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发表百科

英国法律博士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5 20:13:37

英国法律博士毕业论文

英国毕业论文得看他们要求的内容来写论文。

这个毕业论文你可以查找一下以前的资料,有很多的论文范文你都可以进行的效仿

硕士生在毕业阶段最头疼的就是毕业论文的写作,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不少学生知识面比较狭窄,专业知识较为薄弱,研究性学习不足;二是基本功较差,没有毕业论文的写作经验或是自身写作能力差;第三是不会安排毕业论文的完成时间,总是压到最后再去完成像在赶作业;那么广大留学生该怎样才能把英国硕士生的毕业论文写作好?下文从多个方面来指导广大留学生去写作英国硕士生毕业论文。1:毕业论文的选题很多学生不知道怎么选题,选题不了就意味着无法进行写作资料的搜集准备与整理,也无法从事论文写作。教师在选题这个关键阶段要给学生以积极指导。首先是专业选题范围指导。例如作为中文专业的学生,在学习基础课之后所选修的内容不一样,有的选修文学类,有的选修语言类。选修文学类的学生在选题时就要根据自己对古代文学、现代文学、当代文学的专长和兴趣,一定选择自己所擅长的专业,而不能选择自己不擅长的古汉语和现代汉语语言专业。其次是选题范围大小指导。选题的一个主要原则就是宜小不宜大,大的选题因为难度大难以把握,不宜写得深入。小的选题能够从微观入手,深入细致的加以论述,做到“小题大做”。论文题目过大就需要大量的资料、丰富的理论知识修养、娴熟的写作技巧和旁征博引,才能全面透彻的论证问题,所以不适合硕士学生,当然也不能过于小,一定要适中。第三,指导如何进行选题。学生在选题之前一定要大量阅读文献资料,善于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搞清楚自己所从事的文学专业领域科研状况,前人有哪些研究成果,研究成果有哪些争议,摸清自己所要研究的论题在当今的社会意义和学术价值含量,不能重复别人的研究成果。选题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研究水平和能力做到量力而行。第四,选题时还要考虑到创新与写作能力之间的问题,虽然大家都主张学术论文一定要创新,但毕竟硕士学力有限,过分强调开创性不切合实际。2:材料的搜集与运用指导一旦论文选题确立之后,就需要大量搜、整理与运用资料。一篇学术论文如果没有充分的材料作为支撑,那就是等于空话连篇,得出的结论也是有失偏颇。其实学生在选题之前就应该进行阅读大量的材料了,通过大量资料的阅读和分析之后,发现自己所要解决的问题,然后制定选题,通过大量的材料的整理与分析,才能运用好这些经过大量时间和心血准备的材料,最终得出自己所要的结论和所想解决的问题。3:论文提纲制定指导学生通过大量资料的准备、阅读、分析之后,进行论文的选题,一旦选题之后就需要缜密构思文章的提纲了。这个阶段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很多学生对于论文提纲拟定也比较犯愁,因为他们不懂得抓住论文题目的关键词汇,也就是选题的中心论点,在拟提纲时不能紧紧围绕题目的“题眼”,出现了所编制的提纲结构框架不合理、没有充分体现文章标题的中心论点,主题不突出,层次不分明,逻辑不顺畅等问题。因此在指导学生拟定论文提纲时着重强调一下几点:一是要指导学生精心设计一级标题和二级标题,使得各级标题都能全面围绕文章的一个中心论点进行,每个分论点可以采取并列式或递进式结构,大标题和小标题之间要紧紧相扣,相互衔接和呼应,大标题也都要受其主题的统领。二是指导学生进一步反复修改提纲。论文提纲拟定好之后,再结合所有的材料进行分析、整理文章的整体结构,反复推敲。把文章整体结构与各细节联系起来,确保整体与细节之间的关联性和呼应。论文结构趋于合理化有利益理清论文整体思路,突出主题,不会出现跑题、偏题等问题。提纲拟定的成败也关系到文章的写作成败,一旦匆匆忙忙拟好提纲,不加思考就动笔写,势必会造成事倍功半的效果,因此教师告诫学生切忌草率行事。当然提纲在写作过程中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改动调整,目的就是使得提纲更加缜密完善,但是也不能频繁地、较大的改动。4:写作过程中注意事项的指导万事俱备,就欠书写论文了,这时要指导学生把握写作要领,抓住论文中心环节,运用充分的材料作为写作的详实论据,运用清晰的思维、思辨的论证逻辑和规范的学术语言进行论述论文论点,将其经过深思熟虑的思想与观点,运用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的语言逐一阐述出来。第一,在写作时可以按照论文提纲的体例结构顺序进行,各标题之下的二级标题都要紧扣该标题,论述时论证结合,做到论据详实、论证充分,语言表述要准确、流畅、连贯。整篇文章要符合逻辑,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如果写作过程中遇到了困难,可以采取不按提纲顺序,先写思路比较清晰的部分,写完之后再去解决疑难问题。第二,注意论文格式的写作。学位论文是了为了锻炼学生基本写作方法和提高写作能力的训练,论文格式有一定的要求,对于初写毕业论文的学生往往不注重论文的格式。学位论文的格式在成绩评定中也找有一定的比分,评审老师从学生论文格式中就能判断出该生写作态度是否端正,是否受到过学术论文的写作训练。第三,指导学生运用参考资料,处理好文章与参考文献之间的关系。总之写作过程中需要辅导老师加以多方面的指导,方能使得学生顺利完成写作任务。

论文主要内容:

一、论文的标题部分

标题就是题目或题名,标题需要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重要的特定内容逻辑组合,论文题目非常重要,必须用心斟酌选定。

二、论文的摘要

论文一般应有摘要,它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摘要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从事这一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

2、研究的主要内容

3、完成了哪些工作

4、获得的基本结论和研究成果,突出论文的新见解

5、结构或结果的意义

三、论文关键词

关键词属于主题词中的一类,主题词除关键词外,还包含有单元词、标题词和叙词。关键词是标识文献的主题内容,单未经规范处理的主题词。

四、引言

又称为前言,属于正片论文的引论部分。写作内容包括:

1、研究的理由

2、研究目的

3、背景

4、前人的工作和知识空白

5、作用和意义

五、正文部分

论文的主题,占据论文大部分篇幅。论文所体现的创造性成果或新的研究结果,都将在这一部分得到充分的反映,要求这部分内容一定要充实,论据充分可靠,论证有利,主题明确。

六、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文章在研究过程和论文撰写是所参考过的有关文献的目录,参考文献的完整标注是对原作者的尊重。不只在格式上有具体要求,在数量、种类、年份等方面又有相关要求。

英国博士毕业论文

申请流程:1、尽早递交申请英国的博士课程是每年9月底左右正式开学,提前一年就开始接受申请了。所以建议申请者在以前一年10月申请为好。个别大学或个别专业有特别提出的申请截止日期,需要察看清楚。大学处理申请的速度通常为4到8周,有些重点大学或热门专业需要10到12周,所以申请者一定要预留出学校审理即等待录取通知书的时间。2、申请适合的学校大部分学生是希望继续深造本专业的,可以参考一下英国泰晤士报的各专业排名,并参考综合排名。一般来说,前50位的大学都是很好的大学。各大学都有自己的强项专业,专业名称和课程安排也不太相同。申请者要具体考虑什么专业是自己喜欢的,别只单看排名,选择热门。3、申请适合的课程英国的硕士课程都是1年制的研究生课程。授课式以授课、讲座、论文等为主,多为实用性的专业。研究式的申请较授课式要比较难一些。因为它是以某一研究课题作为主要目标,需要申请人有一定的研究能力、研究方向或研究成果。研究式课程通常是博士前的一年学习,所以希望继续读博(或硕博连读)的学生可以考虑申请。4、准备申请材料大学录取者非常看重申请者的自述信、推荐信、简历及成绩单等其他材料。他们希望看到申请者经过精心准备后提交的申请材料。如果大部分申请材料雷同、乏味,就很难体现申请者的特点,更难看出申请者具备哪些独特的素质。特别是自我陈述,像你的一幅自画像,如果敷衍了事,不可能给别人留下好印象。申请表也是必须认真填写的文件。这是录取人首先看到的文件,应做到内容准确,打印清楚并且不要忘记签上你的名字。5、合格的语言成绩申请人应了解所报专业的英语要求。一般来说商科、社会学、文史类专业的入学要求是雅思左右,理工科专业的入学要求是左右,当然具体要求不同学校不同专业都会不一样。如果学生在申请时已经有雅思成绩,则需要一并提供。如未考,则最好在申请材料上说明何时考试,并在收到雅思或托福成绩单后马上补寄给大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生可以提前到英国就读一段时间的大学自己开设的英语语言课程,以提高自己的英语能力达到符合入学要求。需要的条件:1、优秀的GPA,申请博士GPA最低要在以上,想申请到全额奖学金的话,GPA需要在以上。2、优秀的gre/gmat/Lsat/MCAT和TOEFL成绩虽然很多外国大学对入学考试成绩的要求不太高,但是随着申请人数的逐年增长,成绩越高的学生越占有优势,因此大家一定要充分利用寒暑假的时间认真准备入学考试,争取考出最理想的水平。TOEFL考试只为母语为非英语国家的学生而设置,通常需要达到100分以上,才比较保险。GMAT考试用于申请英国的商学院,LSAT考试用于申请英国法学院的.学位,MCAT考试用于申请英国的医学院,每所学院对学生的成绩要求各不相同,不过学生的成绩需要超过最低录取分数线10分以上才比较保险。3、具备高水平的研究能力外国好大学都希望将博士生培养成为在研究领域内的最顶尖、最前沿的人才,所以申请者必须要具备很强的、独立自主的科研能力。4、合理的学校定位选择在选择院校时,综合排名并不是最重要的,专业排名才是最重要的,要知道读博士的目的就是要成为在研究领域内的顶尖人才,所以学校专业的知名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你未来的学术程度,当然越是专业排名靠前的学校越难申请,同学们在选择时还是要慎重考虑。5、恰当的套磁沟通方式在申请奖学金时,与导师的沟通至关重要,学生在递交申请材料后,导师如果认为你的背景不错就会主动给你回邮件,在沟通时还是要从学术上出发,如果你的学术观点让教授很满意的话,应该能申请到全额奖学金。6、文书材料的亮点突出个人陈述是充分展现自身优势的平台,但是大家在撰写时也要注意字数不要超过800字,并结合自身实例进行阐述。

拿中国的博士论文参考,中国博士论文要写十几万字,而且要在权威杂志上发表才能毕业。一本杂志才二三十篇,没毕业的博士生有多少?比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还难

英国博士论文怎么保存的方法: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后应妥善保存,尤其是要注意保存的介质以及保存方式,以免酿成大祸,后悔莫及。无论是对学生或者科研工作者,论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妥善保存论文等科研成果,首先应注意保存纸质版,尤其是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的当期刊物,最好保存多份。第二,应该及时保存论文等科研成果的电子版,没有电子版的应进行扫描或者拍照。第三,论文等科研成果应多份保存,电子版应予备份。第四,应该加强所保存论文等科研成果的管理爱护,避免发生火灾、泡水损坏等意外事故

国际法博士毕业论文

《 试析国际合作原则在国际环境法中的发展 》论文摘要:国际合作原则是国际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对于国际环境保护事业而言,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该原则以国际宣言为依据,具有广泛的内容,是人类应对环境危机的必然、理性的选择。但其实施现状并不乐观。国际社会分而治之的政治格局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存在矛盾,为促进国际环境合作的发展,各国需以人类共同利益为出发点,让渡主权,坚守合作的承诺,以求实现保护地球环境的最终目标。论文关键词:国际合作原则;国际环境合作;途径;主权一、国际合作原则的依据及有关规定国际合作原则的依据是《联合国宪章》、《人类环境宣言》和《里约宣言》。《联合国宪章》的序言宣布各成员国为促成社会进步和改善民生,要“力行宽恕,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第一条死三款规定联合国的宗旨为“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人类环境宣言》第7条规定:“种类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因为它们在范围上是地区性或全球性的,或者因为它们影响共同的国际领域,将要求国与国之间广泛合作和国际组织采取行动以谋求共同的利益。”此条款尤其强调为实现环境目的,需要共同的努力,即“为筹措资金以支援发展中国家完成它们这方面的责任所需要进行的国际合作”。第22、24、25条都有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里约宣言》中,有9项原则规定了加强磋商、合作的内容。其中有的是重申《人类环境宣言》的有关内容,是它的具体化。如原则24,关于战争破坏问题,规定各国“应遵守国际法关于在武装冲突期间保护环境的规定,并按必要情况合作”最后一项原则明确规定:“各国和人民应诚意地本着伙伴精神合作”,将这一基本原则概括升华到一个新的水平。二、国际合作原则的必然性首先,国际环境问题的特点决定了各国必须合作,国际环境问题的特点包括全方位,全因子,整体问题与局部问题交叉和互相促进,既有当前症状又有滞后效应等。环境问题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它的解决不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所能单独胜任的。其次,国际社会由于在政治、经济、科学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的不同国家所组成这一基本事实决定了各国必须合作。这些差异导致了各国之间存在很多利益冲突,尤其是经济和正式利益的冲突,这就反感了各国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中的协调行动。各国唯有加强国际合作才能克服这些利益上的冲突,共同致力于国际环境的保护。最后,国际环境立法和国际环境法的实施要求各国进行合作。国际合作是国际环境立法和国际环境法的实施的必要条件。唯有通过国际合作,各国才能克服利益冲突,制定表现为各国之间的协调意志的国际环境法规则。所有国际环境法律文件的形成过程都是国际合作或经过斗争达到合作的过程。在合作的前提下,各国才能克服利益冲突和政治、司法制度等方面的差异,有效的实施国际环境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正在变得越来越小。在这一背景下,国际关系呈现两种趋势。一方面,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及越来越多的国家参与国际事务的能力增强,加之危机意识的增强、安全概念的扩展,使国家间的利益冲突、权利分配问题敏感而又复杂,体现出一种无法形成“合力”的“离心”倾向,各国均有意强化政府职能,捍卫主权独立;另一方面,全球化导致国家间的联系日益增多,而由此引发的公共问题——无论是金融危机、跨国犯罪、瘟疫流行、环境问题,都使国界形同虚设。这些问题单凭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的努力是不能解决的,无论他们有多么强的实力。为了生存,国家之间需要联合起来,共同应对这些问题,他们由此产生一种“合力”。三、国际合作原则的实施现状(一)在环境问题上采取自扫门前雪的态度许多国家和地区不关心其他区域或其他国家的环境整治只关心自己领域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经济实力较强的国家和地区有可能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环境治理上来,这样就导致了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环境问题日益缓和的同时,另一些国家和地区环境问题日益尖锐。这样全球和地区性的环境问题与矛盾也就往往通过发达和不发达区域显示出来。(二)南北双方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方面存在重大分歧发达国家在几百年的发展中排放了大量污染物,最终酿成了当今世界的重大环境问题,如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酸雨等全球环境问题,都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发达国家利用地球资源的人均数量高出发展中国家几十倍。而广大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着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双重挑战,发达国家理应为发展中国家解决环境问题提供资金和技术。然而,多数发达国家非但没有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反而回避和推卸责任,甚至利用环境保护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这就形成了南北之间在环境保护问题上的主要分歧。(三)南北双方环境权益的斗争异常尖锐长期以来,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关系,一直是控制与被控制、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是一种不公正、不平等和不合理的关系。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在国际生产体系分工、国际金融贸易等方面的斗争,特别是关于环境权益的斗争非常激烈。发达国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片面强调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将环境与发展割裂开来;利用环境保护干涉别国内政,要求各自放弃一些主权,尤其是在国家对本国自然资源的主权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在国际环境合作上缺乏诚意。发达国家在上述问题上采取的立场观点是与发展中国家对立的,不符合发展中国家的根本利益。对此,发展中国家从促进发展、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以及有效解决全球环境问题出发,在一系列原则性问题上始终坚持自己的原则立场。四、推进国际合作原则实施的途径(一)推动全球环境法制化环境问题对国际关系和国际安全的影响正在逐步加深,环境问题将会引起越来越多的国际冲突。面对环境安全对国际政治的深刻影响,国际社会已认识到环境问题不能停留在各种论坛上的一般性讨论,必须寻求制定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确保各国加强合作,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国际立法是一种强制性手段,无论哪一国家加入国际环境保护公约,他就在法律上承担了相关的义务与责任;否则,就要在政治上外交上蒙受国际社会的压力,或在国际贸易上处于不利地位。近年来,新的全球性、区域性和双边环境保护条约不断出台,领域不断扩大。国际环境法的迅速发展增强了国际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和强制性,同时也对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产生深刻影响。(二)开展环境问题上的南北对话和东西协商我们共享同一个地球,任何一个局部地区的环境恶化都会对全球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因而,不发达国家在改善环境时遭遇到资金、技术、设备、人才等方面的障碍时,发达国家基于历史和未来的考虑,应给予大力帮助。比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由于环境治理基点的不同,在发展中国家环境投资的边际成本明显高于发达国家。可见,从全球来看,环境保护和投资的重点应放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应支持发展中国家改善环境的各种努力。尽管在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始终存在争议,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一环境保护领域特有原则的最终确立,使国际环境合作具有了更加灵活的实现方式。这一原则号召各国积极应对环境危机,克服环境合作中的分歧与困难以达成共识。(三)建立可持续发展指导下的国际环境保护合作关系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全面的发展观,深刻影响和改变着人类的经济行为和生活方式,调整人类经济社会活动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逐步从理论走向实践。为确保持续发展,各国将在制定经济、社会、财政、能源、交通、农业、贸易及其他政策时,进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并寻求更大范围的国际参与。国际社会也必须在政策、措施上实行更大范围的协调配合,以解决任何可能影响整个生态系统平衡的环境与发展问题。可以相信,未来世界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将超过以往任何时候,人类在追求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道路上将最终走到一起。从全球主义者角度看,生态环境危机造成的一个国际结构性的变化是,国家的传统权利及权力在淡化,而国际社会的共同职责在加强,影响在扩大;变化的特点是,从最低限度的合作目标,朝建立国际规则和承担更大责任的方向前进,朝改善及改造国家内部的组织功能的方向演进,朝形成共同的星球意识的方向演进。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主权弱化的时代。国际环境合作的成功与否依赖各合作主体的合作诚意及采取的实质措施,需要主权国家更多地站在人类共同利益的角度,更多地让渡主权,以长远利益为重,同心协力,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

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 --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 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 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 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 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 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 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 241页。 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 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 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 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 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 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 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 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 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 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 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 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 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 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 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 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 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 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 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 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 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 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 同上 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 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 [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 [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 [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另外,站长团上有产品团购,便宜有保证

国际法论文格式模板

论文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国际法论文格式模板。

一、(标题)(居中、四号黑体)

1、(小标题)(四号宋体)

(1)(下级小标题)(小四号黑体)

(正文内容用小四号宋体、下同)

1、(小标题)(四号宋体)

(1)(下级小标题)(小四号黑体)

结论(内容用小四号宋体)

附录(居中、四号黑体)

附录内容(内容用小四号宋体)

参考文献(居中、四号黑体)

参考文献(内容用五号宋体)

致谢(居中、四号黑体)

致谢语(内容用小四号宋体)

最后一页

(英文题目)(居中、小四号Arial体)

摘要(小四号Arial体)(内容用五号Arial体)

关键词(小四号Arial体)(内容用五号Arial体、每个单词间空二格)

楼主您好!全名: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罗维奇·普京(俄文Владимир Владимирович Путин),英文(Vladimir V普京ladimirovich Putin)昵称:瓦洛佳职务:前俄罗斯总统(2届连任),现任俄罗斯总理,俄白联盟国家部长理事会主席 前任统一俄罗斯党党主席,今年5月7日宣誓就职任再次任总统。身高:米毕业大学:列宁格勒大学(原圣彼得堡国立大学)专业:法律学历:经济学博士毕业论文:论国际法中的最惠国原则论文评价:优毕业评语:诚实、纪律性强、具有高度责任感家庭:妻子柳德米拉,女儿玛莎和卡佳爱好:柔道,桑勃式摔跤,山地滑雪,游泳,马术,漂流专长:精通德语,熟练驾驶各种车辆及直升机,出色使用各种枪械最敬重的人:彼得大帝最喜爱的作家:契诃夫,陀斯妥耶夫斯基个人履历1952年10月7日生于列宁格勒市(现圣彼得堡市)。1970年入国立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学习。1975年从国立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在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对外情报局工作。1985年至1990年他被派往民主德国工作。1990年回国后,普京先后担任列宁格勒大学校长外事助理、圣彼得堡市市长顾问、圣彼得堡市对外联络委员会主席。1994年任圣彼得堡市第一副市长。1996年8月,普京开始担任俄联邦总统事务管理局副局长。1997年3月任俄总统办公厅副主任兼监察局局长。1998年5月任总统办公厅第一副主任,同年7月起任俄联邦安全局局长。1999年3月任俄联邦安全会议秘书,同年8月9日被任命为第一副总理、代总理,8月16日就任总理。1999年12月31日,叶利钦总统宣布辞去总统职务,普京出任代总统。2000年3月26日普京当选为俄联邦总统,并于5月7日正式宣誓就职。2004年3月14日连任总统、国家武装力量最高统帅、国家委员会主席。同年5月宣誓就任。2007年年末,宣布支持的下任总统候选人——梅德韦杰夫。在两届总统任期结束后,按照俄罗斯宪法规定于5月7日辞去总统职务。2008年5月7日起,任“统一俄罗斯党”主席。2008年5月8日,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普京担任政府总理的提名。2011年9月24日,俄罗斯总统德米特里·梅德韦杰夫提议普京参加明年3月的总统选举。2011年9月24日,俄罗斯总统德米特里·梅德韦杰夫提议普京参加明年3月的总统选举。 2011年11月,福布斯2011权力人物榜:俄罗斯总理普京已经宣布参选2012年总统,并且获胜几率很高,为此名列第二。 2011年11月27日,普京正式成为俄罗斯总统候选人。 2012年3月5日,普京以的得票率再次当选俄罗斯总统。希望对您有帮助!

英国金融博士毕业论文

金融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论文题目:浅谈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管理

一、设计(论文)选题的依据(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该选题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等)

目的:

金融风险是每个投资者和消费者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也是各经济实体(尤其是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它直接影响着经济生活中的各种活动,也影响着一个国家的宏观决策和经济发展。因此,如何防范和管理金融风险已成为现代金融界的首要话题。

本文通过对“中航油”事件和英国诺森罗克银行挤兑事件的研究,指出当今世界存在着的各种类型的金融风险,并为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提供一些防范与管理各种类型的金融风险的对策。

意义:,

在人类金融活动的历史进程中,随着金融风险的存在和演变,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管理也应运而生。金融业、金融机构不同于一般的行业和企业,它不仅影响到一国经济的发展,还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为了有效防范与管理金融风险导致的经济灾难,我国按照不断变化的金融环境,正在逐步完善金融监管政策,促进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因此,从我国金融发展现状来看,积极研究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管理的对策措施,探讨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的内在逻辑关系,具有重大的实践指导意义,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也正是论文的写作初衷所在。

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对于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的研究,世界许多国家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都曾经或正在为严重的金融风险所困扰。各国都根据其金融业的特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金融风险进行防范与管理,以保证经济、金融的.健康发展。国外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金融风险管理机制问题上的研究,而国内文献不仅研究金融风险管理机制上的问题,还提出人才也是一个主要的问题,即从管理层到操作层,人员的知识技术机构能否适应现代金融市场的需求。笔者认为随着金融活动和金融创新的深入进行,原有的金融风险管理机制越来越不适应新的经济金融形势,对防范与管理金融风险的对策不够全面,希望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对策。

二、主要参考文献综述

一个国家的金融业对整个经济、社会、政治的稳定都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如果发生金融风险甚至金融危机,将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问题,了解和分析当前国内可能面临的金融风险,通过深化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在制度上和实践上预防金融风险,完善防范与管理的对策。中国加入WTO以后,金融市场逐步开放,和世界金融市场直接对接的时刻已经不远,面临的风险因素也将从国内扩大到国际方面。所以,对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管理,任重而道远。

(1)国外的研究成果及其经验

对于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管理,国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金融风险管理机制问题上的研究。金融风险管理机制问题历来是金融领域的热点问题之一。

为了有效防范和管理金融风险,加强风险管理,必须构建金融风险管理机制,使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RobertJShiller(2004),Henry(2006)觉得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完善金融法制法规,并加快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第二,制定金融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第三,建立金融监管的外部控制系统,加强区域性金融风险管理。随后,Crouhy&Galal&Mark(20xx)提出实行混业监管,金融监管体法制呈现出趋同化、国际化发展趋势,金融监管更加注重风险性监管和创新业务的监管,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同业自律机制。

(2)国内的研究成果及其经验

关于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的现状等内容的探索。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伍志文认为随着金融活动和金融创新的深入进行,原有的金融制度越来越不适应新的经济金融形势,结果则导致了金融效率低下和金融风险积累,金融体系的脆弱性程度日益加深。

关于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重庆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中心南旭光和重庆科技学院管理学院罗慧英认为金融防范与管理体系还不健全,我国四大金融监管机构相互之间存在职责不清,相互扯皮的问题。还有,我金融防范与管理理念落后,比如,对金融监管在风险防范与管理中的地位认识不清,对市场防范在保证金融体系稳定上的作用认识不足,对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认识不清等等。金融防范与管理措施同地方经济发展也存在着矛盾。此外,我国部分风险防范与管理人员政治素质不高,不能严格依法、依纪办事,有的甚至徇私枉法(纪)、滥用权力。

从许多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失误的案例中,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卢文莹得出许多启示,比如,企业的管理层风险意识淡薄,企业没有建立起防火墙机制,即在遇到巨大的金融投资风险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与管理措施,导致很多可以避免的金融风险的产生。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存在不合理现象,许多大公司的总裁手中权力过大,一人集权,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形同虚设,导致金融风险的产生。在内控制度缺失的情况下,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外部监管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国内有些大公司进行的投机业务却没有受到任何监管和警示,从而也暴露出国内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监管的空白。

关于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的发展趋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李建胜和中央财经大学硕士刘佳认为我国可尝试建立综合性的监管体系,成立一个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部门共同组成的金融业最高监管机构,对混业经营实施联合监管。此外,还应该强化金融机够的内部控制,培养混业经营人才。应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和监管机制,建立一个由外部监管和公司内部控制相结合的全方位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他们认为在对经营和监管体制做出各方面有益的探索后,我国金融业将通过实行统一、综合监管,逐步统一监管标准,实现监管标准的充分透明,实现金融公平竞争,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最终实现全面而又有效的混业监管。

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等文章主要着眼于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现状的探索,挖掘防范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典型的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失误的案例中总结经验教训,预见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的趋势,从而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的对策。

结论:文献资料的研究焦点主要集中在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的现状和对一些典型的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失误的案例的的分析,笔者比较赞同所分析的绝大多数观点,尤其是通过对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失误的案例的原因和启示的分析,针对我国目前金融活动和金融创新的深入进行的状况,预见了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的发展趋势。但笔者认为防范与管理金融风险的对策不够全面,希望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管理对策,为此提出以下研究思路。

三、设计(论文)的研究方案(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准备工作情况及主要措施)、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研究方案:

本文通过一系列的阐述,加上归纳法、案例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等等。分析了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管理的发展趋势,并进一步提出针对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管理的对策:第一,拓展经营范围,分散金融风险;第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水平;第三,提高科技含量,创新金融产品;第四,提升金融监管水平;第五,加强金融监管,健全金融法制;第六,完善金融监管体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本文以金融风险分析为切入点,通过对金融风险现状和防范与管理的现状的研究,就如何防范与管理金融风险提供自己的思考。在论文结构上,本文首先对当前全球经济环境进行概述,在此背景下,从阐述金融风险的定义和内涵入手,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考察了金融业风险的防范与管理的现状,对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了著名的英国诺森罗克银行挤兑事件和“中航油”事件发生的背景及原因,并从中得出一些启示;At last, analyzed the financial risk prevent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development tendency, and further perfect financial risk prevention and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四、设计(论文)工作进展安排

20xx年xx月-20xx年11月,指导老师向学生下达任务书。

20xx年11月-20xx年12月,指导老师指导学生收集资料,拟订开题报告。

20xx年12月-20xx年3月,撰写论文初稿。

20xx年3月-20xx年4月,修改论文初稿,资料的再搜集。

20xx年4月-20xx年5月,论文定稿。

20xx年5月底,进行论文答辩。

20xx年6月初,完成毕业论文相关的全部内容。

五、参考文献(略)

(一)要有全局观念,从整体出发去检查每一部分在论文中所占的地位和作用。看看各部分的比例分配是否恰当,篇幅的长短是否合适,每一部分能否为中心论点服务。比如有一篇论文论述企业深化改革与稳定是辩证统一的,作者以浙江××市某企业为例,说只要干部在改革中以身作则,与职工同甘共苦,可以取得多数职工的理解。从全局观念分折,我们就可以发现这里只讲了企业如何改革才能稳定,没有论述通过深化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职工收入增加,最终达到社会稳定。(二)从中心论点出发,决定材料的取舍,把与主题无关或关系不大的材料毫不可惜地舍弃,尽管这些材料是煞费苦心费了不少劳动搜集来的。有所失,才能有所得。一块毛料寸寸宝贵,舍不得剪裁去,也就缝制不成合身的衣服。为了成衣,必须剪裁去不需要的部分。所以,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材料只是为形成自己论文的论点服务的,离开了这一点,无论是多少好的材料都必须舍得抛弃。(三)要考虑各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初学撰写论文的人常犯的毛病,是论点和论据没有必然联系,有的只限于反复阐述论点,而缺乏切实有力的论据;有的材料一大堆,论点不明确;有的各部分之间没有形成有机的逻辑关系,这样的论文都是不合乎要求的,这样的论文是没有说服力的。为了有说服力,必须有虚有实,有论点有例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论证过程有严密的逻辑性,拟提纲时特别要注意这一点,检查这一点。(四)论文的基本结构由序论、本论、结论三大部分组成。序论、结论这两部分在提纲中部应比较简略。本论则是全文的重点,是应集中笔墨写深写透的部分,因此在提纲上也要列得较为详细。本论部分至少要有两层标准,层层深入,层层推理,以便体现总论点和分论点的有机结合,把论点讲深讲透。

英国的学校比较看重本科学校的出身,211学校一般均分要求80以上,非211得85的分数才能申请排名前20的学校,另外雅思一般要求单项不低于6也有部分学校像曼大,兰卡,LSE等要求7分的雅思。建议LZ好好准备学校的期中期末考试,将自己的在校成绩尽量提高一些。

英国金融博士专业设置较为实用,大多是与财会、经济或投资相结合的。由于金融专业需要很强的数理背景,所以很多的金融专业是与数学紧密结合起来的。

数学或统计学是英国金融专业中最重要的课程,并且将逐步演化成为一门对金融数据进行分析和预测的专门技术。学习金融专业不可避免的需要学习计量经济学(Econometrics)。

计量经济学严格意义上来讲只是一个工具,就象计算机英语一样,在金融的各个领域都有重要的作用。简单点说,计量经济学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就是把统计学方法应用到经济领域,试图从大量经济数据中找到统计规律。

另外,英国金融博士专业,有的属于学校的经济系,有的属于商科或管理系。前者需要学习微观经济学,而后二者则不用学习这个课程。

通过以上的介绍,想必英国金融博士怎么样?您现在应该已经清楚了吧,那就请提前做好准备吧。

建议可咨询协进教育,国际mba/dba免联考,无需参加全国联考,轻松就读;正规大学,涉外监管信息网可查;尤其周末上课,工作和学习两不误;国内名校教师授课、中文授课、论文精心辅导,拥有优质的教育管理与良好的师资力量。申请免费试听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可以去咨询上海协进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谢谢!

吉林大学法律博士几年毕业论文

博士一般是读4年,但是有一些专业比较特殊,可能需要读5年,例如医学、建筑学以及法学等等。

附:2021暨南大学博士生学费及奖助学金一年多少钱

一般3年

博士生读几年并没有固定的一个时间范围,一般来说需要3年。3年时间里主要学习课程知识,为提高学员创新、发现的能力,院校也会组织进行学术交流。满3年完成学习并修满学分,还需要花时间撰写一篇博士学位论文,完成后通过答辩将结束整个项目学习,由院校颁发相应的证书。

附:博士课程费用

延期说明

博士通常实行的是弹性学制,3年是一个基本学习年限,还允许再延长1年。院校会制定一个最长学习年限,规定年限内要完成整个项目学习。关于延期各校有不一样的限制,基本学制也是,不同院校以及不同专业具体的学制会有区别。

博士培养分全日制和在职,两种学习方式适用于不同的人群。

高等学历教育分类:

分别为专科,本科,研究生,而研究生学历为最高学历,但研究生可以根据学位分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是高等学历教育中最高的教育等级。

博士研究生毕业时,可以获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而以同等学历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则不能取得学历证书只能取得学位证书,其学历仍然是原学历,如本科或硕士研究生。

你好:“1、本科生需读完硕士才能读博士,专硕学制2年,学硕学制3年,博士三年,读完硕士再读博士大约是5-6年,如果已经有硕士学位那就另当别论了。2、如果是硕博连读至少要5年时间。如果遇到某些特殊专业,比如医学,5年肯定不够,至少8年起步。”

吉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几年毕业: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基础学制为三年,具体要求按培养方案执行;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吉林大学(Jilin University),简称“吉大”,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

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基础学制为三年,具体要求按培养方案执行;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