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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研究地方

发布时间:2024-07-01 10:51:43

论文研究地方

文献综述。文献综述是指作者针对某一专题,对大量原始研究论文中的数据、资料和主要观点进行归纳整理、分析提炼而写成的论文。文献综述是对某一学科、专业或专题的大量文献进行整理筛选、分析研究和综合提炼而成的一种学术论文,是高度浓缩的文献产品。

论文的研究方向怎样填? 比自己的研究小方向稍大一些,比如介电材料的可以写功能材料与器件,新型太阳能电池或者锂电方向可以写新能源材料与器件,这样放大后可定显得有气势些~ 论文的研究方向指的是什么? 课题研究方向一般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或者相关科研工作者在申报撰写论文过程中需要明确的研究方向。应在所研究课题历史基础上提出自己独特或者有所创新的研究方向以丰富学科知识体系。 由导师决定, 看看你导师以前的论文或硕士论文题目,再看看你导师正在研究的项目, 一般就差不多清楚了。 一般你自己决定不了的, 最多只能从导师给的题目中选择。 论文开题报告中的研究方向怎么写 开题报告虽然写作有一定难度,但只要你认真写反复修改总会通过的,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提供一个范例范本供你参考加油: 为研究生们撰写的这本——《怎样做开题报告》将给您提供指南! 第1章 什么是开题报告 什么是开题报告?你会说:“这还 用说吗?我们动手写吧!”我不反对你这么干,但是,做任何事情都应当目的明确,这会让我们事半功倍!因此,这里有几 点需要考虑: ●你选作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课题永远不可能完全按照你在开题报告中所设计的那样去做。因而,如果你的 开题报告通过了,那么你本人、你的博士生指导委员会主席及委员会其他成员①就得承担风险。既然双方都需要押上自己的 专业信誉、精力、时间和资源,那么,共享决策似乎是一个比较合适的方案。 ●共享决策可以充分发挥你的博士生指导委 员会主席及委员会其他成员的能力,鉴定你提出的想法是否有价值。学生如果把开题陈述视为一道需要努力说服别人的难关 ,而不是检验自己开题报告的机会,则会错过这一良机。 ●包装推销出去的开题报告未必经得起认真推敲,经过深思熟虑 而形成的问题才真正经得起考验。确实,如果你后面还需要做一些实质性的改动,需要帮助,或者需要其他资源,那么,博 士生指导委员会主席及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对研究项目做出的严肃承诺或许就是更合适、更可靠的资料—这有利于你获得必需 的帮助。而且,开题报告撰写的过程通常也是你与博士生指导委员会主席以及委员会其他成员建立关系的过程,尤其是与前 者。你需要加强与他们的联系! ●假如你已经充分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而你的博士生指导委员会主席(和/或委员会的 其他成员)出于一些切实的原因否定了你的开题报告,她可能是帮了你的忙尽管你可能需要一点时间才能意识到这一点), 避免你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耗费在一次没有价值的探究上。共享决策可能会使你免于走错路。 • 什么是开题报告呢? 首先, 开题报告要写好,你的写作要切忌枯燥乏味。其次,开题报告是一个完整的论证链,它从逻辑上把你的问题陈述与你采取的相 关行动计划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再次,如这个修改过的定义中所明确的那样,不仅需要考虑你的想法和行动计划,而且还需 要考虑你成功实施该计划的能力。 综合来讲, 你的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为你考虑共享决策提供了一个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研 究行动的机会。你在用自己掌握的一切帮助你的博士生指导委员会主席和/或博士生委员会了解你怎么看待该研究情况、你 的研究如何填补空白、如何建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如何展开、怎样避开一些缺陷、为什么有些避免不了的缺陷并非是严 重的问题、你努力的结果可能会是什么样的、该结果会有什么意义等等。它是一个精心准备的、富有趣味性和技巧性的书面 报告。你的报告展示你把上述材料组织成一个内在连贯的论证链的能力。 一篇完整的博士学位论文包括以下五个章节: • 第 一章:问题陈述 • 第二章:文献综述 • 第三章:研究方法 • 第四章:研究结果 • 第五章:解释和结论 第2章 学术论文在开题 报告中的作用 开题报告的七种作用: • ●学位论文研究的合理性辩护 • ●研究工作计划 • ●能力证明 • ●承诺请求 • ●契约 • ●评价标准 • ●论文初稿的一部分 • 一篇开题报告可以起到几种不同的作用,即对研究合理性的辩护、工作......>> 论文研究方向怎么写 格式呢每个学校的要求不一样,你是写研究方向,还是说你只是随便写个会计专业的毕业论文啊 文艺学的研究方向 比较文艺学的主要特色在于,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和文化背景下,通过比较的方法从事文艺学的同质研究和异质研究,从而构成文艺学的人类整合形态和世界总体框架。它丰富和充实了文艺学的学科内容和研究空间,使文艺学研究拥有更多的试点和力点,对文艺学的深化发展就有不可替代的价值。本研究能使既有的文艺学研究范式和研究体系获得一定程度的结构转型,并且这种转型将直接带来学理激活效果和学术增值效果。本研究方向既有理论意义,也有实践意义。前者将一定程度上推动中国的文艺学建设,后者则在更广阔领域影响中国的文艺创作实践和中国人的文艺生活质量。 北师大文艺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1、 博士生培养国家建设需要的,适应面向现代化、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扎实的文学史和文化史基础知识与较高审美素养,系统掌握文艺学专业知识和专业特长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本专业博士生的培养主要面向高等教育机构和研究机构,毕业生应能够独立从事国家级和省部级社科规划项目的研究工作,同时能够胜任文艺学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学。本专业博士毕业生还应掌握电脑的操作和运用,同时至少能够熟练地掌握和使用一门外国语(包括阅读和直接交流),能运用第二外国语查阅专业文献。2、 硕士生培养国家建设需要的,适应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丰富的文艺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专门人才。为满足社会尤其是学校、新闻出版机构、 *** 机关、公务机关和文艺团体的需要,本专业注重培养硕士生分析与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使之既掌握本专业特有的研究方法,又了解相关人文学科的研究方法,并能够灵活地加以运用。毕业生应该具有独立承担文艺学专业课题、独立从事文艺理论研究与文艺批评的能力。另:考试小组如有三分之二成员认为考试成绩不合格,即视作不合格。考试小组成员之间对考试成绩评判产生重大分歧时,由学位分会作出仲裁。本专业硕士生除了专业学习外,还须注重其它知识与技能的学习,熟练地运用电脑,并且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学习年限为三年二、专业研究方向及研究生导师1.博士生方向中西比较诗学、文艺美学、中国文化与诗学、传播与文化研究2.硕士生方向中国古代文论、文学基本理论、文艺美学与大众文化、西方文学与西方文论三、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前沿讲座(含讨论班)的基本要求本课程采取讲座和讨论两种形式,其内容分为两部分:先由文艺学专业的教师或国内外同行专家作主题报告,再围绕主题报告进行专题讨论。主题报告的内容必须是涉及国内外有关文艺学专业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状况,并已形成正式的书面学术报告,要求论证充分,其观点具有新意,或是有所突破。主题报告的题目预先公布,使学生能有所准备。要求每个学生参加3次前沿讲座课。考核方式为提交主题报告的书面评论或相关的读书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四、培养与考核方式1、硕士生培养与中期筛选的基本要求中期筛选一般在修完学位专业课和选修课之后进行,通常在第四学期。由中国语言文学学位分会认定的三名教师组成综合考试小组,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共同负责出题和实施考核。考核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书面考试应含一定比例的中国语言文学其他专业的基本内容。综合考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具有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2、博士生培养与考核方式博士生综合考试一般在修完学位专业课和选修课之后进行,通常在第三学期。由中国语言文学学位分会认定的三名教师组成综合考试小组,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导师,共同负责出题和实施考核。须进行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的考核。书面考试应含有一定比例的中国语言文学其他专业的基本内容。综合考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 论文 作者研究方向有多个该怎么写 分层或者辅助观点,以小论文的形式展现 如何选择论文研究方向 你的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 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 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 一、毕业论文选题的重要意义 第一、选题是撰写毕业论文的第一步,它实际上是确定“写什么”的问题,也就是确定论文论述的方向。如果“写什么”都不明确,“怎么写”根本无从谈起,因此毕业论文的顺利完成离不开合适的论文选题。 第二、毕业论文的写作一方面是对这几年所学知识的一次全面检验,同时也是对同学们思考问题的广度和深度的全面考察。因此,毕业论文的选题非常重要,既要考虑论文涉及的层面,又要考虑它的社会价值。 二、毕业论文选题的原则 (一)专业性原则 毕业论文选题必须紧密结合自己所学的专业,从那些学过的课程内容中选择值得研究或探讨的学术问题,不能超出这个范围,否则达不到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的教学目的。我们学的是工商管理专业,选题当然不能脱离这个大范畴,而且在限定的小范围内,也不能脱离工商管理、企业经营去谈公共事业管理或金融问题。学术研究是无止境的,任何现成的学说,都有需要完善改进的地方,这就是选题的突破口,由此入手,是不难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 (二)价值性原则 论文要有科学价值。那些改头换面的文章抄袭、东拼西凑的材料汇集以及脱离实际的高谈阔论,当然谈不上有什么价值。既然是论文,选题就要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也就是要具有先进性、实践性和一定的理论意义。对于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而言,我们可以选择企业管理中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的论题,或是对提高我国企业的管理水平有普遍意义的议题,还可以是新管理方法的使用。毕业论文的价值关键取决于是否有自己的恶创见。也就是说,不是简单地整理和归纳书本上或前人的见解,而是在一定程度上用新的事实或新的理论来丰富专业学科的某些内容,或者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现实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可能性原则 选题要充分考虑到论题的宽度和广度以及你所能占有的论文资料。既要有“知难而进”的勇气和信心,又要做到“量力而行”。”选题太大、太难,自己短时间内无力完成,不行;选题太小、太易,又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也不行。一切应从实际出发,主要应考虑选题是否切合自己的特长和兴趣,是否可以收集到足够的材料和信息,是否和自己从事的工作相接近。一定要考虑主客观条件和时限,选择那些适合自己情况,可以预期成功的课题。一般来说,题目的大小要由作者实际情况而定,很难作硬性规定要求。有的同学如确有水平和能力,写篇大文章,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和创新,当然是很好的。但从成人高校学生的总体来看,选题还是小点为宜。小题目论述一两个观点,口子虽小,却能小题大做,能从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分析论证.这样,自己的理论水平可以发挥,文章本身也会写得丰满而充实。选择一个比较恰当的小论题,特别是与自己的工作或者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不仅容易蒐集资料,同时对问题也看得准,论述也会更透彻,结论也就可能下得更准确。 三、毕业论文选题的方法 第一、 浏览捕捉法。这种方法是通过对占有的论文资料快速、大量地阅读,在比较中来确定题目的方法。浏览,一般是在资料占有达到一定数量时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这样便于对资料作集中的比较和鉴别。浏览的目的是在咀嚼消化已有资料的过程中,提出问题,寻找......>> 论文任务书范文的课题研究方向及依据是什么意思 研究方向 类似于你的选题,至于依据 就是你为什么选这样一个方向进行研究,它的意义是什么,有什么价值 毕业设计 学位论文数据集中的 研究方向怎么写 多少字,谈清晰。 怎样写硕士论文的“未来的研究方向” “未来的研究方向”论文都不算难吧。。

幼儿园论文研究对象和地点写法如下。1、研究对象:研究对象指的是你所研究的幼儿园的学生、教师、家长等主要研究目标。你需要说明你的研究对象是哪些人群,例如3-6岁的幼儿、该幼儿园的教师等。2、研究地点:在写论文时,你需要清楚地说明你进行研究的幼儿园所在的地点。这不仅是为了方便读者了解研究情况,还可以让读者对该幼儿园所处的社会环境有更加清晰的认识。你需要说明幼儿园所在的城市、区域、街道等具体地理位置。3、例如:本文研究对象为某市某区一所民办幼儿园的学生、家长和教师。该幼儿园位于某市某区X街道,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现有500名学生和30名教职工。

摘要(Abstract)标准摘要五句话,包含五个层次的内容: 介绍:为什么要进行本项研究,现状中本项研究的缺失或者做了但是存在不足; 方法:用什么方法做这个研究; 数据:用什么样的数据来验证你的方法; 结论:从研究中得出什么结论; 意义:得出的结论对研究领域和实践有什么意义(理论与实践意义)2引言(Introduction) 研究背景(Research background):目的是证实该研究问题的重要性。如这一类问题造成的损失很严重,因此研究这一问题很重要。研究问题(Research problem):在上述的这一大研究背景下,要做什么问题(或者方面)的研究;在上述的这一大研究背景下,这一研究可以在哪些方面解决现存的实际问题。 研究现状:别人已经做了哪些东西,别人已经做过什么,发现了什么样的问题? 现存的研究有什么问题与不足:别人有什么没有做过?为什么别人没有做得更好?并说明这些研究不足会带来严重后果。 本研究的目标(objective)和研究范围(scope):本研究弥补这些问题中(这些没做过或者做过没做好的问题中)的哪些不足,采用什么研究方法去弥补不足。陈述本项研究的范围局限,并高度概括本论文研究结论。 文章结构:本论文的后续部分的基本内容架构。3文献综述(Literature review)Literature review证明与说明两件事情:一是研究目标的设定是有意义的;二是你在本研究中采用的方法是可靠的、有效的。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 对选题(你找到的研究问题)的理由:即对做过没做好或者没做过的研究问题,在这个研究领域,针对research problem而言,让读者明白本项研究是有意义的; 现存文献中对本文值得参考并可借鉴的东西,包括分析工具和成果; 非相关或者相邻研究领域值得借鉴的东西,侧重于可借鉴的研究方法。与就确定了研究方法。补充说明:注意introduction 中的研究目的与研究范围的区别。Scope:如洪水发生后带来10个后续问题,本研究只考虑了6个关键问题。在Literature review 与中应该对scope进行说明和辨析,即说明我为什么留下这6个问题,去掉其他4个问题。小结:文献综述不是综述文献,而是去找到问题,不是为了综述而述。并不在于对所有的相关文献作详尽描述和总结,应该是对相关研究现状的高度概括。至此,已经把研究问题、研究目标、研究方法明确了,并且对它们已经证明了、辩护了。4方法(Method)此部分主要是对方法的描述。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 研究策略(Research strategy):总概研究过程。要做这样的一个研究采用一个什么样的研究策略:即所采用的研究思路。 数据采集的方法:建立在对研究问题深入认识的基础上,需要采集什么样的数据(变量)。这里的数据的概念是泛泛的,不是指具体的数据,而包括数据结构、变量(考虑的因素)。 数据的分析方法:如数学分析、逻辑分析(推理)、统计模型等数据分析方法。统计模型(模型的建立、模型校验(模型计算)、模型推断(在算的过程中所推断出的一些结果)、模型评价与对比)。5数据(Data)主要围绕data,对你所收集的数据做一个简要的描述,描述所收集的数据的特点。如从哪个机构得到一个数据,有什么样的特征、变量的期望值、方差、中位数、最大与最小值等。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 数据的来源、采集数据的时间周期、描述性的统计值 对所收集的数据的初步的处理方法。6结果(Results)运用所采用的数据分析方法(即模型的建立、模型校验(模型计算)、模型推断(在算的过程中所推断出的一些结果)、模型评价与对比)得到的模型分析结果。应该着重对所得出的重要结果进行描述,不需要对所有的结果进行描述。7讨论(Discussion)Discussion就是针对所得出的结果做横向或者纵向的对比和讨论,包括自己的结果之间的比较、自己结果与别人结果之间的比较;如果结果存在差异性,并对结果之间的差异性的成因作讨论分析。这样的差异性分析进一步加强了本研究的重要性。可以进一步地验证:对所提出的观点做数据方面的支持。注意6和7的区别:Results强调清楚地陈述研究结果,受制于数据分析方法(模型建立、模型校验、模型推断、模型评价)的框架制约。而Discussion强调把结果打乱,提出最值得讨论和有意义的结果,是对本项研究所得出结果(results)高度抽象的产物。写discussion的三重境界:一是得出与人家相同的结果(意义不大);二是得出不同结果,但是不讨论差异性成因(需要升华);三是得出不同结果,并作差异性成因分析(较高水平)。8结论(Conclusion)标题可以叫conclusion,但是实际包含四个内容: 结论(Conclusion)研究过程:对研究过程的综述。在期刊论文中可以不写,但是在学位论文中一定要写。该研究得出的结论:这个研究成果不是Results和Discussion的复述,而是对Results和Discussion的更进一步的抽象和概括。 意义(Implication):从研究结论中所反映出来的对该研究领域的贡献以及启示,更侧重于启示。 局限性(Limitation):所得出的研究结果(该研究结果)的局限性。Limitation与scope是两回事,但两者相关,有差异性,其差异性体现在scope针对的是研究范围,在该研究范围内,你的研究结论是成立的,有效的,在scope内是绝对不能被人家挑毛病的;limitation要承认即使在scope内,由于数据的有限性和方法的不完备性所导致的局限性。总之,limitation的成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scope所造成的limitation;另一方面是由于数据、方法所造成的limitation。 未来展望(Future study):基于两个认识(一是对limitation的认识,二是对本文结论的implication的认识)所提出的后续研究课题。

地方文化研究论文

将地方文化融入高校艺术教育论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有写论文的经历,对论文很是熟悉吧,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一篇什么样的论文才能称为优秀论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将地方文化融入高校艺术教育论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随着时代的更迭,高等教育日益普及,学生的思维在这个全媒体时代表现得极度灵活。既定的国家课程只能满足学生的基础性知识需求,高等教育的创新需要一线教师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在实践中发挥自身所长开设具有一定特色的校本课程。徐州是汉文化的发源地,将汉文化融入徐州高校的艺术教育具有非常大的实践意义。课程从理论构思到实践,可以弘扬徐州悠久的历史文化,让学生近距离感受古代文化,激发学生对古典文化的学习热情,使高校艺术教育更具有地方特色。

近年来,高考参考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高校招生计划不降反升,使得高考录取率升高。也就是常言说的考大学越来越容易。越来越多的人可以接受高等教育是一个民族整体文化水平得以提升的前提,是一个民族不断进步的标志。同时,因为我国幅员辽阔,地域文化丰富多彩,高校的生存与建设特色也在融合地方文化过程中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而这些具有当地特色的文化教育,多是以校本课程的形式存在的。

一方面,国家课程内容作为基础性教育是每个高校学子必须掌握的。另一方面,各地文化存在差异,这样富有地方特色的课程只能在当地施行。学生通过对特色课的学习,可以加深对国家课程内容的理解与记忆,能更牢固地掌握国家课程内容。开发新课程也可以丰富学校教学形式,实现课程的创新创优,体现出现代教育中以学生为主体的特点。

但是,在诸多利好情况下,我们不能忽视一些实际存在的问题。现在高校中专心致力于教育教学的教师有变少的趋势,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不高。究其原因,当下高校教师各级职称的评定多是以教师在特定时间段内所产出的科研成果等级、数量作为评价杠杆,这使得本应以教书育人为主要职责的教师转变为科研达人,轻视甚至是忽视教育教学。不仅如此,高校教学中学生优劣等级由执教教师主导评定,即这一门课的教学、考试、阅卷、给分等都是本课教师掌握。这也使得教师教学积极性不高。

由此,我们能不能想象大学生对于课程的学习兴趣会出自何方?学生缺乏有教育热情的教师,缺乏引导他们学习的一种兴趣。当然,学生的学习兴趣不能全依赖于教师,但是教师有引导的职责。所以,基于特定地域文化圈内的高校,可以发掘本地区的文化特色,将之融进学校教育之中。

考虑到新教材编订需要耗费教师的人力、学校的物力财力,学生购置新书有一定的经济负担。还有校本课程的灵活多变性,即新教材使用的年限不定。所以,与校本课程对应的教材并非完全要重新编订。将地方文化融入高校艺术教育,在实际教学中可以通过两种形式:一者,将教学内容穿插在国家教程之中,以国家课程、教材作为基石,地方文化的引入是为了加深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的知识穿透力;二者,设计新课程,限于课程形式的创新,通过新形式,把握地方文化,提升学生对特定文化的感悟力,使其泛化到他们的学习过程中去。

本文以徐州的汉文化为例。徐州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是汉文化的发源地。徐州城市的建设选用汉文化作为主题,还有专门的汉文化景区,聚焦于两汉文化,展现“汉代三绝”:汉墓、汉兵马俑、汉画像石。此外,在徐州博物馆中还有金缕玉衣、银缕玉衣展示。徐州沛县文化馆保存着著名的“大风歌碑”。徐州高校的艺术教育可以与徐州的汉文化紧密结合。

一、立足教材,更新教法

在讲解国家课程的基础上,需要立足于书本,因为这是教学之本。但是我们可以更新教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加深学生对特定艺术课程中的内容的理解。例如,在由彭吉象主编的《中国艺术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上编的第二章“秦汉气魄”中,讲到汉代的社会文化背景、汉代的建筑特色、汉代的雕像特点、汉画像石、汉画像砖、汉赋等。在第四节“汉画像——一体古今”中提到汉画像的典型意义:“汉代画像基本都是这种从上到下的神话、历史、现实的画面结构,都是由神话人物、历史人物故事和现实生活的事件构成三大系统

①中编第三章“中国传统艺术门类论”中的第三节“中国传统雕塑”中提到:“明器的种类在汉代有了较大的发展,武士俑、文臣俑、舞俑、乐俑、侍从俑、庖厨俑、说唱俑、杂耍俑等现实生活中各种角色的人物几乎都能在汉墓中找到。动物俑同样包罗万象,家畜家禽中的猪、羊、鸡、狗、马、牛、鸭、鹅等造型无所不有。此外还有许多的建筑模型、器具模型。”

②这本《中国艺术学》是很多高校考研用的参考书目,书本上的知识是比较单一化的,完全用文字符号叙述。学生没有见过真实的艺术品,很难通过抽象思维构建大脑中的汉画形象框架。

徐州有着这样的文化景区,教师可以在教法上实现创新。首先,教师可以通过展示实物图片、放映纪录片等灵活的教学方式调动学生的视听积极性,拓展学生的视野范围,使得教学具象化,让学生更好地理解课本中的汉文化知识。其次,“写生”作为艺术学习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可以打破学生对于书本知识的禁锢,发挥自身的特长、特色。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外出进行以“汉文化”为主题的写生活动。

二、创新创优,开发新课程

俄国的文艺理论家车尔尼雪夫斯基指出艺术与生活之间的关系中,生活是艺术的来源,艺术从生活中来,其本身又是高于生活的。他的观点可以理解为艺术作品是艺术家基于生活的筛选与再创造。唯美主义经典的艺术理论大师,奥斯卡·王尔德讲艺术与生活之间则理解为相反的关系,他主张生活史模仿艺术而进行的。王尔德认为艺术作品是杰出的艺术家创作的典型,大多数人只是通过模仿艺术来生活。这样看来,虽然对于究竟艺术与生活何者为第一性这一问题我们给不出标准答案,毕竟一千个读者心里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但是,生活与艺术是紧密相关联的。教材对于知识的整合性决定了读者需要通过“神思想象”的过程领悟其中意蕴。

徐州有丰富的自然、人文资源,汉文化资源突出,汉文化通过汉代古迹实物展示出来。徐州高校的艺术教育中完全有条件将这些资源渗入其中。我们可以安排学生走进汉文化,“神与物游”,通过一定的教学方式让学生亲近汉文化,感受汉文化。在新课程的开发中,我们可以采用丰富多样的教学形式:开设摄影课、艺术品设计课、拓片制作课等,在互动式的教学过程中,弘扬汉文化。在新课程的设计环节须得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校本课程以选修课形式出现,学生个体爱好不同,可以创新多种形式的课程供学生选择。尊重学生的主体意愿,学生带着对课的热忱学习才能达到学习的效果。但是为了课程的教学质量,要控制好受课学生数量。其次,课程进行过程中,涉及户外活动,这就需要教师做好预设工作,安排学生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活动。再次,对于学生课后成绩的评定,教师可以基于培养学生学习积极性,采用划分等级的方式。

(一)基于汉文化主题的摄影课

21世纪是视觉图像的时代,文字表述繁冗且不能突破各国语言障碍。在一些公共空间中,例如:机场、会展、旅游热门地等,都出现用图像符号指示会意的现象。徐冰的《地书》超越了地域语言障碍,凸显了视觉图像的优越性。摄影课在高校艺术类的课程中是必不可少的,也有一定的历史。但是,以汉文化为主题的摄影课是一个创新。在基础性摄影知识教学的基础上,可以创设同艺术写生类似的实地采风课。我们可以将课程的设计侧重于光线把握、近远景对照、虚实对照等具体训练。在摄影教学过程中,传播汉文化。

(二)汉文化主题艺术品制作教学

材料的积累是创作艺术品的'第一起点,选择这门创新课的学生是具备一定艺术学识和理想的,他们缺乏的是游历和创作的灵感,即材料的积累和灵感的触发。

在徐州的高校艺术设计课程教学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参观汉文化主题景区。在教学中要给学生提供一定的主题,拓展学生视野。使学生在艺术设计过程中渗透进汉文化元素,例如:汉兵马俑、汉画像中的诸多谱系图等。学生有了想法才有付诸实践的行动指南。

艺术生的毕业设计展展示的是他们在所学所知基础上的创新实践。教师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向学生传达种类丰富的艺术形式,学生依据爱好进行创作,展示它们的作品。例如:包装、手工艺品、装饰品、书法艺术等。

(三)汉画像石拓片制作教学

学生通过实地参观学习,加深对书本知识的理解。在课程后期,可以加入拓片教学环节。第一,具体讲解拓片的作用:临摹汉画像石,使得图像显示更加清晰可认,有利于研究者阅读图像;汉画像石是宝贵的文物,石块巨大不易搬运,制作拓片有利于图像的传播。第二,讲解拓片制作的准备材料和拓片制作过程的注意事项,材料有:拓纸、棕毛刷、拓版、拓包等。拓片制作的这个过程十分漫长,教师可以做好准备工作,直接讲解拓的主要步骤。最后可以组织学生分小组制作拓片。让学生通过亲手实践感受汉画像石的美,体会汉文化。

三、重视与学生就业环节的衔接

高校教育在当下不应当是对学生进行知识的灌输,生产出标准规格的大学毕业生。社会竞争压力直接作用于即将走出校门的毕业生,所以,在日常课程的教学中,我们不能局限在既定的教材中,而要在教法上有所突破。高校还有必要也有条件开设一批对学生的就业有促进作用的课程。以上列举的三种创新教育是一些实例,学生在有趣味的学习过程中,可以掌握更多知识,在今后的就业方面有更大的选择空间,所以说高校的艺术教育需要更多的创新。

拓展:

普通高校的艺术教育论文

一、高校艺术教育的意义

1、艺术教育可以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

优秀的艺术作品往往也是生动的爱国主义教材,它们能够加深受教育者对祖国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了解,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加深受教育者对祖国大好河山的热爱,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憧憬,从而生动、深刻、有效地达到爱国主义教育的目的。进步的音乐最能激发群众的革命热情和爱国主义情怀,艺术教育是对大学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最佳方式之一音乐可以调节心理"使学生身心愉悦精神振奋。例如听贝多芬的音乐能使人找到一种向上的力量"欣赏民族风格的音乐作品"如人民音乐家冼星海的黄河大合唱更能起到催人奋进"升华情感的作用。

2、艺术教育可以促进学生智力发展

实践证明"艺术可以使人的心态产生变化可以升华思维和理智产生激情,这种超越语言和文学层次的理性认识不仅可以开阔知识视野而且可以使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相结合,促进左脑和右脑的互补作用。

这也体现了艺术对智能的渗透作用和特殊功能。

3、艺术教育可以培养学生审美力

艺术的美可使学生很快建立学习的兴趣"使其主动学习"也就是所谓的志趣"这样逐渐深入思想生活等等"也就有了相应的情感表现!久而久之"使心理上磨练出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毅力热情积极从容不迫的优良气质。

二、当前我国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的现状

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教育体制、社会环境以及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影响,我国目前的艺术教育基础还是比较薄弱的,尤其是学生的艺术素养普遍较低。这里所说的高等艺术教育,不能狭隘地理解为培养专门艺术人才的专业教育,它泛指对所有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的艺术教育。当前高校艺术专业教育存在的如下问题:

1、培养目标不够明确

课程设置直接反映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是提高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核心环节。目前大多数院校在课程设置、师资培养和引导方向上基本沿用的是培养专职演员的教学模式,这在某种程度上把即将毕业的学生导向了两个方面:自以为本人在某专业上很优越而不愿从教,于是改行到了其他演职单位;到了中小学从教后才发现,由于原来在高校学得太专一,故无法胜任中小学多元化的音乐教学和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2、课程设置单一,缺少与相关学科的衔接

艺术教学不仅要弘扬我国民族音乐艺术文化,还要关注世界多元文化;不仅要提高专业素质,还要加强相关学科的综合学习,要与文学、历史、民族、宗教、民俗等紧密联系,使音乐艺术的人文内涵更加丰富和鲜明。目前,音乐艺术教育培养目标实际上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随着当今社会各学科相互渗透、相互接入的发展趋势。未来的学生只有具备包括科学文化在内的综合素质才有可能成为合格的“音乐艺术人”。

3、教材选用繁杂

高等院校音乐艺术教材的选用没有一定的标准"基本上由教师根据自己的爱好选用相应的教材"另外在教材的建设上"与基础教育中音乐教材建设相比"数量极其匮乏"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都相去甚远并且质量也令人担忧。

4、所开设的课程大部分重技不重艺,缺少开发学生创新创作能力的课程

艺术教育不应只重技术,应更加注重人文内涵。艺术教育首先是对美的感受和理解,要在循序渐进中获得自身修养的提高,而不应带有功利色彩。一定要注重其人文内涵,要使人感受到人生的美,提升自身的精神境界,这才是美育的灵魂。如果没有这个灵魂,单纯地学技术,这样的培养就不是艺术教育,更不是美育。艺术是一门研究性学科,更是一门开发学生创新创作能力的学科。艺术的学习确需一定的天赋,更需要创造能力和创新意识。创造是艺术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艺术教育功能和价值的重要体现。而目前艺术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中缺乏能开发学生创新创作能力的课程。

三、高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对策

1、深化艺术教育体系改革

高校艺术教育具有很强的自主性,现代高校艺术教育的任务是在艺术教育课程和课外文化活动中提升学生的文化素养和审美能力"为实现教育目标,高校应积极开展各种文化教育活动,根据学生的需求开展不同的选修课程。广泛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为深化艺术教育体制改革高校首先应在国家相关法律的指导下进行课程设置和完善,使艺术课程与时代发展以及学生的兴趣接轨。其次,高校应因地制宜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课程,使学生充分感受本地区优秀文化培养民族自豪感与自信心。再次学校应实现课内外的结合为学生创设一个整体的综合的艺术学习氛围"。

2、建立合理的教学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普通高校音乐艺术专业课程与专业音乐艺术学院的课程是不同的,专业音乐学院的培养目标是专业音乐人才,普通高校培养的是综合型人才,培养高校学生全面发展。普通高校应该建立合理的、科学的、完善的音乐艺术专业教学体制,加强学生的音乐艺术综合应用能力。教师的教学质量决定了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生的发展,要想提高普通高校音乐艺术教学质量,必须加强音乐艺术教师的专业性,提高教师的素养,提高教师理论专业知识水平以及专业技能。

3、学习教材应和谐统一

在课堂中要选择具有高度思想性和艺术性的教材在教材的建设上应注重与其他学科教材在知识内容"逻辑体系上的衔接。同时还要体现对当代大学生的全方位技能教育为目的,教材中应充分考虑到各类大学生的特点,多选择贴近学生现实生活的教学内容,以学生音乐艺术审美能力审美素质的发展为本。培养学生对音乐艺术的兴趣爱好,使学生学会鉴赏音乐艺术体验音乐艺术。涉及的内容尽可能的全面丰富尽可能的满足各类高职大学生的需求。

4、拓宽专业渠道,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

在音乐艺术学专业下设置合理的专业方向,建立相应的课程体系,对学生进行合理的分流,拓宽人才培养的模式,使之更符合社会需求。课程设置及教学应该围绕培养高素质、全面型、应用性进行改革,使学生能学以致用,能赖以生存。综上所述,我国对于艺术专业课程设置及专业技能课教学模式等方面的探究还处在相对不成熟的阶段,亟须大量的实践探索,更需要理论上的系统研究。普通高校应该建立科学的、合理的、健全的音乐艺术课程教学体系,完善音乐艺术教学设施,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加强音乐艺术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推进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教育的发展。

安徽地域文化论文

安徽省位于我国东南部,华东的西北部,跨长江淮河中下游,东与江苏、浙江相连,西与湖北、河南相接,南与江西为邻,北与山东相依。以下是“安徽地域文化论文”,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安徽清初属于江南省,康熙6年(公元1667年),清王朝分江南省为江苏、安徽两省而正式建省,因当时安庆已成省内政治中心,徽州已成省内商业、经济中心,故取当时安庆、徽州两府首字而为省名。安徽简称皖,是因境内皖山而得名。皖山,古称灊山,今称天柱山,在潜山、岳西境内。相传周武王大封诸侯时在今潜山地区封了一个伯国,称皖国,山因名皖山。又因安徽建省时的省会所在地安庆属古皖国,所以“皖”便成了安徽的简称。

一、文化的基本概念

“文化”是我国古已有之的一个概念。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文化”是“文”与“化”的复合。“文”的本义是指各色交错的纹理。“化”的本义为化生、变化、造化。“文化”一词连用出现则最早见于汉代刘向的《说苑?指武》中,“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在这里,文化的含义是讲文治教化或以文教化,与现代意义上的文化涵义有明显的区别。

第一个把文化作为一种概念提出来并给它下定义的是当代英国文化人类学家泰勒(1832-1917),他认为文化是由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需要的其他能力和习惯所构成的综合体。

最普遍的文化定义就是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广义文化的概念,如《辞海》中对“文化”的解释就是“文化,从广义来说,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的文化则指精神文化,包括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

二、地域文化的概念

文化具有一定的地域性,生活在不同地域的群体,就拥有不同的地域文化。一般来说,地域文化,也就是一定地域内历史形成并被人们所感知和认同的各种文化现象。地域文化作为一种文化的区域分布,与历史上的自然区域、行政区划有着密切的关系。

地域文化具有历史性、地域性和独特性的特点。

地域文化的研究对象和内容主要包括:地域内文化的生成、演化和发展的进程及其规律,文化的内在结构、形态特征及其相互关系,地域内文化的.分布状态与空间组合特征,地域之间文化的交融、渗透与整合,文化与地域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生态剖面,地域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发展的意义和作用等。

三、安徽文化的产生和发展

安徽文化的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上古时期。近来的考古发掘表明,安徽是一块早期人类文明的诞生地,在中华文明起源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1998年,在繁昌人字洞发现了距今200万年以前的旧石器时代的最早人类活动遗址,这是我国目前发现的最早期的人类活动遗址之一,它的发现和研究为我国早期人类的起源和进化提供了重要资料。这说明在数百万年以前,安徽就有了人类活动的足迹。

大批出土的新石期时代的文物遗迹,不仅表明当时的渔猎业、饲养业和农业都比较发达,而且在出土文物中,石器的磨光、穿孔、角器的琢磨,陶器上的纹饰,也表现出较高的工艺美术水平,其中,特别是在蚌埠双墩遗址发现的刻画符号,是迄今为止史前时期最为复杂和完整的刻画符号,可能是汉字起源的重要源头之一。

春秋战国时期,是个社会剧烈动荡的时期,长期的战争给江淮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但也使得邻近地区的文化在江淮地域交流碰撞,对安徽地区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产生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管子思想和老庄的道家学派,标志着安徽文化开始登上历史舞台,并奠定了这一区域文化发展的基础。

西汉时期,安徽文化在继承道家思想和楚辞传统的基础上,获得较大发展,出现了发挥道家思想、同时兼采儒、墨、名、法等各家之长的《淮南子》一书,将道家思想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在中国哲学史上产生了重大影响。

东汉时期,产生了中国早期唯物主义的光辉著作,那就是安徽人桓谭写的《新论》,并对后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除了学术思想之外,这一时期,安徽在文学艺术上的成就也是巨大的,典型的是东汉末年以庐江地区为背景的《孔雀东南飞》长诗,代表着安徽这一时期文学艺术的水平。

东汉末年,社会发生巨大变动,先秦诸子百家思想均不同程度地得到继承和发展,并呈自由解放的趋势,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了曹氏父子(曹操、曹丕、曹植)及其领导的建安文学集团,并造就了“慷慨以任气”的建安文学风骨。这一时期,安徽地区进入了艺术上的春天,各种艺术都生机勃勃,出现了一些杰出的艺术家,特别是安徽的绘画艺术在魏晋时期迎来了第一个黄金时期,如曹髦、戴逵父子等的画作享有盛誉。

隋唐时期,由于安徽地区在先前经历的长期战争,加之远离隋唐王朝的政治中心,因此与其他地区文化相比,这一时期的安徽文化发展是有限的,除张籍、李绅、杜荀鹤等为数不多的诗人在文学上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之外,在学术思想、科学技术以及绘画艺术诸方面则没有引人注目的建树。

由于南宋政治、经济重心的南移,中原文化也随之南下,特别是皖南地区,远离战乱,这对安徽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南宋期间,安徽一地不仅人才辈出,而且在哲学、文学、艺术以及科学技术等方面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如以朱熹为代表的新安理学,由图经发展而来的方志之学空前发展,文学领域成就卓著,出现了张孝祥、胡仔等较有影响的人物。皖南地区尤其是皖南徽州成为安徽文化最发达地区,成为此后几百年我国学术文化的重镇。

安徽文化的再次兴盛是在明末清初,这一时期形成了安徽两大文化的重心,即以桐城为中心的桐城文派、学派为主体的皖中之学或称之为江北之学,另一就是以戴震为代表的皖南之学,由于其主要成就在经学方面,故又称之为皖派经学。

明中期以后,安徽经济发展很快,尤其是皖南的手工业、商业突飞猛进,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文化、教育的发展,安徽人的文化创造性空前活跃,在科学技术以及绘画、戏剧等方面都有辉煌的成就。安徽文化在这一时期取得了一系列总结性和开创性的成果,将安徽文化推向了历史最高峰。

清朝后期,中国即将步入近代社会,文化的发展也处于新旧交替时期,这一时期的安徽文化,一方面传统的学脉仍在延续,另一方面新的文化因子开始生成,具有鲜明的新、旧交替的时代特征。安徽文化出现了从相对封闭的古典形态到接受现代文明的艰难转变。安徽境域内古今、中西文化交融碰撞,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学人志士,呈现出群星璀灿的局面,既有洋务运动的先锋李鸿章,又有新文化运动的首倡者胡适与陈独秀,他们在继承安徽文化传统的同时,也为安徽文化注入近代文明的精华,安徽文化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地方立法研究论文

1、网约车违约的法律问题研究2、论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研究3、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探讨4、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以XX县为例5、校园暴力的成因及法律预防6、论我国持有型犯罪的立法缺陷与完善7、论大学生兼职的劳动权益保护8、论法律行为和情谊行为的区分9、小额贷款公司法律问题研究10、论劳动合同法中的竞业限制制度11、论共同犯罪中刑事责任的扩散12、论合同罪13、论网络时代的隐私权保护14、企业高管人员适用劳动法问题研究15、网络交易平台消费者保护法律责任以上论文题目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现在的人们很难想象,30年前,拥有960万平方公里国土的泱泱中国,没有一部专门规范土地管理和利用的法律。30年过去,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土地管理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土地权利保护、土地登记、土地用途管制等诸多重要方面,均从法律上得以规范。在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广袤的城乡土地激情拥抱法治。零的突破:选择市场,选择法治,土地管理和利用步入有法可依的轨道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合着改革开放的节拍而动。改革始于土地,改革唤醒了对法治的需求。1978年12月,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的包干协议一举掀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新的历史,农村土地从人民公社的集体化大生产转变为以户为单位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1982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1982年,国务院决定在农牧渔业部内设置土地管理局,作为依法统一管理全国土地的职能机关。同时,《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建设用地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规出台、实施。然而,这些规定不能从根本上扭转土地分散管理、政出多门的局面。1985年,全国耕地净减少高达100万公顷,唤醒了人们对耕地资源的严重稀缺及加强耕地保护紧迫性的认识。1986年是新中国土地管理史上具有决定意义的一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通知》,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法规”,“抓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4月,农业部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后提请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6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6月25日公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依据这部法律,我国对城乡土地集中统一管理。1986年8月1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诞生,代表国务院对全国范围内的城乡土地实行统一管理。随后,省、市、县、乡四级地方土地管理机构也相继建立,我国土地管理队伍不断壮大。我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1987年12月,深圳经济特区敲响了土地拍卖第一槌,突破了当时《宪法》对出租土地的禁令。法随事变。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同年12月29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这次适宪性修改,一举扫清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面临的法律障碍,为土地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开辟出一条法治之路。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成立后,以《土地管理法》配套法规建设为中心,形成以《土地管理法》为基本法律的法规体系框架。据不完全统计,仅从1986年8月到1992年年初的5年多时间里,国务院先后制定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成片开发经营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土地复垦规定》等;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颁布了《土地违法案件处理暂行办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土地登记规则》等。土地管理有法可依,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特别是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显现,土地管理面临严峻挑战。法律规定的分级限额审批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大打折扣。各地通过“化整为零”、“下放土地审批权”等办法,大量占用耕地。据统计,1986年到1996年,因各项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以及灾毁等原因全国共减少耕地约亿亩,而同期开发复垦的耕地只有7368万亩,10年间,耕地净减少2898万亩。严峻的现实,迫切要求土地管理法制与时俱进。关键之举:确定用途管制的法律地位,土地管理思想发生根本性转变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为法制变革打下坚实基础。1996年初,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达了11个重点调研课题,其中之一就是耕地保护问题。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党组十分重视,举全局之力开展这项调研。经过对广东等13个省(区)和上海等12个城市历时10个多月的调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向中央提出了保护耕地的政策性意见,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修改和制定有关法律。1997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即中央11号文件下发,明确提出,必须从体制、机制和法制上采取治本之策,扭转人口大量增加、耕地大量减少的失衡趋势。此时,《土地管理法》的修订也正式启动。1997年5月成立修改小组, 8月18日修订草案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第64次、第65次常务会议讨论审议原则通过后,形成了《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1998年4月11日,由国务院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4月26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国务院就《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作的说明。8月29日上午,出席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141名代表按动了表决器,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以139票赞成获高票通过。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以立法形式明确肯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确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在立法指导思想上,从保障建设用地供应为主转到切实保护耕地为主;在土地管理方式上,从分级限额审批制度转到用途管制制度;在土地利用方式上,从外延粗放型转到内涵集约型;在各级政府土地管理职权分配上,从土地管理权主要集中在市、县转到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土地用途管制要求合理划分;在执法监督工作上,从传统的土地监察转到建立现代土地执法监察体系;在调整范围上,从单纯调整行政管理关系转到既调整行政管理关系又调整财产关系。1999年1月1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作为其重要配套法规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同步施行。速度之快,在中国立法史上前所未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继续向前推进。200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出台,明确规定四类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但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地规模不断扩大,涉及征地问题的土地信访数量不断攀升,因征地补偿安置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日益突出,社会各界对改革和完善征地制度的呼声十分强烈。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决定将《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一修正,不仅将原来的土地征用区分为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而且从《宪法》层面上强调无论征收或者征用都要给予补偿,体现国家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同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对《土地管理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了第三次修正,主要是将总则第二条第四款的“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同时,将《土地管理法》中的“土地征用”全部修改为“土地征收”。随着土地管理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在不断提高。以《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全民意见的成功尝试为起点,国土资源部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草案,积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方听取意见,奉行“开门立法”。对一些技术性较强的立法,认真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等规章在出台前,都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作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的重要内容,《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是第一部严格规范国土资源系统听证工作的规章。2004年1月9日经国土资源部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后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它是最早的由部门制定的听证规定。颁布并实施《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是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与此同时,以层级监督和行政救济为重点的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得到加强,探索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制度,有效化解因征地补偿安置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和社会矛盾,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法律的创新和变革,使我国土地管理走上法治轨道。新的起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面临新形势,土地管理法制建设担负新使命进入新世纪,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提速,土地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2004年6月,国务院领导批示要求,在抓好土地清理整顿的同时,着手研究制定管理制度。7月,国土资源部先后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和专家座谈会,专题研讨国土资源制度建设,继而成立了加强土地管理制度建设领导小组,保证《土地管理法》确立的各项制度真正得到执行。当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出台,决定重申,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出现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量过大、工业用地低成本过度扩张、土地地方违法用地比例很高、出现新的违法形式如“以租代征”等。为解决这些问题,中央下定决心,要运用土地政策,切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2006年8月31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从调整利益机制、完善责任制度和健全法律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经过多年的积极摸索,土地管理改革方向越来越明晰,就是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并举,建立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与中央的部署相一致,国土资源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作出了许多有重大意义的规定。如: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完善了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构建了以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为主要内容的土地物权体系;依据宪法,按照党和国家关于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对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进行了完善;贯彻平等保护的原则,在土地物权体系方面作出了多项创新性规定。结合《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了相关部门规章的制定工作。2007年12月30日,《土地登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布,并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等规章的制定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决定》同时明确,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积极稳妥和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任务迫切,《土地管理法》已进入新一轮修订。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将《土地管理法》修改列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土资源部党组对《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方案和修改思路,目前,《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正在抓紧进行。据部有关负责人透露,起草工作坚持四项原则。一是既要全面总结和回顾现行《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取得的经验、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又要展望未来土地管理改革的基本方向,为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提供法律武器。二是注重将党的政策上升为法律。党中央、国务院在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完善征地制度、提高新增用地成本、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已经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将通过法律修改使之上升为法律制度。三是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被实践证明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共同责任制度、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等上升为法律制度。四是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这是我部立法工作一贯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保证立法质量的关键环节。起草《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除了由部机关主要司局参与起草外,还特别委托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起草专家建议稿,委托广东等省厅联合起草地方建议稿。最终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审议的送审稿,将综合考虑专家和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意见,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30年锐意改革和不断创新,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正站在一个崭新的起点上,我国土地法治之路必将走得越来越顺畅。(

加强行政组织法制建设 国家行政学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法成为发展最快的部门法之一,行政法制逐步完善。从1979年开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陆续颁布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政府组织法》)、《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初步建立了以行政机关产生、组成、职权为主要内容的行政主体法律规范,健全了行政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政治体制,确立了行政机关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必须依法行政的法治原则。此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陆续制定了一大批政府管理经济事务、政治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行政法律、法规,政府的行政执法领域越来越宽,行政执法部门越来越多,行政执法权力越来越大。自1989年以后,为了加强对公民、法人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控制行政权的违法使用,我国陆续颁布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这四大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公民、法人权利救济和权利保障法律制度已基本形成。但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规范行政主体的组织以及内部行政行为和内外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或者过于简略,或者已经过时,或者完全或缺,严重滞后于改革实践,阻碍改革的继续推进。为了迅速改变这一状况,/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李/鹏/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指出:“要加强行政组织立法,实现各级政府机构、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制化。”因此,如何以邓/小/平/行政法治理论为指导,运用法律手段加快政府机构改革,规范政府机构改革的秩序,保障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巩固政府机构改革的成果,就成了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尽快实现各级行政机关组织、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定化,将成为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重心和行政法学研究的热点。 一 我国关于行政组织的法律规范古已有之,而且远较其他法律规范完备。自秦汉而下,古代中央政府为适应自然经济条件下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一直建有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等“六部”,并设置3 — 4级地方政府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唐六典》、《明会典》等就是中国古代行政组织法律规范的集大成者,其详尽、细密、完备程度,在世界古代史上是罕见的。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不仅在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中规定了行政组织法律规范,而且制定了专门的《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政务院及所属机关组织通则》、《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通则》、《省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大城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乡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同时还制定了一些部门组织法,如《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试行组织条例》、《海关总署试行组织条例》等。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的颁布,开创了我国行政组织法制建设的黄金时代。此后,陆续制定了国家计委工作条例和监察部、劳动部、国家体委、国务院秘书厅、国家计量局,国务院法制局、国务院专家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委办局的组织简则,制定了《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等基层政府派出机构的行政组织法,健全了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组织法,这就标志着我国当时已初步形成了涵盖中央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派出机构,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组织法律体系。在经历文革十年动乱和停顿之后,新时期我国的行政组织法制建设主要是拨乱反正,恢复五四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其间虽然也有局部内容的增删和修改,虽然也有一些新的法律、法规规定有新的行政组织法律规范,但总体上行政组织法制建设一直没有达到五四年以后的完备程度。 从国外的行政组织立法来看,由于存在着联邦制和单一制、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区别;因此,不可能存在统一的立法模式。世界上大部分国家主要是以宪法来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规范,美国、法国、德国等均是如此。英国作为普通法系的代表国家,则既没有宪法法典,也未制定专门的内阁法或中央政府组织法之类的法律、法规,而是以大量的宪法性惯例来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规范。这些宪法性惯例主要有:内阁的主要职责及其与议会的关系,首相和部长的权限,部的设置、变更、规模、组织等。英国虽然没有法律对部的数目加以限制,但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部一直保持在18 — 21个左右,没有大幅度膨胀。与没有专门的内阁法相反,英国的部门组织法却较为完善。在英国,如需设立一个新的部,必须通过法律加以规定,一般称作《××部法》或《××委员会法》。英国部门组织法的历史与中央各部的历史同样悠久,许多部门组织法制定于十八、十九世纪,以后随着该部职能的变化而不断修改。部门组织法的内容主要包括:(1)序言,即设立某某部,从何时开始行使职权;(2)部长(部)的职权;(3)部长(部)行使职权的方式及程序;(4)部的主要内设机构;(5)有关部的人员结构方面的规定,如1919年的《农业和渔业部法》规定设立若干名部副长,1919年的《卫生部法》规定该部的内设委员会必须由男性和女性共同组成。与英国没有一部成文法来规定中央政府的组织规范相反,印度宪法则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权进行了最明确、最具体和最严格的规定,但实际执行情况却很不理想,各邦自行其是,中央政府缺乏权威,以致一位美国官员竟如此评论:“印度的宪法是世界上最好的宪法之一,而印度政府的腐败现象、执行不力情况与其他国家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世界主要国家的行政组织立法方面,似应以日本的立法最为完备,执行得也十分严格。日本除在《宪法》中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规范外,还制定有专门的《国家行政组织法》、《内阁法》、内阁各省厅设置法,以及规定地方政府机构设置的《地方自治法》、各郡道府及市町村机构设置法等。 综合比较世界各国的行政组织法,是为了为我所用,借鉴适合于我国国情的做法和经验。就我国行政组织立法的现状来看,的确存在着诸多问题。择其要者,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内容上不能与正在逐步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民主法治体制和精简、统一、效能的行政管理体制相适应。《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没有很好地体现党政分开、政企分开、政府权力下放、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在这方面要下大的工夫研究,动大的动作修改。其二,条款上过于简约、粗疏,有些条款法律含义不明确。《国务院组织法》只有十一条,不到1200 字;《地方政府组织法》规定政府的条款也只有15条,3300字左右。这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有着12亿人口、960万平方公里土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来说,显然是过于简单了。如在宪法、《国务院组织法》中要不要对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的人数进行限定,要不要对国务院组成部门的数目进行限定,要不要对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法律地位、设置条件和程序等作出规定。又如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与重大问题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之间是什么关系,遇意见分歧时决策是实行合议制还是实行一长制,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是决策机构还是决策咨询机构,哪些重大事项应当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哪些重大事项应当由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等等。又如是否应当对不同地区、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政府的设置、组成、职能等作不同的规定。其三,体系上很不健全和完备,没有形成一个相互配套的行政组织法体系。中央政府只有《国务院组织法》,没有各部委办局组织法;地方各级政府不仅没有分级的政府组织法,而且现行的政府组织法还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放在一起,没有独立;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也没有自己的组织法。 综上所述,我国应当在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不断走向深入的有利条件下,抓紧修改《国务院组织法》,使其更加科学、具体、完备;抓紧制定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议事机构的组织简则,可以考虑将“三定方案”上升为由国务院批准颁布的行政法规,以加强其权威性,增加其规范性;适时修改《地方政府组织法》,将其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分开制定,最好在《地方政府组织法》外,再分别制定《省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市人民政府组织通则》、《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地方政府组织法》规定各级地方政府设置、组成、职权、撤销等共性内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地方各类政府组织通则则规定各类别政府设置、组成、职权、撤销等个性内容,并可考虑再根据管辖人口、土地面积、经济发达程度等不同情况,对各类别政府分别作出不同的规定,如同是县级人民政府,由于上述诸因素不同,其副县长人数、组成部门数目和工作人员编制等均应有所不同,该类组织通则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在修改和制定了《国务院组织法》、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议事机构组织简则、《地方政府组织法》、地方各类别政府组织通则之后,我国的行政组织立法将形成一个以宪法为统帅、以《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两个基本法律为主干、以地方各类别政府组织通则(法律)和国务院各部委办局组织简则(行政法规)为辅翼的、完备的行政组织法律体系,它既是对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成果的直接确认与总结,又是防止旧体制回归的有效法律控制。 二 所谓政府职能的法定化,就是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管理领域以及实现该管理任务所应具有的行政职权。政府职能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是行政组织法的核心。行政机关是否需要设立,其主要依据是职能;甲行政机关区别于乙行政机关,其主要依据也是职能。职能的内核是职权。我国的整个改革过程,就是政府职能不断转变、过分集中的权力逐步下放的过程。对此,邓小平曾作过大量的论述。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指出:“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这些事只要有一定的规章,放在下面,放在企业、事业、社会单位,让他们真正按民主集中制自行处理,本来可以很好办,但是统统拿到党政领导机关、拿到中央部门来,就很难办。谁也没有这样的神通,能够办这么繁重而生疏的事情。” 完整的政府职能包括政府的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三个方面。而在我国现阶段,政府职能的法定化则主要是对政府的经济职能转变、社会职能加强以及权力下放等改革成果的一种法律确认。它涉及到对三个方面关系的行政法调整: (一)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政企职责分开,转变政府职能,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这段话说得十分明确,十分到位。至于哪些属于企业的权力,哪些属于政府的权力,其中大部分已经在改革的实践中逐步达成共识,少部分还需要根据改革的深入发展,从经济学、法学和行政学的角度多方加以研究。 行政组织法要调整和解决的,是对转变后的政府职能进行确认。这大体有五种情况:一是保留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如保留综合经济部门的宏观调控职能,同时某些保留的职能也有局部调整或内容更新,如宏观调控从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二是取消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如取消专业经济部门对企业直接进行管理的职能;三是转移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如将专业经济部门的职能转移到综合经济部门;四是加强政府的某些职能,如加强工商、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行政执法和监管的职能;五是增加政府一些新的职能,如社会保障职能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新的职能。 要根据政府职能总体转变和总体配置的要求来决定政府机构的保留、新设、合并、分立、更名或撤销,并以行政组织法加以确认。如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撤销15个部委,新设4个部委,更名3个部委,保留22个部、委、行、署。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列入国务院组成部门序列的共有29个部、委、行、署。要在政府的经济职能中强调为企业服务,而不是过多干预企业。在这方面一些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做得比较好。如英国的贸工部是负责英国贸易和工业发展的主要部门。该部职能中规定的总目标是“全心全意为在欧洲及世界各国的英国企业服务”。其具体职责是:“(1)通过对话和分析国内外竞争政策对经济的影响,了解企业的需求;(2)保证和促使政府及欧共体考虑企业的这些需求;(3)努力实现全球的自由贸易,使英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发挥优势;(4)创造竞争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机会;(5)开发能源并监督能源的有效利用;(6)在减少政府加给企业的负担的同时,通过立法保证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权益;(7)鼓励技术创新;(8)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9)针对不同地区的特殊困难和需要,采取不同的策略;(10)合理考虑环境问题,确保政府的环保政策对企业的影响;(11)教育、引导贸工部的全体职员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是行政组织法调整的主要内容,它的实质内容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权划分。我国宪法第三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宪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分别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权范围。但是,这些规定显然过于笼统和原则。 在中国古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协调程度,直接决定着每个朝代的兴衰。在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既产生过中央与地方关系协调时期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和“康乾盛世”,也出现过中央与地方权力失衡时期的社会动/荡/、封建割/据。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经历了1956年到1958年、1970年到1974年、1978年以后的三次大调整,目的都是为了将中央与地方关系调整到既能保证国家稳定、又能利于经济发展的最佳状态。 国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主要是通过宪法加以调整。其中联邦制国家中央政府的权力相对小一些,地方政府的权力相对大一些,但各国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如美国宪法对联邦政府的权力采取列举式规定,剩余权力属于各州所有,联邦政府不得行使。而印度宪法则既规定了中央政府享有的97项权限,又规定了地方政府享有的66 项权限,同时还规定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享有的47项权限。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的权力较大,地方政府的权力较小,法国即是典型代表,英国虽然实行地方自治,但地方政府实际上权力也很小。目前世界各国总体上是要求扩大地方政府权力的呼声较高,一些国家也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 我国在运用宪法、政府组织法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时,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做法,将外交、国防、国家安全、货币、邮政、宏观经济调控等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统一的职能划归中央政府承担;将管理纯地方性事务的政府职能划归地方政府承担;介于两者之间的政府职能,则或者归中央政府承担,由中央政府直接在地方设置机构管理;或者归地方政府承担,由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统一规范和领导下管理。 (三)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职能交叉,机构重叠,效率低下,是这次机构改革之前各级政府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需要统一配置政府职能,理顺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的关系,对职能相近的部门予以合并,成立综合管理部门;对职能交叉的部门进行重组,成立新的部门;对职能重叠或消失的部门予以撤销。要以各部门组织通则的形式对各部门的职能进行梳理、规范和确认,以调整好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杜绝“五/龙/治/水”之类现象的发生;同时,也要对各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能予以规范。 三 早在1975年7月,/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了编制的法定化问题。他严肃地指出:“这一次编制要严格搞,要切实遵守编制。可以说编制就是法律。” 1980年3月,他又进一步深化了这一思想,指出:“制度化以后,编制就不会臃肿,该用一个人就是一个人,该用几个人就是几个人。总之,这一套制度要建立起来。” “这一套制度”就是编制法律制度。 所谓编制,狭义上指的是一个单位的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行政编制是编制的核心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要实现行政机关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的法定化,防止公务员人数和职数无限膨胀,就必须完善行政编制法律制度。《贞观政要》一书的法释者在评论唐代“贞观之治”时,认为“贞观之善政,以省官为首”。由此可见行政编制的重要。而唐贞观年间之所以能做到省官,皆应归功于《唐律》的严厉规定。《唐律。职制律》规定:“诸官有员数,而署置过限,及不应置而置(谓非奏授者),一人杖一百,三人加一等,十人徒二年。” 行政编制到底是应由行政组织法统一调整,还是单独制定行政编制法专门予以调整,在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均有争论。赞成由行政组织法统一调整者的主要论据是:(1)行政编制是行政组织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可能离开行政组织而单独存在;因此,行政编制法律规范显然应当放在行政组织法中统一规定。(2)世界各国除了日本的《行政机关职员定员法》外,尚无制定独立的行政编制法的先例;而且即使日本的《行政机关职员定员法》,也仅是规定行政机关职员总数和各部门职员数,而没有关于编制核定的实体和程序的规定。赞成单独制定行政编制法专门调整编制者的主要论据也有两点:(1)现行《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关于编制的规定过于简单,而修改这两个组织法的动作又太大,难以迅速完成;(2)虽然外国没有单独的行政编制法,但我们完全可以根据中国国情和实际需要制定。 争论可以不必停止,法制建设却丝毫不能停顿。1997年8月3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现在看来,该条例的颁布虽然满足了编制管理的亟需,但似也存在着几个明显的弱点:其一,该条例的大部分内容规定的是国务院的机构设置管理,而这本来应当由《国务院组织法》加以规定,有越俎代庖之嫌;其二,该条例未对编制的申报、审查、论证、批准等各项程序作出具体而严格的规定,不利于从程序上加强对编制的严格控制;其三,该条例的法律责任条款尚不够细密、有力,不利于条例的严格实施。 为了有利于对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能和编制进行统一规范,同时也提高编制法律规范的立法层次,建议在修改《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时,列专章规定行政编制管理问题。在该章中,要突出对行政编制的实体和程序双重控制,要加大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在行政组织法之外,可不再制定单独的行政编制法,但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以《国家公务员定员法》(法律)的形式规定中央政府公务员的最高限额,以《国家公务员定员令》(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中央政府各部门公务员的定额;后者由中央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发布,人员总数不得突破中央政府总人员限额,但可根据行政职能的变化在各政府部门之间灵活配置与调剂。按照这样的立法设想,就可以形成以行政组织法规定行政编制实体与程序控制法律规范,以公务员定员法和定员令规定行政编制人数的总量守恒与“动态”调节相结合的、完备的行政编制法律规范体系。 四 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程序的法定化,这是党的十五大和这次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提出的又一项迫切任务。行政机关的工作程序,既包括外部的行政执法程序,也包括内部的行政管理程序;前者直接影响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后者直接影响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二者共同构成完整的行政程序。我国现行调整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主要散见于大量的单行法律、法规中,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审计条例》,等等。这些程序性的规定既很不系统和完整,也缺乏一个明确而统一的立法宗旨加以统率,有些程序之间甚至相互冲突;因此,亟需制定一部行政程序法典统一规范内外行政程序。 1989年我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为提高行政程序的地位作出了突破性的贡献,它在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判决撤销。该规定向我国一直重实体、轻程序,重司法程序、轻行政程序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传统提出了挑战。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则第一次对行政处罚程序作出了较为系统、完整的规定,特别是关于听证程序的规定,更是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重大突破,对于切实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正是由于有以上行政程序立法的法律基础和理论基础,更由于我国法制建设实践的迫切需要;因此,近年来我国行政法学者和全国人大法工委一起开始讨论制定《行政程序法》问题,并即将进入试拟稿的起草阶段。毫无疑问,《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和实施,将全面解决我国行政机关工作程序法定化的问题。 要制定行政程序法,首先必须解决行政程序的功能问题。对此,国外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程序的主要功能是提高行政效率。这一观点兴起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1889年西班牙制定世界上第一部行政程序法为标志,以生产的高度社会化要求政府予以迅速、有效的干预为背景。第二种观点认为,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功能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这一观点兴起于20世纪四、五十年代,以1946年美国行政程序法的颁布为标志,以公众强烈反对行政权专横、武断、不受制约为背景。在美国,正当法律程序是其法治的基石之一,行政程序法是其行政法的核心。很多美国行政法学者甚至认为,美国行政法的主要内容甚至全部内容就是行政程序法。第三种观点则认为,行政程序兼有保护公民权利和提高行政效率的双重功能,二者可有所侧重,但不可偏废。这种观点体现在六、七十年代以后一些国家制定的行政程序法之中。由于第三种观点兼顾了民主与效率的统一,因而为愈来愈多的人所接受。 行政程序对民主和效率的双重保护功能主要体现在它对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的平衡与调和作用上。一方面,在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公民在强大的行政机关面前显得较为弱小;因此,为了在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设置一个缓冲地带,在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中掺入一定的民主因素和建立某种事前制约机制,行政程序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就显得十分重要。另一方面,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又是一个迅速执法的过程,违法行为应当尽快予以追究,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应当始终处于确定和稳定的状态;因此,行政程序又必须具有促进行政效率的功能。正如美国一名行政法学家所言:“行政程序最基本的任务是如何设计一项制度既使行政机关官僚武断和伸手过长的危/险减少到最低限度,又能保证其能够灵活有效地进行管理。” 当然,行政程序作为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其每一项环节、步骤和方法固然可以在保障民主或保障效率方面有所侧重,但却不可能脱离行政程序的整体功能而绝对地保障一方面,舍弃另一方面。如行政处罚程序中的时效规定固然对提高行政效率有重要作用,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期限实施的处罚无效,则又保护了相对一方的权益。再如听证程序固然是保障民主的重要手段,但它又保证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一致,改善了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关系,调动了执法者与守法者双方依法办事的主动性与自觉性,推动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从而在深层次上促进了行政效率的提高。正如美国的韦德法官所言:“对行政机关而言,遵守程序会耗费一定的时间和金钱,但如果这能够减少行政机关运转中的摩擦也是值得的。因为程序促进了公正,减少了公众的怨言,其作用是促进而非阻碍了效率。” 可以认为,设立完备的行政程序并保证其得到严格执行是解决民主与效率这一现代二律背反难题的一项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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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方言研究论文

留住方言,文化立根方言在时代的冲击下踉跄前行,早已衣不蔽体。那些在历史回荡着的声音,有些渐渐远去,甚至不复存在,也带走了承载其中的情感寄托和文化光辉。方言保护亟不可待,一寸乡愁还需留住。留住方言,文化立根。一方水土一片记忆,一声乡音一份联结, “乡音无改鬓毛衰”,乡音是心灵安全的归属,奔波再久乡音一响,那就是到家了。这种声音是那样的美,总会让人热泪盈眶,熙熙攘攘的一群人在喉咙震动爆破的那刻已经成了老乡。孕育于同一片土地,声音就是最有力的证明。方言是乡的灵魂,寄居着文化,是人文和历史的载体。不论是秦腔的撕吼还是越剧里的吴语,都用独特的方言美感定义了一片地域的文化特征和性格特点。方言是地方的文化名片和最佳代言。那些埋藏于地下的文字破译需要方言,古代历史的解读需要方言,诗词韵律的判断需要方言。这声音啊,捣破黄龙直击文化的心脏。中华文化在方言的传动下源远流长生生不息,更是百花绽放博大精深。山山水水下的文化多样性就是在方言的温床中得以孕育发展。令人担忧的是现如今很多方言像是失宠的妃子一样在挣扎着哭泣着。说方言的人越来越少,有些方言甚至已经消失。国家大力推广普通话,在电视台、广播等媒体中都不见方言的影子。在普通话的挤压之下,方言不见天日。中国城镇化也在快速地进行着,普通话渐渐地成为了各地的生活用语,方言使用频率大大下降。而且为了提高教育,很多家长主动放弃教小孩方言,普通话从娃娃抓起,更是雪上加霜。再者很多人对方言的认识不足,忽略了方言的文化内涵和在文化多元方面起到的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是片面地认为方言有碍文化交流阻断文化发展,对方言排斥激烈态度悲观。叹!最令人心痛的是美好的东西被慢慢地撕毁。方言在夹缝中亟待救援,行动刻不容缓。政府应要引起重视,在推广普通话的过程中也要认识到方言是地域特征的浓缩,而不是打出一句“人人都讲普通话,文明社会你我他”就万事大吉,建立方言博物馆,开展方言艺术表演等等都是可行之举,近年来大火的声音影像记录也要提上日程。学者的也要重视方言的研究,充分挖掘方言里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提高方言地位。而作为个人,要把传承故乡的声音作为责任和使命,应该以会一口流利的方言而自豪。留住方言,文化立根。那故乡的声音响起的时候,我们都可以有底气地说:生于斯,长于斯,我是这儿的人。

中国方言大致可以分为7大方言,有北方方言,吴语,闽语,粤语,赣语,客家话,湘语北方方言的明显特点包括:除了江淮官话、少部分西南官话保留入声读[-?]之外,大部分官话方言失落了全部中古入声,中古汉语中的“-p,-t,-k,-m,-n,-ng”韵尾现在只剩下“-n,-ng”,但出现了大量儿化韵“-r”韵尾。原本连接“i,ü”韵母的“g,k,h”声母已被颚音化成“j,q,x”声母。官话话在失去清浊对立的过程中,没有经过剧烈的声调分化,但出现了中古平上去入以外的轻声。因此,官话方言包含了大量的同音字以及相应产生的复合词。上述现象在其他方言中比较少见。 吴语,或称吴方言:在中国江苏南部、安徽南部、上海和浙江大部分地区使用。典型的吴语以苏州话为代表。其中安徽西南部受赣语影响,浙江南部保留了较多古代百越话特征,以至不能和作为典型吴语的太湖片吴语通话。使用人数大约为总人口的8.4%。这种方言的对清浊辅音的区分是一个很明显的特点。但吴语保留了中古汉语的模糊入声。 客家话,或称客语:在中国南方广泛使用,包括广东东部、北部、福建西部、江西南部、广西东南部等地,以梅县话为代表。虽然是一种南方方言,但客家话是在北方移民南下影响中形成的。客家话因而保留了一些中古中原话的特点。使用客家话的人口大约占总人口的5%。 闽语,或称闽方言:在福建、海南、广东东部、台湾、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还有其他海外的一些华人中使用。由于闽语的内部分歧比较大,通常分为闽南方言(以厦门话为代表)、闽北话、闽东话(以福州话为代表)、莆仙方言和闽中方言。闽语是所有方言中,唯一不完全与中古汉语韵书存在直接对应的方言,其中以闽南语最具影响。但是,根据现有的语音学研究,闽语的音系相当接近上古汉语的音系。 闽南语(狭义的,即闽台片闽南话)共有“-m,-n,-ng,-p,-t,-k,-?”(貌似问号的国际音标是紧喉音。)在入声 [-p/-t/-k] 消失之前,先发生‘入声弱化’,[-p/-t/-k] 全部变成-?。山西方言、吴方言、江淮方言仍保有这种弱化入声)”七种辅音韵尾。闽南语是汉语中声调较复杂的方言之一,泉州音有8个声调(不含轻声),漳州音、厦门音、同安音、台湾音通常有七个声调(不含轻声)。同时,闽南语也是保留中古汉语最完整的方言之一。泉州音和漳州音是其它支系的母语,闽(南)台片的闽南语内部较为一致。广义的闽南方言还包括海南话、潮州话、浙南闽语等,使用闽南语的人口大约为总数的4.2%。 粤语:以广州话为代表,在广东广西的部分地区、香港、澳门和海外华人中被使用。粤方言是汉语中声调最复杂的方言之一,有九个声调(桂南勾漏片有十个声调)。同时也是保留中古汉语最完整的方言之一。粤语包含了p,t,k,m,n,ng六种辅音韵尾。粤语内部的分歧不大。使用粤语的人口大约为总数的5%。但是粤语中没有混合入声,可以认为粤语中保留的古汉语成分要早于吴语,但晚于闽语。 湘语,或称湘方言:在湖南使用。按是否保留浊声母分类,可分为老湘和新湘两类,其中浊声母已基本清化的部分新湘语相对接近官话,但也有部分与官话差异较大的新湘语保留有部分全浊音及特有语音和词汇。新老湘语分别以长沙话(新)及衡阳话(老)为代表,使用者约占总人口的5%。历史上湖南地区受到北方文化的强烈影响,故湘语内部差异比较大。并且有多个时期古汉语语音特征之重叠。 赣语,以南昌话为代表,又称老表话、江右语等。属汉藏语系汉语族,主要用于江西大部、湖南东部,安徽西南部等地。使用人数约为使用人口约5148万(早先的3000万不准确)。古全浊和古次清合流为送气音,梗摄字文白异读。昌都片及长江沿岸一带普遍存在全浊声母,但多非严格的古清浊对立。多数地区”知三章组“或”知二章组”端读,日母今读仍为鼻音ȵ。南昌话有七个声调,辅音韵尾-t -k -n -ng,建宁、高安、临川等地为m n ng p t k。 下面的几种方言是否构成独立的大方言区,现在尚有争议: 晋语:在山西绝大部分以及陕西北部、河北西部、河南西北部、内蒙古河套地区等地使用,以太原话为代表,有入声韵 [-ʔ]。在入声 [-p/-t/-k] 消失之前,先发生‘入声弱化’,[-p/-t/-k] 全部变成 [-ʔ])。其白读系统与官话截然不同。以前(及现在的不少语言学学者)将其归于官话。 平话:在广西的部分地区使用。传统上将桂南平话归于粤语,近年来有人主张将桂北平话当成孤立的土语存在。 徽语:在安徽南部及赣浙苏部分毗邻地区使用。以前(及现在的部分语言学学者)将其归于吴语。

我不会写的啊

古代2000年官方方言是洛阳读书音,到南京形成金陵雅言六朝隋唐宋国语,明朝清朝中华民国国语南京官话,普通话是满族方言

地方财政研究期刊

对地方财政研究的意义答案如下:意思是寓意美好,幸福的,所以是写经常规则的时候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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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江、刘勇平,《广东台资企业的融资困境与解决之道》,《亚太经济》,2012年第3期林江、周少君、魏万青,《城市房价、住房产权与主观幸福感》,《财贸经济》,2012年第5期林江、孙辉,《增值税扩围改革与中央地方财政关系的研究-基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视角》,《税务研究》,2012年第1期林江、周少君、黄亮雄,《区域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基于“泛珠三角”区域框架的实证分析》,《财经研究》,2011年第12期林江、周少君,《中国式分权与地方财政民主化改革》,《地方财政与体制创新》,寇铁军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年11月林江、周少君、王鹤,《腐败与经济学:一个文献综述》,《山东经济》,2011年第6期林江、李普亮,《地方财政农业投入与农村居民消费增长——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地方财政研究》,2011年第11期林江、孙辉,《财政激励、监督约束与地方政府行为—基于蒂布特模型的一些探讨》,《财政监督》,2011年第15期,2011年8月5日出版林江、秦军、黄亮雄、孙辉,《政府补贴对引资竞争的作用研究—基于技术外溢和跨国公司研发投资的模型分析》,《财经问题研究》,2011年第7期林江、孙辉、蒋涌,《医疗筹资制度效率的实证分析》,《地方财政研究》,2011年第5期林江、黄亮雄、孙辉,《贸易开放度与城乡收入差距存在倒U型关系吗?-基于我国省际面板数据的非参数估计》,《学术研究》,2011年第5期林江、孙辉、黄亮雄,《中国经济有外向路径依赖吗?—对GAO假说的检验与解释》,《广东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林江、孙辉、黄亮雄,《义务教育的供给与需求匹配吗?-基于激励组合的视角》,《财政研究》,2011年第4期林江、孙辉、黄亮雄,《财政分权、晋升激励和地方政府义务教育供给》,《财贸经济》,2011年第1期 林江、李普亮,《改革开放后我国财政农业投入的经济绩效分析——基于1978—2006年的统计数据》,《山东经济》,2010年第3期林江、蒋涌,《新医改中的公共医疗支出效率探讨》,《现代财经》2009年第11期[1]林江、姚又文,《外资主导型经济与汇率升值压力的缓解》,《山东经济》2008年第4期,人大复印资料(外贸经济、国际贸易)2008年11月期全文转载[2]林江、姚又文、苏桂富,《扩大内需与人民币升值压力的缓解-基于外资主导型经济下BS效应》,《南方经济》2008年第7期[3]林江、江智婷,《泛珠三角区域整合中的地方财政支出政策研究》,2008年第6期[4]林江、潘静,《从医疗需求弹性看公共医疗财政投入政策的选择》,《医改的回顾与展望》,2008年5月[5]林江、李超,《泛珠三角区域经济收敛性分析》,《2007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研究报告》2007年6月林江、潘静,《海峡两岸消除经济性重复征税的比较及借鉴》,《当代财经》2007年第11期[6]林江、潘静,《新农村建设中支农资金财政担保机制的构建》,《地方财政研究》2007年第8期[7]林江、许琳,《地方财政如何支持广东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香港亚太研究所期刊》2007年8月[8]林江、潘静,《公共财政视角下的公共医疗融资机制的选择》,《公共卫生的机遇与挑战》南方日报出版社2007年6月[9]林江、于文艳,《从“诺斯悖论”看我国财政风险的形成机理》,《广东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财政与税务)2006年12月期全文转载[10]林江,《广州生物医药产业竞争力研究》,《“创新力”—广州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研究》2006年第12月[11]林江、路明,《提高预算监督效率与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方法初探》,《现代财经》2005年第5期[12]林江、骆俊根,《港资对广东技术进步的影响分析》,《世界经济》2005年第4期[13]林江、夏育松,《CEPA效应下香港与内地贸易流量的实证分析》,《广东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005年1月 [14]林江、王雅莉,《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方向》,《财政研究》,2004年第4期[15]林江、夏育松,《影响港元汇率的外部因素:来自其他货币汇率变动的冲击》,《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年第1期[16]林江、夏育松,《影响港元汇率的货币政策因素分析》,《国际金融研究》,2003年第12期[17]林江、郑晓敏,《内地与香港加强服务贸易合作的利益分析》,《财经研究》,2003年第11期[18]LIN Jiang, Guangdong’s Financial Sector and China’s WTO accession, it’s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Hong Kong, [19]林江、王雅莉,《高层管理激励、股权结构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关性分析》,《公共经济学研究》2003年第2期[20]林江、郑晓敏,《发展民营信用担保体系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经济前沿》,2003年第5期

从地方政府财政收支运行方面来讲,我国一些省市的财政收入开始呈现下降趋势,而地方三保支出的压力依然很大。减税降费主要通过影响财政收入影响地方财政可持续性,受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时间长短的影响,地方财政既存在增收的积极效应,也可能产生减收的消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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