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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论文参考文献知识

发布时间:2024-07-04 06:14:55

建筑论文参考文献知识

建筑专业论文的参考文献

导语:作中征引过的文献须在文中注明出处,并列于文后参考文献中。是我带来的建筑专业论文的参考文献,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1]顾晓鲁等.地基与基础(第二版)。

[2].吕斌.海上风电场降低成本前景分析[J].上海电力.2007.(4):429-437

[3]施晓春.徐日庆.俞建霖.筒型基础间接及试验研究.杭州应用工程技术学院学报.(10):39~40

[4]何炎平.谭家华.筒型基础的.发展历史和典型用途.中国海洋平台.(6):10~14

[5]袁晓铭.曹振中.孙锐等.汶川级地震特征初步研究.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2009

[6]王成华.孙冬梅.横向受荷桩的p-y曲线研究与应用述评.中国港湾建设.

[7]林华国.贾兆宏.张立丽.砂土液化判刑方法研究.岩土工程技术.(2).89~93

[8]李芳.作为海上风机基础的筒型基础土体液化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天津大学.2010

[9]林峰.黄润秋.边坡稳定性极限平衡条分法的探讨.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1997.(4).9~13

[10]沈玉光.海上风电筒型基础风机结构体系动力响应分析.硕士学位论文.天津大学.2012

[11]陈有顺.场地的地震效应及砂土地基的液化.高原地震.(1).35~39

[12]任金刚.王玉芳.饱和砂土地震液化研究方法概述.海河水利.2006(3):51~53

[13]李敬梅.地震作用下坝基土体液化的判别及有限元分析.硕士学位论文.天津大学.2004

[14]王大伟.赵艳.初始地应力场分析方法探讨.水电站设计.(4).38~41

[1]高珊珊.基于三维激光扫描仪的点云配准[D].南京:南京理工大学,2008

[2]李宝瑞.地面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在古建筑测绘中的应用研究[D].西安:长安大学,2012

[3]刘洋.基于编码结构光的三维扫描仪原型系统研发[D].杭州:浙江大学,2005

[4]杨永.古建筑数字化保护关键技术研究[D].开封:河南大学,2010

[5]林源.古建筑测绘学[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6]王其亨.古建筑测绘[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7]沙黛诺.古建筑测绘方法和技术的适用性和可靠性[D].天津:天津大学,2009

[8]毛方儒,王磊.三维激光扫描测量技术[J].宇航计测技术,2005,25(2):1-6

[9]代世威.地面三维激光点云数据质量分析与评价[D].西安:长安大学,2013

[10]刘涛.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及其误差分析[J].工业工程与技术,2014,(1):40-43

[11]李刚.基于逆向工程的自由曲面重构技术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09

建筑学毕业论文参考文献大全

接地气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毕业论文是每个大学生都必须通过的,毕业论文是一种的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形式,怎样写毕业论文才更能吸引眼球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建筑学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邢莉燕,陈起俊.工程估价.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8.

[2]郑少瑛,周东明,王力强.土木工程施工组织.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7.

[3]郑少瑛,周东明,周少瀛.土木工程施工技术.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7.

[4]张立新.住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案例精选.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5]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6]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03G101-1).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1版.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8]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第二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9]汪正荣,朱国梁.简明施工手册.第二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10]《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编写组.建筑施工手册.第4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GJDGZ-101-95).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

[12]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14]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机械设备管理分会.简明建筑施工机械实用手册.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15]王玉龙.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计算手册.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16]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17]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18]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汇编(修订版).第二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19]荆莉燕,王坚,梁振辉.工程估价.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4.

[20]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1]刘柏茹.导线测量的精度控制探讨[J].硅谷,2009,(05).

[2]郭宗河,郑进凤,贺可强.全站仪导线测量若干问题的探讨[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02).

[3]陈正耀.导线测量的计算与应用[J].北方交通,2009,(05).

[4]姜华根.双点导线测量[J].科技资讯,2009,(15).

[5]王汉存.全站仪导线测量平差方法浅析[J].中国煤炭地质,2009,(11).

[6]焦建新,沈荣林,闫玮.全站仪测量导线中的错误分析和处理[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04).

[7]王海明.全站仪坐标导线测量的平差方法[J].交通世界(建养.机械),2009,(09).

[8]孟令涛.城市导线测量一体化程序设计[J].现代测绘,2009,(04).

[9]黄艳立,高怡.全站仪导线测量数字化研究[J].河南城建学院学报,2009,(04).

[10]张小诺,李彦阳.导线测量严密平差定权方法研究[J].长春工程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04).

[11]熊法堂.导线测量粗差浅析[J].人民长江,2000,(05)

[12]景德广.导线测量中错误或粗差的分析[J].测绘技术装备,2003,(02)

[13]尚海旺,王水林.导线测量检验粗差的有效方法[J].科技信息,2010,(01)

[14]吴家乃.导线测量中粗差的查找[J].工程勘察,1981,(02)

[15]陈章明.检查导线测量错误的方法[J].引进与咨询,2000,(04)

[16]黄林.论导线测量粗差的判断[J].地矿测绘,1996,(02)

[17]蔡群.关于粗差含义及其多样性的探讨[J].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6,(01)

[18]宁卫远,焦利伟,刘艳玲.导线测量粗差判定方法的探讨[J].中州煤炭,2004,(06)

[19]陈玉平,胡奎.井下大压力巷道导线测量方法探讨[J].矿山测量,1998,(02)

[20].斯列涅夫斯基,.卡拜斯基,刘志源.导线测量中的坐标连测问题[J].矿山测量,1980,(03)

[1]王楠,邵毅明,周娜娜,阎宏涛.道路交通安全中的视错觉现象分析[J].公路与汽运,2010,(07)

[2](美)JR布洛克.奇妙的视错觉——欣赏与应用[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2.

[3]杨阿联.格式心理学与建筑设计[N].中国旅游报,2008.

[4]曹方.视觉传达设计原理[M].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05:146.

[5]贺俊杰.透视与错觉[M].湖南:湖南科技出版社,2012:98.

[6]随艳金敏丽.视错觉在公共空间艺术设计中的运用[J].院校风采,2010.

[7]刘跃国.浅谈视错觉在建筑立面设计中的应用[J].广西城镇建设,2010.

[8](英)查尔斯麦基.可怕的错觉:人人都会犯的致命错误[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8.

[9]马连弟刘运符.透视学原理[N].吉林美术出版社,2006:38

[10]熊圣.视错觉在在室内装饰设计中的应用[N].湖南城市学院学报,2005.

[11]李蔚.神奇的空间魔术——谈视错觉在餐饮空间设计中的应用[J].上海建材,2011(2)

[12]张引良.浅谈符号学与电影海报的视觉符号[J].中国-东盟博览,2012

[13]张福昌.视错觉在设计上的应用[M].北京:轻工业出版社,1983:1.

[14],[M]苏茂生,台北:大陆书店,1975:11.

[15]周东梅.视错觉在环境空间中的研究与应用[D]上海:东华大学,2006:7.

[16]熊兴福,刘金萍.析视觉负后像在艺术设计中的应用[J].包装工程,2007(08):1.

[17]蔡从.浅谈视错觉在中国古典园林中的应用[J].艺术广角,2011(04):58.

[18]康波,万铮.中国古典园林.2010:10.

[19]朴哲龙.人眼光学结构的研究[D]吉林延吉:延边大学,2007:6.

[20]贡布里希.贡布里希文集:艺术与错觉[M]杨成凯,广西:广西美术出版社,2012:5.

[1]宁龙梅.武汉市湿地功能评价与景观格局动态变化研究[D].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2004

[2]马健 章.关注正在消失的湿地[J].大自然,2012,(5).

[3]李益敏,李卓卿.国内外湿地研究进展与展望[J].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13,(1):36-43.

[4]陈求稳.我国湿地保护立法的科学支撑[C].2005年全国环境立法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2005.

[5]HOLLANDCC,HONEAJE,[J].Wetlands,1995(15):336-345.

[6]崔保山,杨志峰,李英华等.城市拓展中湿地的综合保护与发展[J].自然资源学报,2004,19(4):462-471.

[7]肖清风.有机设计——中国古代的设计特征之一[J].设计艺术研究,2013,3(6):83-88.[8]朱建宁.城市湿地公园:概念与规划⑴.建设科技,2009,(3):51-59.[9]孙广友,王海霞,于少鹏.城市湿地研究进展[J].地理科学迸展,2004,23(5):94-99.

[10]吴丰林,周德民,胡金明.基于景观格局演变的城市湿地景观生态规划途径[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7,16(3):368-372

[11]王建华,吕宪国.城市湿地概念和功能及中国城市湿地保护[J].生态学杂志,2007,26(4):555-560.

[12]温亚利,李小勇,谢屹.北京城市湿地现状与保护管理对策研究[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8.

[13]张京祥.西方城市规划思想史纲[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5.

[14]张冠增.西方城市建设史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15]宋言奇.生态城市理念:系统环境观的阐释[J].城市生态与环境,2004,11(2):71-74.

[16]李明.融通的智慧:唐君毅.论中国哲学的有机肖然观[J].宜宾学院学报,2013,(1)81

[17]杜洁,车代弟.依托青山碧海,建设山水城市[J].北方园艺,2005,(2):40-41.

[18]李昊,孙倩.文化·生态·景观——中国“山水城市”理念的历史内涵与.当代诠释[J].建筑与文化,2013,(8):18-22.

[19]吴良镛.人居环境科学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20]张巍巍.城市湿地公园开发模式研究——以唐山南湖城市湿地公园为例[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11.

附 :建筑学毕业论文选题

1、室内外气温对建筑围护结构吸收太阳能的影响

2、鲁西南地区门墩石造型、纹样初探

3、室外气温和保温层位置对间断供暖房间能耗特征的影响

4、极少主义室内光环境设计研究

5、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研究

6、老年人建筑的自然光环境设计初探

7、杨凌城市色彩景观规划研究

8、襄城县古城墙遗址保护公园规划设计

9、光导管照明系统的配光及应用研究

10、BIM技术在钢结构工程建设阶段的应用

11、民营建筑企业项目团队核心利益相关者冲突管理研究

12、市政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应用研究

13、长春七天酒店(火车站店)装饰工程的成本管理研究

14、国学中心项目施工成本控制研究

15、黑龙江移动枢纽楼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研究

16、呼和浩特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发展战略研究

17、包头市A装饰公司发展战略研究

18、南京国际金融中心续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研究

19、国有施工单位材料采购管理研究

20、基于互联网+的PMIS的运维管理研究

21、建发集团观澜丽景二期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研究

22、俄侨文化影响下的中东铁路建筑及其历史价值研究

23、建筑艺术表现在房地产经营销售策略中的应用研究

24、吉林鼎鑫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研究

25、湘黔古镇聚居文化和建筑空间形态研究

26、“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影响分析

27、BIM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28、基于FIDIC合同条件的承包商索赔研究

29、基于分项计量的空调系统能耗诊断的实用研究

30、基于VE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研究与应用

31、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文化建设研究

32、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系统在独立式住宅中的应用研究

33、青岛地区农村钢结构住宅热桥的热工分析

34、英谈村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研究

35、我国建筑业营改增相关问题研究

36、延长油田中心化验室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37、低气压下噪声环境对人体舒适感影响机理的研究

38、青岛市住宅建筑室内热环境的实测与研究

39、晋鲁地区民居烟囱的建构技术与文化意义研究

40、挣值法在中铁一局二公司项目成本控制中的应用研究

41、我国工程承包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对策研究

42、冯坪办公楼项目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研究

43、ZHGY集团管道安装项目预算控制研究

44、延长石油南区采油厂办公楼建设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45、NK集团土地整理项目的成本管理优化研究

46、延长油田崖里坪住房小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47、基于公司战略的建筑企业多项目管理研究

48、注册造价工程师诚信评价体系研究

49、HCE集团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50、K公司固定资产质量评价及优化对策研究

51、基于BIM的框架结构参数化设计研究

52、智能型太阳能LED路灯控制器的研究

53、青岛里院建筑保护与改造模式研究

54、基于博弈分析的绿色住宅发展研究

55、青岛市大型公建能耗现状评估与预测研究

56、符合被动式围护结构热工标准的“抬梁式”农村住宅构造方法研究

57、我国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

58、基于可操作性目标的城市色彩设计方法研究

59、基于BIM的规则建立在建筑设计阶段应用研究

60、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的研究与设计

61、工程招投标中违规行为分析与监督机制完善

62、BIM技术在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管理中的应用

63、商品房住宅项目成本管控的研究

64、以“美居购”网为例探析家居软装电子商务经营

65、建筑行业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66、“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影响分析及对策

67、北方寒冷地区农村住宅保温结构一体化设计研究

68、北戴河新区国家级绿色建筑示范区创建研究

69、河北省建材产业物流指数研究

70、挣值法用于建筑工程成本控制的研究

71、高层住宅小区风环境数值模拟研究

72、绿色建筑运营阶段隐性成本估算模型研究

73、基于系统动力学的工程项目人工成本优化研究

74、工程项目供应链材料采购成本系统动力学仿真研究

75、高温影响的舒适度模型研制及在我国南方城市的应用

76、唐华清宫景区气候适宜性空间格局初探

77、施工现场建筑工人作业疲劳的影响因素研究

78、基于热管置入式墙体的小型建筑能耗数值分析

79、中铁咨询集团公司财务与资本运营子战略研究

80、某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实践研究

81、ZH公司CM科技园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82、风险理论在工程安全监理实践中的应用研究

83、某研发中心与产业基地可行性研究

84、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发展战略研究

85、青岛中山路商业街历史建筑保护修复研究

86、某市建筑节能检测平台建立与运行维护研究

87、基于BIM技术的建筑性能辅助商品房定价

88、建筑企业隐性知识转移影响机制研究

89、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研究

90、现代建筑空间与水要素研究

91、算量软件在建筑工程上的应用及问题探讨

92、政府项目代建制合同管理体系研究

93、建筑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探讨

94、建筑供应链环境下的材料联合库存优化研究

95、建筑材料“暴露”手法在建筑空间设计中的应用研究

96、虚实相生对空间意境营造的作用机制研究

97、基于Matlab对DEA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模型的应用研究

98、西方文艺复兴绘画名作中建筑图景及其历史价值研究

99、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控制研究

100、建设工程合同信用对合同管理绩效的影响研究

附:建筑学研究生毕业论文

摘要:在今天的企业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的效率性,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是很有必要的。合理地制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条约,加大监督的管理力度,将工程的质量问题放在首要位置,保证了建筑本体的安全性,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本文针对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缺乏的相关法律条例、建筑企业质量监督的态度浅薄以及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差异过大进行讨论,根据此情况对提高工程质量的监督能力、加强施工单位的监督作用以及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几点看法和建议,也希望政府能够大力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使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得到有效根治。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难题;管理方式

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迅猛,刺激了城市化进度的加深,作为城市化标志之一,建筑工程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质量监督方面的问题。对此,国家与建筑业相关部门开始对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进行深究。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各方面的尽力配合,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使得建筑工程的一些管理模式得到优化,也成功解决了一部分难题,但是对于日益增多的建筑工程项目来说,这些措施还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在我们保持关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问题的基础上,对于在工程进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理解和归纳,总结出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安全性,也对建筑工程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难题

(一)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是因为没有一个完整的体系去制约建筑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而一部分的法律政策太过片面,监督力度明显不足以约束一个庞大的建筑工程。所以,在进行建筑工程项目时,如果施工方不遵守规定,在施工质量上大打折扣,那么对于这种情况也没有一个专门细致的惩处管理条例。为了改善这种不良环境,我国应该针对具体情况做出相应措施,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相关法律,政府在宏观上加大对工程的监督力度,一个官方的、完整的约束条例对于建筑工程的需要来说,已经是迫在眉睫。

(二)建筑企业质量监督的态度浅薄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之所以疏松,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负责监督的企业专员对待质量监督没有一个积极的态度,缺乏监督的意识,这样一种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产生了极坏的影响,相关的工作无法进行。同时,企业部门对于这种消极的影响也放任不管,一个工程项目的整体都缺少相关的监督措施,导致监督体制最终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形态,使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力度越来越小,也就无法保证工程的效率。

(三)监督人员的素质差异过大

从某个方面来讲,负责质量监督的人员素质也决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能否有效开展。在今天,一些工程项目中安排了专门的人员进行质量监督,但是这些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有高有低,在面对质量问题时,一些人会严把大关,另一些人可能会有所放松,这种情况使得政府的监督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所以,如果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人员素质过低,不仅难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也会使得政府的监督力度大打折扣。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方式

(一)制定建筑工程质量监理制

工程质量监理制度的实行,能够大大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对于工程的正确实施有着推动作用。所以,政府在大体方向上监督的同时,也要加强建筑工程监理制的规划,使得建筑工程监理制得以健全自己的形势内容,而且把监理制合法化,加强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的认真态度,使这些工作者负责的工程项目与法律挂钩,一旦玩忽职守就意味着违法。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理的专门人员要进行精挑细选,这些人在工作时一定要遵守工程项目的监理机制,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监督力度

建筑工程里许多的组合因素中,设计方案的可行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建筑工程在正式开工前,对于设计人员的来历要有一个细致的了解,对于指派他的企业或者组织要进行深刻的调查,确保人员的选择没有问题。然后,对于设计人员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仔细研究,多次检查其合格性,一旦发现任何不妥之处立刻要求其做出修改,保证设计方案的正确性、完整性,对建筑工程起到决定的作用。

(三)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相关的工作者综合素质必须要高,对于工程质量要时刻进行监督,才能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方针得到有效实行。但是,相当一部分企业只把重点放在怎样获取较高的经济利润上,忽视了建筑工程的质量,使得建筑工程没有得到相应的保护措施,其中产生的许多问题在未来更加难以解决。所以,企业在挑选管理人员时要制定相应的选拔规则与制度,对于施工人员也要仔细选择,确保每一个工作位置都要有任务、有效率地进展,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定期开展相关知识方面的工作,加强管理人员的质量监督意识,使他们认识到监督的重要性,提升管理人员的素质,为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三、结语

通过以上几大方面可知,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体系对于建筑工程来说是势在必行的,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有着较多的阻碍因素,这些因素分散于各个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如何集中这些因素并进行妥善处理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一大难点。所以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者要处理好自己的工作重心,对于工程项目中实行的监督管理监制要大力提倡并严格执行,政府在宏观调控的同时,对于单位及个体要及时加大监督力度,在整个过程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样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将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在良好的监督作风下,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这样的建筑物才能够被安全地放入市场中,人们对于建筑成品的使用才能感到放心如意。

参考文献:

[1]彭淑芬.浅析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J].山西建筑,2011,02(03):210-211.

[2]林星友.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措施[J].中国科技信息,2011,10(19):86.

[3]鞠录平.试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构建[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6,07(06):129-130.

[4]宋献博.关于新形势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几个问题的思考[J].工程质量,2014,11S2:144-146.

园林建筑论文参考文献知识

园林艺术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园林建筑在园林景.观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有自己独特的空间特点、建筑形态,是我国建筑史上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下文是我为大家蒐集整理的关于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中国园林建筑

【摘要】中国园林往往被视为抽象艺术,一个很神秘,很多人无法理解。而中国园林建筑宛若一串精致的钥匙,凡是有中国园林的疑难,几乎都能从中得到问题的答案。中国园林建筑讲究规则,灵活多变;既风格悬殊,又彼此融通,既历史悠久,又时模时新,由此可观,中国古典园林建筑新文化与包括性。下面,就中国园林浅谈园林建筑的型别,特色没学思想以及中国园林建筑发展的思想。

【关键词】建筑;园林;装饰

1中国古典园林的建筑型别.

***一***厅堂

厅堂是私家园林里的主体建筑。万是用来处理事务的,堂原指阳的敞亮大房子,因为二者的功能往往重叠,所以后来“厅”“堂”合称。园林的布局规划,首先就要确定厅堂的位置,一旦厅堂位置定了,也就确定了园林的主要观点。厅堂作为园林中的主体建筑、会客、聚会、宴会都在其中举行。因此厅堂的位置往往是居中的,所对应的也是最主要的,空间最大的景区,反映“以和为贵”的思想。厅堂建筑有丰富的形式,如果室内通过天花板处理的前后两卷空间,经常叫鸳鸯厅,这在有方园林中式常见的形式,而且敞开的就叫四面厅。

***二***轩

从字面意义看“轩”原指车上的蓬盖。江南将建筑前面的天井叫“轩”,而作为建筑总称,多指三面平敞的建筑,如院中无厅堂也可以“轩”代“堂”。从其开敞性可知,轩这类建筑多位于景观开阔处,开敞处总是有景可观处。一般而言,轩体量可大可小,但大不会超过厅堂,小也不至于如,“室”“斋”之类

***三***榭

榭一般是在水的边缘或花畔搭建平台,多借四周景色构成。平面常为长方形,一般多开敞或设窗扇,以供人们游赏、眺望,水榭则要三面顺水。私家园林中,榭的体积不会很大,其大小须同水体的面积相协调,而皇家园林中不乏辽阔的水面,其体量有不可限定了。

***四***亭

亭是一种开敞的小型建筑物,体积精巧,造型独特,在园林的任何地方都可以建设。亭的字面意思是让人停下来休息的地方,其实最简单的建筑,在园林中非常多见,几乎可以说有园必有亭。平面形状有圆有方、六角八角,斜方相套,三角形的等等。装置桶扇的亭子叫“暖亭”;置碑则称为“碑亭”;有井则称为“井亭。井亭的顶部中间一定是楼天的,聚天人岁会之意。中国园林中井亭时有出现,是很多文化特点的一种形式。

***五***楼阁

两层以上的屋叠加在一起的建筑形式为“楼”;“阁”则指底层架空的建筑阁楼的设定可消弱边界的感觉而显得更有弹性。楼和阁体量要处理适当,避免空间尺度的不和谐而破坏景观。园林中,阁楼不会出现在居中的位置,因此就形成了生动的构图,也降低了所处环境空间尺度的要求。

***六***舫

舫是仿照船型的建筑,建于水中或池中,只供人宴饮、游玩。舫与船的造型结构相仿,分为头、中、尾三部分。舫头有眺台,可以观赏风景,中间供休息和宴客之用,尾部则有楼梯。

***七***室

“室”是相对封闭的私密房间,多作书房、卧室,是建筑的一部分,室对外部空间的影响不大,但追求内部装修的特色。室往往出现在空间序列的深处,重叠的院落介意保护室的私密性,小尺度院落目静室配合是最为相宜的

***八***廊

在园林里廊是指引游浅的重要元素多数园林都是通过廊子来联络主要建筑物或经典。如果廊中间加道墙就形成了复廊,复廊的墙上常开漏窗以沟通两面景观。有的廊子装桶扇,可以避风保温,叫“腋廊”也有上下两层的廊子叫“复道”这种廊总是同楼阁配合出现在尺度交大的园林中,私家园林并不多见。

2 中国古典园林建筑的特点

***一***造园艺术自然天成,且空间分隔层次感强

中国古典园林艺术师法自然,山水与建筑符合自然界山水生成的自然规律,既园林建筑分隔空间力成从视角上突破园林实体的有限空间的局限性,使之源于自然。

***二***园林建筑既有组合性又有独立性。

中国古典园林建筑的玄妙住处就在于他既自成一景,又能随性的融入于其他景色之中,或与其他建筑相辅相成,精巧多变。于中国字画的组合又使园林建筑有课一股独具一格的韵味,隐约之中透漏出一种优雅,从容的氛围。

***三***建筑与树木花卉自成“城市山林”

中国大部分园林被称为城市山林,即因身处城市之中,甚至是闹市之中,古人追求“隐”小隐于山,中隐于市,大隐于朝,由于这种追求,古人力求将园林建筑与树木花卉组合打造成心中的“桃花源”使得建筑与植物的组合愈加成熟。

3中国园林建筑的美学思想

***一***空间层次的美感

中国园林尤其重视小中见大的设计手法,并以此作为衡量园林优劣的重要标尺。所谓小中见大,要求园林有丰富的空间层次和景观效果,因而有移步异景的说法。园林应使人引发想象,空山在想象中得以延展,利用建筑创造空间,如借景、分景、隔景等,而借景又有邻借、远借、仰借、附借等。建筑在布置空间创造空间,扩大空间的布局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灵动韵味之美

中国古代工匠喜欢把充满生气的动植物形象用到建筑上去,使形成了雕刻,而中国古代雕刻喜欢用龙、虎、鸟、蛇等动物形象,唐代以后逐渐兴起植物花纹。无论是雕刻还是绘画,均呈现出一种飞舞的优态,团中也常用云彩、雷纹以及加了两个翅膀的动物形象等等,而正是这种动之美,成为了中国古代建筑的一个特点。灵动韵味,不仅是建筑的室内装饰,甚至整个建筑形象,也突出了一个动态,独特的中国园林“屋檐”祈祷著这个角色。

4 对中国古典园林建筑发展的思考

中国园林的发展始源于先秦时期的苑园与灵台,从园林的起源看,最初并不是为了游玩赏乐,而是具有较强的实用功能,秦汉时期,皇家园林为私家园林起到了一个示范意义,秦皇汉武都追求长生,所以当时的皇家宫苑之中出现了大量的服务于这一目的的建筑物与场所,到汉末,社会动荡不安,随着社会中央集权的瓦解,皇家园林开始凋敝,于此同时,私家园林开始兴起。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园林也没有改变走向没落的趋势,知道近几年,中国经济飞速发展。房地产开发日益快速,社会急需对有文化内涵的东西进行重新认识与重视,于是,园林又开始进入人们的实现。园林的价值也逐渐回升,一些知名园林也申报了世界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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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过.不是很多。..多看几个.摘取对你有用的.

你是要园林方面的吧,园路是打错字了吧。@_@关于规范园林设计行业的思考关于规范园林设计行业的思考摘 要:主要阐述了园林设计行业现状,园林设计师的培育、执业制度和管理组织,行业法规完善五方面的想法与建议。关键字:风景园林;园林行业体系;综述一、行业现状现代意义的园林(landscape architecture)学科从19世纪50年代发展到今天已经有了更广泛的意义和要求,是艺术和科学的综合体,涉及了建筑、植物、生态、艺术、旅游、环保、地质、地貌、社会经济发展等等方面,需要设计者掌握和具有各个方面的综合素质。园林设计是非常严肃的专业工作,一个不专业、不符合规范、不合理的设计方案足以造成重大的生态环境的破坏。由于目前我国园林设计市场的不规范性导致了设计者、设计单位良莠不齐的现象。首先很多的非专业的、无经验的、职业素质不高的设计者充斥着设计队伍。其次我国实行设计单位资质分级制,不同资质单位的专业人员配置,场地、硬件设备要求,工作的范围都有严格的规定。但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种专业人员的流动性很大,资质的高低或有无资质都不能准确地反映设计单位的工作能力。由于这种不规范性导致设计市场的不平衡的竞争。设计单位之间经常以降低设计费率来拿到设计业务,本来设计费率已经取了国家规定费率的下限,这种不正常的竞争更使得设计单位雪上加霜,不堪重负。再加之业主经常要求设计任务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使得设计单位、设计师不能够投入精力进行设计项目前期的充分论证,后期的施工现场指导,最终导致项目进度缓慢甚至破坏自然环境。不平衡的竞争直接的受害者是中型的设计单位特别是无资质的新兴设计单位。因为大型的设计单位都是改革开放之前已经成立的国有单位,拥有很高的资质,在业主动辄追求高资质、境外设计师的情况下,占尽优势。但是这些单位毕竟是少数,数量上完全不能满足现今我国日益扩大的园林设计市场的要求,以及设计理论的创新。由于园林设计规范、制度的不完善,使得设计单位在方案与业主单位发生分歧时,常为了单位的生存和设计资金按合同规定比较准时的回笼,难以坚持自己的正确意见,有时甚至变成了业主单位的制图员。同时由于设计单位不能有效的对施工材料、园林小品、灯具、苗木等园林产品的使用和项目竣工验收发表意见,常常使得很多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进入施工中,影响了设计的最终效果。在园林设计日益对自然环境、城市环境、生态系统产生重大影响的今天,规范园林设计行业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规范园林设计行业笔者认为主要包括园林师的培育、执业认证、管理,设计法规完善等四个方面。二、园林设计师的培育现在从事园林设计的设计师专业背景复杂,如:建筑、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艺术园林、园林建筑、园艺等等。在园林设计行业形成初期这样的现象比较合理。如:奥姆斯特德(Olmsted, Frederick Law, SR.)是作家、自然资源保护论者,安德鲁·杰克逊·唐宁(Downing, Andrew Jackson)是园艺师,哈兰·巴塞洛缪(Bartholomew, Harland)是规划师、市政工程师,西尔维斯特·巴克斯特(Baxter, Sylvester)是记者、活动家等等。但是在园林行业发展已经比较成熟的今天,我们更需要的是经过严格园林专业培育的职业园林师,我们的培育方式、内容等也亟需进行规范和改革。 学科的规范目前我国的园林专业在不同学校名称也不统一,有环境艺术、艺术园林、景观建筑、园艺、园林、风景园林、造园学、风景建筑、景园建筑、园林建筑等,甚至“造园林建筑艺术”等等,五花八门令人困惑。课程的设置也不相同,但毕业后都从事园林设计行业,这样不利于我国园林学科和环境建设的发展。其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已经有明确的说明,园林(090401)属于环境生态类(0904),农学(09)学科门类。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1985)林学名词审定委员会1989年颁布的《林学名词》(1989)的行业规范也有了园林这一明确的规定。我们的各个高等院校应该规范的使用本科专业名称。但是在进一步的深化研究教育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上园林专业却不是作为一个完整独立的学科而存在的。在这份目录上与园林有关的仅有一个专业和一个方向,即: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090706)属于林学类(0907)农学学科门类(09),081303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这与园林在现代社会经济环境中起到的作用和需要是完全不对等的。对此我们应该及时转变观念,规范园林学科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的与建筑学,城市规划形成三足鼎立,缺一不可,相互无法替代的学科专业。规划师过于注重系统和规限,建筑师又过于注重个人创造以及争取规限内的自由,园林师将以其全方位的理论与实践能力消除空间的假定和不确定因素,推动多领域的合作。虽然我们的现代园林行业起步比较晚,有着“国情”的限制因素,但这不应该成为改变的因素。我们的东方近邻已经做出榜样,走在了前列。日本在造园方面传承中国古典园林历史悠久,但是自1964年开始,其建筑学、城市规划和园林设计有了全面的发展。到1985年已经一跃成为此项研究的东方强国,开始输出自己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建筑学、城市规划和园林设计专业事务所发展到150家,从业技术人员达两千多名(1985年统计)。 学制的完善园林设计是专业性很强的综合体,需要经过严格的全面地专业学习。但是目前我国园林专业的学制和在校学习时间都不符合园林设计专业的要求。我国园林专业实行4年本科学制,一年级大概10月开学,四年级六月毕业,共计44月,期间约有5个月假期,理论上学生学习时间有39个月,约三年零三个月。但是实际上在我国是从二年级才真正开始专业课程的,四年级上半期结束课程,春节不到学生已经在为找工作而奔波了,实际上课时间只有23个月,不足两年。我们就不必说3年学制的园林大专生了,这么短的时间是根本不够的。笔者建议采用5年学制,并且保证专业学习的实际时间,才能切实的培养出比较合格初级园林师。 教学方式的改革目前我国的园林专业教学方式采用课堂的分科理论教育和实习的综合实践教育。由于资金的不足,一般只有2~3次实习,每次约半月时间,基本上是到一些风景区和环境比较好的城市如:上海、杭州、苏州、广州、深圳等去观摩,在教学体系中占比重较小。对于园林这样实践性和综合性都很强的专业,这不到10%实习时间实在是微不足道,并且效果也并不明显。另外到企业去实践也不太现实。首先在有限的时间内不能在企业中学到比较综合的、全面的知识,因为企业的业务不能够保证在这段时间内是综合的;其次很多企业只是让实习的学生进行初级的描图工作,很难了解和掌握设计的全过程。因此笔者建议采用5年学制,拿出30%~40%的时间进行大量的案例教学。这样才能让学生知道不同地形特点、不同气候区域、不同地域文化的园林项目方案的产生过程、实施效果、产生的社会影响等等。 专业设置的认证以前基本上只有国家林业部部属的几所高校设立了园林专业,基本上是1~2班,每班30人左右。目前由于园林行业属于朝阳产业,毕业生很好找工作,园林专业也像雨后春笋似的,几乎每一个大一些的院校都设置了园林专业。每年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多了很多倍,但是教师的人数并没有随之增长,很多学校教师严重不足,很多毕业一二年的学生任教。这样的情况对于园林设计行业的素质是极大的考验。[1] [2] 下一页

建筑工程认识论文参考文献

建筑学毕业论文参考文献大全

接地气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毕业论文是每个大学生都必须通过的,毕业论文是一种的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形式,怎样写毕业论文才更能吸引眼球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建筑学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邢莉燕,陈起俊.工程估价.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8.

[2]郑少瑛,周东明,王力强.土木工程施工组织.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7.

[3]郑少瑛,周东明,周少瀛.土木工程施工技术.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7.

[4]张立新.住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案例精选.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5]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6]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03G101-1).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1版.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8]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第二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9]汪正荣,朱国梁.简明施工手册.第二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10]《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编写组.建筑施工手册.第4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GJDGZ-101-95).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

[12]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14]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机械设备管理分会.简明建筑施工机械实用手册.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15]王玉龙.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计算手册.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16]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17]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18]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汇编(修订版).第二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19]荆莉燕,王坚,梁振辉.工程估价.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4.

[20]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1]刘柏茹.导线测量的精度控制探讨[J].硅谷,2009,(05).

[2]郭宗河,郑进凤,贺可强.全站仪导线测量若干问题的探讨[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02).

[3]陈正耀.导线测量的计算与应用[J].北方交通,2009,(05).

[4]姜华根.双点导线测量[J].科技资讯,2009,(15).

[5]王汉存.全站仪导线测量平差方法浅析[J].中国煤炭地质,2009,(11).

[6]焦建新,沈荣林,闫玮.全站仪测量导线中的错误分析和处理[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04).

[7]王海明.全站仪坐标导线测量的平差方法[J].交通世界(建养.机械),2009,(09).

[8]孟令涛.城市导线测量一体化程序设计[J].现代测绘,2009,(04).

[9]黄艳立,高怡.全站仪导线测量数字化研究[J].河南城建学院学报,2009,(04).

[10]张小诺,李彦阳.导线测量严密平差定权方法研究[J].长春工程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04).

[11]熊法堂.导线测量粗差浅析[J].人民长江,2000,(05)

[12]景德广.导线测量中错误或粗差的分析[J].测绘技术装备,2003,(02)

[13]尚海旺,王水林.导线测量检验粗差的有效方法[J].科技信息,2010,(01)

[14]吴家乃.导线测量中粗差的查找[J].工程勘察,1981,(02)

[15]陈章明.检查导线测量错误的方法[J].引进与咨询,2000,(04)

[16]黄林.论导线测量粗差的判断[J].地矿测绘,1996,(02)

[17]蔡群.关于粗差含义及其多样性的探讨[J].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6,(01)

[18]宁卫远,焦利伟,刘艳玲.导线测量粗差判定方法的探讨[J].中州煤炭,2004,(06)

[19]陈玉平,胡奎.井下大压力巷道导线测量方法探讨[J].矿山测量,1998,(02)

[20].斯列涅夫斯基,.卡拜斯基,刘志源.导线测量中的坐标连测问题[J].矿山测量,1980,(03)

[1]王楠,邵毅明,周娜娜,阎宏涛.道路交通安全中的视错觉现象分析[J].公路与汽运,2010,(07)

[2](美)JR布洛克.奇妙的视错觉——欣赏与应用[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2.

[3]杨阿联.格式心理学与建筑设计[N].中国旅游报,2008.

[4]曹方.视觉传达设计原理[M].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05:146.

[5]贺俊杰.透视与错觉[M].湖南:湖南科技出版社,2012:98.

[6]随艳金敏丽.视错觉在公共空间艺术设计中的运用[J].院校风采,2010.

[7]刘跃国.浅谈视错觉在建筑立面设计中的应用[J].广西城镇建设,2010.

[8](英)查尔斯麦基.可怕的错觉:人人都会犯的致命错误[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8.

[9]马连弟刘运符.透视学原理[N].吉林美术出版社,2006:38

[10]熊圣.视错觉在在室内装饰设计中的应用[N].湖南城市学院学报,2005.

[11]李蔚.神奇的空间魔术——谈视错觉在餐饮空间设计中的应用[J].上海建材,2011(2)

[12]张引良.浅谈符号学与电影海报的视觉符号[J].中国-东盟博览,2012

[13]张福昌.视错觉在设计上的应用[M].北京:轻工业出版社,1983:1.

[14],[M]苏茂生,台北:大陆书店,1975:11.

[15]周东梅.视错觉在环境空间中的研究与应用[D]上海:东华大学,2006:7.

[16]熊兴福,刘金萍.析视觉负后像在艺术设计中的应用[J].包装工程,2007(08):1.

[17]蔡从.浅谈视错觉在中国古典园林中的应用[J].艺术广角,2011(04):58.

[18]康波,万铮.中国古典园林.2010:10.

[19]朴哲龙.人眼光学结构的研究[D]吉林延吉:延边大学,2007:6.

[20]贡布里希.贡布里希文集:艺术与错觉[M]杨成凯,广西:广西美术出版社,2012:5.

[1]宁龙梅.武汉市湿地功能评价与景观格局动态变化研究[D].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2004

[2]马健 章.关注正在消失的湿地[J].大自然,2012,(5).

[3]李益敏,李卓卿.国内外湿地研究进展与展望[J].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13,(1):36-43.

[4]陈求稳.我国湿地保护立法的科学支撑[C].2005年全国环境立法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2005.

[5]HOLLANDCC,HONEAJE,[J].Wetlands,1995(15):336-345.

[6]崔保山,杨志峰,李英华等.城市拓展中湿地的综合保护与发展[J].自然资源学报,2004,19(4):462-471.

[7]肖清风.有机设计——中国古代的设计特征之一[J].设计艺术研究,2013,3(6):83-88.[8]朱建宁.城市湿地公园:概念与规划⑴.建设科技,2009,(3):51-59.[9]孙广友,王海霞,于少鹏.城市湿地研究进展[J].地理科学迸展,2004,23(5):94-99.

[10]吴丰林,周德民,胡金明.基于景观格局演变的城市湿地景观生态规划途径[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7,16(3):368-372

[11]王建华,吕宪国.城市湿地概念和功能及中国城市湿地保护[J].生态学杂志,2007,26(4):555-560.

[12]温亚利,李小勇,谢屹.北京城市湿地现状与保护管理对策研究[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8.

[13]张京祥.西方城市规划思想史纲[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5.

[14]张冠增.西方城市建设史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15]宋言奇.生态城市理念:系统环境观的阐释[J].城市生态与环境,2004,11(2):71-74.

[16]李明.融通的智慧:唐君毅.论中国哲学的有机肖然观[J].宜宾学院学报,2013,(1)81

[17]杜洁,车代弟.依托青山碧海,建设山水城市[J].北方园艺,2005,(2):40-41.

[18]李昊,孙倩.文化·生态·景观——中国“山水城市”理念的历史内涵与.当代诠释[J].建筑与文化,2013,(8):18-22.

[19]吴良镛.人居环境科学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20]张巍巍.城市湿地公园开发模式研究——以唐山南湖城市湿地公园为例[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11.

附 :建筑学毕业论文选题

1、室内外气温对建筑围护结构吸收太阳能的影响

2、鲁西南地区门墩石造型、纹样初探

3、室外气温和保温层位置对间断供暖房间能耗特征的影响

4、极少主义室内光环境设计研究

5、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研究

6、老年人建筑的自然光环境设计初探

7、杨凌城市色彩景观规划研究

8、襄城县古城墙遗址保护公园规划设计

9、光导管照明系统的配光及应用研究

10、BIM技术在钢结构工程建设阶段的应用

11、民营建筑企业项目团队核心利益相关者冲突管理研究

12、市政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应用研究

13、长春七天酒店(火车站店)装饰工程的成本管理研究

14、国学中心项目施工成本控制研究

15、黑龙江移动枢纽楼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研究

16、呼和浩特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发展战略研究

17、包头市A装饰公司发展战略研究

18、南京国际金融中心续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研究

19、国有施工单位材料采购管理研究

20、基于互联网+的PMIS的运维管理研究

21、建发集团观澜丽景二期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研究

22、俄侨文化影响下的中东铁路建筑及其历史价值研究

23、建筑艺术表现在房地产经营销售策略中的应用研究

24、吉林鼎鑫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研究

25、湘黔古镇聚居文化和建筑空间形态研究

26、“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影响分析

27、BIM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28、基于FIDIC合同条件的承包商索赔研究

29、基于分项计量的空调系统能耗诊断的实用研究

30、基于VE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研究与应用

31、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文化建设研究

32、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系统在独立式住宅中的应用研究

33、青岛地区农村钢结构住宅热桥的热工分析

34、英谈村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研究

35、我国建筑业营改增相关问题研究

36、延长油田中心化验室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37、低气压下噪声环境对人体舒适感影响机理的研究

38、青岛市住宅建筑室内热环境的实测与研究

39、晋鲁地区民居烟囱的建构技术与文化意义研究

40、挣值法在中铁一局二公司项目成本控制中的应用研究

41、我国工程承包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对策研究

42、冯坪办公楼项目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研究

43、ZHGY集团管道安装项目预算控制研究

44、延长石油南区采油厂办公楼建设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45、NK集团土地整理项目的成本管理优化研究

46、延长油田崖里坪住房小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47、基于公司战略的建筑企业多项目管理研究

48、注册造价工程师诚信评价体系研究

49、HCE集团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50、K公司固定资产质量评价及优化对策研究

51、基于BIM的框架结构参数化设计研究

52、智能型太阳能LED路灯控制器的研究

53、青岛里院建筑保护与改造模式研究

54、基于博弈分析的绿色住宅发展研究

55、青岛市大型公建能耗现状评估与预测研究

56、符合被动式围护结构热工标准的“抬梁式”农村住宅构造方法研究

57、我国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

58、基于可操作性目标的城市色彩设计方法研究

59、基于BIM的规则建立在建筑设计阶段应用研究

60、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的研究与设计

61、工程招投标中违规行为分析与监督机制完善

62、BIM技术在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管理中的应用

63、商品房住宅项目成本管控的研究

64、以“美居购”网为例探析家居软装电子商务经营

65、建筑行业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66、“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影响分析及对策

67、北方寒冷地区农村住宅保温结构一体化设计研究

68、北戴河新区国家级绿色建筑示范区创建研究

69、河北省建材产业物流指数研究

70、挣值法用于建筑工程成本控制的研究

71、高层住宅小区风环境数值模拟研究

72、绿色建筑运营阶段隐性成本估算模型研究

73、基于系统动力学的工程项目人工成本优化研究

74、工程项目供应链材料采购成本系统动力学仿真研究

75、高温影响的舒适度模型研制及在我国南方城市的应用

76、唐华清宫景区气候适宜性空间格局初探

77、施工现场建筑工人作业疲劳的影响因素研究

78、基于热管置入式墙体的小型建筑能耗数值分析

79、中铁咨询集团公司财务与资本运营子战略研究

80、某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实践研究

81、ZH公司CM科技园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82、风险理论在工程安全监理实践中的应用研究

83、某研发中心与产业基地可行性研究

84、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发展战略研究

85、青岛中山路商业街历史建筑保护修复研究

86、某市建筑节能检测平台建立与运行维护研究

87、基于BIM技术的建筑性能辅助商品房定价

88、建筑企业隐性知识转移影响机制研究

89、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研究

90、现代建筑空间与水要素研究

91、算量软件在建筑工程上的应用及问题探讨

92、政府项目代建制合同管理体系研究

93、建筑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探讨

94、建筑供应链环境下的材料联合库存优化研究

95、建筑材料“暴露”手法在建筑空间设计中的应用研究

96、虚实相生对空间意境营造的作用机制研究

97、基于Matlab对DEA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模型的应用研究

98、西方文艺复兴绘画名作中建筑图景及其历史价值研究

99、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控制研究

100、建设工程合同信用对合同管理绩效的影响研究

附:建筑学研究生毕业论文

摘要:在今天的企业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的效率性,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是很有必要的。合理地制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条约,加大监督的管理力度,将工程的质量问题放在首要位置,保证了建筑本体的安全性,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本文针对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缺乏的相关法律条例、建筑企业质量监督的态度浅薄以及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差异过大进行讨论,根据此情况对提高工程质量的监督能力、加强施工单位的监督作用以及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几点看法和建议,也希望政府能够大力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使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得到有效根治。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难题;管理方式

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迅猛,刺激了城市化进度的加深,作为城市化标志之一,建筑工程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质量监督方面的问题。对此,国家与建筑业相关部门开始对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进行深究。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各方面的尽力配合,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使得建筑工程的一些管理模式得到优化,也成功解决了一部分难题,但是对于日益增多的建筑工程项目来说,这些措施还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在我们保持关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问题的基础上,对于在工程进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理解和归纳,总结出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安全性,也对建筑工程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难题

(一)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是因为没有一个完整的体系去制约建筑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而一部分的法律政策太过片面,监督力度明显不足以约束一个庞大的建筑工程。所以,在进行建筑工程项目时,如果施工方不遵守规定,在施工质量上大打折扣,那么对于这种情况也没有一个专门细致的惩处管理条例。为了改善这种不良环境,我国应该针对具体情况做出相应措施,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相关法律,政府在宏观上加大对工程的监督力度,一个官方的、完整的约束条例对于建筑工程的需要来说,已经是迫在眉睫。

(二)建筑企业质量监督的态度浅薄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之所以疏松,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负责监督的企业专员对待质量监督没有一个积极的态度,缺乏监督的意识,这样一种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产生了极坏的影响,相关的工作无法进行。同时,企业部门对于这种消极的影响也放任不管,一个工程项目的整体都缺少相关的监督措施,导致监督体制最终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形态,使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力度越来越小,也就无法保证工程的效率。

(三)监督人员的素质差异过大

从某个方面来讲,负责质量监督的人员素质也决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能否有效开展。在今天,一些工程项目中安排了专门的人员进行质量监督,但是这些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有高有低,在面对质量问题时,一些人会严把大关,另一些人可能会有所放松,这种情况使得政府的监督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所以,如果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人员素质过低,不仅难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也会使得政府的监督力度大打折扣。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方式

(一)制定建筑工程质量监理制

工程质量监理制度的实行,能够大大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对于工程的正确实施有着推动作用。所以,政府在大体方向上监督的同时,也要加强建筑工程监理制的规划,使得建筑工程监理制得以健全自己的形势内容,而且把监理制合法化,加强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的认真态度,使这些工作者负责的工程项目与法律挂钩,一旦玩忽职守就意味着违法。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理的专门人员要进行精挑细选,这些人在工作时一定要遵守工程项目的监理机制,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监督力度

建筑工程里许多的组合因素中,设计方案的可行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建筑工程在正式开工前,对于设计人员的来历要有一个细致的了解,对于指派他的企业或者组织要进行深刻的调查,确保人员的选择没有问题。然后,对于设计人员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仔细研究,多次检查其合格性,一旦发现任何不妥之处立刻要求其做出修改,保证设计方案的正确性、完整性,对建筑工程起到决定的作用。

(三)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相关的工作者综合素质必须要高,对于工程质量要时刻进行监督,才能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方针得到有效实行。但是,相当一部分企业只把重点放在怎样获取较高的经济利润上,忽视了建筑工程的质量,使得建筑工程没有得到相应的保护措施,其中产生的许多问题在未来更加难以解决。所以,企业在挑选管理人员时要制定相应的选拔规则与制度,对于施工人员也要仔细选择,确保每一个工作位置都要有任务、有效率地进展,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定期开展相关知识方面的工作,加强管理人员的质量监督意识,使他们认识到监督的重要性,提升管理人员的素质,为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三、结语

通过以上几大方面可知,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体系对于建筑工程来说是势在必行的,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有着较多的阻碍因素,这些因素分散于各个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如何集中这些因素并进行妥善处理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一大难点。所以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者要处理好自己的工作重心,对于工程项目中实行的监督管理监制要大力提倡并严格执行,政府在宏观调控的同时,对于单位及个体要及时加大监督力度,在整个过程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样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将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在良好的监督作风下,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这样的建筑物才能够被安全地放入市场中,人们对于建筑成品的使用才能感到放心如意。

参考文献:

[1]彭淑芬.浅析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J].山西建筑,2011,02(03):210-211.

[2]林星友.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措施[J].中国科技信息,2011,10(19):86.

[3]鞠录平.试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构建[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6,07(06):129-130.

[4]宋献博.关于新形势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几个问题的思考[J].工程质量,2014,11S2:144-146.

在写作建筑工程技术的论文中,适当引用参考文献,有助于我们提高论文的质量。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建筑工程技术论文参考文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建筑工程技术论文参考文献(一) [1]刘永德.工业建筑艺术的新课题--工厂环境景观设计[J].建筑学报.1992(01) [2]李保强.了望与徘徊--2008年报业印刷业观察与思考[J].今日印刷.2009(02) [3]王文锋.珠三角地区居家养老模式的住宅设计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0 [4]郝幸田.现代工业建筑的 文化 取向[J].企业文明.2008(09) [5]陈圣疆.现代工业建筑新形象--以福州日报印务中心金山厂区方案设计为例[J].福建建筑.2007(11) [6]张艳芳.现代工业建筑设计的进步与创新[J].中国城市经济.2011(23) [7]周文水.报业集团走过十五年--“2011中国报业(集团)座谈会”综述[J].中国报业.2011(13) [8]滕斌.报业印务中心建筑设计探讨[D].华南理工大学2014 [9]陈谷川.报业集团转型“全媒体”的思考[J].中国传媒科技.2010(10) [10]川崎清,白林.空间与风景--我的建筑设计作品系谱[J].世界建筑.1995(04) [11]石文.CSG电转炉项目产量与环保匹配优化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2 [12]魏美蓉.城市商业综合体与周边环境的整合设计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2 [13]徐卫国.正在融入世界建筑潮流的中国建筑[J].建筑学报.2007(01) [14]郭明卓.寻找科技和人文的结合点--羊城晚报印务中心设计[J].建筑学报.2004(06) [15]邹德依,刘丛红,赵建波.中国地域性建筑的成就、局限和前瞻[J].建筑学报.2002(05) [16]潘忠诚,洗京晖,史小予.博览开放式工业建筑的探索--记广州日报印务中心设计[J].建筑学报.2002(05) [17]李大为.建筑师与业主应建立良性互动关系[J].建筑学报.2002(05) [18]吴晨,田银生.新工业建筑的先声——广州日报印务中心[J].世界建筑.2002(01) [19]支晓兵.高新技术工业建筑设计新特点[J].工业建筑.2006(S1) [20]周铁军,张洁,袁渊.我国现代工业建筑设计应对策略[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6(02) 建筑工程技术论文参考文献(二) [1]于会谦.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方式探讨.四川建材,20115(02) [2]吴奕卯.工程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和履约情况评价研究[D].河北:华北电力大学,2010. [3]王靖瑜,邓富民.建筑工程项目干系人管理策略分析[J].企业导报,2014(17):36-36. [4]沈玮.建筑工程中项目风险类型及管理策略探讨[J].建设科技,2013(20):85-86. [5]杨斌.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探讨[J].工程建设标准化,2015,(3):178-178. [6]丁舒媚,刘长玲.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探讨[J].商品与质量,2016,(2):354-354,355. [7]胡忠敖.基于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作用研究[J].华夏地理,2014,(8):92-93. [8]雷凯.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控制 措施 [J].住宅与房地产,2016,09:144. [9]王京双.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探讨[J].建材与装饰,2016,16:207~208. [10]邹娜.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10:108. 建筑工程技术论文参考文献(三) [1]李霞.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分析与策略研究[J].西部交通科技,2006,01:71-74 [2]魏鹤琳,姜丹.新产品开发项目评价 方法 研究[J].价值工程,2002,04:26-29. [3]王广军.整车厂与零部件企业关系的发展变化[J].重型汽车,2014,01:44-45. [4]胡树华,杨威.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现状与发展之路[J].北京汽车,2004,05:1-4. [5]何琳.我国汽车企业外部技术整合发展路径及能力演化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3. [6]胡林辉.基于知识整合的供应商参与制造企业新产品开发研究[D].湖南大学,2012 [7]蔡树堂.关于企业竞争优势的内涵与性质的再解析[D].兰州学刊2007,03:50-53 [8]朱承亮.自主创新、FDI技术溢出与汽车产业技术迸步[D].西北大学,2013. [9]于焱.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竞争力研究[D]吉林大学,2008. [10]党育.中国汽车产业引进FDI效应分析[D].西南 财经 大学,2013. [11]黄卫剑.新产品开发的网络研究[D].浙江工业大学,2004. [12]邹伟民.顺达公司新产品开发流程管理[D].复旦大学,2008. [13]王昌林,杨吉.面向新产品开发的采购管理——以某汽车零部件企业新产品开发为例[J].生产力研究,2010,12:246-248. [14]赵玉忠.我国制造业质量管理影响要素分析与评价[D].天津大学,2009. [15]王景祜.ISO/TS16949——汽车行业最新的国际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J].上海汽车,2004,08:39-40. 猜你喜欢: 1. 建筑工程技术论文范文 2. 建筑工程技术论文典型范文 3. 建筑材料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4. 工程造价毕业论文设计参考文献

建筑知识产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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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内容摘要: 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不仅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原则,而且是知识产权立法的方法性原则。该原则贯穿于知识产权立法的始终,贯穿于知识产权的所有制度与规范之中。它是一种对知识产品以法定方式予以赋权的方法,体现了知识产权立法的显著特点。将该原则确立为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其正当性。该原则具有重要功能,对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进行正确分析和定位,能够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提供有益的启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应选取适当的立法模式,应不断创设和确认知识产权的新权利类型,应符合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并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应符合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趋势。关键词: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正当性/制度创新知识产权是私权,是民事权利的新型类型之一。知识产权的确认和产生有赖于知识产权的立法活动。在知识产权立法中,遵循着一项重要的方法性原则,即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该原则贯穿于知识产权立法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作为私权的知识产权没有同其他一般民事权利那样实行意思自治原则,而是充分地实行着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这是知识产权立法的显著特点。知识产权立法之所以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不仅具有充分的根据,而且具有其正当性。一、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内容(为了论述方便,本文中“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中的“法”以及“知识产权立法”属于广义上的使用,既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立法,也包括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等)综观知识产权的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可以发现,知识产权立法的一个共同规律是始终贯穿着知识产权法定的原则。该原则已成为知识产权立法的特点之一,并通过知识产权规范及其制度得到深刻地体现。(一)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法定从一般意义上说,“知识是关于一切新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信息、管理、美感、善德等等具体知识的一般抽象形式”[1]。对于知识产权的内涵和外延,理论界并没有取得一致的看法。(如郑成思教授认为,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作的成果;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两部分;详见郑成思:《知识产权法》(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58-63页。也有学者认为,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劳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而依法享有的权利。详见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版,第1—4页。)尽管如此,对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予以界定,这已是知识产权立法的共性所在。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都对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予以规定,以此表现一个国家对本国保护知识产权所持的态度以及所确定的不同保护范围,或者用以表现参与缔结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国际条约的不同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所持的共同态度或者确认的共同标准。由此形成了知识产权的内涵和类型法定,即一国国内或者国际上的知识产权内涵和类型都由知识产权立法予以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知识产权的内涵,也不得自行创设知识产权的类型。(二)知识产权关系的构成法定知识产权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知识产权立法,无论是采用国际公约、条约的形式,还是采用国内立法的法典法形式(如法国知识产权法典)、单行法形式(如我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对构成知识产权关系的三要素都会予以明确规定。具体来说:其一,知识产权的主体法定。知识产权立法一般都对享有知识产权的主体资格和条件予以明确规定,不是一切民事主体都可以成为知识产权的主体,一般说来(尤其是对知识产权的原始主体而言),只有实施智力劳动并取得创造性智力成果的主体,才能成为享有知识产权的主体。其二,知识产权的客体法定。一定时期内存在于社会中的知识产品类型及其总量极其繁多,但并不是所有的知识产品都能被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范围之内。为此,就需要知识产权立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范围予以选择,划定知识产权客体的范围。其三,知识产权的内容法定。知识产权的内容包括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两方面。但具体说来,知识产权立法针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其各自不同的内容。(三)知识产权的利用、使用、限制和转让等法定首先,知识产权立法的价值在于推动知识或者智力成果的利用、使用,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繁荣,增进社会财富的增长。为此,其对促进和推动各种知识和智力成果的高效率利用和使用做出了周全的规定;其次,知识产权立法在赋予知识产权主体以知识产权的同时,也基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的考虑,而对知识产权给予不同方面的法定限制。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强制许可使用等限制;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强制许可(包括防止专利权滥用的强制许可、为公共利益目的的强制许可、交叉强制许可)、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情形等限制。再次,为了实现国家对知识产权的干预和管理,维护经济秩序的安全、有序和高效,知识产权立法对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的转让条件、程序都予以规定。(四)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法定其一,知识产权的受保护条件和程序法定。并不是一切知识或者知识产品都能够获得知识产权立法的保护,知识产权立法对其所保护的知识或者知识产品的类型和范围都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和程序。知识产品只有符合法定保护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时,才能获得知识产权立法的保护。其二,知识产权受保护的地域范围法定。知识产权的国内立法一般规定,在一国赋予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该国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而对超出该国领域范围的知识产品不予保护,并由此形成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原则。而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条约的规定,则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法定的例外。其三,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法定。知识产权立法对各种受保护的知识产品都规定了特定的保护期限。对于在法定保护期限内的知识产权给予保护,而对于超过法定保护期限的知识产权不给予保护。其四,知识产权的救济制度法定。知识产权立法为了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保护知识产权制度做出了充分规定。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类型法定、侵犯知识产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责任类型法定、不同类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方式法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赔偿额法定,等等。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贯穿于知识产权立法的始终,贯穿于知识产权的所有制度和规范之中。可以说,在民事权利体系中,没有其他类型的民事权利像知识产权这样能够将权利法定原则体现得如此彻底,运用得如此充分。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已成为知识产权立法的特色之一,并成为其重要的方法性原则。由此也使其确立为知识产权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成为必要。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正当性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既是知识产权制度本身的基本原则,又是知识产权立法的方法性原则。所谓方法性原则,即为了科学、完整地表述知识产权立法内容而采用的方法或者技巧的原则。方法性原则不仅涉及知识产权立法的内容本身,而且涉及知识产权的立法技术,是准确表述知识产权制度内容而采用的必不可少的立法方法,是一种对知识产品以法定方式予以赋权的方法。知识产权立法之所以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是基于实现对知识产品保护的需要,具有其充分的根据和正当性。(一)知识产品“天然”的特殊属性决定了对其保护的前提条件是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其一,知识产品具有无形性。知识产品是一种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其存在不表现为一定的外在形体,不占有一定的空间。由此决定了知识产品的“天然”非排他性。人们对知识产品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控制”[2],即不是一种事实上的实际控制。一项知识产品“可以为若干主体同时占有,被他们共同使用。知识产品一旦传播,即可能为第三人通过非法途径所‘占有’”[3]。法律对民事权利予以保护的条件之一是该权利客体应具有排他性。权利客体只有具有了排他性,才能确保权利人能够有效地控制和支配该权利,实现自己的利益,并排除他人的不法侵犯。在知识产品不具有“天然”排他性的情况下,要实现对知识产品的法律保护,只能依靠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赋予知识产品以法律排他性,即依靠法律的强制性而使知识产品具有排他性。正是从此意义上说,“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赋予当事人对一部分知识财富有权排除他人利用的法律制度”[4]。其二,知识产品具有源自其无形性的利益界限模糊性。知识产品的无形性,导致难以确定知识产品的利益界限,进而使知识产品的创造人无法实现其利益,无法依靠自身实现对知识产品的保护。知识产品的无形性决定了“它的保护范围无法依其本身来确定,而要求相关法律给予特别的规定。在限定的保护范围内,权利人对自己的知识产品可以行使各种专有权利”[5]。因此,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能够明确界定知识产品的利益界限,即它“是由立法者人为界定的一个无形的利益边界”[6],“是由法律强行为权利人划出一道无形的边界”[7],为知识产权的创造人实现其利益提供条件,并依此确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范围,防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二)知识产品的社会特殊属性决定了对其进行保护的必要条件是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知识产品具有源自于知识的外部性或者公共性。“知识的外部性就是私人所生产的知识成果,容易扩散或者溢出进入社会公共领域,成为社会所公有的知识的性质。知识的外部正效果能够给知识的非产权所有者带来巨大的潜在利益”[8],知识的外部性导致了知识产品的外部性。而知识产品具有的外部性,决定了“通过私人手段很难控制,即具有难以控制的特性”[9]。为此,只能依靠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克服知识产品的外部性弊端,赋予知识产品以私人性,以法律形式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人或者相关的特定主体享有对于知识产品的垄断性权利或者享有基于知识产品而垄断市场资源的权利,实现对知识产品的保护。(三)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是赋予知识产品以财产属性或商品属性所必需的一种标的要成为一种财产,一种利益或者权利要成为一种财产权,应具备有用性、稀缺性和可界定性三个条件。[10]而知识产品成为财产的三个条件都须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予以赋予。其一,知识产品的有用性须由法律加以确认。一般说来,知识产品对其创造人、对他人具有价值性和可使用性,但为了更加体现出他人对知识产品创造人的尊重,仍需由法律对知识产品的有用性加以强调;其二,知识产品的稀缺性须由法律规定。知识产品本来具有源自于其非消耗性的天然的非稀缺性。知识产品的非消耗性,即知识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具有物质损耗性,不会因使用而被消耗,“被消耗掉的只是其载体”[11],知识产品“永远不会因为不断使用而减少,反而会越来越完善,越积累越多,是永恒资源”[12]。“知识产品一旦被生产出来后,也就不存在稀缺性了。”[13]因此,知识产品本身不具有天然的非稀缺性。知识产品这种非稀缺性的客观存在导致了知识产品的创造人本人无法实现对知识产品的充分利用和自我保护。为此,只能依靠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赋予知识产品具有“依赖于人工的、自我创造的稀缺”[14]性,以实现对知识产品的保护。其三,知识产品的可界定性须由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首先在于使知识产品具有可界定性,成为人们可以拥有、愿意拥有的财产。”[15]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赋予知识产品成为财产的必备条件,进而使知识产权具备了成为财产权的必备条件。三、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功能确立知识产权法定成为知识产权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功能。(一)有利于实现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和战略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为了充分鼓励人们进行知识产品的生产和创新,增长社会财富,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同时,我国应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意义,对此,我国已于2005年6月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基于此,应通过贯彻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将一切有利于实现上述目的和战略的政策和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而获得普遍遵守的效力,并以此推动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现。(二)更加强化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特殊重要作用知识产品的特点决定了知识产品的创造人自己难于依靠自身的力量和能力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而只能依赖于国家的保护,即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国家有着极强的依赖性。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表明,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容取决于国家的意志和政策,知识产权制度中蕴含着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价值取向和政策倾斜。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中居于核心地位。国家有效的扶持、鼓励措施有利于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国家的强制力能够为之提供坚强的后盾。因此,应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更加充分发挥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从而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最大效益。(三)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的效率,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知识是资源、是资本、是财富。”[16]知识产品同时又是知识商品,“知识产权是指知识商品的产权”[17]。“知识经济的精髓在于把知识变成财富。”[18]知识产权作为商品,只有转化为产业,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因为知识的价值和知识的经济效益都反应在知识产业上”[19]。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能够赋予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对知识产品享有排他性的使用、生产和经营的垄断权,为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提供周全的保护,从而增强了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充分利用、使用知识产品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的商品转化率,进而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的利用效率,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四)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有利于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利益关系知识产权法的核心在于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对知识产品所享有的垄断权。但是,若对知识产权实行绝对化的保护,就可能会影响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为此,就应寻求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点。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能够恰当划清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享有权利的合理界限,划清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范围界限和时间界限。即在法定范围和期限内赋予知识产权人专有的、排他性权利,为权利人实现其个人利益提供充分的保护,而在法定范围和期限之外,知识产权人不再享有专有性权利,可由国家和社会公众对知识产品共享权利,并借此兼顾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五)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有利于解决或缓解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矛盾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比如知识产权的垄断使用与公共利用之间的矛盾、知识产权的保护与限制之间的矛盾、知识产品信息的公开和保密之间的矛盾、知识产品的社会性与专有性之间的矛盾,等等。这些矛盾的解决和协调,有赖于知识产权法定原则。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为不同法律主体配置均衡性的权利、义务、责任关系,设计出能够消除或者缓解各种矛盾的知识产权制度。四、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知识经济是一场巨变的社会革命。它不仅要求不断地进行知识创新,因为“创新是知识价值的核心,创新越是高,知识价值也越高”[20],而且要求进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因为“知识产权制度是知识经济的主要支柱,没有知识产权制度就不可能有知识经济的社会”[21]。知识经济时代对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此使得知识产权制度面临着越来越多、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只有不断地进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实现其与知识经济发展的与时俱进,才能使之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要求,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通过对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分析和论证,能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创新提供有益的启示:(一)应选取适当的立法模式贯彻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是依靠不同的立法模式得以贯彻和实现的。该原则并不片面强调只采用某一单一立法模式确立知识产权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该原则,我国应根据知识产权立法的内容和知识产权制度设计的需要,选择适宜的知识产权立法模式。知识产权立法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范围广泛,其中既有实体性内容,又有程序性内容;既有私法性内容,又有公法性内容;既有国内法内容,又有国际法内容。为了准确表达知识产权立法的内容,设计出科学的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立法应采取适宜的立法模式贯彻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我国民法通则设立了专节对知识产权做了列举式、概括式规定,并根据不同知识产权的类型分别制定了若干知识产权单行法,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制度内容予以规定。此外,我国已加入了若干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国际条约,进一步扩展和充实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容。如何处理和链接民法通则、单行法、国际公约和条约等关于知识产权制度的不同立法模式之间关系,颇值研究。我国目前正在进行民法典草案的起草工作,在民法典草案中是否应规定知识产权制度?如何设计其内容?学者们正在讨论和定位。若在民法典中规定知识产权制度,民法典与单行法、国际公约和国际条约的关系如何协调,也需对其科学性、可行性等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二)应不断创设和确认知识产权的新权利类型知识产权以知识产品为客体,知识产权是法律对知识产品确认和确权的结果。对新型知识产品的确认,就意味着知识产权新权利类型的增加和更新。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深刻变革,知识产品的新类型必将不断产生和涌现。为了更好调动知识产品创造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为了更好地发挥知识产品在知识经济中的作用,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应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及时调整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确认和增加知识产权的新权利类型,如商品化权、基因与转基因专利权、创意权等。[22]即实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既要遵循法定的内容,又不宜将该原则僵化,更不能过分强调“知识产权法定”而封闭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型和权利体系。(三)知识产权制度应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并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知识经济时代具有知识经济化的特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不仅应符合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而且更应适应知识经济的要求。首先,应在知识产权立法中强化知识财富和知识财产权的精神和理念,提升知识财富和知识财产权在财产权体系中的地位。其次,应全面规定和充实知识财产权制度。我国现行立法规定的知识财产权的内容较薄弱,为此,应予以强化。再次,应确立以知识产权的利用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强化和提高知识产权的利用效率,实现知识产权立法的重心由注重知识产权的静态保护转向注重知识产权的动态利用保护的转变。知识产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财产法的发展历史启示我们,财产法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从注重财产的静态所有到注重财产动态利用的转变。在现代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制度也应更加注重和提高知识产品的利用效率。与传统的民事权利相比,知识产权属于新的民事权利类型,它具有不同于传统物权、债权、继承权、人身权的特征。“相对于以保护物质(能量)的归属和流转为主干的传统民事权利原则理念、规范体系而言,知识产权有着太多的特殊性。”[23]传统民法设计的保护物权、债权、继承权、人身权的制度和规则,不能完全适用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我国应创造和构筑符合知识产权特征和保护规律的特殊规则。首先,应更加全面地规定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定内容,及时克服知识产权立法中的欠缺和不足。其次,应恰当地确认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针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分别规定长短不同的保护期限。也就是说,应结合具体情况,使所确定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既不能过短,也不易过长,而是长短适中。再次,应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责任制度,如应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定赔偿制度,使之更加公平、合理,更具有可操作性。最后,应探求知识经济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推广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功经验。知识产权立法应及时吸收通过总结知识经济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而归纳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将凝聚着知识产权保护实践经验和成果的内容及时、全面地规定于立法中而加以推广。(四)知识产权制度应符合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趋势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不仅应符合国际公约和国际条约的原则和国际惯例,而且应吸收其他国家知识产权立法中的成功经验,寻求不同国家知识产权立法中的共同规律和共同规则,尽可能消除由于不同国家知识产权立法的差别性而给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造成的障碍,实现与其他国家的相互合作、相互配合,进而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和一体化。注释:[1]夏先良.知识论[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3]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4]郑胜利.知识产权法定主义[A].北大知识产权评论:第2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5]吴汉东,胡开忠.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6]梅夏英.财产权构造的基础分析[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7]梅夏英.财产权构造的基础分析[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8]夏先良.知识论[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9]冯晓青.知识产权法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0]龙文懋.知识产权法哲学初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1]齐建国,等.知识经济与管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2]齐建国,等.知识经济与管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3]冯晓青.知识产权法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4]冯晓青.知识产权法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5]龙文懋.知识产权法哲学初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6]秦言.知识经济时代[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7]齐建国,等.知识经济与管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8]齐建国,等.知识经济与管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秦言.知识经济时代[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秦言.知识经济时代[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1]郑胜利.知识产权法定主义[A].北大知识产权评论:第2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22]易继明.知识产权的观念:类型化及法律运用[J].法学研究,2005,(3).[23]郑成思.知识产权——应用法学与基本理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P90-9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浅析知识产权法与公共利益【摘要】知识产品不仅是一种个人财富,更是一种社会财富,知识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我国在进行知识产权立法时要兼顾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达到两者的平衡。【关键词】知识产权;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私权”性是知识产权的基本属性,知识产权作为知识财产私有的权利形态,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但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知识产品,是一种信息,具有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双重性质,而由此带来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不仅关系到知识产权人的个人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知识产权立法在确认和保障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需要兼顾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近些年来,国际上的一些知识产权公约明确地对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利益问题作了规定。确保公共利益已成为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宗旨。本文仅结合知识产权专门法中的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分析知识产权法对公共利益的保障作用。一、知识产权法在赋予专有使用知识产品的基础上激励知识产品的创造活动知识产品作为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品一旦被公开就很难由原来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专有地控制。竞争者可以通过研究、模仿市场中的知识产品生产同类产品,而不需要付出大量的智力劳动和研发成本,并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因此,竞争者可以以更低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同类知识产品,与知识产品所有人展开竞争,这使得知识产品所有人很难从其智力活动中收回投资,更谈不上收益,极大地挫伤了知识产品所有人进行智力活动的积极性。知识产权法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以专有使用权,排除他人擅自使用,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凭借这种垄断地位收回自己为进行智力活动所进行的各方面的投资,这种制度设计激励着知识产品的创作活动,例如,著作人身权财产权的赋予激发对智力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专有实施权所带来的巨大收益激发人们从事发明创造活动、商标的专有使用促使厂商改善商品质量,创造出更多的知名品牌。所以说,知识产权法反映了赋予有限的垄断权刺激革新目的的动态效率,它通过授予有限的垄断权利刺激了知识创造活动,报偿在创新上的投资从而刺激对创新者在时间、精力和资金方面的投入,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知识产品,不断地满足社会对知识产品的需求。二、以垄断换“公开的机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法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激励将知识产品向尽早社会公开,可以说公开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公共利益。它不仅保障公众正当地接近原创者的知识产品,为后续创新提供充分的“养料”,促进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新;而且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创作和研究,节约了社会资源。这一点在著作权法和专利权法中表现的尤为明显,著作权法赋予了权利人专有复制发行权换取了对作品的公开,为后续性创作提供了大量的资料,虽然限制了对作品的自由接近,特别是带有赢利性质的利用和传播,在独创性的层面上刺激更多的合乎社会需要的新作品的创作,最终促进了文化繁荣和文明进步。专利法更是如此,专利法通过专利的“充分公开”要件确保所授予的专利公开,这些以公开的专利成为重要的信息来源,为后续发明和研究提供了技术信息和知识,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投资,研发者将节省的时间和经费来进行其他的研发,不断促进新发明更多的被创造出来,以满足社会对技术进步的需要。三、适当的限制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以达到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国内外相关法律,都将公共利益作为知识产权人行使其权利的前提,如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第2款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再如美国,其立法和司法都强化了“知识产权是为了实现社会目标的有限的权利”的观点,坚持“对知识产权人的报偿是作为第二位考虑的”。因此,知识产权都具有有条件的独占性、有限制的排他性和有期限的时间性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保护做了时间和范围的限制。如我国现行《专利法》对于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经过20年后,发明专利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其次,知识产权法还规定了一些“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以及“强制实施”条款。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他人使用或销售该产品不构成侵权即专利权人权利用尽后的使用不侵权。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对知识产权作以必要的限制是为了在保护私权的前提下维护公共利益,寻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正所谓权利的限制,应是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的必要限制;权利的保护,应是在实现社会利益前提下的必要保护。四、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对有效竞争的促进是知识产权法的一种重要的公共利益。通常,生产者可以使用市场中任何可以获得的手段,针对他们的竞争者来获得优势,但是这种手段必须正当、合法、体现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在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下,企业可以立即复制被改进的技术与改进者展开竞争而没有必要投入时间和精力进行技术改造;厂商可以采用“搭便车”,“傍名牌”的方式展开市场竞争而不是在提高产品的质量上展开竞争。这些都是违反市场竞争规律的不正当的、不公平的竞争,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相反,在赋予专利权的情况下,竞争者意识到他不能随意地复制、模仿专利发明,因此,不得不进行独立的研究和开发,形成替代发明和改进发明,因为他们知道拥有一个合乎社会需要的、具有广阔市场的专利是企业占领市场和开拓市场的重要砝码,是取得巨大经济效益、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手段,这一种竞争是在不断开发新技术的基础上展开的公平竞争。商标权的赋予使得商标作为一种识别性的商业标记,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核定使用的同种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通过制止市场中商品的商标被混淆而维护竞争秩序,促使厂商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展开市场竞争。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知识产品作为公共财富,最终要进入流通领域,成为消费者手中的消费产品,所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就成为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目标之一。知识产权法是通过两方面的机制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方面,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以专有使用权,这使得不同知识产品所有人所创造的知识产品得以区分,也使得假冒的知识产品不能进入市场流通领域,从而保证消费者可以购买到自己信得过的、高质量的产品。如商标法保护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从而区别产品或者服务来源,确保了消费者能够凭借商标按照自己的意愿选购自己需要的产品。商标不仅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而且具有标识商品一致质量的作用,一旦消费者习惯于将一个特定的商标作为特定商品质量的符号,他就会确信其购买的这种商标的商品具有质量的一致性,逐渐形成一种 “品牌认知”, 并且愿意为此商品支付较高的费用。厂商便可借助商标赢得消费者对其商品的青睐,这样就能获得较大的利润,激励了厂商提高产品的质量以便利用商标实现更大的利益,最终保证了消费者可以获得高质量的产品。所以,知识产权法在以法定形式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人利益的同时,也兼顾了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虽然知识产权的取得意味着权利人获得一定程度之垄断地位,这是社会公共利益所做出的让步,以鼓励技术创新,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也要注意与社会公众之间实现利益平衡.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建筑抗震知识论文

帮助作者考虑文章全篇逻辑构成的写作设计图。其优点在于,使作者易于掌握论文结构的全局,层次清楚,重点明确,简明扼要,一目了然。[2]第二,有利于论文前后呼应。有一个提纲,可以帮助我们树立全局观念,从整体出发,在检验每一个部分所占的地位、所起的作用,相互间是否有逻辑联系,每部分所占的篇幅与其在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否相称,各个部分之间的比例是否恰当和谐,每一字、每一句、每一段、每一部分是否都为全局所需要,是否都丝丝入扣、相互配合,成为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都能为展开论题服务。经过这样的考虑和编写,论文的结构才能统一而完整,很好地为表达论文的内容服务。第三,有利于及时调整,避免大返工。在毕业论文的研究和写作过程中,作者的思维活动是非常活跃的,一些不起眼的材料,从表面看来不相关的材料,经过熟悉和深思,常常会产生新的联想或新的观点,如果不认真编写提纲,动起笔来就会被这种现象所干扰,不得不停下笔来重新思考,甚至推翻已写的从头来过;这样,不仅增加了工作量,也会极大地影响写作情绪。毕业论文提纲犹如工程的蓝图,只要动笔前把提纲考虑得周到严谨,多花点时间和力气,搞得扎实一些,就能形成一个层次清楚、逻辑严密的论文框架,从而避免许多不必要的返工。另外,初写论文的学生,如果把自己的思路先写成提纲,再去请教他人,人家一看能懂,较易提出一些修改补充的意见,便于自己得到有效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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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极快,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的提高。对建筑也有更高的要求。建筑结构的设计工作当中,建筑的稳定性是十分重要的。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建筑结构的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论建筑结构设计

【摘要】 在建筑设计中,结构的设计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为此,本文就建筑结构设计遵循的原则,建筑结构的基本要求,多层和高层房屋以及单层大跨度房屋的常见结构型式等有关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字】 建筑;结构;设计;型式

引言

结构是建筑物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在一定意义上,结构支配着建筑,这是因为,任何建筑物都要耗用大量的劳力和材料来建造,建筑物首先必须抵抗或承受各种外界的作用如风力、重力、地震等,合理的选择结构材料和结构型式,即可满足建筑物的美学原则,又可以带来经济效益。

一、建筑结构设计遵循的原则

1.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由于建筑物所处的环境和使用性质不同,除满足空间尺寸要求外,还要满足某些建筑物的特殊要求,如保温、通风、隔热、吸声等,在构造设计时要综合相关专业的技术知识,优化设计,选择经济合理的构造 措施 ,满足建筑使用功能要求。

2.确保结构安全

正确的结构计算时保证建筑物安全的前提,除对建筑结构、构件进行必要的计算外,对阳台栏杆、楼梯扶手、构件接缝等,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可靠。

3.注重建筑经济的综合效益

建筑构造设计要处处考虑经济合理,采用合理的构造方案,就地取材,节约材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造价,并减少建筑物的运行费用、维护费用。

二、建筑结构的基本要求

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施工技术的进步、结构分析 方法 的发展,都给建筑设计带来了灵活性和更广阔的空间。但是,这种灵活性并不排除现代建筑结构需要满足的基本要求。其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1.稳定。整体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作为刚体不允许发生危险的运动,这种危险可能来自结构自身,也可能来自地基的不均匀沉陷或基土的滑移,例如意大利的比萨斜塔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的倾斜。

2.平衡。平衡的基本要求就是保证结构和结构的任何一部分都不发生运动,力的平衡条件总能得到满足,从宏观上来看,建筑物总是静止的。平衡的要求是结构与“机构”即几何可变体系的根本区别,因此建筑结构的任何部分都应当是几何不变的。

3.经济。现代建筑的结构部分造价通常不超过建筑总造价的30%,因此,结构的采用应当是使建筑的总造价最经济。结构的经济性并不是指单纯的造价,而是体现在多个方面,而且结构的造价受材料和劳动力价格比值的影响,还受施工方法、施工速度以及结构的维护费用的影响。

4.美观。美学对结构的要求有时甚至超过承载能力的要求和经济要求,尤其是象征性建筑和纪念性建筑更是如此,应当懂得,纯粹质朴和真实的结构会增加美的效果,不正确的结构将明显的损害建筑物的美观。

5.优化。应在建筑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在满足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充分优化结构设计,必要时应委托专业的设计公司进行结构设计和结构的优化设计,降低建筑物的自身荷载,减少主要材料的消耗,通过工程概算及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分析结构设计的优化程度。

结构专业的优化设计,不是以牺牲结构安全度和抗震性能来求得经济效益的,而是以结构理论为基础,以工程 经验 为前提,以对结构设计规范实质内涵的理解和灵活运用为指导,以先进的结构分析方法为手段,对设计进行深入调整、改善与提高,对成本进行审核和监控,是对结构设计再加工的过程。“优化”工作是以原设计为基础,在充分尊重原设计的基础上,着眼于结构体系和结构布置的合理性和高新技术的应用,同时,“优化”的过程也是发现差错、纠正不足的过程,通过优化降低不安全因素,从而保证项目的技术质量和经济质量。结构设计优化是精益求精的过程,将会带来合理的设计、带来经济技术效益。

实现上述各项要求,在结构设计中就要贯彻“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结构设计原则,保证结构和建筑的和谐统一。

三、建筑结构选型

一个好的建筑设计,需要有一个好的结构型式去实现。而结构型式的最佳选择,要考虑到建筑上的使用功能、结构上的安全合理、艺术上的造型美观、造价上的经济,以及施工上的可能条件,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才能最后确定。

以下针对多层和高层房屋以及单层大跨度房屋的常见结构型式的受力特点、适用范围进行简单分析。

多层和高层房屋结构的主要承重结构体系有:混合结构体系、框架结构体系、剪力墙结构体系等。

1.混合结构体系

这是多层民用建筑房屋中最常用的一种结构型式,其墙体、基础等竖向构件采用砌体结构,而楼盖、屋盖等水平构件则采用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结合抗震要求,在进行混合结构房屋设计和选型时,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层高和房屋最大高宽比

限制房屋的高宽比,是为了保证房屋的刚度和房屋的整体抗弯承载力,普通砖、多孔砖和小砌块砌体房屋的层高不应超过。

(2)多层房屋的层数和高度限制

一般情况下,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不应超过表中的规定。显然,采用烧结普通砖砌体的混合结构,其层数和总高度均比其他砌体的要好,对医院、教学楼等及横墙较少的多层砌体房屋应比表中规定的降低3m,层数相应减少一层;各层横墙很少的多层砌体房屋,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再适当降低总高度和减少层数。

(3)纵横墙布置

在进行结构布置时,应优先采用横墙承重或纵横墙共同承重方案;纵横墙的布置宜均匀对齐,沿平面内宜对齐,沿竖向上下连续,同一轴线上的窗间墙宜均匀。楼梯间不宜设置在房屋的尽端和转角处。

2.框架结构体系

与混合结构类似,框架结构也可分为横向框架承重、纵向框架承重及纵横双向框架共同承重等布质形式。一般房屋框架采用横向框架承重,在房屋纵向设置连系梁与横向框架相连;当楼板为预制板时,楼板顺纵向布置,楼板现浇时,一般设置纵向次梁,形成单向板肋形楼盖体系。当柱网为正方形或接近正方形,或者楼面活荷载较大时,也往往采用纵横双向布置的框架,这时楼面长采用现浇双向板楼盖或井字梁楼盖。

框架结构体系包括全框架结构、内框架砖房和底部框架上部砖房几种形式。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的适用高度分别为60m、55m、45m和25m。现浇框架结构的整体性和抗震性能都较好,建筑平面布置也相当灵活,广泛用于6――15层的多层和高层房屋,如学校的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医院等(其经济层数为10层左右、房屋的高宽比以5――7为宜)。在水平荷载作用下,框架的整体变形为剪切型。

四、结束语

建筑住宅在国家基本建设投资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因此在建筑结构设计中必须正确处理适用、经济、美观等几方面的关系。根据不同类型的建筑,正确的把握好结构的类型,更不能忽略建筑设计的经济性,要在满足使用要求下,用较少的投资建造美观、简洁、大方的建筑,让人们居住的更加舒适、健康。

参考文献

1.熊丹安,建筑结构,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浅析建筑抗震结构设计

摘要:抗震,是当前建筑施工必须要关注的话题,建筑结构的抗震也就成了房屋设计必须要考量的核心环节。 文章 将就建筑抗震设计的要求、目标、原则,以及相关的内容进行探讨。

关键词 抗震;结构;设计方法

如何能够让建筑在地震中保持安全,不受严重的损害,是当前建筑施工设计必须要考量的一个大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地震频繁,人们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建筑安全则成了社会安全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为保证建筑的抗震能力,设计人员必须要根据相关标准,设计出具有相当抗震能力的房屋。

1.抗震设防的目标

我们所说的抗震设防,指的是对建筑物进行抗震设计,同时有针对性的采取一定的抗震构造的措施,最终实现结构抗震的效果和目的。一般来说,抗震设防主要依据的是抗震设防烈度。而抗震设防烈度的依据,是以国家规定权限审批或颁发的文件执行的,其是一个地区作为抗震设防标准。通常情况下,是采用国家地震局颁发的地震烈度区划图中规定的基本烈度的。从当前内外抗震设防目标的发展总趋势来看,其基本要求建筑物在使用期间,可以应对对不同频率和强度的地震,即“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这是我国抗震设计规范所采用的抗震设防目标。

建筑工程在施工中的设防的目标如下:1)如果所遭受的是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多遇的常规地震,建筑物不受损坏,不需 修理 仍可继续使用;2)如果遭受到本地区规定的设防烈度的地震,建筑物,包括结构和非结构部分,可能损坏,但不会对人民生命和生产设备的安全造成威胁,经修理仍可使用;3)如果遭受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尽量保证建筑物不倒塌。

也就是说,在建筑结构的防震设计上,设计方可以按照多遇烈度、基本烈度和罕遇烈度这三个层次进行考虑。从概率上看,多遇地震烈度是发生机会较大的地震级别。按照现行规范设计的建筑,在设计上要达到这样的防震效果:当遭遇多遇烈度作用时,建筑物处于弹性阶段,通常不会损坏;当遭遇相应基本烈度的地震时,建筑物将进入弹塑性状态,但一般不会发生严重破坏;当遭遇罕遇烈度作用时,建筑物可能会有严重破坏,但不至于倒塌。

2.建筑结构抗震设计方法要点

我国所颁布的《抗震规范》提出了两阶段设计方法,以实现上述3个烈度水准的抗震设防要求。第一阶段的设计方案,必须要符合抗震设计原则,同时根据与基本烈度相对应的众值烈度(相当于小震)的地震动参数,通过采用弹性反应谱法求得结构在弹性状态下的地震作用标准值和相应的地震作用效应,接着与其他荷载效应按一定的组合系数进行组合,同时对结构构件截面,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承载力验算,如果建筑物较高,还必须要进行变形验算,以保证其侧向变形不要过大。这样,一方面满足了第一水准下必要的承载力可靠度,同时也满足第二水准的设防要求(损坏可修)。当然,最后还必须通过概念设计和构造措施来满足第三水准的设防要求。

对于非地震高发区的大多数建筑结构而言,只进行第一阶段的设计已经足够了,但根据建筑的特点和地区的特征,少部分结构诸如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和地震时易倒塌的结构,还必须要进行第二阶段的设计,也就是按与基本烈度相对应的罕遇烈度(相当于大震)验算结构的弹塑性层间变形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不发生倒塌)。如果发现有变形过大的薄弱层,那应该积极修改设计,或者可以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以满足第三水准的设防要求,也就是大震不倒。

3.结构选型与结构布置

结构材料的选择

选择哪一种材料对建筑的结构抗震有着直接的影响,所以材料的选择应该与建筑的方案设计同步,在研究建筑形式的同时进着手进行研究。同时还应该要确定采用什么样的结构体系。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能够根据工程的各方面条件,选择既符合抗震要求又经济实用的结构类型。结构选型是较为复杂的一项工作,在选择时必须要考虑建筑的重要性、设防烈度、房屋高度、场地、地基、基础、材料和施工等因素,再加上经技术、经济条件比较后再确定。如果我们单从抗震角度考虑,好的结构型式,应具备以下特点:1)延性系数高;2)“强度/重力”比值大;3)匀质性好;4)正交各向同性;5)构件的连接具有整体性、连续性和较好的延性,并能发挥材料的全部强度。如果只从数据上看,按照上述标准来衡量,常见建筑结构类型,理论上的抗震性能优劣顺序是:1)钢结构;2)型钢混凝土结构;3)混凝土一钢混合结构;4)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5)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当然,在这里必须要强调的是,我们说的抗震最好的钢结构,其优越性是相对性的,从优点看,其延性,连接较好,具有可靠的节点,同时拥有在低周往复荷载下有饱满稳定的滞回曲线,从实际的经验看,钢结构建筑的表现都不错。但是,我们说的相对性,是只设计理念即施工方法的到位如果不到位这些建筑同样会在地震中受损。

抗震结构体系的确定

不同的结构体系,在抗震性能、使用效果和经济指标等方面的效果是不同的。因此,确定适合的抗震结构体系至关重要。《抗震规范》的基本要求:1)必须具备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途径;2)形成多道抗震防线,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体系丧失抗震能力或对重力的承载能力;3)必须具备必要的强度以及良好的变形能力和耗能能力;4)应该具有合理的刚度和强度分布,避免因局部削弱或突变形成薄弱部位,产生过大的应力集中或塑性变形集中;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措施提高抗震能力。

总之,在选择确定建筑的结构体系时,建筑物刚度与场地条件的关系是必须要考虑的。如果建筑物自振周期与地基土的卓越周期接近一致,那就说明建筑可能会产生共振,进而加重建筑物损害。一般来说,建筑物的自振周期与结构本身刚度有关,所以在设计房屋之前,设计单位必须要掌握场地和地基土及其卓越周期,以便在建筑结构的设计中调整结构刚度,最终避开共振周期。

当然,在选择结构体系时,还应该要注意选择合理的基础形式。基础应该有足够的埋深,如果是多层房屋,就应该设置地下室。根据实践调查,设置地下室的房屋,可以减轻整个结构的震害。至于那些地基软弱的,就应该考虑选用桩基、筏板基础或箱形基础。而针对岩层高低起伏不均匀的情况,则可以考虑选择桩基,桩基可以穿入非液化土层,使建筑结构更加稳固。如果建筑物层数不多、地基条件又较好时,也可以采用单独基础或十字交叉带形基础等。

结构布置的一般原则

平面布置力求对称 通常情况下,对称结构在地面平动作用下只会发生平移振动,各构件的侧移量相等,这样就使得水平地震作用按构件刚度分配,所以各构件受力比较均匀,不会导致力的分布失衡。如果是非对称结构,刚心会偏在一边,质心与刚心不重合,即便只是发生地面平动也可能出现扭转振动。最终会导致远离刚心的构件,侧移量大,承担过度的水平地震剪力。这就很容易发生严重破坏,甚至可能会导致整个结构因一侧构件失效而倒塌。

竖向布置力求均匀 结构竖向布置均匀,可以最大限度的使其竖向刚度、强度变化均匀,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出现薄弱层。从建筑结构的特点看,临街的建筑物,往往会因为商业的需要,底部几层有大空间的设置。非临街的建筑物,底部也可能门厅、餐厅或停车场,而出现大空间。在这种结构中,上部的钢筋混凝土抗震墙或竖向支撑或砌体墙体到此被中止,而下部须采取框架体系。也就是说,上部各层为全墙体系或框架一抗震墙体系,而底层或底部两三层则为框架体系,整个结构属“框托墙”体系。地震经验指出,这种体系很不利于抗震。因此,在实际的抗震结构设计中,应该要保持结构竖向布置的均匀。

也就是说,同一楼层的框架柱,必须要具有大致相同的刚度、强度和延性,以此避免地震时,因受力大小悬殊而被各个击破的危险。此外,还必须注意的是,在采用纯框架结构的高层建筑中,楼梯踏步斜梁和平台梁直接与框架柱相连时,应该避免该柱变成短柱的情况,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地震时发生剪切破坏。

4.结语

总之,在建筑结构的防震设计中,设计人员必须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况,结合地质环境,在经济与安全的综合考量下,设计出科学合理的防震方案,保证建筑物在相应的防震标准下进行施工,保证建筑的安全。

参考文献:

[1]寇秀梅.结构设计中的抗震设计问题[J].中国西部科技,2008(06).

[2]李智建,石延明.浅谈建筑结构设计中的抗震设计[J].科技资讯,2009(12).

[3]王翠坤,杨沈.汶川地震对建筑结构设计的启示[J].震灾防御技术,2008(03).

浅谈建筑工程结构加固技术

摘 要: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城市化程度日益加深,这对我国未来的经济社会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但是,随着城市化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房屋建筑的性能要求越来越全面,如舒适性、功能性、节能型等性能都成为建筑工程施工设计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其中,建筑工程的质量尤其重要,加强对建筑工程结构加固技术的应用,找出适合的加固方法,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已经成为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因此,我们必须要对其给予高度的重视,满足人们和社会的需求,以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们生活水平。

关键词:建筑工程;结构加固技术;现状;方法

一旦建筑物因为一些原因而不能够继续满足某种功能的要求或者对满足某种功能的要求产生怀疑的时候,我们就必须对建筑物的整体结构或者建筑物结构的某一部分进行检测,当检测结果显示被检测的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时,就需要对该建筑物进行一定的加固处理,严重时甚至要进行拆除重建。在我国,约有三分之二的大城市都处于地震区,每次发生地震时都会对当地的建筑物造成十分严重的破坏,此外,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人口和建筑物的密集程度越来越高,发生火灾的频率也迅速增加,所引发的后果日益严重,这十分不利于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因此,加强对建筑工程加固技术的应用是时代背景下的一项基本要求。

一、我国建筑工程结构加固技术的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人们对建筑工程结构加固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国政府也对建筑工程施工方面给予了相对较高的关注。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一些相关的行为规范,包括《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混凝土结构加固技术规范》等,都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加固方法、所遵循的加固基本原则、所使用的加固材料、以及施工安全和工程验收等环节做出了十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和推动我国建筑工程结构加固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然而,由于人们大多都习惯了使用传统的加固经验,在混凝土结构加固实践中不能很好的做出改变,也没有从更深的层次对加固技术进行探索分析,导致我国的加固技术进步缓慢。这使得我国建筑工程加固技术仍然处于相对较为落后的传统工艺阶段,技术含量较低。

二、建筑工程结构加固的意义和原因

所谓建筑工程加固技术,就是指通过采用各种技术措施来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可靠性,使建筑物能够满足安全性、耐久性、适用性等要求。进行建筑工程结构加固的意义在于满足对建筑结构强度的要求,依据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的规定,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应该遵循极限状态设计的原则,混凝土结构必须满足结构应用要求,以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的刚性、强度和耐久性标准。

然而,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建筑物难以完全符合人们的需求,建筑结构不得不进行加固处理。在我国常见的加固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设计过程中存在缺陷。建筑工程设计人员设计过程中,虽然已经综合考虑了建筑结构安全及使用的各种影响因素,但在实际应用时,由于各个结构的独特性,使其难以将所有的因素都通过设计中所采用的数学模型表现出来。第二,勘察造成的缺陷。勘察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前期会对建筑场地进行实地勘察,收集建筑基地的实际地形资料,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施工方法,保证建筑物的质量。但是,若不能真实反映勘察过程中的地基土和地下水情况,那么,将极可能造成建筑工程的缺陷。第三,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缺陷。主要包括了施工队伍缺少专业系统的培训、人员素质低下、施工管理混乱等原因。此外,建筑物的不当使用、恶劣的环境、自然灾害等因素也会对建筑物造成破坏,使其不得不进行加固处理。

三、我国目前常用的建筑工程结构加固方法

(一)外包钢加固法

外包钢加固法的加固原理是:通过在建筑构件的两角或四角外包上型钢,使建筑构件的受力性能大大增强,从而实现加固的目的。这种加固方法有湿式和干式两种,一般湿式加固法效果更好。外包钢加固法具有操作简便,现场工作量小的优点,适用于不能增大建筑构件截面积却又要较大程度增强承载力的情况,例如钢筋混凝土柱、梁、腹杆的加固等。

(二)加大截面加固法

加大截面加固法,顾名思义,就是在建筑构件的外面外包混凝土,从而使建筑构件的横截面积大大增加,配筋量也大幅度提升,进而使建筑构件的承载能力得到增强的一种加固方法。这种方法在我国较为传统,加固工艺也十分简单,因此应用范围极广。一般在梁、板、柱、墙等混凝土结构的加固中都可使用这种方法。

(三)粘贴钢板加固法

这种加固方法的原理是用特制的建筑结构胶在混凝土构件表面粘贴钢板,令它们能够共同工作、整体受力,从而达到加固的目的,结构承载能力大幅度提升。粘贴钢筋加固法对建筑结构胶具有非常高的要求,其必须要满足粘结力强、强度高、耐老化、线膨胀系数小、弹性模量高等要求。

四、建筑工程加固方法的选择要点

目前,在我国常见的建筑工程结构加固技术有很多,它们各具特点,适用于不同的加固情况,对此,在进行加固方法的选择时,要仔细分析,进行可靠性鉴定,依据鉴定的结果和结构功能降低的原因,并综合考虑建筑结构布置特征、建筑主体结构传力承力特征、新增功能要求以及建筑物周围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影响因素,以确保加固技术应用的结果能满足人们的实际需求。

五、结束语

建筑工程的质量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们的生活安全,是社会民生的一个 热点 问题,受到了各界的广泛关注。而建筑结构的科学加固是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应该对建筑工程加固技术给予高度的重视。首先,严格遵守相关规范是最基本的要求。其次,要加强加固技术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选择合适的加固方法,确保建筑物的质量能够符合设计要求。最后,还要注重对建筑工程加固技术的创新和发展,这是在经济和科技不断进步的时代背景下促进建筑工程发展的一项基本要求,对我国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陈钢,饶亚飞.探讨建筑工程结构加固技术[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5,5(12):912-913.

[2] 楚百磊,李智勇.建筑工程结构加固技术的探析[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19):133-133.

[3] 李江涛.简述建筑工程结构加固技术[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21):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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