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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西方女神的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4 07:09:45

研究中西方女神的论文

、神人同形与人兽同体在对神和英雄形象的塑造上,东方的中国和西方的希腊就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希腊神话中的神和英雄是神人同形同性的,而中国神话的神则多半是半人半兽形的。希腊神话中的神具有人的形态、人的性格、人的情感。古希腊人是按照人的形象创造神的。他们把神和英雄看作是最美丽、最健壮、最聪明和最有力量的人。无论是在赫希俄德的《神谱》和荷马的《伊利亚特》,还是后来悲剧作家的作品中,希腊诸神,尤其是主要的神祗,已经历了相当彻底的“人化”。神和人一样,有喜、怒、哀、乐,也有吃喝、恋爱、生育等生活需要,品性有的正直、勇敢,有的奸诈、胆怯。奥林匹斯诸神,不仅是自然力量的象征,而且是人性戏剧化的表现。比如战神阿瑞斯与爱神阿芙洛狄忒私通,被爱神的丈夫火神赫维斯托斯发觉,于是把他们围在一张网里,送到众神那里,引得他们哄堂大笑。而后爱神阿芙洛狄特又爱上了美少年阿多尼斯,这本非少年的罪过,但是爱神的情人阿瑞斯却大为嫉妒,用法力使野猪咬死了少年。后来诸神怜悯少年的不幸,让他每年复活6个月,与爱神团聚。反映出希腊神话是从社会生活中真实的人的欲望、爱憎出发去想象,并借这些想象以解释自然,因而具有特别浓厚的生活气息,也更加亲切动人。中国神话则具有人兽同体的特征,其诸神大多是半人半兽形状。有人统计《山海经》所出现的四百五十多个神中,人形神与非人形神约1:4。如河神“冰夷”,水神“天吴”,海神“禹京”和“禹 ”,沙漠神“长乘”等,都是人面兽身,人面鸟尾或人头蛇躯。另外,教人播种五谷,为民尝百草而丧生的炎帝神农也是牛头人身;和黄帝打仗的蚩尤是人身牛蹄,四目六手。而伏羲、女娲在中国神话中的地位,尽管不同于宙斯与赫拉的主神身份,至少也近于人类的始祖。这两位与人类关系极密的尊神,到了文明已高度发展的东汉末年,依然保持着半动物化形象:他们腰身以上通为人形,穿袍子、戴冠帽;腰身以下则为蛇躯或鳄龙躯干。2、神本与人本希腊神话是以神为本的,而中国神话是以人为本的。在希腊神话中,神是整个庞大思想体系的中心,一切都围绕神展开、运转。在古希腊人们眼中,神主宰万物,即使连风雨雷电、日月运行、昼夜交替、四季循环这些不可抗拒现象也是由神操纵。神是无所不能,无处不在,长生不死的,即宇宙存在,神便存在。因此,神左右人们的生活,甚至主宰人们的感情世界。人类不过是用细绳牵在他们手中的木偶。人间的悲欢离合、事态机缘巧做不过是他们上演的一出出木偶戏。如:宙斯手中的天平和他门前分别盛着幸福与灾祸的两只坛子,天平的倒向决定着人的生死,那些只从灾祸坛里分得一点的人“任凭他走遍大地,到处都是忧愁攻心。”⑥俄底修斯的“胜利”不过是“听天安命,默默感谢神祗”⑦的人类和神之间达成的妥协。总之,神是独立的,他们主宰一切,控制着一切,不为人的意志和需要所左右。而中国神话则不同,人类的意志和精神力量是占主导地位的。宇宙上的万物皆为人而存,连神都是为人类服务的。盘古为人类开了天地,又在其间支撑了一万八千年,等天地构成牢固以后,便颓然倒下,躯体化作人间万物。女娲造人,又补天排洪,斩除恶龙猛兽,使人间变成无忧无虑的乐园。伏羲为人类发明了记事符号八卦;炎帝教人播种五谷,辨别药草;黄帝教人类盖房取暖……人类的种种方便,这些神灵们都考虑到了,也都替人类做了。他们修身养心,立人立已,既不好色,也不好战,不是万能,也不是万劫不死的。炎帝在给百姓除病疗伤时,尝断肠草而死;颛顼死后身体变为鱼形……神不是摆布、统治人类、凌架于人类之上的,而是与人和谐相处,且为人类服务造福的。3、清晰与模糊希腊有一个以主神宙斯为核心的清晰神际关系网--奥林匹斯神系,这一神系有十二个主要神祗和无数中小神祗,几乎所有的著名神祗都与宙斯有血缘关系,如希腊雅典城邦守护神、战神、智慧女神雅典娜,神话中说她是宙斯的第一个妻子所生的女儿;日神阿波罗是宙斯的第六位妻子所生的儿子等。宙斯一生有七位正式妻子,与每一位妻子都有后代,这些后代都是希腊神话中的重要神祗。如时序女神,是宙斯与第二位妻子所生;珀尔塞福涅是宙斯与第三位妻子所生,九个文艺女神缪斯是宙斯与第四位妻子所生等。希腊神话通过这种婚姻关系和血缘繁衍关系,将众多的、彼此本无什么联系的神都纠合到了一起,形成了一个以宙斯为核心的庞大的神的谱系。中国神话中神们的世系不完整,尤其是神之间跨越区域的联系比较少,不能抽绎出一个明确的诸神世系。中国神话中能充当“主神”的至少有三位:(1)是伏羲,(2)是黄帝,(3)是帝俊。⑧但与伏羲相联系的只有女娲,只是一个“光杆”和“绝后”的“主神”⑨;对皇帝的记载不多,显不出他的特别重要的身份;《山海经》中所说帝俊之后人,在别处也见到,却是属于别人的子孙了。⑩也就是说,他们没有一个能获得宙斯在古希腊神话中那样的地位 ,成为联系众神或神族的纽带。4、世俗与崇高古希腊神话中,我们所看到的大大小小的天神都是世俗的,是满身人间烟火味的形象:众神之王宙斯狂放不羁,拈花惹草,在神界与人间留下了一大串风流债,更严重的是他任意行事,不讲原则,充满嫉妒和个人爱好;神后赫拉,本是众神的表率和人间的神母,但她却经常为嫉妒和仇恨而迷失了本性,做出一些残酷和无神格的蠢事来,没有丝毫让人类敬重的地方。主神如此,他们手下的众神也都有着极为相似的品性。如,阿波罗因同玛耳绪比赛吹笛子而失败,便残酷地剥了玛耳绪的皮,并把它挂在树上;又如月神与阿波罗兄妹,因尼俄泊嘲笑了他们的母亲提坦巨人勒托只生下一子一女,并禁止忒拜妇女向勒托献祭,他们便射杀了尼俄泊众多的儿女。可见,在希腊神话中,神与人除了力量上的差别外,在情感上却是相同的。当神们脱掉神的外衣之后,个个就都成了世俗的凡人。翻开中国上古神话,一个圣贤的世界扑面而来。“不食人间烟火,没有平凡人的情欲”,这是中国上古神话中的主要大神们神格的重要特征。在中国的很多经史典籍中,中国上古的主要大神们,诸如伏羲、女娲、炎帝、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禹等等,都是崇高和圣洁的。他们不苟言笑,从不戏谑人类,更不会嫉妒和残害人类。在个人的私生活上,他们从来都是十分规矩和检点的,十分注重小节、注重品行和德操的修养,并且尊贤重能。几乎每一位神王都没有“红杏出墙”或“乱播爱情种子”的现象。在他们的身上,只有神圣的光环、纯洁的品性和高尚的情操。当人类向他们看过去的时候,只会仰面向上,顶礼膜拜,而不会有丝毫的不恭不敬。5、崇力与尚德希腊神话和民族精神的形成,得力于经济的、力量的、技术的聚合力。希腊是城邦制文明,而其城邦起源的典型是:先出现一个军事要塞,然后围绕要塞,渐渐出现并形成了市场,最后二者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城市,这个城市既是军事重镇,又是经济中心,但不论是军事性的还是经济性的中心,其目标都在于追求物质力量,而这些只有通过技术才能有效获得,可见“知识就是力量”。这种城邦文化强调从自身的经济技术实力战胜其他城邦,得以生存和繁荣。因而在整个希腊神话中,崇尚的是透露着强烈的非伦理倾向的奥林匹斯诸神们强大、神奇、分工细致的力量,所赞美的是叱咤风云,扭转乾坤的有“力”者。这种注重个性、力量至上的精神,在希腊完整、清晰的神界故事幻想图景中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自由表现。而中国神话与民族精神的形成,得力于礼仪的、伦理道德的聚合力。这种民族精神的形成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当周人取代殷人统治中原地区的时候,他们面临的一个根本问题就是:周人的“殪商”的战争是否正义,周人新的统治秩序是否合理的根本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周统治者对殷商原由的宗教进行了改革,强调“以德配天”,将血统继承让位于道德继承。这样在古代中国的社会意识里,值得崇拜的不是“力”,而是“力”所体现的道德性质。“知识就是力量”无形中就让位于“道德就是力量”。因而在中国古代神话中,确切地说是经过史官文化浸染过的中国神话中,提倡的是三皇五帝式救苦救难、律已甚严的高尚“圣德者”作为以文化向心力为纽带的庞大稳定政治实体的统治者,以礼仪、道德和仁义来治理国家、团结人民。这种注重和谐的、伦理至上的精神,在中国神话中得到了最为充分、十分自然的表现。

古斯塔夫·施瓦布. 《希腊神话与传说》长江文艺出版社译得不错

神话学又称比较神话学,它在跨文化的比较观照之下势必会越出西方传统的界限,将东方各民族古典神话和原始民族的口传神话统统纳入总体考察的视野之中。这样,在中国知识界没有引进神话概念之前,是西方神话学家首先提出中国神话的问题,并做出先驱性的探讨。回顾20世纪初我国神话研究的发轫期,在日本学者的启发下,夏曾佑《中国历史教科书》(1905)借鉴神话学观点,把历史上第一个时代命名为“传疑时代”,怀疑盘古之说“非汉族旧有之说”,还把黄帝以上的包牺、女娲、神农诸帝皆视为神话。王国维《屈子文学之精神》(1906)以印度、希腊神话之发达为参照,说明产生了《庄子》、《列子》的南方文化在想像力上远过北方。蔡元培花了很大功夫翻译日本井上圆了所著《妖怪学讲义录》共六册,侧重从心理学方面解说神怪产生的原理。周作人翻译了英国人类学家根据荷马史诗创作的神怪小说《红星佚史》,至40年代又翻译了《希腊神话》、《希腊的神与英雄》等,还写有《童话略论》、《神话与传说》、《神话的辩护》、《习俗与神话》等系列文章,在传播西欧的神话学知识,改变国人对神话的蔑视和偏见方面卓有成效。《红星佚史》的作者之一安度阑(Andrew Lang,1844—1913,后译为安德鲁•兰)为英国著名神话学理论家,著有《习俗与神话》、《神话、仪式和宗教》、《神话学》等论著,成为早期中国神话学译介和奠基时期影响最大的人物。谢六逸编著《神话学ABC》、玄珠(茅盾)著《中国神话研究ABC》、林惠祥著《神话论》,黄石著《神话研究》等均称引或依据安度阑的神话分类法。鲁迅较早提到“神话”显然也是在日本和西欧的神话学东渐以来的大背景之下受到启发,其《破恶声论》(1908)是20世纪率先涉及神话问题的少数文献之一,其中写道:夫神话之作,本于古民,睹天物之奇觚,则逞神思而施以人化,想出古异,淑诡可观,虽信之失当,而嘲之则大惑也。太古之民,神思如是,为后人者,若何惊异瑰之大;矧欧西艺文,多蒙其泽,思想文术,赖是而庄严美妙者,不知几何。倘欲究西国人文,治此则其首事,盖不知神话,即莫由解其艺文,暗艺文者于内部文明何获焉?[4]鲁迅在此批评了“嘲神话者”的偏见,还说明神话的发达与否因文化而异的现象,提出不了解神话就无法了解西方文学乃至西方文明的见解。至于中国神话为何不若西方之发达的问题,到了1923年著《中国小说史略》时再尝试给予解释。该书第二篇题为“神话与小说”,首言小说出自神话传说,中外皆然。后释“神话”之名及其实云:“昔者初民,见天地万物,变异不常,其诸现象,又出于人力所能以上,则自造众说以解释之:凡所解释,今谓之神话。”[5]这段话既对“神话”这一概念做简单界定,又从而暗示出神话产生的条件和原因——初民对超于人力以外的现象(今谓超自然现象者)的自造解释。这一观点反映了人类学派通常的神话观点之影响。不过鲁迅似未读过高木敏雄《比较神话学》,他仍以《三五历记》所述盘古开辟说为中国本土神话之例。鲁迅在此还重申了神话对于文学的重要性,“故神话不特为宗教之萌芽,美术所由起,且实为文章之渊源”。中国古代保存神话传说较多的古籍,鲁迅特别提出《山海经》、《穆天子传》、《逸周书》、《燕丹子》、《楚辞•天问》等,可算做国人对神话典籍的最初回顾。该篇末尾提到中国神话零星散碎的原因,乃引日本盐谷温《中国文学概论讲话》第六章的说法:一者华土之民,先居黄河流域,颇乏天惠,其生也勤,故重实际而黜玄想,不能更集古传以成大文。二者孔子出,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实用为教,不欲言鬼神,太古荒唐之说,俱为儒者所不道,故其后不特无所光大,而又有散亡。鲁迅于此二点之外,又提出一点原因,即国人神鬼不别的现象:“天神地祗人鬼,古者虽若有辨,而人鬼亦得为神祗。人神淆杂,则原始信仰无由蜕尽;原始信仰存则类于传说之言日出不已,而旧有者于是僵死,新出者亦更无光焰也。”作为例证,鲁迅举出《搜神记》、《异苑》、《三教搜神大全》等书中所记生人死后为土地神、紫姑神、门神的说法,实为20世纪后半期民间文学复兴中的鬼话、仙话与神话并列说之远源。而宗教学家谓中国最重祖先崇拜,已死之先祖得与天神同列,亦可与鲁迅所说人鬼神不分的现象相互对观补充。与鲁迅大约同时关注到神话问题,并写出研究中国神话的专文或专著的先驱者还有茅盾、周作人、梁启超、江绍原、林惠祥、顾颉刚等,尤其以茅盾的功绩最为突出。他在1929年发表的《中国神话研究ABC》一书,是国人用汉语写成的探索中国神话的开山之作。茅盾在1980年回忆当时情形说:“二十二三岁时,为要从头研究欧洲文学的发展,故而研究希腊的两大史诗,又因两大史诗实即希腊神话之艺术化,故而又研究希腊神话。——继而又查《大英百科全书》之神话条,知世界各地半开化民族亦有其神话,但与希腊神话、北欧神话比较,则不啻小巫之与大巫。那时候,郑振铎颇思编译希腊神话,于是与他分工,我编译北欧神话。惜郑振铎后来兴趣转移,未能将希腊神话全部编译。我又思,五千年文明古国之中华民族不可能没有神话,《山海经》殆即中国之神话。因而我又研究中国神话。”[6]凡此种种,便是《中国神话研究ABC》、《希腊神话》、《北欧神话ABC》、《神话杂论》等一批著作的起因。从知识结构上看,茅盾之所以在五四以后投入神话研究,成为卓然自立,开一代风气的文学研究革新家,是同他深入钻研西方人类学和神话学的有益积累分不开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这类神话研究著述也应看做是文学的人类学批评在中国学坛上最初结下的丰硕果实。没有西洋文法作为参照,汉语语法的探讨恐怕没有自发出现的可能。同样道理,茅盾对希腊、北欧神话的比较研究以及他对未开化民族神话知识的了解,反过来成就了他作为中国首位神话学家的功业,毕竟是融化新知以求重新阐发中国古典文学的开创性尝试,预示着20世纪以来人文研究推陈出新的历史变革方向。在神话理论方面,茅盾书中提到的重要问题还有中国神话的地理分布格局,神话是短篇小说之开端,先秦子书如《庄子》、《韩非子》等亦保留着神话片段,少数民族神话的搜集与研究之重要性等等。关于地理分布,他提出中国神话由北、中、南三部分组成的观点,刺激了后来顾颉刚关于东、西两部分组成的新论点。在具体神话的分类和解说方面,本书由于是首创之作,没有多少先例成说可以依循,所以可以说处处闪现着独创见解。如蚩尤为巨人族之一,黄帝战蚩尤乃神与巨人族之事。夸父与夸娥是同神异名,“终北”、“华胥”反映中部人民的宇宙观。大司命是主管生死寿夭的命运之神,少司命是主管爱情的命运神,帝喾为中国神话中之主神,相当于希腊之宙斯。古史和神话中的两个羿的关系:“人性的羿”就是历史化了的“神性的羿”,等等。这些令人耳目一新的见解足以使中国的神话学超出单纯的译介引进层面,而进入创辟专门领域和独立学科的阶段。相形之下,黄石的《神话研究》、谢六逸的《神话学ABC》、林惠祥的《神话论》三部书,除了后者略涉及中国神话外,基本上仍属译介的性质。除此以外,赵景深译有哈特兰德的《神话与民间故事》(1927)、汪倜然著有《希腊神话》(1927)、方壁著《北欧神话》(1930),亦属译介之列。五四以来的传播新文化的刊物也刊发了大量神话方面的论文和作品,如《妇女杂志》、《小说月报》、《小说世界》、《文学周报》、《民间文艺》、《民俗》、《艺风》、《史学年报》、《开展》、《民间月刊》、《妇女与儿童》、《歌谣周刊》等,其中的一些刊物还办过神话专号。时至30年代,神话、童话、民间故事等方面的研究已经普及开来,成为西学东渐以来在文学与人文研究方面最有成就的新领域之一。新时期以来,我国的神话学在沉寂多年后获得复兴,成立了中国神话学会,举行了多次全国性的学术会议,出版了《中国神话》专集和一系列著作和译著。20年来发表的专题论文的数量远远超过以往的70年[7]。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古籍之中所记载的汉族古神话,许多学者还从民间采集到大量口传神话,尤其是在广大少数民族中流传的神话作品,从而给中国的神话学建设带来独特的多民族跨文化的比较资料和广阔的发展前景。1995年由台北的汉学研究中心举办的“中国神话与传说学术研讨会”,聚集了当今大陆、港台和海外汉学家40余位,分别从人类学、考古学、历史学、民俗学、宗教学和文学等角度考察中国神话的特性与传承分布,显示了中国神话学日趋多学科化和国际化的走向[8]。以下从两个主要方面评述女性主义、比较宗教学派在当代的中国神话研究中产生的反响及其所代表的较新的学术发展动向。二、女性主义与中国神话研究神话学发展到20世纪中期,迎来了一场空前的大变革,那就是女性主义神话学作为最有影响的一个学派迅速崛起,引起整个知识界的震动和热烈的学术争论。女性主义神话学的主要学术贡献是:以女性主义观点和考古学新材料为双重契机的女神再发现运动,女性主义神话学对西方文化两大源头的重新认识。女性主义作为一场文化思想运动,它的重大启蒙意义就在于揭示出一个被忽略已久的真相:世界上已知的几乎所有文明都是父权制的。毫无例外的是,所有的父权制文明都会在某种程度上表现出对女性存在的贬低和蔑视,对女性的社会权利的压制和遮蔽。这一方面体现为社会现实中两性不平等现象的普遍存在,另一方面通过语言文字折射为社会意识形态中被改造被扭曲的女性形象和女性声音。“男人造语言”这一惊人的学术发现,给予女性主义者充分自觉的“性别政治”的意识,开始从各个方面去揭露批判男性中心社会的种种语言积习和文化表达,试图在男性化意识形态的遮盖背后,重新寻找真实的女性形象。女神的发掘与研究,在过去的一百年里所取得的成果远远超过了以往的所有年月。各种文明传统的文字文本中的女神形象的研究,规模空前庞大。如1992年由英国伦敦的潘多拉出版社出版的《女性主义的神话指南》一书,由牛津大学的拉灵顿()博士主编,分为6个部分,有19位学者撰文分别运用女性主义的观点重新审视近东、欧洲、亚洲、大洋洲、南北美洲的神话传统以及20世纪的女神崇拜与研究情况。拉灵顿在导言中指出,传统的神话学研究充斥着男性中心的观点和厌女症偏见,而本书则尝试完全让世界各地的知名女专家来执笔,重新书写不同时期各个文明中的神话传说遗产,尤其注意女性形象和女性的作用。“对于西方人而言,我们对我们的神话遗产的解释决定着我们思考自己的方式。政治家、心理分析家和艺术家都利用神话来告诉我们:我们是谁,从何处来。于是,纳粹的意识形态就利用了德国神话,弗洛伊德主义的心理分析则把希腊神话作为他们解释人类行为的模型,画家、作曲家、雕塑家和作家也都有意或无意地模仿过去的神话模式。”[9]现在,女性用自觉的社会性别视角重新审视古代神话,这种视角的变换会给女性带来把握自己身份的全新契机。只要神话不再是由男性成见所反射的哈哈镜,那么女性就能够从神话中找到自己真实的过去。《女性主义的神话指南》讲到中国神话的部分由华裔学者刘涛涛(Tao Tao Liu)执笔。她从男性的开辟大神盘古讲起,述及黄帝、炎帝、颛顼、帝喾、尧、舜、禹等构成的神话帝系谱。强调了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的男性中心主义对神话性别角色的决定性作用。为什么女性神灵只有作为男神的配偶和亲属才得以存在和流传?“一个女人自身根本没有地位和权利。她必须学会灵巧的手艺以便充实自己,这一情况也反映在中国的神话传说中。一般而言,神话中有头有脸的女性扮演的总是母亲和妻子的角色。”[10]在介绍“神话与民俗中的女性”时,作者共举出女娲、嫦娥、织女、孟姜女、观音和白娘子6位流传最普及的故事。从年代上看,只有前三位属于神话人物。而即使这3位神话女性的故事也显得非常简略。在“神话与民俗中的小人物”部分,我们可以看到的女性数量增加了,但是她们的面目和在男性社会中的功用却复杂化了: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褒姒、妲己、狐狸精。显而易见,父权制社会的意识形态在性别方面必然坚信所谓“女人祸水论”的偏见,这三位后出现的女性角色与女娲、嫦娥、织女相比,已经完全成了男性中心社会的图解女色亡国观念的反面教员。类似于《女性主义的神话指南》的出版物在90年代盛极一时,这表明知识女性对神话学这门新学科的兴趣与日俱增。为什么现有的西方神话文本总是把女性放在次等的位置上呢?拉瑞•荷塔多(Larry )带着这一疑问编出《宗教中的女神与现代争论》[11]一书,期望通过对非西方的宗教传统中女神地位的考察,找到解决问题的线索。该书立论的思路很像韦伯在非西方社会中寻找不能导致资本主义精神的原因。书中共研讨了中国的道教和佛教传统中的女神,古代埃及宗教中的女神伊西丝信仰和印度教中有关女神的“撒克提”(sakti)观念。与此形成对照的是纽约市立大学亨特学院的女教授贝缇娜•纳普(Bettina )独自撰写的大著《神话中的女性》。她从世界的神话文学中选出9位女性形象——古埃及的伊西丝,巴比伦的提阿玛特,古罗马的狄多,古希腊的伊菲革妮亚,印度的悉多和中国的女娲等,逐一加以剖析,确认她们在所属社会中的价值、能力和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讲述她们如何战斗、领导军队、建立国家、治理大地以及她们如何经历性别的挑战和身份的危机,并且把这些神话女性同当今社会中的女性相互对比,在历史和现实的参照之中探寻女性命运的未来。关于女娲,贝缇娜•纳普综合分析了造人、补天、执(圆)规、蛇身、变形(“一日七十化”)等母题,认为她代表着父权制文明尚未确立时的全能女神信仰,那时的女神不仅是崇拜的中心,而且是宇宙秩序和自然和谐的代表。女娲补天和立地四极的情节,表明她也代表着远古时期人力工程和科学方面(包括知识、技能和经验)的最高成就。作为人类的创造者,宇宙的灾难性错误的纠正者,女娲也就相当于所谓“救世主”(the savior of universe)[12]。至于这位女性救世主如何在后代失去了她的地位和荣耀,贝缇娜•纳普认为是汉代以来父权制的强化,“女娲不再是完美的典范了”,对她的崇拜也就随之解体。按照女性主义学者汤森德的划分,当代女神神话学研究主要有两种思路和方法,一种是遵循荣格的弟子纽曼的做法,把母神视为原型,其最终的根源在于人类的深层心理即所谓“集体无意识”。另一种更为基本的、历史的方法,依据考古学资料,承认在远古时期存在统一的信仰女神的宗教[13]。贝缇娜•纳普重构女娲救世主的信仰的尝试显然是属于后一种方法。相信随着对文献资料和考古发现的新的透视的展开,这种重构女神宗教的研究在东方世界还会迎来更加可观的成就。历史方法最关键的环节在于实证性资料的积累,可喜的是在这方面已有西方学者捷足先登,完成了非常有分量的论著。如1999年在荷兰莱顿创刊的英文刊物《男女:早期中国的男人、女人和性别》(NAN NU:Men,Women and Gender In Early and Imperial China),就以57页的篇幅发表了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汉学家大卫•凯利的长文《开端:新石器与商代的女性地位》[14],主要依据考古发掘材料和对甲骨文的记载的分析,论证上古时期女性的地位并未高于男性,从新石器时代到商代的社会性质基本上是父权制的。这就使女神宗教说的现实基础问题受到某种程度的质疑,其争议性也就越发明显了。大卫•凯利还引用格林()《克耳特女神》(Celtic Goddesses)一书的观点论证说,中国东北地区新石器时代女神雕像的发现并不一定反映着当时女性社会地位的显赫,因为古希腊的雅典奉雅典娜女神为守护神,可是雅典妇女的地位却极为低下,甚至根本就算不上城邦的公民。晚近发表的较系统的研究中国古代女神信仰的英文论文是收入《宗教中的女神与现代争论》一书首篇的《中国宗教中的女神》,作者是陈阿蓝(音译Alan )。文章指出:“中国的传统文献资料并未提供一个女神崇拜的完整图景。重构每一位女神的由来将是十分困难的,考察其在上古时代的崇拜情况更是难上加难。这是因为,官方记录中的神话叙述总被历史化和道德化地处理,而保存这一记述传统的执笔人毫无例外皆为男性,他们对女神崇拜已没有什么同情。事实上,某些儒家学人还对此心存怨恨。尽管如此,可以确信的是,女神在中国宗教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15]陈阿蓝希望能够依据传世的文献资料勾勒出一幅中国女神崇拜的历史全景。她首先追溯了商代卜辞中所反映的萨满巫教活动,确认(女)巫及其功能对于商王室礼仪活动的重要作用,如求雨、增殖和治疗的仪式。她引用汉学家谢福()的说法,把这些女巫称为实际上的“二等女神”(lesser goddesses)[15](P10)。在商周交替之际,男性的萨满巫师开始逐渐成为国家宗教活动的主角,关于仪式与神位的知识变得比巫术力量本身更加重要。然而,在周代和以后的日渐增多的文献中,有关女神崇拜的图景逐渐清晰了起来。陈阿蓝根据《楚辞》、《山海经》、《淮南子》等书中的线索,主要讨论创世女神女娲、日月女神羲和的故事,描述早期文学作品中女神如何转变为“神女”(山鬼、巫山神女、湘夫人、洛神等)的情况。关于女娲,她认为直到汉代对女娲的崇拜才成熟起来,因为女娲杀黑龙和补天救世的功绩在汉代《淮南子》以前没有记载。女娲与“置婚姻”及创制音乐等母题的关联反映的是古代增殖仪式活动的情况。也是从汉代以下,女娲的形象总伴随着伏羲,表现为造型艺术中的人首蛇身交尾形象。陈阿蓝认为这种配偶神的出现体现着汉帝国时代流行的价值观念即神圣王权。在高度父权制的社会背景之下,世界由一位女神独自创造的说法难以维系下去了。“然而,和伏羲在一起,女娲还能以‘配偶和助手’(consort and helper)的角色保持她在神灵世界的一席之地。”[15](P12)在论述了早期文学中女神转化为神女的情形之后,陈阿蓝还描述了以西王母为主的道教神谱中的女神体系,从而使她对中国女神的历史叙述获得全景效果。尽管在资料的占有和晚近研究成果的把握方面显得不足,述而不作的性质较为明显,陈阿蓝的论文在用女性主义观点重审中国古代女神方面,仍然能够给英语世界的读者带来新鲜的参照和重要的启发。基于这种认识,吉拉道特在书中用主要篇幅去重构道家神话的象征体系。围绕着混沌这个原型主题,《老子》、《庄子》、《淮南子》、《列子》等不断地持续讲述着关于创世、堕落和救世性的回归混沌的道家神话故事。由于这些早期文本的巨大影响力,混沌族的意象象征体系积淀出中国文化的深层象征,反复出现在后代的文本中,并且旁及少数民族神话的创造。《早期道家的神话与意义》第六章题为“卵、葫芦与洪水:朝向混沌主题的类型学”,第7章题为“卵、葫芦与洪水:混沌主题的神话基型(prototype)”,作者在此将少数民族神话中的动物祖先如盘瓠(犬)、少数民族的洪水神话及葫芦型方舟母题等,同汉族文本中的混沌象征联系为一个具有转换生成性质的整体,探讨道家核心神话在中华多民族文化中的传播力度[19](P169—208)。这对于我们的比较神话学研究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受吉拉道特影响的美国汉学家罗伯特•艾利森(Robert )著有《精神超越的庄子—内篇解析》(Chuang-Tzu for Spiritual Transformation,The New York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89.)一书。她非常赞同艾利雅得、吉拉道特等人从神话角度重审道家思想的方法,但却不是亦步亦趋地继续研究混沌神话,而是另辟蹊径地关注鱼鸟变形神话。罗伯特•艾利森引用汉学家格雷厄母的观点,认为《庄子•应帝王》篇的混沌君寓言并非道家神话的核心故事。恰恰相反,《庄子•逍遥游》篇首的鲲化鹏神话中才是“核心的神话”[20](P180)。鱼鸟变形神话不只是化蝶故事的某种预演,而且给庄子的整个哲学幻想打开了门径。正是这种哲学幻想后来构成了道教传统的不变的灵魂,那就是“自我转化”和“自我超越”。罗伯特•艾利森虽然也强调神话对于理解道家文本的绝对必要性,但她并不像艾利雅得和吉拉道特那样关注神话与萨满—巫教的渊源关系,她只关心神话作为“隐喻”的艺术如何形成庄子特有的思想传达,启发读者自己挣脱概念思维的精神牢笼,超越到一种“开放的心灵”状态,获得更为自由和优越的认识方式,开启直觉理性的幻想空间。《精神超越的庄子》一书第2章“神话与怪物:隐喻的艺术”和第三章“神话的内容”,分别研讨神话母题在庄子文本中的结构素作用以及庄子文风特有的认识论意义。正像吉拉道特紧紧围绕《庄子》内篇末尾的混沌君神话大做文章一样,罗伯特•艾利森则集中关注位于庄子文本开端的鲲鹏神话,提出发人深省的问题:“为什么将神话放在全书的开端呢?”[20](P 27)此问题的解说是:庄子试图以出奇制胜的开篇来暗示读者:书里所要表达的思想是不能直接表达的。这也就在某种程度上呼应了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命题,而神话以荒唐之言的形式充当着表达不可表达的道的功用。换言之,鲲鹏神话作为开篇,旨在预示读者自己摆脱概念的和分析的思维力量,跟随神话的幻想力量进入精神的超越之旅。日本的宗教学与神话学研究也深受艾利雅得的影响。这主要得益于译介工作的先行。久米博、前田耕作、大室干雄、宫治昭、中村恭子、立川武藏、斋藤正二等翻译了十三册的《艾利雅得全集》(东京:3/4书房,1973—1976)。此外,还有别的单行译本。可以说艾利雅得所有重要著作都已译为日文。这对日本的文科研究和汉学研究所带来的启发作用可想而知。铁井庆纪(1930—1989),御手洗胜(1924—),小南一郎(1942—),横山宏(1938—)等学者很早已应用艾利雅得“圣与俗”(the sacred and the profane)、“中心象征”(centre of symbolism)和“永恒回归”(eternal return)的时间观来分析中国古典文学。这些成绩又辗转影响到台湾和香港学者。日本驹@①大学文学部教授、宗教人类学家佐佐木宏干的《凭灵与萨满》(东京大学出版会,1983)、《萨满教的人类学》(东京:弘文堂,1984),大东文化学院教师藤野岩友的《巫系文学论》(大学书房,1969年),佐野大和的《咒术世界的考古学——原始信仰与祭祀礼仪》(续群书类丛完成会,1992年),樱井德太郎等的《变身》(弘文堂,1974年),等等,都是直接受艾利雅得的萨满教理论影响的著作。集中在中国神话研究方面的论著则有:御手洗胜的《神仙传说与归墟传说》(见《东方学论集》2号,1954年2月,63—84页)。铁井庆纪的《中国神话的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池田末利编,东京:平河出版社,1990)一书,收录的如下论文:《昆仑传说试论》(1975年),《“中”:神话学的试论》(1980年),《道家思想乐园思想》(1980年),《中国古代神话传说:圣俗对立》(1983年)。此外,京都大学的小南一郎著有《西王母与七夕传说》、《中国神话与故事》(东京:岩波书店,1984)、《楚辞的时间意识——从九歌到离骚》(《东方学报》,京都,58册,1986年3月)等。御手洗胜的弟子王孝廉(1942—),原籍台湾,现任教于日本关西大学国际文化学部,专攻中国神话学。他应用艾利雅得的“原型回归”观念,研究中国神话所呈现的圆形时间结构以及古典小说的结构模式,如《说岳全传》、《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等表现出的“原始”、“历劫”、“回归”的三段循环。总结为一种“原型回归”,用他自己的话来解释,“这种回归,可以说是不可抗拒的天命,来自天上的仙女,经过人神的悲恋之后再回到天上去,来自海中的龙女再回到海中;宋江等梁山泊好汉,在人间轰轰烈烈地干了一场以后,必须再回到他们命运的原点;贾宝玉完成他的爱情历劫以后再回到他的青埂峰,石头依然还是石头。”[21]晚近大陆学者研究道家思想的著述也应用了艾利雅得的“原型回归”论。如对老子和庄子思想中的“归”与“返”等中心主题的跨文化解说

形象比较么怎么说呢古希腊神话女神给人一种更接近与平常人的感觉而且总是惹事生非看过“黄金苹果”那一段么 就因为那几个女神争谁漂亮结果爆发了一场战争至于其他很多女神更是嫉妒心强 总惹事给人感觉像小女人一样 更让人感觉呢 性格更接近平常人 (包括男神 希腊神话的神大部分都跟人类的性格差不多 更接近平常人 就是能力比较强)而中国神话的神仙呢给人一种圣人的感觉~其实我个人感觉就是伪君子~为什么这么说呢 “西王母” 就是后来的王母娘娘 这人够好吧 助后羿救人等等好事可当了王母娘娘后管这管哪好事没办几件 坏事干了不少 主要参见“宝莲灯”“西游记”你说我说他是伪君子有错么?在说一位 “女娲娘娘” 够好不?可是呢“封神榜”为什么打起来的 就因为“纣王”当初拜女娲庙时说了一句话 得罪了这位女娲娘娘 就这样 “女娲娘娘”生气了 招轩辕坟三妖去迷惑纣王而且还说 大商天数已尽 让“姬发伐纣” 这不就是这位女娲娘娘搞的么我不知道你看没看过蓝本原装的小说 我建议主要还是看小说不要去看电视剧最后呢 轩辕坟三妖 是办到了女娲的嘱咐迷惑了纣王 但女娲却翻脸不认人 把所有责任都推卸给了三妖。。 仔细想想 女娲娘娘呀 你的罪是最大的 你不派他三去又哪来的 那些事呢? 结果你不负责反而占了三妖解释了这么多 是不是在你心理已经明白了一些呢别着急往下看中国神话非常的不可考 因为唐朝以后呢 诗人小说家是出了不说呀 而且因为当时由天竺传到中国的“佛”教信仰影响导致了 中国神话版本不一 众说纷纭的残像而上古神话还是比较系统的 打字说的话要说的太多了 关于中国神话问题我曾经回答过 发连接有兴趣看看吧~而如果只按照上古神话来说的话我们知道的那些女神大部分都是圣人级的就是坏事没有她 好事肯定有他一份~ 天天做好事 没听过他做什么坏事的 做的事没一样是为了自己的 都是为了别人的~比较有名的上古女神“女娲” “女妭” “武罗”“西王母”“后土娘娘”(就是女娲)都可以去参照一下 而且中国比较古老的记载并不多 大部分都是参照唐以后的小说和诗词来推断的 但个人不推荐去靠唐以后的小说诗集来确定神位因为唐后的作品 有当时社会的问题也搀杂了进去 例如写封神榜的时候 为什么说封神榜就是“阐教”与“截教”之争 为什么要让“阐教”胜? 因为当时皇帝做了个大印 印上刻了四个大字“阐教辅国” 不信可以去查就这么影响当时作者了 而且后期小说比较乱 而且是非常的乱 为什么乱 上面的连接里我已经发表了以下自己的想法 所以这里不多说了嗯~ 大概能帮的就这么些了 我说的并不是权威的 只是代表我自己的想法不知道你要干什么 难道你是学神学的? 搞论文。。

研究中西方神话的论文题目

报团旅途怎么愉快?

3000字论文,命题这么麻烦连悬赏都没有,谁给你写?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才给你写

79. 浅析中西鬼文化 (字数:6755.页数:19 )80. 建构主义理论下计算机辅助大学英语视听说——以 英语专业为例 (字数:7471.页数:24 )81. 论英语和汉语色彩词的文化内涵 (字数:8111.页数:22 )82. 信达雅在旅游宣传资料翻译中的应用 (字数:6771.页数:19 )83. 英汉植物词文化内涵的比较研究 (字数:6440.页数:18 )84. 影视翻译的特点及技巧—阿甘正传个案研究 (字数:6957.页数:21 )85. 美国和中国感恩文化的精髓:合格公民的必备素质 (字数:6097.页数:17 )86. 先进的英语阅读理念与英语快速阅读的关系 (字数:6737.页数:21 )87. 透过广告创意看中西文化差异 (字数:6481.页数:19 )88. 从“死亡”委婉语看中西方文化差异 (字数:6208.页数:18 )89. 以女性主义看《傲慢与偏见》中的女性形象 (字数:6437.页数:18 )90. 教师的课堂情感表现在小学英语教学中的关键性作用 (字数:5729.页数:18 )91. 性别差异在日常英语词汇和句法中的体现 (字数:5414.页数:18 )92. 口译中的文化差异:现象与对策 (字数:6381.页数:19 )93. 浅析中西方喜剧文化---以《武林外传》和《老友记》为例 (字数:6381.页数:19 )94. 关联理论的语境价值与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听力理解 (字数:6259.页数:19 )95. 比较中西方礼仪差别 (字数:5626.页数:17 )96. 英汉数字词语认知比较研究 (字数:7916.页数:21 )97. 商标英语的语言特点 (字数:8656.页数:31 )98. 英语演讲中的修辞手法 (字数:8137.页数:23 )99. 任务型教学法在初中英语阅读的应用 (字数:12712.页数:37)100. 中国特色词汇的英译 (字数:8097.页数:26 )可&联[系>Q——Q:13....6.........后面输入....775..........接着输入12......5Q——Q空间里有所有内容。

我觉得会,就是西方神话,也并不是一个体系的。而且中国虽然一种有神话的存在,但并不像国外一样有完整的神话体系,都是零碎的存在于不同著作。同样的人物,在不同的地方会有不同的描述,就如西王母一样,在山海经中是“西王母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是司天之厉及五残。”的,不仅不是女子,而且还是半兽状,可是到了《西游记》中就摇身一变,变成了天宫里的“皇后娘娘”,你要比较的话该如何写呢?是写山海经中的,还是西游记中的呢?再者,所谓的外贸性格价值观的,马克思已经给了答案了,神话人物是意识,产生于物质,中国人的神话人物都似中国人般黑发黑眸;外国的似外国人一般。高中就学过的了。我觉得本科来说很难把这个写深了。而且你这个题目面太大,想要面面俱到还能写出新意或者深意太难了。

中西方创世神话的比较研究论文

中国神话比希腊神话还复杂————神话故事大全网

神话,是一种人类早期的文学形式,虽内容多为虚构,但其故事的背后,反映出的却是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与价值取向。故此,研究一个文明的神话,可有管中窥豹、一叶知秋的作用。而比较古时世界文化核心的中西方,对于了解今天中西文明的差异与发展,或许也能充当打开那扇大门的钥匙罢。神话、创世、中西、历史、体制、道德题目 摘要 主题词 引言 第一章:零散与完整 第二章:更改与保持 第三章:道德与自然 第四章:集体与个体 结束语 参考资料      人类,作为智慧的生命,拥有语言是其一大特质。而有了语言以后,因为劳作、战争、情感等等各类因素,使得平日里的对话逐渐变得富有艺术性。此时的语言,就渐渐不再普通,而升华成为了文学。虽不同地域的文明各有不同,但拥有文学却是一种不约而同的现象。人类的文学发展史,就像是由幼儿逐渐成长为大人一般。在早期,当人类的生产能力及科学发展水平有限时,由于对自然力量有着诸多不解,又对自身归属等存在诸多疑惑。在没有更好解答方式的情况下,“把诸多自然现象,通过虚构的故事来对其进行合理化的解释”,就成了各个文明的共识。此即为后世所言的文学起点——神话。       神话是文学分类的一端,在其之下,又有细分诸如创世神话、英雄神话、战争神话等等的具体分支。而创世神话,则是关于自然与人类起源的神话。在西方文明中,神话大至有几大体系,分别为:古希腊神话、希伯来神话与北欧神话;而在中国,神话体系则由汉族神话、苗族神话及藏族神话等相辅相成。      从中西对比的出发点来看,挑选西方的希腊和中国的汉族这两个文明来做对比最具代表性。因为此二者都是其本土文化的主体与核心。说到汉族的神话,虽历史悠久,但内容多为碎片化,在“经、史、子、集”四大书目分类中都能或少或多找到关于神话的记载,但却没有一部专门系统整理神话的经典【1】。即便是中国神话界的瑰宝《山海经》,其所记载的神话许多本身也是独立而没有互相关联的。同时,一个相同话题的神话故事,却也可能同时存在多个版本。比如关于人类的来源,《淮南子·经审训》说,人类是由天地间的“精气”转变为人的;《太平御览》说,人类是由女娲捏造而成的;而《独异志》则说,人类是由伏羲女娲交合而生下的【2】……等等不一而足。       这一点和西方的希腊神话有所不同,希腊的神话则有保存完整的神话出处,如经典《伊利亚特》、《奥德修纪》和《神谱》等等。神与神的关系有如家谱一般明了,成严谨体系。关于同一内容的神话,几乎不存在版本有差异的问题。       究其原因,大致有几种:       其一是,其实在早期,汉、希的神话都是群体创作。但古时中国对于神话文化并不太受重视,因而并没有专人对其进行系统整理;而希腊则有赖于赫西俄德和荷马等人的整理与分类,最终有如散珠的希腊各地民间传说神话等等有如项链一般被串联成了一体。       其二是,或许与两种文明之间的体制不一样有关。希腊以及之后的西方文明,多是出于一种权力互相制衡的状态,因此对于古籍文化等等东西,能够更好得以保留。而中国相较西方文明而言,处于大一统的时间很长。如果国家政治混乱等等,那么对于文化典籍等等,也会遭到“殃及池鱼”般的牵连。历史中的例子,就有东周战乱、秦时焚书以及项羽燔宫等等,对于文化的传承造成了惨重的打击。学术界也有意见佐证,中国现传的诸多神话,多是在战国以后再创作或者对原著有所损益【3】。有如顾颉刚先生所言的“堆雪球”,即越到后来我们所看到的历史著作越多是后人增加的内容。      上述所说的“神话再创作”也是汉、希的一个显著不同。不同于希腊人对原始神话的忠实,汉族人的神话内容上则有过多次更改。       一方面,是因为在典籍遭到焚毁以后,可能各家对于神话故事所保有的记忆不一致,所以以至于对神话的解释说法各有不一,而又空缺的地方则可能是靠想象等形式用再创作进行补充,这是属于被动因素,因为战争的影响难以避免;还有一方面,则是主动因素。有的,是对神话加以篡改,以说明或支持自己的某些学说;有的则是被史官对神话进行了“历史化”【4】,如人化或道德化;还有的则是被后世的价值观进行了“筛选”,有“价值”的被留下,没有“价值”的则被剔除。后者可能被遗忘,也可能流落到民间成为诸多故事或野史。      我们可能会常听到这样一句说法:“中国人没有信仰”。说这句话的人,多数是西方人。这里所指的信仰,也大多指宗教信仰。此话有对有错,但从另一方面看这也反映出我们文明的一个特色:汉族虽没有官方宗教信仰,但却有神的存在。这一点,在希腊也很类似。然而神对于两种文明的意义却不一致。汉族的神,是一种道德的楷模,会扬善避恶,主持公道,对人类多有帮助。在创始之初,女娲抟土造人以后,有伏羲教人类渔猎,有神农教人类播种,有黄帝一统天下,成命百物等等……和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       而当我们再反观希腊,我们一定会惊叹:他们的神怎会这般的恶劣!弑父、食子、乱伦、仇恨等等,可以说几乎和世俗的原始人类并不两样,人类的七情六欲等等也是兼备于己。当然希腊的神里面也有好的神,比如普罗米修斯,他同样是通过捏土,创造了第一代的“黄金时代”的人类,并且教会人类知识和技艺,还宁可自己被刑罚也要为人类带去火种。然而这样的神只是少数,大多数则是这种情况:比如作为主神的宙斯,因为出于个人恩怨,所以对帮助人类获取火种的普罗米修斯进行了刑罚;因为不满第二代、三代人类对神不恭敬且不献祭,所以毫无“天理”地索性用洪水等形式把地面的人类都给灭绝了。大多数神对于人类的事情几乎漠不关心,他们自己有自己的生活,时不时还会干涉一下人类的社会,比如促成了希腊和特洛伊的战争,还要进行站边互相对抗等等。       如此看来,希腊的神话,神明们更像是拥有了不死之躯且有着高强力量和智慧的人类。但同时也依旧保持了人类的诸多缺陷等等。不过这也更接近神话最初始的样子,因为在人类原始社会,诸如伦理、善恶等等还没有随着文明发展到相应高度而产生。又结合上文所说,希腊人因为忠于原始神话,所以在神话系统化以后,神的性格等等都未作变动。而汉族的神,其实并非没有道德有所“缺陷”的神,也有诸如触山造成天塌的共工等等。但不同于希腊神无善恶之分的,汉族的神性格和品德区分十分鲜明。所以如上所说,造成这般的不同,与汉族神话被后世所加工过有很深的联系。但有时也是必然,因为神对于两种文明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试想,如果把我们两个文明的神进行对调,那想都不用想,肯定会乱了套。但实际上,希腊却并没有因为这样的神而一团糟。之所以如此,实际原因,是因为他们的神,并不是他们的最高信仰。神也不是他们的万物主宰。在神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存在,那就是命运。而希腊人信神,更信命,但与此同时,也更看重人的奋斗精神。因此在希腊神话中,会出现半人半神的英雄也依然难逃命运的束缚;又或是面对神的较量,英雄不畏艰难甚至将神击败的场面也会存在。       而汉族的神,则是有着一种模范的作用,拥有着诸如无私、智慧、英勇、高尚等等的品质。他们所代表的,是一种汉族文化所提倡的至善至美的境界。而有着这样的神护佑着人间,因而人们可以以神为榜样,去修行自己的品德。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时候,依然能够有上苍把持公道,让正义不受歪曲。因此,有“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等等的格言。也有“德不孤,必有邻”这样的箴言,鼓舞着汉族的人坚定对道德的信念。       那么,两种文明的对于神明所寄予的追求,为何有这般不同呢?以下,本人对此妄自作出一些理解与猜测:神话,是人类文明早期对世界的认知。而人类文明的不同,则由地形、气候等等的不同而产生。纵观汉族与希腊文明所发迹的地理位置。汉族文明起源于中国的黄河与长江流域的中原一带,有良田沃土、平地千里,非常适宜农耕,因此社会结构相对稳定。因为粮食来源稳定,所以多聚居,族群、社会也就庞大。这样的社会就有着复杂且多样的人际关系网。在这样的社会下如果人人都强调个人的私欲,那么显然是会乱成一团麻的。因而道德这样一种发挥人积极向善、爱人敬物力量的事物就被积极地提倡,所以汉族人把理想寄托于道德完备、品行完美的神明中。       而希腊的地理位置,处于欧洲地中海的巴尔干半岛。土地贫瘠但环海,且与埃及、巴比伦、犹太等各文明古国的距离都不遥远,可以航海抵达。希腊人不同于汉族人有得天独厚的环境可以自给自足。为了换得诸如金属、粮食等等,就需要时常通过航海贸易等等出海冒险。而希腊因为是民主制,由城邦联盟组成,所以社会不像是中国那样的垂直结构的大社会,而更像是一种相互平行的结构。因而在这种环境下,希腊人更追求自由、独立,对个人的能力有很高的追求。所以把理想寄托于形体完美、有着无比智慧与力量的诸神中。       或许事实未必如此,笔者也希望能抛砖引玉,以此引发诸读者对中西的文明之别,能产生更多不一样的认知与独具智慧的观点。      曾经作为世界两大文明中心的东西方,在神话方面也多存在异同。而神话虽为虚构故事,却也反映着一个文明内在思维方式与价值体现等等。对比中西神话之不同,我们却可以以小见大,进而对中西民族在文化上的差异有个大概的认知。       中西的神话之别,也并非能直接代表其好坏。对于文明而言,事物实则没有最好,而只有最合适一说。所以在不同的外界环境下,中西文明,都分别走出了属于他们自己的独具特色的道路。       时代在不断变化着,文明或兴衰、或沉浮。有的文明成为了人类共同的文化财产,有的文明则成为人类史的一页篇章。在如今中西文化碰撞的时代,我们是生而幸运的,因为我们的汉族文明依然如同一条稳健的巨轮一般经得起时间那风吹浪打的考验;一方面我们又是应该忧患的,因为如此长时间的运转,巨轮也总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存在。巨轮的未来会驶往何处,或许我们谁也无法下定论。但至少那像镜子一般的历史,就摆在那儿。让我们在汪洋之中,不至于毫无准备地去面对着未来吧。· · · · ·【1】鲁迅言:“中国之神话与传说,今尚无集录为专书者,仅散见于古籍” ·【2】《神话与中西建筑文化差异》王娟著 ·【3】《华夏上古神系》朱大可著 ·【4】黑格尔的《历史哲学》言:“中国的史家把神话和史前的故事也都算做完全的历史”

差异点:

一、中西方信仰不同

1、中方

(1)中华民族只有价值信仰,没有宗教信仰。任何宗教,只要与中国炎黄尧舜的价值观不一致,就会被视为异教邪说,相反,如果与炎黄尧舜的价值观一致,即便是外来宗教,也会有人信仰。中国有许多不同民族的人,进佛庙就磕头、进道观就算命,进教堂就祷告,就是这个原因。所以,不必奇怪中国为什么会出现多宗教和平共处、大融合的奇观。

(2)中国的上古神话是一个由圣人、贤者构成的无私干净世界,世界大同是民族理想,所以人们对神的褒贬也以道德为标准,将结果与过程置于同等地位。过程不高尚者必受鄙视,只能成魔,不能奉神。

(3)众多的中国古神,鲜见嫉妒、自私之类的人类缺点,更看不到神肆意报复、残害生灵、发动战争。神与人之间没有欺诈,神也没什么享受,有的只是勇猛顽强、不辞辛劳的与自然界斗争,以及无私奉献生命的牺牲精神,充满了道德表率的力量。

2、西方

(1)西方以宗教信仰代替价值信仰,对神的褒贬多以智慧、力量为准绳,在大多数情况下,只看结果不看过程,只要能取得最后胜利就是英雄。许多神人挑起人类战争来满足私利,自私、淫荡、邪恶,却也被人们顶礼膜拜。从神话故事中,就不难理解当今西方某些国家为何如此喜欢在别国挑起战争。

二、历史文献

1、东方

历史文献中所记录的中国上古神话的时间,远远早于本土宗教的产生时间,而且道教教义中所增加的“故事性”神话内容,更多的被看成是某一宗教故事,而不是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这就决定了中国人的传统价值观不是宗教,而是神话精神的传承。这就是西方人所不理解的:为何中国人不信奉宗教,却有精神信仰。

2、西方

除了古希腊神话,后来基督教的《圣经》,以及伊斯兰教的《古兰经》、《圣训》,神话的本身就是宗教教义。而这些神话既是宗教的基础,也被看成是西方民族或伊斯兰教民族的历史,宗教与神话共同形成了这些民族的传统价值观。

中国上古神话与道教神话是两个体系:一个是昆仑神山体系,一个是蓬莱仙岛体系。道家的蓬莱神话对昆仑神话实行了“拿来主义”,并有所发展。

三、历史长度不同

1、东方

(1)中国和西方不同,没有一本为神话故事而创作的上古专著,上古神话都只言片语的散落在《山海经》、《水经注》、《尚书》、《史记》、《礼记》、《楚辞》、《吕氏春秋》、《国语》、《左传》、《淮南子》等古代经典中。《山海经图谱》不知道产生于何时,相传为四千多年前流传下来的图谱,是大禹的助手伯益在完成治水工程后所绘出的,记录中国地理、物产的百科全书,后人用文字进行解图,然后1700年前的西晋学者郭璞进行了校注。

(2)《山海经图谱》的出现,可能比西方《书库》提前了两千年左右。而春秋时代的孔子,生于公元前551年,死于公元前479年,他根据当时古籍整理出来的《尚书》,被今人认为是印证神话故事为历史存在的权威古籍,这也比西方没有文字的《书库》图画书籍早了几百年。

2、西方

最早的神话绘图手稿叫《书库》,被认为是生活于公元前180到120年的阿波罗多洛斯的作品。而古希腊口耳相传的《荷马史诗》,相传作者是盲人诗人荷马,记录下来的是2800余年前的,西方原始氏族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化的社会场景。

值得注意的是:

中国神话并不由名叫“荷马”之类的某一个人创作出来,而是通过全民族的记忆集体传承下来。中华民族几千年的记忆,记录下的是五千余年前的中国原始氏族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化的社会场景,这个时间也比荷马史诗所记录的神话历史时间,长了两千多年。

从人类语言文字的发展历史过程看,如果不是有时间上的远近,西方上古之人的神话语言文字,也未必就能达到情节生动、描写精彩的文学水平。相对而言,中国古人用只言片语所记录于地理、历史书籍中的图画和文字,使中国上古神话成为中国历史的可信程度反而大些。

四、艺术水平不同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提到,希腊艺术“能够给我们以艺术享受,而且就某一方面说还是一种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的确如此,古希腊神话:人物性格丰富,故事与故事之间逻辑联系严密,形成了完整的神话叙事体系,可读性非常强。

而中国上古神话,不同书籍中对同一事件人物,只作只言片语的记录,不仅几乎没有故事情节,人物几乎没有性格,而且事件之间鲜有联系,甚至人物、事件自相矛盾,不构成故事体系,逻辑性非常差,枯燥无味。

如果不以神话出现的时间作同期比较,单就神话故事的艺术水平而言,中国上古神话远远不及西方神话,但这绝不说明中国神话没有艺术性。中国神话的艺术性更多表现于静态描述事物的想象力上,充满了与西方神话不一样的浪漫色彩。中国神话和西方神话一样,都是本民族文化、艺术和精神的起源。

这样的猜测是有依据的,因为中国上古神话时代,是黄帝的时代,已经是具备亚细亚社会结构的“国家”,与今日中国的国家形态没有过多区别,古人与今人的智慧和思维方式,也没有本质变化。

拓展资料:

1、研究中西方国家神话的不同,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因为不同民族的神话,造就了不同民族的文化;不同民族的文化,造就了不同民族的思维方式。任何民族精神都不是一天形成的,读懂了中国神话,也许就读懂了中国人……

2、流传了几千年的中华上古之神,是中华祖先的化身。中华先民将始祖的活动、民族形成的历史,经天长日久的口耳相传之后记载下来,保存于上古典籍之中,使得祖先的想法、精神和思维方式深深注入于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之中,成为在逆境中生生不息的民族精神源泉。

3、这样一种民族精神和智慧,春秋战国时代被各种学术流派发扬光大,之后几千年,儒家成为中国主流思想,道家成为中国本土宗教,儒道结合,根深蒂固的影响着中国社会。

4、神话是中国文化的源头,中国文化又是世界重要文化之一。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强大,中国文化让某些西方国家害怕。当代美国政治家、哈佛大学教授塞缪尔·亨廷顿,居然把儒家文化视为等同于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一种宗教,将“基督教、伊斯兰教和儒教”视为今天和未来世界的“三大文明冲突”。他提醒美国政府:要警惕儒家文化圈和伊斯兰国家联盟,各文明之间互相存在暴力征服问题。

5、上古经典神话,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源头和精神灵魂,那种不为个人私利,追求真善美和均贫富的德精神,几千年来始终影响着中国人对历史人物的品评和对现实领袖人物的期望,决定着社会教育内容与教育目的,甚至也影响了中国现代文明的走向。

6、笔者也许因为接触文化教育多了,发现中国文化历史正在被别有用心的篡改,东方中国文化正在被西方普世文化所取代。现在已越来越难以看到中华文化的本来面目,就连学校教科书也都有鱼目混珠的文章,很难说对现在和未来的中国不产生深刻影响。

7、生活在几千年前的周人史伯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思想——只有一种声音就没有听头,只有一种颜色就没有文采,只有一种味道就不成其为美味,只有一种事物就无法进行衡量比较。

8、担心将来世界只留下一种所谓西方普世文明,了然无趣!担心崇尚快餐文化的时代,脚步匆匆的人们没有时间和耐心停下来看一眼中国文化的老古董!担心后人看不见与西方文化截然不同的中国历史文化!这些都是我写作本书的真实原因……

9、当年美国从非洲掳掠了许多黑人当奴隶,经过几百年的努力,美国黑人在获得了做人权力之后,立即着手“寻根”活动。所谓的“寻根”,就是去寻找属于本民族的那一份独特的文化,人人都有自己的根,所以美国黑人作家亚里克斯·哈里发表长篇小说《根》,很快便成为畅销书。

10、中国人无论走得多远,走到哪里落地生根,黄色皮肤所决定的华夏人种不会改变,从黄土大地里生长出来的先天基因不会改变,流淌着的黄河长江之水的血液也不会改变。在开放的中国、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中国后代的足迹已经遍布全世界,作为一名中国人,在接受现代教育、汲取西方先进思想的同时,如果不了解自己祖国的传统文化,就如同放弃了自己的根,在半空中飘荡一样。

毁灭一个国家民族,必须同时毁灭民族文化!祖国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是中华儿女每个人的昨天,也将带领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走向富强的未来!

中西方神话的异同:一、相同点

中西方神话都有自己崇尚的内容。中国和希腊两种神话一个崇“德”,一个崇“力”,这一点从不同神话中神祇形象也可看出。

二、不同点

1、表现形式不同

中国神话是中国上古时期的传统神话,反映了早期华夏儿女淳朴的思想以及古代人们对自然现象及社会生活的原始幻想,并通过超自然的形象和幻想的形式来表现的故事和传说,是“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

西方神话解释世界的本源和讲述众神和英雄们的生活和冒险以及对当时的生物的特殊看法。

2、特点不同

中方神话生存博大,响彻着劳动创造的回音,它是劳动创造的生动记录,更是劳动业绩和首创精神的赞美。

西方神话神、人同形同性。古希腊神话中的神在形体上和人一样,且具有人的思想感情、品质和行为,同人一样有喜怒哀乐、七情六欲,也有正直、勇敢、残忍、嫉妒等各种品质,只是具有超人的智慧和力量,能长生不死。

3、主要内容不同

中方神话为创世神话、伏羲神话、女娲神话、俈帝神话、日月神话、动植神话等。

西方神话为超神与原始神、泰坦神族、奥林匹斯众神、癸干忒斯和其他巨人、概念神和法则神等。

4、体系不同

中国神话零碎混乱,各体系之间相互渗透影响,虽然有过整合的意图(比如将天界分为几个方位,将佛教的佛祖和道教的玉皇大帝以及其他体系中的众神融合在一个体系中),但给人的印象仍然是各体系主神之间关系地位混乱矛盾。

西方神话各体系大多比较集中统一,围绕一个中心(比如希腊神马便是围绕奥林匹斯诸神展开),有着内容集中完整,系统化程度非常高,主神作为最高领导的神的地位明确清楚。

扩展资料:

中西方神话的历史文献:

1、中国神话的历史文献

历史文献中所记录的中国上古神话的时间,远远早于本土宗教的产生时间,而且道教教义中所增加的“故事性”神话内容,更多的被看成是某一宗教故事,而不是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这就决定了中国人的传统价值观不是宗教,而是神话精神的传承。

2、西方神话的历史文献

除了古希腊神话,后来基督教的《圣经》,以及伊斯兰教的《古兰经》、《圣训》,神话的本身就是宗教教义。而这些神话既是宗教的基础,也被看成是西方民族或伊斯兰教民族的历史,宗教与神话共同形成了这些民族的传统价值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方神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神话

西方女性权益研究论文

你可以分类些最好写成议论文。知识女性,家庭主妇型,事业型,还是两者都不是从广义到狭义。从东方到西方。从性格到人品都可以写

【女权主义概述】女权主义(Feminism),源自西方,译文理解成一个主要以女性经验为来源与动机的社会理论与政治运动。 女性主义-Feminism一词,最早出现在法国,意味着妇女解放,后传到英美,逐渐流行起来。五四时,传到中国,定为女权主义。在西方,最初是指追求男女平等,首先是争取选举权。20世纪20-30年代,西方国家的妇女,基本上都争取到平等的政治权利,但在社会生活与人们的观念中,仍与男子不平等。女权主义者开始认识到,这其中有一个性别关系,性别权力的问题,所以女权运动就变为分析男女为何不平等,男女的权力架构,强调性别分析。在我国也认识到,先讲女权是不行的,也要讲性别分析。从女权主义--女性主义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而是认识的加深。在国内目前多用女性主义,用性别研究两性权力有深层次的意义,而且用女性主义也容易让人们接受。女性主义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是一种男女平等的信念和意识形态,旨在反对包括性别歧视在内的一切不平等。 中国的女权主义,是指女性争取与男性平等,体现女性自我精神与能量的一种女性思想、社会言论及政治协助行为。 男女平等是女权主义最基本的目标,在争取与男性平等的同时,女性还要注重自我的价值表现,展示女性的独特魅力,挖掘并发挥女性的社会力量,为社会各阶层女性的思想与行为解放而努力,要将全世界妇女的利益放在同一个起点,协助官方处理女性主义面临的问题。【女权主义理论】女权主义哲学概括起来,对各类共同关注的理论问题和对各种成功理论的应用,主要表现为如下十大方面: 1.女性境遇的考察, 女权主义发现,女性在社会地下的地位和悲惨境遇,不是男性统治者所说的那样,不是天经地义的。无论是女性的性别,或是女性的社会地位\身份和角色等,都是社会不平的的现实给与的.女性是被构造的,没有选择的权力和能力; 2.女性存在的缺失, 在研究中,人们发现,女性遍布存在于这个社会里,他们只是非存在的,是男性的附属者和屈从者; 女性非存在的状态是社会男性强权统治和不合理的历史造成的,表现力人类整体的存在的缺失。 3.女性权力的实践: 经济权利,政治权利和法律权力等等.男女平等首先是权力的平等,男女平权意识和真正的权力平等都是很重要的.可是,到了今天,女性的权利被排斥和被践踏,仍是不期而至和十分严重的; 4.女性安全的毫无保障,需要警示和社会做出保护措施; 在家庭或社会公共场所里,女性经常受到男性的攻击和骚扰; 男性中心单一性别统治,用强制性的和暴虐的方式对待女性和弱者,导致了女性的性恐怖主义灾难。 5.女性创造力遭受压制和被无视, 女性是人类文化创造的伟大力量,可是他们的创造性被忽视了;更有甚者,女性的创造力和创造物被男性所抢占豪夺成为他们自己所有的;女性创造力收到压制和掠夺,是社会不合理的状态所致。这是社会的损失,是全人类的不幸; 6.女性自觉的自我意识和主体性确立 女性的解放与自由发展,不仅是社会的问题,更是女性自身的问题,需要自我觉醒和自觉发展。女性作为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主体,往往是不被承认的,只有依靠女性自己自强不息地自我奋斗和社会运动相结合,才可能有成功的可能。 7.女性的人道主义公正 对女性遭受歧视的事实揭露, 同时女性承担起实现人类的真正的公正、公平、自由和博爱的职责。包括对女性和对自然,对人类文化和民族文化,对个体和对整体,都要以人道主义的公正来对待。 8.女性的组织建设重整是亟待实现的 以保护女性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可是,在女性的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没有一个可以讨的公道的渠道,没有一个社会力量的支持;这可以说,是社会组织与男性伤害者成了共谋者,甚至是姑息养奸,是对男性伤害女性的罪责变样的支持;女性组织不仅是妇联一家,法院公安和一切社会组织都应该是女性保护的组织形式。 9.女性话语权力,话语主体和话语实践; 由于男性话语和男性统治里面,不包括女性的权利,女性并不存在于其中,而且,男性话语和话语方式,充满着战争和暴力的破坏性和强制性,女性必须为了自己的崛起和人类的发展前景,创建女性的话语权力,成为女性话语实践活动的话语主体,以包容与和谐的方式建造崭新的人道主义的世界。 10,女性发展的身份认同和社会地位确立 女权主义者发现,女性并不住在这一个世界里,占领这世界王国的人是男性,如此大量的一个男性群体,不管其是否白色人种和拥有财富。这个世界的潜在的可信度,权威,安全和公正的报酬,对一个人的人之身份和能力的承认,是这样一个世界,某些人的行为习惯正如其与生俱来的条件,由在他们之中的不同而定。而不是由这一个社会的人性基本情况来确定,但是身份地位的特权,意向特权,存在于其他事物之中,也存在于性属之中。所以女性的发展,是在自我认同和社会身份认同,从而在社会上获得应有的地位和在社会中立足。女性的解放、自由和发展,是女权主义发展的三部曲,归结在女性的发展,创造女性的文化,从而对整个人类走出危机境遇获得广阔的发展前景而做出贡献。 《家庭暴力相关问题探讨》这篇精彩文章由范文搜收集于网络或会员供稿,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范文搜将坚持免费到底,每日为您更新更多与《家庭暴力相关问题探讨》一样优秀的免费精品文章,请随时关注范文搜!论文摘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睦、安宁、温馨的家庭不仅是每个家庭成员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然而当前,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家庭暴力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家庭暴力的存在严重地侵扰着家庭的安宁,破坏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并且使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成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因此,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和保障人权,特别是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一个及待解决的世界性课题。本文试就从家庭暴力的概念、成因、危害、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以及对策等方面谈一些拙见,以期增强公众对家庭暴力的敏感度,给予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的保护,从而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关健词:家庭暴力 虐待一.家庭暴力概述 就现阶段全国各媒体报道的情况看,家庭暴力日益凸显。作为严重侵扰家庭、社会安宁的刽子手——家庭暴力,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特别是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禁止家庭暴力”。(一)家庭暴力的概念关于什么是家庭暴力,目前还没有一致公认的界定。但在国外的有关法律特别是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中,大多对家庭暴力采用广义的概念,即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造成其中一方生理或心理上的伤害。形式上可分为身体暴力、语言暴力、性暴力;受害者包括配偶、前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同居伴侣及前同居伴侣;程度可分为轻度、中度、重度,总之任何对家庭成员造成损害和伤害的行为都可以列入家庭暴力的范畴。家庭暴力的概念是上世纪90年代初才引入我国的。现行《婚姻法》所作出的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是家庭暴力作为法律概念第一次出现在我国法律的层面上。目前,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对家庭暴力尚无界定。实践中所谓的家庭暴力采用的是狭义的概念,主要是指对家庭成员身体上的暴力及因此而引起的精神伤害,如殴打、捆绑、限制人身自由及性虐待等,受害者为配偶、子女与父母,其中以妇女、儿童与老人居多。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将家庭暴力的概念在司法层面上明确限定为狭义的: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二)家庭暴力的特点1、家庭暴力的行为主体具有特定的亲属关系。其施暴者与受害者相互关系密切,多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其中,丈夫对妻子的暴力是家庭暴力最常见的类型。而发生的在一定范围亲属以外的暴力行为,如被家人是家政服务员、家庭经营活动的雇员等,不能视为家庭暴力。2.家庭暴力行为具有隐蔽性。主要表现在(1)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而非公共场所,地点隐蔽;(2)有些受害者基于自身的脸面和家庭的荣誉而往往对加之于己的家庭暴力粉饰隐瞒;(3)公众的漠视和习以为常使人们对家庭暴力现象往往视而不见。3.家庭暴力的行为手段具有多样性、损害后果具有不确定性。手段多样,包括殴打、捆绑、禁闭、侮辱、威胁、精神折磨、甚至还有更为残酷的手段。手段的多样性,加之施暴者对后果的放任态度,使得对受害人的损害后果具有不确定性,有时可能较轻,更多时候却达到惨不忍睹的地步。4.家庭暴力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主要表现在:(1)在世界范围内,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家庭暴力;(2)家庭暴力广泛存在于不同的种族、不同的民族、不同的阶级、不同的宗教信仰、不同的文化传统、不同的职业、不同的文化水平的人群中;(3)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无论是平时还是战时,家庭暴力从未间断过。5.时间的连续性和长期性。一般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中,暴力不会只终止于一次、两次,往往是存在一定时间连续性6.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的复杂性。发生家庭暴力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心理的、生活的、婚姻的等等各方面的原因。(三)家庭暴力与虐待的关系1.虐待的概念虐待是指对家庭成员的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身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在表现形式上,有作为的行为如打骂、恐吓等;也有不作为的行为如不予衣食,令其冻饿、有病不予治疗等。2.家庭暴力与虐待的异同家庭暴力与虐待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家庭成员间的施暴行为,表现形式也有重合的地方,如残害、捆绑、殴打强行等。其二者的本质是相同的,就是对其他家庭成员造成身体或心理伤害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家庭暴力既可能是偶发的,也可能是经常性的,只要实施了打骂、残害等行为就可以构成家庭暴力。而虐待往往是较长时间的,需要一定的连续性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即构成虐待。此外,对于同样造成重伤或死亡的,伤害罪的刑罚远比虐待罪为重。(四)家庭暴力的类型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对家庭暴力作不同划分;1.以施暴者与受害者的相互关系为依据,家庭暴力可分为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父母子女之间的家庭暴力以及其他亲戚间的家庭暴力。2.以被侵犯的权益为依据,家庭暴力分为(1)侵害生命健康权的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的溺、弃、残害。所谓溺、弃,是指采用溺死、闷死、掐死、饿死等手段杀害家庭成员的行为;所谓残害是指从肉体上进行摧残的行为,如冻饿、毒打、故意伤害肢体、器官等行为。另外,对施暴对象公然以施暴行为相威胁,表现为用语言对施暴对象威胁、恐吓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使对方产生恐惧的心理,造成受害者严重的精神损害。(2)侵害人身自由权的家庭暴力。表现为对弱者采取捆绑、非法拘禁、暴力威胁等手段限制家庭成员的人身自由。(3)侵害人格权的家庭暴力。表现为对家庭成员采取罚跪、侮辱人格、强制超体力劳动等,更多地体现为精神上的损害或虐待。(4)侵害婚姻自主权的家庭暴力。对具有婚姻行为能力者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方式对待家庭成员的结婚或离婚问题。诸如,父母或其他长辈以暴力强行包办、干涉子女的婚事;子女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干涉父母的婚事。(5)侵害妻子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员性权利的家庭暴力。妻子以及其他女性家庭成员的性权利具有不可侵犯性。违背妻子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员的意志,强行对妻子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员发生性行为或有性虐待行为,都是对女性性权利的暴力。(6)侵害生育权和生育自由权的家庭暴力。暴力对象是已婚女性,施暴者一般为丈夫或夫家的其他家庭成员,如公婆、伯叔等。表现为有些人对不生育的或生育女孩的妇女百般难,施以暴力等。 3.依据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可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身体暴力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攻击及限制行为,如:殴打、推搡、禁闭、使用工具攻击等,后果通常会在受害者身上形成外伤,易于发现。精神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经常性的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不法行为,对家庭成员之间的精神折磨为精神暴力的常见形式。性暴力是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等,丈夫违背妻子意愿,强迫发生性关系是最常见的性暴力。目前,多数国家对家庭暴力的类型采用此种分法。二.目前我国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由于家庭暴力问题的特殊性,需要有一套不同于其他侵权或犯罪的解决办法,这就要求有有效的救助措施和完善的法律责任。(一)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目前,我国对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包括:1.各级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救助措施。此类救助措施的实施主体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国《婚姻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另外,妇联组织作为群众组织,也有义务在日常工作中救助妇女。2.所在单位的救助措施。此类救助措施的实施主体是所在单位。对于所在单位应理解为施暴者和受害者所在的单位。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3条、第44条的规定,所在单位的救助措施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救助措施的实施条件相同,必须在受害者提出请求的情况下才能实施,否则有关组织不宜自行介入。3.国家机关的救助措施。此类救助措施的实施主体是国家机关。狭义的国家机关的救助措施为公安机关的救助。《婚姻法》第43条第2、3款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发生了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当及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以使暴力无法继续,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和利益得到保护。公安机关为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可以对施暴者采取批评教育、严厉训斥、间隔距离、将受害者或施暴者带离现场等救助措施。“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让施暴者得到应有的教训。广义的国家机关的救助措施包括各种法律责任。4.家庭成员的自我救助。家庭成员在受到家庭暴力行为伤害时,依法可以实施自我救助,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等,家庭其他成员也应该及时提供帮助,共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继续,避免发生严重后果。应该及时帮助受害者寻求外界帮助,如向有关基层社会组织提出帮助请求、报告当地派出所等警察机关、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二)法律责任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目前的法律对施暴者规定了三种形式的法律责任,具体而言:1.行政责任对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行政机关追究行政责任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承担的行政责任包括警告、200元以下罚款和15日以下拘留。2.民事责任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过错赔偿责任属于民事损害赔偿的一种,是一种对权利的救济,它通过对夫妻双方中无过错一方被侵害的婚姻权利的救济,维护夫妻关系的平等、家庭关系的健康和稳定,并且对过错方进行一定的惩戒。另外,施暴者承担的民事责任还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3.刑事责任我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施家庭暴力本身是一类非法行为,并不是一种罪名,但这种非法行为可以导致《刑法》规定的如下犯罪:第一种,实施家庭暴力,故意剥夺家庭成员生命的,构成故意杀人罪。依照《刑法》第232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种,实施家庭暴力,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按《刑法》第234条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残疾或致人死亡的,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三种,实施家庭暴力,干涉家庭成员婚姻自由的,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应依照《刑法》第257条的规定,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实施家庭暴力行为承担的刑事责任,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还包括过失杀人罪、过失伤害罪、侮辱罪、诽谤罪等。上述三种法律责任既可以单独适用,又可以同时适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国外对女性主义的研究现状,从女权主义运动则可以看出,西方对女权主义的研究已经有段历史,在这段时间中产生了许多流派,而我国对国内女性的研究起源于西方女权主义,历史短暂,著作文献相对较少。而我国目前致力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离不开男女平等和谐发展。本文针对西方主要女权主义流派的主要代表人物的观点及代表论著进行了梳理,对我国女权主义的研究著作及译著进行了整理。西方女权主义的理论主张为我国中国共产党在女性权利、男女平等发展上提供了理论依据。

德国职业女性的生存现状 在描述美国职业女性如何才能进入德国商界时说:“尽管越来越多的女性走上工作岗位,德国仍然是一个男性统治的国度。因此,你要多花费一些时间才能得到你的德国同事的尊敬。” 作家兼人类学家爱德华·T·霍尔(Edward T. Hall)描绘了同样的景象:“德国女性在商界的地位比美国女性要低。德国的已婚女性很少在外工作,德国女性就业的比例远远低于美国女性。” 1995年,德国女性仅占据不到5%的经理职位。因此,在德国工作和生活的美国和加拿大女性会感受到来自业界男女同僚的不满,同时她们也缺乏社会联系和社会支持。 在德国政府中,女性仅占行政管理职位的25%,这一比例在欧洲居于最低之列。尽管政府也制定了一些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德国女性的前景依然黯淡。 尽管如此,越来越多的北美女性还是前往德国,因为德国是欧洲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幸运的是,英语在德国应用很广泛,尤其在法兰克福附近的地区,因为美军在当地已经驻扎了50年。当然,像在其他国家一样,会讲当地语言仍然要方便得多。正如诺斯特博士(Dr. Knorst)所说,即使会犯一些错误,说当地的语言仍会为你架起友谊的桥梁。 “我和两位德国商人一起乘车从杜塞尔多夫去往科隆。司机让我留意一下路边城镇的名字。10分钟后,我看到路边的指示牌,称乌姆莱通镇到了。但后来我才知道指示牌上的词的意思是‘绕道而行’,这让我感到很尴尬。不过也让我们大笑了一番,感到很放松。此行之后我们就成了好朋友。” 商业行为规范 商业行为规范和礼仪在德国非常重要。尽管,他们并不一定像法国人和意大利人那样要求举止高雅,相比之下,他们更尊敬和期望人们“遵守规则”。德国公司的高效、可靠使他们引以为荣,因此,他们拥有关于商业行为的正式规范也就毫不奇怪了。 克劳迪娅·A·班克尔博士(Dr. Claudia A. Becker)是德国人,任美国芝加哥伊利诺斯州立大学德国语言和商业计划研究项目负责人。她建议,参加商务会议时,应该积极果断,而不是仅仅令人感到厌烦地、被动地接受。以会议时就坐情况为例,年长的人需要也得到更多的尊敬,可以坐在桌子末尾的位置,而女性也不应该让别人看轻。 其他在德国工作过的女性告诫,不要太咄咄逼人,这样会损害商业伙伴之间的关系。一位女性提供了如下战术:与会前,问一下你信任且阅历丰富的德国同事,开会时你坐在什么位置比较合适。进入会议室时,有礼貌地问一下与会的其他人你可否坐在你中意的位置上。几乎没有人会拒绝你的要求,因为拒绝这样的要求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 班克尔博士提醒,相比美国和加拿大,在德国建立商业伙伴关系的速度比较慢,切忌操之过急。德国男性通常不会完全接受一位女同僚,即使其他条件都与其相当。 你怎样建立自己的信用?职业女性应坚强、不妄自菲薄。开始时,明确此次会议的目的,强调你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自己的意图、条件,谈判时要清楚自己的底线。发生争执时,要坚持自己的意见。不过,人们并不欣赏过度活跃的商人。清晰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如果有必要随后加以强调。要注意你说话的音调。在德国,大声说话的女性比大声说话的男性更具冒犯性。切忌夸夸其谈恭维,德国人认为这样很肤浅、不可信。开会和讨论计划时不要过于心急,要学会耐心。在德国,最重要的是如何很好地完成工作,而不是强调“时间就是金钱”。 德国宪法明确规定同工要同酬 。但德国《明星》周刊最近通过组织专家对25万个工资数据的统计分析表明:男女雇员从事同样工作,女性雇员的工资收入比男性少30%,而且职位越高,男女工资之间的剪刀差越大。调查结果对于主张性别平等、女权运动十分活跃的德国来说,简直就是个丑闻。但现实就是这样严峻。 同工不同酬例子多 已做到慕尼黑交易所董事位置的波腾兰尔,今年37岁,是一个儿子的母亲,她通过自身经历早就体会到德国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现实。回忆当年,她与同龄的一个男生高中毕业后同在一个银行当学徒,同上大学学习经济,同读博士学位,同时获得博士头衔,更为巧合的是,他们到了同一个就职至今的企业谋求同等职位。她甚至优先于那个男生被指名与人事经理谈话,二人均被录用。但波腾兰尔没有想到,现已成为同事的那个男同学从被雇用的第一天起,年薪就高于自己,时至今日她的工资也未能追上这位同事。 32岁的玛利亚·施密特现供职于著名的柏林经济研究所,她叙说着与波腾兰尔差不多的经历。5年前,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的她在一家大公司任董事长助理,当时与她从事同样工作的一位同事每年的年薪至少高于她8万马克,主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这位同事是男性。 现年40岁的克吕佛女士更有几分不服气地诉说自己的故事。她从小在家就像个男孩子,帮父亲劈用于壁炉的木柴,而弟弟则喜欢帮母亲在厨房里做饭。结婚成家以后她对一般家务不感兴趣,倒是对汽车的性能了解要比丈夫强得多。她1990年开始在巴符州一家试验室工作,当时工资每月为3500马克,而后来她得知,她的男同事每月比她多挣至少1000马克,她认为很不合理,她不断为自己应得的利益而斗争。她为增长工资而争,为使用公司轿车的权力而争,以后又为配备手机而争,她的生活内容似乎离不开“争”,经过12年不间断的拼争,历经三任雇主,她依然无法达到与男士同工同酬的目的。她累了,作为掌握一技之长的工程师,两年前她不得不下决心单干。 职位越高男女收入差距越大 总体看来,在德国,妇女受教育程度越高以及所处职位越高,与同级别男性相比,收入差距越大。一个在企业领导30名员工的部门经理如果是女性,她的年薪大约为77500欧元,而一个男性部门经理的年薪收入为114000欧元。据德国经济研究所最新调查结果,女性政府官员和专业公职人员的平均收入比同等职位的男子至少要少28%。一位45岁的女性审计师年薪为42500欧元,同是45岁的男性审计师年薪为61800欧元。在企业咨询行业,一名35岁的女性分析员年收入是48300欧元,而男性分析员的年薪可达68900欧元。 《明星》周刊对人事经理所作的问卷调查显示,人事经理中36%承认,同种岗位女性比男性收入少,17%被问卷的人事经理甚至认为同等条件下女性收入会越来越少。 在欧洲国家中,德国的男女收入差距比例平均为24%,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希腊等国的男女收入差远比德国要小。 收入差距谁之过 尽管人们都知道同工不同酬是不合理的,但谁都似乎不愿去触及这一敏感话题,更很难去改变这一状况。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很多,一是德国人忌讳谈工资收入,在具体的人与人之间,对于收入多少更是不议论、不攀比。二是雇主方的人事经理一向对劳资情况严格保密。三是女性雇员耻于向人事部门提出合理的工资要求,同时往往不了解自己所从事劳动的实际价值。另外,制定工资的人和界定工作性质的人从来就是男性,他们又特别注重诸如机械等生产资料而忽略为人服务的因素,比如大都由女性承担的秘书一职,所获收入要比大都由男性担当的仓库保管员收入要低,根源就是传统观念认为女子干的无非是打打字听听电话,而男子则在看守企业有型的资产。 女性要敢于提增资要求 柏林经济研究所的玛利亚·施密特至今还有些后悔,当初她在那家大企业供职时如果提出增长工资的要求,或许她的要求会得到满足,然而她当时选择的是沉默,她的顶头上司其实了解她的工作能力,但只要她不对工资提出异议,上司是不会主动给她涨工资的。 美国经济学女教授巴博库克经过研究认为,男子和女子对待职业和工资的态度有根本的不同,57%的男性雇员在领取第一次工资后就会向雇主方提出新的工资要求,而提出这种要求的女性雇员只有7%。按照女性思维,只要你好好干活,你的工作就会被认可,工资自然会增加。这种典型的女性工作态度使得她们期望值小,满足率高。男子把与雇主的增资谈判看成是竞技场的搏斗,紧张而又刺激。巴博库克教授敦促女性要拿出看牙医的勇气与雇主谈增资问题,虽然开始感觉不舒服,但必须去谈。 德国女性受教育程度是很高的,高中毕业生中53%是女性,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中女性占48%,而且这一比例呈上升趋势。据一项专门研究表明,女学生自律、勤奋、有韧性。由此可见,女性就职、升迁、增资的机会并不比男性差。如果女性自己认识不到这一点,不去争取应有的权利,那她不只是在降低自身价值,同时也在压低其他女性的劳动身价。 “她们在向上爬的路上比男人还男人,工作竞争往往使她们变得铁石心肠,没有同情心。”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最近,由德国《商报》委托进行的一次问卷调查表明:45%的职员——其中9%是任领导职务的女性——对女上司明显持保留态度。因为他们认为,在女上司领导下,自己晋升的机会远逊于在男上司领导下。女性 又一次在职业生涯中得到了负面评价。与之相对,不信任男上司的下属非常少。 这次有1000多名德国职员参与的调查表明,对女上司的不信任感在新一代人身上也无望改变:在不到25岁的年轻人中,甚至有72%的人对女上司有看法。此外,受访者也一致认为女性在工作中面临更多的困难。70%的受访者认为,女性想事业有成不是那么容易。这也许正是令人对女上司抱有疑虑的一个原因。 这次调查的负责人米夏埃尔·弗尔斯特说:“女性在工作中总是受歧视,她们会传播这种不愉快的感受,让别人在工作中也轻松不起来。” 柏林一家猎头公司的总裁乌韦·舒里希特则揭示了另一层原因,他说:“女性和男同事的联系不会超出公事范围外,她们不加入男性的关系网。”而私交恰恰可以为下属的晋升铺平道路。“女人很少能成为挚友”,舒里希特这样说,但他没有怀疑女性的工作质量,他说:“为数不多的处在领导岗位上的女性的确都非常优秀。她们清楚自己的前进方向,但必须克服重重阻力才能达到目标。” 男权社会的偏见和压力让有些女性做得过火,“她们在向上爬的路上比男人还男人,”心理学家梅希蒂尔德·埃彭贝克说,“工作竞争往往使她们变得铁石心肠,没有同情心。”而同情恰恰是每个领导应具备的品质。缺乏同情心的上司也不能指望下属对他忠诚——而没有下属的忠诚,任何成就都不能长久。 根据埃彭贝克的经验,“放弃孩子努力工作而爬上高职位”的女上司最令人难以忍受,“她们对有孩子的女同事的平常言行往往过于敏感。”此外,“当女人首次晋升到高层职务时,她会倾向于把其他女性排除在自己的圈子外。”与男性不同,女性为实现目的会无所顾忌。 为何如此?心理学家埃彭贝克说,这是因为女性待人处事总是非此即彼:不是朋友就是敌人——没有其他可能。值得注意的是,97%的女性始终认为自己是女性间冲突的受害者。 德国汉堡经济政治大学的教授索尼娅·比朔夫对此也有同样消极的看法。她说:“女性有浓厚的竞争意识——这源于进化和争夺男人的竞争。这种竞争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共存。”因此,“公司中女性职工的比例越高,同事间的相互倾轧就越多。”因为女性缺乏客观评价其他女性的能力。 这些德国学者认为,微软、苹果电脑、英特尔和惠普这几家著名美国公司的女经理和员工搞不好关系,于是为了让员工能忍受她们的领导而把他们送去参加特殊培训。这看来并非是意外。

对女排精神的研究论文

什么是女排精神?为什么女排精神这样振奋人心?关于这个问题,我想只要是看过2016年的里约奥运会,那么大家就会明白什么是女排精神,大家就会懂得为什么女排精神会这样深入人心,这样引人深思。2016年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年份,在这一年,中国的体育健儿们在奥运赛事上面大放异彩,为国家争得了一枚枚珍贵的奖牌,为中国挣得了一份份自豪与荣誉,为自己赢得了一次次掌声与欢乐。更让人值得兴奋的是,沉寂多年的女排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在郎平朗指导的带领下,这一群勇敢而又美丽的女孩子们终于赢来了一个令人永生难忘的金牌,实现了真正中国历史上的一次华丽逆转,让国人为之而动容,让中国为之而激荡,让世界为之而震撼。当然,除了珍贵万分的金牌让人振奋之外,最令人推崇的是,女排精神火了,坚持就是胜利,不放弃,不言弃的女排精神真正活起来了。在这一伟大精神的带领下,不只是体育界大放异彩,倡导女排精神,就是整个中国的各行各业都把女排精神当成了一种奋斗的动 力,坚持的勇气。如果说到这里,你还不知道什么是女排精神的话,那我想说,女排精神就是一种永不言弃的坚持与毅力,永不服输的坚强与韧性,永不言败的决心与勇气,永不投降的骨气与侠气,永不妥协的自尊与自强。正是因为这种震慑灵魂的精神与品质,女排才能再次登上巅峰,让全世界为之喝彩助威,让全中国为之骄傲与自豪。而对于女排精神最好的证明就是今年的雅加达亚运会,在这次亚运会上,关注女排的人越来越多,期待女排的人越来越多,相信女排的人也越来越多了。当然,这些女排的巾帼英雄们也没有让大家失望,她们终究是顶住了压力,扛起了中国女排为国争光的大旗。以此来看,在运动界,女排精神真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把女排队伍凝聚在一起,也可以把全国人民动员在一起,它让大家明白了坚持就会看到希望,坚强就会迎来光明。所以,让我们牢牢把女排精神烙印在自己心中吧,只有真正理解了女排精神的含义,我们才能够像这些女排姑娘一样取得成功,赢得掌声。

“提到中国女排,就有落泪的感觉。”这几天,年轻网友这样说。伟大的精神总有催人泪下的力量。正是靠着百折不挠、英勇顽强、团结奋斗的拼搏精神,中国女排在极其艰难的情形下创造了一个个奇迹,赢得了一场场荡气回肠、慷慨壮烈的史诗般胜利,最终在里约赛场赢得金牌,再次在奥运赛场奏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高高升起五星红旗。这种感动整整绵延了35年。从1981年中国女排首次夺得世界杯女子排球赛冠军起,拼搏精神一直深植于中国女排,成为这支光荣集体的强大基因。尽管其间几经挫折、磨难、沉浮,但中国女排的拼搏精神一直洋溢于国际赛场。在最艰困的情况下,我们看到的是一次次奋起,而没有丝毫放弃。这种愈挫愈奋的坚强,铸就了几代中国女排的精神气质,在漫漫岁月中丰富了中国女排精神的内涵,成为一代代中国观众热爱女排、支持女排、守望女排、将女排视作“英雄之师”的重要理由。一支英雄之师需要一代代人去奉献和传承。在中国女排漫长的奋斗历程中,有一位代表性人物需要我们铭记,她就是郎平。在中国女排最需要、在祖国最需要的时候,她一次又一次放弃个人利益,不计荣辱得失,毅然走向一线,担当起国人的期望与重任。几个普通镜头,留下了这种精神的感人瞬间:上世纪90年代中期,郎平从大洋彼岸归来执教陷于低谷的中国女排,首都机场欢迎的人群中,有她当年五连冠的老战友,她遥遥地向着战友们挥手示意,无声宣示着振兴这支英雄之师的意志。几年前,老队友陈招娣去世,郎平在深深的悲恸中坚定了重回中国女排、续写中国女排辉煌的信念。她忘不了,30多年前,正是陈招娣忍着伤痛,与大家奋战到夺冠的最后时刻,更忘不了女排姑娘誓把受伤的陈招娣“背上领奖台”的骨肉相连、荣辱与共的战斗情谊。这一切,赋予女排精神鲜活、实在的内容,成为郎平的生命意志。奥运赛场,向来是最高强度的竞技比拼,但是也是精神意志的较量。竞技者自身的潜力与能量,往往在拼搏中激发、昂奋、高涨、磅礴,形成气吞山河的力量。靠着“一分一分地咬”“一分一分地拼”的精神和韧劲,中国女排硬是咬下了这一场场硬仗,赢得了最后的胜利,写下了新的传奇。这是拼搏精神的胜利与壮歌!中国女排在里约再度夺冠具有重要启示意义——在日益崇尚训练条件、奖金待遇的当下体坛,拼搏精神弥足珍贵、永不过时、必须弘扬!中国女排在奥运赛场写下的新的壮歌,将鼓舞国人在感动落泪之时,用踏踏实实的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以点滴奉献汇入时代大河。女排精神不朽!出国留学网作文栏目为大家带来最权威、种类最多的关于励志作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00字的论文谈弘扬中国精神有点难哦,你可以去百度上搜一下范文参考一下。

女排的精神就是为国争光,不怕困难,永不言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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