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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监管论文发表的期刊

发布时间:2024-07-01 06:40:38

保险监管论文发表的期刊

北京工商大学是由原北京商学院、北京轻工学院、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的综合性多学科大学。学校主要为社会培养经济管理和工程技术方面的高级技术人才。现由中央与北京市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大学。原北京商学院创建于 1950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经济管理人才为主的高等学府之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第一批经济专业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北京轻工学院创建于 1958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为主的一所轻工业高等院校。原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创建于 1982 年,是专门为机械工业企业培养管理人才的成人高等院校。 北京工商大学拥有健全的教学、科研机构,学校现设有经济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机械自动化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商学院、会计学院、法学院、传播与艺术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 11 个学院和社会科学部、基础部、外语部等 3 个教学部以及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学科门类覆盖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和历史学等 7 个一级学科。目前,学校设有 38 个本科专业、 1 个二学位专业、 16 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和 35 个成人教育专业。学校有 7 个市、部级重点学科和 4 个重点实验室。学校已经在贸易经济、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精细化工、环境工程、生物工程等学科领域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和优势。学校另设有计算机与网络中心、经济实验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培训中心和图书馆等。学校现有教职工近 1400 人,其中教授、研究员 75 人,副教授 320 人。学校在校生 18000 多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 10000 多人,研究生 650 人,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 7000 人,外国留学生 100 多人。学校对外交流活跃,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俄罗斯、法国等国高校都有广泛友好的合作关系。全校师生员工以 " 增强团队意识,树立再创业精神,爱岗敬业、同心同德争创国内财经类大学第一 " 为理念,以崭新风貌和开放步伐迈向未来。保险学系属于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学院现有保险、金融、财政、经济、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统计 7 个本科专业,有金融学(含保险、金融等方向)、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产业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专门史(经济史)、统计学 7 个硕士学位授予点,覆盖经济学一级学科全部二级学科专业,其中产业经济学为北京市重点学科,在保险、金融、期货市场、统计分析、专门史等研究领域优势明显,特色鲜明。在校本科生 2000 余人,研究生 200 余人。全院教师 70 余人,其中教授 20 人,副教授 30 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12 人,硕士学位的教师 34 人。学院既拥有 梁小民 教授这样的知名学者,又拥有一支年富力强、风华正茂的青年学者队伍。学院注重提高教学科研水平,近年来发表论文 700 余篇,出版学术著作 70 余部。二、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师资及科研水平介绍我校于 1994 年设立保险学专业,是国内设立保险专业较早的大学。近 10 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专门人才,已经具有任课较为齐全精干的专业教师队伍。北京工商大学保险专业现有专任教师 11 人。其中,教授 3 人,副教授 4 人,讲师 3 人,助教 1 人。高级职称所占的比重为 64 %以上。并新引进保险及相 关专业 博士 2 名、海外归来学者 1 名以充实师资科研队伍。另外,还外聘校外国际知名保险专家 任兼职 教授 12 人。目前已具备保险专业相应课程的教师,分别讲授保险学原理、财产保险学、人身保险学、海上保险学、保险经营管理学、保险法、保险会计学、保险专业英语、保险精算学、社会保障学等专业课。该专业也云集了一批保险专业的专家,学术水平在北京市处于领先地位,在国内外同类专业中享有一定的声誉,具有较大的影响。其中,系主 任王绪瑾 教授同时兼职为:亚太地区风险与保险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保险学会理事、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咨询专家、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顾问、北京保险学会常务理事、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有关保险学专业的教授具有较高的国际知名度,曾经先后 6 次参加亚太地区风险与保险学会,并且每次在会议上作学术演讲。这样既为本专业教学提供了条件,也为请入国际大师创造了机会。我专业还具有国内外的广泛研究网络。保险专业另设有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该中心主任由保险学系主 任王绪瑾 教授兼任,中心名誉主任由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北京工商大学客座教授 潘履孚 教授兼任。该中心云集了国内外一些知名的保险专家。本专业保险研究网络主要包括:在国内,与中国保监会及派出机构、中国保险学会和北京保险学会及各地保险学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及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公司及有关高校密切联系和合作;在海外,与有关开设保险专业的大学、国际性保险学会会员,具有较多的联系。从对外交流来看,有 关 教授 1993 年先后到意大利贝鲁加大学、马切那达大学等大学进行学术交流; 1997 年- 2003 年曾经参加过先后在新加坡、香港、印度、泰国等国家或地区举行的亚太地区风险与保险学会 (APRIA) 第一、第二、第三、第五、第六、第七届年会,并于会议前后作中国保险代理人、中国保险监管、中国保险经纪人、保险市场模式、保险投资比较、保险法等问题的学术报告; 1998 年 7 月应邀到中国台湾铭传大学参加海峡两岸保险经营研讨会,并作中国大陆保险监管问题的演讲;并且保险研究中心于 2001 年 3 月 19 日 与北京保险学会、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国浩律师集团联合举办了 “ 中日保险法与保险市场研讨会 ” ,在学术界和保险业界产生了较好的效果。我系专业师资具有较为丰硕的教学与科研成果。保险专业教师自 1985 年以来先后发表论文 120 余篇。其中,海外论文 12 篇,发表的刊物主要有:《保险专刊》(中国台湾)、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Insurance and Actuarial Journal (新加坡国际保险与精算杂志)、 Ris Managmenent Review (新加坡风险与保险学会举办)、 The Journal of Risk Management and Insurance (风险管理与保险杂志,泰国)、 L'università( 意大利 , 贝鲁加大学学报 ) 、《经济学动态》、《金融研究》、《保险研究》、《经济日报》等著名报物。保险专业教师参与的课题主要有:国家社科基金和部级保险方面的课题 6 项。本系教师独著和参著的教材和合著作达 20 多部,共计 400 余万字。保险学专业具有很强的理论性与实践性。我校目前已具有本专业学生学习所必须的良好的实验环境。我校目前有经济实验中心、电子商务实验室、软件实验室、计算机网络实验室、计算机图形图像实验室等,有戴尔服务器 7 台,高档个人电脑 500 多台,同时拥有各种应用软件,可以满足学生的各种实验需求。我校图书馆现有藏书 88 万余册,中外文期刊 2500 余种,为本专业的学生的学习和研究提供了较充足的资料保证。

如果要来北工商,商科类——就选会计专业(全国排名12)、注会专业(全国排名第5)、还有全英注会(教学、考试、作业一律用英文),物流专业(奥运会物流北工商做的)、财务管理(考不上会计专业就学这个,师资,所学内容和会计基本一样),金融,工科类——食品专业(三个院士领军),应用化学专业(和食品专业大同小异)。以上专业都是北工商的优势专业。

不好!我认识一个里面的学生,现在大二,都跑出去打工了。可见学校确实不怎么样~

李有祥,1967年生,浙江萧山人,十届全国青联委员。1987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系政治经济学专业,199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国际金融专业,2005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90-199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稽核监督局工作,1998-2004年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教育部工作,2004年至今任中国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副局长、纪委书记。在《金融研究》、《保险研究》、《国际金融研究》、《财经科学》、《中国保险报》等核心期刊和报章上发表有几十篇论文。是《领导干部金融知识读本》、《中华金融辞库》、《国际保险监管研究》等书籍的撰稿人之一。

发表保险论文的期刊有哪些

《保险中介》,《Insurance》

(美)康斯坦斯·M.卢瑟亚特()等著,英勇,于小东总译校.财产与责任保险原理[M].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 (美)小哈罗德·斯凯博()等编著,荆涛等译.国际风险与保险[M]. 机械工业出版社, 1999 (美)所罗门·许布纳()等著,陈欣等译.财产和责任保险[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 【英】Malcolm A. Clarke 著、 何美欢、吴志攀等译:《保险合同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 Mckendrick :“Contract Law”(影印本),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 H. Whincup:“Contract Law and Practice—the EnglishSystem and Continental Comparisons” 中信出版社,2003 年版。 F. Dobbyn : “Insurance Law”(影印本),法律出版社 2001年版。 Lowry , Philip Rawlings : “Insurance Law :Doctrines andPrinciples” , Hart Publishing Ltd. (1999). Hodgin :“Insurance Law :Text and Materials” (SecondEdition) Cavendish Publishing Limited (2002) . L. Emanuel:“Contracts”,中信出版社 2003 年版。 A. Eisenberg:“Disclosure in Contract Law”,91 CaliforniaLaw Review (2003). T. Kronman :“Mistake, Disclosure, Information, and theLaw of Contracts”,7(1) Journal of Legal Studies (1978). J :“Insurer’s breach of good faith——a newtort?”,(1992) 108 LQR 35.这些都是比较好的

保险类核心期刊表 1 金融理论与实践 河南省金融学会,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郑州市丰产路21号河南省人民银行(450002) 2 银行与企业 中国金融学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支行 武汉市武昌中南路69号(430071) 3 金融研究 中国金融学会 北京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金融研究所(100037) 4 金融管理科学(改名为: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河南省金融管理干部学院 郑州市郑花路29号(450008) 5 国际金融 中国银行总行 北京市西交民巷17号(100818) 6 金融与经济 江西省金融学会,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江西省南昌市铁街25号11楼(330008) 7 国际金融研究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中国国际金融学会 北京市区郊民巷17号(100031) 8 中国投资管理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北京市复兴路丙12号建行总行转(100810) 9 财贸经济 中国社科院财贸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 10 农村金融研究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村金融学会 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中国农业银行(100036) 11 财经理论与实践 湖南财经学院 长沙市西河石佳冲湖南财经学院新址(310012) 12 财金贸易 山西省经贸委等 太原市迎泽大街229号山西省贸易大楼7层西端(030001) 13 广东金融 广东金融学会 广州市沿江西路137号南楼4楼(510120) 14 中国金融 中国人民银行 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小红庙南街3号(100055) 15 上海金融 上海市金融学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路18号银都大厦802,809(200120) 16 投资研究 中国投资学会,中国建设银行行政研究所 北京市金融大街25号中国建设银行行政研究室(100032) 17 保险研究 中国保险学会 北京市西郊民巷22巷(100031) 18 上海保险 上海市保险学会 上海市九江路60号(200002) 19 证券市场导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14楼(518010)

保险监管启示研究管理论文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社会保险的保值增值、我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保和基金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建立统一的杜会保险机构,结束了多头管理的局面,初步建立了功能比较完善,结构比较合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首要环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徽问题却越来越突出,以至影响社保基金的足颧发放.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都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欠徽社会保障费同题比较严重,其中欠缴养老保险费情况尤为突出.据不完全统计,欠缴养老保险费百万元以上的企业近500家.欠缴金额170亿元.欠缴千万元以上的企业近200家,占同期欠缴额的48%.截止到1998年底,全国共欠缴养老保险费359亿元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效益不理想,这是拖欠社会保险费的直接原因.随着企业制度改革的深化,经济结构的调整,企业困难重熏,一大批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分流下岗人员增加,参加人员不断下降,支付能力不足.许多企业无力缴纳或以多种方式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使得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率呈普遍下降趋势.1997年,养老保险费全国平均收缴率为,比1996年略有下降.1998年上半年为,收不抵支的省市区7个;到第三季度收缴率下滑至77%,收不抵支的省市区有25个2.有些企业领导社会保险意识不够强.虽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_『十多年,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一些企业领导缴费意识仍然淡薄,甚至存在许多错误认识.他们只重视轰动效应,注意短期行为,不顾长远利益他们往往重税轻费,只注意到利税的完成与否.因为这会影响他们的政绩及头上的"乌纱帽",而对于欠费,虽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接受相应的处罚,但并没有从法律给予定性,缺∞甜毒前屯(1999年第12期)赞租激矿文少有效的约束力.3.缴费体制不顺.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大,将有更多的老职【进入退休年龄.而根据我国目前的"统筹缴费"体制,企业既要承担"新人",叉要支持"老人",形成"双肩挑",企业负担非常严重压力将越来越大,势必会导致欠缴社保基金,影响社保基金的按时拨付.4.法制不尽健全.1999年元旦,国务院颁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为社保基金征缴,解决基金征缴难的阔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一些企业领导以经费紧张,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绝为职工参保或故意拖欠社保费的仍大有人在.由于国家没有出台《社会保险法》,以法律形式规范社会保险行为和社会保险对象,所以仍缺少法律的权威性约束5.社会保险机构积极性低,征收效率不尽如意.一是社保机构心太软,怕得罪人,该罚不罚,没有真正行使自己的职权和发挥自己的职能.二是社保机构内部缺乏竞争机制,收缴人员的收入与收缴的社会保险费之间没有直接挂钩,使得收缴人员缺乏积极性三是社保机构服务意识不强,没有切实为企业解决困难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企业拖欠社会保险基金,已经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局面.到1998年底,养老保险费累计结余587亿元,平均可以支付个月,从局部情况看,有的地区结余数字有100亿元,而有的地区结余只有几千万元,只能够支--个月的养老保险金,个别地区甚至出现赤字,与世界上养老保险基金应该三年左右的储备,才能抵御经挤剧烈动荡和较大的自然灾害的安全系数相差较大.针对上述问题,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1.加快立法,健全法制.我国社会保险直法的滞后+已制约了社会保险的发展,而社会保险赞的征缴制度最终要以法律形式实现的,国家应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作为《劳动法》配套的子法,用法律形式规范社会保险行为和社会保险对象,做到依法缴纳,依法征收,依法制裁.目前,社会保险机构应严格拨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费征墩条例》的规定,对违法企业进行罚款或加收滞纳金.而对一些有能力缴纳而拒不缴纳的单位,可通过法律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年就成立了社会保障法庭,运用法律威力促使企业缴费,而作为社会保障系统一面旗帜的大连市,在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过程中,法律之剑高悬,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运用多种手段,加强部门协调,确保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手段有许多,主要可以运用以下几种:一是舆论手段.舆论在社会上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在群众中的威信银高+一方面可通过新闻媒体,利用…切机会+采取各种形式.大造舆沧.大力宣传社会保险的政策,意义,作用+提高广大劳动者对社会保险的意识.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监督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面可利用新闻媒体对征缴好的单位进行宦传报道+对欠费单位进行曝光.一些大企业,知名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一听曝光就怕,清欠效果比较好.=是行政手段.随着经侪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企的分开.有蝗社保意识淡薄的企业领导只顾眼前利益.认为为职工参保是一种"负担"+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尽量不缴或拒缴-刈这种情况,政府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可将社会保险缴纳作为企业与领导的政绩加以考核,不允许久费企业兴建非生产性项目,不允许购买大宗控购物资,取消灾费企业评优,罢免领导职务等等.另外,必须借助有关部门力量,搞好企业主管部门,工商,税务,金融,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协调,同心协力,做好社会保障费的征缴工作.三是经济手段.依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对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无故拒缴或拖欠社会保险基金的单位驶其法人代表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进行罚款或加收滞纳金四是审计稽蠢手段.依法对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蠢稽查.是保讧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收缴,防止单位出现不搬,少报漏报,多领社保基金,做到泼缴的"颗粒归仓"的一个甫要手段一审计槽奇并不是有问题才雀,而是有问题没题都_蛰查,是一种制度,是一项常作,大连市的稽查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洲子.3.建立科学稳固的社会保障预算体系根据《预算法》要求,我国的复式预算将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的建立有利于政府统筹规划社保事业,统筹分配社保基金,克服社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混乱状况,防止社保基金的跑冒滴,漏,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在社会保障预算中.社会保障预算收入的形成实际上就是社保基金

如何做好企业的社会保险管理-论文

一、企业加强社会保险基础资料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规范与发展,参保职工对社会保险关注度的不断增强,参保资料的日益增多和企业标准化管理要求,企业肩负重要的社会责任,身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义务,企业不仅负责社会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而且直接面对参保职工开展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甚至对于参保职工日益增加的保险诉求负有维稳、协调责任,发挥着上下贯通的重要纽带作用。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这些工作的开展,与社会保险基础资料息息相关,企业社会保险基础资料成为至关重要的载体与基石,社会保险基础资料管理愈发凸显重要意义。

二、我公司社会保险基础资料管理模式

1.以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前各企业的社会保险基础资料管理方式各异,甚至该归档的资料没有归档,档案随意保存、丢失的情况以及多头管理的现象也比较常见。我公司在经办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也出现过因基础资料缺失导致参保人质疑个人保险待遇,最终诉诸法律多年奔波的事例,虽为个例,但是单位和参保职工个人都浪费了很大的精力、财力,给双方都造成了极其被动的影响。在2013年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工作中,我公司由于部分参保职工原始社会保险资料的缺失,导致增加了补缴人员基础信息查档、反复确认等环节,工作量大大增加,补缴工作持续一年多才完成。而其他一些同行业企业由于基本养老保险基础资料的缺失,至今还未能开展补缴工作,严重影响了职工的养老待遇。诸如此类事例还有一二。

2.参保职工需求。随着社会的进步,参保职工维权意识和保险意识日益增强,特别是开放的网络等信息资源增多,参保职工对于自身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待遇支付等内容的关注程度日益迫切,参保职工保险需求日益增强。

3.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地方有关部门社会保险工作要求,以及公司强化“三基”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管理目标,便于对公司社会保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提高,提高企业社会保险基础资料管理,势必对下一步工作开展发挥良好的借鉴和推动作用。

4.客观环境推动。由于本企业的生产特点,各基层单位分布较散、相互距离较远,资料传递存在丢失、责任划分不明等安全风险,原来公司集中管理的一级管理模式已不便于为参保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查询,也不再适应规范管理、提高管理、安全管理的需要,这些客观因素迫切需要一种适合本企业实际的社会保险基础资料管理方式。

5.我公司社会保险基础资料具体管理模式。通过各层面研讨,外出调研,认真比对周边企业做法,听取基层单位意见和建议,结合地方社会保险主管部门业务要求和我公司实际,最终确定了具有我公司特点的“321”社会保险基础资料管理模式:“3”即三个统一:内容统一、形式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统一”即统一档案内容,对公司社会保险基础资料的归档范围、管理要求、管理制度、保管期限等做了统一规定,确保社会保险基础资料的齐全、完整和安全“;形式统一”即统一档案外观,统一档案盒、背脊标签、归档封皮、目录记录及档案的专门存放场所等,使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统一美观,也保证了职工内部调转时社会保险基础资料的一致性,利于管理“;标准统一”即按照一个标准对社会保险基础资料进行检查、考核,按照《公司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考核标准》,对资料收集、整理、编目、归档、移交到利用等每一个环节按一个标准进行检查、考核,推进了社会保险基础资料标准化建设进程。“2”即两级管理:公司社会保险基础资料由公司和基层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进行两级管理。公司层面的社会保险基础资料由公司社会保险中心进行管理,具体包括公司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社会保险缴费及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保险费、待遇申报等资料;各基层单位层面的社会保险基础资料由各单位保险部门进行管理,具体包括本单位职工个人资料、本单位社会保险相关申报资料及公司核准的材料。公司和基层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明确、责任清晰。“1”即一人一档:个人档案按人建立,一人一档,基本养老、基本医疗、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等账户手册统一归入职工档案,实现“四险合一”,与其他待遇资料一并按照年度进行归档,资料齐全、一目了然,方便职工查询,也大大减轻了基层单位的工作量。公司社会保险中心作为上面实施管理职责的“一根针”,通过定期、不定期地对基层单位社会保险基础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管,将各基层单位实施具体管理的“千条线”紧紧地串了起来。这种管理模式利于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也保证了基础资料的齐全完整、便于有效便捷利用资料信息。实施两年多来,再未出现资料缺失、丢失等问题,特别是满足了生产一线参保职工的查询、咨询等需求,基层单位和参保职工反响较好。

(1)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基层是一个企业的基本构成和灵魂,是企业政策、制度的具体执行者。各基层单位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到公司社会保险政策、制度的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标准统一、内容统一、形式统一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标准,规范了日常社会保险经办操作,大大提高了基层单位社会保险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而自下而上推动了公司社会保险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2)确保了资料的安全完整性。按照档案形成途径进行具体保存归档,哪家单位形成的资料哪家单位负责及时、全面归档。由于社会保险具有动态性,经常出现人员工作变动,在职、退休、死亡等身份变更等变化,基层单位作为直接管理部门,及时对社会保险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保存、归档,确保资料的'完整,也减少了往公司档案部门来回传递资料的环节,降低了资料丢失、责任不明确等潜在的安全风险。

(3)便于有效便捷利用。随着社会保险的发展、资料数据的日益增多和人们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与参保人的联系日益密切,各基层单位作为社会保险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部门和业务档案第一管理部门,不仅能及时为参保职工及时提供查询等服务,做到“以人为本”“、亲情服务”,还能从专业角度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趋势等进行分析,为下一步优化管理、领导科学决策准确提供了准确、合理依据。

三、企业社会保险基础资料管理方式改进探究

随着社会保险基础资料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趋势,以及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基础性地位和服务性功能的日显重要,按照档案实用性、科学性、标准性、前瞻性管理原则,结合我公司社会保险基础资料管理现状,我们积极探索社会保险基础资料管理的长效机制。其中包括探索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发展规律,吸取实际操作中的成功经验,发现在社会保险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提供利用等具体实践中的不明确、不协调之处,结合实际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交接流转形式等;持续推进企业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逐渐建立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多种介质相互转换和备份的有效途径,逐步将纸质档案过渡到数字档案或二者共存等模式,提高资料、数据安全系数和利用效率;同时进一步研究如何充分利用档案资料,科学评价企业社会保险制度运行情况和未来趋势,把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基础资料上的“死信息”变成“活数据”,为企业科学、有效制定社会保险政策、制度提供科学、合理依据,真正落实好社会保险这项惠民工程。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工作向法制化、社会化、规范化、广泛化方向发展,社会保险基础资料管理工作必然需要不断创新、改进。企业社会保险基础资料管理工作也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完善,为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为企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保险监管模式研究管理论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保和基金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建立统一的杜会保险机构,结束了多头管理的局面,初步建立了功能比较完善,结构比较合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首要环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徽问题却越来越突出,以至影响社保基金的足颧发放.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都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欠徽社会保障费同题比较严重,其中欠缴养老保险费情况尤为突出.据不完全统计,欠缴养老保险费百万元以上的企业近500家.欠缴金额170亿元.欠缴千万元以上的企业近200家,占同期欠缴额的48%.截止到1998年底,全国共欠缴养老保险费359亿元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效益不理想,这是拖欠社会保险费的直接原因.随着企业制度改革的深化,经济结构的调整,企业困难重熏,一大批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分流下岗人员增加,参加人员不断下降,支付能力不足.许多企业无力缴纳或以多种方式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使得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率呈普遍下降趋势.1997年,养老保险费全国平均收缴率为,比1996年略有下降.1998年上半年为,收不抵支的省市区7个;到第三季度收缴率下滑至77%,收不抵支的省市区有25个2.有些企业领导社会保险意识不够强.虽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_『十多年,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一些企业领导缴费意识仍然淡薄,甚至存在许多错误认识.他们只重视轰动效应,注意短期行为,不顾长远利益他们往往重税轻费,只注意到利税的完成与否.因为这会影响他们的政绩及头上的"乌纱帽",而对于欠费,虽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接受相应的处罚,但并没有从法律给予定性,缺∞甜毒前屯(1999年第12期)赞租激矿文少有效的约束力.3.缴费体制不顺.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大,将有更多的老职【进入退休年龄.而根据我国目前的"统筹缴费"体制,企业既要承担"新人",叉要支持"老人",形成"双肩挑",企业负担非常严重压力将越来越大,势必会导致欠缴社保基金,影响社保基金的按时拨付.4.法制不尽健全.1999年元旦,国务院颁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为社保基金征缴,解决基金征缴难的阔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一些企业领导以经费紧张,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绝为职工参保或故意拖欠社保费的仍大有人在.由于国家没有出台《社会保险法》,以法律形式规范社会保险行为和社会保险对象,所以仍缺少法律的权威性约束5.社会保险机构积极性低,征收效率不尽如意.一是社保机构心太软,怕得罪人,该罚不罚,没有真正行使自己的职权和发挥自己的职能.二是社保机构内部缺乏竞争机制,收缴人员的收入与收缴的社会保险费之间没有直接挂钩,使得收缴人员缺乏积极性三是社保机构服务意识不强,没有切实为企业解决困难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企业拖欠社会保险基金,已经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局面.到1998年底,养老保险费累计结余587亿元,平均可以支付个月,从局部情况看,有的地区结余数字有100亿元,而有的地区结余只有几千万元,只能够支--个月的养老保险金,个别地区甚至出现赤字,与世界上养老保险基金应该三年左右的储备,才能抵御经挤剧烈动荡和较大的自然灾害的安全系数相差较大.针对上述问题,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1.加快立法,健全法制.我国社会保险直法的滞后+已制约了社会保险的发展,而社会保险赞的征缴制度最终要以法律形式实现的,国家应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作为《劳动法》配套的子法,用法律形式规范社会保险行为和社会保险对象,做到依法缴纳,依法征收,依法制裁.目前,社会保险机构应严格拨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费征墩条例》的规定,对违法企业进行罚款或加收滞纳金.而对一些有能力缴纳而拒不缴纳的单位,可通过法律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年就成立了社会保障法庭,运用法律威力促使企业缴费,而作为社会保障系统一面旗帜的大连市,在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过程中,法律之剑高悬,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运用多种手段,加强部门协调,确保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手段有许多,主要可以运用以下几种:一是舆论手段.舆论在社会上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在群众中的威信银高+一方面可通过新闻媒体,利用…切机会+采取各种形式.大造舆沧.大力宣传社会保险的政策,意义,作用+提高广大劳动者对社会保险的意识.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监督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面可利用新闻媒体对征缴好的单位进行宦传报道+对欠费单位进行曝光.一些大企业,知名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一听曝光就怕,清欠效果比较好.=是行政手段.随着经侪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企的分开.有蝗社保意识淡薄的企业领导只顾眼前利益.认为为职工参保是一种"负担"+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尽量不缴或拒缴-刈这种情况,政府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可将社会保险缴纳作为企业与领导的政绩加以考核,不允许久费企业兴建非生产性项目,不允许购买大宗控购物资,取消灾费企业评优,罢免领导职务等等.另外,必须借助有关部门力量,搞好企业主管部门,工商,税务,金融,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协调,同心协力,做好社会保障费的征缴工作.三是经济手段.依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对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无故拒缴或拖欠社会保险基金的单位驶其法人代表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进行罚款或加收滞纳金四是审计稽蠢手段.依法对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蠢稽查.是保讧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收缴,防止单位出现不搬,少报漏报,多领社保基金,做到泼缴的"颗粒归仓"的一个甫要手段一审计槽奇并不是有问题才雀,而是有问题没题都_蛰查,是一种制度,是一项常作,大连市的稽查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洲子.3.建立科学稳固的社会保障预算体系根据《预算法》要求,我国的复式预算将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的建立有利于政府统筹规划社保事业,统筹分配社保基金,克服社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混乱状况,防止社保基金的跑冒滴,漏,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在社会保障预算中.社会保障预算收入的形成实际上就是社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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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出现了经济体制改革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为适应这一新的形势,金融领域也开始建立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保险业也随之恢复并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自1980年以来,短短二十几年间,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中国的保险也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保费收入从1980年的4亿多元人民币增长到1999年的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大大高于世界年均增长水平;保险公司的数量从一家发展到30家,并且形成了既有内资、又有外资,既有国有独资、又有股份制、中外合资在内的多种形式并存的公司组织结构。在我国,保险业被誉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保险市场已初具规模。2004年,中国保险业在深化保险企业改革,探索保险经营方式上"跑步前进"。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成果得到巩固,国有保险公司的重组改制全面完成。同时,积极探索保险经营方式改革,着力解决束缚保险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性障碍。全国保费收入亿元,同比增长。保险深度,保险密度332元。截至2004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亿元,比年初增加亿元。2005年,随着我国保险业进一步对外开放、保险混业经营格局的逐步确立以及金融混业经营步伐的加快,我国保险经营主体进一步增多,保险中介机构快速增加,市场竞争水平不断提高,呈现出多元化、多层面、多角度的竞争。2005年前9个月,全国保费收入2968亿元,截至9月底,保险业银行存款达3832亿元,同比增长;各类投资合计3547亿元,同比增长,保险的市场化程度和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按照这样的发展趋势,到2010年中国将成为全球十大保险市场之一。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市场一直处于高速发展状态,但是,无论是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保险业发展的水平相比,还是与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高的内在需要相比,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仍显滞后,总体上仍处于高速发展过程中的起步阶段,保险市场仍具备高速增长的社会经济条件。本报告从保险行业国际背景入手,先介绍了国际保险业的概况和中国的保险业,然后对我国保险市场进行了深入分析,随后对我国保险业的主要区域市场进行了阐述。接着对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社会保险、再保险等进行了细致透彻的分析,并且还对我国主要保险公司及保险业的竞争格局进行了阐述,最后对保险业的发展前景做出了科学地预测,是你全盘把握保险业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报告目录第一章保险定义及行业特性保险定义及相关要素保险定义保险的分类保险的职能保险的作用保险行业的投资特性成长性赢利性竞争性风险性第二章国际保险业发展概述国际保险业及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全球保险业发展特征及趋势全球保险业加速结构性调整国际保险市场发展格局分析国际保险市场并构及发展模式浅析全球保险投资监管模式生变美国美国保险业在竞争中迅猛发展美国保险行业初现融资潮美国保险业资金运用情况分析浅析美国保险业产业政策特点美国保险行业监管制度及其借鉴日本日本保险业发展沿革日本保险业重组及未来展望日本保险行业加快进军中国市场日本保险业漏赔拒赔现象严重日本保险行业发展新趋势法国法国保险业发展概况法国出口信用保险体系及借鉴法国加强金融保险市场的保护法国大力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法国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做法及经验其他国家俄罗斯保险市场发展综述哈萨克斯坦保险市场发展历程及规划越南保险业发展迅猛第三章中国保险业分析中国保险业发展现状浅析中国保险发展特色年6月末境内保险业资产情况我国保险行业上演人才战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涉水保险行业我国保险行业偿付能力及监管手段保险业影响因素分析年加息带给保险业的影响六大因素推动保险行业快速发展外资保险对我国保险行业影响分析解析我国财税政策对保险业的影响保险业信息化分析保险业信息化发展现状及趋势信息技术创新支撑保险业稳步发展保险业信息化面临的挑战主要地区保险业发展现状安徽保险行业异军突起湖北保险业面临新的发展契机年前三季度山东保险业发展概况上海保险业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保险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中国保险行业的机遇与抉择加入WTO保险行业面临的挑战及对策我国保险业面临发展良机从保险开放看保险行业面临的挑战保险业发展建议及策略繁荣保险理论研究为保险业发展服务保险业需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保险业需尽快建立客户服务管理系统现阶段我国保险业发展创新思路第四章中国保险市场分析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年我国保险市场发展回顾年上半年保险市场发展分析我国保险市场主体发展及构成分析浅析保险市场运行的非正式制度环境我国农村保险市场承待开拓保险中介市场现状分析年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回顾年第三季度保险中介市场概况保险专业中介市场发展状况及措施外资闯入我国保险中介市场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前瞻保险市场承待解决的问题我国保险市场违规现象有待处理浅析我国保险行业市场弊端我国保险市场监管的难点及措施保险市场挖墙脚现象严重保险市场供需现状分析我国保险市场需求状况分析我国保险市场供给状况分析完善保险市场供需不均衡问题的对策保险市场发展建议与对策加强保险市场建设的思考建议保险业要提高市场开放的深度和广度保险产品与证券市场对接策略分析第五章主要地区保险市场分析北京年北京保险市场呈现五大特征年北京保险市场发展概况北京保险市场业务结构逐渐优化北京农村保险市场承须完善上海上海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分析上海合资保险市场份额悄然增长上海保险市场结构发展均衡年上海保险市场发展概况深圳年前三季度深圳保险市场运行状况年深圳市保费收入突破百亿深圳保险市场体系逐渐完善深圳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潜力大江苏年江苏省全面开放保险市场年上半年江苏保险市场呈六大特点江苏省养老保险实施重大举措江苏保险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山东山东保险市场发展布局日渐合理山东省保险市场新军攒动山东保险中介波动凸显市场隐患山东省全面整顿车站保险市场“十一五”山东重点圈定六大保险业务第六章人寿保险人寿保险定义及相关要素人寿保险的定义与分类人寿保险的特征人寿保险的用途人寿保险的起源及意义人寿保险业及寿险市场现状分析人寿保险业发展现况及前瞻我国人寿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及建议中国人寿保险市场利好因素分析开拓农村寿险市场面临的困境我国寿险市场营销环境解析主要地区寿险市场发展现状辽宁寿险市场竞争环境及发展措施年上半年上海寿险市场强劲反弹年上半年深圳寿险市场运行情况第七章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相关特性财产保险的概念与业务体系财产保险的特征财产保险的赔偿责任和赔偿原则财产保险的可保利益我国财产保险业发展现状我国财产保险业发展概述我国财产保险业发展特点“十五”期间财产保险业发展成就综述财产保险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家庭财产保险现状分析家庭财产保险发展简史家庭财产保险的种类家庭财产保险发展现况及措施家庭财产保险投保状况及对策新型家庭财产保险凸显五大亮点财产保险业营销发展思路浅析财产保险市场营销机制的创新解析财产保险整合营销发展思路财产保险个人营销推进策略分析财产保险业发展策略分析开放进程中财险价格竞争策略分析新生财产保险企业发展战略探析浅析我国财产保险服务对象的拓展第八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概念及相关要素社会保险的概念及特点社会保险分类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社会保险的基本功能社会保险发展现状分析国内外农村社会保险发展比较分析社会保险模式选择分析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险发展特点浅析社会保险改革中的三大财政问题解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两条线管理社会保险制度及法制建设状况浅析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我国社会保险立法的初步探究社会保险的法制建设问题剖析第九章医疗保险透视国际医疗保险发展模式国家(政府)医疗保险型的英国模式社会医疗保险型的德国、日本模式私营性(商业型)医疗保险的美国模式储蓄医疗保险型的新加坡模式我国医疗保险发展现状医疗保险及商业医疗保险发展概况新医疗保险制度仍存隐忧我国开展农民医疗保险势在必行我国医保制度改革的难点及策略医疗保险发展趋势及建议我国医疗保险发展趋势分析年终身医疗险成市场新热点发展我国医保监管模式的建议第十章再保险再保险定义及发展历程再保险的定义再保险的种类再保险发展历程再保险业现状分析及发展建议再保险业进入全面竞争时代我国再保险业面临发展良机中国再保险业的发展建议完善我国再保险业监管体系的措施再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分析国际再保险市场发展概述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概况我国再保险市场目标模式分析再保险市场出台新规控制风险中国入世后再保险市场供需分析浅析再保险市场发展与风险管理第十一章农业保险农业保险相关特性农业保险的定义农业保险的作用浅析农业保险业务的商业属性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年我国农业保险扭转亏损局面我国农业保险承待解决的问题中国农业保险改革分析农业保险制度现状分析我国承待建立适应国情的农保制度浅析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模式的建立我国农险制度建设的目标取向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我国农业保险面临的矛盾及对策农业保险市场失灵及纠正策略我国农业保险创新须以农为本建立和健全我国农业保险的措施第十二章保险业销售分析我国保险消费现状我国城市居民保险消费状况我国农村消费情况分析我国保险消费进入套餐时代保险消费者分析保险消费特点剖析消费者保险需求分析消费者消费心理分析保险消费心理的影响因素分析保险销售渠道分析国际保险销售渠道一体化及其借鉴我国保险销售渠道日益拓宽直销为保险销售开辟新渠道银行和邮政代理渠道分析保险超市仍需跨越四道坎保险销售策略分析保险销售需增大宣传力度保险公司需增加自身美誉度保险业需采取多渠道营销第十三章保险业资金运营分析保险业资金运用现况国际保险资金运作模式分析全球保险资金运用比较分析年保险资金运用简况年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状况保险资金运用国际化战略起航保险资金入市分析我国保险资金入市现况分析保险资金入市需求剖析浅析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规模与途径探析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市场影响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分析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日益拓宽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渠道扩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拓宽及风险管理保险资金有效管理的建议保险公司应对资金运用风险策略保险资金运用定位精细管理分析合理构建保险资金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浅析保险资金高效运作机制的建立保险业需强化保险资金管理第十四章中国保险业营销分析我国保险营销概述我国保险营销观念分析保险商品营销的内涵保险商品营销的特点保险业营销模式分析我国保险业营销模式面临变革保险代理人营销模式期待变革非寿险营销模式的内涵及构建分析我国保险营销模式多元化势在必行探析寿险公司营销模式的变革我国保险业营销现状我国保险业营销管理承需规范化我国保险营销渠道之战方兴未艾我国保险经代营销存在盲点浅析我国保险营销的理念误区中国承待完善保险营销制度保险业网络营销保险网络销售时代来临传统营销和网络营销的比较及整合分析保险网络营销突破需注意的问题网络保险营销策略剖析保险业营销策略分析浅析欧美银行保险营销策略保险市场转型过程中营销策略探究财产保险个人营销推进策略分析第十五章主要保险公司分析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公司简介年上半年中国人寿收益状况中国人寿收购大众保险进军财险领域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介年平安保险盈利状况年上半年平安保险经营状况平安保险全力打造年金业务平安保险实施洋人才战略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公司公司概况太保集团启动新财务系统太平洋保险欲意发行次级债年太平洋保险欲整体上市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公司概况太平人寿独吞跨国公司年金业务太平人寿创扩大医疗保险范围太平人寿承保我国个人寿险第一大单第十六章中国保险业竞争分析保险市场竞争格局特点及演变趋势保险市场总体竞争格局分析保险市场产品竞争格局分析中外资保险公司竞争格局分析保险市场地域竞争分析保险业竞争格局的发展趋势保险业竞争形势分析保险业人才竞争走向高端化保险市场即将出现价格竞争团险业务竞争趋向白热化保险行业进入理赔竞争时代提升保险业竞争力的建议及策略浅析保险公司市场竞争优势的构建品牌战略提升保险业竞争优势保险企业市场竞争方略探析提高保险行业竞争力的途径第十七章保险业产业政策环境分析保险业政策支持体系分析保险业政策支持体系理论分析保险业政策支持体系发展分析保险业政策支持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保险业法律环境分析保险市场法律失范状况分析我国社会保险立法现状及发展趋势浅析加强保险业监管的法律对策保险业政策措施及政策取向加入世贸后保险行业竞争的政策措施浅析建立保险市场退出机制的必要性保险税收政策制度创新探究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政策取向第十八章保险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国际保险业发展趋势分析保险服务贸易扩张趋势及动因剖析全球保险资产管理呈现六大趋势全球保险创新趋势分析全球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趋势我国保险业发展趋势分析浅析保险综合经营的发展趋势透视保险产品未来发展方向未来几年我国保险市场发展趋势分析我国保险市场险种细分趋势渐显年保险行业发展预测年补充医疗保险呈现新变化年保险资金运作情况预测年北京保险业发展五步走保险市场发展前景展望及预测健康保险市场前景广阔网上保险市场前景看好我国保险市场发展规模预测年我国将成世界十大保险基地之一

社会保险基金被老百姓称为“养老钱”、“救命钱”,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至关重要。近年来,各种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征缴社会保险基金数量逐年增加,给基金监管带来一定难度。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风险,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是各级社保基金监管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一、当前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包括管理与监督两方面的内容。管理是指社会保险基金筹集、保值增值、使用等全过程的行政、资产负债的管理,监督是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尤其指对社会保险基金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一)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需要改革。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设计,政府既是社会保险制度和规则的制定者,又是社会保险制度和规则的执行者,政府承揽了社会保险的一切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体制运行的一切后果也完全由国家承担。如“上海、广州市挪用社保基金”案,最后的责任都由政府来承担。有关资料显示,截止2006年底全国累计挪用社保基金71亿元人民币。如此庞大的专用资金被挤占挪用,给国家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带来隐患,随着社保基金规模持续扩大,迫切需要改变目前国家在整个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承担具体责任的现状,转向国家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中只负责制定宏观政策,而社保基金监督则由社保机构主管部门、社会专业中介机构负责的格局。2.国家社会保险政策不统一,统筹层次较低,没有充分发挥基金的调剂作用。目前,我国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不统一,经办机构名称不一,给人民群众造成社会保险不规范、不严肃的表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过20年的改革实践,已实现基本保险制度全国统一,养老基金省级统筹,但从地区差别来讲,西部、中部地区的养老基金积累较低,社会保障支撑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限。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从1996年开始探索改革,目前仍处于改革试点阶段,基本养老金还是县级统筹,并且各地征缴基数、征收比例、发放形式、待遇标准也都不一致。失业保险仍停留在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处于起步阶段,女工生育保险仍处于探索试点阶段。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各地启动时间不一,覆盖范围不一,严重影响不同性质单位职工和人才的合理流动,不利于职工跨地区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容易挫伤参保单位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3.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没有形成合力。国务院1999年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明确规定了劳动和社会保障、税务、财政、审计及行政监察机关对社会保险费征集、管理和监督的职责,但在实际施行过程中,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主要靠劳动保障部门;审计部门虽然经常安排社保基金审计项目,但基本上只对社保经办机构在基金的财务管理方面实施审计,由于审计手段、时间和精力有限未能做到全部跟踪审计,各地社会保险参保稽核面不足40%;财政部门仅对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监察机关很少对欠缴或拒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领导进行责任追究。4.稽核检查手段缺乏刚性、参保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现象严重。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缺乏具体的法规支持。如企业职工征收养老保险费按实发工资为基数,事业单位按档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社保经办机构在稽核征收过程中,缺乏对参保单位有效的制约手段。《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但在实际中,有的企业欠费严重,对于上千万元的欠费来说,加收的滞纳金微不足道,有的企业把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挤占挪用了。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对其处以任何经济处罚都不起作用。据统计,我市欠费企业占参保企业总量的40%以上,拖欠养老保险费百万元以上的企业17户,欠费企业数量多,拖欠数额大,给社保事业可持续发展带来隐忧。各险种各自征费,各自稽查,造成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人力、财力浪费,还收不到好的稽核效果,一些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参保人数降低,欠缴养老保险费现象也很严重。5.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基础工作薄弱。一是内部控制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备,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台账及相关单位的缴费记录等基础性工作还不能完全应用计算机化管理;二是编制紧缺,人少事多,现有的编制已不能适应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需要,一些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影响了养老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三是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因经办机构人员少,经费不足,基金管理往往流于形式,未能落到实处。(二)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1.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缺少制衡式监督制度。相互制衡式监督制度强调的是在监管职能的履行方面各机构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即社保部门、财政部门、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委员会、监管委员会和外部监督机构共同监督基金运行的全过程,以及五者之间相互制约。目前我国现有社会养老基金监督体制是将社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门对社保基金的监督仅是对存入财政专户社保基金的管理,而对社保部门在基金征收、支付环节的监督不到位。参保单位少缴、漏缴、未报现象缺少外部监督,另外财政部门管理的基金如何购买国债等项目,安全增值又缺少国家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2.劳动保障部门内部缺少建立相应的审计监督。缺乏对基金的征收、发放、管理全过程的跟踪检查和科学规范,没有起到积极的内部控制、监督作用。3.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缺少应有的监督手段。如:(1)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是监管最基本的组成部分;(2)基金外部管理人,是限制取和盗窃基金资产机会的谨慎措施;(3)外部审计,能够提供独立和客观的评估,可以成为监管的重要工具;(4)监管成本控制,可限制基金管理人将成本转移到未被监管的基金项目上。4.社保经办人员自我约束意识淡薄。基金管理法制意识不强,缺少养成在监督环境下工作的习惯,应建立社保经办机构定期的轮岗和培训机制,增强社保基金管理职业道德意识。二、加强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的几点建议中国养老社会保险模式选择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度(下称“统账制度”)。这一制度,从产权结构看,是公共社保金和私人社保金的混合,从财务制度看,是随收即付制度和积累制度的混合。这种制度决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它要求采用不同于单一产权结构和单一财务制度的基金管理模式和监督制度。建议:探索建立与此复杂性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基金分权式管理制度和相互制衡式监督制度。(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的建议1.建立分权式管理制度。其要求是:第一,建立独立、高效、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委员会。监管委员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以及企事业单位代表共同组成,实行委员会制。监管委员会按城市设立地方监管办事处(类似于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的管理体制),垂直管理。第二,建立专业性养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由省级社保部门成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行政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养老基金完整性的重要保证,社保部门不能既是基金管理政策的提供者同时又是基金运营的主体,所以应建立独立于政府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运营社会统筹账户基金。一方面基金管理局依据养老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要求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将统筹账户基金投资于以固定收益金融工具为主的对象和国家重点开发项目。另一方面在给付时期,基金管理局按社保部门的指令将资金划入财政专户,社保部门建立临时性账户,从财政专户划出给付资金并按时足额进账职工在国有商业银行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部门对社会统筹部分的给付负有最后责任。第三、个人账户基金交给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委员承担,会遴选合适的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再根据与各省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契约对个人账户基金进行多元化投资,以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益最大化。2.以稽核为重点,建立扩面征缴工作的长效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会同财政、审计、工商部门,加大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的工作力度。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主动向政府报告,建立健全扩面征缴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要积极争取审计部门在审计社会保险时,向缴费单位延伸审计,督促参保单位缴费;同时要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行政执法力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3.调整国家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的职能。一是立法职能,负责制定确保养老金系统健康顺利运行的法律法规。二是对养老金事务的动作实施监督,确保养老保险的经办管理规范化。三是接受有关个人和机构就养老金事务提起的申诉、举报、批评、建议,调解有关养老金事务的纠纷,受理有关养老金事务的诉讼。4.加强社保部门经办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管理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增强社保部门依法遵章办事的透明度,提高计算机管理应用能力和经办服务能力。(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督方面的建议1.建立制衡式监督制度。相互制衡式监督制度是指在整个养老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监管体系中,将养老社会保险基金充足性监督权交给社保部门,将养老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的合法性监督权交给基金监管委员会,外部监管机构对养老社会保险基金运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实现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相结合,以及实现交叉监管的目的。2.完善监督手段。其主要内容包括:(1)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的目的是将基金管理公司置于社会公众和监督机构的双重监督之下,防止基金管理公司违法、违规操作,损害所有人利益。(2)增设外部保管人。外部保管人原则对于限制代理风险是非常必要的。在足够的保管安排下,基金管理人不直接持有养老基金,以此限制取和盗窃基金资产的机会。(3)加强外部审计。在法律和制度环境下,外部审计提供一个精确的、独立的评估,向监管人报告有关基金的任何问题,而且成为监管的重要工具。3.加强行政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管规则和监管机构,建立社会养老基金在征收、支付、待遇、核定增值运用全过程全社会监督和适度监督制度。在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同时加快中介机构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培养精算、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和各种风险评级公司等中介机构,强化外部监督机制。中介机构的目的是向各机构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使他们能够获得并准确理解有关基金运营的信息,从而加强对基金监管,减少基金的风险投资,保证基金的增值安全。今后养老保险基金的运用、操作就像酒店、餐厅的开放式厨房一样当众操作,让客人监督。4.加强对社保部门队伍建设的监督和素质提高的监督。培养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对组织机构内部建立控制机制,包括道德风险、运营风险和市场风险的预防、矫正和有效处理,以及投资范围的适度管制,减少基金的风险投资,保证基金的增值安全。

论文题目有帮得上吗?1、保险业税制改革研究2、保险业品牌建设研究3、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的途径及策略4、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中国保险监管制度创新研究5、区域保险市场均衡发展研究6、保险电子商务相关法律问题研究7、金融综合经营趋势对保险业发展的影响及对策8、保险业反洗钱相关问题研究9、保险市场运行状况指标体系研究10、保险资产管理的监管模式研究11、保险业信用评级体系研究12、责任保险与侵权法关系研究13、保险监管的行政处罚制度研究14、中国农业保险立法研究15、保险监管岗位绩效与标准研究16、保险行业人才流动的问题与对策17、我国保险教育的问题与对策18、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研究19、健康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20、和谐社会建设与责任保险发展研究21、保险业社会贡献度指标体系研究22、保险监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研究23、保险服务体系建设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研究24、保险营销创新与监管研究25、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研究26、保险经纪行业发展研究27、保险中介在保险创新中的作用研究28、反腐倡廉建设与保险业科学发展研究29、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研究30、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关系研究31、保险业集团化经营模式的比较研究32、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拓展研究33、中小保险公司发展研究34、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创新研究35、保险产品创新研究36、保险资产境外投资研究37、新会计准则对保险经营与监管的影响研究38、保险公司经营绩效指标体系研究39、保险公司社会责任研究40、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研究41、巨灾风险的可保性研究42、我国巨灾风险证券化研究43、保险业文化建设研究44、保险公司合规制度研究45、行业自保规范发展研究46、保险公司股权激励政策研究47、保险公司风险处置法律研究48、保险资金运用的国际比较与借鉴49、保险业对外开放的国际比较与借鉴50、国际保险标准化工作研究51、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国际比较研究52、信息披露制度国际比较研究

保险业监管体系研究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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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所谓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和管理,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保障金融体系安全、健康、高效运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监管当局依法监管是确保金融体系稳定的前提。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与问题(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1.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英国的卢埃林教授在1997 年对73 个国家的金融监管组织结构进行研究, 发现有13 个国家实行单一机构混业监管,35 个国家实行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监管,25 个国家实行部分混业监管。后者包括银行证券统一监管,保险单独监管(7 个);银行保险统一监管、证券单独监管(13 个)以及证券保险统一监管、银行单独监管(3 个)三种形式。受金融混业经营的影响,完全分业监管的国家呈现出减少趋势。2.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国际化趋势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及法制传统的差异,金融监管法制形成了一定的地区风格,影响较大的有两类:一是英国模式。历史上,英国对金融业的监管主要采取行业自律形式,英格兰银行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形成了非正式监管的风格, 不以严格的法律、规章为依据,而往往借助道义劝说、君子协定等来达到目的。二是美国模式,以规范化闻名于世,监管法规众多, 为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自20 世纪70 年代以来,两种模式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英国不断走向法制化,注重法制建设;而美国则向英国模式靠拢,在不断放松管制的同时增强监管的灵活性。不断加深的金融国际化,客观上需要将各国独特的监管法规和惯例纳入一个统一的国际框架之中。双边协定、区域范围内监管法制一体化,尤其是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一系列协议、原则、标准等在世界各国的推广和运用,都将给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法制的变革带来冲击。3.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同业自律机制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前提和基础。外部金融监管如果没有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相配合,往往事倍功半。国外银行经营管理层的内控意识很强,国外商业银行一般专门成立独立于其他部门的、仅仅对银行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近年来,由于巴林银行、大和银行以及住友商社等一系列严重事件的发生都与内控机制的缺陷有直接关系,国际金融集团和金融机构开始重新检讨和审视自己的内控状况,许多国家的监管当局和一些重要的国际性监管组织也开始对银行的内部控制问题给予前所未有的关注。金融机构同业自律机制作为增强金融业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受到各国普遍重视。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比利时、法国、德国、卢森堡、荷兰等国家的银行学会和某些专业信贷机构的行业组织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监督作用。各国都比较重视金融业工会组织在金融监管体系中所起的作用。4.金融监管向国际化方向发展随着金融国际化的发展,各国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也不断增强,各种风险在国家之间转移、扩散不可避免。金融国际化要求金融监管的国际化。因此,西方各国致力于国际银行联合监管,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通过的《巴塞尔协议》,统一了国际银行的资本定义与资本率标准。各种国际性监管组织也纷纷成立并进行合作与交流。各国对跨国银行的监管趋于统一和规范。(二)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不足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专业化优势较为突出,便于分散风险,而这一点亦导致了监管协调中深层次的问题。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形成了“一行三会”的局面,确立了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的分业监管格局,金融监管更具专业化,并且在改善监管体制、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国在金融监管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1.分业监管与多头监管并存,监管真空与监管重复并存,监管绩效不够高首先,我国实行“一行三会”模式下的分业监管体制,在该体制下,以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为主,与其他一些监管部门如主要管理国债市场的财政部、管理企业债券市场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管理外汇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一起.在分业监管的基础上,共同实现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在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尚未完全有效建立,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同配合仍需加强的情况下,行业监管区隔和多头监管的并存,往往导致金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的难以避免,在金融混业经营环境中尤其如此。同时,机械的“分业监管”、“多头监管”对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严及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运作有着一定程度的制约作用,不仅易于积聚同质风险,而且也不利于鼓励金融创新、激发金融创新的动力和需求。其次,在金融机构产权监护人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国内金融机构的自律监管作用相对薄弱,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内控机制难以形成,金融监管当局的风险监管要求未能转化为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需求,从而使金融监管部门承担了过多的责任,提高了金融监管成本,降低了金融监管效率。再次,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本身也存在监管经验不足、监管内容和手段不够规范等共性问题,金融监管信息未能实现共享,监管的准确性、有效性难以保障。而随着我国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业务合作与跨行业并购的发展,金融业务的综合化已是不争的事实,以分业监管应对混业经营,必将大大降低以金融行业划分为基础的分业监管体制的绩效。2.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不健全,法律监管机制不完善首先,现有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不完备、系统性不强。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主要是由《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征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各部委、中央银行制定的部门规章等法律形式构成的。一方面,在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中,缺少针对金融危机的应急处理法律机制设计,在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规制方面也是空白,尤其是当前已在金融市场实际运行的私募基金、产业基金,它们还没有取得相应的法律地位,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对其进行规范。很显然,长期的法外运行,不仅不利于私募基金、产业基金的发展,而且也不利于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另一方面,在构成现有金融监管法制体系的众多规范性法律文件中,部门规章的比重过大,实施起来缺乏权威性。同时,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衔接性不强,有的彼此之间甚至存在重复或冲突现象。这些都势必影响到金融监管效率的提高和金融监管行为的公信力。其次,法律监管机制不完善,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不强。在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中,对市场准入、市场稽查、市场退出、谨慎性要求等基本上已经有所涵盖,但大多是原则性的简单规定,缺少相关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以市场退出的法律机制建设为例,尽管200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为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奠定了法律基础,但由于金融机构的特殊性,该法的相关规定显得过于原则化而使其在现实中操作性较差,常常不得不由政府和中央银行采取行政性手段加以解决,弱化了法律在市场退出过程中的规制作用,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而金融危机的应急处理法律机制、征信机构的法律规制机制、金融市场同业组织及其自律机制的法律设计的缺失更加凸显了我国金融法律监管机制的不完善,反映了政府在一些领域越位的同时,也存在着在另一些领域缺位的现象。二、造成金融监管不足的原因(一)监管目标不够明确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金融监管目标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是不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宏观目标,借助货币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以保持币值稳定。而金融监管的目标较为具体,突出强调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1986)、《金融机构管理规定》(1994)和《商业银行法》(1995)的内容看,我国的金融监管目标具有多重性和综合性。金融监管既要保障国家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有效实施,又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保障平等竞争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这实际上是将金融监管目标与货币政策目标等同看待,强化了货币政策目标,弱化了金融监管目标,从而制约了金融监管的功效。(二)金融监管独立性不够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规定:促进有效银行监管,必须具备稳健且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础设施,有效的市场约束,高效率解决银行问题的程序以及提供适当的系统性保护机制等基本条件。更为重要的是,在一个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下,参与银行监管的各个机构要有明确的责任和目标,并应享有操作上的自主权和充分的资源。我国银监会作为国务院下属机构,在业务操作、制定和执行政策、履行职责时,较多地服从政府甚至财政部的指令。银监会分支机构在实际监管中很难不受地方政府的制约,当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触动地方政府的利益时,地方政府往往对监管机构施加压力,从而弱化了监管作用。(三)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性差从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置来看,我国基本上属于分业监管模式。但是,这些部门的职责缺乏严格的界定,相互间缺乏协调。因而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导致监管过程脱节、多头、分散,使监管环节出现诸多漏洞。(四) 金融监管措施不力从金融监管手段看,我国金融监管长期依赖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金融监管以计划、行政命令和适当的经济处罚方式进行。基本金融法律与实际工作的要求相差甚远,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监管难以做到有法可依和违法必究。从金融监管方式来看,我国的金融监管主要是外部监管。由于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不健全,自我监管能力极低,金融同业工会等行业自律性组织在我国也极为少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监督机构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检查非常少。从金融监管内容来看,我国金融监管中的风险监管几乎是空白,监管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机构审批和业务审批上,对金融机构日常营运监管较少;金融监管和稽核也忙于完成上级任务,作用有限。从金融监管标准来看,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检查和评级以及风险管理没有一套统一的具体量化标准,监管行为随意性强。(五) 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创新在现行分业监管制度下,银行参与证券业务被限制,一些具有转移风险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在市场立足,影响到证券机构的运作及策略,证券市场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性和不稳定性。(六) 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业的规模集中现行分业监管制度,不利于银行业向“全能银行”发展,影响其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对于证券、保险的严格限制、融资及投资渠道的缺乏、传统单调的业务品种,加剧了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使证券、保险行业竞争力下降。三、解决我国金融监管不足的完善对策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基本上是参照美国体制建立的,采取了分业经营和多头监管模式”,其对于保障我国金融市场安全、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而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及其对世界经济的危害,促使我们在反思美国金融监管缺陷、审视我国金融监管现状的同时,不得不认真研判我国金融监管今后的走向。我们要抓住机遇,直面挑战,勇于开拓,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监管经验,结合我国实际,迅速提高金融监管水平。(一)在分业监管的现实基础上,逐步趋于目标导向的统一监管模式无论是分业监管还是统一监管,都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当前我国金融全球化和混业经营的广度与深度都还不够,分业监管体制总体上符合当前我国金融发展的状况,对统一监管的紧迫需求尚未形成。一方面,我国金融业开放的时间还很短,开放的比例和规模也非常小,国际合作多限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证券机构和基金公司的合作与合资;另一方面,我国当前还是以分业经营为主,混业经营尚处于探索和试点过程中,金融“混业”的规模和比例也很小,就金融组织体系来说,无论是银行业、保险业还是证券业,独立的金融机构占绝大多数。银证合作、银行代销基金等也还仅仅是表层的业务合作,完全突破分业界限的分属不同金融行业的业务交叉、股权交叉等也才刚刚开始。除此之外,法律也还没有为金融混业经营提供畅通的途径。而针对金融危机中暴露出的分业监管的弊端,短期内则可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有效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减少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等现象,逐步进行完善。当然,我们也要看到,金融创新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动力和金融深化的突破口。伴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银行业与非银行金融业、金融业与非金融业(如房地产业)、货币资产与金融资产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金融开放和金融混业经营越来越成为金融业发展的趋势性要求,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单纯的分业监管体制将越来越难以适应金融业发展的这种新趋势。从长远来看,我国必将建立以维护金融体系整体稳定和有效为目标导向的统一(混业)监管模式,这样有利于整合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率,减少监管套利与监管真空,更加一致地监管跨领域的金融产品,规范金融机构影响市场稳定的行为,更好地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合理确定监管内容,改进监管方式,鼓励金融创新。扩大金融监管范围,将金融创新业务和准金融业务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央行对全社会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防范金融创新和准金融业务可能导致的金融风险。(二)顺应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目前,发达国家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风险目标监管,其核心是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专业知识和信息,判断最新发展趋势和主要风险领域,及早发出预警信号。我国的金融监管方式也应由过去粗放式监管向风险目标监管转变;由单纯的业务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并重、以风险性监管为主的方向发展;由单一的现场检查,向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以非现场监督为主的方向发展;由传统的手工检查,向手工检查和现代化的计算机检查互补、以计算机检查控制为主的方向发展;由对金融违法的事后管制,向事前防范、正确引导金融机构的创新活动、将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有机结合的方向发展。在我国的金融监管中,非现场检测和现场检查都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由于宏观经济环境、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监管机构自身行为的影响,非现场检测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必须尽快建立规范化的非现场检测体系、法律体系和风险监控指标,建立规范化的会计报告制度;利用计算机等先进工具,发挥网络监控作用;尽快实现对风险的事前预警,使非现场监测成为现场检查的目标导向,现场检查成为非现场检测的基本依据。改进和完善多元化的金融监管体制。应加强人民银行与证监会、保监会在金融监管方面的协调工作,合理划分各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和职责;同时,在保持分业的基础上加强各监管机关的沟通,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针对金融业必将实行混业经营的趋势,未雨绸缪,为金融监管实现混业监管做好法律上、制度上、组织上和人才上的准备。现代金融是法治金融,政府权力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是通过金融监管法制的调整和规范作用实现的。金融监管的绩效与金融监管立法的完善与否以及质量好坏有着直接的关系。面临金融开放、金融创新、金融混业经营等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性要求,汲取美国金融危机的经验和教训,我国应该顺应金融发展变化,及时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具体而言,在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应在加强基础性金融监管法制建设的基础上,顺应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性要求,有前瞻性地建立、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1.要及时完善金融监管的主体性法律制度,制定与其相配套的法律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并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的条款进行废除或修订。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应能够涵盖所有的金融业务,具有严密性、配套性和协调性。尽快制定已经出台金融法规的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针对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问题,以法律形式明确接管的具体程序及具体措施, 明确金融机构的解散原因和程序,金融机构合并、分立、破产清算的形式、条件、程序及法律后果,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要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监管需求及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适时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弥补我国金融监管立法空白。如适时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建立金融市场退出机制、对私募基金和产业基金进行法律规范、加快征信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规范化建设等。再次,顺应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立足我国金融市场安全和市场发展的需要,制定兼顾有效性、可操作性和一定程度的前瞻性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实现对本国金融机构的境外业务以及外国金融机构在本国的金融业务的有效监管;促进国际间的金融交流与发展。3.要转变监管理念,将谨慎的风险监管确定为央行监管目标,对金融机构法人以风险监管为主,实行并表监管,对其分支机构以合规监管为主。4.要实现监管方式由行政审批和现场监管为主向非现场监管为主的转变,一方面建立健全完善的非现场监管网络,加强对金融机构法人的风险监管,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减少金融管制,正确区分金融创新和金融违规,保持金融机构的竞争活力。(三) 完善金融监管主体自身建设我国目前金融业法定监管主体有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为适应后WTO 时期的监管需要,应加强监管主体自身建设。一是改进现有法定监管主体的权责制度,塑造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执法权的监管主体,防止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门的干预。二是加强监管机构的队伍建设,提高监管的专业水平。三是为弥补法定监管主体的局限性,应补充监管主体,建立金融同业工会,借助同业自律补救现有法定监管的不力,以同业公会充实法定监管主体和完善监管,制约和防范法定监管主体权力的滥用。(四)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监管当局必须在强化合规性监管的同时重视安全性监管,逐步强化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约束。首先,要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强化对商业银行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及资本金的要求;其次,要对银行风险评估体系的合理性、准确性及信息披露的可信性进行监督, 推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科学化;再次, 针对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偏低的问题,要制定相关政策,使其资本充足率尽快达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最后,要强化监管当局对银行安全性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使其具有处罚的自主权。对于外资银行的监管方面,要加强与在华外资银行的母国中央银行或监管当局的联系,严格审查外资银行的经营水平,经营业绩和风险状况;严格审查其拟任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防止国外金融风险在我国的扩散。加强与国际性金融监管组织的合作,及时掌握国际上先进的监管准则、方式和手段,在人才培训、信息沟通、工作交流等方面提供国际合作,促进我国金融监管制度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大力提高监管水平。(五) 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只有充分利用各种社会中介力量进行监管,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形成法定监管机构———中介机构———商业银行自律组织的有效监管体系。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进行金融监管是世界普遍采用的形式,如香港银行公会、美国的基金联合会、台湾证券投资顾问商业同业公会等均属金融行业自律组织。我国金融公会组织尚不健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银行工会在行业内的自律作用可以大大减少国家在金融监督与矫正方面的成本。受现阶段银行信息披露质量、监管成本、监管资源等因素制约,法定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与实际情况总存在误差。应该借助社会审计等部门对银行的财务报表和会计记录进行检查,并在条件成熟时强化信息披露,不断完善社会检查与监督机制。最后,要强化监管当局对银行安全性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使其具有处罚的自主权。对于跨境银行,通常的做法是,母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资本充足性、最终清偿能力实施监管,东道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所在地分支机构的资产质量、内部管理和流动性等实施监管。同时,两国监管当局要就监管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以及实际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和定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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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出现了经济体制改革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为适应这一新的形势,金融领域也开始建立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保险业也随之恢复并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自1980年以来,短短二十几年间,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中国的保险也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保费收入从1980年的4亿多元人民币增长到1999年的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大大高于世界年均增长水平;保险公司的数量从一家发展到30家,并且形成了既有内资、又有外资,既有国有独资、又有股份制、中外合资在内的多种形式并存的公司组织结构。在我国,保险业被誉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保险市场已初具规模。2004年,中国保险业在深化保险企业改革,探索保险经营方式上"跑步前进"。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成果得到巩固,国有保险公司的重组改制全面完成。同时,积极探索保险经营方式改革,着力解决束缚保险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性障碍。全国保费收入亿元,同比增长。保险深度,保险密度332元。截至2004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亿元,比年初增加亿元。2005年,随着我国保险业进一步对外开放、保险混业经营格局的逐步确立以及金融混业经营步伐的加快,我国保险经营主体进一步增多,保险中介机构快速增加,市场竞争水平不断提高,呈现出多元化、多层面、多角度的竞争。2005年前9个月,全国保费收入2968亿元,截至9月底,保险业银行存款达3832亿元,同比增长;各类投资合计3547亿元,同比增长,保险的市场化程度和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按照这样的发展趋势,到2010年中国将成为全球十大保险市场之一。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市场一直处于高速发展状态,但是,无论是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保险业发展的水平相比,还是与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高的内在需要相比,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仍显滞后,总体上仍处于高速发展过程中的起步阶段,保险市场仍具备高速增长的社会经济条件。本报告从保险行业国际背景入手,先介绍了国际保险业的概况和中国的保险业,然后对我国保险市场进行了深入分析,随后对我国保险业的主要区域市场进行了阐述。接着对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社会保险、再保险等进行了细致透彻的分析,并且还对我国主要保险公司及保险业的竞争格局进行了阐述,最后对保险业的发展前景做出了科学地预测,是你全盘把握保险业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报告目录第一章保险定义及行业特性保险定义及相关要素保险定义保险的分类保险的职能保险的作用保险行业的投资特性成长性赢利性竞争性风险性第二章国际保险业发展概述国际保险业及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全球保险业发展特征及趋势全球保险业加速结构性调整国际保险市场发展格局分析国际保险市场并构及发展模式浅析全球保险投资监管模式生变美国美国保险业在竞争中迅猛发展美国保险行业初现融资潮美国保险业资金运用情况分析浅析美国保险业产业政策特点美国保险行业监管制度及其借鉴日本日本保险业发展沿革日本保险业重组及未来展望日本保险行业加快进军中国市场日本保险业漏赔拒赔现象严重日本保险行业发展新趋势法国法国保险业发展概况法国出口信用保险体系及借鉴法国加强金融保险市场的保护法国大力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法国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做法及经验其他国家俄罗斯保险市场发展综述哈萨克斯坦保险市场发展历程及规划越南保险业发展迅猛第三章中国保险业分析中国保险业发展现状浅析中国保险发展特色年6月末境内保险业资产情况我国保险行业上演人才战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涉水保险行业我国保险行业偿付能力及监管手段保险业影响因素分析年加息带给保险业的影响六大因素推动保险行业快速发展外资保险对我国保险行业影响分析解析我国财税政策对保险业的影响保险业信息化分析保险业信息化发展现状及趋势信息技术创新支撑保险业稳步发展保险业信息化面临的挑战主要地区保险业发展现状安徽保险行业异军突起湖北保险业面临新的发展契机年前三季度山东保险业发展概况上海保险业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保险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中国保险行业的机遇与抉择加入WTO保险行业面临的挑战及对策我国保险业面临发展良机从保险开放看保险行业面临的挑战保险业发展建议及策略繁荣保险理论研究为保险业发展服务保险业需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保险业需尽快建立客户服务管理系统现阶段我国保险业发展创新思路第四章中国保险市场分析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年我国保险市场发展回顾年上半年保险市场发展分析我国保险市场主体发展及构成分析浅析保险市场运行的非正式制度环境我国农村保险市场承待开拓保险中介市场现状分析年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回顾年第三季度保险中介市场概况保险专业中介市场发展状况及措施外资闯入我国保险中介市场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前瞻保险市场承待解决的问题我国保险市场违规现象有待处理浅析我国保险行业市场弊端我国保险市场监管的难点及措施保险市场挖墙脚现象严重保险市场供需现状分析我国保险市场需求状况分析我国保险市场供给状况分析完善保险市场供需不均衡问题的对策保险市场发展建议与对策加强保险市场建设的思考建议保险业要提高市场开放的深度和广度保险产品与证券市场对接策略分析第五章主要地区保险市场分析北京年北京保险市场呈现五大特征年北京保险市场发展概况北京保险市场业务结构逐渐优化北京农村保险市场承须完善上海上海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分析上海合资保险市场份额悄然增长上海保险市场结构发展均衡年上海保险市场发展概况深圳年前三季度深圳保险市场运行状况年深圳市保费收入突破百亿深圳保险市场体系逐渐完善深圳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潜力大江苏年江苏省全面开放保险市场年上半年江苏保险市场呈六大特点江苏省养老保险实施重大举措江苏保险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山东山东保险市场发展布局日渐合理山东省保险市场新军攒动山东保险中介波动凸显市场隐患山东省全面整顿车站保险市场“十一五”山东重点圈定六大保险业务第六章人寿保险人寿保险定义及相关要素人寿保险的定义与分类人寿保险的特征人寿保险的用途人寿保险的起源及意义人寿保险业及寿险市场现状分析人寿保险业发展现况及前瞻我国人寿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及建议中国人寿保险市场利好因素分析开拓农村寿险市场面临的困境我国寿险市场营销环境解析主要地区寿险市场发展现状辽宁寿险市场竞争环境及发展措施年上半年上海寿险市场强劲反弹年上半年深圳寿险市场运行情况第七章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相关特性财产保险的概念与业务体系财产保险的特征财产保险的赔偿责任和赔偿原则财产保险的可保利益我国财产保险业发展现状我国财产保险业发展概述我国财产保险业发展特点“十五”期间财产保险业发展成就综述财产保险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家庭财产保险现状分析家庭财产保险发展简史家庭财产保险的种类家庭财产保险发展现况及措施家庭财产保险投保状况及对策新型家庭财产保险凸显五大亮点财产保险业营销发展思路浅析财产保险市场营销机制的创新解析财产保险整合营销发展思路财产保险个人营销推进策略分析财产保险业发展策略分析开放进程中财险价格竞争策略分析新生财产保险企业发展战略探析浅析我国财产保险服务对象的拓展第八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概念及相关要素社会保险的概念及特点社会保险分类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社会保险的基本功能社会保险发展现状分析国内外农村社会保险发展比较分析社会保险模式选择分析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险发展特点浅析社会保险改革中的三大财政问题解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两条线管理社会保险制度及法制建设状况浅析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我国社会保险立法的初步探究社会保险的法制建设问题剖析第九章医疗保险透视国际医疗保险发展模式国家(政府)医疗保险型的英国模式社会医疗保险型的德国、日本模式私营性(商业型)医疗保险的美国模式储蓄医疗保险型的新加坡模式我国医疗保险发展现状医疗保险及商业医疗保险发展概况新医疗保险制度仍存隐忧我国开展农民医疗保险势在必行我国医保制度改革的难点及策略医疗保险发展趋势及建议我国医疗保险发展趋势分析年终身医疗险成市场新热点发展我国医保监管模式的建议第十章再保险再保险定义及发展历程再保险的定义再保险的种类再保险发展历程再保险业现状分析及发展建议再保险业进入全面竞争时代我国再保险业面临发展良机中国再保险业的发展建议完善我国再保险业监管体系的措施再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分析国际再保险市场发展概述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概况我国再保险市场目标模式分析再保险市场出台新规控制风险中国入世后再保险市场供需分析浅析再保险市场发展与风险管理第十一章农业保险农业保险相关特性农业保险的定义农业保险的作用浅析农业保险业务的商业属性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年我国农业保险扭转亏损局面我国农业保险承待解决的问题中国农业保险改革分析农业保险制度现状分析我国承待建立适应国情的农保制度浅析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模式的建立我国农险制度建设的目标取向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我国农业保险面临的矛盾及对策农业保险市场失灵及纠正策略我国农业保险创新须以农为本建立和健全我国农业保险的措施第十二章保险业销售分析我国保险消费现状我国城市居民保险消费状况我国农村消费情况分析我国保险消费进入套餐时代保险消费者分析保险消费特点剖析消费者保险需求分析消费者消费心理分析保险消费心理的影响因素分析保险销售渠道分析国际保险销售渠道一体化及其借鉴我国保险销售渠道日益拓宽直销为保险销售开辟新渠道银行和邮政代理渠道分析保险超市仍需跨越四道坎保险销售策略分析保险销售需增大宣传力度保险公司需增加自身美誉度保险业需采取多渠道营销第十三章保险业资金运营分析保险业资金运用现况国际保险资金运作模式分析全球保险资金运用比较分析年保险资金运用简况年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状况保险资金运用国际化战略起航保险资金入市分析我国保险资金入市现况分析保险资金入市需求剖析浅析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规模与途径探析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市场影响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分析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日益拓宽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渠道扩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拓宽及风险管理保险资金有效管理的建议保险公司应对资金运用风险策略保险资金运用定位精细管理分析合理构建保险资金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浅析保险资金高效运作机制的建立保险业需强化保险资金管理第十四章中国保险业营销分析我国保险营销概述我国保险营销观念分析保险商品营销的内涵保险商品营销的特点保险业营销模式分析我国保险业营销模式面临变革保险代理人营销模式期待变革非寿险营销模式的内涵及构建分析我国保险营销模式多元化势在必行探析寿险公司营销模式的变革我国保险业营销现状我国保险业营销管理承需规范化我国保险营销渠道之战方兴未艾我国保险经代营销存在盲点浅析我国保险营销的理念误区中国承待完善保险营销制度保险业网络营销保险网络销售时代来临传统营销和网络营销的比较及整合分析保险网络营销突破需注意的问题网络保险营销策略剖析保险业营销策略分析浅析欧美银行保险营销策略保险市场转型过程中营销策略探究财产保险个人营销推进策略分析第十五章主要保险公司分析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公司简介年上半年中国人寿收益状况中国人寿收购大众保险进军财险领域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介年平安保险盈利状况年上半年平安保险经营状况平安保险全力打造年金业务平安保险实施洋人才战略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公司公司概况太保集团启动新财务系统太平洋保险欲意发行次级债年太平洋保险欲整体上市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公司概况太平人寿独吞跨国公司年金业务太平人寿创扩大医疗保险范围太平人寿承保我国个人寿险第一大单第十六章中国保险业竞争分析保险市场竞争格局特点及演变趋势保险市场总体竞争格局分析保险市场产品竞争格局分析中外资保险公司竞争格局分析保险市场地域竞争分析保险业竞争格局的发展趋势保险业竞争形势分析保险业人才竞争走向高端化保险市场即将出现价格竞争团险业务竞争趋向白热化保险行业进入理赔竞争时代提升保险业竞争力的建议及策略浅析保险公司市场竞争优势的构建品牌战略提升保险业竞争优势保险企业市场竞争方略探析提高保险行业竞争力的途径第十七章保险业产业政策环境分析保险业政策支持体系分析保险业政策支持体系理论分析保险业政策支持体系发展分析保险业政策支持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保险业法律环境分析保险市场法律失范状况分析我国社会保险立法现状及发展趋势浅析加强保险业监管的法律对策保险业政策措施及政策取向加入世贸后保险行业竞争的政策措施浅析建立保险市场退出机制的必要性保险税收政策制度创新探究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政策取向第十八章保险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国际保险业发展趋势分析保险服务贸易扩张趋势及动因剖析全球保险资产管理呈现六大趋势全球保险创新趋势分析全球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趋势我国保险业发展趋势分析浅析保险综合经营的发展趋势透视保险产品未来发展方向未来几年我国保险市场发展趋势分析我国保险市场险种细分趋势渐显年保险行业发展预测年补充医疗保险呈现新变化年保险资金运作情况预测年北京保险业发展五步走保险市场发展前景展望及预测健康保险市场前景广阔网上保险市场前景看好我国保险市场发展规模预测年我国将成世界十大保险基地之一

《保险法》规定,对于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监管分为审批和备案两条轨道。此前依据《关于实施<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除机动车辆保险、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保险期间超过1年期的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产品均需报银保监会审批外,其它保险则只需报保监会备案。此次银保监会对财产保险产品的备案范围和监管方式作出重大调整,首次将1年期以上保证保险产品纳入备案范围。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2019年10月的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删除了融资性保证保险产品由银保监会负责备案并监管的规定。因此随着此次通知的下发,保证保险行业全面迎来备案制,此后保证保险产品均由相关银保监局负责备案并监管。

1、分类备案,属地监管

此次通知的发布,首先带来了保证保险产品备案和监管权限自银保监会至银保监局的下放。从产品备案上看,1年期以上的保证保险产品不再需要先行获得银保监会审批,融资性保证保险产品亦无需如此。保证保险产品在经营使用后,须由财产保险公司总公司作为产品备案申报主体,向总公司营业场所所在地银保监局(产品使用范围超过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产品使用地银保监局(产品仅在某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备案。具体而言,保证保险产品首先通过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自主注册平台”报送,平台对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自动审核,对材料完整的实时予以注册,产品注册完成后即可使用;而后方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通过“保险产品电子化报备和管理信息系统”向银保监局备案,由该系统进行备案及发放备案号等后续操作。相应的,通知要求所有产品的备案材料均以电子化方式报送,这也有助于解决传统纸质备案的弊端,提高监管效率。

从产品监管上看,融资性保证保险产品无需由银保监会监管,保证保险产品将由银保监局进行属地监管,统一由银保监局跟踪监测、防范潜在风险、实施非现场检查。为系统防范风险,通知也要求除一般备案材料外,融资性保证保险产品还应提供公司产品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风控措施等材料,辅助银保监局备案及监管。结合此前银保监会下发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不难预测融资性保证保险产品的监管力度将逐渐加大。

2、事中、事后监管强化

此次通知的落实,也将推动保证保险产品走向“后监管时代”。从审批制到备案制,险种报备从产品审批转为自主、在线、实时的产品注册,险种监管也由事前审批改为事中、事后监管。围绕事中监管,通知要求银保监局对问题产品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并引导银保监局强化其对于条款费率、风险控制等的事中监管,不断提高产品监管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如从资产负债匹配、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围绕事后监管,通知着重强化了产品退出机制,明确问题产品一经发现,将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节严重的,还将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财险公司申报新产品。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此次改革一方面能够在放开前端的同时着力于管住后端,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另一方面,这有利于促进保险监督管理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将保证保险产品的制定权交给市场主体、将选择权交给消费者。对于财险市场而言,此次改革能够激发行业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保险公司可以自主拟定保证保险条款与费率,而后在使用的过程中不断调整更新,最终诞生的保险产品将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因此随着产品供给端的放开与准入门槛的降低,保证保险市场化也能相应提速。当然在保证保险的市场化进程中,监管部门也应谨防自由竞争可能带来的无序竞争,维护保证保险市场秩序和产品生态走向有序和多元。

3、财险公司主体责任提升

在部署行业自律与属地监管之外,通知还强调了财险公司产品管理的主体责任,对财险公司的产品管理管控能力和风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具体而言,保险公司对保证保险产品开发、设计、销售负主体责任。在产品开发方面,保险公司应全面清查存量产品,通过法律审查、精算审查、合规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予以清理和修订,也应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设计后续产品,提高险种开发质量。在产品使用方面,保险公司应通过内控制度落实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主体责任,并通过风控制度落实风控合规主体责任。

另外对于保证保险来说,保险公司还需重点落实保证义务履行、信用风险管控的主体责任,发挥保证保险产品在社会信用管理中的增信保障作用。

保证保险产品的“审批改备案”,在强化监管的同时也将有力促进创新。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此次改革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更启示其抓住监管导向,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水平,面向市场深耕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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