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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社会弃婴现象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6-30 09:08:26

罗马社会弃婴现象研究论文

尼采 (Nietzsche) 诗选--------------------------------------------------------------------------------忧郁颂忧郁啊,请你不要责怪我,我削尖我的鹅毛笔来歌颂你,我把头低垂到滕盖上面、像隐士般坐在树墩上歌颂你。你常看到我,昨天也曾有多次,坐在上午的炎热的阳光里:兀鹫向谷中发出贪婪的叫声,它梦想着枯木桩上的腐尸。粗野的禽鸟,你弄错了,尽管我在我的木块上休息,象木乃伊一样!你没看到我眼睛,它还充满喜气、在转来转去,高傲而得意洋洋。尽管它不能到达你那样的高处,不能眺望最遥远的云海波浪,它却因此而沉得更深,以便象电光般把自身中存在的深渊照亮。我就这样常坐在深深的荒漠之中,丑陋地弯着身体,象献祭的野蛮人,而且总是在惦念着你,忧郁啊,象个忏悔者,尽管我年纪轻轻!我就这样坐着,欣看兀鹫的飞翔,欣闻滚滚的雪崩发出轰隆之声,你毫无世人的虚伪,对我说出真情实话,面色却严肃得骇人。你这具有岩石野性的严厉的女神,你这位女友,爱出现在我的身旁;你威胁地指给我看兀鹫的行踪和那要毁灭我的雪崩的欲望,四周飘荡着咬牙切齿的杀机:要强夺生命的充满痛苦的渴望!在坚硬的岩石上面,花儿在那里怀念着蝴蝶,象进行诱惑一样,这一切就是我——我战战兢兢地感到——受到诱惑的蝴蝶,孤独的花枝,那兀鹫和那湍急奔流的冰溪,暴风的怒吼——一切都是为了荣耀你,赫赫的女神,我对你深弯着身子,头垂到膝上,哼一首恐怖的赞美诗,只是为了荣耀你,我才渴望着生命、生命、生命,坚定不移!恶意的女神,请你不要责怪我,我编造优美的诗句将你裹起。你露出可怕的脸色走近谁,谁就发抖,你向谁伸出恶意的右手,谁就战栗。我在这里发抖着,哼一首一首的歌,以一种有节奏的姿势战栗地跳起:墨水在流动,削尖的笔在挥写——啊,女神,女神,让我——让我独行其是!--------------------------------------------------------------------------------太阳沉落了1你不会再干渴得长久了,烧焦了的心!约言在大气之中飘荡,从那些不相识的众人口中向我吹来,强烈的凉气来了……我的太阳在中午炎热的照在我头上:我欢迎你们,你们来了,突然吹来的风,你们,午后的凉爽的精灵!风吹得异样而纯洁。黑夜不是用斜看的诱惑者的眼光在瞟着我吗?……保持坚强,我的勇敢的心!不要问,为什么?——2我的浮生的一日!太阳沉落了。平坦的波面已经闪耀着金光。岩石发散着热气:也许是在午时幸福躺在他上面午睡?——在绿光之中褐色的深渊还托出幸福的影子。我的浮生的一日!近黄昏了!你的眼睛已经失去一半的光辉,已经涌出象露珠一样的眼泪,白茫茫的海上已经悄悄地流过你的爱情的红光,你的最后的动摇的永福。3金色的欢畅啊,来吧!你是死亡的最秘密、最甘美的预尝的滋味!——我走路难道走得太快?现在,我的脚疲倦了,你的眼光才赶上我,你的幸福才赶上我。四周围只有波浪和戏弄。以往的苦难,沉入蓝色的遗忘之中——我的小船现在悠然自得。风暴和航海——怎么都忘了!愿望和希望沉没了,灵魂和大海平静地躺着。七重的孤独!我从未感到甘美的平安比现在更靠近我,太阳的眼光比现在更温暖。——我的山顶上的冰不是还发红光吗?银光闪闪,轻盈,象一条鱼,现在我的小船在水上漂去……钱春绮 译--------------------------------------------------------------------------------星的道德注定走向星的轨道上面,星啊,黑暗跟你有什么相干?快乐地穿过这个时代行驶!愿它的悲惨跟你无关而远离!你的光辉属于极远的世界,对于你,同情也该算是犯罪!你只遵守一诫:保持纯洁!钱春绮 译--------------------------------------------------------------------------------献给未识之神再一次,在我继续漂流、纵目向前方观看之前,我要遁逃到你的身边,孤独地高举我的双手,在我最深的内心里面为你庄严地建立祭坛,让任何时间你的声音再将我呼唤。坛上印着深深的红字,写道:奉献给未识之神。我属于他,尽管我至今还在亵神者的队伍里,我属于他——我感到绳套,在战斗之中把我拖倒,尽管我想逃,还要强迫我为他服劳。我要认识你,未认识者,深深抓住我的灵魂者,象暴风贯穿我的一生者,你,不可捉摸者,我的亲戚!我要认识你,甚至侍奉你。钱春绮 译--------------------------------------------------------------------------------松与雷我今高于兽与人,我发言时——无人应。我今又高又孤零——苍然兀立为何人?我今高耸入青云,——静待霹雳雷一声。梁宗岱 译--------------------------------------------------------------------------------最孤寂者现在,当白天厌倦了白天,当一切欲望的河流淙淙的鸣声带给你新的慰藉,当金织就的天空对一切疲倦的灵魂说:“安息吧!”——你为什么不安息呢,阴郁的心呵,什么刺激使你不顾双脚流血地奔逃呢……你盼望着什么呢?梁宗岱 译--------------------------------------------------------------------------------醉歌人啊! 留神罢!深沉的午夜在说什么?“我睡着,我睡着——我从深沉的梦里醒来;——世界是深沉的,出白昼所想的还要深沉。痛苦是深沉的——快乐9!却比心疼还要深沉;痛苦说:消灭罢!可是一切快乐都要求永恒——要求深沉,深沉的永恒!”在西方思想史上,尼采恐怕是最有争议的人物之一。人们对他毁誉不一,用不同的观点对他的思想作出各种各样的解释。尼采也常常遭到误解,有人说“尼采的生平和著作是近代文学史和思想史上受到最严重曲解的现象”(波达赫:《遭毁灭的尼采著作》)。在中国,尼采学说也是命运多蹇的。大概在尼采逝世后不久,他的学说就开始传入中国。20世纪初努力向西方寻求真理的中国思想家梁启超、王国维一直到鲁迅、陈独秀,大都对尼采作肯定的评价,推崇他破坏旧文化、创造新文化,解放思想的积极作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梁启超和鲁迅都把尼采和马克思相提并论,作为代表未来西方思想潮流的重要人物。但是,尼采在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中间时兴了一阵子,随着德国法西斯主义的兴起而出现“尼采热”,尼采也被中国的法西斯信奉者歪曲利用,从此就背上了种种恶名。在很长时间内,尼采的名字在中国成为“禁忌”,他的书不再出版,关于尼采的研究也完全停顿了。只是在中国实行改革开放、面向世界以后,从80年代开始才逐渐恢复对尼采的研究,甚至一度又出现了“尼采热”。我觉得经过一百来年的风风雨雨,几经炎凉,现在应该是冷静地坐下来认真地研究一下尼采的时候了,既不要带着某种情绪去利用尼采达到什么目的,更不要搞什么市场炒作,要知道“市场上的苍蝇”是最使尼采反感的。实事求是地说,过去中国人对尼采的理解,往往只是片断的,或局限于少数个别著作,缺乏系统全面的研究。近十几年来尼采著作的中译和有关研究增多了,但至今真正有份量的全面系统的学术研究著作也还没有问世。我们迫切期待着中国作者写的那样著作的出现。作为思想家的尼采是充满矛盾的复杂人物,要真正理解他谈何容易。有过一个时期,尼采是批判的靶子,要批判他是太容易了。他的优点在于坦率,敢于毫不掩饰地说出自己的见解,所以他的错误观点也很明显突出,在他的著作中可以说是比比皆是。记得恩格斯说过,挑黑格尔的毛病很容易,但这是小学生的工作,真正困难的是从一大堆废物里找出真正珍贵而有价值的东西。出身于基督教牧师的家庭,生长于妇女之手,却成为反基督徒、反女性主义者,青年时代崇拜叔本华哲学,迷醉于瓦格纳音乐,后来却成为叔本华、瓦格纳的激烈批判者,这是为什么。十几年前我去魏玛访问,这是德国文化气息最浓郁的极美的小城,那时德国尚未统一。与歌德、席勒那些文化巨匠在一起,尼采是无声无息十分寂寞的。我去了尼采故居,他在那里度过了生命的最后几年。我参观了丰富的尼采档案,到了他的住室,那里只剩下他的胸像孤零零地放着,我看到他寂寞、孤独、忧伤。我突然想人们读他的书,写了这许多关于他的书和文章,利用他的名义干这干那,但有几个人真正理解他呢?晚年一直陪伴着他的亲人,包括Eliza�bethFosterN.不理解他,去那里参拜他的希特勒也不理解他。他孤单单地在那里,谁真正了解他内心的痛苦和希望呢?我以前曾说过,尼采所需要的不是辩护,而是理解。在历史的审判台前,只有弱者才需要辩护,而尼采却决不是弱者,他的著作就摆在那里,任人去评说,更不需要什么人去做翻案文章。他自己讲,读他的书需要有一口好牙和一个强健的胃,其实我觉得更需要有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颗热烈的心。尼采不仅是思想家,而且是一个诗人。他不仅写诗,而且处处表现出诗人气质。他并没有建立严密的理论体系,许多著作是警句式的语录汇编,有许多形象化的比喻,因此人们根据不同的理解可以作各种不同的解释。这样,尼采学说也就给各种不同的派别和倾向,都留下了重新解释的宽广的余地。我以为对历史上任何一个大思想家都会有不同的诠释和理解,这不仅是允许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今天我们讨论尼采学说,很可能会有不同的意见甚至相反的评价。我还是那句老话,对这样的学术问题不能、也不可能要求“舆论一律”,惟一正确的解决办法就是充分展开自由的学术讨论,通过不同意见的交流和比较,来加深我们对尼采的理解和认识。

引言

通过对古罗马历史进行了解就会发现,在那个时期内,弃婴这种社会现象是非常常见的,而这种情况的大范围出现也导致了很多悲剧故事的发生。在那个时候,很多英雄人物在生命刚刚开始的时候,都曾遭遇过残忍的抛弃。

或许有人认为,所谓的弃婴泛滥之景不过是文学作品的夸张描述,但实际上,在古罗马社会中,弃婴现象是十分常见的,不仅如此,当时的统治者也并没有颁布有关禁止弃婴的法令。那么,为什么如此发达的古罗马社会内部,就有这样残忍的现象发生呢?

古罗马社会弃婴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

在《古罗马的儿童》中曾有这样的话语:

“孩子在出生后,家族能否接受他的到来,只靠父亲的一句话来决定。”

由于古罗马社会的父权主义十分明显,因此,一个家庭中的父亲可以主导整个家族的命运与发展,对于家庭中的新生命来说,他们是否能够存活于世,也都是在父亲的一念之间。在《十二表法》中有这样的论述:

“家属终生受家长权的支配,家长有权监禁、殴打、奴役、出卖、杀死家属。”

由此可见,家长在一个家庭中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

而由于当时的社会不像现代社会这样发达,因此,新生命能否顺利长大成人,也往往会受到很多社会因素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婴儿在来到世界上后,就会成为被家族抛弃的弃婴。

对于古罗马社会中的穷苦家庭来说,当一个孩子诞生之后,他有非常大的概率成为一名弃婴,毕竟抚养一个孩子的成本是很大的,而在那些穷苦家庭看来,只有将新生儿遗弃,他们才能维持现有的生活。

除此之外,在财产继承权的影响之下,很多因意外而诞生的生命就成为了被家族抛弃的对象。在这些家族的主导者们看来,只有对家族内部的人口进行合理控制,每个孩子所分配到的家产才是合适的。而基于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在古罗马社会中,弃婴也基本上是以女婴为主的。

而除了社会因素之外,新生儿的身体状况也决定了他是否会被抛弃。由于古罗马时期的医疗条件有限,因此,当女人怀孕后,也就无法像现代社会一样接受完备的产检,以确保新生儿是否健康。当时,如果一个家庭出现了畸形儿或者是较为虚弱的孩子的话,人们就会采取杀婴或抛弃的手段,来减轻自己家庭中的扶养负担。不仅如此,受到腐朽落后思想的影响,一般人都会认为那些不正常的儿童是一种凶兆,为了从这些诅咒中解脱出来,他们也就想到了用杀婴或者是弃婴的方式来摆脱罪恶。

除了以上提到的原因之外,由于有些婴儿的来历并不正当,因此,他们也会成为被遗弃的对象。在那个时候,凡是因强奸或者是婚外情生下的孩子,都会成为弃婴。而还有一些女奴隶在意外被主人临幸后,如果怀孕生子的话,她们的孩子也会被抛弃,这样一来,主人的名节才不会受到损害。

基于希腊宗教的影响,古罗马社会中的人们也纷纷对宗教产生了崇高的信仰,在当时的宗教文化中认为,婴儿是没有社会地位的,因此,人们自然也就不会尊重婴儿的生命,如此一来,弃婴的行为非但不会让人们产生心理负担,还会被人认为是一种合理的、有效的提高人口素质的办法。在《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中就曾有这样的论述:

“婴儿难逃其咎,最终成为受害者。”

弃婴在被抛弃后的归属问题

虽然说弃婴并不是直接杀死婴儿,但由于有些婴儿在被抛弃后,无法得到他人的救助与收养,因此,他们仍然会面临死亡的威胁。在古罗马时期,弃婴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所以当时的罗马皇帝也并未对此有所禁止,毕竟除了弃婴之外,罗马民众也可以自由地对孩子进行收养。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没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就会以收养弃婴的方式来实现自己做母亲的梦想。除此之外,如果说一个男人失去了自己的全部子女,又找不到继承人的话,他也会用收养弃婴的办法来使自己的遗产得以继承。

除了以上提到内容之外,弃婴的泛滥也能够帮助限制平民家庭的规模,如此一来,统治者的控制力也就变得更加强盛了。在《古代罗马史》中就对这一政策有着如下描述:

“城邦立法者为限制家庭规范,规定允许弃婴、堕胎。”

古罗马统治者对弃婴问题采取的相关措施

虽然说当时的罗马统治者对弃婴问题并没有命令禁止,但在修订法律的过程中,他们也考虑到了弃婴这一特殊的群体。当时,古罗马帝国的君主图拉曾经规定,要将所有罗马帝国内的儿童登记在册,以便国家对这部分人进行管理,与此同时,在有了这份记录档案后,当国家打算制定福利政策的时候,也会有据可依。

在图拉卸任后,他的继承人安东尼也很好地对这一制度进行了延续,而在此之后,君士坦丁皇帝则要求限制儿童的买卖,为了保障那些贫困的儿童父母的生活,他也决定要用国库内的资金对他们继续补贴。虽然说到了后期,这种补贴使得国库一度十分亏虚,但他的行为却为后世的儿童保护奠定了一个良性的基础。

结语

通过对古罗马帝国的弃婴现象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在当时的社会中,虽然古罗马有着较为先进的社会制度与国家管理方式,但相比于现代社会而言,他们的思想观念仍然是较为落后的,因此,一些弃婴就在腐朽思想的影响之下被迫拥有了悲惨的命运。

虽然从一个方面来看,弃婴现象的泛滥帮助了一些家庭得以继续生存,对国家和社会的压力也有所缓解,但这种提高人口质量的方式显然是有悖人伦的,因此,在现代社会中,弃婴现象也逐渐消亡。

参考资料:《古罗马的儿童》、《十二表法》、《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古代罗马史》

本文把西方哲学史上迄黑格尔为止前的理性主义称为古典理性主义。西方古典理性主义在近代和现代遭遇到了非理性主义思潮的严重挑战,以致濒临几乎沦落的命运。虽然在非理性主义思潮肆虐泛滥的狂涛驶过以后,理性主义又在极度萎缩中慢慢复兴,但正在复兴中的当代西方理性主义的样态和涵蕴,已经大大异趣于它的古典形态。理性主义从它的古典形态向现代形态的超渡有其必然的历史因缘,弄清西方古典理性主义的历史流变,无疑对理解当代西方理性主义的生成和发展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一、西方古典理性主义的源头——希腊理性哲学在本质上是理性的事业。当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哲人泰勒士宣布“水是万物的始基”时,泰勒士就在运用他的理性,“水是万物的始基”这个判断无疑地是一个理性判断。因为在这个判断中不仅包涵一个抽象的能够作为哲学范畴的概念——“始基”,而且潜涵着一种认识论基础和秩序:世界上存在着无数的物体、事物,这些物体和事物的总和构成一个整体世界,这个整体世界是无限多样的统一,它统一的基础是水,水是构成一切事物的原因与产生一切事物的本源。“水是万物的始基”是泰勒士千百次观察分析个别的具体事物,并对感觉经验进行了一系列抽象概括的结果。因此这一判断集中表现了人类思维的统一性、超越性,揭示了事物的普遍性、齐一性。而这也正是人类理性思维的基本特征、哲学的基本特征,正如黑格尔说:“什么地方普遍者被认作无所不包的存在或什么地方存在者在普遍的方式下被把或思想出现时,则哲学便从那里开始。”(《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第93页)可以说“水是万物的始基”这一判断扬起了希腊理性的第一面旗帜,从此以后相信理性可以洞见和把握世界的本源就成为古希腊早期哲学的纯朴信念,哲学抛弃了希腊远古关于天地生成的非理性的信仰和梦幻似的传说,沿着追踪世界本源的理性之路向前发展。但是,无论是在泰勒士,还是在泰勒士所属的伊奥尼亚学派诸先哲那里,他们对万物始基的探索却仍然在理性和感性之间徘徊,在他们理性的思辨中仍然回荡着感性的余响,黑格尔说:“思辨的水是按照精神方式建立起来的,不是作为感觉的实在性而揭示出来的。于是就发生了水究竟是感觉的普遍性还是概念的普遍性的争执”(《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第184页)。这就是说,一方面作为哲学范畴,揭示世界本源性的“始基”——水,应当具有脱离感性的个别事物的普遍性、思辨性,亦即在高度抽象的思维层次上对世界整体的把握,但泰勒士的水“不管怎样仍具有其确定性或形式”,没有完全摆脱感性的个别,“在我们的心目中仍浮现着水的观念”(《同上》第185页)。于是出现了“水是普遍(无形式的)概念和它的存在的矛盾。”(《同上》第184页)这一矛盾一直是困惑希腊早期哲学的主题,其间爱菲斯的晦涩哲人赫拉克利特,虽然以他“深奥的思辨”发现了支配事物的“逻各斯”这一理性的规律,但他那“火是事物的始基”的本源论哲思仍然拖着一根光明的感性尾巴。与此相反,在南意大利的毕达哥达拉斯学派,“他们不从感觉对象中引导出始基”,“他们所提出的始基和原因,是用来引导他们达到一种更高级的实在的”(《古希膜罗马哲学》第39页),他们认为数是万物的始基。这样,毕达哥拉斯学派在古腊哲学史上就开创了一种不是从感觉经验上升到普遍的理性概括,而是从某种抽象的概念下降到感性事物思想道路。毕达哥拉斯学派还研究了关于事物对立面的学说,他们认为对立面是事物本身固有的,它们共有十条,最重要的是有限和无限的对立。实质上“有限”与“无限”的对立又是西方哲学史上“理性”和“非理性”对立最初表述。因为按照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学说,世界决不是某种无限的不可知的混沌,世界是可知的,它有某种固有的“秩序”、“结构”,而这种秩序和结构又服从数学的规律,也就是说“一切其它事物就其整个本性说都是以数目为范型的”,(《古希腊罗马哲学》第37页)数学在古希腊以及近代欧洲都被认为是表现人类理性功能的最典型的科学。毕达哥拉斯学派在比较深入地研究数学的基础上还广泛地研究了天文学、声学和医学,并力图用这些科学成果来解释世界,因此我们可以把毕达哥拉斯学派称为古希腊第一个理性主义学派,而“理性”一词在它的原初意义上就是一种科学精神,理性主义就是主张用科学来理解和解释自然的哲学道路。毕达哥拉斯学派在古希腊早期自然哲学的壁垒中开辟了一条由抽象原则说明感性经验的理性主义道路,但理性主义的精神在毕达哥拉斯学派那里发展的程度仍然是很有限度的,因为他们关于数量的抽象也还没有完全剥离诸如“卵石数”那些可以触摸的感性质。只有发展到爱利亚学派时,希腊理性才找寻到她的“纯粹思维”的圣地,造成了与感性经验的对立,关于这一点列宁在研究古希腊哲学时曾经指出:“什么是辨证法?”“‘我们在这里’(在埃利亚学派中)发现了辩证法的开端;同时还发现了思维与现象或感性存在之间的对立。”(《哲学笔记》第276页)爱利亚学派的祖师巴门德尼把哲学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意见的哲学,一类是关于真理的哲学。关于意见的哲学就是在感性事物中去寻找万物本源的认识道路,巴门尼德认为这条道路给人们提供的知识是不确定的、不真实的。所以他劝告人们要离开这条道路:“要使你的思想远离这种研究途径,不要遵循这条习惯的道路,轰鸣的耳朵以及舌头为准绳,而是要用你的理智来解决纷争的辩论。”(《古希腊罗马哲学》,第50-51页)而关于真理的哲学就是运用理智思索“存在”的理性哲学,这种哲学给人提供的知识是确定的、真实的,因而是存在的,而“非存在物的存在则不可能”(《同上书》第51页)。爱利亚学派可以说是古希腊早期比较彻底的理性主义学派,它们的重大特征是追求知识的理性确定性,反对感性事物的个别性、不确定性。但是应当指出,“理性”一词在原子论哲学先驱阿拉克萨戈拉那里是作为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使用的。按照阿拉克萨戈拉(种子论)的观点:理性(奴斯Nous,即心灵)是一种更精细的种子,由于它的作用,造成种子的旋涡运动,使一些种子结合,另一些种子分离,最后形成世界万物的运动变化。“理性”在阿拉克萨戈拉的哲学中是作为运动原理使用的,而“不是从外面安排世界的精神实体。”(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第343页)这种原理被德谟克利继承并改造构建成了原子在虚空中运动的原子论哲学。在原子论哲学中,“理性”采取了与感性对话的形式,触及到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德漠克利特认为昧的认识(即感性认识)只能认识事物的现象,只有真理性认识(即理性认识)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从而确定了理性在认识论上的地位。继爱利亚学派之后,以普罗塔哥拉为首的智者哲学又在希腊大地崛起,智者哲学与爱利亚学派的理性主义正相反对,他们把感觉经验的可靠性绝对化,到处散布相对主义的哲学观念。他们打着“人是万物的尺度”的感觉主义旗帜,严重地动摇着各种知识的确定性,认为一切知识都以主观的感觉为转移,正象“风对于感觉冷的人是冷的,对于感觉不冷的人是不冷的”一样。与智者哲学相对立的是苏格拉底。苏格拉底站在智者的起点上,但却沿着与智者完全相反的道路,力求从思维的角度把握人,主张到“心灵世界”中去探求真理。在他与人讨论“什么是美德”时,苏格拉底引导人们脱离智者所铺设的感觉主义的相对论路轨,坚持理性的指引,追求知识的确定性,他认为“对于美德”,“不论它们有多少种,而且如何不同,它们都有一种使它们成为美德的共同本性。”(《古希腊罗马哲学》,第153页)这就是概念的确定性。苏格拉底所揭开的哲学篇章,在柏拉图那里得到了纵深发展,柏拉图在苏格拉底概念论的基地上,构筑了理念的哲学大厦。柏拉图的理念论完成了对智者哲学的批判,重新确立了思想在发挥哲学功能上的权威,正如黑格尔所说:“柏拉图的学说之伟大,就在于认为内容只能为思想所填满,因为思想是有普遍性的,普遍的东西(即共相)只能为思想所产生,或为思想所把握,它只有通过思维的活动才能得到存在。柏拉图把这种有普遍性内容规定为理念。”(《哲学汉讲演录》第二卷,第195页)为了把握理念、结构理念,柏拉图制定了他的“辩证法”,柏拉图的辩证法当然“不是把观念型混乱的那种智者派的辩证法,而是在纯概念中运动的辩证法,是逻辑理念的运动。”(《同上》,第199页)甚至柏拉图的“灵魂不死”也是旨在确认思维的内在本性,高扬理性的权威:他认为理性是灵魂中的最高部份,逻辑力量是灵魂的最高属性。人的认识只不过是人的肉体降生尘世后灵魂对理念世界的回忆。感性经验虽然能够刺激引起这种回忆,但感性经验又是人的认识的严重障阻,只有清除了感觉的杂念人才能达到对真理的认识。柏拉图哲学不仅系统地阐述了理性主义的本体论而且也系统地阐述了理性主义认识论,在柏拉图哲学体系中真、善、美与理性天然合壁成为光照上千年的西方哲学的理性之源。但是柏拉图哲学并没有完成古希腊哲学理性主义的科学建构,困难在于理念与具体事物的关系。这种关系始终是困惑柏拉图哲学的难题,尽管柏拉图艰苦求索,但毕竟未能步入真理的堂奥。亚里多德哲学是古希腊理性主义发展的顶峰,因为这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在古希腊哲学史上建构了一个宏伟的思辩哲学体系,它“思辨地考察一切,把一切转变为思想”。亚里斯多德哲学体系的重大特征是处处关心确定的概念,把理性主义对事物确定性的追寻提高到哲学本体论的高度于以思辨的把握,把精神和自然的个别方面的本质,以一种简单的方式,高度概括成一系列理性原理。亚里斯多德以他开阔的哲学视野注意到宇宙中的全部事物和现象,然后把它焦结在“存在是什么”这个聚光点上,研究“存在之所以为存在”的理性本体。亚里斯多德的本体论哲学牢笼万象,集古希腊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之大成,然而在本质上它却是理性主义的,这正如黑格尔所说:“人们可以说,亚里斯多德是一个完全的经验主义者,并且是一个有思想的经验主义者。”“但是他的经验是全面的,就是说,他没有漏掉任何细节,他不是抓住一个规定,然后又抓住另外一个规定,而把把它们同时把握在一起……经验的东西,在它的综合里面被把握时,就是思辨的概念。”(《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第308页)而“亚里斯多德只谈理性而不是理性的一个特殊的性质。”(《同上书》,第301页)可以这样说,古希腊的理性主义在亚里斯多德的“主动理性”中臻于极至,在此以后古希腊理性就日渐衰颓,虽然其间也有伊壁鸠鲁和斯多亚学派延续着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对立,然而那也只是微淡的落霞了。二、理性的异变和复归——中世纪的理性神学与启蒙时代的理性亚里斯多德哲学把希腊理性发展到了顶峰,在他的哲学中人类的理性与世界的本质到达了形而上学划一整合的相通,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的理性主义使真、善、美融合为一,理性不仅肩负着解释宇宙的意义,也负载着解释人类社会生活、精神生活的意义。虽然古希腊的理性主义极力用科学来解释世界,但在古代科学发展水平还不足以解释心灵的构造、不足以解释灵魂(即精神)与物质的关系,一句话:型不清理性的真正本质和奥秘所在。随着古代社会的衰落、奴隶制日益腐朽、社会激剧动荡的现实使人们对同一个世界和同一的社会现实产生了不同的基本根本相反的看法,许多人对传统哲学发生了怀疑,对理性的作用和功能产生了动摇,于是在古希腊的晚期和罗马时代各种主义哲学、神秘主义哲学应运而生。这些怀疑主义和神秘主义与在罗马帝国晚期崛起的宗教意识合流,造成了西方哲学发展史上希腊性的异变。宗教哲学家利用和歪曲亚里多斯德哲学论证神的存在、上帝的存在。人类的理性被上帝褫夺异成了上帝的理性,上帝成了真善美的化身和宇宙的本体,正如圣·奥古斯丁所说:“至高、至美、至能;无所不能;至仁、至义、至隐,无往而不在;至美、至坚、至定,无所执持,不变化而变化一切,无新无故而更新一切。”(《忏悔录》卷1??节)随着上帝的理性化,“中世纪把意识形态的其它一切形式——哲学、政治、法学,都合并到神学中,使它们成为神学中的科目。”(《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51页)理性神学把哲学变成了它的婢女,哲学成了经院哲学,成了为宗教神学服务的工具。而人,由于被褫夺了理性,成了仅仅拥有感性原欲的动物被放在理性神学的祭坛上煎烤。“purgotorio”(在但丁《神曲》里译作‘净界’)是指人死后的涤罪之所。中世纪时代,所有的人死后都要在这里清洗,然后才能升入天堂。上帝挥着理性鞭子,抽打痛苦呻吟的人。著名学者房龙把中世纪称为“一座包罗万象的精神和智力的监狱”,马克思则称它为“精神动物的王国”。因为理性的异变在一方面使上帝拥有了全部理性,而人只配受非理性——“信仰”所支配。不管怎样荒谬的东西只要是上帝的旨意,人就不得不信仰,“正因为荒谬,所以我才信仰”这是中世纪宗教哲学的格言。虽然在经院哲学内部也有唯名论和实在论的争论,从某种角度反射出人类理性之光,但作为意识形态的总体,它们仍然皈依宗教神学,是理性神学的分流。理性的异变造成了理性和信仰的二元分。但这种二元分裂绝不是永恒的命数,因为既然上帝的理性本来就是人的理性的产物,那么上帝的理性在本质上也不会高出人的理性。理性和信仰的分裂在人的思想情感中产生了巨大的痛苦(因为真正信仰,坚定的信念必定立足于科学的理性之上),痛苦的折磨会促使本来具有理性的人深刻思索:世界究竟有没有上帝?上帝的理性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它是否是万能的?既然上帝是至善的,它就不会造出有罪的人类;既然上帝是全能的,它也就会消灭人间的罪恶……一连串的思考和探寻必然会萌动人类理性的复苏,人类的理性决不会无条件向上帝永远臣服,克服理性的异变,重新树立人类理性权威,这里历史的和逻辑的必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十四、五世纪开始在封建社会内部生长和发展起来。反映在意识形态上,人类理性必然向宗教信仰宣战,人类必然要从上帝那里夺回来属于自己的理性。十六世纪初,德国爆发了以马丁·路德为首的宗教改革运动,严重的打击和动摇了作为封建势力基础的天主教统治。这次宗教改革的实质是人类理性对信仰的公开反叛。路德将圣经从拉丁文译成德文,并主张教徒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释圣经。这样就使普通人的理性获得了解释圣经的权利、反对盲目的信仰,使理性成为一切宗教论争的最高裁夺者。恩格斯对路德宗教改革的评价很高,称为欧洲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的第一次决战。与路德宗教改革相呼应的是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在自然科学中引起的革命,哥白尼革命的本质仍然是理性对信仰的反击,因为在中世纪长期统治人们思想的是“亚里斯多德——托勒密”的地球中心说,这种学说显然没有经过科学论证,支持它的是人们的经验习惯和非理性的信仰,宗教哲学利用它为神学作论证。哥白尼的学说是对神学宇宙观的大胆挑战,是人类理性呼唤科学精神的呐喊。继哥白尼之后,伽利略进一步把观察、实验、假设、归纳、演绎等综合为系统的实验科学方法,为人类理性对信仰的反击构筑了强有力的科学阵地。如果说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揭开了理性向信仰反击的序幕,那么由意大利人文主义运动开始到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则把这幕理性反击信仰的斗争推到了高潮。如果说在人文主义者那里信仰开始败退,但毕竟还有它的阵地(因为许多人文主义者都主张“天启真理”和“理性真理”平分秋色),那么到了十八世纪启蒙学者那里信仰就遭到惨败。以狄德罗为首的一群“战半的无神论”者摧毁了信仰的最后一批阵地,使理性获得了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胜利进军。德国著名哲学家卡西勒在《启蒙哲学》一书中说:“当十八世纪想用一词来表述这种力量的特征时就之为“理性”。“理性”成了十八世纪的汇聚点和中心,它表达了该世纪所追求并为奋斗的一切,表达了该世纪所取得的一切成就”(《启蒙哲学》第3-4页)。在这个世纪中,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面前为自己存在辩护或者放弃自己存在的权利,我们把这个时代的理性称为启蒙时代的理性。文艺复兴和启蒙时代的理性的重大特征首先是把矛头指向盲目信仰和崇拜权威的蒙昧的主义,提倡科学,大胆思索,鼓励人们对宗教经典和神学教条大胆怀疑。意大利人文主义者微末斯说,人有“一个充满了智慧、精明、知识和理性的心灵,它足智多谋,单靠自己便创造出了许多不起的东西。”法国启蒙学者孟德斯鸠认为,我们的心灵生来就是为了进行思索,即为了理解事物的。但人类理性在长时期被宗教信仰剥夺了它的合法权利,现在根据启蒙学者的观点,既然理性是人类心灵的自然性质、必然性,因此人性有权恢复这种自然能力。法国人文主义者蒙台涅则以怀疑论为武器,号召人们大胆思索,反对一切教会权威,从宗教神学那里夺回人类的理性。其次,文艺复兴和启蒙时代的理性主义者还论证了理性的基础、功能和作用,认为客观世界是理性认识的对象,而不是信仰的对象,科学是发挥理性作用的工具和方法,科学对自然本质的认识和规律的发现会使人们在理性上获得真理,行动上获得自由。因此,启蒙思想家们企图在一切领域贯彻科学精神和方法,锻造人们支配自然的武器。第三,从道德伦理方面启蒙思想家肯定个人的存在和价值,反对宗教神学把人当做只有原罪的宗教奴婢,他们提出的口号是:“我是人,凡是人的一切特性我都具有”。因此,启蒙思想家所主张的理性在本质上又是一种人本主义思想,这种人本主义思想在伦理上反对宗教道德,在现实生活中反对禁欲主义。但是,启蒙思想家的理性主义又不可避免打上他们那个时代特有的历史局限性,这就是第一,他们把反映自身生活时代理性绝对化,鼓吹一种超时代、超民族、超文化的抽象理性,把在历史中发展变化着的理性僵化;第二,启蒙思想家宏扬人的理性是为了反对神恩和天启;但为了抗衡宗教的禁欲主义又要伸张人的感性,抬高人的原欲。这样,在理性的感性之间必然造成一种冲突,这种冲突孕育着、产生着理性自身的内在分裂。三、理性的内部分裂——经验理性与天赋理性与启蒙理性形成的同时,理性在哲学世界观上又萌生和发展着一种内部分裂,这就是经验理性与天赋理性的对立。经验理性是由经验论哲学揭橥的一种理性思潮,这种理性的生成和发展是与经验论哲学共命运的。而经验哲学又是西方古典理性主义的一支劲旅,它是西方古典理性又必然在经验的基础上发生。西方古典理性主义从柏拉图、亚里多德到中世纪的神学都着重于人类认识过程中理性成分,因为那时哲学研究的重点构筑本体论的哲学大厦,哲学研究偏重于分析、抽象的逻辑思辨,对人类认识中的经验成分的探索虽然在不同的哲学家那里有所侧重,但从总体上来说相对地显得薄弱。随着生产力和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西方古典理性主义对理性的来源和基础的研究倾注了更多的关注,开辟了认识研究的新方向。于是随着关于认识的来源、范围和客观有效性等方面的深入研究形成了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和体系,这就是经验论和唯理论。经验论主要产生于英国,这不仅因为英国是近代自然科学的发样地,而且在哲学上它又有唯名论的历史传统。英国经验论在本质上是一种经验理性,这就是说它企图用经验来界定理性的范围,把理性的涵蕴封闭在经验的范围之内,洛克有一句名言:“凡是在理智中的,无一不是经验中”。洛克的这句话是经验主义的旗帜和口号。经验主义理性观在大卫·休谟那里发展到了顶峰。休漠以理性思维的轴心观念——因果观为突破口,否证原因观念源于理性演绎,从而全面地向唯理论发动攻击,证明因果性只是人们的一种习惯性联想,它的本质是人的心灵对前后相继事物的经验的习知。有的研究者认为经验是根本反对理性的思维的功能的,这并非是经验论的真正本质。事实上,英国经验论者也在大力张扬理性的能力。经验论的创始人培根就认定哲学的本质是一种理性的劳作。它研究的是由感觉印象而来的抽象观念。但是培根更强调感觉经验在认识中的作用。认为人的理性对感觉经验的整理只是一种人人具有的从感觉经验中的知解能力;甚至休谟也不完全否定理性的作用,只是否府理性的作用于高于感性,他的名言“理性是激情的奴隶”集中涵括了经验主义理性观的要义。英国经验论从培根、霍布斯经洛克、贝克莱到休谟的历史发展,深入地论证了感觉经验在人类认识中的作用,从一个方面大大拓展了西方古典理性主义的内涵。但是由于经验论固守经验的壁障,无法解决人类认识的普遍必然性、科学有效性和逻辑确定性的问题,经验理性论又必然是一种片面的理性论。经验理性论所遗留的理论空间由大陆唯理所填补。大陆唯理理论由笛卡尔揭开序幕,中经马勒伯朗士、斯宾诺莎、莱布尼慈等人,形成一种相对完整的系统,也曾经有一种哲学史观点认为大陆唯理论是完全否定经验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的,这同样乖离了大陆唯理论的理论实质。事实上,大陆唯理也承认经验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笛卡尔在论述观念的来源地指出有一种观念来自经验世界,斯宾莎则认为“真观念”必定与外物相符。莱布屁兹走得更远,他指出理性观念只有在感性经验的刺激下才能产生。问题的症结在于唯理论者认为感觉经验所提供的知识是个别的、只具有或然性,感觉经验无法提供普遍必然知识,无法确保知识的逻辑确定性,因此感性知识不能称为科学知识。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和逻辑确定性不能在感性中寻求,只能在理性中寻求,笛卡尔提出“普遍”的原则,发现“我思故我在”的第一原理其旨意也无非是说明必须以“理性”作为判断真伪的唯一尺度,只有理性才能提供科学知识的逻辑确定性、普遍必然性、科学有效性。因为理性的功能是发现统一性,只有把人类的所有知识放在理性的尺度上重新校正才能形成真理的体系。但是理性如何保证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和逻辑确定性呢?唯理论者认为理性这种能力不能来自感觉经验,而只能是一种天赋能力。笛卡尔认为理性的这种天赋能力在观念系统中产生一种“天赋观念”,这是一种最重要的观念。斯宾诺莎则认为理性的天赋能力自然获得与外部对象必然相结合的“真观念”;莱布尼兹则认为“天赋观念”早就潜藏于人的理性之中。所以我们可以把唯理论者所揭橥的与经验理理相对立的“理性”称为天赋理性。“天赋理性论”着重考察人类认识过程中的逻辑成分,从另一个面揭示了人类认识的本质特征。但是“天赋理性”论由于轻视感觉经验的作用,无法确保知识的客观有效性和拓展知识的新领域,它同样是一种片面的理性观。无论是经验理性论,还是天赋理性论都同样重视方法论,把它们各自带有片面性。经验理性论着重归纳法,主张认识必须从感性经验上升到普遍原则;而天赋理性论则重视演绎法主张认识必须从普遍原则出发下降到经验世界。经验理性论和天赋理性论在近代欧洲哲学史上,长期争斗角逐,但由于其自身固有的片面性,在历史上必然走到绝境。四、批判理性——康德的理性观西方古典理性主义内部经验理性论和天赋理性论的对垒,到了十八世纪末,双方都濒临绝境,无法再在自身的轨道上继续发展。哲学运演的内在逻辑必然要求会合经验理性和天赋理性的历史分流,寻求逃脱困境的出路。康德哲学这时应运而生。康德高举批判理性的大旗把经验理性和天赋理性融合在自己的哲学体系中,全面探索科学及形而上学能够成立的条件,他说“哲学的对象,乃是寻求理性用来获得关于事物的真正知识的种种原理。”(《康德哲学原著选读》第257页)他认为一切科学知识必定从经验开始,但不能从经验中发生,形成科学知识还有赖于人类思维主体的先天条件,这就是构成一切知识的先天形式。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分“先验感性论”、“先验分析论”和“先验辩证论”三部分全面细致地探索了人类认识的先天形式,在西方古典理性主义面临的绝境中发动了一场哥白尼式的哲学革命,喊出了“人为自然立法”的口号,进一步弘扬了人类理性的伟大功能。但是,康德哲学又是一个矛盾体,他的批判理性论在考察、研究,分析人类认识能力的过程中,一方面综合了经验理性论和天赋理性关于人类认识探索的优秀成果,在人类认识史上建构了一座以理性为中心的主体论认识大厦。但另一方面又在这种分析、批判中发现了人类理性能力的限度,动摇了人类理性的权威,为信仰留出了地盘。

因为当时正处于战争阶段,百姓人民生活负担沉重,为保全自己才会弃婴。

社会现象研究文章

写作思路:根据题目要求,以“某一社会现象”作为主题,比如以大街上纨绔子弟的豪华跑车和农村妇人的三轮车进行对比,写出自己的想法,正文:

人与人到底有什么不同,为什么你与周围人是不同的,又为什么你的房间跟别人的也不同,甚至你的交际圈,朋友圈都因为你们本身的不同而不同。

小时候我就知道了基因影响了人的性格等等。当我看到一个中年人50多岁的款爷,在江浙一带大多数是民营企业主,他们没有上过什么学,可是到如今已经富有。

可是他们的消费方式存在与他们基因必然的影响,他们会怎么花钱?我不得而知,或许有些人喜欢花钱购买豪华汽车,购置房产,哦,大多数人会这样,我不能全然断定。

当我在路上看到一部部的豪华跑车,可是紧接着又让我看到了坐在三轮车上的'农妇。我会是什么心情,难得我应该称颂这个现象很美吗?难得这样的富裕是值得称赞,这样的奢华值得我们去追比吗?

我显然是个草包,或许我所说的,很多人早已了然于心,或许经过我这么一提,你又开始注意了。我还知道,随着时间增长,人的思想意志也会逐渐蜕化对身体的控制的,需要我们不断强化意志以掌控这个身体。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发展,当代中国法制现代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变迁的研究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探讨了中华民族民族精神中的文化内核:柔性文化,而阐述了面对国际社会变迁的大背景,秉性文化需要植根入更多刚性文化的因素以适应社会变迁。因此要以柔性文化为本源,挖掘本民族刚性文化因子,一方面继承 传统文化 ,另一方面呼唤刚性文化,以适应主流社会文化的变迁。

关键词:民族精神;文化内核;柔性文化;刚性文化

1 柔性文化——中华民族的文化内核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民族精神与时代息息相关,一个时代的民族精神总是烙上了这一时代的社会经济因素,但是悉数世界各民族“民族精神”的历史发展脉络,我们似乎可以从各种文明中找到一种跨越了时代背景、源于地缘经济特征同时又决定了民族性格、民族制度、民族精神的特有民族文化主线,在伊斯兰世界里,伊斯兰文化是伊斯兰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神权至上的伊斯兰教义中,忠贞的服从以及为和平的圣战意识性文化支配着整个民族,因此伊斯兰世界各民族表现得异常团结与排外,无论是仇恨还是友好都不偏不倚的一致,而这种一致是任何时代都未曾改变的。

而中华民族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文化内核,它是“内敛含蓄”、“左右逢源”的,因此曾有学者形象的将中华民族的精神文化内核形容成“太极”,也正是如此,林语堂在《中国人》中给中国人的民族性格贴上老成温厚、消极避世、知足常乐、因循守教、中庸之道的标签,在这种文化内核下,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历来就具有“积极的人世态度、强烈的伦理道德色彩、注重‘中和’的思想特色以及兼容性与主导性并存的特点”。

究其原因,我们似乎可以从费孝通先生那里找到答案。费老先生笔下中国乡土社会中的中国人是与泥土分不开的,“从土里生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乡土社会下的中国人分外的“土气”,成员们更愿意生于斯死于斯,于是终老是乡土社会的常态,这种不流动注定了社会中成员间相同的生活环境、相似的生命归属、大体一致的生活方式。于是差序格局成为人与人交往的关系纽带,一方面由于这种横向弹性结构的“差”,中国人的 人际交往 总是“左右逢源”遵循“中庸之道”且“厚实而老成”的;另一方面,这种差序格局所锻造出的纵向刚性等级化的序列社会结构更是形成中国人宗族制度分明、强调伦理道德等等,因此在纵向等级结构的主导下,中国人的文化观念又会表现的或者积极人世,或者消极避世……

如果将上述一切看成是中华民族文化中普遍的文化内核,那么我们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怎样的时代特征、怎样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怎样风云变幻的国际环境,中华民族民族精神中一定有着这样一支希翼和平、友好待客、中庸之道、左右逢源、尊长护幼的不变力量,这是中华民族得以自立自强、积淀文化、传承文明的优良民族性情,是我们始终应该恪守的古老训诫。

2 社会变迁下的文化变迁需求

按照托夫勒《第三次浪潮》所阐述的理论逻辑,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正在从传统以农业为主导的生产方式朝向以工业为主导甚至以信息、生物技术为主导的生产方式的快速变迁,这种变迁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最显而易见的背景。我们的传统文化所穿插其中的民族精神是否足够完美到可以跟得上世界社会格局的变迁步伐,而不被甩出世界主流格局之外?费孝通先生阐述的是“乡土中国”的社会格局,既然冠以“乡土”之名,那么乡土社会结构的适用范围至少需要局限到中国的乡村,更何况此书的写作时间是在解放前。然而就在2003年费孝通先生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庆典上的讲话中,形容中国的社会结构时仍然采用“差序格局”一概念,且概念内涵没变,笔者赞同费孝通先生的阐释,因为有意无意间就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印证了这一点,也就是说,无论时代变迁、城乡变迁、制度变迁,人与人交往的网络结构始终未变,传统宗族观念仍然影响深远,如果按照上述“太极”的比喻,那么,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太极”的部分并没有发生实质的改变。

那么这种近似“太极”的柔性文化是否能够适应当今时代的变化,应对当今世界的竞争呢?显而易见,根植于“乡土”的中国中土文化所形成的差序格局是适应农耕民族的乡土社会的。因此在世界大同的农耕社会,中华民族的历史往往可以成为世界性历史,隋唐盛世、明清盛世便是最好的例证,原因可以理解成是我们植根于民族灵魂的民族文化、民族精神、民族文明是与当时世界主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了的,在那样的时刻,我们民族的精神体现了世界主流文明的精神,因此当时我国的历史同时也被写人世界的主流历史部分,然而,随着西方工业经济的异军崛起,世界主流文明为工业文明所取代,伴随工业文明而来的是世界一体化的高速变迁。空间、时间距离不再是国与国、洲与洲的隔阂,掌握着主流经济技术的西方文明开始主宰世界,无论是____教义中的“原罪”、“救赎”、“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还是西方民族中的理性精神、批判精神,抑或是大和民族对天皇绝对忠诚的武士道精神,都体现着一种不同于“太极”柔性文化的刚性文化,当世界主流经济告别了农耕时代。刚性文化大行其道的时候,我们该采取怎样的方式扬弃保留、锻造更为坚实的民族精神?我们不得不承认,在世界一体化、经济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我们国家的状况却面临着这样的尴尬: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信息科技文明三次浪潮并存。即“同一社会的不同部分处于不同的时代中”,属于各种时代的文化理念相互激荡,似乎传统的农耕文明在中国内陆乡村还没“过时”,工业文明的理念已经跟不上东部发达城市的步伐,需要做出改变去适应信息科技文明时代的文化了。这就造成在精神上民族情感很难统一,社会失范现象严重。

时代要求我们必须做出相应抉择,那么究竟是恪守柔性“太极”文化,继续维持“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还是选择一种刚性文化来锻造民族精神?诚如上面的论述,民族精神承载了厚重的地缘文化,其最精髓的部分是民族最深层次最本质的民族文化内核,也是民族得以存在之基、立足之本,这是我们无法改变也决不能改变的。然而现实要求我们在文化中注入刚性的血液,失范的社会情智急需重新整合民族情绪,因此笔者认为:应该继承中华传统的民族精神,并根据时代特色,挖掘和向社会呼唤属于本民族的刚性文化。 3 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刚性因素

事实上,如果按照中华大一统的说法,我们的民族并不缺乏刚性文化。2005年姜戎的《狼图腾》一经问世,就引发了国内文化人类学、人口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等等诸多学科领域针对“狼性”的广泛探讨与研究,“狼性文化”便是一种属于中华民族的刚性文化,狼是游牧民族顶礼膜拜的图腾,也是与牧民们在草原上争斗了几千年几万年,教导牧民智慧、为牧民积聚力量、有胆识有组织的强大集团军。游牧民族因此英勇善战、睿智过人,说游牧民族在狼图腾的教导下“雄韬伟略”一点也不为过,元朝无边无尽的疆土便是最好的例证,其实也正是中华民族这一支铿锵豪迈的力量令世界各民族心存敬畏。也正是这一支力量如我肤色者依然被世界称为蒙古人种,一时间相见恨晚,对狼性的呼唤一度成为学界呼唤民族精神的主流,笔者赞同这种对于植根于民族文化中的刚性文化的呼唤。但是反对完全否定对传统主流文化的做法,对于民族中源于地缘文化的文化内核,是我们始终应该坚守的民族习性,而我们现阶段呼唤刚性文化、呼唤狼文化的作用在于适应社会变迁,适应时代发展,这正如同马克思主义者所认为的民族精神必须要适应时代发展、烙上时代烙印一样。

4 总结

综上所述,民族精神有着自身不变的文化内核特质,这种特质在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内核中表现为“太极式”的柔性文化,同时这种特质有着深厚的地缘文化因素,是一个民族区别他民族的分野特征,也是一个民族的立足之本,生存之基。但是放眼当今世界,主流民族精神中刚性文化大行其道,依然严格恪守柔性文化就会面临着被甩出主流文明结构之外的危险,因此,应该在恪守传统民族精神的同时,挖掘本民族的刚性文化,使得民族精神适应主流、适应竞争、立于不败之地。

摘要:在现代化的视阈下,从社会结构的变迁考察近几个世纪以来的社会发展变化,能够增强我们对社会发展变化宏观主题的把握和认识;对比分析东西方社会变迁的背景差异,得出实现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背景条件,从而更好地为非西方国家现代化提供借鉴。

关键词:社会变迁;现代化;社会结构;背景差异

对西方社会近几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变化,社会学家们都试着用某一典型性词语去概括和总结。许多西方学者用“现代化”或者说“从传统到现代”来概括和描述,也有人从社会发展总趋势的角度将其总结为“进步”和“发展”。或许,从社会变迁的角度出发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清和把握西方社会的发展变化。当前,我们往往看到的是西方社会充分发展,而非西方社会展现的则是亟待完善,很少去探究西方社会实现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或者背景因素。若将社会变迁与现代化这一历史主题相结合,对比分析东西方社会实现变迁的背景因素,能够帮助我们清醒认识西方社会迅速实现现代化和社会变迁的原因和动力,进而为非西方国家现代化和实现社会变迁提供借鉴和启迪。

一、社会变迁及现代化视阈下的社会变迁

社会是人为了达到单个人所无法实现的需求满足水平而有目的地形成的,从一定意义上讲,社会又可以看作是价值联结的生存单位。而变迁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核心问题之一,它涵盖了世界历史发展和变化的方方面面。那么,什么是社会变迁呢?

从广义上讲,社会变迁指的是一切社会现象发生变化的动态过程及其结果。在社会学中,社会变迁这一概念比社会发展、社会进化具有更广泛的含义,它包括一切方面和各种意义上的变化。因此,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如社会变迁的规模、方向、性质、人们参与和控制的程度等,社会变迁类型就会呈现多样性。罗荣渠先生就将社会变迁的方式划分为微变和巨变,并将其阐述为渐进性微变、突发性微变、传导性巨变和创新性巨变。

我们所讲的社会变迁主要是从社会结构的变迁出发的。所谓社会结构,它指的是“社会系统的构成要素间相对稳定的关系,这种关系使社会系统具有形态特征(它是一个描述性概念,它不是对现实的复制,而是根据认识和思考而抽象出来的),是对作为社会系统的一个实在侧面的相对静止的形态或者说状态的特性的描述。”简单说来,社会结构就是指在社会变迁中长期保持不变而带有一定方向性变动的那部分。社会结构的变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功能性结构的变化,表现为人们为了满足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各种经济、政治、组织、制度等结构要素的分化和组合;二是社会成员地位结构的变化,表现为社会成员由于其经济地位、职业、 教育 水平、权力、社会声望等的不同和变化,所造成的社会阶级和阶层关系的变化。

西方学者在研究发展中国家现代化理论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个假设的前提,即社会可分为“传统”与“现代”两个部分,并且认为现代化的过程就是“现代”的部分逐渐膨胀、“传统”的部分逐渐萎缩的过程。许多早期的现代化理论学家都曾详细讨论过“传统”和“现代”的特征或差异。他们主要从经济、政治、文化、个人人格与行为特征等方面去对比现代社会和传统社会的典型差异,当然也有许多学者从社会结构出发去研究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如美国学者C·E·布莱克将关于伴随现代化进程而发生的社会结构变化的主要内容和走势归结为:人口分布走向城市化,地理流动性和社会流动性提高;社会的收入分配趋向公平,文化教育趋向普及,机会趋向平等;社会动员和社会整合水平的提高,个人主义愈来愈强,责任中心由社区转向社会,由地方转向国家等。丁建弘认为布莱克的概括“并非十分全面和合理”,他认为现代化背景下社会结构的变迁主要体现在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化和从地方共同体到整合的社会的变化。尽管将传统和现代的概念引入现代化研究会带来一些不足之处,但是对于我们研究现代化背景下的东西方社会变迁问题仍然具有相当大的参考价值。

现代化一词可以说是对“世界历史”开始以来至今对人类社会发展主题较具代表性和说服力的概括之一。从逻辑上讲,社会变迁理论从宏观上就包含了现代化理论,因而我们将范围限定在现代化视野下。现代化背景下的社会变迁我们也主要是从现代化这个历史发展的主题出发,着重考察在现代化视域下社会变迁中的社会结构变迁。

二、东西方社会变迁的不同背景及其差异

为了更好地对比东西方社会结构之间的不同之处,我们选择社会结构变迁中比较突出和代表性的五组变量进行比较。

(一)社会的开放性与流动程度不同

许多学者从西欧与其他国家历史发展的比较中探索西欧率先迈入工业社会的原因。美国学者斯塔夫里阿诺斯就从非西方国家的自身条件出发,他认为东方国家古代文明太发达以至于难以产生新的文明。钱乘旦则直接将原因归结为社会结构的不同。他认为西欧的封建社会是一种金字塔的等级结构,形成以贵族集团共同分享权利为特征的等级君主制,并且在这金字塔外面,还有一个异己的力量存在即“市民社会”。而东方的封建社会则是一个“大屋顶”结构,它笼罩一切,控制社会的一切方面,极大地阻止了资本主义的自发产生。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曾经谈到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英国)在构成上有“三大骨架”,即土地贵族、“中间阶层”和工资劳动者。17~18世纪英国“三层式”社会结构为英国启动工业革命提供了必要的社会力量和阶级力量。除了这个主体性力量外,英国还具备了使社会生产力的基本要素充分发挥的两个社会特征:社会的开放性和社会的流动性。英国社会的阶级与阶级、阶层与阶层之间的界限趋向重叠,个人在社会的区域流动、职业流动和经济地位的流动也是相对自由的。当然,法国和德国各阶级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在与同时代的英国进行比较时,显示出了相互隔绝的状态,但是他们在19世纪后期都出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和随之而来的中产阶级的发展和壮大。如法国在19世纪最大的社会变化是贵族和资产阶级社会角色的转变。贵族在政治上经济上逐渐失去了昔日的风采,从权势的巅峰上跌落了下来。在1950年代,德国的统治阶级的大部分容克开始分化、资产阶级化。通过改革,普鲁士一德意志的社会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一个基本上是封建的社会转变为一个基本上是资本主义的社会,从而迅速地走上了现代化道路。

而在东方国家,村社和类似于原始社会的村落制度将人们紧紧地捆绑到了一起,个人完全依赖于他所处的村社和村庄。村社体现的是一种类的、集体的主体意识,个人主体性丧失。村社培育着人们的集体意识,他们往往聚族而居,一个村庄的居民相互血缘关系盘根错节,拥有共同的祖先,因而村庄成为由宗法关系联结在一起的集体,这点俄国、中国、印度表现得尤为突出。特别是在俄国,村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被称为“米尔”的村民大会,负责和决定村长及其他公职人员的选举、土地的重新分配、村社成员的迁徙及新成员的接纳、赋税徭役的分配等重要事务。此外,还有为保证服役完税而建立了连环保制度。这样,个人的一切都离不开集体,取决于集体,只有作为集体的一员,个人方能生存。而在印度由于村社和种姓制度的严密性,人们也被死死地束缚在他所在的村落和种姓阶层里。在以上的社会里,人们之间除了和村社内部人员的交流外,基本上不需要也不能与其他村落和人员进行交往,人们彼此生活在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里,社会流动性和开放的程度极低。

(二)角色和地位分配的原则不同

现代化的所谓合理化倾向要求的水平不过是机会均等,以便一个社会的所有成员都能找到最适合于自己能力和兴趣的角色。帕森斯提出,任何社会都存在着一整套“角色期待”,它规定了社会中每个成员彼此期待着要充当的社会角色,进而形成了“社会价值观念体系”。对比东西方社会,我们就会发现,东方国家在现代化起步阶段的社会结构是稳态、封闭和静止的。东方社会特有的社会等级制度使人们习惯于承袭而来的地位和角色,几乎从不考虑改变职业和居所。如印度的村落统治机构是依据传统习惯进行活动的,缺乏明确的法律以及关于权利、义务的契约,统治者的资格基本上是以先天条件(如出身、年龄等)为优先,并且是世袭的,财富、受教育程度以及个人能力等后天因素居次要地位:俄国的村社在经济上是自给自足的宗法共同体内部的简单协作传统,如劳动改组、公耕地等等,在价值观念上轻视自由个性,强调整体和谐,把个人视为共同体的附属物而否定其独立人格。这样,人们对于自己的角色和地位就有了先天性并且自然的逆来顺受;中国的封建专制主义也是如此,虽说中国有士大夫精神,但出发点还是想一劳永逸,即“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个人几乎不期望改变自己的地位,并且相信以往的社会秩序是天经地义和不可改变的,地位和爵位的世袭成了中国古代社会角色和地位分配的重要原则。

而在西方社会,虽说也是封建社会,但它的封建社会是一种“分封建邦”的社会,各封建邦国之间相互独立。并且西方社会是一种阶级制度。等级与阶级的一个明显区别在于,前者的成员资格基于出生机会,后者则基于职业和经济地位。西方发达国家则在生存斗争中创造出具有强烈经济追求的新教精神,将崇尚个人才能和力主个人权益的世俗主义和个人主义构成他们的价值取向。这样,决定他们地位和角色的不再是先天的出生条件了,而是要靠自己的职业和经济地位了。西方发达国家有一共同点,那就是在社会结构中诞生了具有主体性力量的中间力量(市民社会)并逐步发展成为强大的资产阶级。如在19世纪下半叶,法国由于文官制度的推行,社会升迁又多了两条途径:学历和成就。整个19世纪,法国人的社会地位变迁大致以一种渐进方式实现的:最底层的工人首先改变工种,一般工人经过几代努力,也许可进入小资产阶级的行列,一部分的小资产阶级升入更上一层的社会集团。英国的“三层式”社会结构形成特有的开放性和流动性,使生产力要素得以充分发挥,进而影响到角色地位分配原则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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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之风呈现蔓延、扩张趋势。 作为一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腐败在表现形式上具有多样化特点。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腐败产生的经济学根源进行了分析: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产生腐败的经济原因;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 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严重恶化经济环境,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阻碍经济增长。 基于此,作者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遏制、削化腐败,并且倡导建立一门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尝试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 一、腐败——种病态经济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也像瘟疫一样在神州大地滋生、蔓延。从1982年起,中国共发起五次“严打’高潮:1982年、1983年、1988-1990年、1993年、1995年。时至今日,全国范围的腐败之风非但没有抑制住,反而呈现出规模增大、频率加快趋势。(见图表1、图表2) 从1988—1992年的五年中,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214318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5818人,追回赃款、赃物计25.8亿元,涉及县处级638人,厅局级38人,省部级4人。 而从1993—1997年,全国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87352件。其中:立案侦查贪污案102467件,贿赂案70507件,挪用公款案61795件,徇私舞弊案5507件,玩忽职守案22211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亿元。五年中共起诉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被告人181873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903人,厅局级干部265人,省部级干部7人。 1998年检查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5084件、4016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亿元。共立案侦查徐炳松等3名省部级干部、103名厅局级干部和1714名县处级干部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50万元以上案件1773件。 1999年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38382件,比上年增加。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亿元。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2061人,厅局级干部136人,省部级干部3人。 世纪之交的2000年,更是腐败分子“前赴后继”、大案要案频传的一年:先是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因行贿受贿被判处死刑,继而又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因收受3700万元巨额贿赂而被送上断头台,紧接着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被公诸于众,这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其严重的走私犯罪案件,走私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首批案件涉案14人被判处死刑,25名涉案党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中包括8名厅级干部。 这些数据警醒我们:中国的腐败速度正以远远超出GDP增长速度“同步逼进”:一方面腐败主体由中低权力层向高层甚或最高权力层蔓延、渗透、扩张;另一方面,腐败数额呈现高额、巨额特征,具有惊人化、高速化发展趋势。(见图表3) 数字,令人振聋发聩;现实,更加触目惊心。 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正在危及政府的形象,成为社会经济不稳定的“重磅定时炸弹”。有识之士不无忧虑地指出:今后最有可能中断中国改革与现代化进程的因素来自恶性腐败。 现实的严峻和严峻的现实迫使我们从经济学角度对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进行理性分析与冷静思考。 从政治学的角度看,腐败是指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私利而违反公认规范行为。该定义的假定条件是一国制度和法律是完善的,即腐败是违反制度和法律的一种与权力相关的活动,适用于现代市场经济国家。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腐败是一种“制度化逃避”现象。这里,制度化是指社会行为符合社会规范体系(即具体社会制度和规章制度)的程度以及与之相符合的过程,亦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的状况。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腐败的基本形式是政治权力与经济财富之间的交换,实质是“权钱交易”。马克思说,货币是特殊商品,其实在特定经济条件下权力是一种更加特殊的商品。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示范效应的结果,只要有一个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特殊利益,其他人就会跟着这样干,在消 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就会出现一种被称为“权力泛化”的社会现象。商品交换被“权利交换”所取代,而权力已经成为一种特殊商品,“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在与其它商品,包括货币这种特殊商品交换时,权力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用权力和社会做 生意,百分之百赚钱,简直可以说是一本万利。 本世纪70年代,美国的泽.布坎南等学者提出一种“寻租理论”,他把种种生产要素供求差价及优惠条件,亦即支付给要素所有者的报酬中,超过要素在任何可替代用途上所得到的报酬的那一部分,称作“租金”。这些租金是政府管制、干预市场的结果。“寻租活动”就是指企业为了寻求租金,向政府官员行贿以获得这些差价。通俗地讲,寻租就是用较低的贿赂成本获取较高的收益或超额利润。泽.布坎南认为,要克服“寻租”现象,根本出路就是解除行政权力对市场干预和管制,通过市场开展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管理应有明确规范,提高透明度。 腐败虽然给寻租人带来收益,但并不增加社会财富,相反却增加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的社会经济资源,使得资源配置低效率以及资源严重浪费,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由于寻租活动具有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寻租者不需通过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轻而易举地获得高额甚至超高额利润,这为寻租者提供强烈激励,同时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寻租活动,造成更大范围的腐败蔓延。 作为通过权力上市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资源和公共财富非理性侵吞和占有的反经济行为,腐败这种病态经济现象,不是基于对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而只会造成对经济秩序的震荡与破坏。腐败是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种反动。 二、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形式上,腐败具有多样化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种: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生活腐化,挥霍国家资财,为特殊利益者提供优惠便利,任人唯亲,兼职经商,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 从1988一1998年这10年中,在社会坐标图上,贪污贿赂案件呈曲线上升趋势,此间全国检查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立案侦查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共计万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6100余人。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人们往往对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深恶痛绝,而对危害同样严重的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并未引导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1991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玩忽职守案件高达3189件,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多达亿元,平均每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有26万余元之多。同样,经全国各级纪检部门处分犯有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错误的党员干部就有3339名之多,立案标准仅局限在10万元以上。 据有关人士最保守评估,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腐败行为,一年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也在十几亿到二十亿元,加上间接经济损失,估计约有30个亿。惊人的数字意味着全国12亿人平均每人每年都要掏出2-3元钱来填补因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损失的经济“黑洞”,意味着人均3000元年收入的100万名职工一年劳动成果被付之东流。 从某种程度上说,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甚至要比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行为给国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更大、更多、更惨重。 三、产生腐败的经济学根源分析 (一)从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 l、欲望的无限膨胀及扩张超过“欲望满足均衡点”,此时占有欲处于强势、统驭状态。 在市场经济中,官员作为经济人具有自利性动机,以欲望的满足为追求目标,而人的欲望是经济行为的原动力。在经济学中,理性的经济人总是追求自身利益的。因此,政府官员具有自利动机并非不正常。但是在消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人的欲望无限扩张趋势和社会经济满足欲望实际状态之间差别不断加剧,意味着人的“满足欲望压抑”的增强。为了弥补这种差别,人们便产生了“补充压抑”需要。于是在利益动机驱动下,腐败主体欲望逐渐逼进或超出“欲望满足均衡点”,而这种欲望的满足要通过权力上市和权钱交易的顺利完成来得以实现。 2、自利性动机扩张一(导致)公共权力异化一(获取)个人特殊利益一(诱导)寻官、跑官、要官一(形成)“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公职人员自利性动机扩张,他有可能将公共目的(利益)转变为他的个人目的(利益),当这种可能性转变为现实的时候,实际上的公共权力异化便出现了,其实质是将国家的目的和公共的利益变为官员个人的目的和利益,即官员个人获得了特殊利益。这种现象诱使人们去“寻官”、“跑官”、“要官”,甚至不惜重金“买官”,然后又以官捞本。权力和官位在这里代表着名利,在权、钱的关系上,权力占居主导地位,从而使权力蒙上一层神秘色彩和诱人光环,权力大小和职位高低成了衡量人的价值标准。于是,“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在整个社会盛行开来。因为人们深信,不经济怎么改革,只要政府还管经济,权力就永远是最有价值的财富。 3、主体行为的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 寻租活动具有恶性循环趋势。由于寻租活动具有学习示范效应,其本身是企图获得一种垄断和特殊利益,破坏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其他人或部门就会感到“吃亏”,进而也想“不拿白不拿”、“不干白不干”,这样促使更多的人参与寻租活动。由此出现从上到下,从官到民,形成比以往更普遍、更广泛的腐败。 (二)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基于经济特权与垄断权的上市而形成的不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造成的价格扭曲和价格双轨制,国有经济产权模糊形成产权虚置、资产流失,以及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等,都是腐败产生的经济原因。 l、权力上市形成不平等竞争。 前面讲过,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一旦这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超越法律和制度限制之外的经济特许权或垄断权作为市场要素投入市场,便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并且保证百分之百赚钱。 而这一切与经济学中的“机会均等”原则是完全相悖的。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是创造个人收入的机制,只有在平等基础上的竞争所带来的收入才能被认为是真正符合“等量贡献获得等量报酬”的第二平等原则。竞争,通俗地说就是人们在市场上的竞相争先以及人们为此付出的努力。所谓的“竞争基础”其实是指个人参与竞争之前手中所掌握的生产要素产权的大小,个人找到和进入竞争场所的可能性大小,以及竞争过程中“裁判”的执法在每个人之间保证公正一致性的大小。人们又把竞争基础的平等称之为获胜机会的均等,即“机会均等”。 权力作为市场要素上市所形成的非经济的强暴力造成了机会不均等和不公平竞争,它使各经济主体一开始便处在不同的起跑线上,因此获胜机会对不同主体来说是不可能均等的。 2、价格扭曲和价格双轨制。 改革以来,在市场经济转型条件下,政府过度干预造成价格扭曲,生产要素价格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仍存在少数商品价格双轨制。随着市场化程度的迅速扩大,商品价格双轨制正趋于向市场价格单轨制过渡。目前农副产品价格、社会商品零售额价格、生产资料价格中由国家直接控制或者计划指导的比重已经很小,然而部分租金仍然存在,这就为寻租者提供了相应的市场活动空间。 3、国有经济产权模糊,导致产权空置和资产流失。 这里产权指的是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的统称,即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现实中由于国有经济产权关系的模糊,导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落空,而国有资产运营及保值、增值有效监督机制的空白或不健全,使得企业对出资者不承担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浪费现象。传统的国家所有是理论上的公有(所有权虚置),现实中的空有(造成经营者对生产资料的离异),这种产权责任主体模糊不清,是与现代市场“企业所有,经营者权、责、利界定明确,二者各司其职,共同配合,保证企业有效营运”要求相悖的。 4、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势必使人们在心理上存在着个人欲望膨胀与扩张,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 (三)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 在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过程中,原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已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而新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导致法律空缺滞后,直接影响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行为的规范化。加之受部门利益比较均衡化的驱使,司法机关一些掌权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法谋私、贪污受贿,走上执法犯法的道路,直接导致司法腐败。 体制转换时期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权力制衡外部力量软化,约束机制悬空,使得权力失去有效的监督制约,从而导致权力泛化、滥用,使其作为要素进入市场,权钱交易盛行,造成寻租活动和腐败的滋生与蔓延。 四、腐败的经济破坏性与危害性 (一)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 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扭曲政府的经济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破坏其执行、实施,危及政府形象,破坏改革开放声誉。而行业不正之风,又使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和劳动者重负难堪,进而挫伤其生产积极性,在社会上产生动荡和不安定因素,是政府掘墓人。 (二)在市场经济转型中腐败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经济环境。 市场经济是商品化、货币化经济。一切商品是由金钱来衡量、买卖,金钱往往越界,对权力产生极大的腐蚀性。由于权力的上市,使得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行为扭曲,导致市场竞争一开始就处在不同的起跑线,机会均等原则在权力要素面前显得无可奈何、苍白无力。这种非经济的强暴力直接导致市场化改革步伐与进程放缓,严重恶化经济环境,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腐败的恶性化趋势甚至可以断送中国改革与现代化已取得的成果。 (三)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资源配置低效和严重浪费,并使公共财富受到掠夺和破坏,公众利益直接受损。 腐败虽然会给寻租者带来个人收益,但却增加了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社会经济资源。它不是以“看不见的手”来对经济资源进行公正、合理、有效的配置,而是通过政府对微观经济的过度干预来获得部门垄断利益,而使另一部分经济主体在竞争中受损。经济资源配置低效和严重浪费,使得社会财富在不均等竞争中受到破坏和掠夺,而公众利益直接受损。 (四)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阻碍经济增长。 腐败造成经济环境污染,使得投资者对市场望而却步,一些本应付诸实施的投资项目也因此“流产”。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在不平等竞争机制下显得犹豫不决,投资曲线呈左下趋势,而经济的增长也因此而受阻。 五、遏制、削化腐败的经济学途径 (一)“制度创新说” 一些学者认为,现行中国社会腐败是与市场经济转型过程相关的,包括制度缺陷、体系变动、法制不完善等,当腐败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时,必须以制度创新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土壤。 所谓“制度创新”,就是建立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包括取消价格双轨制,取消经济特权,取消经济垄断,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贸易自由,限制特殊利益,纠正政府过度干预,减少政府失效程度。通过堵塞经济体制中的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反腐败与市场化改革并不是相互矛盾、相互对立,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说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所谓“标”就是已经形成的腐败现象,所谓“本”就是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体制、机制、法制、思想、世界观问题,是带有根本性的原因。治标就是惩治腐败现象,治本就是消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基本原因,铲除其得以滋生的土壤。治标和治本,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 而在治标与治本的着力点上,又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应加大治本力度,以“预防为主”;第二种观点认为,应根据腐败现象的特点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确定治标与治本的对策以及各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到各有侧重;第三种观点认为,在当前腐败还没有得到根治及治本措施力度不够的情况下,要继续着重治标,同时,要加大治本力度,并使两者紧密结合。 (三)“国际反腐败协议公约”说 由于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所以一些人士指出,要在国际上采取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对成员国国内企业贿赂外国政府官员也要进行惩罚。而持反对观点的学者则认为,虽然谁都明白腐败在全世界造成的有害后果,但国际社会难以采取共同行动,因为在国际性腐败中存着一种经济学家所说的“囚徒困境”,所有有关方面都可以从没有腐败的世界得到好处,但是,促使一个国家单方面采取反腐败措施的刺激却非常小。 追本溯源,中国社会现阶段寻租活动的猖獗,从制度上讲,主要是源于资源分配权掌握在各级政府手中。与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相比,资源配置不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承担,而是由各级政府代行市场功能来进行资源配置,从而使权力这只严重变形的手介入国家资源配置,导致腐败现象丛生,寻租活动蔓延。 基于此,本文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来遏制、削化腐败。这里的‘制度创新”包含五个层面:一是经济制度创新,即推进市场化改革,创造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二是政府行为改革,即政治权力从经济活动中退却,或者如哈耶克所讲,社会与国家应分开;三是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即加强法制建设,真正朝“依法治国”方向迈步;四是构建强有力的权力制衡机制和新闻监督体系,对寻租活动说“不”;五是国民意识创新,即全力提高民族整体素质,树立、倡导国民“纳税人”意识、民主意识、忧患意识。 作为现代化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后来者,中国可以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花费上百年时间,付出巨大代价不断发展完善的制度创新经验,包括制度框架、经济体系和法律规范,为我所用,发挥所谓的“后发优势”。 六、创立“腐败经济学”的紧迫性 在当今文明社会,贪污腐败现象被人们视为公敌,称作“灰色瘟疫”。环顾全球,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也无论是在哪一种社会制度下,腐败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严重地危害着社会和公众利益。 当中国政府高举“反腐倡廉”大旗向腐败现象毫不妥协宣战的时候,世界上其他国家一些有识之士也开始惊呼“狼来了!”。德国《经济周刊》曾以“贿赂风行全球”为题向世人警示——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面对腐败的滋生与蔓延,国外的经济学家们不无堪忧地指出,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和经济增长,会在全世界造成有害后果。因此国际社会应当采取强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进而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向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举起“达摩克利斯剑”。 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政策的执行、实施,是政府的掘墓人,成为社会经济不安定因素。腐败的滋生与蔓延,成为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社会经济环境。正如投资风险具有不可避免性一样,腐败作为一种经济现象亦不可能完全消除,只可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削化,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最低程度之内,使社会经济资源在市场化、规范化基础上得到较为公正、合理配置。因此,经济学界应该像医生那样,对处于病态的社会机体及时进行治疗,使之早日恢复健康。 由此看来,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已势在必行,而作为研究腐败现象产生根源、表现形式、造成危害、治理途径的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的创立,应该真正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对社会现象研究的论文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之风呈现蔓延、扩张趋势。 作为一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腐败在表现形式上具有多样化特点。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腐败产生的经济学根源进行了分析: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产生腐败的经济原因;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 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严重恶化经济环境,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阻碍经济增长。 基于此,作者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遏制、削化腐败,并且倡导建立一门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尝试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 一、腐败——种病态经济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也像瘟疫一样在神州大地滋生、蔓延。从1982年起,中国共发起五次“严打’高潮:1982年、1983年、1988-1990年、1993年、1995年。时至今日,全国范围的腐败之风非但没有抑制住,反而呈现出规模增大、频率加快趋势。(见图表1、图表2) 从1988—1992年的五年中,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214318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5818人,追回赃款、赃物计25.8亿元,涉及县处级638人,厅局级38人,省部级4人。 而从1993—1997年,全国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87352件。其中:立案侦查贪污案102467件,贿赂案70507件,挪用公款案61795件,徇私舞弊案5507件,玩忽职守案22211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亿元。五年中共起诉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被告人181873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903人,厅局级干部265人,省部级干部7人。 1998年检查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5084件、4016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亿元。共立案侦查徐炳松等3名省部级干部、103名厅局级干部和1714名县处级干部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50万元以上案件1773件。 1999年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38382件,比上年增加。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亿元。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2061人,厅局级干部136人,省部级干部3人。 世纪之交的2000年,更是腐败分子“前赴后继”、大案要案频传的一年:先是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因行贿受贿被判处死刑,继而又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因收受3700万元巨额贿赂而被送上断头台,紧接着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被公诸于众,这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其严重的走私犯罪案件,走私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首批案件涉案14人被判处死刑,25名涉案党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中包括8名厅级干部。 这些数据警醒我们:中国的腐败速度正以远远超出GDP增长速度“同步逼进”:一方面腐败主体由中低权力层向高层甚或最高权力层蔓延、渗透、扩张;另一方面,腐败数额呈现高额、巨额特征,具有惊人化、高速化发展趋势。(见图表3) 数字,令人振聋发聩;现实,更加触目惊心。 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正在危及政府的形象,成为社会经济不稳定的“重磅定时炸弹”。有识之士不无忧虑地指出:今后最有可能中断中国改革与现代化进程的因素来自恶性腐败。 现实的严峻和严峻的现实迫使我们从经济学角度对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进行理性分析与冷静思考。 从政治学的角度看,腐败是指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私利而违反公认规范行为。该定义的假定条件是一国制度和法律是完善的,即腐败是违反制度和法律的一种与权力相关的活动,适用于现代市场经济国家。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腐败是一种“制度化逃避”现象。这里,制度化是指社会行为符合社会规范体系(即具体社会制度和规章制度)的程度以及与之相符合的过程,亦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的状况。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腐败的基本形式是政治权力与经济财富之间的交换,实质是“权钱交易”。马克思说,货币是特殊商品,其实在特定经济条件下权力是一种更加特殊的商品。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示范效应的结果,只要有一个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特殊利益,其他人就会跟着这样干,在消 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就会出现一种被称为“权力泛化”的社会现象。商品交换被“权利交换”所取代,而权力已经成为一种特殊商品,“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在与其它商品,包括货币这种特殊商品交换时,权力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用权力和社会做 生意,百分之百赚钱,简直可以说是一本万利。 本世纪70年代,美国的泽.布坎南等学者提出一种“寻租理论”,他把种种生产要素供求差价及优惠条件,亦即支付给要素所有者的报酬中,超过要素在任何可替代用途上所得到的报酬的那一部分,称作“租金”。这些租金是政府管制、干预市场的结果。“寻租活动”就是指企业为了寻求租金,向政府官员行贿以获得这些差价。通俗地讲,寻租就是用较低的贿赂成本获取较高的收益或超额利润。泽.布坎南认为,要克服“寻租”现象,根本出路就是解除行政权力对市场干预和管制,通过市场开展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管理应有明确规范,提高透明度。 腐败虽然给寻租人带来收益,但并不增加社会财富,相反却增加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的社会经济资源,使得资源配置低效率以及资源严重浪费,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由于寻租活动具有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寻租者不需通过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轻而易举地获得高额甚至超高额利润,这为寻租者提供强烈激励,同时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寻租活动,造成更大范围的腐败蔓延。 作为通过权力上市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资源和公共财富非理性侵吞和占有的反经济行为,腐败这种病态经济现象,不是基于对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而只会造成对经济秩序的震荡与破坏。腐败是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种反动。 二、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形式上,腐败具有多样化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种: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生活腐化,挥霍国家资财,为特殊利益者提供优惠便利,任人唯亲,兼职经商,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 从1988一1998年这10年中,在社会坐标图上,贪污贿赂案件呈曲线上升趋势,此间全国检查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立案侦查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共计万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6100余人。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人们往往对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深恶痛绝,而对危害同样严重的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并未引导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1991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玩忽职守案件高达3189件,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多达亿元,平均每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有26万余元之多。同样,经全国各级纪检部门处分犯有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错误的党员干部就有3339名之多,立案标准仅局限在10万元以上。 据有关人士最保守评估,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腐败行为,一年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也在十几亿到二十亿元,加上间接经济损失,估计约有30个亿。惊人的数字意味着全国12亿人平均每人每年都要掏出2-3元钱来填补因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损失的经济“黑洞”,意味着人均3000元年收入的100万名职工一年劳动成果被付之东流。 从某种程度上说,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甚至要比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行为给国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更大、更多、更惨重。 三、产生腐败的经济学根源分析 (一)从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 l、欲望的无限膨胀及扩张超过“欲望满足均衡点”,此时占有欲处于强势、统驭状态。 在市场经济中,官员作为经济人具有自利性动机,以欲望的满足为追求目标,而人的欲望是经济行为的原动力。在经济学中,理性的经济人总是追求自身利益的。因此,政府官员具有自利动机并非不正常。但是在消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人的欲望无限扩张趋势和社会经济满足欲望实际状态之间差别不断加剧,意味着人的“满足欲望压抑”的增强。为了弥补这种差别,人们便产生了“补充压抑”需要。于是在利益动机驱动下,腐败主体欲望逐渐逼进或超出“欲望满足均衡点”,而这种欲望的满足要通过权力上市和权钱交易的顺利完成来得以实现。 2、自利性动机扩张一(导致)公共权力异化一(获取)个人特殊利益一(诱导)寻官、跑官、要官一(形成)“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公职人员自利性动机扩张,他有可能将公共目的(利益)转变为他的个人目的(利益),当这种可能性转变为现实的时候,实际上的公共权力异化便出现了,其实质是将国家的目的和公共的利益变为官员个人的目的和利益,即官员个人获得了特殊利益。这种现象诱使人们去“寻官”、“跑官”、“要官”,甚至不惜重金“买官”,然后又以官捞本。权力和官位在这里代表着名利,在权、钱的关系上,权力占居主导地位,从而使权力蒙上一层神秘色彩和诱人光环,权力大小和职位高低成了衡量人的价值标准。于是,“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在整个社会盛行开来。因为人们深信,不经济怎么改革,只要政府还管经济,权力就永远是最有价值的财富。 3、主体行为的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 寻租活动具有恶性循环趋势。由于寻租活动具有学习示范效应,其本身是企图获得一种垄断和特殊利益,破坏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其他人或部门就会感到“吃亏”,进而也想“不拿白不拿”、“不干白不干”,这样促使更多的人参与寻租活动。由此出现从上到下,从官到民,形成比以往更普遍、更广泛的腐败。 (二)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基于经济特权与垄断权的上市而形成的不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造成的价格扭曲和价格双轨制,国有经济产权模糊形成产权虚置、资产流失,以及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等,都是腐败产生的经济原因。 l、权力上市形成不平等竞争。 前面讲过,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一旦这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超越法律和制度限制之外的经济特许权或垄断权作为市场要素投入市场,便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并且保证百分之百赚钱。 而这一切与经济学中的“机会均等”原则是完全相悖的。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是创造个人收入的机制,只有在平等基础上的竞争所带来的收入才能被认为是真正符合“等量贡献获得等量报酬”的第二平等原则。竞争,通俗地说就是人们在市场上的竞相争先以及人们为此付出的努力。所谓的“竞争基础”其实是指个人参与竞争之前手中所掌握的生产要素产权的大小,个人找到和进入竞争场所的可能性大小,以及竞争过程中“裁判”的执法在每个人之间保证公正一致性的大小。人们又把竞争基础的平等称之为获胜机会的均等,即“机会均等”。 权力作为市场要素上市所形成的非经济的强暴力造成了机会不均等和不公平竞争,它使各经济主体一开始便处在不同的起跑线上,因此获胜机会对不同主体来说是不可能均等的。 2、价格扭曲和价格双轨制。 改革以来,在市场经济转型条件下,政府过度干预造成价格扭曲,生产要素价格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仍存在少数商品价格双轨制。随着市场化程度的迅速扩大,商品价格双轨制正趋于向市场价格单轨制过渡。目前农副产品价格、社会商品零售额价格、生产资料价格中由国家直接控制或者计划指导的比重已经很小,然而部分租金仍然存在,这就为寻租者提供了相应的市场活动空间。 3、国有经济产权模糊,导致产权空置和资产流失。 这里产权指的是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的统称,即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现实中由于国有经济产权关系的模糊,导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落空,而国有资产运营及保值、增值有效监督机制的空白或不健全,使得企业对出资者不承担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浪费现象。传统的国家所有是理论上的公有(所有权虚置),现实中的空有(造成经营者对生产资料的离异),这种产权责任主体模糊不清,是与现代市场“企业所有,经营者权、责、利界定明确,二者各司其职,共同配合,保证企业有效营运”要求相悖的。 4、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势必使人们在心理上存在着个人欲望膨胀与扩张,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 (三)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 在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过程中,原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已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而新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导致法律空缺滞后,直接影响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行为的规范化。加之受部门利益比较均衡化的驱使,司法机关一些掌权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法谋私、贪污受贿,走上执法犯法的道路,直接导致司法腐败。 体制转换时期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权力制衡外部力量软化,约束机制悬空,使得权力失去有效的监督制约,从而导致权力泛化、滥用,使其作为要素进入市场,权钱交易盛行,造成寻租活动和腐败的滋生与蔓延。 四、腐败的经济破坏性与危害性 (一)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 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扭曲政府的经济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破坏其执行、实施,危及政府形象,破坏改革开放声誉。而行业不正之风,又使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和劳动者重负难堪,进而挫伤其生产积极性,在社会上产生动荡和不安定因素,是政府掘墓人。 (二)在市场经济转型中腐败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经济环境。 市场经济是商品化、货币化经济。一切商品是由金钱来衡量、买卖,金钱往往越界,对权力产生极大的腐蚀性。由于权力的上市,使得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行为扭曲,导致市场竞争一开始就处在不同的起跑线,机会均等原则在权力要素面前显得无可奈何、苍白无力。这种非经济的强暴力直接导致市场化改革步伐与进程放缓,严重恶化经济环境,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腐败的恶性化趋势甚至可以断送中国改革与现代化已取得的成果。 (三)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资源配置低效和严重浪费,并使公共财富受到掠夺和破坏,公众利益直接受损。 腐败虽然会给寻租者带来个人收益,但却增加了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社会经济资源。它不是以“看不见的手”来对经济资源进行公正、合理、有效的配置,而是通过政府对微观经济的过度干预来获得部门垄断利益,而使另一部分经济主体在竞争中受损。经济资源配置低效和严重浪费,使得社会财富在不均等竞争中受到破坏和掠夺,而公众利益直接受损。 (四)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阻碍经济增长。 腐败造成经济环境污染,使得投资者对市场望而却步,一些本应付诸实施的投资项目也因此“流产”。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在不平等竞争机制下显得犹豫不决,投资曲线呈左下趋势,而经济的增长也因此而受阻。 五、遏制、削化腐败的经济学途径 (一)“制度创新说” 一些学者认为,现行中国社会腐败是与市场经济转型过程相关的,包括制度缺陷、体系变动、法制不完善等,当腐败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时,必须以制度创新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土壤。 所谓“制度创新”,就是建立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包括取消价格双轨制,取消经济特权,取消经济垄断,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贸易自由,限制特殊利益,纠正政府过度干预,减少政府失效程度。通过堵塞经济体制中的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反腐败与市场化改革并不是相互矛盾、相互对立,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说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所谓“标”就是已经形成的腐败现象,所谓“本”就是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体制、机制、法制、思想、世界观问题,是带有根本性的原因。治标就是惩治腐败现象,治本就是消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基本原因,铲除其得以滋生的土壤。治标和治本,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 而在治标与治本的着力点上,又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应加大治本力度,以“预防为主”;第二种观点认为,应根据腐败现象的特点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确定治标与治本的对策以及各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到各有侧重;第三种观点认为,在当前腐败还没有得到根治及治本措施力度不够的情况下,要继续着重治标,同时,要加大治本力度,并使两者紧密结合。 (三)“国际反腐败协议公约”说 由于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所以一些人士指出,要在国际上采取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对成员国国内企业贿赂外国政府官员也要进行惩罚。而持反对观点的学者则认为,虽然谁都明白腐败在全世界造成的有害后果,但国际社会难以采取共同行动,因为在国际性腐败中存着一种经济学家所说的“囚徒困境”,所有有关方面都可以从没有腐败的世界得到好处,但是,促使一个国家单方面采取反腐败措施的刺激却非常小。 追本溯源,中国社会现阶段寻租活动的猖獗,从制度上讲,主要是源于资源分配权掌握在各级政府手中。与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相比,资源配置不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承担,而是由各级政府代行市场功能来进行资源配置,从而使权力这只严重变形的手介入国家资源配置,导致腐败现象丛生,寻租活动蔓延。 基于此,本文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来遏制、削化腐败。这里的‘制度创新”包含五个层面:一是经济制度创新,即推进市场化改革,创造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二是政府行为改革,即政治权力从经济活动中退却,或者如哈耶克所讲,社会与国家应分开;三是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即加强法制建设,真正朝“依法治国”方向迈步;四是构建强有力的权力制衡机制和新闻监督体系,对寻租活动说“不”;五是国民意识创新,即全力提高民族整体素质,树立、倡导国民“纳税人”意识、民主意识、忧患意识。 作为现代化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后来者,中国可以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花费上百年时间,付出巨大代价不断发展完善的制度创新经验,包括制度框架、经济体系和法律规范,为我所用,发挥所谓的“后发优势”。 六、创立“腐败经济学”的紧迫性 在当今文明社会,贪污腐败现象被人们视为公敌,称作“灰色瘟疫”。环顾全球,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也无论是在哪一种社会制度下,腐败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严重地危害着社会和公众利益。 当中国政府高举“反腐倡廉”大旗向腐败现象毫不妥协宣战的时候,世界上其他国家一些有识之士也开始惊呼“狼来了!”。德国《经济周刊》曾以“贿赂风行全球”为题向世人警示——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面对腐败的滋生与蔓延,国外的经济学家们不无堪忧地指出,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和经济增长,会在全世界造成有害后果。因此国际社会应当采取强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进而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向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举起“达摩克利斯剑”。 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政策的执行、实施,是政府的掘墓人,成为社会经济不安定因素。腐败的滋生与蔓延,成为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社会经济环境。正如投资风险具有不可避免性一样,腐败作为一种经济现象亦不可能完全消除,只可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削化,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最低程度之内,使社会经济资源在市场化、规范化基础上得到较为公正、合理配置。因此,经济学界应该像医生那样,对处于病态的社会机体及时进行治疗,使之早日恢复健康。 由此看来,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已势在必行,而作为研究腐败现象产生根源、表现形式、造成危害、治理途径的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的创立,应该真正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社会现象是社会主义的外在特征和外部联系,是社会主义本质在各方面的表现。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现象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谈网络语言中的社会语言学现象

一、引言

随着互联网的诞生和发展现代人的生活和工作中到处都可以看到网络的身影。人们利用网络工作、学习、娱乐、购物,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不可避免地要进行交流,网络语言也就应运而生了。虽然网络词汇是在虚拟的空间中使用的,但作为一种新的语言交际方式,它仍然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语言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一个例证,也是社会语言学研究的一个新的领域。

社会语言学是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它主要研究语言同社会的相互作用及影响。社会语言学研究的范围非常广泛,称代形式、语言变体、语言与性别、语用学等等都是它研究的对象。而网络语言正是语言的一种变体,它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网络语言是指以中文为主体,以汉语拼音、英文、符号、数字等为辅助手段,在互联网上进行交际时所使用的语言形式;狭义的网络语言是网民们在网络聊天室和BBS上进行交流时所使用的语言。本文试图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入手,分析网络语言的形成、特点及发展前景。

二、网络语言的形成

网络语言是在特定的语言社区(Speech communities, 指一群人使用同一种语言,对语音和语法的异同有相同的概念)里出现的新的语言现象,这种新的语言现象同科学技术发展、社会发展和网民心理需求密切相关。

(一)科学技术的发展是网络语言产生的前提条件

作为报纸、广播、电视之后全新崛起的一种信息传播方式,网络以其前所未有的速度进入了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各个角落,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新的交流方式。人们在网络上可以聊天、购物、浏览新闻、收发电子邮件,还可以通过博客、微博等方式自由地发表意见,而正是在这种特殊的虚拟空间中产生了一种和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交流时不同的语言环境。“网络正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生活的各方面,由此也产生了一种独特的语言――网络语言。”由此可见,网络语言的产生及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的发展。

(二)社会发展是网络语言产生的根本原因

当今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并不断变化着的社会,人们已经从最初对基本生活资料的追求发展到了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追求。计算机的产生和网络的飞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对生活、工作、娱乐的各种追求。

(三)网民心理需求是网络语言产生的直接原因

在利用网络交流的过程中,我们常常会有这样一种感觉,那就是一些平常说不出来的话,在网上却能脱口而出。究其原因,无外乎是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给了人们一些遮挡,在这里,交流虽然是即时的,但却不是面对面的,甚至是匿名的。因此,人们可以摆脱现实中的很多诸如身份地位、人际关系之类的束缚,可以毫无顾忌地说出自己想说的话,甚至可以肆无忌惮地发泄自己的不满或是痛苦。

三、从实例中看网络语言的特点

网络语言具有多样性、简约性、随意性、不稳定性和非语言符号化倾向的特点。其多样性表现为英语原词、拼音、汉英混合、数字等多种形式并存。为了适应现代的快速生活而出现的大量的词语的缩略形式则是网络语言简约性的体现。人们在利用网络交流时出于调侃或是其他一些目的而对固有的词语进行改动的行为使网络语言具备了随意性和不稳定性。当有声语言和书写语言不能完全表达我们的意思时,符号便出现了。这些符号具有约定俗成的语义,是语言交际的一种辅助手段。下面,我们通过一些实例来看看网络语言构成的特点。

(一)缩略词

缩略语是网络语言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现象。为了交流方便,网络语言常常取 英语单词 的首字母或是其他一些发音相同的单个字母来代替单词或是 短语 ,或是以汉语拼音中的声母来代替汉语词句。

1.英语单词的缩略形式

英语单词的缩略形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以单词内部的几个字母或是短语的首字母来代替整个单词或是短语。如:GF(girlfriend), BF(boyfriend), WWW(World Wide Web), HTML(Hypertext Markup Language), DIY (do it yourself), PK(player killing 或 Penalty Kick),BBS(Bulletin Board System),VR(Virtual Reality)。而另一种缩略形式则是利用一些本身发音接近某些单词的单个英文字母来代替整个词句,如“u”代替“you”,“r”代替“are”,“IC”代替“Isee”,“BTW”是“by the way”,“CUL是see you later”等等。

2.汉语拼音的缩略形式

汉语拼音的缩略形式是指以汉语拼音的声母来代替整个词句。比如DD(弟弟),GG(哥哥),MM(妹妹或美眉),JJ(姐姐),PP(屁屁),PLMM(漂亮美眉),BT(变态)等等。

(二)谐音词

谐音词的产生往往是为了输入的方便,但却往往具有风趣、幽默或是亲昵的效果。所谓谐音,就是指用相同或是相似的音来代替原来的字词。网络语言中的谐音有三种主要类型,既汉字谐音,数字谐音和英文谐音。

1.汉字谐音主要是用一些近音字来代替原来的字词,并由此而产生一些幽默的效果。比如油饼(有病),斑竹、斑猪(版主),大虾(大侠―网络高手),菌男霉女(俊男美女)等等。

2.数字谐音则是利用阿拉伯数字的汉语谐音来表达一些特定的含义。比如886(拜拜了),520(我爱你),7456(气死我了),555555(呜呜呜呜呜呜),74974(气死就气死),1314(一生一世),584(我发誓)等等。

3.英文谐音既利用英语单词的音译来组成新的谐音词。如英特尔(Intel),粉丝(fans),伊妹儿(e-mail), 烘焙 机(homepage)。

除了以上三种主要的谐音类型之外,一些符号也可以取其谐音表达一定的含义,比如==(等等),0(哦)。 (三)生造和转义

生造和转义是指网民们在网上交流的时借用一些修辞手段,或是旧词翻新,或是生造出一些新词来。生造和转义的方式多种多样,往往是一些单词、字母或是数字的组合。如:3Q(thank you),帅G(帅哥),e心(恶心),东东(东西,泛指各种事物),坛子(论坛),灌水(在论坛上发表无聊或是无实际内容的帖子),拍砖(发对某贴),顶(支持某贴),楼上楼下(表示两个帖子之间的相互关系),青蛙(长相难看的男生),恐龙(长相难看的女生),沙发(第一个回帖的人),椅子(第二个回帖的人),路过(看完帖子不留言)等等。而一些网络词汇则是生造出来的,它们也被赋予了一定的特殊含义,如大虾(网络高手),菜鸟(网络新手),网虫(痴迷于网络的人),小黑(黑名单),等等。

(四)符号和图形

早期流行的网络语言侧重于将标点、数字和字母等符号组合在一起,模拟一些表情,用来传达一些单纯的文字无法传递的意义。符号和图形可以分为:

1.标点符号组形。如:-)表示笑脸,:-(表示哭脸,^@^表示小猪,:-o表示惊讶,(:&表示正在生气,:-!表示不屑的笑,:-&表示张口结舌等等。

2.标点符号+数字组形。如:8-)表示睁大眼睛,:-9表示舔着嘴唇笑,:-1表示平淡无味的笑,:-7表示火冒三丈等等。

3.标点符号+字母组形。如:-P表示吐舌头,:-S表示语无伦次,:-I表示吸烟族,::-D表示仰天大笑。

随着 网络技术 的不断更新和发展,现在许多网站为网民们提供各种各样的动画表情,这些表情更加生动有趣,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符号和图形的作用,在网络交流时被广泛运用。

(五)古字新义

新一代的网络词层出不穷,让人应接不暇。其实,它们当中有许多字都是一些曾经在文字史上出现过的生僻字,被今天的网民借来表达一些特殊的含义。

四、结语

对于网络语言中的种种现象,一些人认为这是一种新兴的 文化 现象,应该被予以重视和认可,而另一些人则认为网络文字是对传统文字的挑战,甚至是对中国 传统文化 的恶搞,是不能接受和纵容的。其实,任何一种语言形式的兴起都有着它的深层次的社会根源。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来看,网络语言其实是一种语言变体,它是一种言语现象,它本身是动态的、开放的、个性化的。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网络语言出色地完成了其作为交际工具的任务,而它们的出现和消失都是顺应社会需求而做出的自我调整。

浅谈语言中的社会歧视现象

摘 要:在实际社会生活里,人们因为各自的社会地位及所处的社会阶层不一样,导致在语言使用、交流过程中出现一些有心或无心的带有歧视性的语言词汇。面对种种语言歧视,正确的面对和修复是社会义不容辞的职责,以确保语言使用的纯工具性。

关键词:语言;歧视

在现实社会中,歧视无处不在,男权社会对女性的歧视,经济和政治上的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歧视,不同地域之间的歧视,年轻人对老年人的歧视等等。这些观念借助功能强大的媒体、文学作品、社会舆论以及人际传播,歧视的态度和情绪被强化并推行开来,更加剧了这些不平等的隔阂和隔离。歧视和偏见作为偏离客观事实的看法和态度,是文化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在社会文化中,人们选择一种说法,排斥另一种说法,是由于主流社会的文化意识形态所决定的,它的形成被经济上政治上占绝对优势的群体所掌控,与权力有关。反映在文化上就是一种文化霸权。福柯(Foucaul)的著名权力理论也指出,语言与权力密切相关,语言是一个充满压迫和斗争的场域。语言里面出权力,现实是语言的现实,有什么样的语言就有什么样的世界。语言中的各种歧视实际是社会现实中阶层歧视、文化歧视、民族歧视的表现。

一、性别歧视

性别歧视是一个古老的历史话题。

男性被认为是人类的原型,汉语中的“他”也正能反映出人们的这一认识。“他”在语用上完全偏向于男性,不论在书面语中还是在口语中,可以指代男性和女性,而“她”只可指代女性。在指代一群人时,即使只有一个男人,也不能用“她们”,仍然要用“他们”来指代。这种完全以男性的视角来定位的语言现象就是男性语言泛化的表现。

不独称谓词,一些看似漫不经心的词语也在将女性丑化,这正反映了男性对女性的居高临下和歧视,如“妇人之见”、“婆婆妈妈”、“女流之辈”、“最毒妇人心”等,而对那些不被男人群体接受的男人的评价却是“女里女气”、“娘娘腔”、“伪娘”这类与女性相关的词语。

女人的价值似乎与男人联系在一起,与青春联系在一起的,一旦岁月流逝,年华老去,女人似乎就失去了价值和意义,身价大跌,成了令人生厌的人。于是,女人被描写成“人老珠黄”、“弃妇”、“失宠”等。

汉字是表意文字,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文字体系。汉字积淀着千百年来中国人的思想、情感和价值。对1997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中收录的包含有“女”字的简体字做了一个简要的分析,其中表贬义的字就有十几个之多。

如“耍”字从“而”从“女”,它的本义是玩弄女性,因为“而”是象形字,指男人的胡须,“而”与“女”合起来表示是男人把胡须垂到女人的脸上,对女性进行戏弄;“妥”字从“手”从“女”,指男人以手,即以武力驯服女人;“妾”从“立”从“女”,有学者认为其中的“立”字像一把倒悬的刀,一把刀始终悬在女人的头上,随时有可能落下来,可见女人处境的低下。

二、社会角色歧视

社会角色是指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它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望,它构成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具体说来,它包括以下四方面涵义:角色是社会地位的外在表现;角色是人们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和行为模式;角色是人们对于处在特定地位上的人们行为的期待;角色是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的基础。

最近很多年,随着中国经济水平的不断高速成发展,很多农民离开土地来到城市,从事建筑、维修、运输等工作,成为时代的新工人。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一一“农民工”。“农民工”一词频频出现于各种媒体,成为人们熟知的名词。

“农民工”这个词汇最早是由社会学家张玉林教授1983年提出来的。这词语取代了最初的“盲流”一词,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社会的进步和宽容。不过近些年社会对“农民工”这一称谓越来越多地提出疑义,主要是针对这个词语背后的歧视意味。

其实,“农民工”一词并不规范,这个称呼既不是职业的标准分类,又不是社会分层的正式的概念。按以往的标准说,农民工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按现行标准,农民工应划分到劳动职业阶层。这一不规范的概念之所以仍然长期存在,主要缘于人们对于城乡这一最大差别的优先分类。

人们通常以所从事的社会工作来标识社会身份,区分职业属性,而很多农民兄弟们即使告别了土地,也不能与工人并称为现代工人。社会的这种定性式的称呼带有社会歧视的意味,使这些农民兄弟时刻意识到自己身份的卑微。

三、地域歧视

地域歧视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文化现象。“歧视”就是“区别对待”,地域歧视就是基于地域差异而形成的一种“区别对待”。它是由地域文化差异、经济发展不平衡、人类心理活动等因素引发的一种刻板、片面的观念和错误倾向。

语言中的地域歧视在地理行政区划上表现的较为明显,以前,苏北人被称为“江北赤佬”、“上海人的陪衬人”、“江北猪秽”等。已经作为特殊专有名词的“河南人”、“四川民工”、“湖北佬”、“外来妹”、“乡巴佬”以及描绘河南人、苏北人、四川人、湖北人的种种文字,都透露着这样一种信息,这些新词语的生成实质上是发达文化群体将边缘地区、贫困地区人作为陪衬和附属来看待,而这些被歧视的人则终日躲在发达地域人们的阴影下生活,暗淡着而又无奈着。

地域歧视是“贱贫”心理的体现。我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发展出现一系列阶段性特征,如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社会问题比较多。特别是因为贫富差距的持续扩大而造成的“仇富”心理和“贱贫”心理,使穷人与富人之间的鸿沟拉大。贫穷地方的人到了沿海一些经济发达省份谋生,容易遭到歧视的原因,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因为他们的家乡太穷,富人看不起穷人,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才产生了歧视,其骨子里、在内心深处仍然是小农心理在作怪。

四、职业歧视

语言中的职业歧视主要表现在对从事低等职业的人的称谓上,如将回收废品和垃圾的称做“收破烂的”,将清扫街道的人称为“扫大街的”,将照看孩子的人称做“看孩子的”,将靠 唱歌 为生的人称为“卖艺的”,将清扫厕所的人称为“掏大粪的”,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类称呼虽然仅是口语词汇,并未进入书面语,不过也很不规范,是将一些生存群体在尊严和人格上予以矮化,这些人在主流文化中屡屡被轻视,甚至被当成了嘲讽的对象,没有稳定的社会定位和相应的社会价值。这些职业称谓包含着人格歧视。 简言之,就是一类职业的人看不起另外一类职业的人,也就是什么职业吃香,什么职业不吃香,从事吃香职业的人看不起从事不吃香职业的人,说到底就是一种高贵和低贱较量的产物,而评判的标准就是“权”与“钱”。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职业歧视现象在一些公开场合逐步有所淡化,人们也开始正视分工不同的职业在社会发展中所表现出来的互融关系。于是在语言方面也自主取消了带有歧视性的语言,特别是对一些所谓“低贱职业”都重新加以换名,如“打大街的”己被“环卫工人”取代、“失业下岗人员”被“自由职业者”所代、“剃头匠”也逐步转化为“理发师”、“美容美发师。

五、人格歧视

由于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的差异,以及对人格权认知方面的缺陷,许多人还严重缺乏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自觉性,或者,即便有一些认知,也是属于初级阶段,在不以为然的心态支配下就侵害了他人的人格尊严,“人格歧视”就是这样产生的一种不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所谓“人格歧视”,是指具有某一方面优势的个人或者群体,出于对他人的不平等心态,公然实施的轻蔑或者轻侮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通俗地说,就是凭借自己的优势,不把他人的人格尊严放在眼里,并且以一定的行为表达对他人的人格尊严的蔑视。

称呼具有区隔的作用。近些年汉语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称呼语,这类称呼大多将被称呼者的某类特征作为标志,屡屡被突显出来,比如“留守 儿童 ”、“艾滋孤儿”、“特困生”、“问题青年”、“弱势群体”等,着实值得人们思量。

至于像“女强人”这一流传多年的谓呼,实则是把女人事业上的成功与女性的美好品性对立起来,冠上了“女强人”的帽子就意味着失去了贤良、温柔的特性。上文提到的“农民工”,其实就是新劳工,社会却偏偏要在称呼上将其出身标注出来,这充分反映了人们认知方面的局限性。

称呼成为一条鸿沟,使彼此无法逾越,成为不同类别的人们之间很深的隔阂,也造成了新的社会歧视。凡此种种,都提醒人们,要小心使用称谓。在突显一种特性的时候,要注意是否会暗淡另外一种特性,从而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新的歧视。

语言中的社会歧视现象,其实质是一种社会心态、一种政治权势的反映。因此,关于语言中的歧视现象,我们可以三个方面去理解语言中的歧视问题,

一是语言有二元分类的特性,一是大众集体心态和观念的影响,还有就是文化霸权,或者说是“权势概念”在起作用。如果说语言性别歧视有着深厚的历史原因,那么观察语言中的地域歧视现象和职业歧视现象则可看出现代人的集体心态。

有学者指出,对诸如“河南人”这种类似的丑化与歧视的称呼,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它背后隐藏着的东西要比已经暴露出来的东西可怕得多,反映了在这个社会经济急剧变化的时代,人们以取笑羞辱贫苦百姓为乐趣、为时尚,以歧视穷人、落后者为能事,以“经济”作为唯一标准来评判一切,这不能说不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中一个危险的信号。同时,在传播这种歧视的同时,人们的口舌相传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自己则偏安一隅,泰然观看事态的发展,这也是一种看客心理。如果任由这种集体心态发展下去,则是十分危险的事情。

很多社会变化都是从称呼的改变开始的。改变称呼是为了改变称呼的特定内涵。上文提到的几个称呼的改变也说明了社会的宽容、进步和对某类人的理解。称呼的改变使那些处于社会边缘的身份不固定的人群获得了应有的自我价值,进而实现了自我的中心化。一个社会的结构、制度不是一时能改变的,但是称呼却可以在较为短暂的时间内,引导社会观念,淡化歧视色彩,在一定的氛围内改善关系,在这方面语言可以发挥一定的拉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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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活动中,现象是事物的外在特征和外部联系,是事物的本质在各方面的表现。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现象的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中国社会地域歧视现象

【摘 要】地域歧视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 文化 现象。“歧视”就是“区别对待”,地域歧视就是基于地域差异而形成的一种“区别对待”。它是由地域文化差异、经济发展不平衡、人类心理活动等因素引发的一种刻板、片面的观念和错误倾向。

【关键词】地域;歧视;文化差异;中国社会

1.现象简介

地域歧视是歧视的一种。由于人类的活动范围大多在同一个地域,对其他地域的人民通常不熟悉,所以会产生偏见甚至妖魔化,如中国人对北京人、上海人、河南人等的刻板印象;日本东京人和关西人之间的偏见,以及台湾人对东南亚各国人民的丑化。当外地人来到这一对他不熟悉的地域时,当地人便会依社会上的偏见来解释其性格,因此而可能产生偏见和妖魔化。若某一地域有较多人移动到另一地域时,偏见和妖魔化的问题便会开始明显,并变成一个社会问题。很多新疆人流浪全国铤而走险,导致国民对新疆人,特别是新疆少数民族体貌的人士有恐惧心理。

地域妖魔化在网络上多表现为地域贴,地域笑话等。当偏见和妖魔化以制度性的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或者污辱性言词等个人行为出现,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或者名誉的时候,可以认为这些行为属于歧视行为,称为地域歧视。地域歧视不同于地域妖魔化,地域歧视对被歧视人的利益和名誉造成实质性损害,因此不再是个人印象或者开玩笑那么简单,地域歧视一般需要诉诸法律程序解决。

自然造成地域性歧视其背后也是有着它的根源性的,那么是什么造成中国人这样一种地域性歧视现象的呢?其实,如果你只要仔细的分析思考,你会发现,这种地域性歧视不单是因地域而分,它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只是范围或者表现形式不一而已。

我们先把地域性扩大,把省份上升到国家,那么你就会发现,从国家的角度出发,像什么河南人、上海人、东北人的地域性区别是被抹煞的了。取而代之的是骂美国人,骂日本人,骂韩国人。我们再把眼光的地域性进一步放大,从国家上升到东西方,于是你又可以发现,这个时候中国人、日本人、韩国人之间的区别又是被抹煞了的,角度开始换到东西方文化优劣的比较上来,自然东方文化又是要被我们盛赞自夸一通,而西方文化自然也是要被贬低下的。这是地域性歧视扩大方面的一个现象。

反过来,我们再把地域性缩小,从省份的地域性降到县城,我们也同样会发现同一个省份,人与人之间的比较也会因为县城这个原因呈现出地域性歧视的特点。到镇到村也是如此,就是到了家,同一个村子里人家与人家之间也是会一样的,我们家比他们家如何如何,他们家又怎么样怎么样。总之也还是免除不了有色眼镜的存在的。

地域性歧视不单存在于省份,只要有地域的区别,那么这种歧视是存在于各个角落的。那么没有地域性区别,是不是就没有这种歧视的存在呢?也不是。比方说,我们时常见着很多大学生嘴里动不动就是:“我们清华怎么样怎么样。”“我们北大怎么样怎么样。”“他们那个学校怎么样怎么样。”又或者某些公司的员工也会这么说:“我们公司如何如何。”竞争对手的“公司又如何如何”。

也就是说,于中国人来说,只要有分类属性的存在,就必然有一种与分类属性相配的范围类的歧视存在。从这个结论角度出发,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各类这样的现象了。诸如过去文学界的“海派”和“京派”之争,今日的“80年代后”作家和“80年代前”作家之争,又如历史上的各种党派学派之战,无非都是中国人骨子里的这种特性。

2.社会危害

地域歧视的社会危害显而易见。以河南为例,地域歧视不但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一部分河南人的生存权,形成了社会不公,而且还容易使一些素质较低的河南人破罐破摔,从而对社会构成新的危害。流言飞语,重于利剑。如果一个十五亿人口的大国,有一亿人口被不公平对待,这些人被激怒之后所产生的“爆发力”是可想而知的。因此,对于地域歧视,我们必须未雨绸缪,高度重视。

地域歧视与现代社会倡导的公平、平等、正义的理念是相悖的,它不利于人权的保护。任何一个社会,不要说发展,就稳定来讲也是起码的基础。一个公平的社会起码有三个层次的公平:一是起点的公平,二是过程的公平,三是结果的公平。如果一个人处于被歧视的境地,会给个人造成消极的心理影响,甚至会使个人采取一些极端的报复社会的行为。我们现在要构建和谐社会,而地域歧视会孕育一些潜在社会矛盾,很容易给和谐社会带来一些消极影响。

第一,地域歧视不利于建设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地域歧视违背了公平、正义的基本准则,对被歧视者是不公平的,是缺乏正义的。公交车上的对方言的蔑视,一些商店打出不卖某地货的牌子,招工单位声称不要某地人,去年深圳某派出所扯出“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的大横幅等地域歧视现象,都是同公平、正义相违背的。

第二,地域歧视不利于建设诚信友爱的和谐社会。诚信要求社会成员自觉遵守社会规则、 规章制度 和公共秩序,友爱强调的则是要在全社会倡导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地相处。地域歧视则使人们彼此失去信任,由隔膜到隔绝,甚至相互敌视,严重者更可能会发展到引发纷争,造成冲突。

第三,地域歧视不利于形成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局面。地域歧视会使社会处于一种难以整合的状态,矛盾激化后,极易导致社会出现撕裂状态,也就是社会学家所讲的“断裂社会”。“断裂社会”绝不可能是和谐社会。

3.原因初探

中国的 传统文化 里,个体和群体之间的存在方式是很矛盾的。我们都知道,儒家思想一直提倡的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样一种由小而大的方式过程。如果从哲学角度来说,这很符合量变到质变的规律。但是,这过程里却隐含着一种很矛盾的东西。

这种矛盾体现在道德的个体性和思想的群体性上,儒家思想很着重个体的道德修养,就是说你要成为一个符合儒家思想标准的完人,你就必须从自身做起,也就是说这个时候你的存在最为体现的是道德上的个体性,而不是随波逐流,那么什么才不算随波逐流呢?自然,社会上的一切现象,你得思考辨别它们的存在是不是符合儒家标准。作为个体性修养来说,儒家思想要求你学会思考学会辨别。但是从大的层面,群体性即国家天下的角度来说,儒家思想又是抹杀了个体的思考的,只有儒家思想才是一统天下的思想,任何其他的思想都是异端邪说,这时又必须是抹杀了个体思考的。 这样的一种矛盾性造就了中国人的另外一种特性,传统文化思想个体的修身过程决定了中国人个体性的自我特征,而传统文化一统的思想对思考的抹杀又造就了中国人自卑的特征。自我和自卑这两个矛盾的特性就在中国人身上融合在了一起。

于是,因为自我的特性,对一切外在的,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对待,也就不足为怪了。几千年的文化优越感和闭关守国其实都是这一自我特性的表现,历史上,无论中国的文化对外来的文化融合或者拒绝,不都是建立在我们文化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文化这一心态的基础上吗?自卑的特性自然也就使中国几千来只有那么三两个的思想家哲学家,因为群体性思考的丧失的环境下又怎么能有新的思想出现呢?

自然,由此而及的地域性歧视也就很自然了,地域性的歧视其实就是自我的特性,一切只有自己的优秀,那么别人的自然就差了。同时,因为思想的自卑性,所以这些地域性歧视的人群在地域性歧视的时候都绝对不会是以个体的方式个体的思想存在的。所以,王朔在骂80年后的时候,自然是要拉上50、60、70年代的作家的,这是骨子里思想自卑的自然反应,同样80年后回应也是要以80年后这个群体作为思想的支撑的。所以,骂河南人或者上海或者山东人的人,同样也是要拉上一个自己省份的人的。所以学派之间的论战拉上同样级别的学派也就正常了,自然当男人说女人怎么样的时候会加上句:“我们男人”,女人反驳也是会带上“我们女人”这样的话语的。至于那些动不动就“我代表多少什么人”都无非是思想自卑的一个反衬。

也就是说,这种地域性歧视的真正根源并不在地域性,而在于这个自我的范围,以地域性自我为范围属性那么就有地域性歧视,以年代自我为范围属性就有年代属性,以学术观点自我为范围属性那么就有学术性歧视。

归根结底,这是中国人自我和自卑的体现而已,而这自我和自卑都是独立思考的丧失。这真是中国人最大的悲哀。

参考文献:

[1][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冯克利译,中央翻译出版社,2004年版,第24页.

[2]刘易斯.科赛等.《社会学导论》杨心恒等译,南开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05页.

[3]沙莲香:《社会心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49页.

[4]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90页.

社会学视域中的仇富现象

摘 要 仇富现象是当今社会中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在社会公平的呼声不断高涨之时,对于仇富现象的探讨已经成为社会各界 热点 话题。本文将根据社会各界对仇富这一现象的理解,简要探讨何为仇富现象,并从社会学的视角,即从社会制度、社会结构、社会互动关系出发,对仇富现象的社会背景和原因进行全面而深层次地分析。最后,本文创新地看待仇富这一社会现象,并探讨仇富现象将会对今后的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 仇富现象 社会制度 社会结构 社会互动 一、仇富现象含义与分类

如今,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仇富已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学术界对于仇富的本质有不同见解。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认为:“中国当前所谓的仇富其实并非真的仇富,而是仇不公。穷虽也有不公,但穷人往往是不公的牺牲品,是被动的,不得已而穷之。但富人,则是不公的受益者,是主动的,是得已而富之。” 复旦大学钱文忠教授认为,仇富是一种怪现象,仇富现象可概括为:员工仇恨老板、学生仇恨老师、病人仇恨医生、接受社会帮助的人仇恨做慈善的人。 谢静教授角度新颖,将仇富现象与媒体中的富人与穷人的不同形象联系起来,认为媒介形象中的穷人通常是正面的形象,而富人以负面形象居多,这本质上也是一种仇富现象。 以上这些说法都有道理,其实仇富的本质是仇社会资源的不公平分配,仇财富的不合法积累。 这一说法抓住了问题的本质,也是对上述观点的概括 总结 。根据近年来的一些社会热点,仇富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恐怖行动

这是最为极端的一种仇富现象,是由内心的焦虑与愤怒的长时间积累造成的。北京机场爆炸案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引爆炸弹的男子叫冀中星,家中经济条件困难,曾在广东打工生活,因觉得受到不公正对待上访十多年,他通过投诉、网络博客等各种方式进行控诉都没有结果,于是只好采取极端行为报复社会,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另外还有“仇富男”杀死“宝马男”等类似案例,这些社会弱势群体由于内心积累了太多的不公平感,愤恨无法及时排解,对法律也失去了信任。

(二)扰乱社会治安

还有许多人通过扰乱社会治安来表达仇富心理。比如在富人居住小区将停车场里的奔驰、奥迪等高档车辆砸坏或刮花;专门偷盗、抢劫富人的财富;聚众殴打有钱人;恶意散播关于富人的谣言等。这些行为的最大特点就是组织性。他们通常是由三五个甚至更多人组成的团伙,并且按照计划行事。个人的仇富心理再加上群体的非理性因素的影响,会让他们更加胆大妄为。

(三)网络舆论

通过网络来表达仇富心理是最为普遍的仇富现象,尤其体现在微博、博客、微信等新兴网络交流平台,发表几句仇富的评论已经是再正常不过的行为。而有些人则专门通过发表一些仇富的 文章 ,曝光一些富人的负面行为而博取大众的关注,从而表达自己内心的不公平感,同时也起到了带动作用,引起了许多网友的共鸣。

二、仇富现象产生的社会原因

(一)社会制度层面

首先,中共十四大后,我国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市场对资源发挥基础性配置作用。市场经济一方面优化了资源配置,另一方面如果任其自然发展,就会引起社会发展的不平衡。 在单位体制下,每个人都归属于一个单位,资源配置上几乎遵循平均主义,贫富差距不大。然而市场经济不同于计划经济时代,它以创造财富为导向,越来越多的人可以利用投资、股票等方式赚取巨额财富,从而造成这些人的财富与他们付出的劳动不对等的状况。在转型过程中,我们很大程度上采取的是促进市场发育,过分强调经济发展的方针。这样,行政与市场的力量结合在了一起,都成为产生社会不平等的因素。

第二,国家有许多制度无形中强化或保护了富人的利益。

仇富背后的制度原因就是有一个权力不受制衡、资本不被驾驭的制度。 例如,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家更加重视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优先发展;在三大产业中,国家大力扶植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初衷是为了缩小收入差距,然而较低的起征点以及缺乏必要的“限高”政策,已经违背了初衷。 教育 制度中也包含了教育资源的不公平分配。我国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很多法规指向不够明确,许多人可以利用这些法律漏洞、投机取巧地攫取巨额利润。

(二)社会结构层面

第一,仇富现象与社会阶层流动不畅有很大的关系。

杨继绳认为:“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先赋性因素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后致性因素的作用有减弱之势。先赋性因素加强、后致性因素减弱,社会阶层出现了固化现象。” 我国近年来出现了精英整合的趋势,权钱开始统一,这会更加强化社会资源流向精英。在今天的中国,即使拿到硕士、博士学位的人,也很难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更多地是成为 “蚁族”,而那些出生在权贵家庭中的人,即使不用付出努力,就能轻而易举地成为社会中的上层人物。李友梅等人认为:“中国社会结构在严重分化的同时,形成的是一种具有庞大底层社会的‘尖塔式’社会结构。” 然而每个人都希望能向上流动,当向上流动的途径畅通时,有利于化解阶层矛盾。但是,当今社会缺乏这样畅通的 渠道 ,努力得不到收获,这种状况必然会造成底层人们对上层人的仇视和愤恨。

第二,我国贫富差距过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收入差距持续扩大,这是财富分配不公和利益关系调整不平衡的重要表征,也是社会弱势群体产生仇富心理的重要原因之一。近年来我国基尼系数直线上升,2006年就已经达到,这表明,我国经济多年来高速增长的成果未能被社会各阶层所共享,而是聚集在少数人手里,这显然违背了社会公平。 收入较低的人群或地区为自己所处的劣势地位感到不公,于是就会对高收入群体产生仇恨心理。然而贫富差距并不等于社会公平的丧失,而是我国当代社会还没有找到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均衡点。 所以许多弱势群体对现有的收入分配制度、地区收入差异怀有不满情绪。

(三)社会互动关系层面

首先,富人与穷人之间不对等的互动是仇富现象形成的重要因素。这一点尤其体现在现代的地位不一致的消费行为上。我们平时经常会遇到这种现象,就是当一名顾客走进一家高档品牌服饰店,店里的服务员首先就会对顾客的穿着打扮从头到脚打量一番,再根据顾客现有的打扮来决定有没有必要认真为他服务。在公共场所中,富人通常会比穷人受到更多的尊重和关注。这些现象就很能说明在社会互动中,人们自然而然地将富人与穷人区别对待。

第二,富人阶层的失范行为严重。

大到轰动全国的郭美美事件和近期曝光的官员骄奢淫逸事件,小到日常生活中的许多富人的炫富行为。我国已进入一个以炫耀性消费为代表的畸形消费机制当中。 近年来新闻频繁报道关于有钱人举办的超奢华婚礼,对大众来说确实是一种震撼。富人阶层失范行为还表现在为富不仁。例如“我爸是李刚”事件,利用自己父亲的地位在公共场所为所欲为。然而,衡量一个人的价值,不在于他有多少钱拥有多少套别墅,而是他能否利用自己的财富为社会作贡献,可如今能像李嘉诚这样将自己三分之一以上的财产都捐献给社会的富豪屈指可数。

三、如何看待仇富现象及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富人真的可恨吗

每个人从小到大都在为了过上富足的日子而奋斗。我们不能否认有许多富人是由于自身的不懈努力而发财致富的,他们背后付出的勤劳和艰苦奋斗已经被财富的光辉所掩盖,而发财致富后想要过上比别人优越的日子也是正常心理。所以我们在看到富人风光的一面的同时,应该回想一下他们的致富手段是什么,有什么精神是值得大家学习和倡导的。虽然有的富人确实做了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可还是有许多富人时刻谨记着做人基本的道德原则。当然,具有仇富心理的人并不都仇恨所有的有钱人,例如袁隆平、李嘉诚等人为社会作出巨大贡献的富人反而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尊敬与支持,所以,真正理智的人不是仇“富”,而是仇社会的不公正。

(二)穷人真的可怜吗

仇富现象大部分原因归结在富人身上,但并不是所有原因都在富人。新闻媒介总是喜欢将穷人塑造成为贫苦善良、受压迫的形象。许多穷人怀才不遇,一直无法改善自己的生活。但是,近年来关于穷人的负面消息也屡屡让大众心寒,例如偏远地区的孩子得到人们捐赠的衣物时,并没有感谢,反而埋怨这些衣服太劣质。可见在仇富之前应该先思考一下,自己为什么不能成为富人阶层呢,我相信还是有许多人是由于自身还不够勤奋。所以真正理智的人不是一味地去怨天尤人,而是分析和学习致富的方式。

(三)仇富现象不一定会造成巨大的社会动乱

仇富现象虽然蕴含着社会矛盾与冲突的因素,但是,我国社会总体而言还是会保持着基本稳定的状态,短期内不会爆发巨大的社会动乱。这是由于大众虽然有仇富心理,但是仍然在单方面地接受社会不公正的事实。另一方面,我国政府在不断地改善社会治理方式,颁布了多项法律都是用来缓解社会矛盾,平息社会冲突的,政府的及时调控使社会不公平感降低,所以不会使社会落入一个混乱不堪的境地。再加上我国经济一直以来保持着快速增长的状态,总体来说大家都是能从经济发展中受益的。并且,仇富心理也不一定是坏事,会仇富的人是对提高自己的地位充满向往的人,还会激励这些人不断奋进,从而实现社会的良性循环。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将仇富问题看得过于严重,应该相信政府的处理能力和社会本身的平衡力。

四、结论

可见,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地将仇富现象归结为富人的为富不仁,应该辩证地看待富人与穷人之间的关系,客观地分析社会制度、社会结构、社会阶层状况,从全局着眼,站在社会大背景中来看待仇富现象。仇富心理虽不会引起巨大的社会动乱,但也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总之,要想彻底地消除这一现象是不可能的,在注重效率的同时,还是要重视社会公平的实现途径是否畅通,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要想达到这种状态就需要政府部门、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并且需要大众对社会保持应有的信任与支持。

社会学现象研究报告论文

社会科学是以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兴起于18世纪中后期,到19世纪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才逐渐建立了系统的理论结构,形成了独立的学科体系。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社会科学类论文参考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社会科学类论文参考范文篇1 浅析社会科学客观性 社会科学是从传统的人文科学中分化出来的,它至今还带有人文学科的痕迹。但是社会科学是一种科学研究,它的形成与发展受到自然科学的极大鼓舞,基本出发点是:社会及人类行为也可以像自然现象那样由“科学”来研究;其根本任务是客观地描述和分析社会(袁方,1995:14)。由于社会现象的特殊性,这项任务往往成为一个难题。社会科学不只是一个纯粹的理论思维过程,也是一种 文化 和意识现象,它的形成和发展受到了社会的文化价值观念的影响。伴随着社会科学的产生和发展,客观性问题就成为一个始终萦绕的问题,问题纠缠的大部分源于对“客观性”的不同理解,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展开进一步的探讨和认识。 一、基于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对其客观性的认识 从研究对象上说,自然科学的对象是自然界中的现象,是没有人直接参与的现象,即自然客体。自然客体是一种物态性的实体存在,客观实在性、可重复显现性和历史发展性是它的根本属性(李文华,2006)。社会科学通常是指研究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它是一个包括经济学、政治学、法律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庞大知识体系。社会世界的现象是有人直接参与的现象,即人(们)的心理和行为活动本身(王忠武,1999)。这个差异似乎一目了然,其实它隐藏着更深刻的分歧,甚至可以说,它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 其它 方面呈现差异的主要源泉,同时也是社会科学在客观性方面呈现争论的源泉。 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来看,社会科学是以人类社会和社会中的人为研究对象,而自然科学以自然界为研究对象,二者在客观性程度上的差别是显然的。有人否定社会科学客观性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社会生活是有目的、有意识的人参与其中,社会现象本身多系主观性所为,因而缺乏客观性。这种观点是把客观性的含义看做那种无人介入的、纯自然的客观性。但是,笔者认为,客观性包括“那些存在于人活动中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本质联系”的含义,从这个角度来看,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侧重于研究客观性的社会现象与社会规律,其社会功能集中表现在改善社会管理和制度文明建设方面,也具有一定的自身的客观性。总体而言,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来看,社会科学的客观性程度可以说处于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的关键的中介地位上。且对于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均具有主导、规范、协调和控制作用。 二、基于社会科学的知识对其客观性的认识 从实证主义和 经验 主义的角度出发,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可以表现为社会科学知识的系统性。因果决定论和普遍性等几个特性(袁方,1995:14-16)。具体而言,社会科学知识的系统系指社会科学的目的是系统地说明和解释人类的社会行为,而这种说明也像自然科学那样依据一定的逻辑法则。社会科学知识的因果决定论是指,社会科学家也像自然科学那样假定,任何事物都有其发生的原因,也就是说,每一个事物都是由在它之前的某些事物所决定。社会科学知识的普遍性是指,要从多种因素中找出最主要的、对所有人都有影响的因素,并把这种普通的、简化的因果说明应用于任何人,任何时间、地点,包含了不同文化价值下的人对同一种知识的理解和接受。 从以上罗列出的几个社会科学知识的性质,可以看出社会科学在形式和内容上追求像 自然科学知识 那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与自然科学相比,由于社会现象的不确定因素更多,偶然性和独特性也更大;社会科学所研究的现象比较复杂、异质性较大,而且更多地受到个人因素的影响。这使得社会科学知识的系统性不强,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不严谨,往往难以达到对社会现象的客观、准确和系统的认识,社会科学知识也更容易受研究者本人的世界观、政治信仰、价值观等因素的影响,而与所要反映的社会现象存在偏差。因此,从社会科学知识这个维度来说,目前社会科学的客观性仅仅是一种“准客观性”,亦或说是一种类客观性,难以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客观性。 三、基于社会科学的 方法 论对其客观性的认识 早期社会科学由于受机械物理学为核心的自然科学科学的深度影响,坚持将社会科学的主观性视作不同主张的分水岭,主观性与“心理的、有价值的”等同。“心理的”具有私人性(袁继红,2008)。孔德、迪尔凯姆等人推崇用自然科学方法研究社会现象,排斥任何心理的因素,探索事物之间重复出现的社会规律,追求普遍的唯一的本,即方法论上的实证主义。因而,孔德等人将“心理的”对立面视为“客观的”,并主张用观察法、实验法、统计方和比较法等研究社会现象。此外,李凯尔特、狄尔泰等人则将社会科学研究的触角置于人类社会现象特有的价值上,人类自由意志赋予社会现象独有的价值。一切自然的东西都不具有价值,因而不能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社会科学(文化科学),社会科学的课题具有私人性、独特性,只能采用“表意的”方法,把握主观的对象。“客观性”在此作为主观性的对立面被拒斥在外。然而,这两类主张由于都固守着明确的界限,无法克服本身的局限性,前者固守在价值无涉的自然领域,一味寻求社会科学的客观性,而不顾社会科学自身的特点,后者则强调社会科学属于价值领域,认为社会科学不存在客观性,陷入主观主义的泥潭。 实际上,大部分社会科学家都介于实证主义与主观主义这两个极端之间。其中,韦伯的方法论思想最具代表性,他对社会科学的客观性也作出了自己独特的理解和认识。韦伯认为,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有本质的不同,后者含有社会成员对自己和他人行为的主观理解,也就是说,“社会事实最终归结为可理解的事实”。此外,韦伯指出,由于人的社会行为是有意义、有目的的,因而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对于这种规律性的行为可以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加油研究。为此,韦伯提出了“理想类型”和“价值中立”两个核心概念,也确保社会科学能像自然科学那样具有客观性,同时也能很好的区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性。 四、 总结 :社会科学客观性何以可能 科学研究的客观性是指任何研究者,不管他们属于哪个阶级、哪个党派,信仰哪一宗教,只要他们采用同样的科学方法,就能够得出同样的研究结论(袁方,1995:16)。社会科学由于具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机制,如研究对象比较复杂、异质性、偶然性和独特性较大;易受到个人因素的影响等,同时也难以摆脱与价值的亲和性关系。因此,社会科学的客观性是建立在主观基础上的,是在价值关联基础上获得的认识被价值立场下的人的普遍理解和接受的社会事实。所以,如果社会科学研究没有与任何文化价值相关联,那么任何处于价值立场下的人对于研究认识就难以理解和接受,也就因此取消了客观性的可能性实现,从这一点说价值关联是客观性的基础。 社会科学对社会和历史的认识是一个在动态中近似实现的过程,是一个从文化意义上对历史因果分析的不断认识,是一个追求知识对具体实在的经验有效性和对这种经验有效性不断在文化价值上重新界定的过程(赖金良,1996)。社会科学研究客观性的表现是:这种研究由于实现了文化价值所界定的针对经验实在的有效性而被文化的人类所普遍理解和接受。社会科学研究的客观性基础是文化价值和价值关联,这种研究的客观性来源则是这种研究所赖以获取的手段是被普遍理解和可接受到的,这种手段就是各种不同的理想类型以及研究方法和技术,而这种手段的客观性基础是理想类型的开放性、研究方法和技术的客观性和有效性。纵然如此,但是要想真正实现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并被其他学科所认可,其道路还是很艰难,需要社会科学研究者付出巨大的努力。 参考文献: [1]袁方,社会研究方法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2]袁继红,基于方法的社会科学客观性何以可能[J]四川工农学报,2008(5) [3]王忠武,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三位一体关系[J],科学学研究,1999(3) [4]李文华,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五个差异――兼论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现实意义[J]科学学研究,2006(6) [5]赖金良,什么是社会科学以及社会科学的客观性[J]哲学研究,1996(6) 社会科学类论文参考范文篇2 论科学社会主义和科学发展观 摘要:我们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观的继承和拓展,是当代社会发展形势的必然;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创造性应用,符合中国国情;对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科学社会主义,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科学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科学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形态,让人们更具体地认识社会。之所以称之为科学社会主义,是为了区别于空想社会主义。《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曾这样提到:马克思一生中最大的发现有两个,一个是唯物史观,另一个是剩余价值。这两个重大的发现,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它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斗争发展规律的科学,是一门政治科学。 马克思主义分为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其中,哲学是起点,经济学是中介,科学社会主义是终点。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指导我们党和国家实践活动的一门首要科学,必须将其贯彻到我国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同时科学社会主义也将在实践中得到丰富和发展。 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以胡锦涛为的党中央在新实践中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内容是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实现方法是统筹兼顾,具体办法就是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内在要求,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也是针对当前中国国内外经济形势,满足中国今后长期发展需要。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必须遵循的发展规律,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内在要求,对于中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和重要的影响。 一、科学发展观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观的继承和拓展,是当代社会发展形势的必然 科学发展观对当今社会起指导和促进作用。他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出了新的理念 邓小平同志指出,在社会主义国家求发展,必须首先发展生产力,只有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国内外建设社会主义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新的理念,这就是: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主要是通过社会主义自身的发展,而社会主义的发展必须是科学的发展。科学发展观是新的社会主义发展观,它的提出推进新的社会主义事业。 (二)解答了一个重大问题 各国的社会主义者都在探讨当代的社会主义应该是怎样的社会主义,胡锦涛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则科学的回答了这一问题。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人民是创造历史的根本动力,在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必须依靠人民。内容是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就是要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等个方面的建设,使现代化建设的各方面都相协调。只有这样才能掌控全局,能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重大关系。 (三)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 1.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石 科学发展观在继承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基础上有所发展,并没有脱离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而是在发展过程中提出关于社会主义的新的观点。所以,科学社会主义始终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石。 2.科学发展观的逻辑起点 党的思想路线的创新,是科学发展观的逻辑起点,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可以用16个字概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在这16个字中,最重要的就是“求真务实”,胡锦涛指出:求真务实,是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P 3.科学发展观的立足点 科学发展观的立足点是对中国现实问题的思考。我们必须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面临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不断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我们的思想和理论”,?Q这就是科学发展观的立足点。 4.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结构 党的十七大 报告 中指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R14只有坚持了这几点,科学发展观才能真正落实。 二、科学发展观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创造性应用,符合中国国情 (一)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主义生产力论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把如何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研究的重点,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作为文明进步程度的一个主要标志。 马克思认为:生产力就是人们自身的力量。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人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要做到“五个统筹”、“五个坚持”,这是马克思有关生产力的科学论断的反应,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因此,科学发展观的确立,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创造性应用和发展。 (二)唯物史观社会发展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全方位开放、互通有无、互补互利从而使各种资源在全世界范围内有话配置的经济,是一种以国内社会政治稳定、世界不发生大的战争为前提的全球化的经济。这需要稳定的政治环境来支撑,为求稳定,不得不给社会劣势群体以福利保障,如今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社会福利政策,扶贫助弱的政策,这并非完全处于富人的善心,而是处于发展的客观需要。 如今,想保持党员的先进性,重要第一条,就是坚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创造出社会主义所必须的物质和精神的条件,并且在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上,提出了两个理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标志着党在政治、思想路线、执政能力等方面已日趋成熟,也进一步补充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胡锦涛同志总结了我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观,大大加快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延伸,又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目的。把科学发展观付诸实践,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真正要义,表明我们党开始把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科学发展观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一)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二者不能等同也不能割裂,他们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才能构建和谐社会。 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在价值取向、目标任务、根本要求等方面是统一的,“以人为本”、“五个统筹”既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二者在一定 社会实践 基础上还可以互相转化,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构建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才能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科学发展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就是是以人为本,这就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了力量源泉。 就当前我国的国情来看,生产力水平还有待提高。离开发展片面追求和谐,或者离开和谐片面追求发展,就无法协调,无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科学发展观把发展与和谐有机统一,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须要坚持的正确原则。 和谐社会的建设既是广大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创造自己幸福生活的宏伟事业,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更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这要求领导干部联系实际、统筹兼顾、运用发展的观点、坚持创新的思路不断开拓和谐社会建设的新格局。 (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实践成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 1.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要务是发展 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它使人类社会文明和进步。在当今世界,和平和发展是时代的主题,所有国家都在谋求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要求及精神实质,也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了指导作用。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而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正实现这一目的。 2.“坚持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归宿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和核心,是党的宗旨和使命。这就是要求我们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义。“全面”就是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的全面发展,“协调”就是指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关系,即协调好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之间的关系。“可持续发展”是要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也要保持与自然的和谐。只有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才能走上全面提高的文明发展道路。 综上所述,科学发展观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进一步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在中国当前的国情下,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才能构建科学的社会主义,构建和谐社会,使社会主义的建设步入正轨,拥有更美好的未来。 注释: ?P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 读本.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 ?Q江泽民.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R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出版信息不详. [2]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信息不详.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猜你喜欢: 1. 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范文 2. 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范文 3. 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范文 4. 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格式范文 5. 社会科学主义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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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虐待老人问题的社会根源

“由于生理性衰老这一自然规律以及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成员和群体在利益关系和分配关系上的重新调整等原因”[1],老年群体在整个社会结构体系中的社会经济地位不断下降,在物质资源占有和政治权利保障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这不仅限制了老年群体对于自身需求和愿望的满足,而且其利益诉求也容易受到忽视和侵害,甚至当利益受到侵害时,老年人往往出于畏惧、“家丑不可外扬”等心理,不能勇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文以中国现实社会情境为研究基点分析了社会转型期虐待老人问题的特质表现和治理困境,并且通过对相关理论研究进行梳理和反思,从“个体化”理论和风险社会视角深入挖掘这一问题的社会性根源,并以此为前提从减轻个体不安全感与促进社会整合角度规划治理路径,从而在社会生活中帮助遭受虐待行为的老年群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失控:社会结构双重变迁下虐待老人问题的独特形态

发达国家虐待老人事件的产生是在全球人口老龄化的作用下,由老年人数量激增所引致的一种必然现象。而在一些发展中国家,除了人口结构老化这一普遍性原因外,该问题的“井喷”还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进程密切相关,这一点在中国体现得尤为明显。与改革开放前的欠发达的社会相比,在社会转型速度呈加速状态的现代社会中,中国虐待老人问题无论是“在发生机制和问题性质,还是在数量规模、表现形式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呈现出新特点”[2],致使该问题难以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失控”已经成为其特殊标识。基于我国当前“社会转型化”和“人口老龄化”两种同步性社会变迁的时代背景,笔者总结了我国虐待老人问题相比于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独特形态。

(一)老年群体具有受虐待的高危性,呈现地域和城乡的“阶梯式”分布形态

由于生理机能下降、智力衰退以及在经济和照料服务上的较强依赖性等因素所造成的相对劣势,老年人在遭受虐待方面具有明显的普遍性。2010年,我国家庭内老年人虐待发生率为,呈现阶段性增长的趋势,远高于虐童、虐妻等的比率,已经演变为高危性的社会问题之一。而且,我国农村家庭内老年人遭受虐待的比例显著高于城市(农村:,城市:)。而且虐待发生率随着社会经济条件升高而降低,西部地区为,高于全国其他地区,而京津沪地区最低,仅为。我国区域和城乡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公民文化素养等方面发展不均衡的现状,是虐待老人问题呈现“东少西多、乡增市减”分布格局的制度性成因。

(二)问题形成的根源难以确定,社会影响的“公共性”和“社会性”开始凸显

在现代社会中,老年人自身的生理劣势(体格缺陷或老年痴呆症等疾病)、家庭关系的紧张(代际冲突、子女拒绝承担赡养义务)等因素的复合和集中加剧了虐待老人行为的发生风险。在社会结构变迁的过程中,传统风险要素可能会演化为新的风险或者相互交融,极大地增加了虐待行为发生的不确定性,相应的预防和治理措施也面临更大挑战。而从问题的预防和控制角度来看,传统社会的法律和道德体系以“孝”为其精神内核,一旦违反孝道必然会受到古代法律的严厉制裁,从而有效预防和遏制该问题的产生和加剧。但随着传统社会控制手段在现代化进程的强烈冲击下迅速瓦解,加之家庭关系导致自我调节功能弱化,使得对于这类问题的控制力和约束力大为减弱,其影响也扩散至家庭边界之外,成为影响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

二、虐待老人问题的治理困境:心理冲突与保护机制失效的交织

一方面,受虐老人对施虐者存在复杂心理。多数虐待老人事件发生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基于“血浓于水”的血缘关系,受虐老人出于保护子女的情感,往往将之归于自己管教不严或教育不当,把责任归于自身。并且受“家丑不可外扬”的文化传统的影响,有些老人往往担心这类事件的传播会损害家庭的声誉,而不愿主动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此外,“养儿防老、老来从子”的依赖心理,也使不少老年人在生活上和心理上严重依赖施虐者。很多老人依赖于子女的生活照料,一旦其子女受到法律制裁,他们将无法继续获得照料,因而在寻求帮助前会感到担忧,多数选择忍气吞声,接受被虐待的现实。

另一方面,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置的社会控制措施相对缺乏。道德与法律作为规范人类行为和调节社会关系的两种手段,具备有效防止和遏制虐待老人的重大功能。但我国现有法律对有关虐待老人的规定,主要见于《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条文中,对虐待老人的概念阐释和类型界定十分模糊,导致难以在法律上对这类行为量刑定罪。一些司法部门对涉老案件也不够重视,执行乏力,未能使判决得到有效落实;有的基层干部常常将虐待老人行为看作是“家内事”而听之任之,责任意识严重缺乏。此外,在以“孝道”为核心的传统价值体系和道德系统日渐式微而新的道德规范尚未形成和完备之际,施虐者的行为缺乏心理约束,尊老敬老意识淡薄。而社会舆论作为重要的外在控制手段也难以对其施虐行为形成有效限制,致使无法从源头上遏制该问题的发生。

三、破解治理困境:原因分析视角和策略规划的重构与再造

对于现代虐待老人现象的形成原因,国内外学者分别从不同视角进行了理论分析。国外学者认为虐待老人与家庭暴力类似,强调施虐者和受虐者的个体因素。在美国学者对老年人受虐待的原因分析中,较为流行的解释有压力论、暴力循环论、个人行为论和老人无能论[3]。而国内一些学者则更关注个人在家庭和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关系,其中“外在情景因素论”认为虐待老人是受虐者及施虐者外在社会环境和经济情况的反映,老年人对照顾者的过于依赖的关系及社会孤立都会导致老年虐待风险的产生[4]。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可以发现:在对虐老问题的原因阐释过程中,无论是主张受虐者或施虐者的主观因素,还是强调个体与个体、社会的互动关系状态,都反映出“单向化”的研究取向,即仅从“施虐者→受虐者”“受虐者→施虐者”“受虐者→社会”等思维路径探究问题。这种个体化思维和单向式视角很容易忽视对于在由施虐者和受虐者所构成的虐待事实中主客体互动关系的考察。而且,虐待事件在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中出现了某种差异性分布,因此社会文化类型背景应作为分析该问题发生机制的一项关键因素。 这种由文化背景所决定的原因阐释论在实践中导致的后果就是治理策略出现某种程度上的偏差。例如,美国保障受虐待老人的合法权益主要是通过向其提供包括机构支持、社工服务在内的涉及广泛的专业领域和不同的社会资源的综合性社会支持来实现[3]。美国在解决公共性的社会问题上弱化了政府作为直接“干预者”的角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的作用,依靠社会中介机制实现问题的自我解决。但是这种对策设计机制在我国缺乏社会资源和社会组织等方面的支持,“强国家―弱社会”的权力格局导致社会资源分配处于不均衡状态,长期“抑制了社会组织和自主性社区成长”[5],因而依靠社会服务来解决虐待老人问题很难取得理想效果。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可能导致“政府社区治理的行为失范严重,表现为越位、缺位和错位”[6]等现象,难以为受虐者提供全面、有效的制度保障和司法保护,对于施虐者的法律惩处和道德塑造也常常难以落实,导致问题的进一步积聚和恶化。

因此,当前解决虐待老人问题治理困境的关键,在于拓展理论和经验研究的视野和深度,立足于“社会转型”的历史变迁背景和当代中国社会现实,从制度层次和文化领域挖掘其社会性根源,从而在根本上提出切实有效的治理策略和建议。

四、个体化与风险社会的共生互构:社会转型期虐待老人问题的历史变迁

(一)现代性的精神困境

西方社会学家鲍曼对“个体化社会”的理论研究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关于“个体化”含义的理解上,他认为个体化社会的结构形态是“社会形塑了其成员的个体性,个体则在他们通过交往编织成的相互依存之网中,采取合理、可行的策略,用他们的生活行动造就了社会”[7]。并指出个体化“所承载的是个体的解放,即从归属于自己、通过遗传获得、与生俱来的社会属性等的确定性中解放出来。这种变化被正确地看作现代的境况中最明显和最有潜在优势的特征”[8]。但同时也意味着个体与传统知识结构、固有信仰和社会规范“脱钩”,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人的代价是安全感开始丧失。风险社会在社会转型期“碎片化”社会结构中其威胁也呈几何级增长,解放了的个体的御险能力也迅速降低,并且“社会变迁中集体规范的缺乏势必在价值观和心理层面影响到个体安全”[9],原本为个体在生活和心理上都甚为依赖的社会保障机制(如单位制)的瓦解使现代人的社会心理出现剧变,“心灵安全”的丧失成为现代社会影响个体心智结构的突出问题。

(二)个体化社会的本土化表达:自我主义与制度变革

由于中西方文化的激烈碰撞,以及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过程中所形成的“二元经济模式”,使处于“后发外生型”现代化的中国社会具有典型的传统性与现代性交织融合的时代特征,中国社会“个体化”的发育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某种异变,在社会结构急剧变迁的时代背景下主要受到了“自我主义传统、转型期的制度环境”[10]等本土传统和现实状况的有力形塑。一方面,中国传统社会的“个体”是在“差序格局”中的角色地位,这种以“己”为中心所构筑的关系网络是依据个体来确定生活边界并作为风险屏障,显然不具备现代意义上的公共精神,并且与西方“团体格局”中具有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概念形成鲜明反差。另一方面,改革开放前的“总体性社会”在剧烈的制度变革推动下将大量组织化的个体推向社会领域,被单位制和组织化生活所模塑的个体精神世界受到强烈冲击。不仅个体与社会联系纽带出现断裂,而且在既无传统儒家孝道伦理又无集体主义约束的情况下,衍生出大量“个人只强调自己的权利,无视对公众或他人的义务与责任”的“无公德个人”[11],建构具有现代意义的市民社会的任务任重而道远。

可见,中国个体化社会的到来在使个体充分解放的同时,道德性缺失也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不断膨胀的自我主义导致封闭稳定的家庭结构逐渐丧失向心力,加之外部控制机制的缺失,使家庭关系在持续紧张中激化出特殊矛盾。

五、社会转型期虐待老人问题的时代治理导向

消除社会生活的不确定性往往要通过在“自己的自我规范和社会责任中重新建立平衡”[12],进而建构起“本体性安全”,即“大多数人对其自我认同之连续性以及对他们行动的社会与物质环境之恒常性所具有的信心,这是一种对人与物的可靠性感受。”[13]这意味着必须通过培育公民“责任伦理”来加强社会团结,重构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消除个体化所带来的负向效应,最终塑造具有强烈公共道德的现代意义上的公民,从而破解个体与家庭张力的时代难题。

(一)依靠制度建设完善老年群体的法律保障系统

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对于现代国家提出了新的治理要求,以行政性管控为目标的政府在职能应用上应淡化行政色彩,推动“管理”向“治理”升级,强化在基层社会问题领域的服务性功能。具体而言,要以制度为先,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老年人权益保障》在禁止和预防各种形式的家庭老年人虐待方面的规定和惩罚措施,做到有法可依,提供坚实可靠的法律保障。此外,严格执法是治理该问题的关键环节。政府应协同立法、司法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优化执法效率,提高执法水平,着眼于实际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灵活性,提高控制手段的应用性和嵌入性,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努力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性社会组织建设

“社区”是搭建政府和家庭沟通渠道的桥梁,能够依靠其地缘性优势吸收政府的相关资源和控制手段“嵌入”家庭之中,并及时将问题反馈给上级部门,从而使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和解决。社区在“社会治理”的政治语境中的协同治理的主体性地位必须得到法律形式的认定和自治权力的让与,政府与社区对于“权力蛋糕”应进行合理分配,对基层社会事务的处置权限也应进行制度化界定。同时,必须充分发挥社区建设的自主性,针对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引导服务型社会组织深入到社区内部,例如在涉及虐待老人事件中,就可以在社区内部设置公益性或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和法律求助咨询中心,为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相对处于弱势的老年群体搭建问题反映平台,及时、有效地介入到问题家庭的矛盾之中,减轻事件发现不及时或治理效果不理想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反应效率和解决效果。

(三)推动具有中国意蕴的时代性家庭伦理的建构和发扬

我们必须着眼于现代社会中的价值内核与传统文化中的伦理精髓进行“流程再造”,重点挖掘和创造体现时代精神和传统美德的行为规范,提升家庭生活对于每一个原子化个体的吸附力,从而弥合个体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断裂”状态。通过对传统伦理的“扬弃”并与现代价值观念加以融合,对于中国“家文化”的复归和弘扬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唤起公众对于老年群体社会地位和价值的认同和尊重,从而为防止虐待老人行为的发生奠定心理基础,这也是治理虐待老人问题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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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之风呈现蔓延、扩张趋势。 作为一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腐败在表现形式上具有多样化特点。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腐败产生的经济学根源进行了分析: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产生腐败的经济原因;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 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严重恶化经济环境,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阻碍经济增长。 基于此,作者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遏制、削化腐败,并且倡导建立一门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尝试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 一、腐败——种病态经济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也像瘟疫一样在神州大地滋生、蔓延。从1982年起,中国共发起五次“严打’高潮:1982年、1983年、1988-1990年、1993年、1995年。时至今日,全国范围的腐败之风非但没有抑制住,反而呈现出规模增大、频率加快趋势。(见图表1、图表2) 从1988—1992年的五年中,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214318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5818人,追回赃款、赃物计25.8亿元,涉及县处级638人,厅局级38人,省部级4人。 而从1993—1997年,全国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87352件。其中:立案侦查贪污案102467件,贿赂案70507件,挪用公款案61795件,徇私舞弊案5507件,玩忽职守案22211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亿元。五年中共起诉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被告人181873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903人,厅局级干部265人,省部级干部7人。 1998年检查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5084件、4016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亿元。共立案侦查徐炳松等3名省部级干部、103名厅局级干部和1714名县处级干部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50万元以上案件1773件。 1999年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38382件,比上年增加。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亿元。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2061人,厅局级干部136人,省部级干部3人。 世纪之交的2000年,更是腐败分子“前赴后继”、大案要案频传的一年:先是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因行贿受贿被判处死刑,继而又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因收受3700万元巨额贿赂而被送上断头台,紧接着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被公诸于众,这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其严重的走私犯罪案件,走私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首批案件涉案14人被判处死刑,25名涉案党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中包括8名厅级干部。 这些数据警醒我们:中国的腐败速度正以远远超出GDP增长速度“同步逼进”:一方面腐败主体由中低权力层向高层甚或最高权力层蔓延、渗透、扩张;另一方面,腐败数额呈现高额、巨额特征,具有惊人化、高速化发展趋势。(见图表3) 数字,令人振聋发聩;现实,更加触目惊心。 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正在危及政府的形象,成为社会经济不稳定的“重磅定时炸弹”。有识之士不无忧虑地指出:今后最有可能中断中国改革与现代化进程的因素来自恶性腐败。 现实的严峻和严峻的现实迫使我们从经济学角度对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进行理性分析与冷静思考。 从政治学的角度看,腐败是指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私利而违反公认规范行为。该定义的假定条件是一国制度和法律是完善的,即腐败是违反制度和法律的一种与权力相关的活动,适用于现代市场经济国家。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腐败是一种“制度化逃避”现象。这里,制度化是指社会行为符合社会规范体系(即具体社会制度和规章制度)的程度以及与之相符合的过程,亦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的状况。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腐败的基本形式是政治权力与经济财富之间的交换,实质是“权钱交易”。马克思说,货币是特殊商品,其实在特定经济条件下权力是一种更加特殊的商品。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示范效应的结果,只要有一个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特殊利益,其他人就会跟着这样干,在消 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就会出现一种被称为“权力泛化”的社会现象。商品交换被“权利交换”所取代,而权力已经成为一种特殊商品,“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在与其它商品,包括货币这种特殊商品交换时,权力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用权力和社会做 生意,百分之百赚钱,简直可以说是一本万利。 本世纪70年代,美国的泽.布坎南等学者提出一种“寻租理论”,他把种种生产要素供求差价及优惠条件,亦即支付给要素所有者的报酬中,超过要素在任何可替代用途上所得到的报酬的那一部分,称作“租金”。这些租金是政府管制、干预市场的结果。“寻租活动”就是指企业为了寻求租金,向政府官员行贿以获得这些差价。通俗地讲,寻租就是用较低的贿赂成本获取较高的收益或超额利润。泽.布坎南认为,要克服“寻租”现象,根本出路就是解除行政权力对市场干预和管制,通过市场开展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管理应有明确规范,提高透明度。 腐败虽然给寻租人带来收益,但并不增加社会财富,相反却增加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的社会经济资源,使得资源配置低效率以及资源严重浪费,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由于寻租活动具有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寻租者不需通过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轻而易举地获得高额甚至超高额利润,这为寻租者提供强烈激励,同时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寻租活动,造成更大范围的腐败蔓延。 作为通过权力上市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资源和公共财富非理性侵吞和占有的反经济行为,腐败这种病态经济现象,不是基于对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而只会造成对经济秩序的震荡与破坏。腐败是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种反动。 二、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形式上,腐败具有多样化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种: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生活腐化,挥霍国家资财,为特殊利益者提供优惠便利,任人唯亲,兼职经商,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 从1988一1998年这10年中,在社会坐标图上,贪污贿赂案件呈曲线上升趋势,此间全国检查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立案侦查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共计万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6100余人。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人们往往对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深恶痛绝,而对危害同样严重的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并未引导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1991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玩忽职守案件高达3189件,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多达亿元,平均每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有26万余元之多。同样,经全国各级纪检部门处分犯有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错误的党员干部就有3339名之多,立案标准仅局限在10万元以上。 据有关人士最保守评估,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腐败行为,一年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也在十几亿到二十亿元,加上间接经济损失,估计约有30个亿。惊人的数字意味着全国12亿人平均每人每年都要掏出2-3元钱来填补因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损失的经济“黑洞”,意味着人均3000元年收入的100万名职工一年劳动成果被付之东流。 从某种程度上说,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甚至要比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行为给国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更大、更多、更惨重。 三、产生腐败的经济学根源分析 (一)从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 l、欲望的无限膨胀及扩张超过“欲望满足均衡点”,此时占有欲处于强势、统驭状态。 在市场经济中,官员作为经济人具有自利性动机,以欲望的满足为追求目标,而人的欲望是经济行为的原动力。在经济学中,理性的经济人总是追求自身利益的。因此,政府官员具有自利动机并非不正常。但是在消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人的欲望无限扩张趋势和社会经济满足欲望实际状态之间差别不断加剧,意味着人的“满足欲望压抑”的增强。为了弥补这种差别,人们便产生了“补充压抑”需要。于是在利益动机驱动下,腐败主体欲望逐渐逼进或超出“欲望满足均衡点”,而这种欲望的满足要通过权力上市和权钱交易的顺利完成来得以实现。 2、自利性动机扩张一(导致)公共权力异化一(获取)个人特殊利益一(诱导)寻官、跑官、要官一(形成)“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公职人员自利性动机扩张,他有可能将公共目的(利益)转变为他的个人目的(利益),当这种可能性转变为现实的时候,实际上的公共权力异化便出现了,其实质是将国家的目的和公共的利益变为官员个人的目的和利益,即官员个人获得了特殊利益。这种现象诱使人们去“寻官”、“跑官”、“要官”,甚至不惜重金“买官”,然后又以官捞本。权力和官位在这里代表着名利,在权、钱的关系上,权力占居主导地位,从而使权力蒙上一层神秘色彩和诱人光环,权力大小和职位高低成了衡量人的价值标准。于是,“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在整个社会盛行开来。因为人们深信,不经济怎么改革,只要政府还管经济,权力就永远是最有价值的财富。 3、主体行为的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 寻租活动具有恶性循环趋势。由于寻租活动具有学习示范效应,其本身是企图获得一种垄断和特殊利益,破坏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其他人或部门就会感到“吃亏”,进而也想“不拿白不拿”、“不干白不干”,这样促使更多的人参与寻租活动。由此出现从上到下,从官到民,形成比以往更普遍、更广泛的腐败。 (二)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基于经济特权与垄断权的上市而形成的不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造成的价格扭曲和价格双轨制,国有经济产权模糊形成产权虚置、资产流失,以及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等,都是腐败产生的经济原因。 l、权力上市形成不平等竞争。 前面讲过,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一旦这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超越法律和制度限制之外的经济特许权或垄断权作为市场要素投入市场,便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并且保证百分之百赚钱。 而这一切与经济学中的“机会均等”原则是完全相悖的。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是创造个人收入的机制,只有在平等基础上的竞争所带来的收入才能被认为是真正符合“等量贡献获得等量报酬”的第二平等原则。竞争,通俗地说就是人们在市场上的竞相争先以及人们为此付出的努力。所谓的“竞争基础”其实是指个人参与竞争之前手中所掌握的生产要素产权的大小,个人找到和进入竞争场所的可能性大小,以及竞争过程中“裁判”的执法在每个人之间保证公正一致性的大小。人们又把竞争基础的平等称之为获胜机会的均等,即“机会均等”。 权力作为市场要素上市所形成的非经济的强暴力造成了机会不均等和不公平竞争,它使各经济主体一开始便处在不同的起跑线上,因此获胜机会对不同主体来说是不可能均等的。 2、价格扭曲和价格双轨制。 改革以来,在市场经济转型条件下,政府过度干预造成价格扭曲,生产要素价格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仍存在少数商品价格双轨制。随着市场化程度的迅速扩大,商品价格双轨制正趋于向市场价格单轨制过渡。目前农副产品价格、社会商品零售额价格、生产资料价格中由国家直接控制或者计划指导的比重已经很小,然而部分租金仍然存在,这就为寻租者提供了相应的市场活动空间。 3、国有经济产权模糊,导致产权空置和资产流失。 这里产权指的是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的统称,即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现实中由于国有经济产权关系的模糊,导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落空,而国有资产运营及保值、增值有效监督机制的空白或不健全,使得企业对出资者不承担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浪费现象。传统的国家所有是理论上的公有(所有权虚置),现实中的空有(造成经营者对生产资料的离异),这种产权责任主体模糊不清,是与现代市场“企业所有,经营者权、责、利界定明确,二者各司其职,共同配合,保证企业有效营运”要求相悖的。 4、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势必使人们在心理上存在着个人欲望膨胀与扩张,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 (三)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 在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过程中,原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已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而新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导致法律空缺滞后,直接影响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行为的规范化。加之受部门利益比较均衡化的驱使,司法机关一些掌权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法谋私、贪污受贿,走上执法犯法的道路,直接导致司法腐败。 体制转换时期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权力制衡外部力量软化,约束机制悬空,使得权力失去有效的监督制约,从而导致权力泛化、滥用,使其作为要素进入市场,权钱交易盛行,造成寻租活动和腐败的滋生与蔓延。 四、腐败的经济破坏性与危害性 (一)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 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扭曲政府的经济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破坏其执行、实施,危及政府形象,破坏改革开放声誉。而行业不正之风,又使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和劳动者重负难堪,进而挫伤其生产积极性,在社会上产生动荡和不安定因素,是政府掘墓人。 (二)在市场经济转型中腐败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经济环境。 市场经济是商品化、货币化经济。一切商品是由金钱来衡量、买卖,金钱往往越界,对权力产生极大的腐蚀性。由于权力的上市,使得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行为扭曲,导致市场竞争一开始就处在不同的起跑线,机会均等原则在权力要素面前显得无可奈何、苍白无力。这种非经济的强暴力直接导致市场化改革步伐与进程放缓,严重恶化经济环境,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腐败的恶性化趋势甚至可以断送中国改革与现代化已取得的成果。 (三)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资源配置低效和严重浪费,并使公共财富受到掠夺和破坏,公众利益直接受损。 腐败虽然会给寻租者带来个人收益,但却增加了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社会经济资源。它不是以“看不见的手”来对经济资源进行公正、合理、有效的配置,而是通过政府对微观经济的过度干预来获得部门垄断利益,而使另一部分经济主体在竞争中受损。经济资源配置低效和严重浪费,使得社会财富在不均等竞争中受到破坏和掠夺,而公众利益直接受损。 (四)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阻碍经济增长。 腐败造成经济环境污染,使得投资者对市场望而却步,一些本应付诸实施的投资项目也因此“流产”。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在不平等竞争机制下显得犹豫不决,投资曲线呈左下趋势,而经济的增长也因此而受阻。 五、遏制、削化腐败的经济学途径 (一)“制度创新说” 一些学者认为,现行中国社会腐败是与市场经济转型过程相关的,包括制度缺陷、体系变动、法制不完善等,当腐败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时,必须以制度创新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土壤。 所谓“制度创新”,就是建立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包括取消价格双轨制,取消经济特权,取消经济垄断,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贸易自由,限制特殊利益,纠正政府过度干预,减少政府失效程度。通过堵塞经济体制中的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反腐败与市场化改革并不是相互矛盾、相互对立,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说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所谓“标”就是已经形成的腐败现象,所谓“本”就是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体制、机制、法制、思想、世界观问题,是带有根本性的原因。治标就是惩治腐败现象,治本就是消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基本原因,铲除其得以滋生的土壤。治标和治本,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 而在治标与治本的着力点上,又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应加大治本力度,以“预防为主”;第二种观点认为,应根据腐败现象的特点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确定治标与治本的对策以及各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到各有侧重;第三种观点认为,在当前腐败还没有得到根治及治本措施力度不够的情况下,要继续着重治标,同时,要加大治本力度,并使两者紧密结合。 (三)“国际反腐败协议公约”说 由于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所以一些人士指出,要在国际上采取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对成员国国内企业贿赂外国政府官员也要进行惩罚。而持反对观点的学者则认为,虽然谁都明白腐败在全世界造成的有害后果,但国际社会难以采取共同行动,因为在国际性腐败中存着一种经济学家所说的“囚徒困境”,所有有关方面都可以从没有腐败的世界得到好处,但是,促使一个国家单方面采取反腐败措施的刺激却非常小。 追本溯源,中国社会现阶段寻租活动的猖獗,从制度上讲,主要是源于资源分配权掌握在各级政府手中。与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相比,资源配置不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承担,而是由各级政府代行市场功能来进行资源配置,从而使权力这只严重变形的手介入国家资源配置,导致腐败现象丛生,寻租活动蔓延。 基于此,本文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来遏制、削化腐败。这里的‘制度创新”包含五个层面:一是经济制度创新,即推进市场化改革,创造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二是政府行为改革,即政治权力从经济活动中退却,或者如哈耶克所讲,社会与国家应分开;三是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即加强法制建设,真正朝“依法治国”方向迈步;四是构建强有力的权力制衡机制和新闻监督体系,对寻租活动说“不”;五是国民意识创新,即全力提高民族整体素质,树立、倡导国民“纳税人”意识、民主意识、忧患意识。 作为现代化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后来者,中国可以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花费上百年时间,付出巨大代价不断发展完善的制度创新经验,包括制度框架、经济体系和法律规范,为我所用,发挥所谓的“后发优势”。 六、创立“腐败经济学”的紧迫性 在当今文明社会,贪污腐败现象被人们视为公敌,称作“灰色瘟疫”。环顾全球,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也无论是在哪一种社会制度下,腐败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严重地危害着社会和公众利益。 当中国政府高举“反腐倡廉”大旗向腐败现象毫不妥协宣战的时候,世界上其他国家一些有识之士也开始惊呼“狼来了!”。德国《经济周刊》曾以“贿赂风行全球”为题向世人警示——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面对腐败的滋生与蔓延,国外的经济学家们不无堪忧地指出,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和经济增长,会在全世界造成有害后果。因此国际社会应当采取强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进而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向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举起“达摩克利斯剑”。 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政策的执行、实施,是政府的掘墓人,成为社会经济不安定因素。腐败的滋生与蔓延,成为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社会经济环境。正如投资风险具有不可避免性一样,腐败作为一种经济现象亦不可能完全消除,只可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削化,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最低程度之内,使社会经济资源在市场化、规范化基础上得到较为公正、合理配置。因此,经济学界应该像医生那样,对处于病态的社会机体及时进行治疗,使之早日恢复健康。 由此看来,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已势在必行,而作为研究腐败现象产生根源、表现形式、造成危害、治理途径的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的创立,应该真正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剩女现象之社会学研究论文

造成大龄剩女的原因:①她们在谈恋爱最好的时间都读书拿文凭去了。②学历太高,一般的男孩自认为配不上她只好远离。③自己对另一半的要求太高。以上几条是造成了大龄剩女的原因,请采纳吧。

剩男剩女现象,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一,国家提倡晚婚到个人自觉晚婚。随着文化教育程度的提高,很多年轻人自觉选择了晚婚。

二,社会压力所致。年轻人创业守业都很艰难,感情的事自然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考虑。

三,情感越来越快餐式。越是快餐式情感,越让剩男剩女不敢轻易走进婚姻。

四,内心都有追求。越是内心有追求的人越容易被剩下。

其实,剩男剩女是社会现象,但不是社会问题,他们对感情有自己的追求和打算,反而是我们这些旁人过分不理解。多给他们时间,相信爱情会到来!

大社会学系教授李建新说,“剩女是个伪问题,剩男是个大问题。”“剩女”多是主动选择的结果,“剩男”则更多是条件所限的被动结果。男性适婚人口绝对过剩,他们有旺盛的生理需求却又无法通过正常途径满足,这样一个被社会遗忘的底层大众,若没有必要的“安全阀”,必定带来巨大的负面冲击。根据我们《社会学概论》的定义:社会问题是指一种或数种社会现象产生失调,影响许多人的生活,并引起多数成员的注意,破坏社会正常活动,需要动员社会力量才能解决。首先,从社会问题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剩女”现象只符合其中一两种条件,剩女难嫁是一种社会失调,引起许多人的注意,但是“剩女”的婚姻失调还没有影响到社会大部分成员的共同生活,也没有破坏社会的正常活动,也更不会妨碍社会的协调发展。所以,从定义上看,“剩女”现象并不符合社会问题的条件。“剩女”状态是个人生活的一个短暂时期,到达一定年龄才能成为“剩女”,一旦“剩女”结婚,这种状态立即结束。并且,待社会进一步发展,“三高”女性的婚姻得到较好的解决,或者社会宽容到可以接受独身作为一种正常的生活方式,那么“剩女”的“婚姻问题”也将不复成为问题。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剩女”并不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只是一种暂时的失调。需要加以调节和引导的是现有的性别模式和家庭婚姻模式,而不是将“剩女”视为异类。“剩女”问题要放在中国的文化背景下来考察,这不是一个经不起思考的简单的社会学问题有很深的“伦理”思考余地。对于“剩女”群体的出现,它确实不是一个矛盾尖锐影响稳定的社会问题,但它却是是影响千千万万个人终身幸福、千千万万家庭正常生活的现实矛盾。“剩女”不结婚确实是个人自由。那将来呢? 将来“剩女”们孤老伶仃之时呢?那就演变成了千千万万的空巢老人了。空巢老人的问题就不是无关紧要了。不可否认的是,“剩女”现象将会引发一系列“多米诺”骨牌效应,比如对于婚姻市场秩序的破坏,进而威胁家庭的构建和稳定,乃至母亲素质的提高等等,最为重要的便是对于当前和谐社会构建产生负面的影响。

现在的大龄剩女现象,跟观念有关。人类的婚姻家庭观念总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改变,尤其是物质生活非常丰富的今天,年轻人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个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婚姻的殿堂外大龄的独身女性越来越多。过去,女的过了二十五岁没有对象就会变成家庭及亲戚邻里议论的话题,二十七八再不结婚就成了父母的心病。现在,三十岁以上不找对象、更不急于结婚的女性已经成为社会上见怪不怪的普遍现象。在我们身边随便数数,就有很多自身非常优秀、年过三十还没对象的大龄女性。分析这种现象的成因,如果从地域的不同看,经济越发达的地方传统的婚姻观念越淡。一二线城市年轻人中三十多岁不结婚的是很平常的事情,甚至四十岁不结婚的也大有人在,他们结婚的平均年龄比内地要晚很多。经济欠发达的三四线城市的婚姻观念相对要保守传统的多。从学历上看,在大龄剩女中高学历的成功女性占多数,这说明文化程度高的人群对婚姻对象的要求越高,选择婚姻越慎重。在男女性别差异上,男人的想法更现实,女人的想法永远浪漫。随着年龄的增长,男性对待另一半的选择标准可以逐步降低条件;但女性不行,她们宁可独身也不愿放弃初衷。男人的现实让他们懂得莫斯科不相信眼泪,女人的浪漫让她们永不放弃幻想。女人是感性动物,她们可以为爱和浪漫放弃一切,男人多理性,为了事业和利益往往可以面对现实。在选择婚姻对象方面,有一种观点,男人是下迁型的,女人是上迁型的。男人基本上是平视或向下选择,而女性则正好相反,她们要求对方必须要强于高于自己,最低也要同自己在各方面条件相当。这种选择上的差异性造成的后果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男性可以逐步放低条件,而女性往往总是固执己见,因而留给她们选择的机会越变越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女性社会属性的增强和家庭属性的淡化。在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两种属性,即社会属性和家庭属性。在传统观念中,由于男女性别的差异,男人更多的担当社会责任,女人更多的依赖家庭。因此,在社会分工上男人的社会属性高于女性,女人的家庭观念强于男人。所以,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观念在中国影响了几千年。女性经济上的不独立是她们只有依附于男人和家庭的根源。而现代社会中,经济基础逐步改变了家庭中男女双方的地位。随着经济地位的提高,越来越独立的女性参与社会活动的意识和能力让她们对婚姻的依赖性慢慢降低,经济的完全独立进一步强化了大龄剩女增多的趋势。独身并不等于无性,社会的进步和包容让年轻人有了更多的选择。过去整个社会对婚前性行为是完全排斥的,未婚同居是一种不可想像的事情,未婚先孕更是大逆不道。而现代社会对这些现象基本上采取了包容认可的态度。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人们的性需求完全可以不需要通过婚姻关系的确立而满足。如果我们留意身边的家庭,不难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很多失独家庭中,如果男方不在了,女的大多可以独身过自己的生活;而女的不在时,很多男的会很快选择再婚。这种情况反映出一个现实问题,男人看似坚强,实则依赖性极强。女人看似柔弱,骨子中比男人更具有独立性。这种骨子里的独立性也是现代大龄女性选择独身的先决条件原因之一、婚姻是社会组织中最小的、也是最不可缺的单元。婚姻家庭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生活方式,生儿育女更是延续人类社会发展最重要的生产方式。不论年轻人的婚姻观念怎样变化,结婚生子永远是人类社会最主流的存在。独身主义的盛行、生育意愿的降低,这些社会现象我们不讨论它是进步还是倒退。现实情况是,不管你承认不承认,随着社会的前行,不愿走进婚姻的年轻人将会越来越多。过去男的打光棍是被动的,大多是因为贫穷娶不上媳妇。现在的大龄剩女基本上是主动的,因为她们的独立和优秀不愿过早的步入婚姻的殿堂。说到婚姻制度,笔者还是坚持一种观点:婚姻制度产生是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必然,它是维系人类社会稳定的基础需要。但从另一个角度讲,婚姻制度的存在违背束缚了人的天然的动物本能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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