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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证法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2 19:59:38

反证法研究论文

面对爱因斯坦,我们能否说:“你连你的头发,胡子都“理不顺”,你还妄想“理顺”时间,空间,物质,能量之间的关系?你做梦吧!”还有,牛顿也是个邋遢,糊涂,闹不清什么场合该穿什么衣服的人,不过人家偏偏弄明白了“苹果为什么会掉到地下”。从国内说:“王羲之坦腹东床,王猛扪虱治天下。”好家伙,一个连身上虱子都没扫干净的人,居然把天下给扫了,这不是直接打了正方的嘴么? 所以也是可以这样看待这个问题的,“不扫一屋”代表不被与志向无关的事情所迷惑,所拖累,不被金钱,美女,权力,利益所束缚,全心身心为自己的理想——“扫天下”而奋斗! 总体来说,反方的核心思想是:做人应该将主要精力投入到自己的事业中去,而不应该分散精力到与事业无关的地方。

一 反证法的概念 二 反证法的逻辑依据、种类及步骤 (1)反证法逻辑依据 (2)反证法种类 (3)反证法步骤三 中学数学中宜用反证法的适用范围 (1)否定性命题 (2)限定式命题 (3)无穷性命题 (4)逆命题 (5)某些存在性命题 (6)全称肯定性命题 (7)一些不等量命题的证明 (8)基本命题 四 运用反证法应该注意的问题 (1)必须正确否定结论 (2)必须明确推理特点 (3)了解矛盾种类浅谈反证法在中学数学中的应用论文摘要 论文摘要 本文重点阐明反证法的概念,逻辑依据“矛盾律”和“排中律” , 反证法的种类包括归谬法简单归谬法和穷举归谬法, 反证法证明的一 般步骤(反设、归谬 、结论) ,证题的实践告诉我们:下面几种命题 一般用反证法来证比较方便, 否定性命题、 限定式命题、 无穷性命题、 逆命题、 某些存在性命题、 全称肯定性命题、 一些不等量命题的证明、 基本命题。运用反证法应该注意的问题,必须正确否定结论、必须明 确推理特点、了解矛盾种类。 关键词: 关键词: 反证法 证明 假设 矛盾 结论有个很著名的“道旁苦李”的故事:从前有个名叫王戎的小孩,一天,他和 小朋友发现路边的一棵树上结满了李子,小朋友一哄而上,去摘,尝了之后才知 是苦的,独有王戎没动,王戎说: “假如李子不苦的话,早被路人摘光了,而这 树上却结满了李子,所以李子一定是苦的。 ”这个故事中王戎用了一种特殊的方 法,从反面论述了李子为什么不甜,不好吃。这种间接的证法就是我们下面所要 讨论的反证法。一 反证法的概念反证法是从反面的角度思考问题的证明方法,属于“间接证明”的一类,即 肯定题设而否定结论,从而导出矛盾,推理而得。 反证法是数学中常用的间接证明方法之一。 反证法的逻辑基础是形式逻辑基 本规律中的排中律。通常反证法是从待证命题的结论的反面入手进行正确推理, 推出矛盾,从而得出原结论的反面不真,由此肯定原结论为真。中学代数中,一些 起始性命题﹑否定性命题﹑唯一性命题﹑必然性命题﹑结论以 “至多……”“至 或 少……”的形式出现的命题﹑“无限性”的命题﹑一些不等式的证明等用反证法 来证明可收到较好的效果。 假设命题判断的反面成立,在已知条件和“否定命题判断”这个新条件下, 通过逻辑推理,得出与公理﹑定理、题设、临时假定相矛盾的结论或自相矛盾, 从而断定命题判断的反面不成立,即证明了命题的结论一定是正确的,当命题由 已知不易直接证明时,改证它的逆命题的证明方法叫反证法。 用框图表示如下: 题断反面 前此定理 本题题设 前此公理 前此定义第一用穷举法不能举出所有个体的,例如 证明:素数有无穷多个;无理数的个数不比无理数少等第二用已学的知识不能证明出结论的,例如:如果一个三角形的两条边不相等,那么这两条边所对的角也不相等.因为高中数学内容涉及范围较广,因此这种情况比较多见。第三用直接证明步骤繁琐且易出错的,这种情况多出现在解几中的圆锥曲线部分反证法定义:证明定理的一种方法,先提出和定理中的结论相反的假定,然后从这个假定中得出和已知条件相矛盾的结果来,这样就否定了原来的假定而肯定了定理。也叫归谬法。适用范围:证明一些命题,且正面证明有困难,情况多或复杂,而否定则比较浅显具体方法():命题r=在C下,若A则B反证:若A则¬B证明¬B与A的矛盾举例:欲证“若P则Q”为真命题,从否定其结论即“非Q”出发,经过正确的逻辑推理导出矛盾,从而“非Q”为假,即原命题为真,这样的证明方法称为反证法,先提出和定理中的结论相反的假定,然后从这个假定中得出和已知条件相矛盾的结果来。【反证法】 间接论证的一种。先论证与原论题相矛盾的论题即反论题为假,然后根据排中律确定原论题为真。其论证过程可以表示如下:[求证] A(原论题)[证明] (1)设非A真(非A为反论题) (2)如果非A,则B(B为由非A推出的论断) (3)非B(已知) (4)所以,并非非A(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 (5)所以,A(非非A=A)。 例如,语言学工作者论证“语言的声音和它所表示的事物之间没有必然联系”这一论题时运用反证法论证如下:“声音和词所表示的事物之间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并非某一个声音必然表示某一个对象。声音和事物的结合假如有什么必然联系,世界上所有的语言中表示同一事物的词的声音就应当是相同的。既然世界上表示同一事物的词的声音各有不同,可见语言的声音和所表示的事物之间是没有必然联系的。”这一段论述的反证过程分析如下: 论题:语言的声音和所表示的事物之间没有必 然的联系(在开头提出,最后又做归结) 反论题:声音和事物的结合有必然联系。设反论题为真,然后进行推导:“声音和事物的结合假如有什么必然联系,世界上所有的语言中表示同一事物的词的声音就应是相同的。”后件显然不能成立:“世界上表示同一事物的词的声音各有不同”。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式,否定后件就必然否定前件,从而证明反论题“声音和事物的结合有必然联系”是假的。然后根据排中律,证明原论题是真的。需要注意的是,反证法是通过先论证反论题假,然后由假推真,确定原论题真。因此反论题与原论题必须是矛盾关系,不能是反对关系。因为反对关系的判断可以同假,即从一个判断的假不能必然推出另一判断的真。 反证法在数学中经常运用。当论题从正面不容易或不能得到证明时,就需要运用反证法

一、配方法配方法是对数学(shuxue)式子进行一种定向变形(配成"完全平方")的技巧,通过配方找到已知和未知的联系,从而化繁为简。何时配方,需要我们适当预测,并且合理运用"裂项"与"添项"、"配"与"凑"的技巧,从而完成配方。有时也将其称为"凑配法"。最常见的配方是进行恒等变形,使数学(shuxue)式子出现完全平方。它主要适用于:已知或者未知中含有二次方程、二次不等式、二次函数、二次代数式的讨论与求解,或者缺xy项的二次曲线的平移变换等问题。二、换元法解数学题时,把某个式子看成一个整体,用一个变量去代替它,从而使问题得到简化,这叫换元法。换元的实质是转化,关键是构造元和设元,理论依据是等量代换,目的是变换研究对象,将问题移至新对象的知识背景中去研究,从而使非标准型问题标准化、复杂问题简单化,变得容易处理。换元法又称辅助元素法、变量代换法。通过引进新的变量,可以把分散的条件联系起来,隐含的条件显露出来,或者把条件与结论联系起来。或者变为熟悉的形式,把复杂的计算和推证简化。它可以化高次为低次、化分式为整式、化无理式为有理式、化超越式为代数式,在研究方程、不等式、函数、数列、三角等问题中有广泛的应用。三、待定系数法要确定变量间的函数关系,设出某些未知系数,然后根据所给条件来确定这些未知系数的方法叫待定系数法,其理论依据是多项式恒等,也就是利用了多项式f(x)g(x)的充要条件是:对于一个任意的a值,都有f(a)g(a);或者两个多项式各同类项的系数对应相等。待定系数法解题的关键是依据已知,正确列出等式或方程。使用待定系数法,就是把具有某种确定形式的数学问题,通过引入一些待定的系数,转化为方程组来解决,要判断一个问题是否用待定系数法求解,主要是看所求解的数学问题是否具有某种确定的数学表达式,如果具有,就可以用待定系数法求解。例如分解因式、拆分分式、数列求和、求函数式、求复数、解析几何中求曲线方程等,这些问题都具有确定的数学表达形式,所以都可以用待定系数法求解。使用待定系数法,它解题的基本步骤是:第一步,确定所求问题含有待定系数的解析式;第二步,根据恒等的条件,列出一组含待定系数的方程;第三步,解方程组或者消去待定系数,从而使问题得到解决。如何列出一组含待定系数的方程,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分析:①利用对应系数相等列方程;②由恒等的概念用数值代入法列方程;③利用定义本身的属性列方程;④利用几何条件列方程。比如在求圆锥曲线的方程时,我们可以用待定系数法求方程:首先设所求方程的形式,其中含有待定的系数;再把几何条件转化为含所求方程未知系数的方程或方程组;最后解所得的方程或方程组求出未知的系数,并把求出的系数代入已经明确的方程形式,得到所求圆锥曲线的方程。四、定义法所谓定义法,就是直接用数学定义解题。数学中的定理、公式、性质和法则等,都是由定义和公理推演出来。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它通过指出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来明确概念。定义是千百次实践后的必然结果,它科学地反映和揭示了客观世界的事物的本质特点。简单地说,定义是基本概念对数学实体的高度抽象。用定义法解题,是最直接的方法,本讲让我们回到定义中去。五、数学归纳法归纳是一种有特殊事例导出一般原理的思维方法。归纳推理分完全归纳推理与不完全归纳推理两种。不完全归纳推理只根据一类事物中的部分对象具有的共同性质,推断该类事物全体都具有的性质,这种推理方法,在数学推理论证中是不允许的。完全归纳推理是在考察了一类事物的全部对象后归纳得出结论来。数学归纳法是用来证明某些与自然数有关的数学命题的一种推理方法,在解数学题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它是一个递推的数学论证方法,论证的第一步是证明命题在n=1(或n)时成立,这是递推的基础;第二步是假设在n=k时命题成立,再证明n=k+1时命题也成立,这是无限递推下去的理论依据,它判断命题的正确性能否由特殊推广到一般,实际上它使命题的正确性突破了有限,达到无限。这两个步骤密切相关,缺一不可,完成了这两步,就可以断定"对任何自然数(或n≥n且n∈N)结论都正确"。由这两步可以看出,数学归纳法是由递推实现归纳的,属于完全归纳。运用数学归纳法证明问题时,关键是n=k+1时命题成立的推证,此步证明要具有目标意识,注意与最终要达到的解题目标进行分析比较,以此确定和调控解题的方向,使差异逐步减小,最终实现目标完成解题。运用数学归纳法,可以证明下列问题:与自然数n有关的恒等式、代数不等式、三角不等式、数列问题、几何问题、整除性问题等等。六、参数法参数法是指在解题过程中,通过适当引入一些与题目研究的数学对象发生联系的新变量(参数),以此作为媒介,再进行分析和综合,从而解决问题。直线与二次曲线的参数方程都是用参数法解题的例证。换元法也是引入参数的典型例子。辨证唯物论肯定了事物之间的联系是无穷的,联系的方式是丰富多采的,科学的任务就是要揭示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发现事物的变化规律。参数的作用就是刻画事物的变化状态,揭示变化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参数体现了近代数学中运动与变化的思想,其观点已经渗透到中学数学的各个分支。运用参数法解题已经比较普遍。参数法解题的关键是恰到好处地引进参数,沟通已知和未知之间的内在联系,利用参数提供的信息,顺利地解答问题。七、反证法与前面所讲的方法不同,反证法是属于"间接证明法"一类,是从反面的角度思考问题的证明方法,即:肯定题设而否定结论,从而导出矛盾推理而得。法国数学家阿达玛(Hadamard)对反证法的实质作过概括:"若肯定定理的假设而否定其结论,就会导致矛盾"。具体地讲,反证法就是从否定命题的结论入手,并把对命题结论的否定作为推理的已知条件,进行正确的逻辑推理,使之得到与已知条件、已知公理、定理、法则或者已经证明为正确的命题等相矛,矛盾的原因是假设不成立,所以肯定了命题的结论,从而使命题获得了证明。反证法所依据的是逻辑思维规律中的"矛盾律"和"排中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为真,至少有一个是假的,这就是逻辑思维中的"矛盾律";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假,简单地说"A或者非A",这就是逻辑思维中的"排中律"。反证法在其证明过程中,得到矛盾的判断,根据"矛盾律",这些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为真,必有一假,而已知条件、已知公理、定理、法则或者已经证明为正确的命题都是真的,所以"否定的结论"必为假。再根据"排中律",结论与"否定的结论"这一对立的互相否定的判断不能同时为假,必有一真,于是我们得到原结论必为真。所以反证法是以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和理论为依据的,反证法是可信的。反证法的证题模式可以简要的概括我为"否定→推理→否定"。即从否定结论开始,经过正确无误的推理导致逻辑矛盾,达到新的否定,可以认为反证法的基本思想就是"否定之否定"。应用反证法证明的主要三步是:否定结论→推导出矛盾→结论成立。实施的具体步骤是:第一步,反设:作出与求证结论相反的假设;第二步,归谬:将反设作为条件,并由此通过一系列的正确推理导出矛盾;第三步,结论:说明反设不成立,从而肯定原命题成立。在应用反证法证题时,一定要用到"反设"进行推理,否则就不是反证法。用反证法证题时,如果欲证明的命题的方面情况只有一种,那么只要将这种情况驳倒了就可以,这种反证法又叫"归谬法";如果结论的方面情况有多种,那么必须将所有的反面情况一一驳倒,才能推断原结论成立,这种证法又叫"穷举法"。在数学解题中经常使用反证法,牛顿曾经说过:"反证法是数学家最精当的武器之一"。一般来讲,反证法常用来证明的题型有:命题的结论以"否定形式"、"至少"或"至多"、"唯一"、"无限"形式出现的命题;或者否定结论更明显。具体、简单的命题;或者直接证明难以下手的命题,改变其思维方向,从结论入手进行反面思考,问题可能解决得十分干脆

反证法的研究论文

反证法反证法是用反证法来驳斥对方谬论的一种说话方法。要运用好这个方法,关键就在正确运用好反证技巧。先看下面一例:假如当初诸葛亮不留人情,而是派其他可靠的将领去拦守华容道,那么,可能曹操会被擒拿;又假如从那次吸取教训,这一次秉公办事,不管马谡怎样拍胸脯,下保证,不合适就不用,那么就有可能避免失街亭的悲剧.而事实恰恰相反,诸葛亮并未从第一次失策中吸取经验教训,而是在重蹈覆辙后,才“深恨自己之不明”,流涕斩了马谡.这段文字中“如果”之后用的便是反证法:不是从正面讲,而是从反而讲.“如果”是分析文章的好形式.袁隆平的事迹也许经常会写入你的作文中.一般的同学都只是正面来写,往往写他是个科学家,他的名字叫袁隆平,获得了什么奖.这样写不形象,不深入,不细致.学一学“如果”吧:如果袁隆平仅仅是为了个人的生活美好,他不会穿着水鞋,戴着草帽,农民着,科学着;如果他仅仅是为了钱而生存,他就不会拿着500万的科技大奖还生活得那么朴素而又纯净;如果他也像普通人一样不善于思考,杂交水稻也不会靠近他.反证法,论证更有力量.例如:如果梭罗没有挣脱嘈杂城市的束缚,瓦尔登湖的涟漪也不会在他的心中荡漾;如果梭罗没有漫步湖畔清爽的阳光里,那么恬静的清明也不会属于他;如果梭罗倾向于那些为金钱而束缚的人们,他也不会拥有属于他的那些冷雨.如果梭罗没有走进大自然他就不会有清新自然的文字;如果梭罗沉醉于纸醉金迷的城市生活,就不会感受到置身田园的欣慰;如果梭罗没有在烈日当空晒下辛勤地劳作,猛烈的暴风雨将不会是最好的伴侣,使他充实,他的耳朵就听不到美好的音乐.如果贝利没有在生活中时时刻刻保持着清醒,他不会成为备受世人注目的球王;如果没有在球场上时刻保持着清醒,他也不会多次捧起“大力神”杯;如果在人们的赞美声中贝利不是每分钟都时刻保持着清醒,那么他的后代就会真的忘记了如何在困难中奋起,在贫困中胜利.

面对爱因斯坦,我们能否说:“你连你的头发,胡子都“理不顺”,你还妄想“理顺”时间,空间,物质,能量之间的关系?你做梦吧!”还有,牛顿也是个邋遢,糊涂,闹不清什么场合该穿什么衣服的人,不过人家偏偏弄明白了“苹果为什么会掉到地下”。从国内说:“王羲之坦腹东床,王猛扪虱治天下。”好家伙,一个连身上虱子都没扫干净的人,居然把天下给扫了,这不是直接打了正方的嘴么? 所以也是可以这样看待这个问题的,“不扫一屋”代表不被与志向无关的事情所迷惑,所拖累,不被金钱,美女,权力,利益所束缚,全心身心为自己的理想——“扫天下”而奋斗! 总体来说,反方的核心思想是:做人应该将主要精力投入到自己的事业中去,而不应该分散精力到与事业无关的地方。

归谬法──首先假设对方的论点是正确的,然后从这一论点中加以引申、推论,从而得出极其荒谬可笑的结论来,以驳倒对方论点的一种论证方法。归谬法主要用于驳论文章中。这种论证方法常和泼辣、犀利的语言相配合,产生辛辣、有力而富有于幽默感的表达效果。同时,归谬法引申、推导出的谬误表现在前提中后件的虚假或荒谬上,而引申矛盾法推导出的谬误则表现在结论的自相矛盾上实例:一切命题都是假的。反证法-----是通过否定反面观点(非p)来达到对正面观点(p)的肯定的一种间接证明方法。实例:管仲、公叔文子、何曾、石崇、寇准等人“以侈自败”的反例对生活奢侈作出否定

法学实证方法研究论文

根据学术堂的了解法学论文的研究方法有三种:一、阶级分析法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的方法.二、价值分析法通过认知和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属性,从而揭示批判或确证一定社会价值和理想的方法.三、实证分析法在价值中立的条件下,以对经验事实的观察为基础来建立和检验知识性命题的各种方法的总称.

读《张新宝:法学研究和论文习作的几个问题》【针对博士论文】~立足于中国的法律实践,服务于中国的全面 依法治国 外国的法律制度要学习,最终还是为了解决自己国家的问题。对于中国古代法治思想的文化自信,不是外国的月亮都是圆的,不能搞法律文化虚无主义。 ~学位论文要 有全面性 ,全面展示你学到的知识。把领域内的文章都读了,在论文中以一定的方式反映出来。 ~ 客观 、不带偏见地对待文献,材料要有所体现。 ~文章的 篇章布局 要合理。 ~文章题目不能过大。主要是立论,才能展示你的知识和才华。 解决一个问题就好 。精简。 1.总体情况,谁做过什么研究,文献状况如何 2.该课题的子课题,分歧问题在哪里 3.分析某一个或者某几个独特观点及依据的材料是什么,论证方法,互相之间的差异在什么地方 (要有核心资料和相关资料)讲动态,发展过程,谈重点。 核心资料:草案,讨论纪要,一审二审稿,颁布后的修改,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指导案例,比较法资料,期刊论文,书记著作(自己去看),学位论文(需要检索,看别人做到什么程度了) 法学生—学得好的,无论多少年,无非是能够正确理解和解释法律,这是最核心的知识、能力、方法和技能。 案例分析方法~ 一组案例的分析—实证分析,十年来的变化发展趋势如何,检验某法律是否达到了当时立法预期的效果,检验它是良法恶法还是懒法。 个案分析:从原材料提炼有用的争议点部分 法学论文的 创新 要求:渐进的,微小的意见和建议也是可以的 意识形态 :培养良好的习惯,不该说的不说。主流意识要自觉培养。文法和语言 方面的要求—去看看这位学者的论文#如何开始呢: 从学报开始 投稿,不断把自己做得强大起来,循序渐进。要 天天写,手头不要荒废了,要勤于思考 。

一、社会调查法 这是《调研报告》最大的特色所在,也是对法学传统理论研究方法的突破。《调研报告》一文主要采用的是访问调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1、访问调查 访问调查的主要优点是灵活方便弹性大,可适用于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调研报告》一文采用无结构式访问调查中的重点访问与深度访问的方式,主要对30余位受访对象进行深度访谈,这些受访对象的资格一般为具有一定文化知识水平、对沉默权有所了解的公检法司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但《调研报告》在采用访问调查方式的时候,在其对调查结果的评述中并未将被“深度访问”的对象的意见单列出来,更没有对在进行深度访问过程中所取得的超出原先设计的问题之外的新信息新收获在文章中予以阐述。因为不论调查者的思维有多缜密,在与受访者面对面的访问调查中总能得到意想不到的新收获,若能将这些收获也在文章中稍作提及,将会使文章内容更丰富也更具说服力。 2、问卷调查 由于访问调查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费用较高,所需人力和时间较多,从而对规模即“量”产生限制性影响,因此为获得较全面客观的结果,多采用将访问调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研究方式。《调研报告》一文正是将这两种方式同时结合运用的范例。其在调研中共分发问卷423份,收回有效问卷400份,其中公安人员45份,检查人员69份,法官40份,律师27份,教学科研人员82份,普通居民137份。通过这种定量的研究方法,确保了调研方法的科学性。 《调研报告》一文通过对访问调查与问卷调查这两种方式的结合运用,使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其对调研结果所起的重要作用:①用具体详实的数据为“沉默权在中国”这一课题研究提供丰富的实证资料。如对“沉默权:中国老百姓的认知度有多大”这一问题,调查者就以具体数据进行说明:“绝大多数(平均占以上)的被访者对沉默权‘知道’或‘知道一点’,只有极少数被访者(平均只占)对沉默权一无所知,这说明我们对沉默权的的启蒙与宣传起到了很好的效果。”②为理论设计提供依据。《调研报告》一文在第四部分“中国沉默权的规则设计”部分对沉默权规则的微观设计与实施沉默权的配套措施均做了一定理论上的阐述。可以说,这部分理论的升华完全是基于前述对沉默权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如在对我国的沉默权规则应当在多大范围、多大程度上适用,其就以调研结果对之进行阐述:“调查统计揭示,今后我国在制定沉默权规则时,沉默权的使用范围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小越好,而是应予适当的限制(有71%的被访者持此观点);沉默权的适用阶段应主要适用于侦查阶段(此阶段在诉讼三阶段中的赞成比例最高),或者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都予适用(有43%的被访者这样认为)。” 由此可见,调查研究方法是最具客观性及科学性的法学研究方法,也只有这种方法才能更好地为实践服务。二、统计分析法 《调研报告》一文运用数理统计学的方法对调查所获的庞杂的数字进行定量分析,从而为理论推断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与支持,其运用的统计分析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1、单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调研报告》采用的是定类变量,其取值只为类别属性——职业,即其只将调查对象分为公安人员、检查人员、法官、律师、教学科研人员和普通居民这六类,对每一个具体变量并无大小、程度之分。同时,从其收回的问卷数量可以看出,普通居民是出现频次最高的变量值,为137份,即Mo=普通居民,其异众比率Υ=(N-fmo)/N=(400-137)/400=。这说明众数“普通居民”并不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即其余各个变量均占有一定比例,可反映出本次调查在对象的选取上是顾及各类调查对象的深度及广度,从而避免片面性,较具客观性。 2、推断性统计分析 推断性统计分析是根据样本资料对总体的特征进行推断。《调研报告》一文主要采用通过样本对总体的未知参数进行估计的参数估计中的总体成数的区间估计法。如在第二部分“沉默权:真的很美好吗”的“沉默权的价值评判”中,其调查结果显示有80%的律师认为沉默权是一项好制度,若以收回的27份律师问卷调查为样本,同时假设该调查的置信水平为95%,则P=80%=,F(t)=95%,t=,n=27,则总体成数的置信区间是±,即65%—95%。由此可见赞成沉默是一项好制度的律师有65%到95%的比例。因此,用此方法可以对其他未被调查的律师的意见情况进行一个总体估计评判,从而未沉默权的理论分析提供更广阔的依据空间。三、逻辑思维方法 理论思维是社会科学研究过程的后期阶段,其特点是在对文献资料或实证资料整理简化和定量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思维加工,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综观《调研报告》一文,可以看到其在形式逻辑上主要采用了归纳的方法。《调研报告》采用的是不完全归纳法,其只是对某类对象的部分进行调查,据其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从而推论出该类对象的全部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这就是不完全归纳法。在本篇调查报告中,这种方法的运用比比皆是。如在第二部分“沉默权:真的很美好吗”的“沉默权存在的理论基础”中,对“沉默权是否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必然要求”这一问题 ,在所有被访者中有41%认为不是,22%回答不知道,只有37%的人认为是,可见作出准确判断的被访者比例并不高,从而推出“我们的普法与政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的结论。可以说,归纳方法的运用,是一种从个别到一般的思维过程,在调研中这种方法的应用尤其重要,可以使调查结果具有真实性与可信性。四、组织移植的法律移植方法 组织移植原是生物学中的概念,将其引入法学领域,用以类比研究法律移植问题。法律移植是指将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或机制和操作技术,纳入本国的法治体系中。其存在着与器官移植相类似的问题——“成功地为受体所接受”地问题。我国的许多法律存在着未经深思熟虑就把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法律简单移植过来,造成异体排斥使许多法律移植失败的情况。为了改善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有必要进行法律移植,而沉默权的引入就是法律移植方法的体现。我们知道,沉默权制度作为现代刑事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其最早使源于罗马法,后来逐渐在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中国刑事诉讼法开始引入沉默权只是近几年的事。因而就产生了沉默权在中国的可适应性问题,即中国社会现有的土壤是否真正适合沉默权这一“舶来品”的生长。可见,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在不断完善自身的进程中,也意识到应引入国外已有的先进经验,即移植国外法律制度,同时也认识到不能盲目引进,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找出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缺陷以及导致这些缺陷的可遗传的“人文基因”(即社会环境),然后寻找和培育可以用来替代和改良“人文基因”的优良基因或方法。于是,在对沉默权进行正式规范之前对其进行一定的调研,发掘其在中国的可适性有多大及完善该制度的措施就显得相当必要且重要。但不管怎么说,采用法律移植的方法引入沉默权,是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一条相当便捷的途径,同时也开辟了一个崭新的课题,具有相当的研究价值。五、实证分析法 实证分析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其实包含着逻辑实证分析和经验实证分析两个基本层面。通常所说的“实证分析”一般只是指后者,也就是“社会分析方法”。所谓“经验实证方法”是按照社会学本身的模式,将法律实施视为一种社会现象,并对这些现象作出社会学解释的方法。可以说,在几乎所有社会科学的实证分析方面,社会分析方法是最基础、最普遍的一种研究方法。实证分析法是属于描述性方法的范畴。所谓描述性方法即对现实存在的法律规范和法律活动作经验性的表述和说明,即归于实然(is)的范畴。实证分析法属于一种基本的研究方法,与之相对应,在具体方法上主要注重社会调查。 在《调研报告》一文中,其在整体上采用的就是实证分析的方法,通过设计“沉默权:中国老百姓的认知度有多大”、“沉默权:真的很美好吗”以及“沉默权在中国:是奢侈品吗”这三个大问题再辅以各个具体的小问题来完成这一次实证调研工作。用实证分析法来研究法学并不多见,常用的是价值分析法(下文将具体阐释),而实证分析法的作用就在于,以《调研报告》为例,通过具体亲身的调研工作能获取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可以真正对社会各界对沉默权的真实看法有个大致把握,而这些素材是法学研究者坐在书房里所无从知晓的。而且,也只有通过这种亲身的调研,才能知道引入沉默权制度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法学研究就应该是源于实践而高于实践,若脱离实践,只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正如在法学界最早对实证分析与价值分析进行划分的实证主义法学鼻祖边沁就极力主张法学研究应以实然法为主。实际上,法律的制定、实施和改革本身必然要作用于社会,也会构成一种极为复杂的社会现象。法学研究者如果仅仅将观察视野局限在法律规则本身,就会忽视大量的制约法律实现的社会因素。就刑事司法制度的实施而论,目前中国就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刑讯逼供,这就使对沉默权作为一种权利的研究成为必要。可以说,刑讯逼供本身并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甚至与刑事诉讼法直接相违背。但是,它为什么发生且相当普遍,这就不仅涉及到刑事诉讼立法本身不严密的问题,还涉及到社会问题,因此,要对这一问题作出解释分析,就必须采用诸如数据统计分析、访谈、社会调查等经验分析方法,以较为精确的方式观察某一法律现象的现状、成因和发展轨迹,发现制约法律制定和法律实施的具体社会因素以及它们相互间的关系。通过这样的分析,法学者可以为人们提供有关某一问题动态的、立体的、定量的解释,使得自己对某一问题的认识尽可能接近客观实际情况。这就如医学上诊断与治疗的关系一样。社会学的分析就好比医生对病情进行诊断,这一工作应尽可能精确,使得有关病症的病理、程度、成因得到准确的分析。至于治疗甚至手术活动,则属于建立在“知”之上的“行”的范围了。六、价值分析法 价值分析法是与实证分析法相对应的研究方法。法学者通常用它来论证某一原则、规则、制度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或者批判某一制度或现象的非正义性。价值分析法属于规范性方法的范畴,所谓规范性方法是找出既有法律规范和法律实践中的不足,并开出解决问题的处方,即归于“应然”(ought)的范畴。对于实然与应然,我认为它们之间并不存在无法跨越的鸿沟,它们是相互关联补充的,应然是以实然为基础,实然以应然为归宿。就《调研报告》而言,其前三部分显然采取的是实证分析法,而第四部分则是明显的价值分析法

反恐作战战法研究论文

阿富汗战争前景的军事预测解读及启示 在我国自古就有“先胜而后求战”的说法,而先胜之道,在于先见。将有先见之明,方有应变之法 今年2月26日,我在《中国青年报》军事周刊发表了《美军不会轻易重蹈苏军阿富汗战争覆辙》一文。文章见报后,许多读者都围绕此问题发表了诸多富有创意和价值的观点,让我读后深受感动,也深受启发。一方面,为《中国青年报》军事周刊所倡导的“实事求是、百家争鸣”的学术精神感动;另一方面,也为参与商榷的作者们的学术品格之高尚、学术视野之博大而钦佩不已。借此机会,我想从军事预测角度对美军在阿富汗军事行动的前景问题进行一下梳理,并与大家再做一次交流。 不管我们是否意识到,对“美军在阿富汗是否会重蹈苏军覆辙”的讨论,均属军事预测范畴,是一种基于对已有情况和资料的科学判断 所谓军事预测,从宏观上说,是对未来和不确定的军事事件主要是战争和国防建设及与其相关的诸方面进行推测,并作出科学的判断。由于军事预测的核心是战争,表现为你死我活的互相杀戮,加之战争的胜负及走向取决于政治、军事、经济、科技、精神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且作用机制十分复杂,因此军事预测具有其他预测无可比拟的不确定性。 当然,无论是推测还是判断,都不是凭空猜想,而是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分析和估计事物的发展前景之后所得出的结论,是一种由已知信息去推知未知信息的活动。 其实,早在古代,我们的祖先就创造出了许多预测之法:有祷之于天者、有稽之于地者、有问之于人者,有察之于象者、有推之于数者、有究之于理者。对战争而言,古人归纳了其五种基本形式:战、守、走、降、死。能战则战,不战则守,不守则走,不走则降,不降则死。这五种形式深刻地说明了战争及其发展中的基本规律。即使在今天,无论战争的形式如何发生变化,都逃不出这五个字,苏军的阿富汗战争、美军的阿富汗战争都概莫能外。从目前情况看,尽管美军吸取了苏军的作战教训,伊拉克战争的经验也派上了用场,但不可否认的是,阿富汗战争的最终结果仍要看美国下一步的战略选择究竟走向何方。 从军事预测的约束条件原理来看,只有熟悉美军阿富汗战争的内外环境及其基本特点,才能结合经验正确地预测该对象的未来状态 所谓约束条件原理,是指预测者在进行具体的军事预测时,必须首先熟悉预测对象的内外环境及其基本特点,由此再选用相应的军事预测方法,并结合经验知识去正确地推测该军事预测对象的未来状态。 比如,当我们对美军阿富汗战争前景进行预测时,首先应从该战争所处的外部环境、基本特点入手。对这一点,韩旭东同志的分析十分到位,“美国之所以将军事触角伸入阿富汗,除众所周知的战略目的外,更主要的是:美国企图将阿富汗拉入北约。这是美国打阿富汗‘塔利班’的主要战略目的……从这个角度看,美国在阿富汗的军事行动不可能如苏联‘死撑’一样,可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调整其行动方针,甚至可能迅速撤出军队。” 而战争的内部环境则包括诸如作战双方的力量对比、军心士气、战略战术等,并根据我们所掌握的资料与战争的演化特点,结合我们的经验知识进行仔细的调查、分析、推理和论证,即可大体推测战争的发展趋势。在战术层面,李大光同志也分析得十分精到:塔利班与当年阿富汗游击队无法相比,与后者得到较多国际支援不同,如今的塔利班只能孤军作战。虽然塔利班也创造出一些应对美军的办法,但不足以与拥有先进装备的美军对抗。而美军也并不照搬苏军战法,而是在吸取当年苏军教训的基础上,利用手中的先进装备打击塔利班和“基地”组织。 此外,在战术运用上,美军与苏军单纯的军事打击不同,美军的阿富汗战争非常善于心理战手段的运用,合理运用了“文化软实力”。北约联军为了最大限度地孤立塔利班,积极参与阿富汗重建。修路架桥、打井建校,提供免费医疗,此举也得到了阿富汗大部分民众的支持。 当然,我们得承认,预测战争前景是一个非常复杂、非常艰苦的过程。随着战争的不断变化,有时结论也会与事实相去甚远,因此还需要不断反馈与修正。毛泽东同志曾说过:“马克思主义者不是算命先生,未来的发展和变化,只应该也只能说出个大的方向,不应该也不可能机械地规定时日。”所以说,在这里我们首先应当明白,预测未来、研究战争的根本目的并不是完全去追求精确,而是重在指导实践,培养我们的战略思维。正如未来学家马蒂诺所说:“良好预测的标准,应当是它对决策的有用性,而不是它的精确性。” 从军事预测的类推原理来看,在各种战争的演化活动中,常常存在着一种相似的变化规律。只要我们抓住了这一点,就能掌握其变化的前景 所谓类推原理,就是根据类似事物之间的相似特性,通过寻找并分析类似事物的相似规律,根据已知某类事物的变化特征,去推断具有近似特性的预测对象未来状态的一种预测原理。 军事行为、战争活动都有其内在的基本规律。在这个前提下,尽管战争活动可能五花八门,但“万变不离其宗”。比如,战争是受政治制约的,是政治的继续,这是战争与政治关系的一条基本原理。在分析具体的战争动因、性质、演化趋势等问题时,我们就可以依据这个原理参照类似战争去预测新的战争动因、性质及演化趋势等。 众所周知,苏联是个社会主义国家,但是它发动的侵略阿富汗的战争是非正义的,是为其争霸全球的战略目的服务的。苏军在对阿富汗游击队根据地扫荡时要烧杀抢掠;对村庄农田要布撒杀伤地雷、施放“黑雨”化学武器。面对侵略者的暴行,阿富汗民众不分男女老幼、不分民族宗教,全民奋起抗战。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其侵阿战争必然是不得人心的。 反观美国的阿富汗战争,至少其性质是由“9·11”事件直接引发并定位的反恐战争,且得到了世界多数国家的支持。加之安理会全票通过的1373号决议,为美国打击“9·11”恐怖袭击的元凶“基地”组织和庇护者塔利班开了绿灯,是美国发动阿富汗反恐战争的合法依据。塔利班倒台后,阿富汗建立了由阿富汗各族人民选举出来的政府,经历了议会选举和两次总统大选,阿富汗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受到了尊重。有时候,战略目标的达成,不单纯是战术上一个个胜利的叠加。正因为如此,才有“战斗的胜利易得,战争的胜利难求”的说法。 从类推原理不难看出,世界上军事实力强大的国家在对弱小国家进行的侵略战争中,很多时候都是以失败而告终。这些战事的共同特点:弱国内部羸弱、纷争不断,看似不堪一击,一旦强敌介入,则先易后难、越陷越深、最终重创败走。有意思的是,这些强国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军事战略的一再错误判断。 对此,美军中的一些有识之士也提出了警告。近日越南战争时期担任美国国防部长的麦克纳马拉,在其《回顾:越南的悲剧与教训》一书中谈到,美国政府决策人没有意识到,“无论是我们的人民,还是我们的领袖,都不是万能的……我们并不拥有天赋的权力,来用我们自己的理想或选择去塑造任何其他国家。可是直到今天,在世界上许多地方,我们仍然在重复着类似的错误。” 由于任何预测都只能做到相对精确,对于美军阿富汗战争是否会重蹈苏军覆辙的复杂性问题,我们不妨具备一定的“模糊”思维 预测研究的对象是未来,而未来是现实的延续,是某种趋势,是某种可能。这一特性决定了对美军阿富汗战争问题的预测必然是模糊的,而不是完全精确。再就预测过程来说,我们依据一定的事实信息作推断,是一种假设,必然带有一定的主观猜测因素。 从预测方法来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主要运用了逻辑思维,包括归纳、演绎和类比;形象思维,包括想象、比喻等。它们都带有较大的模糊性。可以说,全部预测活动,包括它的对象、概念及方法等,都是一个大的模糊集合。 那么,既然预测所涉及的几乎所有方面都摆脱不了模糊性,那么,这种模糊理论对于预测还有什么用处呢?在一般人看来,对未来的预测总是越精确越好,但事实上是办不到的,而且也不应当有此要求。事实上,任何预侧都只能做到相对精确。 未来学告诉我们,社会领域的预测,其准确度最高达到70%,这就算准确型的预测了。要看到,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个“度”,超出这个“度”事物就要发生质变。同样,精确也有个“度”,不是什么东西都是越精确越好。模糊理论认为,过于精确会产生两个缺陷:一是繁琐;二是死板,从而失掉了应有的灵活机动性。 “学会了预见,就意味着掌握了科学指挥军队的艺术”。为了指导未来军事实践,我们必须要学会科学预测 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加强对多种突发事件和局部战争的预测性研究,使之具体化,是目前军事学术理论界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 有人说过:战争历来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是在军事家的头脑里;第二次是在现实中。毫无疑问,由于军事领域的特殊性,军事预见就显得更为重要。现代局部战争的事实也告诉我们,如果没有正确的军事预见,随之而来的军事决策、军事计划、军事部署、军事行动,就会失去科学依据,就必然会陷入被动挨打的境地,萨达姆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苏军大将拉先科曾说过:“学会了预见,就意味着掌握了科学指挥军队的艺术。”不论是战争时期,还是和平时期都须臾不能没有正确、科学的军事预见。特别是在和平时期,一定要看到较远的将来,要用对未来的科学的军事预见来调节、控制当下的军事活动。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论文主要段落简表(短篇论文必列目录)3、提要:文章主要内容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几十字多超过三百字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从论文题名、提要和正文选取出来对表述论文心内容有实质意义词汇关键词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般选取3-8词汇作关键词另起行排提要左下方主题词经过规范化词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论文开头引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目和意义,并指出论文写作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论文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篇论文参考文献论文和写作参考或引证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要求:(1)所列参考文献应正式出版物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我国古代的军事理论家就早已看到了国放在国家建设中的巨大作用。并且,我国古代一度建立起了强大的国防,促进了社会的全面的发展。中国的国防是中国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众所周知国防是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直至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而进行的与军事相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活动。我国的国防历史源远流长,也经历了无数个强盛与衰落的交替。 唐朝圣世。我国的国防建设已经相当完备,在几次对外的战争中我们到取得了辉煌的胜利。并且保障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在历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在我国历史留下了深远的影响。清朝初期到鸦片战争前。这个时期,中国的各住人民不惜流血牺牲。不断维护祖国的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使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得到了巩固和发展。中国近代的国防。西方列强抓住了我国:“国防不固,军队不精”这一致命的弱点。开始了对我国的赤裸裸的侵略。到抗日战争得结束。近20多个国家先后侵略我国。侵略者踏遍了我国的大部分国土。掠走了我国大量的钱财。屠杀了我国大量的同胞,参与了损害我国主权的罪恶行动,使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上,蒙受了巨大的屈辱和损失。直到1937年的抗日战争中。中国共产党领导我国人民取得了抗日占这个胜利。在敌后歼灭了大量的日军。解放了近百万平房千米的领土和亿的人口。在解放战争中先后歼灭了国民党的800余万的人。终于把日本侵略者和美将帝国主义驱逐出了中国。从而永远结束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为所欲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得到了解放。一个独立的.人民民主的新中国从此屹立在世界的东方。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现代化事业得到不断的发展。国防的到了不断的巩固,并且不过建立起了强大的陆军。海军。空军。并且用有了自己的和威慑力量那就是二炮部队。是这样的军队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一个安定的发展环境。真正的功不可没。从国我国4000年的国防历史。有过声威远播。天下安泰的自豪,也有过变体创伤,不堪回首的屈辱。还有过抗敌卫国的巨大胜利。在整形中华。实现小康的征途中。我们得到这样的歧视;“经济发展是国防强大的基础,正值开明是国防巩固的给本。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国防强大的关键。”我们应该认识到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强大的国防是我们必须要建立起来的。历史的证明告诉了我们“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

作为960万平方公里国土的守卫者,230万人民解放军,从数量上来说,足矣。 但是,现代战争已经不再是军队数量左右战争成败。我们需要的是先进的军事理念,高水平的军事素养,高科技的军事装备。 虽然近年来解放军在武备方面有很大提高,但这个提高是相对于十年前的解放军来说的。 虽然我们一直在进行军事变革,但是当代的指挥官已经不具备当年在华夏战场和朝鲜战场上的老鼠帅们的魄力。畏首畏尾,害怕训练造成的伤亡,变得只关心数字,而不是素质。 我们的人民军队需要改革,但这改革不应该是自上而下的,只喊口号,只做样子,军队素质不会得到提升。 我们每一个独立的兵种:陆·海·空·二炮。都应该能够独立的进行一场中等规模的战争。就是所谓的单兵种作战理论。这可以解决跨兵种作战中的协同问题。但这需要一个条件,那就是各个独立的兵种都要有足够的战争资本。陆军要有陆航,空军要有空降兵,海军要有海航·陆战队。而仅有这些是不够的。 我们的人民解放军有陆航,但没有运输机,不能进行大规模快速机动。没有攻击机·歼击机,不能在单兵种作战中获取制空权,不能在战场上空见识进而控制整个战场。 我们的海军有陆战队,但登陆舰艇奇缺,海航没有运输机,如何进行登陆作战?军舰反潜能力有限,如何进行护航? 我们的空军有三个空降师,但单次空降能力小于一个团。空降兵是空军进行地面战的拳头。空降兵上不了天,会不会很可笑呢?两栖步兵和海军陆战队没有登陆舰可以征用民船,陆军没有运输机可以征用民航飞机,空降兵也能征用民航?那玩意儿能进行空降? 未来,在中国进行一场大规模战争的可能性已经不存在了。在小规模冲突中,动用多兵种进行反恐战是划不来的。所以,我们应该大力发展单兵种作战。

中国反垄断法研究论文

简单一点也可以

很多的,你到百度去查查法学热点问题分析就可以了,很多。商法和经济法的比较也可以写。写论文要写好存在3个突破点1,是别人没写过的或涉及很少的,你来写。2,是边缘法学的关系如两个法律部门的比较。3,就是要写出深度和广度。我推荐你在写商法和经济法时可采用历史和比较的写作方式。

论文题目建议要切入点小以下都是优秀的经济法和商法的论文题 1、国家干预和市场调节的法律互动与平衡 2、“政府失灵”的经济法调整 3、“市场失灵”的经济法调整 4. 社会公共利益与经济法的关系 5、城乡协调发展的经济法思考 6、论企业的社会责任 7、论我国的银行监管体制 8、论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 9、关于政府采购的经济法思考 10、税制改革与经济法的创新 11、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完善 12、论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思考 13、论产品质量责任的确定 14、关于我国新公司法的若干思考 15、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及处理 16、反垄断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7、论劳动债权的优先权 18、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19、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经济法思考 20、论集体谈判制度

1 反垄断法概述垄断的法律概念是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经济矛盾日益激化,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严重损害,迫使各国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来对这些占有市场优势的市场主体阻碍竞争的行为规制而形成的。因此,一般都认为反垄断法是禁止行为人排除或者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或统称为反竞争行为)的法律部门或者法律规范的总称;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反竞争行为有购并、联合行为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力量行为等。从形式意义上讲,反垄断法是调整反垄断法律关系的法典,也即是指法典意义上的反垄断法;实质意义上的反垄断法是指调整反垄断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禁止限制性协议、决议或者协同行为的内容横向联合横向联合主要是指卡特尔,即法律上相互独立的企业为了共同的目的, 相互在市场方面达成限制竞争的协议或进行某种协调,从而限制企业在市场竞争方面的自主权。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一般把卡特尔分为两类,一类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即出现这类卡特尔即视为违法,无论其造成的具体后果如何,一般包括价格卡特尔、限定生产数量的卡特尔和划分销售市场的卡特尔;除此之外其他类型的卡特尔应适用"合理原则",即根据订立卡特尔的目的和后果判断是否严重损害了竞争。德国《反对限制竞争法》第2条至第8条就以列举的方式提出了一系列适用合理原则的卡特尔,包括条件卡特尔、折扣卡特尔、结构危机卡特尔、合理化卡特尔、专业化卡特尔等九类,又根据它们的影响程度分为登记卡特尔、可驳回卡特尔和需批准的卡特尔。这些卡特尔增强了企业的生命力并创造了较高的经济效益。[1]纵向联合纵向联合指不同经济阶段的企业间所订立的协议,主要表现为限定转售价格、垄断用户后向一体化、独家销售协议、知识产权协议以及纵向非价格约束等。其中限定转售价格应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其他的纵向联合可适用合理原则。禁止滥用独占地位(支配地位)的行为 企业通过正当竞争或者法律规定等合法取得独占地位,是在所难免和合法的,法律一般对此不予干涉。但如果具有独占地位的企业滥用其独占地位,实施限制竞争行为,如排挤竞争对手,损害消费者权益,则为反垄断法所禁止。控制集中或者并购 控制集中或者并购。"集中"(concentra-tion)主要是欧盟竞争法的用语,是指企业通过合并、收购或者联营等方式达到垄断市场的目的。控制集中的制度是反垄断法的重要内容,包括符合竞争法规定条件具有限制竞争可能的集中的核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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