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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相关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发布时间:2024-07-05 16:54:16

寻衅滋事罪相关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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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5号,以下简称《解释》),自2013年7月22日起施行。为便于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和适用,现就《解释》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一、《解释》的制定背景      1997年修订刑法时,将流氓罪分解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淫乱罪和寻衅滋事罪四种犯罪。1997年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针对实践中寻衅滋事违法犯罪出现的新情况,2011年2月25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在原第二项“追逐、拦截、辱骂”后增加了“恐吓”他人的行为;二是增加一款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规定对此种行为“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系司法实践中的常见多发犯罪,在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占有相当比例。为准确、统一适用法律,依法严惩寻衅滋事犯罪,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迫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起草了《解释》。2013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审议通过了《解释》。      二、《解释》的主要内容      《解释》共八条,明确了以下八个方面问题:      (一)关于寻衅滋事的认定      寻衅滋事罪的四种表现形式与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抢劫罪等罪在行为方式上存在重合与交叉。准确界定“寻衅滋事”,是正确区分有关行为是构成寻衅滋事罪还是其他犯罪,或者只是一般违法行为的关键。而从实践情况看,目前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和把握还不尽准确、统一,影响了相关案件的依法及时处理。为规范、统一法律适用,准确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有必要首先对何谓“寻衅滋事”作出明确。此外,明确何谓“寻衅滋事”,是准确认定本罪的共性问题、基础性问题。如不对此作出明确,则在解释“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等内容时,均需对这一问题作出规定,这将使解释条文明显重复。鉴此,《解释》第1条首先对“寻衅滋事”的认定作了一般性规定。      第1款规定:“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该款规定的是“无事生非型”寻衅滋事。对此类行为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在理论上、实践中没有不同认识。      第2款规定:“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该款规定的是“小题大做型”寻衅滋事。传统刑法理论认为,寻衅滋事只能表现为无事生非。这一观点有失妥当。从实践看,“无事生非型”寻衅滋事已极为少见,甚至从极端意义上讲并不存在,如认为只有“无事生非”才属于寻衅滋事,将极大地不当限缩寻衅滋事罪的成立范围。在日常生活中偶发矛盾纠纷,如与他人无意碰撞后,即小题大做、借题发挥,实施随意殴打他人或者任意毁损他人财物等行为的,明显不属于解决纠纷的合理方式,明显超出解决纠纷的合理限度,尽管事出有因,也可认为是借故寻衅,也破坏社会秩序,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当然,如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如被害人的车挡住了行为人的路,经行为人请求,被害人拒绝挪动,甚至辱骂行为人,从而引起双方冲突的),则不应认定为“寻衅滋事”;构成其他犯罪的,可以其他犯罪论处。      第3款规定:“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该款规定了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相应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的标准。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特别是基于积怨,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由于行为人并非“寻衅”,一般不应以寻衅滋事论处;但是,行为人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拒不改正,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也可认定为“寻衅滋事”。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根据刑法和《解释》规定,对此种情形以“寻衅滋事”论处,必须以行为人的行为“破坏社会秩序”为条件。寻衅滋事是扰乱公共秩序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才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如行为人因婚恋、家庭等纠纷实施的有关行为并未破坏社会秩序,则即使其此前曾受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依法也不能认定为“寻衅滋事”。      (二)关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      从实践看,在寻衅滋事罪的四种表现形式中,“随意殴打他人”占绝对比重。经对某地2010年至2012年审结的寻衅滋事案件的抽样调查,随意殴打他人的案件共701件,占案件总量的因此,准确界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意义重大。      《解释》第2条明确,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7)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需注意的是,并非所有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以及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均属于“情节恶劣”,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如实施上述行为,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      (三)关于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      《解释》第3条明确,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1)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2)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3)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6)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四)关于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7条第3项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属于“情节严重”。经研究认为,这一规定不尽妥当。一是根据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如规定“强拿硬要”二千元以上的,才属于“情节严重”,将导致相关犯罪的入罪标准有失平衡。二是强拿硬要与任意损毁、占用,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存在差异,不宜适用同一数额标准。      《解释》第4条明确,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1)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2)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五)关于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认定标准      《解释》第5条对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认定标准作了规定,明确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六)关于纠集他人多次寻衅滋事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实践中对于该规定的具体理解存在不同认识,主要集中在如下三个问题:(1)应否有时间跨度的限制;(2)每次实施的寻衅滋事行为是否须构成犯罪;(3)每次寻衅滋事行为是否须未经处理。经研究,《解释》第6条规定:“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据此,对寻衅滋事行为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每次实施的寻衅滋事行为均构成犯罪。二是每次寻衅滋事行为未经处理,包括行政处理和刑事处理。至于多次寻衅滋事行为的时间跨度,《解释》未作限制,只要未超过法定的追诉时限期限,均可计入。      (七)关于寻衅滋事罪与其他犯罪竞合时的处理规则      《解释》第7条明确了寻衅滋事罪与其他犯罪竞合时的处理规则,即“从一重处断”,规定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八)关于寻衅滋事刑事案件的从宽处理      《解释》第8条对寻衅滋事刑事案件的从宽处理作了规定,明确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交通肇事罪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你笑西了 认真写 怎么让我银行卡上的钱 无中生有作者:安建勇 编辑:论文 [论文摘要]交通肇事是一种常见的违法犯罪现象,无论在刑法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存在着许多争议问题,本文就是对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争议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界定,并对交通肇事最的犯罪构成进行了阐述。在立法时,有时一个条文会引发多种不同理解与解释。“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包含多种行为内容,会有多种后果。但如何具体分析每一种行为内容的主、客观要件,将不符合立法精神的解释剔除出来,恰如其分地理解、运用法律,是学者孜孜以求的事业。我国理论界目前对此条文有多种争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此,分析、辨别各种论点,还法律以本来面目,就成为本文作者的最高追求。[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要件 违法 界限 逃逸致人死亡 一、交通肇事罪的概念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财产的广泛破坏,所以,其行为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所谓交通运输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水上、海上、空中、公路、铁路等各个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规则、章程以及从事交通运输工作必须遵守的纪律、制度等。如《城市交通规则》、《机动车管理办法》、《内河避碰规则》、《航海避碰规则》、《渡口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违反上述规则就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在实践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为主要表现为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玩忽职守或擅离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者违章行驶等。例如,公路违章的有:无证驾驶、强行超车、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航运违章的有:船只强行横越,不按避让规章避让,超速抢档,在有碍航行处锚泊或停靠;航空违章的有:违反空中交通管理擅自起飞,偏离飞行航线,无故不与地面联络,等等。上述违章行为的种种表现形式,可以归纳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不论哪种形式,只要是违章,就具备构成本罪的条件。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行为人有违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在时间上存在先行后续关系,则不构成本罪。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从空间上说,必须发生在铁路、公路、城镇道路、和空中航道上;从时间上说,必须发生在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活动中。如果不是发生在上述空间、时间中,而是在工厂、矿山、林场、建筑工地、企业事业单位、院落内作业,或者进行其他非交通运输活动,如检修、冲洗车辆等,一般不构成本罪。检察院1992年3月23日《关于在厂(矿)区机动车造成伤亡事故的犯罪案件如何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在厂(矿)区机动车作业期间发生的伤亡事故案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因违反交通运输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事故,应按刑法第113条规定处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刑法第114条规定处理;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发生的,应当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由此可见,对于这类案件的认定,关键是要查明它是否发生在属于公共交通管理的铁路、公路上。 利用大型的、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具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定交通肇事罪,这是没有异议的。但是,对于利用非机动车,如自行车、三轮车、马车等,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违章肇事,使人重伤、死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存在不同的看法。第一种意见认为:交通肇事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即能够同时造成不特定的多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的广泛损害,而驾驶非机动车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违章肇事,一般只能给特定的个别人造成伤亡或者数量有限的财产损失,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因此,不应定交通肇事罪,而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犯罪的性质,造成他人死亡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造成重伤的,定过失重伤罪。第二种意见见认为,它虽一般只能造成特定的个别人的伤亡或者有限的损失,但不能因此而否认其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况且许多城镇交通事故都直接或间接与非机动车违章行车有关。因此,上述人员违章肇事,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如果因其撞死人而按致人死亡罪论处,因其撞伤人而按过失重伤罪论处,是不合理的。目前司法实践中,一般按第二种意见定罪判刑,即以交通肇事罪论处。(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具体地说,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1)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司机等;(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3)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4)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本罪的主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指出,“在偷开汽车中因过失撞死、撞伤他人或者撞坏了车辆,又构成其他 作者:安建勇 编辑:论文 罪的,应按交通肇事罪与他罪并罚”这一解释说明,非交通运输人员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不以肇事行为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为要件。(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三、交通肇事罪常见的三种情形日常生活中的大量交通肇事都只会引起民事责任,但如果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另外,交通肇事行为如果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车的;无证驾驶;明知车辆安全装置不全或机件失灵而驾驶的;驾驶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车辆;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四、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另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笔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当然,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行为人高速超车后突然发现前方几十米处有人穿越马路,便打方向盘试图避开行人,但出于车速过快,致使车冲入人行道而将他人压成重伤。此时,行人穿越马路作为介入因素仅是发生本案的条件,肇事的真正原因则是违章超速行车,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从而可以构成本罪。转贴于 热点论文网 ( 二)本罪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交通肇事罪与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在主观方面都出于过失;在客观方面,都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但它们是不同性质的犯罪,应严格划清它们之间的界限。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1)前者的主体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虽然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构成该罪主体,但他们也必须是在操纵交通工具、交通设备,与交通运输人员不同的,仅是他们不具有交通运输人员身份;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前者发生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严重后果是由于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引起的;后者的发生与交通运输活动无关,严重后果是由于行为人在交通运输活动以外的日常生产、生活中马虎草率、粗枝大叶,不细心谨慎引起的。(三)本罪与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界限 两者都会出现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后果,但交通肇事罪中行为人对于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结果的发生,表现为过失的心理态度;而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则表现为故意的心理态度,这是区分两者的关键所在。(四)本罪与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两者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都可能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两者存在明显区别:一是主观方面不同。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以驾车撞人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二是客观方面的要求不同。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必须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才构成为犯罪。(五)本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界限 交通肇事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不之处在于,一是侵犯交通运输安全的侧重点不同。交通肇事罪侵犯的主要是公路、水上交通运输的安全,重大飞行事故侵犯的是航空交通运输的安全,铁路运营事故罪侵犯的是铁路交通运输全。二是在客观方面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内容略有不同。三是犯罪主体不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交通运输人员和非交通运输人员;重大飞行事故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航空人员,包括空勤人员与地面人员;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铁路职工。五、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3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认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均是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加重情节,如果行为人本身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则谈不上加重处罚了。 2、行为人必须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触犯了刑律。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发生交通肇事而继续行驶驶离了现场的,则不能适用本情节加重处罚。 3、行为人的逃跑行为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之所以被作为加重处罚情节,就是因为行为人在明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了事故现场,根本不顾及受害者的伤亡情况,主观恶性较重。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是为了抢救受害人,驾驶运输工具运送受害人到医院进行抢救,并等候司法机关的处理,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六、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由于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了本来不必要死亡的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主观恶性大,因此,刑法规定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要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认定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行为人有逃逸行为,即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不履行救助责任和逃避事故责任,行为人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性很明确,也就是说对逃避行为持故意态度。如果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本未意识到事故的发生而驶离了事故现场,造成了死亡结果,则因不具备逃逸的主观故意,不能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 2、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即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3、被害人受伤当场未死亡。如果被害人受伤后当场立即死亡,则排除了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对行为人按交通肇事犯罪造成死亡结果的规定处罚即可。 4、行为人对死亡结果持过失态度,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在明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因轻信不会造成死亡结果或者因疏忽大意根本未预见到可能会造成死亡结果,逃离了事故现场,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 5、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必须发生在同一起事故中。有种观点认为,行为人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不仅指发生交通肇事逃逸致被害人死亡的情形,也包括第一次肇事后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肇事而导致其他被害人死亡的情形③。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在逃逸过程中造成其他被害人死亡的,又重新构成了交通肇事犯罪,而非刑法第133条中“因逃逸致人死亡”所指的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对这种情况按照交通肇事罪的有关规定处罚即可。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因为逃逸撞死、撞伤多人,其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的,可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参考文献】①徐发文:《交通肇事罪研究》②林维:《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研究》,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判解》(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③黄祥青:《浅析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载《政治与法律》1998年第4期;④张穹:《新刑法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体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 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 指导教师: 年月日 开题报告填写要求 1.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此报告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期内完成,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审查后生效. 2.开题报告内容必须用黑墨水笔工整书写,按成教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打印,禁止打印在其它纸上后剪贴,完成后应及时交给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3.学生查阅资料的参考文献应在3篇及以上(不包括辞典,手册),开题报告的字数要在1000字以上. 4.有关年月日等日期的填写,应当按照国标GB/T 7408—94《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规定的要求,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2004年9月26日"或"2004-09-26".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1.本课题的研究意义 中国互联网经过10年的持续发展。目前在普及应用上正步入崭新的多元化应用阶段。有关数据显示,中国宽带用户、网络国际出口带宽、上网方式和途径、网络应用服务更趋多样化。人们对互联网的使用广度、信用度、依赖度正在逐步提高。随着网络提供的功能和服务的进一步完善,网络应用化、生活化服务正逐步成熟。互联网的影响正逐步渗透到人们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的各个角落。中国互联网整体呈现较快的增长态势。但中国地区之间互联网发展水平、普及水平还存在明显的差距,呈现"东快、西慢,城快、村慢"的特点,因此,加大对于互联网应用和发展的研究力度,借鉴国外互联网应用的成功范例引入和普及互联网应用的先进经验是当务之急。 2.本课题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从全国人口来看,互联网普及率还很低,仅有,与世界平均水平约14%还有较大差距。因此要普及互联网,让更多人来使用互联网是任重道远的事情。 第二,网上信息资源还不够丰富,质量比较好的、能反映我国优秀文化的、对广大网民有真正用处的信息还不够多。根据国信办的调查,截至2004年底,我国共有亿中文网页,比2003年底差不多翻了一番,但是仅占全世界网页数量(300多亿)的2%,比例很低。因此我们需要网上有更多丰富的内容,特别是健康的、有质量的、有针对性的内容。 第三,目前,互联网产业虽然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方面进行了不少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从整体上看网络应用水平和实效(即网民的用户体验)还比较初级。在技术驱动下产生的包括网络游戏、电子商务、无线宽带、VoIP、P2P等新的应用还没有形成成熟的盈利模式。 第四,新技术发展遭遇机遇和挑战。当前国外互联网新技术层出不穷,一直处于互联网发展的领先地位,而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比较薄弱,因此需要更加努力,迎头赶上。 第五,网络安全和网络文明面临严峻挑战。网络文明要靠政府法制、行业自律、网民的自觉来维护,而最关键的应该是网民素质的提高。就像交通管理一样,有交通法规的限制,也有警察的监管,但是最关键的还是司机素质的提高,否则交通事故还是无法避免的。同时,提供内容、服务的企业也应当承担其责任,实施行业自律。 3.论文提纲 我国互联网在若干领域的应用 1.互联网在政府中的应用 2.互联网在企业中的应用 3.互联网在消费群体中的应用 我国互联网应用前景 1.互联网将加速融入我们的生活 2.互联网经济逐渐产生效益 3.宽带网络建设打通互联网应用瓶颈 4.互联网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指导教师意见: (对本课题的深度,广度及工作量的意见) 指导教师: (亲笔签名) 年月日 系部审查意见: 系部负责人: (亲笔签名) 年月日

是法学论文任务书或者开题报告上面的内容吧。采纳以后找我拿。(一)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一般书、教学参考书都有反映全书内容的提要,以便读者一翻提要就知道书的大概内容。我们写论文也需要先写出论文提要。在执笔前把论文的题目和大标题、小标题列出来,再把选用的材料插进去,就形成了论文内容的提要。(二)原稿纸页数的分配写好毕业论文的提要之后,要根据论文的内容考虑篇幅的长短,文章的各个部分,大体上要写多少字。如计划写20页原稿纸(每页300字)的论文,考虑序论用1页,本论用17页,结论用1—2页。本论部分再进行分配,如本论共有四项,可以第一项3—4页,第二项用4—5页,第三项3—4页,第四项6—7页。有这样的分配,便于资料的配备和安排,写作能更有计划。毕业论文的长短一般规定为5000—6000字,因为过短,问题很难讲透,而作为毕业论文也不宜过长,这是一般大专、本科学生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所决定的。(三)编写提纲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编写要点编写毕业论文提纲有两种方法:一、标题式写法。即用简要的文字写成标题,把这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但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毕业论文提纲一般不能采用这种方法编写。二、句子式写法。即以一个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该部分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具体而明确,别人看了也能明了,但费时费力。毕业论文的提纲编写要交与指导教师阅读,所以,要求采用这种编写方法。详细提纲举例详细提纲,是把论文的主要论点和展开部分较为详细地列出来。如果在写作之前准备了详细提纲,那么,执笔时就能更顺利。下面仍以《关于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思考》为例,介绍详细提纲的写法:上面所说的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都是论文的骨架和要点,选择哪一种,要根据作者的需要。如果考虑周到,调查详细,用简单提纲问题不是很大;但如果考虑粗疏,调查不周,则必须用详细提纲,否则,很难写出合格的毕业论文。总之,在动手撰写毕业论文之前拟好提纲,写起来就会方便得多。

会计犯罪问题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题目、立论依据(论文选题的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案(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过程、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创新点)、条件分析(仪器设备、协作单位及分工、人员配置)等。开题报告的写作也是不容小觑的,可是我们应该注意哪些细节呢? 1.开题报告准备探究什么? 作为开题报告的开端,首先你要考虑准备研究什么?要选定你的探究课题。可以这样说,题目选准了,开题报告也就成功了一半。因为题目一旦选定,那么研究的目标、内容、对象、范围。预期的成果乃至课题的价值也就在某种程度上被决定了。从这个意义上讲,题目是课题的龙头,对整个课题的成功与否起着重要的关键作用。 2.为什么要探究这个课题? 这一部分就是要说明你为什么要探究?你这个课题是怎么想出来的?它有什么意义。价值?要求围绕课题的题目,进行解释和说明。 3.进行探究你具备哪些条件? 为了保证课题研究的正常发展,需要有一定的条件支持。条件可以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来说明。内部指我们开题者的自身基础。包括开题者对课题的兴趣,所掌握的知识基础和能力水平。外部指客观条件。如可以提供哪些参考资料?有关的实验器具,教学设备是否具备?各个方面是否重视,是否支持等等。 4.怎样去探究这个课题? 怎样去探究呢?一般将实施过程分成两个部分;①是任务分工,②是探究步骤。任务分工首先要考虑在课题完成过程中要做哪些事?哪些事是集体完成的?哪些事是个人承担的?然后将每一件事具体落实到人,这样的分工越细越好。 5.可能会取得怎样的成果? 围绕课题研究目标,估计可能会取得什么样的成果,要交代清楚。由于这部分内容往往就是结题报告的提纲。尽可能写得详细些。 在写作开题报告的时候,我们需要把握以下的步骤: 第一步:研究背景(文献综述) 研究背景即提出问题,阐述研究该课题的原因。研究背景包括理论背景和现实需要。还要综述国内外关于同类课题研究的现状:①人家在研究什么、研究到什么程度?②找出你想研究而别人还没有做的问题。③他人已做过,你认为做得不够(或有缺陷),提出完善的想法或措施。④别人已做过,你重做实验来验证。找几篇类似的论文摘抄一部分。 第二步:目的意义 目的意义是指通过该课题研究将解决什么问题(或得到什么结论),而这一问题的解决(或结论的得出)有什么意义。有时将研究背景和目的意义合二为一。 第三步:实施计划 实施计划是课题方案的核心部分,它主要包括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时间安排等。研究内容是指可操作的东西,一般包括几个层次:⑴研究方向。⑵子课题(数目和标题)。⑶与研究方案有关的内容,即要通过什么、达到什么等等。 研究方法要写明是文献研究还是实验、调查研究?若是调查研究是普调还是抽查?如果是实验研究,要注明有无对照实验和重复实验。实施计划要详细写出每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地点、任务和目标、由谁负责。若外出调查,要列出调查者、调查对象、调查内容、交通工具、调查工具等。如果是实验研究,要写出实验内容、实验地点、器材。实施计划越具体,则越容易操作。 第四步:可行性论证 可行性论证是指课题研究所需的条件,即研究所需的信息资料、实验器材、研究经费、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技能及教师的指导能力。另外,还应提出该课题目前已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在哪些方面需要得到学校和老师帮助等等。 第五步:预期成果及其表现形式 预期成果一般是论文或调查(实验)报告等形式。成果表达方式是通过结题报告来展示。 除此之外,写开题报告一切都是从题目出发,围绕这个题目进行讨论研究。所以你要让看到你题目的人看到你的开题报告就能明白,你为什么写这篇论文,你如何去通过实验或实践去证明你想要证明的观点。 (一)论文名称 论文名称就是课题的名字。 第一,名称要准确、规范。准确就是论文的名称要把论文研究的问题是什么,研究的对象是什么交待清楚,论文的名称一定要和研究的内容相一致,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准确地把你研究的对象、问题概括出来。 第二,名称要简洁,不能太长。不管是论文或者课题,名称都不能太长,能不要的字就尽量不要,一般不要超过20个字。 (二) 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 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这一般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论文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论文的理论和学术价值。这些都要写得具体一点,有针对性一点,不能漫无边际地空喊口号。主要内容包括:(1)研究的有关背景(课题的提出):即根据什么、受什么启发而搞这项研究。(2)通过分析本地(校)的教育教学实际,指出为什么要研究该课题,研究的价值,要解决的问题。 (三)本论文国内外研究的历史和现状 规范的开题报告应该有文献综述,如果是小课题可以省略该部分。文献综述一般包括:其研究的广度、深度和已取得的成果;寻找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从而确定本课题研究的平台(起点)、研究的特色或突破点。 (四)论文研究的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就是在宏观上应坚持什么方向,符合什么要求等,这个方向可以是有关研究问题的指导性意见等。 (五) 论文写作的目标 论文写作的目标就是课题最后要达到的具体目的;要解决哪些具体问题,就是本论文研究要达到的预定目标,也是本论文写作的目标定位。确定目标时要紧扣课题,用词要准确、精练、明了。 常见存在问题是:不写研究目标;目标扣题不紧;目标用词不准确;目标定得过高,对预定的目标没有进行研究或无法进行研究。 确定论文写作目标时,一方面要考虑课题本身的要求,另一方面要考率实际的工作条件与工作水平。 (六)论文的基本内容 研究内容要更具体、明确。并且一个目标可能要通过几方面的研究内容来实现,目标与内容不一定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大家在确定研究内容的时候,往往考虑的不是很具体,写出来的研究内容特别笼统、模糊,把写作的目的、意义当作研究内容。 基本内容一般包括:(1)对论文名称的界说。应尽可能明确三点:研究的对象、研究的问题、研究的方法。(2)本论文写作有关的理论、名词、术语、概念的界说。 (七)论文写作的方法 具体的写作方法可从下面选定: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经验总结法、个案法、比较研究法、文献资料法等。 (八)论文写作的步骤 论文写作的步骤,也就是论文写作在时间和顺序上的安排。论文写作的步骤要充分考虑研究内容的相互关系和难易程度,一般情况下,都是从基础问题开始,分阶段进行,每个阶段从什么时间开始,至什么时间结束都要有规定。课题研究的主要步骤和时间安排包括:整个研究拟分为哪几个阶段;各阶段的起止时间。

会计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该全面,让导师能了解您论文的设想也研究方法。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会计论文开题报告,希望能提供帮助。

题目:论会计的不确定性

一、本课题设计(研究)的目的:

不确定性会计是财务会计的组成部分,是指不确定性经济业务会计。不确定性经济业务是相对于确定性经济业务而言的。对不确定性经济业务没有给予充分关注和恰当反映,致使财务会计的一些基本原则,如稳健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等没有得到很好地运用,制约了会计信息作用的发挥,是现行财务会计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寻求其解决方案越来越重要。笔者认为,研究会计不确定性目的如下:

(1)完善会计这门科学

会计到目前为止尚不是一门精确的科学,其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无法可靠地表述不确定性。不确定性会计通过对不确定性经济业务的披露、确认与计量,有助于消除财务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所以,研究不确定性会计问题,有助于会计学的完善。

(2)建立不确定性会计的理论框架

对经济领域中“未来事项”存在的研究,有助于为各国会计准则的制定者们建立一个共同的基础性框架。这个框架会有助于促进各国会计准则发展的早期协调。不确定性会计的研究有助于建立一个不确定性会计问题的理论框架,以指导包括会计估计事项或有事项、未来事项等在内的会计准则的制定或修订。

(3)导致良好的会计实务

目前不少不确定性经济业务尚无成熟的会计规范。这必然会导致会计处理上的不确定性(如会计处理不一致)。不确定性会计问题的研究,有助于形成比较科学的不确定性会计概念框架,制定出较为完善的不确定性会计准则,从而有效地减少财务会计信息系统的不确定性,最终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多更好的信息。

二、设计(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文献综述):

在经济学界,研究不确定性问题的第一人当属美国经济学会会长赖特,他在1921年出版的名著《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对不确定性的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是,在很长的时间内,不确定性的研究在学术界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正因为如此,赖特的不确定性经济理论不能在主流经济学派占有一席之地。随着信息经济学的“一声炮响”,随着瑞典皇家科学院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对不确定性经济理论的经济学家阿罗(1972)、施蒂格勒(1982)、纳什(1994),不确定性的研究不仅融入传统的经济学中,而且迅猛发展,成为当今经济理论研究的热点。

在会计学领域,不确定性问题历来就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早在1922年,著名的会计学家W·A·Paton就在其“会计理论”中提出了会计假设。美国 FASB在1978年提出财务会计的目标时,又强调了财务会计应当提供企业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分布和不确定性的信息。在会计规范方面,1948年的英国公司法第11段最早明确规定企业要披露以前不要求披露的或有负债性质、估计金额等信息。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受到金融工具、营销创新等不确定性经济业务的影响,国际会计界十分关注、重视不确定性会计问题的处理问题。1991年在比利时鲁塞尔,1992年在美国康列蒂格州的洛沃克,1993年在英国伦敦,国际会计委员会连续三次召开了“未来事项问题”研讨会。最后,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专家组的努力下,在1994年发布了对会计准则的制定有指导作用的“未来事项”研究报告。

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经营风险的增加,信息使用者越来越需要更多的信息来评估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的不确定性。这样,在会计中如何减少、处理不确定性成为国内外会计学界关注的重要问题。然而,在现存的各种文章和文献中,系统的讨论会计不确定性问题的著作罕见,这就更加坚定了我对不确定性会计问题做系统探讨的决心。

我国不确定性会计的研究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实务方面基本上处于起步阶段,未形成一套公认的、可以在实践中运用的理论方法体系。

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我参考了很多国内专家学者关于会计的不确定性的论述和观点,主要是林斌老师所著的《论不确定性会计》。据我所知,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以不确定性会计为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形成学术专著的,林斌老师是第一人。林老师将西方信息经济学理论引入会计研究,尝试为不确定性会计构建一套理论框架,以指导不确定性会计实务和不确定性会计准则的制定。林老师沿着信息经济学的思路,首先阐述了不确定性的基本含义,对会计中的不确定性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并初步构建了不确定性会计理论框架。在此基础上,该书分三篇分别研究了低度、中度和高度不确定性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林老师的研究具有前沿性,观点具有前 瞻 性,对我的论文写作帮助是最大的。

其他参考文献还有王梦、姜婷婷、刘艳宏在《财务与审计》上发表的《不确定性会计刍议》,该文对目前国际、国内研究会计的不确定性的现状做了简单介绍,采用规范研究的方法,借鉴信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对不确定性会计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以期为不确定性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构建一个理论框架。吴奕鹏在《管理科学文摘》上发表《小议不确定性会计》,该文首先介绍了会计中的不确定性和不确定性会计,详细分析了不确定性会计所遵循的会计原则,并对不确定性会计的发展趋势作了简单预测。云南省财政厅的鄢涛发表了《对不确定性会计问题的认识和研究》,该文从不确定性与经济、会计与经济、不确定性与会计的关系三个方面论述了会计与不确定性的历史渊源,详细介绍了不确定性会计的概念、特点、对象以及简单分类,并对不确定性会计事项的会计处理问题进行探讨。

蒋昌稳、文银秋在《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第23卷第1期上发表的《会计不确定性探析》上把会计不确定性对货币计量和持续经营假设、会计原则、会计信息使用者、会计准则的影响做出了后果分析,指明了会计不确定性的控制目标与指导思想,并从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会计信息监督等五个方面提供了监控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蓝希华在《商业会计》2015年10月第20期上发表《关于不确定性和模糊性的会计信息问题研究》,主要阐述了会计中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的表现、产生原因以及对会计的影响,并提出了不确定性和模糊性会计事项的会计处理、对策与建议。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的陆兴风老师在《中国审计》上发表的《会计的不确定性与模糊性》与蓝老师的论文研究角度基本一致,观点有许多相似之处。施卓晨在《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5年第6期上曾发表了题为《基于不确定性理论的会计信息真实性评测研究》的文章,该文从会计信息失真为一种不确定性现象的观点出发,分析归纳了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关键因素,运用不确定理论对其作用进行度量,建立了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评测模型。

云南财贸学院的陈红、周映群发表了《刍探不确定性会计及其计量》,本文首先简单介绍了不确定性会计的内涵与外延及不确定性会计中对经济业务的分类,主要分析了现行会计计量技术在处理不确定性经济业务时的局限性。王迎晓在《财政监督》杂志上发表了《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控制浅谈》,该文对会计信息不确定性控制的必要性、对象和重点分别进行了阐述。除此之外,我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国外学者系统论述会计不确定性的文献,但发现外国学者都是从某一方面来谈会计的不确定性,站在宏观角度全面论述会计不确定性的文章罕见。例如Kimmelfield等在20**年8月发表的一文中结合美国各个州企业所得税收入情况,说明税法变化使会计信息具有不确定性,是根据第48号财务会计准则从所得税方面来研究会计的不确定性。Mayhew,BrianW在2001年9月上发表该文主要是谈会计不确定性对审计的影响,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对审计目标审计工作的影响。这两篇外文文献对我的写作思路有较大的启发。

会计学作为经济学科的一个重要分支,是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发展的,经济环境的变化必然会产生许多不确定性经济事项。通过对不确定性会计的研究,也就是在将不确定性经济事项转换成确定性经济事项的过程中实现了会计学的动态发展。因此,作为“前 瞻 ”性会计的不确定性会计无疑将会是今后会计学研究发展的重点。

三、设计(研究)的重点与难点,拟采用的途径(研究手段):

设计(研究)的重点与难点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全球的经济贸易越来越频繁,企业所处经济环境的复杂性和企业经济事项的不确定性日趋增多。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来说,有的关于不确定性经济业务的会计信息是十分有用的,但现行财务会计对不确定性经济业务的反映有的不恰当、有的落后于时代要求、有的极其不足,因而有碍于财务会计信息有用性目标的实现,制约了财务会计作用的发挥。这在客观上要求会计人员必须积极探索,以对企业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恰当的处理。如何合理估计会计中的不确定性以及对不确定会计事项作出恰当反映是本课题研究的重点。

本课题研究的难点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与建议。

论文主要从六个部分来进行研究。

第一部分是绪论,介绍课题背景及目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课题研究方法、论文构成及研究内容。

第二部分是介绍会计不确定性的基本概念,并从外部和内部性不确定性因素两个方面详细分析会计不确定性的原因。

第三部分着重从会计要素、会计基本假设及基本会计原则三个方面探讨不确定性经济业务对财务会计体系的冲击。

第四部分是对不确定性会计基本理论的思考,包括对会计本质和会计原则的再认识。

第五部分是探讨控制会计不确定性的具体措施。

第六部分是结论部分,总结全文,预测发展趋势。

本课题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和归纳总结法,在广泛收集阅读与本课题相关的文献资料,学习研究国内外专家学者对于会计不确定性这一问题的学术观点以及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不确定性会计的基本理论问题,如不确定性会计的概念、目标、会计原则等进行分析与探讨。

(1)文献研究法。通过阅读有关会计不确定性的著作,从理论上提升研究深度。通过互联网等途径收集全国各种有关资料对会计不确定性的原因、影响及对策问题研究成果。

(2)归纳总结法。通过各种途径对本课题进行研究后,归纳总结出新的观点,尝试为不确定性会计构建一套理论与实务框架,以期对此问题的研究有所裨益。

四、设计(研究)进度计划:

1、第7周:整理资料并做开题报告,撰写论文提纲

2、第8周---第12周:消化整理资料,结合所学知识,撰写论文初稿

3、第13周---第14周:在初稿基础上修改论文,撰写论文第二稿

4、第15周:继续修改论文,最后定稿,交指导老师。

5、第16周:组织论文答辩。

6、第17周:整理论文资料并装订成册,同时做好校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五、参考文献:

[1]林斌。论不确定性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36-39.

[2]王梦,姜婷婷等。不确定性会计刍议[J].北方经贸,2015,8:70-71.

[3]吴奕鹏。小议不确定性会计[J].管理科学文摘,2015,9:39-41.

[4]鄢涛。对不确定性会计问题的认识和研究[J].中国学术期刊,2015,2:26-29.

[5]蒋昌稳。会计不确定性探析[J].广东农工商技术学院学报,2015,23:27-32.

[6]陆兴凤。会计的不确定性与模糊性[J].中国审计,2015,8:41-42.

[7]蓝希华。关于不确定性和模糊性的会计信息问题研究[J].商业会计,2015,10:23-24.

[8]施卓晨。基于不确定性理论的会计信息真实性评测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5,6:50-54.

[9]陈红,周映群。刍探不确定性会计及其计量[J].云南财贸学院期刊,2015,3:99-100.

[10]王迎晓。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控制浅谈[J].财政监督,2015,7:59-60.

会计学的毕业论文也是需要根据自己的题目进行撰写的,应该围绕自己的题目将前人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最终得出论文的必要性。

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素

各部分撰写内容

论文标题应该简洁,且能让读者对论文所研究的主题一目了然。

摘要是对论文提纲的总结,通常不超过1或2页,摘要包含以下内容:

目录应该列出所有带有页码的标题和副标题, 副标题应缩进。

这部分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解释研究背景,缩小研究问题的范围,适当列出相关的参考文献。

这一部分不只是你已经阅读过的相关文献的总结摘要,而是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评论,并能够将这些文献与你提出的研究联系起来。

这部分应该告诉读者你想在研究中发现什么。在这部分明确地陈述你的研究问题和假设。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研究问题应该足够广泛,而次要研究问题和假设则更具体,每个问题都应该侧重于研究的某个方面。

日语论文开题报告相关事宜解释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卒业论文の提出报告 本课题的研究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情况 このテーマの研究目的、意味及び国内外の状况 本课题研究成果的应用价值 このテーマの研究结果と応用価値 本课题的重点和难点 テーマのポイントと难点 论文提纲/论文题目/内容摘要/关键字/正文/注释/参考文献 论文要旨/论文テーマ/内容要旨/キーワード/正文/解釈/参考文 指导老师意见/指导老师签名 指导先生の意见/指导先生のサイン 教研室审查意见/教研室主任签字 研究室の审査意见/研究室の主任サイン

日语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导语:日语论文开题报告的范文是怎样的呢?日语论文开题报告的范文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是我分享的日语论文开题报告的范文,欢迎阅读!

论文题目 格助词「デ」の意味・用法

论文大纲及撰写计划

1.はじめに

2.先行研究

3.「デ」格の各意味用法

范囲の限定

地点・时点の限定

事物の限定

4.「ニ」格との相违

场所を示す

时间を示す

原因を示す

5.おわりに

撰写计划

2009年10月-11月 查找资料,拟定题目

2009年11月-2010年2月 完成初稿

2010年2月-2010年3月 完成二稿

2010年3月-2010年4月 完成终稿

主要参考书目 菅井三実1997「格助词デの意味特性に関する一考察」『名古屋大学文学部研究论集』P127森山新2002「认知的観点から见た格助词デの意味构造」『日本语教育』115,1-10

森山新2004「格助词デの放射状カテゴリー构造と习得との関系」『日本认知言语学会论文集4』P66-75

森山新2006「多义语としての格助词デの习得过程」『认知言语学考论』

森山新2006「JSL(第二言语としての日本语)における格助词デの习得过程に関する认知言语学的考察」『日本认知言语学会论文集6』

杉村泰2005「イメージで教える日本语の格助词と构文」 『言语文化论集』17-1

审核老师意见

所选题目名称:

外来语の激増の原因とその影响について

外来语激增的原因及其影响分析

课题研究现状:

外来语是西方国家先进的文化和科学技术成果不断流入日本的证明。而使用外来语是我们学习和使用日语过程中的一种普遍现象。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外来语作为一种社会语言现象和文化现象,促使了日语本身的发展和日本社会文化的进步。同时随着外来语在日语中的泛滥,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引起了日语学习和研究者及日本社会的广泛关注。

关于日语外来语,《大辞泉》(小学馆)将其定义为:ほかの言语から借用して、自国语と同様に使用するようになった语。借用语。日本では、広义には,汉语を含まれるが、狭义には主として欧米诸国から入ってきた语を言う。现在では一般に片仮名で表记される。1956年日本国立语言研究所就日语中和语,汉语,外来语,混合语几类构成日语的词汇,对大众化的90种杂志进行调查,得出以下数据:和语 汉语 外来语 混合语。10年后的1966年同一研究所又以《朝日新闻》,《每日新闻》,《读卖新闻》三大报纸一年的日报,晚报为对象,进行了日语词汇构成比的调查,得出以下数据:和语 汉语 外来语 混合语。由此可见,10年岁月的推移,外来语的比例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此外,外来语在日本社会和文化中的作用也引起了广大学者的关注。日本学者荒川物兵卫在《角川外来语辞典》(1969)一书中指出:“一个个单词是民族文化的种子,一个个外来语则是一个民族吸收外来文化的种子。”《实用最新外来语辞典》(1979)的序作者富道勇夫也曾说过:“难于出口的话语用外来语说就容易多了。”

随着中日两国间的不断交流和合作,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开始学习和研究日语。日语外来语也受到了一些从事社会语言学研究的学者的兴趣。皮细庚在《日语概说》(皮细庚,1996)专门辟章探讨了外来语,是外来语研究历程中的一块里程碑。皮细庚不但讨论了外来语的来源,揭示了外来语的本质,还分析了外来语的特点,着重将外来语和原语进行对比,对其中的“和制英语”作出了详细的解释。此后多年我国外语界的一部分学者深受外来语研究的启发,陆续发表了一些论文和书籍。

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国内学者对外来语研究的范围更加广泛。郑成在日语学习与研究(2001年第4期)上发表了名为《试析日语外来语与日本的社会心理》的论文。郑成不仅深入研究了外来语的特点,还深刻分析了外来语使用的现状,提出外来语激增的双刃剑作用,更将外来语和日本历史社会的心理联系起来。沈宇澄在其主编的《现代日语词汇学》一书中就外来语的作用、表记、语义展开讨论。朱京伟则在《日语词汇学教程》(2005)中论述了外来语的特征和历史,同时也分析了外来语和原语的区别,特别提出了外来语和在来语的关系。《相识日语》(2005)的作者王冰从外来语词语的移植方式的角度对外来语进行了研究。

综上所述,近年来有很多学者都对外来语进行了探讨和研究,主要集中在外来语的来源、特征、现状、作用及同原语的比较上,并且都已取得重要的研究成果。然而,对外来语近年来激增的`原因及其影响的研究略有不足,所以本文将着重研究外来语的激增原因和影响。

课题研究目的:

本文通过对日语外来语激增的原因及其影响分析,旨在加深对外来语的了解,以便为广大的日语学习和研究者带来更多便利,方便其更好地使用外来语。由于外来语在日语中的比例不断增加,所以全面而深入地研究外来语对于我们学好日语,进行中日跨国交流有很大的帮助。外来语不仅是一种语言现象,也可以视作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因此对外来语激增原因及其影响分析对外语教学研究、翻译和实际应用都具有积极地指导意义。

课题研究要点:

1 引言

2 外来语的定义

3 外来语的现状(激增)

4 外来语激增的原因

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日本人的心理原因

日语本身的语言结构特性

5 外来语激增的影响

积极方面

a外来语高雅、新颖

b能委婉地表达事物

c 能精练表示事物的概念与区别

d 有利于日本的国际交流和经济文化的发展

消极方面

a 日语丧失其纯正性

b 造成不同年龄段间的语言交流障碍

c 外来语的泛滥和误用

6 结论

课题进度安排:

10月30日,提交开题报告。

11月3日,参加开题答辩。

1月8日,完成毕业论文初稿(电子稿)。

3月18日,完成毕业论文终稿(纸质稿)。

3月27日,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主要参考文献:

1富永道夫.实用最新外来语辞典[M].日本千曲秀出版社,1979(这是日本文献,请用日语表达)

2荒川物兵卫.角川外来语辞典[M].角川书店,1969

3铃木孝夫.闭ざされた言语:日本语の世界[M].东京岩波书店,2000

4皮细庚. 日语概说[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6

5沈宇澄.现代日语词汇学[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

6王冰.相识日语[M].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05

7郑成 .浅析日语外来语与日本的社会心理[J].日语学习与研究,2001(4)

8朱京伟 .日语词汇学教程[M].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5

java相关论文开题报告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专 业: 通信工程

班 级: xx级通信工程一班

姓 名: XXX

指导教师姓名: XXX

指导教师职称: 讲师

20xx 年 xx 月

1 .本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

本课题研究的意义

随着企业管理现代化意识的不断增强,普通意识上的门锁系统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现代管理的要求。电子化门禁系统的出现,极大方便了人们对出入口的管理,并迅速开始普及应用。

近年来,门禁系统由于其本身的优势,已经悄然兴起,包括邮电系统,供电系统,银行系统,住宅小区,公司实体等各种类型的场所都已有使用门禁系统的范例,通过这套系统的使用极大地提高了管理者的工作效率和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程度。

门禁系统采用个人识别卡的方式工作。给每个有权进入的人发一张个人识别卡,相当于一把钥匙。系统根据该卡的卡号和当前时间等信息,判断该卡持有人是否可以进入(或出去),如果可以,系统自动开门。对于企业、机关等需要考勤的场所,门禁系统还可以记录每个职工是否按时上下班。门禁系统的另一个优点是可以随时增加和删除某一卡而不必担心某一卡丢失后造成什么损失。

国内外研究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

门禁系统的基本含义就是出入口控制系统。它的作用在于管理人群进出管理区域,限制未经授权者进出特定区域,并使已授权者在进出上更便捷,而且根据实际需要来查询一系列记录。门禁系统是在建筑物内的主要管理区的出入口、电梯厅、主要设备控制中心机房、贵重物品库房等重要的部位的通道口安装磁门、电控锁或读卡器等控制装置,由中心控制器监控,系统采用计算机多重任务的处理,能够对各通道口的位置,通过对象及通行时间进行实时控制或设定程序控制,适应小区、办公楼的安全的管理。

传统的机械门锁仅仅是单纯的机械装置,无论结构设计多么合理,材料多么坚固,人们总能通过各种手段把它打开。在人员变更频繁的场所(如办公室,酒店客房)钥匙的管理很麻烦,在一些大型机关、企业,钥匙的管理成本很高,钥匙丢失或人员更换时往往要把锁和钥匙一起更换。特别是传统机械钥匙容易出现重复,而且出入没有记录,旗安全性非常差。为了弥补上述问题于是出现了电子磁卡锁,电子密码锁,这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们对出入口通道的管理的程度。但他们本身的缺陷就逐渐暴露。磁卡锁的问题是信息容易复制,卡片与读卡机之间磨损大,故障率高,安全系数低。密码锁的问题是密码容易泄露。这个时期的门禁系统和高还停留在早期不成熟阶段,因此当时的门禁系统通常被人称为电子锁,应用也不广泛。

最近几年随着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飞速进步和感应卡技术,生物识别技术的发展,门禁系统得到了飞跃式的发展,出现了感应式门禁系统,指纹门禁系统,虹膜门禁系统,面部识别门禁系统,乱序键盘门禁系统等各种技术的系统,而且门禁系统早已超越了单纯的门道及钥匙管理科,它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套完整的出入管理系统。门禁系统的应用领域也越来越广。是人们在公共场所实施进出口管理最有效的工具。它在工作环境安全、人事考勤管理、大规模人员出入等管理工作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随着电子芯片的高度集成化,门禁系统的功能也变得越来越完善和简捷,而且越来越容易操作。门禁系统的发展过程如下:

1、第一代门禁

单一的键盘输入密码方式。常常会有因忘记密码而被拒之门外的尴尬事情发生。

2、第二代门禁

接触式卡门禁系统。所用的接触式卡片有磁码卡和铁码卡。磁码卡是把磁质贴在塑料卡片上制成的。磁片可以改写,应用方便。其缺点是易消磁、易磨损。铁马卡片中间用特殊的金属线排列编码,采用金属磁烧的原理制成,不易被复制、铁码卡可有效的防磁、防水、防尘,是安全性较高的一种卡。这种非门禁系统虽然有些改进,但是如果卡片不小心被消磁或弄脏,进入人员将被拒之门外。

3、第三代门禁

感应卡,即非接触式IC卡一般指无源IC卡,卡片采用了先进的半导体制造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利用电子回路及感应线圈在读卡器本身产生的特殊震荡频率,当卡片进入读卡器能量范围产生共振,感应电流使电子回路发射信号到读卡器,经读卡器将接受的信号转换成卡片资料,送到控制器对比。

4、第四代门禁

生物识别系统。它包括指纹机、掌纹机、视网膜识别机和声音识别装置等。指纹和掌纹识别用于安全性较高的出入口控制系统,视网膜识别机和声音识别装置在正常情况下安全性极高,但若视网膜充血或病变以及感冒等疾病会影响使用。

以上几代门禁系统中,磁码卡价格便宜,仍被使用;铁码卡和感应式保安性能好,现在比较流行;生物辨别技术安全极高,一般应用在军政要害部门或银行金库等场所。

由于磁卡、接触式IC卡对于操作环境的要求较高,磁卡及IC卡本身的工作有一定寿命期,再加之识别过程中操作者的动作和所需时间明显多于非接触式卡,因而,从目前全球门禁系统的前端输入设备的水平及发展方向来看,虽然磁卡、接触式IC卡、读卡器在门禁系统的应用中还有一部分市场,但从发展趋势上看,非接触式智能卡势必将全面取代磁卡、IC卡市场。

2 、本课题的基本内容,预计可能遇到的困难,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基本内容

本课题主要是在现有网站资源基础上,研究并设计出成本经济、安全可靠、方便迅速门禁系统。本课题研究的内容是:

1、研究分析门禁系统的基本组成结构,需要使用的开发工具以及各种参考资料。

2、了解用户的需求,能够快速准确的定位系统需要实现的功能以及系统的操作流程。

3、根据用户提供的需求说明,以及系统要实现的功能,设计出相应的系统功能模块、数据库、系统总体设计图。

4、确定系统开发的任务书,合理分配各阶段的时间。完成相关的技术文档,并给予详细的说明。

5、完成系统的详细设计,设计各个功能模块,以及各个模块之间的关系。

6、研究当前网络上资源和已有系统,为在开发后能结合相关系统做好准备。

可能遇到的困难,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本课题主要是介于struts等开发框架进行设计,结合javascript、oracle、apache进行开发。对于struts等开发框架的了解还不够深入,时常需要在网上查看资料。门禁系统的需求都是根据公司客户要求实现,对于一些特殊的要求需要特别的分析。还有对于一些误操作需要事先考虑到和设置相应的异常处理。

3 .本课题拟采用的研究手段(途径)和可行性分析

对本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本次软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对项目课题的全面通盘考虑,是项目分析员进行进一步工作的前提,是软件开发人员正确成功的开发项目的前提与基础.

写软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使软件开发团体尽可能早的估计研制课题的可行性,可以在定义阶段较早的认识到系统方案的缺陷,就可以少花费时间和精力,并且避免了许多专业方面的困难.所以该软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整个开发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

本系统从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操作可行性、方案可行性四个方面分析研究。

1、技术可行性

应用Java技术进行系统开发。Apache是最通用的网络服务器;Oracle是强大的关系数据库;Java是目前最流行的编程语言。

鉴于目前成熟的Java技术,该系统可以完整的完成。

2、经济可行性

本系统使用Oracle数据库管理系统,前端采用eclipse作为应用开发工具,容易购买,价格低廉。开发此系统并投入使用,安装简单,成本低廉,易于维护和升级,开发周期短,经济效益高。

本系统要求的计算机配置不是很高,需要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和数据库管理等软件,基础投资建设成本不是很高。支持没有计算机使用经验、计算机使用经验较少及有较多计算机使用经验的用户均能方便地使用本系统。所以,在经济上是可行的。

3、操作可行性

本系统需要一台WEB服务器,配置要求与客户量相关,对于普通公司内使用,一台普通的服务器即可。当前的主流服务器完全可以满足要求。对于客户端,只需要客户端装有浏览器即可,对机器本身没有太高的要求,一般电脑都可满足要求。

4、方案可行性

本系统致力于设计出能够满足大楼管理需求,实现工作环境安全、人事考勤管理、大规模人员出入等管理工作,其带来的经济效益非常好,所以本方案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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