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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用体系建设论文范文资料

发布时间:2024-07-05 20:44:02

关于信用体系建设论文范文资料

全球征信发展历史简析

世界上最早期的征信机构创建于1803年的英国伦敦,随后美、法、德、日等国先后也相继快速发展起来。我国最早创设的征信机构是1932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中国银行、浙江实业银行联合设立中华征信所,但在相当长的时期由于战乱等种种原因我国征信业一度中断。目前全球最发达的征信业主要集中在美欧等发达国家,近年来新西兰、新加坡和韩国等也发展较快。

全球征信行业发展特征

全球征信行业发展与世界经济繁荣程度密切相关,贸易数量大幅增加促使征信行业发展,在最新行业发展过程中伴随着监管体系、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民众信用意识的提高。

全球征信行业发展模式比较

纵观全球各国征信行业发展历程,大体有三种发展模式:公共征信系统、私营征信系统以及介于公营和私营之间的征信系统(如会员制系统),这三种模式因出资人不同,发展态势各有特点。

私营征信机构具有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且通过激烈的市场竞争后生存下来的都是增值产品开发能力强,能为市场提供优质服务的机构,具有较强的定价权;公营的征信机构由于缺少营利动机,在缺乏出资人监督的情况下缺少创新压力,一般只提供基础的征信产品,增值产品开发能力和供应能力相对较低,市场竞争能力也相对较弱,但是公立征信机构下政府对数据掌控较严格,金融信息安全有保障;会员制征信机构兼具私营征信机构产权明晰特点和公立征信机构非营利性特征,征信机构需要围绕出资人需要,开发增值产品以满足其需求,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同时会员制征信机构的数据掌控机制比私营征信机构可靠,且以非营利为目的,其定价较为合理。

全球征信行业技术应用情况

随着全球互联网时代到来,网络技术快速进步对于征信行业发展起到了关键的促进作用,主要包括大数据技术、机器学习、智能算法、数据可视化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等,这类技术应用在数据源处理、数据储存、数据管理、征信应用支持等链条环节。

全球征信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全球征信行业有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的趋势,产品多元化的趋势,行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而监管方面也随之加强。

金融诚信是一种规则,它属于道德范畴,其基本含义是守诺、践约、无欺,是社会各种交往得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金融诚信论文的 范文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谈创建金融信用中介机构诚信制度的思考

论文 关键词: 金融 信用中介机构诚信制度

论文摘要:中介机构是 社会信用体系的组成部分,金融信用中介机构作为金融交易的桥梁与纽带,在培养金融信用、有效降低信用风险、加速金融业 发展 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从加强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立法、执法和依法监督角度出发,探讨金融信用中介机构诚信制度建设。

中介机构是指介于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及个人与单位之间,依法取得资格专门从事服务、协调、评价等活动的机构和 组织。中介组织作为“市场 经济 的看门人”,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金融信用中介机构是面向社会提供信用中介服务的组织。从广义上说,金融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包括为信用交易提供信贷和各种支付凭证、信用证等的金融中介机构,如银行和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交易各方提供客户的资信信息服务的征信机构;为交易各方提供有关市场主体、各种有价证券等信用状况服务的信用评级机构;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贷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由信用交易活动衍生出来的、为信用交易提供服务的其他机构,如律师事务所、 会计 师事务所、 审计师事务所等。狭义地说,信用中介机构指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本文所讨论的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特指狭义上的金融信用中介机构。

在 现代 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信用中介机构是社会中介机构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主体。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主要职责是面向社会开展资信评级、信用调查、信用信息加工、信用风险评价及控制、信用知识培训等专业化服务,以其特定的职能和专业服务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是 企业 行为的评价者、鉴定者和利益的维护者,是国家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信用中介机构作为金融交易的桥梁与纽带,在培养金融信用、有效降低信用风险、加速金融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应承担的诚信责任

中介机构以其信用服务于社会,诚信是其经营活动的基本准则。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信用是“信用中的信用”,诚信是其最重要的资本。金融信用中介机构不同于其他企业,它不是价格的竞争,而是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客观性的竞争。它既是诚信制度的维护者,又是诚信制度的 实践者。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诚实守信的规则,保持行为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不得征集或者披露虚假信息,不得提供虚假的资信 报告 、信用评级报告。但由于金融信用中介机构 管理体制不完善, 法律 法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够,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种种非规范行为,特别是各种失信行为层出不穷,如金融信用中介机构为了牟取不正当的利益,蓄意或合谋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发布虚假的信用信息,出具虚假信用评级报告;或借助行政权力,私人关系等开展业务,甚至不惜采取低价格、高回扣、高评级的手段达到扩张市场份额的目的。这样会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使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失信于广大投资者,给我国金融中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的损失。

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失信的社会成本是巨大的。它导致交易成本增加,投资者利益受损,助长市场失信之风,危害守信者的合法权益,还导致了资源配置的扭曲及效率下降等间接或隐性的社会损失,影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良好运行。在当前我国信用 环境恶化的状况下,必须强调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切不可因为一时之利而损害金融市场乃至自身的长久利益。为此,必须加快金融信用中介机构诚信体系的建设,建立起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金融发展要求相符合的诚信中介体系,塑造其诚信的社会形象。这是我国金融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和金融信用建立的内在保障。

“安然”和“世通”两起震惊世界的假账丑闻都牵涉到全球著名的安达信会计事务所,而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在某上市公司造假中所扮演的不光彩角色,使公众对中介机构的信任度大打折扣。会计师行业所遭遇的一系列信用危机,给金融信用中介机构敲响了警钟。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信用经济可以说是进行国际竞争的核心竞争力。金融中介机构的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我国信用环境恶化的状况下,必须强调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

中国 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 体会议《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全面推进经济法制建设。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着眼于确立制度、规范权责、保障权益,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市场主体和中介组织法律制度,使各类市场主体真正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为我国建设金融信用中介机构指明了方向。建立良好的金融信用中介机构不仅可以有效解决目前金融领域中存在的失信问题,而且有利于从根本上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信用制度体系,是中国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必备基础。

从法律视角看创建金融信用中介机构诚信制度

我国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许多隐患,这同外部法律环境不成熟有密切的关系。目前创建金融信用中介机构诚信制度的难点,在于相关法律法规比较缺乏。由于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和保护,许多业务因无章可循而无法展开,在经营中难以保持超然地位。现代诚信原则的本质特征是它所具有的制度基础。如果仅仅把诚信看作是一种纯粹的道德原则,单纯靠舆论、良心来约束,诚信原则就会流于形式,失去了它的本质内涵。信用发达国家的 经验 表明,发达、成熟的金融信用中介机构是以健全的金融信用法律为前提和基础的,完备的信用法律体系是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健康、规范发展的必然要求。综合考虑我国金融中介服务领域诚信问题的现状及发展的要求,建立金融信用中介机构诚信体系,必须优化社会法律环境。

一、建立完善的、符合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发展需要的法律法规

从我国的法律现状来看,《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 保险 法》、《 合同法》、《票据法》、《担保法》、《证券法》、《信托法》以及《贷款通则》、《全国人大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等法律、法规都有关于“诚实守信”的原则性规定,在《刑法》中也有对欺诈等不讲信用的犯罪行为的惩罚规定。一些地方也纷纷出台了以大力培育信用中介机构为重要内容的规范。如2001年深圳市人民政府通过了《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2003年上海市政府颁布《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2002年《浙江省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是全国第一部在省级行政区域内对所有社会中介机构统一规范的行政规章。

现有关于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规范级别较低,其广度、深度以及对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不能满足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发展的需要,不能有效地规范金融信用中介机构行为。特别是至今尚无一部关于金融信用中介机构整体发展的法律法规,如此现状远远不能满足金融信用中介机构规范运作的需要。应根据国际多边协定对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进行清理修改,根据WTO规则和我国中介组织发展的实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从而为打击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活动和非法中介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首先,对一些过时的、不适应市场经济和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发展的法规要及时予以废止和修订,使其适应现有市场情况,促进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的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征信公司信用数据的收集与利用;《商业银行法》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制约了商业银行向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开放企业信用数据。据 统计,我国的个人信用信息大约有50%到60%集中于商业银行,但各商业银行之间并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相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向信用中介机构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时往往会对客户的信息进行保留。仅凭信用中介机构的力量很难及时获得全面且准确的个人信用信息。修改后的《商业银行法》应明确那些商业银行数据可以开放,取得商业银行数据的方式、数据处理和传播的限制,商业银行数据商业化的原则界定,数据商业化的经营方式等。

其次,在法律上明确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在金融市场上的地位,准确界定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性质、职能、经营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方面。

由于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从一定意义上说它生产的是公共产品,因此对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设立应制订一定的准入标准,如资本金限额、经营条件和设施、执业规则、组织结构、人员构成等。为防止个人信用信息被滥用,对个人征信机构的市场准入和资质条件应设立比较严格的规定;对企业征信机构的准入门槛可相对较低;对资信评级机构的准入和管理应更加严格和规范。

2.在信用信息数据的开放方面。

各国的经验表明,信用信息数据的采集和使用首先是一个 法律 问题,各国都通过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对此做出明确规定。我国对信用信息数据开放的立法应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应该对信用信息数据开放的主体、客体、内容、格式等问题进行统一规范,明确 企业 必须开放的数据,如生产经营情况、不良贷款记录、 合同履约情况、银行信用记录、公用事业费支付记录、司法诉讼记录、违法违规情况等;明确政府部门及其相关机构信用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具体方式,特别要强调政府的相关政务信息的开放; 金融 机构掌握的 社会成员的部分信用信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也应通过合法的 渠道 和方式向有关机构提供并允许合法传播。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为防止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利用其信用 报告限制或损害消费者的权利,应通过立法保护消费者在信用交易中的权益,包括消费者享有接受授信、进行信用交易的选择权、知情权,对信用交易的撤销权、申诉权和隐私权等。划清信息公开和保护国家秘密的关系,划清信息公开和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关系,划清信息公开和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权的关系。

3.明确信用报告的使用条件和范围。

美国的《公平信用报告法》规定,当事人有权取得自身的资信调查报告和复本,其他合法使用消费者资信调查报告的机构或个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否则即使当事人同意也属违法行为:(1)与信用交易有关;(2)为雇佣目的;(3)承做 保险;(4)与合法业务需要有关;(5)奉法院的命令或有联邦大陪审团的传票。我国在立法上应借鉴美国的经验,防止信用报告的滥用及违法使用。

4.明确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客观、独立、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为社会各界提供专业服务。金融信用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出具的书面文件应当真实、合法;对执业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事项予以保密;不得损害委托人或他人利益;不得提供危害国家安全及公共利益的信息、资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评估报告、证明文件及其他文件;不得利用执业便利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严禁执业人员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同行业中介机构执业;严禁聘用无执业资格人员执业,或者聘用依照本办法规定不得执业的人员执业等。另外,由于金融信用市场产品多样性、 发展 迅速性和复杂性以及与国际 经济 接轨的需要,制定的法律法规应具有前瞻性。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中介机构的失信行为

追求利润最大化是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失信的决定性动机。在我国,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并且还大量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不力的情况,中介机构失信被发现的概率很低,即使被发现受惩罚的力度也不大。失信者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惩治或惩治力度偏小,使失信者有恃无恐,恶化了金融信用 环境。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的保护主义”。为了将中介机构的负面影响和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各级行政执法、司法部门应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体制,依法整顿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法律越完善且得到有效执行,失信的成本就越高,最终促使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经过理性衡量后,自觉选择守信。

三、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确保诚信原则得以贯彻

监管的目的是促使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合规经营,保证金融信用中介机构提供信息的公正性和 科学 性。确立金融信用中介机构诚信监管机构,是树立诚信中介的关键。我国缺乏对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统一监管的部门,对其所提供的信用产品缺乏全国统一的复审、监管机构,这使许多信用中介机构靠牺牲质量来获取业务,难以做到公正、公开、客观地评价经济主体的信用级别。故而,严格责任、强化监管,是现实市场缺陷对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必然要求,也是违法违规现象普遍的我国金融信用中介机构发展的必然选择。

确立对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真正的监管主体,力避多头 管理、职能交叉现象的出现。明确这种监督是依法监管,加强对金融信用中介机构业务程序的审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督,而不是对中介机构的随意干涉。除了政府的监督和管理之外,行业协会的作用也不可忽视。通过政府外部监管和行业内部自律原则,规范金融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此外,监管部门作为市场操作的监管人具有相当大的权力。倘若监管部门出现监管不当或滥用权力,必然会对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造成更坏的影响,所以,还需对监管部门进行再监管,建立对监管者的权力制衡机制。

浅谈金融诚信建设

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它的存在和正常运转有赖于良好的社会。金融诚信环境的恶化在严重影响金融业的同时,也直接阻碍了社会经济的正常、快速发展,重建金融诚信环境,整治金融秩序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

关键词:金融诚信 缺乏诚信意识

金融是一种规则,它属于道德范畴,其基本含义是守诺、践约、无欺,是社会各种交往得以正常进行的前提。不同时期、不同人群对本质的理解是不断发展的,现代社会对本质的认识越来越全面,归纳起来至少有以下六种理论:一是工具论,即以货币为工具的支付手段,这是货币经济学研究的主要方向;二是伦理论,即信守诺言的社会道德,这是伦理学研究的范围;三是法学论,即承诺的契约与债务,这是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基础,为法学家和法律工作者所关注;四是成本论,即最优市场交易成本,这既是制度经济学的重要命题,也是每个市场主体和政府普遍关注的核心问题;五是信息论,即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经济社会的透明度,从而保证公平竞争和提高效率;六是经济论,即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这是稳定百姓预期、启动民间投资和拉动经济增长的根本保证;七是金融生态环境论,即把作为金融生态环境系统工程的重要子系统,这是目前理论研究的新动态。金融就是金融参加者的。金融诚信本质上是企业诚信和个人诚信的整合。金融业的诚信主要涉及三个主体:储户、借款人和银行。

一、建设金融诚信的必要性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罗因此指出,“诚信是经济交换的润滑剂”;社会学家赫希则进一步认为,“诚信是经济交易所需要的公共品德”。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金融诚信是市场经济赖以存在的前提

现代市场经济是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及服务的交换,金融业是其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俗称“血液系统”。一旦血液系统出现问题,无疑将直接影响宏观经济的运行。因此,是市场经济体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将建立健全社会体系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专门的论述,提出“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诚信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始于美国的次贷危机在仅仅一年的时间里,完成了次贷危机到金融危机并最终到实体经济危机的蜕变。不仅如此,次贷危机从美国传染到全球,引发全球发达国家的经济衰退,并对中国的实体经济造成较大冲击。这次危机是根源于监管放松、金融创新、杠杆率过高,及华尔街的贪婪,但从理性与实证的角度客观考究事情的来龙去脉,可以发现,宏观经济失衡和诚信过度膨胀导致的危机,才是金融危机的真正主因。

(二)金融诚信是开展金融业务活动的法律准则

自我国的《民法通则》首次把确立为基本原则后 ,《合同法》、《会计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等都在显要位置对原则作了阐释 ,各金融机构也对原则做出了具体规定 ,如中央银行要以诚为本 ,切实履行职责 ;商业银行要以为指导 ,开展业务活动。各级金融监管部门与经营机构的配套法规、规章中 ,也都具体地贯彻。

(三)金融诚信是降低交易成本保证市场效率的重要保障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思说过:自由市场的经济制度本身有局限性,它的本身并不能保证效率,一个真正能产生效率的自由市场制度,需要有效的法律制度保证外,还需要有诚实、公正、公平等方面有良好道德的人去操作这个市场。与企业长期利益成正比,与短期利益成反比。2001年银广夏事件,宣告了“跨世纪大牛股”的终结,众所周知的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三鹿集团为诚信缺失所付出的代价,也是最好的例证。曾是我们国人引以为荣的传统美德,但在当下中国社会市场经济环境中却成了极为稀缺的资源。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因缺失而造成的直接损失约达5855亿元,相当于我国财政收入的37%,我国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减少了2个百分点。

二、我国金融诚信的现状

近年来,由于社会系统的发育滞后于经济的发展,金融问题已成为妨碍我国经济正常运转的严重障碍,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一)个人金融诚信

个人的失信问题主要是个人恶意地拖欠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 这种现象在基层的金融机构中比较突出; 个人恶意取银行诚信卡或者恶意透支银行诚信卡, 由此产生银行的坏账; 个人与银行内部人员合谋取贷款。个人的这些失信行为都会构成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例如截至2008年8月,仅民生银行就已发行诚信卡超过了600万张,很多消费者都可以方便的用其在网上购物消费,可曾经发生的支付宝事件,却引发了银行的极度恐慌,很多网民的假消费、真套现,使很多银行都因个人的问题而望而却步,极大地阻碍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

(二)企业金融诚信

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在履行契约时往往由于自身遇到困难或追求某种利益,存在着大量的失信行为。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企业间签订的合同有 40 亿份左右。合同的履约率较低,能够得到一定程度执行的合同平均不到 70%,有的地方甚至不到 20%。企业之间的失信,严重削弱了商业票据等金融机构诚信工具的应用。不但加大了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也增加了银行的审核业务,影响了金融工具的可信度。2002年10月份,商务部、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诚信评估部组织专家对全国上万家企业进行了诚信调研,结果让人触目惊心:中国每年因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为1800亿元,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损失约55亿元,由于产品质量低劣或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2000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有2000亿元,另外还有逃税损失以及发生的腐败损失等。

(三)金融证券保险业的诚信

在银行诚信领域,大量银行贷款逾期收不回来,成为呆账、坏账,使银行不良贷款不断增加,金融的系统风险加剧,在证券诚心领域,近年来,上市公司、基金公司黑幕频出,包装上市竞成为公司上市的通用程序。虚假信息使得投资人难以适从,一些发布虚假信息的公司在真实信息被揭露后均宣告破产,特别一些大公司的破产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另外,近年来,基金公司黑幕也相继被曝光。在保险诚信当中,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使用各种策略为自己的利益在彼此之间进行博弈。投保人取保险利益现象层出不穷。保险诚信的缺失是金融诚信缺失的最显著的表现之一。至于信托方面。金融信托在我国起步较晚,相应规范更为稀缺,其诚信状况也就可想而知了。平滑坡等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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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是指在市场活动中,企业秉承伦理道德、守法律义务、循市场规则,将诚实守信融入生产经营并在实践中并持续改善的过程。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企业诚信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民营企业诚信问题

摘 要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重大转型期,民营企业诚信缺失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本文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企业诚信的概述,及目前民营企业诚信问题的现状及成因,从多方面制定民营企业诚信缺失的 措施 。这对目前民营业的诚信缺失问题的治理具有可借鉴的意义。

关键词 民营企业;诚信;问题研究

近年来在我国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民营企业诚信缺失的现象甚嚣尘上,从奶粉到家具、从房产到家电,甚至是药品和食品……触目惊心的各种“质量门”事件的频频发生让我们对于产品质量的信任大打折扣,大大增加了消费者对衣食住行乃至整个社会生活环境的疑虑与忧虑,剥离着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度。中国民营企业在创造骄人业绩的同时,有些民营企业也留下令人扼腕叹息的伤痛――诚信缺失。这不仅影响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也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民营企业中的严重失信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各方面:

(1)民营企业与政府关系中的诚信缺失。

从民营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法规信用关系看,政府对民营企业的借贷有着及其严格的制约,导致民营企业受到了非国民待遇,这是政府不信任民营企业,对其抱有戒心的表现。而同时,一些民营企业大肆进行偷税、漏税、走私、汇、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以及作假帐、提供虚假财务 报告 ,应付政府部门检查,进一步加深了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整体不信任感。

(2)民营企业对消费者的诚信缺失。

许多民营企业对待消费者缺乏必要的诚信观念,不根据诚信准则行事,在经营活动中,坑蒙拐,尔虞我诈,甚至还违背诚信经营准则。他们只考虑自己眼前的现实利益,不考虑长远利益,不考虑消费者的利益,出现了种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形象。

(3)民营企业相互间关系中的诚信缺失。

民营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首先是互相之间信用缺失的一种表现。包括假冒他人的 注册商标 ;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搞低价倾销等,不但伤害互相间关系,更导致广大消费者对民营企业整体的不信任。

(4)民营企业对员工的诚信缺失。

在人力资源政策方面,民营企业用人往往受传统宗法影响深刻,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总是按照亲疏远近而差别对待,“子承父业、任人唯亲”是民营企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在民营企业中,家族成员有着一种明显的优越感,而非家族成员即使非常努力也很难融入家族圈子、进入企业领导核心,不少优秀人才正是由于不能发挥才干拂袖而去。同时,民营企业普遍没有工会组织,劳资纠纷比其他企业增长快,使企业无法留住优秀的员工,限制了企业的发展。现代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人才的素质和数量是企业成功的关键,民营企业在用人方面的明显缺陷是不言自明的。须知,不相信自己的员工,光靠狭隘的内部人才网,民营企业是永远不能成长壮大的。

笔者针对民营企业诚信缺失现象,提出了构建民营企业内部和外部两方 面相 结合的诚信机制,以此为策。

(1)加强政府对民营企业的监管,完善政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

政府一方面要成为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者,保障诚信行为,建立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等信用制度,采取政府和行业管理的方式加强对征信行业的管理;同时政府还要成为社会诚信体系的维护者,监督市场经济主体依法披露信息和使用信息。政府应与社会信用资讯中介机构合作建立公开的社会信用和企业信用信息网络,培育和推进中介机构的发展,并监督其披露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减少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中介组织、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暗箱”操作,鼓励和支持企业与消费者坚决不与上了非诚信网络档案的企业和经营者发生经济关系,让失信企业无处遁形,真正地实现政府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2)加强信用法制建设,建立民营企业权利保障和失信惩戒机制。

我国的信用法制建设是民营企业诚信机制建立的最重要的保障,也是市场经济有序前行的必备武器。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同时其也是法制经济,只有建立了完备的法律制度,才能对经济活动中的各个主体起到有效的他律作用,弥补道德约束有时不能及的缺陷。我国奉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司法原则,将之运用到信用法制建设中,就要求立法要完备,执法要严格。

(3)完善民营企业的产权制度,建立民营企业诚信建设的基础。

民营企业中不少是合伙制,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家族企业。这种合伙制企业在法律上是无限责任制,每个合伙人的产权并不明确。每个合伙人都是所有者之一,也都是经营者之一,都要承担企业的全部风险。所以,当这种企业做大时,产权不明晰就必然引发两个问题,即利益冲突和决策冲突。许多民营家庭企业都是由于这种内部冲突而衰落的。因而,这种企业制度是不利于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面对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民营企业的家族式经营管理制度己经落后于经济的发展要求,急切需要民营企业从传统企业模式走向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股份制企业,明晰产权,以股份界定每个股东的权、责、利。

(4)增强信息对称性和透明度,建设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民营企业诚信机制是一项庞大系统的工程,除了相应的法律措施和政府作为以外,社会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和壮大也是非常重要的。信用中介机构是进行企业信用调查、征集、评价、担保、咨询等行为的公司。在我国只有把信用中介机构作为主体,建立起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现代信用组织,才能建设对全社会成员有利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增强信息的对称性和透明度,约束民营企业的失信行为。

(5)以诚信作为 企业 文化 的核心,建设民营企业诚信文化。

对于民营企业来讲,企业文化的诚信内容是企业概念中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大多数民营企业中缺乏现代管理制度,人治大于法制。确定将健康、诚信深植于企业文化的根基中,能削弱甚至取代个人影响力在企业中的过分存在,降低民营企业所有者经不住利益引诱做出失信行为的机率,为企业诚信经营、平稳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浅议企业诚信经营

【摘要】 目前,企业信用严重缺失已成为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大障碍,究其原因是我国法制不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失信成本的过低,征信成本偏高,加之某些地方保护土义的存在。如何通过政府、企业、社会多方面的努力,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不断改善社会诚信环境,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并在企业内部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诚信经营; 信用体系; 失信惩戒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出现了许许多多人们不愿看到的问题,毒大米、地沟油、毒胶囊等事件不断发生、逃避债务、做假账欺政府与投资者屡见不鲜,虚假 广告 、虚假信息满天飞。企业信用缺失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加大了社会运营成本,降低了经济效率,败坏了社会道德风尚,破坏了中国企业和国家的形象,严重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究其原因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我国企业诚信缺失的原因

造成我国企业在当前经济生活中种种诚信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制不健全,执法力度欠佳、失信成本太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以盈利性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企业所追求的是利润的最大化。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着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建立与信用管理直接相关的法律,虽然在相关法律中有关于诚信守法及违法的相关规定,但这些仍不足以对社会的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而且明显不能驾驭现在企业在信用问题上多变的情况。在执行过程中无法可依的空白,给失信造假者留下了法律空子,也给执法造成困难,其次在执法的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或者判决结果执行力不强,都会失去法律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对失信者不能给于及时、严厉的打击,就是对守信者的惩罚,相关法律对企业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太轻,失信成本过低,使企业受罚后仍有利可图,这就滋长了企业违法企图和愿望,使整个社会诚信体系扭曲。

(二)征信、信用监管制度及信用服务市场不健全

我国尚无一套完善的征信、信用监管体系及信用服务市场,具体是法律缺失、监管主体及职权混乱、监管内容和监管对象定位不清、主体权益保护不力、监管方式不完善,要想了解一个企业的信用状况,不是相当困难,就是成本过高。信息的不对等和不畅通,助长一些企业违规、违法的增长。

(三)政府行为导向及职能部门管理监管不力

政府行为导向。

在我国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以及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现阶段,政府的执政理念、执政手段与诚信状况,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对企业诚信经营,以及整个社会诚信有直接的影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凡是通过市场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能解决的问题都应交给市场或社会中介机构去解决,政府对企业的管理主要是当好裁判,监督、惩罚企业的违约、违法行为,为企业提供社会服务、规范市场秩序,并创造良好的鼓励、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的社会环境。

政府职能部门无序管理、政出多门、政策打架,出现问题互相推诿扯皮、监管不力或监管有失公允;职能部门利益膨胀、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罚代管。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自己的政绩,有意偏袒本地企业,对制假造假,恶意欺消费者现象视而不见,甚至直接充当其保护伞。对失信行为的纵容,最深的危害是对社会的不良影响,使企业失信之风蔓延并危害全社会,这都会导致社会公众对社会发展的信心、信念缺失,瓦解人们对诚信的坚守。

二、政府、企业及社会应对措施

讲究信用是处理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原则,严守信用是整个经济体系正常运转的基本前提。政府、社会、企业如何构建一个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是当前要着重解决的问题。

(一)政府对策: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抓紧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信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整合与共享现有信用信息资源,在实现行业内、地区内信用信息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大力推动信用信息在全国范围的互联互通,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对失信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促进我国征信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监管,完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规范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和评级机构,制定信用服务机构基本行为准则,严格征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准入标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政府及其部门要起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升公信力。建立健全系统的信用管理专业法律制度,加强立法和执法的力度。加大立法的力度,努力弥补市场经济秩序上的漏洞,依靠法律的力量把规范市场经济上升为法律行为,严厉打击一切失信行为,公正且快速的裁决案件,保护企业和消费者正当的权益。

加快政企分开的步伐,规范政府行为。转变政府职能,彻底割断政府的行政权力与市场之问的联系特别是减少政府部门的交易行为。坚持透明度原则,行政权力的形式应当有明确和详细的规定,避免任意性利用这些权力来干涉企业。

政府除了履行提供规则、维护诚信秩序的职能之外,还承担着在政策推动、市场准入、运营监管、基础设施建设、价值引导等方面提供广泛的公共服务的角色。在自己对企业诚信建设严密监督的情况下,督促中介机构、大众媒体等组织加强对企业诚信建设的监督,不给企业可乘之机。

(二)企业对策

以资信、产品质量、服务为主体的企业信用体系是现代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斯蒂格里茨认为,在市场经济运作中,资源配置并非完全取决于价格因素,有时更多的取决于企业的信誉。完善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是中国企业未来发展的关键,正所谓“人无信而不立”企业没有信用何来生存,何来发展壮大。

一是要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在企业内部建立和完善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诚信责任监督管理系统,把企业诚信全方位地责任分解,层层落实诚信责任,做到环环紧扣、环环相套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确保形成诚信责任链,保证内部诚信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是应建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独立于财务和销售等部门。企业在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对信用进行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在协助企业实现销售最大化的同时将风险和成本降至最低。

三是建立诚信奖惩制度。根据管理者和职工的诚信业绩、诚信行为和诚信信仰提拔和奖励管理者和职工,当企业的管理者和职工违反诚信准则并给企业形象和企业利益带来损害时,必须给予必要的处罚决不能姑息迁就。

四是树立全员诚信意识,构建企业诚信文化。诚信既是一种行为,也是一种道德观念,观念的确立是行为的基础,因为企业的行为最直接的支配因素是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

因此,要建立企业诚信首要的工作就是确立诚信的道德理念。通过在企业内部加强诚信的宣传 教育 ,丰富职工的诚信知识提高他们经营的诚信水平,形成一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文化氛围。另外,诚信教育的内容应当结合企业的实际而设计,最好能够通过案例的形式告诉职工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诚信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不可能立竿见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需要企业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三)社会对策一是加强舆论监督,营造健康的诚信经营环境。

加大社会信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信用意识。“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治”。培养信用意识是职业道德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信用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市场主体的自律和对信用资源的开发利用。当前,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向社会宣传信用作为一种资源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长远战略意义,使企业珍惜已有信用,努力创造新的信用,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得尊,悖信遭耻”的舆论环境;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信用建设中的作用。行业协会在制定行业标准、规范企业行为等行业自律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行业协会的作用日益显现出来逐渐成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企业信用交易的一种重要制度安排。通过准确界定行业协会的职能、增强其独立性,以及给予行业协会必要的支持和规范,是行业协会健康发展,为行业内企业诚信体系的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现实告诉我们,市场经济越发展就越要求诚信经营,我们不能让信用成为中国稀缺的资源。建立良好的企业诚信水准,构建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信用体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全民工程,需要全社会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长期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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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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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堂整理了一篇5000字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希望你从中有所收获:范文题目:试析习惯对法制建设的影响摘要: 本文在习惯这一词语的基础上,仔细阅读了英、德、日、传统中国法制度建设的相关内容,分析习惯在对各国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并试提出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习惯对于中国法制建设是良好的,有传统基础的;习惯汇编是实现习惯对中国法制建设影响的重要条件之一。关键词习惯法制建设影响启示造成一国之拙本,形成一国之国风,即习惯也。故此如有无视该民族之习惯,而规定各种法令,则不能期待于行政之完全者明矣。习惯是无论何种法律文化背景下都存在的一种法的渊源,法律中有不少规则就直接来自于习惯。一、习惯对英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习惯对属人主义产生影响的背景属人主义指的是法律适用于一个族群,民族,而这个民族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拥有了该法律,无论身处何处,均适用这法律。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中》分析了日耳曼法属人主义产生的原因,他认为环境的因素影响日耳曼人的居住方式,他们喜欢分开居住,分开居住造成了各个群体产生各自的生活习惯和各自处理问题的方法,当日耳曼的各个群体相聚一起时,他们自然的按照各自已有的习惯去处理问题,这就是孟德斯鸠所理解的属人主义的由来。(二)属人主义对英格兰及其殖民地的影响日耳曼人的这种属人主义思想深刻影响着世界法学的发展方向,英格兰王国威廉一世原来是法国诺曼底公爵,他在征服英格兰后,并没有把自己领地原有的一套法律体系灌输于英格兰,而是在尊重当地英格兰民众原有的习惯习俗来进行断案,这样有效地缓和与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矛盾,巩固他在英格兰的统治。后来的亨利二世继续在英格兰的实施属人主义,进行了一系列司法改革,他定期派巡回审判的专员到各地,这些专员在办案时,除依据国王诏书敕令外,主要是依据日耳曼人的习惯法和地方习惯。凡是他们认为正确、合理,并与国王的立法不相抵触的习惯和惯例,便被确认为判决的依据。他们经常聚集在中央所在地威斯敏斯特交换意见,彼此认可各自的判决。这样,一些被引为依据的习惯便成了以判例法形式出现的普通法。总之,英国的“普通法大部分是以接受和一般化全国的或广泛流行的习惯为基础的;英国的普通的,一般的习惯变成了普通法”。通过该措施,中央的司法权力得到统一,地方领主的司法权力得到削弱。这一习惯很好的贯彻到后来英国的殖民地统治当中,当时英国人统治香港时,也并没有将英国的法律直接适用于华人群体中去,只是当双方或者单方是英国人是才适用英国法,由此得出英国人在殖民地中的统治实施属人主义。当地的华人群体援用的仍然是大清律例,只有当他们的法律严重违反人权价值时,港英立法机关才会干预。这样就出现这这么一种现象,一个政府,两个司法机构,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地华人接受和认同了英国法的价值时,他们在20世纪70年代,主动放弃大清律例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由原来的属人主义最终演变为属地主义。大清律例已经不再适用,但里面的一些规定,以习惯的方式存在于华人群体中去。詹宁斯指出,统治乃是一种合作的功能,而法律规则不能单独地促成合作的行动。惯例有助于民主制度的运转,能促使国家机构更加协调,否则,就会产生摩擦。这就是属人主义所带来的优点,它是一种缓和方式促进司法统一,它有利于维护统治者的统治,促进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属人主义就像用文火熬成的汤,汤的营养价值得到很好的保存。英格兰和香港都一样,当地民众的优秀习惯得到了很好的保留。这些都是有利于本土法学文化的继续传承。二、习惯对德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萨维尼思想对德国成文立法的影响萨维尼在其《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使命》中阐述了他反对在全德立即制定包括民法典、刑法典、诉讼法在内的成文法典,他的主要观点为:“法律首先产生于习俗和人民的信仰,其次是假手于法学——职是之故,法律完全是由沉潜于内,默默无言而孜孜~~的伟力,而非法律制定者的专断意志所孕就的。”进而可以得出这样结论:本国的法律应该随着时间自然形成,立法机关的制定过于急进地制定法律必然使得法理的讨论不甚充分,从而使得有法律则无实施。民众不能充分理解其法理,则其实施的效果不大。因此,萨维尼非常重视习惯的作用,在笔者看来这个习惯不止是日耳曼习惯,也包括罗马法习惯。(二)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中止所产生的影响1896年德意志帝国制定了民法典,并规定1900年1月1日施行,当今的联邦德国还是在适用该民法典。民法典的制定客观上确实促进了国家的政治统一,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民法典的颁布,确实将罗马法以及日耳曼法送进了历史里面去了,人们的研究再也不是民族传统习惯,而是专注于法典理论的研究,怎么样使得法典的逻辑结构能够更加完善,这样做确实能使得法典体系更加的完备。此时的我,不禁想起这么一个问题,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为什么德国成文法的出现就会嘎然终止呢?我想,应该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德国人出现了像康德、黑格尔、马克思这样的大家,他们最为有名的是哲学理论,哲学使得人们变得有思辨,变得严密,变得具有逻辑性,他们觉得逻辑性的东西能够自我完善,因此制定一部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民法典是德国人的首要选择;第二,当时政治、经济的需要。德国的统一,经历血与火的考验。德国人的统一,由于教会的力量阻拦,再加上,英法等国不希望欧洲中部出现一个强大的国家来破坏其原有的政治、经济秩序。因此,德国人民希望尽快制定成文法典来维护这来之不易的统一,增强国家统一意识,实现民族复兴。第三,法国大革命不止冲垮了欧洲大陆的封建势力,不止为欧洲其他国家带来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而且也为其他国家带来了法典化的思想。因此,德国人自然受到法国法典化的思潮。但是过于注重法典本身难以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法典是具有滞后性的,社会生活中的问题,法典是不可能完全解决,因此,传统民族所遗留下来的习惯和民族精神此时将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三、习惯对日本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从日本文化中的启发有一位学者说日本的文化是一种“洋葱”文化,把他一片一片地洋葱拨开之后,我们发现其是没有核心。日本文化的包容性实在领人值得深思。当深入了解日本,你会发现相扑运动,人们还是十分的喜爱,你会发现日本人民喜爱橄榄球。你会发现日本的时装还是让人着迷,你会发现和服是那样的端庄。所有这一切,引起我们对日本的法制现代化产生更加深入的思考。(二)习惯在日本法制近代化中的体现日本的法制现代化自倒幕运动开始,倒幕运动的成功,使得天皇的统治的模式得以重新确立。为下一步中央集权奠定十分深刻的基础。以大久保利通为首的内阁实行一系列集权政策:(1)废藩置县,版籍奉还;(2)废除士、农、工、商身份,实行新的身份,建立崭新的户籍制度;(3)文化教育上,实行全面的义务的国民教育(4)实行殖产兴业政策,集中以国家的力量进行经济建设(5)法制建设上,翻译照搬法国的法典。通过一系列这些政策,日本的近代化速度加快,大久保等人想进一步地脱亚入欧,对日本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结果是因改革过于激烈,改革过于去习惯化,大久保被暗杀。新上任的伊藤博文对此进一步的思考,改革的力度不仅要强,而且改革应该要更加注重习惯。为此,伊藤博文为此到了与日本国情更加相似的德国进行考察,以德国《普鲁士普通法》为蓝本对日本的宪法的蓝图进行勾画,天皇就像是人的脑袋,政府就像是人的心脏,上下两院如同人的左右两臂,海陆军就像人的拳头,政府各部门、司法部门组成人的躯体,民众是人的两条腿脚。基于此,伊藤博文基于日本国民所习惯的自然理念设置日本的宪政,天皇于1889年基于上述的构想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此后日本对六法在仿照德国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制定了适合日本国情的六法体系,日本的法制近代化基本完成。比如日本民法中有这么一条规定:“因特定行为选定假住址,关于其行为视为住址。”假住址制,是日本结合本国习惯所采用的制度。德国民法中不采用此原则,因为德国用数个住址主义,故不必有假住址。四、习惯对传统中国法建设的影响在传统中国,基层存在着许多婚姻的缔结、解除,家庭财产继承等各种各样的民事纠纷。在当时,统治者重刑轻民,民事方面的法制不发达。民众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往往是依据当地的习惯,并且在当地的社会中,这种解决方式得到大家的遵循。这些习惯被当时的基层长官以及他的法律助手们所认真的关注。实际上,基层的长官们并不一定要按照习惯对案件进行判决,他们可以依照当时律令等进行判决。但是,这些当地习惯之所以被他们娴熟地运用,最为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些判决应该要得到当地民众的接受以及使得这些判决符合礼的规定,从而起到教化的目的。上级政府在收集习惯上的不遗余力有助于规范其行政。以清朝为例,地方的习惯经过按察使以及布政使的整理被编入省级资料库中,他们在法律布告中引用这些习惯用以纠正基层不良的民风民俗。除此之外,各地的有代表性的惯例,经过筛选被纳入到国家正式法典当中。最为有名的例子:“承继两房宗祧”的做法于1775年被编入到大清律例第78条第5条例中。其中规定了:“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情属同父母亲,两相情愿者,取其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承继两房宗祧”这样一个民间习惯关系到当时整个清帝国的利益,民间的继承秩序得到明确修正,有利于当时的社会稳定以及财产安全。如今,“承继两房宗祧”这种制度虽然已经没有在成文法中规定,但是这样一种习惯仍然在农村社会普遍存在,正如刘作翔所说,习惯仍以其顽强的生命力遗存下来,成为人们的心理积淀或意识表现,在社会生活中以隐文化形态发挥功用。五、启示通过上面的分析,笔者以为有两点启示应引起我们的关注。一是重视习惯在法制建设中的良好作用。从英、德、日法制建设中可以看出尊重习惯并不是保守的表现,相反,在各国法制的改革中尊重习惯可以使得法制改革变得更加平稳。对于一个成文法的国家来说,尊重习惯也是有利于克服成文法典的僵化性以及滞后性。苏力指出,国内民商法极少强调尊从民商事习惯和惯例。2500件法律文件中。没有任何法律明确提出“依习惯”,只有一件强调了依据商事习惯。而另一方面,《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法律没有规定,应当遵守国家政策。”而在同样的2500件制定法中,竟然有1015件(2412条)以不同方式提及了各种类型的“政策”。政策能否解决一切问题呢?答案是否定的。传统中国法有着深厚地尊重习惯和惯例的传统,中国的法制建设应该继承这些有益习惯,在这种基础上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新法律制度。只有这样,民众对法才能比较容易接受,法律的执行效果才能更好,更充分。二是重视习惯的整理汇编。或许有人认为这项工作意义不大,因为现在人口流动频繁或者习惯的适用很不方便等各种原因。但笔者认为建立完整的习惯汇编应该说还是必要。首先,我们要清楚中国人有“同乡”以及“安土重迁”的传统观念。我们很容易地发现,同乡借钱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外打工的人们工作多年还是会回老家定居的情况也不少。建立习惯汇编有利于同籍同地的人们解决各种各样的纠纷。其次,习惯汇编也是中国法文化的宝贵资产。习惯的整理汇编促进法理、法史的理论发展,尤其是民商法的理论发展,进而得出这样一个观点中国民商法典的制定应该更加注重本民族的习惯。最后,各省在收集习惯时,应该归纳总结一些相同的习惯和惯例以方便人们使用,进而总结各省通用习惯来充实我国的成文法典。

道德和法律的关系一直是法学家们经久不衰的话题,在每个历史阶段都有着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道德和法律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论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摘要:法律和道德是支配社会发展的两股力量,二者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在我国历史进程中,法律和道德交相辉映,在经济政治的基础上左右着历史的走向。现实中法律和道德的冲突激烈,这促使我们以古看今,从古代法律道德关系的处理中寻求解决现实问题的途径。

关键词:法律 道德 法治

人类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道德法律化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即善法之形成过程;法律道德化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然而,不管法律这张天网如何恢恢,总有漏网之鱼;不管法律调整的范围多么广阔,总有鞭长莫及之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凡是法律不及之处,皆是道德用武之地,法律不可能完全取代道德。显然,中国古代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为我们今天采用德法并治之治国模式提供了一种可行性的历史考证。

一、 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法理探析

(一)法律和道德的概念及其特征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则体系,它是通过规定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认、维护和发展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社会关系和会秩序。道德是人们关于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荣誉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它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信念力量来保证其完成。道德主要是从个人和社会整体的利益关系上来反映和调整社会的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的。

虽然历史上各个国家的法律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我们还是可以透过错综复杂的各式法律形式看清楚法律的特征,一般而言法律的特征大致包括: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2.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4.法律是以国家强制为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同样,道德上的差异也并不妨碍它们具有如下一致的特征:1.道德规范是一种非制度化的规范;2.道德规范没有也不使用强制性手段;3.道德规范是一种内化的规范。由于二者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一直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有必要对他们进行法理上的探析。

(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1、法与道德产生的条件不同。法律是掌握政权的阶级运用国家权力,由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带有自觉性的特点;道德是人们在共同的物质生产和生活中逐渐自发养成的,一般无须专门机构和人员来颁布制定。

2、法律与道德的规范内容不尽相同。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而且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道德对人们的要求比法律要高,它要追究人们的行为的动机是否善良,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并不一定要求社会或者他人对其承担等量的义务。

3、法律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社会舆论之中。

4、法与道德的调整范围不同。法律所调整的是关系着根本的、重要的利益并且需要用国家权力干预、保证的社会关系;道德调整的范围要比法律的调整范围广泛得多。

5、法律与道德实施的方式和手段不同。法律的实施要求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而道德的实施主要凭借社会舆论和教育的力量,依靠人们的觉悟,依靠社会团体,还要依靠行为人的内心自我强制。

(三)法与道德的联系

对法与道德的联系问题,主要有两派观点:实证主义法学认为法是国家的主权者的命令,是一个“封闭的逻辑体系”,法与道德之间、“实然的法”与“应然的法”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自然法学认为,只有体现道德的法律才是具有法律品质的法律。

中国不同于其他国家,有自己的特殊国情,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也有特定含义和理解。结合中国国情,法律与道德的联系分述如下:

1、一国范围内的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都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的体现。我们知道,道德是有阶级性的,而法律也是有阶级性的,二者都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要求,不同之处不过是其外在表现形式的差异。

2、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相互渗透。忠孝节义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维护其阶级统治的道德规范,在其立法中体现为“十恶”不赦的大罪。在司法实践中,甚至是将儒家思想的教义作为办案的根据,《春秋决狱》一书就是其中的典型。

3、道德的状况制约立法的发展。如在汉朝之前,道德中的“三纲五常”等并没有上升为国家的法律规定和立法原则,而只有在社会的现实情况决定需要这样的道德。

4、道德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真空。法律即使规定的再详细,也总会又顾不到的地方,如秦朝的法律体系繁琐,条目繁冗,“或盗采人桑叶,臧(赃)不盈一钱”。

二、中国法律和道德关系的历史探析

按照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观点来看,法律并非天生就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的,它只是在人类社会的矛盾(主要是阶级矛盾)激烈冲突以致纯粹依靠习惯和道德的力量无法解决时,而采取的强硬措施。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硬实力”,注重的是他律,而道德则是“软实力”,注重的是自律。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阶级对立现象只是历史现象,终将随着历史进程而被消灭。如果阶级消灭,法律便失去了存在的客观物质基础,其消亡是历史的必然,以此为契机,社会秩序的维持仅依靠道德的力量即可。

(一)古代中国的法律和道德关系的演进

在古代中国,法又被归结为“刑”,“平之如水”,有公平、正义之义。道德至晚是在西周时期被归结为一套完整的“礼”,它无所不在又包罗万象;二者之间的关系也被确定为“德主刑辅”。因此,两者长时期的相互渗透、相互补充,表现出了中国法律发展历程中特殊的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现象。

1. 道德的法律化

道德的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从中国的历史来看,道德法律化发端于西周初期的“周公制礼”,确定礼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 并使之趋于法律化,达到“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礼与刑在性质上是相通的,在适用上是互补的,违礼即是违法,出礼入刑。

周礼随着西周的灭亡而失去在国家中的统治地位,真正对中国古代法律道德关系奠定理论基石的是汉儒董仲舒的德主刑辅思想,以阴阳五行相辅相成之理,来论证德主刑辅符合天道运行的规律。这是古代中国道德法律化历程的重要环节,其后两千年的封建时代均采取这一原则,其影响不但对中国和东亚地区,在世界范围内也很巨大。

其后唐朝继续并发展了汉魏晋以来的德主刑辅的潮流,并根据统治需要,制定引法入礼的指导思想,最终完成了道德法律化的历史任务,以至“一准乎礼”成为对唐律的主要评价。在这之后的一千余年里,历朝历代的封建统治王朝几乎是原封不动的按照唐朝制定的规则来延续自己的统治和封建制度的实行,直至中国近代的来临之后,才被迫于清朝末年全面修订法律典籍。

2. 法律的道德化

所谓法律的道德化,主要侧重于守法的过程,指的是法律主体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法律道德化的实质是由他力约束转向自我约束,由法律约束转向道德约束。

毫无疑问,在世界历史进入近代之前,中国古代的人民在法律的道德化方面的成就是领先的。仅仅单纯依靠法律来规范社会生活和交往,即使是在文明程度高度发达的今天,也是不可能办到的,更何况是在生产力非常落后的古代中国呢?而将法律道德化,则可以在节省大量人力物力的条件下,将法律的作用面扩展到最大的范围,而且一旦法律作为一种道德力量保存下来,其影响维持的时间长度也是令人不可思议的,如中国就维持了两千年。综合两方面的因素,我们可以看出,法律的道德化不单是道德的法律化的结果,更重要的,它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可以选择的最佳途径。

三、以史为鉴,促进法律道德和谐发展

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通过以上对中国古代道德与法律关系的历史考察及对二者关系的法理分析,针对前面的问题可得到如下几点启示:

(一)、情法冲突

这种情况不可否认是在现实世界中客观的、大量的存在着的,而法治社会(不论是古代秦朝的专制统治前提下的“法制社会”,还是我们今天正在努力建设的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要求人们在处理问题时,首先考虑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官判案时,只能以现行法律为依据,不能靠法官的自由裁量。这样势必导致法律无法适应新出现的情况,而道德等非强制性社会规范则可以其主观性调解新生的行为现象。这就是一元法体制的弊端之所在,即在国家制定法与道德之间缺乏过渡、缓冲机制上,造成了法律的僵硬、无力及冷酷,造成了法律与大众心理、社会风习之间的脱离与隔阂,也造成了道德的无力感和被蔑视,甚至鼓励了对道德的违犯,加速了道德的衰落。但是,如果以情理断案,就违背了法治的原则,也极容易造成将法律法规高置起来,仅凭世俗的习惯来审理案件,这就又回到了古代封建社会的“春秋决狱”、“缘心定罪”的深渊里了。因此,只有在法的体制上作出调整,找到现代文明社会的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平衡点”,我们才能实现情与法的协调、德与法的并治,避免法与情的尴尬。

(二)、法中含情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实践。像诸如正义、公平、平等、诚实信用、遵守善良风俗等普遍的或个别的法律原则,其本身就是人类道德观念的有力组成部分。也因为有了道德的支持,才使法律原则能够发挥出人性的作用。倘若法律不承认或者否弃这样的道德因素,那么法律或法律制度是存有极大缺陷,它是否有生命力或者在多大程度拥有生命力都是疑问。

良法表明法要包含某种道德价值,故法治的概念本身就体现了法治与道德的深刻关系。失去了道德基础的法为恶法,恶法之治与法治精神是根本背离的。我国古代的儒家伦理法体现了道德与法律的一种结合模式,即把社会普遍承认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纳入国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解决现实社会中的人们道德缺位、法律的尴尬,是否可以吸取儒家伦理法的合理内核,灵活适用法律,把法治中注入道德的血液,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国家。。

(三)、德法并重

法治的理念来自西方,德治则来自中国传统法文化,两者的结合顺应了寻根意识与全球意识相结合、民族性与时代性相结合的潮流。当我们执着于法律的继承与移植、法律的本土化与国际化的探求、迷惘、思索的时候,请让我们把视角拉到社会调控这个高度上来。我们会顿时眼前一亮,耳目一新,发现西方的法治精神对我们进行征服的时候,传统的德治精神正在历史深处遥遥呼唤。应该指出的是,西方的法治,尽管并不排斥道德,但无疑在宣扬法律至上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道德,这其中尤以分析法学派的主张最为突出。

奥斯丁主张:“法律反映或符合一定道德要求,尽管事实上往往如此,然而这不是一个必然的真理”。西方社会普遍存在的情感危机与道德沦丧就是明证;传统的德治却是主张德主刑辅,法是德的附庸,贬抑了法的作用,也与时代的发展不相适应。所以,对二者都要加以扬弃和改造,抽取各自的合理内核,进行结构重组,建立全新的德法结合的体制。

从历史上的道德和法律关系演变历程来看,正确处理好德法关系,在二者之间寻找到最佳的平衡点和结合点,正是古代中国繁荣兴旺程度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原因之一,而当下理顺道德和法律的矛盾,从中发掘推动社会进步的因素,则是复兴伟业的助力。

参考文献:

[1]周旺生.法理探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版

[2]韩明德,《法理学》(M),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论法律和道德冲突的利益衡量

摘要 法律和道德作为人类社会主要的社会规范,之间的利益冲突一直是社会以及法学界极为重视的问题。本文从法律与道德之间冲突的历史根源谈起,简要分析了正确处理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意义,并通过现实中的两个真实案例分析,就法律和道德冲突的利益衡量作了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 利益衡量 法律 道德 一、法律与道德冲突的历史根源

(一)历史文化原因

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归结于中国自古的历史文化,主要的根源在于伦理本位,伦理本位是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开始形成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孔子的“仁”和“礼”的影响,将整个社会生活都以伦理,也就是儒家思想下的社会道德为中心,所有的思想和活动都是围绕着伦理来展开,连当时的法律也是不例外的。随着时代发展至今,虽然伦理的思想远远没有古时候那么厚重,但是很多思想还是渗透到几千年的文化当中,依旧在很大程度上规范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一旦制定出的法律规范与这种约定俗成的社会道德出现不契合的现象时,势必就会对案件的审判产生一定的影响,体现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

(二)现实社会原因

目前在现实中会出现这样的一种情况,就是往往会在某个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出现“民意”的参与。此类案件一般都是严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民众对其往往给予了极高的关注,这些关注的原因就在于人们的正义感以及对社会道德的维护。而民意表现出最极端的方式就是请愿书,这在现实社会中不是很新鲜的名词,一旦请愿书送至法院,由于社会舆论的压力,法官在审判中无形的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参照民意,但是民意代表的社会道德多少都会跟法律出现不同程度上的分歧,这种分歧就会直接体现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而这种冲突反映在具体的案件审理中,会对案件审判产生的影响实际上是不利的。

二、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冲突的现实意义

(一)维护法制的需要

法制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要将所有的现行法律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而法制的更好要求,就是实现法律的“良法”要求,“良法”不仅体现在法律的适用方面,同时还体现在跟其他社会规范之间的和谐发展,这里最为重要的,就是要跟社会道德实现良好的相容性。同时,法律体系的建立以及良法的运行都需要其他社会规范的配合协调,只有当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冲突得到很好的解决,法制的权威性以及统一性才能够得到很好的强化和维持,司法实践才能很好的得到民众的支持,而这些都是我国实现法制的客观要求和必要保证。

(二)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

司法是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手段,争取使诉诸司法的所有案件得到合理解决是其担负的重要任务。这就决定了案件的正确审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由于社会道德与民意息息相关,如果对道德冲突案件处理不公,司法这一最终手段失效,当事人则可能依靠自力救济解决问题,不但达不到息讼止争的目的,而且会导致矛盾激化,有的甚至酿成群体事件,危及社会稳定。因此能否正确处理情法冲突对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所以,案件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不仅要使当事人服从法律、服从判决,更要使案件的处理结果在情理上无可挑剔,这样才能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提高司法效率的需要

效率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之一。案件一审终结,判决生效,这是最为理想的结果。但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法律与道德冲突案件的审理中,这种理想结果却较难实现,原因就在于此类案件的判决难以同时实现双方当事人的诉讼目的。现实中,绝大多数案子出现上诉,20%左右的案子进入再审,常常一个并不复杂的案子一审就是几年、十几年,无形中加大了司法成本,而且影响到司法公正等基本价值。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冲突,则有助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使判决及早生效,从而大大缩短诉讼时间,节约人力、物力、财力等司法资源,达到提高司法效率的目的。

三、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案例分析

(一)维护自身权利中的故意伤害

2005年1月,湖南省某市的士司机黄某遭到劫匪姜某等抢劫,姜某等歹徒下车逃窜时,黄某驾车追击,的士撞倒姜某,姜某伤重身亡。劫匪方把黄某告上法院,某市某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黄某不服,上诉至某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的案件的审判结果存在很大的问题,不但违背了刑法的主旨,同时也与社会道德相违背。首先,从法律层面上讲,法院判决黄某故意伤害的原因,主要就是认定黄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法院认为姜某在抢劫以后的逃窜,不法行为已经结束,因此黄某再开车将其撞伤,已经不属于对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故将人撞伤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属于故意伤害。

这种解释是很牵强的,在抢劫中的不法侵害往往是最难以断定的,因为对于抢劫的认定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实施暴力,另一个是对财产的不法侵害,这就意味着我们在对抢劫的正当防卫中,不能单单认为就在犯罪嫌疑人对当事人进行暴力的时候就属于不法侵害,姜某在逃跑的过程中,仍然对黄某的财产处于不法侵害的状态中,因此抢劫行为仍在继续,所以黄某的行为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而从社会道德的意义上来说,很明显,当人们看到此类的案件审判结果就会认为,这是对抢劫行为的一种纵容。目前抢劫行为在现实社会中日渐猖獗,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财产安全,而当人们对自身财产进行维护的同时,又在案件审判上给予沉重的打击,这势必会带来不利的舆论压力。虽然黄某造成姜某死亡的结果过于严重,但是黄某毕竟没有杀人的故意,仅仅是为了追回自己的财产,因为这种行为而被判处故意伤害而受到如此重的刑罚,对民众的心理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往往在此类案件中,涉及到盗窃、抢劫之类的案件,都或多或少会出现在法律和道德上存在一定的冲突,就如笔者所举的上述案件,我们对于正当防卫之类的法律规定上,尤其是防卫过当和防卫不当的认定上,有很多是社会道德所无法判定的,人们在道德中所理解的对个人正当利益的维护,很可能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就变成了防卫不当或者是防卫过当。因此笔者认为,让社会道德加以改变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事情,所以还是应该在法律规定上,在对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上加以细化和规范化,尽可能的实现与社会道德之间的契合。

(二)无因管理下的民事赔偿

妇女胡某和陈某是邻居,2002年2月的一天,胡某因临时急事,请求陈某替她暂时照看三岁男孩,陈某是个热心肠的人,满口答应。可是,在陈某抽空炒菜的时候,淘气的男孩不幸摔倒,被玩具戳伤右眼,后无法治愈,造成残疾。胡某最后把陈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10万多元,法院依据民事无因管理的有关司法解释,判定陈某负主要责任,赔偿胡某6万多元。

这个案件如果单从法律规定上来讲没有任何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无因管理方面的问题,无论陈某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考虑,当答应为他人照看孩子的同时,就必然出现法律上的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不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前提,只是在管理的过程中,会出现相应的管理义务,一旦在管理在出现疏漏,也会对其不利后果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在本案中,由于陈某的一时疏忽,没有尽到合格的管理义务,从而使小孩落下残疾,因此依照无因管理的相关规定,必然会要求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但是从社会道德方面而言,这就存在很大的问题了,在法律上陈某本身并没有照看孩子的义务,仅仅是因为自己的热心,初衷是助人为乐,帮忙去照看孩子,而且发生这样的结果并不是陈某所愿意看到的。然而,陈某热心的去帮助别人,结果却因此而必须要承担六万元的巨额赔偿,这让一般的民众是完全无法理解的。这样的审判结果不仅会严重的伤害到人们做好事的积极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社会风气。

因此笔者认为,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由于是民事审判,本身就存在一定的自由性,所以可以在参照法律条文进行审判的同时,也应该充分的考虑对社会正义感的维护,从正义的角度上去看待此类案件,尽可能的去对助人为乐的人多一点的权利维护,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法律的正义性,带来良好的社会风气。

参考文献:

[1]杨仁寿.法学方法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孙笑侠.中国传统法官的实质性思维.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4).

[3]梁慧星.裁判的方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就算有人在这给你写了,你查重也肯定过不了,老老实实自己写吧。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当前人们逐渐对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重视起来。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商法律方面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我国现行电子商务法律制度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作为一种全兴的商业模式——电子商务在我国迅速普及并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手。然而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制度却由于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积极研究电子商务交易模式,建立健全规范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制度,既可以保障从事电子商务活动当事人的权益,更可以加快促进电子商务活动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电子商务 法律制度 完善

近年来,我国的电子商务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手,特别需要注意的是,2013年成立的上海自由贸易区更是明确了电子商务类经营性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可以控股,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形势大好。电子商务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大的成就,良好的技术支持以及经济氛围固然是不可或缺的因素,但是,电子商务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相应的法律制度的支撑。只有建立有关电子商务的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用完善的法律规范来调整电子商务相关方的法律关系,明确交易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才能保证和促进电子商务的科学发展。

一、电子商务法律规范概述

所谓电子商务主要是指以电子交易和电子服务为核心、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各种商务活动的集合。以货品为主要对象的电子交易行为称之为电子交易,而以服务贸易为主要对象的电子交易行为称之为电子服务,两者相互独立,是电子商务的基础,电子商务只有在这个基础之上才得以形成完整的系统架构。

所谓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简言之就是调整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与传统的商务活动相比,以计算机网络为载体的电子商务并没有改变其商务活动的本质属性,因此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当然受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调整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的约束。然而,我们必须承认,电子商务活动有其特殊性,针对电子商务活动中出现的新型的特殊数字化问题,现行的法律制度往往难以应对,这就要求与电子商务的特殊性相适应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建立,既是适用于电子商务活动的专门法律规范,同时现行的商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我国现行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

(一)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

由于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对我国传统的民商事法律制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冲击,我国已经开始着手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首先,《合同法》条文中有6条与电子商务活动有关。第11条关于书面形式的规定明确将数据电文纳入合同书面形式的范畴,从法律上确认了数据电文的效力与传统的书面形式乡里相同;第16条第2款和第26条第2款界定了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要约和承诺的到达时间;第34条明确了采用数据电文订立的合同的成立地点;第24条对于数据电文行使下承诺期限的计算进行了明确界定。可以说,《合同法》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勾勒出了大致的框架,为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前提和条件。其次,《专利法实施细则》也间接地认可了数据电文的效力。再次,作为我国信息化领域的第一部法律,《电子签名法》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同时对于如何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维护电子商务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明确界定,从法律制度上保障电子交易安全、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此外,许多行政法规、规章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也取得了重大突破。例如,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正式认可了通过互联网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委托方式的合法性。

虽然在电子商务立法领域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是,不可否认,我国现行的民商事领域的法律法规还有相当大一部分与电子商务法律制度背道而驰,许多合同例如担保法上规定的保证合同、保险合同、保险单等均规定要采取书面形式,票据法规定票据应为书面形式并要求签名或签章。目前,现行的绝大多数民商事法律都是要求基于书面形式的。

(二)我国现行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虽然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是,不可否认,建立一套完整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国现行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还比较之后,电子商务立法不是由国家统一指导,而是行政部门多头立法,缺乏一部统一的、专门的电子商务法,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规定只是散见于一些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中,并未形成规范完整的体系,而且在电子商务的许多方面都存在立法空白,再加上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规范的位阶比较低,大多数属于管理性的行政规章,根本无法满足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活动的需要,在实践中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例如,前不久发生的电商价格大战,充分暴露了由于法律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电子商务竞争无序、乱象丛生的现状。除了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本身的问题以外,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还缺乏与之相配套实施的完善的信用体制,只有将个人信息与其信用相结合,加大失信行为人的不诚信成本,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针对上述问题,必须尽快完善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

三、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原则

电子商务较之于传统的商务活动有其特殊性,买卖双方通常是不见面交易,因此在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遇到许多特殊的问题,例如电子商务运行模式的选择和规范、交易双方主体资格的确认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电子商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数字化的商务行为以及相关的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问题、电子结算的规范问题、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税收管理问题以及如何解决电子商务交易双方之间的争议和纠纷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在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方面应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坚持鼓励交易、买卖自由、尊重交易方意思自治的原则,允许并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鼓励支付服务机构不断创新;第二,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认可行业规则对于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规范效力,以应对法律规定的不足;第三,坚持富有弹性的法律条文规则,以应对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过程中所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减少其滞后性。 (二)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建议

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套完整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既要修订完善现行的法律规范,又要制定新的法律法规。

1.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填补电子商务的法律空白

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着法律漏洞,填补这些法律漏洞对于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完善无疑意义重大。要完善《合同法》,在《合同发》中增加对电子签名的效力以及如何认定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电子商务活动下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作为消费者的买方权利保护问题以及当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的规定。第三方支付中介机构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应从法律上肯定起作为一个新兴金融主体存在的地位,用法律规定它的成立条件、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2.对现行的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法规进行全面清理

我国现行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有许多是基于传统商事交易的纸面环境制定的,其中的许多规则已经不适应目前电子商务活动的发展,甚至在法律适用方面会产生冲突,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清理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现行法规是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重要环节。例如,对于电子商务交易中经常会用到的关于数字签名、身份确认、电子证据的效力等多方面问题进行明确、补充和完善,剔除与电子商务交易背道而驰、相冲突的规定,从而使我们的法律规定适应电的子商务活动的发展要求。

3.建立配套的诚信机制

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引入诚信机制、建立信用体系是推动电子商务活动健康发展的保证。它直接影响到电子支付和正常服务的履约,决定着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效率和质量。在电子商务的条件下,买卖双方由于不是面对面交易,对于彼此的信用状况信息无法知悉。凭经验直觉、网上交流、网下调查等构成了判断对方信用情况的基本手段,然而网下调查需要高昂的成本,而直觉和网上交流是不可靠的,因此在交易信息、供货、付款等方面很容易会出现诚信问题,如果问题长期存在,必将导致人们对电子商务失去信心,因此,必须加快健全我国的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对于失信行为人实施禁入、罚款等一系列处罚,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当事人诚信履约。

4.重视与国际电子商务法的接轨

电子商务活动的范围并非仅限于国内,很多情况下会突破国界,因此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要高度重视与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接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已经确立了一部示范法,对于规范国际间的电子商务活动具有重要意义,奠定了电子商务在世界范围内发展的基础。而且,我国已经加入WTO,需要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竞争,因此,我国在电子商务立法时,要充分注重与国际电子商务法律的兼容和统一。

参考文献:

[1]万以娴.论电子商务之法律问题——以网络交易为中心[M].法律出版社,2001;32

[2]王利明.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冲击与因应[M].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

[3]周忠海.电子商务法导论.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0

[4]沈木珠.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几个问题[J].河北法学,2001;1:第19卷

[5]蒋坡.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调整问题[J].政治与法律,2000;第1期

试论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

[摘要] 随着互联网在全球范围内日益普及,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网络信息时代。电子商务,这种与传统商业模式截然不同的交易方式便应运而生,对传统的观念和贸易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因此,建立规范网络交易的法律框架,不仅可以维护进行网络交易各方的利益,而且还可以保障网络交易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 电子商务 法律问题 解决方案

电子商务是依托Internet而得以迅猛发展和普及兴起的一种新型贸易方式,其最终目标是实现贸易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达到网上商流、物流、货币流和信息流的统一。电子商务法作为规范这一新兴事物的商事法律领域,它必将随着全球电子交易网络化的进程,而在现实的商事关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就有关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一定的探讨。

一、电子商务的历史沿革

人类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个人和家庭拥有电脑,IT企业也已如雨后春笋不断增多,传统行业也日益认识到利用互联网拓展商务的重要性。从全球范围来看,上网人数呈几何级数增长;在中国,互联网更是迅猛发展,中国已经成为继美国和日本之后的第三大互联网用户国。一种新的经济模式―电子商务应运而生。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国际互联网的普及,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前景广阔的全球性的电子虚拟市场,而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商业交易所具有的直接、快捷和低廉的特点,大大提高了商业活动的效益,使电子商务成为互联网应用的最大热点。虽然它仍然处于萌芽阶段,但企业电子商务的前景看好,由于其打破时间与地域的限制、方便迅捷的特点而成为国际商务的手段,并且为国内各行各业创造着巨大的利润。但是,建立在现代化的网络技术基础之上的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在为人类社会带来便捷、效率和财富的同时,也对各国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调整传统的商业交易关系的法律制度提出了严重的挑战。

我国的电子商务是在没有电子商务法的情况下,蓬勃发展起来的,并且已经涉及到有关的诉讼问题。因而,如何规范电子商务,将其纳入法制轨道,继而促进其健康有序地发展,成为当务之急。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电子商务法》,但是,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性规范文件正在紧锣密鼓地抓紧制定,有的已经出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把通过数据电文的形式形成的合同作为合同法定的形式之一,并规定了用数据电文形式达成的合同要约、承诺成立的标准。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的现状,多数的规范性文件尚处于把好电子商务入口即准入制度的程度,对于具体的交易规范方面,法律规定极其匮乏。

二、电子商务交易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1.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

反映在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首先体现在对互联网上文学艺术作品、计算机软件、音乐和电影的著作权保护。从作品的来源来看,网上侵权可以分为三种表现形式;由传统媒体上传到网上进行传播、网站抄袭其他网站的内容、将网站上的内容下载刊登在传统媒体上出版发行;这些行为虽然都具有类似于"复制"的性质,但由于公布在网上的信息是以数字形式存在的,不同于传统媒体上以文字或声音、图像的表现形式,网上的传播也不同于传统媒体的发行的概念,因而现有的《著作权法》在应用中难免有捉襟见肘之感。

有一些网站在其网页上公布共享软件的注册码或注册程序,这实际上也构成了对计算机软件版权的侵犯。虽然共享软件的试用版可以免费下载,但作者只是向公众提供限时或限次数的演示版,一旦注册码作为一种密码被他人在网上广泛传播,每个非被授权人都可以自由使用该软件而使得设计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这实际相当于非法复制软件。为保护技术进步,这种侵犯软件版权的行为必须得到有效遏制,对于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随着互联网的影响力日益增长,各行各业开始重视网上宣传,域名抢注成为又一项困扰法律界的新问题。域名的申请实行的是注册在先的原则,国内外一些知名企业的名称或商标经常被抢注。由于各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基本没有涉及到这一领域,在实践中只能利用商标法中对商标保护的一些条文进行参照,司法机关一般只对驰名企业的域名加以保护,而大多数的域名争端仍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

2.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问题

互联网服务属于服务性行业,同样面对着千千万万的网络消费者。因此,在ISP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存在瑕疵或因过失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保护条款应适用于这一类纠纷。 提供商理应承担起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另外,网上广告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应运而生,大多数的网络内容提供商将网上广告视为重要的财源之一。由于ICP不具备《广告法》中相应的广告经营者的资格,如何约束ICP在广告业务中的行为,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网上不实广告侵害时是否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ICP要求赔偿等问题已经进一步凸现出来。加快完善立法是解决当前网上广告混乱无序的根本途径。

在传统法律尚无法全面适用于电子商务的阶段,保护交易安全的最好方法是尽量详细地明确约定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和卷入复杂的诉讼。对于立法者而言,当前较为可行的方法是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全面审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修订,对法律术语做适合电子商务运作的扩充解释;而对那些由于电子商务而衍生出的全新的法律范畴则应着手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将来应考虑制订一部《电子商务法》,系统化地将与电子商务相关的内容都容纳进去,使得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法律保障。

3.纠纷的司法管辖问题

国际间对于民事纠纷的司法管辖问题并无被广泛认可的公约,但由于管辖权问题涉及到国家主权及本国人民的利益,所以各国都相当重视。在传统的商业贸易活动中,由于确定管辖权的这些地理因素是相对固定的,在认定上不存在什么问题。而互联网是没有国界的虚拟世界,在电子商务中跨国交易经常发生,这必然会涉及到如何确定管辖权的问题。

为了避免各国在认定管辖权问题上采取不同的标准而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发生,国际间必须尽快在这一领域进行协商以达成一些基本的共识,否则有些国家可能会滥用管辖权,或是在一国作出的生效判决因管辖权的纠纷得不到对方国家的承认而难以进入实质性的执行程序,最终损害了诉讼当事人的权益,进而危及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今年五月欧盟议会刚刚通过的《电子商务指令》明确指出,不论一个网站的域名和服务器在什么地方,当事人的实际营业地即视为其营业所在地。

三、应加快完善电子商务中的法律规范

尽管我们知道往往是经济发展在前而立法在其后,但绝不可忽视对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立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有关经济环境。面对着蓬勃发展的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我们应当尽快创造一个适合其正常发展的环境。

电子商务立法工作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其涉及的利益之广,牵扯到各个部门、行业、以及各种当事人的利益;二是其中的技术性较强,特别是有关计算机通讯网络方面,都不是普通法律专家所能透彻理解的。有鉴于此,需要由国家立法机关组织相关专家共同参与、相互配合,既要照顾社会各方面的利益需求,又要考虑到电子商务的技术性特点。立法机构应在体现电子商务法技术性特点的前提下,尽量反映各方面的利益与要求,以便充分顺应电子商务活动的规律,使之真正成为电子商务的促进法,而不是某一部门、集团牟取利益的工具。

在如何处理网络故障或黑客恶意侵入给网民或电子商务的交易双方造成的损失及网络侵权方面国家至今尚无立法,也无有关规定。这些障碍已经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而电子商务的实际发展,会使市场没有界线,打破地区垄断,甚至要跨国界,我们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国的电子商务网络将与其他国家连通,真正形成国际电子商务交易网。我们如果不及时将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解决好,而仍然把传统商业交易的做法在发达的电子商务网上进行重复,那么就会引起无限的法律诉讼。

许多国家在电子商务立法过程中都曾经出现过激烈的争论,甚至有人认为,对电子商务立法就是对其发展的束缚,但是多数人认为,立法的根本目的不是约束电子商务,而是保障电子商务的发展,让所有的交易者能够预见其交易行为的法律后果,使合法的交易行为得到法律的保护。在我国电子商务立法过程中对于立法必要性及法律内容也会出现各种争论,但是我们相信电子商务的立法将真正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使我国抓住新技术带来的新的发展机遇,向新世纪的经济强国迈进。

参考文献:

单文华:电子贸易的法律问题[J].民商法论丛,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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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风险评价体系探究论文

一、引言

在新形势下,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经营面临的破产风险越来越大,很多企业由于营运资金不足导致经营风险,进而演化为破产风险。造成企业经营失败的原因有很多,其中重要的原因是企业的抵抗财务风险的能力不足。企业的财务风险主要是指当经营活动的不确定性造成企业无法实现财务目标,以至于引发企业经济利益损失的可能性。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财务风险伴随于企业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的每一个环节,财务风险的防控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防范企业的财务风险需要得到企业管理人员或者财务人员的认同和实施。目前,企业的财务风险还没有得到有效的管控,企业财务风险的控制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比如财务风险评价体系的构建。因此,综上所述,企业应当逐渐完善相关财务指标,构建科学的企业财务风险评价体系,从而增强控制企业财务风险的水平,强化企业财务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有利于管理者做出正确的战略决策。

二、企业财务风险评价体系构建中出现的问题

(一)缺乏对现金流量的重视

企业财务风险评价指标中主要包括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等方面的财务指标,而这些财务指标主要来自于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财务报表。代表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由于权责发生制以及会计政策选择的原因,其相关的财务数据存在被粉饰或修改的风险,以至于相对应的财务风险评价指标的可靠性值得怀疑。财务报告中关于现金流量表的内容则由于收付实现制的原因具有更高的可靠性,不易遭受修改或调整。现金流量反映了企业现金流量变化的状况,企业的盈利能力的水平最终也要反映在现金流量的金额上,总之,合理的现金流量对于维持企业的持续经营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为了应对越来越复杂的经营环境,从而使得财务风险评价指标反映企业经营的真实情况,企业必须引入以现金流量为代表的财务风险评价指标,然后严格监督和审查以现金流量为基础的指标的变化状况,从而及时的防范财务风险。

(二)对非财务风险指标的重视不足

企业财务风险评价体系的构建应当遵守全面性、科学性和合理性的要求,其中不应该仅仅包含财务指标,也应当引入非财务指标,从而有利于实现全面财务风险控制的目的。但是,很多企业重视财务风险指标的设置,对于非财务指标缺乏足够的重视。根据调查发现,只有财务指标来控制防范财务风险是不够全面的,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企业的人力资源能力、创新水平、研发能力、市场地位等非财务因素设计指标,从而实现企业财务风险评价体系中包含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使两者相辅相成,互相照应,从而提高防范企业财务风险的工作效率。

(三)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可靠性的前提和基础。企业财务风险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实施需要具备综合素质和丰富经验的财务管理人员。但是,有很多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不满足标准要求。有些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不足,其不具备持续的学习能力,不重视对最新的财经法规的学习,也不能适应电算化会计的工作步骤。也有一些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经验不足,缺乏对相关业务的职业判断能力,对内部控制制度工作不熟悉不了解,阻碍了财务管理工作的进度。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准决定了企业财务风险评价体系的可靠性和可行性。因此,企业管理者应当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能培训。

三、完善企业财务风险评价体系的措施

(一)加强对现金流量指标的重视

以往的财务风险指标比较重视有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风险评价指标,而缺乏对以现金流量指标为基础的重视,合理的'现金流量能够保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以及偿付债款的能力,企业应当逐渐引入以现金流量为基础的财务风险评价指标,实现其企业财务风险评价体系的全面性。在财务风险评价体系的构建中,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的现金流量特点,适当引入现金流量比率、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等指标,综合分析多种因素,设置恰当的现金流量参考指标以及浮动范围,以便于及时的发现和防控财务风险。现金流量是企业持续运营的血液,没有充足的现金流量作保障,企业无法实现持续稳定的长远发展。在实际的企业经营中能够偿还企业债务的不是企业的资产,而是银行存款、现金等现金形式的货币资金,因此,引入现金流量指标更能反映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财务风险水平。另外,在综合评定企业的盈利能力时,企业可以依据利润指标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比率,来反映净利润为企业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从而使得盈利能力的反映更加的真实可靠。

(二)加强对非财务风险指标运用

根据调查发现,目前的财务风险评价指标主要依赖于财务指标的运用,而缺乏对非财务类指标的使用。企业的非财务指标对财务风险的评价同样重要,企业的非财务因素的发生不仅会影响经营状况,甚至会引发财务风险和破产风险。不同的企业面临不同的经营环境和行业竞争,因此,非财务指标的选取应当因地制宜,结合自身企业的发展状况和职业特点,来设计、选取非财务指标。在非财务指标的选取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大的因素,比如研发企业的人力资源因素、高科技企业的创新因素等,从而使得企业财务风险评价更加高效、科学。

(三)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企业财务风险评价体系的发展需要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不是会计核算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更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准。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瞬息万变,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管理人员要求更高。首先,企业的财务管理应当是具备核算能力、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的综合型人才,也就是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扎实的财务专业知识以及工作技能,同时也应当了解计算机基本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理论的相关内容,另外财务管理人员也应该知道组织的战略目标以及市场定位并及时关注组织的经营状况。财务管理人员只有具备综合性的技能,才能更有利于实行财务管理工作,全方位监督和管理经济业务的整个过程。因此,企业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是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环节。企业应当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最新的财经政策以及会计和财务管理理论知识,及时交流学习经验和培训心得,监督会计人员认真学习岗位管理制度,提高其业务工作能力。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的执业能力决定了财务风险评价体系的实施水平。因此,企业在具备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的基础上才能逐渐的推动财务风险评价体系的发展,进而更好的控制企业的财务风险。

四、结语

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就是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企业应当重视财务风险评价体系的构建,深入研究影响财务风险的财务因素与非财务因素,从影响财务风险因素的角度出发,设置合理科学的财务风险评价体系。通过企业财务风险评价体系的全面性和科学性的管理,实现对财务风险的有效控制,降低企业财务风险带来的损失,提升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企业应当重视理论方面上的研究,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防范财务风险,同时要根据实施情况对财务风险评价体系做出适当调整,增强财务风险评价体系的操作性和可行性。针对企业财务风险评价体系中出现的问题,企业应当加强对现金流量指标的重视、加强对非财务风险指标运用、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等措施,从而不断完善企业财务风险评价体系。

大数据时代企业管理员工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研究论文

摘要: 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的使用使得数据成为了人们工作的重要指标。而随着企业在人力资源中绩效管理与高新技术应用的越加紧密,数据支撑着整个企业高效经营运作与管理工作。本文研究大数据时代企业管理员工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旨在为提高大数据时代企业人力资源服务能力,为企业制定出合理、人性化的制度提供参考资料。

关键词: 大数据;企业管理;员工绩效评价体系

企业管理员工作为企业组成的一部分,是企业运作的基本动力来源,同样是企业发展的核心所在。而随着我国企业在近几年的高速发展,我国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也必须进行及时的改革,以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性。但是从我国当前的机制改革情况来看,主要问题表现在企业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中绩效考核能力的不足上。具体表现为考核方法的不合理、考核标准的不稳定、考核人员素质的低下、企业高层不重视等方面。

一、大数据时代下绩效考核内涵

绩效考核是对员工工作行为与工作结果进行全面、科学、系统的综合分析,在一定程度是能够反映出员工的工作状态以及工作能力。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注重对企业员工绩效考核的建设。但是从我国当前的企业绩效考核的建设情况来看,随着我国进入信息的大数据时代,企业的发展也越来越技术化、网络化。企业通过大数据对员工绩评价体系进行管理,可以对员工潜在能力进行深入挖掘,大数据可以通过相应的数据程序,将公司电子档案中的员工绩效进行细致的整理,并整合出便于挂差的数据表,方便公司高层的管理和数据的调取。同时,大数据的应用,还能够使得企业员工能够更好的进行网络交流,方便了各个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而这就使得企业在进行绩效管理的顺利进行[1]。

二、大数据时代企业管理员工绩效考核体系构建中的问题

(一)绩效考核体系的指标构建不完善

在传统的绩效考核过程中都是使用EXCEL等办公软件进行简单的公司任务指标数据的统计工作,但是这种做法往往使得领导只能看到员工在某一方面或某一时刻的表现,难以对员工进行整体的概况进行了解,并且该考核指标所设计的范围也比较单一,因此其形成的绩效考核机构也比价片面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较强的主观随意性,存在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当员工规模过大,或者当出现需要调取员工某一阶段的工作表现情况的时候,往往会由于数据量的过大,大大增大了绩效考核员工的数据调取工作量,甚至可能会导致在调取过程中出现一些认为性的误差。

(二)缺少高层管理的支持与重视

在当下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中之所以存在很多的漏洞,在很大程度上与公司高层管理不重视有关。在许多高层管理人员看来,绩效考核工作仅仅只是人力资源的问题,因此,在更多的时候宁愿将时间放在工作上,也不愿意过多的过问人力资源的绩效考核问题。但是事实上,一个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员工,而员工的工作动力来源于绩效,对于绩效的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到了员工的工作状态,并且,绩效考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发现员工的贡献以及任务完成质量,如果不能得到公司充分的重视,也将导致员工的`大量流失。

(三)绩效考核的角度单一

很多企业在实施绩效考核的时候,往往只是关注员工的业绩的成绩的好坏,却忽视了对团队的考核,而这样的考核评价往往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公正性,会虚弱员工的“团队意识”,甚至会在员工心中产生牺牲同事利益,破坏素质内部的协调关系;其次,它也会产生木桶效应,出现团队的短板效果,降低整个团队的工作质量。因此,科学的绩效考核不应该仅仅只是看中个人能力或个人业绩,同时也要将员工的平时成绩记录在内,将员工的团队成绩作为考核的重点方向之一,通过综合得分,对员工进行综合性的绩效考核评价[2]。

三、大数据时代企业管理员工绩效考核体系构建的改善措施

(一)明确标准的绩效考核制度

首先,绩效考核的目的一定要明确,并且被组织所接受,与组织的核心思想相结合,要让组织的每个员工清楚的了解考核中的奖惩制度,并对员工的高层以及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绩效考核方面的专业知识的培训,让大家都认识到绩效考核的重要意义,掌握绩效考核的基本思想与基本能。其次,在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细分量化,通过问卷、访谈等形式,做出每个员工的工作职位说明书,从而更具各个部门制定出相应的考核标准。最后,就是在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的时候,应该尽量的选取具有典型性、具有针对性的指标。可以针对不同的部门、员工或不同的工作性质,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比如:考核一个企业的普通操作工,更多的是去考核其在定期内所做产品的数量、质量以及出勤方面的指标[3]。

(二)树立以人为本的企业经营管理理念

以人为本的绩效考核与管理,就是让员工参与组织的管理过程,保证企业绩效考核的公正、公平、公开,并且重视员工的发展,在完成组织战略目标的同时,实现员工个人价值和职业生涯的规划。树立以人为本的企业经营管理历年为员工创造良好的激励环境和充分发挥其能力的场所,给于公正的评判,通过员工满意来保证客户的满意,从而做到企业的满意,最终实现企业的经营能力的提升的目标[4]。

(三)进行有效地绩效沟通和反馈

良好的沟通往往能够及时的发现工作的错误,同时也能够将企业中的不同的绩效考核过程中的障碍进行排除。因此,考核之后的绩效反馈与沟通一定要及时,持续并具有技巧性。也即是指在考核之后,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到及时的反馈,从而迅速的处理和改进不足。

参考文献

[1]周佳蒙. 中小民营企业员工薪酬结构研究--以西安通达机电有限公司为例[J/OL]. 现代营销(下旬刊),2017,(10):89-90(2017-11-21)

[2]孙超. 基层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构建初探[J/OL].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7,(12):298-299(2017-07-11)

[3]金璇. 医药企业财务绩效评价研究[J]. 商场现代化,2017,(10):170-171.

[4]吴鸿.关于铁路基层站段绩效考核分配体系建立的思考[J]. 现代商业,2017,(01):152-153.

关于规范化建设论文范文资料

实在抱歉,对于这个论文题目本身的研究内容,我是外行,不敢乱说,但百度把这个问题当作任务给了我,那就得努力试着完成.按照一般的论文写作方式(这个好象八股文了,呵呵),提纲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1、导言前言部分往往包括下面3部分:- 提出问题(该研究有何理论意义?该研究与所属领域以前的研究有何关系?要解决什么理论问题?如何解决?创新点有哪几个?)- 说明研究背景(提出问题后,需要对以前的相关文献进行讨论,但不要进行彻底的历史性回顾。对先前的研究工作进行学术性的回顾能够展现适当的历史状况,也是对他人研究工作的认可。引用以前的相关研究工作并对以前的研究贡献予以认可是作者负有的学术责任的一部分,这对于一门学科的发展是很重要的)-阐明研究目的和理论基础等。导言应言简意赅, 应让读者读后对此论文有一个基本的了解。2 、 具体内容是论文作者的研究内容,是论文的核心部分,占主要篇幅。如:社区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其理论基础有那些?展开进行阐述。现有的社区工作的主要范围,开展工作采用的一般方法和现状,应提供收集来的一些数据、图表等。社区规范化建设在哪些方面给社区工作带来改变?以什么样的方式带来的改变,改变后的具体结果是什么?一定要以数据/图表来作为论据。3、结论是论文最终和总体的结论,应明确、精练、完整、准确。着重阐述作者的创造性工作以及主要观点,还应当提出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与建议。4、 参考文献与注释注释是论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以及未公开发表的私人通信、内部资料、书稿和仅有中介文献信息的“转引自”等类文献的引用著录。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论文时所引用的已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或有明确收藏地点的善本、档案,并以直接引用方式在论文中标注。5 、附录包括数据报告、图纸等6、致谢另起一页发表声明并对下列各方致谢:提供研究写作的经费资助的单位;论文写作中的合同组织或个人;协助完成研究工作和提供便利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大致就是这样,不知道是否能帮到你。

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通过加强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完善办案机制、强化执法监督等有力举措,我市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显著提升,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也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寄予了更高期望。为此,为更好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本文结合当前公安执法实践工作,就如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一分析探讨。 一、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 正视问题是改进工作的前提。因此,在看到执法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应清醒看到,当前一些单位执法办案工作仍不够严格、理性、规范、文明,一些执法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执法质量还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在: (一)执法效能尚不高。在执法办案中,一些单位工作的主动性不高,对违法犯罪线索,不及时组织查证,错失宝贵战机;少数单位缺乏主动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在查破案件过程中,深挖违法犯罪的力度不够;一些单位执法办案中,就事论事、疲于应付,未能深入总结分析、及时查缺补漏,有效堵塞日常管理中的防范漏洞。还有些单位和民警作风不实,办事拖拉,行动迟缓,效率不高,致使一些矛盾问题久拖未决,不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执法程序还不够规范。一些单位执法态度不严谨,在接处警工作、立案调查取证以及涉案物品管理等环节上存在程序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单位在调查取证中,工作不细,应付了事,收集证据不全面、不细致,证据链条不完整、不充实,导致工作处处被动,甚至使违法犯罪嫌疑人无法受到应有的惩罚,严重影响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一些办案单位执法程序不规范,影响办案成效。还有一些单位对涉案财物管理不严格,处置不规范不妥当,造成涉案财物的损毁或丢失,由此引发不必要的争议问题。 (三)执法手段仍然简单。一些领导干部和少数民警以管人者自居,工作态度粗暴,执法手段简单,动辄训斥,冷硬横推,缺乏亲和力,不仅降低了执法效果,而且严重损害和谐警民关系。同时,有些民警依然未能很好理解"宽严相济 "政策的深刻内涵,不能从服务大局的高度上把握执法工作,不能准确理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密切关系,对法律条文理解过于僵化和机械,执法中不考虑不同执法对象的承受力,不区分不同执法环境的敏感性,执法手段僵化单一,不仅容易引发执法相对人的抵触情绪,而且也难以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无形中降低了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执法裁决还比较随意。少数基层办案单位在执法办案中,该立案的不给立案,该查处的不予查处,甚至对一些刑事案件也降格处理。有的单位执法功利性、随意性过强,当宽不宽、该严不严,甚至宽严失度,行政处罚畸轻畸重,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还有一些单位和民警责任心不强,态度不够认真,主观性过强,对案件缺乏全面深入调查,对案件事实掌握不全,粗放执法、草草结案,甚至有违公平正义原则。 (五)裁定执行不够到位。少数基层单位在治安裁定的执行环节上出现纰漏,落实裁决的力度不够到位,致使一些行政裁决成为一纸空文,不仅无形中降低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安机关公信力,而且还容易引发案件相对人的不满情绪,甚至诱发新的社会问题。如在近三年执法考评中,连续发现执行不到位问题,亟需引起重视。 二、影响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因素分析 查缺补漏是改进工作的关键环节。必须深入剖析当前影响公安执法的突出因素,为有的放矢解决执法问题明确方向。当前,影响执法规范化建设主要因素为: (一)规章制度还不完善。在某种程度上而言,法律体系不健全,相关制度不完善是导致执法问题出现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一是法律法规滞后性。相对于丰富多彩、千变万化的社会生活,法律规定总是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特别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不断加快,各类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不断涌现,公安执法工作面临社会形势日趋复杂,一些法律法规的滞后性更加凸显。二是规章制度不明晰。一些法律法规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三是相关规定相冲突。由于不同规章制度出台的时间不同、背景不同,一些规定内容之间出现了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问题,致使民警在执法时无所适从。 (二)民警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单位和民警宗旨意识不强,执法指导思想模糊不清,在"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问题上还缺乏正确认识,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盲目为绩效执法、为考核执法、为领导执法,一味追求处罚指标,导致执法畸轻畸重,甚至出现明显失误,违背社会公平正义原则。一些民警疏于学习,知识陈旧,对新修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不掌握、不了解,执法中还按原来的法律、法规执行,以致出现办案差错。一些民警对法律精神的理解不深不透,依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重口供、轻证据"等思想问题,执法行为貌似合法,实则经不起分析、推敲。一些单位领导缺乏大局意识和政治敏感性,过于本本主义、教条主义,在执法过程中不考虑社会背景,不顾及群众感受,难以赢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还有少数民警立场不够坚定,在执法中容易被金钱、权力所诱惑、被人情所困扰,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做出权钱交易、办人情案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执法监督有待强化。从监督方式上看,过程性监督机制还未完全形成,执法监督过渡依赖审核把关、集中突击检查、行政复议审核以及信访案件处理等方式,全程性动态执法监督平台仍在建设之中,发挥作用尚需时日。特别是在案件审核中,有些审核人员怕得罪人,不严肃指出,不考评扣分,不督促整改,使问题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现。从监督机制上看,执法监督机制还不健全,法制、督察、纪委、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还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使得某些执法环节成为"监督空白",容易导致权力失控。从监督手段上看,依然依赖案卷查阅、嫌疑人提审等传统手段,在线监督、远程监控、自动比对等现代科技运用尚不成熟,科技强警的优势作用有待进一步挖掘。从责任追究上看,目前执法责任制虽然基本完善,但是在执行上力度不够,执法过错追究落实难,责任落实到领导难,形成了在执法过程中出现错误,检查发现后整改,整改后又犯。 (四)执法保障仍需加强。一是法制专业人才缺乏。当前公安机关特别是一些基层单位法制专业人才还比较缺乏,而且主动学法用法的氛围还不够浓厚,优秀法律人才脱颖而出的上升通道还不畅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的用人机制还不健全。二是装备建设相对滞后。近年来,尽管公安机关装备建设大大改观,但是与实战需要相比,执法装备仍然相对滞后,经费不足仍然是制约公安发展的重要瓶颈因素。三是执法信息化建设进展不快。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推进不快,执法监督模块还没有全面投入建设,网上执法质量考评、动态巡查、实时研判和数据分析等先进运作模式还未完全形成。 (五)执法环境有待改善。一是巨大的执法压力。公安机关承担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使命和政治任务,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巨大。加之当前警力严重不足,广大民警工作中忘我工作、连续奋战,长期得不到休整,一些民警积劳成疾、身体素质下降,一些民警出现职业倦怠和厌战情绪,严重影响了队伍战斗力。二是复杂的社会环境。由于我国传统文化影响,一些社会成员看中"人情世故",而不信任法律的公正,致使"人情"、"关系"、"金钱"、"权力"等因素渗入到执法环节,直接干扰执法民警客观公正执法,使得公安执法缺乏良好的外部人文环境。三是严峻的执法环境。当前,由于社会矛盾的特殊性和稳定环境的复杂性,公安执法工作要考虑多方面因素,执法手段受到制约;同时,由于当前暴力抗法时有发生,给公安民警执法心理造成很大冲击,导致有的民警执法时缩手缩脚,有些民警容易激动冲动、甚至防卫过当,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办案质量。 三、有效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路径分析 对症下药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要针对当前影响执法工作的各种问题,从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健全办案机制等方面入手,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意识。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首先必须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为此,公安机关要持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培育公安民警的法治理念、大局理念和民本理念,力争在公安内部形成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浓厚氛围,并增强公安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政治认同、感情认同、理论认识,使规范、文明、理性、平和执法成为广大公安民警的一种自觉行动和自发要求。同时,要加强公安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强化公安队伍的法律信念和法治精神,提升民警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力、感悟力,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潜移默化地渗透进民警心底、融会于民警心灵、指导于民警行为,不断增强民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的能力,有效提升民警公正严格规范执法的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环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力推进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细化执法标准,是有效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必经之路。近年来,无锡市公安局坚持从基层民警日常执法最急需的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具体执法标准的细化工作,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有效增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努力确保民警每个执法动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去年以来,无锡市公安局根据无锡公安执法实际需要,以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指导,先后制定出台了《无锡市公安局接处警工作规范》、《无锡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监视居住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从接处警、现场取证、强制措施、行政裁决、财物管理等每个执法环节上加以规范,努力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针对当前公安民警接处警、现场执法办案工作缺乏规范性指导文件的现实问题,无锡市局还主动进行课题立项,并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调研,努力对基层民警常见警情处置范围、程序等逐一加以细化,并把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与执法动作紧密结合,明确每个执法行为的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和主要法律依据,增强现场接处警的可操作性,提高执法效能。 (三)借助信息推力,加强执法监督。"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加强执法监督,是提高执法质量重要保障。一是构建完善执法监督体系。法制、纪检、督察、信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改变力量分散、监管不力的状态,努力在执法责任制落实上求突破、见成效。特别是法制部门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在案件审核中认真细致,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积极指导规范办案部门规范办案。二是完善网上执法监督平台。以新一轮警务综合平台建设为契机,尽快实现网上执法办案、执法监控、执法问题研判和执法质量考评一体化流程,为监督指导工作提供依据。尤其要加快推进执法信息采集、存储、传递、办理,实现法律文书网上制作、网上传递、网上审批,积极推进执法监督系统建设,探索网上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三是健全执法考评机制。要进一步改进考评方法和内容,加强随机性考评和个案考评,开展明查暗访和个案剖析,强化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测试和执法重点薄弱环节考评;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狠抓督促整改,使执法质量考评确实起到执法监督的作用。四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符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形的,及时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法制、纪检、督察、人事部门或责成所属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执法过错责任。 (四)完善办案机制,强化执法保障。一是转变传统执法模式。要彻底摆脱"重审轻查"、"重口供轻证据"等思想影响,切实改变"先抓人取口供、再找其他证据"传统办案模式,加快实现由"依赖口供破案"向"依靠证据办案"的转变,彻底杜绝采用刑讯逼供、精神折磨等非法方法获取口供问题。二是改革办案体制机制。逐步推行复合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的办案机制,通过强化培训、交流轮岗、考核激励等措施,提高基层执法民警的办案技能,提高队伍整体办案能力。同时,为提高办案质效,规范刑事执法,探索设立专门的刑事案件审理机构,承担刑事案件的业务指导以及批捕后的案件审理、深挖犯罪等工作。三是强化办案保障措施。加大投入,切实为执勤民警配备摄像机、录音笔、数码相机、警务通、警械具等执法必需设备,不断提高现场证据采集和民警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办案、监管场所管理,合理设置询问室、讯问室、候问室,并尽快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坚决确保执法安全。进一步规范基层所队功能区设置,把办案场所与接待场所、办公场所、生活场所分区设置,强化安全管理。四是强化执法维权。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坚决维护民警合法权益,遏制袭警案高发态势,消除恶劣社会影响,切实恢复民警公正严格执法的信心。 (五)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队伍素质直接决定执法质量和水平的高低。一是逐步拓宽学习平台。要以"三个必训"为抓手,以服务实战为目标,及时更新民警知识结构,不断提高队伍执勤执法能力。鼓励各单位采取自行组织法律辅导、案例点评、选择典型案例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着力提高民警执法技能和现场处置能力。二是不断激发学习动力。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面推行执法资格等级管理制度,大力推行主办民警制,有效提高民警学法用法的积极性,督促民警主动开展法律学习,努力培养一批执法办案的行家能手。三是主动开展执法帮扶。结合 "四级同创"执法示范单位和示范点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开展后进赶先进的帮扶活动,引领和促进全市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特别是法制等业务部门要以基层执法质量考评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主动为基层执法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基层提升执法水平。要紧紧围绕公安实战,主动加强对法律法规适用的分析研究,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基层感到困难、处理较为复杂的突出违法犯罪问题,适时为基层提供业务指导,提前介入指导办案。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对于监狱系统的实际工作已变的越来越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监狱规范化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监狱精细化管理的实践思考》

摘 要 精细化管理是现代监狱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必由之路。监狱精细化必须认真处理好“精”、“细”、“严”、“实”四个方 面相 辅相成的关系,重点始终坚持监管改造工作“法制化”、“专业化”、“系统化”、“科学化”的本质要求。同时,决策者的决心和把握好精细化的“度”事关精细化实施的成败和成效。

关键词 监狱管理 精细化 监管改造工作

推行精细化管理是现代管理的趋势。引进和着力实施精细化管理策略和 措施 ,是适应监狱法治和社会行刑文明的需要。它对于进一步强化监狱管理,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增强监狱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益,进一步发挥监狱在法治、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具有极强的实践意义。

一、监狱精细化管理的意义

(一)精细化管理是当代社会政治文明语境下监狱管理的必然选择和必经过程

精细化管理最先源于 企业管理 学,是 企业运营 管理科学化、有序化的一种管理系统,它的内涵在于要求管理达到一种资源协调、组织优化、运转持续平稳、绩效明显的状态。

作为一种比较先进的学说,“精细化管理”理念的提出,具有双重的指向性和针对性:一方面,它是从管理者的角度出发对传统的粗放型管理模式的一种反拨和刷新;另一方面,则是根据被管理者普遍存在的一些共性化弱点而做出的技术性、建设性设计,使管理的质量和效益能更加显著。

监狱管理以人为中心,组织过程集任务执行(刑事执法、监狱管理)、情感转化(改造罪犯、重塑社会人格)和社会角色履行(彰显社会正义、帮助罪犯回归社会)于一体,管理的基点也是针对人所共有的惰、贪和粗等弱性特点,因而,也必须要通过精准的“管”(监督和控制)与细致的“理”(指导和服务)作用于监狱警察和罪犯两个主体,来实现监狱监管改造的组织目的。

新中国监狱的管理史可以追溯到土地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拘役所,近百年来的探索,运用实践了许多方式,大体上呈现了由人治向法治,由强制到契约,由粗放向精细转向的趋势,在现代社会政治文明、法治文明的引导下,监狱越发注重人权保障,越发重视监狱行刑与管理的社会效益。因而,精准地执行刑罚,细致地改造罪犯,保持常态化的罪犯改造质量,是当代监狱必然的追求。

在此背景下,监狱引进和实施精细化管理策略和措施,是要将已知的一些科学 管理知识 与监狱行刑管理相衔接,试图在监狱运行中通过准确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使监狱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更加协调,各个部位运转能达到最佳结合,从而使监狱行刑的法律和社会效益达到最大化。

借鉴企业精细化管理的原理,监狱精细化管理的内涵更具有特色。所谓“精”,就是去劣求优,不断提炼监狱管理的精到,提高监狱行刑的精准,从而找到解决监狱改造罪犯的最佳方案;所谓“细”,就是由粗入微,由表及里,探究根由,从而找到罪犯罪由与改造质量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规律性。“细”是精细化的必然途径,“精”精细化的应然结果,“化”是精细管理所要求达到的一种相对持久的状态。这种状态一要形成体系。包含监狱管理中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刑罚任务的执行过程;二要保持常态。即,监狱管理形成持续的、稳定的体系和模式。

(二)精细化管理是提高监狱管理质量,推进监狱准确执法的有效途径

管理是监狱全部工作的基础和落脚点,监管改造工作的成效源于管理的质量。监狱机关借鉴和实施精细化管理不是简单的概念移植,而是实践工作的迫切需要。

监狱安全工作需要精细化管理。保持安全稳定是监狱最基本的政治与法律责任。在监狱运行过程中,每一项工作都必须得到安全保障,每一项工作也都必须能保障监狱安全。因此,监狱的每一项制度都要完善,每一个从事监狱工作的人都要得力。监狱的制度之间,工作之间,警察之间,以及三者之间都必须是无缝衔接,达到协调运转的状态。传统粗放式管理的突出缺陷就是往往只只强调最优,对明显存在的缺陷视而不见。精细化管理则恰恰是要求我们从最薄弱处入手,强调缝隙间的紧密,不允许出现任何人为的疏忽、明显的缺陷。

监狱准确履行职能需要精细化管理。监狱执法是是一项极其严肃工作,不仅关系到国家法治的声誉和法律的威信,更涉及到执法对象的切身利益和社会法治秩序构建。精细化管理要求每项工作都要精密周到,每项关于安全防范的制度都要细致入微,每项 教育 矫治方案要精致到由表及里。在制度与制度、工作与工作、部门与部门、人与人之间都要“化”为一体,融合无间,最大限度地保证执法工作的严肃性,避免不应有的失误和差错。

监狱全面质量建设需要精细化管理。国家政治文明和社会发展形势要求监狱必须提高执法和改造罪犯质量,强化监狱全面质量建设刻不容缓。适应这一要求,监狱管理必须从理念到方式上都要由随意化向规范化, 经验 型向科学型,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其中,精细化是举足轻重的一环。运用精细化管理系统推进监狱管理,从监狱管理的每个细节入手,促进监狱管理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监狱精细化管理的内涵

监狱精细化管理是指在监狱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必须始终如一地坚持精益求精。即,做到“精”、“细”、“严”、“实”。四个方面既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片面强调某一方面,而忽略其他方面,都不能反映精细化的本质要求。

(一)精在谋划

1.工作思路精确恰当。对于监狱单位来说,能否保持生机活力,实现监狱工作的安全、准确和文明,主要取决于工作思路是否恰当。“思路精确恰当”是指:谋划精,判断准:第一是夯实基础,落实制度,充实保障,努力向基础要安全,向制度要质量,向保障要监狱管理特色。第二是实中求稳,稳中求精,精中求特,以不变(制度化)应万变,以时间(快节奏)换空间,以技术(信息化)求效率。可以说,没有情况清,就不会有判断准,没有判断准,也就不会有谋划精。

2.工作目标精准明确。保持目标的精确与管理的精细化之间密切关系。目标是旗帜,旗帜鲜明,精细化才有动力;目标是引领,引领正确,精细化才有方向。目标并非越高越好,关键在于既切合实际,又催人奋进。最好设置在“跳一跳摘桃子”的临界状态。做到大目标能鼓舞人心,小目标能给人信心,循序渐进,由近及远,由此及彼地不断向前推进。

3.工作流程精细巧妙。工作思路一旦确定以后,能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执行力好坏就成为一个关键的因素。实践证明,即使在一个全部由高学历、高素质人员组成的群体里,而且人人具有独当一面的能力,但假如工作流程设计得不合理、不精巧,其执行力也会大打折扣,甚至事倍而功半。在目前监狱警察总数缺口较大的情况下,要注重了对各项工作实际运行流程的科学设计,做到以精胜难、以巧驭繁。

4.工作保障精细周到。在推行精细化管理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利益的摩擦、 思维方式 的碰撞和技术手段上的裂痕。需要高度重视服务保障工作,千方百计消除监狱警察的后顾之忧,努力弥补各种硬件设施、基础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创造一个能令广大监狱警察心悦诚服、主动参与精细化管理的良好环境和氛围。监狱要多想多做上级领导要求,监狱监狱警察拥护,罪犯积极参与的工作;多想多做有利于监狱稳定,改造增效,监狱警察得益的工作;多想多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监狱警察得到全面进步,罪犯得到全面改造的工作。

(二)细在过程

管理本身就是过程。精细化管理,重在怎样使整个过程精细起来。

1.健全工作操作细则。精细化作为一种现代管理理念,必须嫁接在一套与具体实践工作相匹配的操作细则上。对监狱各项工作制定流程说明和实践操作指导书,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监狱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这样既可以防止管理随意性,又可以逐步实现规范化。每次都精细一点,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就能不断提高。

2.重视工作规范细节。监狱管理,功夫在日常琐事与执法细节。要求管理方案滴水不漏,执行过程一丝不苟。譬如监舍物质“四定置”、“四定位”、“四室规范”等一系列管理规定,把管理的触角延伸到了罪犯生活的各个细微之处,这样,把整个管理过程都纳入到了精细化管理的体系之中,才能取得管理实效。

3.抓住工作推进细目。管理工作精细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看工作有没有推进细目。建立目标考核办法,设立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做到年度工作有行事历,月度工作有鉴定目录,每周工作有推进表,明确完成时间和责任人,保证监狱管理工作的顺畅运行。

(三)严在执行

精细化管理的精髓在于对各项制度、各项操作流程的严格遵守。监狱管理精细化也离不开对制度及流程的严格执行。

1.树立法制权威。新的管理制度的确立与实行,必须采取先僵化,再优化,再固化的强制措施,防止人性弱点带来的干扰,更要防止因人的幼稚创新改变制度原来的模样,要克服人的思维惰性和性格缺陷,不断地用机制来管理人,用制度来约束人,充分发挥严格是管理的热炉效应,保证 规章制度 的不折不扣地得到执行。

2.牢固确立三个体系。在管理过程中,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检查考核体系和奖罚兑现体系。这三者之间不可或缺。切实发挥这“三个体系”对事、对人的管理约束作用,确保每一件事都有人管,每一个人都在被管理中。

3.及时 总结 和修订流程。执行的严格蕴含了对制度、流程的及时修订完善。一方面,通过严格的执行考核,发现制度及流程存在的问他,另一方面,通过对制度及操作流程的及时完善,进一步强化制度的科学性和流程的合理性,使监狱各项管理更加完善有成效。

(四)实在常态

实现精细化管理的常态化是监狱管理的必然追求。

1.精细化管理的本质是求实求是。推行精细化管理是要通过精细的形式和严格的管理的过程促进监管改造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首先要贴近实际。即贴近罪犯改造实际,贴近监狱警察工作实际,贴近监狱运行状态的实际,一切精细化行为都以监管改造工作需要为出发点和归宿。其次要符合监管改造工作本质要求。

2.精细化管理是渐进过程,核心在于保持管理的精细化常态。监狱精细化管理是一种永远的追求,一方面不可能一蹴而就,指导思想上不能有急功近利的要求;另一方面要考虑原有管理基础,行为上始终保持循序渐进的科学状态;同时,要做到持之以恒。管理是工作过程,只要有工作任务,只要有监狱存在,就会有管理。始终如一地保持精细管理的心态,养成精细管理的行为习惯是提高监狱工作质量的根本要求。

三、监狱精细化管理的重点

实行精细化管理,关键在于 方法 的选择和组织过程中对象的取舍及保障措施的落实。推行精细化管理必须坚持服务于监管改造工作的指导思想,重点是必须始终坚持监管改造工作“法制化”、“专业化”、“系统化”、“科学化”的本质要求。

(一)恪守法制化理念

法制化是治国理念,也是监狱工作的基本方略,推行精细化管理必须立足于法制化平台。

1.完善监狱管理制度,夯实监狱管理法制基础。精细化管理要求管理过程精确、细致、周到,实现这一要求的保证是各项管理都有明确的依据和规则。因此,详尽地制定各项制度规定,使监狱每一项工作制度都有法律依据,每一项任务都有制度支撑,保障监狱警察管理行为有法可依,考核有章可循。从这个意义上说,不断完善监狱管理制度,并保持与监狱发展同态,是推进精细化管理的基础要素。

2.坚持依法管理,保障管理流程合法。管理的要旨在于规范,规范的前提是依法。确保在实施精细化管理过程中依法办事是精细化方法得以延续的制度支撑。流程合法的涵义包括管理流程设计合法合理,管理过程严格按流程执行。必须做到“所有岗位都有工作标准,所有环节都有程序规范,所有事项都能考核到人,所有结果都能实行责任倒查”。

(二)坚持专业化道路

监狱监管改造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除了通常的行政管理以外,需要有法律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其他专业科学技术,走专业化道路是监狱监管改造工作的必然选择。

1.建设专业化的队伍。监狱管理,尤其是监管改造工作以人为对象,作用于人的思维意识,要求改变或部分改变人的已有意识和行为习惯,这是一项科学、严谨的工作。做精做细人的工作,需要利用专业知识和专业人员的专门工作,因而,需要大量拥有相应专业技术知识的人才,如心理咨询师、网络工程师、安全工程师、专业教育矫正师等等。

2.设置专业化的部门。针对不同的罪犯人群对象,监管改造工作必须建立不同的管理和教育矫治部门,采取不同的矫治对策。这是监狱刑罚执行分类管理、分别施教的基本要求,是监狱管理有粗放到精细,教育改造由宽泛到微观的具体化。其实质是监狱管理的精细化。监狱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没有专业化的部门,就无法推动监狱工作的高效运转。

3.强化专业化训练。海尔总裁张瑞敏总结说:把每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监狱管理是一个庞杂的系统,由无数个细节结合起来,忽视任何一个细节,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害。其中,监管改造事监狱管理的第一位任务,要求必须把每一件工作做好做到位。加强对监狱警察的训练,把简单的一招一式训练到极致,这不仅是提高监狱警察岗位素质的需要,更是提高监管改造工作绩效的需要。

4.实施专一化流程。监管改造工作千头万绪,由于资源特别是警力资源有限,不可能一下子把精细化的所有工作一下子铺开,齐头并进推开,这是辩证法则的要求。必须建立专业化流程,正确评估面对的工作和基础,集中一段时间,按照流程专业化要求,集中解决一两个问题,依次推进,逐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运用科学化手段

精细化来源于对监狱管理规律的深层观察、准确分析和细致施行,依赖于监狱管理者务实的态度、恰当的载体和科学的方法。

1.务实是科学的态度。要求始终立足于监管改造工作现有的条件和运行状态,坚持实事求是,不断调整和深化管理措施,使管理更加符合监管改造工作规律,更能达到监狱行刑目的。

2.恰当是载体的科学性。管理越是深化,越是精准,越是需要科学的载体。信息化、数字化的实施就是精细化管理恰当的综合表现,信息化系统建设促进了管理手段的便捷、时效的快速和状态的安全,提升了管理的综合效益。

3.科学方法是精细化管理的方法选择。科学的方法能使精细化在管理中运用的效果成倍增长。譬如,改造质量评估的科学实施,不仅加强了教育改造的针对性,而且大幅度提高了罪犯的个案矫治成效。

四、监狱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基本保障

除了警力、财力和制度等器物性保障之外,监狱管理精细化必须得到监狱决策者和执行者的全力支持,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毅力,并且始终把重点放在基层基础上。

(一)精细化成败取决于决策者的决心

监狱是集司法与行政为一体的特殊司法行政组织,管理职能在监狱运行中起着独特的作用,能否真正实行精细化管理,关键看监狱决策者的重视程度。

1.理念决定行为的实现。要实现精细化管理,难点不在能不能实现,而在于有没有这个理念和意识。有了这个理念,就会自觉地去制定相关的制度。而有了制度的约束,管理技术上的问题也就不难解决,管理目标就有实现的可能。

2.决策者也是普通管理者。这是推行精细化管理的基本前提。监狱的各级决策者必须身体力行,身先士卒,心甘情愿地把自己放到普通一兵的位置上,深入到每个细节中,用其示范性的成效影响和带动全体监狱警察转变思想,调整行为,自觉实施管理的精细化。

3.结果要靠过程来保证。管理工作本身就是一个执行的过程。布置任务仅仅是工作的起点而不是结束。出现虎头蛇尾的现象,主要是重视了决策与部署,而忽视了事后的考核与事中的监督、检查。最有效的办法还是在执行的过程中予以精细化的管控和监督,使其整个过程都始终处于掌控之中。

(二)精细化的落脚点在基层基础

基层基础是监狱工作的起始点和落脚点,没有基层基础的管理精细化就没有监狱管理的精细化。

1.保障是精细化的基础。基层是具体的执行单位,既是管理的一线单位,又是保障无法自给的“困难”部位。要基层基础的精细管理,就一定要给予有力的保障。监狱决策,必须为基层着想,在布置任务的同时考虑好保障工作,在检查工作的同时落实好保障措施,在考核实绩时巩固好保障基础。

2.务实是精细化的根本。精细化管理是一种工作状态,是一种实时性的过程。光说不做,或说得多,做得少,都不是实实在在的精细化管理。

3.创新是精细化的永恒动力。墨守成规、保守僵化是推行不了精细化管理的。要适应新形势,应对新局面,做出新成绩,就必须不断创新,锐意进取。否则,所谓的精细,只能是刻舟求剑似的的愚蠢或守株待兔似的迂腐。

(三)精细化绩效蕴藏于监狱警察的细心和耐心

监狱单位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每个监狱警察都同时具备双重身份:面对罪犯,是管理者;面对监狱,又属于被管理者。是负有管理职责、执法责任,并担任一定职务的管理人员,对监狱制度的制订与执行占据主导地位。精细化是一种工作态度和责任状态。思想是否重视,认识是否到位,是决定精细化能否真正做到的关键所在。没有一种用心操作、刻意追求的意识,精细化管理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同时,细心和耐力是推行精细化管理的长效保障。没有细心,精细化难以深化;没有耐心,精细化那一长远。生活中有一句话:“上山容易下山难。”因为认真,细心,上山容易;因为“大功告成”,心情放松,思想懈怠,下山难。其实,上山和下山走的都是同一条路,只是因为心情不同,态度不一样,所以就产生难易的差别。

(四)精细化关键在于把握好管理精细的“度”

精细化并非越精越细越好。精细化有一个适度、效能、恰当的科学标准,如果不恰当地夸张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就很容易流入庸俗化、琐碎化。最要紧的是要有一个成本观念。能用一元钱办成的事,决不多用一分钱。能够为基层和安全减负的,就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任何事情都要讲究“十全十美”,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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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做好团队建设计划,让团队有向更好地方向发展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团队建设计划5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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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建设计划合集5篇精选

团队建设计划书的范文

团队建设工作计划范文

团队建设计划书范文3篇

团队建设方案

团队建设计划1

一、 企业 文化 :

经营理念:

目标:

愿望:

发展方向:

核心价值:

使命:

文化理念:

企业精神:

二、团队建设宗旨:

团队建设初期的核心是执行力,团队的执行力体现在团队日常工作以及任务的执行上,团队中每

一个员工都能在安排工作及任务之后,能够高效的执行。高效的销售团队的基本特点是严谨,团队应把严谨视作团队的灵魂,团队的严谨体现在工作态度和行为上,使工作的每一步都能以严谨的态度去做。

三、团队定位与总体目标:

销售团队必须有一个一致期望实现的愿景。在团队建设中,应使团队朝着共同的方向前进。团队目标必须量化,并可以进行分解成每年,每季度,每月,每周的目标。

并且有与之相对的绩效体系,以监督目标的过程执行。

团队任务需与上层领导沟通:

四、团队文化建设规划:

1.建立团队文化的要素:

认同:对员工的工作行为,工作状态,以及工作成果的认同。

赞美:善于赞美员工。

晋升机制:给有能力,并且能够达到晋升指标的员工晋升。

激励:目标完成时给予奖金以及其他奖励。

团队意识:培养员工的团结意识,大局观。以团队,公司利益为重。

2.建立共同的目标观念:

每个团队的成员必须相信,当公司能够长远发展时,员工才能得到很好的职业发展和待遇。

3.建立严谨的工作制度:

制定团队具体到每天的日常工作安排,并严格按照其执行。

完善团队工作纪律,并配合奖惩 措施 对执行力进行监督。

明确团队的失误惩罚及责任认定体制,谁犯错谁负责。

明确团队的各个层级的职责,确定每人做自己的工作,不越权工作。

五、团队建设工作规划:

团队的构成(组建):

一个团队的潜力和能力是由团队的人员决定,团队人员的素质基本决定了这个团的

前景,人员的素质,虽然可以通过培训和团队协作得到提高,但毕竟再完美的培训机制,也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提高一个人的基本素质。团队从根本上来说是一个用人集体,而不是培训机构。团队人员的素质,技能,心态,直接影响到团队的整体水平和工作效率,团队负责人对自己团队成员的选择应注意最基本的三个原则:

1.选择复合型人才:

我们所面对的客户群体五花八门,涉及各行各业,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优秀的销售员工是一个杂家,对各行各业都要有所了解。因为销售从事的是一个与人沟通的工作,每天都要面对不同类型的客户,不同的客户就应当运用不同的方式,至少对一个新客户时能够有一个切入点。

2.招聘过程结构化:

要想提高招聘效率,就应该建立一套招聘程序。确定销售团队各个成员的职责,对应各职能的应对技能、 经验 、素质等方面制定规范的标准,再依据此标准设计笔试或 面试 问题,根据各环节应聘人员的综合表现选择相符合的人才。

3.团队的问题解决能力和执行力:

团队人员须具备的基本要求,如吃苦耐劳、平常心、善于沟通等在招聘时会有严格的规定,但最能体现一个销售人员是否合格的最重要的一个标准,就是主动解决问题的能力。现在很多人员所起的作用,仅仅是问题手机和反馈,对于来自客户和市场的问题和需求,则缺乏适当解决的能力,也就是说,团队执行力的强与弱,其实是由团队人员解决问题能力的强与弱决定的。 团队的培训和培养是关键:

一个团队的培养不仅仅是新员工招聘 入职 时的培训,也不能够把新员工的培训和团队的培养混为一谈。团队的培养要从每一个细节入手,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从各个方面去不断地提升,逐步形成一个团队的风格和气氛,赋予团队一种不同于其他团队的精神,也就是团队文化。如果团队形成了这种文化就会带动每个新加入的成员,不论团队人员怎么流动,也不会带来损失。这样才能解决这个行业人员相对流动较大的问题,但是这需要去耐心的、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才能建立这样的团队。

具体的实施措施:

1.新员工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行业特征、产品知识、专业能力。培训课程如下:

互联网及B2B基础知识,中供产品知识, 销售技巧

2.形象礼仪培训与培养:

公司人员要衣着得体,举止文雅,语言柔和,性格阳光。

在公司制度上应规定员工工作日的衣着形象等要求。

3.客户开拓方式 方法 的培训和培养:

4.电话销售技巧,面谈技巧,逼单等销售技巧的培训和培养。

5.售后服务意识的培训和培养。

团队的日常管理:

团队的素质提高和风格的培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就决定了他的是团队的日常工作中一点一滴形成的,那么日常事务的管理就不应该仅仅是对现有规则制定的实行,而是要从每一个细节上进行落实,有问题之后要及时提醒并推进其改正。但要考虑到员工的自尊,不要打击其自信心。同时也要求了主管要进行严谨的监督。

对团队要实行量化的管理:

把平时的工作细分到每一个数字量进行考核,做到工作方式灵活而不散漫。员的工作要有可控性,对每一个意向客户做一个信息表,包括姓名,职务,公司产品,营销模式,联系方式,每次跟进记录等信息。方便员工客户跟进和主管检查监督,给予指导。

团队的管理要人性化:

公司对团队看中的是业绩结果,往往会让团队人员感觉自己处于一个只注重结果,而没有人性化的团队中,应加强内部凝聚力和稳定性,让每个员工能在团队中找到归属感。

制定完善的工作 规章制度 并严格监督执行,并配合奖惩措施对执行力进行监督。

团队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暂未定)

团队建设计划2

新年度,我中心学校团队工作将在学校行政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的要求,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抓基层,全队抓落实,以体验 教育 为基本途径,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团队组织建设,开展共青团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在学校课程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学校团队工作迈上新台阶。我们做事的工作作风是:不断进取,勇于超越;脚踏实地,务实求效;不畏困难,艰苦奋斗;强化服务,敬业奉献。

一、加强少先队员的思想道德建设。

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把“烈士陵园”“帅孟奇纪念馆”等作为德育基地,向学生进行“发扬革命传统,学习先烈精神、争当‘四有’新人”的教育。

继续深化“手拉手”互助活动。我们将以“同在龙阳,共同成长”为主题通过“互帮、互助、互学、互带”等形式,使队员在学习、生活中互帮互助,共同成长。

继续推进“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各校少先队员以“寻找人物,寻找事件,做一件事情”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为载体,组织少年 儿童 深入开展以“中国了不起,中国人了不起,做个了不起的中国人”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围绕各种节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全面深化“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

广泛开展节约资源“四个一”活动。各校少先队要在少年儿童中广泛开展以“节约一滴水,一张纸,一粒米,一度电”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活动,指导少年儿童积极参与节约型社会建设。组织和引导少年儿童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从小养成节约资源、爱护环境的良好行为习惯。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员的作用广泛带动家庭、社区的积极参与。开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保护地球小主人”活动。

二、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

学校大队辅导员是团队活动的组织者和设计者,是校长开展德育工作的得力助手,对推进学校少先队工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加大辅导员选拔聘任、学习培训、管理力度,来提高辅导员的业务水平。

在辅导员中大力普及《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的文本,领会、掌握《纲要》的主要思想和实施要求。建立健全少先队志愿辅导员队伍,要积极吸呐家长、青年志愿者、“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加入到志愿辅导员队伍,力争大多数学校少先队大队有一名志愿辅导员能经常辅导队员开展活动。引导志愿辅导员形成良好的工作和研讨氛围,使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加强团队组织的建设。

增强学校少先队组织的活力。全面活跃校园文化气氛。要进一步巩固少先队大、中、小队建设,开展好队会、队日活动,积极发挥少先队在班集体建设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倡导建设快乐的少先队集体,引导少先队员在少先队组织中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要积极推荐优秀中队、小队参加上级少工委开展的各项活动。使学校的办学凸显特色。

加强少先队活动的常规化,加强理论研究与 总结 。学校计划每年开展一次大队、中队活动观摩,各中队应上好每周一节的班队活动课。团支部搞好共青团创新活动。中心学校每年度举办一次团队论文评选,举办一次少先队主题活动、共青团创新活动设计评选,及时总结经验写好总结。

推行标准的升旗仪式。严格按照出旗、升旗、唱国歌、 国旗下讲话 四个程序进行,特别是国旗下讲话要有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度记录在“国旗下讲话”记录本中,同时要慎重安排主持人,妥善选拔升旗手、主讲人。

深化“雏鹰争章”活动,结合三月文明礼貌开展“人人争戴 文明礼仪 章”活动,加强学生文明礼仪教育,使学生通过进行考章、戴章、争取人人戴上“文明礼仪章”。结合新课程改革把奖章纳入综合实践课程和校本课程的有效途径,并结合地方特色创设特色奖章。进一步推动雏鹰争章活动社会化运行机制的探索。

四、开展共青团各项活动。

积极组织青年教师学习党支部的__届x中全会精神,学习“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精神,教育青年教师们远离赌博、远离毒品,全身心搞入新一轮课改中,在团支部内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组织优秀团员学习党的知识,争取向党组织靠拢。配合中心校开展好教师的各种大型庆典活动,如迎“五一”庆“五四”及“ 教师节 ”等,丰富教师的业余生活。配合学校开展教师综合技能竞赛,促进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的训练与提高。

五、工作安排

三月份:1、制订中心校团队 工作计划

2、召开辅导员会议,学习纲要,健全组织,进行常规教育,布置新年度工作。

3、各校制订学校团队工作计划,完善各项德育措施,搞好开学工作。

4、开展学雷锋系列活动,推进新《守则》《规范》的贯彻落实。

5、学校广播站开播。

6、搞好“康普制药”捐赠活动

四月份:1、开展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学生祭扫革命烈士墓,

2、各校组织学生进行春游。

3、启动“佳欣杯”系列活动。

五月份:1、组织庆“五一”“五四”活动。

2、举办少先队班队、中队、大队活动观摩活动。

六月份:1、组织中心校庆祝“六一”文艺汇演。

2、评选优秀少先队员。

3、总结上半年团队工作。

七、八月份、1、制订和组织好暑期各项 社会实践 活动。

九月份:1、召开辅导员会议,布置新学期工作。

2、完善各项德育措施,

3、庆“教师节”活动。

4、学校广播站开播。

十月份:1、开展爱国主义系列教育活动。

2、开展庆“ 国庆节 ”系列活动。

3、组织学生秋游。

十一月份:1、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

2、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推广普通话。

十二月份:1、进行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教育,开展节约资源“四个一”活动。

2、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家。

3、进行学生纪律、安全、禁毒教育。

一月份:1、评选表彰优秀中队、辅导员、少先队员、共青团员。

2、布置寒假团队工作。

3、总结__年团队工作。

4、制订__年团队工作计划。

团队建设计划3

一、 活动宗旨:

1 、为 加强企业团队凝聚力与团队协作能力;

2 、激发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的热情;

3 、 加强和巩固员工对公司企业理念的熟悉;

4 、 休闲娱乐,缓解工作疲劳。

二、 活动对象:

__明芯微电子 全体同仁

三、 活动时间:

三天二晚

四、 活动主题:

__蜈支洲岛 3 天五星精品纯玩团队游(晚去晚回)

五、 活动主办:

行政部(负责方案的制定、与旅行社的接洽、管理与协调活

动的组织实施)

旅行社(__网提供的导游服务)

六、 旅游线路:

第一天: __ —— q (乘飞机) __ ——酒店入住

第二天: 鹿回头山顶公园 —— 大__旅游区 —— 天涯海角——晚餐

第三天: 游览世界小姐选美总决赛会址:美丽之冠 —— 亚__沙滩 —— 蜈支洲岛 ——__乘机回__

七、 费用:

1 、价格 : 2210 元起 / 人;

2 、费用包含:

( 1 )往返机票、机场建设费、燃油费。 ( 2 )全程安排空调车。 ( 3 )2 晚未挂牌五星酒店住宿(含__政府调节基金)。 ( 4 )专业导游服务。 ( 5 )全程含三正二早(八菜一汤) ( 6 )景点第一门票。 ( 7 )旅行社责任 保险 和个人旅游意外险。

3 、公司费用预算

公司总人数 45 人× 2210 元 / 人 =99450 元

九、 其他说明:

__网预订电话

团队建设计划4

团建活动流程安排:

准备阶段:签到、购买辅助材料

第一阶段:活动氛围材料,所需要辅助材料购买

第二阶段:活动准备

第一:参与人员全部在员工餐厅集合,保证大家都要到,不得缺席。

第二:准备出发,将需要的物料放至车上,并且准备布置活动现场的物料。

第三阶段:烤肉环节

第一:所有人到达活动现场后,整队歌

第二:按照分组分配烤肉材料,完成烤肉环节(在展现团队协作精神的同时,注意与联谊单位的礼仪)

第三:搭档互相拥抱,说一句感谢的话语的。

第四阶段:举行友谊小游戏比赛;

热身活动:跳店操 大家混编分组,以便加强同事们之间的交流

一、背靠背运气球比赛

游戏规则:准备大气球和两个箩筐(可由农家乐的板凳拼成),两个人背靠背,手不碰到气球为前提一起运动,时长二十分钟。

二、击鼓传花

游戏规则:准备一碗水,一人击鼓,大家相互传,击鼓停,传花结束,传到最后一个人手里的时候,碗里的水不得少于5ml,否则受双倍惩罚。

三、大胃王比赛

吃旺仔小馒头比赛,一分钟,看谁吃的多,必须一颗一颗的吃。旁边有人监督三个活动均选出一二三等奖,送上小礼物。

四、二人三足跑

参赛者并排站在起跑线后,用绳子将二人的内侧腿捆好,比赛开始,二人向前跑出,到达终点后再返回起跑点,解开绳子交给下一组成员直至最后一组成员成功返回起跑线,用时最短的一组获胜。

游戏规则:必须向前走跑,不得跳跃,中途绳子散开必须回到起点重新开始。

五、真爱永流传

每队所有人嘴裏叼支吸管,第一个人把吸管上的饰物顺次放到第二个人的吸管上,以传递速度决定胜负。 游戏规则:队员传递过程中手不得碰触吸管及饰物,中途饰物掉落必须重新开始。

六、快乐抱抱爆

比赛开始后第一组队员背靠背(或胸对胸)夹住气球向场地的终点线移动,(其他队员可以协助放好球),跨过终点线后将球挤爆后下一组才能出发,所有队员最先通过者获胜。 游戏规则:队员移动途中手不得触球(除掉球外),球掉落须将球重新放好后在掉落处继续行进。

七、袋鼠跳跳向前冲 比赛开始后队员钻入麻袋中,快速的跳向终点线,到达终点线后钻出麻装并快速的跑回起跑线将麻袋传给下一位组员,以速度决定胜负。

游戏规则:参赛者必须向前跳跃,不得走跑。

八、动物大连蹲

各队派出三名队员,头戴动物头饰,剪刀石头布分哪组队员先喊 “猩猩蹲、猩猩蹲,猩猩蹲完大象蹲”,然后大象接着边做动作边喊,蹲错或者被叫到没反应的那对输,游戏进行3次,每胜一次100分。

九、踩气球

当场一个组出2个人,一男一女搭配,左右脚捆绑三至四个汽球,在活动开始后,互相踩对方的汽球,并保持自已的汽球不破,或破得最少,则胜出。

十、抛绣球

一局每队出2名选手,一人拿筐,一人投球。拿筐者努力接住球,接球多的一组获胜。

十一、叠报纸:

将2张4开的报纸放在地上,每张报纸上站5个人(一个小组),每个小组派一个代表与对方猜拳(剪刀石头布),输掉的小组须将脚下的报纸对折后再站在上面(所有的双脚都不许着地),直到其中一方站不上去为止。

十二、三人抱成团

每次参与活动为10人,在乐曲中听主持人的口令“三人抱成团”,参与者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两人抱好,这样就剩一人被淘汰!主持人可按实际情况喊口令!

团队建设计划5

一、组织人员分工

指挥员:总经理

培训师:副总经理

裁判员:行政经理

二、团队比赛

1、破冰活动

时间:20分钟

活动目的:打破隔阂、建立相互熟知、相互信任的团队氛围。相互之间的沟通是树立这种信心的基础,一旦信任完全建立,你会感觉到团队的工作气氛是那么的轻松、愉快。

活动内容:1、将所有成员分为三组,让每组队员围成一个向心圆,直径2—米,选一位队员站在中央。2、每个人伸出自己的双手,中央的队员则双手抱在胸前,并做出以下的沟通对话。中心队员:“我叫??(自己的名字),我准备好了,你们准备好了没有?”全体团队成员回答:“准备好了。”培训师“我倒了?”全体团队成员“倒吧!”3、这时整个身体完全倒在团体成员的手中,这时团队成员把中央队员顺时针推动两圈。4、建议小组中的每位成员都来试一试。5、要求在圆中央的人倒下时应保持身体直立,并不要打开双手,以免伤及他人。

2、 毕业 墙

时间:20分钟

活动内容:将所有人员分成三至四组。在规定的时间内,每一组的所有人只凭借相互间的合作,从地面攀上离地高达米的墙顶。如果有一个人没有攀上或超过了规定的时间,那么所有的人将不能毕业,也就是说有一个上不去则全体失败。如果每组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则选择利用时间最短的那一队为获胜组。 活动目的:主要是激励和强化顽强的斗志和互助取胜团结必胜的信念。

协作系数:★★★★★

体能要求:★★★

危险系数:★★

3、过软桥

时间:60分钟

活动内容:一段软梯挂在山坳的两端。队员必须利用绳梯从山坳的一端走到山坳的另一端。共分成三至四组,各组经过团队协作使组里全员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软桥。

活动目的:打破心理舒适区生理反应,遇到危机的退缩趋势,突破自我心理舒适区—跳跃成功,团队激励的作用,也能帮助员工突破心理舒适区。

协作系数:★

体能要求:★★

危险系数:★★

4、解手链

形式:10人一组

时间:20分钟

活动内容:1、让每组成员围着站成一个向心圈。2、先举起自己的右手,握住对面那个人的手;再举起自己的左手,握住另外一个人的手;现在组员面对一个错综复杂的问题,在不松开的情况下,想办法把这张乱网解开3、告诉大家一定可以解开,但答案会有两种。一种是一个大圈,另外一种是两个套着的环。4、如果过程中实在解不开,可允许组员决定相邻两只手断开一次,但再次进行时必须马上封闭。

活动目的:让队员体会在解决团队问题方面都有什么步骤,聆听在沟通中的重要性,以及团队的合作精神。

三、团队野餐

团队比赛预计17:00结束,随后在风情园举行烧烤晚会活动。

四、保护环境、热爱生活

保护环境是人类最深远、长久的课题。近几年,世界各国遭受着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人类要想征服可怕的大自然,就必须尊重自然。建议利用此次户外活动的时机,从我们自己做起,及时清理活动时产生的各种垃圾,保护环境,善待家园,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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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活动开展的核心是形成规模化创业团队,因而在活动中需要了解整个团队的运行机制,管理大学生创业方向,并且对小组成员进行德育 教育 活动,提升学生的创业能力,创业意识和 创新思维 。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团队创业建设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 随着创新创业理念的不断推广,越来越多的在校大学生加入创新创业的队伍当中。他们将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股巨大潜在力量。然而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也存在一定的短板,需要加强必要的引导和管理。 文章 调查和分析了江西几大高校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的运行状况,提出了相应的引导 方法 和管理策略。

关键词 在校大学生 创新创业 引导方法 管理策略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DOI:

0 引言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培育和催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必然选择。而在校大学生将会是这种新动力中的关键力量。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是一个认识与实践完美结合的过程,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因此,国务院和教育部相继颁发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各种文件和优惠政策。于是,江西各大高校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开始兴起,但是,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现实问题。如何及时解决这些问题,更有效地帮助和促进在校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将是目前江西省政府和高校面临的一项重要挑战,也是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要途径之一。

1 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与分析,江西高校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式各样,表现形式不同。有的团队目标不明确,有的团队协调不紧密,有的团队分工不明确;在团队运行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出现团队成员意见不一致、团队成员组成不稳定和任务进度严重滞后等现象。经过对调查数据的分析和处理,虽然江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问题的侧重点不一样,出现问题的时间点也不一样,但是这些团队存在的主要问题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团队目标与个人目标的冲突

由于在校大学生的学习规划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有些团队成员在组建团队之前是将创新创业当做大学规划的首要任务,但是往往被后来的 考研 或 考公务员 计划所代替。于是,在项目运作的过程中出现团队目标与个人目标的冲突。这些成员自然就没有将自己的主要精力和时间投入到创新创业活动之中。与此同时,合作与竞争理论①提倡的一个团队应当形成共同的目标和合作意识,相互交流、尊重,共享信息和资料等理念就难以执行,团队合作效率大打折扣。尽管有些团队在组队之前就提前说明了要放弃考研和考公务员,成员也认为不会出现这种冲突,但是很多在校大学生在父母的劝说和阻力之下,最后还是放弃了团队目标。

团队成员不同专业导致的问题

江西高校大多数创新创业团队的成员来自不同学院或不同专业,只有极少数的团队成员都是一个专业。因此,每个成员所熟知的领域不同,知识结构和 思维方式 也存在较大差异。于是,他们对某些问题的理解就不断出现分歧,甚至产生严重的冲突。在组队时,为了让团队知识结构更加科学与完善,大多数团队的成员都是来自不同的专业,可是遇到困难讨论之时,这种专业的差异却变成了求同存异的拦路虎。有些团队甚至在处理专业差异的时候表现得非常不科学和不理性。

团队成员对自身定位不准

准确的自身角色定位是团队建设的基础。团队中每个个体应该有自己的准确定位。然而有些团队成员缺乏角色定位意识,导致定位不准,以至于不能完全发挥自己的作用,甚至产生负面影响。由于现在在校大学生基本都是独生子,可能在成长中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以致成员对自身工作范围把握不清楚,最典型的现象就是有的团队成员仅仅根据自己的 爱好 行事,而不是将自己的优势与团队的需求相结合,最后往往因为个人因素的影响,使得团队项目的执行效率降低。

进度制定与控制问题

进度控制是比较实际状态和计划之间的差异,并做出必要的调整使项目向有利的方向发展。②理论上,大多数团队成员都知道一个项目是否能及时完成与项目的进度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有些团队为了加快进度,忽视注重项目的质量,虽然脚步加快了,但是把项目给毁了;有些团队项目管理 措施 不科学,团队工作安排和项目进度方面出现偏差,使得团队成员感到巨大压力而影响项目进度。有些团队成员也可能由于弥补学业而导致自己的团队任务进度滞后等等。这些都是由于没有根据成员的能力大小进行合理的进度安排与控制而出现的不良现象。

指导老师和高校自身问题

为了更好地组织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江西高校为每个创新创业团队配置了至少一名指导老师。实际上,大多数指导老师基本是从高校到高校,缺乏创业经历,也没有多少企业工作 经验 。另外,江西高校基本没有对指导老师进行创业指导培训,也没真正意识到在校指导老师独有的缺点和短板。指导老师的知识与企业运行管理之间的错位不仅仅是指导老师本身的经历问题,而且也是由于高校对指导老师继续培训 企业管理 知识的空白而造成的。

2 解决问题的策略与办法

因为只有在团队所有成员对所要达到的整体目标持一致的肯定和充分的认同,才能为之付出努力,并最终共同实现目标,因此,面对江西高校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出现的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了相应的管理策略和方法。根据成员专业的不同,关注和擅长的领域也有所差别,本文主要从制度管理③和项目驱动④两个方面出发,为解决成员目标转变、角色定位不清、成员职责不明和指导老师不专业等问题给出以下建议。

制定管理制度,签订团队协议

建立一套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内容规范、奖罚分明的团队管理制度是实现团队目标的重要保障。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制度应该涉及创业目标、发展方向、团队资金、成员分工、事务管理等内容,做到权责明晰、赏罚分明,同时,每个成员都必须认同和遵守该制度,并签订相应协议。有了制度,团队成员就不能因为个人原因而随心所欲做出一些不利团队目标实现的行为。有了制度,团队的功能和组织结构明确化,每个成员必须在性格、经历、能力、专业背景等方面形成互补,以解决团队成员带来的相互排斥,最大限度地提高团队的运行效率。有了协议,团队对成员的约束力得到执行并有效,所有成员在签协议之后都对制度建立了一种严肃和遵守的态度。

弱化缺点,点亮优势,挖掘潜力,提高效益

加强团队的运营建设,运用“木桶原理”,把每个成员都看成是围成团队木桶的木板,那么优势和技能互补的成员则是团队成功的保障。团队真正的核心在于实现取长补短。专业的不同,性格的差异,爱好的差异等在合作过程中逐步由摩擦不断转变为遇事商议、分工合作。技能上的互补使团队成员互 相学 习、发挥优势,从而提升工作质量。不同专业的团队成员,价值观不同,看待问题的思维角度也不同,所以需要专业上的沟通和交流,需要挖掘各自的潜力和优点,使用恰当的方法,融合不同专业的优势,提高项目执行效益。

建立完善的创业导师管理机制

为了优化创业团队导师队伍结构,政府和高校应该建立一支以高校教师和企业高管为主的导师队伍。政府定期对高校教师举行创业指导的相关培训,高校定期举行教师和企业高管的交流研讨会,甚至可以与企业进行交换指导,让高校创业创新指导老师直接进入企业学习。与此同时,高校制定的指导老师管理机制必须坚持严格的选聘标准、条件与灵活的选聘方法相结合,明确创业导师的相关职责和任务。

3 总结

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将进一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但是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的现状也有待政府和高校去发现问题,并寻求相应的解决方法。总之,政府和高校应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的管理和发展,使得团队成员科学地组织和控制项目,使得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在保证成本、质量和进度的要求下实现创业目标。

注释

① 高太光,王丽敏,任树伟,肖昆.基于经管类跨专业综合实习的平台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建设研究――以公共事业管理和信息管理专业为例[J].赤子(上中旬),:165.

② 邢晓阳.大学生创业团队建设的困境与消解路径[J].产业与科技论坛,:195-196.

③ 李含芳.项目团队管理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J].项目管理技术,:109-112.

④ 李凌.软件项目管理中的进度控制问题研究[J].中国科技信息,:309-319.

摘要:随着大学生创业团队的增多,对新成立的众多创业组织的建设和科学管理也日益暴露出诸多问题,如何实现好大学生创业团队的科学化管理,成为了大学生创业团队以及做相关问题研究的专家学者所关心的热门话题。本文就当前我国大学生创业团队在初建及成形之后的管理现状进行分析,进而挖掘出影响大学生创业团队走向长远的障碍因素,从而寻实现这一问题的路径突破。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团队;管理;现状

1 大学生创业团队组建的特点分析

随着市场就业压力的增大,政府鼓励 创业政策 的出台,大学生创业团队数量如雨后春笋般凸显出来。大学生群作为未来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和社会 文化 传播阵地的主流,自主创业,自谋出路,组建创业团队,相应政府号召,支援市场不足。其成功与否不及关系到其自身的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及长远发展。因此,深入剖析其成长特点,有利于更好地找到他们在创业过程中所面临的各问题,更好地指导其发展,使其更健康的成长,从而使之最终成为一支能够支持的住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兴趣、目标的一致性

不同于社会上单个的或者合伙人式的创业人,他们的组建不是单纯的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更多的是因为有共同的兴趣和爱好而走到了一起。大学生创业团队内部人员基本上是相互熟悉的本专业同学,或者是关系较好的朋友。同时促成大学生创业团队组建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还应该包括他们想获得更多与社会接触的机会,以便在进入社会前,积累更多的社会经验和就业资本。由此可见,在对大学生创业团队进行指导时,还应该考虑到其心理因素。不能单纯的将其简单的等同于社会上创业组织加以考虑。是共同的兴趣、目标的一致将其粘合在一起的,同时这也是激发他们共同向前的一种内在动力。

专业结构的异质化

兴趣和目标的一致是大学生创业团队组建的黏合剂,知识和专业则是黏合剂的主配料,是创业团队走向成功的开山利刃。大学是专业分工的最明显的地方,专业的多元化最突出。大学容纳和发展了社会专业分工的需求。各专业的人才为大学生创业团队的组建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人力资源,受这种环境的影响,大学生创业团队内部人员的专业结构也丰富多彩,体现出专业结构异质化的特点。这种特点可以说是把双刃剑,如果能科学调配,各尽所能,使其专业分工得到合理化,对创业团队是一种正向支持;反之,则会成为阻碍创业团队发展不可逾越的门槛儿。很多团队因兴趣和爱好走到一起,却最终因专业观点相异产生分歧,最终不欢而散,将创业搁浅,不仅浪费资源,而且伤害了同学之间的感情。

年龄结构的年轻化、单层化

管理学上认为老、中、青三结合梯次人员数目组成是较为科学的组织成员构成。大学生创业团队由于是在校大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和爱好走到一起的,创业之初,人员的组成的年龄结构呈现出清一色的青年面孔。创业队伍的年轻化有利于创业团队对市场新鲜事物的接纳和吸收,有利于创新思维的产生。但缺乏必要的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市场信息真伪的经验和能力,也是这一特点两面性所暴漏出的问题所在。当然这并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但忽视经验的重要性,一味冒进,是大学生创业团队在这一特点之上,泛生出来的弊病,可能成为阻碍其成功的一个重要障碍。

2 当前大学生创业团队建设与管理的现状分析

创业团队的人员流失和组织夭折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当前大学生创业团队在组建和管理过程中呈现出多种不合理因素,成为制约其成长的重要障碍,究其勉励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信息整合不完整

创业的过程中需要不断的从市场不断获得新的、充分的信息资源,信息的整合是一个包括信息的搜集、信息加工、信息吸收和信息反馈的一整套过程。市场参与者首先要对市场信息有灵敏的嗅觉,尽可能多的搜集与自己相关的有用信息。信息的搜集是信息整合的开始,由于市场信息瞬息万变,来源 渠道 杂乱,因此对信息的搜集不仅要及时、迅速,还要准确、可靠。这就需要对前期搜集到的信息进行再加工,以便能提炼出的信息精确、无误。提前预测,以便对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市场调节的滞后和盲目,而大学生创业团队的组织成员基本是以在校大学生为主。由于其所处环境的半封闭性,以及其自身经验不足所限,对市场信息的把握和反应速度也就相对迟缓,对信息的加工和提炼也相对粗糙。信息整合不完整会严重影响到其创业思路和创业进程。

资金管理不周全

创业资金是引动 创业项目 起步的原动力。首先,资金的来源的稳定和持续不能得以保证。大学生创业团队的组成者以在校大学生为主,经济来源不稳定,依靠今天支持和自己勤工俭学所能提供的资金是相当有限的。近年来国家在鼓励大学生创业,自谋出路的同时,考虑到了其可能面临的资金方面的障碍,在资金和政策上均提供了些许帮助,这部分资金对于小本创业,小打小闹的创业个人来说还是相当客观的。但对于立足长远的创业团队的创业项目来说可谓杯水车薪。虽说有可能获得天使投资等外来资金的支持,但如何吸收和引进这种持续、稳定的资金则是应该首要解决的一个难题。况且创业团队所面临的还是一个循环流转的创业过程,资金既要支持流动,又要支持抵御风险,流动资金和储备资金是两种概念,没有雄厚稳定和持续不断的资金支持是不可能盘活整个创业过程的。再者,科学的财账管理是保证资金持续的一个重要环节。大学生创业团队对资金的吞吐和管理不能按照正常的公司发展规划进行是导致创业过程破裂的重要原因。

管理方式不科学

科学化管理是保证创业团队正常运营的保证。大学生创业团队的成员之间多是相识的同学,维持其人际间纽带的则是同学之间共同的兴趣和爱好,创业的前期是靠着这种关系组合起来的,但随着创业过程的深入和创业组织的壮大,仅仅依靠同学之间的默契和约定俗称的校园人际是远远不够的,缺乏科学化的组织和管理模式就难以在创业的过程中将各种力量进行综合,难以形成合力。这将是导致大学生创业团队后期过程难以持续的关键性因素。据一家管理咨询公司2007年的调查,在我国100家由大学生创办的成长较快的中小企业中,其中一半的创业团队无法顺利熬过公司创立的头5年,在12个创业团队的个例中只有2家在创立后的5年内团队保持初期的完整[1]。 3 提升大学生创业团队建设与管理水平的路径探索

提升创业理念,营造创业团队的文化氛围

创业团队成员的共同理念和共同愿景是凝结团队的基础,也是团队在创业过程中克服困难、战胜挫折的精神支柱[2]。提出具有共同愿景的创业目标和创业 口号 是凝聚创业组织成员内在动力的基础。大学生创业团队的组建从一开始就应该有为之长远发展着眼的奋斗目标。在此基础上才能更好的发挥每一个创业成员的积极主动性。心甘情愿的为了团队共同的利益而工作。这同时也是创业团队最终走向企业形式所内含的 企业文化 基础。由此建立起来的创业团队在后期的管理中,还要创新企业文化,针对不同时期的创业现状,设计出更高、更好的阶段性目标,由此一步步壮大起来的创业团队,才能依靠精神支撑走的更远。

寻求稳定的合作支持

大学生创业团队在建立之初,面临着资金和经验不足的困境。如果能够寻找到能够可以挂靠的创业合作伙伴,不仅能够获得资金上的持续支持,还能弥补经验上的不足。在前期对市场进行过充分的调查的基础上,设计出创业方案和规划产品,然后寻求能够创造合作机会的已成长起来的合作伙伴,以技术和创业项目等软实力做股权抵押,共同开发,相互合作,互利共赢。这是一种简捷且见效快的创业思路。是未来大学生创业团队需要引鉴的理想模式。当然对这种创业方式的借鉴,需要有占领市场空白的优势。需要对市场信息进行大量的调查分析,最终得出丰富、科学的一手资料。这是寻求创业合作和背靠的基础所在。

组建学习型组织,提升创业成员的技能和素质

建设学习型的创业团队是保证创业队伍存在活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可以直接提升创业团队成员创业技能和素质。“学习型组织,是指通过培养弥漫于整个组织的学习气氛、充分发挥员工的创造性思维能力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有机的、高度柔性的、扁平的、符合人性的、能持续发展的组织。这种组织具有持续学习的能力,具有高于个人绩效总和的综合绩效[3]。”学习型团队建设需要有来自多方面的力量支持,还要有来自团队内部成员的积极参与。可以通过深入创业成功的典范企业进行学习考察和培训;引进专家学者进行现场指导等各种途径寻求一切能够学习的机会,对团队成员进行继续培训。从而创业成员具备先进的企业理念和企业人的基本素质,在这对较为专业的工作内容,应该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要注重内部培养和外部人才引进相结合。

参考文献

1 王红军《我国大学生创业团队建设问题研究》.[J].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 张亮,赵铁权,刘洁,毛方方.浅谈大学生创业团队的建设与管理[J].现代商业,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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