的位置摆正。而在科技力量的推动下,医学本身产生了对技术的过度依赖,出现了“科学技术万能”、“科学技术至上”等观念,以至于在我国医学发展进程中出现了“技术主体化”[6]1-4的趋势。这一趋势主要表现为“当代医学的一些技术,不是依从医学目的自身的需要,而是依从于技术自身想要做什么和能够做到什么,依从技术自身潜能能够实现的目标,技术因其发展而发展”[6]2,也就是说在医学发展过程中,技术引领着医学目的、规定着医学过程、塑造着医学性质,从而使得技术成为了医学的全部。其中,最根本的改变在于技术由手段变为目的,这使得一向以服务于生命为目的的医学,在价值方向上发生了转变,“善”的属性沦为“技术性”。在这样的医学背景下,技术成了衡量医学价值的标准,医务人员自然充满对技术的无限追求,在为患者诊治过程中,对技术的应用缺乏足够的审慎意识,甚至于盲目应用,这不仅导致医源性和药源性疾病增加,也使得误诊误治率上升。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医学有时似乎由主要对发展它的技术能力感兴趣的精英领导,而他们很少考虑它的社会目的和价值,更不用说病人个体的痛苦”[7]11-12。传统中医文化认为“医乃仁术”,强调医学这一“生生之具”治病救人的作用。医学不应该是为了技术而发展技术,而应该始终将技术保持在“生生之具”的位置上。对于医术和患者的关系,中医认为是“病为本、工为标”(《黄帝内经》)的关系,意思是患者的生命是本,技术是标,技术是服务于生命的,医术必须基于患者的生命而使用,为和于生命而使用。相比之下,当代“技术主体化”的医学,变得“本末”倒置、“玩物丧志”,其结果是医学和技术形成具有一致过程和目标的共同体,反而将生命和健康从中分离出去。实际上,正是基于医学服务于生命的宗旨,医学和人类生命存在健康利益共同体的关系,医患才成为健康利益上的共同体。因此,当医学和人类生命的利益共同体分离之后,医患健康利益共同体就没有了内在依据,走向分离就是势所必然。

市场的本性是求利,医学的本性是向“善”,两者在性质上互相冲突。如果说技术主体化使医学偏离了“善”的价值方向,那么市场机制进入医疗活动则使医学的发展背离了“善”的价值方向。在我国,作为医学载体的医院,被推入市场化以后,在其管理和经营过程中,十分注重“利润”,市场逻辑主导着医院的生存和发展理念,受此影响,医患关系发生了性质上的改变,“现在病人往往被称为医疗保健的‘购买者’或‘顾客’,医生则被称为医疗保健的‘销售者’或‘提供者’。这样医患关系就被当做商品交换关系。”[8]36置身于其中的医务人员以“销售者”、“提供者”角色自居,因此,在医疗活动中“求利”意识凸显出来,甚至出现“拜金主义”的现象。可见,市场机制进入医疗活动之后,医患关系被简化、扭曲为一种经济关系,当经济关系主导着医患关系,医患共同体就会受到强烈的冲击,以至于出现在看病的“消费”过程中,病人花得多、医生就挣得多,病人花得少、医生就挣得少的普遍现象。如果说技术主体化导致了医患健康利益共同体的分离,那么医疗对利润的追求则使得他们由健康利益共同体变为经济利益对立体。

二、当代医患关系人文精神的失落与医患情感共同体的分离

医学的研究对象是“人”,而“人”是具有人文性质的,所以人文精神为医学所固有。医患关系是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人际关系,医学观指导着医疗活动的整个过程,医学观念不同医疗活动的过程就不同,结成的医患关系就不一样。医学观念决定着医患关系的特征和类型,在某种程度上,有什么样的医学观念就会有什么样的医患关系。当医学观念具有人文精神时,医患之间就具有情感凝聚力。在传统整体性医学模式的指导下,医生会关注患者的心理和情感,如希波克拉底曾说:“我们必须知道疼痛是什么,为什么会有疼痛,并且对人造成了何种危害”[5]13。《黄帝内经》也有:“凡治病必察其下,适其脉,观其志意与其病也。”在这种医学观念中,“人”是完整的,其整体性被尊重。医生“既是肉体的医师,也是灵魂的医师”[5]18。同时,在医疗活动中,医患之间注重情感交流和联系,“医师与病人之间应亲密无间”[5]17,医生对病人应“笃于情”(喻昌)等。总之,传统医学观念保持着较为浓厚的人文精神,在医疗活动中,患者的精神需要被关注,医患保持着亲近感,基于治病恢复健康的共同目标,双方具有团结意识,能够真诚协作,在情感上是一个具有凝聚力的共同体[4]。

在1977年美国学者恩格尔哈特教授就提出医学模式应该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我国医学界也从理论上认可这种转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这种转变在医疗实践层面并未实现[9]337-340。也就是说,实际上,生物医学模式仍然主导着今天的医疗活动。在生物医学模式指导下,诊治过程是在“生物属性”的视域里开展并完成的,医生局限于患者的生物层面去探寻疾病及其治疗。患者的心理、感受和情感等得不到充分地关注,这样,疾病和患者发生了分离,疾病和人发生了分离,人的整体性被简化为“生物性”。在医疗活动中,“人很久以来就已经消失了并不停地在消失”[10]419,医疗由“人道主义”变为“病道主义”,逐渐“重病不重人”。同时,医学朝着追求实证化、客观化的方向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医学经历“祛魅”淡化了对生命的敬畏之情[11]2,在诊治过程中医生为了更好地专注于他的“科学世界”,不仅对患者的疾苦少有关注,还与患者保持必要的情感距离。比如,按照现代医学的要求,在病历书写过程中,描述患者情况时要求杜绝使用任何主观性的词语,越客观越好,在这样的医学观念影响下,医学不仅没有了敬畏,也弱化了情感。医学认识上主客二分,表现在医患关系层面,即作为认识主体的医生和作为认识客体的患者成为主客二分的关系,彼此相互分离,患者成为医生的客观化、外在化的世界。在医患交往过程中,医生沉浸于“科学世界”、患者身处于“生活世界”,医患成为两个世界的人。不仅如此,医疗活动中大量仪器设备等技术化手段的介入,大大减少了医患之间的直接交流,面对面的交流在技术设备的介入中面前变得无足轻重,医患关系被“物化”。在医学被生物模式掌控,由自然科学引领,让技术手段干预的时候,“我们的治疗是机械的和非人格的,我们的医治者以拉开距离、冷静超然、关系正式并运用抽象概念为特征。”[12]可以看出,在医学不断地强化其科学技术性、削弱人文精神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医患之间被主客二分,情感交流的和人情关怀的缺失,医学的人性品质在下降,医学的人文精神在失落,使得原本应该具有亲密感情的医患之间彼此疏远,团结精神欠缺,合作性较低,内在凝聚力丧失,情感走向分离。

三、当代医患关系德性的削弱与医患道德共同体的分离

医学具有“善”的属性,它的最终实现离不开医务人员内在人性之“善”。虽然在我国医学发展史上,科学技术的推动作用是巨大的,医学离不开科学技术,但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没有了人性之“善”的指导,其作用就可能是“恶”的。因此,“善”的事业只能依靠“善”的力量给予保证。所以,德性是医学的根本性力量这一根本性力量表现在医患关系上,即德性是医患交往的主要调节力量。实际上,因为医学是“善”事业,与此相应,医患关系的本质是道德性质。其内容是救助者与被救助者的关系。只有以德性作为主要调节力量,这种道德性质才能得到保证,道德性质的医患关系才与医学本身相符合,医疗活动才得以顺利开展。自古以来,医学对德性、美德都极为重视。西方医学自希波克拉底开始就对医生的美德提出了十分全面的要求,强调“他的性格必须像个君子”[5]17西方大哲柏拉图针对医学美德也曾提出:“他们是用心灵医治身体,如果心灵原来是坏的或者变坏了,他们就不可能很好地医病了”[5]22。中医在对美德的要求程度之高,内容之丰富在世界医德史上都十分突出。中医认为“医乃仁术”,以“仁心”行医才能实现医术救人的功能“仁心”即救人之心、活人之心、不忍之心等,它尤其注重仁、智、廉、不欺等主要美德。传统医疗活动以内在德性为基础,在医患交往过程中以内在德性作为调节力量,医生会将患者的需求转化为自我的道德要求,对道德责任的承担是“由仁义行”而非“行仁义”,这样,医生认同并主动践行医疗活动的道德要求,患者信任医生的道德品质,双方形成了一个道德共同体。

随着医学的发展,医学由个体行医模式转变为团体行医模式,在道德上,由对“好的人”的侧重转变为“好的行为”的侧重,由对个体性美德的注重逐渐转变为对团体性规范的强调。在一定意义上,对规范的强调增强了道德的可操作性,并有利于实现道德要求的客观化和普遍化。这种强调是对医学的促进。但是,由此削弱德性、美德的作用,认为伦理学在医学领域关注的重点是“规范”[8]31-37,使得道德的内在性力量和外在性力量之间失去了张力,这势必会影响道德要求的践行。总之,道德作用的发挥需要在内在德性和外在规范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并形成合力,道德建设需要“合内外之道”。道德规范作用的发挥是建立在内在德性基础上的,如果在医患交往过程中,单纯依靠道德规范的调节而失去内在德性的保障,那么道德要求就会沦为形式,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就难以建立。实际上,在调节医患关系的形式上,我国医学事业不仅越来越倚重道德规范,还增加了法律和行政手段。这些手段的增加虽然是必要的,但如果没有德性做基础,很难取得实质上的成效。就法律手段来看,依靠法律约束医患双方,医生对道德责任的承担不仅会变得更为被动,而且会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上。因此,“2002年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要求医生在医疗纠纷中要证明自己无过。这一点现在被普遍认为是过度医疗的开端,医生为了避免有一天对簿公堂时无法自证清白,用‘可做可不做的检查都做’的方式提早准备‘证据’。”[1]可见,没有内在德性的支撑,法律手段不仅不会达到预期效果,甚至会增加新的问题。国家卫计委要求(从2014年5月1日起)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患者住院24小时内,均须和患者签订《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双方承诺不收、不送红包以及贵重的物品。虽然这一行政手段的效果如何还有待证实,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道德规范的要求还是法律要求、行政要求,这些外在要求如果没有转化为内在自我要求,其践行就不是必然的。在我国医学事业发展过程中,从对道德规范的侧重,到增加法律和行政手段,调节力量趋向于外在化和强制化,但削弱了内在德性的作用,最终外在要求和医生内在要求之间不能实现统一,其落实就没有保证。这样,在医患交往过程中,医生对道德要求欠缺认同和主观意愿,其对道德责任的承担就会是被动和消极,乃至于沦为形式,因此,患者对医生的道德品质就不能形成信任,医患道德共同体走向了分离。

四、当代医患关系局限性的弱视与医患生命共同体的分离

从生命的角度看,患者是生命需要救助的人,医生是救助生命的人,和谐的医患关系离不开医患之间关于生命的共识,这就是我们所谓的生命共同体。虽然医学在救助生命这一方向上的追求是无限的.,“医术造成健康是由于本性”[5]29,但表现在特定时期,医术的能力总是有限的。进一步看,医学虽然高扬“救死扶伤”的旗帜,但生、老、病、死的客观规律决定了死亡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现实中,医学总呈现为一门“有缺憾的艺术”。作为患方,基于医学的局限性,对不能治疗尤其是病人死亡的情况形成客观的理解和评价,对医患交往有深刻影响。但患方的正确认识离不开医学的引导。在传统医学史上,对于医学的局限性,医生是很关注的。据《史记》记载,因为医术高超,扁鹊在当时“名闻天下”,人们对他的评价是“尽以扁鹊为能生死人”,以为他能使“死人”复活,听闻这样的赞语,扁鹊说:“越人非能生死人也,此自当生者,越人能使之起耳”,“自当生”是医生努力的前提,“非能生死人”则是医生能力的限度。对医学的局限性表现得客观且清醒。因此,中医比较关注“死症”。如《黄帝内经》中说,“五藏已败,其色必夭,夭必死矣”(《素问·三部九候论》)。“死证”代表着生命危机的讯号,洞晓这一讯号,一方面可以救其于萌芽中,另一方面如果死亡已无法挽回,那就只好“顺天”以对之。所以,遇到不能救治的情况,如三国时期的名医华佗就会以实相告。与此相同,在西方医学史上,希波克拉底也曾明确指出“那些病入膏肓的人”,“医学无能为力”[5]15。

在科学技术的推动下,医学在发展过程中将很多“不能”变为“能”,医学能力持续增强,这种发展趋势甚至使人类具有了“上帝”的能力,充当起“上帝的角色”。在医学凯歌高奏、能力巨大的时代背景下,人们习惯了医学之“能”,以至于忽略了医学本身永远存在“不能”。在医疗活动中,医学遗忘了谦虚,医生也往往傲慢。由于医学对自身局限性认识变得弱视,欠缺对患者的正确引导,人们对医学能力的要求和期望拉高,以至于“现代人已无法接受死亡了”、“因为他或她觉得自己在这样一种状态下死去实在是不应该,怎么如此发达的医学科技就治不好自己的病呢?”[13]655这种认识带给医患交往很深的隐患。在今天的医疗活动中,当患者死在医院时,往往成为医患产生冲突和纠纷的导火索。“患者无论得到多么好的治疗,如果没有治好要走向死途,那么绝对是不甘心的;而患者家属在患者去世后总要把怒火集中投向医生与医院,绝不肯接受这样的后果”[13]655。患者的这种认识和态度固然是医患信息不对称的表现,但从医学角度看,则反映出强化对医学局限性认识的重要性。客观评价医学能力,可以推动人们正确理解死亡。而在医学对其局限性弱视的背景下,由于欠缺对患者关于医学能力客观评价的引导和教育,患者不能正确理解医学“不能”的情况,医生和患者在对死亡的认识上欠缺共识,导致了生命共同体的分离。

综上所述,我国现代医患关系的问题是医患共同体的分离,因此,缓解医患关系紧张的发展趋向,进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实际上是医患共同体的重建。如果说,医患共同体的分离是医学偏离了其本身的结果,那么重建医患共同体,实际上是医学向其本身回归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完成,至少需要医学回归“善”的属性以此重建医患利益共同体。需要医学大大提升其人文精神,以此使医患重回情感共同体。需要医学强化对德性力量的重视,以此重建医患道德共同体。需要医学客观面对其局限性,引导人们的死亡观念,以此实现医患生命共同体的重建。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医患共同体应该是在医患“主体间性”(胡塞尔)基础上的重建,不能以共同体的统一性、整体性取消医生的独立性,尤其是在当前医生的人身安全屡遭危险的情况下,更应关注医生的合理权益。这应该成为医患共同体重建的一个原则。

医患关系是社会生活人际关系中的特殊表现形式,是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患双方对彼此之间相互认同的一个衡量标准。我们首先明确医患关系的概念,医患关系是指医务人员在给病人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与病人建立的相互关系。广义的医患关系是指提供医疗服务的群体与接收医疗服务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狭义的医患关系是指医生个体与病人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良好的医患关系是医疗活动顺利开展的基础,而融洽的医患关系可造就医患双方良好的情绪反应。但是目前,医患关系是备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是医疗与社会之间最重要的关系之一,因此,医患关系的状况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医院要在日益竞争激烈的医疗行业立于不败之地,就要以患者的需求作为医院的工作中心,建立互相融洽、理解、和谐、信任和支持的医患关系,以便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而贡献自我应有的力量。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日益创新,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是越来越好,对个体的各方面需要也是越来越高。就目前而言,互医患关系从总体上看,是基本和谐之中存在着局部的不和谐,和谐是主流,不和谐是支流。医患关系成因复杂,有医疗资源不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患者有意见;有医疗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群众不满意;也有更复杂的社会因素。既有体制、机制上的问题也有思想、观念方面的问题,还有管理、监督不力等原因,因此,我们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给予适当的处理,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更加促进人民的体质健康、生活幸福。医患关系课程是临床医学生的必修课,而且必须活学活用,学以致用,不仅提高医生自我技术,更要强化个人沟通素养,创造和谐的行医氛围。本学期我们受到医学院的很多高级讲师的讲课,帮助我们剖析目前医疗行业的行医艰辛与期望,给我们以终身受用的指导,非常感谢我们的老师给我们授课。就本题案例我们需要多方面给以分析,并从中得到启示,以便警示我们日后工作要耐心、细致,更好做好医学事业。就从医院、医生及患者三方的角度进行分析,首先,患者吴某是孕妇,因急性肠炎前往广州市某医院门诊就诊,当晚住院留医观查治疗。医院做法处理及时、得当。次日,吴某认为病情好转,便要求出院,而医生又给开具药物,但案例未述医生给与患者更多的交代,于是出院后吴某在院外服药后出现呕吐并晕倒现象,其家属便打120急救,并送到广州市另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遂家属认为该医院存在过错。根据当事人要求在当地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医院不构成医疗事故,院方为妥善解决问题,主动提出给予适当赔偿,但是,患者家属竟索要更高赔偿,未如心愿竟寻衅滋事,尚做出纠集人员到该院拉横幅、静坐进行抗议,甚至将实施暴力打砸行为,让医院无法正常工作。医院对此事件处理及时、关怀到位、得到肯定。

如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一、增进医患信-任医患之间本应是和谐的关系,医护人员对患者悉心诊治,患者放心地把自己的生命健康寄托于医生。作为利用专业知识为病人服务的医护人员,只有面对病人对他的信-任,才能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才有信心去挑战高难度的治疗手段;作为怀着期待和希望的患者,只有交付出自己的信-任,才能更好地配合医生的诊治,以取得理想的治疗效果。同时,构建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需要双方的换位思考,增进相互理解,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化,医生在诊治上更需要了解患者心理需要和心理问题,重视心理指导和心理治疗;另一方面,医生工作劳累,竞争激烈,还要承受一定职业风险,加之患者和社会对医务人员要求愈来愈高,医生也希望患者和家属从心理上理解和支持他们的工作,建立融洽的人际关系。二、加强医患沟通医患沟通是建立和谐关系的前提。医患沟通,是对医学理解的一种信息传递过程,是为患者的健康需要而进行的,它使医患双方能充分、有效地表达对医疗活动的理解、意愿和要求。良好的医患沟通有助于医务人员调整自己和患者的医学观念,也有助于医患相互正确理解对方,协调关系,保证医疗活动的顺利进行。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决定了医疗活动中医患角色的不对称,特别在医学的理解和相关知识的拥有上优劣势明显。同样,社会文化背景不同的患者,对医疗活动的理解和医疗服务的需求,也存在着差异,这些优劣势和差异要求影响了医患沟通。为此,作为医务人员应当及时了解并满足患者被理解、受重视、受尊重的需求,同时也应掌握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期望、每个医疗环节中的疑虑、对医疗服务的感觉以及医疗服务需求的关键点等,了解患者对医疗服务和疾病治疗效果的满意度。三、尊重医学科学医疗行为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医学上还有许多未知领域,患者自身也存在相当大的个体差异。医患双方都要遵循医学科学的客观规律。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学科学的方法、手段来诊断和治疗疾病,决不能违背科学的客观规律;患者应充分信-任医务人员,决不能隐瞒与病情有关的情况,或故意刁难医生。实际上相当一部分患者的死亡、残废和功能障碍等,并非是医务人员的过失所致,而是由于不可预料的和不可避免的并发症所致,完全属于意外情况的。医疗意外的不可预见性,有时可能导致实际治疗效果与患者期望值之间出现偏差。如现行的冠状动脉搭桥术,其术中死亡率是1%,尽管这种不幸的发生率不高,但对于某一患者而言,一旦遇上就是100%。医学损害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不可逆性,一旦患者或家属对此种情况不能理解,不能以科学的、理智的态度看待疾病的发展和治疗进程,无疑会迁怒于医生,引发医患矛盾。同时,医生也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自主权,让病人获取更多的医学信息,给病人更多的自主的机会,这是未来医患关系的立足点。

如何构建医患关系论文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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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新时期的医患关系,构建和谐的人性化医患关系,不仅有利于医疗活动的顺利开展,也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在这里,心理学理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位置。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关于医患关系的心理学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心理学构建医患关系的“和谐社会”》

【摘要】医患关系,顾名思义是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涵盖着救死扶伤,责任义务,利益冲突等诸多因素,它是社会关系中的组成部分之一。正确处理新时期的医患关系,构建和谐的人性化医患关系,不仅有利于医疗活动的顺利开展,也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这里,心理学理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位置。其中心理学人本主义理论,美国心理学家罗杰斯的理论:“以人为本”充分的体现医患关系在社会中应如何更好的搭建。文章就目前中国医患关系的现状进行分析,找出了目前医院中医患关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医患关系 人性化 和谐社会

一 当前医患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医患之间交往的心理状态:一个人在一段时间内的心理或情绪状态,会影响他与人的交往。心理应激,作为一种心理上的紧张状态,是影响医患交往最常见的因素之一。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都会经常地处于心理应激的影响下。对于医生来说,不仅需要对患者做出正确的诊断与治疗,而且要帮助解决某些心理、社会问题。当医生认为自己的能力不足以满足上述的需要时,就会对自己的患者的处理感到忧虑,或担心自己不受患者欢迎,从而造成心理应激和危及医患关系的心理反应。

(二)医患之间的矛盾冲突:冲突发生于有两个竞争目标出现之时。按理说,在医疗情景中医患双方具有共同的目标―患者的复原或康复,不应当有冲突。但实际上医患间的冲突是十分常见的,并成为损害交往和关系的重要因素之一。医患间冲突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医患双方在医疗事物中地位不相当。医务人员,由于其医学专长,加之患者对他们的依赖,当他们处于受支配时,就会造成医患间的冲突。造成冲突的第二个原因是医患双方对对方的期望不能做出适当的反应。医务人员期望患者不折不扣地履行医嘱,并直截了当地向患者表达自己的期望。如果患者没有照自己的话来做,医务人员就往往公开表示不快或生气甚至恼怒。

(三)医患间的交往障碍:在医生方面,主要是有的人虽有较高的技术,但缺乏医德修养,有的人甚至两者都缺乏。他们在诊治过程中对患者的病痛缺乏应有的同情和责任感,对患者态度冷淡、漠不关心、厌烦甚至鄙视,以权威、救世主自居。在医务工作中,对患者以是否有“治疗价值”或“科研价值”的标准去对待.只注意自己“提高技术”而不关心患者的疾苦;对常见病、多发病不是马虎地诊治,就是一推了之。有些医务人员因受社会上的不良影响,以对方能否给自己带来某种物质利益或获得某种方便来确定医患关系,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在患者方面,也会出现类似的问题。由于疾病的折磨而变得情绪不稳,容易激惹,反应敏感,对医务人员过分挑剔或态度冷淡,这些都会成为医患关系中的交往障碍。不过除极个别人以外,大多数患者是由于患病而带来的心理变化与异常情绪。只要医务人员能够了解到患者并非是有意识地作对,只是特殊情况下的特殊反应,以热待冷,态度和蔼,耐心细致地进行诊治和护理,满足患者的心理需求,这些医患关系中的交往障碍是容易克服的。在医务人员方面,主要是对患者所说的话即使是与疾病有关,也常常不愿听完,甚至显得不耐烦;对于疾病以外的话更是不愿谈、不愿听、不愿问。在患者方面,由于医学基本知识的缺乏,在医患交往中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即使与疾病有关的话,也只是与医生进行“封闭式”的回答,很少采取讨论式的交谈,而对于疾病以外的话更是不想说,不好意思去交谈。这样,医患双方交换的信息就受到局限。

二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措施

(一)、提高医务人员素质:作为医务人员,救死扶伤是本职所在,而此外还需要拥有乐于助人,充分理解,善于安慰等美德,进行无条件的积极关注。对于患者来说,身体上的痛苦是一个方面,医生还应该从心理上完全治愈患者的恐惧阴影,这就需要医务人员拥有高水平的专业素质,过硬的专业水品,良好的道德品质,高尚的人格魅力。医生按患者看待疾病的方式去理解患者的问题,不主张给患者事先贴上种种诊断标签。从根源上抓好医患关系,使医生与患者之间互相信任,互敬互爱。

(二)、构建良好医德医风:医德和医风既是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的写照,又是责任心的表现,也是形成和谐医患关系的保障。面对如今医务人员只对病不对人的现象,要培养医务人员换位思考的能力,设身处地的理解和尊重患者,诊断时不仅要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更要让患者充分享受知情权和决策权,让患者感知医务人员和他们站在同一阵线,共同攻克疾病,从而增强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和信心。医患关系类似于“园丁和花”的关系,医生促进患者固有的成长趋向,根本的看待患者问题,全面的做到医患之间平等的地位。此外,还必须加强医务人员思想道德教育,让其认识到自身的责任所在,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时刻为患者着想的工作理念。

(三)、营造和谐医疗氛围:医院是一个特殊的场所,是挽救生命,医治患者的地方,因此,好的医疗环境是治病救人的关键,不仅仅要保持医院的整洁,肃静,无烟,更要保证医院设施的人性化,科学化。首先对于医务人员来说,良好的医疗环境能够让其全身心的投入到为患者服务的工作中;对于患者而言,应该给予患者提供舒适、和谐、便捷的就医环境,提供简化、方便的就医程序。

(四)、增加医院的优化服务:良好的医患关系来源于细微的细节、精湛的管理和优质的服务。要想使医生与患者之间本来严肃的关系变得亲密、信任起来,就需要改进医院的各项服务质量,在硬件设施争取上达到国际标准,以免误诊现象的发生,在软件设施上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贴心的呵护,让患者感受到家的温暖。

总之,医患关系决定了医院的发展,也是医院竞争力的体现,而医院文化的创新,不仅能够有效解决遗留的难题,而且能够明显改善医患关系,让医院形成良好的医德医风,让患者享受物美价廉的服务,让每一位医生都真正拥有白衣天使的美称,让每一位患者都能完全信任医院,信任社会医疗队伍,让社会更加稳定、和谐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马怀业,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中华医学研究杂志 2007,7(12):1148-1149

[2] 于晓晖,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分析与探讨 中国医药指南 2008,6(21):204-205

作者单位: 100000 北京佳美口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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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构建研究论文

处理好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之间的关系,可更好地发挥其提升税源管理质效、优化税收征纳关系的关键作用,更好地推动国税整体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新时期要正确认识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辩证关系 一是认识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是互相差异的。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是现代税收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两个方面,是矛盾的统一体,具有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性质,共存于税务行政行为之中。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同为国税部门的核心业务,两者在功能和形式上都具有十分明显的差异性。税收征管,是通过对纳税人税收经济活动实施的专业管理,督促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纳税服务,是通过在征纳互动中实施的服务性活动,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纳税职责。 二是认识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是互相辩证的。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两者之间又是辩证统一的,它们的辩证关系体现在:税收征管是基础,它决定着纳税服务的发展方向,而纳税服务反作用于税收征管,对税收征管有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正确认识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去理解:一是国税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税收收入,要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就是要加强税收征管,因此,没有税收征管就没有纳税服务;二是国税部门通过优化纳税服务,纳税人的税收权益得到了维护、纳税遵从得到了提升,就会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和征收成本的降低。 - 2 - 三是认识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是互相促进的。一方面,通过推动征管体制改革,理顺征管运行流程体系,降低征收成本,从体制层面减轻纳税负担,有效提升征纳关系的和谐化程度;另一方面,通过优化纳税服务体系,强化纳税服务理念,硬化纳税服务指标,细化纳税服务措施,提高国税部门纳税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升,减轻税收征管的压力和负担。正确认识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创新税收征管和优化纳税服务,对于国税部门依法治税和纳税人遵从履责目标的共同实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新时期要努力促进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的和谐统一 (一)两者的和谐统一是促进征管体制创新的必然途径。税收工作中,管理与服务两大体系的和谐统一和有效运行,将直接影响着征管体制机制的创新与完善。要加快建成以“优化服务提升管理效能,以创新管理完善服务流程”为重点的管理与服务内、外部循环协同机制。一要加强互动管理。要推行征管及服务互动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征纳双方交流协作,要深化服务品牌建设,促进税企合作共赢,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公开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开办税制度、管理流程和服务标准,接受广大纳税人和全社会的监督。二要健全岗责体系。按照定责定岗、职能清晰、循环监控的原则,将管理与服务的职责和要求嵌入到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充分发挥和调动整个流程中各岗位的执行力和创造性。三要完善考核机制。要充分运用 和基层管理平台等税源管理监控平台,加强对税收征管质量的考核,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覆盖从税源定位到税收入库全过程的税源管理综合效应分析机制。 - 3 - (二)两者的和谐统一是改进纳税服务成效的必要前提。要真正实现三个转变,即:由单纯执法者向执法服务者角色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形象性服务向实效性服务转变;树立一个中心:始于纳税人需要,基于纳税人遵从,终于纳税人满意。将提供优质纳税服务作为国税部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建立起良性互动的税收征纳关系。一是创新服务体系。以“一厅、一线、一网”为载体,拓展在平台建设体系框架下的纳税服务模式,形成平台体系的联动管理。二是完善细分策略。针对纳税人性质和纳税服务业务的差别,在坚持标准化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服务细分策略,以满足不同类型纳税人的合理需求;三是优化资源配置。要将现行的纳税服务资源进行整合重组,优化完善以纳税服务科为统领,以实地办税服务厅为基础,以各单位链式化服务为主体的多层次办税平台体系。 (三)两者的和谐统一是推进依法治税进程的必由之路。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两者的发展最终要统一到体现税法权威、强化税法执行和发挥税法职能上来,而推动依法治税进程,就是要实现以上目标,因此,推动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的和谐统一是推进依法治税进程的必由之路。一是发挥税收政策效应。以政策效应为驱动,保证税收调控经济健康发展,构建“执行情况跟踪问效、评价方法科学得当、政策建议适度前瞻、研究成果有效应用”的税收政策效应评价体系,全面落实各项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措施,实现税收宏观调控的新突破。二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构建起“制度健全完善、技术支撑有力、风险即时提醒、过程动态监控、结果严格考核、责任严肃追究”的规范税收执法保障体系,实现依法治税的新突破。三是促进依法诚信纳税。 - 4 - 构建“始于需求、基于满意、终于遵从、便捷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纳税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实现纳税服务的新突破。 三、新时期要全面推动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的创新发展 处理好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之间的关系,是关系到税收机制建设和税收科学发展的大问题,既不能把它们对立地看,也不能把它们孤立地看,而是要辩证地看,实现二者的辩证统一。 (一)必须坚持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辩证观。要坚持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分列管理的原则。一方面,要以专业规划、提高效率为指导,创新纳税服务体制,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税收征管的强制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要以细分策略、规范标准为方针,优化纳税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和改进纳税服务的法制性和实效性。一是要在功能上实现两者互相分离。要理顺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这两项核心业务之间的关系,认清“管理并非全是服务、服务完全为了管理”的现实,从目标管理、职能设计、实施程序上对两者的性质进行全程定位和设定。二是要在体制上实现二者互相融合。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工作的最终目标统一在促进税收遵从中,要站在这一高度将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进行融合,要将纳税服务嵌入税收征管的全过程中。三是要在流程上实现两者互相促进。在税收工作中,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互相交织和影响,要按照流程学的原理对在每一项税收活动节点进行重新规划,将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并重纳入,实现两者的互相促进。 (二)必须坚持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核心观。随着现代化的税收管理进程不断推进,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已成为国税工作的核心业务,税收征管的质效、纳税服务的水平也将直接反映着国税工作的整体水平。一是要巩固征管及服务的核心地位。当今的国税工作发展形势, - 5 - 反映出税收管理工作将向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迈进,因此,作为国税工作的主题,管理和服务也会向更加专业、更加标准、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两者在国税部门的核心地位将进一步增强,对国税整体工作的支撑作用也将进一步体现。二是要实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创新。大力实施以风险为导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构建以征管逻辑扁平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逐步实现管理层税源管理职能的实体化,进一步扩大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跨区纳税人的上收管理事项范围,加速高层税收管理部门的重点税源的统筹管理。三是要持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加快建成现代化的纳税服务体系,推动纳税服务向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特色化发展。从体系创新、需求导向、优化配置、权益维护四个角度入手,建立健全纳税服务综合管理机制、办税流程持续改进机制、纳税服务需求跟踪机制、纳税服务评价机制、纳税人权益保障机制。 (三)必须坚持税收征管和税纳服务的发展观。强化国税部门为国聚财和为宏观经济服务的重要性,并没有削弱提高税收服务的紧迫感。从适应税收工作发展形势的要求上看,现行的纳税服务工作还需不断完善。一是要构建多层次纳税服务体系。要优化完善以纳税服务科为统领,以实地办税服务厅为基础,以各单位链式化服务为主体的多层次办税平台体系,不断强化纳税服务科的运行监控职能、放大办税服务厅的资源集聚职能、拓展各管理分局的全过程控制职能。二是要集聚税收服务资源。进一步整合国地税纳税服务的资源共享职能,加快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便捷服务进程,加强国税联合办税信息联网平台建设,实现各类纳税服务信息资源的共享。三是要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通过对大企业实施以风险控制为重点的个性化管理,对中小企业的实 - 6 - 施以指标监管为重点的集群化管理,对特殊风险企业实施以分布总控为重点的品牌化管理,形成有效应对各种类型的专业化管理格局。

什么是税收征纳关系税收征纳关系是指税务机关与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因为征税、纳税而发生的各种关系,其中包括在税收征纳过程中所发生的纳税人认定关系、税款缴纳关系、票证管理关系等。税收征纳关系的特点1.税收征纳关系是一种非对等的经济利益关系。征税的过程是国家强制地从纳税人手中取得社会财富的过程,纳税的过程是纳税人无偿地将自身财富贡献给国家的过程,税收分配是社会财富从纳税人向国家单方面转移的过程。相对来讲,在这一过程中,国家总是处于主动的地位,不必偿还给纳税人应纳税款的等价经济利益;纳税人则处于被动的地位,无法要求国家对其因纳税而损失的经济利益进行补偿。这样,国家因征税而增加了经济利益,纳税人因纳税而减少了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的变化不是建立在等价交换的基础上,是不对等的,由此而引发的税收征纳关系也不可能是对等的经济利益关系。2.税收征纳关系是一种相对固定的法律关系。税法是规范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国家征税必须以税法为依据,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征收。纳税人需按照税法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缴纳税款。在税法中,国家要明确规定纳税人、征税对象、课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税收优惠、违章处理等各项要素。税法一经确定,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变更和变通税法,超越税法之外的征税行为和不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罚。因此可以说,税收征纳关系是一种相对固定的法律关系。3.税收征纳关系上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实质。税收征纳关系是征纳税主体双方的关系,即国家和纳税人的关系。征纳关系的具体内容实际上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在拥有依法征税、依法管理和依法处罚的权力的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如向纳税人宣传税法、解释税法的义务,依法为纳税提供优质服务的义务,依法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办理减、免、退税手续的义务和依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纳税人经济利益的义务等。作为纳税主体的纳税人除需要承担依法缴纳税款、依法向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依法接受税务机关的管理和稽查等义务外,还拥有相应的权力,如依法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票证、申请减免退税的权力,申请税务复议和提出税务诉讼的权力等。任何一个国家和任何一个时期的税收征纳关系,实际上都是建立在这种权力和义务关系的基础之上。如果没有征纳税主体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规定,征纳关系也是很难存在的。只强调单方面的权力或义务是不现实的。4.税收征纳关系存在的基础是课税对象。课税对象的存在是税收征纳关系得以存在或变为现实的客观基础。因为如果没有课税对象的存在,国家征税就会因缺乏标的物而失去经济基础,税款的最终来源就是无保障的。另外,如果没有课税对象的存在,纳税人的存在也就失去了意义,因为其无法缴纳税款,也不知道根据什么计算应纳税款。因此,依法征税仅是指对发生应税行为、取得应税所得的纳税人按照税法的规定征收税款。依法纳税也是指发生了应税行为、取得了应税所得的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对没有发生应税行为,没有取得应税所得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是不征税的。这样,国家和不具有纳税义务的人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税收征纳关系,税收征纳关系仅限于国家和发生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因课税对象的存在而存在的税收法律关系。目录百科首页 > 税收征纳关系了解知识,请关注百科微博5.税收征纳关系具体表现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关系。由于税务机关是国家的税收执法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力,是事实上的征税主体,所以税收征纳关系具体表现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在税收法律规定既定的情况下,税务机关的执法情况、征管模式和税务干部队伍素质等都会影响到税收征纳关系的状况。同样,征纳关系的协调首先也应该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协调。良好税收征纳关系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要求建立适应时代发展的,法制、规范、科学的良好征纳关系。具体而言,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主要包括依法治税、公平正义、科学管理、文明服务等四个方面。(一)依法治税。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核心。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就要求把依法治税贯穿税收工作的始终,营造一个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二)公平正义。既包括税负公平、执法公正,又包括用税合理、诚信至上等内容。通过统一企业所得税,优化流转税,保持区域、行业、企业间的税负公平,为企业平等竞争创造条件。准确理解税收法律的精神本质,并公正执行,杜绝关系税、人情税现象。科学地安排、使用好财税支出,把钱用到关系纳税人切身利益的公共物品或服务上,并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税务机关要做守法的典范,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征纳双方以诚实守信作为基本原则,共同构建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诚信状态,共同维系和发展和谐征纳关系。(三)科学管理。税务机关只有树立现代税收管理观念,依托信息技术手段,人机结合,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才能更好的公平税负,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收效率,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四)文明服务。提供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的法定义务,文明的纳税服务,能够帮助纳税人理解税法,引导纳税人遵守税法,提高税法的遵从度,在全社会形成诚信纳税的氛围,建立良好的征纳秩序;能够促进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和能力的逐步提高,有效提升税收管理的水平。同时,能够树立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良好形象,进一步赢得纳税人信任,营造良好的税收征纳关系。

税收是工作,征税时义务。你认为是什么关系?

∞━━坏孩子、

如何构建医患关系论文答辩题目

如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一、增进医患信-任医患之间本应是和谐的关系,医护人员对患者悉心诊治,患者放心地把自己的生命健康寄托于医生。作为利用专业知识为病人服务的医护人员,只有面对病人对他的信-任,才能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才有信心去挑战高难度的治疗手段;作为怀着期待和希望的患者,只有交付出自己的信-任,才能更好地配合医生的诊治,以取得理想的治疗效果。同时,构建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需要双方的换位思考,增进相互理解,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化,医生在诊治上更需要了解患者心理需要和心理问题,重视心理指导和心理治疗;另一方面,医生工作劳累,竞争激烈,还要承受一定职业风险,加之患者和社会对医务人员要求愈来愈高,医生也希望患者和家属从心理上理解和支持他们的工作,建立融洽的人际关系。二、加强医患沟通医患沟通是建立和谐关系的前提。医患沟通,是对医学理解的一种信息传递过程,是为患者的健康需要而进行的,它使医患双方能充分、有效地表达对医疗活动的理解、意愿和要求。良好的医患沟通有助于医务人员调整自己和患者的医学观念,也有助于医患相互正确理解对方,协调关系,保证医疗活动的顺利进行。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决定了医疗活动中医患角色的不对称,特别在医学的理解和相关知识的拥有上优劣势明显。同样,社会文化背景不同的患者,对医疗活动的理解和医疗服务的需求,也存在着差异,这些优劣势和差异要求影响了医患沟通。为此,作为医务人员应当及时了解并满足患者被理解、受重视、受尊重的需求,同时也应掌握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期望、每个医疗环节中的疑虑、对医疗服务的感觉以及医疗服务需求的关键点等,了解患者对医疗服务和疾病治疗效果的满意度。三、尊重医学科学医疗行为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医学上还有许多未知领域,患者自身也存在相当大的个体差异。医患双方都要遵循医学科学的客观规律。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学科学的方法、手段来诊断和治疗疾病,决不能违背科学的客观规律;患者应充分信-任医务人员,决不能隐瞒与病情有关的情况,或故意刁难医生。实际上相当一部分患者的死亡、残废和功能障碍等,并非是医务人员的过失所致,而是由于不可预料的和不可避免的并发症所致,完全属于意外情况的。医疗意外的不可预见性,有时可能导致实际治疗效果与患者期望值之间出现偏差。如现行的冠状动脉搭桥术,其术中死亡率是1%,尽管这种不幸的发生率不高,但对于某一患者而言,一旦遇上就是100%。医学损害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不可逆性,一旦患者或家属对此种情况不能理解,不能以科学的、理智的态度看待疾病的发展和治疗进程,无疑会迁怒于医生,引发医患矛盾。同时,医生也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自主权,让病人获取更多的医学信息,给病人更多的自主的机会,这是未来医患关系的立足点。

构建和谐社会论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重大理论创新,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认识的深化和拓展,是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科学把握,是我们党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执政使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如何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拓展创新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能力,是当前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一个崭新课题。思想政治工作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思想保证、价值观念、舆论环境和文化条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传家宝,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思想政治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中心环节。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义革命时就曾指出:“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如果这个任务不解决,党的一切政治任务是不可能完成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我们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历史使命,同样需要掌握思想政治教育这个中心环节,需要思想政治教育为其提供思想保证、价值观念、舆论环境、文化条件,打牢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思想政治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优势。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重要政治优势,在社会变革时期尤其是这样。当前,社会转型、体制转轨、利益转换、社会阶层和社会成员转化,经济成份、经济形式、分配方式、就业方式多样化,社会思潮和人们思想多样、多元、多变,各种社会矛盾、思想矛盾凸现。在这种社会转型期,尤其需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在思想多样、多变、多元中统一人们思想,在各种社会矛盾交叉多变条件下凝结力量。思想政治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在当今社会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增强社会活力,增强全社会创造能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形成团结文明、扶贫济困的良好风气,形成公平正义、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有利于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人民利益矛盾,重视保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动,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全体人民主人翁意识,团结、凝聚和激励人民群众为实现共同理想而奋斗,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思想政治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思想政治工作既是党的领导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和重要保证。它能够紧紧抓住解决群众思想问题同实际问题相结合这个环节,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使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使广大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妥善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为实现自己利益,构建和谐社会而奋斗。思想政治工作应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目标和主题,宣传和谐理念,普及和谐知识,营造和谐氛围,丰富和谐内涵思想政治工作是完成党的重大政治任务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战略任务的提出,必然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对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主题提出新的要求。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核心价值目标的确定,但这种目标能否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共同理想信念,并成为人们的行动指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思想政治工作作用发挥得如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思想政治工作应围绕这一目标和主题,宣传和谐理念,普及和谐知识,营造和谐氛围,丰富和谐内涵,推广和谐理念,普及和谐精神,创建和谐生活,不断丰富人们的和谐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和谐精神力量,满足人们和谐社会的精神需求,为和谐社会构建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舆论环境、思想保证、价值观念、文化条件。对思想政治工作内容任务提出了新要求。在指导思想上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理论支持;在价值取向上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以人为本理念,促进和谐氛围形成;在工作着力点上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提高士气、振奋精神,保护公平,弘扬正义,鼓励创新,激发活力,深化教育,建设诚信,提倡关爱,和谐相处。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着力构建充满活力的社会;以提高群众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诚信友爱的社会;以生态保护为核心,着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以办实事好事暖人心、得人心、稳人心的事为核心,着力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以平安、安定,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科学管理为核心,构建安宁有序的社会。对思想政治工作路径方法提出了新要求。经过长期努力,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人心,保证各个历史时期任务的完成等方面取得了很好实效,为改革和建设提供了坚强保证。但也必须看到,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思想政治工作的路径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应在坚持以往好的做法和经验基础上,认真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和策略,使其在内容、形式、方法上增强亲和力、渗透力。要紧密结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努力形成有利于思想政治工作保持蓬勃生机与旺盛活力的新机制。要紧密结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特点,增强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探索满足人们多样化多层次思想精神文明需求的新方式。要紧密结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趋势,探索拓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手段,从而使主流意识形态掌握和占领思想阵地。针对多元化精神需求,要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构筑主流意识形态统领下的多层次教育平台创新是思想政治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根本所在,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使思想政治工作富有创造性。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性。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根本特征,就在于能以科学理论武装群众、掌握群众,使之变成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力量。因此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以科学态度努力探索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点规律,内涵要求、方针、举措。以我们党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理论武装人民群众,用真理、真知教育人民群众。战斗在思想政治工作前线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理论,掌握理论,创新理论,深入阐述党为构建和谐社会所提出的新理论、新方针、新政策、新主张,把思想认识从不合时宜的观念、体制、做法中解脱出来,以科学理论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同时要善于在科学理论指导下服务群众,以鲜明事例感染人民群众。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广泛性。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优势,就在于始终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因此,思想政治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提供思想保证。必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立足于人民群众创建新生活的伟大实践,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努力运用各种形式,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深入人心。要加强改进流动人员、进城务工农民群体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改进下岗职工、弱势群体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改进困难企业,老、少、边、穷农村等薄弱环节思想政治工作,使思想政治工作全员覆盖,全过程覆盖,全领域覆盖,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方针、政策进村入户,进企业班组,进学校课堂、入耳入脑,进而形成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艺术性。要针对多样、多变、多元的社会实际做到既统一思想,又注重差异;即引导群众,又服务群众。要把理论逻辑力量与事实力量结合起来,尽可能用通俗语言解开群众思想上的困惑,用身边事例说明深刻道理,使理论为群众掌握。在运用报刊出版、广播电视等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扩大主流意识形态影响力,构筑思想政治工作新平台。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一是坚持用一元化的指导思想引领和整合多种社会思潮。二是针对多样化精神需求,构筑主流意识形态统领下的多层次教育平台。三是要对多元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进行有理有利有序引导。四是要同法治结合,做到法治和德治统一。五是多办好事实事,把思想育人、制度育人、管理育人同服务育人结合起来。使人们在享受思想政治工作实惠中感受党和政府温暖,感受构建和谐社会给自己带来的好处,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信心和责任,进而自觉团结在党的周围,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理论学说,经历了从空想到科学、从理论到实践、从一国到多国、从传统到现代的发展过程。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及其构建

胡锦涛同志曾说:“应创建社会注意的和谐社会,构建平等公正、民主法治、团结稳定、安定有序的社会。”其实这句话说的就是和谐文化的主要特征。此外,在这句话中涵盖了各个领域的和谐,包括经济领域、政治领域、文化领域、生态领域等,依据以上情况,早已明确我们只有在在政治、文化、经济以及社会的基础前提下,才能构建出一个我们想要的和谐社会。与此同时,这个和谐社会必须包含很多特色(普遍性、可持续性等)。实际上,其就是人们提到的和谐文化,想要建设和谐文化,就需要严格遵守道德规范和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

一、中国社会主义的和谐文化内涵与特征

(一)和谐文化的内涵彰显

对于社会主义的和谐文化内涵的看法,在我国理论界有不少看法,其中最根本、普遍的就是基于社会主义的核心体系的和谐文化。这最主要就是追求、崇尚和谐的价值取向,并且以规范社会风尚,融化思想观念的行为为导向基础,来建立和谐社会的政策以及制度。此外,其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和谐文化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田心铭教授以说文解字的视角下看,和谐的文化可以解释成社会主义的和谐文化,即文化属于主语,和谐属于定语。实际上,具有和谐社会的关系以及服务社会的文化,解释成构建中国社会主义的和谐文化。广东社科院副院长温宪元却是从意识与政治制度的视角下分析,社会主义的和谐文化中的社会主义才是基本性质,同时,以革新和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时代和民族的精神,同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与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核心价值。财经作家张小平在辨证角度分析,和谐不光是辩证法的内涵,也是中西文化中传统辩证法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其主张多元一体化。

(二)和谐文化特征

赵维绥认为和谐文化主要有先进、目标、继承以及创新四个基本特征。然而,郭宇光确认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主要有一些特征:首先,以社会主义性质文化作为本质属性;其次,将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作为价值取向;第三,把培养四有公民作为目标定位;第四,以民族性、大众性以及科学性为基本理念;第五,具有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以及面向世界的时代特征;第六,具有包容多样,尊重差异以及和而不同的鲜明个性;第七,以坚持人为本为核心要求;第八,与时俱进引领先进文化,以实践为基础。总的说来,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有民族、先进、时代、多元以及发展等特色。

二、如何实现特色社会主义和谐文化

针对真实情况进行分析,和谐文化不仅指的是追求时尚的文化,同时也是我国特色文化。彰显和谐文化的多元性和一元性、普世性和特殊性以及继承性和创新性的统一特色。唯有以和谐文化的概念及特性为基础,才能够让和谐文化的建设工作得以实现。

(一)基于我国社会发展的状况,创建和谐文化期间,应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体为核心,将其作为构建价值系统的基本要求。

这也是我国民族历史所选的一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现今,创建和谐文化,正步入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道路上。相关标准中指出:创建和谐文化应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所以,相关工作人员应对其予以重视,将创建和谐文化作为社会主义的核心内容。正因如此,构建满足其根本要求的和谐社会,此外,有爱国主义的核心民族精神,对马列主义思想及全国人民的共同思想予以肯定,同时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

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把全党武装起来(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样的新成果),对人们实施教育。在历史的长河中,根据经验来说,一旦意识形态出现问题,国家的政权就会出现问题。就好比,前苏联的解体一及东欧剧变等。对此我们可以引以为鉴。想要保证和谐,必须在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体系的层面上,发展特色社会注意。为和谐文化的构建提出指导的方向,在综合国内外文化的背景下,引领社会思潮,包容多样,尊重差异,来创造和谐社会。

(二)以人们的文化发展成为为基础,创建和谐文化,并且应借鉴以往的经验,基于此层面上不断创新、发展。

应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价值系统,表明和谐方向,而人类文化优秀成果的实践性要求有借鉴、继承、创新的精神。有关社会主义的和谐文化建设是人类文明史的国家、民族的传统文化进行传承、变革以及创新的过程。在其中,创新又是关键中关键,它是文化本身推陈出新、活力的源泉所在。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想要走上文化繁荣与生产力发展这样的道路,就必须站在时代的高端上,对文化的内容及传播方法进行不断革新。同时创新体制机制。社会和谐文化的创新动力就是文化多样性以及交融性,同时,吸收人类的文化成果。所以,人们的创建和谐文化期间,要不断创新,借鉴其中的长处,吸取优点,取长补短。在这一过程中,吸取所有对民众有益的文化,进而拓宽人们的见识,为创建和谐文化夯实基础,促进其发展。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新时代下,应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为基础,创建和谐社会。只有注重利益主体间的关系,才能使我国多个领域(政治、文化、经济以及生态等领域)的和谐得以实现。只有真正做到人与自然间的和谐,才能促进对社会的坚持发展,同时给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构建提供支持。

浅析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摘 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总要求、基本途径、社会建设和党的自身建设。

[关键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要求;途径;自身建设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体现在构成社会的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上。从广义上说,就是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基本适应,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凋、可持续发展,共同进步;从狭义上说,就是实现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1.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上层建筑保障。

和谐的社会关系要求上层建筑的法律制度加以维护,为此,就要通过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此外,和谐并不是“一团和气”,也不是宗派主义,而是建立在特定的原则的基础之上。原则要在民主的基础上产生,通过法制加以维炉,为此必须发展民主政治,扩大公民政治参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

2.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要求。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但是,必须把公平正义放到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中来理解。离开这个环境,公平正义就可能演变成平均主义。在现阶段,公平正义主要体现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等价交换,买卖双方的利益和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因此,公平正义就是要承认事实上的不平等,尊重差别,通过适当的政策把差别转化为推进社会进步的动力。为此,要完善市场经济,规范竞争秩序,调节收入差距,正确处理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诚信友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道德的要求。

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

4.充满活力是社会成员激发出来的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这种“活力”需要激发。尊重创造,就要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让不同社会阶层都把自己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生产要素优势融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事业中。

5.安定有序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动态平衡。

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社会不稳定现象要比社会不和谐现象更为严重,为了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有时仅仅用调和的方法不能奏效。要求不断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加强社会建设,发展基层民主,扩大公民自治,让公民依法管理自已的事务,最大限度地把社会矛盾消解在萌芽状态。

6.“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关系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延伸。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目的在于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在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深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此,就必须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途径。

1.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发展是硬道理,是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发展对于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只有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证。

2.走共同富裕道路,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但平均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不能一蹴而就。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将贯穿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始终。在这个过程中、事实上的不平等将长期存在,因此要承认差别,而不是否认差别,更不能人为地消灭差别,差别既可产生动力,也能导致冲突。实现防止冲突、推动发展的目标,需要有正确的政策导向。逐步提高居民收人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3.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和完善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体现在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上,应当尊重经济成分的多样性,实现不同经济成分的均衡发展。为此,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把二者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

四、把社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社会建设关系到民生,关系到社会稳定,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布局中地位重要。我们党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历来重视改善民生,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现在,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即所谓“民生”问题的解决,既取决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党政机关服务质量的改善、工作效率的提高,更取决于社会事业的发展,比如教育、文化、卫生、就业、住房、尤其是社会保障等事业的发展和完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五、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只有党不断提高执政能力,永葆先进性,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证。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篇3 浅谈构建和谐社会论文的对策 [摘 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总要求、基本途径、社会建设和党的自身建设。 [关键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要求;途径;自身建设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体现在构成社会的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上。从广义上说,就是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基本适应,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凋、可持续发展,共同进步;从狭义上说,就是实现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1.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上层建筑保障。 和谐的社会关系要求上层建筑的法律制度加以维护,为此,就要通过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此外,和谐并不是“一团和气”,也不是宗派主义,而是建立在特定的原则的基础之上。原则要在民主的基础上产生,通过法制加以维炉,为此必须发展民主政治,扩大公民政治参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 2.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要求。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国民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但是,必须把公平正义放到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中来理解。离开这个环境,公平正义就可能演变成平均主义。在现阶段,公平正义主要体现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等价交换,买卖双方的利益和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因此,公平正义就是要承认事实上的不平等,尊重差别,通过适当的政策把差别转化为推进社会进步的动力。为此,要完善市场经济,规范竞争秩序,调节收入差距,正确处理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诚信友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道德的要求。 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 4.充满活力是社会成员激发出来的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这种“活力”需要激发。尊重创造,就要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让不同社会阶层都把自己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生产要素优势融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事业中。 5.安定有序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动态平衡。 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社会不稳定现象要比社会不和谐现象更为严重,为了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有时仅仅用调和的 方法 不能奏效。要求不断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加强社会建设,发展基层民主,扩大公民自治,让公民依法管理自已的事务,最大限度地把社会矛盾消解在萌芽状态。 6.“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关系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延伸。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目的在于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在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深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此,就必须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途径。 1.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发展是硬道理,是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发展对于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只有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证。 2.走共同富裕道路,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但平均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不能一蹴而就。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将贯穿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始终。在这个过程中、事实上的不平等将长期存在,因此要承认差别,而不是否认差别,更不能人为地消灭差别,差别既可产生动力,也能导致冲突。实现防止冲突、推动发展的目标,需要有正确的政策导向。逐步提高居民收人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3.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和完善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体现在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上,应当尊重经济成分的多样性,实现不同经济成分的均衡发展。为此,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把二者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 四、把社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社会建设关系到民生,关系到社会稳定,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布局中地位重要。我们党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历来重视改善民生,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现在,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即所谓“民生”问题的解决,既取决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党政机关服务质量的改善、工作效率的提高,更取决于社会事业的发展,比如 教育 、文化、卫生、就业、住房、尤其是社会保障等事业的发展和完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五、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只有党不断提高执政能力,永葆先进性,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证。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篇4 试谈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随着社会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实现和谐社会的愿望也愈发强烈。经过长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指导,以及对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建设的研究,证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适应当今中国的发展趋势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实践观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着积极地指导作用。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的深入研究,结合中国现代社会的具体国情,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结合马克思主义社会实践观建设,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建设与稳定、持续的发展。 一、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发展的历史轨迹 任何一项事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他们的发展都有一个极其曲折艰辛的过程,毫不例外,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形成和发展也有着悠久漫长的历史,下面我们就浅谈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发展的历史轨迹。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产生前,古希腊哲学的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他的关于人类活动的理论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形成有很大影响。亚里士多德把人类活动分为理论、实践和创制,在实践哲学中,他认为幸福是最高的善。在当时,作为一位伟大的哲学家,他否定了自己老师柏拉图的唯心主义,他曾说“我爱吾师,但我更真理。”他批判了柏拉图把理想看作离开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实体的理论,但他的批判并不彻底,他是在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之间摇摆,所以他对唯物主义并不坚定,而且他的理论主要指向人的伦理道德活动。 然而在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出现之前,哲学理论还有一段重要的发展史。当时,一位唯心主义的哲学家黑格尔,他指出,在泰利士的时代伦理习惯在人们的生活中逐渐便成为普遍化。而毕达哥拉斯的实践哲学使得“民族的精神在意识本身中有着它自己的独特的本质”,在毕达哥拉斯的那个时代,伦理便从现实生活中提升到思想上了,人们才意识到我们是有真正意识的绝对个体,我们可以决定自己的一切行为。这个理论也使得哲学不断向着实践哲学发展。 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之后,出现了智者学派,他们主要研究课题也是哲学的重要内容“给人以精神教养”,他们主张“智者们以智慧、科学、音乐、数学等教人,人们要在他们的观念方面得到教育”这种思想。哲学史本身就是一个有抽象到具体、由贫乏到丰富的过程,哲学史就是整个认识的历史。毫无疑问,当时不断完善更变的哲学思想为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随着人类对哲学认识的深化,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也逐步形成。 而实践观的精神实质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对事物的本质和人的本质问题理解上的历史变革和历史创新,所以作为中国现代青少年,我们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中要把实践本质观和实践人本相结合,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观和人本观内在的结合起来,如此才能克服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中一些方面的弊端,例如:从客体方面理解事物本质,或者从主体方面理解人的本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通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探索和认识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由此被提出,不得不说的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运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哲学含义 (一)马克思实践思维方式的特点 实践思维方式是一种创新性思维方式,而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正是通过这种思维方式超越了那些西方哲学家所提出来的哲学思想。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环境、主体和客体之间是双向互动的”,而且人的实践就是这种互动关系的完整体现。 理解实践思维方式对理解马克思的哲学理念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而马克思实践思维方式有以下几点特征:①马克思哲学是以实践作为思维视觉和切入点的,通过把人理解为受实践规定、在实践中生成和发展的社会化的人、实践的人;并把世界理解为受实践规定、在实践中生成和发展的主体对象化世界、人化世界、属人世界或人类世界这两种的实践转向来为人类哲学开拓出新的视野和境界。②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方式的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以主体的实践。 详细来说就是:在实践中生成和发展的人类社会或者社会中的人类作为立足点,在实践中生成和发展的人、世界或社会作为出发点,在实践中生成和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人的自由发展作为归宿点。③从实践去理解、评价哲学思维,相关哲学方面的研究途径都是以主体实践的内在本性和规律。通过这三条关于马克思实践思维方式的特点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实践思维方式就是马克思的哲学思维方式。 (二)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1、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立足于实践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体化哲学,它超越了一切唯心主义哲学,也克服了唯心主义的局限性,并且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和最显著的特点,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基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来源于实践。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揭示了自然界和社会的物质统一性,而且它也阐明了实践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根本地位,因为实践是人类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 而且,在马克思看来:必须面向现实世界中的实践,把现实和实践联系起来才能更好地完成哲学研究。所谓哲学首先要能经受现实生活中的实践的考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另外,要想使得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价值在现实生活中得到最大化的体现,就必须把马克思实践观的直接现实性和普遍统一性这两个基本点进行有机结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观点就是实践观,并且其自然观、认识论和历史观的基本观点也是实践观。人类就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进步的,而马克思主义哲学也要通过对时间以及社会进行深入而全面探讨,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无法代替的地位。 2、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作用 毫无疑问,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目前人类社会最科学、最具生命力的一套理论,对人类发展的意义深远。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断丰富和成熟,它是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如此生命力的关键。另外,实践具有创造客观价值和优化主体这两大社会功能,人类社会就是在人类的活动中发展的。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能根据时代的发展去针对适时的问题情境,由此揭露人类的生存状况,昭示人类发展机制的改进方向,完善人类的生存方式,使人类能创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作为社会的接班人,我们需要明白的是:要促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机结合,推动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就必须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巨大指导作用,并且不断的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由此可见,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作用无可比拟。 三、马克思社会主义和谐建设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1、以人民为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以人民为主体。人民是一个社会构成的主体,人民的幸福感决定了以整个社会的幸福感。人民不仅是构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各种社会实践的主体。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应当政府服务于人民,又属于人民。执政者与人民之间不存在阶级差异,与人民平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切机构都应以人民为主体,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均是为人民服务的代言机关。 2、公平、公正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和谐社会中不存在阶级的差异,社会等级制度等问题。消除阶级矛盾意味着在和谐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是平等的,每个人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是平等的,不存在特权阶级,社会的任何组织活动都是公正公开的的,社会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不存在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等阶级矛盾,付出与收获得以平衡,整个社会的幸福感得以提升,加快和谐社会的建设。和谐社会中,一个人的价值的大小决定于一个人这个社会做出的贡献有多少,而不是有一个人的出生、地位所决定。 3、民族团结统一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向来都是政府关注的重点。由于各民族之间风俗习惯均存在较大的差异,民族混居地往往是社会安定问题高发地带。但民族的团结统一,并不意味着民族的同化,各民族的独特风俗习惯都是宝贵的文化财产,民族的团结统一应该建立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互相理解,互相理解,消除民族歧视,将民族团结放在解决民族问题的首要位置上,这样才能解决民族矛盾,实现各民族的协调发展,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迈出重要一步。 4、重视农民问题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并且正在由农业国家向工业国家转型的过程中,农民问题依旧是民生之本,是政府需要关注的重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加快了城市化建设进程,在提高了经济发展水平的同时,也导致各种人才资源大量从农村流向城市,城乡差距进一步加大。作为农业大国,农民问题影响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要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解决农民问题。通过健全农村各种福利制度,普及农村医疗 保险 等,出台更多地利民政策,保障农民的权益,解决农民问题,让农民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探索 1、毛泽东思想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 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各种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均十分匮乏,社会主义建设基本照搬苏联,是毛泽东同志首先冲破桎梏,提出应基于中国的实际情况建设社会主义。毛泽东同志指出,苏联在建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暴露了其不足之处,我们在学习其先进思想与方法的同时,应吸取失败的经验与教训,并应以为戒,在中国的这会注意建设中少走弯路。这个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毛泽东同时提出,现在应重在努力学习、积累经验。这个时期主要是对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步探索,对以后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邓小平理论对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新认识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二代领导者总结了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经验与教训,改变了原来的“以阶级斗争”的不正确方针,将建设的重心转移到了经济上。邓小平同志首先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的实行改革开放,并就此推行了一系列措施,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则进一步确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到战略地位,全面推动了新时期精神文明以及物质文明建设。 3、“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社会主义建设的启迪 “三个代表”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人在全面认识国内外形式变化,掌握了社会主义建设新要求之后,于十六大中提出的重要思想。它突破了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江泽民同志汲取了前期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与教训,正确认识到了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要求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将马克思社会主义实践观结合中国国情,改变前期盲目地教条主义,增强全局意识,实现社会主义的全面发展。 四、总结 社会和谐是人民生活安定和谐的基本保证,和谐社会的本质是经济发展,人民安定,民族团结,国家富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探索与研究中提出的,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认识。在探索过程中,马克思社会主义实践观作为理论依据,在不断地被改进与完善,更加的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目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仍处于发展阶段,需要几代人的共同努力去建设,保证不断有先进文明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精神支柱;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为和谐社会提供丰厚的物质保障。 [参考文献] [1]许华.马克思社会和谐思想研究[D].安徽大学,2011. [2]郭爱芬.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D].南京理工大学,2010. [3]栗琳.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D].中央民族大学,2013. 猜你喜欢: 1. 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毛概论文 2. 有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3.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关论文 4.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毛概论文 5.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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