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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毕业论文选集

发布时间:2024-07-08 00:12:54

优秀毕业论文选集

1.论法治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 2.论我国宪法监督机制的完善 3.论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 4.关于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考 5.论法与正义 6.论法律移植 7.论法的功能 8.论法律信仰 9.人格权的法律保护 10.论隐私及其立法保护 11.论依法治国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2.完善法律监督机制的几点思考 13.论国家司法豁免权 14.论人权的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 15.论中国的领海制度 16.论契约自由原则 17.论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18.论无权代理 19.论知识产权法律特征 20。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讨论 21.论无效合同的确认和处理 22.论合同的违约责任 23.论罪刑法定原则 24.论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 25.诉讼成本论 26.计算机犯罪的认定与处理 27.论虚假广告罪的构成 28.论非法传销与刑事犯罪 29.论我国毒品犯罪的立法完善 30.论我国关于环境犯罪的立法 31.论权利质押 32.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运用 33.论民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 34.论民法的基本原则 35.关于完善私有财产法律保护的思考 36.论国家赔偿制度的完善 37.加入WTO对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影响 38.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39.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思考 40.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 41.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 42.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43.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 44.网络立法研究 45.网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46.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保护 47.论刑法中的单位犯罪及其处罚 48.论正当防卫 49.试论侵权著作权的犯罪 50.论刑法中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时的关系 51.论刑法的效力 52.论数罪并罚 53.论刑诉法“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 54.论对被害人诉讼地位的诉讼权利的保障 55.论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 56。论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的主体地位 57.论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58。论公司的法律人格 59.论律师的诉讼地位 60.反垄断立法的几个问题 61.论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职责 62.论我国的物权体系 63.制定民法典若干问题浅论 64.我国反倾销制度评析 65.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 66.执行难原因探析与对策研究 67.论刑事科技手段在刑事侦查中的作用 68.论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完善 69.论夫妻忠诚义务与我国婚姻法完善 70.司法体制改革与政治文明建设 71.关于新时期我国军事法体系建构的设想 72.中国军事法的历史演进 73.论我国军事法治的现代化 74.中国近代军事法文化的若干特征 75.我国军事法律文化现代化 76.中外军事法律文化比较 77.论军事法的价值构造 78.维护军事秩序与军人合法权益 79.论我国军事刑法体系的构造 80.我国军事法的本土资源探析 81.试论军队律师队伍制度的特点及其体系构造 82.论新《立法法》对军事立法秩序的优化 83论军事检察机关的监督权 84.国防动员立法研究 85.论我国军事行政执法的特点 86.新时期完善军事司法制度的思考 87.论军事执法中武装冲突法的地位和作用 88.对台军事斗争中的国际法问题研究 89.现代战争与战争法若干问题的思考 90.论对台使用武力的法理依据 91.从国际法看台湾的主权归属 92.论战时军事刑事诉讼制度 93.论战时军事审判制度 94.国际惩治战争犯罪研究 95.提高依法治军水平的法理思考 96.关于军事行政诉讼制度的探讨 97.国防监查法律制度研究 98.论法制教育与依法治军 99.军事法人才培养与改革 100.论我国军事法制人才培养机制的完善 (5050)

回答:论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及其对策 摘 要: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其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但当前我国律师的职业道德存在很多非和谐因素。欲促进律师职业道德的和谐,我国必须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以及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 关键词:职业道德 律师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弱化 律师职业是近现代法治文明的产物。毋庸置疑,在现代法治社会的舞台上,律师必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在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人们将更加关注律师,因为这一职业角色的兴衰和荣辱将直接关系到公民的权利和国家的法治,关系到广大公民正当的权利诉求能否得以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基于此,强调律师的职业道德就尤为显得重要了。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界定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涵义 在探讨律师职业道德涵义之前,有必要研究一下职业道德的涵义。所谓职业道德是指各行各业在自己的业务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的总和。不同职业有各自不同的职业道德,正如恩格斯所说:“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①]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社会职业中的特殊体现。职业道德与一般的社会道德相比,有明显的职业规范性。这些职业规范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并不断的纳新除旧,形成若干条“戒律”,成为从事这一职业的人们从事有关业务活动所遵循的规则或纪律。职业道德的另一特征,是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与本职业的本质属性有密切联系,体现了从事职业所必须遵循的一些规律。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本行业的职业道德(有的国家将律师职业道德又称为律师执业行为操守),称之为律师职业道德。具体的讲,它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它是律师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思想品质、纪律作风、情操气质和风度的综合反映。 (二)律师职业道德的特征 1、律师职业道德具有阶级性。在有阶级的社会里,道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恩格斯曾经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②]道德是建立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使人们生活在正常、健全的社会环境中最必须、最有效的手段.统治阶级要维护自己的统治秩序,除了靠法律调节以外,还有不可缺少的手段——道德调节,这两者的共同作用,使一个国家的秩序得以良性运行。在一个国家里,有统治阶级的道德,也有被统治阶级道德,但占主导地位的是统治阶级道德,统治阶级按照他们的意志来要求被统治阶级,来保证本阶级的利益的实现。就律师职业道德来讲,其阶级性更为明显。步入21世纪的中国,将迎来法治时代的春天,而律师则是法治的使者,是法制的守护者。维护法律的正义与尊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律师的神圣职责.作为一名律师必须竭尽忠诚的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作为一名律师应当敢于爱恨情仇,敢于同贪官污吏作斗争,敢于同人民的敌人作斗争。《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明确了制定目的是“……保障律师切实履行对国家法制建设,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责任和使命……”从以上看出,律师职业道德的阶级性,是非常明显的。 2、律师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律师职业道德有明显的职业属性,它只为律师这个职业群体所遵守,并且只有律师把它作为自己的一种本行业的公德加以遵守。律师职业道德的制定或形成是以社会公德为基础,以律师的职业性质和职务活动的特点为根据,以律师的职业行为为调整对象。律师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是特定的,只对从事律师职业的人产生约束力。 3、律师职业道德具有继承性。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不同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与之相适应具有相对稳定性质的道德意识也就会具有一定的连续继承性.律师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社会道德意识,继承性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律师职业道德内容之一“忠于法律和事实”,在我国古代就有之。不过,在我国清朝之前,没有律师的称呼,那时叫“讼师”。作为“讼师”如不忠于法律和事实,将会受到严惩。如《唐律疏议·斗颂》规定,“诸如人作词赚,加增其状(将罪情夸大),不如所告者(与事实不符)答十五,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按诬告罪减一等)。”[③]唐、宋、明、清都有类似规定。到现在,我国律师职业道德更加强调这一点。如《律师法》第3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律师歪曲事实,为当事人伪造证据,将负刑事责任。从以上可以看出,律师职业道德,是对以往历史上遗留下的道德思想资料进行批判的吸收,把其中尚有生命力的道德观念范畴等用来不断地丰富自己职业道德内容的。 二、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 (一)“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 拜金主义是商品拜物教的变种。在发展市场化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价值是依靠货币这一特殊商品作纽带,通过市场而实现的。货币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和作用的提高,必然会引起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崇拜金钱,向往金钱,“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思想。当前为数不少的律师“唯钱是图”,甚至还有些律师为了赚钱,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律师的便利条件,为当事人通风报信,向法庭提供虚假的证据,引诱当事人规避法律。因而,我国的一些律师职业道德低下,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是一个重要原因。 (二)社会不良风气的作用 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曾一度恶化,虽然党和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努力纠正,但并未得到根本好转,不正之风仍然在各地区各部门盛行。“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党政干部经商”“吃回扣”等不良风气相继出现。我国一些意志不坚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这种不正之风的熏染之下,其心理失去平衡,产生一种从众心理,为适应社会不正之风的现状而改变了自己信念和行动,忘记了党和人民赋予了自己的神圣职责,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反而认识了手中权力的力量,致使手中的权力发生了病变,成了谋取私利的手段。有些法官、检察官直接或间接的启发当事人,要想胜诉,你必须给我“意思意思”一下。因而很多律师深谙此道,在出庭前,频频和法官相约在宾馆、夜总会、酒楼、洗脚城诸如此类的地方。现在我国一些法官执法素质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存在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故。 (三) 对律师执业规范体系不完备、不健全 总体上来讲,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立法,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前前后后经历了近三十年时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律师制度得以恢复。1980年8月份我国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全文4章21条,构成了我国律师制度的整体,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分别于1981年和1986年先后发出了《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及《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为了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1996年第1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人和国律师法》,这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进入了一个更新的阶段。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比过去更加健全、成熟,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纵观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立法,发现该规范体系存在不少的缺陷和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与《律师法》配套实施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第五条将“品行良好”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这说明国家从一开始已将考生的道德水准作为进入律师行业的门槛。但是,在该《办法》第七条关于报名应提交的证明中却没有要求考生提交品行状况证明,这使得“品行良好”的条件要求流于形式。同时在每年的律师资格考试中,关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考试内容的分值低且形式呆板,不能使考生在考前引起足够重视,也难以对其日后的执业形成深刻影响。这说明我国对律师的道德素质,从一开始就没有从严要求,让一些品行不正的人混进律师队伍,影响律师执业的神圣性,玷污律师队伍的纯洁性.另外,我国没有针对律师业务广告宣传的专门立法,这方面的规定散见于一些关于律师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和规章中。如《律师法》第24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低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司法部1995年发布的《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的若千规定》第4条列举了8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第一种是:“通过招聘启事,律师事务所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或其他方式对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第二种是:“在律师名片上印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头衔”。这两条规定均可看作是对律师广告宣传的限制。此外,作为我国律师的行业管理规章,1900 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37条第3款规定:律师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招揽业务,排斥同行”。稍加分析,我们就可发现上述规定存在下面几个问题:一是没有对律师业务广告宜传作出明确、肯定的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律师业务广告宣传具有必然性,我国立法对此采取回避态度,这种做法欠妥。二是上述规定在内容上缺乏完备性。由于立法者的回避态度,使有关规定仅仅局限在对某些特定的不当广告行为的禁止上,而没有形成对一般的律师业务广告行为进行规制的完整体系。如在广告的内容方式、审批、非法广告的惩戒等方面均缺少明确、具体的规范。三是某些条文存在明显的不妥之处。比如,一切“不符合实际的宣传”都是应该禁止的不正当行为。但司法部的规定都单把“招聘启事”“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列举出来,是因为这几种方式更具普遍性,还是危害更大呢?显然都不是,相比较而言,通过媒介的广告宜传更为普遍,引响也更大,但该条款对此却避而不谈等等不容赘述。还有其它一些规范存在很多漏洞,比如对律师惩罚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不易操作等等。 由此可见 ,对律师行为规范体系不完备,也是我国一些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下降的重要原因。 三、促进律师职业道德和谐的基本对策 (一) 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完善。如果不完善的话,会大大影响我国律师执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具体说来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法律规范存在下列一些问题: 1、把为无能力交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律师的义务,那么律师心理不平衡,市场经济体制下,如果尽接一些法律援助案,自己的生活保障问题谁来解决?这又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法律帮助。有些律师便问:律师为无能力缴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那么国家应当为他们承担什么责任呢?所以,笔者建议,在市场体制下,应当建立法律援助基金制度,鼓励广大律师多办法律援助案。特别是对于那些在办理这类案件过程中,兢兢业业,不求回报的律师,要给予高度的表扬和适当的物质奖励,给其他律师树立榜样。促进整个律师业职业道德的进步与发展。 2、我国《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不得向上述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行贿,也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条规范不完备。一是“礼”一词有点用词不妥。我国新华字典将礼解释为三种含义:①由一定的社会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形成的为大家共同遵行的仪节。②表示尊敬的态度或动作。③礼物,用来表示庆贺或敬意.向法官等司法人员送礼物是礼节性的行为,表示庆贺之类,似无违法和道德原则,反而符合我国礼仪之邦的道德规则,再加上该规范当中请客送礼和行贿是不是有点重复之嫌?规范中的“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一规定也有缺憾。影响执法部门和人员的不正当手段难道只有行贿一种吗?远不止,比如律师暗示当事人走后门,走关系等即是.所以规范不完备,有些律师便就对自己的约束不严,开始走歪门邪道,律师职业道德水准下降。 3、在律师业务收费方面,尽管中国已有这方面规定,但缺乏职业特色,以致在实践中很难起规范作用。我国律师收费制度存在问题:一是收费标准不合理。比如统一定价收费,将不同能力和律师收费标准限制在同一水平线上,无法体现“优质优价”公平原则,影响了律师的服务质量。二是收费标准过低,西方国家律师收费比较高。所以他们在办案之时全力以赴,尽心尽力。我国收费比较低,影响了律师办案的积极性。所以应予以改律师收费制度,要尽快制定合理的收费制度,提高律师的积极性,更好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二)改革律师管理体制,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 我国对律师的管理监督模式仍就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那一套。目前,虽然我国建立了律师协会,确立了律师协会对律师进行管理的制度,但从各地的做法看,律师协会大多设在司法行政部门之下,直接隶属司法行政部门,其领导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兼任,律师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实际上是“两块牌子,一班人马”。这种管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 作为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在当时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但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巨大发展,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这种对律师的管理体制不再适应现时的要求。因而必须建立适应形势需要的律师管理体制,要冲破政府直接控制律师工作的传统管理模式,切实发挥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作用。然而律师协会要真正能履行这一职责,必须赋予律师协会一定的权限。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我国的法律并未赋予律师协会在律师管理方面实质性权力。按照《律师法》第4条的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工作的管理体现在“监督”和“指导”这两个方面,这与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提出的“宏观管理”是吻合的。“监督”“指加强制度建设,全国的地方律师协会,要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让协会会员自觉的遵照执行。对于遵守比较好的律师,大家都赞扬他,通过道德评价这个杠杆转化成为律师的内心品质,逐渐提高律师业道德素质的整体水平。 (三) 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 对律师执业行为要进行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给律师以外在的力量,让律师在执业中更好的约束自己。所谓外部监督体系指的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对律师的各种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所构成的多层次的系统或网络。目前,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体系还没有形成。笔者认为,在市场体制的新形势下,应当尽快建立起对律师执业行为的外部监督体系,该体系所包括如下四大系统:国家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当事人监督。 1、国家机关应当对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国家机关监督,具体又分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对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对实施《律师法》等规范律师行为的法律制度的活动监督,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律师法》活动监督,并监督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律师遵守《宪法》《律师法》的情况。权力机关对《律师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现行的律师制度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从而推动我国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历程。一旦发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要及时的处理。而且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患于未然。时常应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对律师进行道德规范教育,更好的督促律师自觉遵守律业的道德规范.三是司法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如果发现律师在执业中有严重违法行为,触犯国家刑律,应当及时立案、审判,绝不手软,以树立社会正气。 2、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主要是指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话等新闻媒介,将律师在执业过程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和违法现象公之于众。这种监督具有反映快、影响广、震动大的特点。这种监督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促进律师遵守道德规范却起着有力的作用。这种监督体系的存在,让律师就有了更强的约束力。如果在执业中职业道德差或有违法行为,报纸、电台一曝光,那么律师形象无疑会大打折扣,这就损害了自己在律师路上的发展前景。一个品德好的律师,一个极有“口碑”的律师,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的尊重,其业务的发展才会拥有广大的空间。要想使律师在执业中遵守道德规范,还需要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群众有对律师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人民群众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对律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当某律师有向司法人员或行政领导行贿行为时,可向国家机关的信访机关写信或面谈;也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设立的举报中心举报;或者直接向司法机关和有关机关控告等。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有力的,这样就督促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自觉遵守律师业的道德规范。 3、当事人的监督。笔者认为应建立当事人监督体系。当事人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最为了解。如果律师在执业中有向司法人员行贿之行为,当事人可以举报;如果律师乱收费用,当事人可以投诉;如律师在案件的代理过程中有伪造证据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控告。但当事人是否愿意承担监督的责任,是我国有关部门应予以考虑的。笔者建议,国家设立一项奖励基金制度。当事人对律师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加以检举、揭发,可以给予奖励;或者国家免除应承担的有关诉讼费用,甚至可以代为交付聘请律师所需费用。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当事人监督的积极性,这就更好的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 总之 ,只有对律师建立比较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才能更好的约束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业道德水平的整体提高。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6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4页。 [③]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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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1邓小荣.高中数学的体验教学法〔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2003(8)2黄红.浅谈高中数学概念的教学方法〔J〕.广西右江民族师专学报,2003(6)3胡中双.浅谈高中数学教学中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J〕.湖南教育学院学报,2001(7)4竺仕芳.激发兴趣,走出误区———综合高中数学教学探索〔J〕.宁波教育学院学报,2003(4)5杨培谊,于鸿.高中数学解题方法与技巧〔M〕.北京:北京学院出版社,19931、《计算机教育应用与教育革新——’97全球华人计算机教育应用大会论文集》李克东何克抗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2、《教育中的计算机》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研究中心(北京部)19983、林建详编:《CAI的理论与实践——迎接21世纪的挑战》全国CBE学会第六次学术会议论文集1993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参见。此书是一本从巴门尼德到怀特海的著作选集,按形而上学中的问题分类。[2]参见。此书正文的第一句话是:“要讨论形而上学,唯一正派的、当然也是聪明的方式就是从亚里士多德开始。”[3]《形而上学》,982b14-28。[4]引自《古希腊悲剧经典》,罗念生译,北京:作家出版社,1998年,49页。[5]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985b-986a,昊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12-13页。[6]参见若-弗·马泰伊:《毕达哥拉斯和毕达哥拉斯学派》,管震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90页以下;《古希腊哲学》,苗力田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78页;汪子嵩等:《希腊哲学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290页以下。[7]《古希腊哲学》,78页。[8]《毕达哥拉斯和毕达哥拉斯学派》,115页以下。[9]同上书,125页。译文稍有改动。[10]《希腊哲学史》第1卷,290页。[11]亚里士多德:《论天》,引自〈希腊哲学史〉第1卷,283页。[12]《毕达哥拉斯与毕达哥拉斯学派》,107页以下。[13]巴门尼德的话可以简略地表述为:“是是,它不能不是”,因为“存在”与“是”在古希腊和大多数西方语言中从根子上是一个词,如英文之“being”与“be”。相关性:毕业论文,免费毕业论文,大学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模板够不够我在给你找

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

优秀本科毕业论文主要是通过这几方面进行评选。1.毕业论文是否按时完成。2.毕业生的业务能力以及学术研究水平。3.毕业论文的学术质量,是否具有学术研究价值。4.毕业论文的课题是否具有创新点和独到的见解。5.毕业论文答辩的整体表现,毕业生的状态和回答问题的情况。导师会根据毕业生这五方面表现的情况,对毕业论文进行划定成绩,一般都是采取五级计分的制度。≥90分为优秀,80≤良好≤89、70≤中等≤79、60≤及格≤69、<60为及格。

想要被评为优秀作文,那就必须要掌握优秀论文的写作技巧,大部分被评选为优秀论文的同学都不容易,都是经过一次、两次、多次进行论文反复修改才为评为优秀论文。那在创作论文的时候,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检测修改次数,在短期内迅速完成一篇优秀论文呢?这是毋庸置疑的,论文写作是有一定的方法可寻,我给大家分享一些怎样才能创作出优秀高质量的论文。

1、材料的选取材料选取一般是指在创作论文的时候,在论文中增加或删减一些不重要的内容,因为有些内容是必不可少的,而有些内容是可有可无的,对于那些论文观点的支撑的内容,一定要强化,所以在选取资料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小心。材料选择的基本要求是:一个选定的材料要能够反映其自身的观点,另一个是材料选择应该是真实有效的,并且能满足实际需要并准确可靠,第三,材料选择要与论文的中心主题相符合,而不是太多或太少。

2、修改论文结构论文的整体结构,对论文的内容是有直接影响的。结构的调整与全文的排版有关。要调整论文的结构,首先要理清楚全文思路,注意论文的中心观点是否突出,段落划分是否恰当。论文结构的调整原则和要求是突出论文的中心论点,一切都要以论文的中心论点为核心。论文结构进行修改,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1)、论文的层次要清晰明了。一般来说,我们可以通过论文的大小标题来找到论文的思想。如果论文上没有副标题,就必须从论文的内容来判断。(2)、论文的结构整体框架要完整,不要写出一篇有头无尾的论文,一篇优秀的论文都应该有完整的结构。一般来说,它包括三个部分:论点、论据和论证。(3)、论文的层次结构应能紧密衔接上,论点与论据之间需要有严格的逻辑性。

要有创新点,论文格式很重要,注意文档格式

内容要新颖,格式正确,条理清晰

评选省级优秀毕业论文

一、加分

优秀的毕业论文在升职和涨工资方面是有用的,可以起到加分的作用。被评为优秀毕业论文也不容易,被评论文的优秀率极少数能超过百分之十五。如果被评为优秀毕业论文说明论文的内容丰富,格式也标准,有吸引力,是对作者的肯定,也是一种荣誉,证明了你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态度。

二、奖励

不同的学校奖励不同。有的学校为鼓舞学生写优秀的论文,锻炼学生的能力,会对获得优秀论文美誉的学生进行奖励,通过赠予有1000到2000元奖金的方式鼓励学生写优秀的论文。具体奖励多少元得看具体学校的规定。

三、利于找工作

除了本科毕业论文,本科以上的也有优秀毕业论文,比如硕士、博士,硕士大于本科,博士大于硕士,越往上层次越高,分量也就越重,越有利于未来找工作,在制作简历时可以成为一个加分项或者是优势。

发表论文作用

论文既是对研究的学术问题进行探讨的一种手段,又是对学术研究成果进行交流的一种工具。不同的人发表论文的作用也不同:

1、评职称(晋升职称):研究生毕业需要;教师、医护人员、科研院所的人员、企业员工等晋升高一级的职称时,发表期刊论文是作为一项必须的参考指标。

2、申报基金、课题:教育、科技、卫生系统 每年申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它各种基金项目、各种研究课题时,发表论文是作为基金或课题完成的一种研究成果的结论性展示。

3、世界性基础领域的研究,比如在医学、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等领域开展的基础性研究,公开发表论文是对最新科技科学研究成果、研究方法的一种展示和报道。以推动整个社会的科技进步等。

怎么说呢,优秀论文结果没有多大好处,工作了也不会有人问你上学的事了!但是在你能拿优秀论文肯定要比别人付出很多,因为我们的论文好多知识根本在课本里没学过。做毕业设计其实和工作也差不多,还有一点重要的是这个时候学东西有人教,等工作就没那么多管你了!所以呢,建议还是好好的把毕业设计论文做好,尽量自己的题目和工作联系紧密一点!我当初的论文也是优秀,我是学机械的,感觉挺好的!

没有风险。一般论文对就业没有多大影响。一般情况下,本科毕业论文优秀率很难超过15%,能被评为优秀论文,是对论文本身和作者的一种肯定。论文答辩的时候,同学的去向基本已定,所以即便被评为优秀毕业论文,能体现的作用也不明显,只能说这是一种荣誉,是对学生论文研究工作的一个肯定。以我所在的学校为例,如果获得优秀毕业论文,会有几百块钱的奖励。

对于你以后从事一些特殊的行业或者职位的时候,有作用的,比如你走教师的路 ,你走公务员的路,你走研究员的路,这些凭职称或者职位的时候,都有作用的

硕士优秀毕业论文评选

硕士论文评审c没有机会通过。研究生毕业论文的评审分为四个档次,分别是abcd。如果达到了a,意味着论文的等级达到了优秀。而c和d则意味着论文没有通过评审。

优秀硕士毕业论文用处有学校给予积极奖励、硕博学生含金量高、个人加薪或职称需要等。

1、学校给予积极奖励。

学校在奖励优秀毕业生方面还是比较大方的。如果毕业论文真的质量很好,被一致评选为优秀毕业论文,可以得到学校的奖金。钱的数额可能不多,当是一份回报。而且如果选择留在学校深造或者继续当老师,无疑会为自己打开一条道路,毕竟能力很强,学习也很优秀。

2、硕博学生含金量高。

优秀的毕业论文还是很有用处的。只要能写出导师认可的优秀论文,尤其是硕士、博士阶段,这是一门学术研究的经验。如果能在研究方面写出优秀的毕业论文。如果毕业论文能在国家重要期刊上发表,获得省级优秀毕业论文,含金量很高,对以后的工作或学习深造会有帮助。

3、个人加薪或职称需要。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可能印象更深。当他们需要被评估职称和提升时,他们需要撰写和发表论文。如果有优秀毕业论文证书,并且论文创作和发表在这个时候,会比其他人更有竞争力。毕竟大部分机构还是比较重视这些形式的。如果能做到并比别人更好,将有很大的机会。

这个根据学校的不同,规定也不同。

例如河北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论文的奖励为:

1、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4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4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20万元;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者奖励现金2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0万元。

2、获得“省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万元。

3、获得校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4、获得“省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5、 获得“校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00元。

扩展资料:

评选方法及程序

1、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根据优秀硕士论文分配名额(附件2),投票产生校级优秀论文推荐名单,并且按照优秀程度进行排序。

2、培养单位公示。各培养单位将初选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各培养单位的校级优秀论文候选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3、学校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候选校级优秀论文进行审议,如果没有异议则同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果,如果委员对部分论文存在异议,则投票表决,获同意票三分之二以上者具备校级优秀论文资格。

4、学校公布。研究生院将拟获得校级优秀论文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发文公布。

5、确定省优参评名单。根据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排序名单和分配名额,在已经获得校级优秀的论文中,产生各培养单位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名单。

6、报送材料。研究生院将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向湖北省教育厅报送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参评材料。

优秀数学毕业论文选题

数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如下:

1、并行组合数学模型方式研究及初步应用。

2、数学规划在非系统风险投资组合中的应用。

3、金融经济学中的组合数学问题。

4、竞赛数学中的组合恒等式。

5、概率方法在组合数学中的应用。

6、组合数学中的代数方法。

7、组合电器局部放电超高频信号数学模型构建和模式识别研究。

8、概率方法在组合数学中的某些应用。

9、组合投资数学模型发展的研究。

10、高炉炉温组合预报和十字测温数学建模。

11、基于数学形态学-小波分析组合算法的牵引网故障判定方法。

12、证券组合投资的灰色优化数学模型的研究。

13、一些算子在组合数学中的应用。

14、概率方法在组合数学及混合超图染色理论中的应用。

15、竞赛数学中的组合恒等式。

毕业论文(graduation study),按一门课程计,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专业教育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总结性独立作业、撰写的论文。

数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方向

1动态规划及其应用问题。

2计算方法中关于误差的分析。

3微分中值定理的应用。

4模糊聚类分析在学生素质评定中的应用。

5关于古典概型的几点思考。

6浅谈数形结合在数学解题中的应用。

7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分析。

8最大模原理及其推广和应用。

9 最大公因式求解算法。

10行列式的计算。

还有三个月就是毕业生们答辩的时间了,但是很多毕业生们目前连选题都还没有选好。时间紧迫,我立马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大学数学系本科毕业论文题目,供毕业生们参考! 1、导数在不等式证明中的应用 2、导数在不等式证明中的应用 3、导数在不等式证明中的应用 4、等价无穷小在求函数极限中的应用及推广 5、迪克斯特拉(Dijkstra)算法及其改进 6、第二积分中值定理“中间点”的性态 7、对均值不等式的探讨 8、对数学教学中开放题的探讨 9、对数学教学中开放题使用的几点思考 10、对现行较普遍的彩票发行方案的讨论 11、对一定理证明过程的感想 12、对一类递推数列收敛性的讨论 13、多扇图和多轮图的生成树计数 14、多维背包问题的扰动修复 15、多项式不可约的判别方法及应用 16、多元函数的极值 17、多元函数的极值及其应用 18、多元函数的极值及其应用 19、多元函数的极值问题 20、多元函数极值问题 21、二次曲线方程的化简 22、二元函数的单调性及其应用 23、二元函数的极值存在的判别方法 24、二元函数极限不存在性之研究 25、反对称矩阵与正交矩阵、对角形矩阵的关系 26、反循环矩阵和分块对称反循环矩阵 27、范德蒙行列式的一些应用 28、方阵A的伴随矩阵 29、放缩法及其应用 30、分块矩阵的应用 31、分块矩阵行列式计算的若干方法 32、辅助函数在数学分析中的应用 33、复合函数的可测性 34、概率方法在其他数学问题中的应用 35、概率论的发展简介及其在生活中的若干应用 36、概率论在彩票中的应用 37、概率统计在彩票中的应用 38、概率统计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39、概率在点名机制中的应用 40、高阶等差数列的通项,前n项和公式的探讨及应用 41、给定点集最小覆盖快速近似算法的进一步研究及其应用 42、关联矩阵的一些性质及其应用 43、关于Gauss整数环及其推广 44、关于g-循环矩阵的逆矩阵 45、关于二重极限的若干计算方法 46、关于反函数问题的讨论 47、关于非线性方程问题的求解 48、关于函数一致连续性的几点注记 49、关于矩阵的秩的讨论 _ 50、关于两个特殊不等式的推广及应用 51、关于幂指函数的极限求法 52、关于扫雪问题的数学模型 53、关于实数完备性及其应用 54、关于数列通项公式问题探讨 55、关于椭圆性质及其应用地探究、推广 56、关于线性方程组的迭代法求解 57、关于一类非开非闭的商映射的构造 58、关于一类生态数学模型的几点思考 59、关于圆锥曲线中若干定值问题的求解初探 60、关于置信区间与假设检验的研究 61、关于周期函数的探讨 62、函数的一致连续性及其应用 63、函数定义的发展 64、函数级数在复分析中与在实分析中的关系 65、函数极值的求法 66、函数幂级数的展开和应用 67、函数项级数的收敛判别法的推广和应用 68、函数项级数一致收敛的判别 69、函数最值问题解法的探讨 70、蝴蝶定理的推广及应用 71、化归中的矛盾分析法研究 72、环上矩阵广义逆的若干性质 73、积分中值定理的再讨论 74、积分中值定理正反问题‘中间点’的渐近性 75、基于高中新教材的概率学习 76、基于最优生成树的'海底油气集输管网策略分析 77、级数求和的常用方法与几个特殊级数和 78、级数求和问题的几个转化 79、级数在求极限中的应用 80、极限的求法与技巧 81、极值的分析和运用 82、极值思想在图论中的应用 83、几个广义正定矩阵的内在联系及其区别 84、几个特殊不等式的巧妙证法及其推广应用 85、几个重要不等式的证明及应用 86、几个重要不等式在数学竞赛中的应用 87、几种特殊矩阵的逆矩阵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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