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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5 15: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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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论文怎么写呢?下面是我整理整合的一些关于文秘方面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借鉴,希望对你有帮助。

青年干部如何做好文秘工作

文秘工作是各级领导机关及各类企业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公室工作承上启下、联系内外、沟通左右的纽带,为领导工作起着参谋和助手工作。青年干部在从事文秘工作时,能否成功的塑造自己的文秘角色,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一、日常工作岗位流程及主要职责

文字秘书在单位里除了要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外,还要承担文稿撰写、公文处理、信息收集、综合协调、企业宣传等方面的任务。起草、整理公司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公司领导年度工作报告等文件材料,协助起草公司领导讲话稿、发言稿等各式材料,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专题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讲话录音等会务工作,并根据需要负责整理会议纪要、会议决议等有关材料,协助起草或审校公司对内、对外印发和报送的文件,协助起草办公室工作总结、等各式材料,参与公司网站建设、党务整理工作、通讯报道以,参与公司内部各类活动,做好日常事务性工作和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事务,都是文字秘书所要掌握及做好的工作。

二、文秘工作重点及能力要求

1.办公室工作对于文字秘书的基本要求就是文字功力的考察和运用。这一方面要求自身要有足够的理论水平,熟悉公文写作的原则与特点,另一方面还要经常研究领导的讲话稿与各类公文,从对比中不断总结、摸索出公文写作的技巧、规律、套路,从中找出差距,要学会更深一步的站在全局的高度去观察、分析问题,既要善于观察分析宏观形势,从中把握大的发展走向,又要善于观察分析微观现象,尽可能掌握多方面的情况;还要善于在“结合”上做好文章,使自己所写的材料有高度和深度。在工作过程中,要主动查阅有关文秘工作规范性文件及规定,调查研究、了解、收集国家、行业、公司发展方面的信息资料, 进一步熟悉语言文字知识、文秘专业知识及综合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文字水平。

2.办公室工作的另一个重点就是对公文的处理。公文处理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对于领导交待的材料或原稿,仔细阅读。在弄清发文的目的、对象、内容、要求、时间等要素的基础上,依据领导的意图适当补充细节,完善结构,规范语言。同时必须要严格遵守机关公文处理有关条例和办法,严格按照法定的格式撰写和审核公文,不能随心所欲。在文件的套打、修改、附件扫描,红头文件的分发、寄送,电子邮件的发送各个环节上,都要仔细去逐一核对,规范每一处用语与格式,以确保发文质量。

3.办公室是公司运转的一个重要枢纽部门,对公司内外的许多工作进行协调、沟通,做到上情下达,这就决定了办公室工作繁杂的特点。文字秘书每天除了本职工作外,还经常有领导交办的计划之外的事情需要临时处理,而且通常都比较紧急,这就要求锻炼自己的快速反应能力,能够做到利索、条理的处理好领导交办事务。对领导交派的每一项任务均不放松,做到认真对待、妥善完成。树立“没有任何借口”的工作习惯,只为成功想办法,不为失败找借口;培养“办公室工作无小事”的思想意识,从小事抓起,从基础做起,努力学习,查找不足,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做好服务工作。

4.多下基层,善于创新。一份高质量、有分量的材料,关键是提升材料的高度、力度、深度和广度。文秘工作者要多到基层去,到一线去,全面、具体、深刻地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具体工作的操作和难题的破解,加强工作实践经验的积累,而不是闭门造车。在材料中,把握好创新型、经验性、思路性、指导性的工作,对亮点工作和典型事例适当发掘,对做得好的单位和下属起到肯定和鼓舞作用,对做得好的单位是一种鞭策和促进。

三、文秘自我提升要点

文字秘书作为领导的参谋助手有它自身重要的职能。青年干部首先要严于律己,积极的向领导、向老员工学习,不断完善自身综合素质。可以自己定下四点基本要求,即:“脑勤”,多学习,多思考;“嘴勤”,向领导多请示,多汇报;“手勤”,就是自己多练习,多总结;“腿勤”,及时完成领导交代的事项。在工作中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文字秘书。

1.作为办公室文秘,学习好基本理论知识是写作的根基,没有对文字的敏感性与熟练应用,就不容易做好基础文秘写作工作。因此,在日常工作中,要努力养成自觉学习、敏锐捕捉、善于思考借鉴、勇于创新的良好习惯,把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作为增强能力的重点。同时利用每次下基层的机会,多看多学,增强文字材料的实践性和实用性。

2.善于转换角色。要写出高质量的讲话材料,最关键的是要转换角色,大胆进行角色模拟,完全把自己摆到领导的位置上去思考、去谋划。角色模拟,不是行拟,而是神似,要进入到领导的思想、内涵、风格和境界里面去。角色模拟越到位,材料精准度就越到位。

3.加强专业性课题的研究,对所在行业及单位所面临的一些重要问题和重要决策,做一些专业信息的搜集、整理和总结,尽管可能是粗浅的、不成熟的,但能增加自己对整个行业、市场、政府相关政策等专题知识的深入,为今后大材料累积所需知识,增加认识问题的深度和广度。

4.培养自己的个性。俗话说,兵无常式,水无常形。材料最忌讳的就是雷同,不能千篇一律。要因时、因事、因地、因人有所变化,或独树一帜,或别具一格。要形成独特的角度,独特的思想,独特的风格和文采。

5.培养自己谦虚谨慎、认真好学的工作态度,善于总结工作中的得失,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错误。办公室工作看似无大事,实则千头万绪、细致繁琐,要求时效性、细致度比较高。这就要求必须树立效率意识,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对领导交办的事项要第一时间即交即办,认真对待,注重细节,达到积极主动、又好又快的做好本职工作。

文秘工作有它的特殊性,要有甘于奉献、吃苦耐劳的品质。作为一名青年干部,增强学习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本职,脚踏实地,保质保量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务和办公室各项工作,成为一名优秀的文字秘书!

文秘专业本科生如何提高公文写作能力

文秘专业本科生的公文写作能力,不仅是其写作水平的体现,而且是为了适应社会需求所必备的一项技能,公文写作能力可能直接影响他们进入社会时的工作质量。虽然文秘专业学生在校开设过公文写作相关课程,但其整体公文写作能力仍旧令人担忧。因此,本文将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形式了解常熟理工学院文秘专业本科生公文写作能力的现状,通过分析、研究现状,探究其能力欠缺的根源,最终从学校、教师、学生及企业四个方面找出提高其公文写作能力的对策或建议。

一、大学生公文写作能力现状分析

应用文写作课程是文秘专业学生一门重要的必修课程,该课程旨在培养并提高学生的应用文写作能力,尤其是公文写作能力。笔者将从文秘专业毕业生、在校生及相关企业的角度采用调查问卷、采访等方式了解该专业大学生公文写作能力现状。

(一)毕业生关于公文写作能力的反馈意见

笔者所在的高校每两年都会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了解他们在社会上工作、生活的情况,并就其反馈的一些问题调整、完善教学工作。据相关负责的老师反映,文秘专业毕业生的总体就业质量不及师范生,就业岗位多而杂,但无论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中小型私人企业,对于文秘专业毕业生的要求不仅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较高的公文写作能力也不可缺失。就整体毕业生而言,其公文写作能力的薄弱是其工作能力得不到提高的主要因素之一。

为此,笔者做了一次调查问卷,共发放100份,有效问卷85份。调查对象主要是常熟理工学院2012届、2011届和2010届的文秘专业毕业生,且他们都有在办公室工作的相关经验。经数据统计、分析,笔者所在高校文秘专业毕业生就业的一些情况如下:毕业生大多从事过不止一份工作,且工作单位一般都是中小型企业;大多数人表示在工作中不能做到游刃有余,能力仍有待提高;在公文写作方面,所在单位对新版公文条例都予以一定的实施,且文种如公告、通知、报告、会议纪要等几种公文使用频率较高,但因他们刚进入企业,一般都不能直接接触到办文,一是领导不放心,二是毕业生的写作能力确实捉襟见肘,只有在熟悉了相关业务和得到领导的信赖后,才有可能授权其去写公文。据此,笔者分析得出两点:一是文秘专业毕业生在校时期没有高度重视公文写作能力的培养,以致到社会上工作时,提笔忘字,离题千里。二是社会对文秘专业学生公文写作能力有较高的要求,而毕业生却无法达到。

(二)在校生关于应用文学习的采访记录

对于文秘专业在校学生,笔者主要是采访已经开展过或正在开展这门课程的学生,了解其对新版公文条例的熟悉度、对该课程的重视度及对课程教学的一些建议等。其大多表示这门课程枯燥、无聊,有时跟不上老师的进度,对于文种的练习和公文的模拟撰写,只是流于形式,并没有达到实际的效果。

采访中,学生提到公文写作的几大难点:一是在公文改错中,对于文种的判断易混淆,如公告与通告,二者都是公开发布的公文,但在发布事项的重大性、发文机关及收文对象上有区别,但对于只学习过一篇该文种公文的学生而言是很难辨认出来的;还有报告与请示,都是上行文,有诸多相似之处,而主要的不同是报告上级不一定要回复,但请示则必须回复,而且报告可一文多事,请示则不然。二是公文格式的要求严格,常见错误有称谓语未顶格、标题中滥用书名号、附件格式错误,以及四、六角括号混用及抄送单位错误等。三是在公文写作中词语表达严谨,公文中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有实际意义,因此对语言要求较高,在拟写公文中,学生语言易口语化,不够严谨。四是公文与事务性文书的区别不太明朗,因事务性文书种类繁多且与公文有交叉之处,在公文写作中二者也易混淆。

据此,笔者总结得知:在高校公文写作课程教学中,有些偏理论、轻实践的不良倾向,这会在公文撰写中产生很多问题。

(三)相关企业对文秘专业学生满意度的调查

对于相关企业方面,我们主要是调查常熟的一些地方企业,笔者发了30份调查问卷,有效问卷为27份。经过数据统计和分析得知,大多数企业对于笔者所在高校的文秘专业毕业生还是基本满意的,认为其基础知识扎实,在岗认真负责,但某些企业表示其在有些方面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如沟通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及英语水平等。通过与相关企业办公室人员的交流得知,文秘专业学生在公文写作方面,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常常会犯一些低级错误,如文种选择混淆、公文格式乱用或是语言表达口语化等,在新员工前期的培训中该专业学生没有表现出对公文写作应有的兴趣或重视程度。

通过这三个不同的视角,笔者对于文秘专业本科生的公文写作能力的现状及社会对其的实际要求有基本的了解,至少可以得知,文秘专业毕业生的公文写作能力并不能满足企事业单位的要求。在企业竞争日趋激烈、信息时代高速发展的今天,公文写作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领导、处理公务、沟通信息、传达企业决策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培养文秘专业本科生提高各类文书写作能力,对于其进入社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大学生公文写作能力薄弱的根源

根据上述文秘专业本科生公文写作能力现状的调查,我们可以发现其公文写作能力与社会的要求存在一定的落差,造成这种落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剖析。

(一)学校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

为了适应社会的需求,各大高校在七八十年代纷纷开设文秘相关专业,经过三十几年发展,各大高校形成了各自的办学规模和特色,但公文写作课程整体上还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指导教学。高校在制订培养方案时没有给予公文写作足够的重视,因文秘专业划分在中文系,高校在课程设置中多为文学、语言类课程,而秘书相关的课程如公文写作、秘书实务等,则设置相对偏少。在课程教学中,相关老师仍沿袭传统课程的教学方法,重理论而轻实践。但公文写作不仅是一门学问,更是一种技能,尤其在新版公文条例颁布后,更体现出该技能的实用性和时代性。教师在教学中,如果没有大量的实例操练,就很难提高学生的公文写作能力。学校方面未加大该专业学生见习实习的力度,未能在学生课余时间积极引导其关注和提高对公文写作的兴趣等,导致该专业学生公文写作能力较薄弱。 (二)学生学习状况与自身惰性

每一位大学生都是经历了十年的寒窗苦读,终于来到所描绘的“象牙塔”般的大学,身边没有了老师的督促、家长的唠叨,加之大学学习任务没有初高中繁重,这样他们很容易自我放松,不思进取,在学习公文中也懒得动手。少部分自制力不强的学生对学业不够重视,未能达到学校的要求,有种“混文凭”的思想,导致其学习成绩不够理想。公文写作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课程,需要学生在了解、熟悉各类文种及使用要求的基础上,不断地提笔拟写公文,在一次次练习中,掌握规则,熟练应用,锤炼语言,形成风格。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明显不足,也是其公文写作能力薄弱的原因之一。

(三)与公文复杂而严格的文体有关

按照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二条规定表示,行政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2012年7月1日国务院发布党政公文条例,表明党政公文条例一致,其中文书文种也有所变化,现共有十五种: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每一种文种都有适合其使用的情况、固定的格式、特定的收文对象及产生、运行等严格的法定程序,这些都加大了文秘专业学生学习公文写作的难度。此外,不同的单位或企业会有一套在遵照国家公文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出的适合本机构使用的文书使用规范等,这些无疑又一次增加了公文写作的复杂度,使学生在学习公文方面提高缓慢。

三、大学生公文写作能力提高的对策

针对上面三个原因,笔者将从学校、教师、学生和企业四个角度寻找提高文秘专业本科生公文写作能力的途径。

(一)学校学院工作方面

高校是学生学习和能力提高的一个重要平台,学校学院的相关工作安排会直接影响学生能力的培养,在提高文秘专业学生的公文写作能力方面,学校学院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改善其公文写作能力薄弱的现状:

1.合理设置课程,修改培养计划。常熟理工学院文秘专业因隶属人文学院,所以学校在课程设置上多为文学、语言类课程,如现当代文学、古代文学、古代汉语、现代汉语等,相对忽略文秘专业类的课程,如公文写作、秘书实务、办公自动化等,因此学校应合理设置课程,根据目前社会对该专业学生的要求修改、优化培养方案,提高对公文写作课程的重视度,尤其注重实践环节,反复训练学生,提高其对新版公文条例的熟悉度,切实提高该专业学生的公文写作能力。

2.重视师资建设,优化考核环节。据笔者了解,目前高校从事公文写作课程教学的教师大多是中文专业,虽然这些教师的基础写作理论和基本功比较扎实,但他们往往缺乏公文写作所需要的实践经验,不能在教学中做到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因此,学校应提高教师公文写作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公文写作课教师队伍建设,丰富该教师队伍的人员结构,安排具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此课程。在课程考核方面,要改革考试方式,不应该再是单一的笔试考核,可以以成果为导向,积极鼓励学生根据新版公文条例要求模拟撰写公文,最终提高公文写作能力。

3.加大见习实习力度,拓展写作实践平台。校方应积极争取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合作,形成学校与社会、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可以安排学生以秘书、职员的身份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文秘工作,也可以安排他们到校内党政机关、二级学院办公室等进行观摩见习,积累一些社会经验。其次,通过各种组织如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机构开展根据新版公文条例要求的公文写作比赛等活动,激发学生对公文写作的兴趣,在学生组织的各类校园文化活动中,有意识地培养其公文写作能力,要求学生多看多写多练,促使学生公文写作水平的提高。

4.积极听取学生心声,突出其主体地位。学校应随时关注学生的学习动态及其提出的相关建议,并尽可能满足其需求,从而突出其主人翁意识。如在日常学习中,学校可以定期开展学生座谈会,深入地了解他们的需求与不满,并及时做出反馈,提高其学习效率和积极性。校方可以邀请业界名人或公文写作方面的专家到校开展相关的演讲或座谈,让学生真正了解到当下公文写作的重要性,通过这些新鲜血液的注入吸引其对公文写作的关注和学习。

(二)专业教师的教学方面

专业教师的教学水平与方法是提高学生公文写作能力的关键,因次要提高文秘专业学生的公文写作能力,教师的教学同样值得关注。

1.提高授课效率,增加知识含量。公文写作是一门与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的课程,教师在授课时,应关注并结合时下热点时政信息,激发学生对课堂的兴趣,从而提高授课效率。教师在教学时不应照本宣科,视野仅仅局限在课本上,而应该把课本单调的理论知识结合生动的案例,使之鲜活化,易被学生吸收、接受,从而增加课堂的含金量。

2.改革教学方法,增加实践环节。在公文写作理论教学中,可采用“案例分析、病文改错、集体讨论”的教学模式,通过错误的纠正使其对理论的知识加深印象。在文种写作练习教学中,以实训为主,但为了防止其理论知识的遗忘,则要以理论知识为辅,采用案例研究、模拟写作等教学方法,选择优秀范文,供学生学习、模仿,直至其能够独立撰写公文。其次,以职业需求为导向,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对公文写作的兴趣,使其明白公文写作能力在职场上的分量。

(三)文秘专业学生学习方面

公文写作能力与学生的写作能力是密不可分的,在学习公文写作过程中,学生学习有关写作的相关要素如语言能力、文章布局等也是很重要的。

1.重视文章写作,提高语言能力。公文写作是一种特殊的写作,要写好公文,首先要重视文章的写作,学生在校期间,应多读书,多动笔,养成爱写作、勤写作的好习惯。好文章都是在一次次的修改中产生的,对于公文也是。初稿写出后,应该反复修改、搓摩及推敲,关注文章的每一个细节,一句话、一个词、一个标点都不要放过,这样多次反复锤炼修改,不仅使公文的材料精细,结构缜密,语言精要,而且对提高其写作能力具有显著功效,同时也提高其语言表达水平,久而久之形成具有个人特色的语言风格。由此作为基础,提高公文写作能力将比较容易。 2.学习公文条例,模拟撰写公文。公文写作能力是文秘专业本科生重点培养和提高的能力之一,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对于今后的工作、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学生不仅要在课堂上学习公文写作的理论知识,如新版公文条例中的15种公文文种、文种的使用范围、发文收文的流程及严格的文种格式等,而且要在课后主动研读经典范文,模拟公文写作,此外,还应积极参加校内各种与本专业相关的活动或组织,多多接触公文写作及秘书相关事宜,不断锻炼,提高综合能力。

3.关注写作流程,全面掌握公文。写作虽然是一项抽象化思维的活动,但它有一些基本的流程。要想写出好文章,首先应积累资料并整理归纳,学生在生活中应多留意身边的事,关注社会新闻,不断地积累有用素材,对之进行合理的整理和归纳,以供未来的写作。其次要乐于思考,巧于借鉴,公文写作是针对某一问题的解决方法,体现的是学生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因此学生要乐于思考,巧妙借鉴素材,不可生搬硬套。再者重视提纲的撰写,在公文创作阶段,提纲是写作综合能力的体现,它是搭建公文结构的框架,是作者思路的体现,好的提纲有利于公文的成功撰写。关注写作的基本流程后,还应注意每种公文的特定格式与要求,了解公文的独特性,这样才可能写出优秀的公文。

(四)社会企业方面

企业对于高校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其不仅是高校培养人才的标准,而且为毕业生提供发挥和提高其才能的场所。

1.加强与高校的联系,为本科生提供实习机会。企业要获得优秀的专业秘书人才,必须参与培养人才的队伍中。企业可与本地高校合作,为高校文秘专业的学生提供实习的机会和场所,使其较早接触到秘书岗位的相关工作,如公文写作拟写、发文、办理等,从而提高在秘书方面的综合能力。据笔者了解,常熟理工学院文秘专业的毕业生都曾到过如常熟档案局、常熟市政府等单位见习,其中有些也去常熟有名的地方民营企业,如波司登、隆力奇及南极人等实习。

2.重视本单位公文质量,合理保存公文相关材料。据笔者观察,许多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在其对外发布的公文中,都会犯一些低级问题如格式错误、文种错用、抄送单位写错等,这就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把关公文的质量,要做到严于律己,为社会,为学生树立好的榜样。同时,企事业单位应该注意文档的管理和保存,有利于为学生实习提供材料。

3.关注高校的教学改革,注重学生技能培养。大学生是推动未来发展的主要人才,企业有责任关注高校的相关教学改革,提出相关有建设性的意见,从而使高校培养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在与高校的合作中,企业应提高培养文秘专业学生技能的意识,为其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结语

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文秘专业教育迅猛发展。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改革的深入,文秘专业在课程培养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课程评价等诸多方面都暴露出不少问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文秘专业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虽然高职院校已经意识到了提高文秘大学生人文素养的重要性,但是受专业教学理念、教学机制、课时分配等诸多因素局限往往难以有举措来应对。网络文化无疑是一个很好的载体,通过网络文化这一途径可以提高高职文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

[关键词]网络文化;高职文秘专业;人文素养

1前言

高职教育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已经在社会上取得了较高的影响和地位,其培养的学生因其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过硬的实践技能得到了行业的好评。受学制设定、课程安排、办学理念、教学师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高职学生虽然在就业方面并不输于本科生,但是毕业后在职业生涯中却容易受到综合素质不足的瓶颈制约,大大抑制了其发展空间。在这些综合素质中,人文素养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一项。众多调查显示,人文素质较高的人,工作期间胜任度和创造性方面都占有优势。[1]“大致来讲,人文素质涉及的是人自身如何处理与自然、社会、他人的关系以及人自身的理性、情感、意志等社会属性方面的问题,它通过观念意识、品德情操、心理性格、价值取向和文化修养的外现而展示自我,它涉及人文知识和人文精神两个层面。”[2]高职文秘专业大学生的培养尤其应该注重人文素养的提高。这来源于秘书职业的特殊性。首先,秘书岗位的重要性决定着秘书必须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秘书因为经常与外界联系,可以说是一个企业的门面,代表着企业的形象。秘书的谈吐、礼仪和能力往往被认为是其他单位了解企业的重要指征。而交际公关、礼仪规范等能力虽然可以通过一定的实训课程有所提高,然而要从根本上改善秘书的该项能力,还需要在本质上有所提升,那就是丰富的人文涵养。如果没有相应的人文素养作为基底,只能是徒有虚表。其次,秘书岗位应有的写作功底决定着秘书必须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秘书曾经被戏称是“秘密的抄书”。可见秘书不仅要会“写”而且还要能“读”,只有“读书破万卷”,才能“下笔如有神”。明清时期的“秘书”———绍兴师爷曾经提倡多读经史可以代替读律法。在写作中,如果没有深厚的文学底蕴,就不能在写作中用笔自如,因此很多资深秘书除了公文以外,往往能写得一手好文章。最后,秘书岗位要求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决定着秘书必须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秘书在企业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上司与员工之间的纽带。秘书不仅要能够正确理解上司的意图,与上司进行沟通,而且还要注意和其他员工搞好关系,以便使领导指示的工作能够更加顺利更加通畅地下达到各个部门。这就需要秘书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而该能力的培养并非通过某一门课程的设置或进行几次实践活动就能提高的,它需要人文素养的积累和沉淀,因为只有通达人情世故才能从本质上提高自己的沟通协调能力。然而,高职文秘大学生因为年轻,涉世不深,往往很难做到人情练达,这就需要从文艺作品中去提炼,从人际交往中去体会。尽管在高职院校增设人文素质课程、拓宽人文选修课等诸多建议曾被众多研究者反复提及,但是,受专业教学理念、教学机制、课时分配、部门利益等诸多因素局限,这些措施往往在落实上存在着不小的难度。[3]由于秘书经常要处理的是人与人的关系,而不是像理工科专业的大学毕业生那样主要的工作对象是机器和器械,所以对于人文素养的要求更高。虽然高职院校已经意识到了提高文秘大学生人文素养的重要性,然而却鲜有实际的举措来应对,当然,客观条件的制约是一个重要的因素。高职教育由于学制短,在人文素养的提高上确实受到了一定的制约,但是也并非无路可通。网络文化无疑是一个很好的载体。网络文化是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借助网络技术而产生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的总和。[4]21世纪,网络文化已经变成当代文化的一种重要存在方式,它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态度和价值取向。《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底,我国网民达亿,较2013年年底增加了1442万人。其中,手机网民规模亿,较2013年年底增加了2699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较2013年年底提升了个百分点。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率达,较2013年年底提升了个百分点,并且首次超越了传统PC整体的使用率,手机作为第一大上网终端的地位更加巩固。[5]作为朝气蓬勃的大学生,当然接受了这一新兴事物。可以说,大学生是全国网民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对于大学生的影响也是日渐深远。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既有正面影响又有负面影响。无论是大学的德育工作还是其他学科的教育工作,研究者都持有一致的观点,那就是充分利用网络带给教育的便利,摒弃网络阴暗面带来的不利影响。关于网络的正负面影响,因为研究者众多而且不少研究已经相对成熟,在这里就不赘述了。

2利用网络文化提高高职文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

第一,网络文学作为网络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提高高职文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

在过去几年,网络文学往往被认为是精英文学以外的补充,但是随着文艺大众化,后现代化语境下的文学作品已经不是传统媒体上的纸质作品了,越来越多的网络文学作品为人们所接受和赞同。这几年以来,网络小说中的优秀作品被不断地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如《步步惊心》《倾世皇妃》《甄嬛传》《盗墓笔记》《何以笙箫默》《花千骨》等均来自网络小说,这些作品在市场上受欢迎的程度可以证明其存在的价值。网络小说已经成了影视作品改编的重要后备军。虽然网络小说由于数量众多,良莠不齐,有不少作品粗制滥造、情节单一、错字频现、语病百出。甚至一些小说中有大量不健康的描写,宣扬迷信、歌颂暴力、传播色情,成为危害社会的“毒草”。然而,也有一些网络小说是精心制作的,一些网络小说还有意模仿了名著的写法,如穿越小说《木槿花西月锦绣》的开头几章基本上模仿了《红楼梦》的写法。如果这时经过老师的引导,完全可以激发大学生读《红楼梦》的兴趣,从而完成经典的阅读。当然,网络文学的遴选和解读的指导变得非常重要,这不仅需要人文课程教师具有良好文学鉴赏能力,而且还需要人文课程教师自身不断适应网络文化的发展。通过优秀网络文学的阅读,不仅能够大大提高文秘大学生的文学素养,而且还能够使得学生从中得到一些社会常识和地方民俗风貌,以便毕业后能更快地融入社会中。并且,文学作品反映的是人性,而人情世故的了解恰恰是年轻的大学生所缺乏的。网络文学的特征之一就是门槛低,网络小说的作者大多并非专职的作家或研究者,而是来自各行各业,有白领、学生、工人、农民等。其中大学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文学中的不少作品完成于大学读书期间,如《甄嬛传》等。虽然秘书写的是公文,然而良好的文字功底能够促进应用文的写作水平。秘书在写好公文的基础上能够写一些散文、小说等,不仅能陶冶情操,而且能够提高公文写作水平。高职文秘专业的大学生不妨尝试写一些文艺作品,在网络上发表。因为网络具有开放性,作品一经发表就能得到网友的建议和意见,这样能迅速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而且从笔者多年的写作课程教学中,发现大多数学生在写作课程的学习上过于偏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对于实践能力的培养即写文章的环节往往不能很好的保证质量,写作中马虎、不用心的现象较多。而写作恰恰要靠很多的练习才能有所提高。究其原因,是因为公文写作课程布置的往往是一些应用文写作题目,较为死板枯燥,不能有效激发高职文秘大学生的兴趣。如果能写自己喜欢的文章,则可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创作一些自己喜欢的小说、散文、诗歌无疑能提高自己对于文学的兴趣。并且,为了使得自己的文艺作品更加吸引人,笔者往往会借鉴一些名著或优秀的作品,这样,就起到了很好的良性循环作用,其实也完成了写作实践的任务。网络是平民化的,不用于纸质媒体由编辑等少数人控制着话语权,在网络中,人人都是自媒体,都有发言的权利,大学生能够在发言的同时听到不同的声音,可以更好地促进自己的写作水平。

第二,网络文化的开放性可以提高高职文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

美国社会学家曼纽尔•卡斯特说过:“网络是一组互相联结的节点,是一个开放的、能无限扩展的结构,所有的节点,只要他们共享信息就能联系。”[6]网络上的海量信息使得网民可以不再仅仅依赖纸质媒介,鼠标轻轻一点就能获取很多知识和信息。我们不出家门就可以从网易公开课等网站上享受著名专家和学者的讲课和演讲,从一定程度上说,可以补充高职文秘大学生学制短的弊病。高职文秘大学生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择诸如文学、美学等课程来提高自己的人文素养。当然由于网络信息往往泥沙俱下,需要自己练就火眼金睛去过滤和鉴别。笔者认为,懂得过滤与鉴别也是大学生要学习的一项本领,既要能快捷的从网络中获得自己想要的信息,又要不沉溺、不过于依赖网络,这对于以后的职业生涯有很大的帮助。“信息素养”是人们在全球信息化的过程中需要具备的一种基本能力,是新世纪对大学生的基本要求和客观需要。[7]网络文化具有共享性,在这种情况下,学习知识变得更方便更快捷。例如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库甚至国外的一些文献在网络里均能查询。高职文秘大学生如果能够很好地利用这些资源,对于提高自己的人文素养有较好的效果。当然,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最好能得到老师的指导或建议,例如选择哪些课程、选择哪些优秀的网站等。同时,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最好能穿插一些互动性较强的学习实践活动。目前,一些高职院校已经意识到了地方文化对于高职教育的重要性,因为大多数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将留在省内工作,所以了解地方文化对于将来的可持续发展有较大的推动作用。鉴于此,一些高职院校开设了地方文化课程,如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文学院从学生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围绕湖州人文特色资源,结合学校人文素质教育实际,编写人文素质教程,建立湖州文化网,极大丰富了人文素质课程资源。[8]将中国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放到网络背景下进行宣传和学习,无疑能更加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激发学习兴趣。

第三,网络文化的交互性可以提高高职文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

互联网和传统媒介最大的不同就是其互动的频繁和便利。无论在任何互联网的空间或网站,都可以看到有别于传统的、全新的社交模式。在网络文化的影响下,老人和小孩、男人和女人、教师和学生、富人和穷人、精英和草根,在互联网的牵引下,都可以平等的进行交流和沟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高职文秘大学生还仅仅从传统的社交模式中学习礼仪规范和人情世故,无疑是极大的资源浪费。高职文秘大学生因为年轻往往在人情世故上略逊一筹,这在秘书接待及上下沟通中会受其牵绊。高职文秘大学生因为接触面狭窄导致交往的朋友以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年轻人居多,互联网恰好能够补充其不足。通过网络的社交平台,高职文秘大学生能结识更多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朋友,以便将来能更好地融入社会大环境。当然不少专家和学者担心网络社交平台因为过于虚拟容易使得大学生耽于幻想脱离现实,然而通过互联网结交朋友了解社会实际上已经成为当下年轻人的一种生活方式,与其粗暴禁止不如积极疏导。通过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指导和社会对于网络不良现象的遏制从而使得大学生能够通过互联网进行健康的社交。

3结论

网络课程的开放、人文网站的设立都为高职文秘大学生提供了很好的学习的平台。网络对于教育最大的贡献不仅仅在于提供了海量的信息,还在于挑战了传统的教育模式。在互联网时代,教师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时刻充满了全新的挑战。近年流行的翻转课堂教学、慕课、微课教学等均是对于传统教学模式的颠覆和创新。在互联网时代,老师和学生已经不同于传统的师生关系,更多的是朋友模式。在教学网站上,学生可以任意的提问甚至质疑课程的内容。尤其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许多学科和知识将重组和变革,这就要求大学生能够改变自己的学习理念和调整自己的学习方式。高职文秘大学生不同于理工科的学生,文秘工作面对的是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下的人和事,高职文秘大学生通过网络文化的交互性来提高自己的人文素养无疑是很好的途径选择。

参考文献:

[1]王旭善.高职院校人文素质教育现状的分析与思考[N].光明日报,2006-11-06(002).

[2]杜时忠.人文教育论[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156-157.

[3]郜大军.浅谈高职专业课教学与人文教育的融合———以文秘专业应用写作课程为例[J].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2):100-102.

[4]成秀萍.网络文化的时代特征与应用价值[J].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85-91.

[5]CNNIC.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

[6]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270.

[7]阎惠英.网络文化环境下的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14(19):80-81.

[8]杨群欢,吴新华.新时期秘书职业能力调查与高职文秘人才培养对策[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5(11):

摘要: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入学教育能否为文秘专业学生日后的中职学习打下良好基础,直接影响学生未来3年的专业学习与成长,直接影响班主任日后的教学与日常管理工作。所以,新生入学教育需要不断研究探讨,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关键词:文秘专业;入学教育

一、中职文秘专业学生的特点

1.对专业认识不足,学习积极性不强

文秘专业的学生之所以选择文秘专业的原因可以归纳为几类:没有别的喜欢的专业可以选择;父母的意愿;初中的同班同学读文秘专业。大多数学生不了解文秘专业,对文秘专业认识不足,加上初中时的学习基础较差,对学习有畏惧心理,学习目的不明确,容易感到前途渺茫,学习动力不足,学习积极性不强。

2.自卑心理严重

中职学校学生普遍存在自卑心理,文秘专业的学生也不例外,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学校属于中专科层次,进来读书基本不看分数,与高中生相比有自卑心理;二是社会上对中职学生有认知偏见。

3.人际关系是新生难以解决的问题

“95后”的中职学校学生多成长在独生子女家庭,来到陌生的学校环境,面对来自不同地区的同学,同一个教室下有着不同的成长背景、生活习惯、人情风俗,他们渴望结交新朋友,却因为“自我为中心”的习性不懂得如何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班集体的凝聚力不够,班集体活动无法开展,同学之间相对冷漠,课堂教学活动也受到影响。

二、中职学校文秘专业新生入学的教育意义

1.入学教育是中职学校一项重要的教育活动内容,是新生进入中职学校教育活动的起点,内容包括:中职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安全教育、适应性教育、对文秘专业的认识。

2.根据“首因效应”可知,个体在社会认知过程中第一印象作用最强,持续的时间也长,比以后得到的信息对于事物整个印象产生的作用更强。所以,作为新生入学后的第一节课,入学教育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入学教育有利于文秘专业班集体的建设,班主任可以充分利用军训、入学第一堂课等内容选拔合适的班干部人选,通过活动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

三、中职文秘专业入学教育方式探索

1.加强专业教育,引导学生热爱文秘专业

班主任应该向新生详细介绍学校的情况,以及文秘专业的专业介绍、课程设置、培养目标、就业方向及岗位等,组织新生参观图书馆、文秘专业实训室等学校设施,使新生尽快熟悉学习和生活的环境,了解学校、了解自己的专业,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氛围和校园文化,使新生入学后就能了解文秘专业是培养从事秘书、文书、档案管理、公关礼仪及计算机文字处理等办公室程序性的人员。教育学生既来之,则安之;既安之,则学之。

2.注重专业兴趣培养

中职学校文秘专业的很多学生对所学专业并不了解,有的甚至根本不感兴趣,这势必影响学生以后的学习积极性。每年9月开学一个月内,会有少部分学生要求调换专业,甚至退学。针对这种情况,学校要对中职文秘学生进行职业及职业道德的培养,向新生介绍文秘专业的发展前景和掌握专业技能的重要性,介绍秘书岗位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中的地位、作用,组织学生有计划、有目的地参观企业和机关单位。学生看到文秘专业将来就业的工作环境,增加从事文秘专业的责任心、使命感和自豪感,使新生逐渐树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思想,提高学生学习文秘专业的兴趣,调动学习专业的积极性,脚踏实地地把学习搞上去。

3.加强文秘专业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是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的职业教育。中职学校学生一是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适应社会需要而学习;二是通过3年的中职学校的学习可以有机会进入到高等职业院校继续深造。中职文秘专业的学生文化基础相对较好,对高等职业院校继续深造更为渴望。所以,入学教育应该帮助学生认识到用人单位对秘书人员的要求有两个方面:一是注重综合素质,即要求秘书人员德才兼备;二是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入学教育应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重新评估自己,审视自己未来的人生之路,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目标,引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确定最佳的职业奋斗目标,从而把专业学习与将来的就业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使学生具有努力的方向和潜心学习的动力。

4.加强人际交往教育

俗话说:“会做事,更要会做人。”这句话很好地说明了在中文文秘专业的入学教育中加强人际交往教育的重要性。由于个性差异、生活习惯差异,很多学生却不太会处理人际关系,他们不懂得如何与室友友好相处,甚至有部分学生不愿意与班上其他同学交往,课余时间基本用来上网、玩手机。糟糕的人际关系影响了文秘班集体的凝聚力,班级活动难以开展,学生难以得到更好的锻炼和成长。因此,中职学校应帮助学生尽早地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逐步培养自信、自强、诚信、友爱等诸多方面的健全人格。通过建立班级QQ群、微信,满足学生对网络的依赖,丰富入学教育形式,增加学生之间的联络,深入学生的内心世界。

5.加强生活常识和心理的教育

大部分中职学校学生第一次离家生活、学习,缺乏社会阅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文秘专业班主任应在入学教育时对学生加强生活常识教育。例如,向学生介绍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危害,提醒学生注意财产安全问题。班主任还应该对学生进行摸底,重点关注心理有障碍、贫困生、孤残及单亲家庭的学生,及时了解他们的动向,给予关心和爱护,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咨询,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实现自我身心的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入学教育能否为文秘专业学生日后的中职学习打下良好基础,直接影响学生未来3年的专业学习与成长,直接影响班主任日后的教学与日常管理工作。所以,新生入学教育需要不断研究探讨,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提高办公室文秘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有效策略分析陈斓;办公室业务2014-04-052

2、高职文秘礼仪课程教学法研究黄建聪;办公室业务2014-11-052

在现代企业发展中,文秘岗位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这是由于文秘岗位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日常办公效率,而且还起到了很好的推动部门之间衔接与联系的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文秘专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对于文秘行政管理能力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对于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有所影响,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也有着一定的影响,企业必须要对文秘行政管理能力的培养给予高度的重视。

关键词:文秘;行政管理

文秘是企业众多岗位中的一种,文秘岗位对于企业的发展和企业的正常运转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能够将上级领导的决策有效的传达,同时也是领导与企业员工之间的重要纽带。文秘能够加快企业的制度建设和完善,能够促进 企业管理 水平的提升。如何使得文秘行政管理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已经渐渐成为众多企业都非常关注的重点内容,要科学的、合理的、规划的对文秘的行政管理能力进行培养,将其具有的最终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

一、文秘的定义和特点

文秘在新时期有着多种定义,站在职业的角度,文秘就是从事文书以及秘书事物的岗位。在工作人员的角度对文秘的定义进行解析,文秘就是从事文字书写,并且承担着日常接待工作的人员。根据不同的情况,文秘指代的定义也有所不同,可以说是文秘岗位,也可以说是文秘工作人员。本文研究的是文秘工作人员,也就是承担着文字书写和接待任务的工作人员。文秘展现的特点有真多,可以概括性的分为以下内容,首先就是职业性,职业性是文秘最为鲜明的特点。其次就是对于其工作人员的能力有着多样化的需求,对于文秘人员来说不仅仅需要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口语交际能力,这样才能够将文秘工作的特性展现。还有公共性,文秘工作的开展需要从企业的全局考虑,其中包括对于企业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企业对外事务处理等等,这些工作都是具有强烈的公共性的,同时也将文秘工作需要具备的公共性展现的淋漓尽致。

二、文秘行政管理能力培养的作用

1.有利于增强文秘人员的工作效率。

文秘行政管理能力的培养,能够帮助文秘人员学习相应的行政管理技巧,并且将学习到的行政管理技巧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对于提升行政管理工作效率有着十分积极的影响力。文秘经常是被看成文职工作人员,所以对其行政能力的培养在企业中常常被忽视,同时也是的文秘工作人员承担的实际工作都是较为基础的,对于文秘人员行政能力的培养有着十分不利的影响。通过对企业文秘人员落实行政管理培养,能够使得文秘人员的综合素质可以得到提升,并且达到提升文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和促进企业发展的最终目的。

2.有助于增强文秘的书写能力。

对于文秘的日常工作来说,很多工作都是与书写有关的,但是以往企业对于文秘书写能力的培养并没有给予太多的重视,这样导致文秘人员本身具有的书写能力没有得到实际的提升,文秘书写工作存在的较多的缺陷。对文秘人员进行行政管理能力培养,使得理论知识与实践活动进行有效的融合,同时也会促进文秘人员书写能力的提高。文秘精元经过培训后,能够将所学习到的理论知识和各项技能应用到自己的实际工作中去,对于提升书写工作质量有些积极的影响作用,同时还能够将文秘书写工作具有的价值良好的呈现。

三、文秘行政管理能力培养策略

1.开展行政 管理知识 培训。

对于文秘行政管理能力培养工作的落实,需要依据文秘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文秘人员进行相应理论知识的 教育 和引导,以培训为基础点对文秘的行政管理能力进行培养,最终使得文秘的行政管理能力得到切实的提升,采用课堂讲述的形式对文秘行政管理能力进行培养。文秘归属的企业或者单位需要科学的、全面的、合理的制定文秘培训课件,并且派遣专门的人员对培训工作进行负责,在培训课堂开展过程中将大量的理论知识传授给文秘,使得文秘人员的理论知识基础越来越为扎实,这样其具有的行政管理能力才能够得到提升。当然不能仅仅是注重培训,对于考核也需要给予相应的重视程度。当培训工作完成后,需要对文秘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性的考核,明确文秘对于培训知识的学习以及掌握程度,对于考核没有达到相应标准的文秘人员,需要该人员继续参与文秘理论知识培训,直到对于知识的掌握程度达到相应的标准。

2.建立行政管理技能实践平台。

除了应用培训的方式对于文秘文员的行政管理能力进行提升,同时还可以通过工作实践的方式提升文秘的行政管理能力。企业可以建立和完善行政管理技能实践平台,为文秘人员提升实践操作的空间,在实践中积累 经验 ,在实践过程中使得自身的能力得到提升。企业为文秘人员提供相应的实践岗位,通过大量实践工作操作使得文秘人员的行政管理能力得到提升。企业或者是各个单位需要结合内部机构的实际情况,为文秘人员提供相应的行政管理岗位。文秘人员在岗位工作实践过程中,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掌握的专业技能进行各项工作的开展,使得个人可以充分的融入到企业或者单位组织中去。同时企业行政管理能力较为优异的工作人员需要创建一个评定小组,对于处于文秘实践岗位上工作人员的表现进行客观性的评价,指出该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并且提出相应的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文秘人员虚心的接受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对自身的岗位行为进行深入的 反思 ,明确自身的不足,并且根据学习到的改善 措施 对自身的岗位行为进行调整,使得自身的岗位行为可以不断的进行优化和改良,最终达到提升行政管理能力的最终目的。

四、结语

对于文秘行政管理能力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对于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有所影响,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也有着一定的影响,企业必须要对文秘行政管理能力的培养给予高度的重视。培养工作的开展不能太过于盲目,要根据市局情况,使得文秘行政管理能力的培养具有针对性,理论知识与岗位实训进行有效的融合,使得文秘的行政管理能力得到切实的提升,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促进企业的高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基于规范化的文秘与档案管理的衔接问题研究孙大松;品牌2015-03-24 14:411

2、关于做好文秘和档案工作的几点思考肖健;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02-251

摘要:中职文秘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建构要在校内构建课堂实训、实训室实训、校内见习三位一体的模式;在校外体系之中建立校外见习、竞赛活动、 毕业 实习的模式,全面提升实践教学效果,实训实践教学的改革与体系构建。

关键词:文秘;实践教学

一、中职文秘专业实践教学困境改革方向

梁启超曰:穷则变,变则通。要想让秘书行业教学适应市场发展,文秘就必须结合实际深化改革。为了解决当前中职文秘专业实践教学的困境必须尽快明确文秘专业实践教学的改革方向,通过教学改革解除当前困境。

(一)任务驱动

任务驱动的“教与学”的方式,能为学生提供体验实践的情境和感悟问题的情境,围绕任务展开学习,以任务的完成结果检验和 总结 学习过程等,改变学生的学习状态。任务驱动教学模式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利用任务驱动教学模式的过程中,学生完成一件件任务,利用学习过的知识的同时还需要开动脑筋,大胆想象,自己动手实践,自己探索。在开展任务驱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秉承“活动主导、任务驱动”的课堂实践教学法。参考现代教学理论,结合课程教学实践,探索出符合应终身学习思想和学生实际的即以项目任务为驱动,整个教学围绕任务的解决展开。总之,任务驱动的教学方式能够激发学生学习新技能的积极性,由教师指导或者组织进行的任务分析是重要的环节,有助于学生解决实际的文秘工作问题。

(二)工学结合

我国高职教育就是秉承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走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和理念。工学结合是一种育人模式,它是学习者的劳动和学习两种行为之间的合作,强调学校和企业的“零距离”,在学校和企业、学生和个人签订合作协议的基础上,职业院校和实习企业就共同担当起“顶岗实践”中的内容、形式、纪律、考核、评价等管理职能。工学结合的模式下,中职学校能够吸引行业、企业有丰富经验员工担任兼职教师,制定职业岗位标准、开发实训课程、参与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及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人才需求信息等。这种利用无形资源培养人才的模式,既为学校节约了大量财力和人力,也为学生今后的就业开辟了道路。

二、中职文秘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建构措施

(一)校内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

1.课堂实训。课堂实训的模式就是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全面推广模拟案例教学的方式,以这种方式来让学生运用实际的文秘知识,让学生尽快熟悉职业环境,把所学专业知识转化为实际运用,养成一定的职业技能技巧。例如:开展课堂实训的案例教学方式,请同学们解决“客人说着就要往里走。遇到这种情况秘书应该怎么做?”的情境问题,让学生进行讨论,然后找出和平探讨,和平沟通的方式 方法 。课堂实训的内容还包括许多技能的训练方式。例如:计算机速记实训活动的开展,让学生进行课堂竞赛,掌握基本技能的同时就是为了更好地完成以后的学习活动,让学生能够全面掌握技能的同时,最终形成专业能力。

2.实训室实训。为了更好地开展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中职文秘专业实践教学的开展必须要利用实训室。实训室就是指专门开展实践活动的教室,这里面主要是要进行秘书工作项目的单项训练与综合项目的训练。例如:在实训室内进行接待来访者的礼仪、接听拨打电话等情境的模拟,然后利用实训室中的数码摄像机录制下学生练习的过程,让学生能够看到自己的表现,作出相应的改变。其实实训室内的训练就是仿真的模拟训练,让学生能够在校内就能充分了解企业等各种机构的运作,运用学过的理论知识进行现实操作,起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

3.校内见习。校内见习活动是校内实践教学活动的重点,在具体的开展过程中,教师可以让文秘专业的学生到科研处、人事处、宣传处、各系部办公室等部门进行训练,让学生熟悉文秘工作环境与具体的工作内容,进一步强化秘书工作技能。但是在开展见习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一是明确派遣的见习任务,让学生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与见习目的。二是要让学生独立完成文秘见习工作,这样学生就能够运用所学到的文秘知识,协助老师处理文档和教研室工作。同时,鼓励办公室的同事对学生的表现进行直接的指引,这样学生就能够很快地找出自己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小事中锻练自己,争取提高自己。另外,学校的指导教师也要定期到学校各部门了解学生实习情况,解决实习中的问题,指导学生完成实习记录、撰写 实习 报告 。

(二)校外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

1.校外见习。校外见习活动要进行真实的企业内文秘工作。教师可以在每个学期都安排一定的校外见习活动,可以选择的岗位包括:办公室文员、计划部、采购部、业务部的工作人员等。在见习的过程中,教师要派校内指导教师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和评价。同时,要联合企业设计相关的企业内部指导教师作出见习指导和见习评价。主要的评价内容就是根据学生的专业技能、合作工作能力、接待技巧等。例如:协助经理处理日常工作,包括客户来访的预约、 拜访 其他客户的预约工作;代经理起草一些简单的公文文书;将职员及客户反映的情况及时反馈给经理,让经理了解目前公司员工的精神面貌及所遇到的问题、困难,做好上下级之间的沟通等工作。总之,整体的训练过程中要重视工作任务的布置,请同学们进行整体见习,然后进行整体工作评价,最后再回到学校后进行经验推广报告。

2.竞赛活动。校外时间活动可以让学生参与相关的竞赛活动。例如:在校外场地组织开展“我爱文秘专业”的主题演讲竞赛,然后聘请企业内的管理人员辅助参与竞赛评委。让学生在竞赛的过程中能够提升自己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又如:组织“秘书 面试 模拟大赛”活动。具体的组织过程中包括:第一,制作基本要求和面试技巧等书面材料,请同学们精心准备。第二,请专业人士讲解在面试时的基本要求及细节技巧。第三,参与面试表演,学生积极展现自己的文书写作能力、会务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竞赛的活动场地、活动模式要越多样化越好。

3.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是毕业前对学生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来解决实际问题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的培养、综合训练的检验,是实现教与学、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途径。因此毕业实习活动的组织要特别受到中职学校的重视。一是要让毕业生能够充分认识岗位特征,由专业教师带队,结合理论教学,分若干个模块进行专项技能训练。二是通过各实践环节,让学生掌握文秘专业技能。在工作人员的具体指导下,在各个单位做文秘工作,要求能解决文秘工作遇到的问题。实习期间应抓紧时间完善毕业论文,与指导老师通过电话、手机、e-mail等方式保持联系,接受指导老师的指导与监控,为毕业论文收集资料。

三、结语

综上所述,中职文秘专业教学的优化必须要考虑到实践教学的重要作用,通过教学模式的改革,实践体系的构建实现教学转变。中职文秘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建构要在校内构建课堂实训、实训室实训、校内见习三位一体的模式;在校外体系之中建立校外见习、竞赛活动、毕业实习的模式,全面提升实践教学效果,实训实践教学的改革与体系构建。

参考文献

1、浅谈企业文秘工作王庆杰;天津经济2014-10-201

2、基于项目型教学法的 商务英语 教学模式探索——以文秘英语为例高琳;铜陵学院学报2014-0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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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本科 毕业 论文总体质量不高,秘书专业本科论文因为自身学科分类等问题更加如此,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秘书学毕业论文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浅谈秘书学毕业论文

秘书学专业的升本既是三代研究者们共同努力的里程碑,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将为我国的秘书职业化发展贡献力量。同时这个年轻的本科专业百样待兴。近年来,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等问题引起了许多研究者的关注。从现有的研究论文来看这一问题普遍存在于各类型的高校中,无论是研究型专业或应用型专业都有研究者涉足,分析了本科毕业论文的现状和原因,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创新,甚至还有提到了本科毕业论文的存废问题。笔者所在的人文社科学院本科文秘专业建立已有八年时间,又一届毕业生答辩结束离开,然而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的确令人担忧。

毕业论文的作用不仅仅在于考察学生四年的学习能否运用专业知识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更是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直观地体现出达到既定的培养目标的程度,也可以检查既定培养目标定位是否准确,同时可以反映出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课程体系等一系列问题。本文结合笔者所在学院秘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一些问题,探讨如何提高秘书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等问题。

一.秘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现状及成因

目前很多高校秘书专业仍作为方向挂靠在汉语言文学之下,笔者学院也是如此,所以并没有强制性规定秘书专业学生一定要写秘书专业类 文章 ,不少学生把文学类或语言类作为论文选题方向,这无疑是虎头蛇尾,既没有体现出毕业论文最后环节的作用,更让人不得不怀疑所设秘书专业的专业性何在。这种情况其他高校也存在。而所写秘书专业类论文质量令人担忧,笔者所在学院一般都是组织部分高级职称的老师共商后拟定一批题目供学生选择,学生也可以自行命题,所选命题再由指导老师进行审核。以下是部分论文题目:

“通才型”商务秘书是现代企业的需要

现代企业秘书的素养

论秘书工作的变通性

论秘书处理投诉电话的技巧

浅谈微笑在秘书接待工作中的魅力

论秘书工作的主动性

秘书辅助领导的策略研究

论秘书协调工作中的思维变通性

论秘书如何与领导进行有效的沟通

论现代秘书的角色定位

论办公自动化对秘书工作的影响

论秘书的幽默语言

本科文秘专业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研究

论秘书实践课程的改革

从这些命题以及完成后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命题过大类型单一

命题是论文写作环节中最重要的一个步骤,作为应用型本科专业要提出一个既适合本科毕业生又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命题并不是一件易事。从以上部分命题来看,命题过大,很多并不适合本科毕业生。命题大写作时只能泛泛而谈,难以联系实际。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拟定命题的教师和指导教师大部分专长于文学类、语言类,对于秘书专业知之不多,几乎没有有办公室工作 经验 的教师,基于此所定命题倾向于文科化、理论化,表面上看似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实则稍加分析很难把握,比如“论秘书如何与领导进行有效的沟通”,细想不难发现,首先“沟通”的方式有很多种:书面沟通、口头沟通、非语言沟通、电子沟通等等。其次领导也有大小正副之分,更何况领导的性格、工作方式、风格都因人而异,最后秘书分类也很多,党政机关秘书与企业秘书显然不同,企业秘书的行业特点也不能不考虑在内。所以很显然这个命题过大,要想论述全面一篇本科毕业论文是远远不够的,学生也很难把握。

命题单一体现在都是属于解决实际问题的命题。比如从来没有学生想到过从秘书学理论或中国秘书史入手进行研究或梳理。分析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理论教学薄弱。这里的理论指的是对秘书学科基本理论构架的掌握和运用以及对中国秘书史的了解。一直以来都认为秘书专业的教学重理论,轻实践,导致与社会严重脱节。近年来一直在强调要注重实践教学。许多教师尝试着运用了多种教学模式和实践模式,也发表了不少此类文章。注重实践教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作为本科专业,如何与高职高专区别开来,学生的理论层次以及科研能力是不可或缺的。从秘书层次来讲,作为本科专业应该以培养高级秘书为导向,也应该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素养。从另一方面考虑目前我们大部分的教师都出身于汉语言文学专业而被迫转行,师资力量薄弱。本科秘书学专业除了培养出合格的秘书人才外,还应承担着培养知识传承人、研究型人才的责任,这对于秘书学专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2.闭门造车论文空

几乎所有学生在写论文时都抱怨论文太难写。难写的原因一除了在于学生对于秘书学相关理论掌握程度差且不能灵活运用,导致理论分析能力较差,几乎没有任何自己的想法和分析,抄袭现象很普遍。原因二在于学生对于实际秘书工作状况,企事业单位情况一无所知。秘书这个职业是一个很特别的服务性职业,所需要掌握的知识类别很广,技能颇多,再加上行业性质特点的不同等因素,不在岗位上好好呆上一段时间是无法摸清其中的门道的。而且秘书学还不同于经济管理、会计等学科,它没有那么强的实证性和可分析性,比如经济管理学即使学生没有工作经验,但仍可以对一些社会 热点 问题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进行分析,会计学也可以对计算公式和结论进行推导。而作为应用型的秘书学专业要写出实用性较强的论文是比较不容易的(从上面所列命题来看都为实际应用类命题)。学生在实际写作过程中便只能空谈,用一段段空洞的理论来充字数。

成因有:一指导老师很少有秘书方面的工作经验,最多只能在理论上给予一些指导,无法进入实质去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二实践环节效率低,学生觉得无法从中学到东西,对论文的写作没有帮助。究其原因在于一个实践时间安排分散,有学生曾在论文中提到觉得实践环节时间少,从笔者所在秘书专业来看实践环节总共有180学时,看似不少,但其中包括课堂实践环节加上见习时间(两周,不是实习),非常分散,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看出一些秘书工作的门道来确实不够。另外每年暑假两个月时间也应该被利用起来,让学生做一些秘书专业方面的研究或社会调查,可以为毕业论文打下基础。二见习实习的指导不够。经常有学生反映去见习就是去给人家打打杂工的。作为新人打杂工是很正常的。很多单位出于某些原因也不会让学生接触到一些工作内容。在学生见习或实习前应该对学生进行指导,如何主动去学、学什么。即使时间不长,也能学到日常办公的方式、程序,感受秘书待人接物的不同等。那么对于学生写毕业论文就能有一定帮助。成因三培养方向模糊。各高校秘书专业培养目标模糊,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基本相同,是一种“通才式 教育 ”,不能符合地方产业越来越多的专才需要。这导致学生在写论文时也只是泛泛而谈,没有任何针对性。 3.草草完成,不重视

毕业论文一般在大四第一学期中期提上日程,在此之前,毕业论文在学生看来是遥远的事,是毕业之前最后一道麻烦的坎。麻烦在于其一学生认为重来没有写过这么多字的文章,重来没有也不懂如何去查找整合资料,不知该如何入手,从而产生惧怕心理。其二整个毕业论文完成时间中还包括实习阶段,很多学生更着重于就业问题。所以用来好好写论文的时间并不多,再加上学校要求毕业率,几乎没有学生会因为毕业论文而毕不了业。这些因素导致学生不重视在所难免。

究其成因在于学校都把毕业论文独立于教学课程、实习之外。大学四年里,秘书专业的学生理应进行一定量的社会调查,完成调查 报告 ,写作一定量的论文,并且应该带有目的性地进行实践实习环节。因此,毕业论文应该是学生四年里以此为基础的一个延续或 总结 。这样学生即能写也易写,更能体会到毕业论文的价值,把它作为学习阶段和就业之间的连接点,不会把它当成一块鸡肋。

除以上几点问题外,生多师少指导难、第一手资料少,参考价值不高等也是导致毕业论文质量的原因。

二.提高秘书学专业本科论文质量的相关对策

1.明确本科秘书学专业的培养目标

本科秘书学专业应该属于应用型专业,其教育则应侧重培养学生利用专业理论和 方法 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但现代大学应该以知识传承、知识创新和服务社会为核心职能。因此即使是应用型专业也必须重视本科生科学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培养,对少数有研究兴趣的学生,仍应给予其继续深造的能力和机会。否则,应用型大学就有滑落到高职高专类院校行列的可能。所以秘书学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既要重点培养高级应用型秘书人才,同时也应该对培养研究型人才加以重视。只有这样才更有助于秘书职业化进程和秘书学专业的发展。

2.加强秘书专业的理论教学

要加强理论教学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理论课程安排。从笔者所在秘书专业现在课程安排来看开了一门秘书学的课程48课时,主要以实务为主,虽然笔者很想多讲一些秘书理论方面的东西,但因为课时不够,很多本科生应该掌握的理论知识都涉及不到,直接导致学生眼界认识窄,理论分析研究水平低。另一门中国秘书史32课时,下学期将被删,理由是繁琐学生不爱听。做为高级秘书人才学习古代秘书的发展,以史为鉴是必要的,同时也可以与高职高专有所区别,同时我国秘书史目前很多都是空白,作为本科生也可以以此为研究对象。所以笔者认为应该开设秘书学概论和中国秘书史课程,分别设置在第一学期下半学期、第二学期上半学期。

3.改革课堂教学模式

现在实践教学、案例教学都被秘书学专业老师重视并运用到秘书实务的教学过程中。而理论教学也不能采用满堂灌的方式,一来枯燥,效果不理想,二来无法激发学生思考。应以案例为导向让学生自己来挖掘出理论。比如在讲到秘书素养时,笔者曾把一篇《一个女秘书的一天》作为案例提前发给学生,上课时就围绕此案例让学生思考发现一个合格的秘书在处事中应该具备的综合素养。又例如在讲到团队问题时,可以利用唐僧四师徒的例子来阐发异质结合的道理。每堂课应该有三分之一的时间用于师生交流。多种教学模式的运用可以提高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完善秘书专业教师职称评审,加强教师自身科研水平

因为涉及到评职称问题,很多秘书专业教师只是“兼职”教秘书,科研仍旧以本身专业为主,这既不利于学科的发展,也不利于毕业论文指导。解决了秘书学专业教师评职称的问题,可以鼓励广大教师多做研究,学生可以以教师的研究课题为依托,将学生引入到教师的科研活动中,通过参与教师的课题研究,使学生在团队精神培养、独立思考能力、主动学习精神等方面都有很好的锻炼。也为自己的毕业论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培养自己的创新精神,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

5.把毕业论文与教学、实践、实习相结合,做好前期准备

目前,本科生在做毕业论文时普遍存在没有做好前期准备的情况。许多学生在大四写毕业论文时才绞尽脑汁确定论文题目,即使查阅相关文献,对研究背景了解甚少,文献综述普遍过于笼统和宽泛,论文也只是简单地罗列堆砌,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明显不足。针对这一情况应该早早给学生灌输毕业论文写作的意识,教学过程中每年可以给学生布置一篇三千字左右的论文,鼓励学生做连续性的研究,熟悉论文的规范写作,养成严谨的写作习惯。指导学生在暑期、实践、实习期间多做社会调查,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自己感兴趣、有启发的问题,定期在课堂上进行交流。这样慢慢积累下来,毕业论文对于学生来说就应该是熟悉,水到渠成的工作。

6.加强校企的联合,把毕业论文融入求职

可以定期邀请企业秘书工作者或管理者来校授课,向学生介绍目前秘书工作的现状,工作的中心,企事业单位对于秘书的要求,谈谈秘书工作的经验与不足。这要比论文指导课或教师指导更具有启发性和针对性。同时毕业论文的研究及前期的成果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学生真正工作前的工作经验积累和总结。可以作为求职的资本向招聘单位展示。让招聘单位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研究精神,工作的能力,创新的能力。

三.本科秘书学专业论文模式

秘书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应该起到以下作用:1.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3.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科研能力;4.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5.培养学生严谨的作风;6.培养学生 人际交往 的能力;7.培养学生口头表达的能力。结合培养目标,可以有两种毕业论文模式:一种“应用型”论文,一种“研究型”论文。“应用型”论文是指学生可以针对当代秘书工作的实际问题运用秘书学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方法的论文。要求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实地考察,调研、访谈后撰写论文,也可以以调查报告的形式呈现。“理论研究型”论文针对秘书学或秘书工作中某一个(些)问题、现象进行深入分析、讨论并得到有意义结论的论文,主要是释理,可以对秘书学专业中已有的理论进行阐释,也可以提出新的秘书学理论,还可以对中国秘书发展过程中各种现象进行梳理研究。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其中任何一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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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企业发展中,文秘岗位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这是由于文秘岗位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日常办公效率,而且还起到了很好的推动部门之间衔接与联系的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文秘专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对于文秘行政管理能力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对于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有所影响,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也有着一定的影响,企业必须要对文秘行政管理能力的培养给予高度的重视。

关键词:文秘;行政管理

文秘是企业众多岗位中的一种,文秘岗位对于企业的发展和企业的正常运转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能够将上级领导的决策有效的传达,同时也是领导与企业员工之间的重要纽带。文秘能够加快企业的制度建设和完善,能够促进 企业管理 水平的提升。如何使得文秘行政管理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已经渐渐成为众多企业都非常关注的重点内容,要科学的、合理的、规划的对文秘的行政管理能力进行培养,将其具有的最终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

一、文秘的定义和特点

文秘在新时期有着多种定义,站在职业的角度,文秘就是从事文书以及秘书事物的岗位。在工作人员的角度对文秘的定义进行解析,文秘就是从事文字书写,并且承担着日常接待工作的人员。根据不同的情况,文秘指代的定义也有所不同,可以说是文秘岗位,也可以说是文秘工作人员。本文研究的是文秘工作人员,也就是承担着文字书写和接待任务的工作人员。文秘展现的特点有真多,可以概括性的分为以下内容,首先就是职业性,职业性是文秘最为鲜明的特点。其次就是对于其工作人员的能力有着多样化的需求,对于文秘人员来说不仅仅需要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口语交际能力,这样才能够将文秘工作的特性展现。还有公共性,文秘工作的开展需要从企业的全局考虑,其中包括对于企业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企业对外事务处理等等,这些工作都是具有强烈的公共性的,同时也将文秘工作需要具备的公共性展现的淋漓尽致。

二、文秘行政管理能力培养的作用

1.有利于增强文秘人员的工作效率。

文秘行政管理能力的培养,能够帮助文秘人员学习相应的行政管理技巧,并且将学习到的行政管理技巧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对于提升行政管理工作效率有着十分积极的影响力。文秘经常是被看成文职工作人员,所以对其行政能力的培养在企业中常常被忽视,同时也是的文秘工作人员承担的实际工作都是较为基础的,对于文秘人员行政能力的培养有着十分不利的影响。通过对企业文秘人员落实行政管理培养,能够使得文秘人员的综合素质可以得到提升,并且达到提升文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和促进企业发展的最终目的。

2.有助于增强文秘的书写能力。

对于文秘的日常工作来说,很多工作都是与书写有关的,但是以往企业对于文秘书写能力的培养并没有给予太多的重视,这样导致文秘人员本身具有的书写能力没有得到实际的提升,文秘书写工作存在的较多的缺陷。对文秘人员进行行政管理能力培养,使得理论知识与实践活动进行有效的融合,同时也会促进文秘人员书写能力的提高。文秘精元经过培训后,能够将所学习到的理论知识和各项技能应用到自己的实际工作中去,对于提升书写工作质量有些积极的影响作用,同时还能够将文秘书写工作具有的价值良好的呈现。

三、文秘行政管理能力培养策略

1.开展行政 管理知识 培训。

对于文秘行政管理能力培养工作的落实,需要依据文秘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文秘人员进行相应理论知识的 教育 和引导,以培训为基础点对文秘的行政管理能力进行培养,最终使得文秘的行政管理能力得到切实的提升,采用课堂讲述的形式对文秘行政管理能力进行培养。文秘归属的企业或者单位需要科学的、全面的、合理的制定文秘培训课件,并且派遣专门的人员对培训工作进行负责,在培训课堂开展过程中将大量的理论知识传授给文秘,使得文秘人员的理论知识基础越来越为扎实,这样其具有的行政管理能力才能够得到提升。当然不能仅仅是注重培训,对于考核也需要给予相应的重视程度。当培训工作完成后,需要对文秘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性的考核,明确文秘对于培训知识的学习以及掌握程度,对于考核没有达到相应标准的文秘人员,需要该人员继续参与文秘理论知识培训,直到对于知识的掌握程度达到相应的标准。

2.建立行政管理技能实践平台。

除了应用培训的方式对于文秘文员的行政管理能力进行提升,同时还可以通过工作实践的方式提升文秘的行政管理能力。企业可以建立和完善行政管理技能实践平台,为文秘人员提升实践操作的空间,在实践中积累 经验 ,在实践过程中使得自身的能力得到提升。企业为文秘人员提供相应的实践岗位,通过大量实践工作操作使得文秘人员的行政管理能力得到提升。企业或者是各个单位需要结合内部机构的实际情况,为文秘人员提供相应的行政管理岗位。文秘人员在岗位工作实践过程中,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掌握的专业技能进行各项工作的开展,使得个人可以充分的融入到企业或者单位组织中去。同时企业行政管理能力较为优异的工作人员需要创建一个评定小组,对于处于文秘实践岗位上工作人员的表现进行客观性的评价,指出该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并且提出相应的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文秘人员虚心的接受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对自身的岗位行为进行深入的 反思 ,明确自身的不足,并且根据学习到的改善 措施 对自身的岗位行为进行调整,使得自身的岗位行为可以不断的进行优化和改良,最终达到提升行政管理能力的最终目的。

四、结语

对于文秘行政管理能力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对于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有所影响,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也有着一定的影响,企业必须要对文秘行政管理能力的培养给予高度的重视。培养工作的开展不能太过于盲目,要根据市局情况,使得文秘行政管理能力的培养具有针对性,理论知识与岗位实训进行有效的融合,使得文秘的行政管理能力得到切实的提升,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促进企业的高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基于规范化的文秘与档案管理的衔接问题研究孙大松;品牌2015-03-24 14:411

2、关于做好文秘和档案工作的几点思考肖健;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02-251

摘要:中职文秘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建构要在校内构建课堂实训、实训室实训、校内见习三位一体的模式;在校外体系之中建立校外见习、竞赛活动、 毕业 实习的模式,全面提升实践教学效果,实训实践教学的改革与体系构建。

关键词:文秘;实践教学

一、中职文秘专业实践教学困境改革方向

梁启超曰:穷则变,变则通。要想让秘书行业教学适应市场发展,文秘就必须结合实际深化改革。为了解决当前中职文秘专业实践教学的困境必须尽快明确文秘专业实践教学的改革方向,通过教学改革解除当前困境。

(一)任务驱动

任务驱动的“教与学”的方式,能为学生提供体验实践的情境和感悟问题的情境,围绕任务展开学习,以任务的完成结果检验和 总结 学习过程等,改变学生的学习状态。任务驱动教学模式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利用任务驱动教学模式的过程中,学生完成一件件任务,利用学习过的知识的同时还需要开动脑筋,大胆想象,自己动手实践,自己探索。在开展任务驱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秉承“活动主导、任务驱动”的课堂实践教学法。参考现代教学理论,结合课程教学实践,探索出符合应终身学习思想和学生实际的即以项目任务为驱动,整个教学围绕任务的解决展开。总之,任务驱动的教学方式能够激发学生学习新技能的积极性,由教师指导或者组织进行的任务分析是重要的环节,有助于学生解决实际的文秘工作问题。

(二)工学结合

我国高职教育就是秉承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走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和理念。工学结合是一种育人模式,它是学习者的劳动和学习两种行为之间的合作,强调学校和企业的“零距离”,在学校和企业、学生和个人签订合作协议的基础上,职业院校和实习企业就共同担当起“顶岗实践”中的内容、形式、纪律、考核、评价等管理职能。工学结合的模式下,中职学校能够吸引行业、企业有丰富经验员工担任兼职教师,制定职业岗位标准、开发实训课程、参与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及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人才需求信息等。这种利用无形资源培养人才的模式,既为学校节约了大量财力和人力,也为学生今后的就业开辟了道路。

二、中职文秘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建构措施

(一)校内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

1.课堂实训。课堂实训的模式就是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全面推广模拟案例教学的方式,以这种方式来让学生运用实际的文秘知识,让学生尽快熟悉职业环境,把所学专业知识转化为实际运用,养成一定的职业技能技巧。例如:开展课堂实训的案例教学方式,请同学们解决“客人说着就要往里走。遇到这种情况秘书应该怎么做?”的情境问题,让学生进行讨论,然后找出和平探讨,和平沟通的方式 方法 。课堂实训的内容还包括许多技能的训练方式。例如:计算机速记实训活动的开展,让学生进行课堂竞赛,掌握基本技能的同时就是为了更好地完成以后的学习活动,让学生能够全面掌握技能的同时,最终形成专业能力。

2.实训室实训。为了更好地开展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中职文秘专业实践教学的开展必须要利用实训室。实训室就是指专门开展实践活动的教室,这里面主要是要进行秘书工作项目的单项训练与综合项目的训练。例如:在实训室内进行接待来访者的礼仪、接听拨打电话等情境的模拟,然后利用实训室中的数码摄像机录制下学生练习的过程,让学生能够看到自己的表现,作出相应的改变。其实实训室内的训练就是仿真的模拟训练,让学生能够在校内就能充分了解企业等各种机构的运作,运用学过的理论知识进行现实操作,起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

3.校内见习。校内见习活动是校内实践教学活动的重点,在具体的开展过程中,教师可以让文秘专业的学生到科研处、人事处、宣传处、各系部办公室等部门进行训练,让学生熟悉文秘工作环境与具体的工作内容,进一步强化秘书工作技能。但是在开展见习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一是明确派遣的见习任务,让学生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与见习目的。二是要让学生独立完成文秘见习工作,这样学生就能够运用所学到的文秘知识,协助老师处理文档和教研室工作。同时,鼓励办公室的同事对学生的表现进行直接的指引,这样学生就能够很快地找出自己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小事中锻练自己,争取提高自己。另外,学校的指导教师也要定期到学校各部门了解学生实习情况,解决实习中的问题,指导学生完成实习记录、撰写 实习 报告 。

(二)校外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

1.校外见习。校外见习活动要进行真实的企业内文秘工作。教师可以在每个学期都安排一定的校外见习活动,可以选择的岗位包括:办公室文员、计划部、采购部、业务部的工作人员等。在见习的过程中,教师要派校内指导教师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和评价。同时,要联合企业设计相关的企业内部指导教师作出见习指导和见习评价。主要的评价内容就是根据学生的专业技能、合作工作能力、接待技巧等。例如:协助经理处理日常工作,包括客户来访的预约、 拜访 其他客户的预约工作;代经理起草一些简单的公文文书;将职员及客户反映的情况及时反馈给经理,让经理了解目前公司员工的精神面貌及所遇到的问题、困难,做好上下级之间的沟通等工作。总之,整体的训练过程中要重视工作任务的布置,请同学们进行整体见习,然后进行整体工作评价,最后再回到学校后进行经验推广报告。

2.竞赛活动。校外时间活动可以让学生参与相关的竞赛活动。例如:在校外场地组织开展“我爱文秘专业”的主题演讲竞赛,然后聘请企业内的管理人员辅助参与竞赛评委。让学生在竞赛的过程中能够提升自己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又如:组织“秘书 面试 模拟大赛”活动。具体的组织过程中包括:第一,制作基本要求和面试技巧等书面材料,请同学们精心准备。第二,请专业人士讲解在面试时的基本要求及细节技巧。第三,参与面试表演,学生积极展现自己的文书写作能力、会务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竞赛的活动场地、活动模式要越多样化越好。

3.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是毕业前对学生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来解决实际问题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的培养、综合训练的检验,是实现教与学、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途径。因此毕业实习活动的组织要特别受到中职学校的重视。一是要让毕业生能够充分认识岗位特征,由专业教师带队,结合理论教学,分若干个模块进行专项技能训练。二是通过各实践环节,让学生掌握文秘专业技能。在工作人员的具体指导下,在各个单位做文秘工作,要求能解决文秘工作遇到的问题。实习期间应抓紧时间完善毕业论文,与指导老师通过电话、手机、e-mail等方式保持联系,接受指导老师的指导与监控,为毕业论文收集资料。

三、结语

综上所述,中职文秘专业教学的优化必须要考虑到实践教学的重要作用,通过教学模式的改革,实践体系的构建实现教学转变。中职文秘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建构要在校内构建课堂实训、实训室实训、校内见习三位一体的模式;在校外体系之中建立校外见习、竞赛活动、毕业实习的模式,全面提升实践教学效果,实训实践教学的改革与体系构建。

参考文献

1、浅谈企业文秘工作王庆杰;天津经济2014-10-201

2、基于项目型教学法的 商务英语 教学模式探索——以文秘英语为例高琳;铜陵学院学报2014-0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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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学毕业论文格式范文模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摘要: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本着强制性、广覆盖性和公益性的原则,我国自2006年7月1日以来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自实施以来,由于在制度设计上存在诸多缺陷以及相配套的措施没有到位,致使交强险在实施过程中遇到许多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交强险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提出了完善交强险的相应对策。

论文关键词: 交强险,问题,对策

一、前言

2006年7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这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实行交强险制度,其首要目标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手段,提高机动车第三方责任险的覆盖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从而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可见,交强险是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保障的一个特殊险种。作为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责任保险,其人道主义立场和保护交通事故弱势参与者利益的制度价值不容怀疑。交强险实施两年以来,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也发挥了巨大作用,充分发挥了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但交强险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很多问题。笔者通过实习,认识到保险人越来越多的介入到因交通事故纠纷引起的民事、刑事关系中。本文结合实习中看到的关于交强险纠纷的案例,首先分析了我国交强险实施中的问题,然后给出了完善交强险的建议。

二、交强险制度实施结果证明一盈四亏

交强险制度的实施会对相关主体产生极大的影响,经过2年多的实施,仅仅有保险公司可以从交强险中的受益,而交强险的实施却无法在其它主体上产生同样的效果。甚至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也未受益。

(一)受害人问题总结

我国交强险实行的是每一事故责任限额制,死亡伤残的责任限额低,并不能使受害人得到及时赔偿。对每一限额分项,进一步降低了受害人的保障程度。由于交强险针对的是每一起交通事故,而不是事故中的每一个受害人,在多人多车的交通事故中,所有受害人在责任限额中分摊,使得受害人的保障程度进一步降低。我国交强险的制度设计是其不足部分由投保人购买商业三者险为补充,但是很多的因车主或汽车驾驶人,一方面因为缺乏风险意识,另一方面因为没有经济能力购买商业三者险,使得发生交通事故时,并没有经济赔偿能力使受害人得到充分赔偿。

(二)被保险人的问题总结

被保险人普遍反映相对于交强险提供的保障,交强险的保费过高,即车主或驾驶人承担了较高保费,而得到了低保障,被保险人的风险并没有全部转移。从交强险的实施情况看,目前交强险限额低引发的一个严峻的问题是,受害人的实际索赔额与交强险限额的差额由谁负担?高收入者自身有经济赔偿能力、风险意识较高,一般通过买商业三者险,转移自己的风险,而低收入者,如摩托车,二手车所有者,他们自身经济赔偿能力低,更需要买商业三者险转移自己的风险,但因为自身风险意识不高加上承担不起高保费,使得这些人中买商业三者险的比例并不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就可能得不到赔偿。

(三)保险监管机构的问题总结

《交强险条例》确定了交强险费率不盈利不亏损的费率厘定模式和交强险业务的独立核算模式,保监会主要对这两方面实施监管。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支付代理人的交强险的手续费不超过4%,但因保险公司左手做交强险右手做商业车险使得保监会难于分清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这就决定了保险监管部门需要投入极大的精力监管费率的厘定,监督交强险业务经营成本和利益是否与其他保险业务混同。保监会疲于监管但效果不佳。

(四)保险公司的问题总结

保险公司可以从交强险经营中获益。如保险公司可以获得现金流,保证资金链的平稳运转,可以吸引投保交强险的客户继续在自己的公司投保商业三者险或其它车险,扩大市场份额,并借以盈利。但是不盈不亏原则使得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的积极性不高,没有动力去创新。经营交强险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计算机系统更新,财务方面单独核算等,要投入大量成本。同时各保险公司还面临经营交强险的法律环境恶劣,保险责任被法院随意扩大,保险公司经营三者险的风险加大等问题。

(五)法院的问题总结

法院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交强险诉讼案件多,判决执行难。法院大多是保障受害人的利益,减少保险公司的豁免权,实际判决中,很多法院都将诉讼费用,出租车司机的承包金、误工费等间接费用,受害人伤残鉴定费等也判由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条例》规定了保险公司的四种垫付情形,但实际判决中很多法院也将四种情形下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损失,判由保险人承担的。而保险人根据《交强险条例》并不想承担上述费用,一方面使得法院的判决执行难,另一方面加重了保险公司对交强险的不满。受车主赔偿能力限制,很多时候由于加害人经济赔偿能力不足,或者加害人在受到刑罚时不愿进行经济赔偿使得受害人的损害得不到补偿,不利于社会安定,也不利于法院判决的`执行。

三、完善交强险的对策建议

(一)扩大受害人范围

我国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障范围是被保险机动车所致道路交通事故中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将乘客的伤害排除在外。理论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专门为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利益维护而设立的,其着眼点在于保障受害人能够取得及时有效的补偿, 在法院判决中很多法院也将车上乘客或正在上车或下车的人视为第三者。因此笔者认为应将受害人的范围扩大至含有本车上的乘客,这能更好的转嫁车主或驾驶员的风险,提高他们的赔偿能力,使受害人得到保障。

(二)提高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大幅度提高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可以实现对人身伤亡损害赔偿最充分的救济,符合《交强险条例》的立法宗旨,也符合当下以人为本的国家政策和法制理念。虽然我国交强险把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从6万元提高至12万元,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额在40万左右,加上医疗费用也飞速增涨,我国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而且我国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实行分项原则,死亡限额为11万医疗费用限额为1万,降低了保障程度,而且责任限额是对每一事故中所有受害人的赔偿限额,若事故中涉及多个受害人则各受害人要对本来就低的限额分摊,使得的受害人获得的赔偿更低,因此笔者认为应进一步提高人身伤害赔偿限额,或者考虑取消分项限额制度,改变目前交强险在多车事故、多人死亡的情况下保障不足的局面。

(三)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享有直接索赔权

目前,除英国外,各发达国家和地区一般都已赋予了受害人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我国交强险应借鉴国外交强险做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受害人对保险人享有直接请求权,从而可以简化法律关系,节省诉讼成本,强化受害人的权利,保障受害人的权益。如果受害人不得直接请求保险人给付,仅向被保险人请求损害赔偿,被保险人赔偿后,再向保险人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在此情形下,受害人的求偿辗转费时,经常遭到被保险人的故意推托,特别是被保险人被判刑服刑时,即使有赔偿能力,也不愿再承担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对受害人极为不利,不利于实现交强险的初衷。在交通事故人身索赔纠纷案件中,保险人大都是作为共同被告,而不是第三人,可见法院认可受害人对保险人享有直接索赔权,为了避免保险人的不满,益在交强险条例中直接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的享有直接索赔权。

(四)实行费率厘定自由化

我国交强险实行的是不盈利不亏损的费率厘定模式,实践表明它仅不能降低交强险费率,反而使保险费率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这对投保人意味着保险费的提高(如果考虑到保险责任的减少,则保险费将显得更高),对受害人(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中的受害人)意味着交强险不能为其提供充分的保障,对保险公司意味着没有利润可以分配,对保险监管部门来说意味着疲于监管。因此有必要修改交强险不盈不亏的费率厘定模式。笔者建议可以引入英国交强险费率厘定的自由竞争机制,通过竞争使交强险费率合理化。竞争性的交强险费率不仅可以降低费率减轻投保人负担,而且因为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会降低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保障程度,保险公司也可以获得合理的经营利润,同时保险监管机构也会避免疲于监管交强险的行为。

(五)完善相关法律,保证交强险的顺利实施

由于法律适用性的不明确、各方利益出发点的不同以及对条款理解的差异等,交强险的实施过程中面临许多争议。如保险公司认为该赔法院却判决不赔的;公司认为该拒赔,法院判决赔付的;一审判赔或不赔,二审改判的;不同法院对同类情况作出不同判决的(鉴定费与出租车的份儿钱等各法院存在较大差异);法院超限额判赔的(不顾交强险限额分项和针对的是每一事故)等等。各法院判决的不统一对于保险人和事故当事人来说都是极其不合理的。有的判决中法院认为道交法的法律位阶高于交强险条例,且现行法律并未对两者的适用规则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优先适用道交法。但笔者认为交强险条例和条款的出台晚于道交法,是对我国立法体系的完善,且其规定也更全面、更细化、更专业。因此,我国亟待出台相关法律,完善交强险的法律,明确道交法与交强险条例的适用规则。对于交强险条款中一些界定模糊的问题(垫付与追偿情形是否适用),保险业应尽力和司法部门进行沟通,达成一致的见解,以维护交强险执行的明确性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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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有人在这给你写了,你查重也肯定过不了,老老实实自己写吧。

学术堂整理了一篇5000字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希望你从中有所收获:范文题目:试析习惯对法制建设的影响摘要: 本文在习惯这一词语的基础上,仔细阅读了英、德、日、传统中国法制度建设的相关内容,分析习惯在对各国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并试提出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习惯对于中国法制建设是良好的,有传统基础的;习惯汇编是实现习惯对中国法制建设影响的重要条件之一。关键词习惯法制建设影响启示造成一国之拙本,形成一国之国风,即习惯也。故此如有无视该民族之习惯,而规定各种法令,则不能期待于行政之完全者明矣。习惯是无论何种法律文化背景下都存在的一种法的渊源,法律中有不少规则就直接来自于习惯。一、习惯对英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习惯对属人主义产生影响的背景属人主义指的是法律适用于一个族群,民族,而这个民族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拥有了该法律,无论身处何处,均适用这法律。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中》分析了日耳曼法属人主义产生的原因,他认为环境的因素影响日耳曼人的居住方式,他们喜欢分开居住,分开居住造成了各个群体产生各自的生活习惯和各自处理问题的方法,当日耳曼的各个群体相聚一起时,他们自然的按照各自已有的习惯去处理问题,这就是孟德斯鸠所理解的属人主义的由来。(二)属人主义对英格兰及其殖民地的影响日耳曼人的这种属人主义思想深刻影响着世界法学的发展方向,英格兰王国威廉一世原来是法国诺曼底公爵,他在征服英格兰后,并没有把自己领地原有的一套法律体系灌输于英格兰,而是在尊重当地英格兰民众原有的习惯习俗来进行断案,这样有效地缓和与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矛盾,巩固他在英格兰的统治。后来的亨利二世继续在英格兰的实施属人主义,进行了一系列司法改革,他定期派巡回审判的专员到各地,这些专员在办案时,除依据国王诏书敕令外,主要是依据日耳曼人的习惯法和地方习惯。凡是他们认为正确、合理,并与国王的立法不相抵触的习惯和惯例,便被确认为判决的依据。他们经常聚集在中央所在地威斯敏斯特交换意见,彼此认可各自的判决。这样,一些被引为依据的习惯便成了以判例法形式出现的普通法。总之,英国的“普通法大部分是以接受和一般化全国的或广泛流行的习惯为基础的;英国的普通的,一般的习惯变成了普通法”。通过该措施,中央的司法权力得到统一,地方领主的司法权力得到削弱。这一习惯很好的贯彻到后来英国的殖民地统治当中,当时英国人统治香港时,也并没有将英国的法律直接适用于华人群体中去,只是当双方或者单方是英国人是才适用英国法,由此得出英国人在殖民地中的统治实施属人主义。当地的华人群体援用的仍然是大清律例,只有当他们的法律严重违反人权价值时,港英立法机关才会干预。这样就出现这这么一种现象,一个政府,两个司法机构,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地华人接受和认同了英国法的价值时,他们在20世纪70年代,主动放弃大清律例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由原来的属人主义最终演变为属地主义。大清律例已经不再适用,但里面的一些规定,以习惯的方式存在于华人群体中去。詹宁斯指出,统治乃是一种合作的功能,而法律规则不能单独地促成合作的行动。惯例有助于民主制度的运转,能促使国家机构更加协调,否则,就会产生摩擦。这就是属人主义所带来的优点,它是一种缓和方式促进司法统一,它有利于维护统治者的统治,促进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属人主义就像用文火熬成的汤,汤的营养价值得到很好的保存。英格兰和香港都一样,当地民众的优秀习惯得到了很好的保留。这些都是有利于本土法学文化的继续传承。二、习惯对德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萨维尼思想对德国成文立法的影响萨维尼在其《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使命》中阐述了他反对在全德立即制定包括民法典、刑法典、诉讼法在内的成文法典,他的主要观点为:“法律首先产生于习俗和人民的信仰,其次是假手于法学——职是之故,法律完全是由沉潜于内,默默无言而孜孜~~的伟力,而非法律制定者的专断意志所孕就的。”进而可以得出这样结论:本国的法律应该随着时间自然形成,立法机关的制定过于急进地制定法律必然使得法理的讨论不甚充分,从而使得有法律则无实施。民众不能充分理解其法理,则其实施的效果不大。因此,萨维尼非常重视习惯的作用,在笔者看来这个习惯不止是日耳曼习惯,也包括罗马法习惯。(二)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中止所产生的影响1896年德意志帝国制定了民法典,并规定1900年1月1日施行,当今的联邦德国还是在适用该民法典。民法典的制定客观上确实促进了国家的政治统一,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民法典的颁布,确实将罗马法以及日耳曼法送进了历史里面去了,人们的研究再也不是民族传统习惯,而是专注于法典理论的研究,怎么样使得法典的逻辑结构能够更加完善,这样做确实能使得法典体系更加的完备。此时的我,不禁想起这么一个问题,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为什么德国成文法的出现就会嘎然终止呢?我想,应该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德国人出现了像康德、黑格尔、马克思这样的大家,他们最为有名的是哲学理论,哲学使得人们变得有思辨,变得严密,变得具有逻辑性,他们觉得逻辑性的东西能够自我完善,因此制定一部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民法典是德国人的首要选择;第二,当时政治、经济的需要。德国的统一,经历血与火的考验。德国人的统一,由于教会的力量阻拦,再加上,英法等国不希望欧洲中部出现一个强大的国家来破坏其原有的政治、经济秩序。因此,德国人民希望尽快制定成文法典来维护这来之不易的统一,增强国家统一意识,实现民族复兴。第三,法国大革命不止冲垮了欧洲大陆的封建势力,不止为欧洲其他国家带来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而且也为其他国家带来了法典化的思想。因此,德国人自然受到法国法典化的思潮。但是过于注重法典本身难以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法典是具有滞后性的,社会生活中的问题,法典是不可能完全解决,因此,传统民族所遗留下来的习惯和民族精神此时将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三、习惯对日本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从日本文化中的启发有一位学者说日本的文化是一种“洋葱”文化,把他一片一片地洋葱拨开之后,我们发现其是没有核心。日本文化的包容性实在领人值得深思。当深入了解日本,你会发现相扑运动,人们还是十分的喜爱,你会发现日本人民喜爱橄榄球。你会发现日本的时装还是让人着迷,你会发现和服是那样的端庄。所有这一切,引起我们对日本的法制现代化产生更加深入的思考。(二)习惯在日本法制近代化中的体现日本的法制现代化自倒幕运动开始,倒幕运动的成功,使得天皇的统治的模式得以重新确立。为下一步中央集权奠定十分深刻的基础。以大久保利通为首的内阁实行一系列集权政策:(1)废藩置县,版籍奉还;(2)废除士、农、工、商身份,实行新的身份,建立崭新的户籍制度;(3)文化教育上,实行全面的义务的国民教育(4)实行殖产兴业政策,集中以国家的力量进行经济建设(5)法制建设上,翻译照搬法国的法典。通过一系列这些政策,日本的近代化速度加快,大久保等人想进一步地脱亚入欧,对日本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结果是因改革过于激烈,改革过于去习惯化,大久保被暗杀。新上任的伊藤博文对此进一步的思考,改革的力度不仅要强,而且改革应该要更加注重习惯。为此,伊藤博文为此到了与日本国情更加相似的德国进行考察,以德国《普鲁士普通法》为蓝本对日本的宪法的蓝图进行勾画,天皇就像是人的脑袋,政府就像是人的心脏,上下两院如同人的左右两臂,海陆军就像人的拳头,政府各部门、司法部门组成人的躯体,民众是人的两条腿脚。基于此,伊藤博文基于日本国民所习惯的自然理念设置日本的宪政,天皇于1889年基于上述的构想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此后日本对六法在仿照德国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制定了适合日本国情的六法体系,日本的法制近代化基本完成。比如日本民法中有这么一条规定:“因特定行为选定假住址,关于其行为视为住址。”假住址制,是日本结合本国习惯所采用的制度。德国民法中不采用此原则,因为德国用数个住址主义,故不必有假住址。四、习惯对传统中国法建设的影响在传统中国,基层存在着许多婚姻的缔结、解除,家庭财产继承等各种各样的民事纠纷。在当时,统治者重刑轻民,民事方面的法制不发达。民众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往往是依据当地的习惯,并且在当地的社会中,这种解决方式得到大家的遵循。这些习惯被当时的基层长官以及他的法律助手们所认真的关注。实际上,基层的长官们并不一定要按照习惯对案件进行判决,他们可以依照当时律令等进行判决。但是,这些当地习惯之所以被他们娴熟地运用,最为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些判决应该要得到当地民众的接受以及使得这些判决符合礼的规定,从而起到教化的目的。上级政府在收集习惯上的不遗余力有助于规范其行政。以清朝为例,地方的习惯经过按察使以及布政使的整理被编入省级资料库中,他们在法律布告中引用这些习惯用以纠正基层不良的民风民俗。除此之外,各地的有代表性的惯例,经过筛选被纳入到国家正式法典当中。最为有名的例子:“承继两房宗祧”的做法于1775年被编入到大清律例第78条第5条例中。其中规定了:“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情属同父母亲,两相情愿者,取其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承继两房宗祧”这样一个民间习惯关系到当时整个清帝国的利益,民间的继承秩序得到明确修正,有利于当时的社会稳定以及财产安全。如今,“承继两房宗祧”这种制度虽然已经没有在成文法中规定,但是这样一种习惯仍然在农村社会普遍存在,正如刘作翔所说,习惯仍以其顽强的生命力遗存下来,成为人们的心理积淀或意识表现,在社会生活中以隐文化形态发挥功用。五、启示通过上面的分析,笔者以为有两点启示应引起我们的关注。一是重视习惯在法制建设中的良好作用。从英、德、日法制建设中可以看出尊重习惯并不是保守的表现,相反,在各国法制的改革中尊重习惯可以使得法制改革变得更加平稳。对于一个成文法的国家来说,尊重习惯也是有利于克服成文法典的僵化性以及滞后性。苏力指出,国内民商法极少强调尊从民商事习惯和惯例。2500件法律文件中。没有任何法律明确提出“依习惯”,只有一件强调了依据商事习惯。而另一方面,《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法律没有规定,应当遵守国家政策。”而在同样的2500件制定法中,竟然有1015件(2412条)以不同方式提及了各种类型的“政策”。政策能否解决一切问题呢?答案是否定的。传统中国法有着深厚地尊重习惯和惯例的传统,中国的法制建设应该继承这些有益习惯,在这种基础上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新法律制度。只有这样,民众对法才能比较容易接受,法律的执行效果才能更好,更充分。二是重视习惯的整理汇编。或许有人认为这项工作意义不大,因为现在人口流动频繁或者习惯的适用很不方便等各种原因。但笔者认为建立完整的习惯汇编应该说还是必要。首先,我们要清楚中国人有“同乡”以及“安土重迁”的传统观念。我们很容易地发现,同乡借钱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外打工的人们工作多年还是会回老家定居的情况也不少。建立习惯汇编有利于同籍同地的人们解决各种各样的纠纷。其次,习惯汇编也是中国法文化的宝贵资产。习惯的整理汇编促进法理、法史的理论发展,尤其是民商法的理论发展,进而得出这样一个观点中国民商法典的制定应该更加注重本民族的习惯。最后,各省在收集习惯时,应该归纳总结一些相同的习惯和惯例以方便人们使用,进而总结各省通用习惯来充实我国的成文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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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毕业论文范文2011年4月27日》文章简介:《建筑类毕业论文范文》 摘 要:材料是形成建筑主体的组成部分,它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部过程,在建筑经营活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建筑类毕业论文范文》 文章《建筑类毕业论文范文》正文开始>> ---摘 要:材料是形成建筑主体的组成部分,它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部过程,在建筑经营活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工程的造价具有很大的影响。合理确定材料的进场时间与采购数量是控制材料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有效措施;是降低工程成本的根本途径;是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主要方法。 关键词:材料成本;批量采购;管理;效益 材料是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前提,是工程建设的物质条件,没有材料任何工程都将无法建设。正确处理材料的批量采购与建设成本的匹配关系,是建筑行业要优先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加强建筑材料的核算与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材料是指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备用件,包装材料,燃料等。材料科目按照其流动性排列在资产的前列,仅从它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排列顺序,就能够看出它的重要程度。它既是流动资产,也属于存货的种类,它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材料所包含的经济价值,可随生产经营活动的变化而流动,并带来企业现金流量的变化;二是材料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伴随着生产经营活动而改变自身的形态,且改变其本身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经济利益,也势必影响到企业最终的利润。 建筑材料,是形成建筑成果的实体;是构成建设成本的主体;是形成建筑产品的主力;是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流动性极强且可随时变现,如果不能正确的核算与管理,不但会造成资金运用效率的降低,而且会加大会计账目记录与市场价格的偏差,导致会计信息错误和失真。材料的积压,不仅会加大资金的占用,而且可能导致材料的损失与毁损,并会因新产品的出现而“退役”。所以加强材料的核算与管理,无论是对施工企业,还是对建设单位,都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材料应按品种的不同分类采购和管理 材料的品种繁多,取得的渠道各不相同,各部门的管理和核算方法也有所不同。材料的日常核算,可以按实际成本计算,也可以按历史成本入账。作为建筑行业的材料价格,一般是在当地建设管理部门按期公布的“建筑材料信息价”的具体指导下,分阶段按实际采购成本核算。材料的收发、账簿的记录,均采用实际成本法。 随着高科技成果在建筑行业的不断转化,新材料的不断推陈出新,越来越多的老材料因功能单调而显得落后,因不适应新的规范要求被限制使用;由于建筑施工的方法不断地向机械化、工业化发展,使以前的原材料进场,变成了现在的半成品采购;由原来的现场作坊,变成了现代的工厂化操作。这不仅给材料的采购工作带来了新的难题,也向成本核算部门提出了新的挑战。是采购原材料现场加工,还是购买半成品直接安装?以何种方式采购才能降低施工成本?何种方案才能更有利于施工的进行?这需要管理会计对多种方案的成本,进行具体分析、比较后,作出最优方案的选择。 三、建筑材料分类管理的基本方法 1.制定和测算定额,指标性限额管理。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各种材料消耗的定额管理,首先,消耗定额的制定应具备客观、公正的态度,要有科学的依据,不得胡编乱造。其次,消耗定额的制定应具有严肃性、权威性,要组织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认真分析、仔细测算,不得以个别人的意图或暗示作为技术依据。再次,消耗定额的制定应建立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应符合先进合理的科学水平。最后,消耗定额的制定应具有通用性,应遵循普遍经验适应于个案的原则,不得从个案、特例推向工程的全面。定额制定以后,则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意更改。 2.按照经济权重的大小,分类进行管理。将建筑材料划分为A、B、C三类,分品种重点管理A,分类别一般控制B,按总额灵活掌握c。按照建筑材料的经济权重的大小进行重点、一般和灵活的管理方式,即能达到重点控制、总体把握的目的;又能使建筑材料采购工作,抓大放小,管理灵活。A类材料:金额较大,但品种数量较少,如电梯、水泵,品种数量不多,单位价值却相当大,对建筑成本有一定的影响。B类材料:单价一般,品种数量相对较大,如钢筋、水泥,单位价值虽小,但品种数量比较多,总体数额极大,对建筑成本起着决定性的影响。C类材料:品种繁多,用量较少且单位价值很小,如铁钉、木屑等,品种非常零乱,所占金额较小,对建筑工程的造价不能构成明显的影响。因此,A类材料由于单体价值较大,而品种数量较少,较易控制;B类材料金额相对较小,品种数量很多,其总价值很高,应重点管理;C类材料品种数量繁多,但金额却很小,用量很少,对此只要把握一个总金额也就达到目的。 四、材料的采购不能简单地价格比较 建筑材料的价格是制约工程成本的主要因素,但是材料的采购并不是简单地进行价格上的比较。材料质量不同,品牌不同,其价格的内含不同;事后服务的态度不同,质量保证的体系不同,也就是价格所包含的内容和范围不同;市场的认同程度不同,供求关系不同,需求的季节不同,材料的价格也会不同。因此材料的价格确定,不应简单地以高低为标准,要注重质和量的辨证关系。耐久质优的产品、信誉较高的产品、质量确保的产品,不能因为价格稍高而被杜绝,它虽然是提升成本的因素,但是它同时也会给建筑工程带来“质”的飞跃。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延长建筑工程的使用寿命,就是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价值。 五、材料的采购不宜盲目地招标 材料的采购当然要注意合法的途径,目前比较流行的采购招标是合法的形式,但是它不是材料采购的唯一形式。建筑材料的采购招标,可以发挥需方市场的优势,让供货商前来应标,通过竞争体现价格优先。正确、公平的招标采购,的确能够降低建筑材料的价格,但是它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如果对材料的品牌、质量和价格不做充分的了解,如果对供货渠道和环节不进行控制,如果对前期的招标工作准备不够细致,极易给投标人留下投机的空隙,不但不能降低材料的采购价格,并且会给中标后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带来被动的局面,甚至给以后的工作造成制约。 并不是所有的材料都适合招标,购买价值一元钱的材料,显然不需要进行招标;独一无二的材料,招标也不能解决降低价格的问题;市场紧缺的材料,供货单位也不需要采取应标的销售形式。材料的采购招标也会给招标单位带来不利的局面,发布招标文件就是暴露购买的目的,就是把自己需要材料的秘密告诉对方;信息发布的有效范围和招标内容的公开程度是有局限的,不一定所有的供货厂家都能够及时看到,也不能够事先知道投标者是否采取“联保”的串标方式,招标的可信度一旦失去控制,也就意味着中标的价格不再可靠。 六、最佳经济批量的选择与管理 一项工程的建设,耗资上亿元,长达几年。如果能够随时购入所需要的材料,就不需要原材料的储存,就可减少财务费用,就能盘活建设资金,也就能降低建筑工程成本。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很难使所有建筑材料都能够达到随时使用随时购买的目的,况且大部分材料要经过检测合格后才允许使用,即使是市场供应量充足的材料,也会因为供货地点的远近,运输途中可能出现故障或问题,给工程的顺利进行带来不确定的因素,导致建设过程中的停工待料而延长工期。为了保证工程的建设能够Ⅲ页利地进行,材料的分批采购、计划性地储存也是非常必要的。从材料促销的方式对采购成本的影响考虑,零星采购,材料的价格较高,批量采购,可能会得到供货单位的优惠;从材料管理费用对材料综合成本的影响考虑,过多的材料库存,会占用较多的采购资金,会增加仓储管理,会增加费用开支。 材料采购占用的资金是要付出经济代价的,材料积压越多,占用的资金越多,财务费用也越多。建筑材料的采购与管理,不但要处理好材料的批量采购与材料实际成本的辨证关系,而且要使材料的综合成本与资金使用效益更加匹配。最佳的经济批量,能给建设资金的使用带来最高的经济效益,决定最终的建筑工程成本,影响着最终的建设成果和利润。 建筑材料的采购和管理费用,是建筑工程的直接费用,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造价。完善材料采购和管理费用的控制体系,加强和提高材料管理人员的成本意识,探索和寻找降低材料采购成本的最佳方法,正确处理材料的批量采购与建筑成本的匹配关系,合理运用成本一效益分析的财务管理工具,就能够达到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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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保护我们安全的重要内容,存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律8000字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1:《浅谈法律信仰形成的法律基础》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 渠道 ,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2:《浅谈 保险 法律道德风险的法律防范》 摘 要 保险在我国社会中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民众所重视,在保险法律关系实践中也出现了相当多的司法案例。本文首先分析了保险活动中法律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并对我国《保险法》在防范保险道德风险上存在的缺陷分析,从法律人的角度,对我国保险法的制定和修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 保险 道德风险 保险道德 一、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 (一)保险道德风险的基本概念 道德风险是指与人的品德有关的无形因素,即是指由于个人不诚实、不正直或不轨企图,促使风险事故的发生或扩大,以致引起社会财富损毁和人身伤亡的原因和条件。 道德风险以前主要存在于经济领域,但是近年来随着保险领域的不断扩大,加之保险制度自身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道德风险越来越广泛的存在于保险领域,保险道德风险成为保险业中一个特有的术语。 “保险道德风险”是指通过投保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种精神或心理状态,即投保人为了谋取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而投保,通过促成或制造保险事故而取保险金的危险。 本文认为保险道德风险的主体除了投保人外,还应该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道德风险同一般的风险相比,具有自身特点。一般情况下,实际危险是有形的,而保险道德风险是无形的,很难运用保险业的相关法则加以预测,因此比较难以加以识别。 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在于分散危险和补偿损失,但是人为的保险道德风险却造成保险机制的非正常运转,因此有必要从法律角度寻求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具体 措施 ,以求将其发生率尽量降到最低。 (二)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 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常见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虚构保险标的;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故意违反告知和保证义务;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道德风险源于人的自利本性,人们在利益的驱动下,可能做出一些不法行为。加之保险机制的自身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就导致了保险道德风险的广泛存在。保险道德风险的产生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指在交易双方之间或者所形成合作关系的双方中, 一方拥有另一方所不知的信息,在相互对应的经济人之间不作对称分布的有关某些事件的知识或概率分布。 在社会保险活动中,投保人所了解的保险商品信息都来源于保险人和中介人的介绍。保险人则通过投保人和中介人来掌握保险标的信息。彼此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 2. 逆向选择的存在。所谓逆向选择( adverse selection) 是指事前隐藏信息的行为。保险人与投保人在保险过程中,必须要达到信息的完全对称与知晓,才能签订保险条约。但在现实中,这种绝对知晓与坦白的现象是不存在的,彼此都不能绝对知道对方的形象。因此,投保人在投保时,往往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性的投对自己有利的保险,而并不把这方面的所有情况让保险公司知晓。所以,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保险公司总是处于劣势。这样就导致了有些投保人不愿向保险人真实告之被保险人已存在的风险状况,保险人处于被动选择的位置为投保人的行为承担相应风险。 3. 立法对相关利益主体规制不足。人们追求利益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人就会做出一些不法行为,表现在保险活动中,就会引发保险道德风险。要想减少甚至消灭保险道德风险,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对相关主体的规制。正是因为现有立法对保险道德风险的规制不足,对保、诈保等行为惩罚不够,才会造成保险道德风险的广泛存在。 4. 我国保险法仍不完善。我国现在的《保险法》及与其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十分健全。存在着保险利益不清晰、归责原则不合理、缺少近因原则的规定等一些立法缺陷。特别是在约束方面,对保险欺诈的惩罚力度不够,客观上纵容了保险道德风险的发生。 因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以及逆向选择而引发保险道德风险,主要还是由于保险法中相关制度不健全造成的。可以通过在保险法中设立和适用相关的原则和制度来加以解决。通过在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并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制度来让投保人负担举证责任就对解决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与逆向选择问题起到了有效的作用。也可以通过加大对保行为的处惩罚力度来约束各个保险利益主体,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所以,归根结底,我们要从立法角度来防范保险道德风险。 二、我国《保险法》在防范保险道德风险上的缺陷 (一)保险利益不清晰 保险利益原则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保险法对保险利益的法律规定却并不清晰。特别是对保险利益应该存在于何人何时,并未作详细的规定。 保险利益应该归于于何人,大多数国家规定为被保险人,而我国《保险法》规定为投保人。我认为,在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具有更明确的保险利益。因为,假如被保险人与保险标间不存在保险利益,其又为合同受益人,那么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不仅不会对其利益造成损害,反而为其带来利益。这样以来便容易引发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 (二) 缺少近因原则的规定 我国《保险法》只是在相关条文中体现了近因原则的精神而无明文规定。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资料。保险人应当及时予以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履行保险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拒绝给付保险金的通知”。近因原则是确认保险人之保险责任的主要依据。正确认定近因,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有重要的意义。在《保险法》中增加关于近因原则及其适用标准的明确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三) 归责原则不妥当 按照保险的一般规则,保险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考虑行为人有无过错,或说行为人有无过错对民事责任的构成和承担不产生影响。 就保险领域来说,就是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发生该事故的原因属于承保范围内的原因,那么保险人就必须承担保险责任。而不必考虑该事故是否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过错造成。 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能使因保险事故遭受的损失得到及时的赔偿,有利于保护投保人等的利益。但由于保险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并不能及时准确的获得事故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这样,对于保险人来说,证明投保人等是否存在故意是十分困难的。在此情况下,无过错归责原则的适用客观上加重了保险人的负担,增加了保险道德风险发生的危险。 (四) 对保等相关行为的惩罚力度不足 《保险法》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实施了保等行为后,主要承担的是违约的合同责任。“利益与风险相当”是一句古老的法谚,它指的是获得一定的利益必须负担相当的风险,如果利益大于风险,则必然会导致不法行为的产生。实施保等行为后所承担的责任远远小于通过保行为所获取的利益,必然会引发道德风险。另外,如今保险道德风险在保险领域广泛存在的现实说明,仅让他们承担违约责任是不足以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所以《保险法》有必要加大对保、诈保行为的惩罚力度。 三、 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立法建议 (一) 进一步明晰保险利益 “无利益者无保险”,保险利益对保险道德风险防范的意义自不待言。保险利益具体明确,可以避免投保人利用对保险利益的不同理解而利用保险道德风险。 由《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以看出,真正有权在保险事故发生时领取保险金的是被保险人,而非投标人。而《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可见,《保险法》第十二条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明显不一致。 保险利益存在于何时,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可见与保险合同订立时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根据英美保险法通例,保险利益存在于何时因险种不同而不同。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分别具有补偿性和给付性特点,决定着保险利益原则在适用过程中的时间限制不尽相同。其中,对财产保险合同而言,一般要求从投保时至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始终对于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与此不同,保险利益原则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时,仅要求明确一个时间点,至于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则在所不论。因此,我国《保险法》应该借鉴英美法的规定,明确保险利益产生于何时。 (二)增加近因原则的相关规定 由于我国《保险法》未明文规定近因原则。应在《保险法》中明确规定近因原则及其适用标准。根据近因原则的要求,认定近因的关键,在于寻找致损的因果关系。 关于近因原则的适用标准,保险界普遍认可的是直接作用论,即将对于致损最直接起着决定作用的原因作为近因。如果保险事故是作为直接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如果保险事故并非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的直接原因,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三) 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制度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对解决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保险合同签订前的逆向选择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对于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保险合同订立后的道德风险该如何解决呢?则依赖于过错责任推定制度。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保险理赔过程中,对保险人来说,想要证明投保人等是否存在故意是十分困难的。而将举证责任的负担通过法律规定合理分配给投保人,可以使其自身受到相应的约束,对于弥补保险人的信息滞后性,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无疑有所裨益。 例如,对于常见的汽车保案件,由于经常存在投保人与汽修厂联手保,所以更具有隐蔽性,这无疑增加了保险人对案件事实调查的难度,造成联手保畅行无阻。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适用,将举证责任转移给投保人,给投保人增加了举证的负担,势必会增加联手保行为的难度,从而遏制保险道德风险的发生。 (四) 设立惩罚性的损害赔偿制度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通过对保人施加更重的经济赔偿责任来制裁他们的不法行为,更好达到惩罚的目的。同样,通过惩罚也达到了威慑的目的,可以防止道德风险再次发生。其次,这一制度具有补偿功能,在补偿性损害赔偿不足以补偿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时,惩罚性损害赔偿能更好的维护保险人切身利益。再次,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可以对保险交易起到鼓励作用。同样,这一制度在保险领域适用能够促进保险活动的正常进行,因为它使潜在的保人等认识到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比实施保行为更加合算。 注释: 程婧.保险道德风险的产生及规避.福建金融.2001(5).第37页. 尹田主编.中国保险市场的法律调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72页. 张新宝.侵权责任法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5页. 魏建文、邹国雄.论保险道德风险的法律防范.经济师.2002(3).第71页. 参考文献: [1]杨林.遏制保险欺诈.中国保险.2005(8). [2]张欢.中国社会保险逆向选择问题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管理世界.2006(2). [3]黄海骥.保险信息不对称的表现及影响.保险研究.2003(12). [4]卓志、熊海帆.保险领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经济分析.保险理论与实践问题探索.西南 财经 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3:《浅谈法律服务在军队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一、引言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建立,军队的法制建设引人瞩目。其中,法律服务工作的蓬勃开展,直接促进了国家的政策法律在军队中得以更好的落实,这对贯彻中央军委依法治军的方针,保护国家军事利益,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但是,这只是法律服务工作显而易见的一些作用。其实,对军队来说,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利于加强我军的政治建设,发挥我军的政治优势,也在落实依法治军方针、依法管理部队、拓展政治工作职能和形成政治工作合力等领域发挥着作用,从而全面提高战斗力和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法律服务工作与军队政治工作的相互作用 (一)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 随着依法治军原则的提出和部队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军队特色的法律服务工作在部队应运而生。1995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将司法行政工作、军队保卫工作、军事审判工作和军事检察工作作为军队政治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法律服务工作就是其中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政治工作条例》把“领导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服务”作为总政治部的重要职责,把领导、负责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各级政治机关的主要职责之一。这样,在《政治工作条例》这一军队政治工作的权威法规中确立了法律服务工作在政治工作中的法律地位。因此可以看出是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军队政治工作体系中,在实践中有利于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健康发展。 (二)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政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政治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法律服务工作和政治工作的共同任务是“打击军内违法犯罪和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从政治上、组织上纯洁和巩固部队,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国家利益和军事利益,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这一任务的确定,是由法律服务工作本身的工作性质决定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基层法律咨询工作,从法律角度为部队建设提供各项服务,适应部队建设需要,促进部队的全面建设。这些任务与政治工作中任务的方向是一致的。因此,军队政治工作中不能缺少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对加强军队政治工作,实现政治工作任务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法律服务工作在军队政治工作中的作用机制 (一)开启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军队政治建设 过去,我军的法律服务工作是潜在的,没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专业的法律队伍,也没有明确的人员职责分工。出现了法律问题,有了法律服务需求,则由保卫、组织、干部、宣传等部门办理。这些法律问题体现在为首长和机关提供法律咨询,为官兵涉法问题提供解答官兵,协调处理军地纠纷,参与诉讼和调解以及法制宣传 教育 等。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军方针的贯彻,法律已经涉及国家和军队生活的方方面面。单纯的依靠行政手段和途径,单靠组织、干部、宣传、保卫等部门的工作已不能满足部队政治建设的需要。只有开启法律服务工作,满足日益增多的涉法问题解决的需求,提高政治工作的有效性,发挥我军政治工作的优势。 (二)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落实依法治军方针 依法治军,就是依据法律管理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把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治军是军队建设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的形成,为依法治军提供了有力支撑。依法治军是一个系统工程,如何才能找到依法开展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那就是通过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是贯彻实施军事法律法规的重要方面,在依法治军,有效地依法管理部队上发挥着巨大作用。 (三)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形成政治工作合力 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具有独立的工作对象、工作任务和业务范围,相对于政治工作中的保卫、组织、干部、宣传、纪检等工作来说具有独特性。但是,法律服务工作又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和政治工作中的其他业务工作存在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开展得好可以和其他政治工作形成合力。首先,法律服务工作与政治工作中的其他工作存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形成合力的关系。对政治工作是一个很好的充实,又促进了政治工作其他方面工作的开展,形成政治工作合力,更有利于完成政治任务。其次,法律服务工作对纪检、组织、干部、宣传、 文化 工作及群众工作等同样具有促进作用。法律服务工作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都能相得益彰,形成合力,将系统论中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原理运用到政治工作中,定会更好地搞好政治工作,实现其任务和职能。 (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政治工作 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在我军的建设和发展中,政治工作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基层部队的政治工作则是整个政治工作最基本、最具体体现,部队基层政治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部队的战斗力生成,对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基层政治工作必须做到有法可依,当前,基层政治工作主要依据《军队基层建没纲要》,那么在贯彻这一法规开展基层政治工作的过程中,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就显而易见,法律服务工作要做好《纲要》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基层官兵树立《纲要》就是法规的意识,从而增强贯彻落实纲要的自觉性。因此,法律服务工作应面向基层开展工作,帮助基层搞好依法管理、依法施训、依法理财、依法搞好教育和法律宣传、依法维权等。所以,法律服务工作在加强基层全面建设,加强基层政治工作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四、结束语 总之,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政治工作任务的完成。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在军队政治工作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猜你喜欢: 1. 法律毕业生论文 2.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3. 法律毕业论文4000字 4. 浅谈法律毕业论文范文 5.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本 6. 法律毕业论文范本

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241页。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同上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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