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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4 19:55:10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研究论文

折旧计算的方法 从上讲,在选择折旧方法时应考虑以上因素,但实际操作中,在多数情况下,仅是一个或少数因素起决定作用,作用小的其他因素则可以略而不计。通常在普遍使用的几种折旧方法中假若某种方法一般来看是合理的,或是符合所得税法要求的,就可选用这种方法。折旧的方法是经国家确认的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所应遵循的规则,通常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分为两类,一类是直线法,一类是加速折旧法。财政部结合我国企业现状和实际要求,改革了单一的折旧方法,增加了加速折旧法,允许企业多种折旧方法并存。企业可采用的折旧方法一般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行驶里程法、加速折旧法等。加速折旧法包括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率递减法、年金法和偿债基金法等。考虑我国实际情况,财政部规定企业可选择的折旧方法一般有4种,即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根据企业的现状及国家的财政承受能力,我国对实行加速折旧方法的范围也作了限定,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生产企业、船舶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和汽车制造企业、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行业企业,其机器设备可以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加速计提折旧。 对几种常见折旧法的探讨 虽然折旧的方法有很多,但我国允许企业选用的折旧方法只有以下4种: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要变更需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加以说明〔4〕。近年来,人们对加速折旧法表示强烈的兴趣,笔者也认为此方法相对其他方法更加切合实际,覆盖问题更全面,下面对4种方法进行叙述和比较。 直线法 直线法即平均年限法,它假定折旧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不是使用的关系,认为服务潜力降低的决定因素是随时间推移所造成的陈旧和破坏,而不是使用所造成的有形磨损。因而假定资产的服务潜力在各个会计期间所使用的服务总成本是相同的,而不管其实际使用程度如何。 由于直线法模式简单,只有在以下各项条件之下才是正确的:(1)利息因素可以略而不计,或投资成本假定为零;(2)修理和维修费用在整个资产使用年限内是固定不变的;(3)最后一年资产的效率与最初一年是相同的;(4)使用资产所取得的收入(或现金流量)在整个使用年限内是固定不变的;(5)各种必要的估计(包括预期使用年限)都是可予以相当确定的预计的。 由于以上各项因素的不确定性,要使任何折旧方法对所有各种因素都考虑到是有困难的。如果有些因素可以适当抵消,通常都认为直线法最为适宜。例如:操作效率的降低及修理和维修费用的增加,恰好为收入的增加及保险费和财产税的减少所抵消。此外,由于直线法通俗易懂,核算简便,同时根据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固定资产有效使用期内各年度或月份提取的折旧额相等,使企业产品成本稳定并具有较强的可比性。 但同时直线法也存在着一些缺点,它忽略了折现因素,按直线法计算的净利,会给人们以投入资本总额的收入率在不断提高的假象。 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按照期内固定资产的预计完成的工作量来计提折旧的一种。实质上,工作量法是平均年限法的补充和延伸。根据规定,专业车队的客、货运汽车、大型设备以及大型建筑施工机械可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由于各种专业设备具有不同的工作量指标,因而,工作量法又有行驶里程折旧法和工作小时折旧法之分。工作量法假定折旧是一项变动的,而不是固定的费用,即假定资产价值的降低不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是由于使用的缘故。 对于许多种资产来讲,工作量法这一假定是合理的,特别是在有形磨损比折旧更为重要。 因而,如果某项资产在年度内没有使用,就不应计列折旧费用,因为资产的服务价值并没有降低。即使折旧是确定资产预期使用年限的一个重要因素,如其折旧是可以预见的,并且,资产的大概使用状况是可以估计的,就可以使用以经营活动为依据的折旧方法,使用这种折旧方法的主要目的是按每个服务单位分配投入价值,对服务价值降低的计量则是次要的。 尽管在资产的服务价值随使用而降低的情况下,工作量法看来还是十分理想,但在使用中它往往存在一些严重缺点:(1)即使每年的折旧费用是变动的,工作量法仍然类似于直线法。因为它假定每一服务单位分配等量的折旧费,但是,假定每一服务单位的成本相等是没有根据的。而且,由于在后期有些服务单位尚有待于日后使用,整个服务价值的降低事实上并不是均匀的,除非假定利率为零;(2)工作量法未能考虑到修理和维修费用的递增,以及操作效率或收入的递减等因素。 加速折旧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都是加速折旧法的一种。主张采用加速折旧法的各项条件是:(1)在不考虑资本的利息或成本的情况下递减每年的服务贡献;(2)操作效率的降低会导致其他业务费用的增加;(3)资产价值早期降低很多,后期降低较少;(4)即使早期和后期耗用的服务价值相同,其折现价值也不同,因而早期服务价值成本要比后期大;(5)修理和维修费用的递增;(6)现金收入逐年降低;(7)由于存在着折旧的可能性所造成的以后年度收入的不确定性。 主张采用加速折旧法的一个主要论据是资产净收入贡献的递减与操作效率是相互关联的,并对各期应负担的折旧费具有同样的。资产净收入的减少可能是由于资产在后期需要更多的修理时间和修理费用,或过度使用易于发生事故,因而减少使用,也可能是由于操作效率降低而产量减少。操作效率降低还会造成燃料成本和人工成本的升高,或者在原料使用方面造成较大的浪费。所有这些均说明资产的净收入在后期要少于早期,因而,即使不计利息成本,资产净收入的减少也证明使用加速折旧法是合理的。 预期现金收入的递减也是采用加速折旧法的一个理由,可以认为,资产的原始成本在早期获取收入过程中所耗用的要比后期大,因此早期折旧费应大于后期。 修理和维修费是逐年递增的,为了补偿递增的修理和维修费,应采用加速折旧法。修理和维修费用与折旧是相关的,应该包括在服务的总成本或净收入的计算中。 折旧费分配中最难处理的一个因素是不确定性。预期使用年限、预期净收入和未来的修理和维修费用,均具有不确定性。在大多数情况下,不确定性可根据风险选择所调整的期望值,将不确定数值转化为单一的确定数值。收入的不确定性为加速折旧法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因为早期收入比晚期收入更有把握,在开始指定投资决策时,对晚期收入所打的折扣应当更大些,所以,应将大部分资产成本分配于早期。虽然这些不确定因素不足以证明加速折旧法就是合理的,但相对其他方法而言,加速折旧是最趋于现金收支的一种方法。

浅析固定资产折旧内容提要:本文从三个方面谈了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第一部分,简述《企业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有关规定;第二部分,对现行制度中固定资产折旧用原始价值计算的弊端分析;第三部分,实际工作中固定资产折旧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多数生产企业固定资产占整个企业资产总额的一半以上,而且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也较高。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是通过计提折旧的形式进行补偿的,计提的折旧计入企业的成本、费用,是成本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合理、正确地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关系到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因此,固定资产折旧问题是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问题。下面通过对《企业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有关问题的学习,并结合固定资产管理的实践工作,对固定资产折旧谈点粗浅体会。一、《企业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折旧问题的有关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是对固定资产由于磨损和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一部分价值的补偿。这种磨损和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有形损耗指由于物质磨损、时间侵蚀、外部事故、破坏因素等原因形成的。无形损耗指由于技术进步造成的固定资产使用效能下降,主要从经济角度来考虑。固定资产折旧是一种费用,只是这种费用没有在计提时发生实际的货币资金支出,属非付现成本。这部分费用计提进入产品生产成本、期间费用等,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渐得到补偿,为企业的固定资产更新,维持和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做好资金积累。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数额受以下四个方面因素的影响;1、计提折旧基数,计提折旧基数是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帐面价值。制度规定,一般以固定资产的原价作为计提依据,但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企业,以固定资产的帐面净值作为计提依据;2、折旧年限,折旧年限的长短直接关系到折旧率的高低,是影响折旧额的关键因素;3、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提随意变更;4、净残值,是指预计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时可收回的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后的数额。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方式,合理估计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有重大差异,则应相应调整折旧年限;如果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则应相应改变折旧方法。制度规定,企业应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按照管理权恨,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同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同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股东等有关各方查阅。企业已经确定并对报送的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果发生上述情况需变更,仍应按有关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关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应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实际计提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除下列情形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按规定单独作价作为固定资产入帐的土地。另外,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同时调整计提的折旧额。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按该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后的帐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对以前计提的折旧不作调整。如果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当企业提取及转回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固定资产帐面价值就需要在资产净值的基础上,考虑减值准备进行调整计算净额。应视为取得新的固定资产,重新确定该固定资产的原值,重新估计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新的折旧率和折旧额,开始新一轮的折旧计算。二、固定资产折旧以原始价值计算的弊端《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一般以原始价值作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我们关注一个企业,更多的是看它的现实价值及预期获利能力,因此,从发展的眼光看,固定资产折旧以原始价值计算有一些弊端。折旧是对简单再生产资金的补偿,现行制度以原始价值作为折旧计提基数,这样,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所计提的折旧额,只能做到帐面价值上的补偿。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只考虑了资产价值发生减损的情形,在固定资产重置价值升高的情况下,所计提的折旧额并不能做到实物更新上的资金补偿,难以达到实物资本的保全,就不能维持实物规模上的简单再生产。如:一台设备帐面价值原值20万元,重置价值30万元,以帐面原值计提折旧收回的资金为20万元,更新设备时需30万元,用计提的折旧资产更新设备尚有10万元资金缺口。目前,很多企业均存在这样的问题,由于没有按重置成本计提折旧,使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被消耗到其他方面,或者变成虚假利润而分解掉。这样就造成,一方面更新固定资产的资金短缺,另一方面又用虚假利润去上新项目、铺新摊子,项目还没上马,就面临资金短缺问题。设备更新和上新项目的资金都没能落实,反而加重企业负担,使我们看似宠大的企业日益空壳化,形成企业虚盈实亏,无法维持企业简单再生产。我认为,对重置价值发生变化较大的固定资产,应按重置价值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确定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数额。这样,将会给我们的财务人员增加繁重的工作量,同时也应得到企业管理人员的重视,以及实物资产管理部门的密切配合,才能做好这项工作。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检查,按重置价值来逐项分析、计算,重新确定部分资产的折旧额。另外,改变折旧计提基数以后,对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计价的问题也应随之而改变,按现行成本(重置成本)计价,就要对固定资产的原价进行调整,以便与计提折旧基数一致。这样,还可解决购买使用时间较长的固定资产其原始价值与市场价值相背离的问题,使固定资产的实物资本得以保全,达到费用与收入真正配比,在物价上涨时期,不至于发生由于计提折旧额问题而导致的虚盈实亏现象。三、实际工作中固定资产折旧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除以上弊端外,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核算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相脱节,造成固定资产折旧核算不完全,或多计提折旧,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果。主要由于在实际工作中,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分属不同部门。如果对固定资产不进行及时核对,就造成该入帐资产不及时入帐,或该清理报废资产未及时核减,造成固定资产价值不真实,从而导致折旧核算上的不真实、不准确,影响企业各项成本费用及利润核算的真实性。2、未按规定范筹计提折旧,任意扩大或缩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以增加或减少折旧费用,最终达到控制、操纵利润的目的。3、未按规定选用折旧方法,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1)不属于国家允许选用加速折旧方法计提折旧的企业,却选用加速折旧方法;(2)有些企业将国家不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某类固定资产选用加速折旧方法;(3)某些属于技术进步型的企业,应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却选用了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显然不符合固定资产更新的特点。4、未按规定确定折旧年限,导致折旧额在整个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内的不合理,影响经营成果的准确性。5、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随意变更,却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变相地任意调整利润(或亏损),造成经营决策上的失误。6、固定资产净残值预计不合理,造成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折旧核算不正确,也影响企业财务成果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以上问题的发生,有的是企业经营者的需要,为完成上级或主管部门下达的利润指标,不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任意少提或多提固定资产折旧,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财务人员不得以而为之。如美国废品管理公司财务舞弊案中,其舞弊手法之一就是随意改变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蓄意少计折旧费用,截止到1996年,该公司通过这些方法,累计少计提的车辆、船队、设备和容器器具折旧费用达亿美元。但多数情况是由于部分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不强,业务水平偏低,工作经验不足所造成的计算折旧额的错误。因此,作为市场经济迅猛发展时期的财务人员应以诚信为本,严格遵守《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抵制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不断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另外,还要熟悉了解各类固定资产的特点,并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折旧计提基数、计提范围,合理预计净残值,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科学、合理地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核算,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来源:中顾法律网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研究论文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是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年限平均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是相等的。计算公式: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年)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或: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年)=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年)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工作量法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实际)×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减累计折旧)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一般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计算公式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每月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企业固定资产历史成本计价方法的再认识 -------------------------------------------------------------------------------- 谢爱萍 黎志云 固定资产的计价,关系到会计报表能否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关系到企业投资者、经营者等相关利益者的经济利益。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主要有原始价值和净值二种。原始价值是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计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原始价值是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市场价格,是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其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净值是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净额,它可以反映企业实际占用在固定资产上的资金数额和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考虑到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较长、价值较大,且其价值会随着服务能力及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增减,相应便产生了重估价值的计价方法。重估价值是固定资产的现行价值。《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固定资产会计》中明确指出:企业的固定资产,可按历史成本记账,也可按重估价值记账。会计理论界对于企业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按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历史成本计价还是按固定资产的重估价值计价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计价方法。笔者就历史成本和重估价值两种计价方法的优劣进行分析比较。 一、固定资产按历史成本计价的优缺点 (一)按历史成本计价的优点 1.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客观性原则要求企业经济业务的记录和报告,应当做到不偏不倚,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不受主观意志的左右。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是反映经济活动性质和规模的实际成本,是企业购建固定资产过程中实际支付的金额,有合法的依据,并且有发票或其他交易凭证作为佐证,最能反映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具有客观性。购建的原始凭证是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可以随时进行验证。各种原始凭证也为审计人员审查会计报表提供了方便。 2.有效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按重估价值计价,需要根据价格变动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由于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相对薄弱,缺乏较完善的固定资产评估法规来保障固定资产评估和计价的客观性,很难避免经营者通过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来操纵企业的经营利润。按历史成本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确定价值,是实际发生并有支付凭据的支出,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可以有效防止企业任意歪曲固定资产的支出金额。 3.简化会计核算手续。以重估价值为标准进行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核算,需要定期对固定资产的现时价值进行估计。当重估价值与账面价值发生差异时,必须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重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必须调高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增值部分记入有关科目;重估价值低于账面价值,必须调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值部分相应冲减权益账户或增加支出项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后,还应根据固定资产重估价值,调整各期折旧的计提金额。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是固定资产开始取得时确定的客观事实金额,它不受货币购买力变动的影响,因此,按历史成本计价进行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核算,可以简化固定资产的核算手续。 4.成本信息资料更具可比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较长,企业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会用同一种设备进行同一品种的产品生产。由于按重估价值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就会造成因重估价值的变动使得同一设备在不同期间计入产品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损耗价值发生变动,从而造成产品成本偏高或偏低,这不利于产品成本的纵向比较,也不利于加强对产品成本的管理。按历史成本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可以比较企业不同时期的成本费用情况,使企业的成本信息资料更具有可比性。 (二)按历史成本计价的缺点 1.不能反映企业拥有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历史成本只是固定资产开始取得时的实际市场价值,在整个使用期限内不会变化。随着固定资产损耗的增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一般会不断低于其原始价值。重估价值是反映固定资产的现时价值,是企业进行投资决策和经营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 2.提取的折旧资金不能保证固定资产更新的需要。折旧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固定资产的再生产能力。按历史成本为基数计提的折旧,是基于若干年后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与历史成本相等的假设。当物价上涨时,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必然高于其历史成本,这时,企业计提的折旧资金就无法满足固定资产更新的需要。 二、目前我国不宜采用固定资产按重估价值计价 上述历史成本计价的优点正是重估价值计价的缺点,历史成本计价的缺点正是重估价值计价的优点,两种计价方法各有利弊。笔者认为受下列因素的影响,我国现阶段固定资产暂不宜实行重估价值计价方法。 1.经济环境。经济环境对会计计量方法的影响表现在许多方面。历史成本是会计最基本的计价原则,它是以价格稳定为条件的。币值越稳定,其计价效果越好。如果价格变动,则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提供的会计信息,就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当前的成本费用状况。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建议,所谓价格变动,是指三年累计的通货膨胀率接近或超过100%。在我国,现在的通货膨胀率不到5%,因而价格变动幅度很小,如果采用重估价值计价必然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这无论对于企业还是信息使用者,其信息成本很高。在采用历史成本计价的情况下,在交易完成时,企业记录固定资产所依据的计价基础即历史成本也就获得,无须从交易之外寻找。相关性和可靠性是信息质量的主要特征。相关性是指会计信息能够帮助使用者预测过去、现在和将来事项的可能结果,或者证实、纠正以往的预期结果,并能在做出决策之前提供给使用者,从而影响其决策。可靠性是确保信息能免于错误及偏差,并能忠实表达所要表达的现象或状况。可靠性是面向过去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其目的在于事后反映。而相关性是面向未来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其目的在于投资者的经济决策。历史成本计价可靠性好,重估价值计价相关性强。会计信息如果不可靠,不仅对决策者无帮助,反而可能造成错误的决策。可靠性和相关性两者在很多情况下存在此消彼长的矛盾。目前我国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相当严重,当务之急应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即在可靠性的前提下,选择相关的信息,这是目前的会计环境决定的。 2.经济利益。会计提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方面的信息,企业的相关利益者需要会计提供有助于他们决策的这些信息。同一企业由于采用不同的资产计价方法,企业的损益将呈现出不同的特征。会计信息代表一定的经济利益关系,不同的计价方法,将会导致不同的经济利益关系,因此,各种与企业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利益集团,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很可能会选择提高自己利益的计价方法来增加自身的报酬。采用重估价值计价时,由于我国资产评估机构的不完善和缺少独立、公正的职业态度,会使本来就失真的会计信息更加失真,从而使各种信息使用者更加茫然不知所措。无论从债权人还是所有者的角度看,他们对固定资产的价值计价更倾向于选择历史成本。作为企业的经营者,也不会心甘情愿地掏出昂贵的评估费。 3.会计人员和评估人员素质。我国会计准则对许多经济业务的处理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和要求,并没有对经济业务的具体处理作详细规定。各种计价方法的难易程度不同,所选择的计价方法必须能够为广大会计人员所理解和接受。如果会计人员素质低下,就不可能要求在实务中采用复杂的计价方法。按历史成本计价,是以实际交易作为会计记录的依据,可以有效地防止会计人员任意操纵利润,即使这样,我国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仍然存在。如果按重估价值计价,会使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雪上加霜。在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理论和业务水平较差,缺乏责任心,导致会计核算错误,会计信息失真。再加上我国评估机构一些评估人员半路出家,专业知识有待提高,而且不少评估机构由退休人员支撑,很难满足公证性重估的需要。所以,按重估价值计价,似乎有点赶鸭子上架的感觉。今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会计系统的不断发展,以及会计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可适时选择逐渐推行重估价值计价,从而更好地达到会计的目标。(作者单位:南昌工程学院、江西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的研究论文

企业固定资产历史成本计价方法的再认识 -------------------------------------------------------------------------------- 谢爱萍 黎志云 固定资产的计价,关系到会计报表能否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关系到企业投资者、经营者等相关利益者的经济利益。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主要有原始价值和净值二种。原始价值是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计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原始价值是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市场价格,是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其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净值是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净额,它可以反映企业实际占用在固定资产上的资金数额和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考虑到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较长、价值较大,且其价值会随着服务能力及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增减,相应便产生了重估价值的计价方法。重估价值是固定资产的现行价值。《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固定资产会计》中明确指出:企业的固定资产,可按历史成本记账,也可按重估价值记账。会计理论界对于企业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按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历史成本计价还是按固定资产的重估价值计价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计价方法。笔者就历史成本和重估价值两种计价方法的优劣进行分析比较。 一、固定资产按历史成本计价的优缺点 (一)按历史成本计价的优点 1.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客观性原则要求企业经济业务的记录和报告,应当做到不偏不倚,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不受主观意志的左右。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是反映经济活动性质和规模的实际成本,是企业购建固定资产过程中实际支付的金额,有合法的依据,并且有发票或其他交易凭证作为佐证,最能反映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具有客观性。购建的原始凭证是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可以随时进行验证。各种原始凭证也为审计人员审查会计报表提供了方便。 2.有效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按重估价值计价,需要根据价格变动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由于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相对薄弱,缺乏较完善的固定资产评估法规来保障固定资产评估和计价的客观性,很难避免经营者通过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来操纵企业的经营利润。按历史成本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确定价值,是实际发生并有支付凭据的支出,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可以有效防止企业任意歪曲固定资产的支出金额。 3.简化会计核算手续。以重估价值为标准进行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核算,需要定期对固定资产的现时价值进行估计。当重估价值与账面价值发生差异时,必须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重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必须调高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增值部分记入有关科目;重估价值低于账面价值,必须调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值部分相应冲减权益账户或增加支出项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后,还应根据固定资产重估价值,调整各期折旧的计提金额。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是固定资产开始取得时确定的客观事实金额,它不受货币购买力变动的影响,因此,按历史成本计价进行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核算,可以简化固定资产的核算手续。 4.成本信息资料更具可比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较长,企业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会用同一种设备进行同一品种的产品生产。由于按重估价值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就会造成因重估价值的变动使得同一设备在不同期间计入产品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损耗价值发生变动,从而造成产品成本偏高或偏低,这不利于产品成本的纵向比较,也不利于加强对产品成本的管理。按历史成本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可以比较企业不同时期的成本费用情况,使企业的成本信息资料更具有可比性。 (二)按历史成本计价的缺点 1.不能反映企业拥有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历史成本只是固定资产开始取得时的实际市场价值,在整个使用期限内不会变化。随着固定资产损耗的增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一般会不断低于其原始价值。重估价值是反映固定资产的现时价值,是企业进行投资决策和经营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 2.提取的折旧资金不能保证固定资产更新的需要。折旧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固定资产的再生产能力。按历史成本为基数计提的折旧,是基于若干年后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与历史成本相等的假设。当物价上涨时,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必然高于其历史成本,这时,企业计提的折旧资金就无法满足固定资产更新的需要。 二、目前我国不宜采用固定资产按重估价值计价 上述历史成本计价的优点正是重估价值计价的缺点,历史成本计价的缺点正是重估价值计价的优点,两种计价方法各有利弊。笔者认为受下列因素的影响,我国现阶段固定资产暂不宜实行重估价值计价方法。 1.经济环境。经济环境对会计计量方法的影响表现在许多方面。历史成本是会计最基本的计价原则,它是以价格稳定为条件的。币值越稳定,其计价效果越好。如果价格变动,则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提供的会计信息,就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当前的成本费用状况。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建议,所谓价格变动,是指三年累计的通货膨胀率接近或超过100%。在我国,现在的通货膨胀率不到5%,因而价格变动幅度很小,如果采用重估价值计价必然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这无论对于企业还是信息使用者,其信息成本很高。在采用历史成本计价的情况下,在交易完成时,企业记录固定资产所依据的计价基础即历史成本也就获得,无须从交易之外寻找。相关性和可靠性是信息质量的主要特征。相关性是指会计信息能够帮助使用者预测过去、现在和将来事项的可能结果,或者证实、纠正以往的预期结果,并能在做出决策之前提供给使用者,从而影响其决策。可靠性是确保信息能免于错误及偏差,并能忠实表达所要表达的现象或状况。可靠性是面向过去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其目的在于事后反映。而相关性是面向未来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其目的在于投资者的经济决策。历史成本计价可靠性好,重估价值计价相关性强。会计信息如果不可靠,不仅对决策者无帮助,反而可能造成错误的决策。可靠性和相关性两者在很多情况下存在此消彼长的矛盾。目前我国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相当严重,当务之急应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即在可靠性的前提下,选择相关的信息,这是目前的会计环境决定的。 2.经济利益。会计提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方面的信息,企业的相关利益者需要会计提供有助于他们决策的这些信息。同一企业由于采用不同的资产计价方法,企业的损益将呈现出不同的特征。会计信息代表一定的经济利益关系,不同的计价方法,将会导致不同的经济利益关系,因此,各种与企业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利益集团,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很可能会选择提高自己利益的计价方法来增加自身的报酬。采用重估价值计价时,由于我国资产评估机构的不完善和缺少独立、公正的职业态度,会使本来就失真的会计信息更加失真,从而使各种信息使用者更加茫然不知所措。无论从债权人还是所有者的角度看,他们对固定资产的价值计价更倾向于选择历史成本。作为企业的经营者,也不会心甘情愿地掏出昂贵的评估费。 3.会计人员和评估人员素质。我国会计准则对许多经济业务的处理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和要求,并没有对经济业务的具体处理作详细规定。各种计价方法的难易程度不同,所选择的计价方法必须能够为广大会计人员所理解和接受。如果会计人员素质低下,就不可能要求在实务中采用复杂的计价方法。按历史成本计价,是以实际交易作为会计记录的依据,可以有效地防止会计人员任意操纵利润,即使这样,我国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仍然存在。如果按重估价值计价,会使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雪上加霜。在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理论和业务水平较差,缺乏责任心,导致会计核算错误,会计信息失真。再加上我国评估机构一些评估人员半路出家,专业知识有待提高,而且不少评估机构由退休人员支撑,很难满足公证性重估的需要。所以,按重估价值计价,似乎有点赶鸭子上架的感觉。今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会计系统的不断发展,以及会计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可适时选择逐渐推行重估价值计价,从而更好地达到会计的目标。(作者单位:南昌工程学院、江西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

[2] 吴风奇 , 周铁光. 对“转回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思考[J]. 会计之友(B版), 2005,(07) [3] 周立.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金额的确定及其账务处理[J]. 财会通讯(综合版), 2005,(09) [4] 郭继宏. 也谈“最佳折旧方法的选择”[J]. 会计之友, 1995,(05) [5] 戴凤朝. 论运输(交通)企业折旧方法的选择[J]. 交通财会, 1994,(03) [6] 金苗. 折旧方法与财务利益[J].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 1997,(01) [7] 胡秀云, 郑春华, 陈春宏. 固定资产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企业纳税的影响[J]. 林业财务与会计, 1999,(01) [8] 荀桂云. 企业采用哪种折旧方法好?[J]. 冶金财会, 1999,(06) [9] 杨代甫. 企业折旧方法核算中的税收筹划[J]. 市场研究, 2003,(12) [10] 夏爱芳. 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一点看法[J]. 商场现代化, 2005,(20)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是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年限平均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是相等的。计算公式: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年)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或: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年)=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年)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工作量法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实际)×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减累计折旧)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一般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计算公式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每月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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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计算的方法 从上讲,在选择折旧方法时应考虑以上因素,但实际操作中,在多数情况下,仅是一个或少数因素起决定作用,作用小的其他因素则可以略而不计。通常在普遍使用的几种折旧方法中假若某种方法一般来看是合理的,或是符合所得税法要求的,就可选用这种方法。折旧的方法是经国家确认的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所应遵循的规则,通常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分为两类,一类是直线法,一类是加速折旧法。财政部结合我国企业现状和实际要求,改革了单一的折旧方法,增加了加速折旧法,允许企业多种折旧方法并存。企业可采用的折旧方法一般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行驶里程法、加速折旧法等。加速折旧法包括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率递减法、年金法和偿债基金法等。考虑我国实际情况,财政部规定企业可选择的折旧方法一般有4种,即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根据企业的现状及国家的财政承受能力,我国对实行加速折旧方法的范围也作了限定,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生产企业、船舶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和汽车制造企业、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行业企业,其机器设备可以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加速计提折旧。 对几种常见折旧法的探讨 虽然折旧的方法有很多,但我国允许企业选用的折旧方法只有以下4种: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要变更需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加以说明〔4〕。近年来,人们对加速折旧法表示强烈的兴趣,笔者也认为此方法相对其他方法更加切合实际,覆盖问题更全面,下面对4种方法进行叙述和比较。 直线法 直线法即平均年限法,它假定折旧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不是使用的关系,认为服务潜力降低的决定因素是随时间推移所造成的陈旧和破坏,而不是使用所造成的有形磨损。因而假定资产的服务潜力在各个会计期间所使用的服务总成本是相同的,而不管其实际使用程度如何。 由于直线法模式简单,只有在以下各项条件之下才是正确的:(1)利息因素可以略而不计,或投资成本假定为零;(2)修理和维修费用在整个资产使用年限内是固定不变的;(3)最后一年资产的效率与最初一年是相同的;(4)使用资产所取得的收入(或现金流量)在整个使用年限内是固定不变的;(5)各种必要的估计(包括预期使用年限)都是可予以相当确定的预计的。 由于以上各项因素的不确定性,要使任何折旧方法对所有各种因素都考虑到是有困难的。如果有些因素可以适当抵消,通常都认为直线法最为适宜。例如:操作效率的降低及修理和维修费用的增加,恰好为收入的增加及保险费和财产税的减少所抵消。此外,由于直线法通俗易懂,核算简便,同时根据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固定资产有效使用期内各年度或月份提取的折旧额相等,使企业产品成本稳定并具有较强的可比性。 但同时直线法也存在着一些缺点,它忽略了折现因素,按直线法计算的净利,会给人们以投入资本总额的收入率在不断提高的假象。 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按照期内固定资产的预计完成的工作量来计提折旧的一种。实质上,工作量法是平均年限法的补充和延伸。根据规定,专业车队的客、货运汽车、大型设备以及大型建筑施工机械可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由于各种专业设备具有不同的工作量指标,因而,工作量法又有行驶里程折旧法和工作小时折旧法之分。工作量法假定折旧是一项变动的,而不是固定的费用,即假定资产价值的降低不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是由于使用的缘故。 对于许多种资产来讲,工作量法这一假定是合理的,特别是在有形磨损比折旧更为重要。 因而,如果某项资产在年度内没有使用,就不应计列折旧费用,因为资产的服务价值并没有降低。即使折旧是确定资产预期使用年限的一个重要因素,如其折旧是可以预见的,并且,资产的大概使用状况是可以估计的,就可以使用以经营活动为依据的折旧方法,使用这种折旧方法的主要目的是按每个服务单位分配投入价值,对服务价值降低的计量则是次要的。 尽管在资产的服务价值随使用而降低的情况下,工作量法看来还是十分理想,但在使用中它往往存在一些严重缺点:(1)即使每年的折旧费用是变动的,工作量法仍然类似于直线法。因为它假定每一服务单位分配等量的折旧费,但是,假定每一服务单位的成本相等是没有根据的。而且,由于在后期有些服务单位尚有待于日后使用,整个服务价值的降低事实上并不是均匀的,除非假定利率为零;(2)工作量法未能考虑到修理和维修费用的递增,以及操作效率或收入的递减等因素。 加速折旧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都是加速折旧法的一种。主张采用加速折旧法的各项条件是:(1)在不考虑资本的利息或成本的情况下递减每年的服务贡献;(2)操作效率的降低会导致其他业务费用的增加;(3)资产价值早期降低很多,后期降低较少;(4)即使早期和后期耗用的服务价值相同,其折现价值也不同,因而早期服务价值成本要比后期大;(5)修理和维修费用的递增;(6)现金收入逐年降低;(7)由于存在着折旧的可能性所造成的以后年度收入的不确定性。 主张采用加速折旧法的一个主要论据是资产净收入贡献的递减与操作效率是相互关联的,并对各期应负担的折旧费具有同样的。资产净收入的减少可能是由于资产在后期需要更多的修理时间和修理费用,或过度使用易于发生事故,因而减少使用,也可能是由于操作效率降低而产量减少。操作效率降低还会造成燃料成本和人工成本的升高,或者在原料使用方面造成较大的浪费。所有这些均说明资产的净收入在后期要少于早期,因而,即使不计利息成本,资产净收入的减少也证明使用加速折旧法是合理的。 预期现金收入的递减也是采用加速折旧法的一个理由,可以认为,资产的原始成本在早期获取收入过程中所耗用的要比后期大,因此早期折旧费应大于后期。 修理和维修费是逐年递增的,为了补偿递增的修理和维修费,应采用加速折旧法。修理和维修费用与折旧是相关的,应该包括在服务的总成本或净收入的计算中。 折旧费分配中最难处理的一个因素是不确定性。预期使用年限、预期净收入和未来的修理和维修费用,均具有不确定性。在大多数情况下,不确定性可根据风险选择所调整的期望值,将不确定数值转化为单一的确定数值。收入的不确定性为加速折旧法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因为早期收入比晚期收入更有把握,在开始指定投资决策时,对晚期收入所打的折扣应当更大些,所以,应将大部分资产成本分配于早期。虽然这些不确定因素不足以证明加速折旧法就是合理的,但相对其他方法而言,加速折旧是最趋于现金收支的一种方法。

【摘要】降低税负、提高竞争力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而固定资产在企业经营资产中占有相当比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用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税负,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出现不同的利润结果,因而应纳税额会有差异。本文阐述了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以及采用不同的方法对企业纳税的影响,着重于折旧方法的运用和节税效果的分析,结合实例加以论证。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纳税筹划 一、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概述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发生损耗,其价值随之逐渐转移到有关产品的成本费用中去,并从产品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中得到补偿,固定资产损耗的价值转移,就成为折旧。折旧作为成本的重要组成…… 学位论文网xwlunwen专业的老牌论文网站,强大的博士写手团,论文代写范围广,论文内容原创,丰富,信誉保证,质量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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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吴风奇 , 周铁光. 对“转回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思考[J]. 会计之友(B版), 2005,(07) [3] 周立.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金额的确定及其账务处理[J]. 财会通讯(综合版), 2005,(09) [4] 郭继宏. 也谈“最佳折旧方法的选择”[J]. 会计之友, 1995,(05) [5] 戴凤朝. 论运输(交通)企业折旧方法的选择[J]. 交通财会, 1994,(03) [6] 金苗. 折旧方法与财务利益[J].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 1997,(01) [7] 胡秀云, 郑春华, 陈春宏. 固定资产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企业纳税的影响[J]. 林业财务与会计, 1999,(01) [8] 荀桂云. 企业采用哪种折旧方法好?[J]. 冶金财会, 1999,(06) [9] 杨代甫. 企业折旧方法核算中的税收筹划[J]. 市场研究, 2003,(12) [10] 夏爱芳. 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一点看法[J]. 商场现代化, 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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