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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论丛杂志社官网

发布时间:2024-07-04 07: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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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科学导报是报纸。

《科学导报·教育论坛》由中国科协指导、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主办、科学导报社编辑出版。《科学导报》是山西科技报刊总社旗下的骨干传媒之一,是一份以普及科学新知识、推广实用新技术、倡导文明生活、立足青少年科技创新、少儿体验生活常识为宗旨的大众报纸。

国家级社会学类期刊:东岳论丛、学术交流等。

省级社会科学类期刊:社会科学辑刊、社会科学战线等期刊。

扩展资料:

科学导报的栏目设置:

高等教育、教育前沿、教学管理、职业教育、科教论坛、素质教育、职教幼教、课堂教学、文化天地,经验交流。

科学导报的征稿要求:

1、论文要求主题明确、立意新颖、内容健康积极、观点鲜明、资料翔实,要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和实用性。

2、论文请用WORD文档格式发送到本刊电子邮箱,书面稿请书写规范整洁,最好用A4纸打印。

3、论文的书写格式要求:必须写清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邮编、电话,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多位作者文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收到录用通知后不再改动。

4、论文中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际标准,文中图表要求扫描清晰、标示到位,最好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的图表。

5、论文采用随文脚注,每页的注号均应从①起,顺序编号,不能全篇文章连续编号。参考文献附于正文之后,所列文献应与文内相对应,应依照引用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在引用处的右上角标出,并在文末按照引用的先后顺序标注出引用参考文献的作者姓名、引用文题名、出版单位及出版日期。

6、论文文辞力求精炼,并在文尾注明字数,全文一般不超过5000字(2000~5000字范围为宜)。每篇论文一律要求附写2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和3~5个关键词。若论文受到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支持,请注明基金名称和项目编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级期刊

参考资料来源:科学导报官网-期刊介绍

国家级期刊有:参花、青年文学家、北方文学、大观、记者摇篮、电视指南、新闻研究导刊、视听、西部广播电视、科技传播、学术交流、东岳论丛、继续教育、中国成人教育、教学与管理(理论版)、中国电化教育等。

国家级期刊,即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

国家级期刊和省级期刊的区别:国家从来没有对刊物做过级别之分,也就是在影响力和专业程度上没有省级和国家级的差别。所谓国家级期刊和省级期刊之分,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即国家单位主管期刊为国家级期刊,省级单位主管期刊为省级期刊。

问题一:全国法学的核心期刊有哪些?哪些可以免费投稿?谢谢! 法学核心期刊可以提供,免费投稿的很少。 法律类核心期刊表 1、法学研究 2、中国法学 3、法学 4、法商研究 5、政法论坛 6、现代法学 7、中外法学 8、法学评论 9、法律科学 10、法制与社会发展 11、法学家 12、比较法研究 13、环球法律评论 14、当代法学 15、法学论坛 16、政治与法律 17、河北法学 18、法学杂志 19、法律适用 20、行政法学研究 21、中国刑事法杂志 22、人民司法 23、华东政法学院学报(改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4、人民检察 25、知识产权 26、中国法医学杂志 27、中国司法鉴定 问题二:想了解一下,法律和法学的核心期刊有那些啊? 中国法学 2.法学研究 3.法学 4.法学评论 5.中外法学 6.现代法学 7.法商研究 8.法律科学 9. 法学家 10. 政法论坛 11.人民检察 12. 河北法学 13.法制与社会发展 14.政治与法律 15.环境法律评论 16.比较法研究 17.法学杂志 18.当代法学 19.人民司法 20.法律适用 21.法学论坛 以上是2004年公布的法学核心期刊目录。此外,在综合类核心期刊上也经常刊登高水平的法学论文。以下是综合类核心期刊: 1.中国社会科学 2.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社会科学战线 4.学术月刊 5.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6.天津社会科学 7.学术研究 8.江海学刊 9.江汉论坛 10.江苏社会科学 11.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2.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13.文史哲 14.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15.浙江学刊 16.浙江社会科学 17.社会科学研究 18.求是学刊 19.社会科学(上海)(吸收: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 20.社会科学辑刊 21.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22.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3.中州学刊 24.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5.人文杂志 26.求索 27.思想战线 28.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9.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30.国外社会科学 31.南京社会科学 32.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3.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34.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5.齐鲁学刊 36.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改名为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37.学海 38.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39.江西社会科学 40.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41.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42.河北学刊 43.学术界 44.东岳论丛 45.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46.东南学术 47.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48.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49 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并入:社会科学) 50.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1.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52.北京社会科学 53.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54.学术论坛 55.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56.广东社会科学 57.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8.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9.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60.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61.山东社会科学 62.探索 63.学术交流 64.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65.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66.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67.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68.北方论丛 69.山东师大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70.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1.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72.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73.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4.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5.宁夏社会科学 76.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77.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8.云南社会科学 79.长白学刊 80.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81.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82.江淮论坛 83.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84.河南社会科学 85.内蒙古社会科学 86.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87.甘肃社会科学 88.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89.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90.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91.晋阳学刊 92.四川师范大学学......>> 问题三:法学类核心期刊有哪些 核心期刊网上有各种版本,但万变不离其宗,都差不多是那些。 问题四:法学中文核心期刊有哪些? ②公开发行的法学期刊指有公开刊号、公开发行的以刊登法学论文为主的刊物,包括区内的《检察理论与实践》、《广西法治日报》、《广西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等和区外的类似刊物处《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人民公安报》等。③知名期刊包括:《中外法学》、《清华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当代法学》、《政法论坛》、《法商研究》、《法学》、《现代法学》、《法律科学》、《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华东政法大学学报》、《黑龙江社会科学》、《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法制与社会发展》、《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科版)》、《环球法律评论》、《比较法研究》、《行政法学研究》、《法学杂志》、《中国司法》、《人民司法》、《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中国刑事法杂志》、《人民检察》(地方版除外)、《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天津社会科学》、《河北法学》、《内蒙古社会科学》、《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法学论坛》、《河南社会科学》、《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宁夏社会科学》、《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新疆社会科学》、《青海社会科学》、《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政治与法律》、《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浙江社会科学》、《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贵州社会科学》、《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湖南社会科学》、《中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江西社会科学》、《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④权威报刊是指《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人民日报(理论版)》。 这些都是核心的法学期刊,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咨询,如果帮助到你了 请采纳 谢谢 问题五:法学核心期刊有哪些 核心期刊“‘’”包括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商研究》中外法学》清华法学》 问题六:本科生可以发表的法学核心期刊有哪些? 只要文章写的好,不怕没杂志发。介绍三个期刊: 政治与法律,河北法学,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第一个是双核心难发点,后面两个稍容易些。 可以进我的空间咨询我 问题七:有哪些著名的法学期刊 《河北法学》,《法学评论》,《前沿》也有法学的文章 问题八:谁给介绍一下我国比较权威的法学期刊有哪些? 三大权威期刊是:《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 其他的核心期刊有《法学》《法学评论》《法商研究》《中外法学》《现代法学》《政法论坛》《人民检察》《环球法律评论》《当代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学杂志》《法律适用》《法学论坛》《法律科学》《政法论坛》《法学家》《政治与法律》《法制与社会发展》《河北法学》《华东政法学院学报》《中国刑事法杂志》《知识产权》等 问题九:求国家级法学期刊列表! 国家级法学核心期刊前十名一般是: 1.法学研究(社科院法学所)2.中国法学(中国法学会) 3.中外法学(北大) 4.政法论坛(中国政法) 5.现代法学(西南政法) 6.法商研究(中南财经政法) 7.法学(华东政法) 7.法律科学(西北政法) 8.法制与社会发展(吉大) 9.法学评论(武大) 10.环球法律评论(社科院法学所)

东岳论丛杂志社长

  叶逊,男,出生于1961年,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汉族。1982年7月至1993年7月,山东省烟草公司综合计划处办事员、主任科员;1993年7月至1996年12月,青州卷烟厂副厂长;1996年12月至1998年7月,山东省烟草专卖局综合计划处副处长;1998年7月至2001年4月,山东省烟草专卖局经济运行处副处长;2001年4至2001年6月,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发展计划处处长;2001年6月至今,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主要工作所获荣誉: 2002年,第十届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2002年,山东省齐鲁功勋奖;2002年,济南市食品工业优秀企业家;2005年,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2005年,2005年中国十大创业领袖。主要论著: 《专卖体制下企业的市场开拓与管理》获第十一届国家级创新成果一等奖;《虚拟企业的文化建设与创新》(《发展论坛》杂志);《中美独立董事制度的比较和思考》(《东岳论丛》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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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74486 青春岁月 月刊 18-24 石家庄裕华西路408号 050051 7027226 河北学刊 双月刊 18-25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 050051 3035767 社会科学论坛 月刊 18-80 石家庄 河北大学学报(社科) 季刊 18-52 河北保定河北大学院内 071002 5079412 燕山大学学报 季刊 18-73 河北秦皇岛燕山大学期刊编辑部 66004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 季刊 18-138 河北保定青年路12号 071003 青年研究 月刊 18-170 北京建内大街5号 100732 65137744-5565 【河南】河南社会科学 郑州市丰产路23号 邮编:450003中州学刊 双月刊 36-118 郑州市文化路50号 450002 3936507 郑州大学学报(哲社) 双月刊 36-4 郑州大学路75号 450052 7935234-3150 河南大学学报(社科) 双月刊 36-26 河南开封市明伦街85号 475001 2868833河南师大学报(哲社) 双月刊 36-54 新乡市建设东路148号 邮编:453002信阳师院学报(哲社) 季刊 36-71 河南信阳西郊 464000 6332141-3040 改革与理论 月刊 36-7 郑州市政三街1号 450003 5907081 许昌师专学报 双月刊 36-86 河南许昌市八一路99号 461000 4369217 美与时代 月刊 36-107 郑州市大学路75号 450052 7073682-1157 【山西】晋阳学刊 双月刊 22-48 太原并州南路282号省社科院 030006 7069477 山西大学学报(哲社版) 季刊 22-41 太原山西大学办公楼 030006 7010455 山西师大学报(社科版) 季刊 22-5 山西临汾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 041004 2051149 科学技术与辩证法 双月刊 22-25 山西太原坞城路36号 030006 7011922 教育理论与实践 月刊 22-31 太原解放路东头道巷9号 030009 3043129 【山东】山东社会科学 双月刊 24-135 济南玉函路10号 250001 2015464 东岳论丛 双月刊 24-36 济南玉函路10号 250002 2976564-3148 文史哲 双月刊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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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1984年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1985年参与创办《民俗研究》杂志,历任编辑部主任、副主编、主编。2008年4月起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教授、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俗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宗教学会理事等。研究领域为民俗学与民间文学理论、中国民间信仰、区域民俗。出版各类专著十五部,发表论文三十余篇,承担了多项国家课题。主要著述有《泰山香社研究》、《民俗学导论》、《中国民俗》、《泰山石敢当》、《中国京剧习俗》、《孔府》、《中国牛郎织女传说》(五卷本,总主编)、《中国民俗大系·山东卷》(主编)、《领略山东民俗》(小学地方课程课本,主编)等。 研究领域:民俗学与民间文学理论、中国民间信仰、区域民俗。 主要经历叶涛1963年10月生于山东省费县。1984年山东大学中文系毕业后留校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1年-2004年,师从钟敬文教授、刘魁立教授,于北京师范大学获得法学(民俗学)博士学位。1998年起担任山东大学民俗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2007年起担任中国民间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2008年4月起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教授、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外)。 1985年创办《民俗研究》杂志,历任编辑部主任、副主编、主编。1987年参与创办山东大学民俗学研究所,历任副所长、所长。2002-2008年任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民俗学研究所所长。1987年发起成立山东省民俗学会,长期担任副会长兼秘书长。现兼任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俗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宗教学会理事、山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山东省旅游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泰山研究会顾问、泰山学院兼职教授、温州大学民俗学重点学科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等。主要著作1、《山东民俗》(合著,山东友谊书社,1988) 2、《孔府》3、《孔子故里风俗》(华语教学出版社,1993) 4、《中国京剧习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 5、《山东省志·民俗志》(合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 6、《江湖社会习俗》(合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 7、《抢婚》(合著,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0) 8、《民间俗信与科学文化》(合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2) 9、《民俗学导论》(合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2) 10.《领略山东民俗》(主编,山东教育出版社,2003) 11.《中国民俗大系·山东民俗》(主编,甘肃人民出版社,2004) 12.《中国民俗》(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 13.《泰山石敢当》(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 14.《中国民俗》(修订版,中国社会出版社,2008) 15.《中国牛郎织女传说》(五卷本,总主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16. 《泰山香社研究》(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专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主要论文1.《民俗旅游:一个尚待开拓的领域》,《民间文化季刊》1990年第3期 2.《民俗特质论》,《民俗研究》1991 年第4期 3.《京剧票友与票界习俗》,《戏剧丛刊》1995年第3期 4.《二十四孝初探》,《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1期 5.《民俗调查方法刍议》,《中国民俗学研究?第二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出版 6.《移民·山东人·山东民俗》,《东岳论丛》1997年第6 期 7.《秃尾巴老李的传说初探》,韩国民俗学会编:《第二届国际民俗学大会论文集》,1997 8.《抢婚风俗争鸣录》,《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1998年第1期 9.《走进“龙牌会 ”》,《民俗研究》1999年第1 期 10.《新时期中国民俗学论纲》,《江苏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 11.《山东民俗论纲》,《山东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 12.《山东沿海渔民的海神信仰与祭祀仪式》,韩国民俗学编:《第三届国际民俗学大会论文集》,1999;《海洋文化研究? 第二卷》,海洋出版社,2000 13.《<金瓶梅>饮食习俗管窥》,《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2000年第2期;(台湾)《中国饮食文化》2001年第3期 14.《村史:追溯与建构——崮子村民俗调查与研究之一》,《二十一世纪:文化自觉与跨文化对话(二)》,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5月 15.《论俗信》(合撰),《民俗研究》2001 年第2期 16.《关德栋教授与俗文学、敦煌学和满学研究》,《民俗研究》2001年第4期 17.《灵岩寺辟支塔塔基浮雕与阿育王传说》,《东南文化》2002年第10期 18.《海神、海神信仰与祭祀仪式》,《民俗研究》2002年第3期 19.《醉心绝学的关德栋》,《光明日报》2003 年4月17日 20.《关于民俗旅游的思考》,《东岳论丛》2003年第3期 21.《论泰山崇拜与东岳泰山神的形成》,《西北民族研究》2004年第2期 22. 《泰山香社起源考略》,《东岳论丛》2004年第3期 23.《泰山香社传统进香仪式述略》,《民俗研究》2004第3期 24.《泰山王母池九月九庙会调查报告》,《民俗研究》2005年第4期 25.《泰山香社传统进香仪式研究》,《思想战线》2006年第第1期 26.《关德栋教授学术思想述略》,《民间文化论坛》2006年第2期 27.《泰山石敢当源流考》,《民俗研究》2006年第4期 28.《泰莱山区石大夫信仰考察记》,《民间文化论坛》2007年第3期 29.《碧霞元君信仰起源考》,《文史》2007年第4期上校叶涛叶 涛,男,汉族,生于1960年8月,太白县人,上校军衔,198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2月入伍,在职大学学历。 1978年12月至1980年9月在步兵55师服役;1980年9月至1982年9月在西安陆军学院侦察教导队学习;1982年9月至1984年9月任步兵55师师直侦察连排长、连长;1984年9月至1986年9月在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情报系学习;1986年9月至1990年5月任步兵55师师直侦察连连长、二十一集团军军直侦察连连长;1990年5月至1999年5月任二十一集团军政治部参谋、宣传干事;1999年5月至2001年5月任留坝县人武部政委;2001年5月至2006年4月任扶风县人武部部长;2006年4月至今任中共扶风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编辑本段北宋诗人叶涛叶涛(1050-1110),北宋著名诗人,官至三品龙图阁待制,系王安石弟王安国之婿。字致远,龙泉东乡人,自幼 颖敏好学,博览群书,通今博古,经史子集了如指掌。其诗文,重视词藻,奇情险句,清雅绝俗,与苏东坡交谊甚厚,常以诗唱和、宋熙宁六年(1073)中进士时,神宗召廷试,赞叹其才思过人,于御屏上书:“政事何琬,文章叶涛”,授为国子直讲。 宰相王安石器重叶,有《赠致远直讲》诗 ,并由其弟王安国招为婿。此时叶涛潜心辅佐神宗治国理政,大力支持王安石变法,改革政务,颇得臣民赞颂。王安石于熙宁九年(1076)贬 官闲居金陵时,涛往从安石学文词。哲宗继位,涛为太学博士。绍圣元年(1094)为秘书省正字,编修《神宗史》,进校书郎。又被朝宦范镗诬陷。蔡京当权,被劾为元祐党籍。曾布再掌朝政时,任给事中。居数月病,以龙图阁待制提举崇禧观。大观四年(1110)卒。《宋史》有传 。惜叶涛诗存世极少。《宋诗纪事》引《宋文鉴》叶涛《望旧庐有感》诗曰: 重来旧屋谁为主,江令萧条叹独存。 已愧问人才识路,却悲无柳可知门。 舟车到处成家宅,岁月唯惊长子孙。 孤客滥由非得已,故交零落与谁论。 此诗当在上党人碑之后,感叹身世飘零之作。悔当初未尝退隐田野,植柳门前。

东岳论丛杂志风格

叶涛,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山东大学教授,1984年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1985年参与创办《民俗研究》杂志,历任编辑部主任、副主编、主编。2008年4月起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教授、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俗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宗教学会理事等。另有中共扶风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叶涛,以及北宋著名诗人叶涛(1050-1110)。 叶 涛,男,汉族,生于1960年8月,太白县人,上校军衔,198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2月入伍,在职大学学历。 1978年12月至1980年9月在步兵55师服役;1980年9月至1982年9月在西安陆军学院侦察教导队学习;1982年9月至1984年9月任步兵55师师直侦察连排长、连长;1984年9月至1986年9月在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情报系学习;1986年9月至1990年5月任步兵55师师直侦察连连长、二十一集团军军直侦察连连长;1990年5月至1999年5月任二十一集团军政治部参谋、宣传干事;1999年5月至2001年5月任留坝县人武部政委;2001年5月至2006年4月任扶风县人武部部长;2006年4月至今任中共扶风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北宋诗人叶涛叶涛(1050-1110),北宋著名诗人,官至三品龙图阁待制,系王安石弟王安国之婿。字致远,龙泉东乡人,自幼 颖敏好学,博览群书,通今博古,经史子集了如指掌。其诗文,重视词藻,奇情险句,清雅绝俗,与苏东坡交谊甚厚,常以诗唱和、宋熙宁六年(1073)中进士时,神宗召廷试,赞叹其才思过人,于御屏上书:“政事何琬,文章叶涛”,授为国子直讲。 宰相王安石器重叶,有《赠致远直讲》诗 ,并由其弟王安国招为婿。此时叶涛潜心辅佐神宗治国理政,大力支持王安石变法,改革政务,颇得臣民赞颂。王安石于熙宁九年(1076)贬 官闲居金陵时,涛往从安石学文词。哲宗继位,涛为太学博士。绍圣元年(1094)为秘书省正字,编修《神宗史》,进校书郎。又被朝宦范镗诬陷。蔡京当权,被劾为元祐党籍。曾布再掌朝政时,任给事中。居数月病,以龙图阁待制提举崇禧观。大观四年(1110)卒。《宋史》有传 。惜叶涛诗存世极少。《宋诗纪事》引《宋文鉴》叶涛《望旧庐有感》诗曰: 重来旧屋谁为主,江令萧条叹独存。 已愧问人才识路,却悲无柳可知门。 舟车到处成家宅,岁月唯惊长子孙。 孤客滥由非得已,故交零落与谁论。 此诗当在上党人碑之后,感叹身世飘零之作。悔当初未尝退隐田野,植柳门前。

涛,1984年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1985年参与创办《民俗研究》杂志,历任编辑部主任、副主编、主编。2008年4月起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教授、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俗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宗教学会理事等。研究领域为民俗学与民间文学理论、中国民间信仰、区域民俗。出版各类专著十五部,发表论文三十余篇,承担了多项国家课题。主要著述有《泰山香社研究》、《民俗学导论》、《中国民俗》、《泰山石敢当》、《中国京剧习俗》、《孔府》、《中国牛郎织女传说》(五卷本,总主编)、《中国民俗大系·山东卷》(主编)、《领略山东民俗》(小学地方课程课本,主编)等。 研究领域:民俗学与民间文学理论、中国民间信仰、区域民俗。 主要经历叶涛1963年10月生于山东省费县。1984年山东大学中文系毕业后留校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1年-2004年,师从钟敬文教授、刘魁立教授,于北京师范大学获得法学(民俗学)博士学位。1998年起担任山东大学民俗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2007年起担任中国民间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2008年4月起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教授、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外)。 1985年创办《民俗研究》杂志,历任编辑部主任、副主编、主编。1987年参与创办山东大学民俗学研究所,历任副所长、所长。2002-2008年任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民俗学研究所所长。1987年发起成立山东省民俗学会,长期担任副会长兼秘书长。现兼任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俗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宗教学会理事、山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山东省旅游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泰山研究会顾问、泰山学院兼职教授、温州大学民俗学重点学科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等。主要著作1、《山东民俗》(合著,山东友谊书社,1988) 2、《孔府》3、《孔子故里风俗》(华语教学出版社,1993) 4、《中国京剧习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 5、《山东省志·民俗志》(合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 6、《江湖社会习俗》(合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 7、《抢婚》(合著,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0) 8、《民间俗信与科学文化》(合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2) 9、《民俗学导论》(合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2) 10.《领略山东民俗》(主编,山东教育出版社,2003) 11.《中国民俗大系·山东民俗》(主编,甘肃人民出版社,2004) 12.《中国民俗》(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 13.《泰山石敢当》(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 14.《中国民俗》(修订版,中国社会出版社,2008) 15.《中国牛郎织女传说》(五卷本,总主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16. 《泰山香社研究》(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专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主要论文1.《民俗旅游:一个尚待开拓的领域》,《民间文化季刊》1990年第3期 2.《民俗特质论》,《民俗研究》1991 年第4期 3.《京剧票友与票界习俗》,《戏剧丛刊》1995年第3期 4.《二十四孝初探》,《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1期 5.《民俗调查方法刍议》,《中国民俗学研究?第二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出版 6.《移民·山东人·山东民俗》,《东岳论丛》1997年第6 期 7.《秃尾巴老李的传说初探》,韩国民俗学会编:《第二届国际民俗学大会论文集》,1997 8.《抢婚风俗争鸣录》,《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1998年第1期 9.《走进“龙牌会 ”》,《民俗研究》1999年第1 期 10.《新时期中国民俗学论纲》,《江苏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 11.《山东民俗论纲》,《山东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 12.《山东沿海渔民的海神信仰与祭祀仪式》,韩国民俗学编:《第三届国际民俗学大会论文集》,1999;《海洋文化研究? 第二卷》,海洋出版社,2000 13.《<金瓶梅>饮食习俗管窥》,《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2000年第2期;(台湾)《中国饮食文化》2001年第3期 14.《村史:追溯与建构——崮子村民俗调查与研究之一》,《二十一世纪:文化自觉与跨文化对话(二)》,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5月 15.《论俗信》(合撰),《民俗研究》2001 年第2期 16.《关德栋教授与俗文学、敦煌学和满学研究》,《民俗研究》2001年第4期 17.《灵岩寺辟支塔塔基浮雕与阿育王传说》,《东南文化》2002年第10期 18.《海神、海神信仰与祭祀仪式》,《民俗研究》2002年第3期 19.《醉心绝学的关德栋》,《光明日报》2003 年4月17日 20.《关于民俗旅游的思考》,《东岳论丛》2003年第3期 21.《论泰山崇拜与东岳泰山神的形成》,《西北民族研究》2004年第2期 22. 《泰山香社起源考略》,《东岳论丛》2004年第3期 23.《泰山香社传统进香仪式述略》,《民俗研究》2004第3期 24.《泰山王母池九月九庙会调查报告》,《民俗研究》2005年第4期 25.《泰山香社传统进香仪式研究》,《思想战线》2006年第第1期 26.《关德栋教授学术思想述略》,《民间文化论坛》2006年第2期 27.《泰山石敢当源流考》,《民俗研究》2006年第4期 28.《泰莱山区石大夫信仰考察记》,《民间文化论坛》2007年第3期 29.《碧霞元君信仰起源考》,《文史》2007年第4期上校叶涛叶 涛,男,汉族,生于1960年8月,太白县人,上校军衔,198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2月入伍,在职大学学历。 1978年12月至1980年9月在步兵55师服役;1980年9月至1982年9月在西安陆军学院侦察教导队学习;1982年9月至1984年9月任步兵55师师直侦察连排长、连长;1984年9月至1986年9月在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情报系学习;1986年9月至1990年5月任步兵55师师直侦察连连长、二十一集团军军直侦察连连长;1990年5月至1999年5月任二十一集团军政治部参谋、宣传干事;1999年5月至2001年5月任留坝县人武部政委;2001年5月至2006年4月任扶风县人武部部长;2006年4月至今任中共扶风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编辑本段北宋诗人叶涛叶涛(1050-1110),北宋著名诗人,官至三品龙图阁待制,系王安石弟王安国之婿。字致远,龙泉东乡人,自幼 颖敏好学,博览群书,通今博古,经史子集了如指掌。其诗文,重视词藻,奇情险句,清雅绝俗,与苏东坡交谊甚厚,常以诗唱和、宋熙宁六年(1073)中进士时,神宗召廷试,赞叹其才思过人,于御屏上书:“政事何琬,文章叶涛”,授为国子直讲。 宰相王安石器重叶,有《赠致远直讲》诗 ,并由其弟王安国招为婿。此时叶涛潜心辅佐神宗治国理政,大力支持王安石变法,改革政务,颇得臣民赞颂。王安石于熙宁九年(1076)贬 官闲居金陵时,涛往从安石学文词。哲宗继位,涛为太学博士。绍圣元年(1094)为秘书省正字,编修《神宗史》,进校书郎。又被朝宦范镗诬陷。蔡京当权,被劾为元祐党籍。曾布再掌朝政时,任给事中。居数月病,以龙图阁待制提举崇禧观。大观四年(1110)卒。《宋史》有传 。惜叶涛诗存世极少。《宋诗纪事》引《宋文鉴》叶涛《望旧庐有感》诗曰: 重来旧屋谁为主,江令萧条叹独存。 已愧问人才识路,却悲无柳可知门。 舟车到处成家宅,岁月唯惊长子孙。 孤客滥由非得已,故交零落与谁论。 此诗当在上党人碑之后,感叹身世飘零之作。悔当初未尝退隐田野,植柳门前。

《东岳论丛》创刊于1980年,是山东社会科学院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大型人文社会科学综合性学术理论期刊。刊物最初为双月刊,自2009年起改为月刊。主要栏目有文学研究、历史研究、哲学研究、经济研究、文化产业研究、社会学研究、政治学研究、管理研究、法学研究等。

中国现有报纸1943种(公开发行)期刊9821种,我们国家的学术期刊占一多半,5300多种。还有4500多种是社会期刊,社会期刊包含大众图文类、工作指导类,只要是不属于科技学术的,全都纳入社科,这里面也包括社会科学。期刊结构有一多半是自然科学。全国超过百万的期刊有近30家。具体期刊名字,那么多不太可能一一列出,见谅

山东社科院东岳论丛编辑王源

综合概况 博兴县位于东经118°4ˊ∽118°22ˊ、北纬36°58ˊ∽37°27ˊ之间,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光照充足,水源丰盈,年平均气温℃,全年日照时数2595小时,年降水量601毫米,无霜期180天。 博兴县地处鲁北平原,黄河下游南岸,南邻淄博市的桓台县和临淄区,北接滨州市的滨城区,东与东营市的广饶县毗邻,西与淄博市的高青县接壤,处在环渤海经济圈、黄河三角洲腹地。辖9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448个行政村,总面积平方公里,人口万。 县委、县政府驻博昌街道办事处,新城一路,行政大楼。邮编:256500。行政区划代码:371625。区号:0543。 博兴县位于鲁北平原黄河下游南岸,地处黄河经济带与环渤海经济区的接合部,京津唐和山东半岛两大经济区的交汇处,与淄博市、东营市相邻。全县辖3个办事处、9个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448个行政村,48万人口,总面积为平方公里。 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远在四千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境内已是父系氏族社会。周代即为东方大国蒲姑国治所所在地,齐国曾在此建都,春秋末置博昌邑,战国置博昌县,五代后唐时改博昌为博兴至今。博兴是汉代孝子董永的故里,中国优秀传统剧种——吕剧的发祥地,中国戏曲之乡,孝文化、戏文化、佛文化闻名国内外。 自然资源丰富,基础设施完善。博兴县是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渠首所在地、胜利油田的重要生产基地。盛产小麦、棉花、大豆、玉米以及林果、蔬菜等多种农副产品,是山东重要的粮棉生产基地和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有打渔张水库、纯化水库等54座,年储水量3亿立方米以上。境内电力供应充足,年供电量达亿千瓦时。公路密度达到130公里/百平方公里,移动通讯位居全省前3强,是滨州市第一电话大县。县城区实现了统一供暖、供气,行政区、文化区、工业区、商贸区四位一体的主框架已经形成。 工业占主导地位,经济相对发达 2007年,完成生产总值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财政总收入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亿元,分别增长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00元,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5205元,增长。主要经济指标都保持了较快增长。目前,已培育形成了石油化工、粮油加工、纺织、机械制造、厨具等主导产业,是“中国厨都”、“中国优质西红柿之乡”、全国草柳编工艺品出口基地、全国最大的植物油加工基地、全国最大的不锈钢厨房设备生产基地、长江以北最大的黑白铁批发加工集散地。 开放的博兴正以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最大限度地降低招商门槛和投资成本,用优惠、高效、诚信、安全的优良环境,构筑招商引资的“洼地效应”。已同美、日、欧等20多国家和地区的商社、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经济技术合作关系正在重新规划建设中的县经济开发区是省级经济开发区水、电、讯、热、气、路和土地平整“八通一平”条件,现正以省道新博路的开工建设为契机,努力构建一条以新博路为轴线、贯穿南北、特色突出、功能完善、设施一流白勺“经济长廊”。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跨入全省第一方阵和冲刺全国百强县”为目标,按照中央提出的“四个着力”、“三个协调”的总体要求,突出加强两区、三园、六大产业建设,积极推进工业新型化、三产现代化、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启动内力,借助外力,凝聚合力,努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民富县强、和谐文明、生态优美的新博兴。[编辑本段]各镇(街道) 城东街道 锦秋街道 锦秋街道 湖滨镇 店子镇 兴福镇 曹王镇 陈户镇 吕艺镇 庞家镇 纯化镇 乔庄镇[编辑本段]历史沿革 1986年,博兴县辖博兴、兴福、曹王、陈户4镇,湖滨、寨郝、店子、闫坊、 纯化、庞家、蔡寨、乔庄8乡。有50个管理区,442个自然村,446个村民委员会。 1992年8月,寨郝乡作为全县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先行改革,撤销其管理区建制(共3个),由乡直辖村。 199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博兴县撤销寨郝乡、湖滨乡、庞家乡、闫坊乡、店子乡,设立寨郝镇、湖滨镇、庞家镇、闫坊镇、店子镇,撤乡设镇后,其行政区域和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至1996年底,全县辖博兴、兴福、曹王、陈户、 湖滨、寨郝、店子、庞家、闫坊9镇及纯化、蔡寨、乔庄3乡,共47个管理区,446个行政村。 2001年,我县将原有的10个镇、2个乡调整合并为9个镇、1个乡,共调减2个乡镇,调减比例为,调整后,陈户、博兴、曹王、兴福、店子、闫坊、庞家、纯化8个镇,辖区和人口数量不变。寨郝镇与湖滨镇合并,定名为湖滨镇;蔡寨乡与乔庄乡合并,定名为乔庄乡。 2002年5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撤消乔庄乡设立乔庄镇。至此,该县行政区划将不再有建制乡,成为滨州市第一个无乡建制的县区。 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博兴县闫坊镇更名为吕艺镇,吕艺镇于2004年6月17日揭牌。 2007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博兴县撤消博兴镇,以原博兴镇的行政区域和陈户镇、湖滨镇的部分行政区域,设立城东街道办事处、锦秋街道办事处和博昌街道办事处。按照新的区划,原博兴镇的相公堂、北八里、顾家、刘家、陈家、贤城、鲍庄、董杨、董初、董高、董王、北辛安、中辛安、西辛安、东河东、河西、东上滩、西上滩、椒元、小营、大营、辛庄等22个行政村,陈户镇的崇德、赵楼、王集、辛阎、霍家、李家、城头、堤上、张管、冯吴等10个行政村,共32个行政村划归城东街道办事处管辖,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博城五路173号;原博兴镇的北关、城张、西关、西隅、南隅、菜园、东关、疃子、苗集、西河东、新贾、西三里、马王、赵家、马庙等15个行政村,湖滨镇的东风、周陈、湾头、南陈家、孟桥、逯桥、傅桥、毛园、王家桥、王圈、段家、三官庙、傅家、魏家、西闸、安柴、院庄、南河东等18个行政村,共33个行政村划归锦秋街道办事处管辖,街道办事处机关驻胜利三路295号;原博兴镇的东谷王、西谷王、伏路、伏李、伏田、永合、王木、许营、王楼、伏栾、西八里、皂户、伏郑、伏邵、东伏、西伏等16个行政村划归博昌街道办事处管辖,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博兴镇政府驻地。上述区划调整后,博兴县城驻地三个街道办事处共有人口17万人,耕地面积万亩,总面积约150平方公里。[编辑本段]旅游资源 博兴县位于黄河三角洲腹地,隶属于山东省滨州市,与淄博、东营两市接壤。人口48万,总面积平方公里。 博兴,一个美丽富饶的地方,古老的黄河滋润养育着这片神奇的土地。鲁北平原的自然景观,浓郁纯朴的乡村风情,如歌、如诗、如画,给人们独特的感受。旅游胜地麻大湖芦苇丛丛,鱼跃鸟鸣,使人流连忘返,素有“北国江南”之美称。打渔张渠首水库风景秀丽,是休闲垂钓娱乐的好去处。 博兴历史悠久,远在四千年前已有人烟聚居,商代是蒲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周代齐国早期也曾在此建都。博兴古迹众多,北魏天平元年雕造的丈八佛,是平原地区一尊较大、较为完整的石造像。建于明朝嘉靖年间的凤阳桥,造型秀美、工艺精致、结构严紧、突出体现了明代建筑特色。汉初广武君李佐车之墓,据传是其辅助韩信伐齐病逝于此,士兵感其厚德,捧土筑此大墓为念。汉孝子董永的故里。我国优秀剧种吕剧的发祥地。近年来兴起的山东省民俗旅游点寨郝村、柳桥村,村舍典雅,民情纯朴,国内外游客络绎不绝。 博兴地理位置优越,南距济青高速公路40公里,西距滨博高速公路近10公里,济东铁路、205国道纵横南北,博辛、潍高、广青等省道横结成网;县城黄金地段建有三星级高标准宾馆、文物馆、文化馆、图书馆、高档餐厅、保龄球馆及多处大型购物中心,可以满足国内外游客的多方需求。丰富的土特产产品,如沿黄一带出产的稻米,麻大湖毛蟹、金丝鸭蛋、白莲藕,小清河的甲鱼,黄河的刀鱼、鲤鱼等,素负盛名。品种繁多,工艺精湛的柳编、草编、东方毛地毯、蜡杆家具等工艺美术品,饮誉海内外。品种众多,风味独特的地方小吃,东西南北美味俱全,物美价廉,深受国内外游客的青睐。多元化的发展环境,为国内外有识之士大展宏图提供了可靠保障。在这里,您将得到自然、历史、人文景观等全方位的新体验。 博兴县将从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为国内外客商、游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优质服务,热情好客的博兴人民热忱欢迎各界朋友和海内外游客的到来![编辑本段]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 董永与天仙女的故事,经过历代文学作品的加工宣染,在我国广为流传,近两千年来有口皆碑,经久不衰。,作为一个平民布衣出身的孝子,不但群众爱戴,视为楷模;而且一些文人也在诗词、戏曲中加以歌颂,引为重要的创作素材。如曹植的《灵芝篇》、元杂剧《织锦记》、《百日缘》,后来的黄梅戏《天仙配》等等,都取材于董永与天仙相配的故事。可见,董永其人在我国的影响何等久远和广泛。 尊敬老人,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 良传统,也是我们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董永,对继承和发扬这一传统,对今天的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那么,董永是文学人物还是历史上确有其人,其故里何处,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探讨的。 董永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出现的历史人物。他生活在汉代,至今已两千年左右。汉朝建立以后,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思想领域中儒家学说占据了统治地位。由于统治阶级极力地推广和倡导,作为儒家学说的核心——孝,成为社会生活中各阶层普遍遵循的道德规范,直到东汉乃至后代,其影响也是相当深刻的。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出现象董永这样的孝子,是很自然的,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可信的。 现存的资料也证实了历史上董永其人的真实性。山东省嘉祥县武翟山的武氏墓群石刻历史文物就向我们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在其中的武梁石室第三石第二层右数第三个画面即刻董永鹿车载父,田间劳作情景:树下一鹿车,上有小罐,大概是田间劳作盛水之用,一老人坐于车上,左手执鸠杖,右手前伸,似是指点董永劳作。老人上方刻“永父”二字。其左为董永,右手执农具,回首望其父,身旁刻“董永千千乘人也”六字。董永左边有一兽,体态粗壮,大耳如扇,长鼻高昂,是一象;董永右上方横一图案,有翼,有花纹,作飞舞状,当是一鸟。《越绝书}说:“舜死苍梧,象为之耕;禹葬会稽,鸟为之耘。”此即“象耕乌耘”之意,内含“耕耘”二字,是董永“肆力田亩”,田间劳作的形象注脚。 武氏墓群石刻,也称武氏祠、武氏石室等,是东汉时武氏家族的墓地。清代陆续出土。武氏一家,是东汉末年的官僚地主家族,“世代为官,势力煊赫,家财宏富,故有条件修建富丽堂皇的墓祠”。武氏祠,据其石阙铭文记载,建于建和元年(公元147年),数十年落成,竣工至迟不晚于公元200年。墓群石刻取材广泛,内容丰富,是研究汉代政治、经济、文化的宝贵资料。武氏祠的石刻画多取材于真实的历史人物和故事,如荆轲刺秦王、管仲射小白、二桃杀三士等。其修建时间,与董永同代,时间甚近,而且点明了董永的故里,证实董永确为真实的历史人物,是可靠的佐证。再者,武氏祠中的董永石刻画面的内容,与一些文字记载是一致的,故董永实有其人是可信的。 三国时期,魏曹植在《灵芝篇》中也写了董永的故事:“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债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这是我国最早取材于董永故事的、有署名的文艺作品。可见,远在三国时期,董永的故事已广为流传。 西汉末年,刘向的《孝子图》亦有董永的记载。此书已亡佚,有关董永故事的记载仅见唐《法苑珠林》和宋《太平御览》的引文。《太平御览》引文如下:“前汉董永,干乘人,少失母,独养父。父亡,无以葬,乃从人贷钱一万。永谓钱主曰:‘后无钱还君,当以身作奴,……”有人以为刘向为前汉人,他怎能予知有后汉呢?怀疑《孝子图》系后人伪托。《法苑珠林》卷六二对《孝子图》的引文稍有不同:“董永者,少偏枯,与父居,乃肆力田亩,鹿车载父自随。父终,自卖于富公以供丧事。……”此段文字与《太平御览》所引《孝子图》不尽相同,值得注意的是,《法苑珠林》的引文中没有“前汉”二宇,这就不好说《孝子图}为后人伪托。《南史》卷二十二中有这样记载:“慈字伯宝,年八岁,外祖宋太宰江夏王义恭迎之内斋,施宝物资所取,慈取素琴、石砚及《孝子图}而已。”可见南北朝时尚有此书,如果说只有对董永的记述是后人妄增,似乎证据不足。《太平御览》引文中的“前汉”二字,是否为当时编者不慎误增,也不无可能。刘向是西汉末年人,如果《孝子图》的记载是真实的,那么董永当是西汉人,再说《孝子图》即使是后人伪托,也是比较早的,亦有重要价值。 东晋史学家干宝把董永故事收在自己的《搜神记》里。他根据民间传说,经过加工整理,写成了《董永》篇:“汉董永,干乘人,少偏孤,与父居,肆力田亩。……。”首段文字与《法苑珠林》所引《孝子图》如出一辙。后边就是董永葬父后,道遇仙女,求为妻,俱至钱主,十日织缣百匹,助永还债,事毕,凌空而去的故事。董永故事经过干宝的加工已比较完整丰满,其情节、人物,都有所发展,为后来的戏曲等文艺创作取材所本。 一些辞书和类书也大量地记载了董永其人。 清《古今孝子所见录》收有董永,并载“东汉董永,青州人。” 《中国人名大辞典》把董永列为我国历史名人载入。在“董永”条下载曰:“董永,后汉干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安陆……”此处增加了“奉父避兵”南迁之说。 《蒙求》一书,也收有“董永自卖”,旧注云:“汉董永,少失母,养父,家贫佣力。至农月,以小车推父置田头树荫下而营农作。……”这里对历史上实有董永其人是肯定的。 台湾所编《中文大辞典》对董永其人也持肯定态度。文字与《中国人名大辞典》基本相同。 明代“记周秦及南宋名人”的《尚友录》一书,收录了董仲其人,并说董仲为董永之子。《辞海》介绍《尚友录》是“汇编历代人物小传”。 (中文大辞典》介绍《尚友录》说.“古来人物略具于是,以较史籍易于检查,旧时多乐用之”。 被称谓“一方之信史”的地方志也大量地在“人物志”中记载了董永其人。如山东省《博兴县志》、《乐安县志}(今广饶)》《鱼台县志》、湖北省《孝感县志》、江苏省《东台县志》等等,都将董永列为历史名人载入。所载董永故事多与《搜神记·董永》大同小异。固然,旧时修志有乱拉历史名人的弊习,但这样广大的地区,都将董永视为历史人物载入志中,肯定了历史上确有董永其人,似亦不可忽视。 以上历史文物、类书、辞书以及地方志等资料,都肯定了董永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尤其是武氏祠的文物资料,可靠性更大。但是,对董永其人也有人持否定态度。如《辞海》即认为董永“是文学故事人物”。历来否定董永其人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董永其人正吏无载。我们认为,在封建社会里编写的正史,主要是为封建统治者尤其为统治者的最高阶层树碑立传的,就是郡守、县令等较低一些的官僚也很难爬进正史的门坎。如上文提到的嘉祥县武氏家族,世代为官,尚且不见正史,何况董永一个平民布衣,正史无载,这并不奇怪。历史上正史无载的人物岂可胜数,若以正史无载为由而否定其存在,就难免有偏颇之嫌。 董永故事属神话传说。诚然,董永故事有着浓厚的神话色彩,但这也不能成为否定董永其人的理由。历史上,我国劳动人民往往将自己敬仰、爱戴的历史人物加以神化,以浪漫手法编成神话故事加以传播,以劝化人们积德向善,也表达了人们对这些历史人物的敬爱之情。而有些民间传说,也往往是根据历史上实有的人物,经过艺术加工成为完整故事的。如大禹治水的故事、包拯探阴曹、关公显圣等等,都带有浓烈的神话色彩,可谁又能否认他们是真实的历史人物呢?同样,我们也不能因为董永故事带有神话色彩,就否定董永其人的真实存在。董永也正是依赖这浪漫的民间传说,才流传下来的。 董永既然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那么,其故里何在呢?诸说基本相同。东汉时代的武氏墓群石刻中,董永故事画面就点出“董永,千乘人也”。另外,《孝子图》、《搜神记》、《中国人名大辞典》及《中文大辞典》也都点明了董永是汉代千乘人。干乘始于战国时期,“以齐景公有马千乘,常猎于此而得名。”在汉代为郡,县名。干乘郡与干乘县其治所均在今高青县境东部,东邻今博兴县。 高青县现存志书中,均无有董永的记载。《博兴县志·人物志)中载:“董永墓在今崇德社(今陈户镇)去墓数里有董家庄,永故宅也。”董家庄在今博兴县陈户镇,位于县城北二十余华里,西去汉千乘县城遗址三十余华里,在汉代属千乘郡干乘县地。董家庄即董永故里,博兴县志所载与上文辞书、类书、武氏祠等诸说是吻合的。 董家庄原有董公庙,《山东通志)说“董公庙在城(今博兴县城)东北三十里祀董永”,即指此也,今庙已不存。《通志)还说:“仙孝祠在西门内,祀汉孝子董永。”仙孝祠建于何时不详,明代王为邦《仙孝祠记,中说:“本邑在董仙旧址,当日窘身葬父、神女助织,孝声至今著也。我侯建祠绘象……”。文中,我侯,即指当时博兴县知县翁兆云。原祠已圮,明代知县翁兆云重修。康熙四年博兴知县蒋维藩又重建,现已无存。康熙五十八年《博兴县志》载,董永墓在崇德社。今属陈户镇,原有墓碑,因日久年深,碑已不存。民国二十五年县长张其丙重立墓碑一块。此碑尚存。 以上资料,充分证实了博兴县陈户镇董家村即汉孝子董永故里。尽管旧的地方志有乱拉名人的积习。但是,一些县志仍然肯定了董永原籍为山东省博兴县。如山东省的《鱼台县志,载:“董永墓,旧志载,治西南三十里。按“董永,青州博兴人,流寓德安,佣身葬父,感仙姬为偶事脍炙人口,虽妇人女子咸能言之,而葬鱼台无考。”这里肯定了董水为博兴县人。再如湖北省的《孝感县志》载:“董水,青州干乘人,今山东博兴县。……”一九八三年,孝感地区编写的《孝感地区概况)在“著名人物”栏中写道;“董永,东汉末,青州干乘人,今山东省博兴县,因黄巾起义,由山东流寓今湖北孝感……。”孝感市于一九八四年在市内所建“董永公园”中,在“孝子祠”前介绍说:“董永,青州千乘人,今山东省博兴县。……”董永故事在湖北孝感县流传甚广,影响颇深,并建园立祠纪念他。但是从《孝感县志》到《孝感地区概况》,只说是董永由山东流寓孝感,都肯定董永原籍是山东省博兴县。 当然,把董永说成本邑名人的地方志亦有之。如清雍正年间的《乐安县志》(今山东广饶县),即把董永视为乡贤。,该志“古迹”篇中载:“董永祠,在城西太和庄,去家甚近,子孙至今承祀不乏。”查志中所说董永祠位于今广饶县西部,在汉代当为利县地,而利县属齐郡,而非干乘郡。广饶县到隋代始侨置干乘县,比董永生活的年代晚了五百多年。说董永故里在今广饶县,显然无据。再如江苏省《东台县志》载:“董永,西溪镇人。”所载董永故事基本引用《搜神记》原文,只是改“千乘”为“西溪镇”。并说“今西溪镇永与父墓并在。”但志书的编者又在后面的按语中写道;“永事见《太平御览》所引刘向《孝子图》,其辞云:董永千乘人,……今向《图》不传,史家亦不著于录,而千乘郡乃今山东青州府北镜,何以又为县之西溪人耶?”志书的编者对董永为西溪人的说法就提出了异义,持否定态度。这一说也难以自立。 综上所述,董永故里为山东省博兴县已无疑问。但是,清道光二十年《博兴县志}的编者没有进行实地考查,以为旧志董永墓一说在崇德社,一说在龙河洼,而对董永故里博兴提出了质疑。经实地考查,博兴县境董永墓只有一个,其地当时属崇德社(现陈户镇),而群众习惯上称为龙河洼,是同一地点两个名称。该志中此谬误,是由当时志书编者的浅陋和粗疏造成的。 董永的传说遍布我国数十省,董永遗址与纪念物,如董永墓、董永祠、董公庙等等,也不胜枚举,尤其江淮地区,流传更广,影响也颇深。 既然董永故里在山东,那么董永的传说何以在江淮地区有如此广泛的传播和影响呢?董永是否曾经南徙,众说不一。《中国人名大辞典》主张董永曾经南徙,其“董永”条下载曰:“后汉千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安陆……”《中文大辞典》亦采此说,“董永”释文与《中国人名大辞典》相同。这里只说“奉父避兵”,没有说明董永南徙的年代。清康熙三十四年《孝感县志}载“董永,青州干乘人,今山东博兴县。早丧母,汉灵帝中平中,黄巾起,渤海骚动,永奉父来徙……”清光绪五年《孝感县志》又照漀潬??X?搬了此段文字。这里“避兵乱”的年代和历史背景比较明确,“兵乱”指黄巾起义。然而,黄巾起义暴发于东汉光和七年(公元184年),比嘉祥县武氏墓群石刻修建时间晚了三十多年。董永是不可能在黄巾起义时流寓安陆(今孝感)的。现尚未见到其他资料有董永南徙的记载。但并不完全排除董永有南徙的可能。 董永故事所以在江淮流域流传甚广,只据现已掌握的资料从其流传的过程进行考查。其故事的传播,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在汉代,儒家学说占据了统治地位,统治阶级以“孝”教化其民,作为孝子的董永,也就成为人们道德上效仿的楷模,很快流传开。董永故事首先在山东流传,继而在黄河流域广为传播。山东省嘉祥县武氏墓群石刻中的董永画面,三国魏曹植的{灵芝篇》,即是董永故事在山东继而在黄河流域传播的反映。在三国以前,尚未见到江淮流域有关董永故事的记载。 东晋时期,随着北方少数民族的内袭,黄河流域战乱频仍,长期分裂,社会极不安定,大批士族和平民相率南迁,到长扛流域定居下来。这样,也就将董永的故事带到了我国南方,尤其是长江流域。董永故事也就从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这大半个中国的土地上广为流传。《搜神记·董永》,亦在这个时期出现了。这应是董永故事流传的第二个阶段。 南朝刘宋建立以后,元嘉三十年(公元453年)宋文帝的太子刘劭杀宋文帝自立,改元太初,历史上称其为“元凶”。宋文帝第三子武陵王刘骏起兵讨劭。因劭弑父,刘骏以“孝”为号召,收买人心,兵力大盛。刘骏沿江东下,到达新亭(今南京南)即位,其年号也以“孝”名,为“孝建”,死后谥号“孝武帝”。刘骏凡二十八子,其“字”也以“孝”排,如孝师、孝德、孝良、孝烈、孝贞、孝善、孝英……等。由于刘骏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提倡孝道。所以,为“诸德之本”的孝在社会上蔚然成风。就在孝建元年,析安陆置孝昌县(后改孝感),亦倡孝之意。作为孝子出身的董永,当然地成为社会上最受推崇的历史人物之一,董永故事得到了进一步的传播,董永墓、董永祠、董永庙等有关董永的遗迹和纪念物,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相继出现。由于南朝宋的统治者以行政手段进行倡导,所以董永故事流传之广,影响之深,董永遗迹、纪念物之多,都超过了黄河流域。 高汉君 戴延久 许连村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的意见书 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论证会于一九八七年四月五日、六日在山东省博兴县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安作璋、朱绍侯、高敏等十名教授、专家;山东省政协副主席丁方明,惠民地委书记李聚馨,行署专员王道玉及地区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博兴县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也出席了会议。 由十名专家学者组成了董永论证委员会,安作璋教授任主任委员,朱绍侯教授、高敏教授任副主任委员。 会上,博兴县政府高汉君同志宣读了《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论文。经过认真讨论,反复论证,一致认为:文章观点明确,立论可靠,资料充实,有较强的说服力。 武氏墓群石刻董永画像,魏曹植《灵芝篇》及东晋干宝,搜神记·董永》,等资料,充分证实了汉孝子董永确有其人。武氏墓群石刻、《汉书·地理志》、《太平寰宇记》、《续山东考古录>、《山东通志》、《青州府志》及《博兴县志)等对千乘区划沿革的记载,充分证实了董永为山东省博兴县人。 尊敬老人,赡养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研究汉孝子董永,对于继承发扬这一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关于董永是否南迁,董永其人由历史人物演变成神话传说的过程,及其它有关问题尚须进一步研究。 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论证会 一九八七年四月六日 论证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 安作璋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兼古籍研究所所长 副主任委员: 朱绍侯 河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兼河南大学出版社社长 高 敏 郑州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兼所长 委员:卢传贞 山东省博物馆馆长 逢振镐 山东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副研究员 郭墨兰 《东岳论丛》编辑部副研究员 李永先 山东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李宏生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徐景元 滨州师专副教授 孙向忠 惠民地委党校副校长

巨荣良,男,1965年生,山东临朐人,聊城大学商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产业经济学硕士生导师,南开大学在读博士,聊城大学优秀人才。兼任山东省经济学会理事,聊城市内部审计师协会副会长、聊城市金融学会学术委员。1991年毕业于南开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8年11月被破格评聘为教授。2000年7月至2002年2月,任临清市副市长。主要研究方向:产业组织理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主讲课程:政治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等。主持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我国县级政府管理模式创新探索》、省软科学项目《区域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及政策支持体系研究》,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2项。出版专著《新经济视角下的产业组织理论研究》、《居民个人投资》、《居民投资学》等4部。在《财贸经济》、《投资研究》、《经济学家》等国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论文60余篇,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摘或全文复印。曾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各1项。宋士云,男,1966年生,山东阳谷人,经济学博士,聊城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劳动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硕士生导师,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中青年学术骨干,聊城大学第二层次优秀人才。199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98年11月被破格评聘为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经济史、货币金融理论与实践、社会保障等。主讲课程:金融学、社会保障等。主持和参与省部级项目《中外社会保障理论与制度比较研究》、《山东省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面临的障碍及对策研究》等多项。在《世界经济》、《中国经济史研究》、《当代中国史研究》、《经济管理》、《农业经济问题》等杂志发表论文60余篇,其中有20余篇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摘。出版著作4部。曾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3项,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 李纯英,男,1948年12 月生,山东聊城人,聊城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系教授、产业经济学硕士生导师。主要教学经历、任课情况:1980年以来,主要从事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经济、农业经济、区域经济学等课程的教学。其中农业经济理论、区域经济理论除为本科生开设,还为研究生开设。长期以来,教学精益求精,授课富有学术性、启发性、趣味性,受到学生的一致好评。主要科研情况:在《宏观经济管理》、《世界经济》、《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经济纵横》、《经济问题》、《价格理论与实践》等刊物,发表论文近80 篇;独立撰著《农村经济发展研究》一书,与人合作著书多部;主持完成省部级课题4项,课题曾受到省委宣传部的表扬。论著和课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例如评价剥削、农村城镇化的重点、我国农业为工业积累的时间界定、工业返哺农业的时间界定等问题上有重要的理论创新。王丙毅,男(1966- ),山东临清人,聊城大学商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产业经济学硕士生导师,聊城大学第三层次优秀人才。1988年本科毕业于聊城大学(原聊城师范学院)政治系,获哲学学士学位。1988—1999年,任教于中共聊城市委党校,主要从事民法学和经济法学的教学及校刊编辑工作。2002年获山东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8年获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02年至今,主要从事本科生《产业经济学》和研究生《产业结构理论与政策》及《规制经济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研究方向:产业经济与公共政策、中国经济问题。出版学术专著2部;编著教材1部;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项目1项、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3项;主持完成山东省社科项目1项、学校社科基金项目3项;获得省级科研奖励2项。 马中东,男,1968年8月生,山东聊城市东昌府区人,聊城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教授,经济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产业经济学硕士生导师,美国北乔治亚州立大学访问学者,山东省产业经济学学会理事,山东省世界经济学会理事,聊城市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1992年毕业于聊城师范学院政治系,获学士学位,1999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6月毕业于辽宁大学经济学院经济思想史专业,获博士学位。主要讲授本科生课程:宏观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外国经济学史等,研究生课程:中级微观经济学。主要研究领域:产业经济学、产业集群;出版专著《分工视角下的产业集群形成与演化研究》,获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山东省高校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和聊城大学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在《广东社会科学》、《东岳论丛》、《经济纵横》等重要学术期刊发表科研论文30余篇,其中被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引用多篇。主持省社科基金项目、软科学项目3项,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5项。主持校级精品课程和网络辅助教学示范课程“西方经济学说史”,获聊城大学教学科研奖励2项。 杨继武,男,1959年生,教授,双学士,聊城大学教学名师。1983年毕业于聊城师范学院政治系,获教育学学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86——1988年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马列双学位班,获法学学士学位。先后讲授《形势与政策》、《大学生修养》、《法律基础》等公共课;《经济法》、《劳动法》等专业课;《劳动法》、《思想政治教育原理》等研究生课程。目主讲:《劳动关系》、《公共关系》、《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教学效果良好,两年来教学评比皆为优秀。多次参加教学比赛,获得多个奖项,先后多次被评为校级“两课”优秀教师。先后主编《形势与政策》、《大学生思想品德》、《高等教育法学》等教材7部,先后在《理论学刊》、《青少年问题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所发表的论文曾获得聊城大学科研一等奖,多次为大学生及社会有关部门进行学术报告,均获好评。 张福明,男,1965年生,教授,在读博士,1988年毕业于聊城师范学院政治系,获哲学学士学位,1995年研究生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系,获经济学硕士学位,聊城大学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劳动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现代企业理论与劳动就业问题研究。95年以来,为本科生开设过《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等课程,为研究生开设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劳动经济学》等课程。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课题3项,出版著作3部,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

正确认识并大力发展服务业,对增加就业、扩大内需、增长财源,促进山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从与江苏、浙江、广东等省份比较看,山东的第三产业发展现状可以这样来概括。总量小,比重低,贡献率低,潜力大;投资力度明显加大,但投资与效益不同步;投资差距在缩小,投资总量偏低;产业内部投资结构尚欠合理。具体来说,房地产业呈现出“总量扩张明显,增势强劲”的良好发展势头。但与有关省份相比,山东房地产投资主要存在以下差距:房地产开发总量的差距较大;房地产开发总量占全部投资的比重较小;外资及股票、债券的筹集差距很大。旅游业蛋糕越做越大,刺激了经济增长,但与苏、粤、浙相比,山东旅游业不仅总量少、规模小,而且人均数据更小。山东对外贸易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但总量均低于上述三省。山东是人口大省,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招生虽然总量不是最低,但每十万人拥有数量仍是最低。 二制约山东服务业发展的因素有两大方面。从需求的角度看,一是传统文化中“重义轻利、重农抑商”的影响太深,这给人们在生活行为方式上形成强约束;背负着资源大省的包袱,资源本来是发展的条件,但在旧思想的约束下,就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的桎梏;需求和消费观念落后,攒钱过日子,服务消费被认为是奢侈,等等。二是农业大省的制约。山东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大大高于苏、粤、浙,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种较低的城市化水平是第三产业发展的重大制约。三是收入水平较低的限制。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造成了城镇居民的购买力不足。四是生活习俗的制约。我国北方有史以来的生活习俗就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栖”,早睡早起,在经济发展的今天仍延续着。还有,山东缺乏扩大服务消费的社会氛围。五是传统工业、国有企业比重大的制约。六是许多服务项目价格高、质量低,抑制了消费的增长。七是制度上对服务业产生了抑制。 从供给角度看,一是服务的产业意识淡薄。在绝大多数工农业产品长期供不应求的市场环境下,企业形成了重生产轻服务的观念。二是存在垄断行为,市场化程度低。三是改革开放步伐相对缓慢,社会专业化程度低。四是缺乏竞争和自我发展机制,规模和效益不高。五是投资单一,服务项目缺少开发。六是生活环境较差。七是人才的缺乏,流失较为严重。八是对先进科技手段和管理方式的运用不够。九是缺少制度创新,吸引力减弱。 三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山东省“十五”发展规划的指导,结合服务业发展的规律和山东经济发展的实际,山东省服务业的发展思路应该是:把握周边国家产业结构转换和我国加入WTO后服务业发展的机遇,结合山东经济发展的特点和服务资源的优势,从大处着眼,小处做起,以“深化改革、放宽政策、提升改造、优化环境”为着力点,以城市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以信息、住宅、社区服务、非义务教育培训、旅游、电子商务、中介、文化产业为重点,兼顾传统服务业,按照“市场化、产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国际化”的方向和途径,实现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其目标力争到2010年使山东形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品牌众多、手段先进、辐射面广、外向度高的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具体对策有: 正确认识新兴服务业,树立大服务观念。根据社会发展和山东实际,摒弃资源优势大省观念,树立市场观念、需求观念,来确定服务业的发展;树立整合的大服务观念和服务创新观念。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服务业供给能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使国有资本退出竞争领域,是为了还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产的本色,真正发挥国有资产在市场条件约束下的职能,。更为重要的是建立起一个完善的新体制,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有效条件。这对服务业发展的促进至少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将由“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不仅推进社区服务业,而且将推进与之相关保险业、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健身等行业的发展。二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将得到基本保障。三是国有企业的退出过程中,采取市场化运作,有利于中介、租赁、金融等市场的形成,进而使山东省市场经济体制得到完善。 科学选择重点,分步骤有效推动。服务业涵盖广泛,且内涵不断发生变化。对不同类型的服务业,应该有不同策略。对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就已存在的传统服务业(商业、餐饮、交通、旅馆等),今后要做的是,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对既有条例进行清理和修正,促进传统服务业进行改造,同时引导商业进行功能结构、网点结构和经营业态调整,重点发展适应城市要求、增强辐射功能的商业和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的服务业。同时,制定实施有关条件措施,保证服务质量提高,向国际化标准看齐。对我国改革过程中才出现的现代服务业(如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基金、租赁、律师业和休闲服务业等)和由信息技术推动成长的新兴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如综合物流、电子商务、互联网通讯等)的推动,一方面可以学习国外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加强研究。 笔者认为,今后应重点发展信息、科技、会计、咨询、法律服务等行业,带动服务业整体水平提高。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主要是需求潜力大的IT服务、房地产、物业管理、旅游、社区服务、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等行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当前应着手抓的是住宅、社区服务、电子商务、非义务教育培训、信息、旅游、物流、文化产业等行业。另外,还要积极鼓励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才创办产业实体。 近期应抓好几项具体工作,创造服务业发展的优良环境。一是在思想上,应树立市场化运作观念,建立“阳光政府”。二是加强大众化服务的基础配套建设。三是延长公交车和银行、餐饮业、娱乐服务的时间;四是通过立法惩治生活陋习,提高餐饮业卫生质量;五是鼓励个性化或是“人性化”服务,比如当前出现的“月嫂”、陪练等。六是在全面提升信息服务业地位的基础上,发挥政务信息网的示范作用,争取在短时间内建成“电子政府”,实现政府各部门政策性和公益性信息全部上网。(作者系山东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 董永与天仙女的故事,经过历代文学作品的加工宣染,在我国广为流传,近两千年来有口皆碑,经久不衰。,作为一个平民布衣出身的孝子,不但群众爱戴,视为楷模;而且一些文人也在诗词、戏曲中加以歌颂,引为重要的创作素材。如曹植的《灵芝篇》、元杂剧《织锦记》、《百日缘》,后来的黄梅戏《天仙配》等等,都取材于董永与天仙相配的故事。可见,董永其人在我国的影响何等久远和广泛。 尊敬老人,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 良传统,也是我们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董永,对继承和发扬这一传统,对今天的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那么,董永是文学人物还是历史上确有其人,其故里何处,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探讨的。 董永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出现的历史人物。他生活在汉代,至今已两千年左右。汉朝建立以后,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思想领域中儒家学说占据了统治地位。由于统治阶级极力地推广和倡导,作为儒家学说的核心——孝,成为社会生活中各阶层普遍遵循的道德规范,直到东汉乃至后代,其影响也是相当深刻的。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出现象董永这样的孝子,是很自然的,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可信的。 现存的资料也证实了历史上董永其人的真实性。山东省嘉祥县武翟山的武氏墓群石刻历史文物就向我们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在其中的武梁石室第三石第二层右数第三个画面即刻董永鹿车载父,田间劳作情景:树下一鹿车,上有小罐,大概是田间劳作盛水之用,一老人坐于车上,左手执鸠杖,右手前伸,似是指点董永劳作。老人上方刻“永父”二字。其左为董永,右手执农具,回首望其父,身旁刻“董永千千乘人也”六字。董永左边有一兽,体态粗壮,大耳如扇,长鼻高昂,是一象;董永右上方横一图案,有翼,有花纹,作飞舞状,当是一鸟。《越绝书}说:“舜死苍梧,象为之耕;禹葬会稽,鸟为之耘。”此即“象耕乌耘”之意,内含“耕耘”二字,是董永“肆力田亩”,田间劳作的形象注脚。 武氏墓群石刻,也称武氏祠、武氏石室等,是东汉时武氏家族的墓地。清代陆续出土。武氏一家,是东汉末年的官僚地主家族,“世代为官,势力煊赫,家财宏富,故有条件修建富丽堂皇的墓祠”。武氏祠,据其石阙铭文记载,建于建和元年(公元147年),数十年落成,竣工至迟不晚于公元200年。墓群石刻取材广泛,内容丰富,是研究汉代政治、经济、文化的宝贵资料。武氏祠的石刻画多取材于真实的历史人物和故事,如荆轲刺秦王、管仲射小白、二桃杀三士等。其修建时间,与董永同代,时间甚近,而且点明了董永的故里,证实董永确为真实的历史人物,是可靠的佐证。再者,武氏祠中的董永石刻画面的内容,与一些文字记载是一致的,故董永实有其人是可信的。 三国时期,魏曹植在《灵芝篇》中也写了董永的故事:“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债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这是我国最早取材于董永故事的、有署名的文艺作品。可见,远在三国时期,董永的故事已广为流传。 西汉末年,刘向的《孝子图》亦有董永的记载。此书已亡佚,有关董永故事的记载仅见唐《法苑珠林》和宋《太平御览》的引文。《太平御览》引文如下:“前汉董永,干乘人,少失母,独养父。父亡,无以葬,乃从人贷钱一万。永谓钱主曰:‘后无钱还君,当以身作奴,……”有人以为刘向为前汉人,他怎能予知有后汉呢?怀疑《孝子图》系后人伪托。《法苑珠林》卷六二对《孝子图》的引文稍有不同:“董永者,少偏枯,与父居,乃肆力田亩,鹿车载父自随。父终,自卖于富公以供丧事。……”此段文字与《太平御览》所引《孝子图》不尽相同,值得注意的是,《法苑珠林》的引文中没有“前汉”二宇,这就不好说《孝子图}为后人伪托。《南史》卷二十二中有这样记载:“慈字伯宝,年八岁,外祖宋太宰江夏王义恭迎之内斋,施宝物资所取,慈取素琴、石砚及《孝子图}而已。”可见南北朝时尚有此书,如果说只有对董永的记述是后人妄增,似乎证据不足。《太平御览》引文中的“前汉”二字,是否为当时编者不慎误增,也不无可能。刘向是西汉末年人,如果《孝子图》的记载是真实的,那么董永当是西汉人,再说《孝子图》即使是后人伪托,也是比较早的,亦有重要价值。 东晋史学家干宝把董永故事收在自己的《搜神记》里。他根据民间传说,经过加工整理,写成了《董永》篇:“汉董永,干乘人,少偏孤,与父居,肆力田亩。……。”首段文字与《法苑珠林》所引《孝子图》如出一辙。后边就是董永葬父后,道遇仙女,求为妻,俱至钱主,十日织缣百匹,助永还债,事毕,凌空而去的故事。董永故事经过干宝的加工已比较完整丰满,其情节、人物,都有所发展,为后来的戏曲等文艺创作取材所本。 一些辞书和类书也大量地记载了董永其人。 清《古今孝子所见录》收有董永,并载“东汉董永,青州人。” 《中国人名大辞典》把董永列为我国历史名人载入。在“董永”条下载曰:“董永,后汉干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安陆……”此处增加了“奉父避兵”南迁之说。 《蒙求》一书,也收有“董永自卖”,旧注云:“汉董永,少失母,养父,家贫佣力。至农月,以小车推父置田头树荫下而营农作。……”这里对历史上实有董永其人是肯定的。 台湾所编《中文大辞典》对董永其人也持肯定态度。文字与《中国人名大辞典》基本相同。 明代“记周秦及南宋名人”的《尚友录》一书,收录了董仲其人,并说董仲为董永之子。《辞海》介绍《尚友录》是“汇编历代人物小传”。 (中文大辞典》介绍《尚友录》说.“古来人物略具于是,以较史籍易于检查,旧时多乐用之”。 被称谓“一方之信史”的地方志也大量地在“人物志”中记载了董永其人。如山东省《博兴县志》、《乐安县志}(今广饶)》《鱼台县志》、湖北省《孝感县志》、江苏省《东台县志》等等,都将董永列为历史名人载入。所载董永故事多与《搜神记·董永》大同小异。固然,旧时修志有乱拉历史名人的弊习,但这样广大的地区,都将董永视为历史人物载入志中,肯定了历史上确有董永其人,似亦不可忽视。 以上历史文物、类书、辞书以及地方志等资料,都肯定了董永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尤其是武氏祠的文物资料,可靠性更大。但是,对董永其人也有人持否定态度。如《辞海》即认为董永“是文学故事人物”。历来否定董永其人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董永其人正吏无载。我们认为,在封建社会里编写的正史,主要是为封建统治者尤其为统治者的最高阶层树碑立传的,就是郡守、县令等较低一些的官僚也很难爬进正史的门坎。如上文提到的嘉祥县武氏家族,世代为官,尚且不见正史,何况董永一个平民布衣,正史无载,这并不奇怪。历史上正史无载的人物岂可胜数,若以正史无载为由而否定其存在,就难免有偏颇之嫌。 董永故事属神话传说。诚然,董永故事有着浓厚的神话色彩,但这也不能成为否定董永其人的理由。历史上,我国劳动人民往往将自己敬仰、爱戴的历史人物加以神化,以浪漫手法编成神话故事加以传播,以劝化人们积德向善,也表达了人们对这些历史人物的敬爱之情。而有些民间传说,也往往是根据历史上实有的人物,经过艺术加工成为完整故事的。如大禹治水的故事、包拯探阴曹、关公显圣等等,都带有浓烈的神话色彩,可谁又能否认他们是真实的历史人物呢?同样,我们也不能因为董永故事带有神话色彩,就否定董永其人的真实存在。董永也正是依赖这浪漫的民间传说,才流传下来的。 董永既然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那么,其故里何在呢?诸说基本相同。东汉时代的武氏墓群石刻中,董永故事画面就点出“董永,千乘人也”。另外,《孝子图》、《搜神记》、《中国人名大辞典》及《中文大辞典》也都点明了董永是汉代千乘人。干乘始于战国时期,“以齐景公有马千乘,常猎于此而得名。”在汉代为郡,县名。干乘郡与干乘县其治所均在今高青县境东部,东邻今博兴县。 高青县现存志书中,均无有董永的记载。《博兴县志·人物志)中载:“董永墓在今崇德社(今陈户镇)去墓数里有董家庄,永故宅也。”董家庄在今博兴县陈户镇,位于县城北二十余华里,西去汉千乘县城遗址三十余华里,在汉代属千乘郡干乘县地。董家庄即董永故里,博兴县志所载与上文辞书、类书、武氏祠等诸说是吻合的。 董家庄原有董公庙,《山东通志)说“董公庙在城(今博兴县城)东北三十里祀董永”,即指此也,今庙已不存。《通志)还说:“仙孝祠在西门内,祀汉孝子董永。”仙孝祠建于何时不详,明代王为邦《仙孝祠记,中说:“本邑在董仙旧址,当日窘身葬父、神女助织,孝声至今著也。我侯建祠绘象……”。文中,我侯,即指当时博兴县知县翁兆云。原祠已圮,明代知县翁兆云重修。康熙四年博兴知县蒋维藩又重建,现已无存。康熙五十八年《博兴县志》载,董永墓在崇德社。今属陈户镇,原有墓碑,因日久年深,碑已不存。民国二十五年县长张其丙重立墓碑一块。此碑尚存。 以上资料,充分证实了博兴县陈户镇董家村即汉孝子董永故里。尽管旧的地方志有乱拉名人的积习。但是,一些县志仍然肯定了董永原籍为山东省博兴县。如山东省的《鱼台县志,载:“董永墓,旧志载,治西南三十里。按“董永,青州博兴人,流寓德安,佣身葬父,感仙姬为偶事脍炙人口,虽妇人女子咸能言之,而葬鱼台无考。”这里肯定了董水为博兴县人。再如湖北省的《孝感县志》载:“董水,青州干乘人,今山东博兴县。……”一九八三年,孝感地区编写的《孝感地区概况)在“著名人物”栏中写道;“董永,东汉末,青州干乘人,今山东省博兴县,因黄巾起义,由山东流寓今湖北孝感……。”孝感市于一九八四年在市内所建“董永公园”中,在“孝子祠”前介绍说:“董永,青州千乘人,今山东省博兴县。……”董永故事在湖北孝感县流传甚广,影响颇深,并建园立祠纪念他。但是从《孝感县志》到《孝感地区概况》,只说是董永由山东流寓孝感,都肯定董永原籍是山东省博兴县。 当然,把董永说成本邑名人的地方志亦有之。如清雍正年间的《乐安县志》(今山东广饶县),即把董永视为乡贤。,该志“古迹”篇中载:“董永祠,在城西太和庄,去家甚近,子孙至今承祀不乏。”查志中所说董永祠位于今广饶县西部,在汉代当为利县地,而利县属齐郡,而非干乘郡。广饶县到隋代始侨置干乘县,比董永生活的年代晚了五百多年。说董永故里在今广饶县,显然无据。再如江苏省《东台县志》载:“董永,西溪镇人。”所载董永故事基本引用《搜神记》原文,只是改“千乘”为“西溪镇”。并说“今西溪镇永与父墓并在。”但志书的编者又在后面的按语中写道;“永事见《太平御览》所引刘向《孝子图》,其辞云:董永千乘人,……今向《图》不传,史家亦不著于录,而千乘郡乃今山东青州府北镜,何以又为县之西溪人耶?”志书的编者对董永为西溪人的说法就提出了异义,持否定态度。这一说也难以自立。 综上所述,董永故里为山东省博兴县已无疑问。但是,清道光二十年《博兴县志}的编者没有进行实地考查,以为旧志董永墓一说在崇德社,一说在龙河洼,而对董永故里博兴提出了质疑。经实地考查,博兴县境董永墓只有一个,其地当时属崇德社(现陈户镇),而群众习惯上称为龙河洼,是同一地点两个名称。该志中此谬误,是由当时志书编者的浅陋和粗疏造成的。 董永的传说遍布我国数十省,董永遗址与纪念物,如董永墓、董永祠、董公庙等等,也不胜枚举,尤其江淮地区,流传更广,影响也颇深。 既然董永故里在山东,那么董永的传说何以在江淮地区有如此广泛的传播和影响呢?董永是否曾经南徙,众说不一。《中国人名大辞典》主张董永曾经南徙,其“董永”条下载曰:“后汉千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安陆……”《中文大辞典》亦采此说,“董永”释文与《中国人名大辞典》相同。这里只说“奉父避兵”,没有说明董永南徙的年代。清康熙三十四年《孝感县志}载“董永,青州干乘人,今山东博兴县。早丧母,汉灵帝中平中,黄巾起,渤海骚动,永奉父来徙……”清光绪五年《孝感县志》又照漀潬??X?搬了此段文字。这里“避兵乱”的年代和历史背景比较明确,“兵乱”指黄巾起义。然而,黄巾起义暴发于东汉光和七年(公元184年),比嘉祥县武氏墓群石刻修建时间晚了三十多年。董永是不可能在黄巾起义时流寓安陆(今孝感)的。现尚未见到其他资料有董永南徙的记载。但并不完全排除董永有南徙的可能。 董永故事所以在江淮流域流传甚广,只据现已掌握的资料从其流传的过程进行考查。其故事的传播,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在汉代,儒家学说占据了统治地位,统治阶级以“孝”教化其民,作为孝子的董永,也就成为人们道德上效仿的楷模,很快流传开。董永故事首先在山东流传,继而在黄河流域广为传播。山东省嘉祥县武氏墓群石刻中的董永画面,三国魏曹植的{灵芝篇》,即是董永故事在山东继而在黄河流域传播的反映。在三国以前,尚未见到江淮流域有关董永故事的记载。 东晋时期,随着北方少数民族的内袭,黄河流域战乱频仍,长期分裂,社会极不安定,大批士族和平民相率南迁,到长扛流域定居下来。这样,也就将董永的故事带到了我国南方,尤其是长江流域。董永故事也就从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这大半个中国的土地上广为流传。《搜神记·董永》,亦在这个时期出现了。这应是董永故事流传的第二个阶段。 南朝刘宋建立以后,元嘉三十年(公元453年)宋文帝的太子刘劭杀宋文帝自立,改元太初,历史上称其为“元凶”。宋文帝第三子武陵王刘骏起兵讨劭。因劭弑父,刘骏以“孝”为号召,收买人心,兵力大盛。刘骏沿江东下,到达新亭(今南京南)即位,其年号也以“孝”名,为“孝建”,死后谥号“孝武帝”。刘骏凡二十八子,其“字”也以“孝”排,如孝师、孝德、孝良、孝烈、孝贞、孝善、孝英……等。由于刘骏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提倡孝道。所以,为“诸德之本”的孝在社会上蔚然成风。就在孝建元年,析安陆置孝昌县(后改孝感),亦倡孝之意。作为孝子出身的董永,当然地成为社会上最受推崇的历史人物之一,董永故事得到了进一步的传播,董永墓、董永祠、董永庙等有关董永的遗迹和纪念物,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相继出现。由于南朝宋的统治者以行政手段进行倡导,所以董永故事流传之广,影响之深,董永遗迹、纪念物之多,都超过了黄河流域。 高汉君 戴延久 许连村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的意见书 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论证会于一九八七年四月五日、六日在山东省博兴县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安作璋、朱绍侯、高敏等十名教授、专家;山东省政协副主席丁方明,惠民地委书记李聚馨,行署专员王道玉及地区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博兴县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也出席了会议。 由十名专家学者组成了董永论证委员会,安作璋教授任主任委员,朱绍侯教授、高敏教授任副主任委员。 会上,博兴县政府高汉君同志宣读了《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论文。经过认真讨论,反复论证,一致认为:文章观点明确,立论可靠,资料充实,有较强的说服力。 武氏墓群石刻董永画像,魏曹植《灵芝篇》及东晋干宝,搜神记·董永》,等资料,充分证实了汉孝子董永确有其人。武氏墓群石刻、《汉书·地理志》、《太平寰宇记》、《续山东考古录>、《山东通志》、《青州府志》及《博兴县志)等对千乘区划沿革的记载,充分证实了董永为山东省博兴县人。 尊敬老人,赡养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研究汉孝子董永,对于继承发扬这一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关于董永是否南迁,董永其人由历史人物演变成神话传说的过程,及其它有关问题尚须进一步研究。 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论证会 一九八七年四月六日 论证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 安作璋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兼古籍研究所所长 副主任委员: 朱绍侯 河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兼河南大学出版社社长 高 敏 郑州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兼所长 委员:卢传贞 山东省博物馆馆长 逢振镐 山东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副研究员 郭墨兰 《东岳论丛》编辑部副研究员 李永先 山东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李宏生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徐景元 滨州师专副教授 孙向忠 惠民地委党校副校长

东岳论丛期刊级别

国家级期刊有:参花、青年文学家、北方文学、大观、记者摇篮、电视指南、新闻研究导刊、视听、西部广播电视、科技传播、学术交流、东岳论丛、继续教育、中国成人教育、教学与管理(理论版)、中国电化教育等。

国家级期刊,即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

国家级期刊和省级期刊的区别:国家从来没有对刊物做过级别之分,也就是在影响力和专业程度上没有省级和国家级的差别。所谓国家级期刊和省级期刊之分,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即国家单位主管期刊为国家级期刊,省级单位主管期刊为省级期刊。

《东岳论丛》是南大核心期刊,大学起点博士或副高基本能包发,安排时间很近,最快的可当月出刊,不收教育的文章,别的专业不限,但以经济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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