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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位论文剽窃怎么处罚

发布时间:2024-07-03 09:26:22

本科学位论文剽窃怎么处罚

毕业论文抄袭的后果如下:

不符合规范的毕业论文将被退还,要求重写,同时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将会延迟。这也会对之后的就业造成某些不良影响和后果。

学士学位将被撤销。如果毕业论文_容的查重率超出60%,那么确实会被判断为严重剽窃。侵犯著作权,尽管该参考文献是能够用以参照的,但如果抄袭过多,将被称作抄袭别人的论文,可以说成对创作者的著作权的侵害。

学术论文,即论文就是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描述科研成果的文章。其作用不仅仅是作为探讨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的手段之一,还是用来描述科研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有效工具。在论文撰写的过程中,需要查阅大量的资料,同时加上自己的观点分析。

可采取的维权方式:

1.与侵权者协商,要求其停止损害行为以及赔偿;

2.申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解;

3.直接向法院起诉;

4.书面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意见,询问的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和合法权益,保护你的利益不受伤害。

认定标准

1、对他人论文所进行的未注明出处的成段落引用,如果引用总字数超过自己论文总字数的30%,无论引用的内容的性质如何,都视为抄袭。2、如果自己论文的核心观点与他人论文的观点(不一定是全部观点)完全一致,而且论证过程或表述方式有极大相似性,那么无论与他人雷同的字数是多少,都视为抄袭。

处理方法

1,对毕业前被发现或举报具有抄袭行为的毕业论文由相关学院对论文作者进行责令改正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其修改论文并推迟答辩半年或一年。2,对于毕业后在我校工作的当事人,视抄袭程度、认错态度、产生的社会不良影响、对学校造成的损失等方面按相关程序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撤职、开除留用或开除等处分。

3,对于己毕业离校的当事人,可将调查结论寄送其所在单位;严重的抄袭者或对我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我校将按相关程序公告撤销其在我校因抄袭行为而获得的学历证书(包括电子注册证书)、学位证书、荣誉称号等,并保留追回因抄袭在我校获得的经济利益的权力。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学位论文剽窃行为处理

教育部在1月7号,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本科生抽检毕业论文的相关信息。从今年1月1日开始,每年毕业生论文都要进行上缴抽查,检测比例要在2%以上,要是在学生毕业论文里,发现存在抄袭和剽窃行为,就得接受处罚了。接受的处罚不是简简单单的重写论文,而是会撤销学位证书。

这次规定写了,要是抽检到不合格的学校,会向公众公布抽查结果,不仅学生本人丢脸,连学校也要跟着一起丢脸。公众知道学校出现论文抄袭、剽窃这种行为,更是对学校声誉有影响,很可能还会影响往后的招生。

根据规定,如果高校连续两年出现不合格的情况,违规论文数量比较多,就要在全省内进行通报批评,还要削减学校往后的招生计划,学校有关负责人也会被教育部约谈。

要是连续三年都出现问题,惩处就相当严重了,不仅进行通报批评,还要求学校暂停所有招生计划,严重一点的,撤销学校授予学生学位证书的资格。这对高校来说,是极其严重的处罚,不仅让本科生感到压力,连学校也是倍增压力。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

(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四)伪造数据的;

(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前款规定的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第八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九条 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将学位论文审查情况纳入对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对该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给予该学院(系)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第十一条 学位授予单位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核减其招生计划;并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第十二条 发现学位论文有作假嫌疑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确定学术委员会或者其他负有相应职责的机构,必要时可以委托专家组成的专门机构,对其进行调查认定。

第十三条 对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四条 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者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完善本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学位论文处罚

会将代写论文的行为计入学术诚信档案。据查中国新闻网,教育部部署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代写行为,对有关部门和各学位授予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和负责人要进行处罚和问责。学术诚信档案是对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的个人进行记录,向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通报的一个档案,使学术不端行为能够被查询,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能够受到惩罚。

教育部在1月7号,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本科生抽检毕业论文的相关信息。从今年1月1日开始,每年毕业生论文都要进行上缴抽查,检测比例要在2%以上,要是在学生毕业论文里,发现存在抄袭和剽窃行为,就得接受处罚了。接受的处罚不是简简单单的重写论文,而是会撤销学位证书。

这次规定写了,要是抽检到不合格的学校,会向公众公布抽查结果,不仅学生本人丢脸,连学校也要跟着一起丢脸。公众知道学校出现论文抄袭、剽窃这种行为,更是对学校声誉有影响,很可能还会影响往后的招生。

根据规定,如果高校连续两年出现不合格的情况,违规论文数量比较多,就要在全省内进行通报批评,还要削减学校往后的招生计划,学校有关负责人也会被教育部约谈。

要是连续三年都出现问题,惩处就相当严重了,不仅进行通报批评,还要求学校暂停所有招生计划,严重一点的,撤销学校授予学生学位证书的资格。这对高校来说,是极其严重的处罚,不仅让本科生感到压力,连学校也是倍增压力。

首先,如果是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其组织者,如果属于在读学生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可以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

对于弄虚作假购买论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的,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除了买卖论文,还有对论文数据作假或者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也是不允许的。对于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在申请所示学位过程中,被发现者,取消本次申请资格,三年内不再接受申请。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被发现者,将撤销其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吊销其硕士学位证书。

而且,学生指导老师也有可能受到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如果学校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核减其招生计划,并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学位论文造假处罚结果:

对于学位申请人员论文作假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规定,未获得学位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不仅如此,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的学生,还将面临开除学籍的处分,如果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

除了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作假将受到惩治外,对帮忙作假者,《办法》也做出了严厉处罚规定。在校学生为他人代写、出售学位论文或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同样会受到开除学籍的处分。学校或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参与作假,则面临开除处分或解除聘任合同的处理。对于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将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论文知网查重的剽窃标注怎么处理

你这是查的什么?要求重复比是多少?低于要求重复比就可以了。论文的话重复率是在20%以下就算过的。剽窃观点是不可以的,一定要把观点改掉,文字倒是没什么大碍。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话,知网查重就会判定论文为剽窃观点:1 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却不加引号和引注。2 不改变其本意地转述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却不加引注。3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删简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4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拆分或重组后使用,却不加引注。5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增加一些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学校判定一篇论文是否通过查重系统,最重要的依据是看总文字复制比,也就是俗称的总重复率,一般高校规定硕士论文重复率不能高于10%,所以截图里的论文重复率为,按重复率指标是可以通过学校的。不过剽窃观点属于比较严重的剽窃行为,在论文进行答辩评审时可能会因为这个指标而判定为不合格,所以参考知网查重的报告,里面会有具体的剽窃观点是指那句话,把对应的这句话删除或者修改掉就可以了。

一般情况下,本科毕业论文和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都是要附带知网查重报告的,这个查重报告有很多指标,但通常都只看论文的重复率,如果重复率达到学校要求,这就没有问题,关于剽窃文字表述,这个并不是高校在意的,因为查重报告中标红的剽窃部分,已经算在了重复率中。所以,都是以重复率为准的

学位论文的处罚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第八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调查动机 临近毕业,不少学生为毕业论文发愁,这可“火”了代写论文的生意。《法制日报》记者经过多方联系,采访到了一家给本科生代写毕业论文的网店,了解到了论文买卖的内幕…… “店主和兄弟姐妹们均为北京某985工程学校的博士生和研究生,开了这个小店(淘宝店)。我和我的团队为您服务……”一家淘宝店的广告这样写道。 以高学历、生为卖点,这家小店提供的是什么服务?《法制日报》记者在一次采访中偶然了解到,在读研究生小姚在淘宝开了一家小店,发挥自己和同学的学术功底——给本科生代写毕业论文。 经过反复沟通,小姚在就读学校附近的一家咖啡馆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研究生团队 代写论文月入数千 小姚,硕士一年级,行政管理专业。他就读的学校是985、211之一,位于北京市昌平区。 小姚打开笔记本电脑,向记者展示自己淘宝店铺中名为“本科论文”的商品。他告诉记者,开店一个多月,“本科论文”交易金额已达1万余元,到账金额约6000元。 经济、法学、政治、管理、社保……小姚的店铺只接文科论文写作,不接需要建模的论文题目。 小姚又打开一个表格文件,其中记录了他的业务状况。他说,“这个文件我从没给别人看过”。 记录里约有20篇论文,井井有条地列出论文题目、前期付款、后期应收款项、总价、稿件状态、利润,对方下单日期、交稿日期,是否已交定金以及购买人、写作人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记者从小姚的表格中看到,他收取的总价从230元到1500元不等。 小姚介绍,代写本科毕业论文的行价是,需要建模的论文每千字150元,不需要建模的论文每千字90元到100元。小姚的收费标准是每千字100元。“70元也有人接,但那种写得不好”。 同时,小姚还提供论文修改或降低重复率的服务,收费相对低些。 据小姚了解,代写研究生毕业论文,无论是否建模,价格都为每千字150元起步。 “昨天成交额1900元,今天400元。”小姚说,店铺信用低也没关系,商品卖得特别好。 小姚的自信来自他代写论文的团队,成员包括他的本科同学和研究生同学,约有7人。这些同学,都是班里“文章写得好看的”。 “这个生意利润不大,我自己一篇赚100多块钱。”小姚说。记者从表格文件中看到,小姚的利润最低50元,200元。总价与利润之间的差价,是给同学们的报酬。 代写内容包括开题报告、中英文摘要和正文。论文重复率检测低于毕业论文要求。小姚介绍,对方开题报告已通过的,必须按照开题报告框架写作。对方没写开题报告的,帮他代写。“我们都喜欢开题报告没写的,我们自己定框架,按照自己擅长的发挥”。 “我同学,有的7天就能交稿;有的书很多,一两天就能完成。”小姚说,他的同学刚完成的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只有10%,“写得相当不错”。 研究生同学为何同意一起做代写生意?面对记者的提问,小姚笑笑回答,“我能让他们挣钱啊。” 小姚甚至将自己和另一位同学的本科毕业论文卖了出去。“他们让我们定题目,我们推荐这样的题目,就不用写了”。 小姚的团队也会碰到没人会写的题目。这时,小姚就以低价“外包”给淘宝上面别的卖家。遇到“推不出去”的情况,小姚的团队会尝试着完成。 外包出去的业务,客户评价有好有坏。小姚说,在他看来,创建这个业务渠道的初衷肯定不是写本科论文,但是现在的情况是,商家都提供这样的服务。 网上交易 “谁也不认识谁” 小姚本科毕业时也曾想找人代写论文,因当时无法接受价格而放弃。研一寒假前,他和同学商量了一下,决定开始做代写毕业论文的生意。 小姚平时专业课程很多,他不得不把业余时间都拿出来经营业务。每天晚上回到宿舍之后,他要给同学、客户打很多电话,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事儿太多了”。 记者观察到,小姚仅记录了购买人的邮箱和电话,并没有姓名和学校。 “客户都是本科生。网上交易,我也不知道他们是谁。”小姚说,他只通过电话和邮箱与对方联系。 每天咨询的人特别多,每天都很忙,时不时“叮铃”一声。小姚说,“我挺喜欢听这个声音的,钱来啦”。 小姚给记者看了自己的聊天记录,每天咨询的人都在10人以上。 记者在聊天记录中看到,广西某高校一位女生给小姚发的信息。这位女生的开题报告没有通过,仅有一次修改机会,她希望小姚的团队为她代写论文。 “我只有一次机会了,希望你确定能写,我已经‘挂了’一次了。” “你们有没有学这个专业的?” “是不是确定能写?” “我已经‘挂’过一次,你跟你同学沟通过么?” “导师说必须要用德尔菲调查法,你们有人会吗?具体的我也不能说了,因为我也不懂。” 在后面的聊天记录中,这个女生每天要都询问很多次类似的问题,话语里带着担心。 小姚给她讲了些相关理论,“我们也看过类似的论文,忽悠一下本科生还是可以的”。 “已经‘挂了’一次了,怎么还不认真对待?”记者问。 “就是因为是自己写的才挂的,她没这个能力啊。”小姚说,他的团队已经帮她写好论文,达到了可以提交的程度,仅剩下修改的程序。 一篇论文发过去,客户还会介绍自己其他的同学与小姚联系。小姚说,“有六七篇都是这样的情况”。 小姚介绍,交易程序是先付一半定金,小姚的团队开始写作,初稿写完了发给对方,对方先拿稿件给导师看,导师给出修改意见,小姚的团队修改到对方导师满意,这时候对方再付另一半费用。小姚还附送重复率检测结果。 淘宝上这类服务非常多,小姚说,“我们还是比较靠谱的”。 这事有没有风险?小姚经常被问到这个问题。 “应该不会有风险,网上交易,谁也不认识谁。”小姚说,注册店铺时,他曾录入自己的详细信息,客户通过淘宝还是有可能找到他的。“但我觉得不会有这种学生,他们现在没有论文都毕不了业”。 实施两年 “最严处罚”难落实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找人代写论文并不是个别现象。2009年的一项调查称,当时我国的论文买卖交易已近10亿元,其中包括各级各类高校学术论文、毕业论文,在职人员职称评定论文等。有买方就有卖方,卖方就会利用各种渠道发布广告。“我的手机上也常收到代写论文的短信、邮件”。 “代写论文肯定是不符合学术规范的,是与学术的基本精神相违背的。”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基本的学术规范都没有了,这是很严重的问题。” “论文要跟随人的一生,现在作假,以后查出来,终身都是耻辱。何必付出这样的代价呢?”储朝晖认为。 记者了解到,自2013年1月1日起,教育部出台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开始施行。据报道,这一办法在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时,曾被网友称为对论文作假的“最严处罚”。 然而,两年过去,代写论文交易依然火爆,研究生团队也加入代写论文行列。 问题在哪儿?在储朝晖看来,学生之所以采取这样的办法完成毕业论文,原因很多。一方面,一些本科生写作能力不够,或者依赖思想比较重;另一方面,相关的专业培养、训练不够,也与高校内部的教育质量相关。 这种现象反映出一种“论文情结”。论文的用途要么是需要发表的、要么是要通过答辩要求的、要么是为了通过学位评审的、要么是为了评职称的、要么是为了通过考核的,社会将论文的功能异化了。现在的学术管理、学术评价机制也存在严重问题,导致论文买卖的乱象。如何让学术行为端正起来?熊丙奇认为,高校教学应更注重每一门功课的学习流程,加强过程质量控制。高校应去行政化,建立现代大学治理制度,这个过程涉及深层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高校治理结构改革。对于各种各样的论文要求,不必要的应当取消,对必须要求提交论文的,更注重质量而不是形式,注重对论文本身的学术水平进行评价。 储朝晖认为,一方面,学校内部建立相应的处罚机制,发现学生有找人代写论文的行为,应加以处罚;另一方面,应该从教育方面加强诚信建设。 “最根本的是做人的诚信。”储朝晖说,仅仅从技术上解决真假,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现在,不光是学生论文作假,很多教师、管理者、官员也作假,这样就避免不了对学生产生影响。这是个系统性问题。 熊丙奇也提及,社会上一些管理人员并不参加课题研究,让别人代写论文,之后把自己的名字放在第一作者的位置,同样是严重的学术不端,且同样未受到处罚。 熊丙奇认为,目前对学术不端的治理和打击还很乏力。如果有相关行政机关共同处理,问题将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 采访将要结束时,小姚点开他曾经“发包”的代写论文的店铺,发现店铺中所有商品都消失了。“商品被下架了?淘宝会不会查呀?”小姚有点担心地对记者说。

论文造假怎么处罚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涉事人尚未获得学位而进行论文造假,则取消涉事人的学位申请资格;2、涉事人在获得学位后被发现论文造假,则撤销涉事人的学位资格并且从处罚开始之日起三年内,禁止涉事人进行任何学位申请;3、是在读学生被发现论文造假,除了撤销学位申请资格外还会开除学籍;4、是在职人员论文造假,不仅撤销相关学位资格,而且涉事人还需要接受所在单位的纪律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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