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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论文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7-07 18:43:56

法学概论论文有哪些

中国可否移植沉默权初探内容提要:沉默权是被告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它是被告人的防御权、人格权,是对国家权力的制约权;它有体现刑事诉讼价值、丰富刑事诉讼职能、实现刑事诉讼结构公正、完善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作用;没有沉默权的权利体系是不完备的权利体系。本文试图通过对沉默权内涵的浅述,并联系我国具体的司法实际,阐述在我国设立沉默权的重要意义。我们在看香港、欧美警匪片时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画面,当警察上前逮捕犯罪嫌疑时,一边会说:“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将作为呈堂证供”,这就是我们对沉默权制度最初也是最直观的一个认识。这套说词就是著名的“米兰达警告”,也即沉默权在西方国家司法实践的重要表现。本文试从中分析沉默权的内涵,论证其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探讨在我国建立的问题。一、沉默权的含义沉默权有三层含义:1、不被强迫自证其罪;2、有权拒绝陈述;3、不因拒绝陈述而被作出不利于己的法律推定。具体来说,就是有关官员不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施加任何强制(包括精神的、物理的)来逼迫其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自己的罪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依法可以对有关官员的提问保持沉默或拒绝回答,并且不会因此而受到追究,司法机关不能把沉默或拒绝回答问题作为其有罪的证据,以此来加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刑;在提问之前有关官员有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沉默的权利;如果违反这些规定而实施的一切行为和所获取的材料,不能作为认定有罪的证据。二、我国司法实践情况及建立沉默权的重要意义在中国,目前仍未确立沉默权制度。当然这与我国的实际情况是分不开的。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将当事人的口供摆在了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上,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的侦查技术不够先进,所以需要当事人的口供指引;另一方面,重视当事人的口供确实可以提高办案效率,更好地打击犯罪。但是,在忽视沉默权的中国,文明发展到现在,开始不断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越来越频繁见诸于报端的刑讯逼供。虽然我国刑法对刑讯逼供罪有明确的规定,但司法机关在其侦查、起诉甚至审判活动中,以刑讯逼供,特别是以威胁、引诱、欺等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现象却屡禁不止;对公民的任意传唤、拘传、羁押甚至超期羁押,以及对被限制自由的公民实施的非人道待遇等等现象也是常有所闻。刑讯的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有罪推定思想和严重依赖口供的口供主义的影响。而法律规定“应当如实回答”又常常在道德观念上支持办案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施加各种压力甚至刑讯。其实,要有效地制止这种现象,要从许多方面入手,比如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而在司法上,更要对这些刑讯逼供的证词采取根本的否决方式。因此,在我国建立沉默权制度,有其重要的意义。首先,确立沉默权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需要。经验表明,在刑事诉讼中,最容易且频繁受到侵犯的是受追诉人的权利。受到刑事追诉的人与拥有特殊权力和专门技术手段的追诉官员相比,本来就处于劣势地位,如果再赋予追诉官员强迫其陈述的权力,被追诉者的其他权利就会因此而毫无保障,也容易助长追诉官员刑讯、威胁等非法行为。而赋予其沉默权,实际上是要增强其在刑事程序中与追诉一方相抗衡的手段,以达到维护被追诉者合法权利,抑制追诉权滥用的意图。任何公民(包括无辜的人),都可能涉嫌犯罪而受到追究。所以,保障被告人沉默权,实际上是对每个公民权利的保障,是人权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权呼声日益高涨的今天,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以免受到国家强制的侵害,就更要在各方面加以有效的保护。随着社会的进步、民主的发展,中国也开始越来越重视对诉讼当事人权利的保护,因此,将刑事诉讼当事人的位置摆到与追诉机关平等的地位上来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其次,确立沉默权能有效防止冤狱的发生。由于被追诉者享有沉默权,为追诉官员的取证增设了障碍,追诉官员就不得不放弃通过逼取认罪口供来获取有罪证据,他必须充分收集其他证据,这就为查明案件真实,防止冤错提供了保证。这对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因为如果冤狱太多,社会就难以长久稳定。第三,确立沉默权有助于实现程序上的公平。现代法治国家刑事诉讼注重程序的正当与文明,强调尊重和保障受讯问人的人格尊严和意志自由,沉默权就是一个体现。从理论上讲,沉默权是同强调诉讼结构平衡、当事人的主体地位、无罪推定原则及举证责任的原理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强调诉讼中控、辩双方的对等性,就不得对受追诉的人科以协助追诉一方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义务。否则,就毫无公平可言。既然承认受追诉的人的主体地位,从而承认受追诉的人意志的独立性,他就享有充分辩护的权利,在不愿答辩时也就享有不做答辩、不予回答即沉默的权利,而不得违背其意志强迫其做出答辩。否则,受追诉的人就会成为不具有独立性的诉讼客体。既然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任何人在被法院依法宣判有罪以前在法律上视为无罪的人,那么,指控其犯罪的一方为证实其有罪,就必须负有提出充分证据的责任,而不能强迫他本人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有罪或者无罪。从证据理论上讲,沉默权规则也是对偏重自白的证据观的否定。在纠问式刑事程序中,自白被称为“证据之王”和“最佳证据”,在证据运用上强调“无供不录案”,自白的证据价值被片面夸大了。为获取作为最佳证据的自白,以便得以定案,导致了刑讯的合法化和。法外刑讯的广泛适用。沉默权的诉讼理念却恰恰相反。承认沉默权,就表明了这种程序本身并不把破案的希望寄托在获取认罪口供上面。正是基于这一点,并基于对人权保障的追求,在确认沉默权的程序中,均严厉禁止并在出现时坚决予以制裁一切违背供述人意志的强迫取证的方法。三、在我国移植沉默权制度的一些探讨(一)目前我国有无沉默权沉默权在许多国家得到确立,那么正在走向法治化的我国是否确立了沉默权或者规定了沉默权制度的某些内容了呢?有人认为,我国法律规定了沉默权,理由是刑诉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所提出的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也有人认为,我国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沉默权制度,但已经蕴含在立法精神中,法律赋予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我辩解、辩护的权利,对某些问题拒绝回答的权利,已经隐隐约约可以看到沉默权的身影。 但大多数学者认为,我国还未确立沉默权制度,上述两种看法是对沉默权制度的误解。我也同意这种观点,因为沉默权内涵包括:1、不被强迫自证其罪;2、有权拒绝陈述;3、不因拒绝陈述而被作出不利于己的法律推定。再来看看我国的立法规定,我国刑诉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刑诉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犯罪嫌疑人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但同时刑诉法第九十三条也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如实回答,这与沉默权的第二层含义“有权拒绝陈述”相违背。由此可见,我国立法并未确立沉默权制度,相反,我国实行的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在司法实践中,也是这么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如实地交代了问题,就有可能得到从宽处理;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拒不交代问题,对审讯人员的提问置之不理或进行翻供,那么在公诉人提起公诉时,必然会将这些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向法官一道阐述,法官也会根据“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予以判决,这就极有可能加重对犯罪嫌疑人的刑罚。这与沉默权的第三层含义“不因拒绝陈述而被作出不利于己的法律推定”相违背。综上所述,我国虽然已加入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现行法律也赋予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广泛的权利,如自我辩解和辩护的权利,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拒绝回答的权利,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自己作无罪、罪轻辩护的权利,这些规定符合沉默权的第一层含义“不被强迫自证其罪”,但这些规定还是与沉默权制度有很大的距离。应该说,虽然我国没有确立沉默权制度,但隐约可以看到沉默权制度的一些身影。(二)我国是否需确立沉默权始于300多年前的沉默权制度,如今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这与沉默权制度本身符合人类保障人权的需要是分不开的。沉默权制度设立的合理性在于:1、符合人道主义的要求。强迫犯罪嫌疑人自证其罪是违反人性的,在封建社会,刑讯逼供是合法的,自证其罪似乎是天经地义的。而资本主义制度代替封建主义制度,其最大的进步就在注重保护人权,提出“自由、平等、博爱? 、”三大口号,并用合理的法律制度否定了刑讯逼供等残暴、野蛮的方法,而沉默权制度正是由于其具有保护人权的本质特性而被立法者所采纳。2、从诉讼结构上来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沉默权实际上是赋予他们一个与司法机关相抗衡的权利,因为在诉讼中,被告人本身就处于劣势地位,个人是很难与整个侦查机关、整个国家相抗衡的,法律赋予了侦查机关许多个人所没有的职权,为了保证控辩双方力量对比的相对均衡,同时也尽可能地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赋予犯罪嫌疑人以沉默权,以便使诉讼结构更合理化。3、从防范、抑制侦查中非法行为的角度来看,赋予犯罪嫌疑人以沉默权有着积极的预防作用。由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直接证据,而且它最有可能真实、全面、具体地展现案件事实,特别是在受贿案中,尤为突出。审讯人员为了获得口供,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就常常遭受刑讯,甚至出现对犯罪嫌疑人逼供的现象。如果赋予犯罪嫌疑人以沉默权,就可以免除其回答的义务,刑讯逼供的现象就会大大减少。4、从保护个人隐私的角度来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沉默权,那么对于司法人员提出的有关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就可以不予回答,可以更为有利地保护犯罪嫌疑人的个人隐私。虽然我国现行法律也规定了对于侦查人员提出的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犯罪嫌疑人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但往往侦查人员会以所提问题与案件有密切联系为由,来窥探犯罪嫌疑人的个人隐私。所以为了彻底保护个人隐私,有必要设立沉默权。沉默权制度在理论上具有上述合理性,而且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许多国家确立了此制度。我国已经加入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根据国际法优于国内法的原则,有义务在国内法上规定沉默权制度。我国目前推行的审判方式改革就是要建立类似英美国家的辩论式诉讼模式,而这种诉讼模式就需要赋予被告人以沉默权。因此有学者提出沉默权也应该在我国找到其栖身之地。当然,沉默权也不可避免的有其本身的弊端。因此,英美法系国家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对沉默权的一系列制约措施。美国在刑法上首先规定,如实供述的被告人可以得到从轻处理;其次,陪审团强迫证人作证的权利和检察官强行搜查的权利给被告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以上两点的结合是对沉默权最有力的制约。而英国也于1994年在《刑事审判和公共秩序法》中对沉默权的适用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是否适用西方的沉默权制度,一直是中国法学界讨论的重要问题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也能更好地认识这一制度的优劣,而如何更好地发挥沉默权的优势,有效地抑制它的缺点也成为了法学家探讨的问题。沉默权是文明发展、人权保障的重要标志,它可以更好地保护刑事诉讼被追诉人的利益,维护程序的合法。但同时,它也为侦查人员的办案设置了不少障碍,成了一些不法分子规避处罚的方法。总之,当我们确立了符合法治社会要求的刑事诉讼理念后,重要的问题就在于如何使这种理念能够在客观上贯穿于我们的现实生活与司法实践。为了能够在刑事诉讼中,充分而有效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仅仅确认一些法治的理念是不够的,没有一些充分有效的程序性监督制约机制,即使法律明文规定沉默权,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也难以不开尊口。沉默权仍会像许多其他规定一样而流于形式。四、结语可以说,确立沉默权是司法制度进步的标志。作为一种成熟的法律制度,“沉默权”在司法和审判的实践中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我国目前的司法制度也已日益完善,不少专家认为,目前中国实行这项制度的时机已经逐渐成熟,因为修改后的新刑诉法不但吸收了西方法律“无罪推定”的原则,而且规定在刑事侦查阶段,律师可提前介入。也许不久之后,沉默权作为证据立法中的重要内容会积极加入我国的刑事诉讼中。

法学概论论文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论文吧,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论文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法学概论论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 《法学概论》课程开设的意图是使学生体系地把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把握中国现行宪法和各部门法的主要规则。教专家为了完结教学方针,完结教学使命,在教学进程中有必要不断地探究教学方法、优化教学形式。

关键词 :法学概论论文

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学进程中,老师和学生为完结教学方针、完结教学使命而采纳的教与学彼此的活动方法的总称”。[1]教学方法多种多样,课程不一样教学方法也应有所不一样。《法学概论》是高校思想政治教学专业的一门根底课程,经过学习要到达的意图不仅是让学生被迫地承受某一项法学原理、法令规则,更主要的是让学生考虑法令常识的学习方法,让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处理法令实践疑问。要到达此教学意图,教专家在教学进程中有必要防止传统的“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形式,有必要充沛表现学生的自动性、参加性,有必要重视培育和进步学生剖析疑问和处理疑问的才能,而这一切的完结有赖于合理的恰当的教学方法在讲堂教学中的遵循。笔者联络长期的教学实习,谈谈在《法学概论》教学中几种教学方法的遵循和运用。

一、理论与实践相联络

《法学概论》中的法学理论常识理论性强,教学中多选用理论与实践相联络。中国社会主义法的理论常识的学习有必要联络中国的实践情况,侧重联络当代中国法治的实践,教学中不逃避中国在法治建造中存在的疑问,让学生了解:中国法学的研讨起步晚,法治建造也还刚刚开始,与西方兴旺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中国法治建造中亟待研讨和处理的疑问还许多,要增强学生的前史责任感。一起要联络中国法制的建造和开展,对中国法治建造获得的成果给予必定,让学生了解到随着中国改革的深化,中国民主与法治建造方面获得的成果无穷,令世人注目,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激起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积极性,用学法、懂法和遵法的实践行动为推进中国法治化进程做出自个的贡献。

二、用典型案例的剖析辅佐教学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法常识的学习,由于课时有限,触及的法令常识面广,在教学中多选用典型案例的剖析辅佐教学,加深学生对法令常识的了解。用案例辅佐教学,具有灵敏、直接的特色,能有效地活泼讲堂空气,启发学生思想,学生更易承受,对深化稳固教材常识的要点和难点能起辅佐效果。

(一)案例辅佐法令常识的教学的首要环节是选好案例。

首要有必要对于教学中的要点与难点挑选案例,以利于学生对要点与难点的把握;其次,有必要和教学请求、教学意图相吻合。《法学概论》是对于非法令专业学生开设的,案例不能太难,在挑选案例的时候,请求案情简略、矮小,不能太复杂,学生要花长期才能把案情搞明白的案例不得选用。此外,挑选的案例不要触及多个常识点,以只触及一个到两个详细的常识点为宜。

(二)案例辅佐法令常识教学的关键是对案例的运用。

对案例的运用一是要经过案例提出疑问,让学生用所学的常识回答疑问,或许请求学生对提出的疑问经过考虑引出新常识点,这么能激起学生激烈的求知欲和学习爱好,招引学生的注意力,活泼他们的思想,使学生能较快地把握所学常识。二是要运用典型案例例子法令原理。教材中许多理论常识都用一些法令术语叙说,老师假如朴实地用理论解说理论,学生就会觉得生涩难明,运用案例例子法令原理和法令规则,能够把枯燥无味的法学理论常识形象化、生动化,让学生更简单把握用例子解说的法令理论。三是要经过案例剖析对比简单混淆的法令景象或法令术语。教材中有许多法令概念或法令规则单一从字面上来看,不易了解也不易分辨,学生很难承受。假如能联络案例的剖析和对比就能协助学生透彻了解有关常识,在对比中准确把握。如对民法中通常侵权和特殊侵权的解说,别离辅以一个案例,并对二者进行对比,这两者的不一样点就十分明白了。

案例辅佐法令常识的教学要格外注意几点:首要,对案例的处理要突出一个“疑”字,请求学生读懂案情,在读懂案情的根底上清晰案子要处理什么样的疑问,老师要给学生引导,要把学生的思想集中在要了解和把握的常识点上。其次,有必要调集每一位学生的参加认识,鼓舞学生斗胆发表意见和看法。在案例评论中通常有的学生很积极自动,有的学生则被迫,不考虑、不讲话,老师能够独自发问这类学生。最终,老师要依据有关的法学原理和法令规则,对案例进行剖析并给予答案,由于学生对案例进行剖析后,通常会有各自不一样的观念,老师有必要进行归纳和评判。

三、加强师生互动

当时高校教学改革的主要方针之一是要改变传统的以老师为基地的教学形式,建构一种既能表现老师的主导效果又能充沛体现学生认知主体效果的新式教学形式。中国高校教学的教学形式在上个世纪基本上是以老师讲堂的教学为基地,这种教学形式的长处是便于老师对体系的科学常识的教授,其坏处是忽略了学生的自我认知,严峻地阻止了学生的学习自动性和积极性,学生仅仅很被迫地承受老师教授的讲义常识,严峻阻止了学生的独立考虑才能和立异才能的培育和进步。

《法学概论》课的特色是概念多,准则多,格外对法令规则的剖析和了解,一直是学生学习的难点,因而,除了对学生不易了解和把握的`常识点讲透以外,任课老师应格外重视讲堂评论,选用师生互相提出疑问的方法引导学生进行考虑。所提的疑问应尽也许环绕教学的要点和难点,环绕理论与实践的联络点,以疑问导入解说和评论有助于激起学生自动的学习爱好或好奇心,有助于激起学生的考虑,有利于进步学生在日子中使用常识的才能,一起,也有利于考察学生的领悟与吸收的情况,能够使老师依据学生学习成果的信息反馈,及时弥补教学内容。

四、浸透情感教学

教学进程既是常识教授的进程,也是师生进行情感交流,学生心智得到开展的进程。学校教学假如忽略了对学生情感的关注,培育出来的学生其情感将是残损的。教学活动应当在民主、对等、亲热的空气中进行,老师应充沛挖掘学科常识内容中的情感要素,并把这种情感当令恰当与讲堂教学奇妙联络,然后到达学科常识与道理融合的教学境地。《法学概论》中的法学原理部分是纯理论性的,在教学时应当当令恰当浸透豪情要素的教学,比如在讲到法令认识、遵法、法令责任和法令制裁等理论疑问时,作为老师此刻应当既像父母又像年长的兄弟,教学学生要学好法令,进步法令认识,联络大学生违法违法的案例,苦口婆心地教训学生有必要懂法、遵法,远离违法和违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常识的学习可交叉的案例和可浸透的豪情要素更多,如教学到婚姻法时能够和学生们评论大学生在校时期即便具有了婚姻法规则的成婚条件,但成婚会给学习、日子带来许多晦气的要素,以兄弟的口吻劝导他们仍以不成婚为宜。在教学进程中贯穿情感教学能够让学生产生相应的情感反响,能更好地调集学生承受教学的积极性,让学生愉快地承受所教授的常识和信息,自动去学习、探究。

完结教学使命所选用的教学方法是多种做样的,每种教学方法都有其共同的效果,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在教学进程中应联络本章本节的教学内容,挑选适合的一种教学方法完结教学。现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请求高校大力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如何选用能真实培育学生具有独立考虑和立异才能的教学方法是摆在高校老师面前的一个课题。为了完结教学方针,完结教学使命,作为老师有必要教而不厌,学而不倦,不断地探究教学方法,优化教学形式,给学生提供一个民主、自立的学习环境。

参考文献 :

[1]李剑萍,魏薇主编.教学学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何克抗.建构主义――改造传统教学的理论根底[J].电化教学研讨,.

摘要:《法学概论》课程开设的目的是使学生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我国现行宪法和各部门法的主要规定。教学者为了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不断地探索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模式,给学生提供一个民主、自主的学习环境。

关键词:教学方法《法学概论》贯彻和运用

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为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而采取的教与学相互的活动方式的总称”。[1]教学方法多种多样,课程不同教学方法也应有所不同。《法学概论》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通过学习要达到的目的不仅是让学生被动地接受某一项法学原理、法律规定,更重要的是让学生思考法律知识的学习方法,让学生运用法学理论解决法律实际问题。要达到此教学目的,教学者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避免传统的“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模式,必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参与性,必须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这一切的完成有赖于合理的恰当的教学方法在课堂教学中的贯彻。笔者结合长期的教学实践,谈谈在《法学概论》教学中几种教学方法的贯彻和运用。

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法学概论》中的法学理论知识理论性强,教学中多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必须联系我国的实际情况,着重联系当代中国法治的实际,教学中不回避中国在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让学生明白:我国法学的研究起步晚,法治建设也还刚刚开始,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我国法治建设中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还很多,要增强学生的历史责任感。同时要联系中国法制的建设和发展,对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让学生了解到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巨大,令世人瞩目,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激发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积极性,用学法、懂法和守法的实际行动为推动中国法治化进程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用典型案例的分析辅助教学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法知识的学习,因为课时有限,涉及的法律知识面广,在教学中多选用典型案例的分析辅助教学,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用案例辅助教学,具有灵活、直接的特点,能有效地活跃课堂氛围,启发学生思维,学生更易接受,对深入巩固教材知识的重点和难点能起辅助作用。

(一)案例辅助法律知识的讲授的首要环节是选好案例。

首先必须针对教学中的重点与难点选择案例,以利于学生对重点与难点的把握;其次,必须和教学要求、教学目的相吻合。《法学概论》是针对非法律专业学生开设的,案例不能太难,在挑选案例的时候,要求案情简单、短小,不能太复杂,学生要花长时间才能把案情搞清楚的案例不得选用。此外,选择的案例不要涉及多个知识点,以只涉及一个到两个具体的知识点为宜。

(二)案例辅助法律知识讲授的关键是对案例的运用。

对案例的运用一是要通过案例提出问题,让学生用所学的知识解答问题,或者要求学生对提出的问题通过思考引出新知识点,这样能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活跃他们的思维,使学生能较快地掌握所学知识。二是要运用典型案例例证法律原理。教材中很多理论知识都用一些法律术语叙述,教师如果纯粹地用理论解释理论,学生就会觉得生涩难懂,使用事例例证法律原理和法律规定,可以把枯燥无味的法学理论知识形象化、生动化,让学生更容易掌握用例证解释的法律理论。三是要通过案例分析比较容易混淆的法律现象或法律术语。教材中有许多法律概念或法律规定单一从字面上来看,不易理解也不易分辨,学生很难接受。如果能结合案例的分析和比较就能帮助学生透彻理解有关知识,在比较中准确掌握。如对民法中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讲解,分别辅以一个案例,并对二者进行比较,这两者的不同点就十分清楚了。

案例辅助法律知识的讲授要特别注意几点:首先,对案例的处理要突出一个“疑”字,要求学生读懂案情,在读懂案情的基础上明确案件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教师要给学生引导,要把学生的思维集中在要了解和掌握的知识点上。其次,必须调动每一位学生的参与意识,鼓励学生大胆发表意见和看法。在案例讨论中往往有的学生很积极主动,有的学生则被动,不思考、不发言,教师可以单独提问这类学生。最后,教师要依据相关的法学原理和法律规定,对案例进行分析并给予答案,因为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后,往往会有各自不同的观点,教师必须进行归纳和评判。

三、加强师生互动

当前高校教学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是要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建构一种既能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能充分体现学生认知主体作用的新型教学模式。我国高校教育的教学模式在上个世纪基本上是以教师课堂的讲授为中心,这种教学模式的优点是便于教师对系统的科学知识的传授,其弊端是忽视了学生的自我认知,严重地阻碍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学生只是很被动地接受教师传授的课本知识,严重阻碍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法学概论》课的特点是概念多,原则多,尤其对法律规定的辨析和理解,一直是学生学习的难点,因此,除了对学生不易理解和把握的知识点讲透以外,任课教师应特别注重课堂讨论,采用师生互相提出问题的方式引导学生进行思考。所提的问题应尽可能围绕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围绕理论与实际的结合点,以问题导入讲解和讨论有助于激发学生自动的学习兴趣或好奇心,有助于激发学生的思考,有利于提高学生在生活中应用知识的能力,同时,也有利于考查学生的领悟与吸收的情况,可以使教师根据学生学习结果的信息反馈,及时补充教学内容。

四、渗透情感教育

教学过程既是知识传授的过程,也是师生进行情感交流,学生心智得到发展的过程。学校教育如果忽视了对学生情感的关注,培养出来的学生其情感将是残缺的。教学活动应该在民主、平等、亲切的氛围中进行,教师应充分挖掘学科知识内容中的情感因素,并把这种情感适时适当与课堂教学巧妙结合,从而达到学科知识与情理交融的教学境界。《法学概论》中的法学原理部分是纯理论性的,在讲授时应该适时适当渗透感情因素的教育,比如在讲到法律意识、守法、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等理论问题时,作为教师此时应该既像父母又像年长的朋友,教育学生要学好法律,提高法律意识,结合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例,语重心长地教导学生必须懂法、守法,远离违法和犯罪,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知识的学习可穿插的事例和可渗透的感情因素更多,如讲授到婚姻法时可以和学生们讨论大学生在校期间即使具备了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但结婚会给学习、生活带来诸多不利的因素,以朋友的口吻劝导他们仍以不结婚为宜。在教学过程中贯穿情感教学可以让学生产生相应的情感反应,能更好地调动学生接受教育的积极性,让学生愉快地接受所传授的知识和信息,主动去学习、探索。

完成教学任务所采用的教学方式是多种做样的,每种教学方法都有其独特的作用,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在教学过程中应结合本章本节的教学内容,选择适宜的一种教学方法完成教学。目前,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要求高校大力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如何采用能真正培养学生具备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的教学方法是摆在高校教师面前的一个课题。为了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作为教师必须教而不厌,学而不倦,不断地探索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模式,给学生提供一个民主、自主的学习环境。

参考文献:

[1]李剑萍,魏薇主编.教育学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何克抗.建构主义――革新传统教学的理论基础[J].电化教育研究,.

我学的就这玩意,把大一法理书借你得了。笨死了,直接百度抄一份就好。

在论文研究方法有哪些方法有哪些

有关于论文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有关于论文的研究方法有哪些,论文是一种常见的写作方式。而论文的研究方法则是为了论文的写作去进行调查、实验等的一种研究方式,下面分享有关于论文的研究方法有哪些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1)调查法

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一般是通过书面或口头回答问题的方式获得大量数据,进而对调查中收集的大量数据进行分析、比较、总结归纳,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

典型例子

调查法中最典型的例子是问卷调查法。它是通过书面提问收集信息的一种方法,即调查人员编制调查项目表,分发或邮寄给相关人员,询问答案,然后收集、整理、统计和研究。

(2)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人们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感官和辅助仪器,对处于自然状态下的客观事物进行系统考察,从而获取经验事实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

典型例子

皮亚杰的儿童认知发展理论就是通过观察法提炼总结出来的;儿童心理学创始人——普莱尔,也是在一次次地使用观察法后,提出了儿童心理学领域中的诸多理论。

(3)实验法

实验法是指经过精心设计,在高度控制的条件下,通过操纵某些因素,从而发现变量间因果关系以验证预定假设的研究方法。核心在于对所要研究的对象在条件方面加以适当的控制,排除自然状态下无关因素的干扰。

典型例子

采取实验法的一个典例是罗森塔尔效应的提出,美国心理学家罗森塔尔和L.雅各布森通过对小学生进行“未来发展趋势测验”,发现人们对他人行为的期望通常可以导致他人向期望方向改变。

1、定量分析法

定量分析是对事物或事物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数量分析的一种研究方法。依据统计数据,建立数学模型,并用数学模型计算出研究对象的各项指标及其数值。常见的定量分析法包括比率分析法、趋势分析法、数学模型法等等。

典型例子

企业管理中时常采用定量分析法,比如企业信用结果的得出,就是采用定量分析法,以企业财务报表为主要数据来源,按照某种数理方式进行加工整理的结果。

2、定性分析法

定性分析法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揭示事物运行的内在规律,包括因果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矛盾分析法等。

典型例子

德尔菲法是最典型的定性分析法,该方法按照规定的程序,背靠背地征询专家小组成员的预测意见,经过几轮征询,使专家小组的预测意见趋于集中,最后做出符合市场未来发展趋势的预测结论,是一种主观预测方法。

论文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论文的研究方法有哪些,研究方法是在一个研究中发现新的现象、新的事物,或者提出新理论、观点,论文研究方法需要大量阅读法,找到不足和创新点,来完善自己的论文,下面一起来学习一下论文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一、思维方法

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思维和准确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在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科学思维方法包括归纳演绎、类比推理、抽象概括、思辩想象、分析综合等,它对于一切科学研究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二、内容分析法

内容分析法是一种对于传播内容进行客观,系统和定量的描述的研究方法。其实质是对传播内容所含信息量及其变化的分析,即由表征的有意义的词句推断出准确意义的过程。内容分析的过程是层层推理的`过程。

三、文献分析法

文献分析法主要指搜集、鉴别、整理文献,并通过对文献的研究,形成对事实科学认识的方法。文献分析法是一项经济且有效的信息收集方法,它通过对与工作相关的现有文献进行系统性的分析来获取工作信息。一般用于收集工作的原始信息,编制任务清单初稿。

四、数学方法

数学方法就是在撇开研究对象的其他一切特性的情况下,用数学工具对研究对象进行一系列量的处理,从而作出正确的说明和判断,得到以数字形式表述的成果。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它们的质和量是紧密联系,质变和量变是互相制约的。要达到真正的科学认识,不仅要研究质的规定性,还必须重视对它们的量进行考察和分析,以便更准确地认识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数学方法主要有统计处理和模糊数学分析方法。

一、规范研究法

会计理论研究的一般方法,它是根据一定的价值观念或经济理论对经济行为人的行为结果及产生这一结果的制度或政策进行评判,回答经济行为人的行为应该是什么的分析方法。

二、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法是认识客观现象,向人们提供实在、有用、确定、精确的知识研究方法,其重点是研究现象本身“是什么”的问题。实证研究法试图超越或排斥价值判断,只揭示客观现象的内在构成因素及因素的普遍联系,归纳概括现象的本质及其运行规律。

三、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是指把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作为案例,交给受训学员研究分析,培养学员们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解决问题及执行业务能力的培训方法,具体说来:

四、比较分析法

是通过实际数与基数的对比来提示实际数与基数之间的差异,借以了解经济活动的成绩和问题的一种分析方法。在科学探究活动中常常用到,他与等效替代法相似。

法学sci期刊有哪些

sci具体指如下六种期刊:一、正刊、二、特刊三、增刊、四、会议集、五、新闻、六、编语。

SCI期刊一般是要分区的。目前有两种分区方法。sci分区有两个分区标准,一个是中科院分区,一个是jcr分区 ;不管是哪种分区排名,在1区和2区的期刊都是比较优秀的期刊,3区4区相对弱一些。一般来说能够被划到一区的期刊都是非常优秀的期刊,不管是哪种分区标准,都可以说是本专业本领域内最好的期刊。

目前国内情况来看,科研工作者是发表sci文章的主要群体,要想自己的科研水平和成果达 到国际认可的先进水平,不发表sci文章很难有说服力。因此, sci文章发表是国内很多专业技术人员的目标。通过中国知网我们可以检索到国内被sci收录的学术期刊,在知网平台中,点击期刊导航,进入数据库刊源导航,其中左侧有个sci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其中收录的就是国内sci期刊,目前有213中,这些期刊不仅被sci收录,同时在国内被核心期刊收录,有很多刊物是核心级期刊。

sci期刊涵盖:《北京科技大学学报》(MMM英文版)以及《地球物理学报》,还有《地质学报》(英文版)和《钢铁研究学报》(英文版),《高校化学学报》、《高校化学研究》(英文版)、《红外与毫米波学报》(中文版)、《化学学报》。

《数学学报》(英文版)、《世界胃肠病学杂志》(英文版)、《科学通报》(英文版)、《数学年刊B辑》(英文版)、《植物学报》(英文版)、《武汉工业大学学报》(材料科学英文版)、《中国海洋工程》(英文版)、《中国物理快报》(英文版)等。

用sci能够检索数学以及物理学,化学和天文学,生物学、医学、农业科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等学科关键的学术成果相关信息,sci不单单能够检索学术期刊,还能检索学术会议,以及部分专利。

SCI论文的特点

一、创新性

创新性是学术论文的灵魂,sci刊物都是国际上的顶尖刊物,对文章的创新性是非常看重的,文章的创新性高主要取决于选题是否有创新性,sci论文的选题一般都是具有很高创新性的,除了选题,研究方法、研究结果也是具有很高创新性的,他们共同构成了sci论文的学术价值,因此创新性必不可少。

二、简洁凝练的英文表述

英文写作是sci论文的基本要求,这一点也是不少作者为之挠头的,国内不少作者英文基础不是特别扎实,如果想达到sci论文的英文写作要求,大多国内作者都是需要进行针对性的训练与提升的,sci论文的英文表述应当是简洁而清楚的,并且具有很强的可读性,没有过于啰嗦重复的部分。

三、符合科研伦理

一项研究从研究问题上就要符合科研伦理。比如符合受试者科研伦理,符合实验动物科研伦理。

由于SCI是科学引文索引,因此SCI检索的期刊也好,文献也好,是偏向科学技术方向的,也就是偏理科一些,其实每个检索工具基本都有所侧重,例如EI就侧重工程技术方向。

我国被SCI检索的期刊名称:

1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MMM英文版) 2 材料科学技术(英文版) 3 大气科学进展(英文版) 4 代数集刊(英文版) 5 地球物理学报 6 地质学报、土壤圈(英文版) 7 分析化学 8 钢铁研究学报(英文版) 9 高等学校化学学报 10 高等学校化学研究(英文版) 11 高分子科学(英文版) 12 高分子学报 13 高能物理与核物理 14 固体力学学报(英文版) 15 光谱学与光谱分析(中文) 16 红外与毫米波学报(中文) 17 化学学报 18 计算数学(英文版) 19 结构化学 20 科学通报(英文版) 21 理论物理通讯(英文版) 22 力学学报(英文版) 23 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进展 24 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学报 25 生物医学与环境科学(英文版) 26 世界胃肠病学杂志(英文版) 27 数学年刊B辑(英文版) 28 数学物理学报(英文版) 29 数学学报(英文版) 30 无机材料学报 31 无机化学学报 32 武汉工业大学学报(材料科学英文版) 33 物理化学学报 34 物理学报 35 物理学报—海外版 36 稀土学报(英文版) 37 稀有金属(英文版) 38 稀有金属与材料工程 39 应用数学和力学(英文版) 40 有机化学 41 植物学报(英文) 42 中国海洋工程(英文版) 43 中国化学(英文版) 44 中国化学工程学报(英文版) 45 中国化学快报(英文版) 46 中国科学A辑(英文版) 47 中国科学B辑(英文版) 48 中国科学C辑(英文版) 49 中国科学D辑(英文版) 50 中国科学E辑(英文版) 51 中国文学(英文版) 52 中国物理快报(英文版) 53 中国药理学报 54 中国有色金属学报(英文版) 55 中华医学杂志(英文版) 56 自然科学进展(英文版)

法学的杂志有哪些

根据最新的排名分布,2020年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CLSCI)的正式成员将为:《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法商研究》《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政法论坛》《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清华法学》《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法学论坛》《法学杂志》《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中国刑事法杂志》《东方法学》等22家。

说明:

RCCSE权威、核心学术期刊排行榜

分级标准:分学科、按各期刊的综合评价得分排序并依次分为6个等级:

①A+等为权威期刊,即排在最前面的5%的期刊;

②A等和A-等为核心期刊,A占各学科期刊总数的15%,即排在5%-20%的期刊;A-占各学科期刊总数的10%,即排在20%-30%的期刊;

③B+等为准核心期刊,占期刊总数的30%,即排在30%-60%的期刊;④B等为一般期刊,占总数的30%,即排在60%-90%的期刊;

⑤c等为较差期刊,占总数的10%,即排在90%-100%的期刊。

随着法学硕士,特别是法律硕士的泛滥,越来越多的院校开办了法学、法律硕士,据不完全统计,开办院校高达近300所!部分法学院校的法学、法律硕士的招生名额远远多于本科生的招生。甚至一些以职业培训为主的,师资力量极度薄弱的高校也办起了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已经不再是关乎人与神的学科,已经泛滥成有几名教授或者副教授即可办起的普通学科。下面给大家介绍法学硕士比较好发表的核心期刊有哪些。1.人民检察杂志 北大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人民检察》(半月刊)自1956年6月创刊至今已走过50余年的历程。是人民检察院的机关刊物、国家法律类核心期刊.

《人民检察》以“交流经验、指导业务”为宗旨,及时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交流推广各地检察机关工作经验,探讨法学理论、检察理论以及检察制度建设、法律适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详实地记录我国检察事业及相关法学理论的发展历程。

2.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杂志 北大核心期刊CSSCI南大核心期刊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6年,是由甘肃省教育厅主管、甘肃政法学院主办的法学类学术期刊,原名《政法学刊》,1994年改为现名,1995年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国内公开发行。《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是法学类专业学术期刊,是我国重要的法学刊物,具有较为广泛的影响。

《法学研究》(双月刊)创刊于1979年,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法学研究编辑部编辑、法学研究杂志社出版的法学刊物。刊载有关中国法治建设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论文。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办刊方针,坚持学术性、理论性的办刊宗旨。

坚持高水平的用稿标准,以展现我国法学理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主要读者为法学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者,立法和司法工作者,法学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律师、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学理论爱好者。

《当代法学》(双月刊)创刊于1987年,由吉林大学主管、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是法律学术理论刊物。它的办刊宗旨是:繁荣法学学术研究,弘扬法治精神,推动社会法制进程,关注社会热点问题。

荟萃学术精品,为宪法、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环境法、军事法等部门法的法学专家、法学研究工作者搭建学术研究平台,提供对国内外进行学术交流的窗口,让高层次法律研究人才脱颖而出。杂志在办刊中,突出以各部门法学前沿、热点问题研究为重点的办刊定位,突出自己的特色。

《现代法学》原名为《西南政法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79年,是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西南政法大学主办的法学学术期刊。

1982年,更名为《法学季刊》,1988年,更为现名《现代法学》(双月刊)。办刊宗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法学繁荣发展。目前,本刊的主要栏目有:理论思考、观点回应、专题研究、评论。

《中国法学》(双月刊)创刊于1984年,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主办的学术期刊。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关注重大现实问题,坚持刊物的学术性,追求学术创新,严守学术规范。

不断推出新人新作,成为我国培养造就法学研究学术带头人的摇篮。主要栏目:有走向法治之路、专题论坛、立法研究、司法改革与司法公证、立法研究、各科专论、讲座与争鸣、判例评析。

《法学论坛》本刊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宗旨,遵循“传播新思想、探讨新问题、交流新成果、宣传新法律、介绍新知识”的办刊思路,立足科学前沿,关注法学基础理论为主,侧重法学应用理论和学术研究。

普及与提高,以创新为主,着重刊登法学研究的新成果,反映法学进度的新动态,介绍法学领域的新观点,积极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音乐学概论论文有哪些题目

中国的民族音乐既有悠久的历史又有无限的生命力,它是最能反映不同民族文化特色的艺术形式,作为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具有坚定民族自信心、增强民族凝聚力与民族自豪感的重要作用。然而,中国的民族音乐在传承与发展的过程中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现状不容乐观,存在着诸多问题。本问就这些问题与现状提出自己的观点与建议,应大力普及民族音乐教育。呼吁广大音乐工作者共同去保护它,发扬民族音乐之精髓。 关键词:民族音乐;传承;发展;普及;教育 目录 中文摘要 3 英文摘要 3 引言5 一、民族音乐的概念 5 (一)民族乐器与民族音乐 5 (二)民歌的异化 6 (三)“民族”狭义的理解为少数民族 7 二、学校民族音乐教育中出现的问题 7 (一)课程设置不合理,地域分布不均 7 (二)理论知识的不足 8 三、拯救方案 9 (一)建立各级政府主管的专门机构 9 (二)保持传统,发掘“原生态”文化 9 (三)通过渗透进别的音乐而宣传自己,加强媒体的宣传 10 (四)均衡发展音乐教育,在低龄儿童和中小学教育中普及民族音乐教育10 结语11

音乐专业的论文题目有很多,下面学术堂整理了二十个好写的论题,供大家参考:1、多媒体技术在视唱练耳教学中的应用2、高校音乐专业合唱训练与视唱练耳的关联互动3、公民社会塑造过程中的高校职能研究4、冷爵士的艺术风格研究5、论歌唱中“声”与“情”的关系6、论民族声乐艺术传统的继承与发展7、论声乐学习和演唱中心理调适的作用8、论西方音乐剧的发展脉络9、论中国传统音乐中“和”的审美内涵10、论中国近现代声乐演唱发展的多元化11、论中国艺术歌曲的风格及演唱特点12、浅述抗战时期在重庆创作的音乐13、浅谈“微笑”在声乐学习中的重要作用14、浅谈西方民族音乐对我国民族音乐的影响15、如何将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教学相互渗透16、如何提高即兴伴奏的能力17、印度宝莱坞电影音乐的特点18、由中国好声音引发的思考19、《试论民歌演唱方法训练与民歌地域风格把握——以陕北民歌为例》20、贝多芬钢琴奏鸣曲《暴风雨》第一乐章中减七和弦的使用技法及其审美

如何发给你?

音乐学,是研究音乐的所有理论学科的总称。音乐学的总任务就是透过与音乐有关的各种现象来阐明它们的本质及其规律。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音乐学研究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音乐学研究论文篇1 浅析类型化音乐节目对主持人的要求 源自美国的类型化音乐广播在塑造频率的整体形象、规定主持人的解说篇幅等方面令人耳目一新,在这种新节目形态下,频率的整体风格被记住,而主持人的个性在凸显频率风格中被越来越淡化。听众对广播的感觉方式从一个个节目的细节式体验变成了对频率整体的把握,他们不再有耐心去等待、搜索某一个特定节目,而希望一个频率的播出内容是恒常的、稳定的,广播节目的伴随功能越来越突出。 以鞍山音乐广播为例,强调类型化特点,重点放在音乐本身的欣赏上。各节目虽然标称为“音乐晨风”、“音乐飞扬”、“音乐阳光”、“音乐漫步”等名字,但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不同,只是在不同的时间选择了节奏和韵味不同的歌曲作为区分。频道的宣传广告是:“爱音乐,爱生活”,就是让音乐与听众随时相伴。类型化音乐电台要求主持人的语言更加精练,节目更规范,整体性特点显得与众不同。它以其音质清晰、轻松时尚、浪漫亲和、青春动感的节目风格,音乐资源丰富迅捷、内容及形式善变的节目特点,独具特色的节目优化组合,将精练的语言与音乐融为一体。那么,作为类型化音乐广播的主持人要如何面对自己的工作呢? 一、让音乐来唱主角,压缩主持人空间 音乐是最古老的语言,用它可以进行无国界的情感交流。音乐本身比主持人的话语来得更有意思。那么主持人要做的是在保持频率整体风格的前提下,融入个人主持风格,做好曲目间的自然过渡,简短精彩的歌曲点评。为了确保专业化频率的整体风格,考虑到现代人生活节奏加快,听众不喜欢听主持人太多说话,主持人的语言每小时限定在3分钟内。鞍山音乐广播的收听人群为15~45岁年龄段、喜好音乐、文化素养较高的听众。其中都市人群为主要收听群,所以节目的设置也与都市人的生活结合紧密,遵循人们的生活、心情等规律,歌曲的选择充分配合听众的收听环境,它依靠节奏的变化,就像朋友陪在身边,来完成收听,最终把整体频率风格表现出来。 二、主持人必须加强时间观念 类型化音乐广播的主持人起的是穿针引线的作用。用精练的语言,巧妙地串接起歌曲之间的联系是每位主持人首先要明确的。为达到音乐与话语的平衡,类型化音乐广播对二者比例做出了严格的规定,鞍山音乐广播对每一个小时的节目内容作了精准而细致的定位与安排,规定主持人在每小时的节目中“开口”6次,而每一次的“开口”时间限定在30秒,只能在上一首歌曲的尾奏和下一首歌曲的前奏之间,并严格要求主持人的语言不允许和歌手的声音混播。类型化广播的串词还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最流行、最贴近的内容和听众分享,时间短了,但主持人的责任并没有减轻。这就要求主持人的专业素质更高,概括能力更强,语言表达更准确,对歌曲的悟性更深。如此一来,受众可以最大限度地完整欣赏歌曲,而不会受到主持人过多的语言干扰,从而保证了频率在全天“音乐不间断”的顺畅播出中确立自身独特的风格,并有效地树立起自己的频率品牌。 三、主持人说话要有对象感,重视陪伴性 要了解是哪些人在收听类型化音乐广播,他们的年纪有多大,这个群体有着怎样的特质,他们的价值观是什么,他们对我们的广播节目有怎样的想法,等等。仍以“鞍山音乐广播”为例:音乐播出思路是“经典+流行”,以中文为主,以欧西作为点缀。主持人随时把握这一音乐思路,及时调整自己每一次主持“开口”的内容。广播是一个“不具独占性”的媒体。也因为这个媒介特色,所以无论在国内外,移动收听广播的听众比例和汽车增长量都呈正比关系,树立“伴随性”理念,在保证让受众能完整欣赏歌曲的前提下,绝不能自以为是,喧宾夺主,而应在语言内容上以音乐话题为主,适当加入天气、交通或娱乐方面的服务信息,不仅让听者惬意地欣赏歌曲,还能获知一些有用的生活信息。主持人语言状态的亲切感来自于主持人与听众的感情交流“零距离”和听众对主持人的熟悉程度。所以,主持类型化的音乐节目,无论是在内容、语气还是情感上都要有分寸的拿捏。一个小时虽然只有短短的几段话,但却涉及到人生观念、人生态度、家庭、感情各个方面,想做到“说的比唱的好”很不容易,想让大家通过自己的表达有所收获,更是需要下功夫的。 四、主持人要形成独特的个性魅力 很多受欢迎的节目就是内容贴近性强,更主要的是主持人个性独特。类型化音乐广播的节目内容一般由系统挑选,然后有专门的音乐总监确定,主持人没有选歌的权力,且节目中开口时间被固定,对于类型化主持人来说,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并不是很容易。都是主持音乐节目,都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将一首首歌曲串联起来,而听众就独独喜欢你的主持,就觉得那首歌曲由你串联后味道就不一样,这就是主持个性的体现,是类型化主持人必须努力的方向。此外,户外活动是主持人个性集中展示的另一平台。以常州音乐台为例:他们成立自己的乐队;表演音乐剧和话剧;对主持人进行拉丁舞、流行唱法、乐器等方面的培训。这些活动有两个共同点:一是找准了受众的兴趣点之后,依靠团队整体合作,其结果不是“火”某一个人,而是“火”了一个团队,“激活”了整个频率。二是巧妙地隐藏了主持人生活或工作的常态,主持人无需本色面对听众,需要突出的是扮演的角色,附加了人物故事和全新概念的出场,无疑是对广播主持人的职业神秘感的有效保护。在追寻与众不同中展示广播的优雅与生动,在主持人个性培育中制造清新与欢畅,才是声色俱佳的新时代广播应有的格调。 类型化音乐广播听众忠诚的是频率,而不是频率中的某个栏目。一个频率节目的内容和风格高度统一,能让喜欢这一频率的听众随时听到自己想听的节目,主持人与节目融为一体,突出频率类型化特色,就能解决节目的指向性收听和持续收听的问题,这也是类型化广播追求的最高目标。 音乐学研究论文篇2 浅析爵士钢琴作品《含苞茉莉》的音乐 我国作曲界诞生了一批新生力量,平均年龄在25岁以下,以各大音乐院校的在校生为主,这一点从2007年上海“圣卡罗杯”钢琴创作比赛可以看出。比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都是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的学生,年轻人获奖更能体现出作品的创意和锐气。其中有一首爵士钢琴作品《含苞茉莉》获得了优秀奖,作者张弦当时年仅17岁,还是上海音乐学院附中的一名学生,是获奖者中年龄最小的。该作品创新的爵士风格令在座的老一代作曲家们耳目一新,作者的灵感源自我国的民歌《茉莉花》和欧美爵士乐。 这首作品有一种鲜明浓郁的爵士乐风格,在中国现当代的钢琴作品中是十分新鲜的,让人印象深刻。众所周知,“爵士乐是美国的古典音乐,它代表了美国音乐文化的灵魂和美国民族音乐的精髓,它是民族大融合通过乐队组合形式表现的一种特有的音乐语言。”① 全曲篇幅不长,一共123个小节,在结构上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和第三部分为柔版(Adagio),第二和第四部分为快板(Allegro),清晰规整、层次分明。 第一部分(1―25小节),作者在这个柔板标上了四分音符等于70的速度,尤其在开始的四个小节,4/4+4/5+4/6 的不规则节拍以很慢的速度演奏,同时配合自由的同音轮指和长音的延长标记,情绪上缓慢摇摆,不仅突出了爵士乐的即兴性质,而且具有类似于中国作品引子部分的散板气质。第五小节的旋律声部直接就亮出了民歌《茉莉花》的主要动机“mi-sol-la-dol-la-sol”,显示了该作品的主题核心材料和音乐内容,接下去的20个小节可以分为三个乐段,每个乐段的旋律声部分别重复了三次上行小三度的mi-sol,而爵士乐常用的切分和附点节奏也贯穿在织体部分,整首音乐听起来绵延摇摆,形成了一种自由随性的即兴风格,同时还能隐约“嗅到茉莉花的芬芳”。 第二部分(26―74小节),这是个快板部分,和前一部分的音乐截然不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规整的节奏律动,气氛热烈活泼,表现了舞蹈性的音乐,呈现出一种层层递进的发展态势,从音乐材料的变化、演奏力度的逐步加强和节奏的逐渐分裂细碎,听起来一气呵成、干净利索,并且形成了作品的第一次高潮。我们必须注意的是它的左手部分,这是由几种固定的低音律动组成的,也正是爵士钢琴演奏的特点之一,即布鲁斯音乐风格中的“布吉――伍吉”奏法。作品从26小节至39小节都采用了八分附点和均等十六分节奏交替的写作手法,并且音高保持不变,重点烘托了右手的旋律乐句。40小节至49小节的低音则以均等的八分节奏为主,右手配以弱起的重音,节奏变得急迫起来。之后的几个小节则左右手节奏同步,用了ff的力度共同将音乐推向高潮。自59小节开始,不规则节拍出现,并且以八分单位拍为主,几乎是一小节一变,间隔由三个八度四分音符重音支撑起低音的骨架,走向了结束。 第三部分(75―87小节)乐曲回到了Adagio,情绪变得柔和,民歌《茉莉花》的旋律再次响起,并且变得清晰,从第79小节开始的中声部中,我们甚至能听到完整的第一句,但作者笔锋一转,紧接着在第82小节写出了bE,转换到了爵士乐的色彩,巧妙动听,没有和声停留的紧密衔接就过渡到了第四部分。 第四部分(88―123小节)同样是一个快板,可以分为三个部分:88-93小节,94-99小节,101-112小节以及余下的11个小节。该段是作品的重点部分,爵士钢琴的风格十分鲜明地凸显出来,好像一段热情奔放的舞蹈。左手的低音部分出现了很多连续的八度大跳,形成了个性鲜明的“大跨度低音”,从而突出右手的旋律。自第113小节开始,和第61、68小节一样的左手八度四分音符的强奏,再次把热烈的气氛拉得宽广,之后的两个手八度上行和交替快速下行似华彩的滑音,使音乐走向完满的和声终止。 无论是从音乐创作构思,还是从音乐所表现的中国传统文化内容来说,《含苞茉莉》无疑都是十分成功和出彩的,可弹性与可听性兼备,虽然创作手法还稍显稚嫩,但是对于中国现代钢琴音乐的创作领域来说,年轻一代作者的锐气势不可挡,有想法、有新意,而这种蓬勃的朝气应该也是组委会把出版的获奖作品集命名为《含苞茉莉》的用意所在。 注释: ①王珉.美国音乐史[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5. 猜你喜欢: 1. 音乐学毕业论文 2. 中国音乐教育研究论文 3. 音乐系毕业论文范文 4. 关于音乐教育研究论文 5. 音乐学毕业论文题目 6. 音乐学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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