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发表百科

高校模拟法庭实验室建设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4 10:00:46

高校模拟法庭实验室建设研究论文

自己写吧,要靠自己的力量。

448948489489

高校实验室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通过对目前高职院校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发现其中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其中的主要不足之处体现在实验室人才的整体水平较低,需要进行相应的提高。另外,实验室的各种仪器装备的使用频率较高,管理力度跟不上,必然导致仪器和设备的使用不符合标准,容易出现仪器和设备损坏的问题。因此,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并对这些问题进行相应的研究和解决,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提高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学习成绩。

1高职院校实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实验室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实验室人才是高职院校人才队伍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高职院校实验室的整体管理水平取决于实验室人员的素质和水平。随着我国各方面的迅猛发展,各领域的竞争愈发激烈,各高职院校的竞争也愈发白热化,而高职院校竞争的核心是有关人才的竞争。因此,各高职院校对于人才的任用都愈发重视。现阶段,有关实验室的管理人才主要以年轻人员为主,虽然具有较大朝气,但存在整体经验不足、能力欠缺、工作态度容易出现不端正的现状,这些问题对于高职院校的实验室管理状况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仪器设备使用不合理

从我国目前的高职实验室使用情况来看,实验室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率很高。通过对目前实验室的使用情况分析发现,很多仪器和设备的使用情况并不合理,容易出现仪器损坏的问题。从整体上来说,这主要是由于实验室管理人员对于使用者的管理力度不够所导致的。对于实验室来说,实验室中的仪器设备本身都是比较容易损坏的,所以在进行使用前,需要对使用者进行全面的知识讲解,然后才能够进行相应的使用和实验,但是由于学校中的实验管理人员较少,而且实验管理人员对于实验仪器的管理力度较低,导致很多仪器和设备在使用的时候不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容易出现很多相应的仪器损坏问题。

2解决对策分析

加强实验室人才队伍建设

对于学校来说,需要加强实验室人才队伍的全面培养,管理人员的素质决定了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因此首先需要进行高素质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聘任,然后通过全面的教学和培训,进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全面素质提升。另外,学校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实验室人员培训改革,确保培训符合目前的最新要求,真正提高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学校还要加强对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再教育和二次培训,通过对实验室管理人员水平的不断提升,确保实验室的整体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建立完善的实验室管理制度

对于实验室管理来说,需要有相应的专业管理法规和制度,利用科学的方法,建立相应的管理法规和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的约束力。作为学校的实验室管理工作人员,在进行法规和制度制定的时候,需要首先明确责任,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通过责任的明确,能够确保每个管理人员的具体责任,对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到人的准确管理,完善的考核制度能够提高每个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确保在工作中不会出现各种纰漏。另外,还要建立定期检查的.制度,确保不同部门的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和管理作用,提高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整体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意识。

做好实验室设备的管理工作

对于实验室的管理,需要首先做好的就是实验室设备的管理。对于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来说,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维护是保证仪器设备正常使用的重要方法。学校需要明确相应的专业实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人员,确保实验仪器能够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实验设备的日常维护率。在学生和教师完成教学和学习后,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3结束语

从整体上来说,高职院校的整体发展和管理,离不开对高职院校实验室的管理。通过对高职院校实验室的管理,能够提高高职院校的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学生的学习和实验水平。在进行高职院校实验室管理的时候,需要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通过研究分析得出实验室管理中的不足之处,结合自身的经验和相应的资料,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护理建议,以此对相应的问题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解决,实现对实验室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参考文献:

[1]陈文.高职院校实验室管理中的项目管理方略运用[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6,(24).

[2]曹宇,刘燕,李灿.高职院校实验室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15).

[3]朱亚平.高职院校实验室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研究[J].科教文汇(上旬刊),2015,(12).

[4]蔡锐,曹晓达.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与探索[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5,(2).

[5]田彩芬.浅谈高职院校实验室管理体系的改革和创新[J].新西部(理论版),2015,(16).

[6]范洪涤.地方高职院校实验室管理的探讨[J].科技创新导报,2015,(4).

[7]刘丽敏.浅谈高职院校实验室管理建设[J].艺术科技,2015,(7).

[8]吴海燕.基于云计算的高职院校实验室管理平台的设计与实现[J].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5,(22).

[9]王鑫.浅析如何落实高职院校实验室管理的创新工作[J].科技创新导报,2015,(32).

浅谈高校实验室文化建设

管理学是一门综合性的交叉学科,是系统研究管理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下面我们为大家带来浅谈高校实验室文化建设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摘要: 通过对“三标一体”校园文化管理模式的探索,引入实验室文化建设这一现代实验室管理新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加强实验室文化建设,将实验室的软管理和硬管理融合起来,以软管理为主,营造一个浓郁的实验室文化氛围,使实验室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

论文关键词:三标一体,实验室文化,管理模式

实验室文化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文化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具体体现,表现了实验室特定的文化环境与精神氛围,是实验室内涵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实验室文化建设是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与科研水平的要求,是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上水平上层次发展的必然趋势。

当前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时代主题是: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面对百舸争流、风生水起的教育发展大潮和高校之间日趋白热化的竞争,尚德光伏学院主动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探索管理新机制,引进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大胆实践“三标一体”教育质量管理模型,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指导思想,对教育教学质量注入“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新内涵,建设“顾客满意” 的新型高校。学校要发展,管理是关键。近年来,国内外教育管理界及学术界较为关注一种教育管理理论模式—文化管理模式。而文化管理模式突出管理中精神方面的因素,即价值观和信仰在管理中的作用。在这一管理过程中引入国际上流行的“三标一体”管理模式,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个人全面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的管理指导思想。也即将学校的管理融入文化管理。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利用三标一体管理模式,更好地加强实验室文化建设,是现代实验室管理的新理念。

所谓“三标”是指《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三标一体”管理体系就是依照三个管理体系的要求,根据学校管理的具体情况,整合出一套适合自己发展的管理体系。其运行管理包括四个平台和一个信息通道。四个平台是中枢控制平台、职能部门控制平台、教学系(院)操作平台和教研室操作平台。每个平台和模型都按照策划(P)—实施(D)—监控(C)——改进(A)即P—D—C—A的方式循环,模型的每一个循环周期意味着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新的提高。

“三标一体”的实质是标准化管理,基本原理在于遵循一种公认的工作准则,避免工作质量的波动,降低或消除学院办学活动中的风险,从而稳定地保持、持续地改进、不断地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可见“三标一体”体现了以人为本、以学生和家长、社会为顾客的服务理念,强调全员参与,注重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其精髓是以人为本,在整个管理中突出人的作用。

实验室文化的含义

“文化”是一个含义十分广泛又十分具体的词汇。在“辞源”里文化是指“文治,教化,今指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全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在这一定义下,实验室文化是指具有实验室特色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物质文化的主体是“物”,包括实验室设施、技术设备等。精神文化的'主体是“人”,它是指围绕着实验室工作而建立的价值观念、群体意识、技术技能、行为规范及其他相关成分的总和,是沿着实验室建设发展的脉络形成的一种特殊文化。而在国内外教育管理界及学术界关注的文化管理,它更突出管理中精神方面的因素,它所关注的是组织中个体的价值观、信仰和行为规范。

实验室文化管理模式的建立

“依法办学、质量立校、关注顾客、诚信服务、尊重自然、保障健康、控制风险、持续改进”是我院总的管理方针,从我院建立的三标一体管理模式的管理方针来看,其本身就蕴涵了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这对搞好实验室文化建设提供了条件。

实验室文化管理模式的建立是利用过程管理方法,即将在实验室内产生的各种活动均按策划、实施、监控、改进这样一个循环过程来进行。过程方法是“ 三标一体”管理模式全面质量管理原则之一,它是“ 将活动和相关的资源作为过程进行管理”的方法。实验室文化建设作为实验教学质量体系中的一环,为进一步强化活动的过程管理,我们对实验室文化建设进行了梳理,对实验室内的各种活动进行了分析,然后根据过程管理方法,按照PDCA 循环的管理模式,充分识别这些活动的所有过程,从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不同环节,建立起一个实验室文化活动的全面质量管理过程体系,即管理职责、资源管理、活动实现过程以及测量、分析和改进的循环过程。这样所建立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考核制度等等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实验人员及学生的人格,发现其闪光点,知人善仁,用其所长。使实验室的管理上升到文化管理的高度。

实验室文化管理策划

根据文化模式理论,一个组织的文化可以通过目标来表现,对目标的陈述及组织成员以行动所表现的拥护都能起到强化组织的价值观和信仰的作用。在组织目标和群体价值观一致的地方,组织才会有凝聚力。因此在确定实验室管理目标时,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使实验室的管理目标尽可能与实验室技术人员的群体价值观形成一致,是实验室采用文化管理模式成功的关键因素。

当前实验室的各种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是针对实验室目标管理而制定的,目标作为衡量和评价工作的标准,并且和每个人的经济利益挂勾,目标是实验室每个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则是保证完成目标的手段。因此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的制定是否恰当、合理、是否适度,会直接影响到人的积极性的发挥,否则会形成逆反心理,甚至抵触情绪。为此在实验室管理实施阶段,制定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时候,时时注重人的主导作用,注重人的潜能的发挥,使实验人员在融洽、和谐、宽松的实验室文化氛围中,实现自尊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当实现自身人生价值和实验室利益高度统一的时候,也是人的生命潜能得到最大发挥的时候。

实验室文化管理实施

首先是定位及介绍。以高度凝炼的语言,概括本实验室的发展定位、性质、特点等相关信息。营造浓郁的实验室文化氛围,这是实验室采用文化管理模式成功的一项重要内容,也就是对实验室内容与环境进行改造,使众多的文化文化信息载体巧妙地与实验室构成一体。这些信息载体主要包括:名言警句、本学科科学家介绍。通过名言警句、张贴科学家画像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文化气氛,激励学生奋发向上,潜移默化的培养学生的研究意识和创新精神。

其次是以“行为人”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向以“思想人”为中心的管理模式转变,注意工作硬软环境的不断改善,让全体工作人同真正感到工作不仅是谋生的手段,更是乐生的重要途径。近几年来,尚德光伏学院实验室十分注重工作硬件环境的不断改改善,例如优化美化办公环境,尽早接通计算机网络,经常举行各种交流活动,创建和谐的人际关系等,全体工作人员身临其境,精神倍增。

第三 是通过政策引导激励每一位实验室工作人员不断挖掘生命潜能,为实验室建设多作贡献,创造更多的精神财富。在加强实验室精神文化建设的同时,也不能忘记物质文化建设,千万不要夸大精神文化的作用,要做到两者的协调统一。

第四 学科专业特色宣传。

通过文字、图片展示与实验室所承担的实践教学内容相关的专业知识,使学生通过 更好、更快的理解本学科的,如电子PLC实验室可以配实验流程图,使学生对本专业、课程的学习有一个基本的印象和形象的认识。同时要搞好实验教学大纲的建设,实验教学大纲是新世纪人才培养标准的一个重要体现,是实验教学规范化、上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要以“三标一体”的管理理念,加强实验教学大纲建设。

第五 是优化实验项目,在设计实验项目时,要做到以学生为主,以实验室实际情况为主,时时关注学生的需要、兴趣与身心发展水平等因素来设计实验项目,充分考虑实验项目的兴趣性、实用性、创新性等特点,在选择实验项目内容时,就必须要考虑现实社会与未来社会的需求,使学生在未来的公民生活中能有所作为。

实验室文化管理监控

在实验室管理过程中,要全面识别实验教学的主要过程、关键过程,尤其是针对实验教学的主要过程,在设计质量控制点、制定质量标准的同时,要考虑行为规范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然后建立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实验教学检查与评估、实验教学质量投诉、满意度调查等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实验室文化管理改进

实验楼文化建设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且牵涉面广的工作。因此,加强实验楼文化建设,要求做到长远规划,总体设计,分步建设,精心打造,务求实效。在实验楼(室)内,要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教书育人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持续改进是“三标一体”教育质量模型的精髓,我院“三标一体”实验室文化模型主要通过日常检查、目标管理、用户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实验活动”中的各种“不符合项”,通过测量、分析原因,及时制定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使实验教学的改进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机制。

在全院引入三标一体管理体系后,实验室文化作为这种管理体系下的一种新的管理模式,营造好实验室的软环境,抓住“人”这个关键,将实验室的“硬”管理和“软”管理结合起来,在实验室管理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协调人与人的关系,发挥人的聪明才智,使人这个最活跃的因素真正活跃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让投入实验室的有限资金,产生最大的效益,使实验室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步入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 张棣.对实验室文化建设的思考[J].彭城职业大学学报, 1999年3月第14卷第1期

[2] 周建刚.高校实验室文化建设浅析[J] . 实验技术与管理,1996年第4期

[3] 吴光宗.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当代社会[M].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1991

高等实验室工作研究论文

高校经济管理学科开放性实验教学探析论文

【 摘要 】高校经济管理学科实验教学越来越受到重视。开放性实验教学是经济管理学科实验教学的发展趋势和方向,研究和探讨经济管理学科开放性实验教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对经济管理学科开放性实验教学“开放性”的体现进行了探讨,然后分析了其必要性及存在的问题,最后有针对性提出了对策建议。

【 关键词 】经济管理学科;开放性实验教学;问题;建议

实验教学在我国高校经济管理学科开展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它在整个教学环节中有着重要作用,近几年得到较快普及。高校经济管理学科实验教学指高校学生在学习并掌握了相关经济管理理论之后,借助由电脑、教学软件等组成的实验教学平台,在实验教师指导下或自行开展的诸如建立模型、仿真模拟、自主开发等形式的教学活动。高校经济管理学科实验教学包括基础实验、专业实训和综合实验等多层次递进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高校经济管理实验教学具体开展经济软件操作、数理统计、金融工具模拟、物流系统分析与设计、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模拟、企业运行管理、会计电算化实验操作、证券期货外汇模拟、商务谈判模拟、外贸综合模拟、电子商务等内容的实验实训教学活动。开放性实验教学是高校经济管理学科实验教学的发展趋势和方向。它把学生置于实验教学主体地位之上,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只是起到指导、监测实验过程的作用,给了学生充分的独立思考、自由发挥和自觉学习的时间和空间。开放性实验教学能够做到因材施教,对于培养学生的实验兴趣、创新能力和意识等非常有益。但是目前对于经济管理学科开放性实验教学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很多认识仅停留在概念提出的层面上。因此,非常有必要对于高校经济管理学科开放性实验教学的体现予以探讨,对其必要性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高校经济管理学科开放性实验教学的体现

(一)实验教学对象的开放

可以面向学校不同层次、专业、年级的学生开放,有助于他们摆脱课堂和实验室的限制,弥补校内实训课时不足的缺陷,实现校内实验教学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也可以开展校际合作、校企合作,面向校内外师生、企业以及社会开放实验、实习、培训平台,最大限度地实现实验教学对象的全方位开放,达到经济管理学科师资、资金、设备以及实践教学基地等各种实验教学资源的优化共享的目的。

(二)实验教学内容的开放

在网上提前公布实验课程名称、实验内容及开出时间,提供可查询的实验课程菜单,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自由选课,修满相关课时或学分。实验过程中需要减少经济管理学科规定性、验证性的实验科目,在实验模式设计、内容安排、方法使用等方面给学生留有充分的思考、发挥空间,适当增加自由发挥、自主设计的项目。同时也鼓励学生自行设计并开展具有研究性、创新性内容的实验,为他们的自主学习、创新科研等提供有力支持。

(三)实验教学时空的开放

全天24小时开放相关服务器和网络实验平台。实验指导教师通过qq等即时通讯工具提供在线指导,学生无论何时、何地均可访问服务器和网络,通过账号登录进行操作。这样可以大大减轻经济管理学科专用实验室的需求压力。在正常教学时间和课后时间,可以面向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开放实验室。在资源充裕的情况下,也可以对不同学校及社会开放实验室。

(四)教学形式和评价的开放

除了传统的面对面讲授、课堂演示、现场指导答疑外,老师可以通过录制好的.视频进行教学,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实时指导,与学生在网上开展互动。对传统教学成绩考核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变革,注重实验的最终效果。

二、高校经济管理学科进行开放性实验教学的必要性

(一)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

高校经济管理学科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需要通过实验教学进行仿真模拟操作及练习,培养学生的具体专业技能。近年来,各高校经济管理学科不断扩大办学规模,现代化技术不断更新,原有的实验课程体系、实验环境与条件等难以满足现代化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需要。所以,经济管理学科探索开放性实验教学非常必要。通过开放性实验教学的开展,经济管理学科的课程体系、教学手段不断得到更新,实验条件得到保障,学生也能够获得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全面提高动手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学生毕业后,能够在更短的时间内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需要

开放性实验教学是符合学生认知规律、与时代变化相适应的教学形式,为学生创造出自主开展实验活动的环境。经济管理学科开展开放性实验教学,将把学生放到实验主体位置,学生的实验状态由“被动接受”转变成为“主动探索”。这将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激发他们开展实验的热情,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三)优化实验资源配置的需要

经济管理学科各个专业之间有较强的关联性,许多专业基础课设置大体相同,各个专业选修课存在着很多交叉课程。实行开放性实验教学,学生可以通过教学管理系统自由选课,实现经济管理类各实验课程资源的共享。经济管理学科各个专业实验室的硬件大体上都是计算机、服务器、网络等组成,差异仅仅体现在授课软件的不同。因此,经济管理学科实验室硬件和软件资源一般是可以共享的。经济管理学科开放性实验教学可以做到实验室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动态调配,实现实验资源的充分利用,也能通过合作为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争取到更多的资金、技术、人才资源。也有助于学生摆脱课堂和实验室的限制,随时随地进行实验操作。

(四)提高教师业务实战能力和教学水平的需要

开放性实验教学不但要求教师和学生进行互动,而且也倡导教师开展校内、校际交流,倡导教师与企业、社会进行互动。经济管理学科教师在开放性实验教学的准备、授课、辅导及研究过程中,可以拓宽自身的知识面,提高实际操作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促进经济管理学科各个专业的相互融合,提升教学质量。

三、高校经济管理学科进行开放性实验教学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

很多高校的实验室按照课程分别设置在不同院系,导致大量低水平重复建设,规模小,人员、经费、设备分散,实验资源紧缺与闲置状况并存,跨学科的综合性、创新性、设计性的实验难以开展。追求仪器、设备、软件的“小而全”,但结果是“小而不全”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实验室使用率低,仪器、设备、软件更新慢,致使出现资源浪费的现象。

(二)开放性实验教学教师队伍、教材建设滞后

开放性实验教学对从事经济管理学科的实验教师在工作态度、工作方法、专业知识、实验操作技能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很多人认为实验教学处于从属地位,相比而言专职实验教师的薪酬较低,职称晋升较为困难。非专职的实验教师一般往往不大关注也不大愿意从事实验教学。因此,影响到教师进行实验教学的积极性,实验教师队伍难以稳定。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不大有老师愿意潜心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材。

(三)开放模式和运行机制尚需探索

开放性实验教学对实验教师尤其是提供即时在线指导教师工作量的核算提出了新的挑战。经济管理学科涉及的专业面广,出于经费、编制等多方面的原因,一般经济管理学院难以组建独立的实验教学中心,致使实验教学管理体制缺乏独立性,没有或不能对实验教学予以整体设计。开放性实验教学还会带来学生实验管理、实验效果评价、成绩考核评定等多种新问题,缺乏现成的模式和运行机制用以借鉴,需要不断地探索、宽容、创新、完善。

(四)实验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尚需完善

经济管理学科实验教学依然存在着目标单一、方法简单的问题。很多实验课时数量少,并且多为熟悉流程的验证性实验,操作较为机械,学生难以提起学习兴趣。实验课程在前后内容衔接、时间安排等方面没有能够做到与专业理论课程的高度融合。开放性实验教学过程中,学生学习更多依靠自觉,因此难免出现学习进度、掌握程度参差不齐的状况,对学生的出勤考核、最终成绩核定等都会带来挑战。

四、推进高校经济管理学科开放性实验教学的建议

(一)做好实验教学顶层设计

一是提高实验教学在高校经济管理学科整个教学体系中的地位,充分认识实验教学在经济管理学科教学中的作用,增加实验教学比重,彻底改变对实验教学处于从属地位的歧视性看法。二是对经济管理学科实验中心的建设需要做的统筹规划、集中建设、统一管理、资源共享,避免和减少一些不必要低水平重复建设,使有限的实验室资源使用效率得到提高。三是建成集成化、共享式、开放性实验平台,来满足经济管理学科更多专业学生开展实验实训教学需要。

(二)建立国家级、省市级经济管理学科开放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国家、省市和一些实力较强的高校,可以探索建立国家级、省市级经济管理学科开放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其他高校在平台构建、实验教学、日常管理等方面提供借鉴。同时国家级、省市级教学示范中心可以为其他高校进行开放性实验教学提供指导。

(三)整合经济管理学科实验教学资源

先在全校范围内优化整合,条件成熟时可在区域范围内整合。开展校际实验资源的分工、合作、共建、共享,最大程度利用网络平台来充分利用实验资源。加强经济管理学科各个专业实验室硬件、软件的统一建设和集中管理。

(四)探索经济管理学科开放性实验教学制度建设

重视经济管理学科实验教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实验教师地位和待遇,大力引进、培养实验教师队伍。开展校企合作,提升教师业务实战水平,提高实验教师的整体素质。积极探索开放性实验教学日常管理制度、学生考勤制度和考核评分办法、实验教师教学激励分配制度等制度建设。

参考文献:

[1]刘立国.基于经管类开放性实验探索与思考[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0(3).

[2]赵婉鹛.高校经管类开放性实验课程建设及管理方法研究[J].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2007(4).

[3]汤青慧,郭平.高校开放性实验教学实践与探索来源[J].科技资讯,2015(10).

[4]李海英.开放性实验教学模式的探索[J].科技风,2016(19).

[5]袁定喜,吴艳.关于高校国贸综合模拟实验课教学的思考[J].传承,2010(24).

硕士学位论文都得有个理论观点,如果你能够有一种创新的理论观点做出阐释,并且以此进行论证,当然是可以的。

模拟法庭的毕业论文设计

开放教育法学多元化毕业论文研究

模拟审判是一项最综合、最全面的实践性环节,通过一个模拟法庭的组织与演练,以下是我为大家分享的关于开放教育法学多元化之论文范文。

1999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作。2012年7月31日,国家开放大学正式挂牌成立,国家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组建国家开放大学,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决定,是中国开放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标志。[1]经过十五的发展,开放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截止到2013年9月,全国电大系统开放教育注册在校生达到369万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写明国家要“办好开放大学”。[2]国家开放大学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重组与升级,国家开放大学重新确定了人才培养目标,确立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教学内容改革和学习评价。作为国家开放大学重点专业的法学本科也面临着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调整,其中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是取消还是要加强[3],是全员参与答辩还是部分参与答辩,是保留单一传统论文形式还是向多元化转变,成为国家开放大学系统内法学教师日常教学中经常讨论的问题。本文主要探讨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的问题。

一、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的现状

毕业论文写作是开放教育中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学生专业素质,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必要步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了规范毕业论文的写作和指导,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于2002年5月出台了《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试行)》。

1.毕业论文基本要求。选题必须是法学专业范围,不能用专科毕业论文替代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形式必须为学术性论文,不能用法学案例评析、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法律工作总结等其它形式。毕业论文正文字数必须在6000字以上。毕业论文选题不能太集中,本科阶段课程内容选题要高于总选题的30%,选题要同我国司法实践相结合。

2.指导教师资格与职责。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必须由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写作水平高的老师担任,一般选用中级职称或是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本科毕业初级职称的教师工作五年以上才有资格担任本科论文指导教师。本科毕业工作五年以上的审判员、检察员、律师也可以被聘为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资料收集、写作方法的运用、文献检索、写作提纲的拟定、督促学生按写作计划完成初稿;论文初稿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对论文定稿进行成绩初评,书写评语。

3.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员须全员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组由3人组成,答辩主持人须具备高级职称,答辩组由电大教师和外校答辩教师组成。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成绩的认定除了要看毕业论文的本身质量外,还要看学员现场答辩的情况,通过答辩来检验论文是否为学员本人完成。成绩分为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优秀五个等第。优秀人数不得超过参加答辩总人数的20%。

(二)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计划中学术训练课程缺失。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没有论文写作课程,课程考核方式也都是考试形式。学员没有经过专门的学术训练,缺`论文写作的能力。学员不知道如何收集资料,不知道如何撰写研究综述,不知道论文的布局谋篇。虽然有开设《法律文书》课程,但讲授内容为司法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法律文书的规范和要求,并非学术论文技能的训练。

2.毕业论文表现形式单一。毕业论文只能写学术型论文,导致部分学术功底差,但实践经验丰富的学员兴趣不大。学术型论文需要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格式,束缚了学员的手脚,难以调动学员的写作热情,不能充分发挥学员的经验优势。

3.毕业论文答辩过场化。答辩过程中有一部分学员答不出来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部分学员法学基础知识欠缺不能很好的回答提问,但为了能让毕业率达到一定的比例,答辩主持人往往会放宽答辩要求,一个班级只留下一两个最差的同学不通过,其他同学即使再差,也送个及格分数。导致整个论文答辩过程不是很严谨,学员认为通过太容易,不能够引起学员的重视,不利于论文写作质量的提高。

4.存在抄袭和购买论文的现象。开放教育学员因为没有时间或是因为能力不足无法按时完成毕业论文,但为了毕业,就去网上抄论文或是花钱买论文,助长了不正之风,构成了学术腐`。

二、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的机遇和挑战

(一)国家开放大学的成立为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创造了条件

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过去是同中国政法大学联办,在教学和毕业论文写作等环节受联办学校的制约。2012年国家开放大学在人民大会堂正式揭牌成立。国家开放大学可以设置本科专业,按教育部规定,首批设置本科专业为19个,这19个专业有独立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其中就包括法学专业。国家开放大学可以自主设定教学计划,决定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说国家开放大学的成立为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的改革提供了可能性。

(二)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目标也需要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

开放教育的教学具有开创性[4],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多元化必将更加适合成人学生,更符合开放大学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应用型法律人才,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具有娴熟的法律职业技能,能够公平合理地处理法律纠纷。[5]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形式更有利于学员将法学理论同自己的实践经验相结合,对学员的职业技能的提高更有帮助,更有利于促进知识向技能的转变。

(三)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有利于法学教师自身素质的提升

电大系统的法学教师在学历、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上和普通高校的教师都有一定差距,这其中有制度的原因也有电大系统自身的原因。省级电大以下的法学教师无法兼职从事律师职业,导致这些法学教师无法代理案件。电大系统组织的法学教师业务培训数量也不多,省级电大的老师还有机会参加培训,基层电大法学教师很少有机会参加培训。一所基层电大,法学教师只有一两个,教研活动很难开展,在教学压力不大的情况,教学技能很难提高。如果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将促进促使教师知识更新,并提高法学实践能力。

三、普通高校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改革的尝试

(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如果学生的学术功底较好,可以通过撰写传统毕业论文来获得学分。此外,学生还有其他选择,或是在有国际国内刊号的杂志上发表论文,或是提交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还可以选择模拟审判案卷及审结报告或法律意见书作为毕业论文成果形式。毕业论文的形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须报指导教师同意,并须重新开题答辩。

(二)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法学院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法学院实行毕业论文“双轨制”改革,在法学专业114名大四学生中,推行法庭模拟审判和论文结合的方式,法庭上的表现和制作完整的卷宗占60%,论文占40%。目前,此项改革尚未全面推开,该校采取自愿选择方式,在2011届114名毕业生中,已有22人选择了“上法庭”模式,其余学生还按传统模式写作毕业论文。[6]

(三)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法学本科生科研立项、“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暑期和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优秀研究成果经鉴定程序直接转化为毕业论文。

(四)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除了学术型毕业论文形式之外,新增案例分析、毕业设计和调研报告三种形式。[7]

(五)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2008年年底,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宣布改革举措:2009年毕业的本科生必须写案例分析,而且必须是具有争议、比较新颖、有研究价值的案例。[8]

(六)华侨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要求毕业生在实习过程中,复印一个已结案件的全部卷宗。案件可以是刑事案件或民商事案件,也可以是行政案件或其他案件,但复印卷宗必须完整。根据该卷宗呈现出来的证据材料,对该案件的性质和判定结论进行分析,并撰写案例评析报告,内容包括:案件的简介、证据的认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以及最后的认定结论。毕业生在答辩的时候,必须带上复印的全部卷宗,以便备查,期间要求毕业生先介绍该案件的情况,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以及事实与法律根据。答辩老师可以根据该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对案件处理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回答自己是如何处理案件以及认定结论的事实与法律根据。答辩老师根据毕业生撰写的案例评析报告的质量和答辩的表现进行评分。[9]

四、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制度设计

国家开放大学可以尝试毕业论文改革,既保留传统毕业论文,也采用其他形式。

(一)传统型毕业论文

论文的选题必须是法学专业范围,选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切记题目不能过大,如在题目中出“中国”或是“我国”等字样,撰写的论文能够解决生活或是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学员论文选题尽量不要重复,最好一人一题。在论文的格式和学术规范上要严格要求学员,论文格式必须符合要求,字数不少于6000字。论文的复制比必须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论文理论性方面的要求可以适当降低,论文的'写作着重在于培养一种法律思维能力,重在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根据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生的工作性质和生活阅历,引导其选择能将工作经验、生活积累都运用起来的题目,以充分发挥社会经验丰富,动手能力强的优势,而避免了理论基础相对较薄弱的劣势,从而扬长避短,写出具备电大毕业论文特色的高质量论文。[10]

(二)调研报告

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辅导教师可以通过专题讨论、主题辩论、布置小论文等方式,引导学员将自己的工作实践同法学专业课程相给合,确定调研主题。教师要对学员的调研活动及调研报告的撰写进行指导,提高学员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和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调研报告原始材料应真实可信,调研内容应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实证性和时效性,调研材料能有效支持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能解决实际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审视现有法学理论,研究报告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调研报告应格式规范,内容明确、资料充实、方法科学、结论可靠,字数不少于10000字。

(三)模拟审判

模拟审判是一项最综合、最全面的实践性环节,通过一个模拟法庭的组织与演练,可使参加的学生熟悉相关的诉讼程序、掌握所涉及的各种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培养他们的组织能力、善辩能力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11]。辅导教师带领学员去法院旁听,和学员共同确定模拟法庭选用案例,确定模拟法庭开庭计划,指导学员完成所有诉讼文书的撰写。模拟审判适用普通一审程序。模拟审判全过程的演示,不仅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是对其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的一次全面考核,而法律文书和判决书的撰写又可以检测学生对所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6]。没有撰写法律文书的学员可以撰写审判总结上交。辅导教师根据学员在模拟审判过程中的表现及提交的诉讼文书和总结给学员打分,审判过程中的学员演示表现占总成绩的60%,提交的诉讼文书或是总结占总成绩的40%。

(四)发表论文

鼓励学员在读书期间撰写、发表论文,学校对公开发表论文的同学依期刊的不同级别给予一定的补助。公开发表的论文选题必须是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作者所属单位必须是学员就读的学校。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没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对学员上交的发表过的论文进行成绩评定时要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论文应当观点明确、论证充分、方法科学、逻辑严密、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在南大核心期刊和北大核心期刊上的发表的论文只要达到4000字即可,在其它公开出版且有国际和国内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要达到6000字。在公开出版的论文集或其他公开出版的编著中发表,且字数在6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应具备申请认定的资格。

(五)审判卷宗

在法院工作的学员或是参加法院实习的学员可以对本人审判或是参与过的案例进行归纳、汇总、分析和总结。要求学员提供完整的案件卷宗,卷宗及审结报告要符合格式要求,要对案件的基本经过、案件中证据的采信、法律的运用情况进行详细的描写,以不少于4000个字为宜。

(六)论文获奖

学员参加国家开放大学、省级法学团体或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法学论文评比,获得奖项,获奖论文可以转化为毕业论文。获得一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优秀;获得二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良好;获得三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中等;获得优秀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及格。以上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由学生自由选择,学生在入学后至毕业前任一时间段完成其中一项即可获得毕业论文学分。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教学计划、教学、考核等多个环节。每种毕业论文形式的认定和成绩的评定都需要制定严格的标准,工作量也比较大。但改革是必然趋势,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

法学毕业论文的格式模板

【文章导读】认真撰写法学毕业论文并顺利通过论文答辩,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 我为您整理了法学毕业论文格式模板 ,供您参考和阅读。

摘 要: 传统法学教育基本上停留在理论分析、法律诠释层面,距离司法实践的要求差距较大,导致法学本科毕业生在毕业论文撰写方面不能有的放矢,论文选题、内容安排和创新性等方面有所不足。改革的出路在于让学生置身于虚拟的裁判场景之中,通过审判流程中具体角色的扮演发现司法制度的具体问题,提高毕业论文的写作水平。

关键词: 模拟法庭;毕业论文;科研能力

一、传统法学毕业论文模式的困境

1.传统法学教育方式存在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国法学教育是以文史哲为主导的教育模式,导致中国大陆的法学教育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国的法律职业在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兴起,法学教育基本上停留在理论分析、法律诠释,因此距离司法实践的要求差距较大[1]。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开放已进行三十年有余,广大人民群众中存在着对司法服务的迫切需求,法学院学生数量急剧增加,但是上大课讲授仍然是法学教育的主导方式,并且遵循从绪论到正文部分到结论的原理性教学方式,一门课程的教授内容由教学大纲、教案和教科书等参考资料组成。不用说诊所式法律教育、模拟法庭辩论等案例教学法未曾适用,就是案例分析通常也只是用作佐证某个原理的工具,法学教育方法和职业技能培养存在着巨大的冲突。前美国首席法官詹姆斯贝克曾经说过:“在法学领域中,存在着一对无奈的矛盾:那便是最博学的理论家和教授常常缺乏实施法律的实际经验,而成功的职业律师又往往是法律的历史和纯粹的哲学论证方面的无知者,他们对法律也仅仅持务实的态度。”[2]鉴此,法学是世俗的学问,其大部分内容都是实践性的,需要长期的技术能力培养,单靠课堂讲授肯定是远远不够的。在这种情形下,我国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和学术成果以书面知识为载体,往往是纸上谈兵式的肤浅论理,缺乏实务运作经验,这与英美的法学院职业导向的教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2.传统法学毕业论文写作的困境

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是本科教学中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仅是对学生四年所学知识和技能一次综合性的应用,同时也是高校本科教学实践的一次检验。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更关系着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人才培养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然而,由于我国法学本科的教学以理论灌输为主,缺少实践教学特别是职业能力的培养,导致相当多的法学本科毕业生对司法实务特别是审判业务非常不熟悉,在毕业论文撰写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首先,选题不当。虽然对于本科毕业生来说,论文的题目已经由各门课程的教师提前拟订出来供他们选择,但是即使如此,由于可以选择的题目范围很宽泛,而学生又不能密切把握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或者动态,实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密切结合,选题往往大而空、观点陈旧或者过于集中。比如有些本科毕业生的论文题目“论死刑”、“论依法治国等等”,这样大的论文题目在一篇本科毕业论文中往往是无法完成的。还有些学生的选题如“论事实婚姻”、“论罪刑法定原则”等等,这些在学术界已经过气的题目,写出新意非常困难。再如学生们的选题过于集中在民法、刑法、经济法等领域,而对法制史和法理学的方面的选题关注不够。其次,内容空泛,往往从中国期刊网或者其他书籍拼凑,甚至是抄袭,而且,由于毕业在即,部分学生应付了事,论文在逻辑结构、段落条理、用词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问题,更谈不上创新性。此种现象已经严重背离了法学教育的.宗旨,尤其是对于独立学院的法学教育来说,本科毕业论文模式与应用型综合性的人才培养目标相脱离情况更为严重。因此,必须对本科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模式进行比较彻底的改革和创新。

二、我国法学毕业论文模式的改革出路

实际上教育行政部门均已经认识到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对培养未来卓越法律人才的意义。教育部在有关文件中就指出,“毕业设计(论文)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3]。故而,探索新的毕业论文模式已经成为当前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的迫切任务。关于法学教育的改革路径,各个高校都已经进行了各具特色的培养模式改革,比如重新制定培养目标、改革课程设置、改变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和思路等等,不一而足。其中,增加案例分析在课程设置中的比重是法学教育不可忽视的部分。虽然我国并没有专门的案例编纂机构,案例分散在众多的报纸杂志和编纂方法各不相同的汇编之中,新闻报道是否具有援引资料应有的真实性常常是需要仔细甄别。但是,无论案例对中国司法的实际影响如何,都没有理由低估它们在法律教育中的作用[4]。案例分析能够使学生在规范的法律概念和社会生活事实之间来回穿梭,从而学会运用法学理论解决社会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并且使课堂教学不至于脱离社会实践。在这样的改革背景下,如果学生本身置于虚拟的裁判场景之中,在模拟审判过程中寻求解决纠纷的法律方法,将会强化其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则的理解与运用,缩减法学毕业生从课堂到实务的适应期。所以,如果能将法学本科毕业生的论文写作与模拟法庭的案例分析,将会大大增强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同时对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运作状态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更重要的是,该种毕业论文模式的改革,由于选取的是社会上的真实案例,学生自己通过模拟法庭的再设计、角色的扮演,从而形成有自己特色的毕业论文。在此过程中学生通过模拟法庭所扮演的角色,分析自己体会、感受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由于每个人的感受不同,所以论文也无法进行抄袭,论文经得住学术上的检验,并且部分内容可能具有创新性。

三、将模拟法庭引入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能力的具体过程

1.选题阶段――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

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一个人一旦对某事物有了浓厚的兴趣,就会主动去求知、去探索、去实践,并在求知、探索、实践中产生愉快的情绪和体验。在模拟法庭正式开展审判之前,学生要通过一系列的实践活动来确定模拟案例,具体可以组织学生到法院进行旁听,或者通过多媒体播放一些真实的案例庭审过程,比如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开设的“庭审现场”节目,充分利用激发学生对亲自参与模拟审判活动的期盼,对自身担任特定角色的盼望。在案例选择上,教师可以从学生感兴趣的案例库里,指导学生遴选社会争议较大的案例。这些案例可辨性强,并且要适合多角色的安排,将会给学生之后的毕业论文撰写留下广阔的发挥空间,与此同时又能把握住司法实务或者理论研究中的热点问题。   2.着手阶段――感知案例

武汉东湖学院的教师根据学生挑选出来的案例进行庭审方案的拟订,详细、全面、科学地安排好相关事宜。在具体做法上,以一个自然教学班四十人为基准,十人左右为一组,根据法官(合议庭,包括人民陪审员,一般为3人)、检察官、原告人、被告人、律师、证人(鉴定人、目击证人)、书记员、法警(2名)的人员数量安排。原则上每组由学生自愿组合,角色由学生协商确定,出现争议才由老师安排。另外,还要准备一些物证、书证以及其他类型的证据,以使学生能够对熟练运用证据法学的知识进行交叉询问。庭审方案分好小组之后,每小组各自拟定自己的庭审方案,通过庭审方案的拟定,小组成员已经对各自感兴趣的问题准备了一定的文献材料,对自己毕业论文拟写的内容有了初步的认识。庭审方案分好小组之后,小组成员就可以开始进行角色的选择。原则上由学生自由选择,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安排法官、检察官、原告人、被告人、律师、证人、书记员和法警的人员数量。

3.系统化阶段――模拟审判

准备好模拟法庭的各项具体庭前事宜之后,就可以按照公诉人(原告)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合议――宣判,启动正式的庭审程序。首先要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长宣布开庭,介绍合议庭成员和被告人的法定权利、公诉机关(原告)的名称(姓名)及案由。其次,在法庭调查阶段,证人原则上要出庭,控辩(原告、被告)双方都可以出示自己的证据并且就对方的证据进行询问。再次,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要开展交叉询问,证据材料要进行充分的质证,辩护律师在这一个阶段要充分地展现自己的辩护技巧和能力,切实地发现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检察官则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证明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辩论结束,被告人要做最后的法庭陈述,对关于自己的案件事实做总结性的意见陈述。最后,合议庭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根据当事人双方质证辩论的情况,对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做出评议,并进行宣判。

4.总结阶段――论文写作

模拟审判完成后,学生要根据自己的角色扮演和庭审流程撰写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至此,学生经过选题、庭审准备和实战演练已经发现了我国某一具体司法制度甚至是实体法等存在的问题,并且对其未来进一步的完善能够提出中肯的建议。如此,论文的大致提纲经过上述三个阶段已经形成,接下来,学生就能够遵循着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路径进行论文的具体撰写。显而易见,该种毕业论文改革模式将更有利于学生科研能力的提高,变枯燥为生动,激发学生创作的热情。

参考文献:

[1]苏力.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J].法学,2006,(2).

[2][美]赞恩.法律的故事[M].刘昕,译.南京:凤凰传媒出版集团,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1.

[3]段书臣.法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与改革[J].教育教学论坛,2012,(31).

[4]方流芳.中国法学教育观察[J].比较法研究,1996,(2).

摘要:针对现行法学本科教学实践环节之弊端,提高新的实践理念和实践环节改革模式。 关键词:法学教学;实践环节;教育理念;模式设计 法学是关于人们行为规范的理论体系,其研究对象就决定它在本质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法学教学中就应始终理论联系实际。如何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实践性环节,是一个目前我国法学教学中尚未解决好的课题。本文中针对现行法学教学实践环节存在的弊端,探讨法学本科教学实践环节的改革问题。 1、现行法学教学实践环节的弊端 现行我国法学教育体系中,从国家教育部的学科规范要求直到各法学院校的教学计划,都很强调法学教学中实践环节的重要性。但由于缺乏有关这方面的具有实际操作性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模式设计,致使理论与实践处于相对脱节状况。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1)实践环节缺乏科学的、系统的理论作指导。目前法学本科教学几乎很少研究法律专业人才需要具备哪些基本能力,这些能力应从哪几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去培养。实际上任何一门专业均应研究这个问题,即专业人才需要具备哪些基本能力,这些能力应从哪几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去培养。 (2)实践环节单一,主要只靠毕业前的两三个月毕业实习。全国各法学院校在其教学计划中都安排毕业实习,有些院校安排在本科教学的第七学期,有些安排在第八学期。实习场所一般安排在法院、检察院系统或者法律服务机构。这种毕业实习是必要的,使学生能够亲身体验司法工作的实践过程。但其缺陷是,毕业实习前大多数学生对人民法院、检察院及法律服务的机构设置及工作程序并不了解,加之毕业实习时间有限,学生只能走马观花地了解一下。这不符合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所具有的渐进性、反复性规律。 (3)除毕业实习之外,三年半的教学中一般不再安排实践环节,使理论联系实际处于自发状况,主要由学生自己完成,缺乏系统的、有计划的教师指导,大大浪费了时间。少数学生在学习中体会到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利用假期自己联系到相关部门去实习,但也只能感触一些较零散的知识,而大多数学生则没有这样的认识和条件。 (4)有些法学院校结合个别相关课程,也搞一些实践活动,如法庭审判观摩或者组织学生自己搞一些模拟法庭,但并未有意识地、系统地将这些实践活动形式强制性地纳入教育计划和要求的范围。 2、实践性教学环节改革,需要更新教育理念 针对现行法学教学体系中实践环节的弊端,应该强化实践环节、更新理念。 第一,理论联系实际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根本要求,这一认识论规律作为一种普遍规律,也是法学教学的根本指导原则。实践教学环节是法学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一定要把这种实践环节作为强制性要求,纳入教学计划。 第二,实践环节贯穿于法学教育的全过程,而不能仅局限于教学过程的某一个阶段。若仅在毕业前安排实习,其它时间不注意实践环节或者把实践环节不落到实处,其结果只能是理论与实际相脱离。 第三,针对学生在法学学习的不同年级段上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差异,实践环节应具有层次性、阶段性,即大体分为感性实践阶段和理性实践阶段。我们认为,大学本科一二年级的实践活动是属于感性实践阶段,大学本科三、四年的实践活动应属于理性实践阶段。两个阶段的实践环节,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感性实践是理性实践的基础,理性实践是感性实践的升华和目标,因此也不能在教学中忽视两阶段的内在联系。 第四,实践教学模式应该是立体、多面的,应该针对不同的专业理论知识设计相应的实践环节;同时实践模式应该是互动的,而不应该是静态的,要实现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学生学习之间的互相促进,法学理论教学和实践环节相结合,全面地与国家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建立普遍联系,创造多维实践场所。这种立体、动态的实践教学模式应全面地体现在教学计划中。让学生学习逐渐深入社会,从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等方面投入社会实践,建立多维实践模式。 第五,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案例教学法。使理论教学不再是纯理论,而在理论教育中大大加入活生生的现实生活案例,从而增强理论与现实的对照,强化课程理论联系实际的具体内容。 3、教学实践环节改革模式设计 根据上述教学理论,并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不同特点,设计如下教学实践环节: (1)大学一年级学生的实践内容及形式。大一学生的实践属于感性实践阶段。该阶段实践的目的在于树立学生的法律专业观念,培养专业兴趣和习惯。大一学生如果不能牢固树立专业观念,对本专业没有兴趣,将直接影响以后的专业课程学习。因此大一学生的实践应着重于如下形式:1.安排不少于五次法庭观摩活动,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案件审理或者组织学生旁听高年级学生的模拟法庭。2.组织学生围绕专业理想信念等内容进行演讲及一般性题目的辩论比赛,从训练口才、思辨能力方面培养其专业兴趣。3.组织学生召开几次专业认识恳谈会,树立其正确认识和信心。4.鼓励大一学生参与高年级学生组织的相关实践活动。5.深化教学,采用大量多媒体教学方法,使学生接触更加真实的实践实例。6.邀请法学专家和实务方面的知名人士举办讲座,辅之我院法学教师讲座。7.在老师带领下,从事社会公益活动,树立其良好的人格和职业道德素质。 (2)大学二年级学生的实践内容及形式。二年级学生开始开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其实践的内容应和其课程内容相结合,围绕着课程内容来设计实践内容与形式。但从全局观念来看,该阶段的实践仍处于感性实践范围,但比大一的实践已上升到更深的层次。大二学生的实践应着重如下内容和形式:1.针对其课程内容,要求学生深入研读与课程相关的法律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弄清法理知识和法律规范的具体内容。同时设计相关案例,让学生分析并写出书面的分析意见,定期组织学生举办案例研讨会。这项活动应分散在不同专业课程的教学环节中,应在教学计划中体现此内容,并要求教师在填写教学日历时,就本课程设计相应的实践模式。2.组织学生成立专业知识兴趣小组,每个月各兴趣小组将其活动内容撰写成专题,在学生班级中进行交流讨论一次。学习兴趣小组的活动应由专业教师指导。通过专题的讨论及编写专题报告和专题发言,使小组同学在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均得到锻炼。3.带领学生旁听法庭审判活动至少五次。教师在组织旁听活动之时,要与法院审判人员联系、沟通、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以及双方争论的焦点。在学生旁听之前,带队教师首先让学生自己作相关的准备工作。比如,该案例事实需要哪些形式的证据来证明、该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涉及哪些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等。在此基础上,使去旁听的学生有备而来,才会取得良好的效果。4.带领学生到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场所和少管场所,使其与被改造对象犯罪嫌疑人、被教养人员、少年不良行为者进行亲身接触,增加其对国家司法的权威、国家机器的强制力以及社会阴暗面的亲身感受。以往许多法学毕业生,因未从事司法工作,从未到过这些场所,实在是一种知识的缺憾。5.组织学生到各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去实际观察执法活动、旁听行政处罚听证会,如公安、城建、税务、工商、物价、环保、土地等;组织学生到行政执法机关,与经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者进行座谈,听取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实践经验。增加学生对行政法律本身及行政实施过程的了解,同时增加学生学习行政法、经济法的自觉意识。这是传统教学实践中不曾有过的形式。6.在大一基础上,继续开展专题演讲、辩论活动,并使演讲、辩论的内容注入更多的专业知识特色。7.要求学生动手,主动收集疑难案例、焦点案例,由教师参与,集中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剖析、讲解,帮助和指导学生灵活运用理论知识。 (3)大三学生的实践内容及形式。大三学生的实践内容与大一、二相比,应当进入一个新阶段,即理性实践阶段。其标志是:法学专业知识在学生知识结构中不再是零散的、无序的状况,而是学生经过理论学习、思考和感性实践,已能够将不同课程知识之间的关联性进行一定融合,使学生能够用所学知识解决相关的实际问题。但这个阶段的理性实践,应为理性实践的初级阶段,应当是学生主动实践与教师的具体指导相结合。针对这一特点,大三学生的实践模式应这样设计:1.在大一、二基础,组织学生举办模拟审判,发挥学生的主导作用,在教师的引导下,选择典型案例,就案例的事实及法律运用问题,让学生相对独立地去组织。案例中的当事人角色和司法人员角色,由学生自行安排并扮演。让学生根据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创造性地设计自己应承担角色的任务。教师在其间只起引导作用。模拟审判,是一个综合实践活动,其中,既存在事实的证明和证据的运用问题,又存在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的运用问题,在法律运用上既有实体问题又有程序问题。同时还体现了审判中不同角色的语言表达方式,现场应对的逻辑思维,仪态仪表等问题,是一种很好的综合能力培训。2.带领学生深入劳改劳教场所,对被改造对象进行普法教育和帮教活动。这和大二学生去劳改劳教场所主要是参观不同,大三学生到劳改场所,是运用所学知识和靠自身的品德修养,帮教被改造人员。这一活动,应在寒暑假或五一、国庆长假期间进行。这一活动,不仅使学生帮教劳改人员,同时也是学生自我教育的好方式。3.组织学生,面向社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以大三学生为主,可吸收低年级的积极分子参加,配备专门教师带队,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活动。比如,参与报社的读者书信回答,在相关节假日提供街头口头咨询,利用寒暑假到农村边远地区进行普法宣传等活动。4.组织学生到公、检、法机关与经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者进行座谈。让学生事先进行讨论、收集他们想了解的问题,并将这些问题事先送相关机关,在相关机关实务人员做了准备后再进行座谈,会起到较好的效果。5.由教师带队到本省、本市的立法机关,与立法机关和职能部门立法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座谈,让学生从立法者的角度来了解立法者的工作特点和法律的深远作用。6.组织学生由专业教师带队参加全国、全省、全市大学生辩论比赛,发起组织本市法律专业辩论比赛,通过对比,刺激学生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动手能力、思维能力和驾驭理论的能力。 (4)大四学生的实习内容与形式。大四学生是本科的最后一年,此时学生要学习的专业课均要完成,学生的实习属大学本科教学实践活动的最后一个阶段,属于理性实践的高级阶段。大四学生的专业知识应更加系统化。通过三年的实践活动,其参与实践活动的能力大大提高。大四学生的实践活动,应集中于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现实问题。作者认为大四学生的实践形式应在如下几个方面:1.大四学生是协助教师组织大一、大二学生实践活动的一支重要力量。这不仅能锻炼其组织能力、工作协调能力,同时也运用了自己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应使大四学生更深体会其处于大一、大二时期间的有些实践活动的意义和价值。2.大四的毕业实习是列入教学大纲的实践活动,是至关重要的实践活动,也是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实践活动。为了使实习不流于形式:一是选好实习场所,有些学生错误地选择企业实习,其结果是给企业义务帮助干活,与实习要求严重脱节。二是教师要与实习部门的领导讲明实习的内容和目的,要求实习指导人员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过硬的实务知识。三是学生实习前应有实习目标和计划,实习中要有实习工作内容、实习感想、实习收获的记录,实习后要有实习总结。同时实习结束后,应有实习经验交流。3组织搞好毕业论文。毕业论文的综合性包括学生对专业知识学习和理解,也是科研活动的初步实践。我们要求毕业论文要有实践价值,要针对实践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可能性。 4、结束语 通过探索法学专业理论教学与实践紧密相结合的新模式,为解决国内各高校法学专业面临的理论教学与实践环节相脱离的困境,提出一种动态、全面的新模式。通过上述贯穿法学学习四年全过程的活动,较好地正确处理了教、学、实践三维一体的关系,使学生真正地把自身知识学习和能力学习结合起来,把学习能力和独立创新能力结合起来,以解决法学专业学生普遍存在的实际应用能力低下的问题。作者在近几年的本科法学教学实践证明,该教学模式提高了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论辩口才能力,是学生将逻辑思维能力和法学知识更好结合起来的有效途径;也提高学生的社交能力、应用能力,并在社会实践中深化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深受学生的欢迎。

浅论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论文关键词:大学生;法制教育;法制观念论文摘要:在高等学校中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大学生健康思想和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目前在校大学生中不懂法甚至违法的现象,暴露出了当前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薄弱的问题。大学生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他们在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如何,将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法制建设。特别是在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部分,高校要提高对法制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搞好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一、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一)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任何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都需要社会调节机制来维持正常的秩序,道德和法律就是社会的两大调节机制,两者共同担负着调节社会关系和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把某种价值体系、价值观念、行为和观念的准则灌输到人的意识中,使其形成相应的信息、品质和习惯,达到自我调节控制和自我监督的目的。法律代表了阶级的意志,是推行国家、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强制手段。人们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还要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 道德和法律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种社会规范: 首先,道德与法律联系密切,在调整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具有互补性。 其次,在调整、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法律并不是万能的,除了受到以社会为基础,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社会以及法律自身条件的约束外,还必然要受到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制约。 最后,法律以道德为价值取向,并以道德为社会支持。“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如果法律背离了人类基本的道德精神,将失去约束人们行为的道德基础。 (二)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1. 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关系的现状。在我国现行的高校教学大纲和教学实践中,高校的法制教育一般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的独立地位。在当前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对大学生的德育教育占据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在有些高校甚至全部是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只是德育教育的一个补充。 笔者认为,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体系已经逐步成熟,法制体系建设已经取得长足发展的情况下,虽然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有其必然的联系,但将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的认识及定位是不合理的。正是这种思想政治教育比例关系的失衡,导致了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发生违法问题。综观在校大学生发生的不同方面的违法问题,一方面是其本身道德素质低下导致的;另一方面则是法律意识的不足和淡薄造成的。 2.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应当并重。基于上述对道德和法律关系的分析可以得出,道德和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是相互依存,共同发挥作用的。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固然是重要的,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仅靠德育教育还不能解决全部问题。我们说提升人的品质,应当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塑造,宜采用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相结合的形式。 加强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法律意识融入到大学生的道德观念中,将道德内化为大学生自身的观念,使法律至上的意识升华为大学生更深层次的道德义务要求。法制教育的价值在于倡导法制精神,造就大批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公民,来满足法制社会的需要。 二、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紧迫性 (一)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减少大学生违法行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的需要 (二)加强法制教育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在前几年,犯罪大学生多出自民办大专院校,而现在来自重点大专院校甚至名牌院校的犯罪大学生较往年明显增多。据上海一项关于“校园犯罪”的调查,在犯罪的51名大学生中有16人来自重点院校,占了总数的31%.在大学生犯罪中,其中不乏博士生和硕士生。这些重点院校的大学生频频犯法说明我们不能只重视大学生的学习成绩,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已经迫在眉睫了。法制教育本身及其产生的结果对大学生的价值观、道德素质、思维方式、精神状态等各方面都有着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其有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任务 大学生毕业后是要踏上社会,为社会做贡献的。法制意识强的毕业生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为国家的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法制意识差的毕业生可能有意或无意的违法违纪,甚至走上违法的道路,造成终身的遗憾。三、目前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虽然目前高校已经把法律基础课列入教学计划,但是对该门课程的投入却非常少。由于法律基础课的课时有限,在很短的时间内要让学生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几乎是不可能的。法制教育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还不够重视,只是将其作为一门普通的课程来对待,而没有将其看作是提高人才综合素质与修养的重要举措。 (二)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很多非政法院校的法律课师资是由社科部、学工处、德育处、团委或宣传部的工作人员担任。他们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对法律课程不重视就不难理解了。 (三)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单一 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教育。目前,在高校法制教育中,教育形式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偏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未能给学生提供参加有关社会实践的机会。有的高校甚至把法律基础课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唯一形式,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仅限于几部法律,缺少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的内容。 (四)法制教学考核方式不合理 目前,各高校评价法制教育效果好坏的惟一办法是阅卷考试,考核的内容主要集中于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知识,惟一的标准是考试成绩,学生追求的仅仅是该课程的分数,考完后就将法律知识放在一边了,并未真正的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加强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一)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 法律基础课有其自身的科学理论体系和教学规律,必须根据其自身的特点进行教学。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强化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我们要重视案例教学法。在选择法律教学案例时,应选择那些既有利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又具有思想教育意义的案例。 (二)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运用现代的多媒体手段进行直观、形象、生动的教学形式。如组织学生观看、收听法律专题的电视片或录像带等,让大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模拟法庭”,开设法制宣传园地,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利用假期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大学生列席旁听审判过程,增加其对法律学习的感性认识;请法律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来高校开设大学生法制讲座等活动,营造出浓厚的校园法律文化氛围。实践证明,多种形式并用的法制教育要比单纯的法律课程教学效果更好。 (三)加强法律课教师的培养 提高教师队伍是搞好高校法制教育的关键。高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的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不同的学校要根据自身的条件,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准的精干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四)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现在,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念和思想伦理观念急剧变化。大学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交往、自我评价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此,高校要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其消除不良的心理状况,最大程度上预防和避免因心理问题引发的违法行为,从而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五、结语 高校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涉及课程设计、教学安排、教师选拔、教学方式、考试考核等多个方面。是一个艰巨复杂的系统教育工程,特别是德育教育与法律教育的有机融合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探讨。只有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才能使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才能使大学生对法律有科学的认识、深刻的理解和全面的掌握,使得他们不仅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更能理解法的精神、法的作用,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崔长珍.关于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2006,(3). [2]陈金春,刘成荣.重视并搞好大学生的法制教育[J].盐城工业学院学报,2006,(4). [3]宁玉民.思想政制教育方法和途径的创新[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1,(5).

高校实验管理室系统毕业论文

高校实验室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通过对目前高职院校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发现其中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其中的主要不足之处体现在实验室人才的整体水平较低,需要进行相应的提高。另外,实验室的各种仪器装备的使用频率较高,管理力度跟不上,必然导致仪器和设备的使用不符合标准,容易出现仪器和设备损坏的问题。因此,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并对这些问题进行相应的研究和解决,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提高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学习成绩。

1高职院校实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实验室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实验室人才是高职院校人才队伍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高职院校实验室的整体管理水平取决于实验室人员的素质和水平。随着我国各方面的迅猛发展,各领域的竞争愈发激烈,各高职院校的竞争也愈发白热化,而高职院校竞争的核心是有关人才的竞争。因此,各高职院校对于人才的任用都愈发重视。现阶段,有关实验室的管理人才主要以年轻人员为主,虽然具有较大朝气,但存在整体经验不足、能力欠缺、工作态度容易出现不端正的现状,这些问题对于高职院校的实验室管理状况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仪器设备使用不合理

从我国目前的高职实验室使用情况来看,实验室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率很高。通过对目前实验室的使用情况分析发现,很多仪器和设备的使用情况并不合理,容易出现仪器损坏的问题。从整体上来说,这主要是由于实验室管理人员对于使用者的管理力度不够所导致的。对于实验室来说,实验室中的仪器设备本身都是比较容易损坏的,所以在进行使用前,需要对使用者进行全面的知识讲解,然后才能够进行相应的使用和实验,但是由于学校中的实验管理人员较少,而且实验管理人员对于实验仪器的管理力度较低,导致很多仪器和设备在使用的时候不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容易出现很多相应的仪器损坏问题。

2解决对策分析

加强实验室人才队伍建设

对于学校来说,需要加强实验室人才队伍的全面培养,管理人员的素质决定了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因此首先需要进行高素质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聘任,然后通过全面的教学和培训,进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全面素质提升。另外,学校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实验室人员培训改革,确保培训符合目前的最新要求,真正提高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学校还要加强对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再教育和二次培训,通过对实验室管理人员水平的不断提升,确保实验室的整体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建立完善的实验室管理制度

对于实验室管理来说,需要有相应的专业管理法规和制度,利用科学的方法,建立相应的管理法规和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的约束力。作为学校的实验室管理工作人员,在进行法规和制度制定的时候,需要首先明确责任,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通过责任的明确,能够确保每个管理人员的具体责任,对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到人的准确管理,完善的考核制度能够提高每个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确保在工作中不会出现各种纰漏。另外,还要建立定期检查的.制度,确保不同部门的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和管理作用,提高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整体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意识。

做好实验室设备的管理工作

对于实验室的管理,需要首先做好的就是实验室设备的管理。对于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来说,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维护是保证仪器设备正常使用的重要方法。学校需要明确相应的专业实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人员,确保实验仪器能够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实验设备的日常维护率。在学生和教师完成教学和学习后,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3结束语

从整体上来说,高职院校的整体发展和管理,离不开对高职院校实验室的管理。通过对高职院校实验室的管理,能够提高高职院校的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学生的学习和实验水平。在进行高职院校实验室管理的时候,需要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通过研究分析得出实验室管理中的不足之处,结合自身的经验和相应的资料,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护理建议,以此对相应的问题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解决,实现对实验室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参考文献:

[1]陈文.高职院校实验室管理中的项目管理方略运用[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6,(24).

[2]曹宇,刘燕,李灿.高职院校实验室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15).

[3]朱亚平.高职院校实验室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研究[J].科教文汇(上旬刊),2015,(12).

[4]蔡锐,曹晓达.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与探索[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5,(2).

[5]田彩芬.浅谈高职院校实验室管理体系的改革和创新[J].新西部(理论版),2015,(16).

[6]范洪涤.地方高职院校实验室管理的探讨[J].科技创新导报,2015,(4).

[7]刘丽敏.浅谈高职院校实验室管理建设[J].艺术科技,2015,(7).

[8]吴海燕.基于云计算的高职院校实验室管理平台的设计与实现[J].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5,(22).

[9]王鑫.浅析如何落实高职院校实验室管理的创新工作[J].科技创新导报,2015,(32).

高校实验室安全教育现状面对日益复杂的实验室安全教育环境,高校在不断探索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

如:将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环节,开展实验室安全讲座,举办安全知识竞赛,通过校园安全广播、在校报专刊上开辟实验安全专栏加大实验室安全宣传,编制“实验安全手册”等。

但是,受教育资源不足等因素限制,高校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发展仍与高等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

1、多部门管理,责任不明确。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涉及实验仪器设备安全、实验室消防安全、实验室用电安全、实验室危险生化品安全、实验室环境卫生等多个方面,很多高校没有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形成了多部门分头管理现状。

如学校保卫部门侧重对实验室消防及环境安全培训,对于实验室的实验设备安全培训由资产部门管理,实验室的人员安全管理及培训由教务或实验室管理部门负责。

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一般由院系承担。这就造成了“群龙治水”,职责交叉却又有空白环节,导致实验室安全教育效果不明显。

2、实验室安全教育处于开环管理状态。近年随着高校对实验室安全的不断重视,各高校都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度,注重了对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实验室安全的检查监督。

但是,高校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基本是开环状态,没有一套对各项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成果与效果检测的行之有效的手段。尤其对于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及处理能力的判断,更是无从考证。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现在并未实现有效的闭环管理。

3、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体系结构不完整。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可以提高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人们对突发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理能力。

然而,我国大部分高校基本是以进校初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且实验室安全只是作为一个章节进行讲解。

此时刚进学校的新生对于实验室各项工作并没有接触,对实验室安全没有清晰的概念,只有图文的说教与讲解所达到的安全教育的效果也是可想而知。所以,一个完整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体系是必要的。

高校通过推进实验室安全教育,在师生中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教育理念,进入实验室前掌握相应安全知识,了解实验室常见安全隐患,学习实验室安全基本知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理论知识,以减少和避免因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和技能不足引起的实验室安全事故。

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高校是从事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是广大师生集中学习、开展教学及科研活动的地方,他们所处环境及生命与财产的安全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尤其对于跨入高校大门的学子们来说,他们承载着家庭的重托和社会的责任,肩负着国家的重任和民族的希望,全社会有责任、有义务保护他们的安全,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

高校必须增强做好学校安全综治维稳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校园安全,特别是实验室安全的教育与培训,切实担负起保护好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为高校营造一个平安、文明、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的需要。校园文化体现学校的核心竞争力,校园安全文化作为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全体师生对安全工作所形成的共识。

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学校安全隐患及事故发生的多与少。实施实验室安全教育,推进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有利于促进实验技术水平发挥,降低实验技术设备在特定环境下的应用短板。

有利于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水平和层次,树立良好的实验室形象;有利于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规范师生的安全行为,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针对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培训工作的特点及难点,使其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根据自身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有针对性进行功能设计,将学校各学科实验室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分析、整理、汇总,经过“量体裁衣”,建设开发“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及考试平台”。

通过运行管理平台,除常规性的基础安全知识培训外,各学院可以自主选择相关专业性的安全知识,对学生进一步培训,增强学生的专业实验安全操作技能,使实验室安全知识管理培训工作更加规范,并且通过个性化定制此平台,有效提高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效果。

模拟法庭毕业论文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法律的完善日益体现人性化和道德性。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法律本科 毕业 论文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1 论法学 教育 的困境与改革 一、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现状 中国法学教育源远流长,据历史记载,中国最早的法学教育起源于春秋。近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始于清末,1904年,清政府建立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所法学教育专门机构——直隶法政学堂。从1952年开始“司法改革”运动,各大学原先设置的法律系撤销或合并,这一过程被称“院系调整”。从“院系调整”之后,“政法教育”代替了传统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大学法学系的任务是培养从事政法理论工作的人。 大幅度裁汰法律教育机构与大量吸收未受法律教育的人进入司法系统,造成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体制化。这种体制化一方面导致了法学教育主要局限于高等院校内部法学学科体系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另一方面致使法律职业未能走上职业化的发展轨道,存在泛政治化、行政化和大众化的倾向,至今还深深影响着我国的法学教育改革和发展。 改革开放后,法学教育开始复苏,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定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极大地促进了法学教育的发展。短短的30年,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国1977年恢复招生时,全国只有3所法学院系,100多个大学法学本科生,2008年有651所,在校法学专业学生76万人,其中硕士生8万人,博士生1万人,形成了以普通高等法学教育为主体的、成人高等法学教育和中等法律职业教育为补充的法律教育体制,建立了包括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和法律硕士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学位制度。但是,应当看到在我国法学教育繁荣发展的同时,其背后隐藏的深层次问题。 二、中国法学教育的困境 (一)从社会层面上看法学教育问题 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情况,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分离是20世纪50年代法律革命的产物。时至今日已经成为不可动摇的体制,中国的法学教育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法学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和层次化,造成了国家教育管理的混乱和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 当年大量农民、工人和转业军人经过简单的培训进入司法机关,对他们的大规模在职教育催生了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和层次化,这一法学教育体制一直延续至今。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从教育层次上有中专、大专、本科、双学位、研究生教育;从教育 渠道 上有正规普通高校法学教育,有法律函授、广播电大、夜大等非正规法学教育;从法学教育的招生类别来看,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有公费生、自费生和委托培养生,法学研究生教育也分计划内招生和计划外招生等。这些导致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人才标准口径不一,同时冲击了正规法学教育,影响了教育质量。 2.盲目扩大招生规模造成教学质量的下降,增加了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各类教育机构不顾自身的办学条件,在师资、图书资料等教育设施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招生,导致法学人才培养质量难以保证,现在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普遍存在法学基础不牢、实践能力差、法律思维能力低等问题。这样的毕业生无法处理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日益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 3.司法考试制度给我国法学教育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处理不好会影响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在我国,不仅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之间是分离的,就是法律职业各个行业本身也是相互独立的,我国最早有律师资格考试作为律师的准入条件。法院和检察院从20个世纪80年代末起也开始在系统内部进行相应的初任法官和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但是难度要小于律师资格考试,很大一部分转业干部或复转军人并不需要参加此类考试便可以直接当上相应级别的法官或检察官。鉴于此,从2002年开始,国家推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作为取得法律执业资格的条件,这就为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并不完善,其中主要体现在没有将法学专业作为唯一的报名专业资格,这与西 方法 治发达国家的法律职业准入做法不同,与其他行业(如医学)通行做法也不一致,使得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面临挑战和不确定性。 (二)从法学教育制度本身看我国法学教育的不足 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涉及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如何培养两个基本问题,即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培养模式。法治发达的西方国家将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精英型”法律人才,综合理论素质、实际职业技能以及职业道德水平都达到了一定高度。而从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来看,原有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法治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学教育出现了许多问题。 1.教学内容上,我国的课程设置不合理。开设的课程主要是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或国家颁布的主要法律为主,重在讲授原理和条文,忽视对原理、条文背后所蕴涵的价值取向、社会观念的讲解;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课程很少;忽视对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等。 2.教育方式上,重理论,轻实践。教师在课堂上过多地讲授理论知识,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教学、启发式教育等 教学方法 运用过少。这种教学方式很难调动起学生学习积极性,不利于学生法律思维的训练和培养。同时,很多学校的教学资源严重不足,没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多媒体、模拟法庭、实习场所等硬件设施都不到位,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3.师资水平上,我国的教师来源单一。大多数教师都是法学院高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他们没有任何法律职业实务 经验 ,这样的教师教学只能是理论的思辨,无法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同时,学校重科研、轻教学的情况严重,许多教师为了评职称,关注学术研究,忽视教学工作,这也不利于高素质法学人才的培养。 三、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 面对如此众多的问题,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应该向什么方向发展,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怎样解决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问题,怎样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等现实问题摆在我们的眼前。 (一)更新教育理念,明确法学教育培养模式 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定位在社会需求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民主法治建设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国际经济、政治、 文化 交往日趋频繁,各种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断出现,社会对法学人才的法律认知、法律职业的 思维方式 和处理法律事务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识教育的培养模式已不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因此必须更新教育理念,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人才为目标。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掌握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广泛的科学人文知识;具备严密的法律 逻辑思维 能力和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同时注重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职业技能训练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规范办学层次,优化教育结构,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1.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和非正规法学教育。 我国目前法学人才培养分为三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从各国法学教育来看,法学专业的最低层次是法学本科,这是法学专业的学科性质决定的。我国法学专科教育起点过低,容易造成法学人才素质低下,因此应当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建立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法学教育层次体系,本科阶段以培养从事司法实务的实践型人才为主,研究生阶段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 2.规范非普通高校的法学教育,优化法学教育结构。 应当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是法学学历教育的唯一合法主体,禁止司法系统和行政系统兴办的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行政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安院校、司法学校、培训中心以及各种广播电视大学、夜大等各种非普通高校开办法学学历教育,将这些学校的法律教育定位为法律职业培训教育或者法学继续教育。 3.完善司法考试制度,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施行司法考试制度有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对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大有裨益,能够提升法学教育的学历层次;促使学校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要真正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同一性必须完善司法考试制度,确定法学本科是报考司法考试的唯一准入资格。 (三)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提高法学教育的教学质量 1.完善法学教育内容,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除了法学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和基本课程外,应该开设交叉学科,如哲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开拓学生的视野;为适应中国和世界接轨的要求,应努力培养熟悉WTO规则、国际条约和其主要成员国相关法律的法学人才。我国法学教育最大的问题是与法律职业相分离,法学人才实践能力差,因此要增加法律技能课,包括司法文书写作、法律文件起草的写作技巧、实用侦破技术、司法口才技能(如询问技术、辩护的技术等)。 2.转变教学方式,重点培养法科学生的司法实践技能。 首先,淡化理论的讲授,采用实践性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诊所法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庭旁听等,让学生身临其境地学习、体会法律职业者的工作,学会用法律职业者的法学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其次,加大对法学教育的基础性投入,引进先进的科技设备和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和互联网开展教学,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成果共享;建立法学教育实习基地,强化与法律职业团体的联系,让学生参与到法律实践中去。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法学教育培养目标。 法学教师是培养法学人才的关键,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法学人才的培养。现阶段,我国的高校法学教师法律职业水平不高,因此,大学法学教师,特别是讲授实务性非常强的课程的教师要定期参与相关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或参与办理案件。同时高校也可以多渠道选任教师,聘请法律实际工作部门的优秀人才来校兼职客座教授,弥补高校教师实践能力的不足。高素质师资队伍的构建还有赖于提高教师的待遇,鼓励教师探索教学改革和实践,而不是仅仅将科研成果作为评价教师水平的决定性指标。 我国现代法学教育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从历史进程上看,还属于刚刚起步的探索阶段,存在问题在所难免。虽然法学教育的改革千头万绪、阻力重重,但是只要我们立足国情,对未来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科学的判断和稳步推进改革的具体方案,实现法学教育现代化将指日可待。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2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摘要: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的实质是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之间的范式对话,环境法与民法二者之间在内容上存在着很大的冲突,其原因在于民法所采取的是个人主义范式理论,而环境法所采取的是整体主义范式理论,因此二者之间自然就会存在着差异性。由于当前环境问题的突出,致使法学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实现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尤为重要,与此同时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自身的范式危机也是构成当前实现二者对话必要性的深层因素。基于此,本文首先阐述了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产生的动因,然后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了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再次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进行了探讨,最后为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提出对策,即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二者之路。 关键词:环境法学;民法学;范式整合;个人主义范式;整体主义范式 前言:当前,环境法与民法之间的互动性成为了法学研究界所关注的一大焦点,民法学关注此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绿色”民法典的呼声日益高涨,而环境法关注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很多关于环境法的基本问题都与此研究相关,而关于存在争议性强的问题通过法学的分析,也会归结到这一互动研究上。尽管当前关于此议题的探究已经上升到理论层次,但是还是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全面的挖掘其所具有的深层意义,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产生的动因 (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 当前,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相关学术界一直为探索解决途径而努力,加上科学发展观的提出,面对日益复杂的环境问题,促使跨学术研究更加的活跃。因此,基于社会这股强大的政治氛围与理论氛围,环境法与民法之间对话得以实现。 (二)民法典立法的推波助澜 随着民法典立法进程的推进,民法学界为了进一步捋清环境问题对民法学的影响,因而需要与环境法学之间建立对话,以顺应对民法典立法这一项重任所带来的挑战。在民法的立法中,关于物权法的制定涉及到了自然资源方面的立法问题,关于侵权行为的相关法律的制定又涉及到环境侵权救济的问题,因此,民法必然会寻求与环境法实现对话的途径。 (三)环境法学探索者的推波助澜 针对当前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如何需找到有效的法律解决途径成为环境法学者当前所面临的一大挑战,而民法中的相关内容正符合了环境法学者的需求,因而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也成为了环境法学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环境法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先导,因而突破传统的束缚,实现跨专业研究,而民法又是集诸多部门法于一身的法学理论“储备库”,顺利成章的成为环境法学者寻求沟通的对象。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一)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可能性 1.二者同属中国的法律系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共存于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内,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其立法的本质属性、目的以及意义等在大体上所呈现出的共性特征,因此,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之间是以共性为基础的,因此,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对话,只是基于学科设置不同而进行的分领域研究。 2.二者的历史渊源 二者的历史渊源表现在环境问题最开始的解决途径:在我国尚未出台环境法时,关于环境的相关法律问题都是通过民法来解决的。因此,从根本上讲,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有着内在的关系,从某种层面上讲,环境法学是民法学的继承者与进化者。而这种关联性就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性。但是,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也存在着冲突,其区别与独特属性使其构成了不同的法律学科,这在当前的法学研究学科的划分中也已经给予判定。因此,在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探讨共同理论问题时,需要给予明确的界分。 3.二者之间的冲突的实质是选择 针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的冲突问题,其根源并不属于正确与否的判定,而仅仅是在二者中的选择问题。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的根本在于集合二者的力量以更好的解决当前社会环境问题所带来的困难与挑战,从而在完善各自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环境问题。因此,在解决问题时所面对的是民法与环境法,解决时所面临的是选择谁的问题,是到底以何种法律手段来确定解决问题方案的抉择。 (二)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必要性 二者实现对话的必要性总体来讲是为了更好的应对当前“挑战与危机”,其挑战是来自当前社会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而其危机则是来自于民法学危机与环境法学危机。对于其所应对的挑战是实现二者对话的根本动因,而关于二者所存在的危机的本质为理论研究范式危机。 1.理论范式概念 所谓的范式指的是:由从事某一特定学科研的学者们在这一领域内所达成的共识以及基本观点,是一个学科的共同体在研究准则、概念体系等方面的某些共同约定[1]。当前,在国内学术界对于范式的应用非常广泛,因而其内涵已经远远的超出最初库恩所赋予的定义,具体来讲,当前范式所指的是涉及到一个学术共同体时,学者们所构建的共有知识假设、研究模式、研究方法、价值标准,还包括了人们理解世界的知识体系。 2.环境法学范式危机 理论范式概念的诞生来衡量我国法学理论学科,能够充分的反映出当前其尚未建立属于自身的理论研究范式,这就证明了环境法学范式危机的存在。之所以说当前中国环境法学尚未构建自身的理论研究模式,可从以下实例找到原因:蔡守秋教授提出“调整论”在环境法学界引起轩然大波,对整个中国的法学界的影响也非常大。此理论的提出就充分的证明了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形成理论范式体系。但是,并不能因为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建立自身的理论范式,就片面的认为中国的环境法学就是弱势学科,事实上,范式危机存在于当前中国各法律学科中。 3.民法学范式危机 中国的民法是继承于大陆法系司法制度的成果,而大陆法系的民法制度又是以个人主观观念为基础建立的,在20世纪的私法公法化的呼声中,此观念的危机凸显,因而,民法由此开展了一系列的修正工作,在其完善的过程中又不断的承受着来自各新法律部门的挑战,进而危机四伏。中国民法在继承大陆民法制度的同时,也相应的继承成了大陆民法的理论体系,而这种民法法律体系的继承,使其陷入被动的地位。因此,如果用理论范式来恒定我国的民法学,在当今的改革阶段,显然其所承担使命的完成任重而道远。但是,不能因为当前我国的民法体系的不规范,就认为其要将其作为全部任务与使命,全身心的致力于此,这并不属于我国民法学的主要任务。因此,作为我国法律全局性的范式危机,只能说明我国的法律还过于“年轻”,只要一定的时间其必将能够茁壮成长。 4.范式的整合 实践作为理论存在的根本,是理论得以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因素。因此,不管对范式危机承认与否,都应该使理论还原于实践,通过实践来验证,并通过实践来使其“羽翼丰满”,只有直接的应对社会真实问题的挑战,才能促使理论体系的日趋成熟。环境问题当前就是社会中的一大问题与挑战,正是因为环境问题的存在才成就了环境法学的诞生,而同样是因为环境问题的日趋加剧,致使法学“绿化革命”的出现,这就充分的显现出传统的范式理论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而全新的理论范式正在发展过程中。因此,构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是理论打破重重危机并构建全新范式理论的最好方式。实现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使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的观念、立场等问题进行明确的界定,从而实现二者理论重构的目标,也就是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 三、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在于:使二者能够明确界定自身的观念、价值等,从而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各自的理论范式的整合与重构。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功能 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功能为:拓展双方的视野、转换双方当前的传统思维模式、更新双方的方法、实现各自价值的重构。在二者对话的过程中,各自将原有秉持己见的思想意识进行转变,从而更新自身甚是问题的立场与角度,协调二者之间的对话,进而以对话互动的形式来促进各自的发展与完善。也就是在对话中,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实现了换位思考,通过转变自身原有思维来实现对原有未知问题的发现与解决,从而也就形成了环境问题上的理论范式重构。此外,在实现对话的过程中,能够有效的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观念、立场以及价值等的重新认识与界定,从而在协调二者之间关系的过程中,也就实现了对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四、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 (一)环境法学――以民法力量实现对环境问题的解决 环境法的形成与发展的理论根源是民法,在最初的环境法学中,其所用来解决环境问题的法律依据便是民法以及刑法,因此,民法对环境法的重要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当环境法面临着某些环境难题时,以环境法的思维方式很难寻找到解决的途径,而转换到民法上,很多时候会“另有一番天地”,这就是民法学对环境学的影响。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政府强调自身的主导作用,因此,促使环境法也具备了相应的行政法特点,因此,其在表现上通常以禁止性的规定或者强制性的规范为主,从而使自身局限于其中,因此,“行政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立法模式成为当前中国乃至全世界环境法立法界的共同呼声。而其中关于引进市场机制的观念,就是在环境法制度的制定上将民法的思维理念引入,以借助民法学的个人主义理论来实现环境法学理论范式的重构。 (二)民法学――环境问题给民法以及民法学理论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环境问题给民法学所带来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其理论上的个人主义,而在民法典制制定过程中,“绿色民法典”的呼声致使此挑战也成为了民法发展的机遇。因此,当前加强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推进民法典制定以及民法学理论构建的进程。当前,民法学理论已经踏上了重构之路,只是尚需时间来实现深入研究与汇总。比如民法中关于物权法与合同法的理论:当前,在民法中关于物权法领域,如何实现物权法理论的生态化,成为了当前民法学者所关注的焦点。由于物权的社会化,致使将公法的支配与公法的义务融于物权概念中,从而展现了当前物权对社会群体利益的充分重视。因而,如果以此为思维意识出发点,就有学者提出了将环境保护融于物权理论中,从而构建生态物权;也有学者在研究农林牧副渔权的基础上,提出准物权理论的构建思想。在合同法领域中,同样存在着将合同法生态化的思想理论,即所谓的“环境合同”。 五、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范式整合的途径――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在当前民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的功能在于修正并限制“私法自治原则”。当前关于公共安全秩序原则,相关学者对其进行了 总结 ,大致分为十种,其中关于“危害国家工序的行为”的原则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概念解释。事实上,这一原则的实质便是个人主义理论范式接受整体主义范式观念修正的链接,因此,环境法与民法的关系也在此“公序良俗”原则中得以体现。为了更好的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民法学理论也自觉的承担起社会化、生态化的重任,结合自身理论框架的实际,最大程度的来实现对社会化与生态化的理论实践。 而当社会化与生态化在民法中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出现民法无法再调整现象,因此,这也是环境法学产生的原因之一,也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环境法等法学理论从诞生起便以社会法自居,其所注重的是强调对社会的公益性。基于此,民法与此类“社会法”之间不但在理论上、还在实际规范性上存在许多必然的关联性,而且其在调整的过程中在内容上也呈现出一定的承接关系,也正是基于这一意义,民法学者梅格库斯提出了经济法、劳动法与传统的商法等是一样的,都是“特别司法”。先忽视此种断论的正确与否,其观点已经表明了所谓的“社会法”―环境法,在内容的调整上与民法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与承接关系。事实上,将“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民法与“社会法”的内容调解分工上的分界,可以将其视为当前法律体系的一种新的思路。 六、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基于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整合进行了研究研究探讨,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通过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产生动因、可行性与必要性、目的与功能、内容与现状的探讨,提出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 参考文献: [1]陈新夏.康德的目的论与“人类中心主义”问题[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01):52-56. [2]叶俊荣.环境问题的制度因应―环境法律与政策[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 [3]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顺便说一下格式:一:实践目的。二:实践内容。三:实践结果。四:实践总结或体会。谢谢啦。。 最佳答案 电大法学专科社会实践论文最后一个假期,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心得 都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但06年的社会实践让我们不得不向天气低头.台风“碧利斯”让我们尽管心中有千万的不舍,还是必须得离开。也就是这样,带着莫大的遗憾结束了我们此次的社会实践,也结束了作为我们大二学生在大学中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06年7月10日,带着同样兴奋但却对实践生活少了一份好奇的心情,踏上了大学生活中的第二次实践之路。同样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开始了我们不同的实践生活。以为去年已经经历过了十五天的实践,今年的实践跟大一学弟学妹相比,我更多了一份实际与随时准备面临各种突法困难的心情,不再那么好奇了。 好事多磨,为了15天的实践,从前期的策划准备到真正的实地开展各类活动,我们遇到的阻力不减去年.但无论如何,凭着31颗挚著的心我们还是走过来了。素质支教是我们今年遇到困难最大的一项活动。由于受政策和活动条件的限制,我们的招生规模只能不断不断地缩小。尽管我们每一个支教队员心中都期望着给当地尽量多的孩子送上一个愉快而又充实的假期,但我们的能力确实有限。虽然当地政府已经给了最大程度上的支持与帮助,但客观条件确实是我们所改变不了的。作为人数最少的三年级班主任,虽然小朋友人数要比其他年级少但我们的工作量还是一样。必须要保证所有学生平平安安地来上学,高高心心地回家去。作为下乡大学生,我们不仅应该给他们带去快乐与知识,更重要的是带给他们一份安全。经过所有任课老师和我们班主任的努力,三年级小朋友最后还是收获了一个特殊的称号-乖乖班。可谁又知道三年级中同样存在着不安分地活泼金属呢?尽管实践活动结束了,但精益求精的王子,文静懂事的中国式美女,三年级的每一个学生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作为去年优秀调研论文的获得者,今年我的任务又加重了很多。调研组组长虽然不用像其他组长一样必须随时待命,但对于自己的本职工作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从前期的问卷设计到实地的问卷调研,还是尚未完成的最后的总结论文,都包含了所有队员的心血,尤其是深入群众的调查,面对不同的群众我们必须有不同的态度,因为去年已经经历过一次,所以对世事的人情冷暖不再会那么愤愤地了,更多了一份接受与面对的心情。但看到同寝室的大一同学做完问卷回来那一副愤世疾俗的表情,我又似乎看到了去年的那个自己,所以说人是需要经历需要长大的! 在为期15天的实践中,结合我们“新农村”的主题,我们实践队还开展了各类活动,如现场环保书画大赛,大型法律咨询等等。都是我们保留的传统项目,但在不同的地点开展的效果却依然显著。同时结合素质支教开展的中小学生模拟法庭、演讲赛、作文赛等等,在当地也产生了一定的反响,尤其受到了家长们的好评! 但事情总不能那么十全十美,眼看我们的实践活动即将划上圆满的句号时,突如其来的台风却不得不让我们放弃花了巨大心血的告别晚会,带着千千万万的不舍离开了宋埠,结束了我们的实践生活!

法学毕业论文的格式模板

【文章导读】认真撰写法学毕业论文并顺利通过论文答辩,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 我为您整理了法学毕业论文格式模板 ,供您参考和阅读。

摘 要: 传统法学教育基本上停留在理论分析、法律诠释层面,距离司法实践的要求差距较大,导致法学本科毕业生在毕业论文撰写方面不能有的放矢,论文选题、内容安排和创新性等方面有所不足。改革的出路在于让学生置身于虚拟的裁判场景之中,通过审判流程中具体角色的扮演发现司法制度的具体问题,提高毕业论文的写作水平。

关键词: 模拟法庭;毕业论文;科研能力

一、传统法学毕业论文模式的困境

1.传统法学教育方式存在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国法学教育是以文史哲为主导的教育模式,导致中国大陆的法学教育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国的法律职业在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兴起,法学教育基本上停留在理论分析、法律诠释,因此距离司法实践的要求差距较大[1]。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开放已进行三十年有余,广大人民群众中存在着对司法服务的迫切需求,法学院学生数量急剧增加,但是上大课讲授仍然是法学教育的主导方式,并且遵循从绪论到正文部分到结论的原理性教学方式,一门课程的教授内容由教学大纲、教案和教科书等参考资料组成。不用说诊所式法律教育、模拟法庭辩论等案例教学法未曾适用,就是案例分析通常也只是用作佐证某个原理的工具,法学教育方法和职业技能培养存在着巨大的冲突。前美国首席法官詹姆斯贝克曾经说过:“在法学领域中,存在着一对无奈的矛盾:那便是最博学的理论家和教授常常缺乏实施法律的实际经验,而成功的职业律师又往往是法律的历史和纯粹的哲学论证方面的无知者,他们对法律也仅仅持务实的态度。”[2]鉴此,法学是世俗的学问,其大部分内容都是实践性的,需要长期的技术能力培养,单靠课堂讲授肯定是远远不够的。在这种情形下,我国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和学术成果以书面知识为载体,往往是纸上谈兵式的肤浅论理,缺乏实务运作经验,这与英美的法学院职业导向的教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2.传统法学毕业论文写作的困境

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是本科教学中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仅是对学生四年所学知识和技能一次综合性的应用,同时也是高校本科教学实践的一次检验。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更关系着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人才培养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然而,由于我国法学本科的教学以理论灌输为主,缺少实践教学特别是职业能力的培养,导致相当多的法学本科毕业生对司法实务特别是审判业务非常不熟悉,在毕业论文撰写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首先,选题不当。虽然对于本科毕业生来说,论文的题目已经由各门课程的教师提前拟订出来供他们选择,但是即使如此,由于可以选择的题目范围很宽泛,而学生又不能密切把握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或者动态,实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密切结合,选题往往大而空、观点陈旧或者过于集中。比如有些本科毕业生的论文题目“论死刑”、“论依法治国等等”,这样大的论文题目在一篇本科毕业论文中往往是无法完成的。还有些学生的选题如“论事实婚姻”、“论罪刑法定原则”等等,这些在学术界已经过气的题目,写出新意非常困难。再如学生们的选题过于集中在民法、刑法、经济法等领域,而对法制史和法理学的方面的选题关注不够。其次,内容空泛,往往从中国期刊网或者其他书籍拼凑,甚至是抄袭,而且,由于毕业在即,部分学生应付了事,论文在逻辑结构、段落条理、用词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问题,更谈不上创新性。此种现象已经严重背离了法学教育的.宗旨,尤其是对于独立学院的法学教育来说,本科毕业论文模式与应用型综合性的人才培养目标相脱离情况更为严重。因此,必须对本科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模式进行比较彻底的改革和创新。

二、我国法学毕业论文模式的改革出路

实际上教育行政部门均已经认识到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对培养未来卓越法律人才的意义。教育部在有关文件中就指出,“毕业设计(论文)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3]。故而,探索新的毕业论文模式已经成为当前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的迫切任务。关于法学教育的改革路径,各个高校都已经进行了各具特色的培养模式改革,比如重新制定培养目标、改革课程设置、改变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和思路等等,不一而足。其中,增加案例分析在课程设置中的比重是法学教育不可忽视的部分。虽然我国并没有专门的案例编纂机构,案例分散在众多的报纸杂志和编纂方法各不相同的汇编之中,新闻报道是否具有援引资料应有的真实性常常是需要仔细甄别。但是,无论案例对中国司法的实际影响如何,都没有理由低估它们在法律教育中的作用[4]。案例分析能够使学生在规范的法律概念和社会生活事实之间来回穿梭,从而学会运用法学理论解决社会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并且使课堂教学不至于脱离社会实践。在这样的改革背景下,如果学生本身置于虚拟的裁判场景之中,在模拟审判过程中寻求解决纠纷的法律方法,将会强化其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则的理解与运用,缩减法学毕业生从课堂到实务的适应期。所以,如果能将法学本科毕业生的论文写作与模拟法庭的案例分析,将会大大增强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同时对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运作状态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更重要的是,该种毕业论文模式的改革,由于选取的是社会上的真实案例,学生自己通过模拟法庭的再设计、角色的扮演,从而形成有自己特色的毕业论文。在此过程中学生通过模拟法庭所扮演的角色,分析自己体会、感受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由于每个人的感受不同,所以论文也无法进行抄袭,论文经得住学术上的检验,并且部分内容可能具有创新性。

三、将模拟法庭引入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能力的具体过程

1.选题阶段――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

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一个人一旦对某事物有了浓厚的兴趣,就会主动去求知、去探索、去实践,并在求知、探索、实践中产生愉快的情绪和体验。在模拟法庭正式开展审判之前,学生要通过一系列的实践活动来确定模拟案例,具体可以组织学生到法院进行旁听,或者通过多媒体播放一些真实的案例庭审过程,比如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开设的“庭审现场”节目,充分利用激发学生对亲自参与模拟审判活动的期盼,对自身担任特定角色的盼望。在案例选择上,教师可以从学生感兴趣的案例库里,指导学生遴选社会争议较大的案例。这些案例可辨性强,并且要适合多角色的安排,将会给学生之后的毕业论文撰写留下广阔的发挥空间,与此同时又能把握住司法实务或者理论研究中的热点问题。   2.着手阶段――感知案例

武汉东湖学院的教师根据学生挑选出来的案例进行庭审方案的拟订,详细、全面、科学地安排好相关事宜。在具体做法上,以一个自然教学班四十人为基准,十人左右为一组,根据法官(合议庭,包括人民陪审员,一般为3人)、检察官、原告人、被告人、律师、证人(鉴定人、目击证人)、书记员、法警(2名)的人员数量安排。原则上每组由学生自愿组合,角色由学生协商确定,出现争议才由老师安排。另外,还要准备一些物证、书证以及其他类型的证据,以使学生能够对熟练运用证据法学的知识进行交叉询问。庭审方案分好小组之后,每小组各自拟定自己的庭审方案,通过庭审方案的拟定,小组成员已经对各自感兴趣的问题准备了一定的文献材料,对自己毕业论文拟写的内容有了初步的认识。庭审方案分好小组之后,小组成员就可以开始进行角色的选择。原则上由学生自由选择,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安排法官、检察官、原告人、被告人、律师、证人、书记员和法警的人员数量。

3.系统化阶段――模拟审判

准备好模拟法庭的各项具体庭前事宜之后,就可以按照公诉人(原告)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合议――宣判,启动正式的庭审程序。首先要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长宣布开庭,介绍合议庭成员和被告人的法定权利、公诉机关(原告)的名称(姓名)及案由。其次,在法庭调查阶段,证人原则上要出庭,控辩(原告、被告)双方都可以出示自己的证据并且就对方的证据进行询问。再次,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要开展交叉询问,证据材料要进行充分的质证,辩护律师在这一个阶段要充分地展现自己的辩护技巧和能力,切实地发现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检察官则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证明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辩论结束,被告人要做最后的法庭陈述,对关于自己的案件事实做总结性的意见陈述。最后,合议庭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根据当事人双方质证辩论的情况,对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做出评议,并进行宣判。

4.总结阶段――论文写作

模拟审判完成后,学生要根据自己的角色扮演和庭审流程撰写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至此,学生经过选题、庭审准备和实战演练已经发现了我国某一具体司法制度甚至是实体法等存在的问题,并且对其未来进一步的完善能够提出中肯的建议。如此,论文的大致提纲经过上述三个阶段已经形成,接下来,学生就能够遵循着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路径进行论文的具体撰写。显而易见,该种毕业论文改革模式将更有利于学生科研能力的提高,变枯燥为生动,激发学生创作的热情。

参考文献:

[1]苏力.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J].法学,2006,(2).

[2][美]赞恩.法律的故事[M].刘昕,译.南京:凤凰传媒出版集团,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1.

[3]段书臣.法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与改革[J].教育教学论坛,2012,(31).

[4]方流芳.中国法学教育观察[J].比较法研究,1996,(2).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