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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3 12:41:00

政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一、明确撰写法学毕业论文的目的与要求 认真撰写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并顺利通过论文答辩,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各环节的初步、综合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是对教学质量的全面检验。详言之,在教师指导下,使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对法学中的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进行独立的分析研究,并能明确、恰当、充分地表述研究的成果,开始学习、初步掌握分析和解决某一专门学术问题的方法,锻炼撰写论文以解决某一学术问题的能力。要求学生写论文,就是要学会科学研究的方法,掌握了方法,将来写什么都可以。 撰写法学毕业论文的要求有三个方面:(1)从理论探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确定法学毕业论文题目,论文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层次清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2)论文要能反映出学生的理论水平与业务水平和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力求有自己的新见解,材料要充实,坚决反对大段摘抄、整篇抄袭、请人代写等不良现象。(3)论文要能系统地阐明法学毕业论文题目所包括的主要问题,并力求做到概念明确、文理通顺、逻辑严谨、结论合理,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学术思想。二、确定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和论证角度首先,确定自己的法学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如法律专业有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婚姻家庭法、国际私法等多门课程。这就要求法学专业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体会和知识背景确定了大的方向后,还要确定具体的方向。虽然论文论述的只是某一基本问题的一点,却可以反映出作者的学术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 其次,选择具体的论文题目。应该是本学科中带有基本性质的某个重要问题的某一重要侧面或某一当前疑难的焦点,解决了这一点,有推动全局的重要意义。大题目容易写得很肤浅,没有价值,小题目能做出大文章,容易从各个方面把它说深说透,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三、法学毕业论文的准备工作(一)搜集材料所谓准备,主要就是充分占有资料,研究、参考他人的看法。材料越多越好,材料不够就写不出好文章。读的书看的论文很少,知识贫乏,是没法写论文和提出新的见解来的。 如何搜集资料?可以围绕论文的选题方向和具体题目,去图书馆、书店,查找有关的专著、论文集、主要法学期刊以及最近几年的统编教材,也可以在网上搜索、查找法学论文。搜集材料的过程,就是调查研究、思考钻研、形成论点的过程。(二)提炼材料,确定论证的主题和方法在提炼材料的过程中,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同意别人的论点,但自已有独特的感受,可从新的角度补充新的理由,丰富别人的论点。二是不同意别人的见解,可以展开争论,但必须注意忠实地引用原文,说明自己的理由。三是受了别人的启发,在别人见解的基础上产生新见解,或者别人没有讲到,自已有见解,只要言之有理,也是创见。 论文的主题,是一篇文章的核心和灵魂。法学论文的主题,就是作者对这个法律问题研究成果的基本观点。主题应力求做到以下五点: 一要正确,符合法理和客观规律。 二要新颖,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不人云亦云。 三要直白,不要隐讳。法学论文的主题越直白明确越好,要让读者一看就知道,一看就懂,不能让读者云山雾罩,看后不知道说的是什么。 四是主题要贯彻始终,在文章中不能改变,应围绕中心和基本观点去写。 五是主题要简明,理论要深厚。 论证方法是说明主题的基本方法。一般来说,法学毕业论文的基本论证方法是立论,即确立文章的基本论点,围绕这个主题,全面阐述它的正确性、必要性和适用性。有时,也适当运用驳论的方法,如针对某个问题学术界有几种不同的观点,对它们进行评析,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从具体的论述方法来看,一般使用归纳法和演绎法。(三)拟写法学毕业论文提纲 拟写提纲的主要好处是帮助自己从全局着眼,构建论文的基本骨架,明确层次和重点,简明具体,一目了然。论文定稿后,修正或保留的提纲就变成了目录。提纲可以帮助我们把材料组织成一个理论系统,而不是毫无层次、毫无逻辑联系地罗列和堆砌在一起。四、法学毕业论文的初稿(一)运用逻辑思维 写学术论文,逻辑上有两种科学方法,一个是演绎,一个是归纳。所谓演绎,就是从一般到特殊(个别);所谓归纳,就是从特殊(个别)到一般。依靠逻辑思维所产生的分析能力,对他人的观点作出补充、发挥、纠正、批驳,就自然会形成自已的新观点,写出自己的毕业论文,就不会只是停留于抄录他人现成的观点和材料。(二)主题突出,论点鲜明 (三)结构严谨,层次分明 (四)持之有故,言之成理 (五)文字表述清楚准确、简练流畅五、法学毕业论文格式和规范要求(一)法学毕业论文格式 打印使用B5纸,便于存档,装订线在左面。论文打印一般用宋体。文章题目用3号黑体,题名应简明、具体、恰当,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一般不超过20个字。正文内标题末不用标点符号。 一级题序及标题用“一、二、三……”序号和小3黑体。 二级题序及标题用“(一)(二)(三)……”序号和4号黑体。 三级题序及标题用“1、2、3……”序号和小4黑体。 四级题序及标题用“(1)、(2)、(3)……”序号,不用黑体。 正文用小4号宋体。这样,文章就眉清目透,井井有条。 当然,这种分题也不是绝对的,要结合实际,该怎样分,就怎样分,但要遵循分题的规则。此外,分成几级题目也是可以变通的,例如不用 “1、2、3……”,改用“一是、二是、三是”或“第一,第二,第三”、“其一,其二,其三”也是可以的,但是,无论用什么,都要层次清楚。 法学毕业论文格式为:封面;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引言;正文;结论;注释和参考文献。 封面的作用在于使别人知道这是一篇法学本科毕业论文。 摘要是指摘录下来的要点,主要是表述本文的主要观点,一般为100—200字。摘要的写作方法,我认为包括两部分:一是用一两句话简要概括论题的意义,二是将 毕业论文论文几部分内容表述为阐述论文观点的一段话。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一般应选3—8个。(二)法学毕业论文注释 现代学术视注释为学术规范与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术论著和文章中,注释不是装饰品,它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引用他人成说,注示出处,既表示相关论说非作者独造,并对他人成果给予应有之尊重,又可为读者提供该领域的文献信息,以便利后来之研究。 二是反映了作者观点与其他学者观点的联系与区别,或者是对作者自己观点的进一步说明,因而,也是正文不可缺少的补充部分。三是大量的引文意味着作者的研究的确是在前人和他人的研究成果及所积累的资料基础上进行的,不是凭空捏造的。 注释要写得规范。最规范的,就是《法学研究》的注释方法:分为著作类、论文类、文集类、译作类、报纸类、古籍类、辞书类、港台著作、外文类等九个类别,并有注释例;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等等。详细的内容请看《法学研究》上的注释体例和文章的注释方法。 为提高刊物质量和文献信息计量、评价与研究的水平,促进学术成果在网络化、数字化条件下的交流与传播,教育部2000年1月颁发了《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其中注释主要用于以文章篇名、作者等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和补充说明,注释序号用带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参考文献置于文本,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引用文献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并列举了其格式,详情请看《河北大学学报》(社科版)或其它中文社科学术期刊。 写法学毕业论文,上述两种注释方法,可选择一种使用,但不能交叉使用。六、法学毕业论文的修改定稿、答辩初稿完成以后,应再三修改,审查是否符合要求。大到问题是否提得鲜明中肯,论点和论据有无说服力,结构层次是否严密合理,小至文字的修饰加工,有无废话,语言表述是否简洁准确,通顺流畅,符号使用是否恰当,等等。自己修改后,再交给指导教师进行修改,然后定稿。为了使毕业论文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建立论文答辩制度是一种积极有效的措施。答辩是毕业论文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毕业论文的全面检查。答辩首先由学生本人简要介绍论文的写作目的和思路、主要观点、创新之处,然后由答辩委员会向答辩人提问,让作者略作准备做出回答,从而进一步考查作者对所论述的问题是否有深广的知识基础,创造性的见解和充分扎实的理由。答辩提出的问题,不管作者当场是否能作出完善的回答,都是对于作者一次很好的帮助和指导。

6000字。甘肃政法大学,位于甘肃省兰州市,是甘肃省属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由中国政法大学对口支援。该校的商学院学生毕业论文需要字数达到6000字以上,而且全文采用word文档,格式有一定的要求。论文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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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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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241页。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同上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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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貌上,该区属于辽西山地黑山丘陵的东部边缘,发源于兴城市西北青山-----笔架山---大红螺山一代的六股河、烟台河、兴城河和北西河自西北向东南流动,最终汇入辽东湾。区内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为松岭山脉延续分布丘陵地带。实习地区处于北半球暖温带亚温润气候区。这里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 年平均降水量620mm。

在贵医院为期三个月的实习已接近尾声,我们是广东医学院07级医学信息管理专业的实习生,在此,诚挚地感谢谢贵医院给我们在这实习的机会!也诚挚地向各位关心、教导我们的老师说声:“老师,您们辛苦了!谢谢您们!”^__^

参加实习是我们从学校踏入社会的第一步。回忆着实习期间的点点滴滴,心里充满着感激和快乐!在这里,我们不仅获得了学识,也获得了很多快乐!在信息科实习的两个多月里,老师们教我们学东西和交流、沟通、处事道理,关心我们的生活!信息科的每位老师都对我们很好!药库、票据管理室的老师们也对我们很好!这里的每一处都给了我们一种大家庭的温馨感觉!和谐的家园把每一个人都当作是其中的一份子。在这里实习,真好!值!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会更加努力学习,走好自己的人生路!

草地养护原则是:均匀一致,纯净无杂,四季常绿。据资料介绍在一般管理水平情况下绿化草地可按种植时间的长短划分为四个阶段。一是种植至长满阶段,指初植草地,种植至一年或全覆盖(100长满无空地)阶段,也叫长满期。二是旺长阶段,指植后2-5年,也叫旺长期。三是缓长阶段,指植后6-12年,也叫缓长期。四是退化阶段,指植后10-15年,也叫退化期。在较高的养护管理水平下草地退化期可推迟5-8年。

在这里,我再次代表医学信息管理专业的实习生向您们说声:“谢谢您们!”感谢您们给我们的教导、关心和帮助!也很感谢医教科的老师让我们的实习进行的更顺利!也感谢师兄师姐在生活上给我们的关照!衷心的祝福每一位领导、老师:身体健康、天天开心、合家幸福!也祝贵院的医疗和教育事业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广东xx院14级xx

实习学生:

转眼间,在济南的实习就结束了。爱因斯坦曾向人解释相对论说,“一个男人与美女对坐1小时,会觉得似乎只过了1分钟;但如果让他坐在热火炉上1分钟,却会觉得似乎过了不止1个小时。这就是相对论”呵呵,我想,当人专注于某一件事情的时候,时间往往过得快。

首先我想感谢Windon先生。Windon先生不但在生活上对我十分照顾,而且对于我的学习也给予了很大的支持。记得有一次我曾经向大家提问GDP统计的技术过程和流程是怎么样的,刘大哥记下了我的问题,在和一位在统计局工作的朋友聚会时专门帮我询问了这个问题,而且还附带着询问了CPI统计的技术过程。刘大哥回来后跟我的讲解地清晰有序,让我获得了很多知识。

“有问题,找Raphael”是我们的口头禅,Raphael总是很谦虚的说自己本课是学数学的,但其实我的几乎每一个会计方面的问题Raphael都能给我细致的解答。在后来的过程中,我偶尔也能和Raphael形成一些讨论了,感到很高兴。

Romney是我的室友,我和他“朝夕相对”(呵呵),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金融方面的知识,其中他关于货币发行过程的解释解决了我很久以来的困惑。Romney读过很多书,视野开阔,总能给我很多启发。

Jackie是除Raphael之外的另一个模版杀手,记得来济南的第一天,王总就告诉我做模板要以Raphael和Jackie为标杆,而Jackie的速度更是一绝。Jackie对我有很大的激励作用,我十分感激。

Joe是我们中最勤奋,他对于工作充满热情,而且骨子里有一股令我尊敬的理想主义情绪。不过我最想感谢Joe借给我被褥。本来吧,“男人就是要简洁明快”,睡一个暑假的硬板凉席更能起到锻炼意志的作用。但是当第三天Joe要借给我被褥的时候,我还是不争气地没能拒绝,而且每晚躺在铺着被褥的床上时总是对Joe心存感激……看来我现在离秋山好古那样的'“铁血真汉子”还是有一些差距的。

燕子姐、Aline,你们对我总是那么Nice,Aline专门给我讲的一次模板制作方法让我受益匪浅,也想对你们表达自己的谢意。

貌似漫长的暑假转眼即逝。在信璞济南,在这短暂的时间中,我不但收获了知识,而且也收获了深厚的友谊,感到十分充实和快乐。Klose,期待下次我们见面的时候,你已经是蝶泳高手了,哈哈;也愿Windy和Elaine今后的学习一切顺利。

衷心祝愿大家在济南一切安好。也希望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信璞的事业长风破浪、蒸蒸日上!

尊敬的李经理:

您好!

我叫张××,是5月10日20位参加贵公司行政秘书职位面试者中的第五位,我来自××职业技术学院商务秘书专业。

感谢贵公司给了我一次面试的机会,感谢您给了我一次与您交谈的愉快的经历。这次面试,开阔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见识,也相信您对我各方面综合能力的肯定,一定能够增强我的竞争优势,让我在求职的路上更加坚定自己的信心。

这次面试,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贵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管理方式。

我十分欣赏贵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管理方式,我也相信自己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实习经历和综合素养能够使自己胜任行政秘书的职位。真诚期望有机会成为贵公司的一员,为贵公司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如蒙不弃,惠于录用,必将竭尽才智!

当然,我也深知,如我者甚众,胜我者恒多。无论这次我是否能被贵公司录用,我都坚信,选择贵公司是明智之举。

无论今后我会在哪里工作,我都将尽心尽力做一位具有强烈责任感、与单位荣辱与共的员工,一位积极进取、脚踏实地而又具有创新意识的新型人才。

再次感谢您的阅读。

此致

敬礼

张×× 敬上

尊敬的各位校系领导:

你们好!

我是一位受资助的普通学生的家长,是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的农民,也不会说那些太有文采的话,就用自己最质朴的语言来谈谈我关于学生受资助情况的感受。

前不久,在和孩子的电话交谈中得知,贵校有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因为我夫妻二人没有固定工作,父母年事已高还身患重病,家中还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所以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孩子也向我提出申请助学金的想法。作为父母,我是又自责又庆幸。自责自己没有给孩子足够好的物质支持,庆幸学校为我们经济困难的群体提供了缓解压力的条件。后来得知,孩子所在的院系通过民主评议等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选出了助学金的推荐人选,我的孩子也在其中。

说实话,两千块钱对城市家庭可能算不上什么,但是对于我们这一类的农村家庭却也是笔不小的数目了。有了这些钱,孩子半学期的生活费便有了着落,这也极大地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孩子的吃饭问题也解决了。

作为一位孩子家长,我真得很感谢学校的领导和老师。贵校很好地贯彻了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真正使经济困难的孩子受到了特殊的关注与保护。孩子受了资助,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我肩膀上的担子,我也能放开膀子地去工作了。我也教育孩子,要好好珍惜学校的助学金资助,切不可大手大脚的去花钱,把钱用到有价值的地方,更不能放松自己对学习、生活上的要求!要用自己的实际成绩去回报学校和老师!

最后,请让我再说一声:谢谢!谢谢山东政法学院的各位领导和老师!

此致

敬礼

家长:xxxx

本设计在###老师的悉心指导和严格要求下业已完成,从课题选择、方案论证到具体设计和调试,无不凝聚着#老师的心血和汗水,在四年的本科学习和生活期间,也始终感受着导师的精心指导和无私的关怀,我受益匪浅。在此向###老师表示深深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不积跬步何以至千里,本设计能够顺利的完成,也归功于各位任课老师的认真负责,使我能够很好的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并在设计中得以体现。正是有了他们的悉心帮助和支持,才使我的毕业论文工作顺利完成,在此向####大学,###系的全体老师表示由衷的谢意。感谢他们四年来的辛勤栽培。

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要求

现在本科论文答辩一般都需要有ppt。

二、学位证书封皮要求:1、学位证书封皮尺寸:310mm*220mm;2、学位证书封皮底色为墨绿色,面料要求手感柔顺,不褪色。证书封面校标和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字样均为烫金;3、学位证书内衬需贴硫酸纸保护证书内芯,内衬四角需用四角带固定证书内芯;4、学位证书封皮制作确保无毒性、无异味三、学位证书内芯及印刷要求:1、学位证书内芯尺寸210mm*、学位证书内芯纸张采用150克专用学位水印纸,打印流畅,不卡纸薄厚均匀,表面光泽,无凹凸不平,吸水力好,韧性极佳,盖章之后马上干,不糊,放水中24小时以上不变形,不会烂,干后韧性依旧;3、学位证书内芯印刷为五色专色印刷,其中一色为无色荧光防伪;4、学位证书内芯排版按照学校要求制作;5、学位证书内芯经复制后有“COPY”字样;6、学位证书内芯印刷要求使用大型彩色打印机打印学生信息,打印字体清晰,信息准确且位置不偏,学生照片打印色彩鲜明,颜色清晰不糊。四、毕业证书封皮要求:1、毕业证书封皮尺寸:310mm*220mm;2、毕业证书封皮底色为红色,面料要求手感柔顺,不褪色。证书封面校标、学校名称和毕业证书字样均为烫金;3、毕业证书内衬四角需用四角带固定证书内芯;4、毕业证书封皮制作确保无毒性、无异味。五、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相关经营范围。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因受疫情影响,请参与报价的单位于2022年4月29日前将报价内容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教务处邮箱:,待疫情恢复可寄送快递时将报价材料盖骑缝章后交(寄):上海政法学院教务处教务科彭老师收,电话:39225220。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政法学院提出质疑。教务处2022年4月25日

很多同学在问上海政法学院自考难不难?首先我们来看下什么是自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1981年经国家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而上海政法学院是上海市主管部门和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官方自考主考院校,上海政法学院是正规公办大学。上海政法学院自考难不难?相信大家心里都是有答案的。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上海政法学院自考包过可靠吗?首先先问问自己,所有的科目都能坚定能考过吗?自考是一种过程,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自主学习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终胜出者。所以上海政法学院自考难不难?看到这里,大家就应该知道,这个是比较难的。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上海政法学院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大自考全国平均通过率一般在10%--30%左右,上海政法学院自考通过率也可以参考。大自考即是完全通过自己自学,不借助任何辅导班的长线自考。问上海政法学院自考难不难的朋友们,看下这个通过率,虽然数字不一定准确,但是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一些。自考独立办班俗称小自考。小自考就是人们一般说的短线自考。这种自考主要是参加一些办学单位组织的助学班,同时也就国家的政策即办学单位自己能够组织一些科目的考试,另一部分科目是参加国家组织的国家统一考试。上海政法学院自考包过的说法是没有什么依据的,大家都要统一参加考试,只要是考试就会有不过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你的考试科目一部分来自上海政法学院自学考试,一部分来自你在的办学单位,这种自考要相对简单些,基本上通过率在80%以上,这类小自考通过率相对高很多。自考很难通过率低是针对社会自学考试的考生,这部分考生大多数是有家有业的在职人员或待业人员,这一类人的学习时间少、精力有限,而且缺乏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因而通过率很低,但是对于各大高校为自考生组织的自学考试是不存在这样的问题的。但是大部分的人还是只能通过自学来考试,如果有人跟你说上海政法学院自考包过,那么你就要打个问号了。另外,2023年上海政法学院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上海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上海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上海政法学院自考自考报名入口:

甘肃政法学院本科论文答辩

很多同学在问甘肃政法大学自考难不难?首先我们来看下什么是自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1981年经国家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而甘肃政法大学是甘肃省主管部门和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官方自考主考院校,甘肃政法大学是正规公办大学。甘肃政法大学自考难不难?相信大家心里都是有答案的。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甘肃政法大学自考包过可靠吗?首先先问问自己,所有的科目都能坚定能考过吗?自考是一种过程,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自主学习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终胜出者。所以甘肃政法大学自考难不难?看到这里,大家就应该知道,这个是比较难的。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甘肃政法大学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大自考全国平均通过率一般在10%--30%左右,甘肃政法大学自考通过率也可以参考。大自考即是完全通过自己自学,不借助任何辅导班的长线自考。问甘肃政法大学自考难不难的朋友们,看下这个通过率,虽然数字不一定准确,但是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一些。自考独立办班俗称小自考。小自考就是人们一般说的短线自考。这种自考主要是参加一些办学单位组织的助学班,同时也就国家的政策即办学单位自己能够组织一些科目的考试,另一部分科目是参加国家组织的国家统一考试。甘肃政法大学自考包过的说法是没有什么依据的,大家都要统一参加考试,只要是考试就会有不过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你的考试科目一部分来自甘肃政法大学自学考试,一部分来自你在的办学单位,这种自考要相对简单些,基本上通过率在80%以上,这类小自考通过率相对高很多。自考很难通过率低是针对社会自学考试的考生,这部分考生大多数是有家有业的在职人员或待业人员,这一类人的学习时间少、精力有限,而且缺乏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因而通过率很低,但是对于各大高校为自考生组织的自学考试是不存在这样的问题的。但是大部分的人还是只能通过自学来考试,如果有人跟你说甘肃政法大学自考包过,那么你就要打个问号了。另外,2023年甘肃政法大学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兰州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兰州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甘肃政法大学自考自考报名入口:

概况一、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及近几年的发展法学院成立于1985年,前身为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系。2001年5月,为了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学校在原法律系和经济法系的基础上,组建了法学院。学院有法学和社会工作2个本科专业,在校全日制普高本科学生共2269人,其中法学本科专业2094人,社会工作本科专业 175人。近年来,法学院严格遵循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在学校的正确领导下,各项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一)硕士点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取得突破进展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法学院全体教职工经过努力,于今年年初取得了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5个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实现了硕士点建设的重大突破。法学院已经建成1个省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5个校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二)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明显法学院在学校的支持下,通过引进、进修、培训、进行学术交流等各种方式,从数量和质量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2003年,法学院共有教师92名,2006年达到114名;2003年有教授、副教授34名,2006年达到44名;2003年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29名,2006年达到54名。师资队伍在数量上的增加和质量上的不断提高,保障了教学和科研的健康发展。(三)对外学术交流成绩显著法学院重视对外学术交流活动。自2003年以来,共承办全国性的法学学术会议5次。根据最近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通知,我院还将承办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在“请进来”的同时,我们还坚持“走出去”,每年派大量的教师,参加全国各种学学术会议。2004、2005、2006三年外出参加学术交流的教师到达70多次。(四)科研成果层次不断提高、影响不断扩大2004年以来,法学院教师共取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司法部项目1项,教育部项目1项,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近30项。近年来,法学院教师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等法学专业核心期刊上共发表论文近40篇;在法律出版社、兰州大学出版社等出版著作、教材近30部;获得省部级奖励15项。法学院教师的科研成果层次和在全国影响不断扩大。(五)办学特色鲜明在多年的办学过程中,我校形成了“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主动为地方法治建设服务”的办学特色,这一办学特色主要依托法学院形成。法学院教师中有近50%受聘于国家机关和各种社会组织,绝大多数毕业生在基层就业,法学院也被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甘肃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有14名教师受聘担任甘肃省人大地方立法特邀研究员。面向基层和地方的师生社会服务活动成效显著。(六)发展目标进一步明确经过我们不断的探索和比较,我们确定了法学院的发展目标,这就是:经过几年的建设,把法学院发展成为在全国有重要地位的、特色鲜明的法学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基地,使法学院进入全国主流法学院的行列。二、法学院在本科教学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成效近年来,法学院以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为契机,在学校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围绕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一)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加强优势专业建设,积极进行社会工作专业的建设近年来,法学院为强化法学优势专业的建设,分别在2005年和2006年修订和调整了专业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编写了法学专业课的教学大纲;建成民法学、宪法学等省级精品课程2门,校级精品课程3门,校级重点课程9门,取得省级、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学奖35 项。目前,法学本科专业已经成为甘肃省乃至甘、青、宁、新4省区的优势法学本科专业。同时成为我校公安学、管理学、政治学等专业的重要基础专业。在加强优势专业建设的同时,法学院还从充实师资、完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加强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积极进行新办社会工作专业的建设:目前,社会工作专业的师资增加到8名,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日趋完善,社会工作实验室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二)不断完善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规范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近2年来,法学院在执行学校教学规章制度的同时,结合专业特色共制定教学规章制度14个,通过教学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如,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制定的《法学院试题库建设和使用办法》、《法学院教师阅卷、登分规范》、《法学院学生查阅试卷规范》,完善了考试、考核制度,使考试、考核更加公正,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欢迎。又如,通过《法学院学生评教办法》、《法学院领导听课评教办法》等,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监督。)通过严格执行教学规章制度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法学院教师的教学行为规范,教学秩序和效果良好。据2004-2005网上评教统计,我院教师30%为优秀、64%为良好、6%为合格。2005—2006网上评教,58%为优秀、41%为良好、1%为合格。(三)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法学院十分重视通过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基本技能。我院实践教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专业实习和实训:法学院实习内容、计划、组织安排有明确的规范。为加强实习工作,法学院先后和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等政法机关协商,确立了12家实习基地,保障了专业实习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又建成了模拟法庭等校内实训基地,通过模拟审判和观摩审判等实训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近年来,共进行模拟审判40多场,观摩审判12场。2.毕业论文:法学院制定了详尽的毕业论文指导细则和规范要求,选派认真负责、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毕业论文。2006年实现了本科生毕业论文全部答辩,使毕业论文的质量较前几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四)开展以“明法讲堂”等各种学术活动,通过学术活动促进教学2005年4月以来,法学院开展了以“明法讲堂”为核心的系列学术活动,邀请省内外、国内外有名的专家学者、司法实践部门的工作人员到我校做学术讲座。这一活动在全校乃至甘肃省高校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近一年半来,共举办明法讲堂、校友论坛、律师论坛、法官论坛、检察官论坛等系列学术活动共 60余次,包括王保树、吴志攀、陈光中、江伟、沈四宝、朱慈蕴、叶林在内的一大批国内知名学者和司法实践部门的业务骨干到法学院讲学。在2006年调整教学计划时,我们总结经验,设置了律师论坛、法官论坛、检察官论坛等实践性强的课程,从而使这一活动走向了制度化和规范化。(五)开展形式多样的“第二课堂”教学活动,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法学院十分注重开展第二课堂活动。近年来,我们通过播放“商务礼仪”、“百家讲坛”等节目、通过组织学生进行专业辩论赛、专业演讲赛等活动,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共举行第二课堂活动40余次。这些活动,提高了学生的人文素质,增强了他们融入社会的能力。(六)采取各种措施,狠抓学风建设,为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提供保障1.通过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风建设。采取的措施有:第一,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采用先进带后进,党员干部包学生的“传、帮、带”方式,以点带面,做实思想政治工作;第二,通过多种形式,募集资金设立“院友助学基金”、“合睿律师助学基金”、“沈四宝奖学基金”、“贫困学生慰问基金”,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第三,经常邀请成功校友、法律界知名人士来校,通过座谈、讲座等形式,指导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择业,做活思想政治工作。2.在学校率先实行班主任和辅导员相结合的学生管理制度3.采用电子手段进行学生管理,避免了学生管理中的不公正现象。4.建立班级档案,对学生的学习等各种表现进行全过程跟踪。(七)法学院本科毕业生就业形势较好1.培养的学生专业基础扎实、吃苦精神强,能扎根基层,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2.学生就业情况良好,2005届本科毕业生的年底就业率近90%。 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前身为甘肃政法学院公安系,初建于1989年,于1996年9月经公安部同意、省政府批准创建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由甘肃省公安厅和甘肃政法学院共同领导。公安分院下设党政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体改生管理办公室、分团委等五个管理机构;设有物证技术实验中心、甘肃省司法鉴定中心等2个研究机构;设有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警务技能、公安基础等5个教研室;有省级重点学科1门,校级重点学科3门;有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禁毒学等5个本科专业,其中,侦查学为教育部特色专业;省级精品课程5门,校级精品课程6门。分院现有教职工76人,其中专职教师58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体改生、计划外学历教育生等各种教育类型,现有各类在校学生2800余人。分院五千余名毕业生,就业覆盖全国公安、国家安全、海关、司法、军队、边防等系统。现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公安分院历任领导一览表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王章合 公安系系主任 史忠基 直属党支部书记(副处) 薛禄辰 公安系副系主任 公安系系主任 公安分院副院长(正处) 郭万里 公安系副系主任 公安分院副院长 —刘炳灿 公安系副系主任 —魏克强 公安系副系主任 —公安系副系主任(主持行政工作) —公安分院副院长(副处、主持行政工作) —公安分院副院长(正处) —王志礼 公安系党总支副书记 .2—郝洪涛 公安分院院长(兼任) —董天良蔚振中王章合白瑞庆 公安分院副院长(兼任)杨正 公安系党总支书记 —公安分院党总支书记 —公安分院调研员 —姚华 公安系副系主任 —公安分院党总支副书记 —公安分院副院长 蔚振中 公安分院院长(兼任) —王肃元张浪亭薛秋生 公安分院副院长(兼任) 樊峰岗 公安分院党总支副书记 —赵聚忠 公安分院院长(兼任) 管理学院成立于1993年。经过16年的发展,现有专职教师49名,其中,教授7名,副教授10名,讲师17名,助教15名;有39名教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现有专职管理人员7名,在校学生2000多人。学院下设工商管理、财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三个教研室,建有包括财务会计综合实验室、现代物流仿真实验室、商务电子模拟实验室(包括经济科学实验)、ERP实验室和商务谈判模拟实训室五大功能模块的商务实验实训中心,该中心拥有固定资产近500万元;另外,与省内工商企业联合建立了10个较为稳定的实习基地。现有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和国际经济与贸易等6个本科专业,具有管理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授予权。学院的“企业管理”、“会计学”和“国际贸易学”为校级重点学科,《管理学》为省级精品课程,《政治经济学》、《会计学原理》、《西方经济学》等为校级精品课程。通过近年来的教学改革实践,逐渐探索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在人才培养目标上,以培养面向企业、服务西部的“法商结合”复合型、应用型工商管理专门人才。在课程体系设置上,开设了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三大教学模块。在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上,以“法商结合”为目标,进行改革,同时,形成了《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社会保障法》、《技术创新管理与知识产权法》、《法务会计》、《国际贸易与国际贸易法律》、《统计学与统计法》、《税收与税法》等一批“法商结合”的特色课程,并自编了相关课程的讲义。近三年,全院教职工在省内外学术期刊上共发表学术论文160余篇,其中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30余篇,省级130余篇;主编或参编出版专著、教材10部,承担了省级项目5项,教育厅科研项目2项,校级科研资助项目30项。有2项科研成果分别获得甘肃省第九次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三等奖,有3项成果获甘肃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另外还有3项成果获得校级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优秀教学奖、优秀教学成果奖5项。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三年来,共邀请40多名国内外专家、学者和企业家来我院讲学,极大地促进了我院的学术研究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管理学院现已成为甘肃乃至西部地区经济、管理类高级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自建院以来,已向社会输送税务、审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毕业生1500多人,为我省及西北地区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近几年来,随着我院办学实力的进一步增强,我院毕业生在就业、考研等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有多名毕业生考取了上海财经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大学等著名高校的研究生,也有多名毕业生在公务员招考中成绩优异,分别被各地国税局、银行等单位招录。学院的发展目标是:立足甘肃,服务西部,面向企业;突显经管互补、法商结合专业特色;不断加强实践性教学,注重学生“动手、动脑、动口”能力的培养,培养具有应用性、复合型特色的专业人才;遵循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规律,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力量建设,按照甘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使学校办学特色更加突出,办学优势更加鲜明。力争成为甘肃省高校经济管理类本科专业教学的示范和典型,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省委区域发展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工商管理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熟悉我国企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国际企业管理的惯例与规则,掌握现代管理方法和技能,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基础及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了解管理专业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能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富有进取意识及开拓精神,能在各类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服务组织、经济管理部门、教育科研单位从事管理、规划、咨询、科研等工作的复合型、应用性专门人才。 本科,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文理兼收。学生毕业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运营管理、人才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等。 主要实践活动:本专业结合课堂教学,组织学生开展课程实习、案例讨论、社会调查、计算机模拟实训、管理见习、企业实践、毕业论文等。财务管理专业(设公司理财方向、金融与投资管理方向)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基础及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具备理财和金融等方面的能力,能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财务、金融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应用性专门人才。 本科,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文理兼收。学生毕业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原理、统计学原理、财务管理、财务会计、管理会计、项目评估、金融学、金融会计、投资学、管理信息系统、国家税收、经济法等。 主要实践活动:本专业结合课堂教学,组织学生开展课程实习、计算机模拟实训、实验、案例讨论、社会调查、企业实践、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等。市场营销专业(设连锁经营方向、营销策划方向)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需要,具有战略眼光和富有现代思维与创新意识,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和营销管理和能力,基础知识深厚扎实,实际技能较强,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素质,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应用性专门人才。 本科,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文理兼收。学生毕业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政治经济学、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市场营销学、统计学原理、会计学原理、财务管理、营销策划、经济法概论、消费者行为、国际市场营销、市场调查与预测、广告学、管理信息系统、企业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 主要实践活动:本专业结合课堂教学,组织学生开展课程实习、案例讨论、计算机模拟实训、社会调查、管理见习、企业实践、毕业论文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系统地掌握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等方面的理论和知识,具备开发与管理人力资源的实际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协调能力,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应用性专门人才。 本科,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文理兼收。学生毕业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政治经济学、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原理、会计学原理、经济法概论、市场营销学、财务管理、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人才测评与业绩评估、薪酬设计与管理、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等。 主要实践活动:本专业结合课堂教学,专题调查、社会调查、企业实践、计算机模拟试训、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等。物流管理(设供应链管理方向、物流信息管理方向)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基础及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系统掌握物流管理相关理论,能在各类企业从事物流管理的复合型、应用性专门人才。 本科,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文理兼收。学生毕业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政治经济学、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原理、会计学原理、运筹学、经济法概论、物流管理概论、物流信息管理、采购与仓储管理、运输与配送、运营管理、市场营销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等。 主要实践活动:本专业结合课堂教学,组织学生开展课程实习、案例讨论、社会调查、计算机模拟实训、管理见习、企业实践、毕业论文等。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基础及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系统掌握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惯例和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熟练运用计算机,具有较强的外语书面和口语表达能力,能在涉外经济部门、外资企业以及政府机关等单位从事国际贸易和内贸营销工作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 本科,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文理兼收。学生毕业时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政治经济学、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世界经济概论、市场营销学、财政学、统计学原理、会计学原理、国际经济学、国际结算、金融学、国际投资与合作、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国际市场营销、计量经济学等。 主要实践活动:本专业结合课堂教学,组织学生开展案例讨论、课程见习、社会调查、计算机模拟实训、企业实践、毕业论文等。

就是二学位嘛,考试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这者发一个法学学士学位证书,教育部颁发的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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