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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与法律概论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5 03:50:08

经济管理与法律概论论文

把握经济管理现代化发展的规律和经济管理发展新趋势,是管理企业致胜的法宝。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经济与管理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探讨建筑经济与管理

摘要:当前,我国的建筑行业迅猛发展,逐渐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与此同时,建筑行业竞争不断激烈,建筑经济领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种形势下,建筑企业要想实现长久发展,必须要加强建筑经济的管理工作,有效利用企业资金,推动企业经济的良好有序发展。本文首先从宏观上论述建筑经济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重要作用,分析建筑经济管理的重要内涵以及目前国内建筑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一系列针对性措施以求改进管理水平,提高建筑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促进建筑经济的有效发展。

关键词:建筑经济;管理

引 言

建筑经济是指建设领域关于建设项目的经济方面的预测、决策、实施、分析以及评估等活动,其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推动以及建筑企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目前国内对于建筑经济的管理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制约了建筑经济作用的发挥,有关人员必须重视建筑经济的管理工作,对企业经济进行有效的管控,提高建筑企业经济效益,从而发挥建筑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中的作用。

1、建筑经济的意义

从建筑经济的性质上划分,可以分为公有建筑经济以及私营建筑经济。公有建筑经济主要是一些具有国有成分建筑企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形成的推动力量是非常庞大的。私营建筑经济与公有建筑经济相对应,它是中国建筑经济在摸索中深化的结果,是国家实行“允许集体和个人兴办建筑业”政策的具体实施。目前,私营建筑经济已经成为整个建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已经成为支撑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力量,能够很大程度上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并为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提供工作。

私营建筑经济和公有制建筑经济是相辅相成的,具有深化建筑经济改革的重要作用。建筑总量中仍处于主体地位的公有制建筑,仍然主导着建筑经济的发展,但很多国有建筑企业机制不灵活、包袱沉重、权责不清、效益低下等原因,已制约了公有建筑企业的发展。而私营经济的引入则有效地遏制这一现象,维持整个建筑经济的平衡。此外,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对于促进建筑市场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总之,公有制建筑经济与私营建筑经济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这样才可以确保整体建筑经济市场的和谐。

2、建筑经济存在的问题

尽管建筑经济对于整个社会经济具有重要的作用,且各建筑企业对于建筑经济管理工作也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具体操作中,建筑经济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融资不足

建筑企业和其他企业相比,在融资方面拥有着很大的难度,因为建筑行业具备资金投入特别大、工期特别长、生产的产品造价特别高的特点,在人们要求越来越高,同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建筑业在规模上,逐渐扩大,在扩大规模的基础上,就需要大量的资金,企业不得不向银行贷款,当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后,资金的问题又将困扰着企业,因此会再次向银行征求帮助,促使这个过程成为了一个恶性的循环。在最近的几年,国家又对建筑的企业进行了调控的政策,使得融资变得比原来更加艰难,银行在此基础上也对企业的贷款提高了相应控制力度,使得建筑的资金更贴近黑暗的边缘。

预付合同制造成资金严重短缺

在现在的一些建筑企业中,为避免银行的贷款问题,实施了预付款的形式。就是在施工的工程中,从施工前开始预付一直到竣工结束后,项目的投资估算很大程度上超过了总体的价,有时,在扩大规模的情况下,很可能有超过总造价一半的情况发生,这么庞大的预付金额使得建筑的企业拥有太大的压力。

盲目扩大企业生产规模

国家的经济发展特别迅速,在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设规模下,已经达不到新时代发展的脚步了,所以在固定资产的投资建设基础下,就要不断地扩大规模才能跟随其行进速度。因此,如果企业自身的经济状况出现了特别大的危机时,盲目的实现大规模建设流程,不去按照施工前的计划流程进行施工,到最后就会使得资金的困境急剧扩大。

资金调控力度不够

在我国,绝大地区的建筑企业,都是在施工的环节中采取粗放式的管理模式,对于资金一般情况下不会进行完整的使用计划,以及合理的安排,导致资金不能有效地周转,生成了消极的影响,这样粗放式的管理模式不能在第一时间进行回收,严重地影响了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负责资金管理的工作人员,素质相对较低,专业的技能也具备得很少,对于资金没有优化配置的意识,并且不能够合理地使用,从而造成了资金严重浪费的后果。

3、加强经济管理,完善建筑经济

建筑经济管理是指建筑企业为了实现降低建筑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各项经济管理活动的总称。由于建筑经济管理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降低施工成本,解决企业资金问题,最终实现工程利益最大化。因此,建筑经济管理工作主要是对施工成本进行控制。另外,由于建筑工程往往是长期的、是复杂的且涉及范围非常广泛。所以在建筑经济管理中,应该遵循以下几项原则:要对全过程实施成本的控制;要对全体员工实施成本的控制;要让开源节流相统一;要对于成本目标的风险实施分担的举措。

加强经济管理的内容控制

建筑经济管理活动应当与建筑工程相结合,做好经济管理的内容控制工作,其中主要是指成本的内容控制工作。其是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要对于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的过程,要在施工成本上全面地进行控制,并且制定科学又全面的资金管理和控制体系,让企业能够在正确的体系下,合理地进行成本控制以及管理。想要使得施工全过程协调控制,就要注重各个分环节的进度进行合理的安排,施工的质量和工程的成本起到了重要的决定性作用。施工的成本控制体现在了几个方面,分别为成本、质量和进度。让质量得到提高,才能够让返修的情况极少发生,对于资金的费用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在施工的进度上,要以计划工期为基础,按计划完成或者提前完成,使得成本降低,资金减少。所以,要制定合理并且科学的控制计划,让利润最大化得到保障。 完善经济管理机制

应该合理地计划其资金的多少,要以企业本身的特点进行分析,在建筑施工全过程中用货币计算的形式体现其资金消耗的程度。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影响资金的成本包括人工的直接费用、施工的材料、施工的设备等等很多方面的使用费用和直接的费用。只有对资金做出最大的经济利益,才能够将经济管理资金建设完成其时效性。

做好全过程建筑经济管理工作

建筑经济管理离不开建筑工程的实施,有关企业必须要依据建筑工程的开展情况,实施全过程经济管理模式。首先,做好施工前的计划。要在施工之前的阶段进行计划性的合理方案,让对于施工前的合同进行签订和审查程序,让规划能够详细地制定。其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对施工的工具以及顺序合理地制定方案,为了追求完美,应该在每个环节中都制定不同的方案,通过相关部门的探讨制定出最终的方案开始施工。其二要进行公开的招标方式,在这个过程中要保证其公平公正,分包商和施工的负责人要进行详细的分析,最后确定最优质的方案。其三在施工时具备的所有情况都应该有一个系统的规划,每年、每个季度、每个月、每个环节都要具备完善的施工方案,估算预期能够得到的经济效益,以预期的估算为目标,避免资金浪费的情况频繁发生。

其次,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根据施工前计划好的预期方案,进行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要对于每一个环节都按照成本的预算来进行,这样就可以使得资金的使用量能够有效地减少。在施工的过程中应该分步做到:把资金尽量集中起来管理,从而加强建筑施工的进度。在施工过程中,对于使用的材料和设备都要层层把关,杜绝浪费的发生。在施工人员上加大素质培养,让成本控制的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施工的现场要重点的管理,让安全隐患减少,同时控制住了项目成本的风险。此外,在施工的过程中,要随机根据不同的案例进行各种不同程度的预防,让完善的策略应对突如其来的风险,力求让风险呈现最低的形态。

加强队伍建设工作

目前建筑经济领域人才缺乏是一个不争的现实,可通过下列途径来缓解人才不足。第一,成立建筑经济研究所特聘研究员队伍,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人员;第二,与科研单位、高校、咨询机构密切合作,发挥专家的智囊作用;第三,加快人才培养,应在高校相应本科或研究生专业中增设建筑经济专业方向,培养专业研究人员,以解决后备人才的不足;第四,举办短训班或专题讲座,对在职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经济管理人员的素质。

4、结束语

从宏观上分析,目前我国的建筑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私营建筑经济与国有建筑经济相互配合共同促进我国建筑业的发展,也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手,使得建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但是微观上来看,建筑经济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必须要做好经济管理工作,提高经济管理水平,实现建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邵燕芳.完善建筑经济管理资金建设实效性研究[J].现代商业.2012(30)

[2]杨秀凤.新形势下建筑企业施工成本控制之我见[J].经营管理者.2011(03)

[3]史小红.建筑项目施工成本控制要点浅析[J].中国市场.2011(15)

浅谈工程经济与管理

摘要: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各行各业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建筑企业取得的成绩格外瞩目。想要取得更大的进步,建筑企业营经发展必须与经济联系起来。建筑企业战略要想得以顺利实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合理化、规范化和资源的优化是必备的条件,同时保证工程项目合同目标的实现、工程经济的效益和社会效效益三者的统一。本文从建筑工程层面出发阐述建筑工程项目管管理与经济的关系。

关键词: 建筑工程;管理;经济

建筑工程项目是企业培养管理人才的摇篮,是企业形象的透视窗,更是企业财富的生命之源。建筑工项目对企业来说是不可或缺的,正因为这些原因,要求企业必须拥有一套完善的、合理的管理机构来为建筑项目工程服务。应用完善的管理模式,并且不断的提高管理的水平,为质量监控、施工管理、资金周转及安全保证等方面可以合理、有序的运转。与此同时,正视管理与经济的关系,并且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问题,做好合同价的管理和成本的管理,从而优化项目投资取得的效果,争取获得更大的利润。

一、建筑工程经济与管理的任务建筑工程经济与管理的主要任务有四点:一是对建筑产品生产应该遵循的经济规律进行研究;二是建筑工程的经济评价、技术经济分析的原理和方法的选择和具体应用;三是建筑企业科学管理方法的的探寻;四是建筑企业的主要业务活动等。

二、建设工程经济与管理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建筑技术方案经济评价和基本建设投资;现代建筑经营和管理概论;建筑工程预算;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建筑工程定额;不确定性分析;建筑工程全面质量管理;决策与预测;设备更新分析;IS09000国际标准;建筑企业管理;价值工程;建筑工程建设监理与项目管理;房地产经济;风险分析;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中线性规划的应用;项目可行性研究、资金筹措和项目后评价;投资方案评价和投资方案的选择;建筑企业财务经济核算和成本管理;项目经济评价等。

三、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应具备的因素在建筑工程中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一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成功完成是以一套完善的项目管理配套设施为基础的。项目工程管理是一个很复杂的工作,它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工作和人员组成,并且有着复杂的环境,它的影响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因素:

1.工程项目各种管理人才配备主要有四大类:

A.经营型工程项目管理人才。他们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直接对企业进行负责。经营型人才主要负责项目的相关人事安排、行政管理及招标谈判等具有决策性质的的工作。

B.项目经理管理人才。作为项目工程的执行者直接对项目负责。与经营型人才不同他们主要负责不同技能施工人员和不同技术管理人员的人事安排。

C.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作为工程的实施者,他们对工程质量和项目经理负责。他们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技术不同,有针对性的负责自己专业的技术,质检及对具体工种施工人员进行人事分配。

D.各工种技能人才。直接接触工程的人,他们对提及的人才和质量都负责。

2.项目资金配备和材料配备项目施工是以项目的资金配备为基础的,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它是工程项目施工的前提条件。而材料配备指的是材料组织、进场、实施的一个过程,确保材料的的运送和使用有序合理。做好项目资金配备和材料配备才能最有效的做好成本控制,做到经济。

3. 施工机械配备施工机械配备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人工费和材料费成本。并且施工机械配备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有着最直接的影响。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包括成本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等多方面内容,下面以成本管理为例进行详谈,明确工程成本控制的内容。

1.合同控制。

合同将施工项目的各种经济活动有机协定起来,如果合同不规范,合同内容含糊其辞,很容易给对方机会造成自己的经济损失。因此合同中要对质量、安全、成本、工期做好明确的规定。

2.材料控制。

在工程造价中,材料费所占比例一般都会大于50%。成本管理中材料控制尤为重要。

第一,采购员要有降低采购成本的意识和承担的责任,企业要狠抓监视,期望购买到物美价廉的材料,并且材料采购也要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签订采购合同。

第二,材料验收管理。对采购的材料要进行实事求是的验收,保证其质量和数量不出差错,在这基础上才能进行入库。

第三,材料的入库、出库管理。要求对入库、出库的材料办理相应的入库、出库手续,无法及时办的,也必须先登记,最快补办。

第四,材料用量控制。在施工中对材料的用量要做到严格的控制,加强材料的现场管理,材料的使用都必须有所凭据,设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少用既奖的鼓励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第五,剩余材料管理。剩余材料在竣工后往往疏于管理,出现丢失,剩余材料也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要做好清查、重新入库的工作,减少企业损失,善始善终。

3.质量控制。

在成本控制中质量控制是十分有必要的,从某些角度讲,质量和成本之间成正比例函数,降低质量,成本相应的就会有所减少。因此形成了某些企业过度重视工程的成本控制,不惜以损失质量为代价。这种情况对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危害,另外,一旦发现,企业会为此付出很多的额外费用,得不偿失。并且对一个企业的名誉造成的损害是不可估量的。当然我们也并不能一味的强调质量而不顾及成本的增加,质量过高也是一种社会损失,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也没有好处。因此,企业要努力平衡好质量和成本的关系,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尽力降低成本,这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4.费用控制。

施工过程是一个时间长、现场乱、人员复杂的过程,这样的特点导致期间有很多空子可钻,提高了费用。要做好费用控制就要严格按章程办事,对费用的支取做严格的记录,同时精简机构,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各工种、工序的衔接程度,缩短工期,降低工资费用和福利费用。

五、重塑建筑企业核心能力及其对经济的影响

企业只要拥有强大的适应和自我调整能力,不论外界环境如何变化,都可以做出最正确的反映,在巨大的竞争中,实现核心竞争力的一次次重塑,保证企业在愈演愈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核心能力具有显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获得客户肯定的作用。一项能力它同时可以给消费者和企业双方都带来好处,因此称它为核心能力。企业的核心能力对本企业和消费者都应具有独特的价值,这种价值对消费者来说是其它企业无法提供的。也因此核心能力为企业赢得了竞争优势。建筑企业应该从各个角度对业主进行分析,了解业主的偏好,衡量业主各种需要的权重,对症下药,因地制宜,形成更加强有力的核心能力,为企业的发展开辟道路,力争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建筑业的经济与管理二者相辅相成,是不可分割的。

只有将经济与管理有机的联合在一起才能在建筑领域争取一席之地。想要做好管理,必须注重工程经济效益,想要有可观的工程经济效益也必须形成全方位的管理。分析各个阶段需要,根据需要做出决策、寻求合适的方法以满足需要,做好细节工作。同时,质量和经济并重,质量是建筑工程的灵魂和生命,只有在拥有灵魂和生命的前提下才能寻求利益,享受效益所带来的。在建筑企业中,将工程经济与管理有机的结合,使二者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提高建筑企业的核心能力,相信我国建筑业未来的发展道路是一条阳光大道。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必须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和市场的变化而变化。作为现代性法的经济法,要充分发挥出法的实践功能,必须建立在对其根本性特征的深刻认识与理解之基础上。本文拟从经济法的动态性和政策性入手,整合为经济法之区别于民商法、行政法之显著特征之经济法的相对软性,详细阐述其成因、内容及对经济法实践的意义。 所谓经济法的相对软性,主要是指,在经济生活急剧变化的今天,由于受到经济变化的影响,经济立法变动较快,法律规范与经济政策之间的界限不甚明显,较之传统稳健的具有大陆法色彩的其他成文法,显得较为灵活和多变,并且在经济执法或司法中显示出非严格性,所以借助国际法中“软”的概念,取其不稳定、不强硬之意,对经济法法律规范本身的特点进行一些描述。 一、 经济法的动态性 (一) 经济法动态性之界定 法律之稳定性作为法之价值体现,一直以来为学者青睐有加,人们可以凭法而对自己的生活有预期,进而确定自己之行为模式,成为法之社会功能的重要表现。但从本质上说,所有的法律都不是绝对稳定的,因为“稳定性和确定性本身却并不足以为我们提供一个行之有效的、富有生命力的法律制度,法律还必须服从进步所提出的正当要求”,而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基于调整对象之多变性,更需适时适度的作出变动,体现出独有之特征。 首先,“市场失灵”的理论给经济法提供介入市场的理论基础。“由于市场缺陷出现的逐步性、阶段性、市场缺陷的相对性以及不同性质的市场缺陷的存在,导致不同时期市场对国家干预的需求在质和量上有差异;又由于干预成本、干预能力及经济法的功能局限等因素使干预的范围不可能一成不变”,因而使干预范围之确定变得相当复杂而有动态性,国民经济的各领域都可能成为国家干预之对象,只是在不同阶段实际受干预的领域不尽相同。 其次,既使市场良性有序的运转,也并非意味市场即静止不变的,而处于运动发展之中,因而国家不必时刻对某种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经济法的主体范围会发生变动呈现出一定之动态性。 再次,从经济法之发展趋势来看,深受经济学理论之基础性影响,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的大萧条,凯恩斯革命,大滞涨,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学思想通过经济政策渗透至经济之法,基于经济学理论之百家争鸣及统治者之选择使用,经济法也呈现出方向性之变动。 故经济法的动态性可界定为:经济法不可一成不变,为了实现国家干预经济之职能,必须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和市场之变化而变化。 有些学者在界定动态性概念之后,特将动态性与不确定性,模糊性作比,认为 “动态性是具一定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不确定性则不可避免带有强烈的主观性色彩”,而且“法的模糊性也是法的一种不确定性,是法的类属边界和性态的不确定性”。然而在法哲学之法的主观性和客观性之观念上我们已知道:我国虽继受前苏联之“法的统治阶级意志说”,但社会生活之实际、客观规律仍是法之生命源泉,脱离了经济基础与人们内心对公平正义之认同,法律的社会功效是会大打折扣,甚至于沦为“恶法”的。故在谈论法之动态性时,就已经包含了法之客观性之基础问题的认同,无需再强调之。 (二)经济法动态性之成因 1.经济法的外部条件决定之 首先,“市场失灵”的存在。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运行方式,“虽然不具有统一的智力,它却解决着一种当今最大的计算机也无能为力的涉及亿万个未知变量或相关关系的生产和分配问题。”但在市场经济中,价格调节和经济个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即市场失灵。表现在: (1) 市场功能存在缺陷,它在提供公共产品和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公共产品具有强烈的“外溢性”,诸如市场主体可以不付代价地得到外部之经济效益,或由于外部之损害而得不到应有之补偿。而且诸如国防、消防、科教文卫等公共产品,市场机制不能完全提供。 (2) 市场竞争的失灵。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往往导致垄断,而垄断在一定程度上反过来就会破坏市场机制,排斥竞争,导致效率降低。 (3) 市场不能实现公正的收入分配。市场交易原则的平等自愿和等价有偿,但由于经济个体的资源禀赋存在差异,收入水平必然会有差异,且价格随供求波动,市场的自发调节易引起收入差距扩大,使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即成为社会不安定的重大因素。 (4) 市场调节本身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价值规律对市场的调节实际上是一种事后调节,从价格形成、信息反馈到产品生产,有一定的时间差。 (5) 市场信息不对称。市场主体是有限理性的,市场价格的滞后和偏差使信息具有稀缺性,尤其是交易双方不对称的信息分布,会引发主体的投机主义逆向选择的道德风险以及商品市场的劣币驱逐良币。 (6) 存在经济周期。经济周期是个人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的最典型例子。在市场体制中,每个市场主体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没有一个主体在主观上为市场的宏观效率负责。也就是说,市场是一个没有“大脑和心脏”的机体,因此运行过程中方向的迷失在所难免。 市场失灵是在市场发育过程中逐步显现的,随着经济结构、经济规模、市场成熟度的变化而波动,从而呈现出“动态性”。故对此进行干预的经济法也必然具有动态性的特征。主要为调整的手段具有综合多变的特征。 其次,“政府失败”的存在。主张运用政府宏观调控手段干预经济的各种经济理论,基于一种认识:即政府比单个经济主体掌握更多的信息,在某种意义上是说政府是一个全知全能的单一主体,故而可以有效消除单个主体在从事经济活动中的试行错误。但上世纪70年代“大滞涨”之事实表明,与市场机制的运作失灵一样,政府也存在失灵。其根本原因在于强调政府对经济实施高强度干预的主张,过于夸大了政府的能力。在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制约下,政府还不具备足够的能力去准确收集信息,并由于政府自身的偏好,异化的政府可能不能形成与整个社会的要求相一致的社会偏好。因而政府事实上很难做到能够在最合适的时机、以最适当的强度实施对经济的干预。而且,即使作为理论概念的政府能作到这一点,也难以保证具体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对政府意志之忠实贯彻,这将带来巨大的成本。 故应有谨慎认识政府作用之基础上,承认政府对经济之干预,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既能使这种干预的成本最小,又能有效弥补市场机制本身的不足。即存在一潜在边界,政府不能越界行事。反映到经济上,表现为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之不固定性:当市场出现失灵时,需要将原本不属于经济法调整的对象纳入调整范围,表现为一定之扩张性。当市场失灵因国家干预而得到弥补后,由于政府失灵的客观存在,政府就要收回“干预之手”,经济法之调整范围因而收缩,表现出一定之回复性。 2 经济法的自身品格决定之 首先,经济法的动态性是由经济法宗旨决定的。经济法的宗旨是“政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协调,以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保障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为实现此宗旨,经济法将其着眼点放在社会经济运行的各种具体变动因素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即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上,而不像民商法之着眼于价值规律在微观经济领域的运用上。而且从时间上看,市场机制具有较强的稳定性,而社会和市场中的各种具体变动因素则具有较大的波动性,多变性。故针对这些变动因素的国家干预也必然具有多变性。 其次,经济法的动态性也是由经济法性质决定的。现在多数学者对经济法之界定为社会法性质,以期弥补无法纯粹将之纳入公法、私法之困境。但由乌尔比安对公私法之界定并佐之以史尚宽先生关于现代公私法之观点:公法调整政治关系以及国家应当实现的目的,有关国家的稳定;而私法调整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为个人利益确定条件和限度,涉及个人福利。可以认为经济法带有强烈的公法性质,其任何一种经济法律关系都体现出国家公权力的存在。与行政法之“有限政府”的控权法不同,经济法之授权法性质又给予经济法的调整手段和途径以较大的空间,时时与民商法等私法耦合,这就决定了经济法变动性的程度要大于民商法这类纯粹的私法。因为作为私法的民商可以以主体之相互合意在法律界定的范围内排除法律、政府的积极介入,民商法之调整手段可具有原则性统领意义,具体由各多姿多彩的市民生活丰富之,具有强大的包容性。而国家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其权利和义务的运用不允许随意变通,社会经济的变化导致旧的经济法的不适应,不能由经济法律关系主体靠合意去克服,而只能通过经济法的变动去克服。 (三) 经济法动态性之内容 1.变动性 如前所述,经济法在调整手段、调整范围、调控主体等一系列方面随经济社会之变动而变动,故此不加以赘述。 2.扩张性与回复性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基于弥补行政法之介入经济生活之无能力,有限政府“限权”之功能而为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的操作运用而“授权”,是国家运用公权力对私权利之干预。一方面,在市场失灵时,对那些在市场正常时不应由其干预之经济关系进行干预,触及市民社会内部运作,这是对民商法的缺陷的弥补,是必要之“扩张”;另一方面,作为常态的宏观调控,经济法赋予调控主体的国家经济管理职能,保证其宏观调控权力来源的合法性。但只要是权力就具有扩张性,具有管理扩大化的倾向,这也是动态性之表现。 但在我国之特殊国情之下,“有限政府”之观念尚未完全建立或深入人心, “官本位”统治长达二千多年,国家运用起经济法之扩张性功能时得心应手,市民社会也长于依赖国家之干预,对防范来自国家之越权侵害缺乏怵惕之心,甚至认为理所当然。因而强调经济法之回复性就更为重要,也即保持政府干预之“度”的问题。 对于第一方面的扩张性,应从经济法对调控时间、调控力度、调控手段之明确和程序性规定来防范公权之界越。而对于第二方面的常态扩张性,就应从“控权法”角度理解经济法,转变“政府管一切”的观念,附责任于权力之后,启动权力即意味着责任之“达摩克利斯之剑”的高悬,以达到经济法的回复性。 3.相对稳定性 任何法律若失去稳定性,必难以实现其指引行为的社会功能。“一个完全不具稳定性的法律制度,只能是一系列仅为了对付一时性变故而制定的特定措施。它会缺乏逻辑上的自恰性和连续性。”经济法具有动态性,但也是一个个相对稳定且具有延续性继承性的经济法律制度才构成了经济法发展的历史。 二 经济法的政策性 经济生活的变动如此迅速,而作为成文法的经济法,无论如何也具有法律的一般特征,即相对稳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对于经济生活的及时调控受到法律滞后性的约束,这就需要在法与经济之间建立新的参量——经济政策,经济法与经济政策之间也由此而有了紧密联系。 (一) 经济法政策性之界定 经济政策作为公共政策的一种,是国家和政府有意识地解决各种经济问题的行动指南。它实际上是国家或政党在利益集团的压力下所采取的经济活动,是国家经济意志的体现。在国家对市场的调节、渗透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的当代,经济政策之影响力呈不断上升趋势。一方面现代法治政府之控权原则的发展,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法律与政策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法律被政策充斥的现象俯拾皆是。此现象可理解为行政法与经济法之本质区别。故而经济法的政策性可界定为:经济法律规范受到经济政策之强烈影响而使其立法、执法、司法体现了某些政策性特征和目的。 (二) 经济法政策性之成因 1.经济法的政策化根源于经济法内在特质的必然要求。由于经济法根源于国家对经济的自觉调控和参与,其要义不在于直接抽象地设定和保障某种权利,而是追求对万变的经济生活及时应付,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但现代社会是分工复杂,变化多端的社会,对经济运行之效率有更高的要求,政府调控经济,纠正市场缺陷之手段就要日益丰富多样,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之要求。而法律自身内在结构的限制却有着相对滞后性,不得不依赖于灵活及时应对各种复杂问题的经济政策。 2.经济政策性质的改良和经济法效益性的契合。现代国家广泛运用的经济政策,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国家强制命令化体系,多是体现现代国家职能的多样化政策的组合体,以市民社会的有理性“经济人”为前提,以利益趋动为手段达到政策目的,这与经济法的效益调节手段相一致。 (三) 经济法政策性之内容 1.经济法的立法受经济政策的影响。 首先,在法的调整渗透于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并高度专业化的今天,经济法之调整往往以政策先行,这些政策具有强制力,并赋予政策以法的效力,甚至构成经济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其次,经济法律规范短暂多变,并且“变化”这一过程本身也短暂、迅速,常和经济关系本身的变化同步,有时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超前于经济关系的变化。而且经济法对于某些特定经济现象的及时应对,与经济政策的特别应对性和短暂性极为相似。一时之应然,不应被制止或不应为的行为到彼时则可能成为应受遣、制止的行为。著名学者谢怀栻将经济法与民法形象对比道:“一个国家的民法典可以在数百年内基本不变,经济法就不可能如此。” 再次,经济规范中有相当多的原则性规范,这类原则性规范的具体适用必须和特定时期相对明晰化的经济政策相配套,才能给公众提供良好的行为预期,最大限度地维护法律的稳定性与权威性。 最后,在经济法规范中,还出现了众多模糊性的政策语,如“为了……的重大利益”,“保持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等。在传统的法律部门中本来用来判断合法与否的标准仅仅是行为,而在经济法中行为的结果、目的甚至动机都成为了标准,都要在面对具体情形时进行政策性的考量,政策的意蕴完全融入了法律。 2.经济法在执法、司法的力度上更受到了经济政策的深刻影响。 首先,在机构的设置上就出现了集传统行政执行权,准立法权及准司法权于一身的“第四种权力”来作为经济法的制度基础。它不仅体现着公与私的交融和公与私的协调,而且作为第四种权力的具体执行者并不是一般的行政执行机关,而是各种依特别法成立的专门委员会性质的经济管理机关。 其次,在具体的适用中,注重法律的整体社会效果,并不强求所谓的“一致性”。以反垄断法为例,必须结合特定的经济政策背景来理解反垄断法之适用。在竞争法领域中,条文大同小异的反垄断法,在不同国家里执行的力度各不相同。美国对垄断的态度就比别的国家严厉得多;即使在一国国内,不同时期对反垄断法的执行力度也有所不同。具体就微软的反垄断一案来说,也充分反映了反垄断执法的软性。2001年9月,美国司法部宣布不再要求分拆微软,也不再坚持针对微软将互联网浏览器与视窗操作系统捆绑销售的行为进行反垄断的诉求。其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布什政府改变了克林顿政府反微软垄断的强硬立场,采取了更为保守,对企业更为友善的政策。针对微软基本上是靠自我发展起来的垄断公司并且以知识产权和知识创新为基础的情况,司法部打出了“推动创新”的旗号和政策。受到美国政府和政策的影响,司法系统从而对此做出了反应。 (四) 经济法政策性特征的功能 首先,经济政策作为国家着眼于现实的经济状态以诱导经济向特定方向发展的有意识的施政形态,是国家单方面做出的政治决定,体现强烈的公权力意志。这样就可能严重违背客观的经济规律而沦为纯粹权力意志的产物。现代法治理念“有限政府”“政府不是万能的”也要求经济政策的法律化,使权力控制在界定的范围之内,特别是通过固定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效率化和稳定性,故法律内蕴之有效限制权力的理念来限定经济政策只在合法操作的平台上展示自我。 其次,现代复杂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单纯运用经济政策以行政指导之方式调控市场畅通无阻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市民社会中的理性人均以利益为趋动做或不做某种经济行为,所以政府越来越需要法律之制定来增加经济运作的可预期性,用相对独立的法律体系的运作以增加经济管制之正当性,从而减少在经济政策推行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巨大阻力和付出的无谓消耗。 三 经济法相对软性研究之意义 (一) 以动态眼光看待经济法之实践意义 第一,经济法的非法典化。由于经济法具有动态性特征,所以它就不可能在整体上达到高度的,相当稳定的系统化程度,因而在立法方面,经济法很难表现出法典形式。“经济法自产生以来,很少有国家制定一部统一的经济法典”,惟一一部命名为“法典”的《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经济法典》的基本部分对有关计划工作,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几乎没有规定。经济法许多问题仍需专门制定单行的经济法规来加以解决。如以动态眼光看待经济法,则一方面我们不会纠缠于经济法之法典化而浪费立法成本;另一方面,我们也不会拘泥于现有的经济法律法规,应及时制定出符合时代发展的经济 法律法规,以促进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第二,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必然。虽然经济法具有动态性特征,但作为法律,我们仍要尽可能保持其稳定性,可以通过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之精心安排以实现协调。从立法上看,某些基本的经济法律文件的内容应当保持较强的原则性,不宜规定过细;只有较低层级的法律文件才可以具体化。而且,在制定原则性较强的经济法律文件的同时,创设一种较为灵活的执法、司法机制,赋予执法者、司法者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当然,如何规范节制的运用权力,保证权力的非扩张性,则也是制度程序设计的内容。 (二) 经济法与经济政策内蕴性互动之意义 首先,应构建经济法与经济政策的关系框架,以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与结合。 如何将法律与政策融洽的整合在一起,克服政策的不稳定性和法的滞后性,是值得探讨的。西方法学者面对20世纪社会变革的新潮流提出回应型法的理论模型,认为法律已经由强制性成熟为自治性,并开始向回应型法转变。其基本内涵包括:法律的目的是权能,合法性来源于实体正义,规则从属于原则和政策,执法者具有扩大了的、仍必须对目的负责的自由裁量权,其法律愿望与政治愿望达到了一体化。而经济法正是具有回应型法特征的部门法,应对经济政策之推行有极高的敏感度,以回应性方式提高自身运行的合理性和实效性,以求在多元化的利益格局中把握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 其次,经济法与经济政策的互动结合还必须时刻以保障经营自由为宗旨。 政府之干预源于“市场失灵”,其根植于市场的土壤,因而必须在市场机制无力或失败的范围内进行。实践已充分证明,由政府干预导致的非市场缺陷对市场的危害,较之市场缺陷对市场的危害更大。此时,“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之说法仍然适用。因此在国家与市场的复杂博弈中,经济法与经济政策要形成一种弹性机制,巧妙地将自由市场与国家干预融为一体,并始终能在两者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 (三) 经济法相对软性之发散思索 尽管从法律理性研究之角度系统分析了经济法相对软性的内涵与外延及我国经济法法制建设实践中之对策设计,但笔者认为,需要强调的是,经济法领域中的相对软性是经济法的法律本质带来的稳定性要求和经济法受经济生活、经济政策的强烈影响带来的易变性要求之间的强烈矛盾的产物,而不是所谓的司法不健全所带来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是“经济法”中“经济”与“法”之强烈冲击的表现。法治建设的发展对这种现象作用甚微,只有经济生活的变化可以加剧或缓和这一矛盾冲突的表现。当经济发展达到一定程度,到了稳定期或者平台期的时候,法律与经济比较接近,变化都很平缓,这时二者的矛盾就会减少。 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到你

经济管理专业毕业论文

时间过得真快,大学生活即将结束,毕业生都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形式,那么写毕业论文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我整理的经济管理专业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摘要】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县乡基层的财政困难问题。造成我国县乡财政困难的原因很多,从根源上看是由于财权事权不对等所导致的,其解决就是寻求县乡政府间财权事权的合理配置。

县乡财政困难的现况

年建立的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初步理顺了中央与省级之间的财力分配关系。但同时出现许多地方县乡财政困难现象,财政收支矛盾尖锐,实际债务负担沉重,财政风险膨胀,这不仅影响了城乡和区域的协调发展,而目。严重影响了地方的社会稳定和政府权威,进而影响经济的高速发展。

因此,当前的县乡财政困难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建立一个有效的财政制度,缓解县乡财政的困难,再通过县乡财政支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这不仅关系到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财政职能的实现,还牵涉到农村税费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一系列改革的成败。

县乡财政困难的根源:财权事权不对等

财权上收,县乡政府财源减少。

财力向中央集中是我国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 中央75%,地方25% 的财政分配制度,实际上就是将地方财力通过二次分配上收中央。从结果来看,财力上收的效果明显。地方级财政自给能力由1987年的降到2015年的,以年均4%的速度下降,其中,省级为 ,地市级为,县级为,乡级为4%。从乡镇、县级、地市级到省级,层层需要依靠上级政府转移支付资金 过日子 。这样一来,在县乡财源减少和财权不断上收的双重冲击下,县乡财政困难明显。

事权下放,县乡政府事权负担过重。

县乡财政事权负担不合理主要表现为县乡政府承担了许多本该由中央、省级政府承担的事权负担,如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这些大额支出事项,将这些事权责任都压到县乡财政头上,导致其沉重的负担。由于行政集权体制及人事上的行政任命制, 我国高层级政府对下级政府享有绝对的权威,而上下级政府的财政却是相互独立的,上级政府很容易把各种事权责任尽量推诿到下级政府,即 事权下放 。

如中央只给承诺不给钱,将一些政策负担转移到地方政府的身上,形成所谓 中央请客,地方出钱 的情况。我国上级政府诸种 下放事权 的行为大大增加了县乡基层政府的财政压力,对当前的县乡财政困难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解决县乡财权事权不对等的几点思考

为了解决县乡财政困难问题,必须改革和完善现行财政体制,坚持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从建立公共财政的角度,科学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使每一级政府所拥有的财权与事权相对称,支出与责任相统一,要事随钱走,财力与责任挂钩,从根本上改变上级层层剥夺县乡财力的状况。

完善法治,以法律形式确定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政支出范围。

我国政府间的财政关系缺乏宪法和法律的保障,各级行政官员只重视上级政府的行政命令,而忽视本地民众的实际要求,这必然导致我国政府间的财政关系缺乏内在的稳定性。

因此,应加快推动我国法制化财政的建设步伐,以法制来规范和监督财政。

要确保政府行为的规范,应科学合理地界定县乡政府的事权范围,使之明确,并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改变目前县乡政府集中过多的事权,与其掌握的财权严重不对称的现状,促进财政的法制化发展。界定政府之间的事权,应以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为标准,属于全国受益范围的公共产品应由中央政府来提供,属于地方受益的公共产品,再按受益范围的大小由相应级次的政府来提供,跨区域的事务由中央协调,与受益地方共同承担。

对于科学合理界定政府间的事权范围,以对义务教育的支出为例,应该实行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担的办法,切实减轻基层财政的负担。目前,教育支出是地方财政支出中最大的支出项目之一,对大多数县乡财政而言,教育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至少在70%。目前,法律规定财政的教育支出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速度,而目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实行的是 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 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与其重要地位是不配套的。因此,应该把 以县为主 改为 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 ,这样才能发展事业的同时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保障县乡政府的财力,强化其财源建设。

目前来看,县乡政府通过可以发展民营经济,利用民营经济的优势来增加财源。民营经济因为产权清晰,主体明确,机制灵活,越来越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强烈的吸引力和极大的竞争力。首先,要引导规模企业实现规模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强强联合,以龙头优势辐射带动民营经济整体水平的迅速提升,从上到下实现以大带小策略。其次,要通过建立新型的农村互助组织,利用县乡政府的信息优势,鼓励支持更多的农户介入务工经商,壮大民营经济群体规模,扩大富裕面。

最后,要激励中小企业在现有基础上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在某一产品、某一环节上做优做强,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这个过程中,基层政府可以利用集体土地产权收益、公共财政催化三种核心力量启动农户自身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本积累机制,促进财源建设的多元化发展。

尽快解决县乡财政债务问题。

首先,要明确县乡的债务规模,只有明确了才能有效控制。对于乡镇、村债务,要认真清理,分清性质,分清责任,不能将所有债务都由县乡财政偿还。对账外的非财政管制原因所造成的隐性债务部分,应该坚持 谁受益、谁负担 的屠-贝0,清查现有政府债务,明确其规模、结构和责任人,落实到具体债务人、责任人等,主动科学地清理财政债权与债务。

其次,要加强对债务的监管,完善县乡财政管理办法。认真清理核实县乡债权债务,将乡镇各项债权债务逐 登记报县政府备案,有步骤地减少债务增量、控制债务存量。一是要建立债务预警机制,即不同的县乡及财政部门要根据自身债务承受能力,研究出正常的、可控的、能够承受的负债临界点,对可能出现的政府债务风险及早预警。二是建立债务化解长效机制,要通过深化改革,规范乡镇政府经济行为,坚持实行村务公开,大力推行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和村账乡代管等制度,控制政府和部门经费支出的增长,加快债务化解进程。

做好对财政体制运行过程中的问责,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要加强财政立法和财政监督的力度,保证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稳定性和严肃性,杜绝各级官员的不规范行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实施对财政体制运行过程的问责。通过问责,可以保证财政资金按照既定的方向和用途进行使用,避免人为因素干扰财政政策措施的运行,维护财政政策措施的准确性、效益性和及时性。

要想使得财权事权真正实现对等,就需要科学合理地界定县乡政府的事权范围,并且以法律形式确定,落实法律政策的实施情况。在落实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问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要确保政府行为的规范。对于类似上级政府把各种事权责任推诿到下级政府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不仅要发现,更要通过责任追究机制及时纠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约束政府官员的不良行为,实现财权与事权的对等。

摘要:

在新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企业家能否具有知识经济和全球化经营所必备的辩证理念、不断创新战略管理,这将对企业发展与竞争取胜起着决定性作用。研究现代企业家新经济经营的辩证理念与 战略管理创新,主要集中在新旧经济融合、知识资本催化、网络商务支撑、集成经营管理、科技市场一体化和新的两权结合等方面站在了发展的前沿,代表了市场竞争的方向,颇有借鉴价值。

关键词:

新经济 理念 管理

进入21世纪,无论是基本的价值观念,还是具体的行为准则,新经济时代的组织运行将在很大程度上不同于工业经济中传统的组织运作模式,它对我们现在企业的生产方式、经营管理乃至领导决策与活动都将产生重大的影响。新经济时代激烈的竞争,呼唤企业要不断进行管理变革和创新,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一、新经济不能取代旧经济,推进产业提升需要寻求“融合发展”

近年来,全球企业新经济发展加快。然而,经济和企业界有识之士认为,旧经济的传统产业仍具有很强的市场生命力,新经济不能取代旧经济,更为重要的是寻求两者“融合发展”。

新旧经济的“融合发展”,是指高新技术及其产业作用于传统产业,使得两个以上产业融为一体,逐步发育成长为新的产业。产业融合不是几个产业的简单相加,而是通过相互作用,融为一体,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对此,不少知名企业家认为,即使是新经济潜力惊人,旧经济依然有它的优势。新旧经济不是对立的,新经济应成为改造传统产业的动力,传统产业应成为新经济的市场,新旧经济与产业融合是一个国家、地区和企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我们的企业家们要充分认识到,新旧经济“融合发展”是提升传统产业的必然选择,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作用和深远的战略意义,迫切需要从多方面推进产业融合。要运用技术创新进行“融合发展”,技术创新应成为新旧经济不同产业型企业的共同追求。要加快新科技发明,加快科技发明转化为生产力的速度,加快技术进步效益增长,实现技术创新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二、树立“人本战略”的理念

人是知识的创造主体,也是知识创造的目的,同时还是知识运行的载体。因此,新经济实际上就是“人本”经济,新经济时代,企业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管理,怎样求才、知才、用才、育才是企业家必备的素质。“人本战略”就是“以人为本”的战略管理。这种战略思想既把人视为管理的主体,也把人和人际关系作为重要的管理内容,即人是“经济人”与“社会人”的统一,认为人力资源是企业中最重要的资源。

以人为本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人是社会运作的核心

在原始社会,人与自然浑然一体,模糊不分。从社会分工开始,人成为追逐的工具,成为零部件。进入新经济社会,由于追求知识而回归到人本身,因为知识是人脑的创造产物。因此,人、人才成为全社会的第一资本、第一资源。

(2)人是社会运作的目的

人是社会一切知识的创造者,因此,就要以人的脑力、心力、智力的开发为核心。在新经济社会,从人出发进行运作有两层含义:A对内,对企业自身而言要开发人才;B对外,对社会而言企业进行经营活动的目的就是服务于人。因此,人是社会运作的目的。

(3)新经济社会是人才社会

由于在新经济时代,信息通讯技术十分发达,网络组织遍及各个角落,加之义务教育在全球的普及,这就为成才奠定了物质基础;另外,新经济时代的消费也需要具备一定知识的人(如上岗、智能化、自动化家电等);因此,新经济社会渴望人才、广收人才、遍生人才。新经济时代,得人才、得天下,失人才、失天下。

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应将上述三项工作结合起来。企业家要有创新精神,要不断地超越自我,勇于进取,不断学习,永远保持创新的观念和活力。企业要像经营产品一样去“经营”人才,努力培养高素质的员工和创新的企业家,以应对新经济时代的挑战。

三、加强知识管理,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知识管理是在瞬息万变的全球经济中,管理者在知识分享的文化氛围中运用现代技术,通过员工之间的协调配合,通过对组织内所拥有的知识和组织外部各种知识的利用和管理,以提高组织创造价值的能力的一种手段和过程。它以知识管理为中心,旨在通过知识的获取、共享和应用来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反应能力。实施知识管理的目的是加快知识创新的速度和提高知识创新力度,以形成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保持企业旺盛的生命力。我们的时代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体现出知识和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因此,现代企业必须加强知识管理,知识管理能为企业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

首先,知识管理为实现知识的显性化和共享寻找新途径。

未来的知识创新和传播速度将越来越快,当知识量增多时,对知识降低、抑制甚至会阻碍企业创新和知识量的增加。据统计,隐性知识大约占知识总量的90%,经过编码的知识所占比例不足10%。

因此,能否发掘企业中隐含的知识,充分发挥这些知识的作用,是企业成功与否的关键。知识管理有助于对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进行处理,并把这些知识用一种适合于用户和商业环境的方式表现出来。知识管理应当将最恰当的知识在最恰当的时间传递给最恰当的人,以便使他们能够做出最好的决策。

其次,知识管理让企业从学习中获得竞争优势。

企业要保持竞争力就必须拥有新知识和创造力的员工,知识管理注重激发员工的学习精神。成功的知识管理将加快员工的学习过程,提高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使员工的再教育成为企业的一种日常活动。实施知识管理,让员工形成“边干边学,在干中学”的终身学习机制,即通过培养弥漫于整个组织的学习气氛,充分发挥员工创造性思维能力而适应起来的一种有机的、扁平的、符合人性的、可持续发展的组织模式。

总之,新经济时代是一个崭新的时代,企业过去成功的法则、过去赖以致胜的市场假设、技术和组织形式,如今要重组和再造。这就迫使企业要从战略管理的角度,重新反思它的经营使命、再造经营管理理念。

参考文献:

[1]肖守利.新经济下的企业管理发展趋势[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9,(08).

[2]陈玉芝.新经济时代的企业管理理念[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0,(02).

[3]王传友.浅论新经济时代的企业管理模式[J].现代企业教育, 2009,(10).

[4]李胜利.试论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与完善[J].经济研究导刊, 2009,(08).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杂志

学术的:The Journal of Economics Perspectives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American Economy Review大众的:Economists

1、美国经济评论

英文原名《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11年创刊,现为美国经济学界最古老、最受人尊敬的经济学专业期刊之一,也是世界公认的经济学领域最具声望最权威的顶级刊物之一,对现代经济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引领和助推作用。其中不少文献的作者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该刊早期是每季发行一次,2011年之后改为双月刊。

2、计量经济学

英文原名《Econometrica》,该刊于1933年创办,由此标志着计量经济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正式诞生。计量经济学的奠基人、第一届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弗里希”在发刊词中所阐明的关于计量经济学的定义,至今仍被大多数学者所接受。该刊在经济学和金融领域的影响力巨大,是公认的国际权威经济学期刊。

3、政治经济学杂志

英文原名《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简称《JPE》,1892年创办,由美国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现为经济学领域的国际核心期刊、顶级期刊,常年位居世界十大经济期刊前五;主要发表高水平的分析、解释和实证研究论文。该刊现与本文提到的“美国经济评论、计量经济学、经济学季刊、经济研究评论”并称为经济学五大期刊,是公认的世界顶级经济期刊。

4、经济学季刊

英文原名《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该刊由美国哈佛大学经济系主编、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是经济学历史最悠久的顶级国际英文学术期刊之一。其内容涉及经济学研究领域的各个方面,侧重从微观理论到基于经验和理论的宏观经济学研究。2011年,该刊影响因子,在320个期刊的经济学类别中位居第二。

5、经济研究评论

英文原名《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简称《RES》,于1933年由多位英美经济学家创立,旨在鼓励经济学家开展理论和应用经济学研究,始终致力于发表经济学各个领域的优秀研究论文。该刊现已被广泛认为是国际权威经济学期刊。1949至2021年间,中国境内机构共在该刊发表14篇论文,主要来自9所高校:上海财大、复旦、清大、上海交大、北大等。

6、经济与统计评论

英文原名《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由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主办,拥有百年办刊历史,主要刊发实证经济学以及计量应用的文章。在中国,该刊已是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认定的A类期刊、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认定的国际A+类期刊,还是教育部认可的12本经济学国际顶级期刊之一,2020年期刊影响因子达。

7、博弈论与经济行为

英文原名《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r》。这是博弈论领域的世界顶级经济期刊,研究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博弈论、经济学、政治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数学、心理学等。2021年6月18日,该刊主编Hervé Moulin教授举办线上讲座,中国学者与其进行了亲切交流。

8、经济理论杂志

英文原名《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这是理论经济学领域国际公认的顶级期刊,1969年创刊,刊登论文主题包括决策理论、机制设计、货币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等。CNPP编辑了解到,中国已有不少学者在该刊发表论文/研究成果,例如北大王鹏飞教授、武大孙祥教授、上海交大文一特聘教授等。

9、兰德经济学杂志

英文原名《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是产业组织经济学领域的国际核心期刊。1970年由AT&T公司的贝尔实验室创刊,当时刊名为《贝尔经济学与管理科学杂志》,1975年改名为《贝尔经济学杂》,1984年转为兰德公司主办后改为现名。其内容涵盖应用微观经济学领域,集中支持和鼓励产业组织领域相关主题的研究,包括理论的与实证的研究。

10、欧洲经济评论

英文原名《European Economic Review》,1969年创办,为欧洲历史相对悠久的综合性经济学期刊之一,旨在成为所有经济学领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的主要出版物。该刊每年收到大约700份投稿,编辑会及时下达编辑决定。不过首次做出决定的平均周转时间约为60天,接受率约10%。投稿需要自付费用。

《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 100836《经济研究》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 100836《经济学动态》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 100836《财贸经济》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 100836《中国工业经济》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 100836《经济管理》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 100836《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 100732《金融研究》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学会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 100037《财政研究》国家财政部、中国财政学会 北京市复兴门外三里河财政部内 100820《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市中关村大街31号 100080《经济科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北京市中关村北京大学法学楼四层 100871《财经研究》上海市武东路321号乙/200434,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编辑部《财经科学》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省成都市光华村 610074《财经问题研究》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省大连市黑石礁 116025《管理评论》中国科学院研究生学院 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 100039《南开管理评论》南开大学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经济学院大楼1011室 300071《中国经济问题》厦门大学 福建省厦门市厦门大学 361000《经济评论》武汉大学 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 武汉大学 430072《科学管理研究》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新城西街汇通饭店3楼316室,010010《科技管理研究》广东省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国际科技中心三楼307室,510033《科研管理》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55号(北京8712信箱),100080《世界经济研究》上海市淮海中路622弄7号 200020上海社科院《经济学家》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成都外西光华村55号 610074《统计与决策》《投资研究》中国投资学会 北京市金融大街25号 10003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南路1号 邮编: 430073《财经理论与实践》湖南大学 长沙市岳麓区石佳冲 410079《经济与管理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市朝阳门外红庙 100026《北京工商大学学报》北京市海淀阜成路33号 邮政编码:100037《中央财经大学学报》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编辑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5号北京大学100871《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邮政编码:2004333《当代财经》南昌市庐山中大道江西财经学院330013《当代经济科学》西安市雁塔西路74号西安交通大学财经校区0068信箱710061《会计研究》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3层 100045《财务与会计》中国财政杂志社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100036《财会通讯》财会通讯杂志社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紫阳东路21号 430070《中国财务学评论》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四川成都外西光华村55号 610074《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香港理工大学清华大学北京朝内大街137号.100010《中国会计评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5号 北大出版社206室

南方日报。同事给我推荐的,建议看看 郎咸平 的演讲,很棒

经济管理概论论文题目

1.企业文化模式研究2.“扩展企业”运作研究3.企业协同效应研究4.企业智力资本研究5.品牌延伸的问题与对策6.企业竞争力问题研究人力资源资本化——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要求7.企业的跨文化管理8.关于推行股票期权制若干问题的探讨9.对多元化经营战略的全方位思考10.关于企业实施名牌战略问题的研究11.企业成长研究12.知识管理研究

管理经济学论文题目

管理经济学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管理经济学为经营决策提供了一种系统而又有逻辑的分析方法。下面,我为大家分享管理经济学论文题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管理经济学的教改实践与总结

2、怎样提高EMBA“管理经济学”课程教学效果与效率——基于校企知识转移视角

3、人事管理经济学:一个述评

4、管理经济学教学模式研究——基于会计专业硕士(MPAcc)教育角度

5、“管理经济学”课程实践教学法探索与研究

6、管理经济学基本原理及其应用

7、对管理经济学教学改革的思考

8、从管理经济学角度分析阶梯电价制定策略及其效益

9、基于管理经济学视角下的重大医疗纠纷成本控制

10、基于管理经济学视角的淘宝商城“双十一”案例分析

11、对《管理经济学》课程建设的思考

12、管理经济学对企业运作的启示

13、基于管理经济学视角的小米科技公司成长性分析

14、《管理经济学》课程案例教学初探

15、企业运作中管理经济学的启示作用分析

16、基于管理经济学视角的淘宝“双十一”成功分析

17、管理者的经济学——谈《管理经济学》的定位与发展

18、中国管理实践情境与MBA《管理经济学》教学改进

19、管理经济学教学中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20、构建适于中国应用的管理经济学新体系

21、人本管理经济学探索

22、企业运作中管理经济学的启示作用分析

23、管理经济学的学科定位及其局限性

24、基于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案例教学满意度研究——以“管理经济学”课程为例

25、浅析管理经济学与企业、市场的关系

26、管理经济学视角下创新人才培养问题

27、课程分野、定位与案例的选择——公共管理“视角”下管理经济学教学的探讨

28、管理经济学中数学模型思想的'应用

29、浅析案例教学法在《管理经济学》教学中的应用

30、论管理经济学在监理企业工作中的应用

31、医改与管理经济学研究分析

32、基于高职教育的管理经济学课程体系研究

33、《管理经济学》教学方法探讨

34、基于管理经济学视角的小米科技公司成长性分析

35、企业管理中管理经济学的应用

36、边际分析法在管理经济学中的运用研究

37、学校管理经济学的性质与边界

38、人本管理经济学探索

39、企业运作中管理经济学的启示作用分析

40、基于演化经济学的动漫品牌价值评价与管理体系研究

41、海洋综合管理的经济学基础研究--兼论海洋综合管理体制创新

42、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经济学分析

43、煤矿安全事故致因因素经济学分析与风险管理方法

44、信息安全的经济学分析及管理策略研究

45、新制度经济学视野下美国高等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研究

46、我国林业生物灾害管理的经济学分析与对策研究

提供一些经济管理专科的毕业论文的题目,供写作参考。 1、企业全面预算应用研究。 2、企业内控制度与方法研究 3、东西部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 4、上市公司行业绩效比较研究 5、重庆市上市公司绩效比较研究 6、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改进研究 7、新旧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差异研究 8、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 9、上市公司财务控制与公司治理关系研究 10、财务管理或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的应用研究 11、完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对策分析 12、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成因分析 1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流向分析 14、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分析 15、中国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分析 16、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分析 17、高校财务运作模式分析 18、高等教育投入体制改革分析 20、集团财务集权管理模式分析 21、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探讨--XX行业的分析 22、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研究 2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分析 24、上市公司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25、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研究研究 26、国有企业财务评价指标体系探讨 27、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研究 28、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分析 29、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分析 30、企业内部控制与会计监管 31、银行中间业务在中小城市的推广策略分析 32、运用战略管理会计理论对实例的分析(三个) 33、运用价值链分析法对实例的分析 34、运用波士顿矩阵对实例的分析 35、运用SWOT法对实例的分析 36、个人投资理财方式比较 37、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分析方法分析 41、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及其实现途经探析 42、上市公司资金募集方式及资金流向分析 43、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成因与多元化改革的新思路 44、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制度背景与行为初探 45、试论企业并购的价值创造与衡量 46.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对比分析 47.鼓励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研究 48.建立节约型社会的税收政策研究 49.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反避税措施 50.预约定价制度研究 51.反资本弱化避税 52.完善我国资源税收制度的思考 53.建立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探讨 54.对我国就业税收问题的研究 55.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度创新 财务管理 1、基于市场经济的个人理财规划探析 2、传统文化与企业理财观 3、无形资产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建 4、财会交叉学科与创新分析 5、试论私人理财规划及职业发展前景 6、试论基于管理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 7、试论基于会计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 8、试论基于金融视角的财务管理框架 9、试论新形势下财会职业形象设计 10、试论和谐社会观下的财务指标评价 11、试论企业生产与运作管理会计的构建 12、试论企业集团一元与多元财务战略评价 13、试论企业集团持股模式与管理控制 14、试论企业集团核心编造下的财务指标的建立 绿色贸易 1.浅谈绿色税收 2.环境税收的国际经验与我国环境税构想 3.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差异分析 4.避税规制研究 5.财务管理中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6。我国增值税法的完善 7.我国房产税制的改革 8.国外纳税人保护制度比较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9.香港物业税基本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10.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思考 11.税收筹划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12.西方国家环境税的发展及启示 13.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 14.税收优先权研究 15.税收风险控制分析 16.税收筹划与政府反避税 17.试探企业管理中的增值税筹划 18.国际纳税筹划方法与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治理 1、独立董事背景与公司经营绩效关系分析 2、内部控制与企业价值相关性分析 3、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分析 4、对我国企业高比例短期借款与高比例现金流量同时存在的原因分析 5、新资产减值准则对财务分析的影响 公司上市 1、论上市公司的盈利质量 2、企业财务危机预警体系 3、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 4、论企业并购中的融资问题 5、股权分置下的上市公司融资行为 6、论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选择 内部控制 1、大学生个人理财意识及财商教育研究分析 2、财务策略分析 3、企业内控环境缺陷与完善 4、企业信息披露与企业业绩关系分析 5、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分析 公司 1、公司治理结构与独立董事 2、企业所得税改革 3、论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构建 4、对社会信用构建的思考 5、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研究

经济与法律参考论文范文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精选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法律 文化 对新型法制化建设的影响

摘要: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越来越为学界与社会所重视。在探索如何在中国法制建设的道路存在多方面的观点与争论。法律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发掘传统法律文化在现代法制建设中的意义,能有效地促进法制的完善与发展,形成具有特色的、完善的中华法系。

关键词:

传统;法律文化;法制建设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和“依法治国”方针国策的指导下,中国的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但是,依法治国,从这个源于西方的治国理念传入我国并且应用到实践当中的成效来看,比起西方来说,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此落后于西方的尴尬局面。著名的德国历史法学派法学家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认为法律就像语言、风俗一样,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世世代代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它“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中国新型法制建设面对着越加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西 方法 律文化的冲击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何去何从?对此,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亊实,中国今天正在使用的一整套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职业群体的分类,是几乎全部从西方发达国家借鉴和移植过来的。所以,它们基本上不属于我们传统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法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源于西方的“舶来品”,而这与以封闭的小农经济、政治的专制统治和以家庭为中心的宗法关系为基础的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是格格不入的。

一、从法律的起源和用途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法只是一种统治和刑罚的工具。自奴隶社会时期便有“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出现;而司法也主要依靠于“鬼神”、“神兽”等,并且主要应用于宗教和政治、军事活动。我国古代法的基础是“礼”和“刑”,追求的是维护血缘统治关系和等级制度。①而这却令人民对法产生畏惧和排斥,甚至是厌恶。而并不像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古希腊法和古罗马法,是奴隶制的商品经济关系下,契约式的人权和民主。

二、从法律的发展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儒家学派逐渐成为被统治者推崇、主导社会的思想体系,中华民族精神在本质上是“儒”的体现。②首先是受儒家推崇的“人治”传统。儒家主张具有贤德礼义理想主义下的人来统治整个国家,这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体现的便是权力大于法律和专制统治的长期延续。法律的正当性来自于统治者手中权力的赋予,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把法视为政治的一部分。而这种思想至今仍有深刻的影响,正是由于这种根深蒂固的潜在意识,把法看成是统治者手中的政治工具或者是打击报复的惩罚手段。从近现代中国的历史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小到一个刑亊案件的法官因为民众的舆论和关注便匆匆给一个案件下结论,大到对权力、特定人物的盲目崇拜和对民主、宪政与分权排斥的思想。而在西方法律文化中,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形成了早期的民主制度,出现了以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为代表的主张民主与法治的学者;到近代,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对现代世界法制建设影响巨大的“鼻祖”级的人物,均来自于西方。

其次是受儒家文化推崇的“礼”与“德”。

在西方法律文化中,官僚政治受法律调节,但在中国法律并不独立,法律从属于道德,为行政服务,也成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的制度。所谓“德礼为政教之本”③,法只是一种辅助的手段和教条式的工具,这导致长期以来法律不能得到人们的有效重视和信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强调对礼义的追求,提倡纲常伦理。正如费正清先生在《美国与中国》所言,在以家庭为单位的重农主义的社会中,“人的价值并不像西方所认为的那样是每个人所固有的品质,而是需要从外界获得的。一个人的行为好坏主要应看它对社会福利、安定与是否有贡献来判断,个人本身也是不受赞扬的,因此中国所存在的一种政治传统即为家长式的控制。”④这种影响是巨大的。一方面,这导致“人情”、“等级”和“面子”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因子。

而这对我国当今法制建设的影响,是极其不利的。近年来“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一纸司考不如有个叫李刚的爹”等一些言论从侧面体现出,我们的社会建立在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上,而在此当中,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地位和尊严所体现出的价值越发的小,心甘情愿也好被迫无奈也好,只有屈从和扎入这一张张类似等级制度的大网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从而进一步的导致在某些司法当中“以亊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的陷落和法律本身公信力的下降。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一旦少了等级和家庭的一定程度的约束,对社会规则的漠视就很可能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受侵害的客体既可能是公共利益也可能是私利,而这与法制建设中,人们对法律这种社会公共规则的敬畏和自觉的遵守的目标是截然相反的。

崇尚“以和为贵”、“天人合一”的儒家思想,这种基础下,造就了不管是在统治者还是人民,还是立法、司法中都存在的“无讼”的价值取向。再加上“重狱轻讼”的诉讼制度,这使得自古以来人民的权利意识淡薄。人民没有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的意愿和倾向,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却向权力寻求救济(而这通常是非法的),或是干脆选择忍气吞声。目前我国当下“主流”的观点类似于“先中体西用,再逐步过渡到西体中用”的文化价值取向。但是新型法制建设的要求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要求显然是冲突激烈的,在“中体”思想的引领下依然是无法摆脱人治和人情关系的窠臼的,而这将是法制建设的致命伤。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要全盘否定抛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呢?这显然是不行的。那么在新型法制化建设的浪潮中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实现自己的“华丽转身?”一是坚决破除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不利于进步的部分,弘扬吸收西方的先进法律精神。可以大胆的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大部分是不利于法制建设的,而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当然有方方面面,但在当今世界市场经济的大势下,这不仅是我国发展的要求,更是一种不可逆的趋势。

二是制度改革和完善。

制度的不完善更是为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煽风点火。不能让“党”的头衔成为某些不法分子的“免罪金牌”和特权标志。对于作为执政党队伍,对其违法行为更应当透明的依法处置。”减少权对立法、司法的干预,重视宪法的地位,逐步建立违宪审查机制(宪法虽然是充满政治意识形态的产物,但是对于违反宪法的必须采取得到法律的制裁和追究,否则宪法将沦为一种形式主义的文字),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得立法、司法、行政三者相互独立又互相牵制。不仅是立法、司法制度面,作为行政的执政党,也应当加强自身的建设。这是破除等级和特权势力风气的关键,使得法治得到真正保障的关键。三是文化大环境的建设和 教育 的改革。我国没有西方深厚的__宗教的传统,这正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所以,要培养大众对法律的信仰,把法律作为自己的“宗教信仰”,减少政治和意识形态在文化和教育中的影响,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提倡多样化的文化,同时又要适当的运用中国传统法律道德的教化作用,把“无讼”最为发展的最终目标而不是过程。从文化教育入手,加强法制的教育,是一种广泛的必要的保障。

培根说过,“对于一切亊物,尤其是艰难的亊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是不可能消失的,中国的法制化建设必然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的不仅是眼光和视野,更需要的是决心和毅力。我们必须站在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 经验 和当今时代发展的趋势下,既要大胆的吸收和借鉴西方先进的法律文明,又要理性的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取舍,真正从权力社会走向文明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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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经济社会论文题目

选题在法学 毕业 论文写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就法学专业而言,常用的论文选题方向有哪些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硕士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有哪些,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法学毕业论文选题

1、人治与法治辨析

2、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探析

3、社会治理体系中的法治与德治

4、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对策分析

5、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

6、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

7、民意与司法的关系探析

8、维稳与维权的关系探析

9、试析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

10、论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11、试析公民法律信仰的培养

12、试析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养成

1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14、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15、法治反腐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出路

16、试论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17、对某一社会 热点 问题或某一案件的法理学分析(具体题目自拟)

18、试析宋代的继承制度

19、唐代化外人的法律规制

20、试析德主刑辅思想指导下的西周立法活动

21、论清朝的文字狱对法制的影响

22、王安石变法在法律之中的实践

23、包拯的法治思想

24、试析汉朝的春秋决狱

25、评述元代体现民族习惯于民族压迫的刑事法律

26、论 公司法 股东代表诉讼的缺陷

27、 弱势股东及其法律保护制度--新《公司法》的进步与不足

28、 从《公司法》的视角探讨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29、 公司担保行为效力因素分析--兼评《公司法》第十六条

30、 公司法进化的动力--对公司控制与公司本质理论的思考

31、 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商法毕业论文题目整理

1、论我国商法典单独制定欠缺的条件

2、论我国商法体系的构建

3、商法的独立性与商事审判的独立化分析

4、浅析我国网络交易的商法规制

5、中国民商立法及其模式选择探讨

6、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完善路径探析

7、《日本商法典》的修订

8、合作社商人化的共生结构

9、浅议商法的社会责任理念及其规则体现

10、商事行为制度浅析

11、商法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

12、商法中加重责任理念的司法应用及立法构想研究

13、我国商事登记制度问题研究

14、商法形成过程对今天我国建立商事制度的启示

15、商法学研究必须重视国际化与中国 经验

16、民法典之外制定商法通则应为科学选择

17、电子可转移记录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8、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

19、商事仲裁与商法思维

20、商行为立法问题研究

21、商法思维法律适用性微观辨析

22、商事审判组织的专业化及其模式

23、论商法理念的时代动因

24、论商行为在相对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不对等性

25、商事留置权及其扩张适用研究

26、商法的双向运动与现代商法的生成逻辑

27、日本法上的提单效力问题研究

28、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在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应用

29、案例教学在商法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30、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 反思 与完善

31、对当代民商法调整对象的探讨

32、商事行纪制度比较研究

33、我国商事失信惩戒法律制度的构建

34、商事登记效力问题研究

35、基于商法理念下营业转让的法律规制

36、从全球经济危机反思现代商法的制度价值

37、外观主义思维模式与商事裁判 方法

38、浅析我国商主体的划分--试论个体工商户制度

39、商法解释理论的基点与法则分析

40、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与司法中的适用情况探讨

41、论商事裁判的代理成本分析进路

42、工商登记改革后商事司法权的定位及价值功能

43、我国商事登记的功能回归与制度完善

44、商事代理制度的比较法研究--基于两大法系理论和立法的分析

45、论我国商事登记审查模式

46、浅析现代民商法树立系统调整观念的必要性

47、民商法与健全个人信用体系的现实融合

48、商主体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49、依法治国语境下的商法建设

50、有关商事审判中的商法理念与审判思路探讨

51、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制度的影响与完善

52、我国商事法律制度的体系构建

53、商事仲裁裁决法律适用方法研究

54、论商事代理商制度与完善构想

55、由“囚徒困境”引发的对商法互惠互利原则的思考

56、论中国商事立法法典化--以商人习惯法为视角

57、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和司法中的适用

58、商法总论教学内容和 教学方法 的探讨

59、关于“一带一路”背景下商事登记制度的几点思考

60、民法总则法律行为无效制度的商法思考

61、权利外观理论视角下的现代商法价值

62、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商事登记统一立法研究

63、论我国商法的发展和民商合一体例下商法的独立性

64、论信息失衡的商事法律回应

65、我国商法立法模式探讨

66、论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商主体--生态人法律模式建构

67、浅析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

68、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

69、民商法价值取向与构建和谐社会

70、越南商事登记的法律效力

最新法律论文题目

1、商业银行参与企业环境信用规制的法律责任研究

2、都市型现代农业产权法律制度之构建--评《都市型现代农业法律制度体系研究》

3、村民小组的法律主体地位探析

4、浅谈公司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策略

5、非遗视角下蒙医药法律保护路径研究

6、中概股回归A股的路径选择及法律风险防范

7、高校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法律风险浅析

8、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分析

9、民宿热背后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0、探析知识产权跨境交易与创新市场法律风险

11、论法律语境下的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 以融合与创新为中心展开

12、无居民海岛保护利用中的军民融合法律政策研究

13、论公海水下 文化 遗产的法律保护

14、武警部队使用无人机实施反恐维稳的法律规制研究

15、论我国电动自行车的行政法律规制

16、董事性别结构多样化的法律规制

17、基于OBE理念的法学本科生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研究

18、铁路电子客票法律问题思考

19、自动驾驶汽车致害的法律责任问题探究

20、破坏性膜拜团体法律规制路径分析

21、人工智能创作物的作品认定及法律保护

22、探究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教学对策

23、试论中国法律文化视角下辩诉交易的可行性及构建

24、浅析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实施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25、政府采购中的供应商法律责任存在问题和完善对策

26、论商品外观的法律保护

27、公司初创期法律问题简析--以公司章程自治不足为角度

28、公司并购的法律风险防范 措施 研究

29、环境影响下企业生产经营中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分析

30、人工智能的刑事法律地位探讨

31、高空坠物问题的法律研究

32、夫妻共同债务裁判法律适用的研究

33、宪法法律在治国理政中的定位反思探究

34、提升社会工作者法律素质途径探析

35、法哲学视野下的自由意志、自主责任和法律刑罚

36、中国民航法律规制的发展与完善

37、论网络综合治理下自媒体的法律规制

38、从法律视域分析离婚时夫妻所持公司股权的分割问题

39、构建水利法律制度的保障体系研究--评《水利企业经理人法律风险防范》

40、主客体二分法视角下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之否定

41、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律制度研究

42、电力建设项目合同法律风险识别与防控

43、谈初中政治教学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44、完善我国技术移民的法律制度研究--基于德国的经验

45、保护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法律制度研究

46、股权众筹兴起背景下的证券法律制度变革

47、俄罗斯网络安全领域最新法律分析

48、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路径及法律保障

49、预告登记法律效力之理解与完善

50、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无纸贸易便利化"国际法律规制动向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51、房地产企业税收策划法律问题研究--以营改增制度变迁为观察重点

52、网络犯罪国际法律机制建构的困境与路径设计

53、关于航空 安全 责任书 法律关系的思考

5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政策探析

55、地方隐性债务风险的法律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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