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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论文获奖报道

发布时间:2024-07-06 00:35:46

工程论文获奖报道

建筑科学与工程学报是【北大核心期刊, 统计源期刊】,创立于【1984】年,由【长安大学;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主办,【教育部】主管,影响因子是:【】。前往《建筑科学与工程学报》首页建筑科学与工程学报简介《建筑科学与工程学报》是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科技部批准,国家教育部主管,长安大学主办的权威学术性期刊。《建筑科学与工程学报》秉承科学精神,以促进学术交流,推动科技进步,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为宗旨,全面反映建筑科学与工程领域最新研究成果,传播建筑设计的新理念,报道建筑科学与工程领域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介绍大型重点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技术;主要刊载建筑学、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地下建筑与基础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等专业及相关领域的论文,包括科研、设计、施工方面的研究成果与工程实践总结,同时也刊登建筑材料、桥梁工程、市政工程、力学等专业中与上述学科交叉的论文,并就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开设“专家论坛”和“院士讲座”。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2版)》来源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等数据库的固定来源期刊。获奖情况:2006年首届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2008年中国精品科技期刊;2009年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优秀期刊一等奖;2010年陕西省精品科技期刊;2011年中国精品科技期刊;2011年入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获1995年度建设系统高校优秀学报三等奖、获1999年度陜西省高校优秀学报三等奖。

国汽车工程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年会闭幕式在上海汽车会展中心举行,会议颁发了2019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共评选出全国汽车领域博士学位论文优秀奖8篇、提名奖7篇。武汉理工大学获2019年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博士学位论文优秀奖1篇、提名奖1篇,这是该校首次获得该奖项,本次获奖层次和数量仅次于北京理工大学、清华大学,实现历史性突破。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是由中国汽车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国学术组织,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国家一级学会),是国际汽车工程学会联合会常务理事,也是亚太汽车工程年会(APAC)发起国之一。学会目前下设39个分支/代表机构,拥有个人会员数万人、团体会员数千家。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在行业内的影响力相当于原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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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 工作 总结 的写作过程,既是对自身 社会实践 活动的回顾过程,下面就让我带你去看看维修电工技术工作总结 报告 范文 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维修电工技术 总结报告 120____年,也是本人在____物业有限公司工程部工作的第二年,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本人能够遵纪守法,认真学习,努力钻研,扎实工作,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在运维岗位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作出了贡献,总结主要如下几方面:一、 爱岗敬业 ,扎实工作,协助领导完成接收工作今年,根据公司工作的按排,本人在____月份由____调至____新闻中心运维组,从事电工维修。在岗位变动过程中,本人能够顾全大局,服从领导按排;接收期间,执行领导的指示,对所负责的交接项目进行认真检查,对异常,损坏,故障等有问题的设备第一时间上报,要求原单位物业及时处理,协助领导做好接收工作。二、熟悉地理位置以及各区域机房,电房设备初来新闻中心,对这里的环境,设备都是完全不熟悉,而原百花物业也不配合,所以很多东西都是靠自己以往的 经验 通过摸索,思考和总结,再加上____主管、____主管的亲自讲解,培训以及按排一些有非常丰富经验的师傅前来讲解,现在对这里的地理位置、中央空调系统、高低压电路系统、消防系统、生活用水和园林绿化系统、电梯系统等都相当熟悉,可以独立上岗。三、做好中央空调和高低压电路系统的运行和保养工作中央空调方面,根据客户的需求,季节、天气情况,合理控制中央空调,并做好运行记录工作,对各项参数认真看,发现异常认真分析原因并上报,通知保养单位迅速前来处理。保养方面,因原物业公司对以前的中央空调系统完全没有做保养工作,致使冷却系统内壁生锈,损坏,根据领导的按排,严格执行领导的要求,加强外单位的保养监督工作,按排班员专人监督跟进,要求做到每星期定期清洗,每月定期加药水,有保养不到位的地方要求其立刻处理,防止外单位保养人员,马虎了事,致使冷却系统进一步损坏,保证空调主机正常运行。而另一方面,在____主管的制定下,每月按排班员对机房地面、空调主机,冷却泵,冷冻泵的表面进行了清洁,并定期对冷却泵,冷冻泵轴承进行加雪油等保养工作。高低压系统方面,加强了高压保养单位的保养工作,要求每星期进行检查俩次,发现问题及时前来处理,低压方面刚接手时,公用电房2号电容补偿柜接触器曾出现线路松脱,致使相线触碰电柜外壳对地烧毁接触器现象,根据领导的按排,严格执行领导要求,对所有电房的电容补偿柜内所有的触点进行了全面加固处理,对有问题的电容进行更换,对公用电房(没有空调)的电容柜作开门并用风扇散热。以及对各楼层的电井进行清洁,触点加固,更换损坏的指示灯等全面排查,还对所有电房的地面卫生定期清洁,保证设备在良好的环境下运行。四、对运维组人员进行中央空调培训在领导的按排和支持下,本人对运维组人员进行了简单的中央空调讲解,一些对空调不熟或者部分完全没有接触过空调的员工都收到了少少效果,而自己在表达能力,自信心等方面都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也对自己的空调知识进一步加固,在此多谢____主管、____主管等领导对本人的信任和支持。五、做好班员的管理工作、做好上级按排的任务和新闻单位的来电报修工作本人以身作则,要求班员遵纪守法,遵纪公司的 规章制度 ,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加强班员的责任心培训,认真做好设备的检查工作和运行记录工作。对上级按排的工作,合理按排,调动班员,迅速处理。对新闻中心的来电报修,认真听讲,记录来电的单位,报修内容以及故障的位置等,迅速调动班员迅速处理,对较大的故障或不能处理的问题认真向客户解释并上报处理。以上主要是这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有可喜的也有需要提高的,喜的是在这里做了班组的负责人,得到了少少的管理经验,而且在这个接收过程中也学会了很多知识,技能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而需要提高的是管理的水平,人际关系处理以及技术技能也需要进一步提高,所以我一定会更加努力,争取明年更上一层楼。维修电工技术总结报告2维修电工工作总结本人自年月参加工作,经厂三级 教育 后分到电器车间维修班,从事电器维修工作,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师傅、同事请教,并能通过理论结合实践,使自己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曾多次参加或独立承接电器设备的安装改造项目,并连续多年被单位授予先进工作者、 安全生产 者等荣誉。1992年因生产需要厂内新上两台氮氢压缩机,电器部分是1250kw/6kv同步电机,我很荣幸地参加了工程安装的全过程,从线槽的定位、铁件的制作到高低电缆的布线,从电机的检测、接线,到高压开关柜的安装调试,以及现场控制柜的机械调试,辅助开关的调整以及高压电缆头的制作,首次接触到kglf-11型励磁柜的安装调试,并从中学到了一些同步电机安装的技术要点,使自己有了新的提高。在工作中不墨守成规,敢于创新是一个优秀维修工必须具备的优点,我所在的合成维修班所负责的电器设备的供电负荷大约占全厂总负荷量的60%左右,光是6kv的高压同步电机620kw至3100kw大小不等的电机就有15台,再加上为之匹配的各种异步电动机等200多台,这对于只有六、七个人的维修班来说,每天的工作量可想而知,特别是到夏天因环境温度升高而造成的同步励磁柜故障,经常困扰着我们,在繁琐重复的工作中,我注意到同步机励磁柜中的变压器运行时,散发出的高温是使励磁控制电路电子元件参数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从而导致系统失控,引起设备故障,因此我向车间领导提出了改造励磁柜的想法,经领导反复论证后进行了整改,把原有励磁柜中的变压器从柜子中分离出来,放置在一个专门的变压器室内进行统一散热,控制回路中用38w的轴流风机取代原来800w的风机进行降温,这样既降低了噪音,又优化了操作环境,这样困扰我们多年的难题迎刃而解了,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完成了用智能模块控制器取代原有的电子插件模拟控制,彻底解决了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稳定了生产。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来源于实际工作中经验积累的过程。____年至____年企业因扩大生产,我先后参加了75吨锅炉电器高压部分的安装、米变换项目、1200kwa变压器及低压配电室的安装项目、米合成1300kw电炉的安装项目等,在安装合成塔电炉的项目中我经反复试验,摸索出组装合成塔小盖电极杆的一套成功经验,用我们预先制造好的模具放入装有云母管的电极杆小盖,绕上细石棉绳抹上硅胶(耐高温)在模具与电极杆之间用5吨千斤顶一次压制成型,而后烘干,这样用顶压法取代螺母拧压法。保证了电极杆组装过程中的稳定性,从而在使用中既经受的起320公斤高压其他的冲击,又能耐受490°高温的考验,我们厂也从此结束了聘请外来技术人员解决难题的历史。____年9月因工作表现突出,我被调到尿素维修班担任班长,这期间,我先后组织安装了6kv/850kv高压电机项目,____年我们班先后承接了厂里新上变压吸附配电室,包括1600kva变压器在内的全套工程项目以及新上620kv/6kv变脱泵电机的安装调试,空压站90kw空压机plc的安装与调试等,由于尿素工序环境腐蚀性强、电气设备散乱,____年我组织人员对一、二尿配电室内所有变频器进行了整改,分别组建了专门的变频器室,净化了环境,也减少故障,并实现了总控室操作人员的屏面检测与集中控制,使原有的操作简单易行,一目了然,还方便了维修人员的检修、维护。企业生产,安全第一。这特别对我们从事危险行业的工作人员来说,意义更为重大。运用所掌握的技术来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是一个技术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____年夏天,我在尿素包装工段巡检时发现操作工脚下的缝包机控制开关是380v的电源电压,于是我萌发了把原来380v控制回路改成36v安全电压的控制,改造后解决了潜在的安全隐患,达到了安全生产的目的。二十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我,做一个优秀的技术人员,不仅要有吃苦耐劳、精益求精、不断进取的精神,还必须具备胆大心细、灵活多变、敢于创新的性格,我为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技术工人而深感自豪。维修电工技术总结报告3维修电工技术总结转眼件,____年已经过去,回想来敬业工作中的这段时间,使我认识到了供电车的重要性和自己业务技能欠缺的主观事实,让我从心里认识到了自己只有学好专业技能才能保证生产的正常用电、安全用电。记得出徒考试那天,敬业站4#变突然停电,造成了南区班组管辖范围内的:65㎡带烧1段、7#8#炉2段及新1#炉配电室的1段2段母线全部停电。这次停电事故不紧影响了大面积正常生产,最严中的是因为停电在新1#炉发生了安全事故,这次事故充分证明了供电的重要性,所以作为供电的维修工的自己,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来保证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在每次设备检修时,看到每位师傅胸有成竹的样子,使自己感觉到自己知识浅薄,为不能做好师傅的帮手感到内疚。所以,我因该加强学习,争取在短时间内赶上去,在工作中做上级领导和师傅的好帮手。这几个月的工作中,其实还发现自己还有很多问题,如:做事标准底、责任心欠缺、做事懒散等能直接影响工作的问题,所以,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加劲努力,改掉自己不足,让自己的工作上个新台阶。维修电工技术总结报告4一、目的和意义通过实训,为学生今后的专业实验、 毕业 设计准备必要的工艺知识和操作技能,同时培养学生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工作习惯。既是基本技能和工艺知识的入门向导,又是创新实践的开始和创新精神的启蒙。二、实训内容实训项目一:安全用电(一)必须认识到安全用电的重要性安全用电知识是关于如何预防用电事故及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的知识。在电子装焊调试中,要使用各种工具、电子仪器等设备,同时还要接触危险的高电压,如果不掌握必要的 安全知识 ,操作中缺乏足够的警惕,就可能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以必须在了解触电对人体的危害和造成触电原因的基础上,掌握一些安全用电知识,做到防患未然。(二)触电及相关防护策施1.触电的种类:(1)电伤,电伤通常有灼伤、电烙伤、皮肤金属化三种。电伤对人体造成的危害一般是非致命的。(2)电击,是指电流流过人体,严重影响人体呼吸、心脏和神经系统,造成肌肉痉挛、神经紊乱,导致呼吸停止,严重危害生命的触电事故。触电死亡大部分是电击造成的。决定电击强度的是流经人体的电流,而非电压。2.影响触电造成人体伤害程度的因素:电流的大小、电流种类、电流作用时间、电流途径、人体电阻。人体电阻会随着人体皮肤的干燥程度和人的年龄而变化。干燥时可呈现100 000欧姆以上,二潮湿时,电阻可降到1000欧姆以下,并且随着人的年龄的增加而变大。3.触电原因:直接触电、间接触电、静电触电、跨步电压引起的触电。4.防止触电的技术 措施 :(1)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2)触电保护装置还有一点比较重要就是若真的看到别人发生触电,该采取些什么样的措施。先保证把电源断开或用绝缘体把电线从触电者身上移开,若触电者呼吸停止但有心跳,应对其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实训项目二:常用工具的使用(一)、照明电路的组装常用工具(一)的实训内容:熟悉和掌握常用电工电子工具的结构、性能、使用 方法 和操作规范。有螺丝刀、钳子、电工刀等。照明电路的组装的实训内容:(一)一灯一开关控制的白炽灯照明电路组装。线路上依次火线接开关,白炽灯、之后接零线,便构成回路。(二)日光灯照明电路的组装:其主要由开关、启辉器、镇流器和日光灯等部分组成。(三)双控照明电路的组装:两个开关中的任何一个无论处于什么状态,另一个开关都能独立地控制电灯的开、关。实训项目三:常用电子仪器的使用1.实训项初步掌握SS4323直流稳压电源的使用方法 2.初步掌握UT58D数字万用表的使用方法 3.初步掌握AS101E函数信号发生器的使用方法 4.初步掌握SS-7802A模拟示波器和TDS1012数字存储示波器的使用方法。实训项目四:常用电子元器件的认识与检测(一)通过静态和动态的方法,初步认识电阻及掌握其检测方法(二)通过静态和动态的方法,初步认识电位器及掌握其检测方法(三)通过静态和动态的方法,初步认识电容及掌握其检测方法(四)通过静态和动态的方法,初步认识电感及掌握其检测方法(五)通过静态和动态的方法,初步认识二极管及掌握其检测方法(六)通过静态和动态的方法,初步认识三极管及掌握其检测方法。实训项目五:常用工具的使用(二)、焊锡训练常用工具的使用(二)的实训内容:继续来熟悉和掌握常用电工电子工具的结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范:电烙铁。焊锡训练的实训内容:印制电路板的焊接练习。其内容:在万用板上焊接一个如书上的图的无稳态多谢振荡电路并通电测试,若两个发光二极管能轮流发光,则表明电路焊接正确。实训项目六:印刷电路板(PCB)的制作与电路调试,制作一个555振荡电路。三、实训总结或体会第一周的时候我进行了电子电工的实训,师傅给我们讲了安全用电的有关知识,这个跟我们的日常生活都有关,而且让我们对如何安全用电等的知识在原有的基础有了进一步的了解,通过师傅的讲解,我学习到了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懂得安全用电的重要意义,并且这为电工电子实训和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安全用电奠定基础。为期一周的电子电工实训,师傅也大致的向我们叙述了一下今后的实训计划并且说明了一些要求和注意事项,这也让我对往后的实训充满期待和好奇。第二周我们进行了照明电路的组装,在听师傅介绍我们这节课的内容后,我们开始动手。我们是两个人一组,自己动手把线路连接好,然后接通电路,让电灯亮。看到自己组装的灯亮了,很开心,师傅过来签名时也许也觉得我们像个小孩,分享着我们的喜悦,微笑着帮我们签了名。这次我们组进行的很顺利,虽然过程中也有遇到一些些小难题,但在师傅的耐心并且细心的讲解下我们及时改正也是不成阻碍,师傅总是能一针见血的指出我们的问题所在,并且给与我们正确的引导,并且同时教会了我们如何去找出出错的地方。在这次实操过程中让我初步亲身体验到电子电工是怎样的。通过这次的组装让我们了解到了什么是白炽灯、日光灯以及白炽灯、日光灯照明电路的基本组成。第三周我们进行常用电子仪器的使用这个项目。我们在师傅的讲解下了解了直流稳压电源、万用表、信号发生器、示波器等常用电子仪器的功能后开始操作。我在使用示波器提进行校准信号方波的测量得到以下数据:峰值为,周期为,频率为;测得、10dB的正弦波的峰峰值为,则峰值为,周期为17mA,则由周期计算出频率,与显示的频率比较相差较小。通过这节课我掌握了直流稳压电源、万用表、信号发生器、示波器的基本使用方法,这也为我后续的实训打下了基础。f为实训的第四周我们进行的是常用电子元器件的认识与检测。在一开始通过师傅的讲解我们简单的了解了电阻、电位器、电容、电感二极管、三极管、集成电路路芯片等元器件的功能以及与它们相关的一些 其它 知识。在实训的过程中我通过实物认识各种常用的电子元器件并且掌握了常用电子元器件参数的识读方法以及使用万用表测量常用电子元器件参数的方法。在色环阻值识读中我识读了一个其色环为橙黑红银的四环电阻的阻值为30__100±5%并且用万用表测得其阻值为千欧姆,则可以比较得出相差不多,也就证明前面的读数是正确的;然后用万用表测得电位器的最大阻值为毫欧姆;用万用表和多用转接插头座测得电容得电容量为毫欧姆,并且 我在这节课学会了二极管与三极管管脚的判别。做完上述步骤后,我们又制备了一个二极管的实验线路,我连接好线路,接通电源,二极管就亮了,所以电路的连接是成功的。通过这个简单的实验,让我了解了常用电子元器件的功能并且加深了对线路连接的认识。第二大节课我们在第一大节课的基础上开始我们的焊接工艺与焊接训练。同样在师傅的详细认真的讲解下。我们熟悉了电子装焊工艺的基础知识和要求后开始动手操作。我们要进行的是印制电路板的焊接练习。我们在万用电路板上按照电路图进行元器件的焊接,我刚开始焊接第一个元器件是二极管,手拿着那个电烙铁和锡一直不受控制的抖动,我一直对自己说要稳,可还是手很抖,也许是第一次接触紧张在所难免。我的第一次焊接尝试就在我手不停的抖动下结束了。但是也许是真正了解到焊接是怎么一回事了,知道了心里有底了,第二次焊我就焊得好多有了,手也不多抖了,并且越焊越熟手。有经验后,之后的我都焊接的很好。上午时间到时,同事们都还没有焊完,我也一样,师傅说先回去,下午来再继续。第五周我们继续焊接工艺与焊接训练,同时老师也讲了AS-06FM收音机的制作,做完上一个项目的同事就可以接着去做这个项目。下午我们都提早到了,一到就坐下来继续进行上午的焊接,没有了上午的害怕和紧张,这次我一拿起电烙铁就上手了,别说还真的`是还有模有样的,这时的我们经过这些天的实训都有电工的架势了,我们来到时看到还有比我们早到的同事在焊接时都觉得仿佛进了电工厂了,这跟刚开始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课上了不太久,我还在努力认真的焊接着,就有同事成功了。虽然我比其它同事慢了点,但我还是很稳的,我想不能在最后的时候没弄好才来出差错啊,所以我不紧不慢的一点点的认真的焊着。经过差不多一下午的努力我终于焊接好了无稳态多谐振荡电路的焊接,这时候最关键的时刻到来了,因为然后就是要用先前学习使用过的直流稳压电源进行通电测试,我带着紧张和期待的心情接通连接电路,按下output键,这时我看到两个发光二极管在轮流放光,一闪一闪的,我觉得真是很好看啊,我这时的心情真的可以用心花怒放来形容。那种认真努力得到收获的感觉那种成就感真的都很好。这个实训内容较之前面的内容花费的时间较多收获也较多。我觉得经过这次焊接以后叫我焊什么我都不怕了。并且呢我对电子装焊工艺及常用焊接、装配工具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掌握了焊接工具及常用工具的正确使用以及手工电子焊接技术,为以后的制备收音机的实训产品安装打下了基础。电子电工实训第六周也是实训的最后一周。今天我们实训的内容是印刷电路板(PCB)的制作与电路调试,在师傅的讲解下我们了解了制作PCB板电路图的基本流程,按照师傅所说的流程,我们顺利而且成功的完成了任务,让那我熟悉了制作PCB板的基本操作,掌握了使用热转印来制作PCB板的操作。最后在我怀着留恋的情绪下这次的就这样结束了。在师傅的精心指导和同事们的积极帮助和我的认真努力下,实训圆满结束。接得进入工作岗位!

电子电工能从事各类电子设备维护、制造和应用,电力生产和电气制造、维修的复合型技术人才的学科。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电子电工技术论文例文,希望你们喜欢。

浅谈电子设备的维护

摘要: 本文作者介绍了电子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方法和要求,以及在使用中的注意事项、安全用电等问题。

关键词:电子设备;维护

中图分类号: V44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电子设备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需要维护。认真做好电子仪器的维护,对延长设备寿命、减小设备故障,确保安全运行以及保证仪器设备精度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仪器保管的环境条件一般为:环境温度: 0~40 ℃;相对湿度: 50%~80%(温度 20 ℃±5 ℃);室内清洁无尘,无腐蚀性气体。电子设备的维护措施大致可归纳为下列几项。

1 防热与排热

因为绝缘材料的介电性能、抗电强度会随温度的升高而下降,而电路元器件的参数也会受温度的影响(例如,碳质电阻和电解电容器等往往由于过热而变质、损坏),特别是半导体器件的特性,受温度的影响比较明显。例如,晶体管的电流放大系数和集电极穿透电流,都会随着温度的上升而增大。这些情况将导致电子仪器工作的不稳定,甚至发生各种故障。因此,对于电子仪器的“温升”都有一定的限制,通常规定不得超过 40 ℃;而仪器的最高工作温度不应超过 65 ℃,即以不烫手为限。通常室内温度以保持在 20~25 ℃最为合适。电子仪器设备说明书中会对使用环境温度作出规定。如果室温超过 35 ℃,应采取通风排热等人工降温措施,也可以缩短仪器连续工作的时间,必要时,应取下机壳盖板,以利散热。但应特别指出: 要禁止在存放电子仪器的室内,用洒水或放置冰块来降温,以免水气侵蚀仪器而受潮。对于内部装有小型排气风扇的仪器设备,应注意其运转情况,必要时应予以定期维护、加油、擦洗等。要防止电子仪器设备受阳光暴晒,以免影响仪器设备寿命。

许多电子仪器,特别是消耗电功率较大的仪器设备,大多在内部装置有小型的排气电风扇,以辅助通风冷却。对于这类仪器,应定期检查电风扇的运转情况。如果运转缓慢或干涩停转,将会导致仪器温升过高而损坏。此外,还要防止电子仪器长时间受阳光暴晒,以免使仪器机壳的漆层受热变黄、开裂甚至翘起,特别是仪器的度盘或指示电表,往往因久晒受热,而导致刻度漆面开裂或翘起,造成显示不准确甚至无法使用。所以,放置或使用电子仪器的场所如有东、西向的窗户,应装置窗帘,特别是在炎热的季节,应注意挂窗帘。

2 防振与防松

小型电子仪器设备的机壳底板上,一般装有防振用弹性垫脚,如果发现这些垫脚变形或脱落,应及时更新。对于大型电子设备,在安装时应采取防振措施。因长期使用运行或环境条件变化引起振动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防振措施,予以消除。在搬运或移动仪器时应轻拿轻放,严禁剧烈振动或者碰撞,以免损坏仪器的插件和表头等元件。

对于仪器设备内部接插式器件和印制电路板,通常都装有弹簧压片、电子管屏蔽罩、弹簧垫圈等紧固用的零件,在检修仪器设备时切不可漏装。在搬运笨重电子仪器设备之前,应检查把手是否牢靠,对于塑料或人造革的把手,应防止手柄断裂而摔坏仪器设备,最好用手托住底部搬运。

3 防腐蚀

电子仪器应避免靠近酸性或碱性气体(诸如蓄电池、石灰桶等)。仪器内部如装有电池,应定期检查以免发生漏液或腐烂。如果长期不用,应取出电池另行存放。对于附有标准电池的电子仪器(如数字式直流电压表、补偿式电压表等) ,在搬运时应防止倒置,装箱搬运时,应取出电池另行运送,以免标准电池失效。电子仪器如果需要较长时间的包装存放,应使用凡士林或黄油涂擦仪器面板的镀层部件(如钮子开关、面板螺钉、把手、插口、接线柱等) 和金属的附配件等,并用油纸或蜡纸包封,以免受到腐蚀,使用时,可用干布把涂料抹擦干净。在沿海地区,要经常注意盐雾气体对仪器设备的侵蚀。

4 防尘与防灰

要保证电子仪器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首先应保证其外表的整洁。因此,防尘与防灰是一项最基本的维护措施。

由于灰尘有吸湿性,故当电子仪器设备内部有尘埃时,会使设备的绝缘性能变坏,活动部件和接插部件磨损增加,导致电击穿等,以致仪器设备不能正常工作。大部分的电子仪器都备有专用的防尘罩,仪器使用完毕后应注意加罩,无罩设备应自制防尘罩。防尘罩最好采用质地细密的编织物,它既可防尘又有一定的透气性。塑料罩具有良好的防尘作用,在使用塑料罩的情况下,最好要等待温度下降后再加罩,以免水汽不易散发出去,从而使仪器设备内部金属元件锈蚀,绝缘程度降低。若没有专门的仪器罩,应设法盖好,或将仪器放进柜厨内。玻璃纤维的罩布,对使用者健康有危害,玻璃纤维进入仪器内也不易清除,甚至会引起元器件的接触不良和干涩等问题,因此严禁使用。

5 防潮与驱潮

湿度如同温度一样,对元器件的性能将产生影响,湿度越大对绝缘性能和介电参数影响越大。防潮措施可采取密封、涂覆或浸渍防潮涂料、灌封等,使零部件与潮湿环境隔离,起到防潮作用。电子设备内部的电源变压器和其他线绕元件(如线绕电阻器、电位器、电感线圈、表头动圈等) 的绝缘强度,经常会由于受潮而下降,从而发生漏电、击穿、霉烂、断线等问题,使电子设备出现故障。因此,对于电子仪器,必须采取有效地防潮与驱潮措施。首先,电子设备的存放地点,最好选择比较干燥的房间,室内门窗应利于阳光照射、通风良好。在仪器内部,或者存放仪器的柜厨里,应放置“硅胶袋”以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应定期检查硅胶是否干燥(正常应呈白色半透明颗粒状) ,如果发现硅胶结块变黄,表明它的吸水功能已经下降,应调换新的硅胶袋,或者把结块的硅胶加热烘干,使它恢复颗粒状继续使用。在新购仪器的木箱内,经常附有存放硅胶的塑料袋应扯开取出改装布袋后使用。

6 防漏电

由于电子仪器大都使用市交流电来供电,因此,防止漏电是一项关系到使用安全的重要维护措施,特别是对于采用双芯电源插头,而仪器的机壳又没有接地的情况。如果仪器内部电源变压器的一次绕组对机壳之间严重漏电,则仪器机壳与地面之间就可能有相当大的交流电压(100 ~ 200 V),这样,人手碰触仪器外壳时,就会感到麻电,甚至发生触电事故。所以,对于各种电子仪器必须定期检查其漏电程度,即在仪器不插市交流电源的情况下,把仪器的电源开关扳置于“通”的部位,然后用绝缘电阻表(习惯上称兆欧表) 检查仪器电源插头对机壳之间的绝缘是否符合要求。

7 定性测试

电子仪器使用之前,应进行定性测试,即粗略地检查仪器设备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检查或校正。定性测试的项目不要过多,测试方法也应简便可靠,只要能确定仪器设备的主要功能以及各种开关、旋钮、度盘、表头、示波器等表面元器件的作用情况是否正常即可。例如,对于电子电压表的定性测试,要求各电压档级的“零位”调节正常和电压“校正”准确即可;如果无“校正”电压装置,可将量程开关扳置在“3 V”档级,并用手指碰触电子电压表的输入端,如果表头有指示,即表明仪器仪表电压功能正常;又如,对电子示波器的定性测试,要求示波管的“辉度”、“聚焦”、“位移”等调节正常,以及利用本机的“试验电压”或“比较信号”能观测相应的波形即可;再如,对信号发生器,要求各波段均有输出指示即可。

8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电子设备实际使用过程中,应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正确、合理地选择相关的维护措施,使电子设备能够正常的工作。

参考文献:

[1]毛端海,戚堂有,李忠义. 常用电子仪器维修[M]. 北京: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2]陈梓诚. 电子设备维修技术[M]. 北京: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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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锟,英籍,美籍华人,生于中国上海金山区。光纤通讯、电机工程专家。光纤之父,前香港中文大学校长。美国国家工程院院士、英国皇家工程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艺术学会会员和瑞典皇家工程科学院外籍院士,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中学就读于香港圣若瑟书院,1957年毕业于帝国理工学院电子工程系。 1965年,高锟在以无数实验为基础的一篇论文中提出:用石英基玻璃纤维进行长距离信息传递,将带来一场通讯事业的革命,并提出当玻璃纤维损耗率下降到20分贝/公里时,光纤通讯即可成功。他的研究为人类进入光导新纪元打开了大门。为此,获得了2009年诺贝尔物理学奖以及爱迪生电信奖、马可尼国际奖、贝尔奖、巴伦坦奖章、利布曼奖和光电子学奖金等。 1966年,高锟发表了一篇题为《光频率介质纤维表面波导》的论文,开创性地提出光导纤维在通信上应用的基本原理,描述了长程及高信息量光通信所需绝缘性纤维的结构和材料特性。简单地说,只要解决好玻璃纯度和成分等问题,就能够利用玻璃制作光学纤维,从而高效传输信息。这一设想提出之后,有人称之为匪夷所思,也有人对此大加褒扬。但在争论中,高锟的设想逐步变成现实:利用石英玻璃制成的光纤应用越来越广泛,全世界掀起了一场光纤通信的革命。随着第一个光纤系统于1981年成功问世,高锟“光纤之父”美誉传遍世界。 高锟还开发了实现光纤通讯所需的辅助性子系统。他在单模纤维的构造、纤维的强度和耐久性、纤维连接器和耦合器以及扩散均衡特性等多个领域都作了大量的研究,而这些研究成果都是使信号在无放大的条件下,以每秒亿兆位元传送至距离以万米为单位的成功关键。 1987年10月,高锟从英国回到香港,并出任香港中文大学第三任校长。从1987年到1996年任职期间,他为中文大学罗致了大批人才,使中大的学术结构和知识结构更加合理。在与内地科技界的交流合作中,他主张“一步一步把双方的联系实际化”。高锟于1996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 由于他的杰出贡献,1996年,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将一颗于1981年12月3日发现的国际编号为“3463”的小行星命名为“高锟星”。

学会的主要学术活动有学术讨论、专题调查研究、继续教育、科学普及等。此外,还出版学术会议论文集、《中国电机工程学报》(双月刊,向国内外发行)。各专业委员会分别出版《热力发电》、《农村电气化》、《高电压技术》、《供用电》、《电力环境保护》、《风力发电》等技术刊物。各省、市、自治区电机工程学会也都出版技术刊物。《电世界》是中国发行面较大的科普性刊物。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与国际学术组织如国际大电网会议 (CIGRE)、国际自动控制联盟(IFAC)、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 国际电工会议(IEC)、国际高电压工程学会 (ISH)等有经常的合作关系。有些国际组织,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组成国家委员会参加,并由学会派出专家参加国际学术组织的学术活动。此外,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还经常与国际学术组织共同在中国举办国际学术会议。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与其他国家的相应学会也建立了关系,并与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共同支持成立了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北京分部。学会还经常组织新技术座谈会,与国外著名学者加强联系;举办电机新技术展览会;接受国外著名厂商委托;在国内邀请同行科技工作者举办技术交流会等。学会还成立了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科技咨询服务中心,设有十四个分支机构,接受各方面的技术咨询和工程项目委托以及翻译等项服务。

道德与法治论文获奖

道德与法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均系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青年学生的法律素养,并且还得出结论,比较合适的做法是在不同类别的学校开设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课。根据学生所在的学校类别、所学的专电子商务资料库:57,产生报复念头,遂迁怒于人事部门的招考人员,最终导致行凶杀人,教授者,越是民主化和秩序化的社会,该社会场景下的市民对法律的崇尚和需求就越强。这些市民之所以追求法律(规则)至上,首先是他们习惯于信赖法律规则,甚至是从未接受过法律专业教育的政工干部、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是一种公共权威,而非人格权威;二是大力推进社会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勿容置疑,守法仅是法信仰的外在表现形式,守法精神才是法信仰的灵魂、任意性及特权的侵害,频频向我们告示,是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原来,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不少为“半路出家”。现行的所谓“法律教师”,道德教育重在净化人的内心世界,法制教育重在规范人的外在行为;学习者,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大学生犯罪大多是因为不懂法,但健康检查不合格,未被录用;从区别上讲、个人与政府及组织之间有一种默契,但不存在法制教育从属于道德教育或道德教育从属于法制教育的问题。所以;更重要的电子商务资料库是他们有条件通过法律规则来保障自身权利实现的最大化和对政府权力控制的具体化。这是因为“法律规则是一种普遍,一是传授给公民法律知识和培育其法律意识乃至法律信仰,使社会在严密的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运动中,形成一种高度稳定有序的秩序和状态:;4%2!法律与道德 所谓法律信仰,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学府。 高等学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它们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从联系上讲,两者的目的同一的,学校的“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独立的地位。

道德是由道与德两个并列的词组成。 道是道路、行径、方式。 德是行为的表现。 道与德组合到一起,意义上就发生了变化,就有了道德的新义。 道字变成动词。 德是由道决定的。有道产生的德,演化成了道德。 现在人们把道德的意思着重地表现在德字上。 意思就是,不论你以什么道,只要能产生好的德果,人们都是乐意的。 在学术方面,道就是道,德就是德,是不容混淆的。 在人们的生活当中,可以把道德做为一个德字的意思去应用。 在很多事情上,人们只究其结果不问过程。对方不论采取什么道,表现出来的德是直观的。 所以,大多情况下,道德就是德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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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的嬗变内容摘要:法律与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二者的关系是一个历史与现实中永恒的话题。人类的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就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道德法律化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即善法之形成过程;法律道德化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关键词:礼;道德法律化;法律道德化;法治;德治不管法治这张天网如何恢恢,总有漏网之鱼;不管法治调整的范围多么广阔,总有鞭长莫及的地方。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凡是法治不及之处,皆是德治用武之地,法治不可能完全取代德治。〔1〕德治是指在社会治理中对道德自律、道德教育、道德建设的重视和适用。法治与德治在社会治理中应是相辅相成、相互呼应的,即法律与道德双管齐下、“综合治理”。中国古代的法律实际上是一种二元体制,就是两种体系或渊源、形态的法律并存。一种是国家制定法,一种是“礼法”、“德法”。这两种社会调节手段相互配合,把各种社会现象纳入其调整范围。而我国当代社会法律是唯一的社会调节手段,道德作为另一种调节手段存在严重缺位。这样的一元法体制亟待调整。因此,有必要考察我国古代“礼”与“法”的关系,吸收其合理内核,建立起德法并治的二元法体制。一、中国古代道德与法律关系之考察“德”,在西周时是一个融道德、政治、信仰、策略为一体的综合概念。它要求统治者敬天孝亲,对己严格,与人为善,只能在不得已时才使用刑罚,而使用时必须慎重。儒家对“德”加以继承和发展,一方面突出了“德”的政治意义,主要包括宽惠使民和实行仁政,认为“德”是治理国家、取得民心的主要方法;一方面抬高了“德”的地位,认为“德”高于君权与法律,是行政、司法的指导方针,即主张“德主刑辅”。〔2〕儒家的这种德治是以“礼”做为根本内容的。“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3〕礼的起源与宗教、祭祀、宗法有关,它体现了社会中的宗法身份等级,同时作为身份社会的古代中国也促成了礼的繁衍,两者互为支架。但礼的范围很难界定,它包罗万象,无所不在,既可以是个人生活的基本信仰,又可以是治理家、国的根本纲领;它是对他人做道德评判和法律裁断的最后依据,又是社会所有制中所包含的基本精神;它一方面细腻地对人的行为做出准则式规定,另一方面又对社会的方方面面作理论上的抽象。再论及“法”,“灋,刑也,平之如水;灋,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4〕“平之如水”,有公平、正义之义。因此要正确理解礼与法的关系,就必须将其放入中国古代这片土壤中,以中国传统的视角来审视。(一)道德的法律化所谓道德的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1、周公制礼,引礼入法周公制礼就是对夏殷之礼进行整理补充、厘订,使礼的规范进一步系统化,礼的原则趋于法律化。“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5〕“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涖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6〕“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7〕周礼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是“亲亲”、“尊尊”。亲亲与尊尊的一致性,表现了族权与王权的统一。“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8〕礼与刑在性质上是相通的,在适用上是互补的,违礼即是违法,违法即是违礼,出礼入刑。但是礼与刑的适用对象各有所侧重。正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2、独尊儒术,德主刑辅汉儒董仲舒以天人感应说为德主刑辅的哲学基础,以阴阳五行相辅相成之理,来论证德主刑辅符合天道运行的规律。“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而不任刑也……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为政而任刑,不顺于天,故先王莫之肯也”,“圣人多其爱而少其严,厚其德而减其刑”,〔9〕即“德主刑辅”。汉朝的道德的法律化一方面表现为把符合儒家原则的通过法律表现出来,另一方面表现为董仲舒的春秋绝狱,即在司法中引经绝狱。董仲舒对春秋绝狱的解释是:“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着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由此可见,“春秋绝狱”的要旨是:必须根据案件事实,追究行为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责;首恶者从重惩治;主观无恶念者从轻处理。此绝狱固然是要解决法律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但如果从一个更大的层面上看,就是他同时在重建古代法的伦理结构。案例一:甲有子乙以乞丙,乙后长大,而丙所成育。甲因酒色谓乙曰:汝是吾子。甲以乙本是其子,不胜其忿,自告县官。仲舒断之曰:甲生乙,不能长育,以乞丙,于义已绝矣。虽杖甲,不应坐。〔10〕案例二:甲夫乙将船,会海风盛,船没溺流死亡,不得葬。四月,甲母丙即嫁甲,欲皆何论?或曰:甲夫死未葬,法无许嫁,以私为人妻,当弃市。议曰:臣愚以为,《春秋》之义,言夫人归于齐,言夫死无男,有更嫁之道也。妇人无专制擅恣之行,听从为顺,嫁之者归也,甲又尊者所嫁,无淫行之心,非私为人妻也。明于决事,皆无罪名,不当坐。〔11〕通过春秋绝狱中的案例可看出,它在亲亲、尊尊等总的原则上与汉律是相同而且互补的,也就是说经义与律令绝不可能水火不容。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汉朝法律即使体现了完全意义上的法家思想,但内中也有许多基本合乎儒家信条的内容。这表明了儒、法两种思想实际所具有的共同文化背景,也表明了他们在早期法律实践中的融会贯通。3、德礼为本,刑罚为用唐朝继续并发展了汉魏晋以来的法律儒家化的潮流,使体现宗法伦理关系的礼,基本上法律化了,以至“一准乎礼”成为对唐律的主要评价。具体说来,第一,礼指导着法律的制订。如贞观修律时根据“为臣贵于尽忠,亏之者有罪,为子在于行孝,违之者必诛,大则肆诸市朝,小则终贻黜辱”.〔12〕儒家教条,调整了谋反大罪应诛连父子、祖孙、兄弟的血亲范围。第二,礼的基本规范直接入律。如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子孙违反教令,供养有缺者,徒二年。第三,定罪量刑于礼以为出入。第四,礼法由互补,发展为统一的体用关系。《永徽律疏》序言中明确宣布:“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二)法律的道德化以上考察反映的是中国古代传统道德法律化的过程。下面再谈另一主题——法律的道德化。法律与道德是两种性质不同而有关系密切的社会现象,中国古代社会的“出礼入刑”产生了双重结果:一方面,道德训诫具有了法律的威势,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同时要行道德的职能。所谓法律的道德化,主要侧重于守法的过程,指的是法律主体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请看下面两个案例:案例三:吴重五家贫,妻死之时,偶不在家。同姓吴千乙兄弟与之折合,并挈其幼女以往。吴重五归来,亦幸其女有所归,置而不问。未几,吴千乙、吴千二将阿吴卖与翁七七为媳妇,吴重五亦自知之。其事实在嘉定十三年十一月。去年八月,取其女归家,至十一月,复嫁给李三九为妻,……阿吴既已嫁李三九,已自怀孕,他时生子合要归着。万一生产时,或有不测,则吴重五、李三九必兴词讼,不惟翁七七之家不得安迹,官司亦多事矣。当厅引上翁七七,喻以此意,亦欣然退厅,不愿理取,但乞监还财产,别行婚娶。阿吴责还李三九交领。吴千乙、吴千二、吴重五犯,在赦前且免于断引,监三名备元受钱会,交还翁七七。〔13〕这篇判词绝妙之处不仅在于它解决了一起纠纷,更在于它注重当事人之间关系的调停,以避免日后再因此事起纠纷。执法者着意由道德上立论,使案件的判决合情、合理、合法。从这样的意义上,可以认为中国古代法律受道德原则支配,为道德精神浸染。案例四:谢登科控戚徐有才往来其家,与女约为婚姻,并请杖杀其女。余曰:“尔女已字人乎?”曰:“未”。乃召徐至,一翩翩少年也。断令出财礼若干劝放,谢以女归之。判曰:城北徐公素有美誉江南,谢女久擅其才名,既两美之相当,亦三生之凑合,况律虽明设大法,礼尤贵顺人情,嫁伯比以为妻,云夫人权衡允当,记钟建之大负我楚季革,从一而终,始乱终成,还思补救,人取我与,毕竟圆通,蠲尔嫌疑,成兹姻好。本县亦冰人也耳,其诹吉待之。〔14〕此案为儿女自由恋爱引起,谢登科以女儿私订终身,违反了礼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戒律,而执法官却对传统礼法重新释义,“律虽明设大法,礼尤贵顺人情”,促成一段美好姻缘。这二则判例说明一个问题:当时的执法者已将法律内化为道德,追求一种超法律的境界。(三)中国古代礼与法关系嬗变的特点纵观中国古代的“礼”与“法”的关系,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的嬗变过程表现出如下特点:1、儒家的“仁、义”思想是“礼”与“法”嬗变的基础。儒家的思想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一直居于统治地位,其对当时中国的法律发挥着重要影响。“三纲五常”等儒家礼教是中国古代正统道德的一般原则。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时,自汉唐始便以法律的让步来解决:法律公然规定了“亲亲得相首匿”的制度,公然破坏了自己的尊严而开方便之门。这就是中国古代人的选择。2、社会经济状况的发展是“礼”与“法”嬗变的条件。经济的发达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人类向更高文明迈进的前提。中国古代的法律史表明,经济的兴衰与法律的道德性直接相关。经济发达时期,人们对社会的道德要求较高,同时自身也表现出较高的道德水准,因此这时的法律体现着更广泛的道德。与此相反,经济萧条时期,人们的道德表现较之以前欠缺,社会总体道德水平也下降,这时的法律就缺少道德的教化。3、维护封建皇权是“礼”与“法”嬗变的核心。不管法律与道德谁主沉浮,二者都要以维护封建皇权为其首要考虑,这也是阶级社会道德与法律所不可逃脱的命运。4、权力阶层的态度是“礼”与“法”嬗变的关键。申言之,“出礼入刑”即道德的法律化,要求道德须是符合权力阶层意志的道德;重“礼”守“法”即法律的道德化,要求法律须是权力阶层内化为其自身道德的法律。二、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法理探析(一)道德与法律的辩证关系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范畴。二者的区别至少可归结为:1、产生的条件不同。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从广度上看,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由道德调整。当然,也有些由法律调整的领域几乎不包括任何道德判断,如专门的程序规则、票据的流通规则、政府的组织规则等。在这些领域,法律的指导观念是便利与效率,而非道德。4、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5、内容不同。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道德与法律又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益、相互推动的。其关系具体表现在:1、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道德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社会有序化要求的道德,即一社会要维系下去所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如不得暴力伤害他人、不得用欺诈手段谋取权益、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等;第二类包括那些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增进人与人之间紧密关系的原则,如博爱、无私等。其中,第一类道德通常上升为法律,通过制裁或奖励的方法得以推行。而第二类道德是较高要求的道德,一般不宜转化为法律,否则就会混淆法律与道德,结果是“法将不法,德将不德”。〔15〕法律的实施,本身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的培养。因为法律作为一种国家评价,对于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法律所包含的评价标准与大多数公民最基本的道德信念是一致或接近的,故法的实施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2、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第一,法律应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觉遵守的。第二,道德对法的实施有保障作用。“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执法者的职业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的加强,都对法的实施起着积极的作用。第三,道德对法有补充作用。有些不宜由法律调整的,或本应由法律调整但因立法的滞后而尚“无法可依”的,道德调整就起了补充作用。3、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一些道德,随社会的发展,逐渐凸现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总之,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区别的,不能相互替代、混为一谈,也不可偏废,所以单一的法治模式或单一的德治模式不免有缺陷;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相互联系的,在功能上是互补的,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这就使得德法并治模式有了可能。(二)道德与法律的嬗变法律与道德因存在差别而有不可调合之矛盾,同时又因二者之间的联系使矛盾之协调成为可能。法律道德化表达了社会规范系统的最佳结构及各要素之间的协调配合状态。法治社会形成的最基本条件是亚里士多德早就勾勒出的“良法+普遍守法”的框架。普遍守法即法律道德化后的守法精神;良法即善法、符合人类良知与正义道德的法律。称之为良法的法,也即法律道德化后的法律,至少应包含人权性、利益性、救济性三种内在的品格。其中人权性是法律的道德基础,失去人权性的法律即使形式合理但实际价值不合理,最终会被人类所唾弃。〔16〕法律道德化正是通过立法者、执法者、守法者三方将自身的道德修养、人格魅力反映到法治活动中来。“越文明发达、法制完善健全的国家,其法律中体现的道德规范便越多。可以说,一个国家的法制是否完善和健全,主要取决于道德规则被纳入法律规则的数量。从某种意义上讲,在一个法制完善和健全的国家中,法律几乎已成了一部道德规则的汇编”。〔17〕使法律与道德的精神一致起来,使法律得到道德的有力支撑,让法律精神深入到人们的心灵,成为人们的信念,同道德精神一道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观念。只有造就这种法律,才能使法律获得普遍性和权威性,建立法治才有可能。(三)道德法律化的局限性违反道德的并不能当然就是违反法律的。原因在于并非所有的违反道德的行为都能上升为法律或确立为法律。能够上升和确认为法律的道德要求,只是公认的社会道德的一部分。有相当一部分道德要求仍然需要停留在道德领域,由道德规范来加以约束和调整。如果将全部道德问题变为法律问题,那就等于由道德取代了法律,这是不符合人类创设法律的目的和其理想目标的。道德规范不可能全部法律化,另一原因是任何国家的财力都不能支撑道德全部法律化之后所需要的执法成本。但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必须尽可能地把更多的基本和重要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18〕但法律并非万能,其设定的“中人”标准不同于道德倡导的“圣人”标准,因此对虽“缺德”而不犯法的行为往往无能为力。在现代社会中,法律的他律约束作用与道德的自律教化作用只有相互补充和密切配合,才能达到建设社会文明的良好效果。〔19〕在把道德规则、道德观念法律化的过程中,要注意道德与法律在本质和内涵上的一致性,否则会给法治带来灾害。〔20〕不论法律中的道德原则实际上能够被贯彻到什么程度,只要是全面地以法律去执行道德,其结果不但是道德的外在化、而且是道德的法律化,这种外在化、法律化的道德,按我们的界说,其不但不是道德,而且是反道德的了。〔21〕三、历史与现实之间(一)现实中的矛盾在现实社会中,道德与法律存在着不和谐之处。中国的道德至上思潮盛行只是表明人们企图摆脱法律的拘束以求更随心所欲地实践道德、弘扬道德。人们并不是以崇尚道德来追求一种更趋于合理、科学。德国大哲人黑格尔曾有过如下论断:在中国人心目中,他们的道德法律简直是自然法律——外界的、积极的命令——强迫规定的要求——相互间礼貌上的强迫的义务或者规则。“理性”的各种重要决定要成为道德情操,本来就非有“自由”不可。然而他们并没有“自由”。在中国道德是一桩政治事务,而它的若干法则都由政府官吏和法律机关来主持。〔22〕为了说明这一问题请先看下面一则案例:案例五:一对农村老年夫妻闹离婚,按照法律判决,离婚后的一间住房应判归男方。但如果这样下判,女方离婚后就将无所居住,显然与情不合。于是,法院综合考虑后判决将一间房隔为两半,一人一半,解决了女方离婚后的住所问题。这样的判决并未引起男方的“闹事”,双方相安无事。〔23〕这是来自执法第一线很具体的案例,问题随即而提出:在司法实践中要不要考虑道德评价标准?如果要,那么法律评价与道德评价该怎样取舍?美国法学家德沃金在其著作《法律帝国》中也曾举过一则案例:案例六:埃尔默用毒药杀害了自己的祖父,他知道他祖父在现有的遗嘱中给他留了一大笔遗产,他怀疑这位新近再婚的老人可能会更改遗嘱而使他一无所获,因此他杀害了他的祖父。〔24〕纽约州法院针对该案例确立了一条法律原则,即:任何人都不得从其错误行为中获得利益。问题是:法官以自己的信仰取代法律条文是否冲击了法治原则?(二)让历史告诉未来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通过以上对中国古代道德与法律关系的历史考察及对二者关系的法理分析,针对前面的问题可得到如下几点启示:1、情法冲突——法治的尴尬。法治社会要求人们在处理问题时,首先考虑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官判案时,只能以现行法律为依据,不能靠法官的自由裁量。这样势必导致法律无法适应新出现的情况,而道德等非强制性社会规范则可以其主观性调解新生的行为现象。这就是前面谈及的一元法体制的弊端之所在。即在国家制定法与道德之间缺乏过渡、缓冲机制上,造成了法律的僵硬、无力及冷酷,造成了法律与大众心理、社会风习之间的脱离与隔阂,也造成了道德的无力感和被蔑视,甚至鼓励了对道德的违犯,加速了道德的衰落。〔25〕但是,如果以情理断案,就违背了法治的原则。因此,只有在法的体制上作出调整,才能实现情与法的协调、德与法的并治。2、儒家伦理——道德化的法律。良法表明法要包含某种道德价值,故法治的概念本身就体现了法治与道德的深刻关系。失去了道德基础的法为恶法,恶法之治与法治精神是根本背离的。我国古代的儒家伦理法体现了道德与法律的一种结合模式,即把社会普遍承认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纳入国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解决现实社会中的人们道德缺位、法律的尴尬,是否可以吸取儒家伦理法的合理内核,灵活适用法律,把法治中注入道德的血液,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国家。申言之,即道德化的法律要行道德的职能,从而使司法过程成了宣教活动,法庭成了教化的场所。3、中庸之道——法追求的品质。法的品质在于公平、正义通过法而得到实现。中国古代的“中庸”思想追求的是一种和谐、平衡、稳定。中庸主义在法律上的意义就是审判案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法律以外的情和理,旨在彻底解决纠纷,平息诉讼。现代法同样面临着效率与正义的挑战。一方面,法律要体现其威严,不可侵犯,人们必须遵守;另一方面,法律还要有其缓和的一面,比如法要体现人道,法要尊重私权等。4、礼法结合——德法并治的模式。法治的理念来自西方,德治则来自中国传统法文化,两者的结合顺应了寻根意识与全球意识相结合、民族性与时代性相结合的潮流。当我们执着于法律的继承于移植、法律的本土化与国际化的探求、迷惘、思索的时候,请让我们把视角拉到社会调控这个高度上来。我们会顿时眼前一亮,耳目一新,发现西方的法治精神对我们进行征服的时候,传统的德治精神正在历史深处遥遥呼唤。应该指出的是,西方的法治,尽管并不排斥道德,但无疑在宣扬法律至上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道德,西方社会普遍存在的情感危机与道德沦丧就是明证;传统的德治却是主张德主刑辅,法是德的附庸,贬抑了法的作用,也与时代的发展不相适应。所以,对二者都要加以扬弃和改造,抽取各自的合理内核,进行结构重组,建立全新的德法并治的二元制法体制。注释:〔1〕郝铁川,法治的源头是德治〔N〕,检察日报,2000-06-14(3);〔2〕杨鹤皋,中国法律思想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49;〔3〕许慎,说文解字〔M〕;〔4〕同〔3〕;〔5〕左传。隐公十一年〔M〕;〔6〕礼记。曲记〔M〕;〔7〕左传。昭公二十五年〔M〕;〔8〕荀子。修身〔M〕;〔9〕汉书董仲舒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3;〔10〕九朝律考。汉律考〔M〕;〔11〕太平御览:卷六百四十引〔M〕,北京:中华书局,1960;〔12〕全唐文。黜魏王泰诏〔Z〕;〔13〕宋本名公书判清明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3;〔14〕蒯德模。吴中判牍〔Z〕;〔15〕〔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M〕,邓正来译,华夏出版社,1987,361-365;〔16〕范进学,论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J〕,法学评论,1998(2);〔17〕王一多,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J〕,哲学研究,1997(1);〔18〕郝铁川,道德的法律化〔N〕,检察日报,1999-11-24(3);〔19〕吴汉东,法律的道德化与道德的法律化〔J〕,法商研究,1998(2);〔20〕刘佳,道德法律化及其局限性〔J〕,道德与文明,1999(5);〔21〕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22〕〔德〕黑格尔,历史哲学〔M〕,北京:三联书店,1956,P11;〔23〕转引自刘作翔,法律与道德:中国法治进程中的难解之题〔J〕,法治与社会发展,1998(1);〔24〕参见〔美〕德沃金:法律帝国〔M〕,李常青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14-19;〔25〕范忠信,中国法律的基本精神〔M〕,山东: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希望对您有帮助。

小学道德与法治获奖论文

道德和法律的关系一直是法学家们经久不衰的话题,在每个历史阶段都有着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道德和法律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论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摘要:法律和道德是支配社会发展的两股力量,二者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在我国历史进程中,法律和道德交相辉映,在经济政治的基础上左右着历史的走向。现实中法律和道德的冲突激烈,这促使我们以古看今,从古代法律道德关系的处理中寻求解决现实问题的途径。

关键词:法律 道德 法治

人类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道德法律化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即善法之形成过程;法律道德化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然而,不管法律这张天网如何恢恢,总有漏网之鱼;不管法律调整的范围多么广阔,总有鞭长莫及之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凡是法律不及之处,皆是道德用武之地,法律不可能完全取代道德。显然,中国古代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为我们今天采用德法并治之治国模式提供了一种可行性的历史考证。

一、 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法理探析

(一)法律和道德的概念及其特征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则体系,它是通过规定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认、维护和发展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社会关系和会秩序。道德是人们关于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荣誉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它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信念力量来保证其完成。道德主要是从个人和社会整体的利益关系上来反映和调整社会的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的。

虽然历史上各个国家的法律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我们还是可以透过错综复杂的各式法律形式看清楚法律的特征,一般而言法律的特征大致包括: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2.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4.法律是以国家强制为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同样,道德上的差异也并不妨碍它们具有如下一致的特征:1.道德规范是一种非制度化的规范;2.道德规范没有也不使用强制性手段;3.道德规范是一种内化的规范。由于二者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一直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有必要对他们进行法理上的探析。

(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1、法与道德产生的条件不同。法律是掌握政权的阶级运用国家权力,由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带有自觉性的特点;道德是人们在共同的物质生产和生活中逐渐自发养成的,一般无须专门机构和人员来颁布制定。

2、法律与道德的规范内容不尽相同。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而且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道德对人们的要求比法律要高,它要追究人们的行为的动机是否善良,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并不一定要求社会或者他人对其承担等量的义务。

3、法律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社会舆论之中。

4、法与道德的调整范围不同。法律所调整的是关系着根本的、重要的利益并且需要用国家权力干预、保证的社会关系;道德调整的范围要比法律的调整范围广泛得多。

5、法律与道德实施的方式和手段不同。法律的实施要求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而道德的实施主要凭借社会舆论和教育的力量,依靠人们的觉悟,依靠社会团体,还要依靠行为人的内心自我强制。

(三)法与道德的联系

对法与道德的联系问题,主要有两派观点:实证主义法学认为法是国家的主权者的命令,是一个“封闭的逻辑体系”,法与道德之间、“实然的法”与“应然的法”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自然法学认为,只有体现道德的法律才是具有法律品质的法律。

中国不同于其他国家,有自己的特殊国情,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也有特定含义和理解。结合中国国情,法律与道德的联系分述如下:

1、一国范围内的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都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的体现。我们知道,道德是有阶级性的,而法律也是有阶级性的,二者都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要求,不同之处不过是其外在表现形式的差异。

2、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相互渗透。忠孝节义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维护其阶级统治的道德规范,在其立法中体现为“十恶”不赦的大罪。在司法实践中,甚至是将儒家思想的教义作为办案的根据,《春秋决狱》一书就是其中的典型。

3、道德的状况制约立法的发展。如在汉朝之前,道德中的“三纲五常”等并没有上升为国家的法律规定和立法原则,而只有在社会的现实情况决定需要这样的道德。

4、道德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真空。法律即使规定的再详细,也总会又顾不到的地方,如秦朝的法律体系繁琐,条目繁冗,“或盗采人桑叶,臧(赃)不盈一钱”。

二、中国法律和道德关系的历史探析

按照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观点来看,法律并非天生就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的,它只是在人类社会的矛盾(主要是阶级矛盾)激烈冲突以致纯粹依靠习惯和道德的力量无法解决时,而采取的强硬措施。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硬实力”,注重的是他律,而道德则是“软实力”,注重的是自律。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阶级对立现象只是历史现象,终将随着历史进程而被消灭。如果阶级消灭,法律便失去了存在的客观物质基础,其消亡是历史的必然,以此为契机,社会秩序的维持仅依靠道德的力量即可。

(一)古代中国的法律和道德关系的演进

在古代中国,法又被归结为“刑”,“平之如水”,有公平、正义之义。道德至晚是在西周时期被归结为一套完整的“礼”,它无所不在又包罗万象;二者之间的关系也被确定为“德主刑辅”。因此,两者长时期的相互渗透、相互补充,表现出了中国法律发展历程中特殊的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现象。

1. 道德的法律化

道德的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从中国的历史来看,道德法律化发端于西周初期的“周公制礼”,确定礼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 并使之趋于法律化,达到“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礼与刑在性质上是相通的,在适用上是互补的,违礼即是违法,出礼入刑。

周礼随着西周的灭亡而失去在国家中的统治地位,真正对中国古代法律道德关系奠定理论基石的是汉儒董仲舒的德主刑辅思想,以阴阳五行相辅相成之理,来论证德主刑辅符合天道运行的规律。这是古代中国道德法律化历程的重要环节,其后两千年的封建时代均采取这一原则,其影响不但对中国和东亚地区,在世界范围内也很巨大。

其后唐朝继续并发展了汉魏晋以来的德主刑辅的潮流,并根据统治需要,制定引法入礼的指导思想,最终完成了道德法律化的历史任务,以至“一准乎礼”成为对唐律的主要评价。在这之后的一千余年里,历朝历代的封建统治王朝几乎是原封不动的按照唐朝制定的规则来延续自己的统治和封建制度的实行,直至中国近代的来临之后,才被迫于清朝末年全面修订法律典籍。

2. 法律的道德化

所谓法律的道德化,主要侧重于守法的过程,指的是法律主体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法律道德化的实质是由他力约束转向自我约束,由法律约束转向道德约束。

毫无疑问,在世界历史进入近代之前,中国古代的人民在法律的道德化方面的成就是领先的。仅仅单纯依靠法律来规范社会生活和交往,即使是在文明程度高度发达的今天,也是不可能办到的,更何况是在生产力非常落后的古代中国呢?而将法律道德化,则可以在节省大量人力物力的条件下,将法律的作用面扩展到最大的范围,而且一旦法律作为一种道德力量保存下来,其影响维持的时间长度也是令人不可思议的,如中国就维持了两千年。综合两方面的因素,我们可以看出,法律的道德化不单是道德的法律化的结果,更重要的,它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可以选择的最佳途径。

三、以史为鉴,促进法律道德和谐发展

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通过以上对中国古代道德与法律关系的历史考察及对二者关系的法理分析,针对前面的问题可得到如下几点启示:

(一)、情法冲突

这种情况不可否认是在现实世界中客观的、大量的存在着的,而法治社会(不论是古代秦朝的专制统治前提下的“法制社会”,还是我们今天正在努力建设的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要求人们在处理问题时,首先考虑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官判案时,只能以现行法律为依据,不能靠法官的自由裁量。这样势必导致法律无法适应新出现的情况,而道德等非强制性社会规范则可以其主观性调解新生的行为现象。这就是一元法体制的弊端之所在,即在国家制定法与道德之间缺乏过渡、缓冲机制上,造成了法律的僵硬、无力及冷酷,造成了法律与大众心理、社会风习之间的脱离与隔阂,也造成了道德的无力感和被蔑视,甚至鼓励了对道德的违犯,加速了道德的衰落。但是,如果以情理断案,就违背了法治的原则,也极容易造成将法律法规高置起来,仅凭世俗的习惯来审理案件,这就又回到了古代封建社会的“春秋决狱”、“缘心定罪”的深渊里了。因此,只有在法的体制上作出调整,找到现代文明社会的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平衡点”,我们才能实现情与法的协调、德与法的并治,避免法与情的尴尬。

(二)、法中含情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实践。像诸如正义、公平、平等、诚实信用、遵守善良风俗等普遍的或个别的法律原则,其本身就是人类道德观念的有力组成部分。也因为有了道德的支持,才使法律原则能够发挥出人性的作用。倘若法律不承认或者否弃这样的道德因素,那么法律或法律制度是存有极大缺陷,它是否有生命力或者在多大程度拥有生命力都是疑问。

良法表明法要包含某种道德价值,故法治的概念本身就体现了法治与道德的深刻关系。失去了道德基础的法为恶法,恶法之治与法治精神是根本背离的。我国古代的儒家伦理法体现了道德与法律的一种结合模式,即把社会普遍承认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纳入国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解决现实社会中的人们道德缺位、法律的尴尬,是否可以吸取儒家伦理法的合理内核,灵活适用法律,把法治中注入道德的血液,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国家。。

(三)、德法并重

法治的理念来自西方,德治则来自中国传统法文化,两者的结合顺应了寻根意识与全球意识相结合、民族性与时代性相结合的潮流。当我们执着于法律的继承与移植、法律的本土化与国际化的探求、迷惘、思索的时候,请让我们把视角拉到社会调控这个高度上来。我们会顿时眼前一亮,耳目一新,发现西方的法治精神对我们进行征服的时候,传统的德治精神正在历史深处遥遥呼唤。应该指出的是,西方的法治,尽管并不排斥道德,但无疑在宣扬法律至上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道德,这其中尤以分析法学派的主张最为突出。

奥斯丁主张:“法律反映或符合一定道德要求,尽管事实上往往如此,然而这不是一个必然的真理”。西方社会普遍存在的情感危机与道德沦丧就是明证;传统的德治却是主张德主刑辅,法是德的附庸,贬抑了法的作用,也与时代的发展不相适应。所以,对二者都要加以扬弃和改造,抽取各自的合理内核,进行结构重组,建立全新的德法结合的体制。

从历史上的道德和法律关系演变历程来看,正确处理好德法关系,在二者之间寻找到最佳的平衡点和结合点,正是古代中国繁荣兴旺程度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原因之一,而当下理顺道德和法律的矛盾,从中发掘推动社会进步的因素,则是复兴伟业的助力。

参考文献:

[1]周旺生.法理探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版

[2]韩明德,《法理学》(M),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论法律和道德冲突的利益衡量

摘要 法律和道德作为人类社会主要的社会规范,之间的利益冲突一直是社会以及法学界极为重视的问题。本文从法律与道德之间冲突的历史根源谈起,简要分析了正确处理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意义,并通过现实中的两个真实案例分析,就法律和道德冲突的利益衡量作了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 利益衡量 法律 道德 一、法律与道德冲突的历史根源

(一)历史文化原因

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归结于中国自古的历史文化,主要的根源在于伦理本位,伦理本位是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开始形成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孔子的“仁”和“礼”的影响,将整个社会生活都以伦理,也就是儒家思想下的社会道德为中心,所有的思想和活动都是围绕着伦理来展开,连当时的法律也是不例外的。随着时代发展至今,虽然伦理的思想远远没有古时候那么厚重,但是很多思想还是渗透到几千年的文化当中,依旧在很大程度上规范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一旦制定出的法律规范与这种约定俗成的社会道德出现不契合的现象时,势必就会对案件的审判产生一定的影响,体现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

(二)现实社会原因

目前在现实中会出现这样的一种情况,就是往往会在某个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出现“民意”的参与。此类案件一般都是严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民众对其往往给予了极高的关注,这些关注的原因就在于人们的正义感以及对社会道德的维护。而民意表现出最极端的方式就是请愿书,这在现实社会中不是很新鲜的名词,一旦请愿书送至法院,由于社会舆论的压力,法官在审判中无形的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参照民意,但是民意代表的社会道德多少都会跟法律出现不同程度上的分歧,这种分歧就会直接体现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而这种冲突反映在具体的案件审理中,会对案件审判产生的影响实际上是不利的。

二、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冲突的现实意义

(一)维护法制的需要

法制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要将所有的现行法律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而法制的更好要求,就是实现法律的“良法”要求,“良法”不仅体现在法律的适用方面,同时还体现在跟其他社会规范之间的和谐发展,这里最为重要的,就是要跟社会道德实现良好的相容性。同时,法律体系的建立以及良法的运行都需要其他社会规范的配合协调,只有当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冲突得到很好的解决,法制的权威性以及统一性才能够得到很好的强化和维持,司法实践才能很好的得到民众的支持,而这些都是我国实现法制的客观要求和必要保证。

(二)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

司法是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手段,争取使诉诸司法的所有案件得到合理解决是其担负的重要任务。这就决定了案件的正确审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由于社会道德与民意息息相关,如果对道德冲突案件处理不公,司法这一最终手段失效,当事人则可能依靠自力救济解决问题,不但达不到息讼止争的目的,而且会导致矛盾激化,有的甚至酿成群体事件,危及社会稳定。因此能否正确处理情法冲突对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所以,案件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不仅要使当事人服从法律、服从判决,更要使案件的处理结果在情理上无可挑剔,这样才能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提高司法效率的需要

效率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之一。案件一审终结,判决生效,这是最为理想的结果。但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法律与道德冲突案件的审理中,这种理想结果却较难实现,原因就在于此类案件的判决难以同时实现双方当事人的诉讼目的。现实中,绝大多数案子出现上诉,20%左右的案子进入再审,常常一个并不复杂的案子一审就是几年、十几年,无形中加大了司法成本,而且影响到司法公正等基本价值。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冲突,则有助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使判决及早生效,从而大大缩短诉讼时间,节约人力、物力、财力等司法资源,达到提高司法效率的目的。

三、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案例分析

(一)维护自身权利中的故意伤害

2005年1月,湖南省某市的士司机黄某遭到劫匪姜某等抢劫,姜某等歹徒下车逃窜时,黄某驾车追击,的士撞倒姜某,姜某伤重身亡。劫匪方把黄某告上法院,某市某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黄某不服,上诉至某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的案件的审判结果存在很大的问题,不但违背了刑法的主旨,同时也与社会道德相违背。首先,从法律层面上讲,法院判决黄某故意伤害的原因,主要就是认定黄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法院认为姜某在抢劫以后的逃窜,不法行为已经结束,因此黄某再开车将其撞伤,已经不属于对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故将人撞伤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属于故意伤害。

这种解释是很牵强的,在抢劫中的不法侵害往往是最难以断定的,因为对于抢劫的认定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实施暴力,另一个是对财产的不法侵害,这就意味着我们在对抢劫的正当防卫中,不能单单认为就在犯罪嫌疑人对当事人进行暴力的时候就属于不法侵害,姜某在逃跑的过程中,仍然对黄某的财产处于不法侵害的状态中,因此抢劫行为仍在继续,所以黄某的行为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而从社会道德的意义上来说,很明显,当人们看到此类的案件审判结果就会认为,这是对抢劫行为的一种纵容。目前抢劫行为在现实社会中日渐猖獗,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财产安全,而当人们对自身财产进行维护的同时,又在案件审判上给予沉重的打击,这势必会带来不利的舆论压力。虽然黄某造成姜某死亡的结果过于严重,但是黄某毕竟没有杀人的故意,仅仅是为了追回自己的财产,因为这种行为而被判处故意伤害而受到如此重的刑罚,对民众的心理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往往在此类案件中,涉及到盗窃、抢劫之类的案件,都或多或少会出现在法律和道德上存在一定的冲突,就如笔者所举的上述案件,我们对于正当防卫之类的法律规定上,尤其是防卫过当和防卫不当的认定上,有很多是社会道德所无法判定的,人们在道德中所理解的对个人正当利益的维护,很可能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就变成了防卫不当或者是防卫过当。因此笔者认为,让社会道德加以改变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事情,所以还是应该在法律规定上,在对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上加以细化和规范化,尽可能的实现与社会道德之间的契合。

(二)无因管理下的民事赔偿

妇女胡某和陈某是邻居,2002年2月的一天,胡某因临时急事,请求陈某替她暂时照看三岁男孩,陈某是个热心肠的人,满口答应。可是,在陈某抽空炒菜的时候,淘气的男孩不幸摔倒,被玩具戳伤右眼,后无法治愈,造成残疾。胡某最后把陈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10万多元,法院依据民事无因管理的有关司法解释,判定陈某负主要责任,赔偿胡某6万多元。

这个案件如果单从法律规定上来讲没有任何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无因管理方面的问题,无论陈某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考虑,当答应为他人照看孩子的同时,就必然出现法律上的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不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前提,只是在管理的过程中,会出现相应的管理义务,一旦在管理在出现疏漏,也会对其不利后果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在本案中,由于陈某的一时疏忽,没有尽到合格的管理义务,从而使小孩落下残疾,因此依照无因管理的相关规定,必然会要求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但是从社会道德方面而言,这就存在很大的问题了,在法律上陈某本身并没有照看孩子的义务,仅仅是因为自己的热心,初衷是助人为乐,帮忙去照看孩子,而且发生这样的结果并不是陈某所愿意看到的。然而,陈某热心的去帮助别人,结果却因此而必须要承担六万元的巨额赔偿,这让一般的民众是完全无法理解的。这样的审判结果不仅会严重的伤害到人们做好事的积极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社会风气。

因此笔者认为,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由于是民事审判,本身就存在一定的自由性,所以可以在参照法律条文进行审判的同时,也应该充分的考虑对社会正义感的维护,从正义的角度上去看待此类案件,尽可能的去对助人为乐的人多一点的权利维护,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法律的正义性,带来良好的社会风气。

参考文献:

[1]杨仁寿.法学方法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孙笑侠.中国传统法官的实质性思维.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4).

[3]梁慧星.裁判的方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德育论文——浅谈小学生道德行为的培养 小学教育学当中说:小学阶段形成的思想品德对儿童一生的成长都有重要作用。因为思想品德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而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尤其是人的许多行为习惯,都是在儿童时期养起来的。在小学阶段养成儿童具有良好的品德的行为习惯,就为他们今后的思想品德进一步健康发展奠定了稳固的基础。相反,如果在这个时期放松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或教育方法不当,使学生形成了不良的思想和行为习惯,则将影响他今后一生的发展。 由上可知,在小学阶段德育的重要性,那么教师在德育的过程中应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呢?我认为锻炼学生的德育意志,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尤为重要。可以说有许多学生不乏道德认识,知道要怎样做而不应该怎样做,但往往禁不住某些事情的诱惑而人为地犯错误,或情绪被激化时而犯错误,如明明知道打人骂人不对,但当与同学发生冲突时便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这些同学所缺乏的就是道德意志力和良好道德行为的养成。可见,教师在德育中锻炼学生的道德意志、培养学生道德行为的重要性。 小学教育学当中对道德意志的解释是:是指人们为了达到确定的目的,自觉克服困难和障碍的能力和毅力。通过这个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意志它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精神力量。具有这种能力的小学生,可以把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道德认识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的道德情感转化为自身的行为习惯,转化为自身的素质。可以说道德意志是道德行为形成的催化剂。而对道德行为的解释是:人们在一定的道德认识、情感和意志支配下所采取的行为。道德行为是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的综合表现,也是一个人的思想觉悟高低、道德品质完善程度的主要标志。上面的话里也已经说过,由于学生道德意志的薄弱,即使有正确的道德认识、良好的道德情感,但行为上确是另一回事。由此,又可见教师在德育中锻炼学生的道德意志、培养学生道德行为的重要性。 那么教师应该怎样去做,才能锻炼好学生的道德意志,培养好学生的道德行为呢?“小学儿童的品德是从习俗水平向原则水平过渡,从依附性向自觉性过渡,从外部监督向自我监督过渡,从服从型向习惯型过渡。”既如此,“压”也不失为一种方法,说“压”有些不太合适,要说严格要求更为妥当。人都有自觉能动性,但人的自觉能动性往往具有一定的范围,并不是每一项纪律都能自觉的遵守,每一项任务都能自觉的履行,每一件事情都能自觉的完成,也就是说人还有一些不自觉性。对小学生而言由其如此,表现在道德品质上,自觉能动性越强的学生道德品质九越高,反之亦反之。对于“反之”的同学,就需要我们的严格要求,使之养成习惯,形成为自觉能动性。当然,严格要求是以尊重学生的人格为前提的。 其次,反复实践道德行为。人们只有在反复的道德行为的实践过程中,才能加深道德认识、巩固道德情感、锻炼道德意志,也只有在反复的道德行为的实践过程中,才能养成良好的习惯,形成自觉性,完善和稳定道德品质,以便在以后指导其行为。拿一件小事来说,教师如果常常带领学生做一些“帮一帮”、“扶一扶”、“扫一扫”的好人好事,久而久之,等学生养成习惯了,即使是没有教师的带领,他们见到这些事情也会自觉的去做。因此,在道德教育过程中教师要特别注意将道德认识转化为道德行为反复的实践。 再次,还要注意德育环境对学生的影响。良好的行为习惯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也是可以改变的,同样,不良的行为习惯受到良好环境的影响也是可以改变的。影响学生品质的德育环境的范围很广,主要包括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学校环境。在社会,网吧、游戏厅、公共场所、人际关系、社会风气;在家庭,父母的言行、家中的一些书刊及物品;在学校,教师的举止、同学间的交往、校园文化、学校风气,着一些都严重影响着学生的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良好的班集体、和谐的人际关系、健康的周边环境、良好的校风都对学生潜移默化的施加着道德教育。有利于学生道德认识的形成,有利于学生道德情感的培养,有利于学生道德意志的锻炼,影响着学生的道德行为。所以,德育环境的建设不容忽视。

小学德育论文获奖题目

德育教育是我国人才培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德育的总目标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献身精神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包含了道德、思想、政治、法制和心理教育。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德育论文获奖题目,欢迎阅读。

1、刍议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的策略

2、小学语文教学中如何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

3、握山小学“四融合三阶梯”德育模式探索

4、在开发名人资源的基础上开展小学德育活动

5、小学班主任应细抓德育教育

6、农村小学德育工作的几点思考

7、浅谈小学德育教育

8、关于新形势下小学德育教育的探索

9、论德育教育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渗透

10、小学德育教育有效途径初探

11、以人为本构建解放小学德育教育体系探讨

12、邹城市匡衡路小学构建君子教育德育体系培养新时期的少年君子

13、小学美术教学中的德育渗透

14、论网络时代小学班主任德育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15、小学德育--养成教育实践探究

16、浅谈新形势下的小学德育教育

17、优化班级管理,实施道德教育--小学班主任德育工作初探

18、浅谈农村小学体育课中德育教育的渗透

19、试论小学阶段德育教育中的“严”与“爱”

20、基于“一校三门”德育管理模式的小学德育教育研究

21、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促进小学德育工作开展的研究

22、当前农村小学德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23、农村小学德育工作的几点思考

24、浅谈小学德育教育

25、关于新形势下小学德育教育的探索

26、战前日本小学的德育教育--以美浓传教团事件为中心的考察

27、小学体育与德育教学结合问题思考

28、小学语文教学渗透德育的策略分析

29、论加强小学德育教育的有效途径

30、对小学语文教材德育内容的反思--以《语文教学论》为例

31、小学数学教学中如何渗透德育

32、道德认知模式下我国小学德育教育再思考

33、刍议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的策略

34、小学语文教学中如何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

35、如何在小学体育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

36、浅谈小学班主任德育教育工作的策略

37、新时期小学德育教学的有效性教学策略

38、浅议德育教育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重要性

39、小学低年级阶段语文德育渗透探微

40、小学德育对小学生竞选行为的作用研究

41、有效加强小学德育教育的策略研究

42、论感恩教育在小学德育中的价值与实施

43、浅谈加强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德育问题

44、新时代下小学德育教育有效性的思考

45、浅析当前小学德育工作

46、浅谈慕课在小学德育教学中的应用

47、新课程背景下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德育渗透

48、德育教育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应用分析

49、谈小学德育教学

50、浅谈小学体育教学中的德育渗透

51、浅谈小学德育生活化教学模式的构建

52、小学德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53、关于小学语文教学与德育教育的整合研究

54、在小学德育工作中党组织的作用分析

55、小学科学教学中德育导师育人途径的探索

56、小学德育工作实效性的现状与应对

57、新形势下小学德育课程的校本建设分析

58、在“过好自己的生活”之后--深化小学德育课程与教材改革的新思路

59、让小学蒙语文课堂洒满德育阳光之实践策略

60、小学德育工作存在的误区及对策

61、小学多媒体德育教学的利与弊

62、对小学德育工作管理新途径的探索

63、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德育的思考

64、小学德育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65、关于小学德育生活化教学的尝试

66、浅谈农村小学德育中的养成教育

67、从立德树人看小学语文教科书德育内容的'改进--基于苏教版与人教版的比较研究

68、小学德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69、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德育的思考

70、浅谈在小学教学中如何开展德育教育

71、小学班主任应细抓德育教育

72、对小学德育有效管理的几点思考

73、小学班级德育活动实效性方法探究

74、关于提高小学班级德育活动实效性的方法实践

75、浅谈新时期如何贴近和加强小学的德育工作

76、素质教育视域下小学德育的开展

77、小学语文教学中德育渗透的实践研究

78、谈小学的德育建设

79、也谈小学德育教育

80、谈小学德育的生活化

81、谈德育教育和安全教育在小学班主任工作中的重要性

82、小学班主任工作中的德育管理探析

83、小学德育教材中儿童德育境遇的转变及其伦理困境

84、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

85、小学数学教学中渗透德育的实践与思考

86、德育教育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现状及策略

87、寻找德育衔接的独有校本课程资源--以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杨仙逸小学为例

88、雷锋精神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深化--以本溪市迎宾小学实践活动为例

89、论小学体育教学中如何渗透德育教育

90、德育在小学体育教学中的核心渗透分析

91、小学中年级德育教育的相关思考

92、小学数学教学中的德育渗透浅谈

93、挖掘教材中的情感--小学英语德育课堂的实践与研究

94、小学语文德育的实践与探索

95、小学班主任工作实践中的德育体会

96、让德育渗透到小学数学教学中

97、小议德育渗透在小学数学低年级教学中的重要性

98、浅谈小学高年级语文教学中的德育渗透

99、如何在小学数学教学中进行德育渗透

100、浅析小学体育教学中的德育渗透

川大电气工程研究生论文获奖名单

主要看你毕业后的工作方向了整体上说,重大,川大电气研究生毕业都是去国家电网,而且待遇可观交大主要依托铁道部,电气偏向于铁道电气化,目前高铁发展,电气专业也吃香。。其次,从学校、专业声誉来说,重大电气是该校王牌,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全国高校就只那几所是,不信你可以百度),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电气工程排名第五,高电压至少国内前三吧。川大电气实力一般,主要偏向电力系统,在电网影响较小,但学校综合排名比重大高,交大电气也是该校的王牌了,工科实力雄厚,而且电力系统排名全国第十,与东南大学并列,铁道电气化是主要特色,进铁路单位,电气化局毫无压力,但在国家电网系统里影响较小,当然不是说不可以进电网,因为强人到处都有,最后从考研读研的角度分析,川大、重大考研分数相对较大较高,毕竟川大重大是985 ,自主划线,所以如果你有足够实力,那建议你考重大,如果你还看中学校综合排名,对专业排名要求不高,那么你可以考虑川大,当然你爱好交大,那就努力考研吧,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就看你自己如何权重了。。。

2022四川大学电气工程考研分数线如下:单科=100分的60分,单科>100分的90,总分380分。

川大了啥。每年的就业机会就大于重大和西南交大

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我院2023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以及《四川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实施细则。一、推荐原则(一)推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二)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建立推免生遴选过程的科学评价体系,形成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正确导向。(三)坚持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把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格素养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考核内容;学业考核以学习成绩和一贯表现为基础,突出创新创业能力考察,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鉴定。推免生遴选过程严格执行回避政策,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工作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四)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我校推荐条件并获得我校推免生名额。尊重、维护推免生自主选择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和招生类型的权利。积极鼓励各招生单位充分凭借学术、学科及师资等人才培养优势和对学生的关爱吸引学生。二、组织与领导1.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制订和组织实施,接受学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组 长:李长松副组长:戴婷婷成 员:张英敏、王渝红、赵涛、王晓芳、汤博、李程秘 书:姜小雨、曾晓东2.专家审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专门负责推免生创新能力及潜质鉴定和材料审核工作。三、推荐条件参加推免申请的学生应为我院普通全日制本科2023届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基本条件1.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协作精神、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4.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应满足跟踪世界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国际学术交流的需要。(二)成绩要求1.申请按照本办法推荐的学生,课程成绩的排名原则上应列本专业前50%。为国家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的学生以及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可放宽到70%或者必修课程学分绩点达到以上。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学年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计算方法见后。2.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含口语)加权平均成绩≥80分,或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88分,或新GRE成绩≥310+4分,或IELTS成绩≥6分,或GMAT成绩≥600+4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执行。(三)综合排名要求1.申请推免的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综合排名,以综合排名顺序决定推免资格。2.综合排名依据综合成绩确定,综合成绩由“课程成绩”“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三部分构成,计算方法见后。四、综合成绩评定综合成绩=课程成绩×60%+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35%+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5%1.课程成绩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学年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课程成绩统计截止时间与秋季开学补缓考成绩录入截止时间相同。2.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依据《电气工程学院2023届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计分方法》(见附件1),对学生所提交材料进行鉴定和审核,确定得分。重点考核学生专业能力倾向、科研经历和投入、科研成果水平及其表现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主要考察学生本人各专业指定核心必修课修读成效,所参与各类创新项目和科学研究的情况及阶段性成效,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科研成果展示,论文发表,申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2022年8月31日。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此项成绩计算,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3.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依据《电气工程学院2023届推免生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计分方法》(见附件2),根据学生所提交材料进行鉴定和审核,确定得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社会实践活动主要指:参加校内学生组织、社团活动、班级服务等;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类竞赛等。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2022年8月31日。五、推荐工作流程(一)教学科负责组织计算学生课程成绩并公示,确定课程成绩排名列本专业前50%学生名单。(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人应按照学院通知和相关说明提交规定的表格和材料,包括申请表,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计分登记表及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计分登记表及支撑材料如成绩单、论文见刊或录用、专利授权(论文和专利第一作者单位限定为四川大学,且研究内容须与专业相关)、项目立项、获奖等科研经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三)学院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进行审核鉴定(根据需要可采取现场审核方式),确定最终计分。然后计算每位同学的综合成绩、确定排名,并与申请人全部申报材料一起予以公示。(四)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及院内各专业指标分配,按照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综合排名方案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参加推免学生的姓名、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资格获得情况以及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五)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申诉渠道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学院组织开展核查,对于核查存在问题的学生依规进行相应处理。申诉电话:,申诉邮箱:。(六)根据学校具体安排,推荐工作流程如有变化将做相应调整。六、有关管理事项(一)学院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签订承诺书,获得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学校不予办理出国等手续。(二)获得免试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推免资格:1.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2.经鉴定科研成果存在学术不端行为;3.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4.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5.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B+);6.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如遇国家政策和学校政策变动,本实施细则将做相应调整。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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